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了。我们呢,被什么吵醒了?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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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们吃自主餐,我的、哥哥、爸爸、叔叔、一起去看电影,我都想好要看《驯龙高手2》了,我们就看《驯龙高手2》,我可开心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在电影院里面看电影。
到了电影院,我们交上钱,买上爆米花和水,坐那等了半个小时,我们进了场戴上眼镜,我看见在一个美丽的小岛上,正在举行一个飞龙比赛,然后小哥哥没有来参加,因为他骑着它的无亚仔在旅行,然后他们到了一个高山上,然后看见了新大陆,我们飞过去一看优秀作文,专注写作作文人,有一个巨大的冰川在水面上,他们一过去,看见了一群人,就赶快飞回去告诉大家,等大家知道了,小哥哥听了他爸爸的故事,就终于知道了,他的爸爸认识那个人,然后就开始警备。
我看了,好像身临其境一样。就感觉我自己是小哥哥,骑着吴亚仔在小岛杀敌。
小哥哥又到了那个小岛上,后来才发现抓他的那个人是他的妈妈,然后他的妈妈就带着小哥哥去了一个有很多龙的地方,然后那里面有一只很大很大的龙王,刚没有一会儿,害人就开始进攻了,龙王出来了,那个坏人的零头的龙王也出来了,龙王和龙王的战争,结果坏的龙王赢了,然后就统治了所有的龙,然后他们去进攻博客到,......吴亚仔和小哥哥一起进攻龙王,突然吴亚仔进化了,其他的龙进攻龙王,结果龙王撤退了,后来吴亚仔当了龙王。小龙们快乐大生活了下去。
小哥哥真的勇敢,而且很善良,我们要向他学习。
这就是好看的电影《驯龙高手2》。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电影,我也不例外,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部我喜欢的电影,名字叫《驯龙高手》!
《驯龙高手》主要写了一名叫卡嗝的小男孩,想杀一条龙,像他爸爸一样成为捕龙高手。有一次,他捉到了一条谁也抓不到的龙——夜煞,卡嗝却不忍心杀了它,就把它放走了,然后,卡嗝发现了一个洞穴,那只夜煞就住在那,慢慢的,夜煞感觉到了卡嗝很喜欢它,不会伤害它,于是,他们俩成了好朋友,卡嗝给夜煞取了个名字:无牙仔!这时,卡嗝的师傅同意卡嗝参加成为维京海盗的测试!并且,卡嗝偶然从老师那知道,龙如果没有尾巴和翅膀,就等于死龙一条,无牙仔因为少了一半尾巴,所以飞不起来,于是卡嗝给它做了一个,可总是失败!在无数次试飞的试验中,卡嗝也掌握了一些龙的特点,最后,卡嗝不仅让无牙仔飞了起来,还在维京海盗的测试中脱颖而出!这件事被他的朋友雅丝翠知道了,他们俩无意中找到了龙的巢穴,这些龙都被一条叫龙之王的怪兽控制着!但卡嗝拒绝将这个秘密告诉爸爸。因为他知道,如果把这件事告诉爸爸,他一定会杀了无牙仔,伤害龙群!但是,在最后一次测试时,因为卡嗝遇到了危险,所以,无牙仔赶紧前来帮助卡嗝,可也让无牙仔的身份暴露了,它被强迫把维京海盗团带到了龙的巢穴,卡嗝的爸爸不听卡嗝的劝告,坚持要杀了龙群!却被龙之王打得落花流水,卡嗝及时让队友们驯服了龙,打败了龙之王,但卡嗝却失去了一只脚。当卡嗝病好以后,发现伯克村变了,龙成为了人类的好朋友!原来卡嗝的爸爸被无牙仔感动了,用自己的努力把伯克村变了!
我很喜欢卡嗝!他聪明、勇敢、机智,最重要的是,他很善良!
这部影片告诉我们:改变并不难,只要你愿意付出!只要我们对动物友好,凶猛的动物也可以和我们成为好朋友!世界充满爱!
13-5班 张诗雨
《驯龙高手》这部影片主要讲了一个叫嗝嗝的小男孩,他生活在围巾部落里,他的父亲领导着整个部落。因为在这个小岛上有许多龙伤害岛上的人民,嗝嗝的父亲就带领着岛上的人民反攻。格格他非常弱小,谁都看不起他,可是他却想杀死一条龙,让别人见识一下自己的本领,但他一直下不了手。有一天,格格在森林里发现了一条被绳子捆住的龙,于是他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割断了绳子。嗝嗝发现这条龙只有半条尾巴,于是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这条龙变得武艺超强,力大无比。他也成了龙最好、最亲密的朋友。在一次与龙漩里的巨龙决战时,嗝嗝牺牲了自己的一条小腿,变成了铁钩腿,于是他便成了小岛上最勇敢的孩子。自从格格打死了那只巨龙后,别的龙也不像原来那样凶猛了,变得温顺了。而且,百姓们还在这个小岛上建立了龙的乐园。这是驯龙高手1的内容。
驯龙高手2 电影的开头与《训龙高手1》有所联系。开头讲述了维京人有了自己的龙后,便在斗龙场开展了一年一度的训龙比赛。主人公嗝嗝和没牙仔在云层之外发现了一处冰雕水晶之后,被反派抓住,但最后侥幸逃生。飞往维京岛的路途上时,嗝嗝被神秘人和她的巨龙军团抓走,当他被带到一个全新的巨龙世界时,神秘人解开了头罩——原来是嗝嗝的母亲!在短暂的团圆之后,嗝嗝和没牙仔认识了许多巨龙和超巨龙阿尔法。 突然间,整个巨龙世界的外墙被砸烂了,原来是反派来了。反派也控制了不少巨龙,当两个正反派的超阶级巨龙阿尔法登场时,正义阿尔法被另一个阿尔法击败。顿时所有巨龙都被邪恶阿尔法控制了,它们都在反派带领下飞往维京岛去控制那些还没被控制的龙。嗝嗝到维京岛后,用自己的信念唤醒了正被控制的没牙仔,随后他们齐心协力一起战胜了邪恶阿尔法,使得所有龙都重新获救。
看了驯龙高手1.2,他们告诉我:朋友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依靠以及互相信念。
大家都有喜爱的电影或电视剧,但各有所爱。而我喜欢的电影是:《驯龙高手》。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小嗝嗝不让他爸爸当伯克岛的新领袖,而是和仅存的夜煞朋友没牙仔一起寻找新龙种。过程中找到了失散多年的母亲沃尔卡和她的龙族女王,还认识了恶魔德雷格和他的龙王。最后两王相斗,德雷格赢,在他们即将攻击伯克岛的之前,没牙仔突然爆发,赢得了众龙的信任,大家全部一起齐心协力,击败了他的龙王的故事。
记得里面有一段,小嗝嗝和德雷格之战,打着打着。眼看小嗝嗝就要遇险了,小嗝嗝的爸爸奋不顾身的.冲到小嗝嗝的面前,挡住了过来的危险,而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中。此事表现了小嗝嗝爸爸对小嗝嗝浓浓的爱。
这部电影不仅包含了家人之间的关心,还包含了人类与龙的和平相处。人类和自己的龙朋友一起战斗,一起创造和平的故事。
今天我看了《驯龙高手》。这部动画讲的是在古时候,人们有一个天敌—龙。有一个小男孩射中了一条异常凶猛的龙——夜煞,但是大家都不相信他。他闷闷不乐地跑到树林里,不料却遇见了那条龙,还和它成了好朋友。小男孩的父亲发现后,让那条龙带着自己找到了龙生活的地方:龙穴,想消灭所有的龙。但小男孩父亲一行人却不幸遇到了一条众龙都害怕的无比巨大的恶龙。最后还是小男孩与夜煞一起消灭了那条恶龙,从此人和龙和谐相处了。我从中明白了人要与自然和谐相处。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刚刚看完的一个电视节目。这个节目讲的是:有一个村庄的人世世代代都有吃蚂蚁蛋的习惯。这是一种比较稀少的蚂蚁种类所下的蛋。当时,我想到:都已经吃了几百年,那这种稀少的蚂蚁不都绝种了?原来,他们在找蚂蚁蛋的时候有两种习惯。第一,他们在找蚂蚁蛋的时候不会把所有的蚂蚁蛋都掏光。第二,他们不会伤害蚁后。这个村庄的人的这种方法既能让自己每年都有蚂蚁蛋吃,又能让蚂蚁们正常繁殖。
我终于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人类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只要人类不破坏自然,自然也会提供给人类许多东西,让人类过上幸福的生活。让我们也做一个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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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是明代诗人于谦在17岁时写下的千古绝唱。这首诗中,一句“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充分表现出诗人面对强大的黑暗势力毫不畏惧,不贪身外之物,只想做一个清白之人的高尚品格。“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表面是写石灰被千锤万击后才出了深山,接着又被烈火无情的焚烧,可它却把这一切当作平常事。实际上诗人用石灰来喻指自己会不怕千难万险,即使粉骨随碎身也不会屈服于恶势力,永保自己的清白。
读了这首诗我感触很深,于谦用这四句诗表达了他对于那些剥削人民和诬陷好人的人的痛恨。也看出他立志要做一个清正不阿的人。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的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自己坚强不屈、洁身自好的理想和与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于谦为官清正廉洁,曾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明英宗时,瓦剌入侵,英宗被俘。于谦议立景帝,亲自率兵保卫北京,击退瓦剌,使人民免遭蒙古贵族的野蛮统治。但英宗复辟后却以“谋逆罪”枉杀了这位民族英雄。他所写的这首《石灰吟》,正是英雄人格的光辉写照。我读《石灰吟》的感想是:我们应该时刻警醒,不要被镜花水月的表象所迷惑,要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清事物的本质。常言道:“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有的人见利忘义,有的人戴上了璀璨的光环,却陷入了华丽的陷阱。可是,只要你具备了石灰那清白的傲骨,又何惧什么“芳饵”呢?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洁身自好的人。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相信大家对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这首古诗都非常熟悉吧。这首诗描绘的是诗人杨万里早晨于净慈寺送朋友林子方时所看到的西湖景色。读过之后让人不由得对西湖的夏季美景浮想联翩……
六月西湖的景色与其它季节不同。看,荷叶一望无际,与天相连,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碧绿。仔细一瞧,有的荷叶上面还有几颗晶莹的小水珠在滚动呢。象满天星似的荷花点缀在荷叶间竞相开放,红色的花看起来是那么的艳,白色的花看起来又是那么的清雅,它们互相映衬着,像仙境一样。一阵微风吹来,荷花姑娘们跳起了优美的芭蕾舞,有的弯着腰,还有的还在旋转呢,真是多姿多彩。
这是多么美的景色啊!虽然说西湖的四季风光各有特色,但这碧绿的荷叶,红艳艳的荷花,诗人仅用一句“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便能够突出地体现了荷叶的多,荷花的美。这句诗可谓是整首诗的点睛之笔。这说明了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景色中更加显得与众不同的原因。直让读者与诗人一样按捺不住内心的惊喜与赞叹。
杨万里的这首《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以其独特的手法给我们描绘出一幅红碧交错、惊采艳绝的画面:翠绿的莲叶,蔓延到天边,使人感到置身于无穷的碧绿之中;娇美的荷花,在骄阳的映照下,更显得格外艳丽。
一幅画,一个梦,接天无际的荷叶,却道不完那无尽的碧色。阳光倾斜在荷花上,那亭亭仙子便顷刻散发出动人的艳红——轻轻地,揉进了西湖的碧波,揉进我的心中……
这首诗写出了西湖的韵味,西湖的美丽,真是让我心有感触,如同身临其境。
暑假时,妈妈单位的同事向妈妈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小学生必备古诗词180首》妈妈立即从书店给我买了回来,要求我朗诵。
我刚朗诵完几首古诗词,就感觉这本书很好。这是一本专为少年儿童编选的唐诗读本。为了使广大少年儿童从小就熟悉唐诗,受到美德熏陶,他们精心编选了这本唐诗读本。这本书总共有一百八十首诗作,并且每首诗都配了画。从而突出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一我国古代艺术的特点,使美的艺术更加生动可感。这本书主要选了短小精炼、通俗易懂的五、七言绝句和律诗,并适当地选了一些古体诗,目的也在于尽可能地反映唐诗诗体和风格的多样性。比如,《望庐山瀑布》就是一个七字的诗,用了简短的四句话就把瀑布的壮观样子写了出来,让我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首诗表达了一种=思念家乡亲人的情感,让我深受感动;《春晓》是一首五字的诗,表现了诗人对美好春光的喜爱,反映了诗人对繁花飘落的怜惜之情。
唐诗内容的深博,诗体的齐备,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唐诗的花苑中,举凡春的烂漫,夏的热烈,秋的明艳,冬的高洁,奇花异卉,应有尽有,确实是美不胜收。唐诗,代表了我国古典诗歌的最高成就,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喜爱。
文人墨客的华丽词藻,精美文章让我感到惊叹,古圣先贤的爱国主义情怀让我感慨万千。我深深地为华夏文明五千年的历史传承感到无比骄傲。我愿意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栗,把这种悠久的文化发扬光大。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古诗300首》,我翻着翻着,发现了一首诗很感人,我就情不自禁的看了起来!读完后,眼珠子左右滚动,眼睛里晶莹的小露珠便一滴一滴的轻轻而落,真是令人感动不已。
读的名诗叫《游子吟》。原文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知寸草心,报得三春灰。”
当时我不觉得这首诗有什么意义,但瞧了瞧,又情不自禁的翻到了第2页。
这里面写了:
当孟郊第2天就要远行时,母亲点起油灯,用一条细细的小针头,对着一块灰白色的织布,一针一线的认认真真织着,针口密密麻麻,一点细缝儿都没有,衣服绣得端端正正,很好看!
到了第2天,孟郊就要远行了,母亲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含着眼泪把衣服轻轻地交给了孟郊,孟郊忽然发现母亲的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发,就连母亲在逢衣服时,把手都扎破了,手上还长起了几个小茧,磨破了手指头,孟郊心疼急了。
孟郊穿上了母亲为他织的衣服,心想:我想母亲时,就常常看着这件衣服,就像母亲还待在的身旁一样,那样温暖,那样幸福!
孟郊一路上,边走边看着件衣服,心想:等考了大壮元,一定好好孝敬母亲,让母亲吃的饱,穿得暖,看着自己的儿子成家立业,变成一个家和万事兴的家庭!
体会:表明了孟郊的母亲很疼爱自己的儿子,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染上风寒,自己在夜里埋头苦干的织着衣服,把手指头都扎破了,宁愿自己受苦,也决不让自己的.孩子受累。孟郊对母亲感慨万分,争取考取状元,给母亲安心度过快乐的晚年,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长大以后,考上北京大学,一定为母亲孝劳!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最近,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春节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珍惜父母陪伴我们的时光,也期盼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平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实用】海蒂读后感范例》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海蒂》,约翰娜·斯比丽的一部代表作,作者通过细腻生动的描述。真实动人的生活情节,描绘了阿尔卑斯山淳厚朴实的民风民情以及如诗如画的自然风光。
本书以19世纪阿尔卑斯山区生活为背景,讲述了一个瑞士小女孩海蒂的成长历程。海蒂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但她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她依然成了一个纯真善良、天真活泼的小女孩。海蒂的姨妈迪特为了能在法兰克福干一番事业,把五岁的海蒂送到高山牧场,跟性格古怪的爷爷生活在一起。海蒂深深地爱上了山上的一切,沉醉于迷人的风景之中,为失明的老奶奶落泪,为淘气的山羊求情。然而,海蒂的生活因姨妈的再次到来而戛然而止,她被姨妈带到了法兰克福,陪伴腿有残疾的富家小姐——克拉拉。虽然法兰克福的生活衣食无忧,但女管家却非常苛刻严厉,就连女仆也看不起她,最重要的是离开了高山牧场,看不到亲爱的爷爷、可爱的伙伴、阳光花草,导致海蒂患上了严重的思乡病。最终,海蒂回到了高山牧场,回到了爷爷身边。
《海蒂》这本书纯真、朴实,并且情感深厚,表达的爱纯洁无暇、可爱天真。是上帝的恩赐、自然的宝物、是人世间爱的代表作,非常值得一看。
我看完《海蒂》这本书,觉得非常感人。书里描写了一个喜欢生活在大自然的小姑娘——海蒂,还有爷爷、牧羊人彼得、瞎眼奶奶,他们在风景优美的阿尔姆山上过着快乐的生活。有一天,阿姨把海蒂带到另外一个城市,那里有一幢幢别墅,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和人家的女儿一起学习。可海蒂生活地并不自由快乐,后来得了严重的思乡病,他们不得不把她送回了家乡。海蒂和爷爷又过上幸福的生活。
海蒂不贪图享受,吃苦耐劳和善良的品质,特别是她热爱家乡的赤子之心,深深地感动了我。海蒂真了不起,我们也要做个热爱生活的人。
放假这几天,我读了本书,名字叫《海蒂》。这本书讲的是小海蒂童年的成长历程以及她帮助小伙伴战胜困难的故事。
海蒂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小女孩,她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卷卷的金发,戴着红红的帽子。海蒂非常的聪明,她喜欢和小山羊们做游戏,使瞎眼的老奶奶心中充满了幸福和快乐。书中我最难忘的是海蒂和克拉拉一起学习的场面以及海蒂帮助克拉拉练习走路的场面。
我喜欢海蒂是因为她乐于帮助别人,热爱学习,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在我们生活中,我们要向她学习,学习她这种精神。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我的学校争光!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瑞士作家约翰娜。斯必丽写的小说《海蒂》。这本书就像一场舞台剧,随着幕布徐徐拉开,一连串美妙的戏剧随之展开,而当人兴致勃勃时,它却有了一个惊艳的谢幕,令人感慨、惊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热爱生活的主人公——海蒂和爷爷住在美丽的阿尔卑斯山上的所见所闻。她的爷爷性格孤僻,但在海蒂快乐性格的感染下,爷爷重新燃起了生活之光;也正是在海蒂的帮助下,残疾女孩克拉拉坚定地一天天进行康复训练,最终摆脱椅的故事。书中还有很多人物,有爱耍小脾气的彼得、苛刻的女管家、懂得孩子心里的克拉拉的奶奶,都刻画地栩栩如生。
这本书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作者以深厚的感情,用极其生动的笔触描绘了阿尔卑斯山朴实深厚的风土人情,以及多姿多彩的自然风光:雪峰、雄鹰、奇花异草、落日晚霞。简直是充满诗情画意的人间仙境,让我十分向往。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大家应该向海蒂学习,学习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学习她勤学好问、充满好奇心,学习她心地善良、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在炎炎夏日,我被一本经典的名著《海蒂》所深深吸引住了。虽然我已经和是书中的任务告别了,但书中可爱、热情的海蒂,高大、能干的奥西姆大叔,乐于助人的克拉拉,还有羊倌彼得等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海蒂》这本书是瑞典女作家约翰娜。死比丽的代表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海蒂和爷爷以及克拉拉一起是生活时的种种故事。海蒂是一个孤儿,自幼父母双亡,由她的阿姨迪蒂抚养。在海蒂五岁时,阿姨把她带到了奥西姆大叔——海蒂的爷爷身边。在海蒂度过了三个年头的快乐生活之后,她被带到了克拉拉家,与克拉拉一起生活,给克拉拉做伴。可爱的小海蒂在那儿学会了阅读,也经历了一系列有趣的事,可她并不快乐,最后竟因为思乡过度得了梦游症。还好,克拉拉的爸爸把她送回了奥西姆大叔所在的阿尔卑斯山,海蒂的猛游症立刻在一夜之间就好了。故事的结局也是幸福美满的:有腿疾的克拉拉可以站立了;小海蒂可以呆在高山牧场了;奥西姆大叔也可以和海蒂生活在一起了。
《海蒂》这本书不仅带给了我遨游书海的快乐,而且还让我深思。海蒂虽然失去父母,但是她却用自己的爱和感人的魅力去让身边的人开心起来,我们这些比她大许多的孩子却做得不那么好。联想到我自己平时只是偶尔关心爸爸妈妈,却经常让爸爸妈妈生气,想想真不应该。今后,我一定会多关心爸爸妈妈,也多关心其他人。只要我们都对别人充满关心和爱,我想这个世界就一定会被爱包围。
《边城》营造了一个使人难忘的美丽世界: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宽约二十米却清澈透明的小溪。
但书中的人物,却比这美景更令人难忘。
《边城》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虽然以悲剧收场,我却喜欢书中的每一个淳朴善良的人物:
翠翠的爷爷。
当了一辈子的船夫,却从没有收人家一分钱。
这要是换到现在来看的话,我们有可能会觉得这样的人不存在,不过,在书中,老船夫的形象却十分真实。
他淳朴的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的每一个带着一点儿“傻气”的行为,使人发笑——端午节时,为了坚守岗位,将翠翠一个人扔在了城里头;将自己的烧酒分给别人喝……我在觉得好笑之余,也对他更加喜爱,喜爱他淳朴善良的心。
这也许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
文中淡化了钱的意义。
即便是最有钱的顺顺,也是十分慷慨。
可见,文中的边城是一个重义轻利的地方,没有一股浓厚的商业气息,使人觉得轻松。
随着金钱的淡化,全书的主题也更加突出。
全书中的淳朴的人情给人留下的印象也更深。
于是,一个个鲜明可爱的人物形象便留在了我的大脑里:热诚质朴的杨马兵,豪爽大度的顺顺……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质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
大老和二老的兄弟情义也让我觉得很感动。
当二老向大老说出自己的心事之后,兄弟两人并没有反目成仇,而是通过“公平竞争”来分出胜负。
这也体现了书中的人物淳朴的特点。
故事虽最终以悲剧结尾,却留给了人们遐想的空间“也许明天就回来!”读到这一句话,令我无尽感慨。
我不禁为作者巧妙的构思所折服,只一句话,就让故事的结局使人容易接受了许多。
这样一个结尾,让人意犹未尽。
读边城,是一种享受。
边城里的文字处处是鲜活的,处处是淳朴善良的风味人情,却每每读起,都会不由自主地忧伤,为主人公的命运,也为淳朴善良的人情的消逝而忧伤。
在现在这个被钢筋水泥包围的城市里,还有多少拥有这样的品质的人呢?
周末,独自一人站在窗边。
手臂中抱着那本《边城》,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凝视着远方,隐约中,仿佛听见了那此起彼伏的山歌。
它是如此的悠扬,从遥远的湘西飘来,将来自那茶峒小镇的那份纯净也带进了我的心中。
《边城》是沈从文著名的中篇小说。
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湘西茶峒镇的唯美的爱情故事。
主人公翠翠是一个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少女。
她与身为老船夫的外公相依为命。
在端午节那天,她无意中与一个青年相遇——他就是傩送。
翠翠在心中暗暗爱上了这个青年,而青年也喜欢上了这个善良、清纯的女孩儿。
但这两个少男少女都将这朦胧的爱意藏在心里,并未说出口。
然而,命运充满了戏剧性。
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翠翠,并准备娶她。
而父亲要求傩送娶一位大家千金。
但傩送深爱着翠翠,他宁可放弃磨坊去继承一条破船,也要与翠翠在一起。
于是,他们兄弟俩决定用最浪漫的方式竞争:唱山歌。
哥哥谦让给弟弟,让他先唱。
可当弟弟一亮嗓子,他便深知自己不是弟弟的对手。
他便微笑着退出了。
读到这里,我原本以为故事会像以往的故事那样:弟弟傩送与民女翠翠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可当我读下去才发现,故事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简单而那样美好。
天有不测风云。
哥哥天保在外出闯滩时不幸遇难,而傩送认为哥哥的死是他造成的,十分内疚,不知去向了哪里。
一直为翠翠操心的外公也不幸地去世。
最后,只留下翠翠孤独地在江边,静静地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我不禁为他们的悲惨命运感到悲哀。
同是追求爱与美,为何他们却要付出如此的代价?也许,这就是命运。
但它给我们更多的,是书中淳朴的民风以及对真爱执着的追求。
傩送为了真爱,放弃了富有的机会;而翠翠也为了真爱一直守候在江边。
这些都体现出了他们对美好的追求与向往。
还记得茶峒的人们互相打趣的场景;还记得翠翠与爷爷相依相偎的背影;还记得端午时节茶峒人民欢庆时的表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这值得我们去细细地品味。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希望翠翠能在这期望中等回“这个人”,等回应该属于她的那份爱。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的”。
凤凰城外的清澈河流,孕育了无数的生命。这里是起点亦是终点。
初读《边城》,我知道有一个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有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我清楚地看见那温柔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它像诗像画更像沈从文的心。
爷爷、渡船、黄狗、是主人公翠翠平凡的一生。
“翠翠在风日里长大,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谁曾想到这样一个单纯明净的十五岁少女春情初萌而又茫然无依、说不清道不明的凄楚与忧郁。沈从文以朴素而又富有诗意的笔触轻轻点染翠翠的一生的朦胧与期待。
翠翠是母亲与一个兵士的私生子,父母都为这不道德、更是无望的爱情自我惩罚而先后离开人世。翠翠则又步入父母的后尘,成为了下一个爱情悲剧。
生活中有许多失之交臂的事情,而这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的爱,总是有原因的。
我不明白为何爷爷要木讷和犹疑,更不理解船总顺顺为何对爷爷产生误会。或许人在根本上是无法沟通的。
《边城》这本书以闲谈的亲切平和语调,叙述乡间的人情世态,在从容舒展中抒发对乡土的情感、对生命的爱。在命运面前,我们无法改变,只得以一种无助与无奈的忧伤。生命是火热的.,也是悲悯的“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大老的殒命、二老的出走和爷爷的离世,迅速将一个妙龄少女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翠翠生命里的空白,当是无法弥补了。
我隔着那清澈河流,我不禁担心翠翠的命运,会不会如白塔一般坍塌呢?
在许多的不确定中,作者给了我们一个不能兑现,却能给人一点安慰的幻想。
或许他们会共赏一轮明月,共饮一杯浊酒,又或许永远地天各一方。我,选择相信美好。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外面的天慢慢被拉上了黑幕,白天的热烈疯狂都烟卷云散了,心一下子有一种落寞的感觉,走进属于自己的房间,随手捧起《边城》,再度进入书中那唯美的湘西和翠翠那纯洁的心灵世界。
《边城》,总会让人陶醉于湘西那梦幻般的世界,青山绿水,浮云淡淡,这一座热闹又平和的小镇,养育了多少善良的人。翠翠就是这其中普通的一个,很质朴,没有任何的奢望。她与祖父相依为命,简单又快乐地活着,直到那个人划过她的天空,在她的心中留下一股淡淡的悸动。
第一次读《边城》,觉得翠翠好可怜,一个人痴痴地等待他归来。他,傩送,一个曾为她在月下唱情歌的人,现在的他是否像湘西的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留下翠翠一个人独自等过一个秋,两个秋,等到泪干了,心碎了。
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清澈得如水一般,他们之间没经历过什么轰轰烈烈,也没经历过生与死,只有平凡中的温馨,而这一切翠翠已满足了。少女的心思很细腻,她把对傩送的爱寄托给了山间的浮云,而傩送,你是否听到了,飘走他方的你是否听到翠翠对你的呼唤,因为爱你,她可以承受住祖父去世的巨大悲伤,坚强地站在湘西口等待,可是你会回来替她抹去心中的伤痕吗?既然爱她,又为什么不肯回来面对这份感情呢?
十几岁的翠翠是否得捧着对他的思念过一辈子呢,我不禁为这位船家少女怜惜。
再次品读《边城》,又觉得翠翠的等待何尝不是一种美呢?那是一种悲伤的美,清澈至极,淡淡地流淌在心中。
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善,然而到处都是不凑巧。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也许是众多不凑巧中最唯美的一个吧。两个人厮守着对彼此的思念,而她也甘愿耐心地等待,多凄美啊,凄美得让人感觉有种淡淡的痛。或许她的等待换不来他的回头,可是这等待编织了一段人世间最美的情。一生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甘愿等待的人,也不会让日子变得太过空虚。
谁说错过一定是悲惨的,谁说等待的过程是让人心碎的,或许等到心累了,才发现这其中的凄美。
每次读《边城》心中总会留下一股淡淡的似心痛又似感动的微妙感觉。这个单纯的少女是否会让风吹干心中那痛心的泪,然后守着这份思念,捧着这份愁人的美丽,继续简单又快乐地生活下去?而傩送是否会在那个绵绵细雨的春天回到翠翠的世界里?
《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
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
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
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
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
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
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
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
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
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
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
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
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
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
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
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
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
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
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
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这篇关于《有关落花生读后感范例》的文章能帮助你在写作方面突飞猛进!
这学期我学了著名作家许地山写的一篇课文《落花生》,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们”一家人过花生收获节的经过,通过对花生好处的谈论,称赞了花生那种朴实无华,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果实,不求回报的优秀品格,同时告诉我们做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发生在身边的一件事。一天下午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迎面走来一位浓妆艳抹,打扮很时髦的阿姨和一位衣着光鲜的叔叔。他们手里提着水果边吃边说,还不时发出一阵阵笑声,再看看他们身后走过的路,竟留下了一大串的香蕉皮和橘子皮,让人看了很不舒服。这时,走在后面的一位小妹妹一不小心踩着了香蕉皮摔倒了。他们见了不但没去扶她,反而“咯咯咯”地笑着管自己走了,真是太不文明了。正当我愤愤不平时,走来了一位清洁工阿姨连忙把小妹妹扶起来,又一声不吭地去捡一路的香蕉皮和橘子皮。看着这清瘦的身影,我内心不由地升起一股敬佩之情。清洁工,一份平凡的工作,但他们却每天起早贪黑地打扫城市,默默地给我们带来干净,这种品质不是和落花生很相似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像落花生这样的人:一年如一日地站在讲台上的老师,辛勤地培育着祖国的花朵;不管刮风下雨、严寒酷暑,都坚守岗位的警察,保卫我们的安全……如果我们大家都像他们一样默默地奉献,做对社会有用的人,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落花生讲了作者一家人把花生种了下去,又收了上来。作者的妈妈,把花生做好,端上了桌,一家人边吃花生边聊花生的故事,尽管看起来平平常常,可是里边藏着深不可测的道理。
故事中的花生长在地下,带着密密小洞的外壳,也不怎么好看,但你只要剥下花生那粗糙的皮,你会被惊到,两颗扁圆扁圆的果实,非常心爱,并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塞进嘴里,尝一尝,那股香味儿满嘴都是,直冲味蕾。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随便地伸出手,抓起花生,把花生去皮,塞进嘴里。贪吃的我左一把右一把的抓起花生吃。花生还有一个最好的优点,不贵,每一个人都能吃得起,买得起花生,听到这你是不是觉得小瞧了这花生?
其实花生像咱们生活中的很多人,如老师、差人、清洁人员等……静静无闻,无私奉献,不像苹果、石榴相同爱美的人,他们其实便是外表光鲜,有很高的名望,而对社会有帮助的人们,结壮干活,不求名利,他们是真正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而咱们却刚好没有这一点,做什么事都要各种的酬劳,才肯踏结壮实的干活,没有酬劳就不干活,没有花生的静静奉献精神,不爱遭受痛苦,而真正有花生精神的人,你们看到了吗?
我要像花生相同,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读了《落花生》这篇课文我懂得了人不可貌相这个道理。
花生是一种植物,他成熟后,果实并不是挂在枝头,它并不是像西红柿、苹果、橘子一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挂在枝头,而是将它的果实深深地埋在地里,因此,他即使已经结果,也可能不清楚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
花生的外表不好看,看起来十分朴素,它的果实又埋在地里,风尘仆仆的,并且丝毫没有一点美观感,外貌和苹果差几倍也不清楚,花生的外表虽丑陋,可它却十分有用。它能榨油,它的味儿美,它的价钱便宜,谁都能买来吃,都爱吃……它的外表不美观,可却对人们有很大用途,所以它的品质可比苹果高出了一丈,在品质上,当然还是花生更好。
这时,我想起了上一次,在去往温州的路上,那时还在下雨,我坐在车里,看到一个穿着十分时髦的男人,他开着奔驰,当他开到一个地方时,他打开窗户,吐了口痰,那口痰飞出去,正好蹦到水潭里,污水和痰一起溅了起来,直接将我旁边的玻璃溅的很脏。这时,我想:人穿得时髦有用吗?难道穿着简朴就不好吗?我仔细想了一下,最后下了一个结论,穿着并非有用,要对社会有贡献的才好。
一些人,只顾着看外表而不注重心灵,对社会没贡献反倒有害,其实,在我心中,他们并不美。只有心地善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才是真美。
“落花生也就是花生,它还有个名字,叫长生果,是一种极其普通的作物……”,老师正在教我们学习《落花生》这一课呢!课文内容是这样的:
许地山家里种了一些花生,在花生收获的当天晚上,他们过了一个愉快的收获节,并从中悟出了人生的道理: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想了很多很多。记得有一次,我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位站着的老人,只见他那一头苍白的头发衬着一双疲惫的眼睛,手和脚不停地颤抖着。我很想给他让个座,可我自己都是站着的,怎么办呢?于是,我轻轻地恳求身边那位正在专心化妆的阿姨:“阿姨,请您给这位老爷爷让个座行吗?”“哟!”她上下打量着我:“大队干部做好事都做到这儿来了?哼,想要本小姐我让座位,门都没有!”我很气愤,给老人让个座有那么难吗?这时一位腿有残疾的跛脚叔叔连忙站起来,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了老人。这让我想起了花生不好看却很有用的道理。
读了《落花生》,我的感受很深。是啊,我要学习落花生,不要做外表好看,而没有实用的人;而且,还要像落花生那样,做普普通通的人,干实实在在的事
“叮铃铃”一阵刺耳的铃声将我从想象中惊醒。要上课了,这节又是语文课哩!我可不能错过,说不定又能悟出什么道理。
我喜欢花生。
读了《落花生》这篇短小精悍的课文后,我不禁对这不引人注目的平凡植物又增添了几分敬佩和羡慕。
的确,花生的外表没有什么动人之处。在商店里,它很少摆在特别显眼的高档食品架上。如果与同玛瑙般的葡萄相比,它未免有些老气。假如把几个晶莹闪光的西红柿放在它旁边,它土里土气的样子就更加显露了出来。
花生不像桃子、石榴或海棠那样,把鲜红的果实高高的挂在枝头,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它从大地母亲的怀抱里吸吮各种养分充实自己。
花生虽然其貌不扬,可她却把自己的美蕴藏在心里,奉献给人类的,是饱满而味道鲜美的花生米。
这朴实无华的花生给了我一个启示,做人要具备花生的品格。从小妈妈就告诉我,做人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不重名利的人。这不就是花生的品格吗?
人世间有许多具有花生品格的人,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着自己的一生。
世界著名科学家居里夫人,一生中共获得两次诺贝尔奖,世界各国授予她各种头衔一百多个,她的荣耀可以说到了极点。然而,她却不注重名利,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科学事业。
闻名世界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写过许多千古流芳的乐章,他也一心钻研音乐,无暇讲究外表的美,被朋友称为“疯子”。
他们都是就有花生一样品格的人。
是啊,人也应该像花生那样,让美在心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落花生》是许地山先生写的,他用借物喻人的方法写出了花生的好处:味美、可以榨油、价钱便宜……通过与桃子、石榴、苹果作比较,使我们更能从中体会到花生的朴实无华、不图虚名。由此我想到了我们身边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像环卫工人,他们为了城市的整洁做出了贡献。
有一次,我下楼去倒垃圾。走到垃圾箱旁边,把垃圾随手一扔便捂着鼻子赶紧跑开了。可就在不远处,我看到一个环卫工人踏着三轮车,车上装着许多垃圾,很吃力地向这边缓缓驶来。只见他汗流浃背,不时有汗珠从他的脸颊流过,可他却顾不上擦。等他驶近时,我发现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变得湿漉漉的,汗珠掉到地上还会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他从车上下来,拿着铲子,打开垃圾箱的门,用铲子把垃圾挑出来放到三轮车上,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这个动作,直到把垃圾箱清理干净,才上车走了……
望着那位环卫工人远去的身影,我不由得对他心生敬佩之情——他的身上虽然没有那些明星们穿的光鲜艳丽的衣服,但他让我们的小区环境变得美丽整治。这些都让我明白,“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今天看了《落花生》,才知道一个人外表漂亮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内心漂亮。(开头一定要写收获和启示,一定要写全篇。)
课文讲述了一家人努力种植花生,母亲非常高兴,所以她过了一个收获节。父亲很忙,没想到会来。一家人坐在后院的茅草屋里,品尝和讨论花生。我父亲教我们要像花生一样。花生不好看,但是很有用,质量值得学习。人应该是有用的人,不是正派的人,但对别人不好。(注意人前后必须一致。从父亲对“我们”的教导来看,我觉得父亲是想让“我们”学习花生不求名利,默默奉献的精神品质。人不应该只谈体面,要做有真本事,内心世界美好的人。
有的同学每天只知道打扮的漂漂亮亮,不顾学习,得到的是大家在他背后的议论;而有些同学,即使她不漂亮,但素质不错,也能受到大家的欢迎。我们班的班长宋世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不算很漂亮,但是内心很美,学习成绩也很好。我们在学习中遇到了困难,她会一直热情地帮助我们;如果教室里没有老师,我们吵闹,她会主动维护纪律…
同学们,记住,你们应该是有真本事,内心世界美好的人!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这篇优秀!狼来了读后感和启发5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只要读文章,就能写出读后感。狼来了的故事是我前段时间无意中看到的,产生了一些读后感。这则故事其实挺深刻的,它并不只是在教导孩子们不能撒谎,不能戏弄别人,它还提到了诚信。
这个故事中的小孩,因为戏弄大人,不仅被狼吃光了羊群,还让大人们产生了一种“小孩子说话是不可信的”这样一种想法,哪怕是真话,由孩子们说出来也会变的不再可信了,他们会以为你是贪玩,或者也是在戏耍他们,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解释你所说的话有多么的不可信。这就是说谎后的代价。这就和商家在买东西一样,如果你去超市买东西吃,结果因此食物中毒生病了,那么你还会再去那里买东西吃么?而其他的顾客也会因为食物中毒事件而再也不去光临那家超市,毕竟没有人愿意被欺骗,这也是商家一直在强调的诚信为民的原因。
昨天我把这则故事讲给了4岁的侄子听,他奶声奶气跟我说起自己的读后感—故事里的那个小男孩真笨。我愣了一下,问他为什么会觉得小男孩笨,他一板一眼的说:“想耍大人,多简单啊,男孩用得着用这么笨的.方法。”他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完,我竟然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他。
想想也是,毕竟只是一个小孩子,恶作剧是可以,但是不管年龄如何,一旦触及到原则问题,就不是一句“恶作剧”就可以解决的了。
今天下午,我和姐姐,还有妈妈一起去书城看书。一到书城,我就往我最喜欢的童话区跑去。我拿起的第一本书是童话故事——《狼来了》。于是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故事主要讲了一个村子里,有一个放羊的孩子。一天,他放了一会羊觉得太没意思。他眼睛一转,想了一个鬼主意,便喊:“狼来了,大家快救羊呀!”人们急忙拿着棍子来打狼,可是山上一只狼也没有,小孩哈哈大笑。第二天,第三天,他依然这样戏弄别人。又过了几天,孩子又喊起来了:“狼来了……”大人以为这是小孩在撒谎、骗人,所以就没有去了。谁又知道这回是真的来狼了。小孩使劲地喊着,但是始终不见人来救他。最后,山上的羊被吃光了,自己险些也丢了性命。从此以后,这个小孩子再也不敢说谎了。
狼来了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对呀,诚信是多么重要。要是你多次欺骗别人,别人就会失去得你的信任。看了这个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诚实是宝贵的,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能说谎。记住:狼来了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
今天,我在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书《狼来了》。小的时候,就听爸爸妈妈讲过,今天自己读到这本书时,非常有感触。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羊,因为顽皮,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不能撒谎,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撒谎只会给人带来坏处,不能给人带来好处的。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说谎害人害已。经常说谎的人,心理上会产生障碍,至少难以与人沟通;说谎还会误时误事,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同时说谎是很累的,或许只有自己知道,说谎之后要用更多的谎言来弥补,只有尝试过的人才知道,一个两个谎言,或许很容易原,但是总有一天,谎言是无法原的,所以说谎最大的坏处就是痛苦,不仅会令自己痛苦,同样会让爱你的人也痛苦。而作为小学生的我们,要诚信待人,不能有谎话欺骗别人。
从前有一个年龄小的放羊娃,他每天赶羊到对面的山上吃草,每天都是这样的日子,他感到很无聊,总想找个办法寻开心,一天他和往常一样,把羊赶到对面的山上吃草,假装喊到:狼来了,狼来了;两三天的时间里他每天都在喊,人们被他骗了两三次,终于不再相信他了。结果有一天,狼真的来了,可是人们不相信是真的,结果羊全被狼吃了。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做人一定要诚实。说谎的结果最后是害了自己,俗话说的好“事不过三”,你偶尔说一次,两次的谎话,犯一个,两个的错误,人们还可以原谅你,但如果经常这样,屡教不改,那人们是不会相信你的,一个人,不被大家相信,那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所以,我们小学生千万不要说谎话,争做一个诚实,守信用的好孩子!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狼来了》。
书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放羊的小孩天天赶着羊群到山坡上放羊,他感到很无聊,就想和大人们开个玩笑,于是便对着附近的大人们喊道:“狼来了,狼来了”,大人们正在干农活,突然听到山上传来求救的声音,便连忙放下手中的农活,去救放羊的小孩,结果发现上当了,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很多次,村民被这个小孩也骗了许多次。
有一天,真的来了一只凶恶的大灰狼,吓的小孩大喊:“狼来了,狼来了”。喊了半天没有一个人来帮他,结果狼把他的绵羊吃了个精光。他后悔当初骗那么多人,现在没人救他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实事求是,不要说谎,否则会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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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有趣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复活的恐龙》。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被称为“童话大王”。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有趣的封面的时候,我太喜欢它了,简直被它吸引住了。妈妈把它作为一个礼物买给我。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很多:短发张、长发李、馆长、副馆长、记者、恐龙、射击运动员、售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发李。他是一名工作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在恐龙标本复活后,一直保护复活的恐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国都自然博物馆有全市唯一的恐龙标本。自然恐龙标本也就成了国都自然博物馆的摇钱树。可是有一天,恐龙标本被喷了一种外国进口的清洁剂,结果恐龙标本复活了!馆里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想杀死恐龙,唯独长发李想保护恐龙。可是恐龙还是被杀死了。长发李非常伤心。但是他在夜里又一次让恐龙复活,并且骑着它逃走了。
我觉得结果很好,馆长和副馆长等人一心为了钱是没用的,稀世珍宝恐龙得到了长发李的保护再一次复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在这个暑假,我找到了一本我十分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恐龙百科》这里面记载了远古时代的霸主恐龙。各种各样的恐龙生活在远古大陆上。这本《恐龙百科》给了我很多知识。所以我把它写成了一边读后感。
恐龙是生活在地球上时间最长的动物,它们也一样自己的语言,大约在两亿年前它们在地球上快乐的生活,但是后来不知谁什么原因结束了恐龙时代。当时我仿佛感受到它们的恐惧,它们无助的吼叫。
最后科学家努力的探索恐龙灭绝的原因,最后科学终于弄明白了恐龙是怎么灭绝的了,是因为6500年前发生的地球大毁灭。那是在地球上出现了一个大彗星,当时大彗星离地球还很远的时候地球的温度迅速上升直至几百度甚至更高。
科学家推测当时彗星落地是在地球每一角落都能听见它爆炸的声音。全球都被热气杀戮,只有马达加斯加还完好无损,但接下来几分钟它们遇到更可怕的灾害。那就是海啸它们最后灭亡了。
通过这些我懂得了人的力量是无法与大自然反抗的,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护好环境。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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