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这篇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今天,我学习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我知道妈妈生病,爸爸出差,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今天,我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很受感动。季羡林爷爷说: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季羡林爷爷的母亲只活了40多岁,他只要一想到母亲,就会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可见,他对母亲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呀!
现在,我们每天都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母亲把我们当成宝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早上,给我们做丰富而有营养的早餐,送我们上学,晚上,为我们盖被、洗衣,生病了,赶紧引我们看医生等,可我们还不满足。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和母亲闹起了别扭,当时我对母亲大吼大叫的,可母亲一点也没有生气。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多么的不应该呀!
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但祖国母亲的爱才是至高无上的,她竭尽全力地养育着祖国千千万万的花朵,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了不少英才。作为我们少年儿童,应该好好学习,发愤图强,争取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季羡林爷爷学习,学习他对母亲和祖国真挚的爱,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孝敬母亲,去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去为自己的祖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拥有一份好的工作,多些时间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长大后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父母们受到任何的伤害。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看完执笔作文网《《狼牙山五壮士》读后感作文汇编540字》想必你有所收获!
自从学过《狼牙山五壮士》后,这篇课文像一根羽毛,一直在我的心中拨动着我的心弦,让我一直无法忘怀。
英雄是什么,是能够在危急时刻首先考虑别人,能够在危险时刻舍己为人,能够为祖国奉献自己一切的人,甚至连生命都可以为之付出的人,才得以配的上“英雄”这个称号。
《狼牙山五壮士》一文讲了:1941的秋天,五位抗日英雄胜利地完成了阻击敌人,掩护人民群众和连队转移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弹尽粮绝,就要被敌人俘虏时,毅然跳崖,以身殉国,谱写了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乐章。这是多么的可歌可泣啊!
五位战士在生命的最后关头,都还想着祖国。为了不被敌人俘虏,他们为国捐躯。他们在跳下悬崖的时候,脸上露出的还是勇敢无畏又坚定的表情,他们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心里想的还是祖国。
每每想起五壮士的壮人之举,我总会想到自己,就感到非常惭愧。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就退却,有时甚至就放弃了。而狼牙山五壮士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克服了重重艰难险阻。我遇到的这点困难与他们相比算得了什么呢!
我们应该以先烈们的精神为动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做新世纪的接班人。
加油!奋进!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努力为我们的祖国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向五壮士看齐!
读完《狼牙山五壮士》这篇文章,我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感受。五壮士为了不让敌人发现自己的部队,跳崖身亡。用生命和鲜血谱写出了一首气吞山河的壮丽诗篇。
今天,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之际,我再次重温这篇文章,深为勇士为了祖国、为了革命事业不怕困难大义凛然的革命精神所深深地感动,联想到自己,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先队员,在学习在遇到的困难所采取的态度,真的好愧疚!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半天,仍想不出来,那时,夜已很深了,我懒着再去想它,于是,我便把这题空着,心想:反正明天老师会评讲,那时照老师说的抄进来不就得了?神不知,鬼不觉,轻松又省事。我为自己的小聪明尽沾沾自喜起来。但没想到,我正把自己推进了一个深渊,一个一旦掉进去就上不来的深渊!遇到困难,我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自圆其说,一次又一次地原谅自己。直到期末考的时候,我这个平时门门成绩100的学习委员,各门平均成绩才84分!甚至数学科才80分。那时,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定下心来,更不敢相信自己的小聪明尽如此不堪一击!这就是面对困难退缩的.结局!
回想起自己对待学习的态度,再看看五壮士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敢于赴汤蹈火的精神,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多么不应该呀!无数革命先烈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才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的生活。如果今天,我在学习上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那明天怎么去为祖国做贡献呢?我又怎么能对得起先烈们的英灵呢?
我们应该学习狼牙山五壮士的精神,以他们为版样,遇到困难时勇敢克服,不被困难所打败,努力好好学习,强大自己,为建设美好的祖国而奋斗。
读了沈重写的《狼牙山五壮士》,给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五位壮士的爱国精神。
1914年秋,日军向我晋察冀根据地大举进犯,七连五班的五位壮士——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福才,胡德林,他们为了掩护部队转移,将敌人引上绝路,最后,高呼口号,壮烈跳崖。
文中曾写到:为了不让敌人发现群众和部队主力,班长马宝玉斩钉截铁地说了声“走”,带头向棋盘陀走去。战士们热血沸腾,紧跟在班长后面。这样的生死抉择摆在五位壮士面前,是那样的坦然。他们毫不犹豫地将生的希望留给了连队和群众。表现出决心的不止这,在五位壮士子弹都打完了的情况下,他们依然没有屈服,而是大义凛然地举起石头与敌人继续抗争。读完后,我的眼前立刻矗立起了五位壮士的英雄形象。他们为了群众和部队主力安全转移,不惜生命安危,将安全留给连队和群众,将危险留给自己。这种精神多么伟大。这种精神怎能不让我们学习。
任务完成了,马宝玉等人纵身跳入深谷,高呼口号,那声音的的确确是我们中国人民坚强不屈的声音!这声音惊天动地,气壮山河!我为五壮士而感到骄傲,我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我们应该向五壮士那样爱祖国爱人民,为祖国的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让中国成为一个强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让我们记住狼牙山五壮士那两句口号: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中国共产党万岁!”
我从语文书上读了一篇文章,”狼牙山五壮士”里面的五位战士为了祖国,为了共产主义信念,不怕牺牲的精神令我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在抗日时期,七连六班的五位壮士接到了掩护群众和连队转移的任务。他们诱敌上山、痛歼敌人,又将敌人引上绝路,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最后壮烈跳崖。读到这里我仿佛听到了他们豪迈的口号,心中顿时热血沸腾。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起了许多为了祖国,不怕牺牲的英雄人物,刘胡兰、王二小、黄继光……
俗话说的好,”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应该把这些先烈们的英勇事例铭记在心,想想我们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那都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啊!从这篇文章中我感受到今天的安宁生活来之不易,对比一下我们现在衣食无忧的生活,难道不都是先烈们换来的吗?而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一点小困难就退缩,甚至想放弃,我深感羞愧。
狼牙山五壮士的壮举表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爱国主义精神和坚强不屈的民族气节,我对他们充满了敬佩。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应该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让祖国更加美丽,富饶。
虽然狼牙山五壮士的肉体牺牲了,可你们的精神却一直活在我心中。你们就是中华儿女的骄傲和楷模。
在学习第七组课文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中,有一篇叫狼牙山五壮士的课文让我印象深刻。
他讲的是;抗日时期,八路军某部七连六班的五个战士,为了掩护群众和部队转移的任务。狼牙山五壮士们诱敌上山,英勇杀敌,最后把敌人i、引上狼牙山峰顶,然后英勇跳崖的故事。
课文中第四段的第六句话他刚要拧开盖子,马宝玉抢先一步,夺过手榴弹插在腰间,他猛地举起一块磨盘大的势石头,大声喊道:同志们!用石头砸!顿时,石头像雹子一样,带着五位壮士的决心,带着中国人民的仇恨,向敌人头上砸去。这句话让我感到了五壮士们的英勇杀敌的决心,和与敌人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因为如果是一般的战士,他就会把这颗手榴弹扔掉,而五壮士却没有,因为他们有着爱国的心。
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一八五四年和一八五六年英国以亚罗号事件为借口,法国以马神浦事件为借口在一八五六年发动的侵华战争,我们是受害者,我们的清政府腐败无能,从鸦片战争起,中国共产党与帝国主义签订不平等条约,协定共一千多条。
如今,我们的祖国已经有许许多多的成就了。比如,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至二十四日的第二十九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等。
这篇文章体现出了五壮士仇恨敌人,用于牺牲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也表现了五壮士高昂的斗志和对人民的爱。他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骄傲的学习。
“每个七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这是母庸质疑的事实。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这个七岁的小孩就是爱莎,本书的主人公。爱莎聪慧、早熟,拥有超出同龄人的情商和智商,显得非常特别,爱莎的特别是由于她有一位特别的外婆,外婆七十七岁,是最爱她的人,也是爱莎最爱的人,爱莎的超级英雄。但这位超级英雄出场有点让人大跌眼镜,她给雪人穿上大人的衣服,让人以为有人从屋顶上摔下来,敞开睡裙漏出裸体站在阳台上用彩弹枪射击宣传上帝等的人……就是这么以为不靠谱的外婆,却是爱莎唯一的朋友,在爱莎受到伤害的时候,毅然决然的站在爱莎这边保护她,带爱莎穿越到不眠大陆,进入童话世界……外婆在那个女子只能相夫教子的年代,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成为一名外科大夫,在全世界救死扶伤,遇到灾难时,她是那逆行的最美背影,正是那场海啸(书中没有说哪场事故,但我猜测应该是印度洋海啸)救回了穿黑裙的女人,这是后话。
“保护你的.城堡,保护你的朋友。”先看看爱莎的城堡都有谁吧:四层住着乌尔莉卡(爱莎的妈妈)、爱莎、乔治/外婆(对门,下同);三层:穿黑裙的女人/布里特-玛丽、肯特夫妇;二层:阿尔夫/莱纳特、莫德、萨曼莎(比熊犬);一层:怪物(狼心)/生病男孩和他的妈妈;底层:公共休息室/洗衣房;然后还有呜嘶,四处为家。这就是爱莎的城堡和住户,城堡是四层,住户可以说各种怪人:一只爱吃糖果的凶恶大狗、一个总在不停消毒洗手的怪物、一个管东管西的烦人精、一个酗酒的心理医生……
这些有爱莎没有见过面的,有厌烦的等等,看起来这些人也没有任何联系,而正是这趟送信之旅,让爱莎发现,城堡的住户原来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紧紧封闭着内心,不肯轻易对外打开,爱莎发现,城堡的住户皆因外婆的缘由才聚到这里,发现狼心受到严重的战后创伤,发现阿尔夫和肯特是兄弟,他们同时爱着布里特-玛丽,发现穿黑裙的女人在海啸中失去了()三个至亲,丈夫和两个儿子;发现了莱纳特、莫德有个恶魔儿子山姆,生病男孩和他的妈妈是他们的孙子和儿媳,山姆和狼心是战友,外婆救了山姆等等,总之发现了每个人的秘密,打开了每个人的心扉,终于在圣诞节一起聚到了爱莎家(准确说是乌尔莉卡和乔治的家),也一同捍卫城堡,抵抗山姆的入侵。
这一切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孤独的爱莎逐渐缓解了失去外婆的痛苦,逐渐走出封闭的自我,认识了同样与众不同的亚历克斯,接着越来越多的与众不同的孩子聚集到爱莎和亚历克斯周围,为了一支军队,没人敢追他们了。
写完这些,不得不佩服外婆的深谋远虑,用心良苦。外婆交给爱莎的也告诉我们,有时候我们需要把生命交给生活,随心生活,不要在意外人的眼光,坚强、乐观的生活,好好生活、好好大笑、好好做梦。
“好好长大,做个与众不同的人,不要让任何人告诉你不应该不同,因为所有超级英雄都是与众不同的,如果他们敢惹你,就踢他们要害。”
一本关于爱、守护、与原谅的故事,势必触动每个人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引发共鸣。它让我懂得了爱的真谛、原谅的重要和为了守护自己的亲人付出一切代价的精神。那就是瑞典作家巴克曼所写的《外婆的道歉信》。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七岁的爱莎有一个古怪又疯狂的外婆,她会埋伏在雪堆里吓唬邻居,半夜从医院溜出来带着爱莎进动物园,用彩弹射击推销员……这个四处惹麻烦的外婆却是爱莎唯一的朋友,也是她心中的超级英雄。不管什么情况,外婆都是她的忠实粉丝,永远站在爱莎的这一边,为全世界拼命。
可是超级英雄也有失去能力的一天。外婆因为癌症去世,但留给爱莎一个艰巨的任务——将外婆的道歉信送给邻居们。收信人包括一只爱吃糖的大狗,一个总在不停洗手的怪物,一个管东管西的烦人精。这一趟送信之旅让爱莎发现:外婆和邻居们的故事,比她听过的所有童话更加精彩。
书中,外婆为爱莎虚构了一个童话世界,有城堡、公主、护卫、骑士等,让爱莎在现实世界丢失的童心在这里被重新捡起,在这个虚构的世界里她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不用顾及他人的眼色。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叹:作者描写的太逼真,我成功的被故事情节调动着情绪,时而欢笑,时而哭泣,时而又破涕为笑……这让我更加佩服作者。到后面,外婆去世,爱莎按照外婆留下的指示,开启了一趟送信的冒险,渐渐揭示了每个角色的“真面目”以及他们那些感人至深的故事。
书中的外婆是一个“非主流”的长辈。在医院里抽烟,往警察身上扔粪球,赤身裸体拿着彩弹枪射击传教人,就仅仅几句话,都能感觉到一个过渡“活泼”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而外婆精心设计的童话故事,她年轻时的真实身份、与各房客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都在等着读者在字里行间中抽丝剥茧。
其实我有一些羡慕这本书中外婆的这种童话式去世,因为她弱化了这种生离死别,让爱莎用道歉信的方式继续感受着爱、原谅和守护。它的意义在于努力的用书写的方式表达出“亲人的离开并不是真正的离开”。
除此之外,这本书令我惊讶的是,它能让我表达出这么多的情绪。读完第一遍之后我才知道,很多道理在我们长大时,我们都已经忘了。我们忘记了如何真诚的交朋友,忘记了如何从生活中看到美好,忘记了面对危险时的勇气,也忘记了想象力。外婆总告诉爱莎,好好长大,做个与众不同的人,不要让任何人告诉你不应该不同。
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步伐中,我们缺失了太多的自己,丢失了太多的自我,想想我们有多久没有放肆的大笑了,我感觉如今的人们的笑容似乎已经成为人们的面部表情,人们之间的问候已经成了礼貌性问候,有时还不是诚意的问候。我们在生活中都是中规中矩的,丢失了太多自我,丢失了我们原本的本性。
人无论活到多少岁,都应该像书中的外婆一样,保持一颗童心,想唱就唱,不假笑推让,想跳就跳,不害怕别人嘲笑。快乐地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爱家人,爱生活,爱自然,爱所有一切值得爱的事物。就像外婆对爱莎说的:“好好生活,好好做梦,好好大笑。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这不光是外婆对爱莎的期望,也是作者对生活的期望。
这是一部温情小说。“弗雷德里克·巴克曼让我们爱上这个活泼过头的外婆,也重新爱上生活。”本书编辑如是说。
七岁的爱莎有个古怪又疯狂的外婆,会埋伏在雪堆里吓唬邻居;把重要的事情记在墙上,因为墙不会丢;半夜从医院里溜出来,带着爱莎翻回动物园;在阳台上用彩弹枪射击推销员……基本上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这个四处惹麻烦的外婆却是爱莎唯一的朋友,她心中的超级英雄。不管发生什么,外婆都会站在爱莎这一边,为了她去跟全世界拼命。为此,爱莎永远爱她。
就算是超级英雄,也有失去超能力的一天。外婆得癌症离开了,她留给爱莎一个任务——将她的道歉信交给她得罪的九个邻居。送信之旅让爱莎渐渐发现,外婆的故事比她听过的所有童话故事,都要精彩。
书里有一句话是:“即使爱了你的外婆很多很多年,你可能还是完全不了解她。”对此我深有感触。我爱我的外婆,可对于外婆,我知道的少之又少。印象中的外婆就是瘦瘦小小,脊梁微弯的。她牙不好,几乎满口都是镶的假牙。我的妈妈是雷州人,雷州话是她的家乡话,我从小就听不大懂,最多会一些简单的词汇,真要交流是十分困难的,所以我和外婆语言不通。
尽管我已经十几岁了,但和外婆见面很少。因为距离远,外婆来我们家的次数屈指可数。据爸妈说,我出生时她来带过我。可是除了妈妈,家里人都是讲白话,和外婆之间的交流,说是“鸡同鸭讲”也不为过。因此聊起天来很容易就陷入尴尬的境界,语言不够,动作来凑,比手划脚成了我们沟通的重要方式。
现在,我只有每年过年的时候会回一趟外婆家,今年因为疫情更是没机会回去了。以往回去开车几百公里,总是晚上很晚才抵达。每次快到时,远远的我就看见外婆家亮着的灯。虽然我和外婆之间能顺利聊天的时候很少很少,但她一直迁就着我,怕我吃不惯他们那边的菜而照顾着我的口味,甚至专门为了我学会几道顺德菜、学讲几句普通话。每次听见她生涩的发音,我都能感受到蕴含在其中的爱与包容。我想,外婆应该是很渴望和我这个外孙女好好聊聊天,像其它老人家一样,给儿孙辈讲讲过去的故事。
《外婆的道歉信》是一个关于爱、原谅和守护的故事。看完了这部作品,我坚信这个世界上肯定也会有人像爱莎的外婆一样是我坚实的后盾。书里的外婆对她的爱莎说:“好好生活,好好大笑,好好做梦。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假如我能经常和我的外婆沟通、交流,她一定也会带给我很多奇妙的经历吧。下次回去,我一定要好好地亲近我的外婆!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最新《羚羊木雕》读后感合集》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羚羊木雕》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晚上,“我”正背今天学过的杠杆原理,妈妈问“我”爸爸从非洲带回的那只羚羊哪去了。她说得其实是一只黑色的硬木雕成的艺术品。但“我”已经将它送给了我的好朋友万方,并且作为回赠万方把自己心爱的一柄小刀送给了“我”。“我”并不知道那只羚羊木雕的珍贵和实际的价值。因为非常珍贵,妈妈一定要“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我”只好照办。
万方和“我从小就在一起,他学习好,喜欢帮助人。全班都穿上刚买来的新运动衣,“我”却把裤子划了一个大口子。万方和“我”换了裤子,却因这事被他妈妈罚站半小时。因为我们是要好的朋友,所以“我”把爸爸、妈妈送“我”的羚羊木雕送给了万方。“我”向万方说明了情况,将羚羊木雕要了回来。万方给羚羊木雕做了一个玻璃罩。“我”将小刀和玻璃罩放到了万方的手里,转身走了。走在雪地上的“我”突然听到万方在后面喊“我”。他将玻璃罩盖在木雕上,把刀塞到“我”手里说:“拿着,没有礼物,咱们也是好朋友。明天打雪仗来早点。”“我”哭了,从没有这样伤心过。
整篇文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边是珍贵的羚羊木雕和深厚友谊的对比;一边是双方父母的态度对比:“我”的父母因为木雕的珍贵,坚持让“我”要回木雕。万方的母亲因知道羚羊木雕的珍贵,要万方一定还“我”,还把玻璃罩和小刀一起给了“我”;一边是“我”和万方的对比:“我”把裤子划破了一个大口子怕被妈妈骂。而万方为了“我”交换了裤子被罚站半小时。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心里很不是滋味。父母为什么让把送给朋友的羚羊木雕要回来,就因为羚羊木雕很珍贵吗?难道木雕比深厚的友谊更珍贵吗?万方喜欢羚羊木雕不是因为木雕的珍贵,而是把羚羊木雕看做友谊的见证,他还做了玻璃罩小心地保护着木雕,因为木雕是好朋友送给他的。万方没有因主人公要回羚羊木雕而和他绝交,反而把小刀和玻璃罩一起送给了他,在万方看来友谊比礼物更有价值。当雪花落在玻璃罩上的时候,我想象到洁白无暇的友谊胜过了那只珍贵的羚羊木雕。
斯托贝曾经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羚羊木雕》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被父母察觉了,他们便逼着“我”去把送出去的羚羊木雕再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就硬着头皮找万方要回了羚羊木雕。但心里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万方这个仗义的朋友。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反省很深:如果万芳是一个很小气的人,那么两个朋友就可能会因为一个木雕而吵得天翻地覆,成为两个陌生人。而造成这件事直接起因的,就是“我”的父母。我觉得友谊比金钱重要得多,一份友谊,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来的!
但是,作为孩子,“我”不知道羚羊木雕的金钱价格,但爸爸自非洲带回给我,对它的独特性“我”是知道的,所以“我”要把它送给“我”珍视的好朋友,但却忽略羚羊木雕在爸爸心中的珍贵地位——在把爸爸(或他人)送的礼物转送别人时,“我”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爸爸的想法呢?
我不禁十分庆幸,自己有许多可以谈心的好朋友,他们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在我伤心时给我鼓励,在我骄傲时让我冷静……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取得这些成绩的——记得那次出游,我们几个好朋友玩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大家便口干舌燥,我顺手抓起水壶,嗳,怎么没水了?仔细一看,原来水壶盖没拧紧,水全洒了。唉,不喝了吧,可头顶的烈日像烤箱一般,照的我有些头晕眼花。“给你,我有水,这块巧克力也给你吧,别再低血糖了”好友熙熙伸手递来半瓶水和巧克力,我没来得及多想,咕噜咕噜就把水全喝光了,“真是舒服多了!”我笑着转头,想把水壶还给她,却看到了她满是汗水的脸和有些干裂的嘴唇,但她却把自己剩下的水全给了我,我突然感觉到刚刚喝的水简直比蜜还甜……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的作文是全班分值最高的,这让我很骄傲,有些飘飘然,接下来的几次作业就比较粗心,“红叉叉”也就屡见不鲜了。邻桌的他看到了,对我说:“一次的成功并不是全部呦,我期待你更出色的表现哦,加油!不然我会超过你的!”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我发热的头脑上,让我心里一颤:难道这点儿小小的成绩就能让我迷失方向吗?难不成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谢谢你,朋友!你的真诚让我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庆幸之余,我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我们,长大后还能保持这种纯洁向上的友谊吗?
我相信,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我真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一定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心情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芳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芳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么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芳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芳了这事后,万芳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芳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心情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芳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芳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希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希罗多德说:“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了。”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而羚羊木雕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
这本让人感动人心的书籍就是出自张之路的品藏书系,这本书曾获过中国安徒生奖,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保存着最纯洁的友谊的书籍吧!
文中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
我觉得就像爱因斯坦说的一样,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一个心地十分正直的朋友,我真的十分庆幸我身边有许多好朋友,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取代金钱的便是那人世间最珍贵的友情了,读完这本书,再回头细细品味那真是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
我也十分欣赏文中万方的品格也是我深深打动,即使自己最好的朋友要回了礼物,可他还是把自己珍贵的小刀又还给了他,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这种友谊可以让上天感动,这种友谊可以让万物生长,啊,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虽然这是一句只有短短十个字的话,但它却如同山涧中清澈的潺潺泉水,从一颗晶莹透亮的纯洁的心中迸发。
故事讲的是我把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家里最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责备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又催促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以为友谊之花从此将会萎焉最终消失,但是在风雨幕后却是片晴朗的天空,在天空中闪闪发光。万芳没有恨我,却反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别记在心上。
友谊是这样的神奇;眼睛看不到,手也摸不着,但纯洁的心可以感受到。当你遇到困难时,帮你解危的是和你最亲密的人;当你失败时,给你信心和勇气的也是他;当你成功时,与你一同共享晴朗天空的也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就是友谊!当你掉入水中的时候,朋友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你;当你取得好的成绩的时候,朋友已成为默默无闻的鼓励者。这些都是友谊!
平淡无奇的友谊阿,它可以把人们从失败转到成功,它可以变成阳光将萎焉的花儿重放,它也可以把你从死亡的一侧拉向生命的起跑线。
一个人终生可以没有妻子,可以没有丈夫,也可以没有孩子,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友谊的能力像天气,变幻莫测,与日月同辉。它是伟大的,让我高呼一声:让友谊天长地久!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一件由羚羊木雕引起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课文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这件事情,也将大人们的那种重财轻义的思想暴露无遗。
在“我”和万芳眼里,是否拥有羚羊木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友谊和诚信不能丢,因为它们的价值比羚羊木雕要大得多。在两种不同价值观的碰撞中,她们显得多么纯真,而“我”的父母又是多么庸俗!以这样的观点来选择,两者的轻重可想而知。
我觉的友情比金钱重要的多,一个知心朋友是用钱买不来的。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情、亲情。世界上的富翁,真正能算得上有钱的,又有几个呢?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又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
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
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
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故事的开始是在北京的裕泰茶馆,迎面而来的老北京味道把我带入到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稍带热闹的场面与结尾处王掌柜上吊而死的凄凉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三幕场景下来,留给我的不止是我对老舍先生精湛的写作技艺的叹服,还有我对那个时代的思考与感悟。
“曾想倚剑走天涯,奈何服输于现实。”秦二爷在第一幕的正直与实业救国的决心让我震撼。在那个戊戌变法,军阀混战的混乱时期,大多数人情绪低迷,或愚昧无知盲目地抵制变法,或趁火打劫欺压弱小。大家像一盘散沙,又像一群吸血鬼,在各个地方张牙舞爪出演丑剧。而秦二爷不但没有同流合污,反而产生实业救国的想法,宁可自己一无所有,也要挽救这个迷茫的民族,岂不让人心中一颤,为之肃然起敬?
然而,一己之力终究寡不敌众。
在那个天色昏暗,烛光摇曳的傍晚,当年的秦二爷与王利发、常四爷再次相聚在裕泰大茶馆,他们身上均没有了当年的不服气。而秦二爷,也随着大茶馆的转让彻底向黑暗的现实低头,唆使劝诫其他人有点钱便要自私的去吃喝嫖赌,全然不要理会民族与国家的命运。这已然不是当年的秦二爷,而杀死当年的秦二爷的,正是这黑暗的现实。它在黑夜中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向所有企求挽救民族危亡的秦二爷们,然后又毫不犹豫的将它拔出。
将左右逢源奉为谋生之道的王掌柜,正直爱国、乐善好施的常四爷、丑恶的庞四奶奶、命运悲苦但仍然坚守正义的康顺子……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各个有血有肉,形象饱满。让我不禁感慨:他们都是想方设法在这样一个社会现实中生存下来,他们都在努力地为自己,为他人生存下来。老舍先生让作品浸润在老北京的旧时代这样一个背景中,用动听的声音将故事娓娓道来。作为经典名著的它实至名归!
同时,《茶馆》中揭露的当时社会的黑暗令我痛心,它就像一个黑心女巫,豢养了许多以吃人谋生的动物,她不仅教唆动物去四处咬人,还要用自己的黑魔法把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变黑。这部剧吟唱的挽歌,和着低沉悲伤的旋律,唱尽了当时人们以及社会的所有凄凉。当“莫谈国事”四字越写越大;当好不容易有了花生米却全嚼不动;当小二德子揍过一个又一个教员;当大家由热血沸腾到心灰意冷……我就知道,这正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之处。
一曲《茶馆》呜咽声,唱尽多少凄凉痛。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著名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迎新晚会主持词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有谁会懂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走在陌生的街道,真的很彷徨,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该往哪个方向走!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仰天长立、落魄、颓废、流浪、这些词通通涌向我!
似乎自己的生活失去一切动力一个人唯有的只是迷茫!眼泪成了我生活的附属品!烟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不停的告诉自己,相信自己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一个陌生的。但现实与幻想形成落差似乎自己又明白了什么是黯然伤神,失落,我又放大了自己的悲伤,沉浸在琐碎的记忆里,心底的痛,无以言表......当眼泪流下时,自己也不过像个婴儿。也许你认为我虚伪,也许你认为我对你的爱是装的!可你不会知道我一直把你放在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很深、很深,就像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内心的伤痛一样。此时此刻内心的伤痛真的很难用语言来表达!
一个人走在十一月的轨迹边缘,却怎么也接不上轨。于是我如同英语小文章生活习性般开始习惯沉默不语,紧握着双手随之颤抖,带伤的脸庞和黯然惆怅的画面,湮没在这个漫长转预备党员发言稿而散乱的整片沉思的冬里谁也不曾发觉那些微笑背后无处安放快要溢出的伤痛,切骨得心如刀绞般,缓缓渗入左心房深处……乍然,陌生世界让我有种突入其来沉痛的心境。
或许是习惯了伤感。没人知道的那些寂夜里,紧紧的用双手抱裹着自己,右耳旁是悲伤音乐,随之泪水不断的流淌在凄凉的夜里..但我没去轻意擦试它,我想也许这也是释放伤痛的一种方式,因为我真的累了,不想再被爱情所伤,真的太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曾经深爱过的那个他,坐在街边的马路上,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明明心里念着他啊,却只能无关痛痒地聊着天气,以及笑话,转念作罢,只好给老朋友打一个电话,然后哭诉着你此刻无人能懂的悲伤与寂寞,这些话我从来不敢告诉他,因为怕他不懂,更怕他不屑。最后只好抹干眼泪,微笑着在心里默念对那个人的祝福,请你一定要幸福啊,这样,即使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能看见你的幸福也是我的快乐。
茶馆,没事儿喝茶,彼此唠家常,谈世事的地方。谁可曾想在老舍的笔下,它摇身一变竟成了一个小小的社会缩影。地道的语言,真实的场面,人物栩栩如生,写的太现实。这和老舍的生活环境是分不开的。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茶馆》给与我们的是一个时代!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这几天我读了《茶馆》这本书,以前看题目,我还以为是写了一个小茶馆的故事,可看了之后才知道这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分别写了清朝末期民国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年代,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老北京的气息。
本书的作者是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一位热爱生活,善于观察生活的人,他写的故事写的非常的真实,让人感触颇深。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艰难不易。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忙活一整天,甚至还挣不够一顿饭钱,而且他们还经常会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所欺负,拿我们和他们做对比,我感觉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在这三幕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二幕“龙须沟”,本篇章主要是围绕着北京的“龙须沟”来写的,反映了当时人民在新政府成立之前和新政府成立之后的生活变化。
在茶馆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心不坏,确有些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的常四爷,可是他们的生活过的并不好。因为当时的社会非常险恶,王利发是个好人,他见到人就会打招呼,可他们茶馆却一天不如一天,那些可恶的伤兵,天天来捣乱,看到这些令我愤恨不已,好想走进书里,为他们打抱不平。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而那些坏人却过得很好真是太气人了。
一幕震撼人心的场景在大茶馆里上演,演绎出旧时代的黑暗历史,给人们留下永恒的记忆。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实用】岳飞传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这是岳飞的《满江红》,这首《满江红》英勇而悲壮,深为人们所喜爱,它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岳飞精忠报国、一腔热血的英雄气概,又曾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民族的爱国心。
岳飞,字鹏举,著名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一。颇具传奇色彩的岳飞的一生,是爱国忠君的一生。他舍生忘死,一次次浴血疆场,只为抵御金寇,收复失地,迎请二圣还朝,维护宋王朝的统治。岳飞是一位出色的军事指挥家,他缔造的“岳家军”军纪严明,所向披靡,令金兵闻风丧胆。他抒发壮志的绝唱《满江红》被后人广为传唱。然而他的报国之志却在君王的昏馈和奸佞的陷害下折乾沉沙。
我看完《岳飞传》,深感岳飞之伟大。作为一名小学生,要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前几日,我读了《岳飞传》。此书讲述了民族英雄岳飞精忠报国,抗击金兵的故事,让我了解了岳飞的身世和抗金的经历。其中岳母刺字、大败粘罕这两则小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岳飞出生在河南境内黄河边的相州附近。他自幼父亲早世,在师傅周侗的教诲下学习文学、武艺和兵法,非常用心,刻苦。长大后天资聪颖,很早就表现出优秀的军事才能。当宋朝受到金国的侵略时,他的母亲为了让他一生不忘报效国家,在他的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他临危授命,战功卓著,在牛头山、爱华山等几个战役中,取得了辉煌战果,令金兵闻风丧胆。岳飞一生致力于恢得中原,直捣黄龙的伟大志向,却不幸惨遭奸臣秦桧等人陷害,背负莫须有的罪名,屈死于风波亭。
岳飞从小认真读书和长大后带领岳家军打金兵的事,令我有所感触。他牢记母亲的教导,每次打仗,他总是百战百胜。岳飞小小的心灵就有保家卫国的壮志。他爱国爱民的精神让我十分震撼。
如今我们所处的社会十分和谐,不像战争时代,用不着我们披甲上阵,但是我们的国家需要更加先进的科技,才能超越其他的国家。我一定要把岳飞的精神用到学习上,将来建设祖国,使我们的国家更强大,更美好!少年强则中国强,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中国一定会变得更加强大。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岳飞传》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宋朝抗金名将岳飞的母亲在岳飞的背上刺上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激励他安邦定国,反抗侵略。从此,岳飞从小就立下了报国的伟大志向,他自幼拜师刻苦习文练武,后来他投军报国。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师宗泽救下,逃回家乡。后来岳飞奉旨入朝,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岳家军,为挽救民族的危亡与金人作殊死的斗争,屡战屡胜,一次又一次勇破金军……设伏牛头山、巧收双枪将、大破朱仙镇……“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美名传遍天下。但是,正当岳飞节节胜利之时,贪生怕死的昏君赵构,听从了卖国贼秦桧的奸计,一天之内下了十二道金牌召他回京。岳飞一回到临安,就被解除了兵权。之后,奸臣秦桧诬告岳飞谋反,以“莫须有”的罪名在风波亭杀害了年仅39岁的岳飞,造成千古奇冤。在国破家亡的战乱年代,爱国英雄岳飞一身赤胆,金戈铁马,节节收复祖国河山成就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不朽美名。
面对这部令人荡气回肠的英雄传奇,我被抗金元帅岳飞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和轰轰烈烈的爱国豪情深深地感动,他为国献身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上周一,我怀着激动而略带悲伤的心情在学校的读书大厅读完了《岳飞传》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既为岳飞有心杀敌,却无力回天而感慨,又为我们中华民族出现了秦桧这样的奸臣而感到羞耻。每当读到岳飞大败金军时,我就十分兴奋,真想自己也加入到战争中;可一读到岳飞等人遇难时,我的手就紧紧地捏着自己的脸,不敢想信这是真的。最令我感动,也是我反复多次阅读的就是“岳母刺字”的故事。岳飞的母亲怕自己的儿子误入歧途,走上反抗朝廷的道路,就在岳飞的背上刻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字。她先用绣花针描出字的轮廓,再用石墨等物品把字烙在上面。刺字时,岳飞很痛,但他并没有大喊大叫,因为他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从此以后,岳飞领兵杀敌,这四个字就成了他一生的写照。岳飞写下了《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可饮匈奴血。”由此可见他精忠报国之情多么浓烈!
岳飞是我国伟大的军事家。他怀着一颗爱国的心,为将要灭亡的宋朝重新点燃了生机!他是历史长河中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的英雄。让我们学习岳飞,为我们的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吧!
读了钱彩写的《岳飞传》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书中写道,在宋徽宗崇宁二年,岳和与妻子姚氏生下一名男婴,那就是后来南宋抗金时大名鼎鼎、战功赫赫、忠心耿耿的岳飞。他一生打过无数次抗金大仗,保过了南宋半壁江山,却被昏君和奸臣秦桧所害。最后以“忠武”的权位配享太庙,人们还用铁铸的秦桧夫妻跪在岳飞墓前,永远地赔罪。
读了《岳飞传》,我明白了做事至少要具备两个心――恒心和信心,报答祖国还要有忠心。具备这三个心,你就能将成败踩在脚下,将成功握在手里。
大多数人都在描写和赞颂母爱,而极少写父爱。我们是否忘记了父亲那深沉而严峻的爱?《背影》一文用了极为朴素的言语却勾勒出一个平凡却伟大的父亲。
我的心总是在这一段文字有了很深的感触: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在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只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己。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了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来北后,他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有膀子痛得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能再与他相见!游子在外,父亲牵挂,文中的父亲一直就在惦记着他的儿子。正所谓:有父爱尽不在语,惟有信中显真情。
生病时父亲背我去医院;考试考砸时父亲的痛斥;遇到难题时父亲悉心的教导;气馁时父亲亲切的鼓励;送我上学时父亲那亲恳的目光;走上岔路时父亲及时的巴掌。父爱是需要细心观察和用真心感受才体会得到的,我们都被父亲深深地爱着。
父爱如山,往往深沉严格。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报答父母对我们如春雨般绵绵湿润的爱,这哺育着我们的爱。珍惜明日,努力学习,学会一身本领。我们是父母手中的雏鹰,为了明天更好的展翔而努力吧!
自从读了朱自清的《背影》,我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人们大都在歌颂母爱,而《背影》这篇文章却描写的是父爱;歌颂父爱,一般是正面写父亲那高达的形象,而这篇文章却写父亲的背影,写父亲那朴实的外表,笨拙的动作;写爱的文章,往往是淋漓尽致的描写,而这篇文章却并没有使用什么华丽辞藻……朱自清在文中四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有三次都是一笔带过,只有买橘子的那次,作者详细的进行了描写,看着父亲那不协调的动作,艰难地翻过土堆,想起父亲那熟悉的背影,情到深处,泪水不自然的流下……
在我们的生活中,父亲总是默默的为子女付出,父亲的爱是伟大的,他们虽不善于表达,但所做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哪里没有凝聚着他们深深的爱……父亲的爱是严厉的,父亲就如大海那般,宽广的胸怀,深刻的内涵和深沉的爱则是他完美的体现。
也许人们忘了,也许人忽视了,也许人们从未注意过,在漫天纷飞的贺卡中唯独少了寄给父亲的,在一声声情意绵绵的祝福中唯独少了给父亲的。
曾几何时,我们总是在父亲面前撒娇;曾几何时,当我们受了委屈,父亲那宽厚的胸膛是我们避风的港湾;曾几何时,当我们陷入莫名的情结时,父亲为我们举起了导航灯,引导我们走出人生的迷宫,重新鼓起勇气站在起点之上;曾几何时,…………
当人们高唱母亲的赞歌时,我想起了父亲,难道我们能忘记父亲吗?
有人说过:小时候觉得父亲是万能,青年时觉得父亲是古董,中年时觉得父亲是多余,老年时说的最多的就是“当年,我父亲说……”为什么拥有时不知道珍惜,到失去了才感到他的宝贵?
没有过多的语言,也没有太多的表情,有的只是简单的动作,却真挚感人。一位母亲,每每在送孩子离开时,都会站在窗户旁,艰难的拖动行动迟缓的腿,占领着一个窗口,只为多看一眼在院子里经过的孩子,多看一会儿孩子离开时的背影。
你看“看见我回头,他向我不停地挥手,依稀又在说着什么。”当孩子迎上母亲的目光时,泪水情不自禁溢出了眼眶。她明白了注视中透露出的平凡的爱,明白了母亲已经老了,走不动了,眷恋着与孩子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即使只是一个背影也好……
长大后,因为学习的缘故,去祖母家的时间少了很多。那是一个周末,我去祖母家,清冷的月光照在层层叠叠的树枝上,绑架点点斑斑的墨影,路旁的灯光有些昏暗,凛冽的寒风扑面而来,我又冷又怕,低头急匆匆的走着。突然,前方出现了一个身影,我定睛一看,是祖母。祖母牵起了我的手,一股熟悉的温暖瞬间传入了我的手心。离开祖母家,走了一段路,回头一看,与祖母的目光相对,那目光中有着不舍,有着爱。看看头上皎洁而又清冷的月光,此时的我,再不觉得冷了,因为有这份爱温暖着,我感觉是那样温馨,那样幸福。
再读《是谁爱着你的背影》,我的感触越发深刻,文中母亲仿佛就是我的祖母,虽然注视不同,可其中饱含的爱是相同的。是啊!年少轻狂的我们,只想早日挣脱父母的约束,对家人的爱却不屑一顾。厌烦家人的关心,嫌弃爸妈的唠叨,怎会静下心来感受着家人对我们点点的平凡的爱。
但愿我们都能读懂生活中那些不舍的注视,都能感受到那些隐在平凡中的爱。少一些浮华,多一点质朴;少一些躁动,多一点沉稳;少一些责备,多一些理解,给这份温情以回应,给这份注视以理解,给这份平凡的爱以深情,以延续,谱写幸福的人生。
《背影》这篇文章记叙了几年前作者在浦口车站和父亲分别时的情景,表现了父亲爱护儿子的真挚感情,也写出了儿子对父亲的深切的怀念之情。
“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这段话将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儿女的爱给生动地描绘了出来。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簌簌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多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不在关爱着我。
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是我们今生都报答不完的。记得在我小时候,一天晚上发了高烧,我家离医院很远,家里车子被邻居借走了。外面又下着大雨,家里唯一的雨衣被妈妈带到外婆家去了,只有一把伞,这时,我的父亲毫不犹豫背起我,拿起伞,就向医院的方向跑去。半路上,父亲在一条泥泞小路上滑倒了,伞被刮走了。父亲第一时间是看我有没有事,却忘记了自己。我哭了,因为我知道下雨天父亲是看不到我哭的。第二天我才知道,其实当时父亲的脚在不停的流血。这时父亲还把身上的外衣脱给了我,又抱起我,继续向医院跑去。当我在医院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寸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我长大了要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让我一生有勇气做我自己……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阅完执笔作文网的《关于大秦帝国读后感合集》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我陆陆续续将六部十一册《大秦帝国》看完,期间大概还看了七八本书。现凭记忆简单回顾如下:
第一部,魏齐争霸期。
魏国虽强,但人才流失严重,包括前期的吴起,后来的孙膑、卫鞅。魏王爱珠宝器物而不重视人才士子,是大量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吴起之楚、孙膑投齐、卫鞅入秦,可以说是魏国人才流失的典型。卫鞅原本卫国人,从学于魏国,习法家,兼兵家。卫鞅入秦后,获秦孝公信任,坚决支持并维护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内容,大抵包括禁私斗、奖耕战、去封建、废奴隶、行郡县,将原本一盘散沙,私斗成风的秦人凝结起来。
商鞅变法是以剥夺世族王室的权利为代价,来换取平民百姓的巨大生产力,是以变法成功后,秦人瞬间强大起来了。但商鞅也因此得罪了上层世族,包括太子傅、太子、公子虔等等贵族。变法期间,齐国借助孙膑之谋两败魏国,魏国遂衰,商鞅趁机收复秦魏边界的河西之地。秦国遂崛起!然而秦孝公英年而薨,秦惠王继位,老世族起而车裂商鞅,秦惠王趁机一举铲除老世族。
《大秦帝国》开篇以秦孝公商鞅变法为始,以车裂商鞅为终,塑造了一个“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千古法圣影响。商鞅几乎是整部《大秦帝国》里毫无缺点的秦臣,他不但具有超凡的法家精神,还具备一定的兵将才能,一心一意为秦国崛起而奋斗,即使身死也为秦国铲除旧贵族做了铺垫。
第二部,合纵连横期。
秦国的崛起,引起了山东六国的关注。洛阳苏秦、大梁张仪顺时而出,张仪相楚齐,苏秦入秦国。然而苏秦因大略不逢时,而孓然一身出咸阳,张仪也因不堪谈兵错断秦国而险遭楚国世族迫害。阴差阳错,两人均无奈退出各自阵营,再次各谋前程。苏秦说燕王,与山东六国结成合纵抗秦之势。此时张仪相秦国,提出连横破合纵之策。二人之策针锋相对,合纵松动于楚国,瓦解于燕国,终因六国龃龉而草草收场。苏秦遭刺,六国合纵瓦解;秦王绝症,张仪无奈退隐。
这一时期,张仪樗里疾为丞相,司马错为大将军,攻取楚粮仓,韩宜阳,据巴蜀,内修经济,外破合纵,秦国进一步强盛起来。另外,本部除了苏秦张仪外,还出现了战国四公子、屈原、鲁仲连等人物,各有各的人物特点。这些人物将秦国与山东六国的关系,六国之间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让人更容易地知道为何六国败而秦国独胜。
第三部,秦赵争霸期。
秦武王在甘茂的支持下,顺利坐上王位,入洛阳举鼎而死。质于燕的赢稷母子,饱受燕将乐毅的善待,并且由白起顺利接回咸阳。魏过名士范睢遭受排挤,险些丢了性命,被秦使接入咸阳。如今秦国庙堂有秦昭襄王、宣太后芈八子、太后族弟魏冉、名士范睢已经刚刚崭露头角的军士白起。此时的秦国疆域,已经收复河西之地,吞并巴蜀,北定义渠,早早地实现了秦孝公的宏图伟业,下一步该怎么走?范睢提出“远交近攻”的战略,及时地解决了秦国庙堂目标空虚的问题。所谓远交近攻,即结好燕齐,进攻楚国三晋。山东六国里,楚国早早吞并了吴越旧地,赵国一战攻占中山国,齐国也在合纵攻秦时灭了宋国。秦国任用白起为将,宣太后摄政,魏冉为丞相,先攻破六国合纵联军,并一举攻占河内。后南下破楚,逼楚迁都。齐国助燕国平定子之之乱,并大肆劫掠燕都蓟城,燕齐遂为世仇。
燕国在燕王与乐毅的领政下,隐忍不发三十年,默默练成新军,一举下齐城七十余,齐几灭国。田单率众抵御燕国六年,最终大败燕军而复国。赵国此时也在赵武灵王提出的胡服骑射下变法图强,国力猛增,成为山东六国唯一能秦军抗衡的大国。秦赵为争形势,对峙上党多年,大战一触即发。秦国君臣上下一心,秦王亲自供应粮草,范睢谋划邦交计策,致使赵王用赵括换下廉颇,寻求与秦军速战速决。秦军秘密启用白起为将,用同等军力围困赵军数十日,赵括身死,赵军遂降。白起坑杀赵军三十万,赵国精壮全军覆没。此时范睢自伤,秦王骤然昏聩,白起被逼自杀,赵国未灭,反而被信陵君带领的合纵军战败,并退回函谷关。
这一时期是燕军灭齐,秦赵长平大战的主要时期。战国秩序混乱,各国唯用武力服人,动荡不堪。白起乐毅廉颇等名将悉数登场,白起战无不胜,下楚国,破合纵,坑赵军,战功赫赫。乐毅也是一战灭齐,更试图以仁政化齐,堪称一代儒将。廉颇擅长防守战,与秦军对峙三年而不败。然而三将都因庙堂决策失误而或身死,或逃离。所谓强国,不仅在于兵力强盛,更要有开明稳重的庙堂。
第四部,吕不韦执政期。
范睢心怀忧惧,举荐蔡泽为相,南下楚国归隐而巧遇巨商吕不韦。吕不韦上赵国又遇秦国质公子赢异人,心生从政心理。遂帮助赢异人,离赵归秦。此时秦国经历了以举国之力支持的长平大战,国力财富消耗殆尽,急需快速恢复,而蔡泽吕不韦正好是农业经济能臣。吕不韦两度扶持秦国立储,嬴政少年为王,嘱吕不韦与太后共同执政。吕不韦为义商,通晓王道,吕不韦新政初见成效。少年嬴政结识蒙恬王翦,交谊甚欢,蒙恬南下苍山结识荀子师徒,劝李斯入秦。适逢太后嫪毐之乱,吕不韦与嬴政联手平乱。终因政见不同,嬴政加冠后以强硬手段,逼迫吕不韦自杀。
这一时期,属于秦国大战后的恢复期,并且两代秦王短寿早亡,是以急需吕不韦这种善于处理繁杂事务的商人使秦国步入正轨。吕不韦新政,在行秦法百余年的秦国衰弱期,焕发新的生命力。秦国关中以及巴蜀两地,渐渐富庶起来,成为秦国大争天下的后备仓。
第五部,秦灭六国期。
嬴政亲政后,任用王绾为丞相、李斯为长史、王翦为大将军,其他如蒙恬蒙毅、顿弱姚贾、王贲赵佗等等文臣武将,庙堂人才济济一堂。水工郑国于艰难干旱时期,与李斯一同开出郑国渠,滋养灌溉秦川之地,使秦人度过天灾,并且再度增强了秦国大出天下的实力。紧接着,紧锣密鼓地灭国大战开始了,先由嬴腾率偏师一战灭韩。其后由王翦率主力大军与赵国决战,赵国任用李牧为将。李牧久与匈奴作战,与秦军抗争中不落下风,并且两败秦军。此后,顿弱使离间计,赵国奸臣郭开诛杀李牧,赵军遂连连败退,邯郸破而走代地,赵亡而代立。于是,王翦屯兵秦燕边境,王贲南下平定韩世族反叛势力。
王贲五万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下楚国十城,震慑楚军不敢北上救援。于是,王贲引水灌大梁,大梁城破,魏国亡。同期,燕太子丹与荆轲谋,以献地称臣为由,刺杀秦王嬴政,荆轲死而秦王怒。王翦大军,迅速北上作战,包围蓟城,切断燕代联系,蓟城破而燕王喜逃往辽东。后由王贲先大军攻破辽东掳燕王喜,后回军攻代,俘代王嘉,山东六国唯余楚齐。嬴政弃王翦谋而用李信,为项燕所败,战死兵士二十万,秦廷震慑。嬴政遂复迎王翦,以为大将军,率军六十万与楚项燕对垒决战。两军相持,楚军内廷先乱,王翦趁机歼灭项燕主力,浩浩荡荡地吞并楚国。并且继续深入越地,做好了长期屯兵南越的谋划,秦王许之。最后只剩下齐国,王贲率军压境,齐王不战而降。如此,六国皆灭,天下一统于秦。
秦统一天下,使秦法行于天下,行郡县,造文字,统一度量衡,兵器车马规范化,北击匈奴,南抚夷越,修长城,巡天下。然而秦国以法家治天下,六国复辟势力与儒家士子暗潮涌动,试图重新建立诸侯分封制,始皇帝不齿,遂焚书坑儒,禁天下私议秦政者。始皇帝崩于大巡狩途中。
第六部,帝国衰灭期。
始皇帝崩,赵高与李斯合谋,逼扶苏自杀,囚禁蒙恬蒙毅,立胡亥为二世皇帝。赵高野心勃勃,胡亥懵懂无知,李斯大才难以施展,一系列的政变发生。屠戮皇族后裔,诛灭三公九卿,李斯亦不免,发黔首修骊山陵,建阿房宫,百姓苦之。陈胜吴广一挥而天下应,六国复辟势力涌起,以楚军势力最大。秦将章邯王离率军扑灭农民作乱,旧赵复辟势力,终因庙堂昏聩无援,而不敌项羽军。赵高弄权,弑胡亥,始皇帝族弟子婴,诛灭赵高,称秦王。刘邦入咸阳,秦王子婴降。刘邦宽厚机变,项羽残暴寡断,多次屠城烧杀劫掠。项羽入咸阳,杀子婴及其子嗣,劫掠咸阳,坏始皇帝陵,烧阿房宫,火三月不绝。
整部《大秦帝国》读下来,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强大的毅力。一路读来,跟着秦国由弱变强,体验战国策士风采,历经举国之战的浩瀚。对秦国,以及先秦历史,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尽管作者语言单一,人物形象大多偏正面介绍,而弱化负面人格。先入为主,人物内心独白过多,根据历史事件主观臆测人物心理活动。然不失为一部可读的历史长篇小说!
大秦帝国是历史学家孙皓晖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写出来的,分为六部,分别是《黑色裂变》、《国命纵横》、《金戈铁马》、《阳谋春秋》、《铁血文明》、《帝国烽烟》。这套书,从秦始皇他爷爷的爷爷开始写,写一代代老秦儿女是如何克服重重艰险创立一代帝国的。
第一步《黑色裂变》,秦献公与当时的大国魏国一战,死翘翘了,年仅21岁的秦孝公即位,他就是传说中的官二代加穷二代。当时的秦国,被山东六国孤立,封锁在函谷关内,没有中原国家历来的富谡,也不如当时变法图强声名鹊起的小国有活力。和山东六国相比,秦国就是贫穷落后的农村,真是一穷二白,山东六国在此时孤立秦国甚至打算分而食之。怎么办怎么办?
秦孝公唯一的财富,就是人民的忠心耿耿。“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流不干,誓不休战”这句誓言是全国秦人效忠祖国的誓言,够血性。带着这群人,秦孝公开始艰难的创业之旅。第一步,就是把仅有的家底全部捐献而出,甚至他老母的钗子妹妹的耳环都拎出来,干嘛?送给当时的第一大国魏国的当权臣子,给魏王说和说和:我们秦国穷的只剩人了,也没有啥煤矿天然气的,你们就算是把我们灭了,也得不到啥好处。魏王一想,哪有人花钱买了真刀真枪,再顾上打手,去一个贫困户家里打劫的啊?不划算。强回去了,还得负责这一家子老小的吃喝呢。和其他几个国王一商量,算啦。
就这样,第一个危机解决了。此时你就得佩服这个只有21岁的青年国王的智慧。因为当时他爹秦献公其实是被魏国杀死的。当时他即位,好战的秦人一蜂窝的嚷嚷这要报仇,大臣们也是主战派,也不管买得起买不起一把刀。但是秦孝公不但没有盲目听信,而是忍辱负重。其实他想,等老子富裕了,去买了长枪大炮,不把你们这些混蛋炸死!
接着,就是学习山东六国变法,转型升级。战国时期,很多国家脱离周王朝,废除旧制,积极变法,国富民强。但是秦国慢人一步,得跟上来。此时一些老臣子就反对了,他们又不懂变法,也没有活到老学到老的觉悟,就知道倚老卖老,要是国君真得找了一个懂变法的,这个大家族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就得退居二线么?但是秦孝公坚持变法,出了一个求贤令,在山东六国各大电视台网站到处宣传:谁能想个法子让我们这个家族企业变强变富,我就给你高管爵位,甚至可以共持国政,其实就是把50%的国家股权都给你。这在当时战国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家中,第一位敢这么提的,真舍得啊。此时刚刚在魏国找到工作的卫鞅(就是后来的商鞅)听说了,蠢蠢欲动,因为魏王看似对他没什么兴趣,不知道是不是简历写得不华丽。魏国丞相公孙痤病危时,就把卫鞅举荐给魏王让当丞相,还说你不用卫鞅,就杀了他。这个人可是个顶级ceo,到了任何一个国家受到重用,几年下来人家转型升级,很快就强过你了。老魏王想公孙痤一定是病糊涂了,要我把国家大事托付给一个无名小辈。眼看在魏国不受重用,卫鞅就跑到了秦国。
诸位且看,卫鞅到了秦国,不是屁颠屁颠的说自己是怎么怎么能干,立马新官上任三把火,写企业转型升级报告,而是,失踪了。干嘛去了?他化妆成为游学学子,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跑遍了秦国的山沟沟,深刻了解了秦国人的厚重秉性、清苦日子与秦国现制的弊端。这时秦孝公眼看着求贤令也没求到什么大才,只有一些适合当部门经理的中才,就打算自己学着变法呀,让秘书搬来一堆列国变法的书,埋头苦学。哎,就是因为太爱学习了不睡觉,后来英年早逝。没想到,三个月后卫鞅来了。高兴啊!这个人看似靠谱,竟然还去实地调研去了。
谁知,一聊,没戏。卫鞅竟然说起了什么王道治国,仁义礼智信的,在大争之世的战国,儒家中看不重要,拳头和票子说了算。卫鞅不服气呀,要求二次面试。再一聊,秦孝公都想找扫把直接扫地出门了,因为卫鞅竟然换成了逍遥派,庄子无为而治。老子要一个敢大刀阔斧改变秦国的强者,你让我啥也不干,不是等死吗?拂袖而去。卫鞅是谁呀,死缠烂打是找工作的法宝,所以又要求面试。秦孝公都失望了,但当时战国所有国君都不能慢待士子,就是怕给人家落下话柄,搞得其他人才不来,只好再次面试。
第三次,卫鞅捧出了早就想好的法家强国之说。秦孝公一听,对味。哎呀,你这个卫鞅,不早说,害得我都上火了。卫鞅嘿嘿一笑,表明了心意。你试我有没有能力变法,我也得试你有没有慧眼,知不知道什么事真正的变法强国。卫鞅的《治秦九论》更使其看到了秦国的未来希望。他们连谈三天三夜,决定实行变法,以法制国。并立下了“君臣相知,永不相负”的誓言,话说这两位的基情真是感天动地,怪不得作者能凭借此书荣登作家富豪排行榜,时下的流行元素很重要啊。秦孝公拜商鞅为相,开始了君臣二十年的大变法(史称“商鞅变法”)。自然,经过重重阻难,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秦国终于成为继山东六国之后的第七大战国,迅速崛起。卫鞅也变成了商鞅。
书中,让我特别感悟的有四,一,严格的法制是一个庞大族群繁荣发展的根基,现代企业管理实在应该多学学。因为太子触犯法律,就被他爹给驱逐出去了,秦孝公的哥哥赢虔则被割去了鼻子,正式因为敢拿皇亲国戚开刀,寻常百姓也不敢犯法。话说商鞅真是有才,这么狠毒的招式都想得出来。二是对合作伙伴的信任以及放权。商业变法的时候,不太懂法学的秦献公就主动做好后勤,谁阻挡你变法我解决,你只管变,正是在秦献公扫清障碍的前提之下,商鞅才可以大展拳脚。后来秦献公因为太勤奋马上要累死了,就和商鞅说,你去把我儿子找出来,看他能不能担当得起国君之位,不能的话,君可取而代之。最后虽然商鞅为了护法而心甘情愿被车裂(这就是传说中的nozuonodie),但是君臣之间的深厚情谊让人惊叹。哎呀,以国相托,这才是真爱。第三,就是战国时期自由的学风以及开放的言论,现代企业也应在言论上放开,多听不同的声音。商鞅来自战国时期的小国卫国,却不远千里来到秦国,使秦国变法一跃成为七大战国之一,卫国却奄奄一息,这是一种什么精神病?其实当时百家争鸣,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农家兵家都著书立作广收门徒,学风开放,还经常开辩论会,谁说得好,辩得精彩,常可一辩惊人。国君们不会因为你有没有重点大学毕业证而轻看你,更不会因为你骂了他而迁怒你,你骂得好,还奖赏你。学子们饱读诗书,却也不拘一格,并不囿于自己的国家,这么多国,哪个用我,我就在哪里发挥光和热。其实当时很多人都是在别的国家当官,可以说没有开放的学风,就没有百家争鸣,也不会有战国争雄。还有就是国君的敬贤之心,即现在的企业应有的惜才之心。无论是大国小国,只要听说那个才华横溢的学者来到他家门口,莫不出门迎接,好吃好喝招待着。即便是在战国之时看来没什么实际用途的儒家,孟夫子也凭着声望到处白吃白喝,哪个国君都不敢得罪。你看孟子见魏惠王,魏惠王心里本来麻烦得要命,心想你来干什么本王还要看美女跳舞呢,但却依然迎接,并加装认真听取意见。以前的君王尚能容忍别人的谏言,现在的办企业的,更应该多听多看多学。
大秦帝国终于让我吃完了,历时四个多月。
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赢政的认识是他是一个残暴的君主,比如他的“焚书”“坑儒”,在后世认为他辱没斯文更甚至把儒家人士坑杀。但是从当时的时政背景来看他有他的考量,他推行的一些政策无疑是比较进步的、前卫的,以至于很多东西一直都得到了延续……
比如他采用李斯的建议,废分封,立郡县。真正的把至高无上的权利集于皇帝一个人身上,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位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不管后代王朝怎样挥霍使用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他的初衷是好的,那就是减少战争,从而人们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在我看来这种功绩是无法磨灭的。
当然,作为小说可能会刻意的美化主人翁,但是他也从反面来提醒大家对于一个古代的君主要给他相对公平的评价……
小说本身可评价的地方不多,但是是一个开脑洞的好题材。作者从商鞅变法,写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个脉络太清晰了,可供总结一下。假设统一六国,需要达成四个最高级的必要条件:1、一个有为的第一代君王。2、一个能够洞悉规律,对于复杂事物判断精准,并且有变法才能得贤臣。3、以第一代君王继任者为首,后几任君王对于变法基本制度的遵循。4、拥有宏图大略的最后一任君王。假设这是一个公式,我们可以往已有的历史里去套,发现满足第一条的也不少,春秋五霸,都算得满足第一条,接着第二条,管仲才能也是非常牛,确没有变法精神,申不害有变法精神,洞悉规律,对于复杂事物的精准判断确这些能力不是最高档次的。
第二条一筛下来,只有吴起商鞅还留下。很明显,在英明的第一代君王离去后,吴起马上被杀,变法制度也废除,第三条也不满足了。至于秦国,商鞅虽然也被杀了,但是其变法制度得到保留。继续留在公式里探索,直到完成最后一锤的秦始皇出现。我们假设拿掉公式中的一条,第一条明显不能去掉,没有这点,一切无从开始。第二条同样,否则虽然开始,但确不知从哪开始。第三条也不能去掉,变法被废等于没有变法,一切又白搭,至于第四条,反而是相对没那么重要的,国力只要足够强盛,遇到明君是大概率事件。但如果秦始皇生在赵国,最大可能是什么也干不成。当时春秋战国已经延续了八百年,到商鞅时,几个大国国力相差不多,秦国相对较弱,不变法图强,谁都没有统一的可能,假如中国是一块独立的大陆,没有跟任何文明接触的可能,如果这个公式始终没有发生,现在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大出天下——《大秦帝国》读后感3000字:
写在前面:学生的感悟,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人。为我的学生自豪。推荐!
巍巍秦关,莽莽秦川。苍苍明月,迢迢关山。同耕同战,浴血何年。锐士铁衣,女儿桑田。谁谓明月,照我无眠。天地同光,念日月之共圆。
一部好的历史小说,真实而又不真实。真实,在于其历史事件上,其他的,都是不真实的。说白了,就是将大框摆好后,向其中丰富细节,刻画人物。能写到《大秦帝国》这样高度的作品,寥寥无几。唯有《明朝那些事儿》可与其一决雌雄。它雄浑,沉郁,而又轻松,热血,青春,它的魅力不在于用词有多美,而在于细节刻画的细腻。大秦的逐步崛起,令人兴奋;秦风低回,又使人沮丧。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为一句誓词而热血沸腾,为商鞅的慷慨赴死而又感慨万千。
秦国地处西北,经济文化落后,六国又步步紧逼,然而这个被称为戎狄的边陲诸侯却一跃而起,一统天下。根源在哪里?在于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不流干,死不休战的精神,在于法制,更在于君臣之间的绝对信任。
六国会盟,企图灭秦。国难当头,秦孝公继位后,当即发出“招贤令”,正是这种唯才是用、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方针才使秦国身陷重围而国不灭。于是,商鞅出现了,在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下,商鞅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彻底的变法:废井田,开阡陌,除隶农,赏耕战,刑无等级,不赦不宥;最终使秦国由奴隶制转向封建制。改革之后,前景一片大好,赏罚有制,清除陋习,走上了崛起之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所以,正是栎阳宫中的那场君臣合璧,才使商鞅尽公不顾私。最后,商鞅为了护法,慷慨赴死。
在变法的过程中,一次,因为水源问题,两族发生械斗,不仅伤亡惨重,而且还导致了河水决堤,这件事,触动了朝廷,商鞅在渭水刑场杀了七百余人,震惊了六国。墨家总院当即派出杀手,诛杀暴政秦王。后来,秦孝公亲自前往墨家总院,与墨巨子交涉,功身而退。不仅君臣之间绝对信任,商鞅为了变法,也是言出必行。“徒木立信”想必大家都听过,那位少年后来成为秦军中的一名小将。
自秦国崛起以来,历代人才几乎绝大部分出于六国。而反观六国,人才济济却被秦国逐个击破。齐国有著名的稷下学宫,那里是人才圣地,可是,为什么还是国灭了呢?六国君王务虚不务实,只听那些虚无缥缈的大道理,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大道无边,就算是今天,也并未实现。拿魏惠王来说,他表面上礼下贤士,可是却放走了多少人才呢?先是不听公叔老臣遗愿,放走了商鞅,因为商鞅当时只是个中庶子。接二连三的,再就是孙膑、张仪、乐毅。他只接待像孟子那样的圣人。当时,魏惠王出城打猎,还未出城便听说孟子来了,虽然觉得晦气,但也只好回宫了。适值张仪求见,于是乎,张仪与孟子两人便在魏惠王面前骂了起来,孟子惨败。因为这件事,本应受到重用的张仪却被逐出宫门。此时,在秦国碰壁的苏秦也铩羽而归。两个人,静修三年。最后,张仪志在秦国,苏秦志在六国。受到秦国重用的丞相张仪以连横大计,对抗六国丞相苏秦的合纵大计。最终,张仪成功退隐,苏秦死在邹忌所派的刺客剑下,合纵破裂,六国如同一盘散沙。本来,合纵一成,秦国必亡无疑,可是,六国君主听信谗言,不用能士,合纵失败。可笑的是,合纵的阵脚先从盟主楚国站不住了。楚王派一无知王子为六国主帅,竟能想到用云梯观景。并且,秦国特使收买王后郑袖,楚王就是因为在王后郑袖那里做了两天“大男人”竟然听信秦国“以退出合纵换交割房陵”之约,可笑之极,蚂蚁之见。合纵一败,即便那战国四公子再有通天的本领也救不回来了。
所以,治国务实,唯才是用才是硬道理。法家商鞅,纵横家张仪,战神白起,水家李冰,技然家蔡泽……,秦国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有这些人存在。
当然,读这部书不宜动真感情,那些真性情的人会让你痛哭流涕。当你看到车裂商鞅,宣太后自杀谢罪,白起被赐死等片段时,如果你是用真感情读书,你会悲痛不已,肝肠寸断,于身体无益。秦赵两国的长平攻防战,长达三年之久,秦国不仅断了赵军粮道,而且使计令赵王命赵括为将。读后感m.DuhOugAn.cOm没错,就是那个纸上谈兵的赵括。用人之不信,自毁长城。没有善守的大将廉颇,赵军败得一塌糊涂。赵括没有办法,兵士饥饿,无力作战,于是就摆出了“车辕圆阵”,只守不出,简单而又有效。一天夜里,赵括忽然听到了惨叫声,心想那最不该发生的,竟然发生了;便率卫队前去,果然看到有人吃伤兵。赵括当即下令斩首,并命令杀战马,羿日死战。他对将士们说,秦国有首描写士兵感情的歌,叫《无衣》,感动了所有人。直到那一刻,他才有资格被称为赵将军,最后一战,他终于成长了。第二天,带着必死的决心,中箭身亡,咽气前,他终于展现了属于将军的风采,下令投降。然而,这二十万降卒,令白起不知所措。留着?消耗太大;杀了?自古将士忌杀降。此时,当了二十年国君,却未掌实权的秦襄王想要专政,就在白起的信到达后,回书杀降。自此白起背上了杀降的黑锅,让二十万降卒吃了顿好的,便送他们上路了。白起的噩运也从这里开始,先是染了恶疾,然后便一意专权的国君不听劝,该发兵时不发兵,等六国听说杀降而联合起来时,却要发兵。几次失败后,国君又怪罪到白起头上来了,国君以为:你白起出征便能胜利,你不上阵就算了,你还不让我发兵,你白起几个意思?谁掌权?谁老大?于是乎,白起这个不听话的老头又上了几次书。此时,国君杀意已决。于是,在白起退休返乡的路上,将其赐死,离老家只有几步之遥。白起死前悲呼:“赵军降卒,老夫还命来了!”临死前,还要问老侍内,国君是否听从他的意见。
说到这里,又不得不提到范雎这个人。当初,为了打天下,芈冄掌内,白起掌外,好生和谐。自从范雎来了以后,先是流放丞相芈冄,而后又因与上将军白起的私人恩怨,向国君进谗言,使得白起最终被赐死。赶走芈冄固然是为了防止外戚专权,但陷害白起的行为实在令人深恶痛绝。一代名将,没死在战场上,被自己人害死,这是耻辱。范雎这一辈子举荐过三个人,郑安平与王稽的先后叛国令他无地自容,于是他选择了退隐,在确立好太子后,他向国君举荐了蔡泽。他帮帝王完成了封建统治中专权的一步,这也算是他在历史长河中起到的良好作用吧!由此看来,大秦的大良造,做不得!商鞅被车裂,白起被赐死。
当三尺利剑高悬于秦的头颅之上,秦孝公与商鞅便如那雷公与电母的兵器。发出了一道改革的春雷,触发了一场法的大火,烧出了一条崛起之路。那个年代里,秦国是先进的,是改革的先驱,唯有法制才是立国之本。从先秦的经历来看,儒学会让他们亡国。这种推崇仁,义,礼,智,信的学说,只能用于安邦。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而并非人力。
一句“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不知打动了多少读者,这是历代入秦士子最爱说的一句话。此言一出,任何困难都成了空话这是一句比命还重要的誓言。这是一种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群体思想的延续,在中华文化的延续及演化中,变化为民俗文化,还有的,就是我们骨子里有的东西,即骨气。在岁月的长河中,这些东西在不断淡化,褪色,甚至消失。作者在开篇前言中这样写到:“虽然我们没有忘记秦帝国,但也淡漠了那个时代的勇气和创造力。”民族精神,是国家的脊梁,更多的人苏醒,民族才有希望。
何以国立,唯有法制:何以报国,唯有自强。纵观全书,剔除个人恩怨,宫闱阴谋,情感发展,便是一个大国成长史。法使其生,法使其灭。用法得当,国家方可长存。那老秦人本色是我们这几代人所缺少的,我们必须找回这些东西。
秦已大出,霸绝天下。而今我中华,国强乃为法强,观我中华子弟,皆懒惰。若使我中华子弟尽操秦人之风,大出天下,当指日可待矣!作者:唐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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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要跟大家介绍的书是《大秦帝国》
全书共六部 11卷 先后顺序是《黑色裂变》《国命纵横》《金戈铁马》《阳谋春秋》《铁血文明》《帝国烽烟》。
全书讲述了从秦孝公商鞅变法开始,直到秦二世乱政亡国的一百六十余年间,秦国由弱变强,统一中国,又迅速灭亡的故事。从书中,我们见证了秦国从一穷二白、列强环伺之下,变法图强。经过了几代君臣的不懈努力,最终扫清六合,统治八荒的艰辛与悲壮。然而,从始皇帝建立帝国到帝国崩塌,只用了十五年。
鲁迅说:喜剧是将人生中无价值的东西拼凑给人看,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而大秦帝国的兴亡史,就好像是这么一个黑色的幽默。
书中,在那个大争之世,在秦面临灭国之危的时候,我读到了老秦人啾啾老秦,共赴国难的志气;在山东士子皆卑秦的困境中,我读到了秦孝公的胸怀;在商鞅变法的举措中,我读到了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肝胆;
在张仪与苏秦的连横、连纵中,我读到了一代名士的报复与坚持;在屈原兵败自投汨罗江的时候,我读到了君昏国惑的悲愤与无奈;在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中,我读到了思想的解放与文化的融合;
从秦始皇的坚持法治、整肃军政、超拔新锐、修渠利民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大刀阔斧;从他扫清六合、统治八荒的连绵大战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雄心壮志;从帝国初定,欲将何等一个天下交付后人,我等君臣,可功也,可罪也的话中,从他统一架构华夏文明驱逐匈奴中,从他数次巡视天下积劳成疾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一种责任,一种担当。
一个国家如此,人亦如此。当你为了一个目标的实现,不惜付出所有的时候,你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我不止一次有想过,我的目标实现需要几年,五年、十年、二十年、还是无限期。其实,实现目标难的不是路途的艰辛,也不是对未知的担忧;难的是缺乏一种说走就走的勇气,难的是是否对目标还一如既往的坚持。
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书中这样写到: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
我想:当我年华不再的时候,我又留下了什么。
所以
听从内心的呐喊
寻找失落的目标
坚持向前的脚步
别停下
已错过了的别怀念
已失去了的别留恋
向前向前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门]草房子读后感合集},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深邃;那无限的真理,让我苦苦求索、追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如果我不看这本书,我也不会知道我会如此喜爱这本书-----《草房子》,更不知道《草房子》它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还以为就是写“草房子”呢?其实《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童年想起美丽的童话。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都来自于桑桑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
特别是其中一章:秃鹤。秃鹤原叫陆鹤,秃鹤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是一个大光头,秃头不是他想的,只是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长不出一根头发。同学们甚至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想摸摸他亮的发光的秃头。可他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想摸一我的头,我不能随便让人摸。他有时自己也挺恨这个大光头的,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他的出色表演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他觉得秃头也有“春天”。
陆鹤做得很对,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都不喜欢自己,那还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而且如果别人不信任自己只要你做出一些令别人觉得成功的事,别人就会认识真正的你。
读完这本书,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果糖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真想回到童年!
书对人类真重要。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令人学习与敬佩的人与角色。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豪气爽一快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贾宝玉和林黛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从寓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小王子忧伤的眼神;更可以倾听老庄讲经说道。虽说《草房子》只是茫茫书海中的一本书。但却让我足以让我珍惜一辈子。
温馨感人的心灵故事在岁月的历练中发光,蓦然回首时,翻阅自己的心灵,是不是有一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咖啡色的人生,常因咖啡而停顿,是慢了,但因此有了节奏。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悟!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原来《草房子》是这样一部能够影响60、70、80甚至更多年龄层次范围及正在成长的孩子们的作品;这是一部可以亲子共读、共同感悟的经典作品;这是一部能够勾起大人童年回忆、孩子能够感受最纯洁最简单的农村童年生活的鸿篇巨制。优美的文字、优美的风土人情、优美的童真时代,构成了这部纯美文学,在七十、八十年代农村生活过的人,表面上都是描写生活的艰苦,但现在回忆起来确实无穷的童年快乐,和物质极度丰富的当代,那时候的一颗糖都能让人满足和快乐好长一段时间,作者并未刻意描写,却将童年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中不同人物在不同命运前面努力挣扎奋斗、努力追求和实现自我的故事线索。
《草房子》可以说一部偏向于悲剧的小说,杜小康家境“红门”由盛转衰的变迁、纸月的的命运、将一轮和白雀的爱情,悲情一面不时的激发着人们的感动。我和孩子一起阅读草房子,曾几次忍不住眼泪盈眶。
但这又是一部悲剧中不失幸运,桑桑的由悲转喜让通过努力获得更好结果的不断努力和对生活的信心。这更是一部充满希望的故事,杜小康家“红门”败落后却实现了自己勇于承担、更加脚踏实地的人生转变,杜小康靠自己双手扭转命运让人看到希望;纸月虽然离开油麻地最亲最爱的地方远走他乡,但希望仍然可以期待;桑桑的命运也告示着我们,希望一直存在,明天会更好。草房子,作为本书的名字,贯穿始终,记录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艰苦奋斗、也更为现在人阅读《草房子》体会更多真实、简单、纯美、自然、感人的美好……
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是曹文轩爷爷写的,这本书可好玩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草房子》这主要讲了有一所叫油麻地的学校,校长桑乔是男孩桑桑的爸爸,油麻地小学是清一色的草房子,十几栋的草房子似乎很有规则,又似乎没有规则地连成一片,它们分别有教室、办公室、老师宿舍、活动室、仓库……桑桑家就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里,也是一栋草房子,桑桑有很多好朋友,阿努、杜小康、朱晓鼓等等,他们一起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
书中最让我怀念的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一次校长桑乔视察他的校园时,见到秦大奶奶的那间低矮的小屋,从心底就觉得别扭,加上听老师们说的那些关于秦大奶奶的支离破碎的话,就更觉得别扭,况且他觉得油麻地小学不应该让一个跟油麻地小学毫无关系的老太婆住在校园里,又觉得油麻地小学西北角有一块好端端的地被人占领了,感觉油麻地小学不完整了,就想让秦大奶奶搬出去住,桑乔刚跟秦大奶奶说想让她搬出去住,秦大奶奶就用拐杖一边“噔噔”地敲着地,一边理直气壮地说:“坚决不搬!”桑乔那她没办法,只好趁秦大奶奶出去卖母鸡时,叫了几个大汉在校旁造了个草房,接着把秦大奶奶的那间低矮的小屋给拆了,把所有家具搬到校旁的那个草房,等秦大奶奶回来时房子也拆的差不多了,但秦大奶奶还是坐在原来小屋的地方,桑乔想了想,变叫那几个大汉摘下门板,把秦大奶奶捆在门板上,抬到校旁的草房里,把门锁了起来,第二天,又把门打开了----是怕秦大奶奶闷死在小屋里。可秦大奶奶又跑到了“原住处”,----其时这块地就是秦大奶奶的,但是这块地被政府用来建学校了,所以,大家都不喜欢秦大奶奶住在校园里。连夜搭了个小棚,桑乔实在没办法,只能按着她的办!
有时侯秦大奶奶的理直气壮都是因为那些思念!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之后,我想对其中的人物进行深入研究。
我研究的是一位叫谷苇的人,他与一位卖饺子的摊主“谈饺子”。谷苇只为少了一只饺子几乎要和那个摊主打架,但他数到最后一只碗时,发现多了三只饺子,却选择一声不吭。这表面上是吵架,但作者想让我们发现其中的人物性格。我从少了一只饺子、多了三只饺子却一声不吭,发现谷苇容不得别人占自己便宜。却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占了他人便宜,这种人谁想当呢?
一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去买10元一斤的柚子,三斤不到一点,摊主收我30元,我很不开心,据理力争只肯付27元。当我递给店主50元时,店主没在意,随手找了73元,我拿到钱后立即明白店主弄错了,但却不想告诉他,并立刻拿起柚子钱慌慌张张的“逃”走了。我跑的很快,害怕店主追来要钱。突然,曹文轩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我的面前,指着我呵斥:“你这个不要脸的谷苇”,顿时,一大群《草房子》的读者把我团团围住,大声骂我:“可耻的家伙,真不要脸!”吓得我冷汗直流,从梦中惊醒。我睁眼一看,面前只有熟睡的妈妈,环视四周,噢!原来是一场梦,真是虚惊一场。
虽然,只是一场梦,我却大有感触:千万不能当一个占他人便宜的人,而应做一个诚实可信的人,这是最重要的!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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