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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有趣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复活的恐龙》。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被称为“童话大王”。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有趣的封面的时候,我太喜欢它了,简直被它吸引住了。妈妈把它作为一个礼物买给我。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很多:短发张、长发李、馆长、副馆长、记者、恐龙、射击运动员、售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发李。他是一名工作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在恐龙标本复活后,一直保护复活的恐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国都自然博物馆有全市唯一的恐龙标本。自然恐龙标本也就成了国都自然博物馆的摇钱树。可是有一天,恐龙标本被喷了一种外国进口的清洁剂,结果恐龙标本复活了!馆里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想杀死恐龙,唯独长发李想保护恐龙。可是恐龙还是被杀死了。长发李非常伤心。但是他在夜里又一次让恐龙复活,并且骑着它逃走了。
我觉得结果很好,馆长和副馆长等人一心为了钱是没用的,稀世珍宝恐龙得到了长发李的保护再一次复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在这个暑假,我找到了一本我十分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恐龙百科》这里面记载了远古时代的霸主恐龙。各种各样的恐龙生活在远古大陆上。这本《恐龙百科》给了我很多知识。所以我把它写成了一边读后感。
恐龙是生活在地球上时间最长的动物,它们也一样自己的语言,大约在两亿年前它们在地球上快乐的生活,但是后来不知谁什么原因结束了恐龙时代。当时我仿佛感受到它们的恐惧,它们无助的吼叫。
最后科学家努力的探索恐龙灭绝的原因,最后科学终于弄明白了恐龙是怎么灭绝的了,是因为6500年前发生的地球大毁灭。那是在地球上出现了一个大彗星,当时大彗星离地球还很远的时候地球的温度迅速上升直至几百度甚至更高。
科学家推测当时彗星落地是在地球每一角落都能听见它爆炸的声音。全球都被热气杀戮,只有马达加斯加还完好无损,但接下来几分钟它们遇到更可怕的灾害。那就是海啸它们最后灭亡了。
通过这些我懂得了人的力量是无法与大自然反抗的,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护好环境。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最新福尔摩斯读后感集锦》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最近,我迷上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今天,看完了《濒死的大侦探》后,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这书太让我着迷了!
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一氧化碳的化学式是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但毒性很强。被人吸入后,就会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变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人体组织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浓度有关。当浓度为10%时,会头痛;达到20%时会情绪不稳与误认;占50%时就会昏倒;占70%时死神就来了!由于碳氧血红蛋白是粉红色的,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死者皮肤会呈现鲜红色。
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有很多的疑问。
为什么福尔摩斯要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呢?书中的他不是很富有吗?
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被爱丽丝催房租?他是记性不好吗?但是他明明很聪明,办案能力超强,能够记得案件中很多的细节。
为什么催房租的是爱丽丝?她只是房东太太亲戚的女儿啊!她有委托书吗?
这些问题,我这看过的`《福尔摩斯》系列的书中都没找到答案。在未知的故事中会有答案吗?还是会令我有更多的疑问呢?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由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编写而成,该作品因成功塑造福尔摩斯这一经典人物形象,是柯南。道尔成为了侦探小说历史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这本著名小说主要说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搭档华生,一起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惊天奇案。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
有一天,福尔摩斯收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信,请他去破案。于是,他和华生一起赶去劳斯顿花园3号街,在一座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一具男尸,奇怪的是这具男尸没有外伤,但周围有血迹。现场的墙壁上有用鲜血写着“RAcHc”。同时,他们还发现了一枚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经过福尔摩斯细密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血字的研究》是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这个案子使我非常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镇定,还有缜密的推理让我十分敬佩。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最新《朝花夕拾》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朝花夕拾》是鲁迅以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线索,真实生动地叙写了自己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组生活经历,抒发了对往昔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同时也对旧势力、旧文化进行了嘲讽和抨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读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写了鲁迅先生很多的童年趣事:翻砖找蜈蚣;按斑蝥脊梁;拔何首乌藤;摘覆盆子吃。
作者写百草园,是以“乐”中心。再接着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了百草园的趣味,反衬了三味书屋的乏味。在枯燥又乏味的书斋里,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百草园里,鲁迅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拔植物玩闹嬉戏。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鲁迅故居
鲁迅先生所描绘的百草园里的童年趣事是每个小孩子都向往的。我的童年也有一个这样的乐园。奶奶家的菜园就是我的乐园。我四五岁的时候,大伯领着我们兄弟姐妹,到了奶奶家后院的空泥地沟垄、刨坑、松土、耕地、落种、浇水。忙活了大半天,总算是把菜园给弄好了。我们每天都和大伯和奶奶来给菜地浇水,施肥。
冬去春来,菜园里逐渐变得绿油油的。我喜欢看黄瓜花偷偷绕过巴掌大的叶子,高举在阳光中,火辣辣的黄,做好了招蜂惹蝶的准备;土豆花也开了, 白的,紫的,还有淡红的星星点点浮在土豆秧上。
鲁迅故居百草园
我之前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土豆花有白的,有紫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种类不同。土豆花一开,地里的蝈蝈们也就闹翻了天。小时候我很爱听蝈蝈的鸣唱,但父亲却怕我碰坏了土豆苗,将一块草垫给我,让我坐在土地旁听蝈蝈唱。
夏日,正是黄瓜收获的季节,那一根根碧绿的黄瓜在菜园里的瓜架上悬吊着。一阵风吹过,小黄瓜悠悠地荡着秋千,看了让人满心欢喜。口渴了,大伯就会摘下一根黄瓜塞到我的嘴里;苦瓜也开始显山露水,沟沟壑壑都在膨胀,一刻不停地在扩充自己的地盘;白菜的身子一天比一天肿大,不起眼的白菜也学会了用夸张的比例来表现自己的憨态可掬......
有时候我用一整天的时间来观察蜗牛爬行,也有时会扔一小片馒头到蚂蚁窝前,用一天时间观察蚂蚁搬东西。
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还未细读此书,我便已感受到一股韵味,“朝花夕拾”这四字,透露着一些重又回味往事的诗意。但诗意听来终太过柔美,书中的十篇散文字字是铿锵的,总在那生动的嘲讽中射出些批判的犀利,鲁迅先生的浩然正气便在这黑的字中真实地体现了出来。
鲁迅的文字总以他独特的方式暗藏深刻的含义,有时让我的理解也有些犯难。《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初读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前半段批判反对白话的人,后半段却接连写下对《二十四孝图》的厌恶,但多次体味后方略知如此写作的目的。白话实则更象征着新的文学与知识,阻碍新事物发展的人必遭谴责,前文交待了这样的内容。《二十四孝图》宣传旧的愚孝,充满对孩童的残酷,“肉麻当有趣”,鲁迅表其厌恶,抨击此书,实则抨击旧文学、复古之说。因此,文章的前后便和谐统一了。
《朝花夕拾》中的选文是回忆性散文,我曾在鉴赏鲁迅文章的书中看过对此的详解。书中写日本学者曾指出鲁迅文中记事与事实不符,质疑文体的确立。其实回忆性散文虽源于事实,但为突出中心,也常将材料适当典型化,且鲁迅在《小引》中也写,“与实际内容或有些不同”。我便略微总结,回忆性散文取材于真实经历,但又不缺乏文学性、艺术性。我也明白了,写作需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需突显中心。
阅读《朝花夕拾》,鲁迅先生那幽默而又有力的文字给我的心带来极大的共鸣。我感受着他为后人走出文学之路的坚实、卖力,这一刻的我不禁又潜入文字中,重品花香。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人不能停止读书。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不愿呆在室外活动,只想在空调房中休息。但这浪费了不少大好时光,所以我决定阅读下学期的名著。这两本名著都是比较趣味的——《格列佛游记》和《朝花夕拾》。我选择了后者,因为它是鲁迅先生著作的。鲁迅先生的书我也读过一些,我觉得他的作品都比较趣味,充满了童真。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里面用了很多的讽刺手法。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他先用鲜亮的文字记叙了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里面的各种小动物也让我们大开眼界,鲁迅在百草园的生活真是趣味呀!在写到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他用讽刺的手法反对了三味书屋的乏味生活。在《闰土》中,鲁迅比较了他自我与闰土的童年,真是人间与地狱,当时社会的腐朽,导致老百姓从小就得受苦。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着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没有闰土的乡村生活有乐趣。在以我们2世纪的现代生活与鲁迅的生活作比较了——我们冷了开暖气、热了开空调,更也无法感受到当时生活的乐趣。而其中的《二十四孝图》也让我留下了印象,原本为了培养孩子孝心的《二十四孝图》,竟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了可怕的阴影。可见封建礼教毒害少年啊!
这本书中很多故事都说明了旧中国教育制度的欠缺。鲁迅先生以笔做枪,字字掷地有声,指出了旧中国的弱点。
生活在2世纪的我们,一面庆幸自我出生在祖国富强的年代,一面又得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杯具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祖国忍辱负重,而此刻繁荣富强的日子里,我们怎样能不为祖国努力呢?我们的祖国正在崛起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时光里有欢声,有笑语,有哭泣,有成长,那些片段都会留在自己的心里,成为最美好的回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讲述的就是他自己的童年。
《朝花夕拾》这本散文主要讲述作者—鲁迅先生自己在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期所经历的难忘的人和事。它用生动的语言真情地流露,让我们读着,能感受到作者在当时场景的记忆犹新和难以忘怀。在他的童年时光里,有些许不愉快,鲁迅先生在小的时候就是一个标新立异的人,他做的很多事情都不能得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有些苦恼,有些难过,但是鲁迅先生并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他将这些波折,反对转化为动力,朝着自己的想法和目标努力前行,这些都写进了《朝花夕拾》,他要将自己在童年中的无奈所释放出来。
在这本书里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猫,狗,鼠》这一章节。这一章所吸引我的不光是它的标题,还有精彩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有一回,旁人告诉他,他养的一只隐鼠被猫吃掉了,于是鲁迅先生就和这只猫结下了“深仇大恨”,不管走到哪里都会不由自主的“处处针对”那只仇猫。可后来才知道,原来是那旁人把自己养的隐鼠踩死了,借故推到那只无辜的猫身上了。这个故事说明鲁迅先生在童年时期的单纯和无知,跟一只猫不停的较劲,搏斗。
我们所经历的每一段时光,会有笑声,会有沮丧,会有坎坷,会有收获,它都会赋予我们成长,也会让我们回忆时,很难忘,很难忘…
鲁迅是一位作家、文学家、思想家。他的作品让读者深有感触。他的童年非常的丰富多彩,而且还为童年创作了一本《旧事重提》,后来鲁迅先生把这部作品改名为《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里的一个个故事,他们都是鲁迅先生的美好回忆,故事情节生动形象,用修辞、拟声或有趣的事例让读者仿佛也要做这一件事情。
有好多故事。我最喜欢的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他们家后院有一个园,叫百草园,很大。有许多生物、果树及花,很美。他从小就喜欢在那里玩,还写到了他找果子、蝉蜕或是折腊梅花,很是有趣。这里还有一个叫三味书屋的地方,他在那里读书。他依依不舍离开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他会对百草园说:Ade,我的蟋蟀!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样就写出了先生对百草园的真实的喜爱之情。
他的《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部作品激起了我对一件件往事的回忆。他的作品让读者读起来非常有意思,以情感带动回忆的笔。我的文章有时会有点乏味,就是缺少了对事情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读完整书,我想鲁迅先生可以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原来他的童年是如此多彩呢!写的文章都是真实的情感,并且加入了想象及儿时做的幼稚的.事情,想想都觉得很有趣。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于童年、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回忆,文章充满了纯真、亲切的情味,仿佛在给我们讲故事,十分耐人寻味。
人说,讽刺和冷嘲只隔一张纸,我以为有趣和肉麻也一样。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本书记录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它与一般的自传体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有意义的片段,组成既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
《朝花夕拾》以清新、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朝花夕拾》并没有高难的字眼,反而有许多文字有趣而温馨。
在这本散文中,我认为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散文记述了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的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注重礼节的性格。
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望已久的《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与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阿长的真诚的怀念。
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情感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灵魂!”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先生的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读过《朝花夕拾》后,我的感触是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的快乐的压抑,都在自己心里印下了美好的回忆,那种感觉正如《朝花夕拾》里的文章,犹如一条走不完的回忆长城!
时间是无情的,抱着童年一同远走高飞,童年的脚印渐渐变浅。又一次拿起《朝花夕拾》感受那个时代的悲欢离合,和鲁迅先生一同成长,一同分享快乐。
当我们翻开《朝花夕拾》,透过鲁迅先生生动的文字、炽热的感情,仿佛能够看到他创作时的神态;时而沉静,时而激昂,时而悲愤,时而忧伤。文中的人物也鲁迅先生的描写下栩栩如生,善恶分明,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老好人”——衍太太了。
衍太太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邻居。她可“好”了,无论闹出什么乱了,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孩子们冬天吃冰,她笑着记谁吃的冰多,比赛打旋子时怂恿着记数……鲁迅写她的“好”我看在眼里,但其实我知道,这是典型的鲁迅笔法——反讽手法。她挑逗孩子看不健康的画,还教唆小鲁迅去拿妈妈的钱,变卖自家的首饰,然后歪曲事实无中生有地散布流言,当孩子们跌倒时,还用烧酒调了水粉涂在伤口上,其实,这样做只会“火上烧油”罢了……这难道还看不出衍太太的心术不正吗?
可鲁迅先生并没有狠批痛骂,反而写了好的“和蔼”,写孩子们“喜欢到她家去玩”,我佩服极了鲁迅先生,他这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语言着实令我着迷恋,不动声色地讽刺了衍太太的伪善,表里不如一。读者虽没有看到笔墨间的半点脏字,却能体会到鲁迅先生对她鄙视。先扬后抑,寓于褒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是个多嘴多舌,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角色,便莫过于她了。
好人?坏人?鲁迅先生的笔触前不见古人,后者也难以追去,他笔锋的犀利,令我久久难忘,连那笔尖的韵味,也难以从心头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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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睡前不小心拿起《动物庄园》,打开这本久闻的“名著”,本以为会是催眠佳作,结果,一阅不可收拾,两个小时读完,方唏嘘落卷。这本小说和那种严肃的政治历史小说相比,因为有了各种动物的特性做背书,使得寥寥数笔就能表达意图,省去了许多刻画角色的手笔,让整个情节的发展更加顺畅紧凑。
阅读过程中会心一笑,挑明了把当权者骂猪的意思么。再读下去,又觉得,这并非愤怒的谩骂,而是冷静的戏谑的陈述。只不过作者能够很好地抓到一类人和一类动物的共性。比如猪:公认的智商高,但是好吃懒做心眼多。马,典型的正派,勤劳。羊,聒噪而愚蠢。狗,无脑而凶猛……对应的可不正是:奸诈的政客,敬业的工人,愚昧的乌合之众,愚忠而悲惨的军人。
次日和同事描述这个小说,想要言简意赅介绍给他,想了一下,说,你可以把它看做是动物版的前苏联兴衰史。打开豆瓣时,看到简介里赫然说这本书映射了苏联时代。顿时觉得,这个作者太牛了,连我这样的历史奇差的文科生,都能看到隐喻的意义来。
其实已经不算是隐喻了,简直是赤裸裸的陈述。只不过言简意赅,没有一句指代,但是分分明明刻画了一个政权从预谋,到建立,腐化,瘫软,直至灭亡的过程,期间的种种角色心绪起伏,有些充满信仰,满腔热情,打下江山,却敌不过算计和打压;有些没心没肺,始终只惦记着自己的红色头绳,全然不见身边翻天覆地的变化;还有些懵懵懂懂,跟着环境走着,让冲便冲,让欢呼便欢呼。
以史为鉴,以书为友。对政治不感兴趣的人们,能从这本构思精巧,文采斐然的书中学到什么呢?我想,大概就是,擦亮眼睛,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要成为大时代的盲流,成为他人争夺之战中的牺牲品。
一口气读完了乔治奥维尔写的《动物庄园》,再一次被其中的深刻寓意折服。乔治奥维尔出生于19xx年,1950年辞世,《动物庄园》首次于1945年出版,但已彻底预见了未来xx年内的社会发展状况。
《动物庄园》描绘的场景就像一幅活生生的国家、社会发展史,每一个细节都可以在我的历史记忆中找到对应的时间或时代特征。
书中描写了动物中比较聪明的猪带领中动物*了压破动物的“人类”庄园“曼纳庄园”,然后建立了“动物庄园”,信条“动物主义”,即四条腿的都是好的,两条腿的都是坏的,凡动物一律平等,动物不能伤害动物,动物不可住进人类的住宅,不可使用人类的工具,不准穿衣睡床,不能与人类进行贸易,不能使用人类的货币等,即彻底与人类断绝往来。
由于动物庄园的独立,引起了其他周边人类庄园内的动物的*动,人类们害怕了,还是帮助曼纳庄园老庄主琼斯*动物庄园,但在动物们拼死抗拒下,失败了。从此,其他人类庄园开始对其动物变本加厉的压榨,防止其起义。
渐渐的猪们对动物庄园的发展方向产生了分歧,比较有心计种猪的拿破仑把一群断了奶的小狗崽子单独饲养,培养教育成了只听他话的暴力恶狗队,比较聪明的肉猪雪球则倡导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但雪球最终在暴力恶狗队的*下被扫地出门,且日后变成了动物庄园精神上永存的敌人。
普通动物们生活条件本身没有什么改变,但内心更强大了,因为觉得自己反正做主人了,也觉得猪们说的都对。但由于动物庄园生产力低下,依靠动物们自己生产粮食,建造风车很难,动物们的生活每况愈下,但拿破仑的小猪声响器每天都宣传动物庄园粮食丰收,增产的消息,垄断了话语权,把动物们也搞糊涂了。
而且猪们渐渐的住进了人类的房子,穿人类的衣服,吃人类的食物,还和聘请了人类中最差的律师作为中间人与人类开始了贸易,尽管被骗,被欺负,被歧视,但依然努力的与人类贸易。这中间,不断有一些小猪和其他动物提出质疑,但全部都被消灭了。
壮最能干但也是最笨的公马拳师,虽然感觉到猪们的思想和行为自相矛盾,但却说不清楚,最后用更加辛勤的劳动来麻痹自己;母马苜蓿虽然也强壮能干,但底线是不伤害自己,她明白庄园的变化却也无从说起;驴子是个明白人,他自始至终认为曼纳庄园和动物庄园没区别,因此生活依旧,低调谨慎。绵羊是一群没大脑的家伙,只会人云亦云的重复别的人话。
最终动物们平日见不到拿破仑了,只能见到声响器和暴力狗仔队。到了规定年龄他们依然需要劳动,根本无法退休,住的房子没有什么变化,生活水平也类似。
后来拳师老了,病倒了,完全被抛弃,拿破仑把他送去了屠宰场,但却对动物们宣称是去兽医员。后来,动物庄园来了很多新动物,大多愚蠢,不了解动物庄园的过去,再后来猪们和人类几乎一样了,与人类互相贸易生意,但却压榨其他动物,并将“动物庄园”重新更名为“曼纳庄园”。
这书让我深刻了解了思想独立的意义所在,也像一部鲜活的历史剧,触动着我每一根神经。感觉的历史发展和这书预言的完全一样,只是还未到最后的阶段,即宣布“动物庄园”重新启用“曼纳庄园”的名字。
一口气读完《动物庄园》。玉明老师推荐此书,并告诉我,她觉得关于这本书的评价都有所偏颇。所以为了不受其他评论的影响,我只看了这本书,以表达我最原始的感观。
我看的这个版本,是由张毅,高孝先翻译。故事讲述了曼纳庄园的动物,不忍主人的奴役,在猪的领导下,发起了一场革命,并建立了一个“所有动物一律平等”的动物庄园。革命成功之初,动物们确实享受了自由的空气,并为了集体的利益,各自努力工作,给庄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收获。但是随着两头猪领导的互相争斗,猪逐渐变成了新的特权阶级,奴役着其他的动物。动物们又回到了以前的悲惨生活。
寓言往往展现了人类真实生活的一面。这个故事也不类外。
在中国的数千年的历史上,有过大小几百次的农民起义,反抗地主和贵族的黑暗统治。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在中国封建社会里,这种农民的起义和战争,正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因为每一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生产关系,虽然社会多少有些进步,封建的经济关系和封建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正如猪和其他动物的关系继承了人和动物的关系。
斯—诺鲍、拿破仑和斯奎拉,这三头猪把老麦哲的训导用心琢磨,推敲出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他们称之为“动物主义”。他们就在大户仓里召集秘密会议,向其他动物详细阐述动物主义的要旨。这其实就是一个思想解放的启蒙运动,好比近代的五四运动。大部分动物觉醒后,一旦时机成熟,革命自然就爆发。但是,如孙中山先生说过:“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推翻了奴役的主人,仅仅是动物们成功的第一步。动物庄园的建设和管理,是摆在动物们面前的难题。在人们的通常认识里,猪是又懒又蠢的。但是在动物庄园里,正好相反,猪是最聪明的。猪们制定了法律————“七诫”。动物们收割牧草,集体劳动;成立读书班,普及教育;建立国防,预备其他庄园的进攻;建造风车,改善民生。这一系列的经济、教育、军事举动,促进了庄园的繁荣和发展。动物庄园在庄园界的地位逐渐上升,并被认可,乃至人们习惯称之为动物庄园。
但是,另一方面,动物庄园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牛奶、苹果的不均分配;与其他庄园外交关系的处理不当;罔顾民生艰难,执意建造风车。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对领导层有效的监督,随着内部的权利斗争,猪们和其他动物的距离越来越远,并最终走在了动物们的对立面。
可以预见,猪和人的面孔无异之后,一场新的革命正在酝酿。历史就是在曲折中进步。失败、成功、再失败、再成功。而过去的每一次失败,都给下一次的成功铺了路。
从此书的诞生年代,不难看出,作者针对的是苏联。苏联最终破产,但留下的不只是失败,有成功,更有宝贵的经验。
民—主是什么东西有几个执政党票选就算是民—主吗至少动物庄园告诉我们,虽然有斯—诺鲍、拿破仑两头不同的猪,但动物们还没有当家作主。
中国走到今天,非常不易。未来的路走向何方,需要人们更多的智慧和思考。年轻人应该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结合一起,活出精彩的人生。
《动物庄园》是乔治·奥威尔的著名中篇小说,最初知道这本书是在高中历史书里,被其简介所迷,一直想看但都因自己懒惰加上被很多外国文学书的文风影响,对外国文学一向是敬而远之,以至于几年过去了仍和《动物庄园》缘悭一面。
今年开了外国文学课,要交读书笔记,可怜我只看了半部《儿子与情人》、三分之一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五分之一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十分之一的《堂吉诃德》、几十页的《飘》,真的是写不出来什么读书笔记,想来想去,唯一看过的一本全本的外国文学书便要算初中时看的《鲁宾逊漂流记》了,但那时只是看热闹,并不明白书中的勇于冒险、奋斗不屈的精神,而且隔了这么多年,情节也早就忘的七七八八了,要拿这本书写的话还真个是无从下笔。不得已只好找一本书来看,全当是应付差事,哎,希望老师不要鄙夷我这种行径,我真的是对外国文学没多大的热情。
虽然是抱着应付的心思,当初也对老师要交读书笔记一事颇有微词,但是现在看来,老师这个举措无疑是好的,虽然“逼”我读自己不喜欢读的书,但幸好有《动物庄园》,找了好久外国文学书,经过一番筛选,终于定下这本,看完之后深觉不虚此看,心里小小的感谢了一下老师,如果不是她的要求,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数十年或许来我都不会读到这本书了,那这就真是个遗憾了。
书中的故事并不复杂,在一个名叫曼纳的庄园里,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一天晚上,在动物里颇具威望的老雄猪麦哲召集所有动物开会,宣扬它的革命思想,号召所有动物进行反抗,以改变动物们被奴役、被宰杀的命运,动物不能再遭受剥削,要奋起驱逐人类,过上自己当家作主的幸福自由的生活。老麦哲给动物们讲了一个它才做过的梦,那是一个动物消灭了人类并且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的梦,它还教会了动物们一首失传已久的歌《英格兰兽》,以激发动物们的革命热情和革命信心。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阅完执笔作文网的《关于倾听生命读后感通用版5篇》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生命是什么?是千年不变的缠绵?是惊涛骇浪的盛名?今年暑假我参加了“我的梦,中国梦”,从而读到了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其实,生命的感动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一个微笑,一个祝福便是。
生命,仿佛春天里开的第一束小花,让冬眠的心开始跳跃起阳光的音符。生命的诞生给了父母喜悦的呢喃,但他们更希望,我们做子女的抓住生命成长中的每一瞬间。像父母在教育子女,要爱惜生命;一个猛然的自问;一个猛然的顿悟,是啊,珍惜生命其实很简单。风是春天的使者,是她的轻拂将酣梦中的大地以最温柔的方式唤醒,再深情地埋下春天的种子,用母爱般的温暖给大地换上新装。
生活,是一条没有航标的河流,发源于人生的珠穆朗玛峰,“蜿蜒地流出”,流出一首激情奔放的欢歌,流出一道飞舞飘扬的彩虹,流出“一支曲曲折折的生命”。这“曲曲折折的生命”,张扬着矢志不逾的追求,激荡着永不止息的战鼓,演奏着无往不胜的音符。其实,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生命,和历史的生命,都应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纵使山高路险,纵使关山重重,也要向着大海,为着信仰,高昂着不屈的头颅劈山开岭,一路前行。
现在正是夏季,一个汗水交织的季节。闲适的我,坐在树下。树枝上的蝉儿如同勤劳农民,开始了自己一天的“工作”。如同漂浮起一串押韵的喷泉,溅亮了整个夏天。它幽扬的歌声迎来了骄阳,给似火的大地上给人们送一丝清爽。
家里种的仙人掌,每天中午看到它时都觉得它有着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品质。它,迎着骄阳烈火,释放着魅力,散发出坚强。
晚上走在道路两旁,那闪烁的霓虹灯就是都市里一条条活泼的生命。它们就像萤火虫一般,一点一点地照出了整个都市里的繁华与炫丽、折射出新时代的点点滴滴、闪烁出都市的魅力与光芒。
夜将喧嚣埋于地底,幸福的人们都已进入酣畅的梦乡,偶尔的几声狗叫更给静谧添了几分孤独的色彩。街道上寥寥无几的人们都享受着月光下的详和与宁静,梦是别人的,脚下的路是自己的,燃烧的信念点亮了迷途的希望!
其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包括你们对家人的思念、云、夜色、春雨、风、桨等所有的一切都具有生命。
让我们一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生命吧!让我们一起静下心来认真聆听生命!“中国梦,我的梦”做到心中有梦吧!
当一个人仰望星空时,会听到什么?当一个人置身闹市时,会听到什么?当一个人回首过往时,会听到什么?我寻找并倾听,发现并思考…… 当我读完《倾听生命》这本书时,我的心中百感交集!
这个世界是由千千万万的生命组成的,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宝贵的,我们应该学会珍爱生命,倾听生命。父母赐予了我们心灵的窗口——眼睛,那么我们就该到大自然中看一看,领略大自然的美丽与生命力,倾听自己的生命,绽放自己的美丽;去看看周围存在的许许多多的生物,倾听它们的生命。生命无处不在,我们要有一双乐于发现的眼睛。
生命是有价值和意义的,虽然生命是脆弱的,但我们的品格可以坚强。在倾听生命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懂得,生命的珍贵、价值和意义。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关键就要有自己活着的价值和意义。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有的人死了,但他的精神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他的精神却早已萎靡。”你瞧,蜜蜂多么的坚强,当人将它一次又一次踩在地下并用沙土埋起的时候,它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将褶皱的羽翼抖动平整,活着就是希望!只要它活着,就当是奄奄一息的时刻,它也毫不向命运认输!人们在成长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遇到挫折,经过风雨和挫折,我们生命的价值便会提升,最终让我们走向终极的成功。
生命是充满梦想的,约翰就是怀遄梦想的,当他还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15岁孩子时便列下了一个梦想清单,每一项都编了号,一共有一百二十七个目标,每一项看起来都是遥不可及的。可是到现在为止,他已经完成了一百二十七个梦想,他让我明白梦想是神圣的,会让我们充满力量,会激发我们的潜能;当我们完成一个有一个梦想的时候就会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升华到另一个境界之中了!
生命是充满奉献的。为社会做贡献,为周围的人做贡献。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在属于自己的班集体中,就应该为自己的班级献出一份力,把我们的班级打造得更加完美;等我们长大了,就要为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将祖国变得更加美好!
生命是缤纷多彩的,也是容易转眼即逝的,我们要学会珍爱生命、倾听生命,学会保护自己是珍爱生命的前提。
我们要从小锻炼自己的实践与应变能力,学会自我保护,识破那些能够伤害我们的东西,远离危害,珍爱自己的生命。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尊重任何一条生命,珍爱自己的生命,并且学会倾听自己的生命,健康的成长吧!
长大以后,多了一份倾听
倾听,是一种感受生活的美感,是一种豁达开朗的境界,是一种超凡脱俗的心态……更是一种幸福,长大以后,我多了一份倾听。
倾听音乐
长大以后,我常常爱拿着录音机,坐在竹林里,躺在小溪旁,靠在大树下,录制一首又一首的圆舞曲。
大自然是神奇的,黄鹂在枝头歌唱,蟋蟀在草间弹琴,还有,知了,对着天空“知了,知了”地叫,唱出夏的旋律……
竹林里,有时常听到一种美妙的风铃曲,风儿一吹,雨儿一下,竹儿一摇,那三重奏交织在一起,融合在一起,马上转换成一种非常奇妙的音调,让人感受到来自心灵的震撼。
还有那山泉,在岩石缝里缓缓的流,落到潭里,叮咚叮咚地响,一点也不亚于那种人工制造的音乐,简直是妙不可言……
倾听音乐,是一种感受幸福的享受。
倾听心灵
写作时,仿佛音乐在耳边汩汩而出,它是安详的是快乐的。一个个充满神奇色彩的文字从笔尖流露,从心灵流露,让人觉得这才是生命的真谛,使自己有造物主的优越感。
来自心灵的感受全被吐露到作文纸上,它如你一位知心朋友,成了你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了与你同甘共苦,共度一个又一个春秋的心灵的一部分,让你的心灵感受到安宁,从而收获到快乐,让自己的笔尖记录下心灵最可贵的“声音”……
长大以后,我爱上了写作,我爱上了用笔来释怀。以此来倾听我的心灵。
倾听心灵,是一种豁达开朗的境界。
倾听孤独
长大以后,有时,人不免孤独,哪怕是在写作中……一个人呆呆的在一个黑暗的屋子里,这有什么享受可言,但我觉得,这也是一种享受。孤独亦是澄清的,在你眼里一切都是平静的。孤独的背后,有一扇窗,透过窗看到外面有限的世界,此时此刻,你才会发现世界是那么的美好,是那么的美丽。天空格外的蓝,阳光格外的灿烂。我端着一杯清茶,坐在窗前,透过窗看外面的世界,倾听孤独。
长大以后,我爱独守自己的那一份孤独,倾听自己的那一份孤独。倾听孤独,是一种超凡脱俗的心态。
长大以后,我多了一份倾听,更多了一种感受生活的美感,多了一种豁达开朗的境界。多了一种超凡脱俗的心态。更多了一种幸福。
听,生命拔节的声音又响起了。他是那么清脆悠扬,却又婉约惆怅。而我,就在这一声声脆响中成长。
幼时——欢乐之音
在那个“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的季节,我们一起来到山间。清晨的露珠伏在绿叶上。阳光洒向大地,露珠也变得有几分晶莹,一阵阵微风拂过,露水从叶间悄悄滑落,滴在你我的额头——凉悠悠的。你蹦着,跳着,用手抚摸路边的小草。“哥,送你根仙草。”你从路边摘下一缕绿草,但还没等我将这根仙草接下,爸爸就先发话了:“臭丫头,弄根破草来糊弄你哥。”我顿时反映过来,你的脸变得绯红。“有本事就追到我。”你将小草向我扔来,然后转身边跑边说到:“你来追我啊,你来追我啊!”“你给我站住!”我快步向你追去,欢乐,嬉戏之声充满了整个森林。
这便是幼时,什么也不懂,无忧无虑。
少时——离别之音
时光老人的发丝渐渐变白,你渐渐长大,不像以前那么贪玩了,课间也就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颇有了几分淑女的气质。
“不行,为了你的发展,你必须走!”刚到家,便听到了姑姑对你的呵斥。“我不走!我要留下来。”你的双眸中充满了晶莹的液体,就如当年那山间的露珠,摇摇欲坠。
晚上,你来到我的房间中。“莹儿,你真的要走么?”我有些难受。你没有做声,默默地点来点头。“到了那边要学会照顾自己,你才小学毕业,英语的口语水平还需要提高。”我小声说到。“哥,妈妈非逼我去美国,我不想走,我舍不得你。”你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好了,不就是去美国吗?那不是你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吗?”我轻轻地将你搂入怀中,小声说到。你的哭泣渐渐地消失了。
那年,你走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此时——思恋之音
秋来了,风中带着阵阵寒意,中秋的月儿依然是那么圆,窗外无事的东风勾起我阵阵回忆。“梧桐深院锁清秋。”我脱口而出。尽管天空中下着小雨,但天空中却无几抹乌云。“莹儿,你可安好?”我问到。月儿悄悄躲进了那仅有的几抹乌云中。我默默地坐着。不知道是秋雨碎了我的梦,还是我融入了凄苦的秋。
此时,我明白了,现在能做的,不只有回忆,还要有努力,只有努力才能重逢……
到那时,我们便可以又一起倾听那生命拔节的欢乐之音。
每当我读完《倾听生命》这本书,我才明白,生命的文明是一个不断传递的过程,人之所以是万物的灵长,是因为我们用爱,用宽容,用文明去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命才能称之为生命,而不是活着的皮囊!
这突然让我想起了普通人之间维护生命的善与生命的真的故事。
走在寒风瑟瑟的街上,总能闻到烤山芋的香味,这让我想起了家乡的山芋粥。
山芋是我家乡的特产,每年冬天,我都会吃到各种各样的山芋。那香香的、暖暖的烤山芋带给我无穷的温暖;那放在饭锅上蒸的山芋片,一揭开锅,让我为它的香味所倾倒可是山芋过了寒冷的冬天,它就会坏,妈妈总在这时,把山芋洗干净,切成均匀的条状,瞅着好天气放在外面定期翻晒,等山芋的水全被晒干了,便收起来。过了冬季,煮粥时,放些在锅里,等煮熟时便可以吃了。很香,沁人心脾。我想,恐怕连天上的神仙也没有这口福吧!
尽管每年,妈妈弄了许多芋干,可是,真正自家吃的却很少。妈妈总把芋干分成四份,最多的一份留给爸爸。爸爸常年在外当保安,吃的都是南方菜,很不习惯。妈妈每年总是托人把芋干送给爸爸。爸爸一看到那芋干就手舞足蹈,迫不及待的抓一大把干吃起来,又不敢过于多吃,怕没几天就吃完了,所以每每用塑料掉裹好后宝贝似的珍藏起来。处的好同事来了,爸爸便会神秘兮兮的对同事说:走,今晚我请你吃一顿!同事总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说到:老徐,你发啦!第二份是给外奶奶的。外奶身体不好,每当妈妈带着一包芋干来看她时,她都会说:我身体好多了,没事,放心!说真的,外奶每次都能吃好几碗芋干粥,每次都吃的碗底直响,好像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似的。第三份是送给二大爷的,他是个无妻无儿的人,长年在外地给人干粗活。每年都是妈妈给他洗被晒衣的。每当过完年要去打工时,妈妈总是会包一包芋干,对他说:家里没有什么好吃的,只有这个!他总会对妈妈说:有了这,我就能天天吃到家乡味!最后一份是留着自家吃,而每次吃芋干粥时,妈妈总会拼命的从锅里捞芋干放在我的碗里。尽管山芋的模样不怎么好看,黑不溜啾的,吃到嘴里,却甜到心里。最近今年,每次吃芋干粥我总会跟妈妈说:妈,等我上大学了,我也要带山芋到大学里面吃!妈妈此时总会笑着说:那人家还不笑死啊!有什么,我一顿吃不到这芋干粥,肯定会掉眼泪的!
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记住芋干粥,它带有家乡的味道,带有母亲浓浓的爱!
而母亲,总会在这个时候,隐去一头白发,隐去一脸皱纹,隐去一身枯瘦,回到她年轻的日子里,给我们煮芋干粥。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最新! 愚公移山读后感集锦》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愚公移山》的故事家喻户晓,愚公移山的精神传了一代又一代,今日我再次读《愚公移山》,我被愚公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深深地感动了。
愚公年近90,因为他家门前有王屋、太行两座大山出行十分不方便,所以他决定把山挖走,别人都嘲笑他,连智叟都嘲笑他。可是愚公并不理会,村名们却被他的精神所感动,都来帮他移山。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精神把天帝也感动了,派了俩位大力士把山挪走。
看了这个故事,我掩身思考;此刻有许多人对愚公的行为产生了质疑:搬家不就行了吗?但我却觉得很执着,坚持自我的想法,并能付诸行动。尤其是当智叟嘲讽他时,他却说了这样一段话:”即使我死了,还有儿子,儿子又生了孙子,孙子又有了儿子,儿子又有了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山又不会增高扩大,我怎样会挖不平呢?“
对此,我有着深刻的体会。在一次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我在家没有复习,第二天,在考试的时候我有一些题不会做,结果我考的不太梦想。
我们应当学习《愚公移山》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想我今后必须会考好的!
今天我看了一则故事,名叫愚公移山。我刚读完故事,便被愚公不畏辛苦的一精一神深深地打动了。九十岁的老人啊,面对着太行、王屋两座大山,毫无恐怕,决心把大山搬走。想想我们小孩子有时候怕这怕那的,还不如一个九十岁的老人,羞不羞啊。愚公还说了一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虽然我快要死了,但我还有儿子呀,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再生他的儿子,儿子又会有儿子,儿子再生孙子,子子孙孙没有尽头,那山不会增高,怎麽不能将它搬平呢?”后来,天上的神碰巧听到了愚公的话,一感动,就命令一位神把山移开了。
玖了这篇【愚公移山】后,我相信,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决心不变,坚持不懈,定会成功!
今天我读了《愚公移山》这个成语故事。这个故事讲得是很久以前有个叫愚公的老人,他家门前有两座大山正好挡住了他们去到集市的路,每次去集市都要绕很远很远的路。
一天愚公把大家都叫到一起商量把山移走,这样去到集市就会很近了。第二天愚公就带领家里人,挖土,搬石头 开始移山了。
他有个邻居叫智叟非常聪明,他就笑话愚公自不量力,他对愚公说:“你见过蚂蚁推倒大树吗?别再费力气了!”愚公说:“我死了还有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死了还有我的孙子,孙子再生儿子,人会越来越多,山却不会越来越高,终有一天我们会把它们挪走的!”
天帝知道了被愚公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就派了两个大力神把山挪走了。从此愚公他们出门再也不用绕路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退缩,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
今天上午的语文课,通过学习《两小儿辩日》,我了解到了《列子》,也对“汤问篇”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在这一篇中,《愚公移山》让我颇有感触。
这个寓言故事讲述了一位已九十岁的愚公,每次出门时,都会被门前的两座大山挡住去路。他想,要是能将山向两边移开,这不就通畅了吗?于是,与家人商议后,他带上子孙,一同三人,扛着箩筐锄头去挖山,日复一日。这事儿,被智叟听说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去劝愚公,说:“你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挖下去,不会有任何收获,这山上的树你都摇不动,更何况是山上的石头啊!”
愚公回答道:“我死了,有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死了,还有孙子。我的孙子们会有他们的儿子,一直干下去,还怕平不了这山?”玉皇大帝知道了此事,也被愚公的诚心感动了,于是他派两位神仙下凡人间,背走了两座山,从此愚公出门就方便了许多。
通过这则寓言故事,我懂得了,做任何事都要有决心,有破釜沉舟,不畏困难的精神,同时也要有持之以恒的恒心与毅力。这也同学习一样,要学一个知识点,你就要下定决心把它学会、学扎实。这也需要持之以恒,我们学习时要沉住气,不急躁,但也不能放弃,等到你熬过了苦燥乏味的苦学阶段,你也可以等来同愚公一般的丰厚回报。
在我们初一年级的七门学科中,英语一直是我的短板,每次考试成绩都不理想,考完后,我总会勉励自己要好好复习英语,但每一次都是坚持几天后,就再次松懈下来。下次英语考试依然成绩没有提高。所以,在接下来的英语学习中,我要像愚公一样坚持不懈,真正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复习,有错必纠,我坚信我门前的那座“英语大山”也会被我移走!
《愚公移山》这个故事,我是听着长大的。这则千古流传的寓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可能因为太小,当时读得时候并没有体会到此间蕴含的真理。今天重又翻看它,才真正感受到愚公移山的坚定和勇气。
今天细细读来发现其中有很多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有两点是最重要的:
第一学习愚公直面困难,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
学习愚公,要学习他“主动挖山”的精神。在我们生活工作中存在着很多的“山”。在这些山的面前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态度对待它?是通过“搬家”来避开它或找领导请求帮助;还是像愚公一样明知困难却迎难而上,凭借自己的力量勇敢的克服困难。愚公的精神是他不畏艰险,不怕困难,敢于面对。这正是感动我们的地方。在工作中我们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我们不能捻轻怕重,把困难的事情让别人去做,把安逸的工作留给自己。这样既不利于工作的进行,也不可能在工作中提高自己认识和工作能力。
第二要学习愚公一家通力协作为共同的目标一起努力的精神。
移山一事,并不是愚公一人的功劳。是全家乃至附近村民一起努力的结果。我们平时有些人取得了一点成绩,就飘飘然起来把自己看成是无所不能的人,不可或缺的人。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无论任何成绩的取得,这其中虽然离不开某些个人的努力,但更不能离开众人的齐心协力。我们应该在这篇文章中深刻领悟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否则,便会产生个人崇拜主义的心理,导致盲从;落到自己身上,又会产生个人英雄主义的言行,导致冒进。这于人于己、于国于民均不利。因此,我们在褒扬愚公精神的同时,不要忽视了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应两者并举,携手同进,共创美好未来。
通过愚公精神的学习我们不仅要看到愚公埋头苦干的创业精神,也应该领悟到全力合作互相配合得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携手共创质监事业的美好明天!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最新钢琴小精灵读后感集锦》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在我钢琴四级考完的时候,我也读完了德国作家洛特.金仕可菲的《钢琴小精灵》,这真是一本非常好的小说,获得了德国青少年文学奖。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丹妮尔,一个和我一样弹钢琴的女孩,她在自己的钢琴里发现了克雷堔多之前,一直都不喜欢弹钢琴。克雷堔多是一个以音乐为生的钢琴小精灵。为了喂饱克雷堔多,丹妮尔每天都要想尽办法制造音乐,或弹琴、或吹萨克斯、或唱歌,这可真让丹妮尔的父母惊喜。
后来丹妮尔和弟弟以及钢琴制造师的儿子提莫一起又想办法为钢琴小精灵找到了家人。但是丹妮尔养活不了一家的小钢琴精灵啊,她制造不了更多的音乐。最后她们找到了钢琴家李斯特,一个最需要钢琴小精灵,又有足够能力喂饱钢琴小精灵的人。这样钢琴小精灵就可以奔跑忙碌在钢琴家的音乐里为他消错音,使钢琴家的乐曲更加美妙。
读着这本书,我就想我的钢琴里如果有只这样的钢琴小精灵该多好啊!我一定每天都练琴来喂饱小精灵。有钢琴小精灵的陪伴,我想练琴也就不会是件枯燥的事情了,它就会变得有趣而又有意义。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还体会到像丹妮尔一样去帮助别人自己也会得到快乐!我要做个快乐女孩,也要做个能经常帮助别人的人!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做《钢琴精灵》。故事讲的是一个最讨厌弹钢琴的小女孩。有一次,她找了个理由说:这架钢琴太旧了,我想换一架。爸爸只能给她再买一个。一天,小女孩听到钢琴里有声音。原来是钢琴精灵。小精灵告诉小女孩,只有相信它的人才能看到它。它以音乐为食。小精灵非常想念他的家人。所以小女孩必须每天练习钢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哥哥,还有一个琴行店员的儿子。三个小伙伴开始了一段美好的旅程。
他们一起努力解决难题。最后,他们在一个从未弹过钢琴的小女孩的家里找到了他们的家人。他们把精灵家族给了音乐家。
我觉得这个故事让小精灵苗很可爱。我特别喜欢钢琴精灵。我也很喜欢三个孩子。他们一起工作,热情地帮助和保护精灵。虽然小女孩讨厌弹钢琴,但她仍然为精灵们弹。这种精神值得学习。在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帮助小精灵找到家人的过程。他们想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弹钢琴的时候,感觉钢琴小精灵在帮我。于是,我跟我妈说钢琴小精灵在帮我!妈妈还说要感谢琴精灵!然后,传来一阵笑声。学钢琴一定要好好看看!
寒假里我读了《钢琴小精灵》这本书,书里写了一个钢琴小精灵的故事。他本来和家人在一架钢琴里生活,一次偶然的时候,他钻到了另一架钢琴里了,那架钢琴被别人买走了,他就跟家人分开了。新家的小女儿丹妮尔不喜欢弹钢琴,可有一次弹钢琴的时候,看到了钢琴小精灵,她很惊讶,钢琴小精灵说:“请给我弹一首曲子吧,因为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
原来音乐是钢琴小精灵的食物,不爱弹钢琴的丹妮尔不得不天天练习弹琴,这可让丹妮尔的父母很是吃惊。后来丹妮尔知道了钢琴小精灵因为来到了她的家所以跟自己的家人分开了,就跟几个小伙伴一起千辛万苦帮助钢琴小精灵找到了他的家人,他们也成为了好朋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 钢琴里如果真的有一个小精灵,那该多有意思啊!我以后要好好弹钢琴,希望也会有一个钢琴小精灵来到我的家里,陪我一起玩。 在书中,三个小伙伴和钢琴小精灵互相帮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以后也会跟同学们互相团结,热心帮助身边的人,做一个文明的小学生!
丹妮尔的钢琴里有一个小精灵,他靠吃音乐维持生命。
为了使小精灵不受饥饿的折磨,丹妮尔每天唱歌为他解渴,每天练琴为他充饥。
小精灵很聪明,他不但帮助丹妮尔在钢琴上获得了巨大的进步,还支持丹妮尔去学习她喜爱的萨克斯管。
小精灵说:“谁要是能充满激情和满怀兴趣地去弹奏,就一定比那些只会毫无表情地弹练习曲的人要有音乐成就。”
小精灵很懂事,他很快地明白了丹妮尔说得话:“朋友意味着我为你做些事,你也要为我做些事情。我们彼此都为对方着想,谈天说地,一起笑,或是有时候一起伤心。”他让丹妮尔有时间和自己朋友一起玩,有注意力在上课时不分神,他成了丹妮尔的真正的朋友。
小精灵非常想念离散的亲人,为了使小精灵全家团圆,丹妮尔和弟弟以及弟弟的朋友策划了一个X 计划,他们和小精灵一起历尽挫折,终于找到了小精灵的家里人。
每当我独自躺在阳台上的小床上睡觉时,我会感到孤单,我会想念远离我的父母! 我渴望有‘钢琴小精灵’一样的伙伴来陪伴! 每当我一个人呆在家里的时候,我会感到寂寞,我多么希望有一个‘钢琴小精灵’一样的朋友一起玩耍!
我爱《钢琴小精灵》,因为他是我心灵中的朋友!
读了《钢琴小精灵》这本书,我的感受很深。
《钢琴小精灵》讲述的是小姑娘丹妮尔在自己家的钢琴里发现了一个钢琴小精灵,为了喂饱这个以音乐为食的小人儿,不爱弹钢琴的丹尼尔不得不天天练习弹钢琴,这可让丹尼尔的父母大吃一惊。通过聊天,丹尼尔得知钢琴小精灵因为进入丹尼尔的钢琴而与家人分离,她决定帮助小精灵回到家人身边。丹尼尔在弟弟和朋友的帮助下,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使小精灵找到了家人,并且为小精灵的家人找到了很好的归宿。
我喜欢文中的丹尼尔。为了使小精灵“吃”饱饭,为了使小精灵找回家人,为了使小精灵家有一个好的归宿,丹尼尔凭着一颗善良的心和持之以恒的精神,最终使一切成为现实,同时也让自己的钢琴技艺有了很大的提高。
通过读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只要坚持有爱,一切奇迹皆有可能发生。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点滴滴滴,一个父母双亡的小姑娘得了重病,没有亲人照管,小姑娘的朋友们便捐款为她治病,鼓励她与疾病作斗争。小姑娘在朋友们的爱心照料下,最终战胜病魔,并顽强地生活下去。
朋友们,只要我们常怀一颗爱心,随时伸出友爱之手,我坚信,我们的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曾经我读过一本叫《钢琴小精灵》的书,今天,我又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章。这本书讲的是小姑娘丹妮尔在自己家的钢琴里发现了一个钢琴小精灵——克雷琛多。有了这个以音乐为食的、能够把弹错的音纠正过来的钢琴小精灵后,从前讨厌弹钢琴的丹妮尔开始对钢琴有了全新的热情。通过聊天,丹妮尔得知,克雷琛多因为进入了她的钢琴而与家人分离,最后在丹妮尔的帮助下,他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突然,我的心里有了个这样的愿望——我想要5个“萨克斯小精灵”!我想:这不仅是我个人的心愿,也是大家的心愿,毕竟谁不想在书本里找出一个书本小精灵,让自己有好的成绩;谁不想在毛笔里找出一个书法小精灵,让自己的字写得更好……如果我真的能实现愿望的话,我一定会把他们喂得饱饱的——天天长时间地练习萨克斯。这样的话,我肯定能在每次萨克斯比赛中取得很好的成绩,成为一个所向披靡的萨克斯演奏者。既然他们帮了我,那我一定要让他们在我家过得好好的——我要为他们做一张娃娃床,给他们做一台小电风扇,让他们在夏天里不觉得炎热;请妈妈给他们织一条厚厚的毯子,帮他们度过寒冷的冬天;在百花齐放的春天,我要带着他们去踏青;在果实累累的秋天,我要带他们去山上野炊,和他们一起体验大自然的美好……
如果,可爱的萨克斯小精灵看到了我的心愿,就请你们快快来我家吧!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以前梦寐以求的好书,书名是《钢琴小精灵》,读完以后我感受颇深,让我给大家讲讲吧!
书中主要讲了丹妮尔不爱练钢琴但被迫天天练,在有一次练钢琴时听见钢琴里面有响动,便探进头去张望,发现里面有一个小矮人,它就是钢琴小精灵克雷探多,它以音乐为食,为了让钢琴小精灵吃得饱饱的,丹妮尔便开始努力弹琴。过了一段时间,克雷探多告诉丹妮尔它与家人分开的`事后,丹妮尔便帮助克雷探多找回家人并给它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归宿。
想一想自己不也和以前没有遇到克雷探多的丹妮尔一样吗?我也不愿意练钢琴,可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想象着我的钢琴里也住着一个小精灵所以我便天天努力练钢琴,记得有一次到了练钢琴的时间我发现一个动画片特别好看,便想看动画片可刚打开电视机,又想到那个可爱的“小精灵”是不是还在挨饿呢?一想到这里我就不想看电视了,马上跑到钢琴前自觉地练起来,似乎自己的琴里也有一个可爱的小精灵,正吃着我给它的“晚餐”,想到这里我便加倍努力地练习起来,因为我怕他的“晚餐”不可口,它吃不饱,那可就不好了!钢琴小精灵是不能受折磨的,可不能让它生病了。每次练琴时,我都这么想,让自己更加认真地练琴,认真地看琴谱,减少出错音。
我相信,以后有了钢琴小精灵的帮助,我的钢琴水平一定会大大提高的,这些一定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我想象中的钢琴小精灵!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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