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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示范: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简短 6篇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的一篇《写作示范: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简短 6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一)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解放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二)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500字: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三)

掌声如潮,鲜花似海在高高的领奖台上,一位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姑娘手捧鲜花,胸前挂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金牌_她含着热泪,深情地仰望着在异国上空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她就是《冰与火》的主人公―邓羚。

在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征途中,邓羚遇到了一系列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血色素低,影响水平发挥;腿伤复发,疼痛难忍;在国家队比赛中,队友李小白取得了第一名,而她取得了第二名;国际比赛上,外国裁判不公正的裁决……这些,使邓羚一次次与金牌擦肩而过,面对残酷的现实,她没有泄气,而是更加勤学苦练,最后靠着顽强的拼搏精神,终于取得了成功。

作为学生,我们也应该像邓羚一样,在遇到困难时,不泄气,要有顽强拼搏的精神。特别在学习上要刻苦钻研,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这样,学习成绩才会一点点提高。人生并非都一帆风顺,也会遭遇许多困难和挫折,但决不能失去信心,跌倒了再爬起来。凡事都会有失败的教训,但只有不泄气,才能登上成功的顶峰。

朋友们,我们是新世纪的雏鹰,肩负着历史的重任。“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让我们充满自信,展翅搏击长空,早日练就过硬的本领,飞向灿烂辉煌的`明天!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四)

《冰雪女王3》上映了,这部电影是《冰雪女王》的续篇,我兴致勃勃地和妈妈来到影院观看,戴3D眼镜,电影画面栩栩如生,影片配乐悠扬动听,水滴、雪花迎面而来,给了我不一样的试听感受。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格尔达的小姑娘和她的伙伴罗兰去寻找传说中的许愿球,却阴差阳错地中了魔法,召唤出了出了封印其中的恶魔,这两个恶魔,一个是冷若冰霜的冰雪女王一个是炽热如火的火焰魔鬼,他们打乱了矮人王国平静的生活,把矮人王国搅得翻天覆地。影片中的小伙伴罗兰看上去是个可爱的孩子,他善于伪装而善良的格尔达在他的花言巧语下轻易相信了他,却反而不相信自己的弟弟凯。格尔达被冰雪女王附体以后及时做回了自己,而罗兰却说要成为传奇,不管是英雄还是坏蛋,他甚至还用自己的妈妈撒谎,从而变成了火焰魔鬼。最后,是格尔达和弟弟凯用智慧和爱心战胜了邪恶,将和平带回了矮人王国。

看完电影,我感慨万千:不管什么情况下都要相信亲情,不能轻易相信别人,交朋友一定要看清别人伪装下的真面目。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五】

一眨眼,又到年底了,我又大了一岁了,过年真好玩,看春晚也是其中的一项,这次春晚比去年的好,有许多新奇的地方。

我想来评评《冰与火》。人物有两个,一个是赵丽,还有一个是张权,节目主要是让我们见识一下力量的极限,实在是太精彩了。这一对拍档,配合得相当默契,完成了一系列高难度动作。你能用一只手,抓起一个人吗?你能靠两只手,支起自己的身体,变成一个t字形吗?这还不算什么,最厉害的有两个动作,他俩站在一行,女演员转了一个身,手一拉,背到了男演员的头上,成了一个i字,还把其中的一只脚拉平,在任何防护措施都没有的情况下,她居然不会掉下来。唉,绝对牛。

还有一个动作想必大家都知道,男演员张权躺了下来,他们俩手抓手,突然,赵丽来了180°旋转沉了一个l形,过了一会儿,张权居然慢慢把手放平,又抬起来,这可能吗,一个人的比例能举起一个成年人的体重吗,场上掌声不断,这是力量的极限吗,太厉害了!

看了这节目,我大开眼界,我知道人的承受能力是比想象多出很多,我喜欢这节目。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六)

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扩展阅读

写作示范:东周列国志读后感大全670字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写作示范:东周列国志读后感大全670字》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东周列国志》,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故事。春秋战国时期是国内历史上既精彩又混乱的时期,那时,东周王朝已经衰败,对诸侯国没了约束,于是,诸侯们各自为政,并相互攻伐。经过多年的战争,很多国家被消灭了,渐渐形成了战国末期的七个强国。在这本书中,既有“完璧归赵”、“负荆请罪”、“田忌赛马”等脍炙人口的故事,也记载了很多精彩的历史人物,在这部分历史人物中,我最佩服管仲,他很聪明,非常有谋略,假如没他,齐国就灭不了山戎,齐桓公就不可能称霸天下。

山戎是北方的一支游牧民族,他们常常入侵北方的燕国,燕王就请求齐国帮灭掉山戎,但当齐国军队一到,山戎就退兵了,而齐国军队一走,山戎又来侵犯,搞得齐国疲惫不堪,齐桓公于是决定不帮燕国了,但管仲说:“假如不帮燕国灭掉山戎,一旦燕国被山戎所灭,对齐国来讲将后患无穷啊!,而假如大家一块灭掉山戎,燕国将对大家感激不尽,并从此听从大王的调遣!”齐桓公听从了管仲的建议,于是,齐燕两国一块攻打山戎,北方一个叫无终的小国也派大将虎儿斑助阵。

山戎用诱敌深入的计谋,被管仲识破,于是,他让虎儿斑假装中计,另外两路军队从后面包抄,把山戎兵杀得大败。山戎兵退守黄石山,并切断了山口和齐兵的水源,齐军根据公孙夫差的方法,在蚁窝下面找到了泉水,并且,齐军绕道去了戎兵的后面,把戎兵杀去世了一大半,戎主逃往孤竹国。

孤竹国有个孤竹山,地势险峻,道路很难行,管仲让士兵们唱歌,士兵们唱着歌就忘记了疲劳。翻过了孤竹山,齐兵又被大河阻断了去路,管仲命令士兵砍到竹子做成竹筏,非常快就渡过了河,到了孤竹国都城外,孤竹国国君送来了戎主的尸体,还说想为齐兵领路,攻打山戎军队的残部,但使者却将齐兵带入了沙漠中,这里白天烈日当空,晚上又奇冷无比。齐恒公带领军队如何也走不出沙漠。管仲建议说:“虎儿斑带来的一些老马长期生活在这里,可以让它们带路。”于是,虎儿斑选了一些老马,松开了马的缰绳。老马们不慌不忙地带大伙走出了沙漠。走出沙漠后,管仲让一些士兵化装成百姓进城,晚上,城里的士兵与城外的士兵里应外合,一拥而上,攻破了孤竹国。

在攻打山戎的战争中,齐军虽然遇见了不少困难,但依赖管仲的聪明才智和谋略最后获得了胜利。其实管仲的才智源自他渊博的常识和勤于考虑的好习惯。只须大家每一个人都能认真学习、多动脑筋、擅长考虑,大家就能成为像管仲一样的人。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二】

读懂了历史,就会获得前人宝贵的经验,使自己变得明理智慧。

《东周列国志》描绘的是西周灭亡后东周成立到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历史故事。里面有许多各自为战的国家,有无数骁勇的将军,有能文能武的智者,也有许多昏庸和开明的君主。他们为了权力和土地的斗争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性格,善良与奸诈的嘴脸就像一碗搅和着许多人性佐料的汤,不仅再现了那个征战的时代,还留下了许多令我振聋发聩的惊奇和值得铭记的感悟。

《周幽王女色亡国》一章述说了周幽王因为女色而不勤政爱民,最后招致亡国祸事,八百年基业毁于褒姒。哎!这个悲剧固然可悲,警醒了后人和那些君主,在江山与女色面前要学会衡量,孰轻孰重自己心里应该有个数。我想周幽王为什么会亡国,不仅仅是褒姒的责任,他应该负全责,因为从他的故事中我看到他对自己没有自控力和束缚力,不懂得刚则柔,柔则刚,只是一味的柔,泯灭了上进心,消磨了意志。如果他本身有严于律己,修身养性,勤于国事的心,亡国之事便是天荒夜谈,即使褒姒再妖媚,也不可能主宰江山的兴亡。

历史总是和人连在一起的,诸多的`感情就在历史的激扬文字中展现得令我感动万分。郑庄公因为母亲偏爱小儿子,帮助小儿子起兵造反而伤心。母亲的计谋失败后,被发配边疆,庄公有誓言“不到黄泉,永不相见”。但是后来因为思念母亲,派人迎回了她,母子两人一相见便抱头痛哭,尽释前嫌。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毕竟亲情是最重要的,即使母亲对不起自己,但是她也是对子女爱的初衷,才有偏爱。这是个错误,但我认为这也是因爱而错,谁不会在爱的旅途上犯错呢?我赞扬郑庄公能够把亲情放在隔阂恨意之上。亲人犯了错误,不应该一味的责怪,应该学会包容,这样在爱的融化下,有什么坎儿过不去呢!毕竟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十指连心的亲情。

这本书里许多地方让人感悟非凡,除了亲情,还有谦虚让位。鲍叔牙知道自己的才能不如管仲,便为了齐国的强盛让位于他。这是鲍叔牙的宽阔胸襟与为国的中心。他在国家与自己的路上选择了国家。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自己身居高位,但是我们的荣誉是国家给的,就要为国家着想。有能人强过自己,就要能者居之,谦虚的举荐,并且为了祖国可以让位,这样祖国在能人的带领下,一定会强大的。自己也会因为国强而获得自己的幸福。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三】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愚。”刘向的这句话传颂千古,发人深省,所以我便也在空闲时间阅读了一本名著——《东周列国志》。因为念书心切,竟也忘了看前言及简介,直入文章了。所以目前眼前只剩两件令我记忆犹新的关于它的故事来向大伙推荐了。

最近语文学习了《马说》一文,这也令我联想到了这本书中的似千里马、伯乐一样的角色。“烛之武与佚之狐。”在郑国处于危难之际,佚之狐慧眼识英雄,力荐烛之武;二而烛之武智勇双全,且颇有爱国精神,不由于之前郑伯的冷落而耿耿于怀,最后不辱使命,说服秦伯退兵,从而在历史上留下了“凭三寸之舌退百万兵师”的千古佳话。看到这里,我不禁想,难道他与秦伯正面交锋时,他就不怕失败吗?怕,他当然怕。那样,是什么让他这样大义凛然地决定饰演一个国家的使臣且面对强敌呢?是勇气,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勇气。

《东周列国志》一书中荆轲刺秦王一章也体现了这一永垂不朽的勇气。“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易水送别,送的是期望,送的更是勇气,在秦王的大殿上,当荆轲手持匕首刺向秦王时,大家看见了昔日威严无比的一国之君,居然也失去了天子的仪态;所有些大臣更是惊慌失措,方寸大乱。荆轲一刺,刺穿了所谓天子的神话。

秦王与大臣的名字,或许在历史的风尘中日渐消失,但荆轲之名,永载史册,万古流芳。荆轲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的勇气却是熠熠生辉的。

这令我不禁感慨到,烛之武不惜性命为国退秦师,荆轲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毅然刺秦为报燕太子丹之情,这不都表明:“勇气是挑战者擂台的鼓点,它击退了人的胆小与怯懦;勇气如航船上的风帆,引领大家走向成功的彼岸”这一看法吗?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借戴望舒之名句说:“勇气是石,敲出星星之火;勇气是火,点燃熄灭的灯;勇气是灯,照亮前行的路;勇气是路,引你走向黎明。”所以,大家在日常要勇于尝试,要勇敢,千万不可怯懦,不可成为遗笑千年的“懦夫”,但也应该做到聪明,切不可为莽夫。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四)

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既混乱又精彩的`时期,西周灭亡后,代之而起的东周没有约束力,各地诸侯称霸一方,形成许多国家,因而会有许许多多的磨难,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八十四章《豫让的复仇》。

这一章所讲述的主要内容为:当时的晋国、有智、赵、韩、魏四大家的大臣专政,其实晋哀公只是一个傀儡,智家的智瑶在四家中势力最强,野心也最大,早有取代晋哀公的意图。一次智家问另外三家要土地,赵家不给,智瑶便约韩、魏两家去水淹赵家所在的晋阳城。却反被赵韩魏三家联合起来灭了智家。智瑶的仆人豫让让他逃过了这一劫,两次刺杀赵襄子都没成功,临死前对着赵襄子的衣服砍了几刀,才饮恨死去。

读罢这段历史,我不禁掩卷沉思,豫让为了给主公报仇,又是当佣人又是用漆涂脸,用炭熏哑喉咙,而且视死如归,这样的义士天下又能有几个?这种对别人的小恩小惠铭记于心的人又能有几个?豫让这种“有小恩则加倍偿”的品质,是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所缺少的。

我记得自己在一本书上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医生治好了一个财主的大病,但是只要考每年祭拜独角鬼才能得到钱财,独角鬼要他每年的12月12日给他杀一个过路人才行,财主正犹豫不决,儿子正好走了进来,见父亲愁眉不展的神情就追问其原因,财主说:“大夫治好我的病,我要是杀了他的话,他又对我有恩。不杀却不能满足独角鬼的要求。”儿子是个为人阴险鱼肉乡民的坏蛋,他笑了笑说:“自古有说法是‘大恩暂且不报,先报仇。’这难道没有道理吗?”说完就出门杀了那个医生。这件事情让人读后,不由得寒意从心底升起,现在这个社会里,像财主儿子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啊!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像豫让这种仁义之士越来越少了,豫让虽然饮恨而死,但是他这种为了“义”而宁死不屈的精神,实在令人感叹,我们也应该学习豫让的仁义至上的精神品质啊!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五】

我看了《东周列国志》以后,想了很多,收获了很多的战国故事和一些教训。

我读懂了一些人活在世上的道理。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勾践有着不放弃和永不忘耻辱的精神,奋斗的数十年,终于回到越国消灭了吴国。从中我学到了人需要梦想和信念,还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

卫国公孙鞅,他十分守信用。曾经用一根普通的木棍放在城门口,对百姓们说:谁能将此根木棍抬到城北门,我就赏他十两黄金。没有人相信他。于是,卫鞅又说那就重赏五十两黄金。大家迟疑了半天,终于有一人站出来将木棍抬到北门,卫鞅果然当众赏了他。从此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卫鞅的政法也很快执行了下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想要得到大家的信赖与尊重,最基本要做到言而有信

我看到了古人的智慧和真诚,如同金子一般可贵,鞭策着我的心灵。我会永远记住的。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篇六)

《东周列国志》是一本历史书,它是唯一一本近乎真实历史的演义小说,丰富全面的展示了东周时期波澜壮阔的社会风貌;它的语言艺术水平堪称一流,对人物的描写,几笔便能情貌具备。

《东周列国志》中有许多意味深长的故事,而我最喜欢《蔺相如完璧归赵》,有一块玉叫和氏璧在赵国手上,秦国非常想要这块玉,就用十五座城池交换。因为这块玉冬暖夏凉,放在暗处可以发亮,还一尘不染。有一天赵国派出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去秦国交换,蔺相如知道秦王会用缓兵之计先把和氏璧骗上手,然后十五座城池也不给。去了之后,秦王做法和蔺相如所想是一模一样,但是蔺相如巧计没有上当,然后,派人把和氏璧送回赵国。秦王大怒准备杀了他,蔺相如用花言巧语逃过一劫------。廉颇想杀了蔺相如,蔺相如只好告诉廉颇事情的真相,廉颇知道后负荆请罪,蔺相如就原谅廉颇。从此,将相二人结为刎颈之交,一起保卫赵国。秦国,因为有他们二人再也不敢随便打赵国的主意。

听完了这个故事,你们是不是很想读一读《东周列国志》啊!

【推荐】《围城》读后感汇总(6篇)


《围城》读后感(篇一)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围城》读后感【篇二】

读的过程因为各种有趣的文字和比喻所以很有意思,读到杨绛的后记又想起我们仨来,有些难受也有些感动。现在的结婚理念距离书中的时代有很大不一样了,自由恋爱至少在城市中已经是日常,而不会被视作异类。这本书后都说婚姻是围城,大家对里面除了唐小姐和赵辛楣之外的几个角色都多有苛责。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很多真实的影子,也都有各自行事的原因,也都有好有坏,没什么可苛责的。就故事里来说,方鸿渐和孙柔嘉感情之所以悲剧还是因为自由恋爱在当时才刚刚在年轻人中受追捧,婚姻又受双方家庭的制约太多太多,两个人急着敲定婚姻,没有时间留给彼此去真正了解彼此和彼此的家庭。结婚后匆匆接触彼此家庭,又没有感情深或者阶级差距到相互包容忍让,于是对彼此家庭的排斥.厌恶.仇视等等情绪都搬上明面上来讲,可以说是双方家庭把两人推得越来越远了。现实生活中虽然婚姻也并不比书中的各种琐碎与拌嘴好到哪去,但感情也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有无数像钱钟书和杨绛这样的神仙眷侣,自有志趣。现代人对于婚姻的认知开始产生各种分歧,也不是当时社会的围城式婚姻所能概括的了。

《围城》读后感【篇三】

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围城》读后感【篇四】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围城》读后感(篇五)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而归根结底,在小说的理解或说批评上存在的这个分歧与其说是方法上的,还不如说此时此刻世界是破碎和断裂的。艺术或说情绪体验的交流中,我们越是直接坦白——更个人化,就越难以在感性上得到普遍认同。那些分析也许有助于我们在“知”上去了解,但对于“识见”、内在体验的认同有多大作用呢?失去古典时期人类赖以认同族类的东西,难道批评真能解决我们的彼此误读吗?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读后感【篇六】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童眸》读后感精选6篇


《童眸》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认真阅读了著名儿童小说家黄蓓佳阿姨写的《童眸》。这本书,黄阿姨用细致的手法,描写每一个人物,写下了在他们仁字巷朴实而又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细妹子了,她是《芝麻糖》这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细妹子心灵手巧,她到朵儿家做芝麻糖时,是那样的认真,将芝麻糖做得那么好。而且细妹子还特别能干,手脚勤快,做事情非常仔细,每个细节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这些都让我非常佩服,我觉得她是个能干的女孩儿。自从细妹子的海员爸爸去世后,她的妈妈也生病了,细妹子为了照顾妈妈,主动去学校退学,回家后担当起生活的重担,靠自己的双手赚钱,照顾生病的妈妈……

我读了这些都非常感动。虽然细妹子退学很可惜,可是我又觉得细妹子和大人一样,非常独立地照顾着妈妈和家,真能干。虽然《芝麻糖》的结尾并不是很美好,但是细妹子的一举一动让我非常佩服。学习中,我们都要像细妹子做芝麻糖那样,认真仔细,独立完成,遇到了难题,不一味地去寻求他人的帮助,而是自己想办法去解决,直到做完。生活中,学习她的勤快能干,不仅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帮家长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和细妹子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所以我们都应该用好的态度去面对学习,并且热爱学习。这样才能获取知识,开阔眼界,让我们更好地成长。

《童眸》读后感(篇二)

童眸,是一本十分吸引读者的倾情小说。在书中,有一些精彩片段会让你孜孜不倦的读着;有一些会让你觉得感人,热泪盈眶;还有一些会让你感到很焦急,仿佛身临其中……

而在这么多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赵细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父亲去世了,妈妈中风了,家里不仅没了生活的开支,而且还要给妈妈买药。而这些负担,则一下子落到了年轻的细妹身上。从那时起,她不听他人的劝告,坚持退了学,去别人家现做芝麻糖赚钱,为妈妈买药。再大年三十时,她甚至在人家家里做到半夜十二点多,累到没力气走路,这才赚来了宝贵的二三十块钱。细妹辛苦的赚钱养妈妈,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她对家人的爱。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能因为自己的父母病了、老了,而嫌弃他们。

这不,有一次,我的父亲得了肠胃炎,十分痛苦,需要尽快送去医院。开车的活,自然落到了母亲身上,而我,则是在要走路时,一步一步的扶着虚弱的父亲。当父亲需要喝水、吃饭时,也是他能干的儿子,我,来帮助的。到了医院,医生们需要父亲的大小便,以诊断病情,而传递便盆的脏活,则是我自告奋勇的完成了。因为,就算再苦再累,我也不怕,这是赵细妹教给我的勇气与担当。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去看《童眸》,学习“仁字巷”里人们的质朴、优良品德和行为,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童眸》读后感(篇三)

童年在我们眼里应该是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可你知道吗?有些人的童年并没有那么美好,他们的童年里只有贫穷与无助。黄蓓佳奶奶笔下的《童眸》,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另类的童年。

书中讲述了上个世纪70年代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朵儿。她是一个善良却又胆小的女孩,有什么事只会在心里想,过后,又会跟她一起住在仁字巷的好婆说。她的善良让我铭记在心,每当朋友遇到困难,她都会想办法帮忙解决,这么小就拥有一颗菩提心,实在难得。我想,生活中就应该多一些善良,世间才会多一些温暖。今后我一定要学习朵儿的善良品质,尽一己之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就因为朵儿的善良,才引来了一群和她差不多的小孩子,有细妹,二丫头,马小五,卫南……这些天真的孩子们,在那积淀久远的“仁字巷”里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然而让我感触最深的却是细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父亲去世,妈妈中风,家里不仅没了生活来源,而且还要给妈妈买药,她不但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并承担本不该她承担的责任,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她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努力生活的顽强精神。

和细妹相比,我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积极勇敢地迎接生活中的每一天,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好地成长。

《童眸》读后感【篇四】

我最近读了一本黄蓓佳写的小说《童眸》。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70年代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书中有朵儿、白毛、弯弯卫北、马小五等人物,他们在“仁字巷”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朵儿正直而又胆小;马小五很顽皮,经常在巷子里惹事生非,而内心十分仗义,朋友有难,必定相助;白毛因疾病而自卑,却处处想引人注意;二丫头看起来倔强自私,但是很善良;大丫头原本很漂亮,因为家庭变故得了病,被家人草草嫁人;赵细妹心灵手巧,很有主见,有孝心……

在这么多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赵细妹。赵细妹家原来很富裕,后来因为爸爸在海上遇难而失去了一笔很大的经济来源,她妈妈也因此中风偏瘫。还好赵细妹有主见,她想靠自己做芝麻糖的本领来贴补家用。一开始连连失败,后来她跟随马小五去了上海闯荡,结果“赵细妹芝麻糖”在上海滩小有名气。赵细妹也很体贴家人,只要自己有钱,就会不时地往家里寄钱。

我也很敬佩马小五乐于助人的品质。同学有困难,他一定去帮助。他帮助了赵细妹开芝麻糖店;自己砸砖卖钱为了给白毛买墨镜……马小五还为了不让别人受伤而和白毛争吵。

当我看着书中人物那清苦的童年生活时,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是无比的幸福。但无论是怎样的童年生活,都会深深地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

《童眸》读后感【篇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作《童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白毛得了一种病,活不了几天,马小五把白毛的眼睛摔碎了,白毛恨全世界的所有人。朵儿他们砸砖卖钱,马小五拿着钱去了上海,把墨镜寄来了,他在上海工作。大丫头得了一种病,大丫头去捡岸边的两根胡萝卜,大丫头掉了下去,二丫头去救大丫头,不料,大丫头救出来了,二丫头却死了。赵家伯伯牺牲了,细妹的大哥、二哥、大姐都去工作了,为了照顾赵家妈妈,马小五从上海回来了,帮细妹赚钱。后来,马小五又去上海了,把细妹也带走了。闻老爹家来了一个乡下孩子,叫闻庆来,闻庆来算数算的很好,因为他是斜眼,别人不让他参加,闻庆来一气把算盘扔到了河里,闻庆来回了老家,闻庆来的妹妹闻喜来从来家来了。

朵儿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眼见马小五和白毛要打起来了,朵儿自告奋勇的擦玻璃,结果玻璃碎了,把朵儿的脚划了一个大口子。

我身边也有善良的人。有一次,我坐车看到这样一幕: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在路旁乞讨,一位好心的叔叔看了看老人的遭遇,为老人捐上20元钱,老人看了连忙感谢。我想,我一定要向这位叔叔学习善良的品质。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定要善良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每一棵树,每一株花草。

《童眸》读后感【篇六】

暑假期间,我仔细阅读了一本叫《童眸》的长篇小说,是小说大师黄蓓佳写的。这是一本讲20世纪70年代孩子们的小说,里面分成了好几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讲的是主角朵儿和同个巷子中的好友之间发生的故事,内容让人催泪,用词生动有趣。

这本小说虽然讲的是几个孩子们童年玩耍的故事,读起来却好像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身临其境。

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主角朵儿胆小却正直;马小五顽皮但仗义;细妹心灵手巧有孝心;白毛因生病而自卑;二丫头看起来自私内心却很善良;大丫头本来很漂亮,因为生病变傻,所以被家里逼婚早早嫁人;闻庆来是从乡下转到城里来的,比赛中被排挤而退出比赛,于是很有骨气地将安慰奖扔进了水里。

在这些孩子中,我最喜欢的是二丫头和马小五。二丫头原本有个完好的家庭,也和朵儿在同一个班级,但因为大丫头生病只好退学在家。后来因为大丫头贪吃,为了去捞水中一根玉米,不幸掉进水中,二丫头把大丫头救上来了,自己却再也没有醒来,这让我明白了,小便宜不能贪。虽然二丫头总说讨厌大丫头,却还是在那一刻选择了去救大丫头,这又让我明白了亲情是最重要的。

马小五是“竖字巷”的,但是他总是跑到朵儿所在的“认字巷”里玩。他虽然总是惹是生非,跟别人打架,还打碎了白毛的墨镜,但他会去搬砖头赚钱,还去上海为白毛买墨镜,我在他的身上学到了仗义的品质。

据作家黄蓓佳说,书中描写的素材大部分源自她的幼时回忆,而书中主角朵儿就是自己。当我读到《童眸》中清苦的童年,我觉得自己还是很幸福的,书中朵儿和她朋友的童年会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童年万花筒。

这本好书值得一品。

保姆蟒读后感集合6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保姆蟒读后感集合6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保姆蟒读后感(篇一)

我不经常翻阅书籍,但我却很喜欢作者沈石溪的每一个作品,他写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扣人心弦。最让我记忆犹新的一篇故事就是《保姆蟒》。听到蛇这类动物的词,人们更多的是害怕和恐慌。但这篇故事里的蟒蛇却如此不同。

这里面主要讲的是有一对夫妻,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但因为工作繁忙,想找一位保姆帮他们带孩子。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一位不要工资的“免费保姆”——一条大蟒蛇。在保姆蟒的精心照料下,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由于长时间的亲密接触,保姆蟒把主人家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照顾。无论这个孩子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有一次,这对夫妻出门办事,就把孩子放进摇篮,交给保姆蟒来照看。有一匹红豺想吃掉这个孩子,保姆蟒发现了,缠住了它的脖子和身体,最后,这匹红豺被保姆蟒活活地勒死了,但它身上却也是伤痕累累。

让我很感动的是:由于保姆蟒对孩子的过度溺爱与这对夫妻发生了矛盾,于是他们只好带着孩子偷偷的离开了保姆蟒,可保姆蟒却怎么也忘不到这个孩子。他不吃也不喝,嘴里一直叼着一件孩子小时候穿过的衣服。这对夫妻的朋友怎样吹笛子,它也无动于衷。最后它饿死在了屋子里……

它对孩子那无私的爱,那宁愿牺牲自己也不让孩子受到一点伤害的爱,它的忠诚和奉献,每一点都感动着我。网络上也常能看到动物救人的事例,是啊,动物也有感情,动物也有爱心,动物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安全小提示:虽然动物有感情,也有爱心,但也很危险的哦!

保姆蟒读后感【篇二】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保姆蟒读后感(篇三)

读了《保姆蟒》后,我倍感交集,心旷神怡。下面我给大家简略的介绍一下《保姆蟒》吧:“我”生活在到处都有窟窿的茅草房里,毒蛇、蝎子、野狗、山猫很容易钻进来,可是“我”和妻子都是下放的知青,不能让在上海的家人万里迢迢跑到边陲来照看小孩。一位名叫的召彰中年猎人为我们找了一条专门带小孩的保姆蟒,开始,我们都很怕它,给它十天的时间,让它看护小孩,如果不好就换掉。经过多次观察后,我们终于放下了警惕心,把它当成了一个真正的保姆看待,转眼间知青生涯结束了,全家调到西双版纳州的首府—允景洪去工作。城里有幼儿园,儿子再也不需要保姆蟒了我们在保姆蟒出去览食时,长扬而去。后来召彰告诉“我”,保姆蟒死了,死的时候还咬着“我”儿子的那件小衬衫······

读完这本书后,我哭了,我真的哭了。虽然它只是一条保姆蟒,但它十分喜爱、尊敬自己的工作。它每天都不分昼夜认真的照顾他的孩子,它有一点自私,不允许别人碰孩子,它什么都让胜利站在孩子这边。可这些又有什么错呢?它身为一条保姆蟒,它的工作就是保护孩子,爱护孩子,让他不受任何人的伤害。这也是情有可原啊! 人世间最难忘怀的是爱情吗?不,不是爱情,而是最珍贵的友情!我觉得孩子和保姆蟒就像一对行影不离的好朋友,谁也离不开谁。可保姆蟒的死又是谁的错呢?是人的错,因为他们有着十分可怕的自私和嫉妒心,为了自己的欲望不惜一切代价,也是保姆蟒自己,它只要开朗一点,既然他们不需要你了,那你就离开好了,我想召彰还会另找一户人家让你再当保姆的,你又何必这么死板呢?

友情越珍贵就越容易破碎,所以我们要学习怎样保护友情,珍惜友 情。

保姆蟒读后感(篇四)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保姆蟒读后感【篇五】

感动,是心灵上的触动;感动,是泪水的跌落;感动,是爱的交织……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保姆蟒》让我体会到了别样的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的儿子出生在西双版纳,一生下来就无人看管,可森林里常常有野兽出没,野兽把新生的孩子弄伤的例子不少。所以作者很是担心,怕自己的孩子落入野兽之口。于是作者的朋友给了作者一条蟒,让蟒看管孩子,起初作者并不放心,但蟒对孩子的种种好,已让作者开始放心。孩子长大后,却没有人愿意跟他玩,就因为那一条大蟒,而且大蟒不许别人接近孩子,作者就作出了和孩子回城的`决定。没想到,作者回城后,朋友告诉他:它(保姆蟒)在你和儿子走后,一直不吃不喝,就在你儿子的床底下,赶也赶不走,三天后,它死了。还是抱着你儿子的小花袄死的。我看了这段话,完全怔住了,眼泪也不由自主地落下来,这条蟒为那孩子付出了多少啊!

这个孩子在很小时,保姆蟒就耐心地教他走路,它弓起脖子,高度正好在孩子的小手可以摸到的地方,像个活动扶手,随着孩子的行走速度慢慢向前蠕动;孩子走累了,随时可以伏在保姆蟒脖子上休息。小孩子学走路,免不了会摔倒,保姆蟒似乎特别留心注意不让孩子摔跤,每当孩子踉踉跄跄要倒时,它就会贴着地面窜过去,蛇头很巧妙地往上一耸,扶稳儿子;即使儿子仍摔倒了,它也像层柔软的垫子,垫在孩子的身体底下,不让孩子摔倒。这是多么细腻的感情啊!在人们的印象中,蛇、蟒一类都是比较凶猛的动物,可这条蟒,它只对伤害孩子的人凶猛。一次,一只豺闯进家中,想伤害孩子,保姆蟒和它殊死搏斗,终于将那豺勒死,可它身上已皮开肉绽……

《保姆蟒》——令我感动的好书!

保姆蟒读后感(篇六)

书是人生的支柱、进步的阶梯。我们终于抢到了梦寐已久的《保姆蟒》,我如饥饿似渴地读了起来。书中提到的飞禽走兽想吸铁石样深深吸引了我。其中保姆蟒尤其让我印象深刻

蟒蛇,一眼看起来就令人望洋兴叹,可保姆蟒呢,整个形象并不给人一种凶恶的感觉,倒有几分温柔和慈祥。

令人喜爱的保姆蟒

一对青年夫妇为了维持生计,就出去忙去了,所以没人管孩子,正在他们犯愁之际,召彰能不发一毛找一个保姆,谁知是一条大蟒蛇,夫妻们吓得目瞪口呆,可召彰说他的两个孩子都是蟒蛇带大的,两夫妻才勉强答应了有一次晚上,夫妻两刚回来,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其实这时的妻子心情很紧张,她怕自己的孩子被吃了心急如焚)妻子点起灯来看,原来是保姆蟒把一只红豺紧紧包裹起来,红豺窒息而死,而儿子还在那里睡的正香呢。(读到这时,我做为一个男子汉,还真不敢想象如果保姆蟒不在那后果。。。。。。一想就睡不着觉)保姆蟒身上伤痕累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妻子热泪盈眶,捉了一头大公鸡给保姆蟒补补。

令人厌恶的保姆蟒

万万使人没想到,这样的保姆蟒,开始和家人产生了矛盾。妻子喜欢抱孩子时亲孩子,就在这个时候,保姆蟒嫉妒地瞪大眼睛,露出凶光直到放下孩子。(看到这我乐得哈哈大笑,这蟒蛇也太逗啦,简直和人没什么两样嘛!沈石溪你果然是动物界的代表人,把动物写的跟人一样,活灵活现)最然夫妻俩生气的是孩子吃巧克力,吃完去睡觉时没刷牙,爸爸就很想揍他,(能看出爸爸很关系孩子,牙齿没洗,就用打来吹促孩子刷牙,还有,爸爸之所以用打字,是因为打是亲骂是爱)可蟒蛇不愿意,想流星一般,快速的飞向爸爸,一眨眼,爸爸的胳膊就被捆绑住了,呼吸越来越急促,妈妈求孩子叫保姆蟒松开,还说了爸爸不打你了,这才松开了,爸爸只好暂时投降。保姆蟒已经影响了家庭,夫妻能不生气吗!

爱的太深到死

就在爸爸想把保姆蟒辞退时,全家又被调到城市工作。他们趁保姆莽去觅食时,坐上寨子里的马车,走了。而保姆蟒后来呢!一直待在他们遗留的茅草屋里,嘴里咬着儿子穿旧的一件小汗衫,不吃不喝,召彰想把它引走,它也不走,直到半个月后活活饿死,死的时候嘴里还咬着儿子那间小汗衫......

我想你们看到这儿,心里一定不是滋味吧!反正我是快流泪了,为蟒蛇的忠诚和情义!哎!无论是什么动物,和人一起待久了总会有感情的,我们人类实在是不能再伤害动物了,应该和它们和平相处,让它们能够自由自在的生存。

[参考]《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简短 6篇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目的,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参考]《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简短 6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一)

有这样一本书,屹立在文学的巅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的名字是—《三国演义》。它讲述了一个有大量英雄的多事之秋的故事。各行各业的英雄们放弃了他们的生命,忘记了他们的死亡,为他们的国家和雄心而战。“东汉末年,三国被分成三个国家,战争连绵不断……”听着这首歌,看着《三国演义》,我似乎在书中进入了一个饱受战争创伤、才华横溢的时代。

我钦佩关羽的勇敢。他单骑数千里,过了五关,斩了六将,才回到刘备身边。当他在曹操的阵营和在汉朝时,他被曹操赏识。然而,他忽略了曹操的所有奖励。"上马筹金,下马筹银",这一点也没有打动他。诸葛亮在赤壁放火后,奉命带兵追击曹操,但在华容道被解除了曹操的职务。为什么人们不屈服于这位有着高尚情操和超群力量的人呢?

诸葛亮的智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有八英尺高,看起来像一顶玉冠,戴着一条黑色的丝绸围巾,穿着一件鹤形斗篷,英俊而优雅。他感觉像个仙女。他足智多谋,运筹帷幄,在千里之外获胜。他在河东的时候,从草船和东风里借了箭,放火烧曹操的营寨。所有这些都不是上帝写的,这可以被视为一个详尽的策略。他不遗余力地帮助汉朝。他死了。《出师表》显示了他的勇敢。他七次离开祁山,与吴会师攻打魏,最后病死。这是可悲的。

我不为曹操的怀疑感到羞耻。在这次的《愤怒的杀死吕伯奢》中,我彻底地表现了他的怀疑。吕伯奢一家本来是要招待曹操杀猪的。曹操一边磨刀一边看见了他们。曹操认为他要杀了他,所以他杀了所有的吕伯奢家族。他还说,“宁教我打败世界,不教世界打败我”,这显示了曹操的性格。然而,他自己也是一个当之无愧的霸主。他很有天赋和策略。小时候和刘备一起烧酒时,他说“天下英雄,只有天下领袖和曹儿”。读到这里,曹操的勇猛自然跃然纸上。

《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受益匪浅的好书。走近它,品尝它。它会让你爱不释手,深深陶醉在这个激动人心的世界里。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二】

三国写到这时,蜀国已是国力空虚,千疮百孔,无力回天。但蜀汉从不缺乏人才,即使诸葛亮逝世,蜀国仍然维系了近乎30年之久,我认为这应归功于蜀国降将——姜维。

话说这三回,说的是魏将诸葛诞义讨司马昭,姜维趁机出师伐魏,被邓艾击败,司马昭出兵镇压诸葛诞,诸葛诞兵败身亡,姜维只得班师回朝,后姜维再次伐魏,识破邓艾诡计,大败邓艾,邓艾派人命黄皓散布谣言,姜维被后主召回。

姜维在陇西一战中降于西蜀,后被诸葛亮赏识再加上姜维个人的一番努力,在后蜀掌握一定兵权,在北与魏军拉据。此三回讲的便是姜维北伐的部分内容。在诸葛亮死后十九年,姜维逐渐成长起来,成为蜀国的中流砥柱。他是一名出色的军事家,却不是一名合格的政治家。他在政治上几乎没有任何作为,他的所有心思基本都放在了北伐中原上。在政治斗争中为了躲避黄浩这样的小人物使自己兵败而归,就像这第一百一十三回讲的,黄皓在朝中散播姜维降魏的流言,加之后主的昏庸无能,姜维只得被迫回朝,失败而归。诸葛亮尚且因为刘禅听信谗言,李严谎报军情,六出祁山却无功而返,何况姜维。

姜维传承了诸葛亮的北伐意志,面对费?t固守江河,这样不思进取的上司,他没有自暴自弃,依旧利用手中不足万人的部队多次与魏军较量。书中这样写到:“人生如白驹过隙似此千延岁月,何日恢复中原乎。”这一句话令人为之一颤。虽说他的才华不及诸葛亮等人,但他那份不畏艰难险阻,不惧牺牲,誓要兴复汉室,回归中原的决心,那份固执,比诸葛亮都有之而不过及,尤其是他作为一名降将,无论是为了自己的事业与名声,还是为了诸葛亮的知遇之恩,以弱小的蜀国对抗强大的魏国,且几乎都是主动出击,从未怯懦,知道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放弃梦想。

可惜的是,如此人才,依旧无法实现抱负。像诸葛亮,杜甫更是评价“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姜维也是如此,这或许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三)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里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孙权杀了关羽”,我特别喜欢。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曹军去杀关羽,关羽立刻出马,他挥舞着青龙刀,把敌人杀得片甲不留,可惜最后被一支箭射中胳膊,后来就找神医华佗来帮忙。孙权听到消息,知道了关羽元气大伤,就立马派出兵赶往,关羽听小兵说孙权的兵已经在门口了,幸好此时华佗已经治好了他的伤。虽然他身体还没有完全复原,但他又骑着马冲上去把敌军打得一败涂地,但不幸的是关羽最后被一枚箭射中胸口,死了。

这个故事太精彩了!关羽真是太厉害了,华佗为他刮毒疗伤,他竟能在剧痛下不吭一声。为了守住营地,他又不顾自己的安全,冲上了战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敢的精神,真指的我们学习啊!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四】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家喻户晓。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书中最著名的故事有空城计。草船借箭。赤壁之战。机智过人的诸葛亮。妒贤忌能的周瑜。爱民如子的刘备和疑心重重的曹操。这些角色都深入人心

诸葛亮足智多谋一声为蜀国鞠躬尽瘁。为了蜀国立下汗马功劳。可惜汉室的刘禅。昏庸无能。葬送了蜀国。吕布以勇猛。好战著称吕布以以敌百。曾大破张飞。我最敬佩的就是吕布。他那和蔼可亲的性格。无论在打仗时有多么的危险他也能把老百姓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我们应该多学习刘备学习他的精神。不会的不懂得都要认真学习。。

关于。三国的蜀国五虎上将之首。他以忠义著称。对主公刘备忠心耿耿尽心尽力。即便身在敌营。自己也不该初衷。一心向着蜀国。大家也应该多学习关于的忠义精神。对朋友对家人。都不撒谎。不欺骗。做一个讲信用的人。

说了这些,我们应该多去思考和学习。三国中的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古人尚能做的事我们定会做到。还有古人聪明才智。机智过人。和为了国家可以牺牲自己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情。我都要去学习。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五】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我一开始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直到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了。

《三国演义》这本书书中描写了许多场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大战,刻画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智慧忠心的诸葛亮、智勇双全的赵云。

先说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宛若神仙的诸葛亮。他能言善辩,面对张昭的故意刁难,他的一句:“大鹏飞万里,鸟雀怎么知道它的志向是什么呢?”让张昭哑口无言;面对谋士、大臣们提出的难题,他对答如流、言辞得体。当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智,打算利用找他造十万支箭的机会除掉他时,他以己之长攻敌之短,避实就虚诱使曹操中计,成功地取得了十万支箭,让周瑜也不得不佩服诸葛亮的神机妙算。

再看看刘备手下威风凛凛的赵云,他精忠报国,对刘备更是忠心耿耿,他不顾生死,长坂坡一战,他单枪匹马从八十万曹军中救出阿斗和甘夫人。在定军山,赵云奉命去烧曹军粮草,利用埋伏赶走了曹军,夺得了粮草。使得曹操都对他起了爱才之心。

读经典三国,悟英雄豪气,使我知道了:做人要有“忠”“义”“智”“胆”,这样你的人生就会更加精彩。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六】

《三国演义》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罗贯中写诸葛亮太多智了,所以后人评价诸葛多谋而似妖。

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

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

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刘备仁义礼智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长坂坡摔阿斗,为了自己的大将险些因阿斗被困曹营,而将阿斗摔死,但是后人评罗贯中写刘备,刘备尽善而似伪。就是太虚了啊。你想啊书中说刘备异像长臂过膝,你想啊,刘备将孩子举过头顶到放在地上以长臂过膝哪能摔得着啊。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优选: 牧童三娃读后感6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执笔作文网的一篇《优选: 牧童三娃读后感6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牧童三娃读后感【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牧童三娃》这本书,它是中国著名儿童文学家、理论家洪汛涛先生写的。这是一本帮助儿童成长、寓教于乐、体会文学真谛的故事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杨家洼发生的莫名的黑风卷羊事件。村子里有个叫三娃的牧童觉得这样下去羊会全没了的,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帮助村民们把羊找回来。三娃趁黑风卷来的时候他勇敢地追上前去,路上困难重重但他还是没有放弃。尽管自己很累他还是帮助花神培土修河。花神为了感谢三娃给他很多金银财宝,他都拒绝了。然后向花神请教黑风是什么变得?花神告诉三娃是蛇精变得,接着就给了他三颗种子。三娃用这三颗种子打败了蛇妖归还了村民们丢失的羊。

我们要学习三娃这种勇敢正直善良,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这就是我在暑假里阅读的一本好书——《牧童三娃》。

牧童三娃读后感【篇二】

这个假期我读了《牧童三娃》的故事,这个故事讲了牧童三娃为了救回被妖怪抓走的羊,不顾生命危险与黑蛇怪战斗,最后救出了乡亲们的羊。

正如现在奋战在一线的白衣天使一样,为了更多的家庭能过上祥和的春节,奋不顾身的冲在对抗疫情的战斗中,守护着万家灯火。相信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牧童三娃读后感【篇三】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地方叫杨家洼。这里三面有直插云霄的山峦,山坡上树木青葱,花朵簇簇。山脚下青草茂盛,湖水清澈。村子里家家户户都饲养着许多羊儿,大家生活的很惬意。但是最近不知什么原因,每当人们放羊时,总会刮起一阵黑风,飞沙走石,吹的人睁不开眼睛。

狂风过后,羊儿就少了几只。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村子里有一个叫三娃的放羊娃,他决心帮助大家找回丢失的羊。

于是,党黑风再次刮起的时候,三娃追着黑风跑了起来,不知翻过了多少山,走了多少路,脚底下起了好多水泡,钻心的疼。他只得在山坡上坐下来休息。

这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三娃身旁的大树被风吹的左摇右摆,三娃怕它倒下,一会儿给它培土,一会儿修水沟。忙完这些,又累又困的三娃靠着树干睡着了。睡醒后,他发现自己不在树下,而是在一座大院子的墙檐下了。

“谢谢你,小弟弟,你帮了我许多忙。”一个仙女说。仙女说完指了指墙角。三娃定眼一看,原来是他培土和修水沟的地方。“你眼区哪?”仙女说:“那些羊是被蛇精偷走了,你帮了我,我现在就送你去深山坳找羊。”

三娃在仙女的帮助下来到一个石洞前,经过斗智斗勇,杀死了蛇精,救出了大家丢失的羊。从此,杨家洼的羊再也没丢过。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故事中三娃是一个勇敢顽强,乐于助人,百折不挠的人;是一个有人生追求,坚持不懈的人;是一个心存善良,有责任心的人。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想到了我的学习经历:有一次,我做语文练习册的时候,有一道题很难,我就做起了另外一道题。

爷爷看了,说:“做什么事都要一丝不苟、坚持不懈的完成,无论多难,都要想办法把它弄通弄懂。”于是我反复读那道题,动脑经思考,最后终于完成了那道题。

在这次抗击疫情的战斗中,正是千千万万像三娃一样的无私奉献者,勇敢顽强、团结协作、不懈努力,才保证了大家的安康。

牧童三娃读后感【篇四】

牧童三娃主要讲的是:每天杨家洼的羊会被一阵龙卷风刮走四五只羊的故事。

三娃是杨家洼的人。他为了查清楚这件事情。就追着龙卷风跑,追到半路,龙卷风就不见了。突然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不一会儿雨越下越大,他靠在树上,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睡醒后,他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在一所院子里,突然从他身边冒出了一个人,三娃仔细一看,原来是花仙子啊。花仙子给三娃一些宝物,可是三娃都不要。花仙子说,你想要什么?三娃说我想找回我的羊。花仙子说,有个山洞里住着一条爱吃羊的龙。三娃说那洞在哪里。花仙子说,我也不知道,可是我的叶子知道。花仙子把叶子变成飞船,还给他三粒种子。就这样三娃到了山洞,之后三娃用前两个武器消灭了恶龙,三娃又来到了最后上面的一层,可是他来晚了,所有的羊都被吃了。他把最后一粒种子变成了仙水,三娃把仙水泼在羊的骨头上,羊复活了。从此杨家注恢复了平静。

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做人要坚强勇敢无畏,不要因为一点差错就放弃梦想。三娃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牧童三娃读后感【篇五】

《牧童三娃》是说盘踞在坳的大蛇,每天到杨家洼叨走三五只羊,三娃为了保护村里群,不畏险恶前往寻找。

于是故事情节由此展开,先写一路艰辛;再写三娃如何遇到花神,如何不要仙人馈赠的金银和珍珠,如何以自己的真正善良感动了花神姐姐,得到了神异的种子;接着写在与蛇精的斗争中,每当遇到紧急情况,这种子就会给他帮助,克服种种困难。

整个童话所表现的是正义和邪恶的斗争,歌颂的是劳动人民的勤劳勇敢;而宝物的神力,又使童话弥漫起迷人的诗意。

牧童三娃读后感【篇六】

牧童的故事一个牧童他吃完了晚饭,太阳早已下山了,明亮的月亮爬了上来,晚风如一条飘动的丝带,舞者,时不时聪脸上拂过,给人一种清爽之感。牧童手里拿着笛子,迈着欢乐的脚步来到草堆上,不脱下渗上的蓑衣就躺下来,听着草丛里不知名的小虫唱着美妙动听的歌,月光当做帐,知了的叫声当做催眠曲,蓑衣当做被子。抬头望着夜空中明亮皎洁的月亮,“月亮真是美啊,这草地真柔美啊,我要好好的躺一躺。”牧童想着李白的“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想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牧童想着优美的诗句,产生无数美好的遐想,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画面。你听那欢快的调子又吹起来了,多动听啊,咦,怎么停下来了,哦,原来是想着想着,这个自由自在的牧童打了个哈欠,熟睡了。

优秀!狗来了读后感通用6篇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优秀!狗来了读后感通用6篇》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狗来了读后感(篇一)

《狗来了》是一本曾获“国际安徒生奖”的一本小说,故事内容丰富、情节有趣,这本书的中心人物是狗。狗为人坦率、聪明机智,喜欢帮助别人。狗想要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又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得很好,很受孩子们的欢迎,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伟大的精神。在生活中不就有这样的人在关心着我们、爱护着我们吗?比如说我们的爸爸妈妈,他们从来都不真正地责怪我们,对我们的责骂只是为了让我们下次不再犯这个错误。狗去学校当教师,他喜爱孩子们,用特殊的教学方法让他们学到知识。我们的老师不也是这样吗?天下的老师都像勤劳的园丁哺育着我们,不厌其烦地给我们讲授知识。

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我们要知道感恩,我们也要学会帮助别人。因为只有帮助了别人,别人才会帮助你,关心你!

让我们一起学会友爱,学会感恩吧!

狗来了读后感(篇二)

我喜欢《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老狗要去辽阔的世界见识一下,在它的旅程中遇见了各种动物,狗都让它们体会到了快乐和幸福。

《狗来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狗的善良。最近我都在看《三国》,里面的人有时也很友善、善良,但是他们的善良是为了自己的名和利。像孙权和刘备一样,在夺南郡之前,他们两家都表现得很善良,其实是想让别人损兵折将,先去和曹军打,自己再渔翁得利,这样的善良是假的。

可是狗是无私的善良,且自己也在默默地做着牺牲。比如猪想做个幸运的人,狗就不惜一切地让他感到幸运,把自己的钱扔到马路上,让猪捡起来,可自己包里的钱却在变少;为了让猪能当上演员,自己也去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最后猪成了喜剧明星,它却默默地走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纯真的善良,像尹老师给我们上“小小理财家”,本来都是免费的,尹老师还用自己的钱给我们买礼物而且不让人知道,做PPT,找游戏和上课道具。

这样一种善良是让别人感到幸福的善良,我希望我有一天也能让周围的人感到幸福,可是我现在还差得太远,因为我觉得这种善良太吃亏了。

我还非常喜观里面的一句话:“如果从未到过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但如若不能回到家去也会让人感到可惜和遗憾。”

狗来了读后感(篇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它是一本讽刺小说。它在每个章节都含有讽刺意味。如:讽刺人们的自私,社会的冷酷,医院欺诈消费者,社会冤枉好人,教育局对老师使用不当造成教育质量下滑。其中,我对第三章感触最深。这一章主要讲的是狗来到了学校,被误认为是老师。于是,狗就带着孩子们快乐地学习。每天在外出的过程中,狗不仅会对孩子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而且会在体育锻炼时教给孩子们数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孩子们过得非常快乐,学习效率也显著提高。但是教育局的人不仅没有感激狗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帮他们教育学生,还下通缉令要逮捕狗,这让我非常愤怒。由这一部分内容,我就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主动学习的孩子越来越少,学校教育缺乏创新是根本原因。如果能多挖掘一些像狗一样的好老师,让学生少刷题、少抄写,还愁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吗?

《狗来了》这本书值得我们我每个人们去看。因为它将人与动物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丢掉彼此的皮囊,以平等的公民身份,演绎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和各自的人生现价值观。抨击了社会上的假恶丑,弘扬了真善美,借助文字真正传递了一种正能量。愿你也能捧起这本好书,在作者的讽刺中成长、学习、反思、醒悟!

狗来了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由澳大利亚的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写的,曾荣获国际安徒生奖。

这本书主要讲:狗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狗决定去片面的世界。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又误入了一落千丈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得很好,很受孩子们的欢迎。后来警方得知就派兵追拿狗,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脱身。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优美的词语非常多,也写得很具体,特别是主人物,而且每篇文章的地点、人物、时间、事情都描绘到位。

读了《狗来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时候别人会误解你,你觉得别人错怪你了,你一定要好好跟他讲;还有乐于助人、团结友爱,另外我看了前言,还知道要多看这样的课外书。

狗来了读后感(篇五)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狗来了》。

这本书讲了:狗的孩子长大成人了,老伴儿也去世多年了,于是狗打算离家出走,去看看辽阔的世界。狗在走南闯北的途中,遇见了作弊的猪,人们常说猪表示幸运,可这只猪却常倒大霉,于是狗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了一所小学,被熊校当成了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将错就错。它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成了学生最喜欢的老师。但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在找它,还好大家伸出了援助之手,狗才掏出警察的手掌。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狗开始了生死逃亡。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成了妇女参加议员竞选。可是不幸被揭穿了。危急时刻,狗奋不顾身的把熊救了出来,与熊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也要和狗一样去世界上闯一闯,看一看世界上的新闻,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也要多增长见识,多把脚踏出“门”!因为在辽阔的世界还有什么神奇在等着我。

狗来了读后感【篇六】

《狗来了》写的是一个狗狗的孩子们已经长大自立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他把家里所有的东西房产、果园、冰箱等等,都卖给了驴子,独自走在辽阔的世界上。

狗想要到辽阔的世界去,他先到了一家小酒馆,小酒馆的老板海因里希叫它去当酒馆的保安,狗的工作是如果谁在这大吵大闹,喝醉打来打去的人,都得把他们提到外面去。开始狗一直也没有碰到无理取闹的人,没过几天来了一头猪,酒馆老板叫狗把猪赶出去,因为他们都知道它是个骗钱的猪,但是狗没相信,接下来猪想骗狗的钱说玩纸牌吧,狗答应了他,结果狗所有的钱都被猪赢光了,被酒店老板识破后狗才知道上了当,但是最终狗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而是给了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跟他做了朋友。

我觉得首先猪用作弊的方法来骗钱肯定是不对的,要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才能取得,还要学习狗的宽容和善良,我希望我们每个同学都要学习狗的精神,天天好心情,天天好日子。

【推荐】小故事读后感大全(6篇)


小故事读后感(篇一)

买了这本书。拿到书以后,我深深被这本里面的故事所吸引,让我从中明白了许多道理,终身受益。

书中讲到一个女孩在路面卖胶卷,那时她一个胶卷才卖一毛钱,一毛钱显得很少很少,可女孩并不灰心,她靠卖胶卷存的钱,最后开了一家公司,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就算开了公司,那时其他公司的胶卷卖20多元一个,可她只卖11元,于是很多人都来这里买胶卷,她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事不能半途而废,不能轻言放弃,只要你坚持,总会成功的。

书中还讲到有一对朋友骑摩托,女的让男的开慢点,男的说你把抱紧我,我就开慢点,女的照做了;男的又说,你带上头盔我就开慢点,女的又照做了。其实,这个男的早已知道摩托车刹车失灵,只是他不愿意让女的有危险,他把安全留给了女朋友。最后,摩托车撞上了高大的建筑物,男的因为没戴头盔而死了,女的却没事。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要多替别人着想,就算遇到生死,也可以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小故事大道理》里面的故事很多,虽然每个故事很短小,但每个故事都反映了不同的道理,让我明白了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怎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小故事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和爸爸一起阅读了一本书:《励志故事全集》,使我和爸爸都深有感触。

这本书囊括了许许多多名人的励志故事。全书分为“亲手叩响机遇之门”、“给梦想一个支点”、“一路行去,春暖花开”等9个章节,有300余篇励志美文。故事虽短,但总能发人深省。其中最令我回味无穷的故事叫《一枚戒指》:一位小伙子觉得十分自卑,因为别人总说他又蠢有笨,便去向他的老师诉苦。

老师给了小伙子一枚戒指,让他把这枚戒指卖了,得到的钱不能低于1金币。他先来到集市,那里的人说戒指只值1银币。而他来到珠宝店时,珠宝商人却说它值70金币!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只有真正的“内行”,才能发现它耀眼光芒。同时,我们也要珍惜自己,并精心“打磨”,才能领世人瞩目。

这本书告诉了我“坚强、勇敢、自信、乐观…………”等做人的道理。它就像一碗心灵鸡汤调养我的身心。当我疲惫、困惑、烦恼的时候,它给了我心灵的洗礼。同时也让我知道要少小励志,就像一句名言所说“在人生中找到目标是‘志’,一鼓作气干下去是‘气’,二者合起来就是‘志气’”,人生的成败决定于此。

小故事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小故事大道理》中的“马肝的故事”一文,故事中写到:

从前,有一个叫遇公的人,做事总是不动脑,朋友们在一起聚会时,其中一个朋友说“马肝有毒,能毒死人。”遇公反驳:“马肝真的有毒吗?”朋友又说:“马为什么活不到100岁,仔细细想吧!”遇公站起来说:“我一定要救它”。然后,他急急忙忙跑回家,拿起刀磨了起来,一边磨一边说:“我今天一定要救你,我要让你长命百岁”,马噙着两眼泪花,好像在苦苦哀求他,不要杀我,我怕,“这是对你好,我必须救你”说完一下子说把马肚子剖开了,马肝摘了出来 ,马立刻倒在地上死了。遇公后悔极了。扒在马身上嚎啕大哭起来。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从小要好好学习,多读书,遇到事情多动脑,做一个智慧的人。不能向故事中的遇公那样愚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小故事读后感(篇四)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通过讲述故事来让我们明白很多的道理,其中有一篇讲的是不能被香烟打倒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保罗。盖蒂,他是有名的石油大亨,曾经是一个有着十几年烟龄的老烟民,他从来都没有想过戒烟。

有一次他在外地出差,刚好遇上了大雨,在旅馆他半夜醒了来,特别想吸烟,但是找遍所有的地方都没有找到香烟。于是他就想去外面买烟,他穿上衣服,又穿上雨衣。就在他伸出手去开门的那一刻,他在想“我究竟要干什么?我难道要这样冒着大雨,深更半夜去大街上寻找香烟吗?我要被一根香烟打败吗?”“不,我绝不会被打败!”于是,他脱下了雨衣,换上睡衣,把床头的那只空烟盒扔了,回到床上睡觉了。从此他就真的不吸烟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很多时候,并不是坏习惯左右着我们的生活,而是我们心甘情愿的'地被坏习惯所左右。况且坏习惯本来就是我们自己养成的,如果在不经意间已经养成了某种坏习惯,自己已经意识到了它的坏处,那就要想办法去战胜它。只要有决心,小小的它一定会被你打败的!

小故事读后感【篇五】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小故事,大智慧》,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这本书了,全部是一些很小的的故事,却能启发我们大道理。我给你们讲一个奇中的故事吧!有两个人再打森里打猎,忽然迷路了,可又看到了一位昏迷不醒的老人,哥哥说“救救他吧。”弟弟说“不行,我们的食物都不够了。”后来,他们俩就走了,在路上,哥哥心里不踏实,决心回去救老人,可弟弟坚决不去,哥哥把老人救活后,才知道他是一个向导,是唯一一个不用指南针就可以穿越森林的人,哥哥被向导带出森林后,就再也没有见到弟弟。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良心,就是最好的指南针,只要按良心前进肯定会有一个光明的前途。是啊!只要按照良心前进,一定会有路可走。我相信我就是哪个有路可走的人,但是我现在总是斤斤计较,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改掉这个毛病的,当然,我现在也必须好好学习,才能有路可走。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一定要接着读下去。

小故事读后感(篇六)

自从小女巫给了小木偶人类的所有表情,小木偶就帮别人做许多事情。

小木偶现在开始上学了。有一天,小木偶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小白兔正被大灰狼追追着呢,大灰狼不是在追小白兔,而是在追小白兔的书包。小木偶看到这种景象,就会情不自禁的去帮忙,小木偶想办法救小白兔,可是,不管小木偶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一个办法可以救小白兔,小木偶就决定用自己的双脚来救小白兔。正当小木偶要去救的时候,狗警官来了,小木偶着急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狗警官明白了,过去挡住了大灰狼的去路,大灰狼立刻变得胆小如鼠。狗警官问:“大灰狼,你在干什么?”大灰狼撒谎说:“我在散步,”谁说,是你明明在想去拿小白兔的书包,狗警官立刻把大灰狼扔出去老远,小白兔终于得救了。小白兔为了报答小木偶的恩情,小白兔请小木偶到它家去吃饭,小木偶问了问老木匠,老木匠说:“可以去小白兔家吃饭。”

从此,小白兔和小木偶成了好朋友。

有关时间简史读后感范文简短 4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有关时间简史读后感范文简短 4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一】

霍金起初曾认为:收缩相仅仅是膨胀相的时间反演。处在收缩相的人们将以倒退的方式生活,他们在出生之前即已死去,并且随着宇宙收缩变得更年轻。

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论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可以预知明天的世界,并且由垂垂老矣过渡到懵懵懂懂。这是一种听起来非常玄乎的状态:人们可以看到打碎的杯子渐渐融合在一起,也可以看到发射出去的箭矢回到原点。这是一种违背心理学意义上的时间观念,毕竟你刚刚写完的作业可能下一分钟就一片空白了。说实话,就算是写在科幻小说中,这种状态也很难描述下去,无法将故事编撰的自圆其说。

当然,后来霍金放弃了这种观点,尽管我们也无法确定新的观点是否正确。正因为时间有方向,所以才会对于未来有无限地期待。试想未来时空旅行真的可以进行,不管从过去穿越到未来还是从未来穿越到过去,都将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若不加以控制,世界必将陷入混乱。像未来光锥和过去[]光锥讲述的那样,一个小事件的改变可能逐渐扩散到未来和过去广泛的时空中,蝴蝶效应告诉我们这有可能导致时空的崩坏,有时也会想人存在的意义究竟何在。这是小时候知道人类只有几十年的寿命以及地球已经历经数十亿年的演化之后萌生的想法。

再辉煌的人物也只能昙花一现,秦始皇看不到如今的西安高铁,柏拉图也不知道如今更加复杂的社会关系。就连霍金,也只能停留在3.14,而听不到明天教堂的钟声。小时候有时想到再过几十年这世界就没有自己了,甚至会偷偷哭的,因为觉得自己看不到更远的未来。现在呢,仍然还是无法释怀人之存在更新太快,束缚于36500天以内。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二】

由于暑假里韩教师让我们再看一本数学故事书,所以上个星期天,我就硬拉着爸爸到上海书城给我买书。我想:一向都十分热爱数学,并且又很喜欢看书的爸爸,必须能为我挑出一本适宜我看的书。果然,爸爸立刻为我挑出了一本他中意的书——《时间简史》。

这本《时间简史》是由著名的史蒂芬·霍金所写的。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终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虽然如此,但我似乎也了解到了时间。如果让我结合书中的话来谈谈时间,那我会说:时间确实能够是一种物质,因为万物皆是物质,如果时间不是物质,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很明显,它对于我们无比重要,我们也无法离开时间。用书中的一句深奥经典的话来概括时间:时间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齐,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做那宇宙创造者的寿衣。

我觉得这本书不太适合我看,毕竟我还没有学过物理,对书中所说的一切都还不理解,但我明白,这是一本对我们人类来讲相当重要的书。我想:等我长大一点了之后,再读一遍这本书,到时候必须能掌握书中所说的知识。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三】

当你仰望夜空中的星星,你是否会感叹星空的浩渺?你是否会敬畏造物主的神奇?你是否会惊异宇宙的奥妙?

我会!

产生这样的感受是在我读完斯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后。霍金,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身体上的残疾并没有让他丧失对真理的渴求,就像他所说的那样“思想和精神不能都是残废的”他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一个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向我们揭示宇宙的神奇,将黑洞旁光线的路线类比做警察抓小偷,将膨胀的宇宙比做一个茁壮成长的小孩子,一个个枯燥无味的定理在他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给人以一种美的感受!让我们遨游在无边无际的太空中,令人无限遐想。

读完了这本书,我便深深地爱上了物理这门功课,爱上了宇宙,使我明白人类是多么的渺小,激发了我对外太空的无限好奇,量子力学是否是事物的最终描述?到底是否存在超光速等等。

求知是人类的本性,探索是人类的本能,如果我们能发现一个完备的理论,能使我们人人都可理解,人人都可参与讨论我们宇宙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那将是我们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是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抬起头来,仰望星空,不觉发现我们很多人都在忙碌着去描述我们的未来,却忽略了我们的现实生活,活在当下,立足现实,才能更好的展望未来!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四】

宇宙有没有边界?宇宙是什么时候诞生的,又有没有终结的时候呢?时间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人类能否赶上光速甚至超越光速呢?人类能不能跨越时空隧道,回到过去或穿越未来呢?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我心中都是谜,仿佛隔着一层薄薄的细纱,充满了神秘感。霍金先生在《时间简史》这本书中以通俗有趣的语言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解说,读完一个章节,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读下一个章节,真是欲罢不能啊!

起初我并不明白《时间简史》何以有如此大的魅力,吸引数以万计的读者追捧,被译成40余中文字,风靡全球。但是当我真正接触这本书时,才发现霍金的著作是如此有吸引力,他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诠释一个个艰深的宇宙学理论。在他的文字下,所有古怪难懂的理论似乎都成了妙趣横生的笑话,吸引着世人追随他的文字不断探索深入。

以地球是圆的这一理论为例,作者提出了两个小故事:一个是亚里士多德在观测月食时发现地球把它的影子投影到月球上,地球的影子总是圆的,因为月食的产生是由于地球运动到太阳和月球之间引起的。另一个来源于古希腊人的经验,他们观察到从地平线驶来的船,人们总是先看到船帆,其次才见到船身。这两个小故事无疑增加了科学理论的趣味性。从中可见霍金智慧的思维所散发出的光芒。

范文推荐: 绿野仙踪的读后感6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执笔作文网的一篇《范文推荐: 绿野仙踪的读后感6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绿野仙踪的读后感(篇一)

今天下午我闲来无事便来到了班级图书角边开始选读书籍。想到老师让我们读的《绿野仙踪》,我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故事是这样的:有个小女孩在她的家---堪萨斯大原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和她在一起的只有一只小狗,名叫托托。小女孩和小狗托托去寻找伟大的魔法师奥芝完成自己回家的愿望,路途中遇见了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他们也想找奥芝完成自己的心愿。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这本书拥有满满的正能量,但最重要的是他们拥有不畏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这也是他们最后能成功的原因。而我们也是一样,要有信心、恒心才能成功!他们能成功的另一个根本原因是他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如果他们这个临时组成的小团体其中有一个心存异心,那他们也不会成功,反而可能会一起丧身在那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高尔基所说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从书籍中获得知识,学习真理。

绿野仙踪的读后感(篇二)

在学校老师和同学是我最好的伙伴;在假期里各类书籍是我最好的伙伴。

看了《绿野仙踪》后与大家分享一下,我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

一个叫多罗茜的小姑娘,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旋风吹到一个叫奥兹国的奇妙国家,回不去了。在寻找回家的路上,他遇到想要大脑思考问题的稻草人,遇到想要一颗爱心温暖的铁皮人和需要强大胆量威风八面的狮子。于是他们结伴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在路上,他们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克服重

重困难,最终多罗茜回到了亨利叔叔和爱姆婶婶的身边;稻草人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超级大脑,以他的聪明才智做了翡翠城的皇帝;铁皮人的到了自己念念不忘的,去领导温基人;狮子也勇敢地喝了胆量药水,成了有气魄的“百兽之王”。

这本书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想起他么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历经艰辛,凭着智慧和毅力终于如愿以偿。我们每个人何尝没有自己的愿望,自己的梦想,想实现就必须去拼搏,去努力,去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抱定心中的信念,坚持不懈。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聪明的头脑来源于思考,无穷的胆量来源于自信,关心他人会让你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乐于助人会让你拥有更多的朋友,并能在朋友的鼓励和帮助下,实现心愿,到达成功的顶峰。

绿野仙踪的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绿野仙踪》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受到了很多启发。

这个故事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胆小如鼠的狮子之间的故事。

在一次龙卷风后,小女孩多萝茜和他的小狗被吹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奥兹国。一路上,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人、狮子。它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跟随小女孩一起去找魔法师完成心愿。

他们一路上历经千难万险,互相帮助,携手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魔法师——奥兹国王。奥兹答应他们只要杀死了西方女巫,就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聪明勇敢的多萝茜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战胜了邪恶的女巫。他们如愿以偿地实现了自己的心愿——没有思想的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袋,生了锈的铁皮人有了美丽善良的心,胆小如鼠的狮子有了勇气和胆量。小女孩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见到了思念已久的婶婶和叔叔。

读了这本书,使我体会到了团结互助的重要性。我和同学们也要像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一样,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才能一同进步。

我更体会到了人要有远大的理想,并要为实现理想而不断努力。即使中途遇到很多困难,也不能半途而废。要用勇敢和智慧来战胜它,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

绿野仙踪的读后感【篇四】

今天下午,我去图书馆读书,书里面的精彩内容让我留恋忘返,感受到奇妙的童话世界的同时,我还从中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这本书的名字就是《绿野仙踪》。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跟叔叔和婶婶生活在一起的孤儿,多罗西的故事。他和小狗被龙卷风带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多罗茜为了回到家,于是去找奥兹——一个能帮助她回到家乡的人,在旅途中,多萝茜结识了许多朋友,有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没有胆量的胆小狮。他们为了获得所需要的东西一起踏上了寻找,奥兹之旅,一路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是他们齐心协力,一同克服。稻草人帮忙赶走捣乱的乌鸦,铁皮人帮忙砍断挡树枝,狮子将大家带过河……比较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

多罗西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是因为他肯坚持努力,而且他还有朋友的帮助。而且在前行的路上他们帮助了一些人,他们的善良让人们受到欢迎,得到大家的帮助,这让我明白了,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是多么重要,如果你主动给予他人帮助,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别人也会主动来帮助你的。

文中还有一点特别让我感动那就是朋友之间的友情。

绿野仙踪的读后感【篇五】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叫《绿野仙踪》的书,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的作品。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很多道理,我现在就给你说说吧!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紧张,要去想办法克服困难。还让我知道了胆小的人遇到恐惧了不要害怕,要去突破一下。因为有勇气并不表示恐惧不存在,只是敢面对恐惧、克服恐惧才行。这是胆小狮让我知道的道理。那些没头脑、老忘记拿东西或老是丢东西的人,要慢慢的改正。直到不忘记东西为止。这是稻草人告诉我的道理。

像那些没心没肺的人、贪婪的人、懒散的人、自以为是的人······都应该

学习别人那些优秀、优异的地方,把自己身上的缺点和不足改正过来,让自己更优秀。

《绿野仙踪》让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再难的一件事也总有解决的方法,如果身上有很多不足和缺点的人,要及时改正。遇到麻烦要仔细想想怎样解决,不要把自己不会做的事推给别人。

绿野仙踪的读后感【篇六】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我深深有感。这本书主要讲多萝茜和她的同伴在奥兹国经历过的事情。多萝茜原来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被龙卷风卷到了奥兹国,无意中杀死了东方恶女巫,得到了人们的喜爱。可是多萝茜并不想留在奥兹国,而想回家。芒奇金人告诉她:‘‘你可以去翡翠城,奥兹会帮助你的。’’多萝茜知道后,穿着东方恶女巫的魔法鞋子,踏上了寻找奥兹的旅程。在一路上,她遇到了想要脑子的稻草人,渴望爱心的铁皮人和需要胆量的狮子。在寻找奥兹的过程中,多萝茜和她的同伴遭受了困苦与磨难,但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用勇气和智慧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友谊美好无比,我们要珍惜友谊,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同甘共苦,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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