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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星期三,我在风光书城,买了一本叫做:《逆行的鱼》,由逆行的鱼所想到的,读《逆行的鱼》有感
水从高原由西向东流着,渤海口的一条鱼逆流而行,它的游技很精湛,因此游得很精彩,一会儿冲过浅滩,一会儿划过激流,它穿过湖泊中的层层渔网,也躲过了无数水鸟的追逐,它逆行通过著名的壶口瀑布,堪称奇迹;它穿过水流湍急的青铜峡谷,博得鱼儿们的众声喝彩,它不断地游,最后穿过山涧,挤过石隙,游上了高原,然而它还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欢呼,瞬间就被结成了冰。
若干年后,一群登山者在唐古拉山冰川的冰块中发现了它,它还保持着游的姿势,有人认出这是渤海口的鱼。
一位年轻人感叹道:这是一条勇敢的鱼,它逆流而上,穿得远,穿得长,穿得久。
一位老者却为之叹息,它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
我宁愿做那条勇敢的鱼。
如果只是带着试试看的心态,那么最后只会以失败而告终。尝试纯粹是一种借口,还没有做就已经找好了退路。所以,面对理想,只有两种选择:做,或者不做。而做,至少还有50%的可能性分给了成功。
那鱼是勇敢的,它做到了,成功了。虽然没能为自己的成功欢呼雀跃,但它的躯体承载着他的信念留在了唐古拉山口,引人们赞叹,被人们景仰。也许,它可以在渤海湾活得更久,但它只能溶于大海,做无名的一尾,终老之后尸沉海底。
如果渤海湾曾经真的有这样一条鱼,我宁愿做那条勇敢的鱼。
可现实中真的会后那样的一条鱼吗?
我们乘坐进藏列车,大概需要50个小时就能从沿海地区到达唐古拉山口。列车以120km/h飞速奔驰,我们在车中以“坐地日行八万里”之势,也可以轻而易举的去到唐古拉山口。可是,忽略掉火车的存在,又有几个人能够徒步走完由渤海湾到唐古拉山的旅程?更何况一条逆流而行的鱼:水的阻力远大于空气的阻力,巨大的体能消耗,不可能保证日夜兼程;它没有面包和罐头,就必须停下来寻觅可食的鱼虾;然而它在水中,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何况一条小小的鱼,岂不是退得更快?
且不说自身带来的困难,就当它是一条被信念和冲动蒙蔽了头脑的鱼,就当它已经在逆行中忘我,不知道疲惫和饥饿,一路上不停歇,全速前进,那它也要面对地理条件带来的最大的难题:中国的地势西高东低,呈阶梯状分布,它要到达唐古拉山,就必须登上阶梯。有些地方的地势逐渐下降,而大多数地方则是以瀑布的形势下降。那条逆行的鱼,就算它是一条名副其实的飞鱼,也最多只能飞起水面十几米,而它怎样才能“飞”上落差足有三十米之高的壶口瀑布呢?
所以,我说并没有一条逆流而行到唐古拉山口的鱼,而一条鱼在唐古拉山的存在,也许只是一次强烈地质变化的后果:数亿年前,唐古拉山还在海平面之下,突如其来了的亚欧版块碰撞挤压,使原本在水中欢快游泳的鱼脱离的水面,“游”到了山峰上,山上的低温使它结成了冰块,它的后代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现在的渤海湾定居。以至在数亿年以后人们发现它时,误以为是从渤海湾逆流游来的英雄。
因此,我所要学的,不只是故事中逆行的鱼的勇敢,更是对真理的探求。
动物,是一种跟人类平等的生命。我们不能忽视,不能轻视,更不能蔑视这些生命。相反,我们要像《温柔天才》给我们的提示那样,珍惜它们的生命。一只狗,能为了主人而放弃自己的生命。一头牛,总是默默的为主人奉献……许多动物都在为人类而牺牲、奉献。因此,我认为动物也是伟大的。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猫和我”这个故事。虽然这本书中有许多动物的感人的事迹,但我还是不能忘怀这个故事。一只猫,为了它的主人辛勤而努力的工作,为主人驱赶耗子。但这却不能改变这只猫的命运,原本,我以为猫会快快乐乐的活到死。可是,它的主人却因为一次不明不白的“鸡雏被偷”事件而怀疑猫。但是,谁又料到这只猫根本没有偷吃鸡雏,反而惨死在煤铲之下。我认为,这个故事不仅反映了猫的忠诚,而且还在暗示着人。人因为冲动,而不惜杀死一条生命。这样的行为,实属愚蠢。
其次,就是“灰利在前我在后”这个故事。故事中的灰利是一只狗。同“猫和我”一样,这只狗也是有着悲惨的命运。这次的悲惨,不是因为它的主人,而是因为它的年代。灰利跟它的主人关系很好,每天的午饭,灰利都会得到一半。但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那种特殊的人,那种一点都不公平的规则,灰利就没能幸免。我为灰利的命运感到不公,又为它而感到可惜。
再其次,就是“跛脚羊”了。跛脚羊跟前两个故事的动物一样,都是非常悲惨的命运。它一出生,仿佛就暗示着它的一生不会有好运。抢不到自己妈妈的奶,只能看着别的兄弟姐妹吃奶。但是,它却意外地获得了主人的眷顾。我本以为这只羊在见到兄弟姐妹那样的情景后会对其他的羊不屑一顾,然而,我错了。在遇到水源时,它必须等其他羊过来它才肯饮。这是多么伟大的一种精神啊,甚至连有些人类都不具备。结果,在一次不小心中,它惨死在了别人的刀下。
永远都不要觉得动物不如人类,人类,有时候甚至比不上动物……
读完这篇《逆行的鱼》,我有许许多多的感想要说。
在这篇《逆行的鱼》里,我发现动物也是有情感的。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猫和我”这个故事。一只猫,为了它的主人辛勤而努力的工作,为主人驱赶耗子。但这却不能改变这只猫的命运,原本,我以为猫会快快乐乐的活到死。可是,它的主人却因为一次不明不白的“鸡雏被偷”事件而怀疑猫。但是,谁又料到这只猫根本没有偷吃鸡雏,反而惨死在煤铲之下。我认为,这个故事不仅反映了猫的忠诚,而且还在暗示着人。人因为冲动,而不惜杀死一条生命。
其次,就是“灰利在前我在后”这个故事。故事中的灰利是一只狗。同“猫和我”一样,这只狗也是有着悲惨的命运。这次的悲惨,不是因为它的主人,而是因为它的年代。灰利跟它的主人关系很好,每天的午饭,灰利都会得到一半。但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那种特殊的人,那种一点都不公平的规则,灰利就没能幸免。我为灰利的命运感到不公,又为它而感到可惜。
如果我们可以养这些可怜的动物过上我们的生活,让这些小动物不再受别人欺负,甚至还有好多人觉得那些为人们默默奉献的动物老了,没用了,就抛弃他们了,这是多么恶劣的一个行为啊!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关怀一下身边的它们。
这就是我们与那些可怜的流浪狗的区别,我们应该去看一下周边的这些动物,我们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生命。
读完这篇《逆行的鱼》,我有许许多多的感想要说。
在《逆行的鱼》这本书中,作者利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完整的,生动的描绘出来了在动物眼中的世界。在这本书里,几乎没有一篇文章是讲述人的心理世界的,作者想通过这样的写法来写出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是均衡的,不是不一样的。这本书里处处都有动物的身影。这些动物都和人一样,富含情感。它们也会爱和恨以及其他的人类都拥有的情感。情感是所有活物都拥有的东西。在这本书里,作者喜欢用不能说话的动物之口说话,试图让我们相信动物也会说话,或者可以来倾诉、批评或赞扬某些人或某些物。在《狗标本》这篇文章中,借用一只悟性极高,可以看透人们内心的狗,用一个极其感人的故事,指责那些欺骗自己,欺骗别人,找不回自己,光做坏事的人。虽然最后那只狗被做成了狗标本,但是还是可以为人世间树立一个榜样。以逆行的鱼--一条条在黑龙江往上流而上的大马哈鱼,来赞扬那些在人世间奋勇向前,不惧怕,而逆流而上,往巅峰冲去的人。在《我要拍电影》这篇文章中,小主人公在脑海中想出了的一个电影情节:来借助了世界的狗们,指责那些不在心里想一想就乱说话,喜欢乱骂人的人。
作者巧妙地通过动物的情感和它们心中的世界,来讲述了人世间的那些最最真实的事和物。
学校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叫《逆行的鱼》,我心中顿时冒出几个问题:鱼为什么会逆行呢?鱼不都是顺流而下的吗?带着这几个问题,我去买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常新港。常新港是一位生活于白山黑水间的着名儿童文学作家。他出版的《逆行的鱼》、《麻雀不唱》、《伤花落地》等六十余部作品都获得多项大奖。
《逆行的鱼》这本书其实是一个故事集,讲的都是一些小孩子的故事。如:《在拥挤的人群中》讲的是一个这样的故事,女生陈悦的学校要举办一次大扫除,家长们都要来,来了几个家长就奖励几个红旗。陈悦的父亲来了,看见班里同学的家长都是当大官的。在分配任务时候,班长的父亲王经理给了陈悦爸爸一个危险的任务,擦吊灯。当陈悦爸爸站在高高的椅子上时,王经理并没有扶着椅子,而是打电话去了,结果,陈悦爸爸重重地摔了下来。陈悦问王经理为什么没有扶着椅子,可王经理说他一直扶着椅子,陈悦非常气愤,只好自己把爸爸送去了医院。
第二天,陈悦发现自己没有得到红旗,班长说你爸爸才来了个十几分钟也叫做劳动?陈悦哭了,很伤心地哭了。
其他故事也都是差不多,都是讲一些小孩子受到别人的排斥,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我觉得他们很可怜,他们在逆境中行走,作者把他们比喻成了鱼。我终于明白了题目的含义。我觉得作者写得很好,文笔很好,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建议大家也去看看吧。
今天读了一本书叫做《逆行的鱼》。这本书以动物作为主角创造了小狗灰利、老牛尤特兹、跛羊等等性格奇怪的动物形象。其中有一个故事我特别喜欢,就是《狗标本》,狗标本讲的是一个小孩在校园里发生的事情,到最后小男孩收到了一份礼物狗标本,不过我觉得这跟狗标本没有什么关系。还有外表恶心的蟑螂,有一颗坚强的心,就算被人踩到只剩下半个身体,它也会坚强地再次动一动胡须,不肯就这样死了。书中《疯狂》这个故事里讲的是毛毛虫为了自己能够吃上东西,拼命奔跑,争着抢食物,《苦难的鸡》讲的是一只秃头鸡,不和母鸡抢食物,而且非常坚强地从严寒中活了下来,《黑色的尤特兹》讲的是老黑牛对主人的诚心诚意,更是让我流泪。我
把这些动物的性格结合起来,正是做人的标准诚实守信,谦让坚强,诚心诚意。我觉得这些我们人也应该做到。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热]草房子读后感大全汇编》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父爱是一座山峰,让你的身心即使承受风霜雨雪也沉着坚定;父爱是一片大海,让你的灵魂即使遇到电闪雷鸣依然仁厚宽容。父爱是一道光辉,让你的心灵即使濒临黑暗也能看见光明大道。”读了曹文轩叔叔的长篇纯美小说《草房子》,我不由地想起了这首小诗。
《草房子》主要讲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调皮的桑桑、乐观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清纯的纸月、孝顺的细马。无疑是本书的焦点。
其中《药寮》一章深深地打动了我。得知桑桑得了绝症,桑乔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熟睡中儿子的小脚;为了治好儿子的病,桑乔丢下工作,领着桑桑满世界地寻医问药,在几天时间里面,就踏破一双鞋底。在一切努力都白费后,桑乔猛然想起儿子曾有打猎的欲望,他不再在乎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一个低贱的猎人,毅然取下枪,在众人的目光中坦然地带着桑桑去打猎。当他看到儿子抓着打下的野鸡,高兴得几乎发狂的样子,两眼顿时湿润了。一个动作,一句问候,一滴眼泪,都是父亲对儿子无声的爱!文中的桑乔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
有一次,妈妈因单位临时有事不能回家,于是让爸爸回家给我做饭。那天,爸爸气喘吁吁地赶回来,累得大汗淋漓,他拉了拉领带透了口气,笑着问:“儿子,饿坏了吧?”我丝毫不领情,皱着眉头,没好气地问:“怎么回来得这么晚?我都等了多长时间了?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这些爸爸似乎早已预料到了,他不但不生气还开玩笑地说:“哈哈!我的宝贝儿子一定是饿昏头了。等着,我给你做好吃的。”我气呼呼地“哼”了一声,跟爸爸赌起气来。爸爸不再说什么,埋头默默地做起饭来。多少年过去了,世事如烟,但父亲忙碌的身影,温馨的笑脸,却像大浪淘过的金子,灿灿地沉淀下来,晶莹闪烁,照亮我的人生。
古有黄香温习、王祥卧冰求鲤、吴猛恣蚊饱血、杨香扼虎救父。作为备受呵护的新一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珍惜拥有,好好学习,懂得感恩,孝敬父母,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再忧伤地哼唱起那首《时间都去哪儿了》。
《草房子》写的是小主人公桑桑眼里的校园生活和同学故事。
小主人公桑桑是一个顽皮机灵,有时候又会做傻事的小男孩。一次桑桑偷偷把家里的锅砸了,换了钱去买鸽子。妈妈烧饭时问问桑桑,桑桑往后退,他妈妈就要去抓他,桑桑跑到猪圈里,老母猪生气了来咬他,他就踩了一脚的臭泥爬出来。
桑桑的同学细马是一个善良又有毅力的男孩,他三爸死后,三妈受了刺激走失在外,小细马自己去找了七天七夜,终于找回三妈,并且治好了三妈的病,又辛苦盖了新房子哩!细马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很坚强、善良而且勇敢。书中的还有我喜欢的善良的纸月、爱耍帅的杜小康。个子高的蒋一轮老师,不仅课讲得好,而且还会吹笛子。我读书时,书中人物高兴,我也高兴,书中人物悲伤,我也跟着悲伤,完全沉浸在书中迷人的情节中。
跟桑桑一家最亲的就是邱二爷家了。邱二爷邱二妈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孩子。他们准备从邱大家过继一个孩子。过继来的孩子叫细马,是个江南小蛮子。邱二妈看他没过多久就不看了。邱二爷知道为什么,他对邱二妈说:“邱大只允许我把最小的带回来。”但是,邱二爷去世后,细马成了有出息的小老板,(盖)成了一所大房子给邱二妈。
《草房子》描绘了当时农村孩子的快乐童年和校园生活,我在心中体验到农村孩子生活的艰苦和快乐,感受到了他们的毅力和坚强。比如有时候天气好,孩子们可以在村里玩到深夜,皎洁的月光下捉迷藏,很令人向往,还有木陀螺、弹弓,以及自己动手做的小弓箭,所以我心里很是向往。所以这本书对于城里的孩子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它可以帮助我改掉一些不好的习惯,能让我了解到过去人的辛苦和农村孩子的艰苦,爸爸告诉我书中描写的也是他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日子过得辛苦,但是也充满欢乐。
这几天,我读完了《草房子》一书,这本书里有桑桑和他的同学、老师,还有他们家长的故事。
秃鹤是一个秃子,在三年级前,他对自己的光头并不在意,而在有一天,屠夫丁四要摸他的光头,并给他一块肉做交换,秃鹤并没让他摸,而把那块肉丢到了大道上,从此,如果谁想摸他的头,他就跟谁急。有一次,他的同桌将他头顶上的帽子摘了下来,不停的传给别人,最后传到了阿恕的手里,阿恕将它挂在了旗杆上,而秃鹤再也没有带帽子。
桑桑的父亲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是这一带的名人,他的儿子桑桑,是油麻地小学的一名学生。桑桑非常调皮,有一次,他将家里的蚊帐拆了下来,改装成了一张网,在河里捞了许多鱼虾,结果他受到了母亲的惩罚,就是将他的蚊帐拆了下来,让蚊子把他叮了个满身红包。但桑桑也很勇敢,有一天早上,他要到板仓那去找纸月,突然看见有几个小男孩正在欺负纸月,他奋不顾身,和那几个小男孩打了起来,最后,那几个欺负纸月的小男孩再也不敢欺负纸月了。纸月是从板仓小学转学来到油麻地小学的,她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还会背诵许多诗歌,人也长的很秀丽。
杜小康家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一家,在油麻地小学,除了老师温幼菊以外,就只有他自己带口罩了,而且油麻地小学只有他自己有一辆自行车,学生中也只有他自己有一条皮带。然而,有一次,杜小康的父亲开船出去卖货,结果不小心撞在了大拖驳上,他被救上来时,双目发直,站也站不起来了。杜小康也只好将自行车卖掉,停止了学业,带着父亲到处治病。
在这本书里,我看见了一个个孝顺、坚强、勇敢的同学们,我要学习他们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精神,也要珍惜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和同学们友好相处,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草房子》这本书是由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由九个篇章组成的,每一个篇章都是一个人物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离不开我们的小主人公桑桑。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地大河,这里就是麻油地,我们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活泼的与众不同的孩子们:调皮可爱的桑桑,秃顶的陆鹤,还有美丽善良的纸月等等。作品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参与了其中的一次又一次的匪夷所思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的友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垂暮老人在生命最后闪耀的人格……这一切的一切如梦似幻般的展现在桑桑的世界里。在这六年的时间里,桑桑学会了成长。
文中的桑桑是一个性格另类,但是心地善良的一个男孩,对生命的执着和热爱让我们感叹。在他得知自己的脖子上长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面对灾难他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的面对,在他的身边有一群和他一样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朋友,不断地鼓励他安慰他,终于在一位老中医的治疗下,他战胜病魔。当我们遇到不幸的时候,很多人会说自己会坚强,但是当厄运真正来临的时候,大多数人还是会退缩,这时候我们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们的鼓励和帮助就会对我们起到关键的作用。桑桑非常的幸运和幸福,在他的身边生活着一群正能量的朋友。
成长的滋味是不好受的,总要经历一些疼痛的故事,这时候我们的身边就需要一本好书,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每个人都有自卑的时候,有的人面对它,垂头丧气,有的人面对它,永不言弃。让我们来一起看看《草房子》里的秃鹤是如何处理自卑的吧。
秃鹤是个秃顶的孩子,与众不同的.外貌,让他受到别人的戏弄、嘲笑……这让他很自卑,以至于他经常做些不好的事情,甚至在一次广播操比赛中故意捣蛋,让学校失去了荣誉。但是后来他为了演好光头“伪军连长”,鼓起勇气参加表演,并非常努力地练习,最终取得了成功。这让我相信克服自卑、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
看完《草房子》我不由地想起了和秃鹤类似的一个人物:夏伯渝。他是一名登山选手,在一次登山时,把双腿冻断了。失去双腿的人怎么登山呢?这让他非常的沮丧、自卑,但是他不放弃。在四次登山失败后,终于成为了第一个登上珠穆朗玛峰的残疾人。夏伯渝的努力就如同水滴石穿一般,击穿了对他轻蔑的石头——自卑。
我的学习成绩不好,这让我非常的自卑,有时候我不愿意去学习。我看了《草房子》里的秃鹤,想起夏伯渝的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我思考成绩不好的原因,是我自卑放弃了吧!我应该向他们学习,克服自卑找到学习的方法,不要因为一点点小挫折就放弃。于是在这个假期我把下学期要学的知识,提前预习了一遍,并制定了学习计划。
就像海明威说的“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自卑和放弃是成功面前的拦路虎,我要战胜它。今后我再遇到学习上的问题,要想办法解决,决不放弃!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曹文轩作品读后感汇编》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近期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那是着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一本最有名的儿童小说。
这是一本内容十分丰富的书,讲述的是小男孩桑桑在小乡村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生活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秃-鹰、小白船这几个人物。秃-鹰是一个秃头的乐天派,小白船是一个和他形影不离的小女孩,也是最了解他的小女孩。这本书就是写他们之间的友谊和围绕他们发生的一些故事。
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独立的故事,写了小白船如何与作者笔下的小男孩认识,秃-鹰如何走出秃头的烦恼。也写了桑桑如何与他们一起成长,一起学习一起玩乐的故事。最后桑桑走了,永远地离开了那个小乡村,这真是一本美丽的好书,让我有收获了很多。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美好,要珍惜友谊和亲情,如果不珍惜,失去时就晚了,我们现在的童年就十分美好,我们要珍惜。
可是我们有的同学平时常常说起自己怎么怎么不幸福,盼着自己快快长大,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以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可是真的如此吗?
长大了有什么好?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是父母为了你付出了很多,为了你他们这些年流了多少汗水和泪水?一个人生活?还自由自在?你想过没有,没有了父母的帮助,小小和我们很难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现在很多的同学生活上根本就不会自理,很多同学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连一双小小的袜子都没洗过,离开父母一个人生活那是不可能的,我们还是好好珍惜这美好的童年,珍惜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一切吧!
今天夜晚,我不由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那就是即将来我们学校的曹文轩老师的作品--《青铜葵花》。当我眼前浮现的那一个个感动篇幅时,那雨点般的泪水在我眼珠里打转。让我最感动的是: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捉来最大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 为了等葵花晚上回来不怕,青铜天天提着纸灯笼去码头;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的腮帮子疼做了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这本书表现了孩子、朋友之间的友谊,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这种真情无不湿润着每一位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这本书对我启发很大,我真想大声对它说:青铜葵花谢谢你!是你们让我明白如何面对困难,如何学会苦中作乐,如何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一本曹文轩的书,书的名字叫《细米》,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细米和梅纹,这本书很详细的讲出了细米和梅纹在一起的故事,这其中,我最喜欢第三章:风也吹,雷也打,中的第二篇和第三篇,这两篇主要讲的是:一年最忙的时候——五月到了,五月麦子成熟了,要收割了,被割下来的麦子要被送到打麦场脱粒、晒干,那些空着的麦地要翻耕、泡水、平田然后就又要插秧了,时间是不等人的,所有的活,都必须在一定时间(天数)内完成!
在下地干活的前几天里,细米的妈妈都在为梅纹准备下地的工具,镰刀、扁担、绳索、草帽等……妈妈一样一样的准备,镰刀是最利口的,扁担是用桑木做的,既结实又柔韧。
又过了几天,梅纹终于下地了,农民们都转头看,因为一个漂亮姑娘实在好看,但没用多长时间,众人便知道,光好看是没有用的!人家稻香渡的姑娘几分钟就能割完一大块,但她需要半个小时,所以他很快就落后了!
但是往后的几天,她都处于一种轻松,因为红藕和细米在帮她割,红藕和细米已经放假了;几次,地里的人还在割麦子时,她梅纹已经哼着歌回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割麦子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不小心就会被划伤,但是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就能成功!
近期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那是着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一本最有名的儿童小说。
这是一本内容十分丰富的书,讲述的是小男孩桑桑在小乡村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生活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秃-鹰、小白船这几个人物。秃-鹰是一个秃头的乐天派,小白船是一个和他形影不离的小女孩,也是最了解他的小女孩。这本书就是写他们之间的友谊和围绕他们发生的一些故事。
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独立的故事,写了小白船如何与作者笔下的小男孩认识,秃-鹰如何走出秃头的烦恼。也写了桑桑如何与他们一起成长,一起学习一起玩乐的故事。最后桑桑走了,永远地离开了那个小乡村,这真是一本美丽的好书,让我有收获了很多。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美好,要珍惜友谊和亲情,如果不珍惜,失去时就晚了,我们现在的童年就十分美好,我们要珍惜。
可是我们有的同学平时常常说起自己怎么怎么不幸福,盼着自己快快长大,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以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可是真的如此吗?
长大了有什么好?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是父母为了你付出了很多,为了你他们这些年流了多少汗水和泪水?一个人生活?还自由自在?你想过没有,没有了父母的帮助,小小和我们很难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现在很多的同学生活上根本就不会自理,很多同学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连一双小小的袜子都没洗过,离开父母一个人生活那是不可能的,我们还是好好珍惜这美好的童年,珍惜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一切吧!
就在前几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看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因为,这本书令我非常感动,书中讲述了一个宁静而又安详的小村庄——大麦场里发生的一个感人的故事,男主人公叫做青铜,女主人公叫做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故事中,青铜葵花们遭遇了水灾、火灾、记蝗灾的痛苦,但是他们总是坚持着,齐心协力,等待着渡过难关。
青铜,虽然是一个哑巴男孩,但是,他用那无声的语言感动了他的家人,让他的家人们领养了孤儿葵花。葵花,是一个很听话的小女孩,哥哥去干什么,她总是不声不响地跟在哥哥的身后,哥哥让她去干什么,她总是会听话地干这干那。
青铜十分渴望坐进教室,朗读一篇篇课文,可是当他得知家里的钱只供一个人的学费时,为了能让她妹妹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他毫不犹豫地收起了那强烈的欲望,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妹妹,这真是一个胸怀宽广的哥哥啊;为了能让妹妹拥有一张美丽的自己的照片时,哥哥冒着风雪去桥头卖芦花鞋,甚至连自己的芦花鞋也卖掉了,他自己宁可光着脚走回家,这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哥哥啊;为了能让妹妹在明亮的灯光下做作业,哥哥到河边抓萤火虫,把萤火虫放到南瓜花里,为妹妹做了十几个南瓜花灯,这又是一个体贴入微的哥哥啊;为了妹妹能在演出时更加漂亮,哥哥奇思妙想,帮妹妹做了一条没有瑕疵的、美丽的冰项链,这还是一个花尽心思的哥哥碍…我一想到哥哥为妹妹付出了这么多,我就想要哭,这是一个多么美满的一家子啊!互帮互助。有爱护妹妹的哥哥,有疼爱孙女的奶奶,还有关心女儿的爸爸妈妈。但是,世界总是残酷的,慈祥的奶奶不幸去世了。
另一个悲惨的事情又紧接着发生了,葵花要被接回城里了。那一天,妈妈故意把青铜支开,让青铜去外婆家拿鞋样,因为她知道青铜是不会让葵花走的。当青铜来到河边时,船已经变成了鸽子般大小的白点了。日子一天有一天过去,青铜的心情越来越差。当他看见葵花田里的金灿灿的葵花都朝向他时,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叫出了一声:“葵—花!”虽然不怎么清晰,但是青铜是可以说话了。苦难中又带着希望。
看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那字里行间,时时刻刻透露着纯真的感情,令人回味无穷;那扣人心悬的故事情节,使我懂得了一定要尊重自己的父母和长辈,一家人能够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那优美的文字,时常提醒着我:“不要等到失去,才懂得珍惜!”我们要珍惜眼前的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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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听过骆玉笙激越的唱腔,看过电视剧《四世同堂》,我被剧情深深感染,觉得意犹未尽,于是,便想寻来老舍先生的原著《四世同堂》细细品读。
小羊圈胡同,多么善良的一个街名,却闯进一伙强盗,祁老人一辈子生活中这里,他一生无求,只想把这个四世同堂的日子过下去,然而,复巢之下,岂有完卵。儿子天佑不堪侮投湖而死,二孙子瑞丰投敌死于非命,二孙媳妇胖菊子投靠汉奸沦落院染病而亡,重孙女小妞子也饿死了。钱默吟这一典型的旧式文人,民国年间他还戴着红呢子风帽,一家人深居简出,可孙子被日本人抢走,而他也受尽严刑折磨,最终家破人亡。小崔,只想拉洋车养家糊口,也死于日寇屠刀下。棚匠刘师傅,除了会替人家裱糊房屋还有一点业余爱好—舞狮子,谁想日本人逼着他为攻陷中国的一个个大城市而去舞狮庆祝,他愤而离家远走他乡。
京华之地,皇城根下,饿民夺食,混合面吃得人东倒西歪,半死不活的都拉到郊外,郊外迎接他们的不是病床而是挖好的大坑,大坑里黑压压的人都想逃命,日本人边撒石灰边填土,成百上千的人就这样失去了生命……
读到这里我深切地明白了什么叫落后就要挨打,什么又叫苟且偷生。
品读这部百万字的恢宏巨著,犹如眼前展开了一幅历史长卷。国破家亡,城春草深。面对强敌,有人奋起反抗,如老三瑞全偷跑出城,参加了抗日队伍;小崔痛打日寇;小文、桐芳借唱戏之名行刺日寇,最终与敌人同归于尽;年迈的李四爷与敌人以死相拼,死得悲壮。也有人如冠晓荷、大赤包、招弟、兰东阳成了不齿于人类的汉奸,最后或活埋,或疯死,或被掐死,或跑到日本遇上爆炸尸骨无存。
好在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是由人民推动向前的,我们不能让一片乌云挡住眼睛而看不清未来,未来是属于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只要人民愿意生活在一个和谐的世界里,军国主义的螳臂是无论如何也阻挡不了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的。
提到《四世同堂》,相信大家一定不会陌生。这是一部老舍所写的中国近代文学书籍,这部书给了我很大的冲击,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老舍用他慷慨激昂的文字,把每一个人物都写的活灵活现,在小羊圈胡同里尽情地表现出自己的悲欢离合之情。
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且略有些忧郁的瑞宣、由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祁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但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和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奸诈的大赤包、蓝东阳、祁二嫂、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八年的厚重写在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身上,我们所看到的是那个年代的风雨飘遥战争给中国人带来了无尽的苦难和无尽的伤痕。
说到《四世同堂》,就必须得说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汉奸”是一个特定历史下的产物。其实他们只是一些可怜的目光短浅贪财爱占便宜的人。为了一时的威风、一点点钱财出卖了国家。汉奸们是一群既可恨又可悲的人,因为没了对祖国的爱与对自己的尊重,他们成为了一群迷失方向,迷失自我的人。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有些官员对自身的放纵,仅仅一个“贪”字,便可至人于死地!如果说汉奸是那个时代所造就的,那么我想招弟、野求更是当时的牺牲品吧!作为大赤包的女儿,她注定是不幸的。生活在一个极其虚伪、极其自私,不知荣辱的小人家中,就算她的本性如何善良、纯洁,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变了,变成了一个只会享乐,没有思想,不懂正义、使命、爱国的女人!逐渐的,她堕落了,她不在懂得爱惜自己甚至引以为荣!在妈妈的惨死和爸爸的落魄中,她不再是那个纯洁的善良的少女了。正所谓“时代造英雄”,时代也可以灭英雄,多少所谓的爱国者,心地善良的人都因为金钱权利的诱惑而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点点地堕落!野求,曾经也是一位有知识的爱国志士,可为了维持生计,给日本人做事,不得不陷入了两难境地,妻离子散,自甘堕落,钱先生说得好,他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坟墓。就连金三爷这种打过汉奸的人,就因自己的生意渐渐好转而喜欢起日本人……钱与权对人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一)
死亡,是个极其敏感的话题,人们都尽力回避,更不敢面对。也许是因为不舍,不舍这美好而又残酷的世界。对于死亡,有人笑看其善变,有人忐忑其决绝。
钱仲石,算得上是一个悲剧人物,出场没多久便拉一车日本人撞下山崖从而壮烈牺牲。在他与易车日本人同归于尽的同时,特的死也拉响了北平人民反抗日本侵略者的鸣笛。钱仲石的死,值吗?虽然事后中国人遭遇了更加猛烈的屠杀,但他的死,值。若是没有钱仲石的第一滴血,侵略者看到了仅是那些麻木了的中国人,一群没有抵抗意识的中国人。如此这样下去,会令侵略和更瞧不起中国人,会在中国国土上更为肆虐地烧杀抢夺。正因仲石以身殉国,才号召起千千万万爱国勇士奋起抵抗外来侵略者。仲石的死,重于泰山,值!
不久,钱孟石病故。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走了吗?不晓得仲石的壮烈吗?脸上挂不起笑纹吗?不知道父亲还在狱中吗?他在死神来临之时并没有抵抗,而是老老实实地,永远的,永远的闭上了眼,脸上不带有一丝丝怒气。羞愧,由于,顾虑,因循,不得已孟石的死,不值。因为他,钱家唯一的儿子也没了,不得再延续下去,他的母亲,也在他离开不久时,随着两个儿子,去了。
(二)
越是活得满怀挫折激情,一生充满精神创伤和心理危机者,越能清醒冷静地对待死亡。钱太太就是这样,她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见个生人都害怕的一个家庭主妇,然而,她一夜之间没了两个儿子,丈夫也被日本人抓去没有任何讯息,钱太太知道钱默吟是九死一生。钱太太的生,没有了指望和依靠,于是她选择了死,没有活下去理由的钱太太一头撞死在自己儿子的棺材上而亡。钱太太的死,悲情,也最为殉情。
死,如影随人。至于幸与不幸,因人而异。不论不幸占了多大的比重,活着,都应该活着,并以乐观的态度对待死亡。
《四世同堂》是中国作家老舍创作的一部小说。这是一部表现抗战北平沦陷区普通民众生活与抗战的长篇小说。该书以北平小羊圈胡同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胡同内的祁家为主,钱家、冠家以及其他居民为辅,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反抗与顺从的选择,国家与个人的选择……种种艰难的选择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四世同堂》中祁瑞宣的妻子韵梅正是大部分普通百姓对待国家受到侵略表现的缩影。韵梅作为北平城里一个最普通的主妇,她不像祁瑞丰的太太“胖菊子”一样沉溺于社交聚会,终日在北海,电影院游玩,也不像冠晓荷的太太大赤包一样终日为谋得官职而社交奔波。终日与韵梅相伴的是柴米油盐以及家庭琐事,她不仅要照顾一整个四世同堂家庭的衣食起居,还要安抚祁老人以及婆婆的不安情绪。韵梅自小便被北平的传统家庭观念所耳濡目染,在战争初期,她并不了解所谓家国观念,她只关心自己能否买到让家人满意的菜,而随着日本对中国侵略的不断深入,北平的粮食紧缺,让普通人被迫只能靠根本不能下肚的共和面果腹。为了一家人的口粮,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韵梅不顾混乱与危险,一个人出门去购买劣质的共和粮,而她的小女儿妞妞甚至因为拒绝吃共和面而去世。种种打击不断刺激着韵梅,作为一个普通女性,她无法正面与敌人抗争,她寄希望于出走的老三瑞全身上,从没有出过北平的韵梅在折磨困苦中把自己锻炼得更坚强,更勇敢,更负责。她的心由只关注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开拓到关注国家何时才能取得战争胜利。
韵梅的觉醒也正是大部分中国普通百姓经历战争时的心路历程,这种觉醒并不是在战争初期自发形成的,而是因为安稳的生活被破坏而“后知后觉”。不仅只有韵梅如此,失去丈夫的钱默吟先生的儿媳妇也在等待公公出现的.过程中逐渐觉醒。她们代表着最平凡的百姓,思想上受旧社会传统封建的桎梏,灾难来临前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有没有受到侵害。中国二十世纪初期的小农经济决定了当时的中国百姓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家国观念弱,国家意识淡薄,因此这部分中国人民在战争初期“站起来”是十分困难的,相对狭隘的思想阻碍他们在面对灾难时作出反抗,他们只能在被迫接受残忍现实的同时顽强生存。但是这类人并不能完全拯救置身水火中的中国,他们就像穆旦《赞美》中所描述的“我要以带血的手与你们一一拥抱”,只代表着共赴国难的意识已经形成,而最后的结果却是未知的。
与韵梅这类人不同的是,还存在另外一部分人具有先进的眼光以及强烈的斗争反抗意识。以祁瑞全、钱默吟为首的一群人正拥有着敢于反抗现实的勇气。钱默吟在被冠晓荷陷害入狱后坚持咬紧牙关拒绝承认日本人强加于他身上的罪行,在出狱后面对儿子的死讯他选择独自忍受痛苦,在伤口痊愈后钱默吟先生选择将儿媳妇托付给金三爷,而自己却毅然投身于革命事业,致力于启蒙有思想的新青年。高第、冠家姨太太尤桐芳就是受钱先生的启蒙而反对冠晓荷与大赤包等人的卖国求荣行为,而祁瑞全也正是受到未入狱的钱默吟先生的鼓舞而走出北平积极运动。祁瑞全代表着当时中国接受新式教育的新青年,他们热情且富有激情,关注国计民生,视天下兴亡为己任,具有强烈的国家荣誉感。这群年轻学生具有极高的热情去斗争,但他们初期却并不被大众所理解支持,因此他们的活动进展缓慢,反抗效果不明显。
即便如此,他们的爱国热情却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激励身边的有志青年们。在战乱的年代,受多种因素影响而无法实现报国志向的人并不是少数,他们只能寄希望于自己的儿女或手足以获得慰藉。
小羊圈胡同里的生死浮沉就是那个时代最真实的缩影,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回首过去,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更应该看见预示着光明的未来。
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创作始于1944年1月,此时正是北平陷落的第五年,抗日战争结束的前一年。
创作《四世同堂》前,老舍先生的很多至今在文学史上重占有重要地位的作品已经问世,《老张的哲学》,《赵子曰》,《猫城记》,《骆驼祥子》等。据后来老舍先生回忆:《四世同堂》是"写得最好的一本书"。
小说主要描写了在抗日爆发时期,北平的一个小羊圈胡同里的几户人对国家,生活的复杂纠葛。以祁家为主要视野,钱家,冠家和小羊圈其他住户为辅,紧紧围绕着抗争和顺从,国家和小家,个人利益和民族主义,刻画了当时普通老百姓在面对抗日战争中的纷繁复杂的脸谱。
面对摇摇欲坠的国家,全面陷落的北平,北平的老百姓是选择拿起武器和智慧抗日,还是选择哈腰俯首归顺求荣呢?
祁瑞宣,当时的知识分子代表,是个具有国家和民族大义,同时奉行孝道,上孝下慈的人。这种情感使他前期一直纠结着,上一刻愿意为国家和民族抛头颅,洒热血,下一刻身为小家的主心骨无奈和职责。整部书无疑是祁瑞宣的一个漫长的心路历程,从被动抗争的障碍到主动战争的决心和自信。韵梅,结婚后才拥有名字的女性,祁瑞宣的妻,传统,勤劳,孝顺,却不认识几个字。这样一个女性,却爱恨分明,深明大义,虽然双手习惯于张罗着一家的口粮,但也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在小顺子被日本的孩子欺负时能决然对日本小孩进行回击,能在粮食饥荒时勇敢的走到街上挑起全家生命延续的重担和决心。钱默吟,相继痛失儿子和妻子,六十多岁的老诗人,从此弃笔从戎,他坚信只有勇于反抗,投身革命才能挽救北平,挽救民族,挽救国家。老三瑞全和刘师傅,同样怀着一颗保家卫国,坚决的抗日的决心,选择逃出北平参加革命。桐芳,李四爷,孙七,小崔,小文夫妇,对日本人同仇敌忾,却不幸成为日本人的刀下鬼。
同一片北平的天空下,有这么一小部分的中国人却选择充当敌人的爪牙。他们求当官发财的,求荣华富贵的,求权威,求苟活,求时髦,他们对日本人卑躬屈膝,不惜诡诈,愚弄中国人,且不以为耻,整日招摇。冠晓荷,大赤包,高亦庄,祁瑞丰,胖菊子,蓝东阳,李空山,招弟,是灰暗的北平中的毒瘤,最终一个个自掘坟墓,甚至落下被活埋,逼疯在监狱的下场。
小说一共分为三个部分,《彷徨》,《偷生》,《饥荒》看完意犹未尽,我又找来了20xx年同名电视剧《四世同堂》继续回温书中内容。
这部由老舍先生小说《四世同堂》改编的电视剧,演员选角个人认为比较出彩,很符合书本中的角色形象,如黄磊饰演的祁瑞宣,模样周正,具备知识分子的气质;蒋勤勤饰演的韵梅,传统,美丽,勤劳;元秋把大赤包的刁悍,西太后形象演活了,赵宝刚,演出了一个不知亡国之耻的小人形象。但是,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却不够小说来的丰满,有张力,比如祁瑞宣这个人物,小说是非常复杂的,这个人面对着国家的破败和小家的四世同堂的压力,较长一段时间游走在主动走出去抗争和留下来顾家,一方面不甘心为日本人谋职,一方面却不严厉批判老二和冠家充当汉奸行为的矛盾心理,与电视剧中黄磊所饰演出决断的,自信的,勇敢的祁瑞宣是不同的。小说版的祁瑞宣在后期,实际上应该是在老三瑞全的出现和影响下,才最终选择主动,积极参加抗日工作。
不是说电视剧拍得不完美,只是在小说的世界里,老舍先生的笔下,你能更近距离的剖析人物关系和人物心理,你能深刻的体会到这个人之所以会选择抗争,之所以会选择顺从,之所以会选择当亡国奴。同时,你能深刻感受到老舍先生语言的魅力,很多地方读起来使你心潮滂湃,给你一种随时舍身取义的民族愤慨,给你一种藐视亡国奴,冲破敌人汉奸的思想和勇气。也许,这就是老舍在抗战时期,写下这部著作的最原始初衷和动力。
城市已经仿佛无法呼吸,他必须找个空旷的地方去呼吸,去思索。
淡淡的西山,已不像夏天雨后那么深蓝,也不像春秋佳日那么爽朗,而是有点发白,好像怕冷似的。
花了两个月,终于把这本书看到结尾部分了,日本人侵略为大背景,从家四世同堂在日本控制下的生活逐渐艰难与人物的思想变化,以及小羊圈几个家庭人物间的关系,生活事迹,以及到后来的悲惨境遇。
小羊圈里的人主要分成两大阵营,为日本人做事,认日本人为爹的冠晓荷、大赤包、招弟一家,以祁家为代表的既不为日本人做事,受日本人欺负却没有勇气反抗的几个家子 随着战争的推延,日本人从精神上、物质上慢慢地把小羊圈的人民消磨殆尽。
在这些人物当中,有心地善良,为人处事谨慎,热心帮助邻居的李四爷,安安分分的韵梅。
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的,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小说的开头到中间,给人以无比的愤恨和同情老实安分的小羊圈人被汉奸和日本人折磨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挨饿受冻,把读者带入其中,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安慰读者,就像一场完美的结局,尽管中途波折太多,特定的历史时期反映了特定的人民的生存状况,揭露了日本侵略者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老舍的作品最让我有感受的是散文《母亲》任劳任怨,善良慈祥,理解儿子,作为农民的儿子,我更能深刻体会到农民的母亲是生活是怎样的辛苦劳累,心地是怎样的纯朴,善良。老舍的母亲所具有的品格是千千万万农民妇女那时的缩影,是中国农村妇女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高尚的品格,纯朴,善良,无私奉献,慈祥、同情与爱,可是往往做到完全或是哪怕有一天让她过上好日子,而回头时发现他头发斑白,身体瘦弱,渐行渐远。
《母亲》从我小时候、去上学、工作三方面时段来写母亲。
读完《四世同堂》,有一种释放感,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疑问:为什么中国人那么逆来顺受呢?为什么中国当时仅在短短半年内就沦陷了大半个?答案还是在这个封建社会制度上。三皇五帝,加上旧社会的黑暗腐败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深深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老百姓。
他们胆小的只求自己平安,对国事漠不关心,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愚昧无知,但是我们能去怪他们吗?为什么鲁迅先生那么喜爱青年?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喜爱接受新事物,求进步,反传统,想改造社会,有自己的是非观,不会被眼前的景象所迷惑,比如老三瑞全。日侵略者占领了北平,征服了大半个中国,却永远征服不了中国心。他们找来了一群汉奸走狗,去散播什么“中日亲善”的鬼话,更加深了老百姓对侵略者的厌恶。我想在这里说,中国不会亡,只要有一个有胆魄、有知识、又爱国的人,中国就永远不会亡,不会被征服!北平就是个例子。虽然它被占领了,但是还有像钱先生、祈瑞宣和瑞全这样的爱国者在,他们是属于中国的,只要他们在,中国的脊梁就不会弯!
只要有一个人站起来了,就有千千万万个人站起来了;只要千千万万个人站起来了,中国就站起来了。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疯狂地杀了许多人,还企图美化他们的战争,消灭他们的罪证,殊不知,每一个中国人都是活生生的证据。他们杀不尽所有的中国人,只会引来更多的仇恨!看看汉奸的下场吧,大赤包在狱监狱里得精神病而死,冠晓荷被活埋,瑞丰被特工打死,蓝东阳被核弹炸死。这就是出卖中国的下场!
最后抗战胜利了,中国人民将日本侵略者赶出了中国,推翻了旧社会,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中国,一个充满了理想与实干的中国!如果说旧中国是一个垂死的老人,已日薄西山,那新中国就是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如日中天。中国,从有记载开始,历经过十余个朝代,几千次饥荒,大大小小几万次战争,依然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
看看过去,为什么中国会落魄到如此地步,因为守旧的制度,千年不变的、一潭死水的“思想”。人家在那里大闹工业大革命的时候,中国在干什么?人家推翻了旧社会建立新社会的时候,中国又在干什么?永远在沉睡!所幸,现在终于醒了,为时还不晚!
如今的中国已逐步奔向小康,前途一片光明!中国的未来,将更好!
一口气看完老舍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是在血染时代的北平古城小羊圈里。齐白石谨慎持家的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温柔略带惆怅的瑞铉,由隐逸诗人蜕变为革命斗士的钱,奋发图强的大嫂,热血青年瑞荃,忠厚率真的常先生,狡黠老实的白探长,乐于助人的李四小姐,无趣无耻的瑞丰,关晓和,残忍的大池保,蓝东阳,胖阿加莎高易、我也对睿宣和睿全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很像巴金老师《家》里的觉新和觉慧。睿宣是齐父亲的孙子。虽然他和瑞全一样希望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但瑞全不一样。他敢于思考,大胆行动,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初恋——做特务的弟弟。把新一代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这本书的另一个重点是叛徒。看完之后,他们忍不住咬牙切齿地抱怨自己的行为,却无法为自己的死感到开心。他们的出生和死亡都是因为RB人的到来。即使他们死了,这些叛徒仍然顽固不化。在监狱里,大赤宝还是让别人叫她冠军,冠军。无论何时何地,他都会一直对RB人毕恭毕敬。直到他死了,当RB的人想活埋他的时候,他没有异议。甚至当RB官方客人查看他的档案时,这些对他的态度也被称为“好公民”。瑞奇
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热]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汇编》,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我读完《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后,深有感悟。再没有哪种动物像黑天鹅那样对人类的思想观念产生如此剧烈的震惊。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经济学家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黑天鹅效应。
所谓“黑天鹅效应”,是指生活在十七世纪欧洲的人们相信一件事——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因为当时所能见的天鹅都是白色的。所以根据经验主义,那简直就是个真理。直到1697年,探险家在澳大利亚发现了黑天鹅,这震惊世界的发现使人震惊万分。
当欧洲人直到并非世界上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确确实实有黑天鹅的存在时,欧洲人在震惊之余,便异口同声认定黑天鹅是从地狱里飞出来的黑色幽灵。他们把自己所钟爱的白天鹅视为从天堂飞来的吉祥鸟,理所应当就把黑天鹅视为黑色幽灵,象征邪恶和凶暴。
无法否认它的存在,就把它妖魔化,人们的狭窄可见一般。
有良知的动物学家早就证明,黑天鹅与白天鹅一样,也是一种美丽善良的鸟。黑天鹅虹膜为红色,两只眼睛流光溢彩,背部那簇婚羽曲卷如花瓣。凭良心说,黑天鹅的没力度绝不亚于白天鹅。黑天鹅雌雄一旦结为伉俪,两情相悦,琴瑟和谐,厮守终身,其爱情不亚于白天鹅。但是迷信与偏执依然阴魂不散,许多人在感情上仍然疏远和排斥黑天鹅,仍然将这种十分可爱的鸟与黑色地狱划等号。
都说窦娥冤,其实黑天鹅比窦娥还冤一百倍。一卷尘封已久的羊皮日记,一场人与天鹅的恩怨故事。一段代代相传的血海深仇,一份生死相依的珍贵感情。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人类欺凌动物,残杀动物,奴役动物的历史应该永远画上句号了。
让黑天鹅绽放光彩飞出黑暗,飞向光明,飞出墓地,飞向人间,飞出地狱,飞向天堂。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黑天鹅紫水晶》。书的主题是歌颂母爱,看了这本书后,我很受感动。
《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在丈夫被袋狼咬死后,继续留下孵五只天鹅蛋。为了独自抚养好孩子,紫水晶不知吃了多少苦:失去婚羽,失去一条腿,甚至为了保护小天鹅,义无反顾地与楔尾鹰同归于尽……
在小说里,紫水晶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伟大的母爱——这爱,让人感慨,使人动容;在现实生活中,我那亲爱的妈妈为我操碎了心:做饭、洗衣、拖地,接送我上下学,辅导我作业,教我如何做人……即便是遇到危险,她和紫水晶一样伟大,为了我奋不顾身!
故事发生在三年级时。那天,我们一家去散步。回家时,我蹦蹦跳跳地走在最前面,把爸爸妈妈远远地甩在后面。由于我太矮,过自动门时,门卫大爷没注意到我,门就打了下来。当时,我吓傻了,呆立在原处不动,眼睛直直地看着打下来的门。就在那千钧一发时,远在后面的妈妈见了,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我飞奔而来,将我挡住。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门即将砸到妈妈的那一瞬间,门停住了,“咔”的一声又升回去了——原来是是门卫大爷发现出情况,及时阻止了事故的发生。当时,妈妈眼里全是后怕,心疼地责备我:“都说了不要那么急,你看吧,差点砸到你了!”
回到家,我问妈妈:“难道当时你就不怕吗?就不怕门砸到你自己吗?”妈妈只是笑了笑:“我也怕呀,但我更怕伤着你呀!”
尽管妈妈当时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那么一句,可我心里却是满满的感动: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它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虽然有时你看不着,摸不到,可只要你用心,你就一定能感受得到——因为,它总是那样无私,那样伟大!
你们见过黑天鹅吗? 那知道黑天鹅紫水晶是谁吗? 哈哈, 不知道了吗, 那就让给你们介绍一下它吧!这所以叫紫水晶是因为它的眼睛是紫色的, 像两颗闪烁的紫水晶, 非常漂亮! 紫水晶是一只非常有母爱的黑天鹅, 它的丈夫被袋狼吃掉后, 它不忍心舍弃孩子, 就同一个友善的人一起抚养孩子. 最后用自己的生命为孩子们挡住了无数个敌人, 换取了孩子们的重生. 这让我想起了高尔基名言: “母爱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
我看了这本书, 想到了我的妈妈, 记得一年的夏天, 我在游泳池里游泳, 被扶拦边上的小铁片划伤大拇指了, 顿时血流如注, 我疼得哇哇大哭, 妈妈看见了, 从游泳池的另一端飞奔而来, 赶快抱起我, 冲向前台, 她像一头生气的狮子似的咆哮着, 对前台工作人员喊:” 还愣着干什么? 快拿医药箱来止血呀, 快!快!”妈妈看着我的脚, 眼泪都在眼睛里打圈了。 她在得知没有此血药品, 她已经不能控制自己情绪了, 对周边上喊道:” 快打120, 快打120, 我女儿血流得太多了…。”
终于我们来到医院了, 听说要缝针, 我躺在担架上害怕极了, 妈妈俯下身子, 抱着我,安慰我,这时我才注意到妈妈还穿着泳衣, 全身都是水淋淋的。 我顿时觉得鼻子一阵发酸,有妈妈在,缝针算什么。
其实生活中妈妈对我的爱无处不在, 我时时被妈妈的爱包围着, 妈妈的爱给了我勇气, 让我敢于面对一切。 妈妈就是我幸福的港湾。 有妈妈在, 什么困难都不怕。
紫水晶的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自然界的动物们的母爱都是无私的。如果我长大了成为母亲,我也会像书中的紫水晶一样,为孩子无私奉献,甚至生命。
其实,这本书不是我想看的;其实,这本书是我无意看的;其实,看了之后才领悟出其中的感动;其实……天鹅,我一直以为是白的,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后来,妈 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的前三个字:黑天鹅,原来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有黑色的天鹅,后三个字,紫水晶,我想,这黑天鹅,不可能是紫色的,难道是眼睛?
打开第一页开始读:一个名为约翰·威廉斯的生物学家来到澳大利亚,随身带着一本父亲交给他的日记,为了寻找袋狼,于是他与丧夫的黑天鹅紫水晶生活在了一起,在寻找袋狼的日子里,约翰帮紫水晶赶走对它有害的动物,当然,还要驱除抢占雪荷塘的野蛮黑天鹅,紫水晶孵出了蛋,约翰和紫水晶一起将那些小天鹅们抚养大,但是,后来约翰把父亲交给他的日记看完,上面要求必须在黑天鹅墓地里杀死四只黑天鹅,不然,就不得继承那笔巨额家产。在良心和钱财的两重抰难下,他毅然将那本染上许多无辜天鹅鲜血的日记烧掉。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就是紫水晶,即使亡夫,也坚持把孩子养育成鹅,即使孩子死去,也绝不在"丈夫"约翰眼前透露一点情绪,好像这个孩子都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约翰为了不违反自然规律,在紫水晶的央求下也不救它,于是紫水晶忍痛扯断自己身上最美的婚羽,那是每个雌天鹅身上最美的羽毛!但是自己美又如何,紫水晶为了孩子,也将美放在一边,孩子没了,就彻底没了;羽毛没了,但可以再长!我最佩服它的便是那高大而渺小的母性光辉,孩子第一,自己次之,让我想起了妈 妈,每次看到自己喜欢的,即使多困难,妈 妈也会给我买来,但也从不溺爱。
有时候,舞台上的黑天鹅确实邪恶,但是现实中的黑天鹅,却不过与白天鹅那样,纯洁,美的极致。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黑天鹅紫水晶》 。
文中讲述了一只黑天鹅紫水晶和四只小黑天鹅以及一位动物学家的故事。黑天鹅们常常遇到危险,但是紫水晶的配偶,一只雄天鹅却被一种被世人认为已经绝种的袋狼给吃了,动物学家亲眼目睹了这一时刻,他想证明袋狼的存在,但刚刚拍的照片是模糊的,所以,动物学家留在了这里,等待着袋狼再次出现,同时,保护着紫水晶和小黑天鹅们。
这位动物学家完全可以不去保护黑天鹅,因为他没有责任,不是紫水晶的丈夫,但他还是不管黑天鹅遇到什么危险,像秃鹰攻击,鹗的偷袭等等,动物学家都会帮助它们,我明白了这位动物学家这么做的原因:有爱心。
如果每个人都有着爱心,那么世界该会多么美好。我也为别人献过爱心。那一次,我妈妈的朋友有事,小狗没人养,但我妈妈也有事,我自告奋勇,提出我来养,我细心地照顾小狗,一眨眼,几天过去了,我便把小狗还了回去。
虽然这是小事,但我还是为别人献出了爱心。
每个人都一点点爱心,可以使生活充满快乐和幸福。
我很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大鱼之道》《红奶羊》等都让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其中,《黑天鹅紫水晶》是最让我感动的一本书。
故事主人公约翰·威廉斯因一次意外担任了一个黑天鹅家庭的“雄天鹅”。帮助雌天鹅紫水晶把雏鹅养大,并带领雏鹅飞上蓝天。他一次次为了保护雏鹅而赶走了袋狼;为了雏鹅卷入了黑天鹅的领地争夺战;为了雏鹅错失了一举成名的好机会。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将雏鹅拉扯大,却在一次意外中,紫水晶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幸死亡。古老的羊皮纸日记使他不得杀死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
我觉得,这种叫母爱的力量,比什么都要伟大。她让一位胆小的妇女变得勇敢,即使“上刀山,下火海”,她也会为孩子去闯这道“鬼门关”。我不能再做家中的小公主,要切身用实际行动回报妈妈无私的关爱。让我感动的不只是母爱,更有促成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付出的大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因倍受黑天鹅欺负,所以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大自然的本性,促使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约翰·威廉斯一样与大自然和平共处,那么世界将变得会更美好!
这也让我明白了: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寒假里,我又读了许多书,可最让我感触良多的,还是这本《黑天鹅紫水晶》。故事讲的是一位年轻的生物学家约翰·威廉斯,在去塔斯马尼亚完成祖训时意外担任了黑天鹅家庭中的鹅爸爸的角色。从那以后,他保护着自己的鹅妻子紫水晶,重新认识了这种美丽的生灵和伟大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为黑天鹅紫水晶伟大的母爱,为黑天鹅给自己丈夫和孩子报仇时的可怕。我仿佛感觉紫水晶那双充满灵性的眼睛在我面前闪烁,我对黑天鹅产生了深深的敬畏。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从不知道这世上居然有如此聪明的鸟类,更不知道母爱这伟大的存在没有国界。动物们纯洁的心灵就如水晶一般纯洁无暇,而这种纯洁我们人类也曾拥有。而现在呢?渡渡鸟,旅鸽,袋狼,这些生物一个个的离我们远去了,为什么?我们扪心自问,谁敢说自己从未利欲熏心过?也许,几千年以后,世界上没有了黑天鹅,没有了鸽子,甚至没有了身边一捞一大把的小麻雀,只有到了这种时候,人类,可怕的人类才会知悔改吗?
就像文中说的一样,因为一个祖训,因为想要得到那笔可观的财富,就要将那些美丽的黑精灵置于死地,让它们变成愚昧的殉葬品!“面对许多动物朋友们,人类是有罪的。许许多多野生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有灵性有智慧的生命,人类啊,请放下你们手中雪亮的屠刀,还动物们生存的权力。”是啊,请你们放下屠刀,否则,终将会害了自己。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热]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汇编》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凯巴伯森林中发生的这一切说明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人类要尊重生物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
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坏的,总是担着欺负弱小罪名。而鹿却永远是洁白美丽的化身,善良,听话,懂事,可爱的总是他们。
可我看过一篇课文,叫作《狼天使,鹿恶魔》课文中讲的是一个鹿妈妈的孩子死了,直到尸体发臭,管理员才刚把鹿宝宝提起来,准备扔掉,可鹿就扑了上来,咬住管理员的动脉,使管理员立马毙命;而一位狼妈妈也遭受到同样的遭遇,同样的急了眼的狼妈妈也扑了上去,也将它那血盆大口支在了管理员的脖子上,可就在那一瞬间,狼松开了,他将脖子收了回来,低下了头,仿佛是在给管理员道歉,接着,他又慈爱的看了看自己的孩子,抱的更紧了,望了望管理员。
两位动物妈妈虽然都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可采用的方法不同,使管理员的命运也不同,也说明了狼也是一个可爱的天使!
当我在作文选看“马需要挑战,人更需要挑战,挑战,是生存的动力。”这句话时,我便想起了一个故事——《鹿于狼的故事》
狼是鹿的天敌,凶猛的狼常常把鹿群追得四散奔逃。许多弱小的鹿都成了狼的口中食。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想让鹿得侑效的保护,繁殖的更多一些。就雇佣猎人那里围捕狼。在猎人冷冰的枪口下,狼一接着一地在森林中消失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森林中的v色植被一天天在减少,了最后鹿群不但没侑兴旺,反而在大量的'减少(死亡)而且存活下淼穆勾蠖嗍都是病鹿。罗斯福不论如何都想不,k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
尽管狼吃鹿,它却维护者鹿群的种群稳定,@样就可以将森林中的鹿控制在一合理的程度。当鹿失去了天敌后,生活安逸了,不再运动了,导致体质退化造成生存的危机!
在生活中也一样,没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不同的人对压力侑不同的理解。对于弱者硭担压力与竞争是可怕的;对于强者硭担它确实无价之宝。不是侑@么一句歌词:“没侑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挑战,能让我永远保持竞争的状态。我也更鹿一样,如果失去了天敌,只会让我后退而对我一点益处也没有。
森林提供了人和动物呼吸所需的氧气,吸收工业和生活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森林天界地表径流涵养水源,避免水土流失,森林降低风速、吸附尘埃。吸收硫化物等有气体;城市绿化带可以消纳噪音,降低噪音污染;森林是世界上生命最为活跃的重要地区,如果失去森林,地球生态系统就会崩溃,人类就将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
所以,森林对于人类是多么重要啊!从现在开始,要爱护树木,多种植花草树木。保护森林要从爱护和种植开始。地球是生命的摇篮,是人类赖以身存的家园。“只有一个地球”这是在一九七二年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响亮口号!同时,这一口号又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地球只有一个,如果我们还是不爱护她,还是像以前的一样乱认垃圾,使用一次性物品,浪费资源和树,人类将别无去处,到最后,我们人类很有可能灭种!
大家现在的乱扔垃圾,不爱护,包不地球,这位可亲可敬的母亲、可是到最后,还是会降临在我们身上啊!
“狼和鹿的故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告诉我们要注意保持生态平衡,要遵守规律的内在法则。大自然的优胜劣汰是生物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人类如果过分干扰,破坏了生态平衡,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兆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鹿在生存,狼是鹿的大敌。罗斯福想把狼消灭,让鹿得到保护,让它们繁衍得更多一些。森林里的鹿增长到了十万只。结果,不仅鹿没得到保护,因为饥饿和疾病,减少到了八千多只鹿在苟延残喘,还把凯巴伯森林糟蹋得面目全非。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灰尘应该是大家最厌恶的东西,又会污染环境,危害人类的罪魁祸首,你没想到吧?灰尘也是对人类有益的。假如没有了灰尘,空气会很清晰,但太阳却会直射,你就睁不开眼睛。更可怕的是,天空中就没有结晶体,将不会降一滴水,我们大地森林,还有我们人类都面临着死亡。
这些事告诉我们要全面的思考问题,才能做好事情。
今天,我读了《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兆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鹿在生存,狼是鹿的天敌。罗斯福想把狼消灭,让鹿得到保护,让他们繁衍得更多一些。森林里的鹿增长到了十万只。结果,不仅鹿没得到保护,因为饥饿和疾病,减少到了八千多只鹿在苟延残喘,还把凯巴伯森林糟蹋得面目全非。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这件事告诉我们要懂得自然的规律,生态平衡,才能做好事。
读了这篇课文,我感触很深:原来同一个事物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们不应该只看到坏的一面,也应该学着用欣赏的眼光看待事物。
鹿和狼的故事讲述了:二十世纪初叶美凯巴伯森林,总统为了保护鹿,所以猎杀了森林公园里所有的狼,导致鹿大量繁育,造成生态灾难。
像这样的例子还很多,例如: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在澳大利亚草原,既无天敌,繁殖能力又特别强的野兔泛滥成灾,把牧草吃了个精光,饥肠辘辘的牛羊等家畜只得“望兔兴叹”。后来,在动物学家的建议下,澳大利亚从异国“请”来了一批恶狼。很快,奄奄一息的大草原因野兔锐减而恢复了往日的勃勃生机。
这两个事例都证明了狼也有重用的时候。我们无权决定任何物种的命运,每一个个体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权利。我们不能认为狼是凶恶的,就要消灭;鹿是善良的,就要受到保护。一旦这个生态平衡被破坏,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让动物们不加节制地繁殖,哪一天,地球将成为动物的天下。就像人一样,有好人,就有坏人;如果光有好人,也是不行的。没有了坏人,好人就不能帮助坏人改邪归正,好人也就没有了意义。
我们应该遵循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要根据自己的片面认识来断定事物的善恶丑美,否则就会带来一系列危害。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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