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目的,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热]幸福的鸭子读后感汇编》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幸福来源于哪儿?什么才是幸福?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幸福的鸭子》后,我才体会到幸福来源于生活,别人幸福才是自己真正的幸福。
那怎样才会幸福呢?《幸福的鸭子》里就有这样一直幸福的鸭子叫“麻花儿”。麻花儿是一只极容易产生幸福感的鸭子。当她认识了新朋友就会感到幸福;当她看到美丽的景色就会感到幸福;她幸福,也是因为别人幸福。
麻花儿总是尽她所能让别人开心,当别人开心起来,她也会感到无比幸福、无比开心。麻花儿结识了会笑的笑猫。她为自己能结识这么一个好朋友而感到无比幸福。笑猫的主人是疯丫头杜真子。当杜真子知道有这么一只鸭子叫麻花儿时,她很开心,麻花儿更开心。后来,麻花儿终于和她喜欢的黑鸭子在一起,那是的她是幸福的,麻花儿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来分享她的幸福与快乐。因为麻花儿是幸福的。她也想让别人幸福。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真的很羡慕麻花儿和马小跳、笑猫他们呢!他们都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自在、天真、无忧无虑。那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他们都幸福、快乐,他们因为别人幸福,所以自己也幸福。正因为自己幸福,所以也要让别人一起来分享自己的幸福!生活也是一样。只要别人开心,你也一定会开心,如果你幸福,就要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你的幸福!
幸福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来源于我们的家庭,来源于你,来源于社会……只要每个人都幸福安康,那么这就是个幸福美满的世界!
《幸福的鸭子》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鸭子麻花的那种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让我一直都非常佩服。
《幸福的鸭子》主要写的并不是麻花多幸福,而是写麻花是怎么把平常的事看作幸福,所以鸭子麻花身边到处都是幸福。对于麻花来说,生活中只有幸福,没有苦恼。有人说,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着它笑,它也对着你笑;你对着它哭,它也会对着你哭泣。所以,面对生活时,我们的表现是怎样的呢?
记得有一次,我约小伙伴去大明湖玩。虽然到了要回家的时间,但是我们还没有玩够,所以我就抱怨起来:“哎呀,时间太快了,我不想回家!”后来我想,如果换成是麻花,她一定会这样说:“我真幸福,今天我和好朋友竟然能见面,而且还玩得这么快活!”
还有一次,我和同学出去吃饭,可饭菜没几样是我喜欢的。于是,我又开始抱怨:“为什么不让我点菜啊!”现在想来,如果是麻花,就一定会说:我真是幸福,今天竟然可以美美地和同学一起在外面吃饭!
类似的事 还 非常多,我数也数不清。所以,如果有的时候我们反过来想想,用不一样的态度来面对生活,我们将得到多少像鸭子麻花一样的幸福啊。
其实,在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幸福。比如,乐观是幸福,高兴了是幸福,能好好地看电视、玩游戏是幸福,能吃饱喝足了也是幸福……那么,从今天开始,就让我们尽情地感受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幸福吧。
评语:丰富的语言,连贯的语句,让小鸭子麻花积极的生活态度感染了每一位读者。相信你也一定从麻花的身上学到了如何对待生活,我们期待你写出更好的文章!
近日我读了一本《笑猫日记之》这本书,主要是说:这个暑假,笑猫和马小跳他们一道,来到了张达乡下外婆的家。见到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叫麻花儿的女鸭子。麻花儿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心中的幸福仿佛没有边际。听着麻花儿像打饱嗝儿一样的快乐歌声,每个人心中的幸福,都在这个荷花盛开的夏天,慢慢地长大……
麻花儿是一只时时刻刻都有幸福感的鸭子,她有一颗感恩的心,心中充满了生活智慧,她能从每天平凡的生活中感受到幸福……
以前孤孤单单、魂不守舍的阿空从城堡里走出来,来到桃乡后,见到马小跳、笑猫和麻花儿,他们快乐、幸福的心情感染了他,他此次不再孤独,也不再忧伤。他帮张达的外公外婆管理桃林,每天过着忙碌又快活的生活……
读着读着,突然我全身好像轻松了很多。哦,原来幸福离我们这么近,而我们却没有发现它。在生活中我们处处抱怨爸妈管得太严,不让我们玩;学校里除了学习、作业还要遵守纪律……感到没有一点快乐和幸福。现在,我读了这本书后很受启发,幸福就在我们身边,之所以我们一直没有找到它,是因为我们一直没有保持乐观的心态。在平凡的生活中一定要乐观、快乐和幸福,就像麻花儿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心中充满了生活的智慧,幸福才能离我们越来越近。
暑假前,我在家里读了一本杨红缨阿姨写的书—《幸福的鸭子》。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女主角麻花儿,因为她无比的幸福与快乐!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在暑假里,笑猫和马小跳等人来到张达的外婆家。那是一个满是桃林的美丽地方。在那里他们结识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叫麻花的女鸭子。女鸭子麻花儿是一只极其容易产生幸福感的鸭子,而这种幸福感来自给予,她在给予的同时也获得了幸福,而麻花儿就是一只时时刻刻都会感受幸福的鸭子。麻花儿有一颗感恩的心,在麻花儿的心中充满了生活智慧,能从每天平凡的生活中感受幸福,能把一件糟糕的事看待成一件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在这本书中,我觉得最生动美丽的故事就是“萤火虫的仲秋夏”。
这篇故事讲的是:麻花儿带着笑猫等来到小亭子里,这天晚上,没有风也没有星星和月亮,但是这时,他们看见了许多萤火虫。麻花儿高兴地唱起了一首激情地歌。这时奇迹出现了!萤火虫竟飞出了一个火树银花的图案。麻花儿依旧唱着,萤火虫也不停的飞舞着,这是不是就告诉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不放弃奇迹就会出现!对于我来说,活在这个世界上,金钱什么都不很重要。我只想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我就很满足了。如果要让我选择两种生活,一种是:有着一大堆金钱,但却自己一个人孤独地生活,一种是:整天可以在家里和家人说说笑笑的生活。那我非常愿意选择第二种生活方式。因为钱不多没有关系,只要吃得饱、睡得香就行,至于钱,如果需要以后还可以再赚;但是幸福和快乐是用多少金钱也买不来的,这些都是要靠自己争取来的。我最后的感受是:我们往往在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才想起自己应该要做些什么,因此,我们要珍惜时间,把握好生命中的每一秒、每一分,不能让生命白白浪费掉,要活得更加精彩!
这是一篇快乐的童话,这里有一只单纯、快乐又幸福的鸭子—麻花儿,她的“幸福经”像是一首动听的歌。
这只名叫“麻花儿”的鸭子,擅长用自己的单纯、天真使别人快乐,擅长用自己发自内心的幸福感去打动别人。她并不漂亮,甚至有些其貌不扬。但不管别人怎么说,她永远能把各种的不如意看做一件快乐、幸福的事情。在“麻花儿”的世界里,没有伤心,没有苦难、没有不顺心,只有浓浓的幸福。无论发生什么,在她的眼里,这件事总会变成幸福的、快乐的。“麻花儿”是一个单纯的乐天派,一只永远幸福的鸭子。而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发现,如果没有幸福的“麻花儿”,她周围的一切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看到这里,我相信,“幸福”是可以创造奇迹的。
幸福是什么?不知人们有没有想过,它其实就在你的身边,而你,却对它视而不见。有些人把幸福想得太过神秘了,也许他身边处处围绕着真正的幸福,他却不理不睬,浑然不知。幸福,究竟是什么?是父母所注入的那份爱,是老师关心的眼神,是当你摔倒时拉你起来的朋友的手,是你低声说“谢谢”时那满不在乎的“不客气”,是你早上看见的第一缕阳光,是晚上那皎洁的月亮……实际上幸福无处不在,只要用心体会,便可以感受到它那淡淡的、甜甜的滋味。只要你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你就会发现,幸福,无处不在!
有一种快乐其实离我们很近,它的名字,就叫“幸福”。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曹文轩作品读后感汇编》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近期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那是着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一本最有名的儿童小说。
这是一本内容十分丰富的书,讲述的是小男孩桑桑在小乡村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生活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秃-鹰、小白船这几个人物。秃-鹰是一个秃头的乐天派,小白船是一个和他形影不离的小女孩,也是最了解他的小女孩。这本书就是写他们之间的友谊和围绕他们发生的一些故事。
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独立的故事,写了小白船如何与作者笔下的小男孩认识,秃-鹰如何走出秃头的烦恼。也写了桑桑如何与他们一起成长,一起学习一起玩乐的故事。最后桑桑走了,永远地离开了那个小乡村,这真是一本美丽的好书,让我有收获了很多。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美好,要珍惜友谊和亲情,如果不珍惜,失去时就晚了,我们现在的童年就十分美好,我们要珍惜。
可是我们有的同学平时常常说起自己怎么怎么不幸福,盼着自己快快长大,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以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可是真的如此吗?
长大了有什么好?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是父母为了你付出了很多,为了你他们这些年流了多少汗水和泪水?一个人生活?还自由自在?你想过没有,没有了父母的帮助,小小和我们很难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现在很多的同学生活上根本就不会自理,很多同学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连一双小小的袜子都没洗过,离开父母一个人生活那是不可能的,我们还是好好珍惜这美好的童年,珍惜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一切吧!
今天夜晚,我不由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那就是即将来我们学校的曹文轩老师的作品--《青铜葵花》。当我眼前浮现的那一个个感动篇幅时,那雨点般的泪水在我眼珠里打转。让我最感动的是: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捉来最大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 为了等葵花晚上回来不怕,青铜天天提着纸灯笼去码头;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的腮帮子疼做了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这本书表现了孩子、朋友之间的友谊,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这种真情无不湿润着每一位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这本书对我启发很大,我真想大声对它说:青铜葵花谢谢你!是你们让我明白如何面对困难,如何学会苦中作乐,如何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一本曹文轩的书,书的名字叫《细米》,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细米和梅纹,这本书很详细的讲出了细米和梅纹在一起的故事,这其中,我最喜欢第三章:风也吹,雷也打,中的第二篇和第三篇,这两篇主要讲的是:一年最忙的时候——五月到了,五月麦子成熟了,要收割了,被割下来的麦子要被送到打麦场脱粒、晒干,那些空着的麦地要翻耕、泡水、平田然后就又要插秧了,时间是不等人的,所有的活,都必须在一定时间(天数)内完成!
在下地干活的前几天里,细米的妈妈都在为梅纹准备下地的工具,镰刀、扁担、绳索、草帽等……妈妈一样一样的准备,镰刀是最利口的,扁担是用桑木做的,既结实又柔韧。
又过了几天,梅纹终于下地了,农民们都转头看,因为一个漂亮姑娘实在好看,但没用多长时间,众人便知道,光好看是没有用的!人家稻香渡的姑娘几分钟就能割完一大块,但她需要半个小时,所以他很快就落后了!
但是往后的几天,她都处于一种轻松,因为红藕和细米在帮她割,红藕和细米已经放假了;几次,地里的人还在割麦子时,她梅纹已经哼着歌回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割麦子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不小心就会被划伤,但是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就能成功!
近期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那是着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一本最有名的儿童小说。
这是一本内容十分丰富的书,讲述的是小男孩桑桑在小乡村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生活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秃-鹰、小白船这几个人物。秃-鹰是一个秃头的乐天派,小白船是一个和他形影不离的小女孩,也是最了解他的小女孩。这本书就是写他们之间的友谊和围绕他们发生的一些故事。
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独立的故事,写了小白船如何与作者笔下的小男孩认识,秃-鹰如何走出秃头的烦恼。也写了桑桑如何与他们一起成长,一起学习一起玩乐的故事。最后桑桑走了,永远地离开了那个小乡村,这真是一本美丽的好书,让我有收获了很多。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美好,要珍惜友谊和亲情,如果不珍惜,失去时就晚了,我们现在的童年就十分美好,我们要珍惜。
可是我们有的同学平时常常说起自己怎么怎么不幸福,盼着自己快快长大,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以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可是真的如此吗?
长大了有什么好?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是父母为了你付出了很多,为了你他们这些年流了多少汗水和泪水?一个人生活?还自由自在?你想过没有,没有了父母的帮助,小小和我们很难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现在很多的同学生活上根本就不会自理,很多同学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连一双小小的袜子都没洗过,离开父母一个人生活那是不可能的,我们还是好好珍惜这美好的童年,珍惜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一切吧!
就在前几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看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因为,这本书令我非常感动,书中讲述了一个宁静而又安详的小村庄——大麦场里发生的一个感人的故事,男主人公叫做青铜,女主人公叫做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故事中,青铜葵花们遭遇了水灾、火灾、记蝗灾的痛苦,但是他们总是坚持着,齐心协力,等待着渡过难关。
青铜,虽然是一个哑巴男孩,但是,他用那无声的语言感动了他的家人,让他的家人们领养了孤儿葵花。葵花,是一个很听话的小女孩,哥哥去干什么,她总是不声不响地跟在哥哥的身后,哥哥让她去干什么,她总是会听话地干这干那。
青铜十分渴望坐进教室,朗读一篇篇课文,可是当他得知家里的钱只供一个人的学费时,为了能让她妹妹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他毫不犹豫地收起了那强烈的欲望,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妹妹,这真是一个胸怀宽广的哥哥啊;为了能让妹妹拥有一张美丽的自己的照片时,哥哥冒着风雪去桥头卖芦花鞋,甚至连自己的芦花鞋也卖掉了,他自己宁可光着脚走回家,这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哥哥啊;为了能让妹妹在明亮的灯光下做作业,哥哥到河边抓萤火虫,把萤火虫放到南瓜花里,为妹妹做了十几个南瓜花灯,这又是一个体贴入微的哥哥啊;为了妹妹能在演出时更加漂亮,哥哥奇思妙想,帮妹妹做了一条没有瑕疵的、美丽的冰项链,这还是一个花尽心思的哥哥碍…我一想到哥哥为妹妹付出了这么多,我就想要哭,这是一个多么美满的一家子啊!互帮互助。有爱护妹妹的哥哥,有疼爱孙女的奶奶,还有关心女儿的爸爸妈妈。但是,世界总是残酷的,慈祥的奶奶不幸去世了。
另一个悲惨的事情又紧接着发生了,葵花要被接回城里了。那一天,妈妈故意把青铜支开,让青铜去外婆家拿鞋样,因为她知道青铜是不会让葵花走的。当青铜来到河边时,船已经变成了鸽子般大小的白点了。日子一天有一天过去,青铜的心情越来越差。当他看见葵花田里的金灿灿的葵花都朝向他时,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叫出了一声:“葵—花!”虽然不怎么清晰,但是青铜是可以说话了。苦难中又带着希望。
看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那字里行间,时时刻刻透露着纯真的感情,令人回味无穷;那扣人心悬的故事情节,使我懂得了一定要尊重自己的父母和长辈,一家人能够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那优美的文字,时常提醒着我:“不要等到失去,才懂得珍惜!”我们要珍惜眼前的这一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热]草房子读后感大全汇编》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父爱是一座山峰,让你的身心即使承受风霜雨雪也沉着坚定;父爱是一片大海,让你的灵魂即使遇到电闪雷鸣依然仁厚宽容。父爱是一道光辉,让你的心灵即使濒临黑暗也能看见光明大道。”读了曹文轩叔叔的长篇纯美小说《草房子》,我不由地想起了这首小诗。
《草房子》主要讲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调皮的桑桑、乐观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清纯的纸月、孝顺的细马。无疑是本书的焦点。
其中《药寮》一章深深地打动了我。得知桑桑得了绝症,桑乔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熟睡中儿子的小脚;为了治好儿子的病,桑乔丢下工作,领着桑桑满世界地寻医问药,在几天时间里面,就踏破一双鞋底。在一切努力都白费后,桑乔猛然想起儿子曾有打猎的欲望,他不再在乎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一个低贱的猎人,毅然取下枪,在众人的目光中坦然地带着桑桑去打猎。当他看到儿子抓着打下的野鸡,高兴得几乎发狂的样子,两眼顿时湿润了。一个动作,一句问候,一滴眼泪,都是父亲对儿子无声的爱!文中的桑乔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
有一次,妈妈因单位临时有事不能回家,于是让爸爸回家给我做饭。那天,爸爸气喘吁吁地赶回来,累得大汗淋漓,他拉了拉领带透了口气,笑着问:“儿子,饿坏了吧?”我丝毫不领情,皱着眉头,没好气地问:“怎么回来得这么晚?我都等了多长时间了?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这些爸爸似乎早已预料到了,他不但不生气还开玩笑地说:“哈哈!我的宝贝儿子一定是饿昏头了。等着,我给你做好吃的。”我气呼呼地“哼”了一声,跟爸爸赌起气来。爸爸不再说什么,埋头默默地做起饭来。多少年过去了,世事如烟,但父亲忙碌的身影,温馨的笑脸,却像大浪淘过的金子,灿灿地沉淀下来,晶莹闪烁,照亮我的人生。
古有黄香温习、王祥卧冰求鲤、吴猛恣蚊饱血、杨香扼虎救父。作为备受呵护的新一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珍惜拥有,好好学习,懂得感恩,孝敬父母,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再忧伤地哼唱起那首《时间都去哪儿了》。
《草房子》写的是小主人公桑桑眼里的校园生活和同学故事。
小主人公桑桑是一个顽皮机灵,有时候又会做傻事的小男孩。一次桑桑偷偷把家里的锅砸了,换了钱去买鸽子。妈妈烧饭时问问桑桑,桑桑往后退,他妈妈就要去抓他,桑桑跑到猪圈里,老母猪生气了来咬他,他就踩了一脚的臭泥爬出来。
桑桑的同学细马是一个善良又有毅力的男孩,他三爸死后,三妈受了刺激走失在外,小细马自己去找了七天七夜,终于找回三妈,并且治好了三妈的病,又辛苦盖了新房子哩!细马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很坚强、善良而且勇敢。书中的还有我喜欢的善良的纸月、爱耍帅的杜小康。个子高的蒋一轮老师,不仅课讲得好,而且还会吹笛子。我读书时,书中人物高兴,我也高兴,书中人物悲伤,我也跟着悲伤,完全沉浸在书中迷人的情节中。
跟桑桑一家最亲的就是邱二爷家了。邱二爷邱二妈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孩子。他们准备从邱大家过继一个孩子。过继来的孩子叫细马,是个江南小蛮子。邱二妈看他没过多久就不看了。邱二爷知道为什么,他对邱二妈说:“邱大只允许我把最小的带回来。”但是,邱二爷去世后,细马成了有出息的小老板,(盖)成了一所大房子给邱二妈。
《草房子》描绘了当时农村孩子的快乐童年和校园生活,我在心中体验到农村孩子生活的艰苦和快乐,感受到了他们的毅力和坚强。比如有时候天气好,孩子们可以在村里玩到深夜,皎洁的月光下捉迷藏,很令人向往,还有木陀螺、弹弓,以及自己动手做的小弓箭,所以我心里很是向往。所以这本书对于城里的孩子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它可以帮助我改掉一些不好的习惯,能让我了解到过去人的辛苦和农村孩子的艰苦,爸爸告诉我书中描写的也是他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日子过得辛苦,但是也充满欢乐。
这几天,我读完了《草房子》一书,这本书里有桑桑和他的同学、老师,还有他们家长的故事。
秃鹤是一个秃子,在三年级前,他对自己的光头并不在意,而在有一天,屠夫丁四要摸他的光头,并给他一块肉做交换,秃鹤并没让他摸,而把那块肉丢到了大道上,从此,如果谁想摸他的头,他就跟谁急。有一次,他的同桌将他头顶上的帽子摘了下来,不停的传给别人,最后传到了阿恕的手里,阿恕将它挂在了旗杆上,而秃鹤再也没有带帽子。
桑桑的父亲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是这一带的名人,他的儿子桑桑,是油麻地小学的一名学生。桑桑非常调皮,有一次,他将家里的蚊帐拆了下来,改装成了一张网,在河里捞了许多鱼虾,结果他受到了母亲的惩罚,就是将他的蚊帐拆了下来,让蚊子把他叮了个满身红包。但桑桑也很勇敢,有一天早上,他要到板仓那去找纸月,突然看见有几个小男孩正在欺负纸月,他奋不顾身,和那几个小男孩打了起来,最后,那几个欺负纸月的小男孩再也不敢欺负纸月了。纸月是从板仓小学转学来到油麻地小学的,她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还会背诵许多诗歌,人也长的很秀丽。
杜小康家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一家,在油麻地小学,除了老师温幼菊以外,就只有他自己带口罩了,而且油麻地小学只有他自己有一辆自行车,学生中也只有他自己有一条皮带。然而,有一次,杜小康的父亲开船出去卖货,结果不小心撞在了大拖驳上,他被救上来时,双目发直,站也站不起来了。杜小康也只好将自行车卖掉,停止了学业,带着父亲到处治病。
在这本书里,我看见了一个个孝顺、坚强、勇敢的同学们,我要学习他们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精神,也要珍惜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和同学们友好相处,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草房子》这本书是由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由九个篇章组成的,每一个篇章都是一个人物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离不开我们的小主人公桑桑。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地大河,这里就是麻油地,我们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活泼的与众不同的孩子们:调皮可爱的桑桑,秃顶的陆鹤,还有美丽善良的纸月等等。作品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参与了其中的一次又一次的匪夷所思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的友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垂暮老人在生命最后闪耀的人格……这一切的一切如梦似幻般的展现在桑桑的世界里。在这六年的时间里,桑桑学会了成长。
文中的桑桑是一个性格另类,但是心地善良的一个男孩,对生命的执着和热爱让我们感叹。在他得知自己的脖子上长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面对灾难他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的面对,在他的身边有一群和他一样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朋友,不断地鼓励他安慰他,终于在一位老中医的治疗下,他战胜病魔。当我们遇到不幸的时候,很多人会说自己会坚强,但是当厄运真正来临的时候,大多数人还是会退缩,这时候我们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们的鼓励和帮助就会对我们起到关键的作用。桑桑非常的幸运和幸福,在他的身边生活着一群正能量的朋友。
成长的滋味是不好受的,总要经历一些疼痛的故事,这时候我们的身边就需要一本好书,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每个人都有自卑的时候,有的人面对它,垂头丧气,有的人面对它,永不言弃。让我们来一起看看《草房子》里的秃鹤是如何处理自卑的吧。
秃鹤是个秃顶的孩子,与众不同的.外貌,让他受到别人的戏弄、嘲笑……这让他很自卑,以至于他经常做些不好的事情,甚至在一次广播操比赛中故意捣蛋,让学校失去了荣誉。但是后来他为了演好光头“伪军连长”,鼓起勇气参加表演,并非常努力地练习,最终取得了成功。这让我相信克服自卑、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
看完《草房子》我不由地想起了和秃鹤类似的一个人物:夏伯渝。他是一名登山选手,在一次登山时,把双腿冻断了。失去双腿的人怎么登山呢?这让他非常的沮丧、自卑,但是他不放弃。在四次登山失败后,终于成为了第一个登上珠穆朗玛峰的残疾人。夏伯渝的努力就如同水滴石穿一般,击穿了对他轻蔑的石头——自卑。
我的学习成绩不好,这让我非常的自卑,有时候我不愿意去学习。我看了《草房子》里的秃鹤,想起夏伯渝的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我思考成绩不好的原因,是我自卑放弃了吧!我应该向他们学习,克服自卑找到学习的方法,不要因为一点点小挫折就放弃。于是在这个假期我把下学期要学的知识,提前预习了一遍,并制定了学习计划。
就像海明威说的“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自卑和放弃是成功面前的拦路虎,我要战胜它。今后我再遇到学习上的问题,要想办法解决,决不放弃!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执笔作文网的一篇《[热]《四世同堂》的读后感汇编》应该能帮助到你!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听过骆玉笙激越的唱腔,看过电视剧《四世同堂》,我被剧情深深感染,觉得意犹未尽,于是,便想寻来老舍先生的原著《四世同堂》细细品读。
小羊圈胡同,多么善良的一个街名,却闯进一伙强盗,祁老人一辈子生活中这里,他一生无求,只想把这个四世同堂的日子过下去,然而,复巢之下,岂有完卵。儿子天佑不堪侮投湖而死,二孙子瑞丰投敌死于非命,二孙媳妇胖菊子投靠汉奸沦落院染病而亡,重孙女小妞子也饿死了。钱默吟这一典型的旧式文人,民国年间他还戴着红呢子风帽,一家人深居简出,可孙子被日本人抢走,而他也受尽严刑折磨,最终家破人亡。小崔,只想拉洋车养家糊口,也死于日寇屠刀下。棚匠刘师傅,除了会替人家裱糊房屋还有一点业余爱好—舞狮子,谁想日本人逼着他为攻陷中国的一个个大城市而去舞狮庆祝,他愤而离家远走他乡。
京华之地,皇城根下,饿民夺食,混合面吃得人东倒西歪,半死不活的都拉到郊外,郊外迎接他们的不是病床而是挖好的大坑,大坑里黑压压的人都想逃命,日本人边撒石灰边填土,成百上千的人就这样失去了生命……
读到这里我深切地明白了什么叫落后就要挨打,什么又叫苟且偷生。
品读这部百万字的恢宏巨著,犹如眼前展开了一幅历史长卷。国破家亡,城春草深。面对强敌,有人奋起反抗,如老三瑞全偷跑出城,参加了抗日队伍;小崔痛打日寇;小文、桐芳借唱戏之名行刺日寇,最终与敌人同归于尽;年迈的李四爷与敌人以死相拼,死得悲壮。也有人如冠晓荷、大赤包、招弟、兰东阳成了不齿于人类的汉奸,最后或活埋,或疯死,或被掐死,或跑到日本遇上爆炸尸骨无存。
好在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是由人民推动向前的,我们不能让一片乌云挡住眼睛而看不清未来,未来是属于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只要人民愿意生活在一个和谐的世界里,军国主义的螳臂是无论如何也阻挡不了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的。
提到《四世同堂》,相信大家一定不会陌生。这是一部老舍所写的中国近代文学书籍,这部书给了我很大的冲击,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老舍用他慷慨激昂的文字,把每一个人物都写的活灵活现,在小羊圈胡同里尽情地表现出自己的悲欢离合之情。
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且略有些忧郁的瑞宣、由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祁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但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和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奸诈的大赤包、蓝东阳、祁二嫂、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八年的厚重写在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身上,我们所看到的是那个年代的风雨飘遥战争给中国人带来了无尽的苦难和无尽的伤痕。
说到《四世同堂》,就必须得说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汉奸”是一个特定历史下的产物。其实他们只是一些可怜的目光短浅贪财爱占便宜的人。为了一时的威风、一点点钱财出卖了国家。汉奸们是一群既可恨又可悲的人,因为没了对祖国的爱与对自己的尊重,他们成为了一群迷失方向,迷失自我的人。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有些官员对自身的放纵,仅仅一个“贪”字,便可至人于死地!如果说汉奸是那个时代所造就的,那么我想招弟、野求更是当时的牺牲品吧!作为大赤包的女儿,她注定是不幸的。生活在一个极其虚伪、极其自私,不知荣辱的小人家中,就算她的本性如何善良、纯洁,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变了,变成了一个只会享乐,没有思想,不懂正义、使命、爱国的女人!逐渐的,她堕落了,她不在懂得爱惜自己甚至引以为荣!在妈妈的惨死和爸爸的落魄中,她不再是那个纯洁的善良的少女了。正所谓“时代造英雄”,时代也可以灭英雄,多少所谓的爱国者,心地善良的人都因为金钱权利的诱惑而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点点地堕落!野求,曾经也是一位有知识的爱国志士,可为了维持生计,给日本人做事,不得不陷入了两难境地,妻离子散,自甘堕落,钱先生说得好,他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坟墓。就连金三爷这种打过汉奸的人,就因自己的生意渐渐好转而喜欢起日本人……钱与权对人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一)
死亡,是个极其敏感的话题,人们都尽力回避,更不敢面对。也许是因为不舍,不舍这美好而又残酷的世界。对于死亡,有人笑看其善变,有人忐忑其决绝。
钱仲石,算得上是一个悲剧人物,出场没多久便拉一车日本人撞下山崖从而壮烈牺牲。在他与易车日本人同归于尽的同时,特的死也拉响了北平人民反抗日本侵略者的鸣笛。钱仲石的死,值吗?虽然事后中国人遭遇了更加猛烈的屠杀,但他的死,值。若是没有钱仲石的第一滴血,侵略者看到了仅是那些麻木了的中国人,一群没有抵抗意识的中国人。如此这样下去,会令侵略和更瞧不起中国人,会在中国国土上更为肆虐地烧杀抢夺。正因仲石以身殉国,才号召起千千万万爱国勇士奋起抵抗外来侵略者。仲石的死,重于泰山,值!
不久,钱孟石病故。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走了吗?不晓得仲石的壮烈吗?脸上挂不起笑纹吗?不知道父亲还在狱中吗?他在死神来临之时并没有抵抗,而是老老实实地,永远的,永远的闭上了眼,脸上不带有一丝丝怒气。羞愧,由于,顾虑,因循,不得已孟石的死,不值。因为他,钱家唯一的儿子也没了,不得再延续下去,他的母亲,也在他离开不久时,随着两个儿子,去了。
(二)
越是活得满怀挫折激情,一生充满精神创伤和心理危机者,越能清醒冷静地对待死亡。钱太太就是这样,她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见个生人都害怕的一个家庭主妇,然而,她一夜之间没了两个儿子,丈夫也被日本人抓去没有任何讯息,钱太太知道钱默吟是九死一生。钱太太的生,没有了指望和依靠,于是她选择了死,没有活下去理由的钱太太一头撞死在自己儿子的棺材上而亡。钱太太的死,悲情,也最为殉情。
死,如影随人。至于幸与不幸,因人而异。不论不幸占了多大的比重,活着,都应该活着,并以乐观的态度对待死亡。
《四世同堂》是中国作家老舍创作的一部小说。这是一部表现抗战北平沦陷区普通民众生活与抗战的长篇小说。该书以北平小羊圈胡同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胡同内的祁家为主,钱家、冠家以及其他居民为辅,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反抗与顺从的选择,国家与个人的选择……种种艰难的选择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四世同堂》中祁瑞宣的妻子韵梅正是大部分普通百姓对待国家受到侵略表现的缩影。韵梅作为北平城里一个最普通的主妇,她不像祁瑞丰的太太“胖菊子”一样沉溺于社交聚会,终日在北海,电影院游玩,也不像冠晓荷的太太大赤包一样终日为谋得官职而社交奔波。终日与韵梅相伴的是柴米油盐以及家庭琐事,她不仅要照顾一整个四世同堂家庭的衣食起居,还要安抚祁老人以及婆婆的不安情绪。韵梅自小便被北平的传统家庭观念所耳濡目染,在战争初期,她并不了解所谓家国观念,她只关心自己能否买到让家人满意的菜,而随着日本对中国侵略的不断深入,北平的粮食紧缺,让普通人被迫只能靠根本不能下肚的共和面果腹。为了一家人的口粮,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韵梅不顾混乱与危险,一个人出门去购买劣质的共和粮,而她的小女儿妞妞甚至因为拒绝吃共和面而去世。种种打击不断刺激着韵梅,作为一个普通女性,她无法正面与敌人抗争,她寄希望于出走的老三瑞全身上,从没有出过北平的韵梅在折磨困苦中把自己锻炼得更坚强,更勇敢,更负责。她的心由只关注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开拓到关注国家何时才能取得战争胜利。
韵梅的觉醒也正是大部分中国普通百姓经历战争时的心路历程,这种觉醒并不是在战争初期自发形成的,而是因为安稳的生活被破坏而“后知后觉”。不仅只有韵梅如此,失去丈夫的钱默吟先生的儿媳妇也在等待公公出现的.过程中逐渐觉醒。她们代表着最平凡的百姓,思想上受旧社会传统封建的桎梏,灾难来临前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有没有受到侵害。中国二十世纪初期的小农经济决定了当时的中国百姓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家国观念弱,国家意识淡薄,因此这部分中国人民在战争初期“站起来”是十分困难的,相对狭隘的思想阻碍他们在面对灾难时作出反抗,他们只能在被迫接受残忍现实的同时顽强生存。但是这类人并不能完全拯救置身水火中的中国,他们就像穆旦《赞美》中所描述的“我要以带血的手与你们一一拥抱”,只代表着共赴国难的意识已经形成,而最后的结果却是未知的。
与韵梅这类人不同的是,还存在另外一部分人具有先进的眼光以及强烈的斗争反抗意识。以祁瑞全、钱默吟为首的一群人正拥有着敢于反抗现实的勇气。钱默吟在被冠晓荷陷害入狱后坚持咬紧牙关拒绝承认日本人强加于他身上的罪行,在出狱后面对儿子的死讯他选择独自忍受痛苦,在伤口痊愈后钱默吟先生选择将儿媳妇托付给金三爷,而自己却毅然投身于革命事业,致力于启蒙有思想的新青年。高第、冠家姨太太尤桐芳就是受钱先生的启蒙而反对冠晓荷与大赤包等人的卖国求荣行为,而祁瑞全也正是受到未入狱的钱默吟先生的鼓舞而走出北平积极运动。祁瑞全代表着当时中国接受新式教育的新青年,他们热情且富有激情,关注国计民生,视天下兴亡为己任,具有强烈的国家荣誉感。这群年轻学生具有极高的热情去斗争,但他们初期却并不被大众所理解支持,因此他们的活动进展缓慢,反抗效果不明显。
即便如此,他们的爱国热情却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激励身边的有志青年们。在战乱的年代,受多种因素影响而无法实现报国志向的人并不是少数,他们只能寄希望于自己的儿女或手足以获得慰藉。
小羊圈胡同里的生死浮沉就是那个时代最真实的缩影,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回首过去,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更应该看见预示着光明的未来。
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创作始于1944年1月,此时正是北平陷落的第五年,抗日战争结束的前一年。
创作《四世同堂》前,老舍先生的很多至今在文学史上重占有重要地位的作品已经问世,《老张的哲学》,《赵子曰》,《猫城记》,《骆驼祥子》等。据后来老舍先生回忆:《四世同堂》是"写得最好的一本书"。
小说主要描写了在抗日爆发时期,北平的一个小羊圈胡同里的几户人对国家,生活的复杂纠葛。以祁家为主要视野,钱家,冠家和小羊圈其他住户为辅,紧紧围绕着抗争和顺从,国家和小家,个人利益和民族主义,刻画了当时普通老百姓在面对抗日战争中的纷繁复杂的脸谱。
面对摇摇欲坠的国家,全面陷落的北平,北平的老百姓是选择拿起武器和智慧抗日,还是选择哈腰俯首归顺求荣呢?
祁瑞宣,当时的知识分子代表,是个具有国家和民族大义,同时奉行孝道,上孝下慈的人。这种情感使他前期一直纠结着,上一刻愿意为国家和民族抛头颅,洒热血,下一刻身为小家的主心骨无奈和职责。整部书无疑是祁瑞宣的一个漫长的心路历程,从被动抗争的障碍到主动战争的决心和自信。韵梅,结婚后才拥有名字的女性,祁瑞宣的妻,传统,勤劳,孝顺,却不认识几个字。这样一个女性,却爱恨分明,深明大义,虽然双手习惯于张罗着一家的口粮,但也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在小顺子被日本的孩子欺负时能决然对日本小孩进行回击,能在粮食饥荒时勇敢的走到街上挑起全家生命延续的重担和决心。钱默吟,相继痛失儿子和妻子,六十多岁的老诗人,从此弃笔从戎,他坚信只有勇于反抗,投身革命才能挽救北平,挽救民族,挽救国家。老三瑞全和刘师傅,同样怀着一颗保家卫国,坚决的抗日的决心,选择逃出北平参加革命。桐芳,李四爷,孙七,小崔,小文夫妇,对日本人同仇敌忾,却不幸成为日本人的刀下鬼。
同一片北平的天空下,有这么一小部分的中国人却选择充当敌人的爪牙。他们求当官发财的,求荣华富贵的,求权威,求苟活,求时髦,他们对日本人卑躬屈膝,不惜诡诈,愚弄中国人,且不以为耻,整日招摇。冠晓荷,大赤包,高亦庄,祁瑞丰,胖菊子,蓝东阳,李空山,招弟,是灰暗的北平中的毒瘤,最终一个个自掘坟墓,甚至落下被活埋,逼疯在监狱的下场。
小说一共分为三个部分,《彷徨》,《偷生》,《饥荒》看完意犹未尽,我又找来了20xx年同名电视剧《四世同堂》继续回温书中内容。
这部由老舍先生小说《四世同堂》改编的电视剧,演员选角个人认为比较出彩,很符合书本中的角色形象,如黄磊饰演的祁瑞宣,模样周正,具备知识分子的气质;蒋勤勤饰演的韵梅,传统,美丽,勤劳;元秋把大赤包的刁悍,西太后形象演活了,赵宝刚,演出了一个不知亡国之耻的小人形象。但是,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却不够小说来的丰满,有张力,比如祁瑞宣这个人物,小说是非常复杂的,这个人面对着国家的破败和小家的四世同堂的压力,较长一段时间游走在主动走出去抗争和留下来顾家,一方面不甘心为日本人谋职,一方面却不严厉批判老二和冠家充当汉奸行为的矛盾心理,与电视剧中黄磊所饰演出决断的,自信的,勇敢的祁瑞宣是不同的。小说版的祁瑞宣在后期,实际上应该是在老三瑞全的出现和影响下,才最终选择主动,积极参加抗日工作。
不是说电视剧拍得不完美,只是在小说的世界里,老舍先生的笔下,你能更近距离的剖析人物关系和人物心理,你能深刻的体会到这个人之所以会选择抗争,之所以会选择顺从,之所以会选择当亡国奴。同时,你能深刻感受到老舍先生语言的魅力,很多地方读起来使你心潮滂湃,给你一种随时舍身取义的民族愤慨,给你一种藐视亡国奴,冲破敌人汉奸的思想和勇气。也许,这就是老舍在抗战时期,写下这部著作的最原始初衷和动力。
城市已经仿佛无法呼吸,他必须找个空旷的地方去呼吸,去思索。
淡淡的西山,已不像夏天雨后那么深蓝,也不像春秋佳日那么爽朗,而是有点发白,好像怕冷似的。
花了两个月,终于把这本书看到结尾部分了,日本人侵略为大背景,从家四世同堂在日本控制下的生活逐渐艰难与人物的思想变化,以及小羊圈几个家庭人物间的关系,生活事迹,以及到后来的悲惨境遇。
小羊圈里的人主要分成两大阵营,为日本人做事,认日本人为爹的冠晓荷、大赤包、招弟一家,以祁家为代表的既不为日本人做事,受日本人欺负却没有勇气反抗的几个家子 随着战争的推延,日本人从精神上、物质上慢慢地把小羊圈的人民消磨殆尽。
在这些人物当中,有心地善良,为人处事谨慎,热心帮助邻居的李四爷,安安分分的韵梅。
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的,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小说的开头到中间,给人以无比的愤恨和同情老实安分的小羊圈人被汉奸和日本人折磨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挨饿受冻,把读者带入其中,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安慰读者,就像一场完美的结局,尽管中途波折太多,特定的历史时期反映了特定的人民的生存状况,揭露了日本侵略者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老舍的作品最让我有感受的是散文《母亲》任劳任怨,善良慈祥,理解儿子,作为农民的儿子,我更能深刻体会到农民的母亲是生活是怎样的辛苦劳累,心地是怎样的纯朴,善良。老舍的母亲所具有的品格是千千万万农民妇女那时的缩影,是中国农村妇女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高尚的品格,纯朴,善良,无私奉献,慈祥、同情与爱,可是往往做到完全或是哪怕有一天让她过上好日子,而回头时发现他头发斑白,身体瘦弱,渐行渐远。
《母亲》从我小时候、去上学、工作三方面时段来写母亲。
读完《四世同堂》,有一种释放感,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疑问:为什么中国人那么逆来顺受呢?为什么中国当时仅在短短半年内就沦陷了大半个?答案还是在这个封建社会制度上。三皇五帝,加上旧社会的黑暗腐败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深深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老百姓。
他们胆小的只求自己平安,对国事漠不关心,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愚昧无知,但是我们能去怪他们吗?为什么鲁迅先生那么喜爱青年?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喜爱接受新事物,求进步,反传统,想改造社会,有自己的是非观,不会被眼前的景象所迷惑,比如老三瑞全。日侵略者占领了北平,征服了大半个中国,却永远征服不了中国心。他们找来了一群汉奸走狗,去散播什么“中日亲善”的鬼话,更加深了老百姓对侵略者的厌恶。我想在这里说,中国不会亡,只要有一个有胆魄、有知识、又爱国的人,中国就永远不会亡,不会被征服!北平就是个例子。虽然它被占领了,但是还有像钱先生、祈瑞宣和瑞全这样的爱国者在,他们是属于中国的,只要他们在,中国的脊梁就不会弯!
只要有一个人站起来了,就有千千万万个人站起来了;只要千千万万个人站起来了,中国就站起来了。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疯狂地杀了许多人,还企图美化他们的战争,消灭他们的罪证,殊不知,每一个中国人都是活生生的证据。他们杀不尽所有的中国人,只会引来更多的仇恨!看看汉奸的下场吧,大赤包在狱监狱里得精神病而死,冠晓荷被活埋,瑞丰被特工打死,蓝东阳被核弹炸死。这就是出卖中国的下场!
最后抗战胜利了,中国人民将日本侵略者赶出了中国,推翻了旧社会,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中国,一个充满了理想与实干的中国!如果说旧中国是一个垂死的老人,已日薄西山,那新中国就是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如日中天。中国,从有记载开始,历经过十余个朝代,几千次饥荒,大大小小几万次战争,依然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
看看过去,为什么中国会落魄到如此地步,因为守旧的制度,千年不变的、一潭死水的“思想”。人家在那里大闹工业大革命的时候,中国在干什么?人家推翻了旧社会建立新社会的时候,中国又在干什么?永远在沉睡!所幸,现在终于醒了,为时还不晚!
如今的中国已逐步奔向小康,前途一片光明!中国的未来,将更好!
一口气看完老舍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是在血染时代的北平古城小羊圈里。齐白石谨慎持家的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温柔略带惆怅的瑞铉,由隐逸诗人蜕变为革命斗士的钱,奋发图强的大嫂,热血青年瑞荃,忠厚率真的常先生,狡黠老实的白探长,乐于助人的李四小姐,无趣无耻的瑞丰,关晓和,残忍的大池保,蓝东阳,胖阿加莎高易、我也对睿宣和睿全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很像巴金老师《家》里的觉新和觉慧。睿宣是齐父亲的孙子。虽然他和瑞全一样希望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但瑞全不一样。他敢于思考,大胆行动,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初恋——做特务的弟弟。把新一代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这本书的另一个重点是叛徒。看完之后,他们忍不住咬牙切齿地抱怨自己的行为,却无法为自己的死感到开心。他们的出生和死亡都是因为RB人的到来。即使他们死了,这些叛徒仍然顽固不化。在监狱里,大赤宝还是让别人叫她冠军,冠军。无论何时何地,他都会一直对RB人毕恭毕敬。直到他死了,当RB的人想活埋他的时候,他没有异议。甚至当RB官方客人查看他的档案时,这些对他的态度也被称为“好公民”。瑞奇
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热]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汇编》,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我读完《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后,深有感悟。再没有哪种动物像黑天鹅那样对人类的思想观念产生如此剧烈的震惊。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经济学家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黑天鹅效应。
所谓“黑天鹅效应”,是指生活在十七世纪欧洲的人们相信一件事——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因为当时所能见的天鹅都是白色的。所以根据经验主义,那简直就是个真理。直到1697年,探险家在澳大利亚发现了黑天鹅,这震惊世界的发现使人震惊万分。
当欧洲人直到并非世界上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确确实实有黑天鹅的存在时,欧洲人在震惊之余,便异口同声认定黑天鹅是从地狱里飞出来的黑色幽灵。他们把自己所钟爱的白天鹅视为从天堂飞来的吉祥鸟,理所应当就把黑天鹅视为黑色幽灵,象征邪恶和凶暴。
无法否认它的存在,就把它妖魔化,人们的狭窄可见一般。
有良知的动物学家早就证明,黑天鹅与白天鹅一样,也是一种美丽善良的鸟。黑天鹅虹膜为红色,两只眼睛流光溢彩,背部那簇婚羽曲卷如花瓣。凭良心说,黑天鹅的没力度绝不亚于白天鹅。黑天鹅雌雄一旦结为伉俪,两情相悦,琴瑟和谐,厮守终身,其爱情不亚于白天鹅。但是迷信与偏执依然阴魂不散,许多人在感情上仍然疏远和排斥黑天鹅,仍然将这种十分可爱的鸟与黑色地狱划等号。
都说窦娥冤,其实黑天鹅比窦娥还冤一百倍。一卷尘封已久的羊皮日记,一场人与天鹅的恩怨故事。一段代代相传的血海深仇,一份生死相依的珍贵感情。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人类欺凌动物,残杀动物,奴役动物的历史应该永远画上句号了。
让黑天鹅绽放光彩飞出黑暗,飞向光明,飞出墓地,飞向人间,飞出地狱,飞向天堂。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黑天鹅紫水晶》。书的主题是歌颂母爱,看了这本书后,我很受感动。
《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紫水晶的黑天鹅在丈夫被袋狼咬死后,继续留下孵五只天鹅蛋。为了独自抚养好孩子,紫水晶不知吃了多少苦:失去婚羽,失去一条腿,甚至为了保护小天鹅,义无反顾地与楔尾鹰同归于尽……
在小说里,紫水晶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伟大的母爱——这爱,让人感慨,使人动容;在现实生活中,我那亲爱的妈妈为我操碎了心:做饭、洗衣、拖地,接送我上下学,辅导我作业,教我如何做人……即便是遇到危险,她和紫水晶一样伟大,为了我奋不顾身!
故事发生在三年级时。那天,我们一家去散步。回家时,我蹦蹦跳跳地走在最前面,把爸爸妈妈远远地甩在后面。由于我太矮,过自动门时,门卫大爷没注意到我,门就打了下来。当时,我吓傻了,呆立在原处不动,眼睛直直地看着打下来的门。就在那千钧一发时,远在后面的妈妈见了,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我飞奔而来,将我挡住。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门即将砸到妈妈的那一瞬间,门停住了,“咔”的一声又升回去了——原来是是门卫大爷发现出情况,及时阻止了事故的发生。当时,妈妈眼里全是后怕,心疼地责备我:“都说了不要那么急,你看吧,差点砸到你了!”
回到家,我问妈妈:“难道当时你就不怕吗?就不怕门砸到你自己吗?”妈妈只是笑了笑:“我也怕呀,但我更怕伤着你呀!”
尽管妈妈当时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那么一句,可我心里却是满满的感动: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它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虽然有时你看不着,摸不到,可只要你用心,你就一定能感受得到——因为,它总是那样无私,那样伟大!
你们见过黑天鹅吗? 那知道黑天鹅紫水晶是谁吗? 哈哈, 不知道了吗, 那就让给你们介绍一下它吧!这所以叫紫水晶是因为它的眼睛是紫色的, 像两颗闪烁的紫水晶, 非常漂亮! 紫水晶是一只非常有母爱的黑天鹅, 它的丈夫被袋狼吃掉后, 它不忍心舍弃孩子, 就同一个友善的人一起抚养孩子. 最后用自己的生命为孩子们挡住了无数个敌人, 换取了孩子们的重生. 这让我想起了高尔基名言: “母爱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
我看了这本书, 想到了我的妈妈, 记得一年的夏天, 我在游泳池里游泳, 被扶拦边上的小铁片划伤大拇指了, 顿时血流如注, 我疼得哇哇大哭, 妈妈看见了, 从游泳池的另一端飞奔而来, 赶快抱起我, 冲向前台, 她像一头生气的狮子似的咆哮着, 对前台工作人员喊:” 还愣着干什么? 快拿医药箱来止血呀, 快!快!”妈妈看着我的脚, 眼泪都在眼睛里打圈了。 她在得知没有此血药品, 她已经不能控制自己情绪了, 对周边上喊道:” 快打120, 快打120, 我女儿血流得太多了…。”
终于我们来到医院了, 听说要缝针, 我躺在担架上害怕极了, 妈妈俯下身子, 抱着我,安慰我,这时我才注意到妈妈还穿着泳衣, 全身都是水淋淋的。 我顿时觉得鼻子一阵发酸,有妈妈在,缝针算什么。
其实生活中妈妈对我的爱无处不在, 我时时被妈妈的爱包围着, 妈妈的爱给了我勇气, 让我敢于面对一切。 妈妈就是我幸福的港湾。 有妈妈在, 什么困难都不怕。
紫水晶的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自然界的动物们的母爱都是无私的。如果我长大了成为母亲,我也会像书中的紫水晶一样,为孩子无私奉献,甚至生命。
其实,这本书不是我想看的;其实,这本书是我无意看的;其实,看了之后才领悟出其中的感动;其实……天鹅,我一直以为是白的,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后来,妈 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的前三个字:黑天鹅,原来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有黑色的天鹅,后三个字,紫水晶,我想,这黑天鹅,不可能是紫色的,难道是眼睛?
打开第一页开始读:一个名为约翰·威廉斯的生物学家来到澳大利亚,随身带着一本父亲交给他的日记,为了寻找袋狼,于是他与丧夫的黑天鹅紫水晶生活在了一起,在寻找袋狼的日子里,约翰帮紫水晶赶走对它有害的动物,当然,还要驱除抢占雪荷塘的野蛮黑天鹅,紫水晶孵出了蛋,约翰和紫水晶一起将那些小天鹅们抚养大,但是,后来约翰把父亲交给他的日记看完,上面要求必须在黑天鹅墓地里杀死四只黑天鹅,不然,就不得继承那笔巨额家产。在良心和钱财的两重抰难下,他毅然将那本染上许多无辜天鹅鲜血的日记烧掉。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就是紫水晶,即使亡夫,也坚持把孩子养育成鹅,即使孩子死去,也绝不在"丈夫"约翰眼前透露一点情绪,好像这个孩子都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约翰为了不违反自然规律,在紫水晶的央求下也不救它,于是紫水晶忍痛扯断自己身上最美的婚羽,那是每个雌天鹅身上最美的羽毛!但是自己美又如何,紫水晶为了孩子,也将美放在一边,孩子没了,就彻底没了;羽毛没了,但可以再长!我最佩服它的便是那高大而渺小的母性光辉,孩子第一,自己次之,让我想起了妈 妈,每次看到自己喜欢的,即使多困难,妈 妈也会给我买来,但也从不溺爱。
有时候,舞台上的黑天鹅确实邪恶,但是现实中的黑天鹅,却不过与白天鹅那样,纯洁,美的极致。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黑天鹅紫水晶》 。
文中讲述了一只黑天鹅紫水晶和四只小黑天鹅以及一位动物学家的故事。黑天鹅们常常遇到危险,但是紫水晶的配偶,一只雄天鹅却被一种被世人认为已经绝种的袋狼给吃了,动物学家亲眼目睹了这一时刻,他想证明袋狼的存在,但刚刚拍的照片是模糊的,所以,动物学家留在了这里,等待着袋狼再次出现,同时,保护着紫水晶和小黑天鹅们。
这位动物学家完全可以不去保护黑天鹅,因为他没有责任,不是紫水晶的丈夫,但他还是不管黑天鹅遇到什么危险,像秃鹰攻击,鹗的偷袭等等,动物学家都会帮助它们,我明白了这位动物学家这么做的原因:有爱心。
如果每个人都有着爱心,那么世界该会多么美好。我也为别人献过爱心。那一次,我妈妈的朋友有事,小狗没人养,但我妈妈也有事,我自告奋勇,提出我来养,我细心地照顾小狗,一眨眼,几天过去了,我便把小狗还了回去。
虽然这是小事,但我还是为别人献出了爱心。
每个人都一点点爱心,可以使生活充满快乐和幸福。
我很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大鱼之道》《红奶羊》等都让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其中,《黑天鹅紫水晶》是最让我感动的一本书。
故事主人公约翰·威廉斯因一次意外担任了一个黑天鹅家庭的“雄天鹅”。帮助雌天鹅紫水晶把雏鹅养大,并带领雏鹅飞上蓝天。他一次次为了保护雏鹅而赶走了袋狼;为了雏鹅卷入了黑天鹅的领地争夺战;为了雏鹅错失了一举成名的好机会。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将雏鹅拉扯大,却在一次意外中,紫水晶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幸死亡。古老的羊皮纸日记使他不得杀死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
我觉得,这种叫母爱的力量,比什么都要伟大。她让一位胆小的妇女变得勇敢,即使“上刀山,下火海”,她也会为孩子去闯这道“鬼门关”。我不能再做家中的小公主,要切身用实际行动回报妈妈无私的关爱。让我感动的不只是母爱,更有促成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付出的大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因倍受黑天鹅欺负,所以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大自然的本性,促使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约翰·威廉斯一样与大自然和平共处,那么世界将变得会更美好!
这也让我明白了: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寒假里,我又读了许多书,可最让我感触良多的,还是这本《黑天鹅紫水晶》。故事讲的是一位年轻的生物学家约翰·威廉斯,在去塔斯马尼亚完成祖训时意外担任了黑天鹅家庭中的鹅爸爸的角色。从那以后,他保护着自己的鹅妻子紫水晶,重新认识了这种美丽的生灵和伟大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为黑天鹅紫水晶伟大的母爱,为黑天鹅给自己丈夫和孩子报仇时的可怕。我仿佛感觉紫水晶那双充满灵性的眼睛在我面前闪烁,我对黑天鹅产生了深深的敬畏。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从不知道这世上居然有如此聪明的鸟类,更不知道母爱这伟大的存在没有国界。动物们纯洁的心灵就如水晶一般纯洁无暇,而这种纯洁我们人类也曾拥有。而现在呢?渡渡鸟,旅鸽,袋狼,这些生物一个个的离我们远去了,为什么?我们扪心自问,谁敢说自己从未利欲熏心过?也许,几千年以后,世界上没有了黑天鹅,没有了鸽子,甚至没有了身边一捞一大把的小麻雀,只有到了这种时候,人类,可怕的人类才会知悔改吗?
就像文中说的一样,因为一个祖训,因为想要得到那笔可观的财富,就要将那些美丽的黑精灵置于死地,让它们变成愚昧的殉葬品!“面对许多动物朋友们,人类是有罪的。许许多多野生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有灵性有智慧的生命,人类啊,请放下你们手中雪亮的屠刀,还动物们生存的权力。”是啊,请你们放下屠刀,否则,终将会害了自己。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热]鹿和狼的故事的读后感汇编》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凯巴伯森林中发生的这一切说明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人类要尊重生物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
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坏的,总是担着欺负弱小罪名。而鹿却永远是洁白美丽的化身,善良,听话,懂事,可爱的总是他们。
可我看过一篇课文,叫作《狼天使,鹿恶魔》课文中讲的是一个鹿妈妈的孩子死了,直到尸体发臭,管理员才刚把鹿宝宝提起来,准备扔掉,可鹿就扑了上来,咬住管理员的动脉,使管理员立马毙命;而一位狼妈妈也遭受到同样的遭遇,同样的急了眼的狼妈妈也扑了上去,也将它那血盆大口支在了管理员的脖子上,可就在那一瞬间,狼松开了,他将脖子收了回来,低下了头,仿佛是在给管理员道歉,接着,他又慈爱的看了看自己的孩子,抱的更紧了,望了望管理员。
两位动物妈妈虽然都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可采用的方法不同,使管理员的命运也不同,也说明了狼也是一个可爱的天使!
当我在作文选看“马需要挑战,人更需要挑战,挑战,是生存的动力。”这句话时,我便想起了一个故事——《鹿于狼的故事》
狼是鹿的天敌,凶猛的狼常常把鹿群追得四散奔逃。许多弱小的鹿都成了狼的口中食。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想让鹿得侑效的保护,繁殖的更多一些。就雇佣猎人那里围捕狼。在猎人冷冰的枪口下,狼一接着一地在森林中消失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森林中的v色植被一天天在减少,了最后鹿群不但没侑兴旺,反而在大量的'减少(死亡)而且存活下淼穆勾蠖嗍都是病鹿。罗斯福不论如何都想不,k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
尽管狼吃鹿,它却维护者鹿群的种群稳定,@样就可以将森林中的鹿控制在一合理的程度。当鹿失去了天敌后,生活安逸了,不再运动了,导致体质退化造成生存的危机!
在生活中也一样,没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不同的人对压力侑不同的理解。对于弱者硭担压力与竞争是可怕的;对于强者硭担它确实无价之宝。不是侑@么一句歌词:“没侑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挑战,能让我永远保持竞争的状态。我也更鹿一样,如果失去了天敌,只会让我后退而对我一点益处也没有。
森林提供了人和动物呼吸所需的氧气,吸收工业和生活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森林天界地表径流涵养水源,避免水土流失,森林降低风速、吸附尘埃。吸收硫化物等有气体;城市绿化带可以消纳噪音,降低噪音污染;森林是世界上生命最为活跃的重要地区,如果失去森林,地球生态系统就会崩溃,人类就将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
所以,森林对于人类是多么重要啊!从现在开始,要爱护树木,多种植花草树木。保护森林要从爱护和种植开始。地球是生命的摇篮,是人类赖以身存的家园。“只有一个地球”这是在一九七二年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响亮口号!同时,这一口号又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地球只有一个,如果我们还是不爱护她,还是像以前的一样乱认垃圾,使用一次性物品,浪费资源和树,人类将别无去处,到最后,我们人类很有可能灭种!
大家现在的乱扔垃圾,不爱护,包不地球,这位可亲可敬的母亲、可是到最后,还是会降临在我们身上啊!
“狼和鹿的故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告诉我们要注意保持生态平衡,要遵守规律的内在法则。大自然的优胜劣汰是生物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人类如果过分干扰,破坏了生态平衡,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兆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鹿在生存,狼是鹿的大敌。罗斯福想把狼消灭,让鹿得到保护,让它们繁衍得更多一些。森林里的鹿增长到了十万只。结果,不仅鹿没得到保护,因为饥饿和疾病,减少到了八千多只鹿在苟延残喘,还把凯巴伯森林糟蹋得面目全非。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灰尘应该是大家最厌恶的东西,又会污染环境,危害人类的罪魁祸首,你没想到吧?灰尘也是对人类有益的。假如没有了灰尘,空气会很清晰,但太阳却会直射,你就睁不开眼睛。更可怕的是,天空中就没有结晶体,将不会降一滴水,我们大地森林,还有我们人类都面临着死亡。
这些事告诉我们要全面的思考问题,才能做好事情。
今天,我读了《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兆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鹿在生存,狼是鹿的天敌。罗斯福想把狼消灭,让鹿得到保护,让他们繁衍得更多一些。森林里的鹿增长到了十万只。结果,不仅鹿没得到保护,因为饥饿和疾病,减少到了八千多只鹿在苟延残喘,还把凯巴伯森林糟蹋得面目全非。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这件事告诉我们要懂得自然的规律,生态平衡,才能做好事。
读了这篇课文,我感触很深:原来同一个事物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们不应该只看到坏的一面,也应该学着用欣赏的眼光看待事物。
鹿和狼的故事讲述了:二十世纪初叶美凯巴伯森林,总统为了保护鹿,所以猎杀了森林公园里所有的狼,导致鹿大量繁育,造成生态灾难。
像这样的例子还很多,例如: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在澳大利亚草原,既无天敌,繁殖能力又特别强的野兔泛滥成灾,把牧草吃了个精光,饥肠辘辘的牛羊等家畜只得“望兔兴叹”。后来,在动物学家的建议下,澳大利亚从异国“请”来了一批恶狼。很快,奄奄一息的大草原因野兔锐减而恢复了往日的勃勃生机。
这两个事例都证明了狼也有重用的时候。我们无权决定任何物种的命运,每一个个体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权利。我们不能认为狼是凶恶的,就要消灭;鹿是善良的,就要受到保护。一旦这个生态平衡被破坏,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让动物们不加节制地繁殖,哪一天,地球将成为动物的天下。就像人一样,有好人,就有坏人;如果光有好人,也是不行的。没有了坏人,好人就不能帮助坏人改邪归正,好人也就没有了意义。
我们应该遵循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要根据自己的片面认识来断定事物的善恶丑美,否则就会带来一系列危害。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热]史记读后感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里的开头语,正好反映了我们中国历史演变的规律。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由历史学家司马迁,耗尽一生心血的著作《史记》。
史记主要叙述了三皇五帝到西汉灭亡,揭露了当时封闭社会君主的残暴,也有一代伟人英雄背后的故事,还看到了当今社会的影子,令人深思。
其中,我最敬佩也是最喜爱的人物是蔺相如。他不仅口才一流,还懂得随机应变,令人信服。带和氏璧与秦王见面时,让虎狼之国国君完璧归赵,廉颇妒忌蔺相如故意为难他,他却毫不计较,秦王对赵王发难,蔺相如让他自食其果。不仅智勇双全,而且识大体,明大义,这样的英雄。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学习。
君、臣、民,三者拧成一条绳,国家才能安定,才能长久。可见,主心骨的力量最为关键。我认为,这股力量的名字叫“善”。以善行天下,以善治天下。
像纣王,像晋灵公这样的昏君,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昏淫无道,不正是无善、不顾百姓的疾苦吗?像尧、舜、重耳这样的善君王,身知百姓疾苦,便会救灾救难,国泰民安。
同时,君主身边的大臣也应善。只可惜真正像屈原这样的善臣有许多受到了冤枉,但像赵高这一类的奸臣,只会使国家走向灭亡。
我们虽然不能以善治天下,但可以以善行天下。积善积德,过清白人生。回顾历史,我感到无比欣慰,因为我们现在国泰民安,人与人和平相处。而许多小国战火不断,那里的人民过着惊魂不定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小命不保。我们的生活虽没有美国那么发达,但我们过得富足、美满。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永远这样过下去。
善,人间的真善美,仁礼谦孝的传统美德,永远发扬下去。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读后感《《史记》读后感作文》。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对于历史,从来就有很多看法,让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两种:一种是以连续的观点来看历史,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前后勾连着,一件事情的结束就是下一件事情的开始,此起彼伏,历史也因此可以滚滚向前不断的发展;还有一种就是认为历史事件中存在各种变化的因素,有些事件的出现未必是顺着之前的趋势向前,而是反潮流而动,甚至和潮流毫无关系,完全就是一个突发的事件,这就是历史当中的变数。就如钱钟书先生所谓的,一个习惯如果长期存在,就形成了传统,而传统又会不断的遭到新潮的挑战,传统有惰性,不想变,但是被新潮挑战时又不得不变。不过在我看来,传统和新潮的较量,往往是传统吸收了新潮的某些特点,而新潮也被传统同化掉,最后分不清谁是谁,很难说是传统固守住了自己的阵地,还是新潮成功的瓦解掉了传统的势力。而这种传统和新潮之间的较量,才是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
中国的史书有很多种形式,最要紧的三种就是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纪事本末体,大抵原因也就在此:我要看故事,看事情的发展,前后的演变,以及去参详其中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考兴替明得失——所以事情的经过才是最重要的东西,至于其他什么年份人物,因为我懒惰,所以不在乎,这些都可以模糊一些,于是纪事本末体很自然的就入了我的法眼
纪事本末体的好处就在于,事情讲的清楚明白,不会被不相干的记载打断——好过编年体——也不必横七竖八的去翻查好多人的传记来拼凑一个故事——好过纪传体——还可以看到各种相关的资料,这样有助于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故事明确了之后,再把一个一个的故事拼接起来,就可以看到互相彼此之间的相关性和比较意义,把事情搞清楚,然后才能看到事情的起承转合
所以为什么司马迁口口声声“通古今之变”,写史记却要用纪传体呢?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对我感触比较深的还是《白话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转体通史。
《白话史记》的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最初没有固定名称,一般称为《太史公书》。“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只是美称。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是出自《史记》中的《周本纪》。《周本纪》讲了:有个人叫弃,她的母亲是邰氏的女儿,叫姜原。由于姜原出门到野外,看到巨人的足迹,就想用脚踩踩巨人的足迹。一踩上巨人的足迹,就感到身子一震,好像怀孕了一样。日后就生下了个儿子。姜原认为很不吉利,想把他扔掉。可无论扔到哪里,都有动物帮助他。姜原认为他很神异,就养大他。因为最初想抛弃他,所以给他取名叫弃。弃的后代有个叫姬昌的,他敬重长辈,慈爱晚辈,对待手下的人也很好,于是就有许多才士归附他。
后来因为纣王倒行逆施,贪恋财色,在姬昌的带领下,百姓推翻了纣王的统治,建立了周朝。可最后还是由于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听从了一个大臣的荒唐意见,点燃烽火,让大臣们匆忙跑来,却发现什么事也没有,终于让褒姒笑了出来。周幽王很高兴,还赏赐了那个大臣。可是有一次,敌人真的来了。虽然周幽王及时点燃了烽火,可是大臣们不相信,没有及时救援,使周朝从此灭亡了。
我觉得里面的姬昌是个真正的君子,可周幽王很糊涂,为了让褒姒笑一笑,赔上了整个周朝。先辈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葬送了。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和它相类似的例子。有些年轻人,不好好生活,不好好学习,抵不住电脑游戏的诱惑,经常花钱去上网,然后导致上网成瘾,一有钱就去上网。经常上网不仅弄垮了身子,还伤害视力。没钱时,还会去偷钱、抢钱,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的作者是汉朝汉武帝的史官司马迁。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共一百二十六卷,里面记载了大量的历史故事,有《大禹治水》、《嬴政统天下》,还有《论得天下》、《荆轲刺秦王》……篇篇都让我回味无穷,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大禹治水》了。《大禹治水》讲的是大禹接受了舜帝交给他的重任之后,决心彻底消除水患,发誓不战胜洪水决不回家。他认真勘察,反复思考,改变原先硬堵的方法,采用开挖渠道、疏通河流的方法,依势利导,把洪水排入大海。他还亲自戴上斗笠,和老百姓们一起拿着锹,开山挖山,修渠疏河。在开凿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龙门山,发现龙门山把奔流而下的黄河水牢牢地挡在后面。由于龙门山的阻挡,黄河流域年年闹水灾,给四周的老百姓造成了很大损失。大禹几次去那儿察看地形,发现只有把这山给凿开了,才能使洪水流向大海。于是,他便带领老百姓全力开凿起龙门山来,经过好几年的奋战,终于把龙门山拦腰劈开,使黄河之水乖乖往前畅流,一直流向大海。在开凿随后几条大河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都克服了各种困难,开凿通了剩下的几条大河。在治水的过程中,大禹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很想进去看一看,但每当想起有许多遭受水灾之苦的老百姓正等着自己去救呢,便毅然决然离开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禹终于制服了洪水,使老百姓过上了安定富裕的日子。而当舜帝对大禹治水的功绩大加赞赏的时候,大禹却谦虚地说:“我靠得是勤勉不息的工作。”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大禹踏实谦逊、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品德。
《史记故事》中像《大禹治水》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反反复复地翻阅着这本书,跟随着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或怒或忧。在一个个历史人物身上,我吸取力量,获得启迪。从他们的身上,我懂得了做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成功的道理,学到了勇敢无畏、坚韧不拔、公而忘私的精神,感悟到了做人要谦虚、宽容、与人为善的人生哲理……我想,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史记》将深深影响着我,使我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认真地走好每一步。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史记》记述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大部分,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其中本纪主要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写成的历代帝王和诸侯国的简要大事记;书是典章制度的专篇,内容涉及经济、天文、历法、水利、文化等重要领域;世家主要记载王侯封国的历史变迁;列传主要是人物专记,上自大臣大夫,下至某些领域的代表人物,均在传中,还包括部分境内外少数民族的专篇。《史记》五大部分中以本记和列传所占篇幅最大,是书中的主体,因此后世的世学家将这种世书编纂体裁为记传体,这也是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创举。
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家著作,鲁迅先生曾高度赞扬《史记》,这本书还能让我们在提高古文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历史知识。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后感800字。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读后感《史记读后感800字》。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使我收获不小啊!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了解历朝历代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皇上给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的官,家里没有多余的财务,即使皇上下令赏赐他也从不谈购置家具的事情,深得官民的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射箭的天赋,他的子孙和同僚的子孙向李广学习射箭的技术,但最后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已射箭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都身先士卒。行军打仗遇到缺水断食之时,遇见水、食物的时候,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部吃饱,他不尝饭食。李广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为他甘愿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射,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真是可惜中的可惜啊!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你进入他们的世界。读《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地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的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女巫读后感集锦》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小女巫》的课外书,里面讲了:一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巫因偷偷参加了她不能参加的女巫舞会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女巫首领惩罚她要做个好女巫,做的好了才可以参加明年的女巫舞会。于是,小女巫回到家一边勤奋的学习女巫魔法,一边和她的好朋友小乌鸦一起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大家都好喜欢她,而她也从帮助别人的同时感受到了自己的快乐。她以为她会受到女巫首领的肯定而且应该可以参加下一年的女巫舞会。可是,谁知道女巫王国里,做好事的是坏女巫,做坏事的才是好女巫,小女巫反而被那些坏女巫狠狠的教训了顿。最后,聪明又勇敢的小女巫一把火点燃了用智慧和魔法敛聚来的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让她们不能做坏事。然后,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地跳舞。
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第一,她会努力的学习,勤备的学习魔法书中所有的知识和本领,所以才有最后的胜利。第二,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行为,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我也应该向小女巫学习,做个勤备好学的好学生,做个助人为乐的好儿童。
在看这本书以前,我印象中的女巫是凶狠、邪恶的。如《白雪公主》中让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王后;《睡美人》中的小公主也是因为中了女巫的魔咒而沉睡百年。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故事中的女巫给人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在女巫们看来,总是干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而善良的小女巫不受雷雨女巫鲁姆倍尔的威胁,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她帮助天天在酒馆里喝酒玩耍不管妻儿的屋顶板匠恢复了理智;帮助在暴风雪中卖栗子的小伙子感受到寒冬里的温暖;还帮助沉默而忧伤的小女孩卖纸花,让人们都来买她的纸花,而且纸花总也卖不完……
小女巫用她的故事改变了我对女巫的看法,原来,女巫也可以是善良的。
自评:这这是我看完小女巫后写的读后感,望大家指教,我即将写出另一篇读后感《女巫》。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平常女人一样,有着平凡的相貌,平常的工作,平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平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平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我左思右想还是未能想出个什么结果!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著名的文学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10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和姥姥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现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女巫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渺小的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今年暑假,我看了意大利作家阿兰·斯特拉顿写的《梦幻女巫》。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梦幻女巫出没贝鲁门王国的森林中,她在等待从国王和王后那儿收获的“纪念品”——奥莉维娅公主的心脏。在得到这件“纪念品”之前,王国的每一个孩子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公主的十三岁生日即将到来,梦幻女巫给出的期限越来越近了。绝望的王后试图从邻国得到帮助,但却被狡猾的利奥王子侵占了城堡。勇敢的奥莉维娅公主和农家男孩米洛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老鼠一起逃出城堡,打败了梦幻女巫,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
奥莉维娅,你真是好样的!明明知道逃出城堡去救孩子们,有很大的危险。但你却勇敢地与两个朋友一起冒险闯入梦幻女巫的老巢。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不但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还从利奥王子手中夺回城堡。
奥莉维娅,我和你同样的年纪,但在勇气这一方面,我真的比不上你。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元旦演出,我荣幸地被选中作为元旦演出的主持人。虽然我很开心但又忐忑不安,因为我是个内向的女孩,平常连跟别人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在学校大型活动上露脸。从被选中的那天起,我就陷入矛盾与焦虑之中,甚至打起退堂鼓——想要退出。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鼓励下,我才勉强鼓起勇气接受挑战。元旦那一天很快来临了。演出开始了,我带着紧张的心情走向舞台。站在舞台中央,我两腿发抖,手心直冒汗。在我将要开口时,我一看台下,一千双目光投向我。我一下子懵住了,脑海一片空白。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心急速跳动的声音……经过这次锻炼,我慢慢变得勇敢起来。但和你奥莉维娅一比,我还差远了。
奥莉维娅,你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热]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合集》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看完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我很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和她的丈夫荷西去了撒哈拉大沙漠,他们在撒哈拉租了一个房子,在哪儿和邻居发生的;和撒哈拉威人发生的;和沙漠军团发生的;三毛和荷西发生的点点滴滴。在这本书里,三毛的文笔很幽默,特别是第一章,看得我哈哈大笑。三毛的描写也很细致,一个小表情,一个小动作都写上去了,这点我们要学习。
看了《撒哈拉的故事》里的故事,我也对在撒哈拉居住的人有了简单的了解。他们叫撒哈拉威,如果别人用语言伤害了她们,她们就会说:你伤害了我的骄傲。
撒哈拉大沙漠很缺水,迎接他们的只是黄沙。但三毛、荷西还是要坚持,面对这么不好的生活,还留了下来。他们把自己的家装扮的很漂亮、很有情趣,别人都说他们建成了艺术宫殿。三毛和荷西在那里结了婚。也成了名人,因为大家知道他们身上有新奇的东西,都跑来跟她借,如:红药水、刀叉、肥皂……借了也不还,不借还要骂你。撒哈拉威人有很浓的体臭,那些人几乎四年洗一次。有一次,三毛找到一个洗澡的地方,叫“泉”,结果里头臭气熏天,虽然被人热情接待,但是根本受不了,三毛还是在家里洗澡。一直这样,三毛、荷西一直住在沙漠。
这就是三毛在撒哈拉沙漠里的生活,这就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大家一定要去看哦!
在没有读三毛的文字之前,早就听说她是个洒脱的女子了,而我恰恰最欣赏的就是洒脱之人,所以对《撒哈拉的故事》可以说是充满了期待。
但是说实在,有些失望了。里面的女子并不像我想象中三毛该是的样子。
她更像是个有些任性、有些固执、有些矫情、有些自我,但又有血有肉、平平凡凡的女子。
从把爸爸给的钱放在枕头套里这件事,我就忍不住猜疑,三毛口中“这么多国家单独的流浪”,是否可以称之为真的“流浪”?还是该说作有钱的“流浪”?
那时候的三毛,所谓的洒脱,更起来更像是由金钱堆砌起来的洒脱。
从初初到撒哈拉沙漠的时候看,三毛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个不谙世事,还有些傻白甜的女人。
真的感觉如荷西所说的,三毛去撒哈拉沙漠,是一件表面倔强而内心冷漠的事件。可以说,如果不是荷西的推动,不是荷西的陪伴,不是荷西的鼓励......在那片荒芜的土地,三毛不会坚持太久,那也就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也就不会有那个被过于美化的洒脱三毛。
可怜的是,即使付出了那么多,三毛对荷西的爱,仍不像是爱情的爱,而更像是一种陪伴一种习惯。像是在那片陌生荒芜土地,唯一可以紧紧握住的绿洲。
常常听人说起三毛,听说她的随性与洒脱,听说她的偏执与执着。如今第一次捧起她的书,第一次从她的故事中感受到这样一个特立独行亦是平凡真实的女子。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非常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特别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希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这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因为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助,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因为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可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系,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孤独或是寂寞这类字眼,在整本书中几乎都没有出现,但沙漠里的三毛一定真切地感受的到。她愿意帮助她们,教她们读书写字,为她们治病施药,却从不被她们顽固、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所同化,她自始至终保持着自己心灵的自由与纯净。
三毛,这个热爱生活,乐观开朗,拥有宽容胸襟的智者;这个享受自由并承受得起孤单的行者;是一朵盛开在沙漠的奇葩。
这本书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内容都是很多的小故事组成的。这本书是我在大学的时候就买的一本书,一直断断续续的看。刚好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让我又有了静下心看书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就产生了很强烈的要去旅游的欲望。当然,也想去沙漠,撒哈拉是不太可能了, 我想去西藏,神秘;我想去内蒙,有大草原;我想去北京,闺蜜在那里工作;我想去厦门,好朋友说鼓浪岛很美;我想去云南,四季如春,风景如画。我真的很想去很多地方,但是没有一个地方是此刻能去得成的。
三毛和丈夫荷西在撒哈拉生活了很多年,条件艰苦,萨哈拉威邻居们也不尽如人意,但她却也能把自己的家打扮成沙漠中的一幅画, 一个艺术馆,她也能和邻居们相处融洽,她能开着他们的”白马”横穿撒哈拉,她能从沙漠中,从萨哈拉威身上发现一个又一个故事。这不禁让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态度真的能决定很多事情。要觉得生活是完美的,世界是完美的,我们就能经意或不经意地发现生活中点滴的美,我们的心中才会有活下去和活得更好的期望。我向往的不仅仅仅是撒哈拉那片古老而神秘的沙漠,我向往的还是三毛对生活的那种态度,还有她生活的状态,我觉得她很幸福。
这样更加让我觉得有必要趁着年轻的时候到处去走一走,看一看,尤其是大学仅仅出去玩了三次,在参加工作的半年却没有想到出去,想想自己错过看看这个大千世界最好的机会。我真的想去旅游了,和好朋友一齐,我期望我们能在以后回忆起来的时候记得我们以前走过一样的路,分享过最美丽的风景。
希望疫情快快得到控制,慢慢好起来,回归正常的生活。中国加油!
记得阿拉伯语对"撒哈拉"的解读是"大荒漠":广阔、孤寂、贫穷与落后。可翻开书籍,咀嚼着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白手发迹》《悬壶济世》等18个故事,感受到的并非像阿拉伯语解读的同样,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特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着土偶情,如同走进一幅布满异国风情的画卷。这一切更让我心驰神往,竟然孕育发生一种踏着三毛足迹重游的强烈冲动。
浓情穿梭频繁在三毛清爽、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素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魄的人性美起头浸润…
三毛是个深切留念沙漠生活的女孩,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布满了无穷的诱惑。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迓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很坏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含沙很多的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可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掷中最神圣、最憧憬的结婚仪式也"搬"到了沙漠。
在艰难的日期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白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乐瑟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布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正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偏僻地域游放牧牲畜的人的共同体的生活,随身携带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进入某种环境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洒脱和诙谐,以神州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
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寓目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邋遢、奇异生活习俗。因为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痕,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很坏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三毛就是这样以泼天勇气和灵懂事情的道理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她如同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高举起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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