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看完执笔作文网《编辑精选: 桃花源记读后感范文简短 660字》想必你有所收获!
怀着小小的激动心情,我阅读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那么美丽、祥和的世外桃源,深深的吸引了我。
有时候我也不时的在幻想,要是有一天我也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那该是多么美好啊。可是那就是仅仅只是幻想,当我缓过神来,就会有一种道不明的失落感,人类的破坏,人类的不和谐,造成现实社会已经冷冰冰的了。
跟着陶渊明的踪迹,我们来到了充满和平宁静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好一幅和平宁静的景象。土地平坦宽阔,肥沃的土地上种满了庄稼,年轻的小伙子下田耕种,不畏炎热,都在努力的为自己的生活播种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除了那可爱的桃花,还有一群群小动物,小鱼和小虾嬉戏着,来来回回,都好像在寻找自己的好朋友,有时候还朝着我们眨眨眼。啊,桃花源里的池塘真绿,仿佛是一块无瑕的翡翠,涟涟秋水,给人几丝凉意;瞧!
‘黄发垂髫,怡然自乐’把桃花源人们的幸福生活表现的淋漓尽致。‘设酒杀鸡作食’对于一个外来人,老百姓们热情招待他,热热闹闹,并没有觉得他是个外人,会给人们带来伤害,他们那么淳朴,善良,可是这个武陵人却不记恩德,恩将仇报,妄想打扰他们的安宁生活,以为可以得到一大笔财富。他们自私自利,见利忘义,只活在钱财之中。我们用心想想,在现实社会中,这种人有吗?多吗?确实,多。多的数不胜数。社会上正是有了那么多这种人,社会才变的那么乱。如果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都能为他人着想,为他人考虑,不要只想着自己,那么‘桃花源’将不再是梦想,而是现实。
想到这里美好的感觉戛然而止,黑暗已经笼罩了整个天空,笼罩了人们的心灵。我们不应该让黑暗继续蔓延下去,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担当起保护家园的责任,创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只有欢笑,没有压迫,没有家破人亡,每家每户都是如此的幸福,把那些邪恶,肮脏的思想通通从灵魂里清楚。
作为现代的中学生,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为自己的祖国贡献一份力量。
读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后,我不由地被“世外桃源”的美丽景色吸引:那里没有空气污染,有的只是纯粹的原汁原味;那里没有战争的硝烟,有的只是安祥与和平。这也许就是作者和千百年来所有的人们的理想。他们认为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神秘角落,真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外桃源”,并希望自己能在那里度过平平淡淡的一生。
其实在我的记忆中,真的有一个像《桃花源记》一样美好的地方,虽算不上“世外桃源”,但那却是我更向往的地方。小时侯,在农村老家的屋后不远,有一片很大很大的树林,我常常吵闹着去那里玩儿,妈妈拗不过我,我们经常做的趣事就是逮蚂蚱。只有你身临其境才能知道那里是多么美好,简直像人间仙境一般,不,应该说是天堂:满眼都是茂密葱茏的植被,艳丽肥硕的大牵牛花,有深蓝色的、绛红色的、淡紫色的和浅粉色的,一朵朵竟相争妍,万紫千红,娇嫩欲滴。地上还匍匐着一大片一大片的不知名的小花,有像珊瑚豆似的金灿灿的小黄花,有像蝴蝶似的飘飘欲飞,还有种花宛如一个个小灯笼,招惹得蜜蜂飞赖飞去。林子深处有几株齐天高的松树,丫叉间挂满了沉甸甸的松果,偶尔在树枝间隐约看见一团灰色的大尾巴一闪而过……也许现在看来那里并没有多少神奇,但幼年的我却竟是如此的迷恋它,并完全陶醉在其中。可是,这一切注定要告一段落,现在那里已盖起了一栋栋豪华气派的公寓。所有的树木都已被砍下,所有的空气都失去了以往的清香,这一切就像一个已完结但并不完整的美梦一样结束,尽管这个梦是每个人都向往的。
我们都曾做过一个同样的梦,因为我们都有同一个梦想: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于是,上帝给每个人插上一双梦想的翅膀,只是在飞行过程中,有时会碰到一块叫“现实”的石头,也会被一个叫“私利”的美女所引诱。很多时侯,我们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世外桃源”,只是,我们不相信,不相信自己能击败现实,不相信自己能禁住私利的诱惑,不相信自己能双耳不闻世人的评说,更不相信奇迹的发生,我们最不敢相信的人竟是自己。仅此而已!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一段的意思是这样的:“桃林在溪水发源的地方就到头了,就出现了一座山,山上有个小洞口,洞里好像隐隐约约有些光亮。渔人就下了船,从洞口进去。起初洞口很狭窄,仅能容一个人通过。他又往前走了几十步,眼前由狭窄幽暗突然变得开阔明亮了。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平坦宽广的土地,房屋整整齐齐,有肥沃的土地,美丽的池塘,桑树竹子之类。田间小路交错相通,(村落间)能互相听到鸡鸣狗叫的声音。其中来往工作的人,男男女女的穿着全都跟外面的人一样。老人和孩子,都安闲快乐。”
每当读到这一句时,我总是爱在脑海中想象出桃花源的样子,并想象自己身处其中,怡然自得。桃花源不正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片乐土吗?于是有了“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和“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的故事。看完之后,我忍不住想,为什么渔人能在无意间进入桃花源,而太守和南阳的刘子骥带了那么多人那么仔细的找却找不到呢?
会不会是因为渔人心无杂念而其他人却心怀不轨?太守可能这样,但“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他也会这么想吗?由此我又想到了一篇叫做《xx》的故事,故事是说一位农夫一不小心把自己的铁斧掉进了河里,招来了赫尔墨斯,赫尔墨斯捞上了一个金斧和银斧,农夫却只要他的那把铁斧,赫尔墨斯被他感动了,于是把三把斧子都送给了他。另一位农夫听了很羡慕,却因为贪心变得一无所有。这不正像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吗?贪得无厌,于是变得庸俗,小气,被人看不起。看到成功了的人便百般嫉妒,也去效仿他们,结果和太守一样“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出口”了。
而那些人们口中的高雅之士,有多少是真正的“高雅之士”呢?
你是否知道“世外桃源”这个故事?它就是出自这篇课文。有位英国文学家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即使是在最痛苦时候也能找到美好的因素。”生活在东晋的著名诗人陶渊明,他的生活充满坎坷磨难,但他却把希望寄托在美好的憧憬之中,《桃花源记》就表达了他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和渴望。
我最喜欢的就是二三段,因为它描述出了一个优美的世外桃源,桃源里的人都很勤劳、好客。里面的人都很孝顺父母,疼爱孩子,使孩子和老人都很快乐,这是我们现在的人也很难做到的一点,很多中年父母都不懂得尊重老人,不抚养自己的父母,上父母自己抚养,有些大人还将成绩或体弱多病的孩子交给老人带,却不支付一点钱给老人。更有些大人还把小孩送去做童工。桃花源里的人遇到远方的客人,他们“没酒杀鸡作食”“咸来问讯”“皆出酒食”他们都会用最好的食物去接待客人,这也是我们现在人做不到的一点,经常来了客人就是一般般的对待。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在当时具有的鲜明的社会现实意义,并且千百年来一直吸引着人们。
通过《桃花源记》,作者描绘了一个没有战乱,滑剥削,共同劳动,风俗淳朴,人人安居乐业的理想社会,寄托了他自己的憧憬和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和愿望,同时对当时的黑暗实实也是一种批判和否定。
一片漫无尽头的桃林,桃花如雨般飘洒,林子的尽头是溪水发源的地方。前方小山林被薄雾笼罩,看不真切,其中透出一束光亮,指引人走进虚无的世界,一片安静祥和,充斥着欢声笑语,没有纷争和战乱,这,便是桃源?我有些迷惑,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一场美梦,无论梦中的景象如何的迷人,等到你一睁开眼,便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过眼云烟罢了。而比起患得患失的梦,我更喜欢眼前触手可得的美好。
世外桃源的美好的确令人向往,即使明知是梦,也仍旧有人愿意舍身赴一场。但我不一样,我宁愿只要眼前简简单单的美好。“不求独避风雨外,只笑桃源非梦中。”
我认为,美好可以有很多种,可以在我们的身边,不一定非要穷尽一生寻找一个如世外桃源般的地方。美好,无处不在:美好,可以是与家人在一起放松的闲谈;美好,可以是与挚友一起开怀大笑;美好,可以是刚好买到一直想看的一本小说;美好,可以是连续几天的大雨迎来彩虹;美好,可以是一直以来的努力被认可……美好,就在我们身边。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现实虽然没有梦境那样让人心生向往,但它真实;现实也许黑暗,但并非寻不到莹莹光亮。
比起梦里没有纷争的桃花源,我更喜欢吵闹与欢笑并存的现实生活;比起避世隐居的桃花源,我更喜欢隐于生活中,既与世无争亦与人为乐;比起那杳不可得的桃花源,我更喜欢眼前简简单单的幸福。“身在无间,心在桃源。”只要融入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热爱生活,就在哪都像身处桃花源一样。
《桃花源记》选自《陶渊明集》,陶渊明又名潜、字元亮,东晋浔阳柴桑人,著名诗人。
本文是陶渊明的名作。作品资料是作者根据广大人民的愿望与自我的理想而凭空虚构的。他虚构了一个在武陵大山中与世隔绝的理想社会,那里生活着一批几百年前为避战乱而躲到那里的人。这些人世人和睦相处,幸福快乐,桃花源里的景色优美,土地肥沃,资源丰富,风俗淳朴,没有压迫,没有战乱,社会安定,和平自由,人人平等,确实是当时乃至整个封建社会中人民的理想世界。作者描述的这个“世外桃源”虽是虚构的,但仍不管用心的思想好处。作者借此一方面揭露了当时长期战乱,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要求摆脱剥削,压迫,用自我的劳动创造幸福,和平生活的强烈愿望,同时也表现出自我对理想社会的憧憬。
这篇文章中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渔人非但没有遵守自我的诺言,还带领别人去桃花源,好在他最后没有找到桃花源。也许礻是他的报应吧。我们每个人都就应遵守诺言,因为这不但是别人对你的依靠也更是自我对自我的,如果你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别人会怎样看你呢?
跟世外桃源的人相比之下,可见得我们是有多幸福,所以我们也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在那里,我也想对桃花源里的人说:你们不要住在桃花源了,你看我们此刻已经有了电视机,电冰箱,空调……跟你们比,我们可要幸福多了呢,你们快出来吧,此刻那里已经没有战争了,只有和平与幸福,此刻的科技可发达了。
读完《桃花源记》这一篇文章,我觉得自我也好像里面的人一样,每一天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如果你也想感受一下,那就请读《桃花源记》这一课吧!
疑虑从未在心头被消除过,只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对《桃花源记》的理解又不一样了。那些小时候无关紧要的问题便再少提了,不过那分好奇和向往却一直未改。
长大一点,可能疑虑会更多吧,为什么问题反而少了呢?
曾经有一次梦到桃花源的,那是在桂林一个被称作“桃花源”的地方游玩以后所做的梦。
良田、美池、桑竹,占尽人杰地灵的地方呵。
我忘记自己是怎样乘着一只破旧棕黑的小舟从不见天光的山洞里一点一点浮出到外面的世界,也许是见到那一点“神光”,加快了摇桨的速度,只为了一个“豁然开朗”。
于是我从未体验过的感觉便扑面而来印在十一岁的梦里。一个乡村,带着照在古书旁边的霉绿铜炉上的阳光的气息。那种感觉何等神奇。眼前仿佛出现先秦时血光刀影和妇儿的哭喊,倏地,又不见了,却是恬然的田园景象。一目了然的几排草屋纵横排列,翁媪缓行迟语,壮士扛锄挑水,妇人荆钗布裙,儿童欢闹无忧。
梦至此却戛然而止了。在我渴望一个结局时,梦却消失了。
这个梦和古文书上所理解的.一样——桃花源只是个虚构的地方。但我口上说信心里也不信。多么真切的感受啊!三百二十字的话让人想到了千年往衷,几幅画面,一段故事。而且完全吸引的住人!我觉得自己完全不需以教辅书的眼光来评析其写作手法。有我的感受,这就够了。
十一岁的夏便在“后遂无问津者”的一个句点里结束。但我和桃花源的缘以及对《桃花源记》的所思所悟也许才开始。
近日读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感触颇多。文章描述了五柳先生所憧憬的一个理想社会。一个渔夫偶然来到远离人世的世外桃源,那里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所居者淳朴善良,热情好客。
作者通过对这一世界的赞美,而映衬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假借村人之口说,为避秦之乱,众人才躲至此地,尚不知汉,更不知魏晋。这些人在没有战争纷纭的环境里过着男耕女织,与世无争的悠然生活。渔夫恋世,盘桓数日即离去。我想如果是作者亲历此境,一定会留恋往返,乐不思蜀的。这或许是作者的一个梦境,也或是五柳先生的臆想,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却是人人向往的理想世界,也就是我们今天所描绘的和谐社会吧。
无论我们生活在什么年代,都渴望社会安定,事业平稳,家人和睦,即使到了科学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是也早已厌倦了城市的烦嚣,厌倦了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厌倦了空气和环境的污染,厌倦了无休止的战争和灾难吗?如果此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五柳先生所陶醉的那种理想世界的画面,我想一定会趋之若骛,争相涌去的。我们曾经用种种借口破坏了生态的平衡和社会的安宁,我们曾经为能够降伏大自然而骄傲自豪。但自然给与我们的回报又是什么呢?是海啸,是沙尘暴,是拉尼诺!面对这些我们又会不会感觉到一丝羞愧和自责呢?
有句古语说:亡羊补牢,犹为未晚。我们正在伟大“中国梦”实践中,那是中华民族期盼千年的梦想,那是亿万炎黄子孙世代憧憬的世界。神州飞扬中国梦,桃花源里可耕种!我们向往湛蓝的天空,我们讴歌翠绿的群山,我们期待涓涓的流水,我们祈祷世界上所有的生命和谐相处,战争和灾难成为教科书中的历史;姑娘们的美丽相映在美丽的花丛里,孩子们的眼睛里永远是生机盎然的春天!我想,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力量来创造一个这样的理想社会,让世界上所有的憧憬都变为现实,让战争远离人类,让贫穷、饥饿、病痛在世间消失,还大地一片碧绿,还天空一片蔚蓝,这样的情景距离我们还会很远吗?
江面上微波荡漾,迎面吹来的清风洗去了一天的疲惫,他慢慢地在船头躺了下来,双手插在后脑勺后下,感受着这如同“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大自然之美。他的工作简简陋陋,一介莽夫之身,只得做江上渔夫。
在读《桃花源记》之前,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篇游记。桃花源,想必就同黄蓉住的桃花岛一样吧,遍地桃花,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美。
待自己学过了《桃花源记》,才知道这世外桃源之美——可惜非人间得所。刘子骥想必也是向往这等宝地之去欲无为之境,才“欣然规往”。
忽逢
船只随着江流飘荡,晃晃荡荡,困意袭来,他也眯上眼睛准备睡一觉。一缕似有似无的桃花香在江面奔驰,清风挽抚来的花香更是使人沉醉。
他这才起身,远远眺去,江上一片乳白色的云雾,转头而看,眼前亮红一片,没有一点差色的染指,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使人离不开眼。
将船绑在一边后,他慢步走上了岸。已经破烂不堪的草鞋踩在落花上,完全没有如同平时那般的疼痛。他却皱了皱眉头,内心的疑惑渐渐升起,促使着他向前走。
桃花林的尽头是一条斗折蛇行、明灭可见的小溪,它细细的身躯衬着旁边的大山,青石奇险。他观察了许久,才发现山脚有一个小洞,里面好像隐隐约约透出了光亮。
在好奇心的再一次驱使下,他环顾着四周,慢慢地走了进去。这个洞口小腹大,并不好走,他推了推身边的石头,继续往前走。
民风
光线在眼前骤然加剧,使他晃不开眼。拿手一遮,这才看清“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之景。
他新奇地看着,走着,感受着阳光晒来的暖洋洋,感受着脚下土地的芬芳。路旁,一位老人正抱着小孩,与小孩相乐,笑容满面。见到了他,老人笑着问他从哪里来。
这淳朴民风,在这乱世之中是那么的难得。
心境
我也有一个“桃花源”,它深埋在我的心中。它能带给我心灵上的平静,能让我疲倦的身躯涣出动力,激励我前行。
若真有这世外桃源,我也希望能够去到那里,或为客,或成为他们的一员。看那良田美池,隔篁竹闻水声,听那悠悠鸟鸣……
三四月里看到桃花,往往都只会想起两样事来:林黛玉的《桃花行》和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当然往往想起前者更多些,因为《桃花源记》令我印象至深能蓦地一下想起的未必是桃花满园的景象,而是有很多攒积汇聚在一起,成为我对它的理解和记忆。
小的时候读《桃花源记》,认认真真翻译下来以后,只是觉得有趣。直到现在,都觉得与其说它是一篇散文,倒更不如说它是一部小说。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不一定如所有小说般严格分明,但每一句都精彩,每一句都读着有感觉、有味道。再说了,陶渊明本就随性嘛。
迫不得已的随性。
小时候没想这么多,只是总觉得神秘、好奇,好奇几乎都源于“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那大约是神光吧,“小口”后面是什么?“不足为外人道也”——这些人的思想可真封闭。“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听着就让人愉悦的景象。
甚至傻乎乎地去问母亲:“自刘子骥后为什么没有人再去寻了?真是可惜。”当时我是向往的,后来听说全国有好多地方都称自己那里是“桃花源”,并不觉得高兴,潜意识里觉得桃花源不该是以一个旅游景点的形式存在,理解它的人方能进去,渔人只是好运气而已。
妈妈微笑着说:“自然寻不到。肯定作者不愿让人知道这个地方啊。”
寻不到,或是,根本不存在。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看完执笔作文网《关于三毛流浪记读后感集锦》想必你有所收获!
这学期,我读了张乐平的著作《三毛流浪记》,使我深受触动。
这本书讲述的是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在日子。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
看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三毛在成长中有泪有笑,有社会的冷酷无情,但同时又有着人性光明的温暖,同情和爱。
三毛是一个意志坚强的孩子。在流浪期间,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还当过学徒,受尽苦难,但他却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求生的勇气。三毛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顽强品德非常值得我去学习。想想自己,有时在遇到一点困难的时候,就不肯动脑筋、不肯动手。我今后也要象三毛一样,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多运用智慧,勤于动手,努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三毛虽然自己生活得很困苦,但他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却能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别人渡过难关。有一次,他看见一位老爷爷不小心摔倒了,旁边的人不去扶老爷爷,还在一边看热闹。三毛急忙走上前去扶起那位老爷爷,他看老爷爷很饿,就拿出一半的烧饼给老爷爷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咕咕”叫。三毛除了帮助过老爷爷,还奋不顾身地救过落水的小孩。三毛这种助人为乐的品德也非常值得我去学习。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要积极伸出援助之手,主动地去帮助别人,大家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爱的世界。
联系生活实际,我们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朗朗书声;我们在家中,享受着家的温暖。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多幸福啊,我们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心爱的礼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成长,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社会,回报所有关爱我的人。
在我看过的图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三毛流浪记》。书里的主人公三毛经历了许多不幸,这些遭遇真是令人难以忘记啊!
三毛生活在旧上海,他是一名流浪儿童,举目无亲,很可怜。为了得到一点吃的,他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经常吃不饱穿不暖。三毛有时吃粥糊,贴小广告还睡垃圾车,冬天只用麻袋把自己裹起来,如果冷就裹得紧一点。
因为没有钱三毛给别人推过垃圾车,他总是被那些富人欺负,那时没有一个人关心他,和他相依为命的爷爷也被坏人打死了,只有他的朋友们关心他、安慰他、鼓励他。三毛和那些流浪儿童成为了好朋友,他们每天都帮助周围的人们。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把小孩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爷爷丢了钱包,就捡了起来。当时,三毛,他多么需要买吃的!可是他想那位老爷爷丢了这些钱,全家人都会哭,于是他紧紧裤腰带,忍着饥饿追上前去,把钱包还给了老爷爷。
三毛是多么可怜!和我们比简直是差别巨大呀!他整天在上海的街头流浪,看见小猫、小狗都有妈妈,可他自己却没有,他很伤心,忍不住抱着一只小狗痛哭起来。三毛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吃饭,而我们却靠着父母吃饭,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三毛有一天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长了一双翅膀,飞进了儿童学园。在那里,他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他洗了澡,捧着新课本,和同学们一道坐在了明亮的课堂里。可这仅仅是他的一个梦,我们却可以实现三毛的梦想。我们学习需要的费用也是父母辛辛苦苦赚来得,可是有些人不珍惜现在的生活,每天花着父母的零用钱,自己却在学校不好好学习,这是多么对不起我们的父母呀!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道理。《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让大家感到他是那么的可怜!
今天我读到:三毛他天天在大街上流浪,他把地当成床,把报纸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哪里都是三毛的家!三毛看到了许多好吃的,可是他没钱买,只能看着别人吃,饿了只能系紧裤腰带。
三毛有时还被有钱人家的孩子欺负,拿着好吃的,让三毛口水直流。三毛他常尽了我们无法想象的苦,如果我是三毛我一天也活不下去了,我真佩服三毛的坚强意念。
我读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就想哭了,就马上想到了我们平时实在是太幸福了,一点也不节约用钱,三毛的生活实在是太辛酸了。我们的生活和三毛的生活根本不发相比。我们有的同学还不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天天和爸爸妈妈撒娇,让爸爸妈妈买好吃的。瞧,人家三毛只要一个饼就已经很满足了,我们哪能和三毛比呀?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中的故事很多,都反映了人们不关心流浪儿,而讨厌流浪儿,没有爱心。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一份真情,为他们伸出一只援助之手。看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生活,不浪费现在的美好时光,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露宿的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三毛流浪记》我一口气看了两遍,流了好多泪。
故事的小主人公是一个叫三毛的流浪儿,他人如其名,头上长着三根毛,大鼻头、大眼睛,十分可爱。他看见小羊、小鸡、小狗都有父母的疼爱,泪水不禁哗哗地直往下掉,他多么想有一个家呀。但是他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一个亲人,更没有一个固定的、温暖的家。街边、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得是砖;枕的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他生活在旧社会,到处流浪、到处受欺侮,过着饥寒交迫、无家可归的日子。为了生存下去,他吃尽了各种苦头,从事着本不该他这个年龄的孩子去从事的工作,可是在那样的旧社会,即使他那样卖力地去讨生活,然填不饱自己的肚子。
他听说上海有吃的,也有玩的,他就来到上海,却见街头一片混乱,哪里有饭吃?可怜的三毛,在寒冷的冬天只能穿着单薄、破旧的衣裳,冷得瑟瑟发抖。富人家里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足饭饱,而一墙之隔的外面墙角的三毛,却饥寒交迫,无家可归。
读三毛流浪记,不仅让我看到旧社会的黑暗,社会制度的腐败,富人居上,穷人寄下,证明了旧中国的无道与政治的缺失。旧上海,没有摩天大厦,没有绿树成荫,没有鲜花飘香,只有低矮的街道、破旧的铺子,侵略军的汽笛声,刑场上惨无人道的,低吼的声,繁杂不断……
在阅读的过程中,字里行间那令人忍俊不禁的儿童情趣、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和紧张激烈的与硕腹巨贾、富豪地绅的“战斗”,都是一个个丰富的课题。更重要的是会觉得找到了一个终生难忘的亲密伙伴——他就是书中的小主人公三毛。联系生活实际,我们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朗朗书声;我们在家中,享受着家的温暖;我们坐着车,到各地旅行,去年时,我来到了国际大都市中国——上海,眼前,东方明珠矗立浦江之岸,群楼呼应,直刺青天,登上金茂,纵览上海华景,遥想当年,流浪的三毛,没有吃喝,没有住所,也许,我经过了他流浪的大街,经过了他吃住的地方……《三毛流浪记》是一篇引人发省的红色巨作,也是一篇精神与梦想的结晶。读了《三毛流浪记》,我知道了奋进不息,知道了坚持不懈,知道了顽强拼搏,三毛已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我的榜样,帮扶着我,使我站上精神与善良、友爱、关心的心海之船。
在一则报道上,赫然登着一个流浪街头的孤儿被一对打扮靓丽的人踢得流血不止,一家黑心公司把停滞街头的流浪者绑回做苦力……这些报道,在百年前平淡如水,但在21世纪的今天,还要出现吗?不!不能,流浪者,是社会的一部分,是弱小的群体,我们有责任给予他们一个温暖的家,三毛,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旧中国,让我们富有爱心,帮助他人。现在,我们要全力打造一个新世界!
从小到大,我就喜欢看书,印象最深的是小说《三毛流浪记》。因为里面主人公三毛的辛酸遭遇令人难以忘记。
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一个温暖的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的是贴广告用的糨糊,睡的是垃圾车,冬天就以破麻袋子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拣过垃圾,帮别人推过三轮车,他是多么可怜的孩子啊|!虽然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钣都不够,但他却很乐观,善良、勇敢,他和一起流浪的小伙伴还积极地帮助需要帮助的好人、穷人。他总受富人欺负,日子过得十分艰苦。只有在和他同样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伙伴那儿才得到关心和温暧。
生活在万恶的旧社会,三毛没有人疼爱他,长得面黄肌瘦,大冬天得不到一点温暧,生活是如此的悲惨。看看现在,和三毛同龄的我们都生活在“蜜罐”里,我想说:大家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定要好好地珍惜现在的生活。要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的一片苦心,我们的父母辛苦挣钱,却又省吃俭用,不但供我们读书,还给我们吃好的,穿好的;认真听从老师的耐心教导。但我们中很多人都不懂得珍惜,我们的生活和三毛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啊!
这本小说深深地感动着我。三毛在那种艰难的环境里和小伙伴们苦中作乐,留下清脆嘹亮的笑声。我们也要学习他乐观的精神,也要培养自己坚强的性格,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我们更应懂得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快速地写完作业,到书架上拿起了一本《三毛流浪记》认真地看着,看完后思绪万千,感触颇多。
三毛的贫穷生活让我看的很难过,有一天三毛拎着小铁桶去收剩饭,看见一个小女孩比他早到一步,三毛生气地把她推倒在地,倒了剩饭就走,可是当他看到小女孩骨瘦如柴的母亲和她怀里嗷嗷待哺的婴儿,良心发现,赶紧把自己的剩饭倒在小女孩的桶里。
三毛受到一个地痞的胁迫,要他去当小偷,有一次他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行人匆匆而过,那人口袋里的钱包露了出来,三毛轻而易举就得手了,打开钱包一看,里面除了钱还有药方和当票,三毛想,这可能是人家救命钱啊!这钱偷不得,赶忙追上去,把钱包还给了人家。三毛又空手而归,最后又被地痞暴打一顿,三毛脸上留下一道道血印。“就算穷,也穷的清白,我才不当小偷呢!”三毛气愤地脱下衣服朝地痞掷去。大冬天三毛光着膀子,满腔怒火逃离魔窟。三毛的这个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就算穷,也要穷的清白,不能当小偷,我们要自食其力。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吃穿不愁,我们还把学校里的饭菜不要吃的全都倒掉了,想想三毛,所以我们要珍惜粮食,不能浪费。农民伯伯在炎炎夏日在地里辛勤地劳作,每一粒米饭都是来之不易的,我们以后不要再把粮食浪费了。我们还要好好地学习,增长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品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未来。
三根黄黄的头发,一副瘦骨嶙峋,风一吹就会倒下的身子,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他就是张乐平所写的《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一个人见人怜的三毛。
三毛是旧上海滩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他做过很多工作:拉车、买报、捡垃圾……但他挣到的钱连吃一顿饭也不够。 一天三毛在路边捡到一个皮夹,好心的三毛把皮夹还给了失主,可失主却诬蔑三毛是扒手,打了他一顿。但是,三毛却不还手,还笑脸“赔罪”。
看了三毛悲惨的遭遇,我不禁潸然泪下。自己的生活与他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在那样的环境下,三毛受尽委屈,但还是坚强地活着。而生活在蜜罐中的我呢?”在学校里我可以和同学们一起玩,一起上课,一起做游戏,我们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放学了我只要每天在家里好好地做作业,作业做好了我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我想要什么妈妈都会给我买的。我根本就不用象三毛一样到外面受苦受累了,更不可能被别人打打骂骂。我觉得我太幸福了,而我平时呢,不好好读书,又很贪玩,一有机会我就想玩电脑或看电视,想着三毛又想着我,我太不应该了。
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时我最想和小伙伴们说一句话,大家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要好好地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读书、天天向上,不辜负爸爸、妈妈的一片苦心,不浪费老师的耐心教导,在自然的天地和美好和谐的社会中快乐健康地成长,成为栋梁之材,为中华民族的强大奉献力量,为了这个目标,你和我,马上就要行动起来。快!赶快!
暑假里,我我认真阅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一打开这本书,我就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通过阅读,我了解到这本书是由漫画家张乐平先生的漫画改编的一部作品。这本书的主人公三毛对我触动很深,我被他痛苦的生活经历打动着,我阅读越喜欢,一口气连读了两遍。
书中的三毛是一个靠乞讨为生、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他白天乞讨流浪;晚上睡在大街上,有时只好用一张破报纸当被子,生活非常凄凉。为了生存,他卖过报纸、当过学徒、给人擦鞋扇扇子、学拉洋车……受尽了折磨。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三毛却依然善良、勇敢、乐于助人,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希望。
看到三毛的种种遭遇,我不禁和自己的实际生活进行了对比。三毛受的苦是我难以想象的。我想:如果把我放在他生活的环境中,我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去。相比于三毛的坚强,我感觉自己很惭愧:我现在不愁吃穿,生活条件很优越。我还养成了许多坏习惯:吃饭挑食,穿衣挑挑拣拣,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前,躲避困难,甚至让家长帮助完成一些本该自己完成的事情,我觉得真的很惭愧。
记得有一天,学校要求下午统一穿校服,可是我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衣服平时是收在哪里的,因为平时都是妈妈帮我放衣服的。中午放学一回到家,我就嚷嚷着让爸爸帮我找校服。爸爸没办法只好帮着我找。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最后爸爸还是打电话问妈妈才帮我找到的。妈妈在电话里嘱咐我以后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
与三毛相比,我是多么幸运啊!我现在拥有这么美好的生活,因此也更应该珍惜现在的一切,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教导。我要像三毛一样,勇敢地去面对任何困难,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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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有趣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复活的恐龙》。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被称为“童话大王”。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有趣的封面的时候,我太喜欢它了,简直被它吸引住了。妈妈把它作为一个礼物买给我。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很多:短发张、长发李、馆长、副馆长、记者、恐龙、射击运动员、售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发李。他是一名工作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在恐龙标本复活后,一直保护复活的恐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国都自然博物馆有全市唯一的恐龙标本。自然恐龙标本也就成了国都自然博物馆的摇钱树。可是有一天,恐龙标本被喷了一种外国进口的清洁剂,结果恐龙标本复活了!馆里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想杀死恐龙,唯独长发李想保护恐龙。可是恐龙还是被杀死了。长发李非常伤心。但是他在夜里又一次让恐龙复活,并且骑着它逃走了。
我觉得结果很好,馆长和副馆长等人一心为了钱是没用的,稀世珍宝恐龙得到了长发李的保护再一次复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在这个暑假,我找到了一本我十分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恐龙百科》这里面记载了远古时代的霸主恐龙。各种各样的恐龙生活在远古大陆上。这本《恐龙百科》给了我很多知识。所以我把它写成了一边读后感。
恐龙是生活在地球上时间最长的动物,它们也一样自己的语言,大约在两亿年前它们在地球上快乐的生活,但是后来不知谁什么原因结束了恐龙时代。当时我仿佛感受到它们的恐惧,它们无助的吼叫。
最后科学家努力的探索恐龙灭绝的原因,最后科学终于弄明白了恐龙是怎么灭绝的了,是因为6500年前发生的地球大毁灭。那是在地球上出现了一个大彗星,当时大彗星离地球还很远的时候地球的温度迅速上升直至几百度甚至更高。
科学家推测当时彗星落地是在地球每一角落都能听见它爆炸的声音。全球都被热气杀戮,只有马达加斯加还完好无损,但接下来几分钟它们遇到更可怕的灾害。那就是海啸它们最后灭亡了。
通过这些我懂得了人的力量是无法与大自然反抗的,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护好环境。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女巫读后感集锦》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小女巫》的课外书,里面讲了:一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巫因偷偷参加了她不能参加的女巫舞会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女巫首领惩罚她要做个好女巫,做的好了才可以参加明年的女巫舞会。于是,小女巫回到家一边勤奋的学习女巫魔法,一边和她的好朋友小乌鸦一起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大家都好喜欢她,而她也从帮助别人的同时感受到了自己的快乐。她以为她会受到女巫首领的肯定而且应该可以参加下一年的女巫舞会。可是,谁知道女巫王国里,做好事的是坏女巫,做坏事的才是好女巫,小女巫反而被那些坏女巫狠狠的教训了顿。最后,聪明又勇敢的小女巫一把火点燃了用智慧和魔法敛聚来的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让她们不能做坏事。然后,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地跳舞。
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第一,她会努力的学习,勤备的学习魔法书中所有的知识和本领,所以才有最后的胜利。第二,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行为,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我也应该向小女巫学习,做个勤备好学的好学生,做个助人为乐的好儿童。
在看这本书以前,我印象中的女巫是凶狠、邪恶的。如《白雪公主》中让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王后;《睡美人》中的小公主也是因为中了女巫的魔咒而沉睡百年。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故事中的女巫给人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在女巫们看来,总是干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而善良的小女巫不受雷雨女巫鲁姆倍尔的威胁,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她帮助天天在酒馆里喝酒玩耍不管妻儿的屋顶板匠恢复了理智;帮助在暴风雪中卖栗子的小伙子感受到寒冬里的温暖;还帮助沉默而忧伤的小女孩卖纸花,让人们都来买她的纸花,而且纸花总也卖不完……
小女巫用她的故事改变了我对女巫的看法,原来,女巫也可以是善良的。
自评:这这是我看完小女巫后写的读后感,望大家指教,我即将写出另一篇读后感《女巫》。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平常女人一样,有着平凡的相貌,平常的工作,平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平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平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我左思右想还是未能想出个什么结果!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著名的文学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10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和姥姥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现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女巫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渺小的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今年暑假,我看了意大利作家阿兰·斯特拉顿写的《梦幻女巫》。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梦幻女巫出没贝鲁门王国的森林中,她在等待从国王和王后那儿收获的“纪念品”——奥莉维娅公主的心脏。在得到这件“纪念品”之前,王国的每一个孩子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公主的十三岁生日即将到来,梦幻女巫给出的期限越来越近了。绝望的王后试图从邻国得到帮助,但却被狡猾的利奥王子侵占了城堡。勇敢的奥莉维娅公主和农家男孩米洛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老鼠一起逃出城堡,打败了梦幻女巫,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
奥莉维娅,你真是好样的!明明知道逃出城堡去救孩子们,有很大的危险。但你却勇敢地与两个朋友一起冒险闯入梦幻女巫的老巢。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不但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还从利奥王子手中夺回城堡。
奥莉维娅,我和你同样的年纪,但在勇气这一方面,我真的比不上你。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元旦演出,我荣幸地被选中作为元旦演出的主持人。虽然我很开心但又忐忑不安,因为我是个内向的女孩,平常连跟别人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在学校大型活动上露脸。从被选中的那天起,我就陷入矛盾与焦虑之中,甚至打起退堂鼓——想要退出。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鼓励下,我才勉强鼓起勇气接受挑战。元旦那一天很快来临了。演出开始了,我带着紧张的心情走向舞台。站在舞台中央,我两腿发抖,手心直冒汗。在我将要开口时,我一看台下,一千双目光投向我。我一下子懵住了,脑海一片空白。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心急速跳动的声音……经过这次锻炼,我慢慢变得勇敢起来。但和你奥莉维娅一比,我还差远了。
奥莉维娅,你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的一篇《关于木偶奇遇记读后感汇编》应该能帮助到你!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有《草房子》,有《朝花夕拾》,有《爱丽丝梦游奇境》,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为了纪念他,意大利曾设立了“科洛迪儿童文学奖”。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老木匠杰佩托把一个会哭会笑的木头做成木偶,当作自己的儿子,并给他取名叫做“匹诺曹”。匹诺曹经历过种种遭遇:狐狸和猫骗走了他的钱;在玩乐国他和灯芯都变成了驴子;农民捕捉了他,让他当看门的狗……但经过他不懈的努力,他最后终于成为了真正的男孩子。
书中的匹诺曹努力学习、辛勤劳动、诚实善良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最令我佩服的是匹诺曹遇到这么多困难,他居然不害怕,而是一直的反抗,直到别人放了他。他这坚持不懈和勇敢坚强的品质是非常可贵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了一项小实验,可是我怎么也做不成,我有些泄气了,就不想再做这个实验了。妈妈见了,鼓励我说:“别泄气啊,坚持做下去一定会成功的”。我又恢复了信心,最后,这个实验终于做成了。我这个简简单单的例子,说明了深厚的含义:只要坚持、努力、永不放弃,不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的。
匹诺曹诚实善良而又勤劳,我喜欢书中的这个人物,感激他在我遇到困难时帮我解决,《木偶奇遇记》值得每个人去阅读,希望你读完它,能够获得勇气和力量。
这个星期我看了《木偶奇遇记》,书一页一页的翻过去,我低头看着,看得津津有味。
木偶奇遇记讲的是:一个小木偶和老木匠的故事。一块木头会说话,所以老木匠把它做成了木偶,匹诺曹遇见了狐狸和猫,被他们教坏了,他学会了撒谎,做了许多坏事;最后,匹诺曹遇上了花仙子,让他克服很多困难,懂得了很多道理,匹诺曹经过不断的努力,终于从木偶变成了人。
皮诺曹是个顽皮的木偶。他刚开始不想学习。有一次,他去玩具国玩,本来他答应仙女妈妈在天黑之前要回家的,但他因为贪玩跟着去了,结果他变成了一只小毛驴,还差点被淹死。皮诺曹最后在鲨鱼的肚子里碰到了来找他的爸爸。因为皮诺曹的勇敢成功地从鲨鱼的肚子里逃了出去。从此以后他认真读书,工作。
皮诺曹因为淘气贪玩不仅吃了苦头还差点死亡。最后他终于醒悟了,长大了,变成了人,变得爱劳动念书……并养活自己和爸爸。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我知到了人要诚实不说谎的道理,要爱学习,不贪玩,要善良、乐于助人,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人。
我从中学到了坚持、勇敢、和最后的诚实。看完《木偶奇遇记》后,也让我明白了要认识自己的错误,并且努力去改变,要懂得感恩回报,才会慢慢成长进步。
我和同学们以后要坚持守信,不撒谎,爱学习。
木偶奇遇记是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而在我看来,这更是一本教育学书籍,作者巧妙的借用了童话故事来表达对儿童教育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发,不论是老师,还是家长,或者是上学的孩童,读了这本书,一定会收获很多知识,让教育方式更加科学,让孩子们更加健康的成长和学习,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学者交流,受益匪浅!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叫做皮帕诺的老木匠,他雕刻一个木偶,并将获得了生命的小木偶匹曹诺当做儿子抚养,供养他读书。但小木偶并不时一个乖孩子,他因为贪玩卖掉课本,而获得的金币又在回家的路上因为贪心被狐狸和猫欺骗,后来有因为贪吃被扑兽夹夹住,变成了看门狗。努力重获自由的他决定认真学习和读书,却仍然经受不住诱惑,狂风的玩耍,最后掉进了鲨鱼的腹中,最后匹曹诺与爸爸一起逃脱,自此,小木偶终于成长起来了。我们会发现,在这本书中,这位调皮的小孩犯下的错误实在太多了,他的淘气和不上进也让自己受到了惩罚,而有时候,犯下的错误是无法弥补的,毕竟这是童话故事!
读了木偶奇遇记,我十分震撼,一是作者竟然有这样丰富的想象力,二是从小木偶的经历中让自己得到了成长。我从书中学会到诚实,不能像小木偶一样为了玩耍而撒谎,真诚是一种优良品德,会得到他人的信任和尊重;我也学会了勤奋刻苦,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不能像匹曹诺一样逃避和懒惰,应该支持以恒的奋斗!
读童话故事,收获无尽的知识!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做《木偶奇遇记》的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看就入了迷。
《木偶奇遇记》叙述的是一个由老木匠雕塑的小木偶皮诺曹是如何去学会诚实、勇敢、不自私而成为一个真正男孩的成长过程。贪玩、淘气的皮诺曹因为听不进忠言,先后经历了逃学看马戏,继而遭狐狸和猫的欺骗,险些丢了性命,虽然得到仙女的搭救,但缺乏自制力的皮诺曹又因为闯祸被农民拉去做了看门狗,逃脱后又在即将成为真正的男孩前和一群不学无术的小流氓们去了“乐土”愚人国。因为长时间的不学习,小皮诺曹变成了驴子,后又葬身鲨鱼腹……经历了一系列奇异的冒险后,皮诺曹学到了做人的很多道理,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贪玩、淘气、缺乏自制力的皮诺曹老是闯祸。但是,他仅过了一系列磨难,后来虚心接受别人对他的教诲。因此,它最终便成了一个听话的男孩。我呢?被打被骂还不听。真是比皮诺曹还不如啊!我一定要改正这个坏毛病。
我握笔姿势一直不正确。爸爸一说,我立马就握正确。可是,没过几分钟,姿势又不正确了。没办法,爸爸只好又提醒。一会儿,老样子又来了。这样三番五次提醒,我还是不改。
我上课一不听讲,爸爸回家就提醒我。可是,第二天,我手又痒痒了,上课又不听了。一会儿练武功,一会儿折纸飞机……根本没读书的心思。看了这本书我感慨地叹道:“哎……我要改掉些个坏毛病啊!再这样下去,我也会遭受像皮诺曹一样的教训的。皮诺曹以前不听大人的话,吃亏了;可他听了大人的话,变好了。我要虚心接受,知错就改。”
一本《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真令我受益无穷啊!值得永远的记住……
暑假里,读了《木偶奇遇记》,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也对那个调皮、任性、可爱的“木偶”皮诺乔的经历感触很深。
皮诺乔原本是一块“会说话”的木头,经过木匠杰佩托的雕刻而成的一个木偶。杰佩托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不仅供他吃喝,还供他上学。可是他十分调皮,也十分任性,甚至用学习时间去看戏。由于他的顽皮,他也经历了许多十分凶险的事情:首先差点被炉火烧死;路上又遇到杀人强盗,差点被吊死,然后被好心的小仙女给救了;以及被拐卖到“玩儿国”变成驴后又卖掉,幸好及时得救;还有不幸落入“鲨鱼口”,之后遇上了爸爸杰佩托,他们逃离了“鲨鱼口”,逃到了一个小岛上。
从书中,我看到了皮诺乔的贪玩、任性、无知、懒惰……,也看到了他在经历种种凶险事情后,逐渐变得勇敢、诚实、爱学习、尊重他人,最终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尽管皮诺乔是一个有缺点的孩子,但是他知错能改,努力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在我们成长、学习的道路上,会碰到类似的问题,只要我们像皮诺乔那样努力向前、永不退缩,就一定能够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
这个暑假我看了三本书分别是《爱丽丝慢游奇镜记》、《绿野仙踪》,还有一本是《木偶奇遇记》。这三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
故事的主人公是皮诺曹是一个木偶人,他是杰佩托用一块神奇的木头做出来的,杰佩托希望他可以好好学习,可是皮诺曹很贪玩,为了看戏他把爸爸用外套换来的识字课本卖掉拿;后来因为贪心他又被瞎眼猫和瘸腿狐理骗去了五个金币。因为皮诺曹不爱学习,所以他的爸爸和他都会被鲨鱼吃进了肚子,经过他们的共同努力,最终他们逃脱了。匹诺曹吸取了以前的教训,改正了错误,最终成为了真正的小男孩。
书中的匹诺曹犯了很多的错误,但是他能改正,他最终懂得了孝顺、感恩,知道了节俭,还能在照顾爸爸之余,认真读书写字,最终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平时的我也经常犯错误,有时候还惹得大人很生气,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知错能改还是一个好孩子,犯过的错误不能再犯,我相信我能做到。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匹诺曹,它一开始是个木偶,他想去上学,他的爸爸就把衣服买了,给他换了一本课本,让他去上学。可是他没有上学,用课本换了门票,去看了马戏表演,善良的班主还给了他5个金币。他遇见一只瞎眼的猫和瘸腿的狐狸,想要骗他的钱,他被骗去了傻瓜城,结果被这两个强盗追杀,他逃到森林里,被一个仙女救了,仙女让他好好读书,就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就差一天,他就能变成人类了,可是他和他的朋友小灯芯去了玩具国,还变成了毛驴。最后他救了他的爸爸,还得到了仙女的原谅,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小孩子要诚实,要学习,没有知识就不懂的道理,会被人骗,不爱学习的孩子迟早要倒大霉的!
爱帮助人的仙女,会有好报的,骗人的坏蛋最后都得到了惩罚。匹诺曹经过自己努力,最后成功了。
相信大家一定都读过《木偶奇遇记》吧,这本书是说一个叫“匹诺曹”的孩子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从中我学到了很多道理。我分享一下我的读书心得和体会。
匹诺曹开始是一个懒惰、撒谎、不爱学习的坏孩子,但经过种种磨难后,他吸取了教训,并在爸爸和仙女等人的帮助下终于变成了一个诚实、勇敢、好学的好孩子。
书中有一段我特别喜欢,说的是有一天,匹诺曹和爸爸走散了,他四处寻找,一位路人和他说,他的爸爸在大海里,于是他就跳进了大海准备去找爸爸,这时,一只大鲨鱼游过来,张开大嘴一口把他吃了,他在鲨鱼肚子里面,里面黑漆漆的,他害怕的哭了出来。突然他看见一个东西在发光,就向着光走去,他惊喜的发现,爸爸也被困在鲨鱼的肚子里了,他开心极了。最后两人发现这只鲨鱼有气喘病,只能张着嘴巴睡觉,于是两人趁着大鲨鱼睡觉的时候从它嘴巴里逃了出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勤劳、勇敢、坚强,光明就在前面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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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最近,我迷上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今天,看完了《濒死的大侦探》后,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这书太让我着迷了!
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一氧化碳的化学式是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但毒性很强。被人吸入后,就会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变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人体组织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浓度有关。当浓度为10%时,会头痛;达到20%时会情绪不稳与误认;占50%时就会昏倒;占70%时死神就来了!由于碳氧血红蛋白是粉红色的,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死者皮肤会呈现鲜红色。
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有很多的疑问。
为什么福尔摩斯要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呢?书中的他不是很富有吗?
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被爱丽丝催房租?他是记性不好吗?但是他明明很聪明,办案能力超强,能够记得案件中很多的细节。
为什么催房租的是爱丽丝?她只是房东太太亲戚的女儿啊!她有委托书吗?
这些问题,我这看过的`《福尔摩斯》系列的书中都没找到答案。在未知的故事中会有答案吗?还是会令我有更多的疑问呢?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由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编写而成,该作品因成功塑造福尔摩斯这一经典人物形象,是柯南。道尔成为了侦探小说历史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这本著名小说主要说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搭档华生,一起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惊天奇案。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
有一天,福尔摩斯收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信,请他去破案。于是,他和华生一起赶去劳斯顿花园3号街,在一座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一具男尸,奇怪的是这具男尸没有外伤,但周围有血迹。现场的墙壁上有用鲜血写着“RAcHc”。同时,他们还发现了一枚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经过福尔摩斯细密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血字的研究》是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这个案子使我非常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镇定,还有缜密的推理让我十分敬佩。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最新《朝花夕拾》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朝花夕拾》是鲁迅以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线索,真实生动地叙写了自己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组生活经历,抒发了对往昔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同时也对旧势力、旧文化进行了嘲讽和抨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读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写了鲁迅先生很多的童年趣事:翻砖找蜈蚣;按斑蝥脊梁;拔何首乌藤;摘覆盆子吃。
作者写百草园,是以“乐”中心。再接着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了百草园的趣味,反衬了三味书屋的乏味。在枯燥又乏味的书斋里,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百草园里,鲁迅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拔植物玩闹嬉戏。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鲁迅故居
鲁迅先生所描绘的百草园里的童年趣事是每个小孩子都向往的。我的童年也有一个这样的乐园。奶奶家的菜园就是我的乐园。我四五岁的时候,大伯领着我们兄弟姐妹,到了奶奶家后院的空泥地沟垄、刨坑、松土、耕地、落种、浇水。忙活了大半天,总算是把菜园给弄好了。我们每天都和大伯和奶奶来给菜地浇水,施肥。
冬去春来,菜园里逐渐变得绿油油的。我喜欢看黄瓜花偷偷绕过巴掌大的叶子,高举在阳光中,火辣辣的黄,做好了招蜂惹蝶的准备;土豆花也开了, 白的,紫的,还有淡红的星星点点浮在土豆秧上。
鲁迅故居百草园
我之前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土豆花有白的,有紫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种类不同。土豆花一开,地里的蝈蝈们也就闹翻了天。小时候我很爱听蝈蝈的鸣唱,但父亲却怕我碰坏了土豆苗,将一块草垫给我,让我坐在土地旁听蝈蝈唱。
夏日,正是黄瓜收获的季节,那一根根碧绿的黄瓜在菜园里的瓜架上悬吊着。一阵风吹过,小黄瓜悠悠地荡着秋千,看了让人满心欢喜。口渴了,大伯就会摘下一根黄瓜塞到我的嘴里;苦瓜也开始显山露水,沟沟壑壑都在膨胀,一刻不停地在扩充自己的地盘;白菜的身子一天比一天肿大,不起眼的白菜也学会了用夸张的比例来表现自己的憨态可掬......
有时候我用一整天的时间来观察蜗牛爬行,也有时会扔一小片馒头到蚂蚁窝前,用一天时间观察蚂蚁搬东西。
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还未细读此书,我便已感受到一股韵味,“朝花夕拾”这四字,透露着一些重又回味往事的诗意。但诗意听来终太过柔美,书中的十篇散文字字是铿锵的,总在那生动的嘲讽中射出些批判的犀利,鲁迅先生的浩然正气便在这黑的字中真实地体现了出来。
鲁迅的文字总以他独特的方式暗藏深刻的含义,有时让我的理解也有些犯难。《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初读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前半段批判反对白话的人,后半段却接连写下对《二十四孝图》的厌恶,但多次体味后方略知如此写作的目的。白话实则更象征着新的文学与知识,阻碍新事物发展的人必遭谴责,前文交待了这样的内容。《二十四孝图》宣传旧的愚孝,充满对孩童的残酷,“肉麻当有趣”,鲁迅表其厌恶,抨击此书,实则抨击旧文学、复古之说。因此,文章的前后便和谐统一了。
《朝花夕拾》中的选文是回忆性散文,我曾在鉴赏鲁迅文章的书中看过对此的详解。书中写日本学者曾指出鲁迅文中记事与事实不符,质疑文体的确立。其实回忆性散文虽源于事实,但为突出中心,也常将材料适当典型化,且鲁迅在《小引》中也写,“与实际内容或有些不同”。我便略微总结,回忆性散文取材于真实经历,但又不缺乏文学性、艺术性。我也明白了,写作需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需突显中心。
阅读《朝花夕拾》,鲁迅先生那幽默而又有力的文字给我的心带来极大的共鸣。我感受着他为后人走出文学之路的坚实、卖力,这一刻的我不禁又潜入文字中,重品花香。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人不能停止读书。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不愿呆在室外活动,只想在空调房中休息。但这浪费了不少大好时光,所以我决定阅读下学期的名著。这两本名著都是比较趣味的——《格列佛游记》和《朝花夕拾》。我选择了后者,因为它是鲁迅先生著作的。鲁迅先生的书我也读过一些,我觉得他的作品都比较趣味,充满了童真。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里面用了很多的讽刺手法。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他先用鲜亮的文字记叙了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里面的各种小动物也让我们大开眼界,鲁迅在百草园的生活真是趣味呀!在写到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他用讽刺的手法反对了三味书屋的乏味生活。在《闰土》中,鲁迅比较了他自我与闰土的童年,真是人间与地狱,当时社会的腐朽,导致老百姓从小就得受苦。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着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没有闰土的乡村生活有乐趣。在以我们2世纪的现代生活与鲁迅的生活作比较了——我们冷了开暖气、热了开空调,更也无法感受到当时生活的乐趣。而其中的《二十四孝图》也让我留下了印象,原本为了培养孩子孝心的《二十四孝图》,竟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了可怕的阴影。可见封建礼教毒害少年啊!
这本书中很多故事都说明了旧中国教育制度的欠缺。鲁迅先生以笔做枪,字字掷地有声,指出了旧中国的弱点。
生活在2世纪的我们,一面庆幸自我出生在祖国富强的年代,一面又得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杯具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祖国忍辱负重,而此刻繁荣富强的日子里,我们怎样能不为祖国努力呢?我们的祖国正在崛起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时光里有欢声,有笑语,有哭泣,有成长,那些片段都会留在自己的心里,成为最美好的回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讲述的就是他自己的童年。
《朝花夕拾》这本散文主要讲述作者—鲁迅先生自己在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期所经历的难忘的人和事。它用生动的语言真情地流露,让我们读着,能感受到作者在当时场景的记忆犹新和难以忘怀。在他的童年时光里,有些许不愉快,鲁迅先生在小的时候就是一个标新立异的人,他做的很多事情都不能得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有些苦恼,有些难过,但是鲁迅先生并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他将这些波折,反对转化为动力,朝着自己的想法和目标努力前行,这些都写进了《朝花夕拾》,他要将自己在童年中的无奈所释放出来。
在这本书里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猫,狗,鼠》这一章节。这一章所吸引我的不光是它的标题,还有精彩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有一回,旁人告诉他,他养的一只隐鼠被猫吃掉了,于是鲁迅先生就和这只猫结下了“深仇大恨”,不管走到哪里都会不由自主的“处处针对”那只仇猫。可后来才知道,原来是那旁人把自己养的隐鼠踩死了,借故推到那只无辜的猫身上了。这个故事说明鲁迅先生在童年时期的单纯和无知,跟一只猫不停的较劲,搏斗。
我们所经历的每一段时光,会有笑声,会有沮丧,会有坎坷,会有收获,它都会赋予我们成长,也会让我们回忆时,很难忘,很难忘…
鲁迅是一位作家、文学家、思想家。他的作品让读者深有感触。他的童年非常的丰富多彩,而且还为童年创作了一本《旧事重提》,后来鲁迅先生把这部作品改名为《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里的一个个故事,他们都是鲁迅先生的美好回忆,故事情节生动形象,用修辞、拟声或有趣的事例让读者仿佛也要做这一件事情。
有好多故事。我最喜欢的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他们家后院有一个园,叫百草园,很大。有许多生物、果树及花,很美。他从小就喜欢在那里玩,还写到了他找果子、蝉蜕或是折腊梅花,很是有趣。这里还有一个叫三味书屋的地方,他在那里读书。他依依不舍离开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他会对百草园说:Ade,我的蟋蟀!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样就写出了先生对百草园的真实的喜爱之情。
他的《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部作品激起了我对一件件往事的回忆。他的作品让读者读起来非常有意思,以情感带动回忆的笔。我的文章有时会有点乏味,就是缺少了对事情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读完整书,我想鲁迅先生可以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原来他的童年是如此多彩呢!写的文章都是真实的情感,并且加入了想象及儿时做的幼稚的.事情,想想都觉得很有趣。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于童年、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回忆,文章充满了纯真、亲切的情味,仿佛在给我们讲故事,十分耐人寻味。
人说,讽刺和冷嘲只隔一张纸,我以为有趣和肉麻也一样。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本书记录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它与一般的自传体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有意义的片段,组成既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
《朝花夕拾》以清新、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朝花夕拾》并没有高难的字眼,反而有许多文字有趣而温馨。
在这本散文中,我认为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散文记述了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的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注重礼节的性格。
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望已久的《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与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阿长的真诚的怀念。
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情感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灵魂!”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先生的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读过《朝花夕拾》后,我的感触是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的快乐的压抑,都在自己心里印下了美好的回忆,那种感觉正如《朝花夕拾》里的文章,犹如一条走不完的回忆长城!
时间是无情的,抱着童年一同远走高飞,童年的脚印渐渐变浅。又一次拿起《朝花夕拾》感受那个时代的悲欢离合,和鲁迅先生一同成长,一同分享快乐。
当我们翻开《朝花夕拾》,透过鲁迅先生生动的文字、炽热的感情,仿佛能够看到他创作时的神态;时而沉静,时而激昂,时而悲愤,时而忧伤。文中的人物也鲁迅先生的描写下栩栩如生,善恶分明,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老好人”——衍太太了。
衍太太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邻居。她可“好”了,无论闹出什么乱了,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孩子们冬天吃冰,她笑着记谁吃的冰多,比赛打旋子时怂恿着记数……鲁迅写她的“好”我看在眼里,但其实我知道,这是典型的鲁迅笔法——反讽手法。她挑逗孩子看不健康的画,还教唆小鲁迅去拿妈妈的钱,变卖自家的首饰,然后歪曲事实无中生有地散布流言,当孩子们跌倒时,还用烧酒调了水粉涂在伤口上,其实,这样做只会“火上烧油”罢了……这难道还看不出衍太太的心术不正吗?
可鲁迅先生并没有狠批痛骂,反而写了好的“和蔼”,写孩子们“喜欢到她家去玩”,我佩服极了鲁迅先生,他这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语言着实令我着迷恋,不动声色地讽刺了衍太太的伪善,表里不如一。读者虽没有看到笔墨间的半点脏字,却能体会到鲁迅先生对她鄙视。先扬后抑,寓于褒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是个多嘴多舌,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角色,便莫过于她了。
好人?坏人?鲁迅先生的笔触前不见古人,后者也难以追去,他笔锋的犀利,令我久久难忘,连那笔尖的韵味,也难以从心头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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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睡前不小心拿起《动物庄园》,打开这本久闻的“名著”,本以为会是催眠佳作,结果,一阅不可收拾,两个小时读完,方唏嘘落卷。这本小说和那种严肃的政治历史小说相比,因为有了各种动物的特性做背书,使得寥寥数笔就能表达意图,省去了许多刻画角色的手笔,让整个情节的发展更加顺畅紧凑。
阅读过程中会心一笑,挑明了把当权者骂猪的意思么。再读下去,又觉得,这并非愤怒的谩骂,而是冷静的戏谑的陈述。只不过作者能够很好地抓到一类人和一类动物的共性。比如猪:公认的智商高,但是好吃懒做心眼多。马,典型的正派,勤劳。羊,聒噪而愚蠢。狗,无脑而凶猛……对应的可不正是:奸诈的政客,敬业的工人,愚昧的乌合之众,愚忠而悲惨的军人。
次日和同事描述这个小说,想要言简意赅介绍给他,想了一下,说,你可以把它看做是动物版的前苏联兴衰史。打开豆瓣时,看到简介里赫然说这本书映射了苏联时代。顿时觉得,这个作者太牛了,连我这样的历史奇差的文科生,都能看到隐喻的意义来。
其实已经不算是隐喻了,简直是赤裸裸的陈述。只不过言简意赅,没有一句指代,但是分分明明刻画了一个政权从预谋,到建立,腐化,瘫软,直至灭亡的过程,期间的种种角色心绪起伏,有些充满信仰,满腔热情,打下江山,却敌不过算计和打压;有些没心没肺,始终只惦记着自己的红色头绳,全然不见身边翻天覆地的变化;还有些懵懵懂懂,跟着环境走着,让冲便冲,让欢呼便欢呼。
以史为鉴,以书为友。对政治不感兴趣的人们,能从这本构思精巧,文采斐然的书中学到什么呢?我想,大概就是,擦亮眼睛,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要成为大时代的盲流,成为他人争夺之战中的牺牲品。
一口气读完了乔治奥维尔写的《动物庄园》,再一次被其中的深刻寓意折服。乔治奥维尔出生于19xx年,1950年辞世,《动物庄园》首次于1945年出版,但已彻底预见了未来xx年内的社会发展状况。
《动物庄园》描绘的场景就像一幅活生生的国家、社会发展史,每一个细节都可以在我的历史记忆中找到对应的时间或时代特征。
书中描写了动物中比较聪明的猪带领中动物*了压破动物的“人类”庄园“曼纳庄园”,然后建立了“动物庄园”,信条“动物主义”,即四条腿的都是好的,两条腿的都是坏的,凡动物一律平等,动物不能伤害动物,动物不可住进人类的住宅,不可使用人类的工具,不准穿衣睡床,不能与人类进行贸易,不能使用人类的货币等,即彻底与人类断绝往来。
由于动物庄园的独立,引起了其他周边人类庄园内的动物的*动,人类们害怕了,还是帮助曼纳庄园老庄主琼斯*动物庄园,但在动物们拼死抗拒下,失败了。从此,其他人类庄园开始对其动物变本加厉的压榨,防止其起义。
渐渐的猪们对动物庄园的发展方向产生了分歧,比较有心计种猪的拿破仑把一群断了奶的小狗崽子单独饲养,培养教育成了只听他话的暴力恶狗队,比较聪明的肉猪雪球则倡导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但雪球最终在暴力恶狗队的*下被扫地出门,且日后变成了动物庄园精神上永存的敌人。
普通动物们生活条件本身没有什么改变,但内心更强大了,因为觉得自己反正做主人了,也觉得猪们说的都对。但由于动物庄园生产力低下,依靠动物们自己生产粮食,建造风车很难,动物们的生活每况愈下,但拿破仑的小猪声响器每天都宣传动物庄园粮食丰收,增产的消息,垄断了话语权,把动物们也搞糊涂了。
而且猪们渐渐的住进了人类的房子,穿人类的衣服,吃人类的食物,还和聘请了人类中最差的律师作为中间人与人类开始了贸易,尽管被骗,被欺负,被歧视,但依然努力的与人类贸易。这中间,不断有一些小猪和其他动物提出质疑,但全部都被消灭了。
壮最能干但也是最笨的公马拳师,虽然感觉到猪们的思想和行为自相矛盾,但却说不清楚,最后用更加辛勤的劳动来麻痹自己;母马苜蓿虽然也强壮能干,但底线是不伤害自己,她明白庄园的变化却也无从说起;驴子是个明白人,他自始至终认为曼纳庄园和动物庄园没区别,因此生活依旧,低调谨慎。绵羊是一群没大脑的家伙,只会人云亦云的重复别的人话。
最终动物们平日见不到拿破仑了,只能见到声响器和暴力狗仔队。到了规定年龄他们依然需要劳动,根本无法退休,住的房子没有什么变化,生活水平也类似。
后来拳师老了,病倒了,完全被抛弃,拿破仑把他送去了屠宰场,但却对动物们宣称是去兽医员。后来,动物庄园来了很多新动物,大多愚蠢,不了解动物庄园的过去,再后来猪们和人类几乎一样了,与人类互相贸易生意,但却压榨其他动物,并将“动物庄园”重新更名为“曼纳庄园”。
这书让我深刻了解了思想独立的意义所在,也像一部鲜活的历史剧,触动着我每一根神经。感觉的历史发展和这书预言的完全一样,只是还未到最后的阶段,即宣布“动物庄园”重新启用“曼纳庄园”的名字。
一口气读完《动物庄园》。玉明老师推荐此书,并告诉我,她觉得关于这本书的评价都有所偏颇。所以为了不受其他评论的影响,我只看了这本书,以表达我最原始的感观。
我看的这个版本,是由张毅,高孝先翻译。故事讲述了曼纳庄园的动物,不忍主人的奴役,在猪的领导下,发起了一场革命,并建立了一个“所有动物一律平等”的动物庄园。革命成功之初,动物们确实享受了自由的空气,并为了集体的利益,各自努力工作,给庄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收获。但是随着两头猪领导的互相争斗,猪逐渐变成了新的特权阶级,奴役着其他的动物。动物们又回到了以前的悲惨生活。
寓言往往展现了人类真实生活的一面。这个故事也不类外。
在中国的数千年的历史上,有过大小几百次的农民起义,反抗地主和贵族的黑暗统治。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在中国封建社会里,这种农民的起义和战争,正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因为每一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生产关系,虽然社会多少有些进步,封建的经济关系和封建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正如猪和其他动物的关系继承了人和动物的关系。
斯—诺鲍、拿破仑和斯奎拉,这三头猪把老麦哲的训导用心琢磨,推敲出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他们称之为“动物主义”。他们就在大户仓里召集秘密会议,向其他动物详细阐述动物主义的要旨。这其实就是一个思想解放的启蒙运动,好比近代的五四运动。大部分动物觉醒后,一旦时机成熟,革命自然就爆发。但是,如孙中山先生说过:“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推翻了奴役的主人,仅仅是动物们成功的第一步。动物庄园的建设和管理,是摆在动物们面前的难题。在人们的通常认识里,猪是又懒又蠢的。但是在动物庄园里,正好相反,猪是最聪明的。猪们制定了法律————“七诫”。动物们收割牧草,集体劳动;成立读书班,普及教育;建立国防,预备其他庄园的进攻;建造风车,改善民生。这一系列的经济、教育、军事举动,促进了庄园的繁荣和发展。动物庄园在庄园界的地位逐渐上升,并被认可,乃至人们习惯称之为动物庄园。
但是,另一方面,动物庄园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牛奶、苹果的不均分配;与其他庄园外交关系的处理不当;罔顾民生艰难,执意建造风车。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对领导层有效的监督,随着内部的权利斗争,猪们和其他动物的距离越来越远,并最终走在了动物们的对立面。
可以预见,猪和人的面孔无异之后,一场新的革命正在酝酿。历史就是在曲折中进步。失败、成功、再失败、再成功。而过去的每一次失败,都给下一次的成功铺了路。
从此书的诞生年代,不难看出,作者针对的是苏联。苏联最终破产,但留下的不只是失败,有成功,更有宝贵的经验。
民—主是什么东西有几个执政党票选就算是民—主吗至少动物庄园告诉我们,虽然有斯—诺鲍、拿破仑两头不同的猪,但动物们还没有当家作主。
中国走到今天,非常不易。未来的路走向何方,需要人们更多的智慧和思考。年轻人应该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结合一起,活出精彩的人生。
《动物庄园》是乔治·奥威尔的著名中篇小说,最初知道这本书是在高中历史书里,被其简介所迷,一直想看但都因自己懒惰加上被很多外国文学书的文风影响,对外国文学一向是敬而远之,以至于几年过去了仍和《动物庄园》缘悭一面。
今年开了外国文学课,要交读书笔记,可怜我只看了半部《儿子与情人》、三分之一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五分之一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十分之一的《堂吉诃德》、几十页的《飘》,真的是写不出来什么读书笔记,想来想去,唯一看过的一本全本的外国文学书便要算初中时看的《鲁宾逊漂流记》了,但那时只是看热闹,并不明白书中的勇于冒险、奋斗不屈的精神,而且隔了这么多年,情节也早就忘的七七八八了,要拿这本书写的话还真个是无从下笔。不得已只好找一本书来看,全当是应付差事,哎,希望老师不要鄙夷我这种行径,我真的是对外国文学没多大的热情。
虽然是抱着应付的心思,当初也对老师要交读书笔记一事颇有微词,但是现在看来,老师这个举措无疑是好的,虽然“逼”我读自己不喜欢读的书,但幸好有《动物庄园》,找了好久外国文学书,经过一番筛选,终于定下这本,看完之后深觉不虚此看,心里小小的感谢了一下老师,如果不是她的要求,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数十年或许来我都不会读到这本书了,那这就真是个遗憾了。
书中的故事并不复杂,在一个名叫曼纳的庄园里,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一天晚上,在动物里颇具威望的老雄猪麦哲召集所有动物开会,宣扬它的革命思想,号召所有动物进行反抗,以改变动物们被奴役、被宰杀的命运,动物不能再遭受剥削,要奋起驱逐人类,过上自己当家作主的幸福自由的生活。老麦哲给动物们讲了一个它才做过的梦,那是一个动物消灭了人类并且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的梦,它还教会了动物们一首失传已久的歌《英格兰兽》,以激发动物们的革命热情和革命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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