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了。我们呢,被什么吵醒了?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最近,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春节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珍惜父母陪伴我们的时光,也期盼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平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
《边城》营造了一个使人难忘的美丽世界: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宽约二十米却清澈透明的小溪。
但书中的人物,却比这美景更令人难忘。
《边城》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虽然以悲剧收场,我却喜欢书中的每一个淳朴善良的人物:
翠翠的爷爷。
当了一辈子的船夫,却从没有收人家一分钱。
这要是换到现在来看的话,我们有可能会觉得这样的人不存在,不过,在书中,老船夫的形象却十分真实。
他淳朴的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的每一个带着一点儿“傻气”的行为,使人发笑——端午节时,为了坚守岗位,将翠翠一个人扔在了城里头;将自己的烧酒分给别人喝……我在觉得好笑之余,也对他更加喜爱,喜爱他淳朴善良的心。
这也许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
文中淡化了钱的意义。
即便是最有钱的顺顺,也是十分慷慨。
可见,文中的边城是一个重义轻利的地方,没有一股浓厚的商业气息,使人觉得轻松。
随着金钱的淡化,全书的主题也更加突出。
全书中的淳朴的人情给人留下的印象也更深。
于是,一个个鲜明可爱的人物形象便留在了我的大脑里:热诚质朴的杨马兵,豪爽大度的顺顺……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质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
大老和二老的兄弟情义也让我觉得很感动。
当二老向大老说出自己的心事之后,兄弟两人并没有反目成仇,而是通过“公平竞争”来分出胜负。
这也体现了书中的人物淳朴的特点。
故事虽最终以悲剧结尾,却留给了人们遐想的空间“也许明天就回来!”读到这一句话,令我无尽感慨。
我不禁为作者巧妙的构思所折服,只一句话,就让故事的结局使人容易接受了许多。
这样一个结尾,让人意犹未尽。
读边城,是一种享受。
边城里的文字处处是鲜活的,处处是淳朴善良的风味人情,却每每读起,都会不由自主地忧伤,为主人公的命运,也为淳朴善良的人情的消逝而忧伤。
在现在这个被钢筋水泥包围的城市里,还有多少拥有这样的品质的人呢?
周末,独自一人站在窗边。
手臂中抱着那本《边城》,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凝视着远方,隐约中,仿佛听见了那此起彼伏的山歌。
它是如此的悠扬,从遥远的湘西飘来,将来自那茶峒小镇的那份纯净也带进了我的心中。
《边城》是沈从文著名的中篇小说。
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湘西茶峒镇的唯美的爱情故事。
主人公翠翠是一个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少女。
她与身为老船夫的外公相依为命。
在端午节那天,她无意中与一个青年相遇——他就是傩送。
翠翠在心中暗暗爱上了这个青年,而青年也喜欢上了这个善良、清纯的女孩儿。
但这两个少男少女都将这朦胧的爱意藏在心里,并未说出口。
然而,命运充满了戏剧性。
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翠翠,并准备娶她。
而父亲要求傩送娶一位大家千金。
但傩送深爱着翠翠,他宁可放弃磨坊去继承一条破船,也要与翠翠在一起。
于是,他们兄弟俩决定用最浪漫的方式竞争:唱山歌。
哥哥谦让给弟弟,让他先唱。
可当弟弟一亮嗓子,他便深知自己不是弟弟的对手。
他便微笑着退出了。
读到这里,我原本以为故事会像以往的故事那样:弟弟傩送与民女翠翠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可当我读下去才发现,故事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简单而那样美好。
天有不测风云。
哥哥天保在外出闯滩时不幸遇难,而傩送认为哥哥的死是他造成的,十分内疚,不知去向了哪里。
一直为翠翠操心的外公也不幸地去世。
最后,只留下翠翠孤独地在江边,静静地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我不禁为他们的悲惨命运感到悲哀。
同是追求爱与美,为何他们却要付出如此的代价?也许,这就是命运。
但它给我们更多的,是书中淳朴的民风以及对真爱执着的追求。
傩送为了真爱,放弃了富有的机会;而翠翠也为了真爱一直守候在江边。
这些都体现出了他们对美好的追求与向往。
还记得茶峒的人们互相打趣的场景;还记得翠翠与爷爷相依相偎的背影;还记得端午时节茶峒人民欢庆时的表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这值得我们去细细地品味。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希望翠翠能在这期望中等回“这个人”,等回应该属于她的那份爱。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的”。
凤凰城外的清澈河流,孕育了无数的生命。这里是起点亦是终点。
初读《边城》,我知道有一个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有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我清楚地看见那温柔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它像诗像画更像沈从文的心。
爷爷、渡船、黄狗、是主人公翠翠平凡的一生。
“翠翠在风日里长大,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谁曾想到这样一个单纯明净的十五岁少女春情初萌而又茫然无依、说不清道不明的凄楚与忧郁。沈从文以朴素而又富有诗意的笔触轻轻点染翠翠的一生的朦胧与期待。
翠翠是母亲与一个兵士的私生子,父母都为这不道德、更是无望的爱情自我惩罚而先后离开人世。翠翠则又步入父母的后尘,成为了下一个爱情悲剧。
生活中有许多失之交臂的事情,而这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的爱,总是有原因的。
我不明白为何爷爷要木讷和犹疑,更不理解船总顺顺为何对爷爷产生误会。或许人在根本上是无法沟通的。
《边城》这本书以闲谈的亲切平和语调,叙述乡间的人情世态,在从容舒展中抒发对乡土的情感、对生命的爱。在命运面前,我们无法改变,只得以一种无助与无奈的忧伤。生命是火热的.,也是悲悯的“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大老的殒命、二老的出走和爷爷的离世,迅速将一个妙龄少女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翠翠生命里的空白,当是无法弥补了。
我隔着那清澈河流,我不禁担心翠翠的命运,会不会如白塔一般坍塌呢?
在许多的不确定中,作者给了我们一个不能兑现,却能给人一点安慰的幻想。
或许他们会共赏一轮明月,共饮一杯浊酒,又或许永远地天各一方。我,选择相信美好。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外面的天慢慢被拉上了黑幕,白天的热烈疯狂都烟卷云散了,心一下子有一种落寞的感觉,走进属于自己的房间,随手捧起《边城》,再度进入书中那唯美的湘西和翠翠那纯洁的心灵世界。
《边城》,总会让人陶醉于湘西那梦幻般的世界,青山绿水,浮云淡淡,这一座热闹又平和的小镇,养育了多少善良的人。翠翠就是这其中普通的一个,很质朴,没有任何的奢望。她与祖父相依为命,简单又快乐地活着,直到那个人划过她的天空,在她的心中留下一股淡淡的悸动。
第一次读《边城》,觉得翠翠好可怜,一个人痴痴地等待他归来。他,傩送,一个曾为她在月下唱情歌的人,现在的他是否像湘西的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留下翠翠一个人独自等过一个秋,两个秋,等到泪干了,心碎了。
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清澈得如水一般,他们之间没经历过什么轰轰烈烈,也没经历过生与死,只有平凡中的温馨,而这一切翠翠已满足了。少女的心思很细腻,她把对傩送的爱寄托给了山间的浮云,而傩送,你是否听到了,飘走他方的你是否听到翠翠对你的呼唤,因为爱你,她可以承受住祖父去世的巨大悲伤,坚强地站在湘西口等待,可是你会回来替她抹去心中的伤痕吗?既然爱她,又为什么不肯回来面对这份感情呢?
十几岁的翠翠是否得捧着对他的思念过一辈子呢,我不禁为这位船家少女怜惜。
再次品读《边城》,又觉得翠翠的等待何尝不是一种美呢?那是一种悲伤的美,清澈至极,淡淡地流淌在心中。
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善,然而到处都是不凑巧。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也许是众多不凑巧中最唯美的一个吧。两个人厮守着对彼此的思念,而她也甘愿耐心地等待,多凄美啊,凄美得让人感觉有种淡淡的痛。或许她的等待换不来他的回头,可是这等待编织了一段人世间最美的情。一生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甘愿等待的人,也不会让日子变得太过空虚。
谁说错过一定是悲惨的,谁说等待的过程是让人心碎的,或许等到心累了,才发现这其中的凄美。
每次读《边城》心中总会留下一股淡淡的似心痛又似感动的微妙感觉。这个单纯的少女是否会让风吹干心中那痛心的泪,然后守着这份思念,捧着这份愁人的美丽,继续简单又快乐地生活下去?而傩送是否会在那个绵绵细雨的春天回到翠翠的世界里?
《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
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
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
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
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
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
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
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
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
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
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
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
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
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
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
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
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
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
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
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阅完执笔作文网的《最新! 马虎先生读后感范例5篇》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今天老师领我们做了一篇阅读,题目叫《马和先生》。
老师在和我们讨论马虎话题时,我一下子想起了,我读过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中的没头脑想变成大人,然后他就找到了一位仙人,仙人把它变成大人后叮嘱了一句,我只能等你们一个月,我就得上天了。
没头脑想当设计师,然后他就真的当上了设计师。他给小朋友们设计了一座少年宫,有好多小朋友去少年宫看话剧,少年宫哪儿都好,就是没有电梯。小朋友们个个都拿着生活用品,因为大楼特别大,特别高,半腰儿缭绕着云朵。因为剧场在225层。不带生活用品不就饿死了吗?
《没头脑和不高兴》的小故事,不也在告诉我马虎的后果有多可怕!
其实我也马虎,因为我的水杯已经落在老师那儿好多次了。我有时候还经常写错字,计算也很马虎,还有的时候经常把别人的东西当成了自己的'东西带回家……妈妈管我叫小马虎。
今天,通过学习我觉得我不能继续再当“马虎先生”了,我要当“认真先生”,要和马虎先生说再见。
今天,马老师带着我们做了一个小阅读,名叫《马虎先生》。文章讲的是:古时候,一个人把马画的像虎,把虎画的像马,大儿子问他,他说是马,小儿子问他,他说是虎。一天大儿子去砍柴,小儿子去放牛,大儿子碰到一只老虎,要不是猎人赶到,大儿子还以为是马,差点送了命。小儿子碰到一匹马,以为是虎,举起镰刀就欲,马的主人就让小儿子赔马。后来,猎人和马的主人来到了那户人家,听了他们的一番话,那个人后悔极了。从此,人们都管那个人叫“马虎先生。”
这个阅读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不能马虎,有时我们马虎一下,就可能酿成大错。
都说不马虎,马虎的结果很严重,但我们有时也很马虎,比如考试中的一道数学题,我们就很容易马虎。
有时候我们的一些成年人也很容易马虎,比如说平常大人们开车等红灯就在车里看手机,绿灯的时候还不动,造成堵车的现象。哎,等灯还玩手机,堵车是小,要是开车看手机,这“马虎”可就大了!严重的可能会出交通事故啊!
所以将来不要做一个“马虎先生”,要从任何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认真先生”。
今天,作文班老师给我们读了一篇阅读。讲的是:古时候,一个人把马画成了虎,把虎画成了马,最后导致大儿子差点送命,小儿子砍死了一匹马。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不要马虎,这篇课文的题目是《马虎先生》。
老师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火箭的发射中遇到的故事。1996年2月15日是我国长征三号乙的首飞,但发射的时候出了意外,最后导致火箭爆炸。原因是有一个焊接点没有焊好,最终让火箭脱离了轨道。经过查找原因只是因为头发的几十分之一的焊接点出了文题。这个故事更加说明一个道理,一点点的马虎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对于马虎这件事,我也是亲身经历过的。
记得有一次,在语文期末考试中,我是第一个写完的,等试卷发下来的时候却是99分,因为我把兵字写成了丘字。我很后悔,我因为一时马虎没能得100分。
同学们,我们不要做马虎先生,要做认真先生。因为马虎的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不可以马虎,要养成做事认真的好习惯。
今天,我在上马老师的作文课时。学到了一篇很有意思的短文,名叫《马虎先生》。
文章讲述的是有个人把马画的像虎,把虎画的像马。大儿子问这是马还是虎,他说是马。小儿子问,他说是虎。大儿子上山看见了一只虎,以为是马,差点被老虎吃掉,猎人把他救了!小儿子放牛,看见了一匹马,以为是虎,把马砍死了,马主人让他赔。然后,猎人背着吓坏的大儿子,马主人拉着闯祸的小儿子,来到那个人家。两个孩子哭着讲出了原因,从此,人们管那个人叫马虎先生。
读完这篇短文,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不要太马虎,不要把西写出四,也不要把木写出本,更不要把九写成丸。马虎的后果是真的是太可怕!
我在生活中也有过小马虎的经历。每一次考完试,卷子上的错题总会有一两道是因为马虎而错的题。真希望从此以后不再有马虎先生的称号!
今天的故事,更加让我懂得以后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生活上,我都要认认真真的,做事也不能丢三落四的。
同学们,让我们彻底改掉马虎的坏习惯,努力成为认真先生吧!
今天马老师领我们读《马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一个人把马画的像虎,把虎画的像马。结果让大儿子差点送命,让小儿子打死了别人家的马的故事。
在生活中,我们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记得有次考试中,因为两个选项靠的太紧,所以我把它看成了一个选项,结果弄丢了一分。这样马马虎虎丢分的事情其实还有好多,最后发表成绩的时候总是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那么马虎!哎!什么时候能不马虎呢!
上海有一家电影公司出了一部电影叫《小马虎》,讲的是马小虎跟着小猴到了马虎国的故事,最经典的就是马小虎算身高和马小虎画汽车了!
看完《小马虎》电影,我想到汽车的轮子要是方的,该有多少交通事故。要是下水道井盖忘盖上,该有多少意外。要是老虎跑出动物园,要伤多少人。要是这个国家的人都马马虎虎,后果会怎样呢?
无论是阅读中的《马虎先生》,还是动画片的《小马虎》,都在时刻警告我们,以后再不能马马虎虎的了。
我要从马虎先生,不!是马虎小姐变成认真小姐!永别了马虎!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这篇[参考]我们爱科学读后感范例5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它涵盖了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动物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丰富有趣、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世外桃源真的存在吗?外星人也是真实的吗?两亿年后人类又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在《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中我不但解开了这些困扰我的问题,还了解到丝绸之路的起源,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由来,了解了金字塔是如何完工的等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我们爱科学》里的“野生动物园”,谁让我那么喜欢小动物呢!里面的动物多种多样:熊猫、羚羊、大猩猩……真是精彩极了。小松鼠的坚持不懈,小鹰悲惨的命运,大熊猫逃生记……内容丰富多彩。
书中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这本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还增长了许多科学道理和文化艺术类的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加快乐!
我很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杂志,这本杂志内容丰富,知识多,学得快,记得牢。让人有兴趣读下去,甚至还会情不自禁自已动手去做。
有一次,看了书上说的原理,由于好奇心驱使,我就按书中所说的尝试了一下。
书上说:蜂蜜、色拉油、水能像积木一样一层层叠加起来,他们只所以能这样,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密度。在它们三者之间,蜂蜜的密度最大,其次是水,色拉油的密度最小,所以蜂蜜在最下面,水在中间,色拉油在最上面。我们眼前会出现这样的几幅画面:1、蜂蜜从罐子里倒进一个透明杯中。2水从水罐里倒入杯中。3、水叠在蜂蜜上,如同积木一样。4、食用油又再次倒进杯中。5、这时,蜂蜜在最下面,水在中间,色拉油在最上面,跟书上说的一模一样!
我也准备了些材料,开始做起实验来。首先,我按书上说的,把蜂蜜倒进杯中,又往杯里倒了点水。弯腰一看,才发现杯子被喜羊羊遮住了,看不见。我一拍脑袋,唉,真粗心,要透明杯才能看见!
接着,我重新找了个透明杯子,按书上要求的再做一遍,嘿,真和搭积木一模一样!我高兴地又跑又跳。
在紧张的实验之后,一个个小故事,使我放松了下来,学到了很多知识,《我们爱科学》喜欢。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有趣的科学书,里面介绍了形态各异的植物、动物,以及海洋里的生物和远古时期的恐龙等……
下面我带大家认识一下,感受一下,首先是大眼鱼龙。大眼鱼龙是胎生动物,鱼龙宝宝在出生时,尾巴先出,这样可以避免溺水死亡,大眼鱼龙一般会聚集在浅海生产,这里的珊瑚礁和海藻丛可为小鱼龙提供丰富的食物和避难场所。
还有捕绳草,捕绳草能在0.1秒内捕到停在旁边的小虫子,当小虫子不小心碰到捕绳草叶上的绒毛时,叶面便会产生一枚电荷,第二次触碰时,电荷增大,并沿叶面内部充满流体的导向管向下传导,使整片子叶子瞬间从凹面变成凸面,翻转过来。如果只有“一次触碰”聪明的捕绳草就会知道那只是露水,才不会“扑空”呢!
哈哈,听我介绍得这么有声有色,你们一定也很想读《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了吧。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知道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什么、观察什么,让我感受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大自然的千变万化。
请相信我,《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一定会给你们带来意外收获。
在科学的百花园中,生命的遐想、实验的发现、宇宙的奥秘……凝聚着无数人的智慧,引发了无数人的好奇。
百花园中每一朵花代表着一种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新世纪的小主人们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去解开世界的未解谜吧!就如牛顿所说的:真理的大海,让未发现的一切事物躺卧在我的眼前,任我去探寻。
《我们爱科学》里有一篇科学实验就是《爬山虎攀爬的墙为啥很凉快》。那是因为植物的叶子会进行光合作用,吸收太阳光的能量,把二氧化碳转化成氧气。所以叶子可以吸收阳光这样叶子下的墙面就会比较凉快,这就是爬山虎攀爬的墙为啥很凉快的原因。
读了《我们爱科学》:我知道了植物要阳光才能进行光合作用,还可以释放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必不可少的氧气。植物不仅可以吸收阳光还可以增添美观。我以前想这些植物都没用,我现在才发现,植物不仅可以制造氧气还可以当中药,比如荷花长的又大又圆,它还给荷花输送能量,还可以做荷叶粥,帮助人们消热解毒。这样的植物还有许多如芍药、菊花、丁香、桂花……
自然界中还有无穷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暑假里,我抱着一颗好奇的心阅读啦《我们爱科学》这本杂志。从这本杂志上,我了解了许多科学知识,你可别小瞧这本杂志,有的知识,连爸爸妈妈都不明白。
我给这本杂志中的几个专题评了评奖,奖项有“最让你意想不到的”、“最冒险的”、“最动脑的”、“最好玩的”。
先说“最让你意想不到的”吧!几乎每期都有这种“发了烧”的新鲜事,我们这个年代的孩子大多数都害怕打针,喜欢吃药,我跟你说呀:“嘘!小声点儿,别让人听见了。近来深知我们心意的科学家研究出了一种”新型吸入器“,可让你快速把药物吸进肺里,效果可不亚于打针哦!”从那里我能够看出此刻科技日新月异有多么发达,科学领域有多么广阔,我们要从小培养勇于探索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决心
再说“最冒险的”吧!有一期为极地斗鲨,听着就觉得毛骨悚然,更别说去斗了。文中的选手要挑战的但是从鲨鱼口中拔牙,别说别的,就是医生给你拔牙,还得经过你同意,更别说不经过鲨鱼允许就给它拔了。选手应对来自南非的食人鲨,居然临危不惧,拿着鱼叉悄悄地将鱼往鲨鱼嘴里送,当鲨鱼咬住了鱼叉,趁机手一抖一拽,一颗鲨鱼牙最后掉了下来!真是让人佩服他的机智与勇气,科学的进步让我们同鲨鱼也能够做朋友。
“最动脑的”是侦探训练营,会有许多逻辑推理,思维开扩的线索让你去发现破案。
“最好玩的”是科学家的故事,讲述了一些鼎鼎大名的科学家儿时的趣事。
《我们爱科学》里面的科学知识如涛涛长江说也说不尽,道也道不完,你要问我最喜欢啥?我的回答就三个字“都喜欢”!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阅完执笔作文网的《优秀!无声的语言读后感(8篇)》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莉迪亚承载着母亲想要成为医生的期望,承载着父亲想得到朋友的期望,她做的一切事,都是为了让母亲不再离开,顺从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内斯想要逃离这个可怕的家庭,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家庭中,莉迪亚是可怜的,内斯喜欢天文学,他自己学,他想去别的大学,可他知道父亲只会让他去哈佛。汉娜是家里被忽视的孩子,但她是家里最了解莉迪亚的,她半懂莉迪亚的内心,知道她在挣扎,知道她的情绪变化,可她阻止不了事情的发生,改变不了什么。
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不管你承不承认,也许这一生,我们都逃离不了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这个漩涡中,不是你想走出来就走的,千丝万缕,处处相连。
书中,莉迪亚是不理智的无奈,她知道自己做任何反抗都无用,因为她的软肋是母亲压制她的武器,一直到她死亡,母亲才觉悟,原来,她给的并不是孩子喜欢的,一直以来都是她想要的,可幸的是她终于知道了。莉迪亚把所有的事都放在心里,只有在内斯面前,才松一口气,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内斯九月要离开家,去上学。
汉娜无声的陪伴,无人知晓。这个家庭中,所有人都会记得莉迪亚,记得她的反抗。
沉默不是不知,而是不想说,沉默不是软弱,只是不想说。
为什么我又没哭?确实沉重的一本书,我想我会一直记得莉迪亚,汉娜,内斯,玛丽琳和詹姆斯,莉迪亚的违心且不安的讨好,得到父母全部的关注却失去了家庭本该有的温暖与美好,汉娜的胆小怯懦被漠视,从小就蹑手蹑脚生怕打扰了谁,总会躲在房间里,沙发后或餐桌底下等不被发现的角落察言观色,内斯的梦想被无视甚至嘲笑,在学校被看为特殊,难以建立健康快乐的友谊,深深懂得妹妹的痛苦与无奈,无力改变。还有玛丽琳的一次次成功前的放弃,求而不得的医生追求,统统压到女儿身上却以为是女儿自己的需要,詹姆斯把孩子当作儿时的自己,一再鼓励孩子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给孩子送礼物总会加上类似这个东西一定很受欢迎的话语,让原本熠熠发光的'礼物添了沉重与讨厌。
莉迪亚最终意识到她应该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不再害怕,却采用了独自过湖的这一具有摆脱过去的仪式感来突破自己,她以为小时候落水有哥哥搭手帮助,现在哥哥也要离开家庭去大学生活,且不再对她关注开解,她想要用自己的力量重新开始,不会游泳,却一直记得哥哥小时候对她说的,一直蹬腿就好,就这样,一颗生命逝去。
从这本书的开始,莉迪亚的死,就充满了说不出的压抑,书中的矛盾太多了,种族歧视、婚内出轨、父母给予孩子期望过大、父母与孩子没有沟通等等,都造就了莉迪亚的死,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如何被父母被自己给逼死的。她其实并不是真的想死,她只是想逃离。她想变坏,可是没有成功。她想学开车,可是连第一场笔试都没有过关。她想破处,可那个男人爱的竟然是她的哥哥。最后,她想到了那片湖水,她想在水中找到那种自由和安宁,结果葬身。真是悲哀。
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原生家庭这个词,父母,家庭,甚至是整个生活环境,对你的影响都是潜移默化的、内斯想当宇航员,想从事航天方面的工作,但是爸爸詹姆斯觉得这没出息,甚至给了内斯一巴掌让他立刻停止这种想法。莉迪亚被迫接受母亲的梦想,原生家庭让他们每一个人的性格都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就像我之前说过,我大学里学习的钢琴,总感觉有点晚,那时候竟然萌生出结婚生子后想让自己的孩子去学习钢琴的想法,看完这本书,想了想,还是不要强迫孩子为好,学他喜欢的,这样他的人生才更完整。
愿你一生自由,不为他人而活。
这本小说以寻找Lydia死因为线索,讲述了Jame一家的故事。Jame是一位大学教授,在求学、工作的路上他也经历了很多坎坷,作为一个移民,他深深感受社会的种族歧视,使他从小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这也为故事的悲剧埋下了伏笔。Marilyn是一位美国普通女孩,小小年纪阴差阳错和一位亚裔男子结了婚,过早的进入婚姻生活,又使她对婚姻生活产生厌恶,在这个过程中,她对家人的态度以及追求自我的尝试对孩子们造成了深深的伤害。Nath是Lydia的哥哥,家庭矛盾的受害者之一,因为是哥哥,他对妹妹尤为关心和爱护,但是也因为是孩子,他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处理得并不是太理想,他的态度犹豫对Lydia是另一种伤害。Hannah是老幺,平时看着姐姐的一些变化,视乎知道点什么,但是她也无能为力。
那么Lydia为什么落入湖中死去呢?我是这样认为的,Lydia是一个黑头发蓝眼睛的混血儿,母亲对她有很大的期望,希望她能表现优秀,但是事与愿违。Lydia的学习很辛苦,虽然有些拿手科目考得可以,但是有的科目对于她而言确是无从下手。母亲的过度关注使她对自己产生怀疑。在交际方面就更糟糕,学生和老师对她的态度不好,当然也有她不善于交际的原因在里面,可能是受父亲影响,她不太善于表达自己。她觉得父母不是真正爱她的,不了解她,不知道她的需要。所以她把感情寄托在哥哥身上,而哥哥漂浮不定的情绪、因学业必须离开他,让她很痛苦。这时刚好来了一位替代品Jack,Lydia把情感寄托在Jack的身上。在落入河里之前她的情绪已经非常糟糕,各种各样的事情已经让她喘不过气来,然后在某天夜里,她离家外出时,意外落水死亡。
如果要问外因,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楚,是这个特殊家庭、部分社会形态刚好对这位花季少女产生了负向的影响。在小说里的这些人物,比较多的是不愿意说或者觉得说了没有意义的想法,让他们相处时的氛围是压抑和郁闷的。
这篇小说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小说人物的心理描写,每个人物通过心理独白展现内心,内心与现实的矛盾形成压抑的氛围,一切显得那么的别扭但是又那么的合乎情理,不同的矛盾纠结在一起,读者的心也被感染,跟着纠结。总的说来,这部小说细腻、有内涵,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谢谢小芳老师推荐。
朋友问我,“你怎么好久都没更新了?”听到这个,甚是欣慰,这说明有人在关心我呀!
是呀,最近比较忙,忙工作,出差,陪孩子,辅导作业,整个人都快要垮了,累得窒息,周五又得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做汗蒸,练热瑜伽,几乎没有时间停住脚步去想想自己的生活处境,去想想自己是怎样影响周遭的人,家人,朋友,同事,孩子,眼里只有自己,生活就会活得越来越没有趣味!
上个周末得闲,把同事强烈推荐给我书看完了,书名叫《无声告白》,自认为语文不是很好的人也来写读后感了,可想而知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有多深。我在这里先讲讲大致的故事情节,里面的景物描述也很完美,看完这本书辅导小学作文绝对没问题了。
文章以名为莉迪亚的女孩失踪开始,继而她的家人、警察搜寻线索来回忆她的家人之前所发生的事。女孩的妈妈玛丽琳是美国白人,高中准备考进大学当医生的时候遇到了她的爸爸詹姆斯,詹姆斯是中国人,寄宿在美国富人家里,靠富人救济考上了大学,他那时一心想上哈弗,但是没能如愿。玛丽琳与詹姆斯在未经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奉子成婚,婚礼很简陋,玛丽琳的母亲在婚礼上轻声说,“不可以,不可以,你应该嫁给”和你一样的人“,你一定会后悔的!”自他们结婚后,母亲未和玛丽琳联系过,以不告而别,离家出走的形式离开了三个月。后来玛丽琳发现自己已有身孕,没法继续上课,于是回家了。继续相夫教子的生活。于是有了第三个小孩汉娜。
玛丽琳倾其一切培养莉迪亚,让她学习生物、物理以致考上大学当医生。生日、节日送给莉迪亚的礼物都是书。莉迪亚压力很大,但是她都压抑自己,从不反抗玛丽琳的吩咐,因为她怕妈妈再一次离家出走。在莉迪亚上高一第二学期的时候,成绩一度的下降令她很苦恼,然而此时她的哥哥内斯已经提前获得了哈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莉迪亚很怕哥哥离她而去,试图把哈弗大学寄给内斯信撕掉。她知道哥哥迟早要离她而去,去哈弗过自己的生活,再也不用听父母的管束。莉迪亚与小巷子里的杰克私混在一起,经常很晚回去,抽烟,上他的车,甚至想与其同居。杰克与内斯的关系使杰克阻止了莉迪亚。莉迪亚很是伤心,半夜她一个人偷偷来到湖边,脚放入湖水中,静静地与水接触,结束了她的生命。
故事很长,很多情节没法一一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抽空看下。
我们不能把自己所没法完成的梦想强加给小孩,小孩有自己的人生,应该让其自由成长,让其找到真正的.自己,他的人生才会更完美。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詹姆斯,玛莉莎,莉迪亚,内斯,汉娜,还有杰克。
这些人的性格,情绪,情感,在这本小说中一览无遗。
在美国鹤立鸡群的中国人,詹姆斯一直试图融入美国这个大熔炉,让自己显得平常一些。这些内心的渴望,通过对孩子的教育显露出来,是那么强烈,而孩子的遭遇,却显得他的期望那么脆弱无助。
一直都渴望与众不同的美国女生玛莉莎,梦想是突破女性以家庭为主的观念,同男生一样平等地受人爱戴,做一名医生。可是,被詹姆斯吸引,放弃了梦想,嫁作人妇,归于平淡。
被父母捧在手心的莉迪亚,承受着父母巨大的期待,压抑着自己的个性,终于在内斯离开,发现自己喜欢的杰克竟然爱着内斯后,找到了事情到这个地步的原因,精神崩溃,从船上踏了出去,沉在了湖底。
而内斯,在莉迪亚被万般宠爱下,所期待的不过是父母平等的爱,和对莉迪亚的重压减少一些。在发现无法改变家庭的这种关系时,他奋发图强,考进了哈佛,却又在追寻自由之时,失去了陪伴自己的妹妹。
汉娜,这个怯懦的敏感的却又洞悉一切的小女儿,一直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总是躲在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怕打扰了这些幸福抑或悲伤。她是一个完全被忽略的孩子,在受关注后不知所措,只会如家人所期待的那样,做出该有的反应。
一直努力的让自己不受注意,却在别人给予关注后不知所措,假装毫不在意。其实,内心早已波涛汹涌。是心太穷了吗?
这本小说是一个女孩自杀引起的的一系列事情,同时引发了一系列思考和家人的反思。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伴随其一生。父母的一举一动,不知道怎么样就会伤害到孩子。
爱是枷锁,是负担,如果这爱是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心愿强加在孩子身上。
学会尊重他人,无论对方是自己父母还是孩子,更不论其他人了。将对方当做一个完全的个体,尊重对方的行为,并且以一个同样的个体去理解对方。尤其是对自己爱的人。
这是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
尊重他人,且对自己坦诚。
我想,那么我们的爱,就不会成为对方想摆脱的东西,而是陪伴对方一往无前的巨大力量。
让爱自由,让自己爱的人自由。
你好,我是权建卓,7.16中午看完这本书,今天谈谈。《Everything I Never ToldYou》中文译名《无声告白》,作者是伍绮诗,书封面上写着“征服欧美文坛的华裔作家,凭借处女作夺得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图书桂冠”。
“告白”有表白的意思,但这里不是,一个沉重的故事。
1、故事是个好故事。开篇第一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
莉迪亚,16岁,家中老二,混血女孩,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与期望。复杂的故事随着探寻莉迪亚的死因展开,华人父亲詹姆斯,母亲玛丽琳,两人的童年经历以及相遇、相恋,结婚生子。
至于死因,警察判定是自杀。“她轻轻地下到小船里,松开缆绳。……她跨出小船,走进水中。”2、这个故事想要告诉什么?封面的'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可能是莉迪亚没有摆脱他人的期待,没有找到真正的自己,也许吧。这篇是读后感,但并没写太多,因为我没太大感受。这本书不长,断断续续地看了两个多星期,看着后面的忘着前面的,一些剧情、一些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
我知道一旦看完了这本书,就会把它丢掉一遍,很久很久也不会再碰,剧情会很快忘记,像是没读过一样。但我愿意等待一个时机,唤醒一些记忆,那时会重新翻翻这本书。
3、书中打动我的一点句子,虽然需要配合着剧情,但我还想分享给你。
她把鼻子埋进莉迪亚的头发间,暗自许诺,绝不过分纠正她的坐姿、逼她寻找丈夫、打理家务;决不建议女儿从事不适合她的工作,过不属于她的生活;决不让她在听到“医生”的称呼时,只想到男人。她要在余生中一直鼓励女儿,让她做出超越母亲的成就。(莉迪亚5,6岁时,母亲玛丽琳的心理活动)
“你母亲说得对”,他说,“你应该和一个更像你的人结婚”。(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因为詹姆斯是华人)
“让我们假装,”他说,“你从来没遇见我,她从来没出生。这些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他就走了。(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
不管过程多曲折多沉重,结局还好。生活总要向前看,向前走。“她明白,他们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7.16中午这本书即将看完时,买了作者的另一本书《小小小小的火》,封面上同样有一句话,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小说桂冠。
对了,还有一句,永远记得,你呼吸着的每一个瞬间,都应该去过你真正想要的生活。
梦想可以继承吗?很多父母觉得可以,但他们身处其中而不自知,并且在无限循坏着这样的故事。这种故事太多,太俗套了,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能将这样的故事讲得这么悲伤。没有从心底产生心疼,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场绑架。也许只有当置身事外时,我们才能看得明白——一个人,永远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用一件偶然的事情去判定她的梦想,其实只是为自己梦想的夭折而不甘。他们拿着最高尚的理由——帮助她实现梦想,去实现自己的私心,殊不知,自己早就将莉迪亚“绑架”了。
这种绑架最为致命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缚住你的手,也没有堵住你的嘴,你拥有身体上的自由,而精神上却被五花大绑,做不得主。
一个人终归无法弥补另一个人的遗憾。梦想,永远只能自己去实现,不能让他人代劳。将梦想强加在别人身上时,应想想自己又为谁实现了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他们都以为,一个生命可以完成另一个生命的遗憾。与其说他们将所有的关心与爱都给了孩子,不如说他们将这些关心给了自己所遗憾的梦想。
不管莉迪亚是否活着,她终归是无法弥补父母的遗憾了,当一个人决心失去时,也是决心重生之时,莉迪亚最终在死之前找到了自我。
那个自我,不是为了任何一个人的梦想而活,而是不再惧怕失去,不再躲在哥哥的护佑下,不再试图弥补他人的残缺。是卸下所有人的期望,找回真正的自己。
人生会拥有层层叠叠的欲望,那些你妥协了的、放弃了的,堂而皇之承认已经过去了的遗憾,像尘埃一样难以察觉地覆盖生命。
当你幻想通过别人的手重新抓住这一切时,却从未想过,不管别人如何将你的梦想重新握在手里,那都将与你无关。遗憾就是遗憾,永远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得到而让另一个人变得圆满。
我们该承认,人生就是一副支离破碎的画卷,就像《无声告白》的封面,一张又一张残缺的纸,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遗憾,才是人生常态。
即使再大的遗憾,也只能自己去承受。一个生命的存在,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
是的,面对父母的殷切期盼,最好的回答是:抱歉,我终究无法实现你们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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