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古典名著,它是小说家罗贯中的作品《三国演义》。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不仅神机妙算,还有勇有谋。在《三国演义》中,我知道许多关于诸葛亮的故事,如赤壁之战,空城计,三气周瑜等,不过草船借箭这章让我的印象最深刻。读了这章后,我更加佩服诸葛亮了。
这章主要讲的是孙权和刘备联手一起对抗曹操。而周瑜这个人虽然长相俊美,智勇双全,背地里却十分狡诈,妒忌心也非常的强。一次在诸葛亮与他商议军事的时候,周瑜因为嫉妒他的才干想陷害他,于是以军中缺箭为由,命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谁知诸葛亮却说只要三天便可造好。就在周瑜暗自窃喜,想着如何惩罚诸葛亮时,诸葛亮秘密地调走船只和兵士,利用自己的智慧向曹操借走了十万余支箭。这令曹操和周瑜都很惊讶,就这样,诸葛亮挫败了周瑜的阴谋。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一次考试中,我的成绩不理想,我不但没有想着下次好好努力,竟然还想让别的同学也考的差一点,现在想起来真不应该呀!现在每当别人取得好成绩时,我都会想他一定是付出了无数的努力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以此来勉励自己,加倍努力!
每个人的成功都离不开日日夜夜的努力,诸葛亮也一定是读了许多书才能拥有这样的成绩吧,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应该刻苦努力,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拥有过人的境界!
假期我通读了名著《三国演义》一书,在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草船借箭》。
文章内容关键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可以,有意刁难他,叫他十天造十万支箭,诸葛亮就说三天就可以造好。诸葛亮暗地里让鲁肃备好船、兵士、草把子这种物品。第三天诸葛亮恰当地为曹操借到十万支箭。周瑜知道这件事情,自叹不如诸葛亮。
在本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自然地理,预料到三天后江上必起大雾。他还十分知人善用,他知曹操生性多疑,不容易出兵相迎,知鲁肃憨厚老实,顾全大局。诸葛亮简直有胆有识,足智多谋,智谋超群,让人钦佩不己。
周瑜呀周瑜,本来了解比不上诸葛亮,却不谦虚好学,反倒妒忌他的才可以,还落个个心胸狭窄的坏名声。如果我是鲁肃,我一定会劝周瑜很早搞清楚这一大道理,那样他才不容易很早过世。
读过本文,我知道了“妒忌的心不能有,包容的心不能无”,嫉妒心总是害了自身,多一点对他人的包容,大家生命中便会多一点室内空间,多一点开心。
看完《草船借箭》后,不由得对诸葛亮的知人心、知天文地理、顾全大局而佩服得五体投地,把一个灵魂表现得活灵活现。
先说诸葛亮的知人心。在《草船借箭》中,诸葛亮知鲁肃、周瑜、曹操之心。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而诸葛亮做到了这一点,知周瑜设了一个圈套让他钻,知鲁肃忠厚可信,知曹操生性多疑,才使他成功借箭。在生活中,只要知人心,就会百战百胜。
再说诸葛亮得知天文地理。假如诸葛亮不知这些,那他一定会惨败而归,甚至搭上性命。因为如不是大雾漫天,回去时顺风顺水,曹操早已把他打的逃之夭夭。
最后说诸葛亮的顾全大局。诸葛亮明知这是周瑜的圈套,为什么还要往那里面钻呢?他是为了大局,如抖出周瑜的阴谋诡计,他们两国必闹不和,曹操必灭了这两国。
只要知人心、知天文地理、顾全大局,那你就会变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诸葛亮,想必大家都十分了解,他是刘备的军师,十分的聪明。
在刘备与孙权联合起来对抗曹操,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能一直想除掉他。
于是找出借口,让诸葛亮造十万支箭,让他立下军令状。
结果诸葛亮识破了周瑜、鲁肃、曹操的心与性格,并利用鲁肃与曹操和大雾与江水成功的从曹操那借到了十万多支箭,让周瑜佩服的五体投地,使自己避免了一死。
在这个故事里,诸葛亮就是因为自己神机妙算、安排周到,心思缜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识人心,而且还心胸广阔,顾全大局,为了不让孙刘联盟土崩瓦解,勇敢地接受了周瑜的任务。
在社会中,我们不仅要像诸葛亮那样顾全大局,要多读书学各种知识,还要多了解身边的人。
诸葛亮的故事“草船借箭”我刚学完,诸葛亮那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羽扇纶巾,清秀儒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的形象不停地呈现在我的脑海中,好久不能散去。
《草般借箭》讲的内容大概是周瑜心怀妒忌,妒忌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于是借用即将与曹军水上交战,急需交战武器的借口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只箭,而诸葛亮不仅接受了任务,还答应在三天内造完,更是立下了军令状。在第三天五更时分去向曹操借到了十万多余支箭,破坏了周瑜的计划,又让周瑜自叹不如。
读完了《草船借箭》我体会到了诸葛亮的识人心:知晓曹操的多疑,了解周瑜的心思,明白鲁肃的老实;知天文:三天前就推算出了那天江上会有大雾;晓地理:知道那天江上顺风顺水,船轻水急。这些都能体现出诸葛亮的机智聪明和顾全大局。这令我不禁想到了“完壁归赵”的故事,蔺相如和诸葛亮一样,都是勇敢机智的,一切的一切都在他们自己的掌控之中、意料之中。
我佩服诸葛亮的聪明、机智,佩服诸葛亮的勇敢,佩服诸葛亮的顾全大局,还佩服诸葛亮的镇定……
《草船借箭》告许我们,不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应该要学诸葛亮的注意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乍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之中的真理。
《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这本书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例子,讲明了细节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也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是有效促进文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再上新台阶的法宝。
当今社会,想做大事的人很多,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却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这正是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只有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在工作和生活中,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我的思想和心灵仿佛得到了一次彻底的洗礼和冲刷!使我再一次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细节决定成败的重要意义。该书用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真实事例从正反两个方面强调了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道理。
高楼大厦平地起,如果不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注重细节,高楼大厦怎能建起?所以在我们具体工作中,我们就应当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握细节,让每件事都落到实处,这样才有可能做的更好。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细节往往能反映一个人专业水准,突出一个人内在的素质。让我们不吝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精,把细节做亮吧!
全书用了耳熟能详的事例,道出了我们大多人忽视的“细节”。剖析了很多中外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对成功者的经验进行了集中概括,对受挫者的教训进行了深刻归纳,读后给人以发自内心的激荡,引起我们对细节问题的高度重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一、细节就是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事无大小,每做一件事,都要竭尽全力,求其完美。二、细节就是要把小事做好、做细、做精。许多人的失败,就在“轻视”这一点上。在工作中,对于寻常、微小的工作,忠实地执行,是渐渐走上高等地位的阶石。仅有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才能不断提高。三、细节决定成败不是危言耸听。由于忽略细节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在工作中必须要牢记,每一件苟且而劣等的工作,都是足以损害效率、本事、人格和自信心的。所以每完成一件工作,当有勇气自问:对于这件工作,是否问心无愧?是否在本事范围内做到了“最好”?
细节来自于制度,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自我的教学过程中,也要关注细节,严格执行教学五认真,认真钻研大纲、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
近日,我对汪中求先生所著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从头到尾通读了一边,看后感到受益匪浅。
汪中求先生提出的“精细化管理时代已经到来,一定要注意细节,把小事做细”的观点非常精辟,这一理论已被世人所认同。我认为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把握细节,关注点滴,只要把小事做细、做好、做透,才能够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宫殿。书中揭示“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和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敬业创新精神是通向成功的基础和前提,是我们要干好工作的关键。
注意细节,把小事做大,就要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通篇突出“细节之重要”的主题。我认为细节就是工作、生活中的小节,是点点滴滴的小事,一个人小事做不好,工作粗枝大叶,是难以成就一番事业的。世人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都在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小事,虽然过于平淡,看似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是一砖一瓦垒起来的;“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说明了由小到大的道理。我们小学教师处在教育工作的一线,每天面对的是一个个活蹦乱跳、性格各异的学生,所要处理的问题都是小而繁琐,“如某某同学作业没有完成,某某同学又和其他人打假了,某某同学老是迟到……”只有我们关注每一个孩子,用心了解每一个孩子,遇到问题“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的目的。进而言之,也只有我们把自己所带的班级管好,每个学生教育好,整个学校的事情才能干好。
在看完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真正让我明白细节很重要,书中有很多的真实故事,它们也许性质不一样,在告诫我们,提醒我们细节决定成败。
如国内有一家药厂,准备引进外资,扩大生产规模。他们邀请德国拜尔公司派代表来药厂考察。在进行了短暂的室内会谈之后,药厂厂长便陪同这位代表参观工厂。就在参观制药厂车间的过程中,药厂厂长随地吐了一口痰,正好被代表看得清清楚楚,于是他拒绝继续参观并终止了谈判。
在这个事例中我看到了由于药厂厂长在一个对卫生要求特别严格的制药车间内的随地吐痰,让外商看到了产品质量是否能保证?所以,终止了谈判。其实这也是对产品质量的负责!
再如有家招聘高级管理人才的公司,对一群应聘者进行复试。尽管应聘者都很自信地回答了考官们的简单提问,可却都未被录用,只得悻悻离去。这时,有一位应聘者,走进房门后,看到地毯上有一个纸团,特别扎眼。就拣了起来,正准备将它扔向纸篓里,这时,考官突然说:“您好,朋友,请看一下您手中的纸团吧!”,应聘者打开了纸团,上面写着:“热忱欢迎您到我们公司任职!”这个事例让我感受到,细节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身心修养,其实,别人也有可能看到了那个纸团,但他们没有捡,那为什么这位应聘者就捡了呢?因为细节,一部分人不注重细节所以就看不到,而有人看到了,却因为不放在心上而故意没看到,因此,他们也许比这位应聘者更优秀,但因为细节,所以错失了机会。因为细节所以那位应聘者在几年后成了这家著名大公司的总裁。
细节,是机器中的小螺丝,它并不起眼,但是却可以决定着机器的好坏,少了它,机器会停机,多了它,机器会高效的运转。就像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的:“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因而我应该从小就从细处着手,小事做起,认真学习。
读完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感触颇深。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句话是:“每个人素质提高一小步,民族素质将提高一大步;拒绝浮躁,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中国有13亿人口,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那就成为很大的问题;一个不经意的细节,往往能反映出一个人深层次的修养。”
汪先生的这本书没有罗列一大堆晦涩难懂的道理,而是举了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或正面或反面的例子,论述了细节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不注重细节,不把小事做细做好,势必会影响企业的进步和发展。项目部的基层工作本身就是一些琐碎,繁杂的细小事务的重复,但要做好、做细,必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无论做人、做事、都应该踏踏实实,从实际出发,从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素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以及踏实朴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时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中来,到细节中去。社会发展要求我们每个人扎实提高自己的素质,个人素质提高一小步,民族素质将提高一大步。
书中讲到“我们看到了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管理细节的用心!”现实中,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在做一些小事,做一些重复的事,怕只怕小事也做不好,重复的事也做不到位。当今社会,太多的人总不屑于小事和事情的细节,自信于“天生我材必有用”以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孰不知能把自己所在的岗位的每一件事做好,做到位就很不简单了。而有的人以为做了大官才能做大事,或者只想做大事,认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从而不屑于身边的小事,最终肯定成不了大事,因为细节决定成败。所以,只有关照小事,成就大事,重要的是做好眼前的每一件小事。所谓成功就是在平凡中做出不平凡的坚持,并养成长期对待工作的认真和精细的态度。
要做好小事,就需要把小事做细。如果随意散漫地去做一件小事,那是不可能做好的。将小事做细,就是将小事做到位、做透彻。丰田汽车社长认为:其公司最为艰巨的工作不是汽车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而是生产流程中一根绳索的摆放要不高不矮,不偏不歪,而且要确保每位技术工人在操作这根绳索时都无任何偏差。社长的观点阐述了将小事做细的重要性,汪先生在书中的“忽视细节的代价”部分中也讲了,企业中各种小问题,其实就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个蚁穴的,而这些小问题有可能导致大企业走向解体破产。因为千里之堤,潰于蚁穴。巴林银行的倒闭只因忽视了一个细节。
海尔总裁张瑞敏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很多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不屑于身边的小事与细节,结果往往是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只有重视身边的小事,把握小事中的细节,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在工作中,无任什么事都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小之处入手,做到精益求精。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就列举了许许多多的事例:“50亿分之一的氯霉素含量导致出口退货;一个药厂的厂长因随地吐一口痰,终止了与外商的谈判;一顿奢侈的晚餐吓走了外商;菲利用一把椅子问候,从此走上了让人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遇,这些关键性的结果都是出于细节的疏忽。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从细小的事情中磨练自己的性格,在细小的事情中加强自身的修养,把平凡的工作做到完美,这些就是我学习完这本书之后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
今天,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讲了: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最高领主叫召片领,他曾经有一支威风凛凛的象兵。
1943年日本侵略,象兵用长鼻劈敌,用象蹄踩敌,一大群象,排山倒海般的扑向敌人。鬼子在打洛江里扔下了七十多具尸体,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都中弹倒地。
召片领带领大家在打洛江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二十多米巨坑,把阵亡的战象隆重埋葬了,就在人们台运尸体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一头公象还活着,人们用八匹马拉的大车,把它运回村子。它是唯一一头幸存的战象,名叫嗄羧。好心肠的人们治好了它的伤,把它养了起来,它的一条前腿没有完全治好,短了一截,走起路来颠颠倒到。本来就很稀疏的象毛几乎都掉光了。皮肤皱的像个脱水的丝瓜。
嗄羧愈发衰老了,食量越来越小,皮肤松弛,身体萎缩,就像一只脱水的柠檬。有一天嗄羧的神智突然间清醒过来,鼻子指了指小阁楼,想要拿象鞍。它安上象鞍,走到百象冢旁挖了一个坑,庄重地把自己掩埋的故事。
在读完《最后一头战象》整本书后,让我感受到,嘎羧是一头“怀旧”的战象,它身上也有着人类的情感。它无法割舍战争时光,无法忘记战友们。嘎羧是一头“纯洁”的战象,在它的心里,没有对功名战绩的骄傲自豪,而是对并肩作战的战友的慈爱,和它久久渴望的和平与安宁。嘎羧是一头“忠诚”的战象,临死时它重披象鞍,希望自己是最后一头战象,希望这个世界永远和平。当我读到课文中的这句话,“二十六个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上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从中我读懂了象鞍上记载着凝重的历史!
我在读《最后一头战象》里的棕熊的故事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母爱,因为刚开始的时候,是那两个人把小熊崽儿抱走的,所以小熊崽儿在第40天,也就是它睁开眼睛的那一天,它看到的是人类,所以,它就把人类当成了她的母亲,后来当不幸的母熊好不容易才从捕猎者的手中逃出时,她的小熊崽已经不认她这个妈了,而且不管母熊怎样的对小熊崽,小熊崽也不认识她,每一次母熊把小熊崽搂到她的怀里时,小熊崽却总是很用力的反抗,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甚至可以想象母熊的心情是多么的复杂,她可能在想:“我的宝贝,你是怎么了,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的妈妈呀!是我把你生下来的呀!你怎么不认识我了呢?”每一次小熊崽都会逃脱母熊的手掌心,跑到人类居住的地方,还有一次,人类非常的想把小熊崽交给母熊,因为这样子的话,母熊就不会把人类怎么样了,可是小熊崽已经养成了对人类的依赖性了,所以再怎么驱赶也驱赶不走,就像蚊子叮在人的身上一样,很难赶走,所以母熊就铁认了,是人类把她和小熊崽的感情给分开的,于是她天天去骚扰人类,有一次终于让她逮到了一个可以杀了人类的好机会,可是却让小熊崽给阻止了,我想母熊一定气坏了吧!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母熊都没有来骚扰人类了,可是在一天,母熊坏着肠子,把小熊崽正式的交给了人类,因为她终于认为了人类和她的宝贝非常的配,于是正式的把小熊崽交给了人类,然后她就断了气,我想人类一定会好好的对待小熊崽的,你认为呢?
以前总认为动物不如人类聪明,但是读完《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后,我感受到动物和人类一样是有感情的。
这本书讲述了大象、野猪、和狗熊的故事,情节很吸引人。我在书中看到了动物像人一样有爱情、亲情和友情。在《棕熊的故事》一文中,母熊宁可丧失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小熊,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还找到“我”来养育它的孩子。这样的爱子深情同样也体现在大象一家身上,小象不小心把铁钉扎入了脚掌,这可急坏了它的父母。它们绑架“我”来为它的孩子拔刺,拔刺的过程中,小象疼痛的哭天抢地。大象夫妇看见到孩子痛苦的模样,几次想惩罚“我”。它们的聪明和对孩子的爱让我非常感动。
读了《愤怒的象群》,我明白了团结力量的伟大和群体利益不可侵犯。人类切不可自以为是而任意欺负动物,要尊重它们的生命自由,要和它们有友好相处。
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头战象》一文,故事中讲述了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一头大象—嘎羧。它自知生命大限将致,便重披象鞍,来到了曾经战斗过的江滩缅怀战友。最后它来到埋葬自己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个坑,庄重地把自己掩埋。这是一头怀旧的战象,我想它一定是无法忘记战友们。
这本书令人回味无穷,书里的故事还有很多,没有读过这本书的朋友们,有时间也去读一读吧!
我非常喜欢作家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近又读了他写的《最后一头战象》一书,全书就像一块磁铁,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书中写到了象、猪、熊的一些生活习性和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些故事,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让我对自然界的动物有了一次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不仅我们人类会爱子心切,就连动物也不例外。比如《给大象拔刺》一文:小象的右前腿受了伤,公象和母象因为爱子心切,便到路上劫持了个人来替小象看病。因为小象伤得很重,在治疗的过程中难免会有疼痛,可象妈妈和象爸爸却为此非常不满意,严厉的惩罚了救助小象的人。从这章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公象和母象对小象浓烈的父爱与母爱。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生活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浓浓的爱的包围里。可是有时却不知道珍惜,想想真是惭愧。
从《象冢》这个故事里我又感受到了自然界的生存法则——能力促进成功,想想我们自己的生活原来也是这样的。所以,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断积累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只有这样,将来才能有立足之地。
读了《愤怒的象群》,我明白了团结力量的伟大和自我群体利益的不可侵犯。从中我还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人类切不可自以为是而任意欺负动物,要尊重他们的生命自由,要和它们友好相处。
里面的`故事还有很多,给我的感触和认识也颇多的,相信你读了之后也会情不自禁的喜欢上那里面众多的动物朋友们的。没有读过此书的朋友们,有时间也去读一读吧!
“嘎羧踩着哗哗流淌的江水,走到那块龟形礁石旁,鼻子在被太阳晒成铁锈色的粗糙礁石上亲了又亲,许久,才昂起头来,向着天边那轮火红的朝阳——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它突然间像变了一头象,身体像吹了气似的膨胀起来,四条象腿的皮肤紧绷绷地发亮,一双象眼炯炯有神,吼声激越悲壮,惊得江里的鱼儿跳出水面。”
这是出自于沈石溪《最后一头战象》书中的精彩一幕。26年前,威武雄壮的战象驮着抗日健儿,冒着枪林弹雨,排山倒海般地冲向侵略者;日寇鬼哭狼嚎,丢盔弃甲;英勇的战象和抗日战士纷纷中弹跌倒在江里……只有嘎羧幸存。
这头普通的战象,被人类称之为兽类,却具有很多称之为人的人所没有的高尚情怀——怀旧、纯洁、忠诚。
嘎羧的心里,不是对功名的渴望,不是对自己战绩的骄傲自豪,而是并肩作战的战友,是慈爱的波农丁,是善良的乡亲们,是它久久渴望的和平与安宁。的确,没有什么能够做到永恒,但是,我们务必要守护自己最珍惜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心灵的净土。嘎羧比我们更早懂得这一点,因此,它二十六年来一向怀有纯洁的心。在它那为所有人动容的壮举面前,我们都是那么渺小。“二十六个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上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从中我读懂了象鞍上记载着凝重的历史,记载着嘎羧的忠诚,垂暮的英雄,博大的胸怀仍在!
动物尚且如此,作为人类的我们,更当学会坚守自己的内心,坚持前进的方向。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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