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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鲁西西外传读后感模板340字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行如流水的作文是怎样写出来的?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热]鲁西西外传读后感模板340字》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鲁西西外传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鲁西西传》中的”鲁西西的奇异护肤霜“这个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

鲁西西的爸爸出国访问时回国时,给鲁西西带的礼物是一瓶形状奇特的护肤霜。爸爸说,这瓶护肤霜是他在国外过圣诞节时,圣诞老人送给他的。鲁西西一直没敢用这瓶护肤霜擦脸,他怕用了外国护肤霜皮肤过敏。要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使她发现瓶盖内的一行小字,鲁西西大概永远都不会用这瓶护肤霜。这行小字的意思让她感到吃惊。那行小字是这样写的:

涂上本护肤霜,你可以在八个小时内,根据自己的愿望把自己的脸变个模样。

注意:八小时后即恢复原样。

鲁西西看到后并用这瓶护肤霜把自己变成了老师、老奶奶、徐阿姨、叔叔等人物。最后她让全班同学都涂上护肤霜变成自己长大后的样子。虽然她的护肤霜用完了,但是鲁西西却很快乐!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尽管自己会有损伤,但是你却是快乐的;帮助别人不仅别人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你自己也会很快乐。大家一起来帮助别人,那样不仅别人会得到需要的,而且你自己也会很快乐!

鲁西西外传读后感【篇二】

首先,这本书非常的值得我们阅读,为什么值得我们阅读呢?因为她感受到的经历是你从未有过的。

这本书非常的有意思,我给你讲述一下她的经历:首先,她有一天不小心滑了一下桌子,然后桌子说话了:哎呦!疼死了!然后他们开始对话了,对着对着就把鲁西西整到了另一个世界

我读了这本书,懂了心胸要开阔,不要为了一件事争来争吵的,心胸要宽阔,心胸不开阔的人要想鲁西西学习哦!

我还懂得了要真心做一件事,假如说你跳舞,如果你不认真跳的话,向着一个可以看出来心里面,当然就出丑咯!

鲁西西外传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西西外传》的书,故事的女主人公鲁西西是一位非常可爱、外柔内刚。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小心眼,小心眼的人不能给周围的人带来幸福和欢乐,反而因为他们的存在使大家不安宁,他们为什么不愉愉快快地生活,而要整天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呢?

最后,告诫各位小心眼的人们,请你们自己炸掉自己心里的礁石做一个心胸宽广的人吧!

鲁西西外传读后感【篇四】

同学们,读过《鲁西西外传》吗?这本书是我暑假里读过的其中一本书,这里面的内容讲述了发生在鲁西西身上的许多的事情。令我最受启发的是里面的神奇的护肤霜这一篇,那是鲁西西的爸爸从国外带回来的护肤霜,那瓶护肤霜非常神奇,竟然可以让你在一个小时内变脸。这个秘密被鲁西西发现了,于是在一次班会表演当中,鲁西西用那瓶护肤霜让同学们看到了二十年后自己的模样。

是啊,快乐要和别人一起分享。我觉得《鲁西西外传》这本书很让你值得一看。

鲁西西外传读后感(篇五)

放寒假了,有一天我到爷爷奶奶家去玩,看见姐姐的书架上有好多图书,我就想借一本来看,姐姐给我拿了这本《鲁西西外传》,说这本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于是我就借回家看。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翻开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一下就把我吸引了。这本书主要写了女主角鲁西西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交了许多好朋友,在她身上发生了许多的事情,里面的故事既精彩又生动。

书里有许许多多篇故事,它时而令人高兴,时而令人伤心,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希望你们也看看里面的精彩故事。

鲁西西外传读后感【篇六】

这是郑渊洁作家写的书。主人公皮皮鲁坐上了二踢脚,飞到了云彩的上面把手一松,就掉到了云堆里,就把地球之钟给弄乱了。但是,却不知自己把地球之钟弄乱了,然后他拿着芭蕉叶走到云彩边上,双手举起掉了下去,回到了地面上。

回到地面上,皮皮鲁发现路上的人都在睡觉,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然后皮皮鲁坐上了瓜皮帽叔叔的车,看到有人举行运动会,运动会的项目有:嗑瓜子比赛,拔头发比赛,眨眼睛比赛,打喷嚏比赛,就连动物园里的动物都跑出来了,都当上了大官。并且把皮皮鲁和瓜皮帽叔叔关起来了,还想让他们唱出难听的歌声,后来被皮皮鲁阻止了。在小伙伴的帮助下,打败了动物,最终调回了地球之钟使地球恢复了正常。

我们要学习皮皮鲁勇敢无畏的精神。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

鲁西西外传读后感【篇七】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西西是个上四年级的女孩,她心地善良、诚实守信,学习也很棒,是全校公认的好学生。当她想到妈妈把小白鼠从窗台扔下去的时候,就决不把罐头小人暴露。当她知道把龙珠告诉别人会给龙带来灾难时就决不告诉别人。当她知道白蚁就要死去时就起了同情心,去劝说白蚁王不要再过寄生虫生活。这一系列的话题都离不开鲁西西的善良、诚实守信。皮皮鲁是鲁西西的哥哥,他们俩是双胞胎,可性格却截然不同。皮皮鲁是班里的差生,他虽然调皮,却很仗义,从不欺负弱小。

这本书分了许多篇章,主要有鲁西西外传、红沙发音乐城、罐头小人、龙珠风波等几大块组成,我最喜欢的是罐头小人。罐头小人是鲁西西在罐头里发现的,他们都会说话,鲁西西非常喜欢他们。因为妈妈扔了皮皮鲁的好多小动物,鲁西西不想让罐头小人也被扔,就拼命不让爸爸妈妈知道罐头小人的存在。

我不赞成他妈妈的这种做法,小孩子喜欢小动物这不正说明说明他们有爱心吗?可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皮皮鲁的狗会说话了,皮皮鲁的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全校的落后生期末考试都考了第一等等,这让爸爸妈妈起了疑心,就一再追究。直到后来爸爸妈妈发现了罐头小人,并且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终于有所觉悟,其中有一段爸爸妈妈的心里话以前干吗要剥夺孩子对动物的爱呢?我们从孩子手中夺走的只是小鸟、金鱼、小白鼠吗?我们夺走的是孩子的爱。一个不会爱的孩子,你能指望他长大有什么出息呢?这一段话让人很感动。最终爸爸妈妈原谅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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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热]养花读后感汇编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热]养花读后感汇编》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养花读后感(篇一)

《养花》这篇课文,详尽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足表述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喜爱。读过本文,我对劳动中的甜酸苦辣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如果气温突然变化,就得全家人鼓励,救治花草植物,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电也不在意。劳动中如果沒有苦,又为什么会有甜呢?人世间沒有不劳动就得到 的开心,都没有可以不吃苦耐劳的劳动。老舍爷爷的亲身经历不更是一个强有力的证实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还要煞费苦心、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见到自身令人满意的作文,内心是多么的甜呀!多得些专业知识并并不是错事。说得多好啊!但是,要获得专业知识,如果不努力劳动,不尝尽酸苦,怎能行?又怎么会获得开心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始终没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过去学习培训,吃不得苦,想学精课程,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问题。历经老师和爸爸妈妈的文化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培训理应任劳任怨的大道理。如今,我放弃了过多的玩乐,尽早认真学习,把握了大量、更扎扎实实的专业知识,总算尝到学习培训的好处。不劳动者,连棵花也养养不活,这难道并并不是真谛吗?多么的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仅表明了劳动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为人正直办事的真知。这话将始终是我的座右铭:仅有劳动,才可以造就出幸福的生活。借问,不劳动又哪来哪些做为呢,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场景:炎热,太阳光火辣辣的,热流的人,蚊虫精兵也是令人烦恼不堪入目,但我还是全神贯注地组装,组装非常艰难,劲儿使变大,零件往两侧滑;劲儿用变小,又粘不稳固。点胶匀称也难以保证。第一次失败了,我绝不泄气,再说第二次。我将强力胶匀称地抹上去,用劲地握手中内心,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三分钟我手内心积满了汗液。手又酸又痛,我锲而不舍地挤压成型着,连零件的锐角割破了手也不在意。总算,一架精美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上问世了。我开心地想:虽吃完些苦,非常值得!

读过《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地了解来到劳动的真实含意: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以后,才会出现不绝的甘甜。我一定始终喜爱劳动!

养花读后感【篇二】

《养花》这篇文章,讲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记忆。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界里没有不劳动就会获得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句话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又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尝不了真正的甜。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说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记在我的心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劳动又哪来什么名誉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画画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讨厌的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厌,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画画,画的精致这是相当困难的。第一次画不好,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线擦掉,就开始画第二次。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但我坚持不懈地画着。终于,一幅精致的画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还是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三】

老舍先生写的《养花》这一课用两个字概括——“乐趣”。

首先是自己只挑奋斗的花草养。其次是讲了养花的酸甜苦辣。抒发了自己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情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趣,有的兴趣广泛,有的呢追求的是完美只有一个。可是,你的乐趣爱好一定是纯真的,不是家长所强迫的,乐趣的真谛是在于融入生活,而不是“朝三暮四”,那样便会失去它真正的意义。

如果我把人心比做一片海,那么你的兴趣便是那方清澈无比的纯水。老舍先生的“纯水”就已经融入了生活中,感觉很清新,纯朴。“无欲则刚”这种“欲”就是杂质。水中有了杂质就难以保持原来的纯度,而人心有了杂质,就会被杂质消磨掉锐气,终至一败涂地。所以一定要守住你心中的纯水,别让杂质软化了你的硬度。

我也有融入生活的乐趣,其他的要么尘封在我的记忆里,要么混浊在我的脑海里,只有它,还保持着自己的本真。

我喜欢闭着眼睛,聆听花开的声音。那一刻,我听到了心中春天的声音,我闻到了花的清香,那一刻的世界充满宁静,只有我和花在呓语。

我喜欢拥抱大树那结实的臂膀,它那风吹树叶“飒飒”的声音,扫走了我一切的不愉,我仿佛在拥抱母亲,享受生活,感触自然。

我喜欢那春天的小草。小草刚刚探出头来,毛茸茸的,嫩嫩的。我喜欢小草那坚强不屈的性格,不娇柔,即使风吹雨打也不会轻言倒下。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倒在草坪上,看萤火虫漫天飞舞,在夏日的星空中,我要珍惜现在眼前的景象,因为我知道,他们已经不在城市里出入了。我喜欢那闪闪的光,闪闪的星星,看着他们探寻天空的奥妙。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就是喜欢拥抱大自然,去翻翻看看那些鲜活的百科全书,每逢周末我就会去山林里面走走看看。大自然是一本厚厚的书,我把它当成乐趣。我喜欢,我心中所有的喜欢。

我能从自己的乐趣中找到迷失的方向,我要守住心中的纯水,让他浇灌我的人生的春天!用爱!

对,我一定要永远永远的守住心中的纯水,用爱!

养花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老舍先生的一篇散文:《养花》。

文章主要讲了老舍先生爱花、护花、视花如友,对花的喜爱。

通过《养花》,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1、生活十分有趣,养花也有门道,易活的花多是自己会奋斗的。

2、要学会自拔。老舍先生的花有一次死了30多种,100多棵,但老舍先生却从悲痛中自拔了出来。所以,大家应该多学老舍,生活有喜有悲,不要想不开,要真切的体会生活的无穷乐趣。

3、老舍先生很爱花,又浇花,又拔草。心灵善良,美丽,这就是可爱的老舍。我们也应该这样爱护花草,保护树木。花草毕竟是我们的好朋友,何必伤害它们呢?应该友好的对待它们。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我喜欢这篇散文,更喜欢”爱花使者“老舍先生。

养花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我上课时,我学习了一篇老舍的文章,叫《养花》,这篇文章是老舍自己亲身养花的经历后,把所体会的养花的乐趣写成的文章。

养花是一种娱乐。养花需要足够的时间与耐心,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我一直以为养花是为了看花,《养花》这一篇作文改变了我的看法。《养花》这篇文章写的是老舍先生在自己养花的过程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的乐趣的事。老舍文章就是这样,既用平凡的句子叙述家常,又用暗藏的词语引人深思。

例如:"摸着门道,花草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开花。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决不是坏事。"此句虽然话很平淡,但此中的寓意却引人深思,老舍先生天天照顾花草,三年五载老活着。他养花不仅可以观赏到美丽的花朵,还可以积累经验,学习知识,养花来源于生活的乐趣,何乐而不为呢?不仅是养花,生活中的乐趣还不少呢!你可以饲养宠物,可以到大自然里去观察,可以学习一门手艺,可以写读书笔记......这些小事会令你的生活充满了无穷的乐趣。

只要自己用心去感受,去付出,去劳动,就会收获好的心情,好的身体与好的身心。因为生活需要乐趣!就像养花需要浇水。人生下来就是要享受生活,没有了乐趣的生活,不如行尸走肉!老舍爱上了养花,因为他爱上了生活;我爱上了生活,所以我也爱养花......

[热]史记读后感大全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热]史记读后感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史记读后感【篇一】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读后感【篇二】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里的开头语,正好反映了我们中国历史演变的规律。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由历史学家司马迁,耗尽一生心血的著作《史记》。

史记主要叙述了三皇五帝到西汉灭亡,揭露了当时封闭社会君主的残暴,也有一代伟人英雄背后的故事,还看到了当今社会的影子,令人深思。

其中,我最敬佩也是最喜爱的人物是蔺相如。他不仅口才一流,还懂得随机应变,令人信服。带和氏璧与秦王见面时,让虎狼之国国君完璧归赵,廉颇妒忌蔺相如故意为难他,他却毫不计较,秦王对赵王发难,蔺相如让他自食其果。不仅智勇双全,而且识大体,明大义,这样的英雄。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学习。

君、臣、民,三者拧成一条绳,国家才能安定,才能长久。可见,主心骨的力量最为关键。我认为,这股力量的名字叫“善”。以善行天下,以善治天下。

像纣王,像晋灵公这样的昏君,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昏淫无道,不正是无善、不顾百姓的疾苦吗?像尧、舜、重耳这样的善君王,身知百姓疾苦,便会救灾救难,国泰民安。

同时,君主身边的大臣也应善。只可惜真正像屈原这样的善臣有许多受到了冤枉,但像赵高这一类的奸臣,只会使国家走向灭亡。

我们虽然不能以善治天下,但可以以善行天下。积善积德,过清白人生。回顾历史,我感到无比欣慰,因为我们现在国泰民安,人与人和平相处。而许多小国战火不断,那里的人民过着惊魂不定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小命不保。我们的生活虽没有美国那么发达,但我们过得富足、美满。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永远这样过下去。

善,人间的真善美,仁礼谦孝的传统美德,永远发扬下去。

 

史记读后感(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史记读后感【篇四】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读后感《《史记》读后感作文》。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读后感(篇五)

对于历史,从来就有很多看法,让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两种:一种是以连续的观点来看历史,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前后勾连着,一件事情的结束就是下一件事情的开始,此起彼伏,历史也因此可以滚滚向前不断的发展;还有一种就是认为历史事件中存在各种变化的因素,有些事件的出现未必是顺着之前的趋势向前,而是反潮流而动,甚至和潮流毫无关系,完全就是一个突发的事件,这就是历史当中的变数。就如钱钟书先生所谓的,一个习惯如果长期存在,就形成了传统,而传统又会不断的遭到新潮的挑战,传统有惰性,不想变,但是被新潮挑战时又不得不变。不过在我看来,传统和新潮的较量,往往是传统吸收了新潮的某些特点,而新潮也被传统同化掉,最后分不清谁是谁,很难说是传统固守住了自己的阵地,还是新潮成功的瓦解掉了传统的势力。而这种传统和新潮之间的较量,才是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

中国的史书有很多种形式,最要紧的三种就是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纪事本末体,大抵原因也就在此:我要看故事,看事情的发展,前后的演变,以及去参详其中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考兴替明得失——所以事情的经过才是最重要的东西,至于其他什么年份人物,因为我懒惰,所以不在乎,这些都可以模糊一些,于是纪事本末体很自然的就入了我的法眼

纪事本末体的好处就在于,事情讲的清楚明白,不会被不相干的记载打断——好过编年体——也不必横七竖八的去翻查好多人的传记来拼凑一个故事——好过纪传体——还可以看到各种相关的资料,这样有助于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故事明确了之后,再把一个一个的故事拼接起来,就可以看到互相彼此之间的相关性和比较意义,把事情搞清楚,然后才能看到事情的起承转合

所以为什么司马迁口口声声“通古今之变”,写史记却要用纪传体呢?

 

史记读后感【篇六】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史记读后感(篇七)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史记读后感(篇八)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对我感触比较深的还是《白话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转体通史。

《白话史记》的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最初没有固定名称,一般称为《太史公书》。“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只是美称。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是出自《史记》中的《周本纪》。《周本纪》讲了:有个人叫弃,她的母亲是邰氏的女儿,叫姜原。由于姜原出门到野外,看到巨人的足迹,就想用脚踩踩巨人的足迹。一踩上巨人的足迹,就感到身子一震,好像怀孕了一样。日后就生下了个儿子。姜原认为很不吉利,想把他扔掉。可无论扔到哪里,都有动物帮助他。姜原认为他很神异,就养大他。因为最初想抛弃他,所以给他取名叫弃。弃的后代有个叫姬昌的,他敬重长辈,慈爱晚辈,对待手下的人也很好,于是就有许多才士归附他。

后来因为纣王倒行逆施,贪恋财色,在姬昌的带领下,百姓推翻了纣王的统治,建立了周朝。可最后还是由于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听从了一个大臣的荒唐意见,点燃烽火,让大臣们匆忙跑来,却发现什么事也没有,终于让褒姒笑了出来。周幽王很高兴,还赏赐了那个大臣。可是有一次,敌人真的来了。虽然周幽王及时点燃了烽火,可是大臣们不相信,没有及时救援,使周朝从此灭亡了。

我觉得里面的姬昌是个真正的君子,可周幽王很糊涂,为了让褒姒笑一笑,赔上了整个周朝。先辈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葬送了。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和它相类似的例子。有些年轻人,不好好生活,不好好学习,抵不住电脑游戏的诱惑,经常花钱去上网,然后导致上网成瘾,一有钱就去上网。经常上网不仅弄垮了身子,还伤害视力。没钱时,还会去偷钱、抢钱,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史记读后感【篇九】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史记读后感【篇十】

在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的作者是汉朝汉武帝的史官司马迁。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共一百二十六卷,里面记载了大量的历史故事,有《大禹治水》、《嬴政统天下》,还有《论得天下》、《荆轲刺秦王》……篇篇都让我回味无穷,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大禹治水》了。《大禹治水》讲的是大禹接受了舜帝交给他的重任之后,决心彻底消除水患,发誓不战胜洪水决不回家。他认真勘察,反复思考,改变原先硬堵的方法,采用开挖渠道、疏通河流的方法,依势利导,把洪水排入大海。他还亲自戴上斗笠,和老百姓们一起拿着锹,开山挖山,修渠疏河。在开凿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龙门山,发现龙门山把奔流而下的黄河水牢牢地挡在后面。由于龙门山的阻挡,黄河流域年年闹水灾,给四周的老百姓造成了很大损失。大禹几次去那儿察看地形,发现只有把这山给凿开了,才能使洪水流向大海。于是,他便带领老百姓全力开凿起龙门山来,经过好几年的奋战,终于把龙门山拦腰劈开,使黄河之水乖乖往前畅流,一直流向大海。在开凿随后几条大河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都克服了各种困难,开凿通了剩下的几条大河。在治水的过程中,大禹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很想进去看一看,但每当想起有许多遭受水灾之苦的老百姓正等着自己去救呢,便毅然决然离开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禹终于制服了洪水,使老百姓过上了安定富裕的日子。而当舜帝对大禹治水的功绩大加赞赏的时候,大禹却谦虚地说:“我靠得是勤勉不息的工作。”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大禹踏实谦逊、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品德。

《史记故事》中像《大禹治水》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反反复复地翻阅着这本书,跟随着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或怒或忧。在一个个历史人物身上,我吸取力量,获得启迪。从他们的身上,我懂得了做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成功的道理,学到了勇敢无畏、坚韧不拔、公而忘私的精神,感悟到了做人要谦虚、宽容、与人为善的人生哲理……我想,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史记》将深深影响着我,使我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认真地走好每一步。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一)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史记》记述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大部分,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其中本纪主要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写成的历代帝王和诸侯国的简要大事记;书是典章制度的专篇,内容涉及经济、天文、历法、水利、文化等重要领域;世家主要记载王侯封国的历史变迁;列传主要是人物专记,上自大臣大夫,下至某些领域的代表人物,均在传中,还包括部分境内外少数民族的专篇。《史记》五大部分中以本记和列传所占篇幅最大,是书中的主体,因此后世的世学家将这种世书编纂体裁为记传体,这也是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创举。

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家著作,鲁迅先生曾高度赞扬《史记》,这本书还能让我们在提高古文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历史知识。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二】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后感800字。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读后感《史记读后感800字》。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三】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使我收获不小啊!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了解历朝历代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皇上给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的官,家里没有多余的财务,即使皇上下令赏赐他也从不谈购置家具的事情,深得官民的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射箭的天赋,他的子孙和同僚的子孙向李广学习射箭的技术,但最后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已射箭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都身先士卒。行军打仗遇到缺水断食之时,遇见水、食物的时候,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部吃饱,他不尝饭食。李广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为他甘愿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射,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真是可惜中的可惜啊!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你进入他们的世界。读《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地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的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热]女巫读后感集锦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女巫读后感集锦》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女巫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小女巫》的课外书,里面讲了:一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巫因偷偷参加了她不能参加的女巫舞会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女巫首领惩罚她要做个好女巫,做的好了才可以参加明年的女巫舞会。于是,小女巫回到家一边勤奋的学习女巫魔法,一边和她的好朋友小乌鸦一起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大家都好喜欢她,而她也从帮助别人的同时感受到了自己的快乐。她以为她会受到女巫首领的肯定而且应该可以参加下一年的女巫舞会。可是,谁知道女巫王国里,做好事的是坏女巫,做坏事的才是好女巫,小女巫反而被那些坏女巫狠狠的教训了顿。最后,聪明又勇敢的小女巫一把火点燃了用智慧和魔法敛聚来的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让她们不能做坏事。然后,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地跳舞。

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第一,她会努力的学习,勤备的学习魔法书中所有的知识和本领,所以才有最后的胜利。第二,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行为,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我也应该向小女巫学习,做个勤备好学的好学生,做个助人为乐的好儿童。

在看这本书以前,我印象中的女巫是凶狠、邪恶的。如《白雪公主》中让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王后;《睡美人》中的小公主也是因为中了女巫的魔咒而沉睡百年。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故事中的女巫给人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在女巫们看来,总是干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而善良的小女巫不受雷雨女巫鲁姆倍尔的威胁,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她帮助天天在酒馆里喝酒玩耍不管妻儿的屋顶板匠恢复了理智;帮助在暴风雪中卖栗子的小伙子感受到寒冬里的温暖;还帮助沉默而忧伤的小女孩卖纸花,让人们都来买她的纸花,而且纸花总也卖不完……

小女巫用她的故事改变了我对女巫的看法,原来,女巫也可以是善良的。

自评:这这是我看完小女巫后写的读后感,望大家指教,我即将写出另一篇读后感《女巫》。

女巫读后感【篇二】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平常女人一样,有着平凡的相貌,平常的工作,平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平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平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女巫读后感【篇三】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我左思右想还是未能想出个什么结果!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著名的文学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10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和姥姥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现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女巫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渺小的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读后感【篇四】

今年暑假,我看了意大利作家阿兰·斯特拉顿写的《梦幻女巫》。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梦幻女巫出没贝鲁门王国的森林中,她在等待从国王和王后那儿收获的“纪念品”——奥莉维娅公主的心脏。在得到这件“纪念品”之前,王国的每一个孩子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公主的十三岁生日即将到来,梦幻女巫给出的期限越来越近了。绝望的王后试图从邻国得到帮助,但却被狡猾的利奥王子侵占了城堡。勇敢的奥莉维娅公主和农家男孩米洛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老鼠一起逃出城堡,打败了梦幻女巫,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

奥莉维娅,你真是好样的!明明知道逃出城堡去救孩子们,有很大的危险。但你却勇敢地与两个朋友一起冒险闯入梦幻女巫的老巢。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不但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还从利奥王子手中夺回城堡。

奥莉维娅,我和你同样的年纪,但在勇气这一方面,我真的比不上你。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元旦演出,我荣幸地被选中作为元旦演出的主持人。虽然我很开心但又忐忑不安,因为我是个内向的女孩,平常连跟别人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在学校大型活动上露脸。从被选中的那天起,我就陷入矛盾与焦虑之中,甚至打起退堂鼓——想要退出。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鼓励下,我才勉强鼓起勇气接受挑战。元旦那一天很快来临了。演出开始了,我带着紧张的心情走向舞台。站在舞台中央,我两腿发抖,手心直冒汗。在我将要开口时,我一看台下,一千双目光投向我。我一下子懵住了,脑海一片空白。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心急速跳动的声音……经过这次锻炼,我慢慢变得勇敢起来。但和你奥莉维娅一比,我还差远了。

奥莉维娅,你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

[热]草房子读后感大全汇编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热]草房子读后感大全汇编》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草房子读后感大全(篇一)

“父爱是一座山峰,让你的身心即使承受风霜雨雪也沉着坚定;父爱是一片大海,让你的灵魂即使遇到电闪雷鸣依然仁厚宽容。父爱是一道光辉,让你的心灵即使濒临黑暗也能看见光明大道。”读了曹文轩叔叔的长篇纯美小说《草房子》,我不由地想起了这首小诗。

《草房子》主要讲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调皮的桑桑、乐观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清纯的纸月、孝顺的细马。无疑是本书的焦点。

其中《药寮》一章深深地打动了我。得知桑桑得了绝症,桑乔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熟睡中儿子的小脚;为了治好儿子的病,桑乔丢下工作,领着桑桑满世界地寻医问药,在几天时间里面,就踏破一双鞋底。在一切努力都白费后,桑乔猛然想起儿子曾有打猎的欲望,他不再在乎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一个低贱的猎人,毅然取下枪,在众人的目光中坦然地带着桑桑去打猎。当他看到儿子抓着打下的野鸡,高兴得几乎发狂的样子,两眼顿时湿润了。一个动作,一句问候,一滴眼泪,都是父亲对儿子无声的爱!文中的桑乔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

有一次,妈妈因单位临时有事不能回家,于是让爸爸回家给我做饭。那天,爸爸气喘吁吁地赶回来,累得大汗淋漓,他拉了拉领带透了口气,笑着问:“儿子,饿坏了吧?”我丝毫不领情,皱着眉头,没好气地问:“怎么回来得这么晚?我都等了多长时间了?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这些爸爸似乎早已预料到了,他不但不生气还开玩笑地说:“哈哈!我的宝贝儿子一定是饿昏头了。等着,我给你做好吃的。”我气呼呼地“哼”了一声,跟爸爸赌起气来。爸爸不再说什么,埋头默默地做起饭来。多少年过去了,世事如烟,但父亲忙碌的身影,温馨的笑脸,却像大浪淘过的金子,灿灿地沉淀下来,晶莹闪烁,照亮我的人生。

古有黄香温习、王祥卧冰求鲤、吴猛恣蚊饱血、杨香扼虎救父。作为备受呵护的新一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珍惜拥有,好好学习,懂得感恩,孝敬父母,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再忧伤地哼唱起那首《时间都去哪儿了》。

草房子读后感大全【篇二】

《草房子》写的是小主人公桑桑眼里的校园生活和同学故事。

小主人公桑桑是一个顽皮机灵,有时候又会做傻事的小男孩。一次桑桑偷偷把家里的锅砸了,换了钱去买鸽子。妈妈烧饭时问问桑桑,桑桑往后退,他妈妈就要去抓他,桑桑跑到猪圈里,老母猪生气了来咬他,他就踩了一脚的臭泥爬出来。

桑桑的同学细马是一个善良又有毅力的男孩,他三爸死后,三妈受了刺激走失在外,小细马自己去找了七天七夜,终于找回三妈,并且治好了三妈的病,又辛苦盖了新房子哩!细马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很坚强、善良而且勇敢。书中的还有我喜欢的善良的纸月、爱耍帅的杜小康。个子高的蒋一轮老师,不仅课讲得好,而且还会吹笛子。我读书时,书中人物高兴,我也高兴,书中人物悲伤,我也跟着悲伤,完全沉浸在书中迷人的情节中。

跟桑桑一家最亲的就是邱二爷家了。邱二爷邱二妈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孩子。他们准备从邱大家过继一个孩子。过继来的孩子叫细马,是个江南小蛮子。邱二妈看他没过多久就不看了。邱二爷知道为什么,他对邱二妈说:“邱大只允许我把最小的带回来。”但是,邱二爷去世后,细马成了有出息的小老板,(盖)成了一所大房子给邱二妈。

《草房子》描绘了当时农村孩子的快乐童年和校园生活,我在心中体验到农村孩子生活的艰苦和快乐,感受到了他们的毅力和坚强。比如有时候天气好,孩子们可以在村里玩到深夜,皎洁的月光下捉迷藏,很令人向往,还有木陀螺、弹弓,以及自己动手做的小弓箭,所以我心里很是向往。所以这本书对于城里的孩子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它可以帮助我改掉一些不好的习惯,能让我了解到过去人的辛苦和农村孩子的艰苦,爸爸告诉我书中描写的也是他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日子过得辛苦,但是也充满欢乐。

草房子读后感大全(篇三)

这几天,我读完了《草房子》一书,这本书里有桑桑和他的同学、老师,还有他们家长的故事。

秃鹤是一个秃子,在三年级前,他对自己的光头并不在意,而在有一天,屠夫丁四要摸他的光头,并给他一块肉做交换,秃鹤并没让他摸,而把那块肉丢到了大道上,从此,如果谁想摸他的头,他就跟谁急。有一次,他的同桌将他头顶上的帽子摘了下来,不停的传给别人,最后传到了阿恕的手里,阿恕将它挂在了旗杆上,而秃鹤再也没有带帽子。

桑桑的父亲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是这一带的名人,他的儿子桑桑,是油麻地小学的一名学生。桑桑非常调皮,有一次,他将家里的蚊帐拆了下来,改装成了一张网,在河里捞了许多鱼虾,结果他受到了母亲的惩罚,就是将他的蚊帐拆了下来,让蚊子把他叮了个满身红包。但桑桑也很勇敢,有一天早上,他要到板仓那去找纸月,突然看见有几个小男孩正在欺负纸月,他奋不顾身,和那几个小男孩打了起来,最后,那几个欺负纸月的小男孩再也不敢欺负纸月了。纸月是从板仓小学转学来到油麻地小学的,她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还会背诵许多诗歌,人也长的很秀丽。

杜小康家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一家,在油麻地小学,除了老师温幼菊以外,就只有他自己带口罩了,而且油麻地小学只有他自己有一辆自行车,学生中也只有他自己有一条皮带。然而,有一次,杜小康的父亲开船出去卖货,结果不小心撞在了大拖驳上,他被救上来时,双目发直,站也站不起来了。杜小康也只好将自行车卖掉,停止了学业,带着父亲到处治病。

在这本书里,我看见了一个个孝顺、坚强、勇敢的同学们,我要学习他们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精神,也要珍惜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和同学们友好相处,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草房子读后感大全(篇四)

《草房子》这本书是由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由九个篇章组成的,每一个篇章都是一个人物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离不开我们的小主人公桑桑。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地大河,这里就是麻油地,我们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活泼的与众不同的孩子们:调皮可爱的桑桑,秃顶的陆鹤,还有美丽善良的纸月等等。作品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参与了其中的一次又一次的匪夷所思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的友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垂暮老人在生命最后闪耀的人格……这一切的一切如梦似幻般的展现在桑桑的世界里。在这六年的时间里,桑桑学会了成长。

文中的桑桑是一个性格另类,但是心地善良的一个男孩,对生命的执着和热爱让我们感叹。在他得知自己的脖子上长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面对灾难他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的面对,在他的身边有一群和他一样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朋友,不断地鼓励他安慰他,终于在一位老中医的治疗下,他战胜病魔。当我们遇到不幸的时候,很多人会说自己会坚强,但是当厄运真正来临的时候,大多数人还是会退缩,这时候我们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们的鼓励和帮助就会对我们起到关键的作用。桑桑非常的幸运和幸福,在他的身边生活着一群正能量的朋友。

成长的滋味是不好受的,总要经历一些疼痛的故事,这时候我们的身边就需要一本好书,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草房子读后感大全【篇五】

每个人都有自卑的时候,有的人面对它,垂头丧气,有的人面对它,永不言弃。让我们来一起看看《草房子》里的秃鹤是如何处理自卑的吧。

秃鹤是个秃顶的孩子,与众不同的.外貌,让他受到别人的戏弄、嘲笑……这让他很自卑,以至于他经常做些不好的事情,甚至在一次广播操比赛中故意捣蛋,让学校失去了荣誉。但是后来他为了演好光头“伪军连长”,鼓起勇气参加表演,并非常努力地练习,最终取得了成功。这让我相信克服自卑、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

看完《草房子》我不由地想起了和秃鹤类似的一个人物:夏伯渝。他是一名登山选手,在一次登山时,把双腿冻断了。失去双腿的人怎么登山呢?这让他非常的沮丧、自卑,但是他不放弃。在四次登山失败后,终于成为了第一个登上珠穆朗玛峰的残疾人。夏伯渝的努力就如同水滴石穿一般,击穿了对他轻蔑的石头——自卑。

我的学习成绩不好,这让我非常的自卑,有时候我不愿意去学习。我看了《草房子》里的秃鹤,想起夏伯渝的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我思考成绩不好的原因,是我自卑放弃了吧!我应该向他们学习,克服自卑找到学习的方法,不要因为一点点小挫折就放弃。于是在这个假期我把下学期要学的知识,提前预习了一遍,并制定了学习计划。

就像海明威说的“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自卑和放弃是成功面前的拦路虎,我要战胜它。今后我再遇到学习上的问题,要想办法解决,决不放弃!

[热]《玛蒂尔达》读后感集合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热]《玛蒂尔达》读后感集合》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一】

故事的主人公是玛蒂尔达,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他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校长,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进入玛蒂尔达的神奇故事里吧!

玛蒂尔达五岁时就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却遇上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力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玛蒂尔达通过自己的眼力战神了自己的校长。他用自己的眼睛紧盯着粉笔,渐渐的从眼睛里伸出无数只小手,那些小手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这一段字幕:“阿加莎,阿加莎,我是马格纳斯,我是马格纳斯!你还是相信吧。阿加莎,把我的珍妮的房子还给她。然后你离开这里,如果你不听,我一听要来杀你,就像你当时来杀我一样,我时刻盯着你,阿加莎!校长看了以后,当场昏倒。晚上回到家有借用朋友家的鹦鹉放到厨房,吓唬自己的爸爸妈妈。

要想对付别人,一定要有聪明的才智和本领,而不采取暴力行为。在看完书的最后一页的那一刻,我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二)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真的不错,这个暑假,我读了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十分有趣的书——《玛蒂尔达》,让我有了深刻的体会,明白今后该怎样去做。

书中讲述了小小的玛蒂尔达五岁时,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却遇到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神奇女孩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个故事引人入胜,高潮迭起,直到悬念被一个又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所解开时,仍让人久久回味……尤其是那优美的语言、独特的文字风格,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对它爱不释手。

这次阅读,是我最有共鸣的一次,也是最扣我心弦的一次。从中,我明白到做人不能太自私,要多为别人着想,要顾及别人的感受,不能太以自我为中心。而最令我深有感触的是:每当玛蒂尔达受到打击时,不会一味地去哭,而是想办法摆脱困境。这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想到自己平时遇到稍不顺心的事,就满肚子不高兴,甚至借着稍稍的不顺意就冲着亲人、朋友发火。看了《玛蒂尔达》的故事,再对比自己的想法与行为,我羞愧万分。同样是女孩子,同样是小学生,我与玛蒂尔达相差太远了。

我暗下决心,以后要像玛蒂尔达那样,冷静面对困难,努力想办法解决。这样,才能不需父母、老师担心和操心,才能让自己更好地成长起来。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玛蒂尔达》。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他用生动有趣的手法,写出了一名5岁小女孩智斗无知父母和可怕校长的故事,令人回味无穷。

故事的主人公5岁的小女孩玛蒂尔达生活在一个四口之家。她的爸爸是一名黑心的二手汽车商,妈妈是一名嗜赌的家庭主妇,还有一名大她四岁的哥哥,但是家里从不曾有人管她。玛蒂尔达非常聪明,四岁时将家里的书全部读完,并到图书馆去读一些世界名著。五岁上学时,她的老师亨妮小姐发现了这个小女孩的聪慧,决定好好培养她,可是这却遭到了校长——讨厌孩子的特朗奇布尔小姐的极力反对,并且扬言要惩罚玛蒂尔达和亨妮小姐。于是玛蒂尔达开始勇敢地与校长作斗争,从中还知道了亨妮小姐的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最终战胜了可怕的校长,也帮助亨妮小姐要回了属于她的财产,过上了愉快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玛蒂尔达只是一个五岁小女孩,但是她却能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战胜恶人,她的勇敢与巧妙运用智慧值得我学习;她也遇到过打击和挫折,但是她一直坚信自己能够成功,她坚定的信念与自信心值得我们学习;她即使知道自己有超高的智商也不骄傲,她的平淡、谦虚更值得我们学习。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四)

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一书,感受颇深。书中的主要人物玛蒂尔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玛蒂尔达从小聪明伶俐,充满智慧。她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孩子却遇到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发现自己拥有超能力。她用超能力和自己的聪明才智打败了恶毒的校长,而且如愿以偿地摆脱了她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

我十分羡慕玛蒂尔达拥有超能力。在书中,她用超能力帮助亨尼小姐夺回了被特朗奇布尔小姐霸占的房子,把亨尼小姐从特朗奇布尔小姐中救了出来。玛蒂尔达聪明绝顶又谦虚谨慎。她无所不能,而且还乐于助人。她的为人令我十分敬佩!

看完《玛蒂尔达》这本书之后,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我觉得自己很幸福,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很多,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上,他们常常陪伴我,鼓励我,帮助我。我的学校很漂亮,我的老师和蔼可亲,就像我的爸爸妈妈一样无私耐心传授知识,教我做人。我要向玛蒂尔达一样认真学习,乐于助人,不怕困难,勇敢面对,长大以后要当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五】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世界上的好书都是由许多优美的文字组成的,令人爱不释手,沉醉其中!

从小到大,我看过的书有许多,它们让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让我从中学会了各种人生道理,其中有一本名叫《玛蒂尔达》的书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主角是玛蒂尔达,小小的玛蒂尔达五岁时竟然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佩服!佩服!可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女孩却遇到了这世上最庸俗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神奇女孩玛蒂尔达却凭着她自己坚毅的信念勇敢地与校长搏斗;面对父母的种种言行都予以理解,直至无法忍受才用自己的方法予以回击;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一个人努力学习。这是个多么令人敬佩的小女孩啊!

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收获了许多。我明白了当我们与他人闹矛盾时,要冷静,要站在他人的角度去为他人着想;当他人的言行有不对的地方时,我们应该要勇敢的指出来,在学习时,应该要专心致志,不受他人影响,用自己的热情去学习。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优美,风格十分独特,幽默有趣,让我让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仿佛置身于这本书中。让我知道在平时的写作时也可以多用优美的词句,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吸人眼球。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说了这么多,大家有没有对这本书“馋”得流口水呢?心动不如行动,大家还等什么?!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六)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玛蒂尔达》,它给予了我智慧和力量。

主人公玛蒂尔达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品读完了!不过,她的父母却不赞成她读书,他们认为读书是浪费时间的事情。玛蒂尔达很喜欢读书,她那才华横溢,聪明伶俐的头脑总是能想出新办法来对付这一切,在玛蒂尔达上学时,遇到了他们恶毒的校长特朗齐布尔小姐。这位校长总是乱猜疑别人,而且非常刻板。在一次上校长的课时,不知谁在校长的杯子里放了一条小虫。于是,校长就怀疑是玛蒂尔达干的。但玛蒂尔达并没有干坏事,玛蒂尔达非常生气,狠狠地盯着那个杯子,心里想着:推倒它,推倒它……杯子晃了一下,咣当倒在了桌子上。玛蒂尔达这才发现自己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邪恶永远不能战胜正义。我非常喜欢文中的玛蒂尔达,是她用智慧把恶毒的校长赶出校门,她有正义感,善解人意,聪明,勇敢。当她得知亨尼小姐从小是和校长、爸爸生活在一起,并且爸爸是被校长还死之后,她非常愤怒,竟使粉笔在黑板上写下吓唬人的句子,把校长吓得赶紧把亨尼小姐的房子和财产还给了亨尼小姐。

我要学习玛蒂尔达善解人意的品格。在邪恶面前我们不要害怕,只要我们肯动脑筋,齐心协力,总会打倒邪恶的!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正在读世界著名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看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后,又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玛蒂尔达》,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蒂尔达和她的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战斗的故事。玛蒂尔达这个小女孩,说她是天才或者神童都委屈了她。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是个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妹妹,有些事情会让你目瞪口呆。可能许多人处在玛蒂尔达生活的环境中,都会整天以泪洗面,但玛蒂尔达把一切都看做是笑话。一岁半她就完全能说会道,懂得和词汇和大人一样多。可她的爸爸妈妈不是称赞她,却说她是个叽叽喳喳的多嘴丫头,狠狠地告诉她,小姑娘都应该是看得见人而听不到声音的。到了3岁,玛蒂尔达已经自己学会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到四岁,她已经读得又快又流利,自然开始渴望读书了。但在这整个有知识的家庭里,绝无仅有的一本书就是她妈妈的《简易食谱》。等到她把这本书的从头到尾读到滚瓜烂熟,背出了书中所有的菜谱以后,她决定要读些更有趣的东西。4岁时的玛蒂尔达就已经把家里的书读完了,但基本上都是杂志,因为她那个经商的爸爸和嗜赌的妈妈根本不读书,所以也想不到为异常聪明的女儿买书读。还是玛蒂尔达自己提出上学的要求,父母才把她送进康琴小学。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投铅球出身,哪个学生不听话,她就把孩子像铅球一样投出墙外,她最讨厌的就是小孩。全校师生都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玛蒂尔达也不例外。虽然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一年级老师珍妮小姐是小女孩心头的一缕阳光。老师欣赏玛蒂尔达的聪慧,鼓励她继续向上。在跟校长特拉奇布尔战斗的时候,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具有一项超能力,只要用自己的眼睛使劲盯着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就会跟她的眼球一起移动,最后,她利用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杀了珍妮老师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姐夫后伪造遗嘱,而获得遗产的证据,把校长吓晕了过去,第二天就再也没有回来……

《玛蒂尔达》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在逆境中成长,要是跟父母或者老师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就会想一想玛蒂尔达是怎样做的。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八)

《玛蒂尔达》是一本奇幻小说,是由大师罗尔德—达尔撰写的。大家对这位作家应该比较熟悉,因为那些大名鼎鼎的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女巫》就是他的力作!

书中的玛蒂尔达是一位文静,乖巧的小姑娘,她有着令人超乎想象的智力:当她四岁零三个月时,就会识许多字了。甚至还能读书!当她五岁刚上学时,就会所有的乘法表了(二十以内的,因为她的学校只要求背那么多),她还在上最低班时写过五字打油诗,特别好!但是,在家里,却没人发现她的天赋。玛蒂尔达的父母从不支持女孩子读书,所以在她五岁时才给报了一个最低班!

在学校,玛蒂尔达遇上了好心的亨尼小姐,亨尼小姐认为玛蒂尔达不该上最低班,而该上最高班,因为她太神了,像个神童!但是,认为孩子是坏虫子的特朗齐布尔校长却不同意,所以,亨尼小姐只能去借高班的书给玛蒂尔达看。

后来,特朗齐布尔校长经常斥骂玛蒂尔达,不是因为玛蒂尔达不听话,也不是因为她成绩不好,而是因为那可恶的校长看玛蒂尔达不顺眼!校长最恨孩子了!

最后,玛蒂尔达用自己那过人的智慧让特朗齐布尔校长暴露了真面目。 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明白什么叫作光明永远比黑暗强大!不管怎么样,黑暗总是会输,而且输得很惨;而光明总是会赢,赢得很快乐!当一个人被无原因地骂,打,那他就必须狠狠地还击还击。 我最看好玛蒂尔达的智慧了!竟然在还不到六岁就懂这么多!太令人佩服了。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九)

五岁是怎样的时光?是无忧无虑,开心天真的,还是依赖的?或许这就是人们对五岁的一个定义吧。

但是在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笔下,五岁的定义与我们截然不同。她是一个女非常聪明的女孩,她在五岁时把儿童节和各种名著都读完了,本是开心的他遇到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利的父母和恶毒的校长,可是聪明的她想出了一切办法对付他们,并和自己的老师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此过上了快乐的生活——她便是玛蒂尔达。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许多,知道了许多的道理。在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困难或是意想不到的事情时,我们应该向玛蒂尔达学习:面对突发情况时,她沉着冷静地解决,而不是慌张,手足无措。

我不仅收获了面对事情要冷静,还收获了玛蒂尔达的勇敢。玛蒂尔达在面对恶毒的校长对她进行无厘头的惩罚和批评时,不会像其他孩子那样一味地承受,而是勇敢地站了起来和恶毒的校长辩驳,反抗,讲道理。每次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都会不由得地感叹道:“这哪是一个五岁孩子在争辩啊!这分明就是一个青少年在辩驳!”我非常佩服玛蒂尔达的勇敢。因为有时候,我不能够像她那样勇敢。

就像在我们生活中,当遇到不对,或者是别人对你造成不法侵害时,我们不能够一味地容忍,而是大胆指出,因为如果你再度容忍,只会让不法分子变本加厉,更加嚣张。玛蒂尔达就是因为没有容忍,为自己辩驳,才得到了自己本该拥有的东西,所以,我从这个五岁的孩子懂了一个道理:“面对事情要冷静,受到不平要勇敢。

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我增长知识,读《玛蒂尔达》使我学会做事要冷静,要勇敢。读一本好书,真是能让我们受益匪浅啊!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十)

也许好孩子的一举一动不需要引人注目,但是必须要和心中的自己对战。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翻开了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玛蒂尔达》,这本书语言优美、风格独特、幽默又有趣。在书中我了解了主人公的生活,还让我懂得了各种人生道理,真是受益匪浅,沉醉其中。

书里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玛蒂尔达,在一岁半时她就能说会道,懂得的词汇和大人一样多,三岁开始阅览报刊杂志,在五岁时就把大作家的作品都读完了,这让她变得更加聪明伶俐,更加有才华。在她一双小小的眼睛里,仿佛能看见所有的知识,在她小小的脑袋里,好像有着问不完的问题。但这个聪明的小姑娘,却碰到了世界上最低俗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而且在校长的课堂上,玛蒂尔达知道了自己是校长最讨厌的孩子,在和亨利小姐的聊天中,还知道了校长是杀人凶手。于是,从那时起玛蒂尔达凭着自己坚毅的信念勇敢地与校长搏斗,最后,暴露了校长的真面目,学校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

当一次次高潮迭起时,把我看得目瞪口呆,津津有味,仿佛自己都置身于书中。读完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将最终战胜邪恶。平时要多为他人着想,勇敢地为他人指出不对的行为,在与人争执时需要冷静面对,做一个善良、诚实的人。人生一定会有波折,但只要相信自己,一切都会化为乌有。

[热]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合集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热]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合集》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一)

看完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我很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和她的丈夫荷西去了撒哈拉大沙漠,他们在撒哈拉租了一个房子,在哪儿和邻居发生的;和撒哈拉威人发生的;和沙漠军团发生的;三毛和荷西发生的点点滴滴。在这本书里,三毛的文笔很幽默,特别是第一章,看得我哈哈大笑。三毛的描写也很细致,一个小表情,一个小动作都写上去了,这点我们要学习。

看了《撒哈拉的故事》里的故事,我也对在撒哈拉居住的人有了简单的了解。他们叫撒哈拉威,如果别人用语言伤害了她们,她们就会说:你伤害了我的骄傲。

撒哈拉大沙漠很缺水,迎接他们的只是黄沙。但三毛、荷西还是要坚持,面对这么不好的生活,还留了下来。他们把自己的家装扮的很漂亮、很有情趣,别人都说他们建成了艺术宫殿。三毛和荷西在那里结了婚。也成了名人,因为大家知道他们身上有新奇的东西,都跑来跟她借,如:红药水、刀叉、肥皂……借了也不还,不借还要骂你。撒哈拉威人有很浓的体臭,那些人几乎四年洗一次。有一次,三毛找到一个洗澡的地方,叫“泉”,结果里头臭气熏天,虽然被人热情接待,但是根本受不了,三毛还是在家里洗澡。一直这样,三毛、荷西一直住在沙漠。

这就是三毛在撒哈拉沙漠里的生活,这就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大家一定要去看哦!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二】

在没有读三毛的文字之前,早就听说她是个洒脱的女子了,而我恰恰最欣赏的就是洒脱之人,所以对《撒哈拉的故事》可以说是充满了期待。

但是说实在,有些失望了。里面的女子并不像我想象中三毛该是的样子。

她更像是个有些任性、有些固执、有些矫情、有些自我,但又有血有肉、平平凡凡的女子。

从把爸爸给的钱放在枕头套里这件事,我就忍不住猜疑,三毛口中“这么多国家单独的流浪”,是否可以称之为真的“流浪”?还是该说作有钱的“流浪”?

那时候的三毛,所谓的洒脱,更起来更像是由金钱堆砌起来的洒脱。

从初初到撒哈拉沙漠的时候看,三毛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个不谙世事,还有些傻白甜的女人。

真的感觉如荷西所说的,三毛去撒哈拉沙漠,是一件表面倔强而内心冷漠的事件。可以说,如果不是荷西的推动,不是荷西的陪伴,不是荷西的鼓励......在那片荒芜的土地,三毛不会坚持太久,那也就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也就不会有那个被过于美化的洒脱三毛。

可怜的是,即使付出了那么多,三毛对荷西的爱,仍不像是爱情的爱,而更像是一种陪伴一种习惯。像是在那片陌生荒芜土地,唯一可以紧紧握住的绿洲。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三】

常常听人说起三毛,听说她的随性与洒脱,听说她的偏执与执着。如今第一次捧起她的书,第一次从她的故事中感受到这样一个特立独行亦是平凡真实的女子。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非常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特别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希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这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因为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助,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因为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可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系,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孤独或是寂寞这类字眼,在整本书中几乎都没有出现,但沙漠里的三毛一定真切地感受的到。她愿意帮助她们,教她们读书写字,为她们治病施药,却从不被她们顽固、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所同化,她自始至终保持着自己心灵的自由与纯净。

三毛,这个热爱生活,乐观开朗,拥有宽容胸襟的智者;这个享受自由并承受得起孤单的行者;是一朵盛开在沙漠的奇葩。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内容都是很多的小故事组成的。这本书是我在大学的时候就买的一本书,一直断断续续的看。刚好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让我又有了静下心看书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就产生了很强烈的要去旅游的欲望。当然,也想去沙漠,撒哈拉是不太可能了, 我想去西藏,神秘;我想去内蒙,有大草原;我想去北京,闺蜜在那里工作;我想去厦门,好朋友说鼓浪岛很美;我想去云南,四季如春,风景如画。我真的很想去很多地方,但是没有一个地方是此刻能去得成的。

三毛和丈夫荷西在撒哈拉生活了很多年,条件艰苦,萨哈拉威邻居们也不尽如人意,但她却也能把自己的家打扮成沙漠中的一幅画, 一个艺术馆,她也能和邻居们相处融洽,她能开着他们的”白马”横穿撒哈拉,她能从沙漠中,从萨哈拉威身上发现一个又一个故事。这不禁让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态度真的能决定很多事情。要觉得生活是完美的,世界是完美的,我们就能经意或不经意地发现生活中点滴的美,我们的心中才会有活下去和活得更好的期望。我向往的不仅仅仅是撒哈拉那片古老而神秘的沙漠,我向往的还是三毛对生活的那种态度,还有她生活的状态,我觉得她很幸福。

这样更加让我觉得有必要趁着年轻的时候到处去走一走,看一看,尤其是大学仅仅出去玩了三次,在参加工作的半年却没有想到出去,想想自己错过看看这个大千世界最好的机会。我真的想去旅游了,和好朋友一齐,我期望我们能在以后回忆起来的时候记得我们以前走过一样的路,分享过最美丽的风景。

希望疫情快快得到控制,慢慢好起来,回归正常的生活。中国加油!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篇五)

记得阿拉伯语对"撒哈拉"的解读是"大荒漠":广阔、孤寂、贫穷与落后。可翻开书籍,咀嚼着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白手发迹》《悬壶济世》等18个故事,感受到的并非像阿拉伯语解读的同样,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特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着土偶情,如同走进一幅布满异国风情的画卷。这一切更让我心驰神往,竟然孕育发生一种踏着三毛足迹重游的强烈冲动。

浓情穿梭频繁在三毛清爽、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素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魄的人性美起头浸润…

三毛是个深切留念沙漠生活的女孩,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布满了无穷的诱惑。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迓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很坏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含沙很多的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可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掷中最神圣、最憧憬的结婚仪式也"搬"到了沙漠。

在艰难的日期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白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乐瑟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布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正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偏僻地域游放牧牲畜的人的共同体的生活,随身携带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进入某种环境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洒脱和诙谐,以神州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

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寓目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邋遢、奇异生活习俗。因为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痕,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很坏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三毛就是这样以泼天勇气和灵懂事情的道理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她如同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高举起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热]曹文轩作品读后感汇编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曹文轩作品读后感汇编》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篇一)

近期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那是着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一本最有名的儿童小说。

这是一本内容十分丰富的书,讲述的是小男孩桑桑在小乡村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生活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秃-鹰、小白船这几个人物。秃-鹰是一个秃头的乐天派,小白船是一个和他形影不离的小女孩,也是最了解他的小女孩。这本书就是写他们之间的友谊和围绕他们发生的一些故事。

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独立的故事,写了小白船如何与作者笔下的小男孩认识,秃-鹰如何走出秃头的烦恼。也写了桑桑如何与他们一起成长,一起学习一起玩乐的故事。最后桑桑走了,永远地离开了那个小乡村,这真是一本美丽的好书,让我有收获了很多。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美好,要珍惜友谊和亲情,如果不珍惜,失去时就晚了,我们现在的童年就十分美好,我们要珍惜。

可是我们有的同学平时常常说起自己怎么怎么不幸福,盼着自己快快长大,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以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可是真的如此吗?

长大了有什么好?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是父母为了你付出了很多,为了你他们这些年流了多少汗水和泪水?一个人生活?还自由自在?你想过没有,没有了父母的帮助,小小和我们很难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现在很多的同学生活上根本就不会自理,很多同学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连一双小小的袜子都没洗过,离开父母一个人生活那是不可能的,我们还是好好珍惜这美好的童年,珍惜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一切吧!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篇二)

今天夜晚,我不由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那就是即将来我们学校的曹文轩老师的作品--《青铜葵花》。当我眼前浮现的那一个个感动篇幅时,那雨点般的泪水在我眼珠里打转。让我最感动的是: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捉来最大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 为了等葵花晚上回来不怕,青铜天天提着纸灯笼去码头;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的腮帮子疼做了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这本书表现了孩子、朋友之间的友谊,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这种真情无不湿润着每一位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这本书对我启发很大,我真想大声对它说:青铜葵花谢谢你!是你们让我明白如何面对困难,如何学会苦中作乐,如何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篇三】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一本曹文轩的书,书的名字叫《细米》,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细米和梅纹,这本书很详细的讲出了细米和梅纹在一起的故事,这其中,我最喜欢第三章:风也吹,雷也打,中的第二篇和第三篇,这两篇主要讲的是:一年最忙的时候——五月到了,五月麦子成熟了,要收割了,被割下来的麦子要被送到打麦场脱粒、晒干,那些空着的麦地要翻耕、泡水、平田然后就又要插秧了,时间是不等人的,所有的活,都必须在一定时间(天数)内完成!

在下地干活的前几天里,细米的妈妈都在为梅纹准备下地的工具,镰刀、扁担、绳索、草帽等……妈妈一样一样的准备,镰刀是最利口的,扁担是用桑木做的,既结实又柔韧。

又过了几天,梅纹终于下地了,农民们都转头看,因为一个漂亮姑娘实在好看,但没用多长时间,众人便知道,光好看是没有用的!人家稻香渡的姑娘几分钟就能割完一大块,但她需要半个小时,所以他很快就落后了!

但是往后的几天,她都处于一种轻松,因为红藕和细米在帮她割,红藕和细米已经放假了;几次,地里的人还在割麦子时,她梅纹已经哼着歌回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割麦子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不小心就会被划伤,但是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就能成功!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篇四)

近期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那是着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一本最有名的儿童小说。

这是一本内容十分丰富的书,讲述的是小男孩桑桑在小乡村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生活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秃-鹰、小白船这几个人物。秃-鹰是一个秃头的乐天派,小白船是一个和他形影不离的小女孩,也是最了解他的小女孩。这本书就是写他们之间的友谊和围绕他们发生的一些故事。

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独立的故事,写了小白船如何与作者笔下的小男孩认识,秃-鹰如何走出秃头的烦恼。也写了桑桑如何与他们一起成长,一起学习一起玩乐的故事。最后桑桑走了,永远地离开了那个小乡村,这真是一本美丽的好书,让我有收获了很多。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美好,要珍惜友谊和亲情,如果不珍惜,失去时就晚了,我们现在的童年就十分美好,我们要珍惜。

可是我们有的同学平时常常说起自己怎么怎么不幸福,盼着自己快快长大,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以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可是真的如此吗?

长大了有什么好?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可是父母为了你付出了很多,为了你他们这些年流了多少汗水和泪水?一个人生活?还自由自在?你想过没有,没有了父母的帮助,小小和我们很难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现在很多的同学生活上根本就不会自理,很多同学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连一双小小的袜子都没洗过,离开父母一个人生活那是不可能的,我们还是好好珍惜这美好的童年,珍惜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一切吧!

就在前几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看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因为,这本书令我非常感动,书中讲述了一个宁静而又安详的小村庄——大麦场里发生的一个感人的故事,男主人公叫做青铜,女主人公叫做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故事中,青铜葵花们遭遇了水灾、火灾、记蝗灾的痛苦,但是他们总是坚持着,齐心协力,等待着渡过难关。

青铜,虽然是一个哑巴男孩,但是,他用那无声的语言感动了他的家人,让他的家人们领养了孤儿葵花。葵花,是一个很听话的小女孩,哥哥去干什么,她总是不声不响地跟在哥哥的身后,哥哥让她去干什么,她总是会听话地干这干那。

青铜十分渴望坐进教室,朗读一篇篇课文,可是当他得知家里的钱只供一个人的学费时,为了能让她妹妹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他毫不犹豫地收起了那强烈的欲望,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妹妹,这真是一个胸怀宽广的哥哥啊;为了能让妹妹拥有一张美丽的自己的照片时,哥哥冒着风雪去桥头卖芦花鞋,甚至连自己的芦花鞋也卖掉了,他自己宁可光着脚走回家,这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哥哥啊;为了能让妹妹在明亮的灯光下做作业,哥哥到河边抓萤火虫,把萤火虫放到南瓜花里,为妹妹做了十几个南瓜花灯,这又是一个体贴入微的哥哥啊;为了妹妹能在演出时更加漂亮,哥哥奇思妙想,帮妹妹做了一条没有瑕疵的、美丽的冰项链,这还是一个花尽心思的哥哥碍…我一想到哥哥为妹妹付出了这么多,我就想要哭,这是一个多么美满的一家子啊!互帮互助。有爱护妹妹的哥哥,有疼爱孙女的奶奶,还有关心女儿的爸爸妈妈。但是,世界总是残酷的,慈祥的奶奶不幸去世了。

另一个悲惨的事情又紧接着发生了,葵花要被接回城里了。那一天,妈妈故意把青铜支开,让青铜去外婆家拿鞋样,因为她知道青铜是不会让葵花走的。当青铜来到河边时,船已经变成了鸽子般大小的白点了。日子一天有一天过去,青铜的心情越来越差。当他看见葵花田里的金灿灿的葵花都朝向他时,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叫出了一声:“葵—花!”虽然不怎么清晰,但是青铜是可以说话了。苦难中又带着希望。

看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那字里行间,时时刻刻透露着纯真的感情,令人回味无穷;那扣人心悬的故事情节,使我懂得了一定要尊重自己的父母和长辈,一家人能够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那优美的文字,时常提醒着我:“不要等到失去,才懂得珍惜!”我们要珍惜眼前的这一切!

[热]幸福的鸭子读后感汇编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目的,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热]幸福的鸭子读后感汇编》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幸福的鸭子读后感【篇一】

幸福来源于哪儿?什么才是幸福?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幸福的鸭子》后,我才体会到幸福来源于生活,别人幸福才是自己真正的幸福。

那怎样才会幸福呢?《幸福的鸭子》里就有这样一直幸福的鸭子叫“麻花儿”。麻花儿是一只极容易产生幸福感的鸭子。当她认识了新朋友就会感到幸福;当她看到美丽的景色就会感到幸福;她幸福,也是因为别人幸福。

麻花儿总是尽她所能让别人开心,当别人开心起来,她也会感到无比幸福、无比开心。麻花儿结识了会笑的笑猫。她为自己能结识这么一个好朋友而感到无比幸福。笑猫的主人是疯丫头杜真子。当杜真子知道有这么一只鸭子叫麻花儿时,她很开心,麻花儿更开心。后来,麻花儿终于和她喜欢的黑鸭子在一起,那是的她是幸福的,麻花儿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来分享她的幸福与快乐。因为麻花儿是幸福的。她也想让别人幸福。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真的很羡慕麻花儿和马小跳、笑猫他们呢!他们都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自在、天真、无忧无虑。那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他们都幸福、快乐,他们因为别人幸福,所以自己也幸福。正因为自己幸福,所以也要让别人一起来分享自己的幸福!生活也是一样。只要别人开心,你也一定会开心,如果你幸福,就要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你的幸福!

幸福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来源于我们的家庭,来源于你,来源于社会……只要每个人都幸福安康,那么这就是个幸福美满的世界!

幸福的鸭子读后感【篇二】

《幸福的鸭子》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鸭子麻花的那种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让我一直都非常佩服。

《幸福的鸭子》主要写的并不是麻花多幸福,而是写麻花是怎么把平常的事看作幸福,所以鸭子麻花身边到处都是幸福。对于麻花来说,生活中只有幸福,没有苦恼。有人说,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着它笑,它也对着你笑;你对着它哭,它也会对着你哭泣。所以,面对生活时,我们的表现是怎样的呢?

记得有一次,我约小伙伴去大明湖玩。虽然到了要回家的时间,但是我们还没有玩够,所以我就抱怨起来:“哎呀,时间太快了,我不想回家!”后来我想,如果换成是麻花,她一定会这样说:“我真幸福,今天我和好朋友竟然能见面,而且还玩得这么快活!”

还有一次,我和同学出去吃饭,可饭菜没几样是我喜欢的。于是,我又开始抱怨:“为什么不让我点菜啊!”现在想来,如果是麻花,就一定会说:我真是幸福,今天竟然可以美美地和同学一起在外面吃饭!

类似的事 还 非常多,我数也数不清。所以,如果有的时候我们反过来想想,用不一样的态度来面对生活,我们将得到多少像鸭子麻花一样的幸福啊。

其实,在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幸福。比如,乐观是幸福,高兴了是幸福,能好好地看电视、玩游戏是幸福,能吃饱喝足了也是幸福……那么,从今天开始,就让我们尽情地感受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幸福吧。

评语:丰富的语言,连贯的语句,让小鸭子麻花积极的生活态度感染了每一位读者。相信你也一定从麻花的身上学到了如何对待生活,我们期待你写出更好的文章!

幸福的鸭子读后感(篇三)

近日我读了一本《笑猫日记之》这本书,主要是说:这个暑假,笑猫和马小跳他们一道,来到了张达乡下外婆的家。见到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叫麻花儿的女鸭子。麻花儿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心中的幸福仿佛没有边际。听着麻花儿像打饱嗝儿一样的快乐歌声,每个人心中的幸福,都在这个荷花盛开的夏天,慢慢地长大……

麻花儿是一只时时刻刻都有幸福感的鸭子,她有一颗感恩的心,心中充满了生活智慧,她能从每天平凡的生活中感受到幸福……

以前孤孤单单、魂不守舍的阿空从城堡里走出来,来到桃乡后,见到马小跳、笑猫和麻花儿,他们快乐、幸福的心情感染了他,他此次不再孤独,也不再忧伤。他帮张达的外公外婆管理桃林,每天过着忙碌又快活的生活……

读着读着,突然我全身好像轻松了很多。哦,原来幸福离我们这么近,而我们却没有发现它。在生活中我们处处抱怨爸妈管得太严,不让我们玩;学校里除了学习、作业还要遵守纪律……感到没有一点快乐和幸福。现在,我读了这本书后很受启发,幸福就在我们身边,之所以我们一直没有找到它,是因为我们一直没有保持乐观的心态。在平凡的生活中一定要乐观、快乐和幸福,就像麻花儿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心中充满了生活的智慧,幸福才能离我们越来越近。

幸福的鸭子读后感(篇四)

暑假前,我在家里读了一本杨红缨阿姨写的书—《幸福的鸭子》。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女主角麻花儿,因为她无比的幸福与快乐!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在暑假里,笑猫和马小跳等人来到张达的外婆家。那是一个满是桃林的美丽地方。在那里他们结识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叫麻花的女鸭子。女鸭子麻花儿是一只极其容易产生幸福感的鸭子,而这种幸福感来自给予,她在给予的同时也获得了幸福,而麻花儿就是一只时时刻刻都会感受幸福的鸭子。麻花儿有一颗感恩的心,在麻花儿的心中充满了生活智慧,能从每天平凡的生活中感受幸福,能把一件糟糕的事看待成一件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在这本书中,我觉得最生动美丽的故事就是“萤火虫的仲秋夏”。

这篇故事讲的是:麻花儿带着笑猫等来到小亭子里,这天晚上,没有风也没有星星和月亮,但是这时,他们看见了许多萤火虫。麻花儿高兴地唱起了一首激情地歌。这时奇迹出现了!萤火虫竟飞出了一个火树银花的图案。麻花儿依旧唱着,萤火虫也不停的飞舞着,这是不是就告诉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不放弃奇迹就会出现!对于我来说,活在这个世界上,金钱什么都不很重要。我只想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我就很满足了。如果要让我选择两种生活,一种是:有着一大堆金钱,但却自己一个人孤独地生活,一种是:整天可以在家里和家人说说笑笑的生活。那我非常愿意选择第二种生活方式。因为钱不多没有关系,只要吃得饱、睡得香就行,至于钱,如果需要以后还可以再赚;但是幸福和快乐是用多少金钱也买不来的,这些都是要靠自己争取来的。我最后的感受是:我们往往在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才想起自己应该要做些什么,因此,我们要珍惜时间,把握好生命中的每一秒、每一分,不能让生命白白浪费掉,要活得更加精彩!

幸福的鸭子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篇快乐的童话,这里有一只单纯、快乐又幸福的鸭子—麻花儿,她的“幸福经”像是一首动听的歌。

这只名叫“麻花儿”的鸭子,擅长用自己的单纯、天真使别人快乐,擅长用自己发自内心的幸福感去打动别人。她并不漂亮,甚至有些其貌不扬。但不管别人怎么说,她永远能把各种的不如意看做一件快乐、幸福的事情。在“麻花儿”的世界里,没有伤心,没有苦难、没有不顺心,只有浓浓的幸福。无论发生什么,在她的眼里,这件事总会变成幸福的、快乐的。“麻花儿”是一个单纯的乐天派,一只永远幸福的鸭子。而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发现,如果没有幸福的“麻花儿”,她周围的一切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看到这里,我相信,“幸福”是可以创造奇迹的。

幸福是什么?不知人们有没有想过,它其实就在你的身边,而你,却对它视而不见。有些人把幸福想得太过神秘了,也许他身边处处围绕着真正的幸福,他却不理不睬,浑然不知。幸福,究竟是什么?是父母所注入的那份爱,是老师关心的眼神,是当你摔倒时拉你起来的朋友的手,是你低声说“谢谢”时那满不在乎的“不客气”,是你早上看见的第一缕阳光,是晚上那皎洁的月亮……实际上幸福无处不在,只要用心体会,便可以感受到它那淡淡的、甜甜的滋味。只要你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你就会发现,幸福,无处不在!

有一种快乐其实离我们很近,它的名字,就叫“幸福”。

热!煮酒论英雄读后感860字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热!煮酒论英雄读后感860字》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一)

很久很久以前,在我们祖国的土地上曾经流传着这样一段交织着无数英雄血泪的传说。一位名为罗贯中的文人把它记录了下来,给它注上了一个名字——《三国演义》。

曾有一位诗人,他漫步在长江之畔,望着那波涛滚滚,乱石穿空的江水,留下了“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的绝唱。

曾有一棵桃树,那青葱欲滴的华盖下,有过三位豪侠,演绎了一个万古流芳的故事。

曾有一个学子,手捧着书本,在那苍白的日光灯下,从那黑白的文字间见证了一场场惊天动地的战斗。

书中的蜀国,令人惋惜。当那颗巨大的彗星从五丈原的上空陨落时,一个伟大的智者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的遗憾。高高在上的曹丞相啊!你那满怀的壮志雄心也敌不过岁月的蹉跎,只留下了“人生苦短”的嗟叹。那曾经虎踞江东的孙氏一族,你们可曾想到你的子孙会跪拜于司马脚下?

滔滔江水啊,请容我向你祭上一杯薄酒。你是历史的见证者。那百万雄狮的余灰,你可曾留着?

我合上书卷,闭上双眼。仿佛独自漫步于江上,耳畔之间,那阵阵兵戈交错,风悲马嘶之声渐渐离我远去。一个熟悉的歌声缓缓而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二】

旭日东升,朝霞千里,煮一壶青梅酒,细品其味,不由得浑身舒畅,热血沸腾;

红日当头,骄阳似火,煮一壶青梅酒,细查其味,只觉得感慨万千,心中怅然;

落日余晖,晚霞映空,煮一壶青梅酒,细嗅其味,不禁得黯然神伤,处处忠骨;

月光如水,海阔鱼跃,煮一壶青梅酒,细听其声,禁不住轻声叹息,潸然泪下……

《三国》《水浒》,两部古典名著。它们吸引了中外各色各样的人们去阅读它。从三国的桃园三结义、晋朝统一天下,到水浒的一百单八将结义、后又一一丧生。读到这,又有谁不会感动,又有谁不会觉得无奈呢?悲壮的历史,描写了一段壮丽的史诗,也葬送了一个又一个,一群又一群英雄的生命。

论英雄,谁是英雄?古往今来,淡淡的日子,并非没有留下英雄们一段又一段令人讴歌的故事。但这段令人悲愤令人扼腕的历史,已经冲淡了它本身,冲淡了它曾经记载过的英雄。这种英雄,总是出现在一种不该出现的环境中——不是天下分割,就是奸臣当道。多少人,为了能够位极人臣,不择手段的陷害、坑杀别人?多少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财富,不思后果的将那些英雄好汉们,那些他们嫉妒的英雄好汉们斩草除根。你以为你们根深蒂固吗?你以为你们了不起吗?当天黑时,必有阳光瞬间起航;当黑暗时,定有光芒万丈放光!

青梅煮酒论英雄。说英雄,谁是英雄?水浒那一百单八将,三国那保留下赫赫战功的将领,不都是英雄吗?虽然他们之中,有些战死沙场,有些遭人陷害,有些更是死于非命。但这又有什么呢?历史虽然冲淡了他们的花名册,但在人们心中,他们永远是英雄,可以为黑暗带来光芒的英雄。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说英雄,谁是英雄?论英雄,谁是真英雄?是你们!为国家献身的你们!当天黑时,必有阳光瞬间起航;当黑暗时,定有你们放出万丈光芒!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三)

历代英雄,哪有不好酒之徒?读完这本书,更让我领略了一下他们的英雄气概。先说楚霸王项羽与汉高祖刘邦的鸿门宴。酒宴之上,项羽由于自己的居功自傲,心慈手软,而不听范增的劝告,放弃了亲手杀死心腹大患的机会。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本也想帮助项羽暗杀刘邦,但没有成功。项羽有勇无谋,导致自己拱手让江山,最后在乌江含恨自刎。楚汉相争,项羽.刘邦皆为英雄。时迁三国,魏国曹操,蜀国孔明,吴国孙权……又何尝不为英雄?就像书中的“火烧连营”,刘备急于为义弟报仇,不惜倾国攻打吴国,但因双方对峙不下,刘备在高山之上布下五百里连营,却不料犯了用兵大忌,被吴国反抓机会,用一把大火烧成一片废墟。还好孔明及时接应,否则后果不堪预料。

男儿虽勇,但女儿也不会示弱,宋代女英雄穆桂英,她亲自挂帅出征的事迹至今还成为美谈。

英雄人物给予我们许多“英雄道理”,最让我受益匪浅的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人生中必定会有成败,只是有的成败给人教训,有的成败决定前途,有的成败却能主宰命运。想成为英雄不难,只看你敢不敢拼搏。人生能有几回搏呢?不去拼搏,何来成功。

我,是一个女孩。虽不会像武松那样“千杯不醉”,也不会像乔峰那样豪情痛饮,但我热爱浓郁的酒香。就像在酒香中品完这本诠释英雄的书一样,让我的生活也充满“英雄气息”,让我可以对着浩空皎月说:“煮酒论英雄,同予者何人?”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四)

“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这是曹操煮酒论英雄时对刘备说的英雄标准。他认为只有他与刘备比较出众,而我认为还有以下几位,也可称为英雄。

一、关羽,是忠义的化身,至今仍是我们中国的武圣。他有勇有谋,对刘备忠心不二。他温洒斩华雄,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刮骨疗伤。而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太骄傲,才会造成败走麦城的事情发生。所以我们做人不能骄傲。

二、张飞,勇猛粗暴,嫉恶如仇。长坂坡一声吼,吓退了曹操十万雄兵。你们别看它是一介武夫,但粗中有细,在江州之战中,他就用计捉住了严颜。但他爱喝酒打人,并因此遭人所害。

三、赵云,一身都是胆,武艺高超,人称“常胜将军”。当年在长坂坡,从曹军中杀进杀出,救回刘备的妻儿。之后,他又截江救阿斗。还在汉水之战中救出了黄忠和部将。曹操在山头观战,叹道:“当年长坂坡的那个英雄,威风还在啊!”我非常佩服他的高超武艺。公孙瓒曾称赞他一人能抵百万雄兵,刘备也封他为虎威将军。所以我认为他是三国中一位堪称完美的将军。

四、周瑜,东吴的一位儒将,他的才华非常出众,但他心胸狭窄,容不下比他聪明的人,死之前还说:“既生瑜,何生亮”。

还有其他许多英雄:勇猛无比,但见利忘义的吕布;老当益壮,立功无数的黄忠;又勇又忠,深得曹操信任的许褚……这些英雄都令我十分敬佩。

“是非成败转头空”,三国中这一位位英雄的成功、失败,也给予了我许多启示。我爱读三国!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五】

三国演义是一部跨度近一个世纪,出场约四百个人的长篇历史小说。当然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还是《曹操煮酒论英雄》。这篇故事我读了以后深有感触,回味无穷。

文章主要讲了刘备与曹操回到许昌后,因曹操怕汉献帝与刘备联手攻打自己,便借喝酒谈话之名。来试探试探刘备到底有没有称王称霸的野心。刘备已知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便带着关羽和张飞逃出了许昌。

从这回中,我可以从文中曹操对刘备说的话:“玄德兄,最近在干大事啊!”看出曹操是一个十分有计谋、有心计的这么一个人,他怕任何一个人破坏了他的事业,成为他统一天下的绊脚石。因此他才想要杀了刘备。况且刘备按皇室辈分来算,汉献帝还得叫他叔叔呢!还有曹操说的这句话还别有用处,他其实是在试探刘备。想要看看刘备这回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也正就是这句话使得刘备为之一怔,半天说不出话来,让刘备更加的清楚曹操并不是一个等闲之辈呀!还有干大事,刘备现在这个样子怎样干大事呢!他也是为了打消刘备打天下的信心!

而刘备其实也是在暗暗使计,他每天在菜园子里浇水种花,一副与天下无争的样子,凸显出了他并不是块攻打天下的料。正是这种表现才让曹操对刘备的疑心减少了。应该说刘备这一计使的十分漂亮,也十分不容易,换成其他人,哪个人可以完全埋没掉自己的野心呢!

我还从文中曹操对于刘备回答的评论看出,曹操是一个十分狂妄的人,他看不起所有与他争执天下的人,像刘表、公孙策、袁绍这样兵多粮足的军队也没有看在眼里。曹操又再一次的暗示刘备不要与他来争夺天下了,让刘备惧怕自己!

当曹操说,当今天下能称的上是英雄的人就只有你我了。当曹操的声音刚落,就响起了一阵雷声,刘备手中的筷子一下子掉到了地上。这一举动让曹操心中的一块石头放了下来,对刘备彻底放松了警惕,像他一样连打雷声都怕的人都能来打天下?笑话!

唉!可惜的是曹操太低估刘备,当曹操想起来了的时候,刘备和兄弟二人早已逃到了荆州。三国正如《曹操》这首歌里唱的一样:尔虞我诈是三国,分不清对与错啊!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六)

曹操,可以说是一个千百年来褒贬不一,终难盖棺定论的人。有人说他是奸臣,甚至是奸贼,也有人说他是英雄,更多的人,说他是奸雄。的确,在《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形象是很多面的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概。

其实,个人而言,就《三国演义》中认识到的曹操,我是很欣赏的,我认为,他是个奸雄。认识曹操,是从他的一首诗《观沧海》开始的。

其中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他一统天下的霸气与决心。这是怎样的胸襟与气魄啊!他有一种气吞山河的英雄之气,让我敬佩不已。

“青梅煮酒”,是千古流传的一段佳话。刘备与曹操谈论天下英雄,刘备用袁术、袁绍、刘表、孙策等人来搪塞,却被曹操一针见血地一一驳回,“操以手指玄德,然后自指曰:‘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一语石破天惊,刘备也变了颜色,匙箸落于地,能如此识刘备内心的,天下无二人。

曹操的这番话不仅洞穿了刘备的内心,也充分体现了一个政治家的高-瞻远瞩:袁术淮北称帝后,被曹操所破,带玺欲归其兄袁绍,被刘备截杀,落魄惊恐而忘,。袁绍空自兵强马壮,先自毁长城,拘田丰于狱中,关沮授于军营,躯许攸于阵前,终被曹操破于官渡。刘表枉称六俊,忧虑焦思而亡,而其子更不如他,。而孙策空称江南小霸王,死在许贡三门生下。看这些所谓“英雄”的结局,曹操的眼光是何等超前?

在《三国演义》中,我所认识的曹操,还有很多的特点。献刀董卓的从容应对;官渡之战的任人唯贤;望梅止渴的聪明急智;挥兵南下的雄心壮志……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七】

三国时期,英杰辈出,群雄逐鹿,谈论三国的英雄,也成为后人津津乐道的话题。现在如果在大街上随机调查过往路人,询问他们最讨厌哪位三国人物,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会说:“当然是曹操。”究其原因,无非是诡计多端,自私自利,“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又有谁看到过曹操好的一面呢?

曹操借汉献帝之名,发动讨伐董卓战役。一时间十八路诸侯纷纷来到,送粮者络绎不绝,足以显示出曹操出色的才干。在讨董战役时,真正行动的只有曹操与孙坚两路诸侯。而一直高喊着匡扶汉室的刘皇叔身在何处?史书记载刘、关、张三人并未参加讨董战役。所谓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完全为罗贯中杜撰的。此外,曹操还十分网罗人才,唯才是举。当许攸离开袁绍去投降曹操时,曹操一下从床上爬起来,赤脚迎见许攸。当关羽被杀时,曹操还厚葬了这个令他损兵折将的大将。

还有一个十分生动的例子,一心匡扶汉室的刘皇叔一夺得西川,迫不及待的称了帝,孙权也在江东称帝,而曹操称帝则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挟天子以令诸侯”,随时可让汉献帝“禅位”,名正言顺当个皇帝,而他却一直没那么干,甚至孙权写了封信劝曹操称帝。曹操还说孙权是要把他往火坑里推。他一直到死仍未称帝,只是被他儿子曹丕追封了一个“魏武帝”而已。

我并不想为曹操翻案,我承认他只是因为猜忌杀了吕伯奢一家;因为要引诱吕布,拿群众当炮灰;他为了报父仇,攻打徐州时,“杀戮人民,挖掘坟墓”;明明是自己克扣军粮,却借运粮官的头来安抚军心;借天子之名为非作歹……

我只是希望,人们能够全面的看待一个人,既看到这个人的缺点,也看到这个人的优点,并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如果人们都能去完整地看待一个人,世界上就会多一些理性欣赏,少一些盲目崇拜;多一些客观评价,少一些盲目批判……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八)

煮酒论英雄想必是很多人都会很熟悉的,它的出处是出于《三国演义》第二十一回。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曹操外出见青梅挂满了枝头,望去觉得很美,忽然想到了“望梅止渴”这一成语典故。恰逢此时又是煮酒的佳节,他就心生一念,何不邀刘备来共饮,借此机会也可试探一下刘备,看他有无称帝和自己共争天下的野心。刘备如约而来,酒席宴上,曹操问天下英雄有哪些,刘备随便答了几个,可都被曹操否定了,相反曹操则认为天下英雄唯有自己和刘备两个人而已。闻此言刘备惊得筷子落地,正逢此时窗外雷声大作,刘备从容的拾起筷子,借口害怕雷声才惊落自己的筷子,这才遮掩了过去,消除了曹操的怀疑。

这则章节和故事是《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读的,就因为它被描写得很具有文学的趣味,意境很美也很有诗意。看中国古代文学史我们不难知道,曹操是建安时期着名的大诗人,其诗更有“建安风骨”的美称。他邀刘备来饮酒是想考验刘备,这点是无疑的。不过于此同时这也显示了他诗人的本色。青梅着在枝头,望去景象已经是很美,可以说是赏心悦目的。此等美景激发了曹操诗人的豪兴,想要赋诗一首,但一时间诗思不来,只好暂时作罢,若用青梅煮酒,那当更能突显英雄的本色,所以才有了这一段与刘备的共饮与聚会。我对小说不是很喜爱,这可能是由于个人的偏好吧,《三国演义》的其它章节虽然读过了,但觉得没有什么印象和回味,唯独这一节我却是很喜欢的。对我而言,它是小说中最有诗意的回目和章节。

也正是由此节,不能不让我们联想到曹操,他是三国时期的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和军事家。小说毕竟就是小说,它是可以虚构的,但作者罗贯中的尊刘贬曹倾向实在是很严重的。所以曹操被描写成了反面的人物,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代的奸雄。这从影视评书和戏曲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所以人们就人云亦云地认为曹操是奸雄了。另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三国演义》的熟悉和喜爱毕竟远胜于《三国志》。文学的影响有时会超过和左右历史于此可见一斑。人们对于曹操的认识由于小说的影响虽然是有曲解之嫌,但是依我看这也没有什么关系的,我们不是专门做学问的学者何必当真呢?小说也原本就是共人消遣的和休闲娱乐的,只要快乐那样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今天我们实际生活当中许多俗而不雅的人呼朋引类地聚在一起,推杯换盏高谈阔论,往往也自命为煮酒论英雄。这一则也可以想见这典故影响的深远和广泛了。其实说这话的人也未必就知道这典故的出处,或许也有知道的。结果是往往自命不凡,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更是飘飘然,然飘飘了。在醉意朦胧中都认为自己是大英雄,借英雄的豪气还想在多喝几杯。实际上真正的英雄确有着他独具的品格,胸怀坦荡,腹有良谋,行侠丈义,智勇双全,试问当世真能做到者又有几人。英雄不是嘴上的空话,不是凭空的幻想,不是醉意朦胧里的豪言壮语,他是一种优秀的品格,这种品格是超凡人的,一般人难以企及的精神境界。

现代是科学昌明的时代,酿酒业也发达了,也许再也不用青梅来煮酒了。我们谈到青梅煮酒有些印象依稀了,实际上是有名无实了,只留给了诗人的某些诗意的想象和美学的熏陶。不具备英雄资格的人却来煮酒论英雄,实在是有些僭越古人之嫌。不过在酒席之中能够陶然地忘却了现世的烦恼来充一次英雄也无妨。我想这也是我们现世生活的一部分,苦中也有乐。不妨开怀畅饮,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什么不尽人情的话和不尽常理的事在这里都可以尽情的诉说,这酒桌的聚会简直就成了另外的娱乐逍遥的小世界。刘伶的死便埋我的精神虽然未免有些放浪于形骸之外,但这也是尽人情的一种表现,是一种旷达的风度。

俗语说饮酒不醉才为高,多喝酒,喝个酩酊大醉于身体不益,喝酒过量也容易误事,此种事情屡见不鲜,要引用例子真是不胜枚举。以煮酒论英雄的气概饮酒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问题是拿了这个作为了借口,成为了不可救药的酒徒与酒鬼,不问世事,枉费了光阴,践踏坏了身体,那可真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古人的酒酒精含量少,即是所谓的度数低,不比今日的白酒那样的猛烈,所以古人于喝酒之余还可以对诗赋词弹琴流觞尽雅兴之乐。今人在喝醉上断不可盲目的效法古人。

另一则对煮酒论英雄想到的是人们对于英雄的向往。我想向往英雄的境界也是我们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吧,这从武侠小说的广受欢迎中可以看得出来。而这一则青梅煮酒论英雄的小说段落尤其是写得精彩,让后世的人在闲适中也能增添一些精神的悦乐。从这一点来说这典故真是大有裨益了。

每当回想这个典故的时候,自己也好象回到了从前,一想起那时三五知己友朋,会聚在一起,放谈高效,引酒作乐的情景,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一种豪兴往往会不自觉的涌上心头。好小说好的文学作品好的典故能够耐人寻味的地方,于此也可见一斑了。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九)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陽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若问中国历史中,那一段历史最出名。我认为莫过于三国了。战国时期,烽火连天,七雄并立,也有不少故事,不少演义,但也远远不如三国来得精彩。三国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人物,太多的传奇,太多的英雄。

英雄!人人敬仰,人人追求,但究竟怎样才算是英雄?有人说刘备是英雄,“三国演义”中,十分刻意地把刘备塑造成一个大忠大义之人。人人都说刘皇叔仁义无双,但我心中不觉为然。就拿那个著名的刘备摔孩子的事来说吧。赵云在曹军阵中七进七出,一番凶险将阿斗救出,刘备以为不值,遂将阿斗摔在地上。这样做,倒是对得起部下了,那对阿斗又如何呢?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又懂什么呢?他又凭什么要遭这份罪呢?刘备的仁义此时又到哪去了呢?刘备摔孩子,不过就是为了拉拢人心而摆出的姿态罢了。而刘备所打下的江山,无论是荆州,益州,汉中,手段都算不上光彩。最可怜的就是荆州的刘璋,满心欢喜的迎来了刘备,想不到是引狼入室,被刘备来了个反客为主。由此看来,刘备的仁义不过是拉拢人心而已。它是一个政客,一个成功的政客。在我眼里,要做好一个政客,欺骗是必修课,耍心机更是必不可少,为什么中国古代许多文人仕途不顺?就是因为他们有气节,不会耍心机,搞陰谋,不会用欺骗来伪装自己,而是一脸正气的以真面目示人,最终大多都被排挤,不得成功。而刘备做到了,但它不是英雄。刘备不是英雄,那曹操,孙权之辈就更不算了,因为他们都是政客,是这场天下棋局的奕者,他们都在为自己的目的操纵者那些棋子般的芸芸众生。心怀鬼胎的人,又怎么会是英雄?

关羽很英雄,但看那外貌就让人心生敬畏。魁梧的身材,泛着红光的脸庞,那飘逸的长须更增添了他的不凡。关羽之武就更不用谈了,一己之力过五关斩六将,“武圣”的名号可不是白来的。而水淹七军又更显出他智的一面,可谓是智勇双全。而千里走单骑,是让关羽忠义的面貌显露无遗。关羽智勇忠义可谓齐全。这样的人不是英雄的典型吗?虽然关羽最终大意失荆州,败走麦城,最终落了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但不是说不以成败论英雄吗?那个乌江自刎的楚霸王,人们至今还念念不忘,以成败来评定英雄,未免太过狭隘了。一个英雄总要有些个性的。

或许关羽是有些骄傲了,它还尤其对他那副美髯自豪不已。这的确是一个缺点,但更是他的一个个性,一种人格魅力,让我们敬仰,尊其为英雄。就像那个猛张飞,太猛了,孟德有点傻,让人觉得有些呆头呆脑,只知冲锋陷阵,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张飞不是英雄吗?长坂坡上一声怒吼,吓得几万曹兵不敢动弹。张飞当然是英雄,而猛更丰富了他的英雄形象,一定程度上讲,就是猛塑造了张飞这个独一无二的英雄。

关羽,张飞都是英雄,他们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的简单,他们不像刘备曹操那样有着深不可测的心计。他们心里很简单,就是跟着大哥打天下,他们不用伪装自己,可以尽显自己的本色,不管是缺点还是优点,所以他们是英雄。就像后世的岳飞,他的心里也很简单,就是收复宋氏江山,而不是把心思放在朝中的明争暗斗上,结果他成了英雄,却丢了性命。似乎很少有英雄能够善终,而害死他们的又往往是那份英雄的单纯。单纯的英雄总是斗不过心计深重的政客,让人不禁扼腕悲痛。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十)

读过这段文字后,首先感受到的是那时人与人之间的机谋诡诈。短短的几句对话,句句里面都包含着不尽的揣测与试探。曹操一个飞腾于宇宙之间的升龙与刘备一个潜伏于波涛之内的隐龙,两个英雄两个境地,但恰恰代表了一个人生的两种不同阶段。隐则要韬光养晦,待机而动;升则要纵横四海,兼顾天下。不尽人意之时就要对强者表现出一种谦逊的态度,必要时甚至是谦卑。我不认为这是人生的圆滑,而是人生的智慧--处在什么样的阶段,就要作出什么样的行为。逆势而动,无疑要遭到失败!!而当升腾之时,同样应该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人生有尽头,事业无终端。暂时的成就不足以夸耀,对后世的照耀才能算是一定意义上的成功。

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成长,最后发现整个三国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奸雄曹操!抛开罗贯中的忠君思想,曹操根本就一真英雄。他傲世寰宇纵横四海,他机制多谋善断识人,他做事果敢细致入微,他甚至才情过人建安风骨。他是一个真实存在于生活中的曹操,并不是神化的诸葛。他有缺点,有劲敌,有无数次的失败,有无数次的失意。可最终他却是三国主要的缔造者,最成功的三国霸主。他的眼光,他的能力,他的才情无一不让人唏嘘感叹。峥嵘岁月中,面对紧张激烈的战事,依然能够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成功后对四海聚集的人才,依然能够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后期残酷的政治斗争,依然能够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谁能想象他的胸襟,他的气魄。不错,他没有自夸,他就是整个三国时代最大的英雄!!!

不管做英雄还是成事业都要忍受寂寞,心灵或生活的寂寞。恰如此时的刘备,不只寂寞,亦有危机,亦有无奈。没有随便的午餐,经受历练是一种珍贵的机会,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魄力与机会去接受,去完成历练。英雄不问出处,是真金总会闪光,所以没必要空叹时运不寄,叹多了反倒让人瞧不起。另外我从中看到,真正成功的人都是自私的,自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不容他人触碰,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不行。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根本就是无可救药的愚蠢。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从三国中可以读出人生的智慧,让我们浮躁的心境变的沉稳,不成熟的待人处事变的有条有理。

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

要做英雄不需先做英雄的事迹,先学习英雄的胸怀吧!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一十一)

东汉末年,出了一位乱世英雄,姓曹,名操,字孟德。

曹操,这个名字,在大多数人来看,会自然而然的解释为奸诈。但,在我心中,他也称得上是英雄。

大家都知道《曹操煮酒论英雄》吧!就是这点让我不禁更敬畏曹操。曹操请刘备喝酒,在酒桌上,曹操问刘备现在天下谁是英雄,刘备说好多个当时有名的人物。曹操都不认同。刘备反问曹操认为天下谁才算是英雄?曹操对说:“天下英雄,就只有你和我而已!”刘备以为是身份败露,筷子都吓掉了。正好天上打雷,刘备借口说是被雷吓的。曹操也信以为真。读完这段,人们都说曹操雄心太大,不是英雄。而我,从曹操的一字一句中读出了真正的英雄气概。一个充满自信和勇气的将士,比任何有谋士、战将,兵多粮广的将士都能更胜一筹。

曹操,这个名字烙印在我心中。

我再次咀嚼“曹操”这两个字眼,为什么人们听到这个名字,脑海中的第一反应是:奸诈狡猾呢?

我觉得,他的奸诈狡猾正是他用兵的计谋。俗话说:“事贵应机,兵不厌诈。”谁都想统一天下但谁能真正行动呢?谁没有雄心,谁不是出谋划策地打仗呢?

统一天下,说得当然轻松,但谁又能做到呢?我觉得曹操,如果雄心再小一点,用计不过分点儿,他就能一统天下了。

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篇一十二)

煮酒论英雄想必是很多人都会很熟悉的,它的出处是出于《三国演义》第二十一回。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曹操外出见青梅挂满了枝头,望去觉得很美,忽然想到了望梅止渴这一成语典故。恰逢此时又是煮酒的佳节,他就心生一念,何不邀刘备来共饮,借此机会也可试探一下刘备,看他有无称帝和自己共争天下的野心。刘备如约而来,酒席宴上,曹操问天下英雄有哪些,刘备随便答了几个,可都被曹操否定了,相反曹操则认为天下英雄唯有自己和刘备两个人而已。闻此言刘备惊得筷子落地,正逢此时窗外雷声大作,刘备从容的拾起筷子,借口害怕雷声才惊落自己的筷子,这才遮掩了过去,消除了曹操的怀疑。

这则章节和故事是《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读的,就因为它被描写得很具有文学的趣味,意境很美也很有诗意。看中国古代文学史我们不难知道,曹操是建安时期着名的大诗人,其诗更有建安风骨的美称。他邀刘备来饮酒是想考验刘备,这点是无疑的。不过于此同时这也显示了他诗人的本色。青梅着在枝头,望去景象已经是很美,可以说是赏心悦目的。此等美景激发了曹操诗人的豪兴,想要赋诗一首,但一时间诗思不来,只好暂时作罢,若用青梅煮酒,那当更能突显英雄的本色,所以才有了这一段与刘备的共饮与聚会。我对小说不是很喜爱,这可能是由于个人的偏好吧,《三国演义》的其它章节虽然读过了,但觉得没有什么印象和回味,唯独这一节我却是很喜欢的。对我而言,它是小说中最有诗意的回目和章节。

也正是由此节,不能不让我们联想到曹操,他是三国时期的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和军事家。小说毕竟就是小说,它是可以虚构的,但作者罗贯中的尊刘贬曹倾向实在是很严重的。所以曹操被描写成了反面的人物,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代的奸雄。这从影视评书和戏曲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所以人们就人云亦云地认为曹操是奸雄了。另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三国演义》的熟悉和喜爱毕竟远胜于《三国志》。文学的影响有时会超过和左右历史于此可见一斑。人们对于曹操的认识由于小说的影响虽然是有曲解之嫌,但是依我看这也没有什么关系的,我们不是专门做学问的学者何必当真呢?小说也原本就是共人消遣的和休闲娱乐的,只要快乐那样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今天我们实际生活当中许多俗而不雅的人呼朋引类地聚在一起,推杯换盏高谈阔论,往往也自命为煮酒论英雄。这一则也可以想见这典故影响的深远和广泛了。其实说这话的人也未必就知道这典故的出处,或许也有知道的。结果是往往自命不凡,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更是飘飘然,然飘飘了。在醉意朦胧中都认为自己是大英雄,借英雄的豪气还想在多喝几杯。实际上真正的英雄确有着他独具的品格,胸怀坦荡,腹有良谋,行侠丈义,智勇双全,试问当世真能做到者又有几人。英雄不是嘴上的空话,不是凭空的幻想,不是醉意朦胧里的豪言壮语,他是一种优秀的品格,这种品格是超凡人的,一般人难以企及的精神境界。

现代是科学昌明的时代,酿酒业也发达了,也许再也不用青梅来煮酒了。我们谈到青梅煮酒有些印象依稀了,实际上是有名无实了,只留给了诗人的某些诗意的想象和美学的熏陶。不具备英雄资格的人却来煮酒论英雄,实在是有些僭越古人之嫌。不过在酒席之中能够陶然地忘却了现世的烦恼来充一次英雄也无妨。我想这也是我们现世生活的一部分,苦中也有乐。不妨开怀畅饮,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什么不尽人情的话和不尽常理的事在这里都可以尽情的诉说,这酒桌的聚会简直就成了另外的娱乐逍遥的小世界。刘伶的死便埋我的精神虽然未免有些放浪于形骸之外,但这也是尽人情的一种表现,是一种旷达的风度。

俗语说饮酒不醉才为高,多喝酒,喝个酩酊大醉于身体不益,喝酒过量也容易误事,此种事情屡见不鲜,要引用例子真是不胜枚举。以煮酒论英雄的气概饮酒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问题是拿了这个作为了借口,成为了不可救药的酒徒与酒鬼,不问世事,枉费了光阴,践踏坏了身体,那可真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古人的酒酒精含量少,即是所谓的度数低,不比今日的白酒那样的猛烈,所以古人于喝酒之余还可以对诗赋词弹琴流觞尽雅兴之乐。今人在喝醉上断不可盲目的效法古人。

另一则对煮酒论英雄想到的是人们对于英雄的向往。我想向往英雄的境界也是我们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吧,这从武侠小说的广受欢迎中可以看得出来。而这一则青梅煮酒论英雄的小说段落尤其是写得精彩,让后世的人在闲适中也能增添一些精神的悦乐。从这一点来说这典故真是大有裨益了。

每当回想这个典故的时候,自己也好象回到了从前,一想起那时三五知己友朋,会聚在一起,放谈高效,引酒作乐的情景,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一种豪兴往往会不自觉的涌上心头。好小说好的文学作品好的典故能够耐人寻味的地方,于此也可见一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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