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阅完执笔作文网的《关于倾听生命读后感通用版5篇》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生命是什么?是千年不变的缠绵?是惊涛骇浪的盛名?今年暑假我参加了“我的梦,中国梦”,从而读到了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其实,生命的感动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一个微笑,一个祝福便是。
生命,仿佛春天里开的第一束小花,让冬眠的心开始跳跃起阳光的音符。生命的诞生给了父母喜悦的呢喃,但他们更希望,我们做子女的抓住生命成长中的每一瞬间。像父母在教育子女,要爱惜生命;一个猛然的自问;一个猛然的顿悟,是啊,珍惜生命其实很简单。风是春天的使者,是她的轻拂将酣梦中的大地以最温柔的方式唤醒,再深情地埋下春天的种子,用母爱般的温暖给大地换上新装。
生活,是一条没有航标的河流,发源于人生的珠穆朗玛峰,“蜿蜒地流出”,流出一首激情奔放的欢歌,流出一道飞舞飘扬的彩虹,流出“一支曲曲折折的生命”。这“曲曲折折的生命”,张扬着矢志不逾的追求,激荡着永不止息的战鼓,演奏着无往不胜的音符。其实,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生命,和历史的生命,都应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纵使山高路险,纵使关山重重,也要向着大海,为着信仰,高昂着不屈的头颅劈山开岭,一路前行。
现在正是夏季,一个汗水交织的季节。闲适的我,坐在树下。树枝上的蝉儿如同勤劳农民,开始了自己一天的“工作”。如同漂浮起一串押韵的喷泉,溅亮了整个夏天。它幽扬的歌声迎来了骄阳,给似火的大地上给人们送一丝清爽。
家里种的仙人掌,每天中午看到它时都觉得它有着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品质。它,迎着骄阳烈火,释放着魅力,散发出坚强。
晚上走在道路两旁,那闪烁的霓虹灯就是都市里一条条活泼的生命。它们就像萤火虫一般,一点一点地照出了整个都市里的繁华与炫丽、折射出新时代的点点滴滴、闪烁出都市的魅力与光芒。
夜将喧嚣埋于地底,幸福的人们都已进入酣畅的梦乡,偶尔的几声狗叫更给静谧添了几分孤独的色彩。街道上寥寥无几的人们都享受着月光下的详和与宁静,梦是别人的,脚下的路是自己的,燃烧的信念点亮了迷途的希望!
其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包括你们对家人的思念、云、夜色、春雨、风、桨等所有的一切都具有生命。
让我们一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生命吧!让我们一起静下心来认真聆听生命!“中国梦,我的梦”做到心中有梦吧!
当一个人仰望星空时,会听到什么?当一个人置身闹市时,会听到什么?当一个人回首过往时,会听到什么?我寻找并倾听,发现并思考…… 当我读完《倾听生命》这本书时,我的心中百感交集!
这个世界是由千千万万的生命组成的,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宝贵的,我们应该学会珍爱生命,倾听生命。父母赐予了我们心灵的窗口——眼睛,那么我们就该到大自然中看一看,领略大自然的美丽与生命力,倾听自己的生命,绽放自己的美丽;去看看周围存在的许许多多的生物,倾听它们的生命。生命无处不在,我们要有一双乐于发现的眼睛。
生命是有价值和意义的,虽然生命是脆弱的,但我们的品格可以坚强。在倾听生命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懂得,生命的珍贵、价值和意义。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关键就要有自己活着的价值和意义。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有的人死了,但他的精神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他的精神却早已萎靡。”你瞧,蜜蜂多么的坚强,当人将它一次又一次踩在地下并用沙土埋起的时候,它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将褶皱的羽翼抖动平整,活着就是希望!只要它活着,就当是奄奄一息的时刻,它也毫不向命运认输!人们在成长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遇到挫折,经过风雨和挫折,我们生命的价值便会提升,最终让我们走向终极的成功。
生命是充满梦想的,约翰就是怀遄梦想的,当他还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15岁孩子时便列下了一个梦想清单,每一项都编了号,一共有一百二十七个目标,每一项看起来都是遥不可及的。可是到现在为止,他已经完成了一百二十七个梦想,他让我明白梦想是神圣的,会让我们充满力量,会激发我们的潜能;当我们完成一个有一个梦想的时候就会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升华到另一个境界之中了!
生命是充满奉献的。为社会做贡献,为周围的人做贡献。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在属于自己的班集体中,就应该为自己的班级献出一份力,把我们的班级打造得更加完美;等我们长大了,就要为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将祖国变得更加美好!
生命是缤纷多彩的,也是容易转眼即逝的,我们要学会珍爱生命、倾听生命,学会保护自己是珍爱生命的前提。
我们要从小锻炼自己的实践与应变能力,学会自我保护,识破那些能够伤害我们的东西,远离危害,珍爱自己的生命。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尊重任何一条生命,珍爱自己的生命,并且学会倾听自己的生命,健康的成长吧!
长大以后,多了一份倾听
倾听,是一种感受生活的美感,是一种豁达开朗的境界,是一种超凡脱俗的心态……更是一种幸福,长大以后,我多了一份倾听。
倾听音乐
长大以后,我常常爱拿着录音机,坐在竹林里,躺在小溪旁,靠在大树下,录制一首又一首的圆舞曲。
大自然是神奇的,黄鹂在枝头歌唱,蟋蟀在草间弹琴,还有,知了,对着天空“知了,知了”地叫,唱出夏的旋律……
竹林里,有时常听到一种美妙的风铃曲,风儿一吹,雨儿一下,竹儿一摇,那三重奏交织在一起,融合在一起,马上转换成一种非常奇妙的音调,让人感受到来自心灵的震撼。
还有那山泉,在岩石缝里缓缓的流,落到潭里,叮咚叮咚地响,一点也不亚于那种人工制造的音乐,简直是妙不可言……
倾听音乐,是一种感受幸福的享受。
倾听心灵
写作时,仿佛音乐在耳边汩汩而出,它是安详的是快乐的。一个个充满神奇色彩的文字从笔尖流露,从心灵流露,让人觉得这才是生命的真谛,使自己有造物主的优越感。
来自心灵的感受全被吐露到作文纸上,它如你一位知心朋友,成了你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了与你同甘共苦,共度一个又一个春秋的心灵的一部分,让你的心灵感受到安宁,从而收获到快乐,让自己的笔尖记录下心灵最可贵的“声音”……
长大以后,我爱上了写作,我爱上了用笔来释怀。以此来倾听我的心灵。
倾听心灵,是一种豁达开朗的境界。
倾听孤独
长大以后,有时,人不免孤独,哪怕是在写作中……一个人呆呆的在一个黑暗的屋子里,这有什么享受可言,但我觉得,这也是一种享受。孤独亦是澄清的,在你眼里一切都是平静的。孤独的背后,有一扇窗,透过窗看到外面有限的世界,此时此刻,你才会发现世界是那么的美好,是那么的美丽。天空格外的蓝,阳光格外的灿烂。我端着一杯清茶,坐在窗前,透过窗看外面的世界,倾听孤独。
长大以后,我爱独守自己的那一份孤独,倾听自己的那一份孤独。倾听孤独,是一种超凡脱俗的心态。
长大以后,我多了一份倾听,更多了一种感受生活的美感,多了一种豁达开朗的境界。多了一种超凡脱俗的心态。更多了一种幸福。
听,生命拔节的声音又响起了。他是那么清脆悠扬,却又婉约惆怅。而我,就在这一声声脆响中成长。
幼时——欢乐之音
在那个“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的季节,我们一起来到山间。清晨的露珠伏在绿叶上。阳光洒向大地,露珠也变得有几分晶莹,一阵阵微风拂过,露水从叶间悄悄滑落,滴在你我的额头——凉悠悠的。你蹦着,跳着,用手抚摸路边的小草。“哥,送你根仙草。”你从路边摘下一缕绿草,但还没等我将这根仙草接下,爸爸就先发话了:“臭丫头,弄根破草来糊弄你哥。”我顿时反映过来,你的脸变得绯红。“有本事就追到我。”你将小草向我扔来,然后转身边跑边说到:“你来追我啊,你来追我啊!”“你给我站住!”我快步向你追去,欢乐,嬉戏之声充满了整个森林。
这便是幼时,什么也不懂,无忧无虑。
少时——离别之音
时光老人的发丝渐渐变白,你渐渐长大,不像以前那么贪玩了,课间也就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颇有了几分淑女的气质。
“不行,为了你的发展,你必须走!”刚到家,便听到了姑姑对你的呵斥。“我不走!我要留下来。”你的双眸中充满了晶莹的液体,就如当年那山间的露珠,摇摇欲坠。
晚上,你来到我的房间中。“莹儿,你真的要走么?”我有些难受。你没有做声,默默地点来点头。“到了那边要学会照顾自己,你才小学毕业,英语的口语水平还需要提高。”我小声说到。“哥,妈妈非逼我去美国,我不想走,我舍不得你。”你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好了,不就是去美国吗?那不是你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吗?”我轻轻地将你搂入怀中,小声说到。你的哭泣渐渐地消失了。
那年,你走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此时——思恋之音
秋来了,风中带着阵阵寒意,中秋的月儿依然是那么圆,窗外无事的东风勾起我阵阵回忆。“梧桐深院锁清秋。”我脱口而出。尽管天空中下着小雨,但天空中却无几抹乌云。“莹儿,你可安好?”我问到。月儿悄悄躲进了那仅有的几抹乌云中。我默默地坐着。不知道是秋雨碎了我的梦,还是我融入了凄苦的秋。
此时,我明白了,现在能做的,不只有回忆,还要有努力,只有努力才能重逢……
到那时,我们便可以又一起倾听那生命拔节的欢乐之音。
每当我读完《倾听生命》这本书,我才明白,生命的文明是一个不断传递的过程,人之所以是万物的灵长,是因为我们用爱,用宽容,用文明去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命才能称之为生命,而不是活着的皮囊!
这突然让我想起了普通人之间维护生命的善与生命的真的故事。
走在寒风瑟瑟的街上,总能闻到烤山芋的香味,这让我想起了家乡的山芋粥。
山芋是我家乡的特产,每年冬天,我都会吃到各种各样的山芋。那香香的、暖暖的烤山芋带给我无穷的温暖;那放在饭锅上蒸的山芋片,一揭开锅,让我为它的香味所倾倒可是山芋过了寒冷的冬天,它就会坏,妈妈总在这时,把山芋洗干净,切成均匀的条状,瞅着好天气放在外面定期翻晒,等山芋的水全被晒干了,便收起来。过了冬季,煮粥时,放些在锅里,等煮熟时便可以吃了。很香,沁人心脾。我想,恐怕连天上的神仙也没有这口福吧!
尽管每年,妈妈弄了许多芋干,可是,真正自家吃的却很少。妈妈总把芋干分成四份,最多的一份留给爸爸。爸爸常年在外当保安,吃的都是南方菜,很不习惯。妈妈每年总是托人把芋干送给爸爸。爸爸一看到那芋干就手舞足蹈,迫不及待的抓一大把干吃起来,又不敢过于多吃,怕没几天就吃完了,所以每每用塑料掉裹好后宝贝似的珍藏起来。处的好同事来了,爸爸便会神秘兮兮的对同事说:走,今晚我请你吃一顿!同事总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说到:老徐,你发啦!第二份是给外奶奶的。外奶身体不好,每当妈妈带着一包芋干来看她时,她都会说:我身体好多了,没事,放心!说真的,外奶每次都能吃好几碗芋干粥,每次都吃的碗底直响,好像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似的。第三份是送给二大爷的,他是个无妻无儿的人,长年在外地给人干粗活。每年都是妈妈给他洗被晒衣的。每当过完年要去打工时,妈妈总是会包一包芋干,对他说:家里没有什么好吃的,只有这个!他总会对妈妈说:有了这,我就能天天吃到家乡味!最后一份是留着自家吃,而每次吃芋干粥时,妈妈总会拼命的从锅里捞芋干放在我的碗里。尽管山芋的模样不怎么好看,黑不溜啾的,吃到嘴里,却甜到心里。最近今年,每次吃芋干粥我总会跟妈妈说:妈,等我上大学了,我也要带山芋到大学里面吃!妈妈此时总会笑着说:那人家还不笑死啊!有什么,我一顿吃不到这芋干粥,肯定会掉眼泪的!
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记住芋干粥,它带有家乡的味道,带有母亲浓浓的爱!
而母亲,总会在这个时候,隐去一头白发,隐去一脸皱纹,隐去一身枯瘦,回到她年轻的日子里,给我们煮芋干粥。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条大马路上,
有一盏路灯,非常漂亮的一盏路灯,灯罩上印着美丽的花纹,在灯罩里,蜡烛用尽全身力量,发出亮光。它们两个的合作,给走夜路的人带来了光明,带来了方便,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叹。但它们一直默默不语。
终于,有一天灯罩开口了,可它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你这个白颜色的丑八怪,你算哪根葱?也配和高贵,美丽的我—花纹灯罩在一起?”听到这句话把蜡烛吓了一跳,蜡烛一直以为,它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它们两个的配合是最精美的,而且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可是,现在灯罩竟然不愿意和它在一起了。想到这里蜡烛伤心极了,它什么也没有说便悄然离去了…
灯罩失去了蜡烛,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它后悔极了,悔不该伤蜡烛的心。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我沉思了很久:灯罩只是想在蜡烛面前炫耀一下自己,却让自己的伙伴伤透了心,离它而去,因此,它便失去了光泽,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样做值得吗?
是的,灯罩的确美,的确得到了人们的赞叹,免不了有些飘飘然,在蜡烛面前免不了有些骄傲。这与社会中的有些人不是一样的吗?有些人靠别人的帮助得到了些名气,可等有了些名气以后,反过来又“咬”了别人一口,这种人就是在社会上有一些名气,也是社会中的败类!
人生像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轮船,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我认为:有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了>这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女儿杰奎琳,她聪明、机警、镇定,尤其是勇敢。面对凶残的敌人,妈妈和哥哥的努力都失败了。一般人甚至是大人都不敢再有行动,可小女儿杰奎琳却突然娇声地对德国人说:“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盏灯上楼睡觉吗?”她凭着自己的勇敢救了妈妈、哥哥和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杰奎琳那么伟大,但我自认为我还是个勇敢的男孩子。
一次,奶奶家飞进了一只蝙蝠,那丑陋的模样吓得姐姐尖叫着躲了起来,我也有些害怕,但还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蝙蝠来一场大战,保护姐姐。这家伙在空中转圈,一会儿飞到这,一会儿飞到那,好像不把我放眼里。可恶的东西!我拿来我的玩具枪,对它连发三枪可一发没中,还差点打到了灯泡,好险呀!它在我头顶上转着圈,好像在嘲笑我。我急中生智,对着它转圈的路线开了两枪。它好像懂我的心思,改变了方向。我回头看看姐姐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再回头,它不见了。我焦急地搜索着,在窗帘上,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生怕打草惊蛇,瞄准、开枪,中了。这下可神气不了啦。
只见它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乱飞。咦,谁把窗户打开的?原来是姐姐,她见我英勇善战,也起来想帮点忙。蝙蝠仓皇出去了,我冲它大叫: 今天放你一马,明天我等你决一胜负。第二天,我开窗等了它半天,只等来好多蚊子。真可气。可通过这件事,姐姐从此对我可是刮目相看了。勇敢之船,只要你勇敢,不怕困难,就一定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这将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今天看了《蜡烛》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本文围绕一个停电的故事展开,主人公用蜡烛照明写作业。故事短小精悍,通俗易懂,但这个故事背后有一种值得我们去挖掘的高贵品质。
蜡烛愿意牺牲自己来换取主人的光芒,不容易!现实中,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不做,那为什么要比较两者呢?点燃自己,用光照亮别人。蜡烛就是这样生活的。它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很有意义。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勤奋的老师,令人钦佩的警察,还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他们都有蜡烛的奉献。
前苏联大作家高尔基说过:“给予”比“索取”更愉快。蜡烛不就是这样的吗?它给人光明,不求回报,却无私地给人。难道不应该学习这种精神吗?
的确,蜡烛微弱的光芒远不如电灯,但遇到危险时总能站起来。难道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大英雄”吗?”甚至在这一点上,老太太也没有说话,只是抬起眼睛,看着那些站着的脱下帽子向他们深深鞠躬的人;然后,拉直她的黑色大围巾,颤抖着走了……”
老妇人此时虽然没有说话,但心情极其复杂,有对烈士牺牲的哀悼,也有对红军战士的敬意。因为她饱受法西斯侵略,对侵略者恨之入骨,渴望解放与和平。她对这些为南斯拉夫人民的幸福献出了一生的战士们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于是她向红军战士们庄严而又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被炮火烧毁的土地上,在弯曲的铁器和燃烧的树木之间,南斯拉夫母亲唯一珍爱的东西——她的结婚蜡烛——仍然是一个苏联青年坟墓上的一个亮点。
这根蜡烛不会熄灭。它象征着母亲与儿子深厚的友谊——它是人类最好的情感,不分国界,情同母子。它会永远燃烧,就像母亲的眼泪,就像儿子的勇敢,如此不朽。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半截蜡烛》的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人占领了的法国,有一家三口法国居民为了把德国人赶出去全家都机智、勇敢地保护机密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文章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从中我也明白了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有,面临危险的时候,不能害怕,要镇定自若,十分沉着冷静地去想办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啊!文章中的伯诺德夫人把一个装有机密的小金属管封在一小截蜡烛中,并且使孩子们认识到,这个金属管内的机密,跟祖国的解放有关,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守这个秘密,表现了这位普通的法国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其中两个孩子的沉着、机智、勇敢,实际上这也是他们一种爱国精神的表现。这里,我其实最佩服的就是杰奎琳。虽然她只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但在母亲的感染下,遇事镇定,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遇事能向杰奎琳一样冷静、机智,并且可以为祖国出一份薄力,培养自己更进一步的爱国情怀,让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人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成功啊!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实用范文: 恶意读后感通用版130字》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前几天在琳琅满目的书店不知所措的时候,想起了前一段时间朋友极力好评和推荐的东野圭吾的书籍。当我看到这两本书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肯定停不下来了,仅仅花了一上午时间就看完了《恶意》,给了我莫大的震撼,也让我知道了谁是东野圭吾。
我以为作者是要述说的是一个复仇故事,却没想到他刻画的是一个丑恶的灵魂,恶到让人绝望。
01、第一印象可能会成为你的潜意识,在你的脑海中不断作祟。在看书之前,朋友好几次跟我说我绝对猜不到结局,所以刚看书的时候就会去抠每一个字眼来寻找线索,希望能在看到真相之前就把事实推测出来,从而可以在下次跟朋友谈论时肆意地嘲讽他。尽管我大胆地去猜测了各种各样的结局,但是在真正看到结尾的那一刻,只能说,失望越大,惊喜越多。
现在仔细回味起来,我在一开始就直接被作者带入了一个思维误区。一个直白叙述的“杀猫事件”,虽然是野野口修个人的记录,但依然让我在脑海中直接给日高邦彦打上了一个坏人的标签。而且跟简简单单一句“日高邦彦是一个心机颇深的人”的直接描述不一致,通过一件把邻居的猫毒死的事件来刻画出这个人物的性格。对于我们这些往往喜欢站在道德至高点的人来说,猫多么地可爱和无辜,人多么地可恨,我们多么地正义啊!
也正是这样,不管我做出什么样的推断,一直都建立在被害者本身就是一个坏人。当这个支点崩塌的时候,也就是我把“恶意”这两个字深深地记在脑海中的时候。
02、往往是有了动机才杀人,他却用杀人来营造动机,或者说,杀人只是动机中的动机。
剧情一次又一次地反转,虽然杀人手法并不惊艳,但是那一步一步的引导却是更能激起我们继续读下去的渴望。而且跟其他的凶手不一样的是,野野口修那一步步的手段不是用来杀人,也不是用来掩饰自己,而是故意引导别人发现自己,为了让世人知道自己想让世人知道的。真的应了那句话:杀人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死亡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他没了最好的朋友,不会是凶手,我们相信他。
他是逼不得已杀人,虽然是凶手,我们可怜他。
他一直想杀好朋友,真是个坏人,我们厌恶他。
我不是专业的文学家,不知道怎么样才算是一个好作品,但能时时刻刻牵动着读者的神经和情感的,应该怎么样都不会差吧。
03、无边的恶意,犹如深渊,深不见底。
你以前对我好,我却跟着别人欺负你,你不计前嫌地帮助我,我却要杀了你,而且我不仅要杀了你,更要你被人厌恶。因为自卑,我要杀了你;因为嫉妒,我要杀了你。即使你把我当好朋友,你是我的恩人,但依旧无法消除我心中对你的恨。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果真如此。
不得不说东野圭吾将人心中的善恶表现得淋漓尽致,野野口修那份扭曲的恶意让我们感到绝望,但日高邦彦的温柔和加贺的坚持却又让我们感到温暖和心安。
或许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存在着一份或深或浅的恶意,但只要我们不去凝望深渊,我们便不会被它吞噬,它也就不会生根发芽。
《恶意》是东野圭吾的一部小说,讲述了一个让人脊背发凉的悲剧,他的作品多是悬疑又有一些不可抹灭的感情在里面。
畅销书作家日高邦彦离奇是在家中,警察调查之后发现所有的证据都是指向他的发小野野口修。
生活中我们永远不会知道,那些和我们本来很是亲密的人,背后会对我们做出什么恶意的事情,这正是人心叵测的现实体现吧。东野圭吾的故事总是能体现出人性丑恶的一面。
日高邦彦和野野口修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同一个学校毕业,日高活泼开朗,为人正直,野野口性格阴沉,自卑懦弱。小时候野野口总是被别人欺负不敢上学。日高总是保护他。到了中学,野野口被藤尾勒索虐待,日高挺身而出,因此日高被藤尾视为眼中钉,藤尾用胶带捆过他,泼过盐酸,关过体育馆,但是野野口却一次都没有出手相救。看到他整天挨打,野野口却成了藤尾的小弟。
为了讨好藤尾,野野口主动交零花钱,欺负弱小孩子,见到日高,他也开始趾高气昂,昔日好友,为了他吃尽口头,他却以德报怨。
多年后,长大的日高和野野口走向了不同的命运。日高成为了鼎鼎大名的作家,野野口是一名普通中学老师,也算是步入正轨。但是野野口也有写作梦,他希望日高能将自己介绍给作家的圈子里,他带着精心挑选的礼物来拜访日高,他们恢复了友谊,日高还介绍了出版社让他在儿童文学界立足。有合适的机会日高都会推荐他。帮助他实现写作梦想,但是野野口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没有感激日高,反而抱怨日高低估自己。
日高写了一本书以藤尾为原型,遭到藤尾家人的状告,日高拿出证据证明藤尾的暴力,在法庭上获胜。日高并未暴露野野口当日的行为,野野口非但没有感激还想着怎么灭口。日高到死都没有发现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就是自己多年帮助过的人。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种只懂索取不懂感恩的人,一旦有这些人存在避而远之,不要有瓜葛。这种人都会以嫉妒之心埋下丑恶的种子,生根发芽。
其实早在日高成为作家时,野野口就开始嫉妒了,学生时代,野野口国文成绩名列前茅,写作水平很高,大家都觉得他会成为作家,但是他的作品总是石沉大海,成年之后依旧埋头写作,可是还是没有进展。而国文成绩不突出的日高凭兴趣写了一部小说就获得新人奖,而后一发不可收,成为了举足轻重的人物,事业上红火又结婚娶了美貌妻子,都让野野口觉得差距越来越大,日高慢慢发展越来越好,住别墅,移居海外,野野口每日糊口度日,蜗居小单间,得了癌症,他把左右的过错怪罪到了日高身上。他恨命运的不公。恨自己的无能。于是野野口失去了良知。
野野口蓄谋了两年,伪造各种证据,等待着日高出国前一天将其杀害。
人们都是气人有笑人无,即使是亲戚,要好的朋友,也都只是会希望你过得好,但是不要你过得比他们好,所以日子是过给自己的,自己知道好就可以,低调的过活。因为一旦你高调就会招惹一些是非之人,他们产生嫉妒心理,会想办法阻挠你而不是想办法提升自己。所以我们要关注自己的生活,尽量远离是非之人。因为不知道他们会在背后搞些什么动静出来,避而远之最好。
看完东野圭吾的《恶意》,顿时觉得世上什么人都有,冷汗直冒。无论你是多么亲切友善的人,帮助亲朋好友毫不吝啬,但是,只要一个人打心眼里对你很不爽,对你心怀恶意,你帮助他多少,解决多少难题,他都不会对你心存感激。反而你表现得越真诚,他越是增加对你的恶意。
在小说开头,野野口修说日高邦彦由于邻居的猫打扰到他的生活,所以毒死了邻居的猫。因为这,我对日高有了很大的偏见。无论后面剧情怎么发展,总是想起日高是怎么坏的。可是,在以为小说高潮已经过去了,却不想来了个人物的反转,原以为日高是小说里最坏的人物,原来野野口才是最恶毒的,日高是好的。邻居的猫是野野口毒死的,并非日高。日高曾在他的作品《忍耐的极限》里写过,邻居的猫经常在他的院子里拉屎,给他带来很大的困扰。又由于日高在《忍耐的极限》里还说过用什么方法去毒死这个猫。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日高这个人物的性格逐渐清晰起来了,所以按照他的性格是不会害死猫的。而野野口因为对日高的恶意杀死了猫来栽赃陷害日高。
什么样的动机让野野口对日高有这么大的仇恨。让人害怕的是,仅仅是因为对日高很不爽。一个从小就帮助自己的人,不但不知道感激,反而因为自己得了癌症快死了,别人生活如意最终起了杀意。
看了东野圭吾的很多小说,每次都会来个让你措手不及的反转。凶手每次在前文似乎都是个大白兔,最后才发现是个真正的大灰狼。
真是第一次读这样的推理小说,我的第一次可能在读书方面就太多了。这本书开始没那么吸引我,原因还是外籍书汇的主人公名称太长不太好读,后来我发现我目光短浅了,这个真的很好读,50页左右的时候我就知道野野口是凶手了,让我坚持读下去的就是为什么他会杀人。我都是带着好奇心去读。整的故事环节缜密,作者把每个人物的内心变化都描绘的很好,从不同人的视角去描述事情的经过。给我感悟最深的不是人在小时候受过伤害后带来的内心阴暗,而是警察加贺的负责心,出于民族感情,我们对日本国虽然很抵触和讨厌,但通过作者的笔让我了解,日本的文化和工作的态度,他们很认真,值得我们国家和个人去学习。在野野口已经承认的时候,加贺缺没有急于结案,而是去查杀人的真正动机是什么,这就让社会没有冤假错案,让人心服口服。旁门左道的事不存在,公平。至少在中国是缺少这样的公平。另外这个故事之所以吸引人也是因为这最后也没想到野野口居然是个内心阴暗的人,妍姐说的对,这种嫉妒心真是致命。善良没错,同情心泛滥就会害了自己,就像日高。书写的扑朔迷离,我真的以为日高就像野野口说的那样,那他就该死,别人的蛋糕就是不能动。日高的一次次包容反而害了他,这就是说善良要给对的人才能有意义,给恶人就会纵容他的恶行。野野口的心魔没有控制好,就出现了憎恶。恨不知所起却深入骨髓。
从决定读这本书开始到读完不过用了几小时(以我阅读的速度和频率来说已经很快了),它很吸引人。小说开篇不久犯罪嫌疑人就已落网,谁也不会想到作者会让读者在寻找作案动机的漩涡中挣扎。千回百转的剧情,每次都是在一切看似都通顺了,加贺警官以他敏锐的嗅觉带领读者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头脑风暴。
以前看东野圭吾的作品只是单纯当作推理小说看,没想到这个作品有了一个鲜明的主题: 校园暴力。文中的三个重要人物都因为校园暴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加贺因在当教师期间错误处理了校园暴力导致了一个悲剧所以无法原谅自己再继续做一个教师改行当了刑警,野野口迫于暴力威胁成了施暴者的同伙对日高实施暴力行为却被日高拯救并且以一片善意对待于是再也无法不自卑地活下去,心中的恶意随着日高的成功也更加浓烈终于导向了谋杀。书中有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刻:你当时承受的最大暴力,就是被迫成为那场暴行的共犯。这是多么可怕可悲的事,受害人被迫成为加害者,下一个受害人又成为加害者,下一个受害者……这样恶性循环何时是尽头。追其源头,第一个加害者只是因为看某人不爽。但这恐怕也是来自从小成长的家庭环境影响,而家长的负面影响又是受他童年影响。好累我不想写了。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优秀!山羊不吃天堂草读后感通用版9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城市的富裕繁华与乡村的贫穷落后相比较,人们更愿意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去那繁华的大都市淘金。可城市的冷漠与陌生又让人孤独,让人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看看电视,看看报纸,那些流落他乡飘荡在城市中打工的农民,为了“钱”,他们付出的艰辛与汗水我们无法想象,但有走捷径的,他们“出卖”的是善良的心灵,道德的防线。
读了《山羊不吃天堂草》让我感触颇深。首先,我不明白,山羊为什么面对一片长得高贵诱人的“天堂草”不吃,而竟一只只饿死呢?当明子为了摆脱贫困来到这个永不可解释,永不可捉摸,可望而不可及的城市时,他隐约感到了一种恐怖和一种令人难受的压抑和悲哀。他在等活时遇到玩鸟的“鸭子”,坐轮椅的女孩紫薇,他同情他们,甚至有点可怜他们。可当明子师徒三个来到“绝八代的”家做活时,面对主人的“扣门”和不把他们当人看时,他们使了坏心眼,把肥肉塞进橱板夹层,让“绝八代的”闻见臭味找不见东西。
明子敢爱、敢恨,朴实善良,还有一点小聪明,面对师傅的冷眼善心,他对着干,面对黑罐陷于的诱惑,明子在关键时候拉了黑罐一把,使黑罐改掉这个坏毛病,明子师徒因高兴在澡堂唱歌而和人打架,明子每天等活挣钱,每天都觉得这个城市陌生而遥远。
最触动我的是明子拿了1000元订金做封阳台的活时,他看着这钱心里有了想法,他想跑,他想回家,他想把钱拿回家。但是他最后战胜了自己,做了一个信守诚诺的人。明子明白了家乡的山羊为什么不吃“天堂草”,我也终于明白了山羊不吃“天堂草”的原因,就如明子的1000元钱,毕竟不是他自己的东西。
曹文轩,我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这几天我读了他的《山羊不吃天堂草》,内心有很大的感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明子,家在小豆村。自幼就承受着贫穷的折磨,终于在明子十二三岁的时候,家里养了一群羊,最后竟被饿死在天堂草滩上。这对明子一家人造成了不小的精神和财产的损失。因为外债要还,明子只好跟随三和尚和黑罐外出打工,每天挣得的工钱缓解了家里的燃眉之急,最后离开三和尚与黑罐,自己和鸭子一起去闯荡了。
读完这本书,我对明子那豪迈、直爽和勇于承担责任的性格,感到发自内心的钦佩。名明子在家时,年龄比我大不了多少,却要承受着贫穷的不断打压,连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明子还未成年,却要像成年人那样自己跟随师傅和师兄外出打工,也正是因为他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中的日夜奔波,才支撑起了自己的家。
明子在城市中有两位要好的朋友,一位是鸭子,一个比明子小一些的小男孩儿,小时候与家人走散,四处流浪,在故事的最后与明子一起闯荡。还有一位是紫薇有年得了一场大病,双腿不能行走,生活被捆在了轮椅上。明子给予了紫薇极大的鼓励,鼓励她积极治疗,终于能够下地走路了。虽然最后紫薇再次回到了轮椅上,但紫薇已经有了重新站起来的信心。
在欣赏这部文学作品的故事情节的同时,文章的写作手法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例如:大量使用心理描写,使用心理描写比直接的语言描述描绘的感情色彩更鲜明。
在文学宝库里,不止有这一部文学作品,让我们一起做朗读者,一起走进书香世界。
假期里,妈妈送给我一本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没翻看几页我就被它吸引住了。作品讲述了十五岁的乡村少年明子为生活所迫随木匠师傅“三和尚”和师兄“黑罐”外出打工,在城市里艰难成长的故事。
我清楚地记得,那些日子我几乎是手不释卷了。我被书中的故事和人物迷住了。我和明子、黑罐同呼吸、共命运。我进入了作品,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忧伤,或者我就是明子了。作品早已看完了,可我还对“出师”了的明子牵肠挂肚。
明子的善良、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对友情的珍视,以及他的自尊震撼了我的内心。明子将好不容易等到的木匠活让给了来自安徽大别山的小木匠。一次偶然的机会,明子认识了腿有疾病的城市女孩紫薇,同情她的遭遇,不时地跑去给她讲小豆村的故事哄她开心,还给她精心做了一副拐杖,不断地鼓励和帮助紫薇坚强地学会了走路。无论生活多么艰难,明子始终关心、帮助着黑罐和鸭子并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我敬佩明子的坚强自尊。明子再次揽到活了,还拿到了一千元定金,他从没见过这么多钱,这些钱可以帮家里很大的忙。他动了卷钱逃走的念头,但是,他始终不敢。教堂古老、庄严的钟声让他想起了家乡的那群饥饿的山羊,面对一片长得高贵诱人的“天堂草”却死也不吃,宁可活活饿死,他还想起卖山羊的商贩说的那句“种不一样”。读到此处,我不禁要为明子拍案叫好了——了不起的明子!
名字是我的少年偶像,小小年纪靠自己的双手赚钱,并抗拒了一切诱惑,从幼稚走向成熟,成为真正的男子汉!从明子身上我懂得了人类一些可贵的品质:友善,坚强,尊严……
读完曹文轩的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我知道了人有时会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时就将面临两种选择:自私地占为己有,还是坚守尊严,抵制诱惑。我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明子已经知道了答案。
当死气沉沉的小豆村变得雄心勃勃时,只有明子一家毫无生气,于是明子的父亲借了一大笔钱买了一群山羊,天不遂人愿。山羊很快就没了草吃。明子和父亲便将它们赶向长满“天堂草”的草滩上去了,可饥饿的羊群,面对一片高贵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低下头,若干天后,竟一只一只地倒在了那片高贵的“天堂草”上。
因为生活所迫,明子不得不远离自己的家,跟随师父三和尚和师兄黑罐,去外面那个陌生又遥远的世界去闯荡谋生。明子每天都在指定的位置等活,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可至今明子对这个城市没有一点熟悉的感觉,城市对明子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他们每天都拼命干活,为家中还债,他们为钱哭,为钱笑。直到明子遇见了残疾女孩紫薇,生活才增加了一抹色彩。他每天推着紫薇的轮椅带她出去都散步,陪她聊天,鼓励她锻炼行走。紫薇后来能够站立行走了,她的身边出现了一位优秀的男孩,明子在他们面前感到自卑羞辱。曾经,他教育小伙伴鸭子,不能不劳而获。但情感上的受挫,似乎改变了他的金钱观,他动过带着人家预付的一千元定金跑掉的念头。但他最终没有这么做,他想到他的那群不吃天堂草、饿死草滩的羊。那是尊严,那是底线。
出师后,明子的师傅三和尚对明子和黑罐说了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人不能太老实,可又不能太无心肝。”
明子的山羊知道:不该自己吃的东西,自然就不能吃,也不肯吃。
这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该懂的道理。
“往哪儿走?”明子突然感到一阵困惑,停住了脚步。他茫然四顾,心里一阵慌张。但他镇定下来对鸭子说:“你只管跟着我。”他坚定地朝前走去,但不太清楚自己究竟要走向何方。那时的太阳已是初夏的太阳……当我读完《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时,仔细回忆书中的内容,仿佛书中的一幕幕就发生在我身边,我有了许多深刻的感想。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群饥饿的羊,面对一片长得高贵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若干天后,竟一只只壮烈地倒毙。由于生活所迫,主人公明子不得不远离故土,跟随“师傅”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谋生。他们在外面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有酸,有甜,有苦,有辣……让他们明白了人类的贪婪,邪恶和道德正义。
整本书回荡着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而我们生活中从一个小小的细节中就可以看出我们周围的人们的道德素质。
在快速前进的公交车上十分安静,车到了一站,停车开门,一个小男孩走了上来,他上来后看见车上只剩一个座位了,正想走过去坐,但是后面来的一个大人像一头饿狼似的一个箭步过去,一屁股坐在那个空位上,还若无其事地看着窗外,根本没去理会那个小男孩。那个小孩也没办法之得紧紧地抓着扶手站着,一路上小男孩都是摇摇晃晃的。车到站了,一个紧急刹车,让没抓紧扶手的小男孩差点摔了出去,还好他机灵一屁股坐在地上,就没摔了出去。
从这件事情中就可以看出有一些大人虽然常常教育自己的子女要助人为乐,可是有些大人连让座都不会,还怎么做好子女的榜样呢?我觉得如果把“助人为乐,从我做起,从小做起。”改成“助人为乐,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一点也不错。家长们应该对“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这句话负起责任。
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是我们每一个人走向社会的“必备品”只有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我们才会被社会所接纳,才能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的生存,立足。
一群饥饿的羊,面对一片长得高贵诱人的“天堂草”,可他们却没有去吃,不肯降头低下若干天后,一只羊壮烈的倒毙,宁死也不吃。是这草太昂贵?这不该是他们吃的!
明子和黑罐,跟着他们的师傅三和尚去外面的世界闯荡,明子小时候家里的日子过得非常窘迫,一天三顿总是喝稀粥,所以才不得不跟着三和尚出来闯荡,三和尚是一位木匠,一位远近闻名的木匠,他们就跟着三和尚活了,并在异地生活……
那一天,明子遇到了紫薇,她双腿残疾,因此,她渴望能上学,渴望能行走。紫薇知道她的双腿不能再行走了,但明子一直坚信紫薇一等会好起来的。也正是明子的坚信下,紫薇的腿如愿以偿的可以行走了!
三和尚他经不起金钱的诱惑,竟然产生了让明子和黑罐去偷工地上的木材!道德高尚的明子拒绝了,但黑罐在三和尚的压力下,竟然真的去偷了木材!但不幸的是,他被保安捉住了,本来三和尚应该和保安说清楚的`,但他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反而还装模作样的骂了黑罐,还踢了黑罐一脚。此时此刻,我也多么想能踢三和尚一脚啊!他是罪恶的创造者,是金钱迷了他,促使他心中燃了不劳而获的贪念,渐渐的,想得到金钱的欲望越来越深了……
不该是它们吃的就不去吃,宁死也不会吃!宁愿放弃那宝贵的生命,告别美好的世界,走向灰暗的地狱。是啊,动物也有那么高贵、高尚的品质,何况是我们人类呢?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感觉陌生、新奇,仿佛走到了另一个世界。明子、三和尚、黑罐、鸭子……他们的形象依然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明子是小豆村贫苦的孩子。为了摆脱贫穷,明子的父亲曾借了一大笔钱买来一群山羊,但很快,羊群没有草吃。好不容易找到一片长满天堂草的草滩,山羊却不吃。山羊心里明白,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该吃,不能吃,最终,羊都饿死了在那片长满天堂草的草滩。家里为此又欠一大笔债。明子只好跟着村上有名的木匠师傅三和尚,去城里干活,还债养家。
他刚刚到城里,每天干活,很累。骄阳似火的夏天,他在烈日当头的马路边等活;饥寒交迫的冬天,他在风雪交加的路边等活……挣的钱不多,每次只要一挣到钱,就会寄到家里去,自己只留一点点。
在这座城市,明子遇到过困难,犯过错,也对金钱起过贪心,但最终还是战胜了自己。因为,他的心中有那群不吃天堂草的羊。
读了这本书,我要向明子学习,做一个孝顺、知错就改的孩子。人生之路很漫长,坚守人性的底线,才能走得远。
一本好书如同打开了一扇知识的窗口,引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今天,我要推荐的是曹文轩先生的《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耐人寻味的小说。
故事主要讲述了19世纪末,迫于生活压力的明子和黑罐,跟着师傅“三和尚”千里迢迢来到上海谋生,凭着一身木匠手艺到外面的世界闯荡。他们很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别人明白: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不能以贫富来区分贵贱。但生活的艰辛和世态的炎凉,也让他们知道了,自己永远也无法走进那个世界。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不点儿”明子。他孤单——从小由奶奶抚养长大,常常受到别人的冷漠和白眼;他自卑——因为不论春秋冬夏,他总是尿床,他以为是自己小时候喝粥造成的;他乐观——自从认识了黑罐和鸭子,他收获了一份友谊,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满足和快乐;他执着——面对三和尚对他技术的否定,他没有低眉顺眼,而是勇敢地面对面反抗;他自尊——为了维护自己仅有的一点存在感,面对城里人的欺辱,他选择了恶作剧似的较量。小说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们内心深处的真、善、美!
读罢我掩卷深思,回味良久,这本《山羊不吃天堂草》在至善至真至美的氛围中,掺杂着生活的一丝苦涩,而我在阅读品味这有些悲苦的文字之余,也体会出了人格力量最终决定命运的内涵!
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被明子、黑罐和鸭子三人之间深厚的情谊折服。而在这个寒假里,我再次读了这本书,读完后的感想比上一次更深刻了,我总在想一个问题:这些山羊是不是傻,那么诱人美味的天堂草,它们为什么不吃呢?
其中,书中有一个故事,我感触非常深刻。明子和好朋友鸭子讨到了两个汉堡,鸭子非常高兴。他拿着汉堡向明子抛去,明子并没有接,只见汉堡掉到了地上。是的,明子也有自己的尊严,即使来到了大城市,没有钱花,没有地方住,什么都没有,就算饿死也不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不吃别人给的食物,明子用他男子汉的气概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在我们的生活中,像明子一样捍卫尊严的人还有很多。我国著名的诗人、散文家、学者——朱自清先生,他为了捍卫自己和祖国的尊严,就算饿死也不吃美国给的救济粮。还有我前几天看到的一档电视节目:在城市的一个工厂上,有几个农民工端着盒饭在吃。旁边有几个衣着华丽的女性围在农民工周围打转,她们一会儿嫌弃的吐口水,一会儿在哪儿捧腹大笑,其中一个女人随手拿出一包面包扔到地上,一边踩面包一边说道:“这是我给你们的食物,拿去吃吧!”这时,两个农民工站起来愤怒地说:“我告诉你,我们虽说是农民工,但也不会吃你们的食物。士可杀不可辱,你们明白吗?”说完就转身离去了。此时此景,我由衷地佩服这些“不食嗟来之食”的农民工。作为一个人可以没有干净的衣服,可以吃着廉价的食物,但是如果丢失了尊严,放弃了一颗纯洁、正直、善良的心,那简直就太悲哀了。
在这本书中,因为尊严,那些山羊即便是自己饿死了,也不吃诱人、美味但不属于它们的天堂草。因为尊严,明子抗拒了一切诱惑,战胜了自己的软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我想:任何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即便是再艰辛也要保持自身美好的品性,做个有尊严的人!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优选: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通用版4篇》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细节决定成败》乍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之中的真理。
《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这本书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例子,讲明了细节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也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是有效促进文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再上新台阶的法宝。
当今社会,想做大事的人很多,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却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这正是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只有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在工作和生活中,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我的思想和心灵仿佛得到了一次彻底的洗礼和冲刷!使我再一次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细节决定成败的重要意义。该书用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真实事例从正反两个方面强调了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道理。
高楼大厦平地起,如果不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注重细节,高楼大厦怎能建起?所以在我们具体工作中,我们就应当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握细节,让每件事都落到实处,这样才有可能做的更好。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细节往往能反映一个人专业水准,突出一个人内在的素质。让我们不吝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精,把细节做亮吧!
全书用了耳熟能详的事例,道出了我们大多人忽视的“细节”。剖析了很多中外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对成功者的经验进行了集中概括,对受挫者的教训进行了深刻归纳,读后给人以发自内心的激荡,引起我们对细节问题的高度重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一、细节就是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事无大小,每做一件事,都要竭尽全力,求其完美。二、细节就是要把小事做好、做细、做精。许多人的失败,就在“轻视”这一点上。在工作中,对于寻常、微小的工作,忠实地执行,是渐渐走上高等地位的阶石。仅有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才能不断提高。三、细节决定成败不是危言耸听。由于忽略细节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在工作中必须要牢记,每一件苟且而劣等的工作,都是足以损害效率、本事、人格和自信心的。所以每完成一件工作,当有勇气自问:对于这件工作,是否问心无愧?是否在本事范围内做到了“最好”?
细节来自于制度,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自我的教学过程中,也要关注细节,严格执行教学五认真,认真钻研大纲、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
在看完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真正让我明白细节很重要,书中有很多的真实故事,它们也许性质不一样,在告诫我们,提醒我们细节决定成败。
如国内有一家药厂,准备引进外资,扩大生产规模。他们邀请德国拜尔公司派代表来药厂考察。在进行了短暂的室内会谈之后,药厂厂长便陪同这位代表参观工厂。就在参观制药厂车间的过程中,药厂厂长随地吐了一口痰,正好被代表看得清清楚楚,于是他拒绝继续参观并终止了谈判。
在这个事例中我看到了由于药厂厂长在一个对卫生要求特别严格的制药车间内的随地吐痰,让外商看到了产品质量是否能保证?所以,终止了谈判。其实这也是对产品质量的负责!
再如有家招聘高级管理人才的公司,对一群应聘者进行复试。尽管应聘者都很自信地回答了考官们的简单提问,可却都未被录用,只得悻悻离去。这时,有一位应聘者,走进房门后,看到地毯上有一个纸团,特别扎眼。就拣了起来,正准备将它扔向纸篓里,这时,考官突然说:“您好,朋友,请看一下您手中的纸团吧!”,应聘者打开了纸团,上面写着:“热忱欢迎您到我们公司任职!”这个事例让我感受到,细节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身心修养,其实,别人也有可能看到了那个纸团,但他们没有捡,那为什么这位应聘者就捡了呢?因为细节,一部分人不注重细节所以就看不到,而有人看到了,却因为不放在心上而故意没看到,因此,他们也许比这位应聘者更优秀,但因为细节,所以错失了机会。因为细节所以那位应聘者在几年后成了这家著名大公司的总裁。
细节,是机器中的小螺丝,它并不起眼,但是却可以决定着机器的好坏,少了它,机器会停机,多了它,机器会高效的运转。就像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的:“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因而我应该从小就从细处着手,小事做起,认真学习。
这学期,给我们赠送了《细节决定成败》。闲暇,我将它捧起,好好读了读。汪中求先生的个人专著,它初看好似营销书籍,但细细读来,它又包含着作者二十多年来生智慧。它对企业管理的借鉴作用,对我们工作亦估量的价值。该书中的观点将有助我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更地思考。
书中细节的特点主要体“小、微、做” 。
“小”。我们人做事好高骛远,不求总想着一步做大,随随便便为图任务而工作,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不注重小、而注重大,是我们失败的原因,细节应做起、做大,从大做强。
“微”。我们把工作精细。去对待工作,实实在在把工作做精做细。人人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取长补短则是之法。这求我们从细微之处自己的长处,书中也举了不少事例。
“做”。即敢想敢做,自己所想的大胆地去尝试,把的想法行动。我们要敢想敢做,以“敢想”为初始、以“敢做”为。“敢做”要从细微入手,把件事都到位,这的开端。
在当前利益驱前的浮躁社会里,在盲目追求表面风光的,有谁会真正到风光背后的细节的和呢?而要真正件事都细致入微、周全考虑却并容易的事。正如书中所说的注重细节其实是功夫,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的,即习惯的。科学表明,人的的95%受习惯的,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香港商业巨子李嘉诚在事业上在人与人的交往中都可以说是了巨大,他就在讲话中说道:“栽种思想,;栽种,习惯;栽种习惯,性格;栽种性格,命运。”“注重细节”习惯的日积月累对源人的。可就是细节、是小事,得应,被忽视。而当大时,才、才意识到是些小事未做细、未住的缘故。“急功、近利”这已成现代的心理。而浮躁的心情,让人眼中大的利益的得失,而失去了对细微之处的关注。社会的,其本质要我们克服浮躁的心理,以稳重的心态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去现代化宏伟蓝图的稳步。
托尔斯泰曾:人的价值以以深度来衡量的,者的特点,能做小,能够抓住生活中的细节。一名教师也应该在每件小事功夫,注重细节部分。我们每天显然都在做小事,可事事都育人,我们老师的细小的行动无声的教育,这远比豪言壮志语更行之。我们以的工作岗位上的件小事,以责任心对待细节。
细节是精神,她更是习惯。做班主任工作头绪,任务琐碎繁杂,意料外、突发性的会随时,就更应当把注重细节当作是时刻检查自己的一面镜子,站在的镜子面前,我们可以更地自己的,工作中的漏洞及失误。比别人多思索一点细节,比别人眼里“多一点活”,彻底大而化之、做事粗糙的,关注的每细小环节。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应注重细节的培养,要甘于平静,消除浮躁的情绪,脚踏实地,以严谨的作风,进取的,珍视自己生,体现自身的价值。
资本主义社会的原动力是人们对于金钱的渴望与追逐,这个价值观与原有社会的重视人情、友谊、正义、公平等,常常构成冲突。日本在维新带来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之后,也致使社会文明的原有体系崩溃了。东方文化的基础是道德的,现实社会不是道德的了。你想,日本人,在那个时代是不是接受?夏目漱石,以他的发言,在《我是猫》里的冷嘲热讽,将一个处身社会巨变下的日本人,他心里的失衡与纠结,以及愤怒都暴露出来。
他以猫眼看世界,这本身就表达了,对于人的世界当时日本社会的陌生感。在艺术手法的选择上潜在意思是,对于现实社会不满,不接受,表达鄙夷,以及对于人类行为的保持距离。
我们以为夏目漱石是资本主义作家,可是他也是资本主义金权社会的批判者。正如马克思在现实社会,对于这个新鲜出炉的资本主义不喜欢一样,夏目漱石也对于资本主义的先天弊端做了无情的揭露。
他看到欧洲资本主义可憎的面目,以为日本不应该再走欧洲的路。可是限于当时的社会普遍认知,他也看不到还有另外的出路。他可以做到的,便是不容纳,批判,以及绝望一般的嘲讽。
作者本身,在他的思想里,也杂糅了很多东西方的.东西。他是个人主义者,这是西方的,可是他又反对资产阶级文明。他的社会理想是具有宗教情怀的,以为需要则天去私。这无疑是东方文化里,天下为公的思想。若把这个思想矛盾的特征,放诸当时社会发展中,各样思想和观点冲突与融合的背景,一切就好理解了。
读书是照镜子。
爱猫,爱它的讨人喜欢,爱它的朦胧,更爱它一会儿清静一会儿顽皮的模样和它翡翠色的双眸。常常见到猫,我一直会想象在猫的眼中,人类,到底是为什么东西,是神通广大,无人能敌;還是愚昧落后,一无是处?
这禁不住要我想到了夏目漱石作品,有那样一只猫,机警、公平正义、知识渊博却唯有不容易捕鼠的無名猫。它以自身小小猫眼电影,悄悄地洞察着人世间的苍桑。没有错,它就是《我是猫》中哪个趣味的主人公。
《我是猫》一个填满奇特的小说名字,便是由于这一小说名字一下子激起了我的兴趣爱好,念完后,还简直让人感慨十分。因为我突然间爱上了这小小猫公。
或许,是由于是猫的原因,没让它沾上尘世间的污秽。
它的每一句谈吐之间,都填满被人类尖刻的讥讽,比如:大家褒义,因人而不一样,像我的眼睛一样变幻无常。呵,它是多么的一针见血的语句啊!把人性的丑恶表明得深入淋沥。让人迫不得已赞美它猫脑里的智慧。
殊不知,说它智慧,它有时候也是愚昧无比啊!悄悄闯进餐厅厨房偷吃年糕不清楚绿豆糕会黏住牙,饮酒喝醉酒都不以为意,这种诸多的蠢事,都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它与俗人不一样的是,一直会在难后领悟到生活哲理,苦后自乐一番。
这个猫公,矛盾的特性,完全不知道它是智慧还是愚蠢。也许,应当说成智愚并兼吧!一些矛盾的性情才突显得它更为真正,也要我对它更为钟爱了!
当然,人类也是填满智慧的微生物,由于大家的智慧,全球才发展趋势来到现如今。但是人类却因而在不经意间迷途了自身的天性。人类的一切,也在小宠物狗眼里越来越低贱。这时,人类是应当啼笑皆非,還是应当自我反省一番呢?
大家喜欢猫吗?那么,今天我就为大家推荐一本关于猫的书——《我是猫》。它是日本作家夏目漱石写的,此外,他还写了《门》等文学作品。言归正传,那就来说说他的《我是猫》这本书吧!
这本书以寒月与金田小姐的婚事为主干线,引出各色人物,事件。有通过猫的视角把像苦沙弥一样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与像金田夫妇为代表的大资本主义家对比。写出了20世纪日本社会的真实写照。
既然说到了人物,那就把他们的性格来介绍一下吧。先说苦沙弥,他性情暴躁,但学识渊博,偏执任性,但善良正直。不为金钱折腰,有点外强中干,做事没有毅力。渴望超凡脱,却没有本事。身为教师的他却不理解学生,而且他头脑还不灵活,经常被同学问的一些古怪问题难住。
再说说金田夫妇。他们狂妄自大,目中无人,认为什么事金钱都能解决。他们还冷酷无情,残忍卑鄙。难道这就是当时日本的"大人物"吗?这样的人,连猫都看不起,还能称之为"大人物"吗?
再来说说作者的创作背景,在日俄战争后,日本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于是日本资本主义形式化迅速,资本主义家不断压迫,剥削工人的情况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夏目漱石对此大大不满。于是借此书抒发了自己的不满,批判了明治"文明开化"的资本主义社会。最终,作者想给文中的人们写一条出路。但在资本主义压迫下的知识分子,就是这样,无用武之地。最后,作者的探寻之路就以失败告终。
好了,不剧透那么多了,这些就是我对此书的片面理解,如果你对它感兴趣,那么就去读一读吧!
这是日本作家夏目漱石先生于1905年发表的作品。
小说从一只猫对视角出发,小说从一一只猫的视角出发,以穷学究苦沙弥家为舞台,登场的有把信口开河耍弄人作为唯一乐趣的迷亭,学识渊博却痴迷于古怪研究的寒月,看似看破红尘却也 贪生怕死的独仙。这些人聚在一起谈天说地,道古论今,将当时日本明治社会的新鲜事讨论个遍,穿插邻居资本家金田嫁女的故事,用猫君的毒舌,嘲笑了当时知识分子空虚的精神生活,批判了金钱万能的社会。
这部小说属于写生文,注重生活场景和对话的描写,开篇常常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出的却是一一些放诸当今社会依然不过时的深刻话题。小说构思奇巧,描写夸张,文笔幽默犀利,读来既妙趣横生,又能发人深省,被誉为日本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丰碑。
在发表观点时借助一趣事而不是总是直叙,是作品的又一看点。如猫被年糕粘住嘴巴那段描述,风趣从容地展示了所谓的四条真理:难得的机缘,会使所有的动物敢于干出他们并非情愿的事来,是在说人遇到诱惑时总是情不自禁;所有的动物,都能本能地预测到吉凶祸福,是说人会本能地意识到危机;临危之际,平时做不到的事,这时也能做到,这是说危险能够激发人的本能,发挥超过平时不能发挥的能量;一切安乐,无不来至困苦,是指人不经历苦难,不会感到什么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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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狼图腾》这本书却为我们展现了狼充满魅力的一面。
读罢全书,我还久久沉浸在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不能自己。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伦草原,跟随着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守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扭转了他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着迷的灵魂铸入人心。而且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迷: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百万大军,却能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的王国?许多人都毋庸置疑的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那就必须与狼打交道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的训练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是狼的毅力、勇敢、团结等,都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人不是狼,但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而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狼,也不是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灵活运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
现在的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难忘《狼图腾》,难忘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意义。
不要探寻所有我无为的迷惘,我污浊可我热爱飞翔。
——题记
狼,一种从来都披挂着“坏蛋”称号的动物。可在今年过年时,一部大片《狼图腾》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影片讲述了北京青年陈阵去锡林郭勒草原插队,掏狼崽、养狼等与狼共同生活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大雪天,狼群把黄羊赶入“大雪湖”为了来年小狼有食物,“大雪湖”相当于一个天然大冰柜,黄羊被困在其中并冻死。每年牧民在黄羊被困在大雪湖的第二天,会来到那里大聚餐,并带走一部分。而这件事被外来户听说,用一台收音机换取一位牧民口中的大雪湖的位置,连夜把牧民留下给狼的所有黄羊全部运走,倒置狼群最后无奈之下攻击人类养的圈里的羊。这时,我觉得老牧民说的对,“我们已经拿的够多了”,是啊,人们要有节制,贪欲要控制,狼也是有生命的,狼虽然会吃掉弱小生灵,可草原正因为有了它,生态才得以平衡。
另一件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电影结束后,片尾曲播放的过程中,我发现每一位狼演员都是有名字的,这再次体现出人们对狼、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
这部影片中,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有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我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不要怀疑我踉跄的荣耀,我渺小可我眷恋流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人们的印象中,狼是很坏的动物,凶恶、奸诈、贪婪、狡猾、可怕是它们的代名词。但是,读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有着超强的智慧才能、强悍卓越、自由独立精神的狼,这些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这本书中小狼的那种机智令我震憾。在毒日下,小狼忍受不住太阳的暴晒,竟能找到一个既阴凉又能够得着铁链的地方,而且在没有娘教的情况下学会挖洞,可以让自己避暑。可见小狼是多么聪明啊!它还不懂方位。一只从小就被抱走的小狼,却能够很快适应周围恶劣的环境,有着超强的生存能力。
小狼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有一次,蚊灾开始了。为了不让小狼被蚊子叮咬,陈阵就去给小狼割艾草(可以驱蚊的一种草),烧着点在旁边。狼是怕火的,所以小狼没有靠进,离着火盆很远。那些知道艾草用途的大狗就带着小狗跑到狼圈躲蚊子。小狼一看见狗朋友是冲着烟来的,突然恍然大悟,觉得自己亏了,就把小狗一个一个揪着耳朵拎了出去,自己则躺在那少烟少蚊的地方悠闲地睡着了……
狼的自由独立精神更令我敬佩。当我读到小狼宁死也不肯跟着牛车走时,我不由得有些为之震撼。虎可牵,狮可牵,熊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却是不可牵的。它向往的是自由!如果非逼着它被人牵着走,那小狼一定会以血、以死来反抗的。
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小狼的品质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要像小狼那样向往自由、独立,有自己的自尊和不屈不饶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灵因此变得更加坚强,学习小狼,像它一样不服输地走到最后!
一看这个书名,我就知道,这本书主要是讲狼。
刚开始,看到毕利格老人在跟狼“打仗”,看出了蒙古牧民对狼的憎恨,以及想把狼全部杀光的念头,觉得人类真残忍!“五条可怜的小狼崽从半空中飞过,五具血淋淋的躯壳全部落地。”看到这时,我的心不禁地颤了一下,他们是有多么痛恨狼啊?竟然如此残忍,连刚出生的可爱的狼崽也不放过!
“什么狼孩不狼孩!狼是吃人的东西,还会收养小孩?整个儿胡说八道。”“掏狼崽是我下的令!从前草原上一年一度的掏狼崽活动,确实是减少狼害的好传统,但是只减少狼害还不行,必须彻底根除狼害!要把全部牧场的狼窝统统掏光!”包顺贵压根不相信狼有一点好处,在他看来,“掏狼崽”是“好传统”,他只信自己的那一套:狼就该杀干净,一个不留。
可惜他看事太过片面,没有想过真正把狼杀光之后的牧场,真的可以像他以为的那样,羊儿马儿都在安详的吃草,牧民们也不用时刻警惕着会有狼突然出现,草原就安全,人们就安居乐业了吗?不是的。他们这样破坏生态平衡,家禽死得更快,更多;草原也会因为草供应不足而荒漠化,后果不堪设想。所幸,他们最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在这种情况下,想把错误在短时间内硬掰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只能一点一点地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看到最后时,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们可醒悟过来了。中途我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他们的“迷信”以及一副“狼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要有它们在,我们就没办法正常生活"的态度。想直接跳到最后去看结局,可想想还是忍住了,让结局还是保留了些它的神秘感。
看完后,回想起自己也有看事情片面的时候,往往到事情做到了快无法挽回的时候才发现,真是愚蠢呐!可惜我没有一眼就看穿事情结果的能力,也没有神仙在我旁边告诉我怎样做是对,怎样做是错。所以以后做事还是小心点为好,三思而后行。我慢慢琢磨着。
那是第一次看到草原,无边无际,青绿渲染了整个大地,暗黄的马道上不时有肥壮的马儿飞奔而过。这晴空万里下洋溢着静美,却让我找出了一份激昂。
纵马奔驰在黄色的土道上,望着悠悠的白云,脑袋里却浮出了狼的影子。放眼四周,幻想着这里曾蛰伏着的狼的身影:灰色的毛和刚健的身躯压低了,隐匿在丛中,用十万的耐力与羊儿们的警惕对抗,脑子里也许还盘算着绝妙的计谋,泛着幽光的眼睛毫不放松地盯着羊群----这是读《狼图腾》时,脑海里浮现的场景。此刻,它却出现在我的思绪中挥之不去。
《狼图腾》中,主人公陈阵养的那只小狼与那用绝计突袭羊群的狼在我心中同样是那么神圣而令人琢磨不透。我敬佩它们对自由的理解与渴望,对环境的适应力,敬佩它们的团结、亲情、桀骜不驯,更令我敬佩的是狼惊人的计谋,凶悍、顽强,它们永不寄人篱下,永不屈从的性格,骨子里透着的原始的狂野。这性格,这原始,都从小狼那小小的身躯与锐利的目光中散发出来,令我折服于它。
读着《狼图腾》,就如与狼打交道,有谁不会产生敬重之情?是的,正因为如此,古时候的蒙古人才把狼作为图腾,像神般尊敬。于是,狼造就了成吉思汗那样的草原领袖,造就了蒙古马的彪悍与精壮,造就了那所向披靡的蒙古大军
《狼图腾》第十四章中,陈阵对着那在马杆上迎风飞展的狼皮时,禁不住想起镶金狼头的蒙古军旗:在狼旗下冲锋陷阵的草原骑兵,全身一定都奔腾着草原狼的血液,带着从狼那里学来的勇猛,凶悍和智慧征战世界历史上,突厥骑兵凭着自身的狼性,在被逐出中原后打出了一片新天地,突厥的骑兵有如狼群一般,席卷了东罗马首都君士坦相堡,攻下了古埃及,统一了中亚细亚,建立了横跨欧亚非的奥斯曼帝国,这是什么?这是狼!
同为狼,《亮剑》中李云龙也有一番理解:我们是狼,是一群嗷嗷叫的狼!遇敌必亮剑!亮剑必制胜!这何尝不是狼性的又一种诠释?李云龙的狼性,是遇到强者不畏惧,勇于亮出剑来且带着必胜之心的性格。
如同草原狼结群围攻,谋划出必胜奇招,它们会积蓄力量,从不畏惧有比它们更强的对手。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座岭!是的,面对人类的追杀,狼从未俯首认输,强烈的求生欲让它们把生死追逐演绎得如此可歌可泣!可是,哪个猎手看到了狼倒下时,眼里的那份不甘与仇恨?这让我萌生一句话:狼死,狼魂不死!
细细品读姜戎带给我们对于狼的重新认识与思考,原来,狼的性格并不如一般人认为的凶残,也无狮虎般的健壮,狼之神,狼之魂,是如腾格里般的纯净与神圣。《狼图腾》中,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高超战术,以及对天、地形的利用,无不凝聚了狼的智慧,这些智慧把世界改造成如今此貌!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又让它们更团结一致。狼同时还守卫着草原。
可以说,没有狼,也许整个世界都会不一样。而如今,狼的精神在自然与人文中,处于何许位置呢?显然,听惯了《小红帽》的我们,也许会越来越淡忘了它,只余农耕民族中,龙图腾了吧?
读着《狼图腾》,我仿佛看见蛰伏在草原上盯着羊群的狼,希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有一双狼的眼睛!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狼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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