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是法国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在暑假里我读了他的长篇巨作?漂亮朋友?,这是他众多作品中,批判性最强的一部。这部小说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野心勃勃、精明狡诈、寡廉鲜耻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前程而不择手段的故事。
漂亮朋友乔治〃杜洛华是一个当过两年兵的士官生,长得很英俊,但却个名副其实的穷小子,偶遇他的战友福雷斯蒂埃,通过他和他的夫人玛德莱娜当上了报馆记者,杜洛华依仗自己的外貌来赢得人们的欢心,使用了各种卑鄙龌龊的手段,逐步向上爬,竟成为了巴黎新闻界的红人,最后他拐走了报馆老板的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自己便成为了该报的总编辑。他最终实现了利用自己的英俊的容貌,心计,和花言巧语,从底层社会挤入了法国上流社会。
作为一个女生,我非常不耻杜洛华的行为,通过欺骗诱导无知虚荣的女人向上爬,玩弄女人于手掌之中,花言巧语,两面三刀。但不可否认,每个人都有生活的更好的愿望,为此每个人都在努力的生活、学习、提高,这无可厚非,关键是我们达到目标的手段与方法是否光明磊落,杜洛华向上爬的心是好的,但他用的是龌龊的丧失道德的方法。我们可以为了生活得更好,必要时说一些违心的话,但不可生活中处处充满谎言,为了达目的就不择手段。
《漂亮朋友》是莫泊桑的长篇小说的代表作。
文中的主人公杜瓦特是一个在巴黎大街上浪荡的男子。他打扮得有点花哨,有点儿庸俗,由内而外透着那股难以忘却自己曾经身为轻骑兵的高贵身份的劲头。因此总有挤身上流社会的渴望,对有魅力的女性有着强烈的占有欲。他并没有因为欲望而发奋图强,做个配得上自己需求的人,他不想怎么改变现状可无力去改变自己的现状,更不可能凭自己的力量从所居住的贫民窟一样的阁楼里逃出来。我不懂他追求的究竟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到他的“虚”:虚伪和虚荣。
我觉得他和现代生活中的大多数的人一样,例如生在有钱人家的孩子,每天吃着山珍海味,突然家中破产了,在外面吃餐馆都觉得苦,一心想着满汉全席。但是穷人家的孩子甚至比他们更加苦,穷人家的孩子追求的一个月一顿肉怎么比啊?幸福感是通过比较而产生的,当你看见别的孩子穿着去年的毛衣而自己穿着妈妈为自己织的毛衣的时候,一股巨大幸福感就会油然而生了。可是在比较好的时候往往感受不到较差的结过会有多么的恐怖,你丧失自信,甚至是自尊自爱。
不知道什么叫脚踏实地,一心想着美好的事物,根本不面对先是,其实这些都是虚荣心作,像杜瓦特一样,凭借自己仅剩的美貌和曾为上层认识的经历,伪装自己,虚伪自己。
莫泊桑是十九世纪法国文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他的小说《漂亮朋友》是他众多作品中,批判性最强的一部。这部小说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野心勃勃、精明狡诈、寡廉鲜耻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前程而不择手段的故事:
主人公杜洛瓦漂亮,精明,同时也贪婪无耻、阴险残忍。他生活在社会的底层,由于偶然的机会,这个寒酸的铁路小职员在朋友福雷斯蒂埃的帮助下进了一家报馆工作。他依仗自己的外貌来赢得人们的欢心,特别是使用了各种卑鄙龌龊的手段,逐步向上爬,竟成为了巴黎新闻界的红人,最后他拐走了报馆老板的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自己便成为了该报的总编辑。
在这部小说里,我看到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典型。主人公杜洛瓦不择手段,残忍邪恶,可这个无耻之徒却能在短时期内飞黄腾达,获得巨额财产和令人注目的社会地位。
野心和欲念是随着环境和地位的变化而逐步发展的,作恶的手段随着经验的积累变得越来越“高明”,恬不知耻的程度因恶行的升级而加深。
被称为“漂亮朋友”的他,拥有者英俊帅气的外表,蜷曲向上的胡子为他增添魅力。他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抓住机会,靠着一个个女人发迹,脱胎换骨的。从一个卑微穷酸的铁路工跻身于上流社会,成为当时赫赫有名的官方记者,千万富翁瓦尔特的女婿。
杜洛华外表漂亮,内心残忍险恶,肮脏不堪,他不甘于落魄颓废的贫苦生活,靠着他的圆滑世故,投机取巧,精明于玩弄女人的感情,一步步地膨胀心中的野心。在他达到顶峰前,他利用了四位女性:第一位是马雷尔夫人,有才华自知聪颖,喜欢诙谐,但对待杜洛华,逢场作戏的情感多于爱他,所以在作品中,她两次被杜洛瓦所欺骗,但都重归于好。直至杜洛瓦上教堂举行婚礼时,脑子中还显现出她的影像。第二位是福雷斯蒂埃夫人玛德莱娜,她丈夫是引导杜洛瓦入新闻界的人,也是杜洛瓦的战友。福雷斯蒂埃死后,杜洛瓦热忱地追求玛德莱娜并最终与之结婚,但当他借助玛德莱娜的力量,当上政治新闻界的风云人物之后,却感到她已是个包袱,于是使用捉奸的伎俩,甩掉她。第三是瓦尔特夫人,她认识杜洛瓦时,已有两个近二十岁的女儿,其夫是杜洛华的老板,但她堕入了杜洛华施展的情网不能自拔,从一个恪守妇道本份正派的女人变成一个为了杜洛华而痴狂的女人,最后,她几近濒临死亡,下场最可悲。第四位是瓦尔特夫人的女儿苏珊,她天真无知,但拥有着将近两、三千万法郎的嫁资,她是杜洛瓦最后一个阶梯”。杜洛华用甜言蜜语将其拐骗出走,威逼老板的瓦尔特夫人让步,最终成为了千万富翁的女婿。
小说的主人翁杜洛华,他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对于与书中几位的感情,只是他发展宏图大志的垫脚石,没用,就一脚踢开。莫泊桑以简单朴素的文字却十分生动地揭露出他内心的卑鄙无耻,粗俗浅陋,虚荣阴暗,自私自利,残忍绝情,自尊早就被他丢在一旁,他的眼中只有利益,权势……
他花言巧语背后被利益熏黑的心灵,蒙蔽了他的双眼,看不见人世的真情,对别人的关怀和怜爱,可以视若无睹,甚至利用、践踏,像头野兽一般穷凶极恶地追逐名利,恰似一只永远饥饿的猎狗,泯灭人性!
作者莫泊桑生活在法国十九世纪后半期,是批判现实主义的杰出代表,曾拜师福楼拜,以短篇小说享誉文坛。在他的创作前期主要是中短篇小说,其中的《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项链》等更是佳作。而这部《漂亮朋友》写成于1885年,与他去世仅仅相隔九年。莫泊桑在短篇小说上的建树总是让人么忽略了他的长篇小说,遗憾的是,他创作生涯的后半期主要都是在写作长篇小说。存世的六部长篇小说鲜有人知。
今天一口气读完了这部长篇,翻译是李玉民。很不错的版本,读起来语言轻松平实。没有大多数翻译家可以装出来的文字艰涩难懂。力求语言的朴实情节的生动也是莫泊桑创作的宗旨之一。所以这个版本的翻译可以说是基本上保留了原文的精华,让我们能够更简单地体会法国十九世纪末的社会的腐化黑暗。
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位“漂亮”的小伙如何从一文不名的近乎流浪汉的平民成为在巴黎报刊界数一数二叱咤风云的大亨贵族。他在当时那个黑暗丑陋肮脏的社会凭借他的“漂亮”将一个个女人收入自己囊中,任由自己利用摆布。并且他的欲望越来越无法满足,第一人妻子的情人死后留给妻子一百万的遗产,他无耻地骗取了妻子五十万之后利用“通奸”罪名和妻子离婚。之后他娶了《法兰西生活报》社长的女儿,其身价有几千万。他身边的女人,只要是可以利用的他就绝不会放过。情欲,权利,金钱这些东西他利用女人都轻易地得到了手。
当然这本书虽然在批判法国现实社会这方面独树一帜,可是除此之外内容的空洞和人物特征的单一还有故事的情节发展上的太过不自然都是本书的不足之处。这也是该书无法比肩其他经典著作的原因。
这几天,我迷恋上了《冒险小虎队》这套书,其中的《藏宝图》就是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冒险小虎队拿到了一张地图,上头标识雷神庙里有绿色的宝藏,小虎队经过电脑、书籍明白雷神庙的周边有一个叫格兰。卡那利亚岛,于是他们决定去那里寻找宝藏。
小虎队坐上飞机,在飞机上,他们被一帮坏人给盯上了,坏人开始跟踪他们。
到达了雷神庙,小虎队开始向里面走去,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了一座巨大的石门旁,这座石门不是能轻易打开的,仅有找到机关才能打开,过了一会儿,在他们不懈的努力下,最终找到了机关,顺利打开了石门,这时,他们所有的人,都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这简直能够说是一个世外桃园,各种各样的绿色植物展此刻他们眼前,但这些植物跟平常的植物是不一样的,他们的体积比平常植物要大上几十倍,原先是这些植物的主人为了保护植物才制造了这个机关重地,跟踪小虎队的那些人,这才明白那里根本没有什么宝藏,仅有对他们来说一钱不值的破树枝烂叶子,但这些植物对小虎队来说却是宝藏,因为植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是我们地球的一部分。小虎队这时候发觉了跟踪他们的坏人,偷偷告诉了警察,警察把那些坏人都抓了起来。
小虎队为了保护这些稀有植物,对外界的人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告诉人们:雷神庙里仅有毒蛇和害虫,签完不要去那里。
我觉得金钱不是最重要的,保护我们身边的动、植物才是最重要的。
《冒险小虎队》是一套侦探小说,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写出了以碧吉、路克、帕特里克三人组成的小虎队所发生的诡异的事情。小虎队以他们的智慧和毅力破获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今天我读的是其中的一本——《高山雪怪》:在雪山上,小虎队意外发现雪怪留下的脚印,随后雪怪又现身,帕特里克被下药,碧吉遭到威胁,小虎队通过细心地观察和思考,终于破获了案子。
读完了冒险小虎队《高山雪怪》后,我被三只小虎的行为所感动,他们在灾难面前不屈服,面对面目狰狞的大雪怪,他们毫无惧色,可真称的上是勇敢。对于重重困难,小虎队没有退缩。却知难而进;他们也很善于思考、观察发现问题,再去分析解决问题。这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地方。
读了三只小虎的事迹,我也联想到了自己。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那些稀奇的事情,但也经常有一些小困难,比如数学题,我正面地思考想不出来,我就很容易丧气,我应该学习小虎队那样细心观察题中条件,从多方面去思考,这样再难的事情也会告破。
通过读冒险小虎队,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勇气,也学习到了遇到问题不能轻易放弃,这样只会失败,只有不断地努力,从各个方面解决问题,才会达到想得到的结果。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一定以小虎队的精神来鼓舞自己对待所有事情。
今日我读了《冒险小虎队》这本书,书中我最喜欢《夏令营的麻烦事》这个小故事。你们明白里面的资料吗我来告诉你们吧!
冒险小虎队在一个暑假里和学校的教师去夏令营,有一天,一个坏人用刀划破了三条很值钱的橡皮艇,又在两块滑水板上头钻了好几个洞,又沉到湖里去了。害得孩子们没法进行水上运动,打乱了夏令营的计划。
第二天,那个坏人钻进了营地做饭的帐篷,往储食品的木箱里扔了几颗臭弹,让大家吃不到了烧烤。
小虎队找了三天,才找到了那个坏人。因为他偷了超市的一个小东西想试试胆,那个超市老板不想让夏令营的人们明白土地下头的毒桶,所以让他去把夏令营的人赶走,不然他爸爸就选不上镇长。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可是经过大家的努力,最终还是把毒桶挖了出来,保护了大自然。
小虎队十分勇敢,我必须会像他们一样,对待任何事情都要敢于冒险,勇敢坚强,伸张正义。
“小虎!小虎!绝不马虎!小虎!小虎!生龙活虎!”这个口号一遍又一遍地映入我眼帘,所以我会情不自禁地看起这本书——《冒险小虎队》。
这个队是由三个人组成的,成员有路克、碧吉、帕特里克这三位队员。路克的个人特点是身边总带着八宝箱,他讨厌思路中断、井井有条、为达到目的无所不为的人和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碧吉的个人特点则是身边总带着些吃的东西,讨厌萎靡不振的男孩和老说废话的人,讨厌家庭作业、太短的假期,以及无视他的大人。还有一个帕特里克,他的个人特别是身上总是穿着运动服,讨厌考试,讨厌不光明正大的人、愚蠢的人,讨厌坐火车和穿着太紧并使皮肤发痒的漂亮衣服。
《冒险小虎队》说了这样一个事故: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陵墓,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于此。为了证明传说的真假,小虎队们开始了一次探险之旅。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圆盘形的飞行物随风飘移着,慢慢旋转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的尸骨,还是的别的更重要的任务?神勇的小虎队能给人们带来最接近事实的真相吗?能,在关键时刻,小虎们面对危险,克服困难,排除万难,进入太空陵墓,把真相告诉了目击者们。从此,再也没有UFO的传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小虎队的小侦探们好伟大呀!在生活当中,我们也会遇见这种事,但是,我们不能惊慌,一定要冷静地去处理,这样才能把事情解决掉。
最近,我读了一系列冒险小虎队的书,我最喜欢太空陵墓这一本书。
这是一本冒险系列的书,主要说的是路克到阿姨家做客,他在那儿看到了神秘的光信号,于是他顺着光信号去探险,第一天没发现什么。第二天,他请来两只小老虎一起去探险,不久,他们就收到了UFO信号,这给了他们极大的鼓舞,他们找了好久,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UFO墓地,但是,最后终于真相大白,墓地并没有UFO,原来是一个人在引诱别人去探索。
这一本书太好看了,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是生活还是冒险,都要有一颗好奇心,不然的话我们就会一事无成,平时做事要细心。像书里的碧吉一样,她每次都会发现其他队员没发现的东西,她是小虎队的一名女队员,也是最有用的人之一。如果在生活中部细心的话会把事情干得很糟,比如考试,你如果在高考中不细心,那一次考试可能会改变你的一生。冒险上如果不细心,那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我们要细心,细心再细心。
这一本书不仅写得精彩,还让我明白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就是做事一定要细心
从小到大这十几年来,我受的感触数不胜,但极少是因为一本书而引发的感触,可是在小学的时候,我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书,使我第一次有了如此深刻的感觉,那本书叫——《红瓦黑瓦》
这是一篇乡村题材的小说,作者是曹文轩,错综复杂的情节,却又好像一目了然。美丽安详的乡村风景,读了仿佛身临其境。这本小说记录了主人公从初中到高中六年的曲折历程。这六年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全部淋漓尽致的表现在一本看似普通的书里,显得如此充实。每一段的过渡常以乡村风景所代替,看完给人一种苍凉,孤寂感。仿佛这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部电影。就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书能给人的不仅仅是密密麻麻的文字,而是人对世界的最好的认识。
初中的红瓦房,高中的黑瓦房,体现的不仅仅是两个故事,是“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关爱”。这本书让我懂得感动我们的是正义的力量,感情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曹文轩以优美的略带伤感的笔调,以一种悲悯与近乎追忆的情怀,为我们展示着一个个与主人公林冰休戚相关的少年的生活,也展示着他们或甜蜜或沮丧或绝望的情感世界。掩卷而思,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仿佛就在眼前,“染坊之子”赵一亮由孤傲历经无奈辍学,无缘文化宣传队告别胡琴,当他一心想经营自己曾鄙视的染坊,成家立业之时,一场火灾无情地将他击倒,身临决境的他迫于想拥有栖身之所,偷了木排引来了劳狱之灾。许一龙,一个不容许任何人在胡琴上超越的理发师,因胡琴与赵一亮结缘、结怨,但当赵一亮蒙受重大挫折时,他依然是一位慈父,守护着赵一亮脆弱的心。主人公林冰一个才艺出色的少年对陶卉的爱坚贞不渝,却又半遮半掩,工工整整地写成的堆满了华丽词藻的情书却不敢亲手相赠,最后几经周折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中,也只能“让它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走了。”。当然不可忘的还有乔桉,这个心灵已被扭曲的大男孩,自己始终感觉活在别人的冷眼里,他想尽法子拆散杨文富与夏兰香、马水清与丁玫,在陶卉母亲面前捏造林冰的劣迹。历经与马水清、林冰的肉搏之战,最后竟成了杀死外公的凶手。当对他的冷酷与残忍切齿痛恨的同时,我也不竟多了一份沉思,这难道不是那个年代腐败的痕迹?
当我们被一个个起落跌宕、震撼人心的故事牵着走的时候,也不忘停下来欣赏曹文轩用文字精心营造的诗意的境界。
“秋风几乎把所有的枯黄了的柿叶吹落下来,一院子落叶,竟把地上的砖头都盖满了……那柿子长得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色,打了蜡一样光滑,在夕阳的余辉里,仿佛挂了两树温馨的小灯笼。”
“此时,四野的麦子正在成熟,开镰的日子就在眼下。浸了露水之后,这夜晚的空气里,便弥漫着浓浓的麦香。最后几片云彩过后,那月亮全露出来,照了这似乎无穷的麦地,泛起一片淡淡的金光。远处的林子里,布谷鸟正啼啭着飞向天边。田野上,没有遮挡,空气远比庄子上凉爽。”
《红瓦黑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述了一个中学生校园生活的故事。小说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的人生的成长历程。
读完《红瓦黑瓦》的时候,我仿佛也已跟着文中的人物经历了一回中学生活,体验了一次离别时的依依不舍。顾名思义,红瓦就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对自己的孩子说,好好读书,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红瓦黑瓦》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林冰了。他是一个小学教师的儿子,害羞这个毛病从小伴随着他。早在小学的时候,他就被同学们嘲笑为“公丫头”。害羞归害羞,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优点,林冰的优点也是不少的。他非常善良,别看他非常害羞,在帮人方面,他也总是很热情的。文静的他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他写得一手好作文而且是班里最棒的。除了林冰以外,小说里还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马水清,为班级服务,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还有热爱篮球的刘汉林。这些人都是林冰的好朋友,其中马水清的家庭条件最好,他经常请林冰他们到熟食铺去美美地吃上一顿猪头肉。说到身世,马水清的确挺可怜的。他三岁的时候它讲母亲去世,父亲在外当兵,之后又与别的女人结婚,每个月给马水清寄30元钱。就凭这30元他就足够富足了,在当时林冰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都只有一元五。马水清从小跟爷爷在一起,爷爷有足够的积蓄,不需要那三十元,于是就全给马水清了。除了以上这些人外,小说里还出现了生性残忍、卑鄙无耻的乔桉,长工的女儿夏莲香,镇长的儿子杜高阳,以及美丽善良的陶卉,甚至还有地主的儿子杨文富。这些人都出现在林冰的生活中,都有一段感人的经历。不仅有学生,还有老师。林冰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艾雯,这位林冰的启蒙老师。她对林冰非常照顾,把自己两箱子的书给林冰看,使林冰从中汲取知识,作文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在《红瓦黑瓦》这本书中,情节丰富,内容生动有趣,感情细腻。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去编织。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小说感情真实,内容合情合里,又不失新鲜,起落跌宕、震撼人心,使读者仿佛走进了小说里的世界。小说通过第一人称的写法,把读者带到了校园生活当中,感受到了这群少年的青春活力。其中细腻的心里描写和人物描写最值得我们学习品味。
《红瓦黑瓦》这本书充满文学的魅力,让我学到了很多,认识到了很多,《红瓦黑瓦》无疑是一部成功之作。
读着曹文轩先生写的《红瓦黑瓦》我仿佛身临其境。书中的人物描写的绘声绘色。
在放秋假时马水清家的柿子熟了,找林冰一起去吃柿子。马水清家在吴庄里的一栋大宅,进了院子,他们看了半天柿子树。秋风几乎把所有枯黄了的柿叶吹落下来,一院子落叶竟把地上的砖都盖住了。树一落叶,更尽显柿子了,让人觉地满树都是柿子。那柿子长得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色,打了蜡一样光滑,在夕阳的余晖里,仿佛挂了两树温馨的小灯笼。
林冰也随着马水清一样叫爷爷而且很是亲切。爷爷吩咐什么林冰就干什么。不像马水清那样懒惰。
晚上,林冰和马水清在柿子树下下棋。
爷爷说:在门前的那两颗柿子树是马水清的妈妈从远方带回来的,一直种在院子里。给古老的院子带来了清新的气息。两颗柿子树挂满了柿子!很好看。
爷爷说:每次秋假马水清的妈妈都会拎着篮子去给吴庄的人们送柿子。在庄后的草坪上种这属于马水清家的一片柿子园,马水清的妈妈对他们很好!
秋天的阳光,是一年四季里最迷人的阳光。依然是金色,但已无夏季之灼热,使人感到惬意和身心舒畅。凉爽的秋风,更给人一种特别的好感觉。来马水清家时,林冰带来了一些书和作业。每天都要在柿子树下做好多的作业,看很多书。期间,林冰或者帮助爷爷干点活,或者走到院门外,站在大河边上,去瞧河上的秋日风光。
返校那天,爷爷一直站在河边望着我们。他们走出很远,回头看,他还站在哪儿。天空下就他一个孤零零的影子,仿佛一个孤独了千年的灵魂,永远的凝住了。
主人公林冰,在马水清家度过了一个难忘而又值得回忆秋假。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读完了 红瓦黑瓦 这本书,小说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的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的记录了少男少女又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马水清,因为从书中得到,他十分爱干净,不像那谢百三 ,整天汗淋淋的,皮肤黑黑的。虽然它不能像姚三船一样吹笛子,不能像乔桉一样被老师宠爱,但他很有少爷风范。
我最喜欢第一段和第二段。我喜欢第一段是因为它简洁,不写没用的句子。我喜欢第二段是因为它讲马水清多么乐观:他妈妈死了,可他没有太过悲伤;他爸爸在异乡,可他没有每天闲呆着,而是去上学;最重要的是:他妈妈留下两棵树,他看两棵树好似看他妈妈,无微不至地照看它,可它还是被人拽劈了。可他仍旧十分乐观。我对乐观的理解:发生十分悲哀的事,不会十分悲哀,充满信心。最近发生了一件和乐观有关的事:春节的时侯,我约了欣欣姐姐到我们家来。可悲剧发生了,欣欣姐姐发烧了,不能来了,爸爸妈妈说:“不要灰心,还有下一次嘛。”果然,过了几天,欣欣姐姐来了!这使我联想到现实中的“马水清”——张岩。他没有父亲和马水清一样,可他仍旧坚持上学。
这本书太有趣了,我都读了三遍了,你呢?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行如流水的作文是怎样写出来的?这篇关于《小编分享: 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6篇》的文章能帮助你在写作方面突飞猛进!
今天,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讲了: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最高领主叫召片领,他曾经有一支威风凛凛的象兵。
1943年日本侵略,象兵用长鼻劈敌,用象蹄踩敌,一大群象,排山倒海般的扑向敌人。鬼子在打洛江里扔下了七十多具尸体,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都中弹倒地。
召片领带领大家在打洛江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二十多米巨坑,把阵亡的战象隆重埋葬了,就在人们台运尸体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一头公象还活着,人们用八匹马拉的大车,把它运回村子。它是唯一一头幸存的战象,名叫嗄羧。好心肠的人们治好了它的伤,把它养了起来,它的一条前腿没有完全治好,短了一截,走起路来颠颠倒到。本来就很稀疏的象毛几乎都掉光了。皮肤皱的像个脱水的丝瓜。
嗄羧愈发衰老了,食量越来越小,皮肤松弛,身体萎缩,就像一只脱水的柠檬。有一天嗄羧的神智突然间清醒过来,鼻子指了指小阁楼,想要拿象鞍。它安上象鞍,走到百象冢旁挖了一个坑,庄重地把自己掩埋的故事。
在读完《最后一头战象》整本书后,让我感受到,嘎羧是一头“怀旧”的战象,它身上也有着人类的情感。它无法割舍战争时光,无法忘记战友们。嘎羧是一头“纯洁”的战象,在它的心里,没有对功名战绩的骄傲自豪,而是对并肩作战的战友的慈爱,和它久久渴望的和平与安宁。嘎羧是一头“忠诚”的战象,临死时它重披象鞍,希望自己是最后一头战象,希望这个世界永远和平。当我读到课文中的这句话,“二十六个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上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从中我读懂了象鞍上记载着凝重的历史!
动物有感情吗?在我眼里它们只不过是会走会爬的生物罢了,可读过《最后一头战象》之后,我对此改变了看法。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对三种动物的描写向我们说明,动物也有多姿多彩的内心世界,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熊了。
作者沈石溪在野外观察时,意外发现了一只小熊崽,正面临着生命危险,在百般无奈下,作者只好把小熊崽抱回家中饲养,这只小熊在精心地照顾下慢慢长大,很是活泼。可有一天夜里,门外突然传来熊的大吼声,沈石溪知道,是小熊的妈妈找来了,没办法,作者只好依依不舍地把小熊还给了母熊。可这只淘气的小熊不听妈妈的话,三番五次地来找沈石溪,给沈石溪带来了不少麻烦——母熊一见到他就穷追不舍。直到有一天,母熊再次找到他。看着母熊一直捂着裸露肠子的肚子,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沈石溪知道一定发生了悲惨又激烈的战争。果然不出所料,母熊强忍着疼痛带他来到森林深处的一个山洞里,小熊正躺在那里安静地睡着。母熊深情地注视着小熊,温柔地舔了舔小熊身上的皮毛,又不舍地把小熊递给他,便死了。可见母爱是多么地伟大啊!
当然,我的妈妈给予我的母爱也不少于母熊。那次,我和妈妈去商场挑衣服,看到那么漂亮的衣服谁不心动呢?妈妈拿不定主意:“嘿!宝贝,看我穿哪件好看?”“妈妈,你是最美的,穿什么都好看——得很!”为了让妈妈不打扰我玩“切水果”,就只能这么敷衍她了。
可站在这么多衣服跟前,各有各的不同之处,这还不得难为死我妈——她一向没有什么审美观。于是妈妈一口气选了两件衣服。服务员阿姨拿着衣服牌子,看着价格,我和妈妈的目不转睛地盯着计算器,得数出来了“1050”!果然是张昊的妈妈呀,选的衣服就是不一样,那叫一个贵呀!其实也不是很贵,要知道现在的衣服动不动就上千。妈妈平时根本就不怎么买衣服,这次好不容易下了决心当然得买了。“停停……停……停,什么,1050?这也太贵了吧?不要了,不要了,顶我们家千金一年的学费呢!”听了这句话,我的泪一下涌了上来……
有一种爱被世人所赞颂,有一种爱可以让人每时每刻都感受到它所带来的温暖,这就是平凡又伟大的母爱!
盼望已久的寒假伴随着浓浓的年味悄然而至。在这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假期里,我捧着新买的书——《第七头战象》,如饥似渴的读着。书中个个动物如此的勇猛、凶悍、精神气十足,同时它们都是有灵性的。它们不仅聪明,还很重感情,当然也不缺乏英雄好汉气概。即使遇到猎人设的陷阱、豺群的袭击,都不会放弃同伴和亲人。它们团结、勇敢之精神永远激励着我,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是大象故事中《愤怒的象群》这篇文章。一群大象浩浩荡荡的在头领“一跟半”的率领下,气势汹汹的来到曼广弄寨,向村民发出前所未有的进攻。村民顿感惊愕和困惑——这戛洛象群在一根半有方治理下,一向和村民和平共处,共同拥有这方山水,成为人与动物和谐的典范。今天,到底发生什么了?村民们面面相觑,议论纷纷。村长严厉地质问,谁干坏事了?大家沉默寡言,波农丁小声的说:“昨日上山砍柴,看见酒鬼岩温扁浑身是血从箐沟里爬出来,鬼鬼崇崇的……”在村长再三质问下,岩温扁吐出了实话。他上山想打只草兔换酒钱,看见一头中年公象独自在沟里,于是歹心四起,就杀了象,锯了象牙,埋了大象。愤怒的象群是要索讨凶手的!岩温扁知道自己的贪婪犯了大错,给乡亲们带来灭顶之灾。为了弥补错误,他向村长交待了后事,喝了一顿苦酒,跟着象群离开村庄。
这件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它给人们留下了一个血的教训。大自然与人类同样重要,要和平共处,人类要保护好大自然生态环境,不能为一时的贪婪使人类损失更多。如若我们再猎杀动物、乱砍乱伐,不仅动物灭绝,水土流失,人类的生命也会受到严重的威胁。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保护大自然,保护生态平衡,让大自然更好地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吧!
我在读《最后一头战象》里的棕熊的故事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母爱,因为刚开始的时候,是那两个人把小熊崽儿抱走的,所以小熊崽儿在第40天,也就是它睁开眼睛的那一天,它看到的是人类,所以,它就把人类当成了她的母亲,后来当不幸的母熊好不容易才从捕猎者的手中逃出时,她的小熊崽已经不认她这个妈了,而且不管母熊怎样的对小熊崽,小熊崽也不认识她,每一次母熊把小熊崽搂到她的怀里时,小熊崽却总是很用力的反抗,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甚至可以想象母熊的心情是多么的复杂,她可能在想:“我的宝贝,你是怎么了,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的妈妈呀!是我把你生下来的呀!你怎么不认识我了呢?”每一次小熊崽都会逃脱母熊的手掌心,跑到人类居住的地方,还有一次,人类非常的想把小熊崽交给母熊,因为这样子的话,母熊就不会把人类怎么样了,可是小熊崽已经养成了对人类的依赖性了,所以再怎么驱赶也驱赶不走,就像蚊子叮在人的身上一样,很难赶走,所以母熊就铁认了,是人类把她和小熊崽的感情给分开的,于是她天天去骚扰人类,有一次终于让她逮到了一个可以杀了人类的好机会,可是却让小熊崽给阻止了,我想母熊一定气坏了吧!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母熊都没有来骚扰人类了,可是在一天,母熊坏着肠子,把小熊崽正式的交给了人类,因为她终于认为了人类和她的宝贝非常的配,于是正式的把小熊崽交给了人类,然后她就断了气,我想人类一定会好好的对待小熊崽的,你认为呢?
我非常喜欢作家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近又读了他写的《最后一头战象》一书,全书就像一块磁铁,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书中写到了象、猪、熊的一些生活习性和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些故事,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让我对自然界的动物有了一次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不仅我们人类会爱子心切,就连动物也不例外。比如《给大象拔刺》一文:小象的右前腿受了伤,公象和母象因为爱子心切,便到路上劫持了个人来替小象看病。因为小象伤得很重,在治疗的过程中难免会有疼痛,可象妈妈和象爸爸却为此非常不满意,严厉的惩罚了救助小象的人。从这章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公象和母象对小象浓烈的父爱与母爱。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生活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浓浓的爱的包围里。可是有时却不知道珍惜,想想真是惭愧。
从《象冢》这个故事里我又感受到了自然界的生存法则——能力促进成功,想想我们自己的生活原来也是这样的。所以,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断积累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只有这样,将来才能有立足之地。
读了《愤怒的象群》,我明白了团结力量的伟大和自我群体利益的不可侵犯。从中我还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人类切不可自以为是而任意欺负动物,要尊重他们的生命自由,要和它们友好相处。
里面的`故事还有很多,给我的感触和认识也颇多的,相信你读了之后也会情不自禁的喜欢上那里面众多的动物朋友们的。没有读过此书的朋友们,有时间也去读一读吧!
“嘎羧踩着哗哗流淌的江水,走到那块龟形礁石旁,鼻子在被太阳晒成铁锈色的粗糙礁石上亲了又亲,许久,才昂起头来,向着天边那轮火红的朝阳——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它突然间像变了一头象,身体像吹了气似的膨胀起来,四条象腿的皮肤紧绷绷地发亮,一双象眼炯炯有神,吼声激越悲壮,惊得江里的鱼儿跳出水面。”
这是出自于沈石溪《最后一头战象》书中的精彩一幕。26年前,威武雄壮的战象驮着抗日健儿,冒着枪林弹雨,排山倒海般地冲向侵略者;日寇鬼哭狼嚎,丢盔弃甲;英勇的战象和抗日战士纷纷中弹跌倒在江里……只有嘎羧幸存。
这头普通的战象,被人类称之为兽类,却具有很多称之为人的人所没有的高尚情怀——怀旧、纯洁、忠诚。
嘎羧的心里,不是对功名的渴望,不是对自己战绩的骄傲自豪,而是并肩作战的战友,是慈爱的波农丁,是善良的乡亲们,是它久久渴望的和平与安宁。的确,没有什么能够做到永恒,但是,我们务必要守护自己最珍惜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心灵的净土。嘎羧比我们更早懂得这一点,因此,它二十六年来一向怀有纯洁的心。在它那为所有人动容的壮举面前,我们都是那么渺小。“二十六个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上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从中我读懂了象鞍上记载着凝重的历史,记载着嘎羧的忠诚,垂暮的英雄,博大的胸怀仍在!
动物尚且如此,作为人类的我们,更当学会坚守自己的内心,坚持前进的方向。
前不久,我读完了沈石溪创作的一本书——《狼王梦》,终于,我明白了母爱是多么的伟大!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母狼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这位母狼叫紫岚,她在一个刮着狂风下着暴雨的下午产下五只小狼崽,,可其中有一只狼崽在这恶劣的环境下不幸夭折了,暴雨后,没东西可吃的紫岚分泌不出乳汁来喂养剩下的四只小狼崽,看着饿得嗷嗷叫的孩子,她只能下了决心忍痛吃下那只死去的小狼崽,让其余的孩子活了下来。紫岚想让他们能成为狼王,实现她丈夫——黑桑生前没有完成的愿望,可事与愿违,她的孩子一个接着一个死去,让她伤心不已,当她的最后一只小母狼——媚媚分娩那天,紫岚去世了,但是她没有遗憾,因为留下这些小狼崽,也许其中总有一只会成为下一代狼王吧!
我读完这本关于母爱的书后,才真正领会到母亲对我们的爱是多么伟大,她不求回报地关爱我们教育我们,也就是希望我们长大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母亲为我们付出了多少,我们回报了多少?母亲的每一句提醒,在我们心里就都变成了唠叨,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以前的不耐烦对母亲的是多么大的伤害啊!从现在开始努力,给自己设定一个目标,朝着目标前进,不让母亲失望,同时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看完这本《狼王梦》我理解了母爱的意义,明白了长大以后要回报养育我们的父母,让我们伟大的母亲一生没有遗憾。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狼王梦》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动物的故事,但是它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实现这个愿望。但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唯一还活着的女儿和孙子,让它们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女儿媚媚和它肚子里的狼崽的安全,和金雕周旋最后同归于尽这部分时,眼里不禁热泪盈眶。紫岚身为狼,应该是自私的,是狠毒的。但是,因为紫岚对媚媚和狼孙的爱,对它们的期望,所以它用自己日渐衰老的生命换取了媚媚和狼孙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像紫岚一样为了我们牺牲了很多。我们生病了,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彻夜守在我们的身边照顾我们,生怕我们有半点不舒服。正是因为因为母亲,才有如今的我们,我们应该感谢她啊!
每当我读到紫岚培养自己的孩子狼王应有的特质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了让黑仔比同龄人更有胆魄,所以让它过早踏入森林,致使黑仔被金雕捕食;为了让蓝魂儿明白狼与狼之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它去与其它的小狼抢食,以致于失去右耳;为了让双毛脱离自卑的阴影,紫岚失去了一只前脚,成为了一只跛脚狼。而让紫岚这么培养它们的原因就是——黑桑的狼王梦。因为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所以,它的孩子所接受是的教育注定与其它的狼不同。就像你想当班长一样,你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你要多花一点时间去学习,去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小矛盾。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班长,所以,你要做的比别人多,你要承担的责任也比别人多。
《狼王梦》以动物的视角让我明白了: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会为了孩子掏心掏肺,所以,好好对待他们吧!还有,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谁说狼就一定是可恶的?在沈石溪的小说中,母狼紫岚下定决心重新塑造新一代狼王的故事打破了以前我对狼的认识。使我重新认识了狼这种动物。
《哈利波特》和《狼王梦》比起来过于单薄了;杨红樱写的马小跳系列和《狼王梦》比起来过于天真幼稚。《狼王梦》中写的虽然是动物,但是这故事非常的激动人心,扣人心弦。
紫岚的丈夫在一次激战中不幸死去,直到死去也没能完成它的狼王梦。紫岚知道,在野外,靠它一个人是很难养活一窝小狼的。终于紫岚下定决心,把小狼们都塑造成新一代的狼王!看到这里,我的心紧缩了,心里深深地为紫岚担心,想:紫岚能成功吗?
紫岚先开始了食物引诱法。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一个星期,它的第一个孩子长得膘肥体壮。但是不幸发生了,当紫岚出门觅食时,一只老鹰杀了它。紫岚心痛地肝肠寸断。我也为它惋惜。遭到一次打击的紫岚它并没有放弃。第二匹狼儿就快要成功时,又因在和旧狼王发生挑战时退了下来,被众狼当成食物吃了一顿,紫岚又一次毁于一旦。看到这里,我的眼睛里的泪水在不住地打颤,泪水就像泉水般涌了出来。紫岚塑造了两匹狼王,都没有成功,反而白白牺牲了两个狼儿。但它还是坚信:它的儿子不行,它的孙子总有一天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它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最后和那只老鹰同归于尽,用它的生命谱写了一首生命之歌!
《狼王梦》这本书令人震撼,令人着迷。它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永不言败!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我一次又一次地捧起《狼王梦》这本书,每一次阅读都令我沉醉其中。我太喜欢这本书了,也常常因为书中的某些情节感动得热泪盈眶。读了这本书,我被狼群群居生活的残酷震撼了,同时也被母爱的伟大感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公狼黑桑想要成为狼王,打算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旧狼王的统治。就在这一计划快要执行时,黑桑死了,死在了鬼谷的洼地里。母狼紫岚为黑桑生下了五只小幼狼,可惜的是,最后一只幼狼在冰冷的寒风中冻死了。
这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在寒冷的冬天,狼群因为没有食物,吃掉了一匹快要死亡的老狼。看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在狼群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是饥饿塑造了狼贪婪残忍的本性。
故事情节如此扣人心弦,让我的心随着紫岚一家的幸与不幸起伏波动。可又有谁能明白紫岚的牺牲,为了那个狼王梦,她放弃了婚姻幸福,没有了两颗门牙,成为了一只跛脚狼。
同时,紫岚伟大的母爱也是书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为了狼崽出世后能有充足的食物,紫岚冒着生命危险到人类的养鹿场去偷小鹿;为了更好地培养下一代,她放弃了与卡鲁鲁在一起;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看到这里,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母爱的无私和伟大。我的妈妈每天都会给我做早饭,洗衣服,起早贪黑,却从未抱怨过一句。有一次,我半夜起来喝水,惊讶地发现阳台的灯还亮着。悄悄走过去一瞧,原来是妈妈在洗衣服!当时是腊月隆冬,水十分冰冷,妈妈似乎毫不在意,依旧轻轻地洗着。在她洗的间隙,透过灯光,我看到了她冻得通红的双手,和她眼底的柔波——那双手中,那双眼底,写满了母爱的温热。
有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也不肯收;有一朵花闻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亲情,直到青丝变白发,也在心底深深保留。千日恩典,母亲的存在,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本文网址:http://m.zb258.com/xindetihui/32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