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这篇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今天,我学习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我知道妈妈生病,爸爸出差,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今天,我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很受感动。季羡林爷爷说: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季羡林爷爷的母亲只活了40多岁,他只要一想到母亲,就会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可见,他对母亲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呀!
现在,我们每天都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母亲把我们当成宝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早上,给我们做丰富而有营养的早餐,送我们上学,晚上,为我们盖被、洗衣,生病了,赶紧引我们看医生等,可我们还不满足。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和母亲闹起了别扭,当时我对母亲大吼大叫的,可母亲一点也没有生气。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多么的不应该呀!
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但祖国母亲的爱才是至高无上的,她竭尽全力地养育着祖国千千万万的花朵,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了不少英才。作为我们少年儿童,应该好好学习,发愤图强,争取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季羡林爷爷学习,学习他对母亲和祖国真挚的爱,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孝敬母亲,去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去为自己的祖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拥有一份好的工作,多些时间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长大后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父母们受到任何的伤害。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最新《羚羊木雕》读后感合集》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羚羊木雕》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晚上,“我”正背今天学过的杠杆原理,妈妈问“我”爸爸从非洲带回的那只羚羊哪去了。她说得其实是一只黑色的硬木雕成的艺术品。但“我”已经将它送给了我的好朋友万方,并且作为回赠万方把自己心爱的一柄小刀送给了“我”。“我”并不知道那只羚羊木雕的珍贵和实际的价值。因为非常珍贵,妈妈一定要“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我”只好照办。
万方和“我从小就在一起,他学习好,喜欢帮助人。全班都穿上刚买来的新运动衣,“我”却把裤子划了一个大口子。万方和“我”换了裤子,却因这事被他妈妈罚站半小时。因为我们是要好的朋友,所以“我”把爸爸、妈妈送“我”的羚羊木雕送给了万方。“我”向万方说明了情况,将羚羊木雕要了回来。万方给羚羊木雕做了一个玻璃罩。“我”将小刀和玻璃罩放到了万方的手里,转身走了。走在雪地上的“我”突然听到万方在后面喊“我”。他将玻璃罩盖在木雕上,把刀塞到“我”手里说:“拿着,没有礼物,咱们也是好朋友。明天打雪仗来早点。”“我”哭了,从没有这样伤心过。
整篇文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边是珍贵的羚羊木雕和深厚友谊的对比;一边是双方父母的态度对比:“我”的父母因为木雕的珍贵,坚持让“我”要回木雕。万方的母亲因知道羚羊木雕的珍贵,要万方一定还“我”,还把玻璃罩和小刀一起给了“我”;一边是“我”和万方的对比:“我”把裤子划破了一个大口子怕被妈妈骂。而万方为了“我”交换了裤子被罚站半小时。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心里很不是滋味。父母为什么让把送给朋友的羚羊木雕要回来,就因为羚羊木雕很珍贵吗?难道木雕比深厚的友谊更珍贵吗?万方喜欢羚羊木雕不是因为木雕的珍贵,而是把羚羊木雕看做友谊的见证,他还做了玻璃罩小心地保护着木雕,因为木雕是好朋友送给他的。万方没有因主人公要回羚羊木雕而和他绝交,反而把小刀和玻璃罩一起送给了他,在万方看来友谊比礼物更有价值。当雪花落在玻璃罩上的时候,我想象到洁白无暇的友谊胜过了那只珍贵的羚羊木雕。
斯托贝曾经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羚羊木雕》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被父母察觉了,他们便逼着“我”去把送出去的羚羊木雕再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就硬着头皮找万方要回了羚羊木雕。但心里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万方这个仗义的朋友。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反省很深:如果万芳是一个很小气的人,那么两个朋友就可能会因为一个木雕而吵得天翻地覆,成为两个陌生人。而造成这件事直接起因的,就是“我”的父母。我觉得友谊比金钱重要得多,一份友谊,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来的!
但是,作为孩子,“我”不知道羚羊木雕的金钱价格,但爸爸自非洲带回给我,对它的独特性“我”是知道的,所以“我”要把它送给“我”珍视的好朋友,但却忽略羚羊木雕在爸爸心中的珍贵地位——在把爸爸(或他人)送的礼物转送别人时,“我”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爸爸的想法呢?
我不禁十分庆幸,自己有许多可以谈心的好朋友,他们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在我伤心时给我鼓励,在我骄傲时让我冷静……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取得这些成绩的——记得那次出游,我们几个好朋友玩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大家便口干舌燥,我顺手抓起水壶,嗳,怎么没水了?仔细一看,原来水壶盖没拧紧,水全洒了。唉,不喝了吧,可头顶的烈日像烤箱一般,照的我有些头晕眼花。“给你,我有水,这块巧克力也给你吧,别再低血糖了”好友熙熙伸手递来半瓶水和巧克力,我没来得及多想,咕噜咕噜就把水全喝光了,“真是舒服多了!”我笑着转头,想把水壶还给她,却看到了她满是汗水的脸和有些干裂的嘴唇,但她却把自己剩下的水全给了我,我突然感觉到刚刚喝的水简直比蜜还甜……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的作文是全班分值最高的,这让我很骄傲,有些飘飘然,接下来的几次作业就比较粗心,“红叉叉”也就屡见不鲜了。邻桌的他看到了,对我说:“一次的成功并不是全部呦,我期待你更出色的表现哦,加油!不然我会超过你的!”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我发热的头脑上,让我心里一颤:难道这点儿小小的成绩就能让我迷失方向吗?难不成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谢谢你,朋友!你的真诚让我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庆幸之余,我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我们,长大后还能保持这种纯洁向上的友谊吗?
我相信,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我真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一定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心情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芳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芳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么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芳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芳了这事后,万芳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芳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心情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芳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芳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希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希罗多德说:“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了。”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而羚羊木雕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
这本让人感动人心的书籍就是出自张之路的品藏书系,这本书曾获过中国安徒生奖,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保存着最纯洁的友谊的书籍吧!
文中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
我觉得就像爱因斯坦说的一样,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一个心地十分正直的朋友,我真的十分庆幸我身边有许多好朋友,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取代金钱的便是那人世间最珍贵的友情了,读完这本书,再回头细细品味那真是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
我也十分欣赏文中万方的品格也是我深深打动,即使自己最好的朋友要回了礼物,可他还是把自己珍贵的小刀又还给了他,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这种友谊可以让上天感动,这种友谊可以让万物生长,啊,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虽然这是一句只有短短十个字的话,但它却如同山涧中清澈的潺潺泉水,从一颗晶莹透亮的纯洁的心中迸发。
故事讲的是我把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家里最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责备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又催促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以为友谊之花从此将会萎焉最终消失,但是在风雨幕后却是片晴朗的天空,在天空中闪闪发光。万芳没有恨我,却反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别记在心上。
友谊是这样的神奇;眼睛看不到,手也摸不着,但纯洁的心可以感受到。当你遇到困难时,帮你解危的是和你最亲密的人;当你失败时,给你信心和勇气的也是他;当你成功时,与你一同共享晴朗天空的也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就是友谊!当你掉入水中的时候,朋友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你;当你取得好的成绩的时候,朋友已成为默默无闻的鼓励者。这些都是友谊!
平淡无奇的友谊阿,它可以把人们从失败转到成功,它可以变成阳光将萎焉的花儿重放,它也可以把你从死亡的一侧拉向生命的起跑线。
一个人终生可以没有妻子,可以没有丈夫,也可以没有孩子,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友谊的能力像天气,变幻莫测,与日月同辉。它是伟大的,让我高呼一声:让友谊天长地久!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一件由羚羊木雕引起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课文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这件事情,也将大人们的那种重财轻义的思想暴露无遗。
在“我”和万芳眼里,是否拥有羚羊木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友谊和诚信不能丢,因为它们的价值比羚羊木雕要大得多。在两种不同价值观的碰撞中,她们显得多么纯真,而“我”的父母又是多么庸俗!以这样的观点来选择,两者的轻重可想而知。
我觉的友情比金钱重要的多,一个知心朋友是用钱买不来的。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情、亲情。世界上的富翁,真正能算得上有钱的,又有几个呢?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又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
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
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
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故事的开始是在北京的裕泰茶馆,迎面而来的老北京味道把我带入到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稍带热闹的场面与结尾处王掌柜上吊而死的凄凉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三幕场景下来,留给我的不止是我对老舍先生精湛的写作技艺的叹服,还有我对那个时代的思考与感悟。
“曾想倚剑走天涯,奈何服输于现实。”秦二爷在第一幕的正直与实业救国的决心让我震撼。在那个戊戌变法,军阀混战的混乱时期,大多数人情绪低迷,或愚昧无知盲目地抵制变法,或趁火打劫欺压弱小。大家像一盘散沙,又像一群吸血鬼,在各个地方张牙舞爪出演丑剧。而秦二爷不但没有同流合污,反而产生实业救国的想法,宁可自己一无所有,也要挽救这个迷茫的民族,岂不让人心中一颤,为之肃然起敬?
然而,一己之力终究寡不敌众。
在那个天色昏暗,烛光摇曳的傍晚,当年的秦二爷与王利发、常四爷再次相聚在裕泰大茶馆,他们身上均没有了当年的不服气。而秦二爷,也随着大茶馆的转让彻底向黑暗的现实低头,唆使劝诫其他人有点钱便要自私的去吃喝嫖赌,全然不要理会民族与国家的命运。这已然不是当年的秦二爷,而杀死当年的秦二爷的,正是这黑暗的现实。它在黑夜中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向所有企求挽救民族危亡的秦二爷们,然后又毫不犹豫的将它拔出。
将左右逢源奉为谋生之道的王掌柜,正直爱国、乐善好施的常四爷、丑恶的庞四奶奶、命运悲苦但仍然坚守正义的康顺子……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各个有血有肉,形象饱满。让我不禁感慨:他们都是想方设法在这样一个社会现实中生存下来,他们都在努力地为自己,为他人生存下来。老舍先生让作品浸润在老北京的旧时代这样一个背景中,用动听的声音将故事娓娓道来。作为经典名著的它实至名归!
同时,《茶馆》中揭露的当时社会的黑暗令我痛心,它就像一个黑心女巫,豢养了许多以吃人谋生的动物,她不仅教唆动物去四处咬人,还要用自己的黑魔法把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变黑。这部剧吟唱的挽歌,和着低沉悲伤的旋律,唱尽了当时人们以及社会的所有凄凉。当“莫谈国事”四字越写越大;当好不容易有了花生米却全嚼不动;当小二德子揍过一个又一个教员;当大家由热血沸腾到心灰意冷……我就知道,这正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之处。
一曲《茶馆》呜咽声,唱尽多少凄凉痛。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著名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迎新晚会主持词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有谁会懂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走在陌生的街道,真的很彷徨,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该往哪个方向走!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仰天长立、落魄、颓废、流浪、这些词通通涌向我!
似乎自己的生活失去一切动力一个人唯有的只是迷茫!眼泪成了我生活的附属品!烟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不停的告诉自己,相信自己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一个陌生的。但现实与幻想形成落差似乎自己又明白了什么是黯然伤神,失落,我又放大了自己的悲伤,沉浸在琐碎的记忆里,心底的痛,无以言表......当眼泪流下时,自己也不过像个婴儿。也许你认为我虚伪,也许你认为我对你的爱是装的!可你不会知道我一直把你放在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很深、很深,就像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内心的伤痛一样。此时此刻内心的伤痛真的很难用语言来表达!
一个人走在十一月的轨迹边缘,却怎么也接不上轨。于是我如同英语小文章生活习性般开始习惯沉默不语,紧握着双手随之颤抖,带伤的脸庞和黯然惆怅的画面,湮没在这个漫长转预备党员发言稿而散乱的整片沉思的冬里谁也不曾发觉那些微笑背后无处安放快要溢出的伤痛,切骨得心如刀绞般,缓缓渗入左心房深处……乍然,陌生世界让我有种突入其来沉痛的心境。
或许是习惯了伤感。没人知道的那些寂夜里,紧紧的用双手抱裹着自己,右耳旁是悲伤音乐,随之泪水不断的流淌在凄凉的夜里..但我没去轻意擦试它,我想也许这也是释放伤痛的一种方式,因为我真的累了,不想再被爱情所伤,真的太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曾经深爱过的那个他,坐在街边的马路上,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明明心里念着他啊,却只能无关痛痒地聊着天气,以及笑话,转念作罢,只好给老朋友打一个电话,然后哭诉着你此刻无人能懂的悲伤与寂寞,这些话我从来不敢告诉他,因为怕他不懂,更怕他不屑。最后只好抹干眼泪,微笑着在心里默念对那个人的祝福,请你一定要幸福啊,这样,即使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能看见你的幸福也是我的快乐。
茶馆,没事儿喝茶,彼此唠家常,谈世事的地方。谁可曾想在老舍的笔下,它摇身一变竟成了一个小小的社会缩影。地道的语言,真实的场面,人物栩栩如生,写的太现实。这和老舍的生活环境是分不开的。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茶馆》给与我们的是一个时代!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这几天我读了《茶馆》这本书,以前看题目,我还以为是写了一个小茶馆的故事,可看了之后才知道这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分别写了清朝末期民国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年代,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老北京的气息。
本书的作者是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一位热爱生活,善于观察生活的人,他写的故事写的非常的真实,让人感触颇深。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艰难不易。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忙活一整天,甚至还挣不够一顿饭钱,而且他们还经常会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所欺负,拿我们和他们做对比,我感觉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在这三幕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二幕“龙须沟”,本篇章主要是围绕着北京的“龙须沟”来写的,反映了当时人民在新政府成立之前和新政府成立之后的生活变化。
在茶馆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心不坏,确有些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的常四爷,可是他们的生活过的并不好。因为当时的社会非常险恶,王利发是个好人,他见到人就会打招呼,可他们茶馆却一天不如一天,那些可恶的伤兵,天天来捣乱,看到这些令我愤恨不已,好想走进书里,为他们打抱不平。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而那些坏人却过得很好真是太气人了。
一幕震撼人心的场景在大茶馆里上演,演绎出旧时代的黑暗历史,给人们留下永恒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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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这是岳飞的《满江红》,这首《满江红》英勇而悲壮,深为人们所喜爱,它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岳飞精忠报国、一腔热血的英雄气概,又曾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民族的爱国心。
岳飞,字鹏举,著名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一。颇具传奇色彩的岳飞的一生,是爱国忠君的一生。他舍生忘死,一次次浴血疆场,只为抵御金寇,收复失地,迎请二圣还朝,维护宋王朝的统治。岳飞是一位出色的军事指挥家,他缔造的“岳家军”军纪严明,所向披靡,令金兵闻风丧胆。他抒发壮志的绝唱《满江红》被后人广为传唱。然而他的报国之志却在君王的昏馈和奸佞的陷害下折乾沉沙。
我看完《岳飞传》,深感岳飞之伟大。作为一名小学生,要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前几日,我读了《岳飞传》。此书讲述了民族英雄岳飞精忠报国,抗击金兵的故事,让我了解了岳飞的身世和抗金的经历。其中岳母刺字、大败粘罕这两则小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岳飞出生在河南境内黄河边的相州附近。他自幼父亲早世,在师傅周侗的教诲下学习文学、武艺和兵法,非常用心,刻苦。长大后天资聪颖,很早就表现出优秀的军事才能。当宋朝受到金国的侵略时,他的母亲为了让他一生不忘报效国家,在他的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他临危授命,战功卓著,在牛头山、爱华山等几个战役中,取得了辉煌战果,令金兵闻风丧胆。岳飞一生致力于恢得中原,直捣黄龙的伟大志向,却不幸惨遭奸臣秦桧等人陷害,背负莫须有的罪名,屈死于风波亭。
岳飞从小认真读书和长大后带领岳家军打金兵的事,令我有所感触。他牢记母亲的教导,每次打仗,他总是百战百胜。岳飞小小的心灵就有保家卫国的壮志。他爱国爱民的精神让我十分震撼。
如今我们所处的社会十分和谐,不像战争时代,用不着我们披甲上阵,但是我们的国家需要更加先进的科技,才能超越其他的国家。我一定要把岳飞的精神用到学习上,将来建设祖国,使我们的国家更强大,更美好!少年强则中国强,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中国一定会变得更加强大。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岳飞传》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宋朝抗金名将岳飞的母亲在岳飞的背上刺上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激励他安邦定国,反抗侵略。从此,岳飞从小就立下了报国的伟大志向,他自幼拜师刻苦习文练武,后来他投军报国。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师宗泽救下,逃回家乡。后来岳飞奉旨入朝,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岳家军,为挽救民族的危亡与金人作殊死的斗争,屡战屡胜,一次又一次勇破金军……设伏牛头山、巧收双枪将、大破朱仙镇……“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美名传遍天下。但是,正当岳飞节节胜利之时,贪生怕死的昏君赵构,听从了卖国贼秦桧的奸计,一天之内下了十二道金牌召他回京。岳飞一回到临安,就被解除了兵权。之后,奸臣秦桧诬告岳飞谋反,以“莫须有”的罪名在风波亭杀害了年仅39岁的岳飞,造成千古奇冤。在国破家亡的战乱年代,爱国英雄岳飞一身赤胆,金戈铁马,节节收复祖国河山成就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不朽美名。
面对这部令人荡气回肠的英雄传奇,我被抗金元帅岳飞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和轰轰烈烈的爱国豪情深深地感动,他为国献身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上周一,我怀着激动而略带悲伤的心情在学校的读书大厅读完了《岳飞传》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既为岳飞有心杀敌,却无力回天而感慨,又为我们中华民族出现了秦桧这样的奸臣而感到羞耻。每当读到岳飞大败金军时,我就十分兴奋,真想自己也加入到战争中;可一读到岳飞等人遇难时,我的手就紧紧地捏着自己的脸,不敢想信这是真的。最令我感动,也是我反复多次阅读的就是“岳母刺字”的故事。岳飞的母亲怕自己的儿子误入歧途,走上反抗朝廷的道路,就在岳飞的背上刻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字。她先用绣花针描出字的轮廓,再用石墨等物品把字烙在上面。刺字时,岳飞很痛,但他并没有大喊大叫,因为他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从此以后,岳飞领兵杀敌,这四个字就成了他一生的写照。岳飞写下了《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可饮匈奴血。”由此可见他精忠报国之情多么浓烈!
岳飞是我国伟大的军事家。他怀着一颗爱国的心,为将要灭亡的宋朝重新点燃了生机!他是历史长河中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的英雄。让我们学习岳飞,为我们的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吧!
读了钱彩写的《岳飞传》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书中写道,在宋徽宗崇宁二年,岳和与妻子姚氏生下一名男婴,那就是后来南宋抗金时大名鼎鼎、战功赫赫、忠心耿耿的岳飞。他一生打过无数次抗金大仗,保过了南宋半壁江山,却被昏君和奸臣秦桧所害。最后以“忠武”的权位配享太庙,人们还用铁铸的秦桧夫妻跪在岳飞墓前,永远地赔罪。
读了《岳飞传》,我明白了做事至少要具备两个心――恒心和信心,报答祖国还要有忠心。具备这三个心,你就能将成败踩在脚下,将成功握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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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哦然的机会你,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过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物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就像我一样,有时考一个好成绩,结果骄傲起来,于是下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也经常出现问题。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那破你连看都没看过。
但是骄傲并不是代表没有自信。如果福尔摩斯手里掌握着许多证据,如果没自信,不敢行动再多的证据也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 。无论是在困难的事情,只要你敢去尝试一下,就会有成功的机会正像贝弗利·希尔斯说的一样:失败了,你可能会失望,但如果不去尝试,注定会失败。所以无论是什么事,都要勇于尝试。
只有细心自信加上勇于尝试,才能获取成功的希望,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
书中淋漓尽致的描写了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就成为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是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心惊胆战的情景、引人入胜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几个小故事——《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沙漠中的旅客》等,写得太好看太刺激了!”充分表现出福尔摩有为了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他那种勇敢,聪明的精神。
这个假期,我在家里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怎样侦破奇怪、奇特的案件。
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神探,可后来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发现我错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神探,每一次别的侦探破不了的案,他都能侦破,其实福尔摩斯就比别的侦探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有一个案件,别的侦探破不来的一个奇案,福尔摩斯发现了其他侦探都没发现的一个秘密的`地方,经过五天五夜的侦察和研究终于把这桩绝世奇案给侦破了。假如别的侦探都下功夫的话,个个都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是神探。我们学习也是这样的,为什么有些题有些同学能做出来,有些同学却做不出来,不是做出来的同学聪明,也不是做不出来的同学笨,而是做出来的同学比做不出来的同学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只要我们细心读题、下功夫,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福尔摩斯的细心和他下的功夫令我很是敬佩。我一滴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在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里面的故事悬疑、烧脑,善于开发我们的脑洞。其中有个华生和福尔摩斯的一次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一次,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屋子里商讨案子,福尔摩斯说的头头是道,而华生却一点也说不出来,华生很疑惑的看着福尔摩斯,问:“你为什么能推理的那么好,而我却一点也推理不出来,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细心观察,也没勇于发现。这样吧,给你举个例子。你知道我们每天都要走的台阶有多少个吗?”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看着华生。
华生支支吾吾的说:“我……我不知道。”
“看吧,你不知道,有18层台阶。”福尔摩斯说。听完福尔摩斯的话,华生愧疚的低下了头。从此以后,华生细心观察,发奋努力,终于成了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开始留意身边的事物,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我曾经没有观察到的,细小的东西。让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的确,谁又不是这样呢?你看,齐白石爷爷画虾技术一流,不还是细心观察虾,勇于发现虾生活的地方。大画家文与可更是这样,在自己家的后院里面种满了竹子,细心观察竹子,所以画出来的竹子才那么栩栩如生。
在生活中,我们也是这样。那次,我和妹妹在奶奶的院子里面玩,在墙角那里发现了一只绿色的东西,好像是只虫子,我和妹妹吓的赶紧跑了回屋,之后我和妹妹就不敢在出去了。生怕那只未知的生物来找我们,奶奶连看都没看。就把它踩死了,奶奶回屋跟我们说了,我有点不甘心。因为我想弄清楚它是虫子还是别的,但是当我去墙角时,它已经血肉模糊了。我心想:“哎!要是我细心点,敢去看看,也就知道它是什么了。以后我一定不再这样。”
由此,我悟出来一个道理,我们只有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才能不留遗憾,找到更好的自己。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正义与高尚的象征,在我心中,柯南书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正义与高尚的象征。
这本书十分详细地讲述了“我”(华生)最负盛名的传奇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一个个看似一点儿头绪也没有,还容易把人引入歧途的案子,福尔摩斯却将现场的蛛丝马迹都找了出来,一次次成功破案。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位警官每次都把功劳抢走,但福尔摩斯却毫不介意,只是为了享受其中的乐趣。
我爱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因为我被他的睿智、冷静等优秀的品质所折服,更佩服他的淡泊名利、为维护正义而努力与愿为正义献身的高尚品格。在除掉莫里亚蒂时福尔摩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缔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的生命旅程到今天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的视死如归了,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样的结局更令我心满意足的了。”福尔摩斯就是凭着这样的精神,誓死也要与罪犯斗争到底。他们俩在山谷中,开始了搏斗。最后扭打在了一块儿,一起摔进山谷里。读到这儿,我真为福尔摩斯的死而惋惜。不过后来我从书中得知,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亡,而是沿着山石爬了上来,并成功再一次与华生见面。
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可以在福尔摩斯身上找到很多值得他思考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并不因为它依附在一个通俗故事里虚构的人物身上而有所失色。事实上,你会发现它比那些掩盖在浩瀚名著和理论书籍里晦涩的真理更容易理解和体会。我记得当我站在伦敦那个著名的贝克街221号房间里,翻阅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的时候,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它来自于瑞士一个15岁的小男孩。在信的结尾,他写道: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你带给了我生活的道理。而有谁不是这样呢?
我认为福尔摩斯是塑造十分成功的一个人物,从他身上反映出的侦探方法还有经验,至今仍是一些让人学习的意义。
衣服尔木斯十分重视仔细调查研究。即使是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一定的假想。指出矛盾,带着矛盾进入深入调查,仔细研究,剖析问题,解决问题。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端热情,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他认为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对周围环境,人们的反应,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哪怕是家具的摆放,家畜的叫声,他也与爱情联系起来考虑。正因此,这样我们这位主人公对爱情判断都能列出令人信服的事实根据。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总是一是观察人们的心理活动,把心理活动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梳理案情脉络进行充分的研究,然后判断。他还对罪犯学和法医学进行必要的学习和研究,不断的扩充自己的知识,这对他破案也起了十分有益的作用。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看完执笔作文网《[热门]《斑羚飞渡》的读后感集合》想必你有所收获!
暑假到了,我去了姑姑家,我表姐有很多书,我看了一本《斑羚飞渡》,它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所著小说作品连续四次荣获全国儿童文学优秀奖、全国优秀读物奖。
《斑羚飞渡》这本书讲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我觉得最感人的就是《斑羚飞渡》这张,我现在就讲给你听吧。
一群猎人把一群斑羚羊逼到了伤心崖上。猎人围而不打因为他们怕斑羚集体跳崖被流沙河冲跑,到手的钱财流失,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一只老公羊出列,一只年轻的斑羚羊也出列,他们一前一后向山崖跳去,跳到中间年轻斑羚羊猛蹬老斑羚羊的背跳过了山崖而老斑羚却掉到山崖下面摔死了。以后每只年轻斑羚羊都借助老斑羚成功的跳了过去。
通过我看《斑羚飞渡》我学到到了很多道理,另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老斑羚羊为了年轻羊活下去老斑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我也应该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乐于奉献。
人类一直是自恃甚高,凌驾于万物之上,认为自己是最高等的动物,然而事实却不尽然。《斑羚飞渡》的中老斑羚为我们唱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
有幸拜读了沈石溪的《斑羚飞渡》,我羞愧,我愤慨。为什么呢?请你随我一起去见识一下我们人类:
“狩猎队的队长高兴得手舞足蹈:‘阿罗,我们要发财了!嘿,这个冬天就算其他猎物一只也打不着,光这群斑羚就够我们一年的酒钱啦!’每位猎人都红光满面,脸笑成了一朵花。”
以上文字你看清了人类的模样了吗?这足以暴露了我们人性中的贪婪、冷酷、凶残。
阅读《斑羚飞渡》带给我更多的是震撼与钦佩。你看:
“有七八只中年公斑羚跟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归进老年斑羚的队伍。”
“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个别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
每一次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老年斑羚为了下一代的生存,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牺牲自我,把生的机会留给他人。扪心自问,有多少人能自觉自愿做出这样的选择?
当然,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像老羚羊那样舍己为人。比如汶川地震中的谭千秋老师像大鸟一样护住了学生却牺牲了自己;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的孩子撑住了一方生存的空间,自己却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让我们向那些可敬的动物与可敬的人类致敬!同时,我想:如果人类不捕杀动物,而是和动物做好朋友,那么世界该多么美好!
《斑羚飞渡》这本书是我们这学期的必读书。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我看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回到家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的作品多次获奖,还有一些故事被选为教课书里的课文呢!
《斑羚飞渡》这本书有许多故事,有“红奶羊”、“老马威尼”、“罪马”……而对我最有帮助的,并且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然就是“斑羚飞渡”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边。在情急之下,镰刀头羊把羊群分为两组,一群是老羊,一群是小羊,镰刀头羊自觉走入老羊的行列。每次,两队各走出一只羊同时起跳,跳到悬崖中间时小羊借助老羊的背跳到对岸,而老羊却掉了下去。就这样,一只只小羊跳到了对岸,一只只老羊掉进了深渊。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受;这些老斑羚是多么愿意为同伴付出生命啊!作者用了常人无法写出的优美句子,体现了斑羚的“牺牲自己,救助他人”的精神。在人类社会中,有些人看到别人有困难不但不帮他,而且还在一旁冷嘲热讽,像这种人还不如一群斑羚呢。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在生活中我要多多帮助同学、家人。当同学遇到困难时我会给他理清思路找出解题方案,当爸爸妈妈非常疲劳的时候,我会帮他们做家务。我还希望大家能互相帮助,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爱。
在这里呼吁大家停止猎杀动物。因为人类不是世界的主宰,也是千万种动物动物的一种,我们没有理由把它们赶尽杀绝。没有了动物我们一样活不了。我再次请求大家不要再猎杀动物使大自然更加平衡,使世界更加美好。
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不可能总有回报,回报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的,是要通过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换来的。
在《斑羚飞渡》中的老斑羚与年轻斑羚恰恰扮演了付出与回报这两个相反的角色,老斑羚用自己生命的付出让年轻的斑羚得到了回报,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次付出啊,是的,是有一大半斑羚跳过了悬崖,可又有一半老斑羚失去了生命。每一只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老斑羚们心甘情愿的付出是为了年轻斑羚能够继续活下去,因为它们也知道,自己毕竟是老了,就算有别的斑羚把它们渡过去,也活不了多久了,与其让别的斑羚为了自己丧失生命,倒不如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别的年青的生命。可是,在生命的尽头,那些老斑羚难道对生命就一点儿也不留恋吗?不会!绝对不会!哪怕它们是马上要死去的斑羚,也会对生命有所渴望,有所留恋,但是,为了下一代能活下去,它们不得不牺牲自己了。
这群伟大的老斑羚用行动告诉了我,不论多大的回报,一定是要有先付出的。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走进了沈石溪笔下的动物世界,捧起《斑羚飞渡》这本厚厚的书,起先我有些不太乐意,慢慢地我被书中感动的场景所吸引,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不时地想着,斑羚能飞渡吗?他们为什么要飞渡呢?最后他们成功了吗?还是……一连串的问号在我的脑海中盘旋着。
最不可思议的是一个小狼吃羊奶的故事:人人皆知,狼是凶恶而狡猾的,羊是温顺而善良的。红奶羊被大公狼抓到葫芦洞里,被迫在狼窝做了狼崽的奶妈。有一天,大公狼为了保护小狼,跟猎人搏斗战死后,红奶羊没有抛弃小狼,还是坚持把小狼喂养大成狼后再找回到了羊群。直到有一天,当狼追捕羊群的时候,这个小狼已经变成了大狼,并且还认出了当年给它吃奶的那只羊,小狼还处处保护这只羊,不被其他的狼吃掉,顿时,我的眼圈红了。让我明白了最邪恶的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情节是:有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这群斑羚惊慌失措,胡乱逃窜。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呀!它们在危机时刻不仅保持镇定,而且还甘愿牺牲以保全局。
我立即想到了我的母亲,从小到大,我妈妈每天很早起床为我做早餐,送我去学校。每当我身体不舒服,妈妈总是不顾自已辛苦,带我去看病,晚上还要个我量体温,盖起被我踢开的被子,我一直被深深得感动着。当我英语背单词有困难时,还是妈妈,她不断鼓励我“不要怕困难”,她一直陪伴我,现在我英语单词已过关了。妈妈对我的爱有很多,妈妈就像老斑羚一样鼓励着我。雅安大地震中一名父亲为了救孩子,在房塌的最后时间,将孩子抱开,自己却压在废墟里。
大自然的一切动物都是有智慧的,我们应该保护它们,和它们和谐相处。我们应该善待优美的大自然生态环境!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是《斑羚飞渡》。
刚看到《斑羚飞渡》这本书时,我就在想它讲的是什么呢?接着我就仔细地读了起来,随着故事的起因,发展直到高潮,我的心一次一次被震撼和触痛。它主要讲的是一群斑羚被狩猎者逼到了悬崖,后面是猎人无情的追杀,前面是没有生还希望的悬崖,所展示的只有绝望和悲伤。虽然悬崖之间只有六米的距离,但是斑羚的跳跃极限只有五米,相差的一米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就在猎人准备一网打尽的时候,斑羚群一阵慌乱,两只斑羚在生与死之间挣扎都没有成功,无奈的斑羚只好安静下来。他们都把目光聚集在了头羊身上,头羊却咩了几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这时斑羚群又一次慌乱了起来,接着悬崖之间出现了一条彩虹,一只母斑羚以为是一座桥就走了上去,可是没有成功,这时头羊忽然大叫了一声,它有了计策。于是它迅速地把斑羚们分成两组,一组是年轻的斑羚,一组是年老的斑羚,而自己也毅然的走进了年老的一组,把两组大致均衡了一下,谁也不会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见年老的一组里走出了一只斑羚,年老的一组里也走出了一只斑羚,突然年轻的斑羚朝悬崖前飞奔起来,紧接着老斑羚也向前飞奔,只见年轻斑羚纵身飞跃向前面的山崖跳去,老斑羚也跟着跳起,只见年轻斑羚的身影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形往下坠落的时候,做梦也没有想到老斑羚以自己娴熟的技巧在空中用自己的身子拖起年轻斑羚,让它把自己当做一个跳板再次起跳,年轻的斑羚成功的跳到对面,用同样的方法年轻的斑羚都跳过去了。人们永远想不到,在面临灭绝种群的时候,它们会用一半生命去救另一半的生命,最终,它们赢得了生的希望。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动物可以不惜牺牲生命成为别人的逃生工具,而没有丝毫的畏惧,也没有要试图逃生,这种精神是人类所没有的。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阅完执笔作文网的《关于大秦帝国读后感合集》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我陆陆续续将六部十一册《大秦帝国》看完,期间大概还看了七八本书。现凭记忆简单回顾如下:
第一部,魏齐争霸期。
魏国虽强,但人才流失严重,包括前期的吴起,后来的孙膑、卫鞅。魏王爱珠宝器物而不重视人才士子,是大量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吴起之楚、孙膑投齐、卫鞅入秦,可以说是魏国人才流失的典型。卫鞅原本卫国人,从学于魏国,习法家,兼兵家。卫鞅入秦后,获秦孝公信任,坚决支持并维护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内容,大抵包括禁私斗、奖耕战、去封建、废奴隶、行郡县,将原本一盘散沙,私斗成风的秦人凝结起来。
商鞅变法是以剥夺世族王室的权利为代价,来换取平民百姓的巨大生产力,是以变法成功后,秦人瞬间强大起来了。但商鞅也因此得罪了上层世族,包括太子傅、太子、公子虔等等贵族。变法期间,齐国借助孙膑之谋两败魏国,魏国遂衰,商鞅趁机收复秦魏边界的河西之地。秦国遂崛起!然而秦孝公英年而薨,秦惠王继位,老世族起而车裂商鞅,秦惠王趁机一举铲除老世族。
《大秦帝国》开篇以秦孝公商鞅变法为始,以车裂商鞅为终,塑造了一个“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千古法圣影响。商鞅几乎是整部《大秦帝国》里毫无缺点的秦臣,他不但具有超凡的法家精神,还具备一定的兵将才能,一心一意为秦国崛起而奋斗,即使身死也为秦国铲除旧贵族做了铺垫。
第二部,合纵连横期。
秦国的崛起,引起了山东六国的关注。洛阳苏秦、大梁张仪顺时而出,张仪相楚齐,苏秦入秦国。然而苏秦因大略不逢时,而孓然一身出咸阳,张仪也因不堪谈兵错断秦国而险遭楚国世族迫害。阴差阳错,两人均无奈退出各自阵营,再次各谋前程。苏秦说燕王,与山东六国结成合纵抗秦之势。此时张仪相秦国,提出连横破合纵之策。二人之策针锋相对,合纵松动于楚国,瓦解于燕国,终因六国龃龉而草草收场。苏秦遭刺,六国合纵瓦解;秦王绝症,张仪无奈退隐。
这一时期,张仪樗里疾为丞相,司马错为大将军,攻取楚粮仓,韩宜阳,据巴蜀,内修经济,外破合纵,秦国进一步强盛起来。另外,本部除了苏秦张仪外,还出现了战国四公子、屈原、鲁仲连等人物,各有各的人物特点。这些人物将秦国与山东六国的关系,六国之间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让人更容易地知道为何六国败而秦国独胜。
第三部,秦赵争霸期。
秦武王在甘茂的支持下,顺利坐上王位,入洛阳举鼎而死。质于燕的赢稷母子,饱受燕将乐毅的善待,并且由白起顺利接回咸阳。魏过名士范睢遭受排挤,险些丢了性命,被秦使接入咸阳。如今秦国庙堂有秦昭襄王、宣太后芈八子、太后族弟魏冉、名士范睢已经刚刚崭露头角的军士白起。此时的秦国疆域,已经收复河西之地,吞并巴蜀,北定义渠,早早地实现了秦孝公的宏图伟业,下一步该怎么走?范睢提出“远交近攻”的战略,及时地解决了秦国庙堂目标空虚的问题。所谓远交近攻,即结好燕齐,进攻楚国三晋。山东六国里,楚国早早吞并了吴越旧地,赵国一战攻占中山国,齐国也在合纵攻秦时灭了宋国。秦国任用白起为将,宣太后摄政,魏冉为丞相,先攻破六国合纵联军,并一举攻占河内。后南下破楚,逼楚迁都。齐国助燕国平定子之之乱,并大肆劫掠燕都蓟城,燕齐遂为世仇。
燕国在燕王与乐毅的领政下,隐忍不发三十年,默默练成新军,一举下齐城七十余,齐几灭国。田单率众抵御燕国六年,最终大败燕军而复国。赵国此时也在赵武灵王提出的胡服骑射下变法图强,国力猛增,成为山东六国唯一能秦军抗衡的大国。秦赵为争形势,对峙上党多年,大战一触即发。秦国君臣上下一心,秦王亲自供应粮草,范睢谋划邦交计策,致使赵王用赵括换下廉颇,寻求与秦军速战速决。秦军秘密启用白起为将,用同等军力围困赵军数十日,赵括身死,赵军遂降。白起坑杀赵军三十万,赵国精壮全军覆没。此时范睢自伤,秦王骤然昏聩,白起被逼自杀,赵国未灭,反而被信陵君带领的合纵军战败,并退回函谷关。
这一时期是燕军灭齐,秦赵长平大战的主要时期。战国秩序混乱,各国唯用武力服人,动荡不堪。白起乐毅廉颇等名将悉数登场,白起战无不胜,下楚国,破合纵,坑赵军,战功赫赫。乐毅也是一战灭齐,更试图以仁政化齐,堪称一代儒将。廉颇擅长防守战,与秦军对峙三年而不败。然而三将都因庙堂决策失误而或身死,或逃离。所谓强国,不仅在于兵力强盛,更要有开明稳重的庙堂。
第四部,吕不韦执政期。
范睢心怀忧惧,举荐蔡泽为相,南下楚国归隐而巧遇巨商吕不韦。吕不韦上赵国又遇秦国质公子赢异人,心生从政心理。遂帮助赢异人,离赵归秦。此时秦国经历了以举国之力支持的长平大战,国力财富消耗殆尽,急需快速恢复,而蔡泽吕不韦正好是农业经济能臣。吕不韦两度扶持秦国立储,嬴政少年为王,嘱吕不韦与太后共同执政。吕不韦为义商,通晓王道,吕不韦新政初见成效。少年嬴政结识蒙恬王翦,交谊甚欢,蒙恬南下苍山结识荀子师徒,劝李斯入秦。适逢太后嫪毐之乱,吕不韦与嬴政联手平乱。终因政见不同,嬴政加冠后以强硬手段,逼迫吕不韦自杀。
这一时期,属于秦国大战后的恢复期,并且两代秦王短寿早亡,是以急需吕不韦这种善于处理繁杂事务的商人使秦国步入正轨。吕不韦新政,在行秦法百余年的秦国衰弱期,焕发新的生命力。秦国关中以及巴蜀两地,渐渐富庶起来,成为秦国大争天下的后备仓。
第五部,秦灭六国期。
嬴政亲政后,任用王绾为丞相、李斯为长史、王翦为大将军,其他如蒙恬蒙毅、顿弱姚贾、王贲赵佗等等文臣武将,庙堂人才济济一堂。水工郑国于艰难干旱时期,与李斯一同开出郑国渠,滋养灌溉秦川之地,使秦人度过天灾,并且再度增强了秦国大出天下的实力。紧接着,紧锣密鼓地灭国大战开始了,先由嬴腾率偏师一战灭韩。其后由王翦率主力大军与赵国决战,赵国任用李牧为将。李牧久与匈奴作战,与秦军抗争中不落下风,并且两败秦军。此后,顿弱使离间计,赵国奸臣郭开诛杀李牧,赵军遂连连败退,邯郸破而走代地,赵亡而代立。于是,王翦屯兵秦燕边境,王贲南下平定韩世族反叛势力。
王贲五万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下楚国十城,震慑楚军不敢北上救援。于是,王贲引水灌大梁,大梁城破,魏国亡。同期,燕太子丹与荆轲谋,以献地称臣为由,刺杀秦王嬴政,荆轲死而秦王怒。王翦大军,迅速北上作战,包围蓟城,切断燕代联系,蓟城破而燕王喜逃往辽东。后由王贲先大军攻破辽东掳燕王喜,后回军攻代,俘代王嘉,山东六国唯余楚齐。嬴政弃王翦谋而用李信,为项燕所败,战死兵士二十万,秦廷震慑。嬴政遂复迎王翦,以为大将军,率军六十万与楚项燕对垒决战。两军相持,楚军内廷先乱,王翦趁机歼灭项燕主力,浩浩荡荡地吞并楚国。并且继续深入越地,做好了长期屯兵南越的谋划,秦王许之。最后只剩下齐国,王贲率军压境,齐王不战而降。如此,六国皆灭,天下一统于秦。
秦统一天下,使秦法行于天下,行郡县,造文字,统一度量衡,兵器车马规范化,北击匈奴,南抚夷越,修长城,巡天下。然而秦国以法家治天下,六国复辟势力与儒家士子暗潮涌动,试图重新建立诸侯分封制,始皇帝不齿,遂焚书坑儒,禁天下私议秦政者。始皇帝崩于大巡狩途中。
第六部,帝国衰灭期。
始皇帝崩,赵高与李斯合谋,逼扶苏自杀,囚禁蒙恬蒙毅,立胡亥为二世皇帝。赵高野心勃勃,胡亥懵懂无知,李斯大才难以施展,一系列的政变发生。屠戮皇族后裔,诛灭三公九卿,李斯亦不免,发黔首修骊山陵,建阿房宫,百姓苦之。陈胜吴广一挥而天下应,六国复辟势力涌起,以楚军势力最大。秦将章邯王离率军扑灭农民作乱,旧赵复辟势力,终因庙堂昏聩无援,而不敌项羽军。赵高弄权,弑胡亥,始皇帝族弟子婴,诛灭赵高,称秦王。刘邦入咸阳,秦王子婴降。刘邦宽厚机变,项羽残暴寡断,多次屠城烧杀劫掠。项羽入咸阳,杀子婴及其子嗣,劫掠咸阳,坏始皇帝陵,烧阿房宫,火三月不绝。
整部《大秦帝国》读下来,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强大的毅力。一路读来,跟着秦国由弱变强,体验战国策士风采,历经举国之战的浩瀚。对秦国,以及先秦历史,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尽管作者语言单一,人物形象大多偏正面介绍,而弱化负面人格。先入为主,人物内心独白过多,根据历史事件主观臆测人物心理活动。然不失为一部可读的历史长篇小说!
大秦帝国是历史学家孙皓晖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写出来的,分为六部,分别是《黑色裂变》、《国命纵横》、《金戈铁马》、《阳谋春秋》、《铁血文明》、《帝国烽烟》。这套书,从秦始皇他爷爷的爷爷开始写,写一代代老秦儿女是如何克服重重艰险创立一代帝国的。
第一步《黑色裂变》,秦献公与当时的大国魏国一战,死翘翘了,年仅21岁的秦孝公即位,他就是传说中的官二代加穷二代。当时的秦国,被山东六国孤立,封锁在函谷关内,没有中原国家历来的富谡,也不如当时变法图强声名鹊起的小国有活力。和山东六国相比,秦国就是贫穷落后的农村,真是一穷二白,山东六国在此时孤立秦国甚至打算分而食之。怎么办怎么办?
秦孝公唯一的财富,就是人民的忠心耿耿。“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流不干,誓不休战”这句誓言是全国秦人效忠祖国的誓言,够血性。带着这群人,秦孝公开始艰难的创业之旅。第一步,就是把仅有的家底全部捐献而出,甚至他老母的钗子妹妹的耳环都拎出来,干嘛?送给当时的第一大国魏国的当权臣子,给魏王说和说和:我们秦国穷的只剩人了,也没有啥煤矿天然气的,你们就算是把我们灭了,也得不到啥好处。魏王一想,哪有人花钱买了真刀真枪,再顾上打手,去一个贫困户家里打劫的啊?不划算。强回去了,还得负责这一家子老小的吃喝呢。和其他几个国王一商量,算啦。
就这样,第一个危机解决了。此时你就得佩服这个只有21岁的青年国王的智慧。因为当时他爹秦献公其实是被魏国杀死的。当时他即位,好战的秦人一蜂窝的嚷嚷这要报仇,大臣们也是主战派,也不管买得起买不起一把刀。但是秦孝公不但没有盲目听信,而是忍辱负重。其实他想,等老子富裕了,去买了长枪大炮,不把你们这些混蛋炸死!
接着,就是学习山东六国变法,转型升级。战国时期,很多国家脱离周王朝,废除旧制,积极变法,国富民强。但是秦国慢人一步,得跟上来。此时一些老臣子就反对了,他们又不懂变法,也没有活到老学到老的觉悟,就知道倚老卖老,要是国君真得找了一个懂变法的,这个大家族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就得退居二线么?但是秦孝公坚持变法,出了一个求贤令,在山东六国各大电视台网站到处宣传:谁能想个法子让我们这个家族企业变强变富,我就给你高管爵位,甚至可以共持国政,其实就是把50%的国家股权都给你。这在当时战国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家中,第一位敢这么提的,真舍得啊。此时刚刚在魏国找到工作的卫鞅(就是后来的商鞅)听说了,蠢蠢欲动,因为魏王看似对他没什么兴趣,不知道是不是简历写得不华丽。魏国丞相公孙痤病危时,就把卫鞅举荐给魏王让当丞相,还说你不用卫鞅,就杀了他。这个人可是个顶级ceo,到了任何一个国家受到重用,几年下来人家转型升级,很快就强过你了。老魏王想公孙痤一定是病糊涂了,要我把国家大事托付给一个无名小辈。眼看在魏国不受重用,卫鞅就跑到了秦国。
诸位且看,卫鞅到了秦国,不是屁颠屁颠的说自己是怎么怎么能干,立马新官上任三把火,写企业转型升级报告,而是,失踪了。干嘛去了?他化妆成为游学学子,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跑遍了秦国的山沟沟,深刻了解了秦国人的厚重秉性、清苦日子与秦国现制的弊端。这时秦孝公眼看着求贤令也没求到什么大才,只有一些适合当部门经理的中才,就打算自己学着变法呀,让秘书搬来一堆列国变法的书,埋头苦学。哎,就是因为太爱学习了不睡觉,后来英年早逝。没想到,三个月后卫鞅来了。高兴啊!这个人看似靠谱,竟然还去实地调研去了。
谁知,一聊,没戏。卫鞅竟然说起了什么王道治国,仁义礼智信的,在大争之世的战国,儒家中看不重要,拳头和票子说了算。卫鞅不服气呀,要求二次面试。再一聊,秦孝公都想找扫把直接扫地出门了,因为卫鞅竟然换成了逍遥派,庄子无为而治。老子要一个敢大刀阔斧改变秦国的强者,你让我啥也不干,不是等死吗?拂袖而去。卫鞅是谁呀,死缠烂打是找工作的法宝,所以又要求面试。秦孝公都失望了,但当时战国所有国君都不能慢待士子,就是怕给人家落下话柄,搞得其他人才不来,只好再次面试。
第三次,卫鞅捧出了早就想好的法家强国之说。秦孝公一听,对味。哎呀,你这个卫鞅,不早说,害得我都上火了。卫鞅嘿嘿一笑,表明了心意。你试我有没有能力变法,我也得试你有没有慧眼,知不知道什么事真正的变法强国。卫鞅的《治秦九论》更使其看到了秦国的未来希望。他们连谈三天三夜,决定实行变法,以法制国。并立下了“君臣相知,永不相负”的誓言,话说这两位的基情真是感天动地,怪不得作者能凭借此书荣登作家富豪排行榜,时下的流行元素很重要啊。秦孝公拜商鞅为相,开始了君臣二十年的大变法(史称“商鞅变法”)。自然,经过重重阻难,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秦国终于成为继山东六国之后的第七大战国,迅速崛起。卫鞅也变成了商鞅。
书中,让我特别感悟的有四,一,严格的法制是一个庞大族群繁荣发展的根基,现代企业管理实在应该多学学。因为太子触犯法律,就被他爹给驱逐出去了,秦孝公的哥哥赢虔则被割去了鼻子,正式因为敢拿皇亲国戚开刀,寻常百姓也不敢犯法。话说商鞅真是有才,这么狠毒的招式都想得出来。二是对合作伙伴的信任以及放权。商业变法的时候,不太懂法学的秦献公就主动做好后勤,谁阻挡你变法我解决,你只管变,正是在秦献公扫清障碍的前提之下,商鞅才可以大展拳脚。后来秦献公因为太勤奋马上要累死了,就和商鞅说,你去把我儿子找出来,看他能不能担当得起国君之位,不能的话,君可取而代之。最后虽然商鞅为了护法而心甘情愿被车裂(这就是传说中的nozuonodie),但是君臣之间的深厚情谊让人惊叹。哎呀,以国相托,这才是真爱。第三,就是战国时期自由的学风以及开放的言论,现代企业也应在言论上放开,多听不同的声音。商鞅来自战国时期的小国卫国,却不远千里来到秦国,使秦国变法一跃成为七大战国之一,卫国却奄奄一息,这是一种什么精神病?其实当时百家争鸣,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农家兵家都著书立作广收门徒,学风开放,还经常开辩论会,谁说得好,辩得精彩,常可一辩惊人。国君们不会因为你有没有重点大学毕业证而轻看你,更不会因为你骂了他而迁怒你,你骂得好,还奖赏你。学子们饱读诗书,却也不拘一格,并不囿于自己的国家,这么多国,哪个用我,我就在哪里发挥光和热。其实当时很多人都是在别的国家当官,可以说没有开放的学风,就没有百家争鸣,也不会有战国争雄。还有就是国君的敬贤之心,即现在的企业应有的惜才之心。无论是大国小国,只要听说那个才华横溢的学者来到他家门口,莫不出门迎接,好吃好喝招待着。即便是在战国之时看来没什么实际用途的儒家,孟夫子也凭着声望到处白吃白喝,哪个国君都不敢得罪。你看孟子见魏惠王,魏惠王心里本来麻烦得要命,心想你来干什么本王还要看美女跳舞呢,但却依然迎接,并加装认真听取意见。以前的君王尚能容忍别人的谏言,现在的办企业的,更应该多听多看多学。
大秦帝国终于让我吃完了,历时四个多月。
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赢政的认识是他是一个残暴的君主,比如他的“焚书”“坑儒”,在后世认为他辱没斯文更甚至把儒家人士坑杀。但是从当时的时政背景来看他有他的考量,他推行的一些政策无疑是比较进步的、前卫的,以至于很多东西一直都得到了延续……
比如他采用李斯的建议,废分封,立郡县。真正的把至高无上的权利集于皇帝一个人身上,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位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不管后代王朝怎样挥霍使用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他的初衷是好的,那就是减少战争,从而人们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在我看来这种功绩是无法磨灭的。
当然,作为小说可能会刻意的美化主人翁,但是他也从反面来提醒大家对于一个古代的君主要给他相对公平的评价……
小说本身可评价的地方不多,但是是一个开脑洞的好题材。作者从商鞅变法,写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个脉络太清晰了,可供总结一下。假设统一六国,需要达成四个最高级的必要条件:1、一个有为的第一代君王。2、一个能够洞悉规律,对于复杂事物判断精准,并且有变法才能得贤臣。3、以第一代君王继任者为首,后几任君王对于变法基本制度的遵循。4、拥有宏图大略的最后一任君王。假设这是一个公式,我们可以往已有的历史里去套,发现满足第一条的也不少,春秋五霸,都算得满足第一条,接着第二条,管仲才能也是非常牛,确没有变法精神,申不害有变法精神,洞悉规律,对于复杂事物的精准判断确这些能力不是最高档次的。
第二条一筛下来,只有吴起商鞅还留下。很明显,在英明的第一代君王离去后,吴起马上被杀,变法制度也废除,第三条也不满足了。至于秦国,商鞅虽然也被杀了,但是其变法制度得到保留。继续留在公式里探索,直到完成最后一锤的秦始皇出现。我们假设拿掉公式中的一条,第一条明显不能去掉,没有这点,一切无从开始。第二条同样,否则虽然开始,但确不知从哪开始。第三条也不能去掉,变法被废等于没有变法,一切又白搭,至于第四条,反而是相对没那么重要的,国力只要足够强盛,遇到明君是大概率事件。但如果秦始皇生在赵国,最大可能是什么也干不成。当时春秋战国已经延续了八百年,到商鞅时,几个大国国力相差不多,秦国相对较弱,不变法图强,谁都没有统一的可能,假如中国是一块独立的大陆,没有跟任何文明接触的可能,如果这个公式始终没有发生,现在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大出天下——《大秦帝国》读后感3000字:
写在前面:学生的感悟,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人。为我的学生自豪。推荐!
巍巍秦关,莽莽秦川。苍苍明月,迢迢关山。同耕同战,浴血何年。锐士铁衣,女儿桑田。谁谓明月,照我无眠。天地同光,念日月之共圆。
一部好的历史小说,真实而又不真实。真实,在于其历史事件上,其他的,都是不真实的。说白了,就是将大框摆好后,向其中丰富细节,刻画人物。能写到《大秦帝国》这样高度的作品,寥寥无几。唯有《明朝那些事儿》可与其一决雌雄。它雄浑,沉郁,而又轻松,热血,青春,它的魅力不在于用词有多美,而在于细节刻画的细腻。大秦的逐步崛起,令人兴奋;秦风低回,又使人沮丧。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为一句誓词而热血沸腾,为商鞅的慷慨赴死而又感慨万千。
秦国地处西北,经济文化落后,六国又步步紧逼,然而这个被称为戎狄的边陲诸侯却一跃而起,一统天下。根源在哪里?在于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不流干,死不休战的精神,在于法制,更在于君臣之间的绝对信任。
六国会盟,企图灭秦。国难当头,秦孝公继位后,当即发出“招贤令”,正是这种唯才是用、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方针才使秦国身陷重围而国不灭。于是,商鞅出现了,在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下,商鞅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彻底的变法:废井田,开阡陌,除隶农,赏耕战,刑无等级,不赦不宥;最终使秦国由奴隶制转向封建制。改革之后,前景一片大好,赏罚有制,清除陋习,走上了崛起之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所以,正是栎阳宫中的那场君臣合璧,才使商鞅尽公不顾私。最后,商鞅为了护法,慷慨赴死。
在变法的过程中,一次,因为水源问题,两族发生械斗,不仅伤亡惨重,而且还导致了河水决堤,这件事,触动了朝廷,商鞅在渭水刑场杀了七百余人,震惊了六国。墨家总院当即派出杀手,诛杀暴政秦王。后来,秦孝公亲自前往墨家总院,与墨巨子交涉,功身而退。不仅君臣之间绝对信任,商鞅为了变法,也是言出必行。“徒木立信”想必大家都听过,那位少年后来成为秦军中的一名小将。
自秦国崛起以来,历代人才几乎绝大部分出于六国。而反观六国,人才济济却被秦国逐个击破。齐国有著名的稷下学宫,那里是人才圣地,可是,为什么还是国灭了呢?六国君王务虚不务实,只听那些虚无缥缈的大道理,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大道无边,就算是今天,也并未实现。拿魏惠王来说,他表面上礼下贤士,可是却放走了多少人才呢?先是不听公叔老臣遗愿,放走了商鞅,因为商鞅当时只是个中庶子。接二连三的,再就是孙膑、张仪、乐毅。他只接待像孟子那样的圣人。当时,魏惠王出城打猎,还未出城便听说孟子来了,虽然觉得晦气,但也只好回宫了。适值张仪求见,于是乎,张仪与孟子两人便在魏惠王面前骂了起来,孟子惨败。因为这件事,本应受到重用的张仪却被逐出宫门。此时,在秦国碰壁的苏秦也铩羽而归。两个人,静修三年。最后,张仪志在秦国,苏秦志在六国。受到秦国重用的丞相张仪以连横大计,对抗六国丞相苏秦的合纵大计。最终,张仪成功退隐,苏秦死在邹忌所派的刺客剑下,合纵破裂,六国如同一盘散沙。本来,合纵一成,秦国必亡无疑,可是,六国君主听信谗言,不用能士,合纵失败。可笑的是,合纵的阵脚先从盟主楚国站不住了。楚王派一无知王子为六国主帅,竟能想到用云梯观景。并且,秦国特使收买王后郑袖,楚王就是因为在王后郑袖那里做了两天“大男人”竟然听信秦国“以退出合纵换交割房陵”之约,可笑之极,蚂蚁之见。合纵一败,即便那战国四公子再有通天的本领也救不回来了。
所以,治国务实,唯才是用才是硬道理。法家商鞅,纵横家张仪,战神白起,水家李冰,技然家蔡泽……,秦国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有这些人存在。
当然,读这部书不宜动真感情,那些真性情的人会让你痛哭流涕。当你看到车裂商鞅,宣太后自杀谢罪,白起被赐死等片段时,如果你是用真感情读书,你会悲痛不已,肝肠寸断,于身体无益。秦赵两国的长平攻防战,长达三年之久,秦国不仅断了赵军粮道,而且使计令赵王命赵括为将。读后感m.DuhOugAn.cOm没错,就是那个纸上谈兵的赵括。用人之不信,自毁长城。没有善守的大将廉颇,赵军败得一塌糊涂。赵括没有办法,兵士饥饿,无力作战,于是就摆出了“车辕圆阵”,只守不出,简单而又有效。一天夜里,赵括忽然听到了惨叫声,心想那最不该发生的,竟然发生了;便率卫队前去,果然看到有人吃伤兵。赵括当即下令斩首,并命令杀战马,羿日死战。他对将士们说,秦国有首描写士兵感情的歌,叫《无衣》,感动了所有人。直到那一刻,他才有资格被称为赵将军,最后一战,他终于成长了。第二天,带着必死的决心,中箭身亡,咽气前,他终于展现了属于将军的风采,下令投降。然而,这二十万降卒,令白起不知所措。留着?消耗太大;杀了?自古将士忌杀降。此时,当了二十年国君,却未掌实权的秦襄王想要专政,就在白起的信到达后,回书杀降。自此白起背上了杀降的黑锅,让二十万降卒吃了顿好的,便送他们上路了。白起的噩运也从这里开始,先是染了恶疾,然后便一意专权的国君不听劝,该发兵时不发兵,等六国听说杀降而联合起来时,却要发兵。几次失败后,国君又怪罪到白起头上来了,国君以为:你白起出征便能胜利,你不上阵就算了,你还不让我发兵,你白起几个意思?谁掌权?谁老大?于是乎,白起这个不听话的老头又上了几次书。此时,国君杀意已决。于是,在白起退休返乡的路上,将其赐死,离老家只有几步之遥。白起死前悲呼:“赵军降卒,老夫还命来了!”临死前,还要问老侍内,国君是否听从他的意见。
说到这里,又不得不提到范雎这个人。当初,为了打天下,芈冄掌内,白起掌外,好生和谐。自从范雎来了以后,先是流放丞相芈冄,而后又因与上将军白起的私人恩怨,向国君进谗言,使得白起最终被赐死。赶走芈冄固然是为了防止外戚专权,但陷害白起的行为实在令人深恶痛绝。一代名将,没死在战场上,被自己人害死,这是耻辱。范雎这一辈子举荐过三个人,郑安平与王稽的先后叛国令他无地自容,于是他选择了退隐,在确立好太子后,他向国君举荐了蔡泽。他帮帝王完成了封建统治中专权的一步,这也算是他在历史长河中起到的良好作用吧!由此看来,大秦的大良造,做不得!商鞅被车裂,白起被赐死。
当三尺利剑高悬于秦的头颅之上,秦孝公与商鞅便如那雷公与电母的兵器。发出了一道改革的春雷,触发了一场法的大火,烧出了一条崛起之路。那个年代里,秦国是先进的,是改革的先驱,唯有法制才是立国之本。从先秦的经历来看,儒学会让他们亡国。这种推崇仁,义,礼,智,信的学说,只能用于安邦。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而并非人力。
一句“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不知打动了多少读者,这是历代入秦士子最爱说的一句话。此言一出,任何困难都成了空话这是一句比命还重要的誓言。这是一种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群体思想的延续,在中华文化的延续及演化中,变化为民俗文化,还有的,就是我们骨子里有的东西,即骨气。在岁月的长河中,这些东西在不断淡化,褪色,甚至消失。作者在开篇前言中这样写到:“虽然我们没有忘记秦帝国,但也淡漠了那个时代的勇气和创造力。”民族精神,是国家的脊梁,更多的人苏醒,民族才有希望。
何以国立,唯有法制:何以报国,唯有自强。纵观全书,剔除个人恩怨,宫闱阴谋,情感发展,便是一个大国成长史。法使其生,法使其灭。用法得当,国家方可长存。那老秦人本色是我们这几代人所缺少的,我们必须找回这些东西。
秦已大出,霸绝天下。而今我中华,国强乃为法强,观我中华子弟,皆懒惰。若使我中华子弟尽操秦人之风,大出天下,当指日可待矣!作者:唐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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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要跟大家介绍的书是《大秦帝国》
全书共六部 11卷 先后顺序是《黑色裂变》《国命纵横》《金戈铁马》《阳谋春秋》《铁血文明》《帝国烽烟》。
全书讲述了从秦孝公商鞅变法开始,直到秦二世乱政亡国的一百六十余年间,秦国由弱变强,统一中国,又迅速灭亡的故事。从书中,我们见证了秦国从一穷二白、列强环伺之下,变法图强。经过了几代君臣的不懈努力,最终扫清六合,统治八荒的艰辛与悲壮。然而,从始皇帝建立帝国到帝国崩塌,只用了十五年。
鲁迅说:喜剧是将人生中无价值的东西拼凑给人看,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而大秦帝国的兴亡史,就好像是这么一个黑色的幽默。
书中,在那个大争之世,在秦面临灭国之危的时候,我读到了老秦人啾啾老秦,共赴国难的志气;在山东士子皆卑秦的困境中,我读到了秦孝公的胸怀;在商鞅变法的举措中,我读到了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肝胆;
在张仪与苏秦的连横、连纵中,我读到了一代名士的报复与坚持;在屈原兵败自投汨罗江的时候,我读到了君昏国惑的悲愤与无奈;在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中,我读到了思想的解放与文化的融合;
从秦始皇的坚持法治、整肃军政、超拔新锐、修渠利民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大刀阔斧;从他扫清六合、统治八荒的连绵大战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雄心壮志;从帝国初定,欲将何等一个天下交付后人,我等君臣,可功也,可罪也的话中,从他统一架构华夏文明驱逐匈奴中,从他数次巡视天下积劳成疾中,我读到了一代帝王的一种责任,一种担当。
一个国家如此,人亦如此。当你为了一个目标的实现,不惜付出所有的时候,你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我不止一次有想过,我的目标实现需要几年,五年、十年、二十年、还是无限期。其实,实现目标难的不是路途的艰辛,也不是对未知的担忧;难的是缺乏一种说走就走的勇气,难的是是否对目标还一如既往的坚持。
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书中这样写到: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
我想:当我年华不再的时候,我又留下了什么。
所以
听从内心的呐喊
寻找失落的目标
坚持向前的脚步
别停下
已错过了的别怀念
已失去了的别留恋
向前向前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热]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合集》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看完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我很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和她的丈夫荷西去了撒哈拉大沙漠,他们在撒哈拉租了一个房子,在哪儿和邻居发生的;和撒哈拉威人发生的;和沙漠军团发生的;三毛和荷西发生的点点滴滴。在这本书里,三毛的文笔很幽默,特别是第一章,看得我哈哈大笑。三毛的描写也很细致,一个小表情,一个小动作都写上去了,这点我们要学习。
看了《撒哈拉的故事》里的故事,我也对在撒哈拉居住的人有了简单的了解。他们叫撒哈拉威,如果别人用语言伤害了她们,她们就会说:你伤害了我的骄傲。
撒哈拉大沙漠很缺水,迎接他们的只是黄沙。但三毛、荷西还是要坚持,面对这么不好的生活,还留了下来。他们把自己的家装扮的很漂亮、很有情趣,别人都说他们建成了艺术宫殿。三毛和荷西在那里结了婚。也成了名人,因为大家知道他们身上有新奇的东西,都跑来跟她借,如:红药水、刀叉、肥皂……借了也不还,不借还要骂你。撒哈拉威人有很浓的体臭,那些人几乎四年洗一次。有一次,三毛找到一个洗澡的地方,叫“泉”,结果里头臭气熏天,虽然被人热情接待,但是根本受不了,三毛还是在家里洗澡。一直这样,三毛、荷西一直住在沙漠。
这就是三毛在撒哈拉沙漠里的生活,这就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大家一定要去看哦!
在没有读三毛的文字之前,早就听说她是个洒脱的女子了,而我恰恰最欣赏的就是洒脱之人,所以对《撒哈拉的故事》可以说是充满了期待。
但是说实在,有些失望了。里面的女子并不像我想象中三毛该是的样子。
她更像是个有些任性、有些固执、有些矫情、有些自我,但又有血有肉、平平凡凡的女子。
从把爸爸给的钱放在枕头套里这件事,我就忍不住猜疑,三毛口中“这么多国家单独的流浪”,是否可以称之为真的“流浪”?还是该说作有钱的“流浪”?
那时候的三毛,所谓的洒脱,更起来更像是由金钱堆砌起来的洒脱。
从初初到撒哈拉沙漠的时候看,三毛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个不谙世事,还有些傻白甜的女人。
真的感觉如荷西所说的,三毛去撒哈拉沙漠,是一件表面倔强而内心冷漠的事件。可以说,如果不是荷西的推动,不是荷西的陪伴,不是荷西的鼓励......在那片荒芜的土地,三毛不会坚持太久,那也就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也就不会有那个被过于美化的洒脱三毛。
可怜的是,即使付出了那么多,三毛对荷西的爱,仍不像是爱情的爱,而更像是一种陪伴一种习惯。像是在那片陌生荒芜土地,唯一可以紧紧握住的绿洲。
常常听人说起三毛,听说她的随性与洒脱,听说她的偏执与执着。如今第一次捧起她的书,第一次从她的故事中感受到这样一个特立独行亦是平凡真实的女子。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非常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特别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希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这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因为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助,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因为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可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系,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孤独或是寂寞这类字眼,在整本书中几乎都没有出现,但沙漠里的三毛一定真切地感受的到。她愿意帮助她们,教她们读书写字,为她们治病施药,却从不被她们顽固、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所同化,她自始至终保持着自己心灵的自由与纯净。
三毛,这个热爱生活,乐观开朗,拥有宽容胸襟的智者;这个享受自由并承受得起孤单的行者;是一朵盛开在沙漠的奇葩。
这本书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内容都是很多的小故事组成的。这本书是我在大学的时候就买的一本书,一直断断续续的看。刚好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让我又有了静下心看书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就产生了很强烈的要去旅游的欲望。当然,也想去沙漠,撒哈拉是不太可能了, 我想去西藏,神秘;我想去内蒙,有大草原;我想去北京,闺蜜在那里工作;我想去厦门,好朋友说鼓浪岛很美;我想去云南,四季如春,风景如画。我真的很想去很多地方,但是没有一个地方是此刻能去得成的。
三毛和丈夫荷西在撒哈拉生活了很多年,条件艰苦,萨哈拉威邻居们也不尽如人意,但她却也能把自己的家打扮成沙漠中的一幅画, 一个艺术馆,她也能和邻居们相处融洽,她能开着他们的”白马”横穿撒哈拉,她能从沙漠中,从萨哈拉威身上发现一个又一个故事。这不禁让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态度真的能决定很多事情。要觉得生活是完美的,世界是完美的,我们就能经意或不经意地发现生活中点滴的美,我们的心中才会有活下去和活得更好的期望。我向往的不仅仅仅是撒哈拉那片古老而神秘的沙漠,我向往的还是三毛对生活的那种态度,还有她生活的状态,我觉得她很幸福。
这样更加让我觉得有必要趁着年轻的时候到处去走一走,看一看,尤其是大学仅仅出去玩了三次,在参加工作的半年却没有想到出去,想想自己错过看看这个大千世界最好的机会。我真的想去旅游了,和好朋友一齐,我期望我们能在以后回忆起来的时候记得我们以前走过一样的路,分享过最美丽的风景。
希望疫情快快得到控制,慢慢好起来,回归正常的生活。中国加油!
记得阿拉伯语对"撒哈拉"的解读是"大荒漠":广阔、孤寂、贫穷与落后。可翻开书籍,咀嚼着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白手发迹》《悬壶济世》等18个故事,感受到的并非像阿拉伯语解读的同样,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特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着土偶情,如同走进一幅布满异国风情的画卷。这一切更让我心驰神往,竟然孕育发生一种踏着三毛足迹重游的强烈冲动。
浓情穿梭频繁在三毛清爽、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素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魄的人性美起头浸润…
三毛是个深切留念沙漠生活的女孩,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布满了无穷的诱惑。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迓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很坏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含沙很多的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可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掷中最神圣、最憧憬的结婚仪式也"搬"到了沙漠。
在艰难的日期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白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乐瑟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布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正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偏僻地域游放牧牲畜的人的共同体的生活,随身携带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进入某种环境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洒脱和诙谐,以神州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
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寓目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邋遢、奇异生活习俗。因为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痕,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很坏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三毛就是这样以泼天勇气和灵懂事情的道理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她如同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高举起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这篇[精品]铁道游击队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我不禁想起了共产党艰苦的斗争发展史,闻名遐迩的一些历史人名又跳入了我的脑海:“刘洪、王强、彭亮、小坡……”
铁道游击队的队员们一个接一个地蹦了出来,鲜活的身影、有神的目光、矫健的身姿,一个个在我脑海中掠过。他们视死如归、英勇奋战、用灵活的大脑,机动的战术打击日本侵略者,炸铁轨、爬火车、抢武器、与日军争粮食,无不展现出他们的风采。
团结、友爱、坚定、顽强,正是这一个又一个历史人物的优秀品质,让他们拥有了打败敌人的力量;正是那钢铁般的信念,让他们拥有了战胜一切的本事;正是队友们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他们拥有了持续战斗的精神。
我不得不说,游击队员们的战斗本事可谓强悍,可是,真正感人的,却是那似水般柔和的兄弟之情。书中描述过这样一件事:刘洪、王强在战斗中不忍心杀死一个年少的日本军人,就将他带回,路上,刘洪打到的野鸭肉给日本小军人吃,自我却啃那无味的骨头,日本人也是会分辨好坏的,那个小日本军人没有离开共产党,并且在战斗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立下了不少战功。
因为动作敏捷,老百姓称队员们“飞虎队”;因为夜袭洋行,鬼子们对他们深恶痛绝;因为英勇无畏,山里面给予了他们最好的评价。他们队伍的发展速度十分快,但他们却没有因为队伍的庞大而行动迟缓。他们极高的政治觉悟和高涨的战斗热情,使他们成了真正的“钢铁战士”!
最令人震撼的,无疑是鬼子们的暴行了。“鬼子在夜间把捉去的中国人绑在木桩上,给鬼子新兵练刺刀,训练洋狗。木桩上沾满中国人的鲜血,鬼子在木桩边上挖了好几亩大的土坑,刺刀刺死、狗咬死就扔进去,撒上一层土,再扔进一批,又添上一层土。”“鬼子把捕来的中国老百姓,供鬼子大夫做活解剖……”。一种莫名的愤怒涌上心头,恨不得将这些残暴的日本鬼子撕成碎片!
可是,尽管日本人残暴、凶狠,我们经过不懈的斗争,还是胜利了!“乌云是遮不住太阳的!”这是高尔基的名句,那时苏联正在十月革命的高潮中挣扎。十月革命在列宁的领导下胜利,而灾难中的中国同样站了起来!在毛主席的领导下,我们万众一心,最终击退了日寇!
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我们每一天都在享受优越的生活。可曾想过,没有革命先辈的牺牲,哪有我们今日的生活?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党的光辉指引下,开拓进取谋发展,与时俱进创辉煌。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家乡的富裕礼貌,为祖国的和谐发展创造出更辉煌的业绩,演绎出更灿烂的精彩!
我骄傲,我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
读《铁道游击队》,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英雄们高大的形象和英勇实际总是浮此刻我眼前。
1939年,日本鬼子为了尽快占领中国,加快了入侵的步伐,不断地把日本的枪、炮运往中国,他们在中国烧、杀、抢,无恶不作,中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为打击日本鬼子,中国***便决定在微山湖地区组织了一支游击队,任务就是破坏敌人的铁路运输。因为他们来无踪,去无影,所以也被称为飞虎队。一场以洪队长为首的铁道游击队——飞虎队与日本鬼子在铁路线上打响了一场激烈的战斗。游击队经常活跃在铁路线上,巧妙地与敌人周旋。只要一发现鬼子的火车,游击队员们便飞快地跳上火车,打开车门,把敌人的弹药、粮食等统统扔下火车,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跳下火车,而埋伏在铁路周围的战士们迅速地把武器和供应物质运回根据地。这些行动使得鬼子队长暴跳如雷。
影片中的一个片断让人看了真佩服游击队员们的机敏大胆。游击队员经过乔装打扮,混进火车站,在火车上与敌人周旋,迷惑鬼子。当火车开到中途时,一部分战士们趁敌不备,悄悄地把车头和车身分开,而车厢里的游击队员则干净利落地把火车上的鬼子全部消灭掉。最终,让疾驶的车头和迎面驶来的货车剧烈地碰撞在一齐,给日本鬼子沉重地打击。当看到鬼子头目恼羞成怒的样貌时,我禁不住拍手叫好。
游击队还进取配合大部队,机智灵活地和敌人捉迷藏,充分利用周围熟悉的环境,破坏敌人的铁路运输。他们不是让敌人的火车相撞,就是使火车脱轨,要不就炸毁铁轨,使火车无法行驶。所有这些让鬼子们一时焦头烂额,无计可施。当影片结尾出现了日本鬼子无条件地投降画面时,我禁不住欢呼起来。
我也深深陷入了沉思,中国打了八年抗战,就是要把日本鬼子赶出中国,因为中国人民是不愿做日本鬼子的奴隶!只要大家团结一致,用自我的智慧和力量必须能打败一切敢于侵犯的敌人!从中我也懂得了今日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是无数革命先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没有他们的浴血奋战,就没有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我们应当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长大了建设祖国,让伟大的祖国变得更加美丽、富饶!
最近,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名叫《铁道游击队》。
这本书讲的是:抗日时期,在山东境内,有一支游击队,他们有着一种特殊的技能——扒火车,于是,故名叫铁道游击队,这支部队为抗日做出了不少贡献,许多队员因此而牺牲……
这本书里的内容曲折惊险,引人入胜,而且细节方面,作者描写的得也非常细腻,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作者把人物刻画得有血有肉、惟妙惟肖,非常得传神,不信?我可以举两个例子:
描写铁道游击队去偷袭鬼子时的天气描写:风渐渐打起来,西北风呼呼地拧着铁路边的电线杆,电线在吱吱地响。
还有,在铁道游击队营救被鬼子关押的队员时的情景:这时,突然一阵疾风旋转,震耳欲聋的射击声响成一片,千万道红色的火蛇在墓地的低空飞舞,子弹像雨点一样扫来。
看完这本书后,我久久陷入沉思。今天的日子多美好啊!如果没有共产党和八路军,我们就不会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也没有今天这幸福生活!同时,我又在为那些为革命事业而牺牲的人们感到无比的心痛。
这本书太好了,这本书让我们铭记中国以前所受的在难,也让我们学习了英勇的铁道游击队在面对敌人时坚强不屈、不怕牺牲、勇于拼搏的精神!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一本红色经典小说——《铁道游记队》,作者是刘知侠。
故事发生在抗战时期,他们原本是一群铁路上的工人,因为不想为鬼子卖命,他们专门和日本鬼子作对,劫火车、拆炮楼、护送抗战著名将领等,组织给他们的队伍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铁道游击队。他们来无影,去无踪,竟然在7000多敌人的攻击下活了过来,一提起游击队员的名字,鬼子们就心惊胆战。
书中有许多精彩的片段。游击队中有一个叛徒叫黄二,游击队派队员彭亮去杀黄二,功夫不负有心人,黄二自己找上门儿来,彭亮跳出来,两发梭子子弹打过去,黄二就倒在血泊里了。凡是背叛祖国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书中我最敬佩两个人:队长刘洪、政委李正。刘洪队长有万夫不当之勇,他为人慷慨大方,但耐心、忍让方面还要改进。后来,刘队长经过党的教育后,变成了有勇有谋的人,在打洋行短枪一战,刘洪想到了从厕所进去,刚进洋行,铁道游击队员们杀声震天,打了鬼子们一个措手不及。李正政委是个细心的人,他足智多谋,能够化敌为友。鬼子在每个村庄安排了自卫队,他叫人把保长抓来,对他们进行耐心教育,铁道游击队员又可以在村庄里自由活动了。我最喜欢的人就要数小坡了。他年纪轻轻,能说会唱,心地还特别善良,很同情被鬼子杀害的穷人。他的一个好朋友被鬼子杀害了,留下白发苍苍的妈妈,他跪下来,拜老人认了个干娘。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对鬼子的仇恨,发誓要替老百姓报仇雪恨。
叹——,都怪中国当时像只软弱的绵羊,才会被日本鬼子侵略。正因为有了像书中这些英勇善战的英雄,才有了今天的胜利!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少人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当时的中国太落后了,敌人用得都是先进的武器,我们的队伍最多就是小米加步枪。咋办?从敌人手里抢,可敌人可不能白白送给你呀,终于硬抢了一些,可怎么够那么多人使用呢?国家开始自己制造武器,终于血债血偿,敌人被彻底赶出了中国,胜利掌握在了我们手中,日本于1945年8月15日正式投降。
在“读书节”活动的这几天我看了一本红色系类的书,名字叫《铁道游击队》,是作家:刘知侠,是我国著名作者,这本书就是他写的。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一直在想,那里的人在当时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英雄故事呢?要是我是故事中的人物我会怎样,是选择逃跑还是勇敢应战呢?这一本书让我有了极大的想象力,里面的故事特别有趣、生动。
《铁道游击队》主要讲了两位很厉害的煤矿工人王强、刘洪,他们与好伙伴们为了打日本鬼子差一点把自己的生命都贡献出来了。当然,在他们想对策的时候,日本鬼子也杀了好几个枣庄的人还有村名了,更可恨的是他们在半夜把一些人质拿到他们的日本医院去做活体解剖了,为了把这些残忍、可恶的日本鬼子杀了,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去杀他们,他们用自己的机智、勇敢以及团结去打鬼子,胜利当然是站在争议的一方了呀!所以最后他们把日本鬼子给打败了,他们保卫了整个枣庄的安全。他们都是我们值得尊敬的英雄。这本书情节生动、内容丰富,有许多好词好句,很适合小学生看这本书,真本书人物描写的也很不错哦!比如他们描写那位芳林嫂一样,写了芳林嫂是一个很伟大、简单的女人,并且把她的性格以及外貌都描写了出来,而且写的还非常仔细,看了这本书作文也应该会提高哦!作者用简短的话写了芳林嫂的特点,写了她是一位家庭主妇因为丈夫被日本人残忍地杀害了,所以她一个人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儿小凤和生病的婆婆,她每天来回跑来跑去的很辛苦,同时她也能尽责任去完成组织上派给她的任务,她不只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位爱祖国的女英雄。里面还写了在抗日战争中他们与鬼子搏斗的辛苦,以及他们的英勇的计划都很厉害,他们派出的队员都会奋不顾身的去完成自己的任务,哪怕是献出了生命也不会像日本投降或是说出组织的机密,因为他们都有家人,他们都很爱他们的家人,谁不会希望自己的家人安全吗?
所以这本书是一本好书,特别适合中小学生看是一本很好的书,里面内容丰富、主题明确很好看也很有趣,里面面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哦!我觉得刘知侠老爷爷也是因为爱国才写下为我们后辈们看的书《铁道游击队》这本书花了刘知侠老爷爷好几年的时间才完成整整有四百万多字的书。这也正是我们要看的书。虽然有些人会把故事缩短但是还是很好看。
“孩子,你不是很想知道自己祖先的故事吗?读读它吧!”暑假期间,爸爸将一本泛黄的《铁道游击队》递给我。我好奇地接了过来。“什么老书啊!里面的情节我早就知道了,难道书里面有我老爷爷的名字?”我心里嘀咕道。
我匆匆地将这部长篇小说浏览完,却没有发现一个与我同姓的人。我用疑惑的眼神望着面色凝重的爸爸。“孩子,你老爷爷就是个八路军,在日本鬼子的一次扫荡中被逼到了微山湖畔,为了不被日本鬼子活捉,你老爷爷与几个战友跳湖牺牲了。后来,日本鬼子经常在微山湖一带搜刮、掠夺,弄得民不聊生。但我们的队伍没有屈服,他们又组织起一支精悍的游击队,在微山湖畔,在铁道旁边神出鬼没、四处出击,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爸爸讲的很激动,我听了心头也感到沉甸甸的。“孩子,为革命牺牲的人,都是你的祖先。你是水泊梁山的后代,更是微山湖的儿子!”听了爸爸的话,我郑重地点点头。
曾几何时,我们在和平年代将革命先烈们的英雄事迹尘封在记忆中。为什么不放下那些没有营养的闲书,去重温中国壮烈的革命历史?我又捧起那部泛黄的小说,感觉它万分沉重。我仿佛能够感到里面的文字是祖先用血肉书成的。
又是清明,作为微山湖之子,我应该到那儿凭吊祖先慰问英灵。乘一叶扁舟,我在微波荡澜的微山湖上追忆先人。呼呼的风声里仿佛夹杂着战争年代的呐喊声、火车声和枪声;潺潺的湖水,流动着祖先的血液和不屈的眼泪。
湖中央传来几条汉子嘹亮、激昂的歌声:“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微山湖上静悄悄。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唱起那动人的歌谣。爬上飞快的火车,像骑上奔驰的骏马。车站和铁道上面,是我们杀敌的好战场……”这首脍炙人口的老歌将我带到了那个远去但不容忘却的年代。
我是微山湖之子,我身体里流淌着和祖先一样滚烫的血液。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都会牢牢记着祖先们,曾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抛头颅、洒热血,烈士的光辉,我们永不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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