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看完执笔作文网《值得分享: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汇编(7篇)》想必你有所收获!
从前有个公主叫艾丽莎,长的十分漂亮。艾丽莎有十一个英俊的哥哥,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突然有一天,王后死了。国王又娶了个新王后,新王后不喜欢艾丽莎和她的哥哥们,把艾丽莎送到乡下一个农民家里居住,把十一个王子变成了野天鹅。
艾丽莎一天天长大,转眼间她已经15岁了,变的更美丽漂亮了。新王后非常嫉妒艾丽莎的美貌,也想把艾丽莎变成一只野天鹅。因为国王还要见公主,所以她还不敢这么做。但是她又把艾丽莎弄的很脏很丑,艾丽莎被国王赶出了王宫。
艾丽莎决定去找哥哥们,她找到了哥哥们,白天他们会变成野天鹅,但是到了晚上他们还会恢复人的原形,晚上他们住在一个山洞里。艾丽莎做梦,梦见一个仙女,告诉她用荨麻织成披甲,披到是一只野天鹅的身上,魔法就会解除,他们就会变成原来的样子。艾丽莎忍受这痛苦,给哥哥们编制荨麻披甲。这中间她不能说一句话,她还经过很过坎坷,忍受着很多痛苦,最后终于织好了十一件披甲,使哥哥们都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她也遇见了一个国王,最后和国王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非常好听,艾丽莎也很勇敢和善良, 我很喜欢她。
读书,能让我们的眼界开阔;读书,能让我们学到的处理问题的方法;读书,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让我们更爱读书吧,因为书中有妙处。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安徒生童话》,里面有许多让人感动的故事人物: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美丽的丑小鸭、风趣而愚蠢的皇帝,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特别是《丑小鸭》,里面描述一只历经磨难,终于实现自己美丽梦想的丑小鸭:丑小鸭他一生下来,因为长得太丑,所以人们和动物都不喜欢他,寒冷的冬天,他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他靠着自己的努力练习,终于飞了起来,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丑小鸭变成天鹅是靠的自己的努力而做出的结果。他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笨,如果你们真的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一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的穿着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想想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家人、老师、同学、朋友对我们的关爱,我们茁壮成长,我们应该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感激身边的人。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有酸甜苦辣,让我懂得了珍惜生活。我喜欢《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用他的一生为我们打造了一个神奇瑰丽的童话王国。在这个王国里,有善良可爱的小美人鱼为爱无怨无悔地付出,有愚蠢的国王穿上了根本不存在的新衣,有被人嘲笑的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每一个故事都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人生,获得启示。安徒生童话是文学宝库中一颗灿烂夺目的明珠,这些作品饱含着安徒生的艰辛,智慧,热情和希望。这些家喻户晓的童话颂扬了正义、勤劳、勇敢,谴责了虚伪、自私、懒惰。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充满了诗意与幻想,在他的童话里,鸟兽虫鱼、花草树木,乃至世界万物都被赋予了生命,注入了思想感情。这些作品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文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上童话创作的新篇章。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海的女儿》了。它主要讲了:海王有一个美丽而善良的女儿小人鱼。小人鱼爱上了王子,为了追求爱情幸福,不惜忍受巨大
痛苦,脱去鱼形,换来人形。但王子却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小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并使王子的血流到自己腿上,小人鱼就可回到海里,重新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小人鱼不想杀死王子,她自己就投入海中,化为了泡沫。
这个故事的结局虽然很伤感,美人鱼在海底世界里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最后因为爱上了王子,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美人鱼的心地善良让我们永远铭记在心,它也让我们懂得了生命可贵。在任何事前面都要有坚强的毅力,勇敢地去面对它。
相信每个人都读过童话。在我们美好的童年中,童话占据了我们的头脑与心灵,也可以说,我们都是童话的一部分。我们喜欢童话,并非因为留恋童年,只因为童话带给了我们太多太多幻想与感触。
小时候,最爱的童话就是《安徒生童话》。如今,隔了这么多年再去看,依然感触颇多。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社会和人生的缩影,看到了人生苦难中孕育出的甜蜜与希望。就是这样的甜蜜和希望,才让人类产生对人生由衷的热爱。
其中,《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感触最深。这篇童话即真实地描绘了穷人的悲惨生活,又充满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安徒生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写道小女孩很想念她的奶奶,我想这实际上是折射了她对爱的渴望。作者出身贫寒,对社会上富贫不均、弱肉强食的现象感受极深。
故事中的小女孩面对如此不幸的生活,却没有悲观绝望,依然对生活充满憧憬,这一点令人同情和感动。的确,生活虽然很艰难,但人不能失去对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有信心和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美好的生活。
《安徒生童话》就像个大宝库一样,让人从中受益良多。希望所有人,无论是小朋友还是成人都去读一读,你会发现他会让你沉迷,让你找到生活的乐趣与希望……
立足于《安徒生童话》现实生活,充满对人类美好愿望的这些作品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文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童话创作的新篇章。
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入口处的海面上出现了雕像。它告诉人们这是丹麦。因为它是丹麦的象征。但是它不代表丹麦的开国元勋,也不代表丹麦一个王朝的杰出英雄,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大海。她在沉思什么?没有人能猜到。没有人能叫她的名字。她没有腿,只有一条鱼尾巴,原来她是人鱼《海的女儿》,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童话故事的主人公。
《丑小鸭》它生来就丑,所以人和动物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经历了各种折磨。后来它依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走了。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变成天鹅就是她自己的努力。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害怕自己愚蠢,只要努力,就一定能成功。(另一方面)。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小女孩是生活在贫穷家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和寒冷。除夕之夜,下雪的夜晚,一个赤着脚穿薄破围裙的少女冻得饿得缩在角落里。她不卖火柴就不能回家。最终,她拿出火柴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很多空虚的幻想,但最终街道被冻死了。(大卫亚设,季节)。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天真朴素的特有气质。就像古今中外很多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丽。是每个人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像一朵花一样在每个人的心里绽放。
一个寒冷的冬天的晚上,别人都在家里吃东西,坐在火炉旁取暖。而卖火柴的小女孩却穿着大大的拖鞋在冰天雪地里走来走去。她的手脚被冻得通红的,于是她一个人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她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根火柴。轻轻地在火柴盒上擦了擦,突然她自己变得暖和起来,可是她每次擦亮一根就会被大风吹灭,小女孩大声的哭了。可是她又不敢回家,因为父母看到她一根火柴也卖不出去,会责备她,她就一直在一个角落里孤零零的样子。
当她最后一盒火柴一起擦亮时,她想起了她的奶奶,奶奶活着的时候对她最好了,她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小女孩的人,但是她的奶奶已经到了天堂。她的奶奶出现了,她看见了慈祥的奶奶,她的奶奶只是微笑的看着她,她的灵魂被奶奶带到了天堂,这时候我被奶奶打动了。
我想现在的生活条件这么好,而我们都在珍惜,就连童话里的许多人物都是那么珍惜自己所处的环境,而我们却那么不珍惜。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那里面的人都很善良。那里最感人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她多么的善良。被我深深的打动了,我决定我要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学习,学习她心地善良,敢于面对各种困难.
安徒生是一个以编写童话名扬世界的大作家,《安徒生童话》里的语言流畅、生动、优美,它拥有大量的读者,我也是它的忠实粉丝哦。安徒生爷爷把故事里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不但从中体会到了阅读的快乐,也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这么多精彩的童话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是《拇指姑娘》,它讲述了拇指姑娘经历重重困难后,终于得到了幸福的生活。
拇指姑娘出生在一朵类似郁金香的花儿里,她只有拇指般大小,她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但一天夜里,她被一只蛤蟆偷走了,蛤蟆想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妇,蛤蟆把拇指姑娘放在荷叶上,水里的小鱼儿不忍心她嫁给这么丑陋的蛤蟆,咬断了叶柄,荷叶带着拇指姑娘顺水漂到了国外。一只金龟子看见了拇指姑娘,把她抓了回去,但是同伴们都说拇指姑娘丑,于是,金龟子把拇指姑娘丢下,自己飞走了。可怜的拇指姑娘孤零零地住在大树林里,她熬过了夏天和秋天,在又冷又饿时,只好向田鼠求救,在和田鼠去鼹鼠家作客的途中,拇指姑娘救活了冻僵的燕子。后来,当燕子逼于无奈要嫁给鼹鼠时,感恩的燕子驮着她飞到了一个漂亮的地方,把它放在一朵最美丽的花儿上,在这里,拇指姑娘成为了所有花儿的皇后,和国王在这里幸福地生活下去。
在阅读这篇童话的过程中,拇指姑娘的每一次遭遇都牵动着我的心,她小小的身躯到底蕴藏着多大的能量啊!拇指姑娘是坚强的,当她被蛤蟆抓住时,她等待着逃生的机会;拇指姑娘又是勇敢的`,金龟子把她丢弃在大树林里,她顽强地生活下去;拇指姑娘更是善良的,她在困境中还去帮助冻僵的燕子。
这篇童话告诉我,要做一个坚强、勇敢、善良的孩子,多帮助身边的人们,幸福之神就会降临到我们的身上。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读的过程因为各种有趣的文字和比喻所以很有意思,读到杨绛的后记又想起我们仨来,有些难受也有些感动。现在的结婚理念距离书中的时代有很大不一样了,自由恋爱至少在城市中已经是日常,而不会被视作异类。这本书后都说婚姻是围城,大家对里面除了唐小姐和赵辛楣之外的几个角色都多有苛责。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很多真实的影子,也都有各自行事的原因,也都有好有坏,没什么可苛责的。就故事里来说,方鸿渐和孙柔嘉感情之所以悲剧还是因为自由恋爱在当时才刚刚在年轻人中受追捧,婚姻又受双方家庭的制约太多太多,两个人急着敲定婚姻,没有时间留给彼此去真正了解彼此和彼此的家庭。结婚后匆匆接触彼此家庭,又没有感情深或者阶级差距到相互包容忍让,于是对彼此家庭的排斥.厌恶.仇视等等情绪都搬上明面上来讲,可以说是双方家庭把两人推得越来越远了。现实生活中虽然婚姻也并不比书中的各种琐碎与拌嘴好到哪去,但感情也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有无数像钱钟书和杨绛这样的神仙眷侣,自有志趣。现代人对于婚姻的认知开始产生各种分歧,也不是当时社会的围城式婚姻所能概括的了。
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而归根结底,在小说的理解或说批评上存在的这个分歧与其说是方法上的,还不如说此时此刻世界是破碎和断裂的。艺术或说情绪体验的交流中,我们越是直接坦白——更个人化,就越难以在感性上得到普遍认同。那些分析也许有助于我们在“知”上去了解,但对于“识见”、内在体验的认同有多大作用呢?失去古典时期人类赖以认同族类的东西,难道批评真能解决我们的彼此误读吗?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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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狼图腾》这本书却为我们展现了狼充满魅力的一面。
读罢全书,我还久久沉浸在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不能自己。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伦草原,跟随着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守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扭转了他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着迷的灵魂铸入人心。而且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迷: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百万大军,却能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的王国?许多人都毋庸置疑的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那就必须与狼打交道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的训练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是狼的毅力、勇敢、团结等,都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人不是狼,但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而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狼,也不是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灵活运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
现在的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难忘《狼图腾》,难忘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意义。
不要探寻所有我无为的迷惘,我污浊可我热爱飞翔。
——题记
狼,一种从来都披挂着“坏蛋”称号的动物。可在今年过年时,一部大片《狼图腾》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影片讲述了北京青年陈阵去锡林郭勒草原插队,掏狼崽、养狼等与狼共同生活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大雪天,狼群把黄羊赶入“大雪湖”为了来年小狼有食物,“大雪湖”相当于一个天然大冰柜,黄羊被困在其中并冻死。每年牧民在黄羊被困在大雪湖的第二天,会来到那里大聚餐,并带走一部分。而这件事被外来户听说,用一台收音机换取一位牧民口中的大雪湖的位置,连夜把牧民留下给狼的所有黄羊全部运走,倒置狼群最后无奈之下攻击人类养的圈里的羊。这时,我觉得老牧民说的对,“我们已经拿的够多了”,是啊,人们要有节制,贪欲要控制,狼也是有生命的,狼虽然会吃掉弱小生灵,可草原正因为有了它,生态才得以平衡。
另一件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电影结束后,片尾曲播放的过程中,我发现每一位狼演员都是有名字的,这再次体现出人们对狼、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
这部影片中,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有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我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不要怀疑我踉跄的荣耀,我渺小可我眷恋流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人们的印象中,狼是很坏的动物,凶恶、奸诈、贪婪、狡猾、可怕是它们的代名词。但是,读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有着超强的智慧才能、强悍卓越、自由独立精神的狼,这些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这本书中小狼的那种机智令我震憾。在毒日下,小狼忍受不住太阳的暴晒,竟能找到一个既阴凉又能够得着铁链的地方,而且在没有娘教的情况下学会挖洞,可以让自己避暑。可见小狼是多么聪明啊!它还不懂方位。一只从小就被抱走的小狼,却能够很快适应周围恶劣的环境,有着超强的生存能力。
小狼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有一次,蚊灾开始了。为了不让小狼被蚊子叮咬,陈阵就去给小狼割艾草(可以驱蚊的一种草),烧着点在旁边。狼是怕火的,所以小狼没有靠进,离着火盆很远。那些知道艾草用途的大狗就带着小狗跑到狼圈躲蚊子。小狼一看见狗朋友是冲着烟来的,突然恍然大悟,觉得自己亏了,就把小狗一个一个揪着耳朵拎了出去,自己则躺在那少烟少蚊的地方悠闲地睡着了……
狼的自由独立精神更令我敬佩。当我读到小狼宁死也不肯跟着牛车走时,我不由得有些为之震撼。虎可牵,狮可牵,熊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却是不可牵的。它向往的是自由!如果非逼着它被人牵着走,那小狼一定会以血、以死来反抗的。
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小狼的品质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要像小狼那样向往自由、独立,有自己的自尊和不屈不饶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灵因此变得更加坚强,学习小狼,像它一样不服输地走到最后!
一看这个书名,我就知道,这本书主要是讲狼。
刚开始,看到毕利格老人在跟狼“打仗”,看出了蒙古牧民对狼的憎恨,以及想把狼全部杀光的念头,觉得人类真残忍!“五条可怜的小狼崽从半空中飞过,五具血淋淋的躯壳全部落地。”看到这时,我的心不禁地颤了一下,他们是有多么痛恨狼啊?竟然如此残忍,连刚出生的可爱的狼崽也不放过!
“什么狼孩不狼孩!狼是吃人的东西,还会收养小孩?整个儿胡说八道。”“掏狼崽是我下的令!从前草原上一年一度的掏狼崽活动,确实是减少狼害的好传统,但是只减少狼害还不行,必须彻底根除狼害!要把全部牧场的狼窝统统掏光!”包顺贵压根不相信狼有一点好处,在他看来,“掏狼崽”是“好传统”,他只信自己的那一套:狼就该杀干净,一个不留。
可惜他看事太过片面,没有想过真正把狼杀光之后的牧场,真的可以像他以为的那样,羊儿马儿都在安详的吃草,牧民们也不用时刻警惕着会有狼突然出现,草原就安全,人们就安居乐业了吗?不是的。他们这样破坏生态平衡,家禽死得更快,更多;草原也会因为草供应不足而荒漠化,后果不堪设想。所幸,他们最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在这种情况下,想把错误在短时间内硬掰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只能一点一点地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看到最后时,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们可醒悟过来了。中途我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他们的“迷信”以及一副“狼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要有它们在,我们就没办法正常生活"的态度。想直接跳到最后去看结局,可想想还是忍住了,让结局还是保留了些它的神秘感。
看完后,回想起自己也有看事情片面的时候,往往到事情做到了快无法挽回的时候才发现,真是愚蠢呐!可惜我没有一眼就看穿事情结果的能力,也没有神仙在我旁边告诉我怎样做是对,怎样做是错。所以以后做事还是小心点为好,三思而后行。我慢慢琢磨着。
那是第一次看到草原,无边无际,青绿渲染了整个大地,暗黄的马道上不时有肥壮的马儿飞奔而过。这晴空万里下洋溢着静美,却让我找出了一份激昂。
纵马奔驰在黄色的土道上,望着悠悠的白云,脑袋里却浮出了狼的影子。放眼四周,幻想着这里曾蛰伏着的狼的身影:灰色的毛和刚健的身躯压低了,隐匿在丛中,用十万的耐力与羊儿们的警惕对抗,脑子里也许还盘算着绝妙的计谋,泛着幽光的眼睛毫不放松地盯着羊群----这是读《狼图腾》时,脑海里浮现的场景。此刻,它却出现在我的思绪中挥之不去。
《狼图腾》中,主人公陈阵养的那只小狼与那用绝计突袭羊群的狼在我心中同样是那么神圣而令人琢磨不透。我敬佩它们对自由的理解与渴望,对环境的适应力,敬佩它们的团结、亲情、桀骜不驯,更令我敬佩的是狼惊人的计谋,凶悍、顽强,它们永不寄人篱下,永不屈从的性格,骨子里透着的原始的狂野。这性格,这原始,都从小狼那小小的身躯与锐利的目光中散发出来,令我折服于它。
读着《狼图腾》,就如与狼打交道,有谁不会产生敬重之情?是的,正因为如此,古时候的蒙古人才把狼作为图腾,像神般尊敬。于是,狼造就了成吉思汗那样的草原领袖,造就了蒙古马的彪悍与精壮,造就了那所向披靡的蒙古大军
《狼图腾》第十四章中,陈阵对着那在马杆上迎风飞展的狼皮时,禁不住想起镶金狼头的蒙古军旗:在狼旗下冲锋陷阵的草原骑兵,全身一定都奔腾着草原狼的血液,带着从狼那里学来的勇猛,凶悍和智慧征战世界历史上,突厥骑兵凭着自身的狼性,在被逐出中原后打出了一片新天地,突厥的骑兵有如狼群一般,席卷了东罗马首都君士坦相堡,攻下了古埃及,统一了中亚细亚,建立了横跨欧亚非的奥斯曼帝国,这是什么?这是狼!
同为狼,《亮剑》中李云龙也有一番理解:我们是狼,是一群嗷嗷叫的狼!遇敌必亮剑!亮剑必制胜!这何尝不是狼性的又一种诠释?李云龙的狼性,是遇到强者不畏惧,勇于亮出剑来且带着必胜之心的性格。
如同草原狼结群围攻,谋划出必胜奇招,它们会积蓄力量,从不畏惧有比它们更强的对手。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座岭!是的,面对人类的追杀,狼从未俯首认输,强烈的求生欲让它们把生死追逐演绎得如此可歌可泣!可是,哪个猎手看到了狼倒下时,眼里的那份不甘与仇恨?这让我萌生一句话:狼死,狼魂不死!
细细品读姜戎带给我们对于狼的重新认识与思考,原来,狼的性格并不如一般人认为的凶残,也无狮虎般的健壮,狼之神,狼之魂,是如腾格里般的纯净与神圣。《狼图腾》中,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高超战术,以及对天、地形的利用,无不凝聚了狼的智慧,这些智慧把世界改造成如今此貌!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又让它们更团结一致。狼同时还守卫着草原。
可以说,没有狼,也许整个世界都会不一样。而如今,狼的精神在自然与人文中,处于何许位置呢?显然,听惯了《小红帽》的我们,也许会越来越淡忘了它,只余农耕民族中,龙图腾了吧?
读着《狼图腾》,我仿佛看见蛰伏在草原上盯着羊群的狼,希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有一双狼的眼睛!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狼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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