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推荐]地心游记读后感怎么写160字》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地心游记》这本幻想小说描写了十九世纪中期,德国科学家里登布洛克教授偶然得到了一张古老的羊皮纸,上面记述从一个神秘的火山口进入就可以达到地球的中心!教授对此深信不疑,他不顾侄子阿克塞尔的极力反对,毅然偕同阿克塞尔与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冒险旅行。旅行中炎热、眩晕、饥饿、黑暗、迷路一路相随,不过探险三人组也饱览了地下海的雄奇风光,经历了一场海怪大战,见识了异常珍贵的古生物化石,还遇到了一个放牧大象的远古巨人。经历千难万险后,就在他们马上就要到达地球中心的时候,火山爆发了。在炎热岩浆的翻滚下,教授、阿克塞尔和汉斯坐在木筏上被岩浆的冲击力冲着急速向上升去,最后终于回到了地面。
《地心游记》中的主人公教授里登布洛克不顾其他人的反对,坚持自己的想法——去地球中心旅行。
这本书仅仅是让读者体会丰富的历险和了解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做事情不能放弃,要努力去做,不管多难的问题,我们都一定能做好!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地心游记》。读完后,我受益匪浅。这本书讲述的是,因为一封几百年前的密码信,“我”——阿克塞尔,一个年仅十几岁的优柔寡断的大男孩,在叔叔李登布洛克教授的逼迫下,他不得不离开了自己在汉堡的温暖的家,循着一个百年前著名的冰岛大作家——阿尔纳萨克努赛姆的足迹,踏上了密码信中通往地心的未知之路。这期间,他们遇到了许多挫折,但是在李登布洛克教授的带领、坚持下,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征服了地心。
作者儒尔凡尔纳把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描写得非常细致。从性格到每一个小动作,都是那么栩栩如生,看这本书,就像真正地跟书中的人物对话一样。
最是我印象深刻的是李登布洛克教授。他虽然性格不好,老爱发脾气,专制,但是他有一种精神,一种很多人都缺少的但又极其重要的精神——勇于探索未知,坚定地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行。这正是我们在成长路上所需要的,也是我们大部分人所缺少的,所以我们要向李登布洛克学习。
在生活、学习中,我们往往会遇到许多挫折。这时,如果你放弃了,那么,你就不会品尝到成功的喜悦。相反,如果你努力了,尝试了,那么,你可能就会成功。而且,既然你努力了,尝试了,那么,即使失败了,也不会遗憾。
周末,我读了“科幻之父”凡尔纳的著作《地心游记》。
这本《地心游记》是科学性和文学性融为一体的一部小说,主要讲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从前人萨克塞姆的一封密码信里得到启发,于是带着侄子阿克塞尔和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他们经过整整三个月的地底探险,虽然没能到达地心,但是获得了许多科研成果,并最终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得龙布利火山回到地面。
读完《地心游记》,我好像跟随凡尔纳亲自经历了一次探索地心的冒险。我仿佛看到了在地心深处,有波涛汹涌的大海,巨大的蘑菇林,远古时期海兽及令人心惊动魄的搏斗,以及原始古猿在森林中放牧乳齿象……一个又一个生动逼真而令人惊心动魄的场面深深地吸引着我。
读完《地心游记》,我更被文中的人物深深感动着。李登布洛克教授固执,但却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正是他的这份对科学的执着追求,才使这个团队胜利穿越地心。同样可敬的冰岛人汉斯,他诚实守信,不怕困难,认真踏实地履行当向导的职责。虽然语言不通,但头脑冷静且动作灵敏,凭着这些,他帮助教授克服了种种困难。阿克赛尔经过这次地心之旅,也由一个毛头小伙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经历了地心之旅的他们告诉我,遇到困难时,要坚持住,不能显得软弱无力;摔倒了,一定要再次站起来,只要坚持住,所有的困难都会被克服!
生活中不也是这样吗?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拥有勇气、拥有智慧,就会成功。
最近,科学老师给我们讲了地球的结构,我对于老师讲的地心很感兴趣。于是,我来到西单图书大厦寻找有关地心的书籍,就这样,我找到了儒勒·凡尔纳著的《地心游记》。
本书主要讲述了德国科学家里登布洛克受阿尔纳·萨克努塞姆的一封密码信的影响,带着他的侄儿和汉斯向导,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他们从冰岛的一座火山口下去,沿途克服了缺水、迷路、暴风雨和雷电等艰难险阻,终于从西西里的一座火山回到了陆地上。
我从这本书中了解到了现代科学家不畏艰险、创新的优秀品质,还了解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自然奥秘。甚至我还从中知道了现代许多理论的错误。里登布洛克,这位德国的大科学家,大胆地质疑了许多在全世界都很权威的理论,而随着往地心的推进,种种现象都证明了他的推测,还在地心看到了当时写密码信的炼金术士的留下的痕迹。
这本书也对我影响深刻,今天上科学课,老师教我们折纸飞机,我选择了一种与老师论点不同的纸飞机,我在同学的劝阻下本想放弃。这时,我想到了里登布洛克不顾同事的劝阻,仍去地心探险,最终获得了成功。我何不像他一样,也创新一下呢?于是,我毅然选择了我发明的飞机样式。事实证明,我的飞机成功了。
我的理想是做一名伟大的科学家,而如果我具备了这些科学家的品质,我就会与我的理想更接近一步!
“智慧,一种辨析判断的能力;勇气,一种敢做敢为的气魄;毅力,一种坚强持久的意志。”每当翻开这本充满智慧、勇气和毅力的《地心游记》时,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奇妙的海底世界,凡尔纳用他那天才般瑰丽的想象力,让地底深处波涛汹涌的大海,巨大的蘑菇林,远古时期的海兽,摄人心魄的岩浆奔腾等一个个神奇的地下世界跃然纸上。全书在展示曲折生动、饶有趣味的情节的同时,又让我不知不觉中学到许多科学知识。正是因为有了自然科学知识的'支撑,书中的幻想才让我感觉是那样的有根有据,读起来那样的入迷。书中那感人肺腑、激动人心的每段故事深深地感染着我……
这本书讲述了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发现前人曾到地心旅行,李登布洛克教授决心也做同样的旅行。他和侄子阿克塞尔从汉堡出发,到冰岛请了一位向导汉斯,他们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经过三个月的旅行,历尽艰险和种种奇观,最终回到地面的故事。
最感动我的是李登布洛克教授一行人在走错路和极度缺水的情况下,仍不退缩,坚持迈向那个遥不可及的目标—“地心”,“当初,哥伦布要求他的船员再给他三天时间寻找新大陆,尽管船员们疾病缠身、充满恐惧,但他们还是答应了这个要求,结果他们发现了新大陆。我就是地下世界的哥伦布,我只要你们给我一天的时间,我们走西面的这个坑道,如果一天后没有我们所需要的水,我答应你们,一定返回地面。”尽管侄子阿克塞尔非常恼怒,但还是被他叔叔的这番话和坚决的态度感动了。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虽然这只是一本科幻小说,但是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地心之旅可能将变成现实。目前美国科学家正在筹划一项耗资一百亿美元的宏伟计划,向地心发射一个探测器,人类的地心之旅不会太遥远了。地球的内部到底是什么样子呢?读着作者书中描写的叹为观止的奇景、惊心动魄的见闻、九死一生的遭遇,我感觉自己也在热血沸腾,为之振奋。我要更加努力的学习科学知识,向着自己梦想中的“地心”努力前进,去探寻其中的奥秘。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寒假里,我阅读了著名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科幻探险小说《地心游记》,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好作品。
这部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位矿物学教授李登布罗克在一本古老的书中发现了一张羊皮纸。这位教授认为纸中神秘的字符一定隐藏着秘密,但却怎么也破译不了。在他的侄儿阿克塞尔偶然破解了密码后,发现了这是前人萨克努塞姆第一个去过地心的人留下的话。于是勇敢的教授带上足够吃六个月的粮食,以及武器和工具,就踏上了这神秘、危险的地心探险的事。这件事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是凡尔纳却“做到了”,他把这个惊险、刺激的故事描绘的栩栩如生!
在冰岛,他们还雇了一位忠诚勇敢的向导汉斯。他们从羊皮纸纸上说的“斯纳菲尔死火山”的火山口开始下降,在这次探险中他们遇到了饥渴、病痛的折磨;遭遇了迷路、与伙伴们走散、大风暴以及黑暗的恐吓,他们也有几次想过要放弃,但最终还是决定继续勇往直前!我真被他们的这种勇气震撼了,从心底里流露出对他们一行人的敬佩之情。
他们在神奇、神秘的地心,见到了世人从未见过,甚至于闻所未闻的奇异“蘑菇林”、“灌木丛”,以及许许多多史前的低级植物。但这些植物都有着惊人的“身高”,大约都有一百多英尺,也就是说有着三十多米的高度!他们还看到了许多史前动物的骨骸!这让我又是惊讶又非常羡慕。
我越读越投入,越读越兴奋,仿佛我也置身于地球的核心里。可就在这时,小说已经开始进入结尾了。在经历了这么多困难的磨练之后,李登布罗克教授、阿克塞尔和导游汉斯最终一起乘着自制的木筏,在一次火山喷发中被冲回到了地面,但已不是冰岛,而是意大利的西西里,一座名叫“斯特龙博利”的火山脚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能不说很佩服凡尔纳的想象能力和描绘能力,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以至于让我在三位冒险者遇难的时候,都不禁为他们捏一把汗;到他们缺水的时候为他们担心。但我看到他们克服重重困难,继续捡起那个的走下去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欢喜!阅读时,我整个人的情绪起伏和主人公一样,惊喜、难过、失望、焦急、高兴,都从我脸上表现出来,当翻完了整本书时,我有些意犹未尽……
最后,我要再一次感叹,这真是一部好书啊!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最近,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春节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珍惜父母陪伴我们的时光,也期盼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平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必备】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简单 100字},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嗟来之食》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饥荒,一个人宁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的事。
那个饿者不吃嗟来之食保护了她的尊严,但我不同意他的做法。保护尊严要先保住生命。比如越王勾践在吴国为吴王夫差驾车养马,夫人打扫宫室,住在潮湿的囚室。他把苦胆挂在房梁上,睡觉时看着苦胆睡,吃饭是先吃一口苦胆,意思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报仇。他最终消灭了吴国。
如果我是灾民,我会吃黔敖给的东西。我选择吃的原因是如果生命没有了,维护尊严又有什么意义?大家请想:“嗟来之食”与“胯下之辱”相比那种更辱人格?我个人认为,“胯下之辱”跟甚之。正因为韩信能忍受胯下之辱最终成就大业,衣锦还乡。因此,如果一个人有志气,嗟来之食并不是不可以食用,吃嗟来之食并不代表没骨气。大丈夫能屈能伸,保存今日之性命,方可成就他日之大业。
我们现在是学生,那怎样才算有尊严的呢?不干不仁不义的事是有尊严的;在校园、教室内、看到的垃圾主动捡起来放进垃圾箱内有尊严的;上课认真听讲是有尊严的……
语文课上,教师让我们读了一篇叫《嗟来之食》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齐国。有一年,齐国遇到了大饥荒,一位富人在路旁把粮食施舍给灾民。这一天,走来一位少气无力的人,富人傲慢地施舍给那人食物,那人不肯吃着嗟来之食,富人向他道了歉,但那人终因不肯吃食饿死了。我觉得那人太固执了,何必宁死不吃食呢?
当教师让同学们评议《嗟来之食》时,全班同学的意见出现矛盾。一部分同学说不该吃食,另一部分同学认为该吃食。我同意后者。因为生命是最宝贵的,仅有活着才能更好地体现尊严,那坚持不吃食,最终因饥饿而死,又留下了什么尊严呢?那要是吃了食物,度过了荒年,也不必须失去尊严,难道生命不比尊严更宝贵吗?吃了别人施舍的食物,并不意味着丢掉了尊严,能够经过自我的行为维护尊严。历史上,韩信受胯下之辱,但他辅佐汉高祖刘邦打天下时,被认命为大将军,他心胸宽广、气度不凡、屡战屡胜,英名千古流芳;越王勾践在吴国做了三年苦役,忍辱负重、卧薪尝胆、立志报国,回国以后,他发奋图强,一举打败吴国,他的故事也永垂青史。
同一个问题从不一样的角度看,会得到不一样的结论,在此我认为嗟来之食能够吃,也应当吃。
人都有尊严,尊严也是无价的,只要人人不失去尊严,那生活必须会比没尊严的生活更加完美。
今日,我们学习了《嗟来之食》这篇课文,让我对这篇课文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
《嗟来之食》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一个穷人因为不期望失去自我的尊严,结果自我被饿死了。但他也没有失去他自我原有的自尊。
只可是,我觉得:人只要有尊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要紧的。可是,我觉得《嗟来之食》对人也是有必须的侮辱性的,可是这个穷人做的实在不对,因为那个富人还想那个人道了歉,可是那个人还是没有吃黔敖的东西,最终活活的饿死了,我觉得他实在是自作自受。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乞丐在向别人乞讨,我可真不明白他们是否会找回他们原有的尊严。
总之——尊严无价!
在教室里,老师讲着一篇课文—。
这个成语故事,讲的是这样的:
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黔敖在施舍给灾民。有一天,来了一个灾民,没有力气了,黔敖看到后就吆喝到:“喂!吃吧!”但那个灾民没吃而饿死了。
读完这片课文,我感处颇多,那个灾民有尊严,但太固执,可有尊严的人不分健康、残疾,比如一个故事:
在美国,一个人开了一家店,不久就关门了并欠债累累,他很灰心,觉得生活欺骗了他,对任何事都失去了信心 。他只想向银行借100元,回老家,然后让母亲随便帮他找一份工作度过余生。然而却在去银行的路上,他改变了主意。他发现了一个坐在有木制车轮上的残疾人在卖西瓜。卖瓜的人很快乐的和他打招呼,“嗨,年轻人,打起精神来,你该抛弃烦恼快乐起来”。他顿时愣住了,想了片刻,坚定的向银行走去。原来本想借100元却借了20xx元,因为他觉得他还年轻,有能力找一份好工作,并过上快乐的日子。他用在银行借来的20xx元开了一家公司,每天都用新的面貌来争取成功。后来,他成了美国为数不多的富翁。此后的每天早晨,他都会对着镜子大声念到:
我忧郁,因为我没有鞋。
直到在街上见到一个人,他没有脚。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嗟来之食》,主要内容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人黔敖在路边摆放了食物,施舍给灾民。一天,一个饿得少气无力的人来到这,黔敖拿着食物让此人吃,可他不吃,最后饿死了。
这篇课文引起了我的深思:那个人真固执,虽然黔敖没有礼貌地气呼呼,当然可以走开,但黔敖已经道歉了,就可以吃了。为什么要这么固执呢?不会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死吧?可以先把食物吃了,帮黔敖干活啊,这样的话就是靠自己劳动所得了。还有一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叫韩信的人,他年轻时受到一个人的侮辱,那个人对韩信说:“如果你不怕死,就用弓箭射死我,如果你怕死,就从我裤子下钻过去。”韩信没射死他而是从他裤子下钻了过去。后来,韩信当上了楚王。让人把当初侮辱他的人找来,给他封了官。有人问:“为什么当初不射死那人?”韩信说:“把他射死又有什么用呢?”这个故事里的韩信,也没有为了尊严而射死那人啊,最后他还当上了楚王呢。如果那人吃了黔敖的食物,有力气了,就可以去干活挣钱,这样的话就不会饿死了,生命是多么可贵呀!所以,我不赞同那人的做法。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这篇有关红豺读后感简短 140字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我知道狼和豺本是天敌。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一篇《苦救狼崽》的故事。当我刚看到这一课题的时候就在想它是怎么苦救狼崽的哪?一串串问题浮现在了我的脑海。读了之后才知道原来是狼崽“甜点心”和红豺“火烧云”一起捕食,在捕食红崖羊中狼崽“甜点心”不小心失足掉进约两米多深的水井中,惊吓中甜点心嚎叫着,红豺火烧云发现后想出了一个办法,把家中的一只红崖羊扔进水井中想让甜点心站在红崖羊的身上越出井,可是狼崽太小,又加上在水井中待的时间太长,体力有些不支,无法跳出井。
后来它又想到了金丝猴的尾巴,如果让甜点心咬住自己的尾巴怎么样?就这样火烧云用自己的尾巴把狼崽甜点心救出水井。甜点心爬出井是满脸死里逃生的喜悦,激动得浑身发抖。钻进它的怀抱后,还拼命的蹭动。对幼崽来说,娘的怀抱是最温馨的摇篮,最安全的港湾。
这就是母爱的伟大和无私。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它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火烧云在它的丈夫去世后,生下了两只小豺,可就在这时,一只大灰母狼害的它家破豺亡。但它在母狼死后,却含辛茹苦的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与大花狗同归于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完这本书,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有强烈的母爱,而且动物的母爱不亚于我们人类。妈妈为了我们,可以付出一切,哪怕是她们的生命。而且这种爱是不求回报的,只要我们好,她们就会心满意足。请大家珍惜这份爱吧!有可能几十年后,这份爱就不在我们身边了,在这,我想说:“妈妈,我永远爱您!”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紅豺》。我可喜欢了。
这本书很感人。有一只母豺名叫火烧云,它的的宝宝被大灰狼吃掉了,火烧云也吃掉了那只大灰狼的一只灰色小狼。不知为什么,火烧云怎么也舍不得吃掉另一只雌小狼,并给它取名:甜点心。意思是:饥饿时可以拿来充饥。火烧云为了甜点心失去了自己精挑细选的伴侣——黑尾巴大公豺;为了甜点心它竟白白的丢了性命,为了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安宁的天空。
甜点心在火烧云只有三条腿的时候,不断的给火烧云提供食物。为了火烧云,它也事失去自己的大公狼。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母爱是无私的,也让我体会到了母豺火烧云对甜点心的母爱,以及甜点心对火烧云的信任与依赖。
读了这个故事,我联想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以后我要更加孝顺父母和爷爷奶奶。我还要想火烧云学习,学习它无私奉献的精神。
刚拿到这本《红豺》时,心生厌恶。因为我知道,豺很恶心,以掏肠为主要捕猎手段。但我读了几章,便泪流满面。。。。。。
故事很简单,却充满了“豺”情味:狼和豺本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可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抚养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恨过,它无法原谅自己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舍过,它无法忽略甜点心幼兽的亲昵。狠毒的复仇火焰被浇成了含情脉脉的母性冲动。为了挽救小狼崽甜点心的生命,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如潮水般的母爱,它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伴侣黑耳朵公豺。最后,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换来了一只鲜香可口的人类家畜—小肥猪。
令我比较感动的是这句话:对它来说,守这三只小狼崽,责任重大,宁可虚惊千次,也不能放过一个疑点。这句话是火烧云尽职尽责地看护冷风、冷雨和马云三只小狼的心声。如果火烧云这时想伤害大狼甜点心,完全可以,只需不管小狼。几分钟后它们就会被食肉兽吃掉、被悬崖这个大怪物吞食。。。。。。因为爱,它宁可牺牲生命也要守护。多么伟大啊!火烧云为了甜心点,痛失前腿,惨慒鹅欺,被雕戏弄,与狗熊周旋。。。。。。什么苦都吃过了,什么罪都遭过了。因为甜心,火烧云都差点饿死了。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母爱如泉,清凉无比。这句话说得果然没错。
我捧着《红豺》泪满面颊,我对红豺这种动物有了新的认识。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红豺》作者是沈石溪。平时我最喜欢看他写的书里。他写的书富有想象力,还生动有趣,惊险刺激。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她刚刚生了一窝小宝宝,可是,在一次她外出狩猎时被一匹饿狼咬死了。因为这件事,火烧云悲痛欲绝,肝肠寸断。从此开始了她的复仇之路。
第二天,火烧云在一条小溪边意外的发现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匹恶狼,它的身边还有两只蹒跚爬行的小狼崽,她幸福的扑了上去,完全无视了躺在身旁的恶狼,她咬死了一只小狼崽,正准备杀死第二只小狼的时候,她突发奇想,准备把这只小狼崽带回去先养着,等到了冬天不好捕猎的时候吃,并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甜点心。
可是,她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感情越深,以至于连火烧云自己都分不清是把甜点心当成是自己的孩子还是食物了。直到有一年冬天的一天,甜点心出去捕猎,转了一天,也没找到猎物,所以,晚上只好到人类的村子去偷鸡,结果被猎狗发现了。猎狗立刻嗷嗷叫了起来,把整个村子的人和狗都吵醒了。甜点心随之听到人群叫骂的声音和猎狗的狂吠声,立即一阵风似的往回跑。猎狗们也穷追不舍,好像一辆辆全速前进的跑车。眼看着距离越来越短,就在这时,在家里等了很久不见甜点心回来的火烧云,正好赶了过来。为了解救甜点心,她不顾一切的扑到领头的猎狗身上,与他搏斗起来,竭力为甜点心争取逃跑的时间。我每次看到这里都会被火烧云的母爱所折服,被她的做法所感动。
你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吗?
读完爱国故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树立爱国主义思想,让民族精神代代相传。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有关爱国的名著读后感5篇,希望大家喜欢!
有关爱国的名著读后感1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这是邓小平爷爷曾说过的一句话。邓小平爷爷从小就刻苦学习,希望能为自己的国家作出贡献。
1930年广西右江,当时邓小平爷爷任红七军政委,一次布置任务途中,遇到一个连的白匪袭击。在摆脱白匪追赶时,不慎把腿给摔伤了。在这危急关头,正巧被地下党“金刚锥”看见了,他带着邓小平爷爷逃跑到一个黑漆漆的山洞,里面蚊子非常多,邓小平爷爷和地下党员被咬了好几个大包。这时,邓小平爷爷突然想到一个好办法,他去洞口捉了几只蜘蛛,然后用衣服把蚊子往外赶,洞口的蜘蛛刚把网织好,那些蚊子就遭殃了。再说白匪那边,他们没有放弃追赶邓小平爷爷,他们也搜到了那个山洞,当侦查员看到洞外有蜘蛛网是,以为洞内没有人,便走掉了。
邓小平爷爷用蜘蛛网不仅挡住了蚊子,还迷惑了敌人那!邓小平爷爷用那聪明的才智,巧妙的蒙骗了敌人
1930年春,红七军、红八军在广西左右江与敌军展开了激烈战斗,一批批红军伤员被抬下阵地。午夜,邓小平爷爷去检查工作,不小心被一支竹签给扎破了脚背。正好被炊事员看到了,他连忙准备给邓小平爷爷烧南瓜饭,可邓小平爷爷却制止了,自己挖出一块南瓜,抹在自己脚上,然后用布包扎起来。顿时,他发现伤口伤口凉丝丝的不痛了,便说:“呵,南瓜瓤抹在伤口上还挺凉快嘛!老同志,就请把这个大南瓜给我吧!”随后,他就拿了大南瓜给了伤员。
邓小平爷爷深更半夜去检查工作,还时刻惦记这伤员,他这种认真工作、不摆架子的精神很让我感动。
我认为,邓小平爷爷最可贵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啊,先着想他人,最后才想到自己,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邓小平爷爷很爱国。他曾去美国留学,学成后,没有留在科技飞速发展的美国,而是打算回到贫穷的中国,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当时,美国极力强挽邓小平,但这也阻止不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邓小平爷爷,他还是如愿以偿的回到了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邓小平爷爷回来之后,中国变了!中国变得富强,中国人民的生活有了改善!!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需要爱国的人,有了爱国的人,这个国家才能振兴!而邓小平爷爷,就是爱国的人,也正因为有了他,中国,才有了飞速的发展。
同时,我也感谢邓小平爷爷,是他教会了我们要做一个热爱自己祖国的人,要做一个为祖国作出贡献的人!
有关爱国的名著读后感2
爱国故事读后感1
放寒假时,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任务,就是买一本有关于爱国主义的书来读,并写出读后感。放假的第四天,爸爸带我买了一本名叫:《英雄人物故事》的书。
这本书是我精心挑选的,我非常喜欢,一回到家就开始认真读起来。书中精心选编了46位古今中华英雄人物的故事,有精忠报国的英雄岳飞,抗倭名将戚继光,虎门硝烟的林则徐,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特级战斗英雄黄继光,少年英雄赖宁······他们的故事可歌可泣,感人至深,一次次指引着我,激励着我,鼓舞着我,吸引着我。
尤其是“雷锋精神永放光芒”的文章,我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 内容主要讲的是:20年4月12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不满7岁就成了孤儿。20年8月,雷锋的家乡解放了。雷锋这个孤儿得到了乡政府的特别关照,乡长经常给雷锋讲革命故事,所以雷锋很想当兵。不久,雷锋当上了儿童团团长。20年,雷锋上了学,当上了第一批少先队员,由于雷锋的学习优秀,又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因此乡长又让雷锋当乡政府的通讯员。因为他工作出色,又很快当上了公务员。一次工作,一颗螺丝钉让他有很深的感悟:将来也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出现在革命最需要的地方。雷锋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20年1月8日,雷锋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兵。雷锋不仅对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而且把为人民服务的行动贯彻在自己的生命中。他还经常帮助战友,小韩的棉衣烧了个洞,他悄悄补好。小周的妈妈病了,他替小周的名义汇去钱······雷锋一生都在为人民做好事,他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向英雄们学习,将来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报效祖国。更要向雷锋叔叔学习,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树立爱国主义思想,让民族精神代代相传。
有关爱国的名著读后感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爱国名人故事》,这本书里面讲述了几十个有关名人的爱国故事。读了这本书,我心中犹如掀起了千层巨浪。
这本书主要写了许多古今中外的名人的爱国故事,如:精忠报国的岳飞,宁死不做亡国奴的屈原,为中华之掘起而读书的周恩来……但其中,我印像最深的是詹天佑。
詹天佑是我国的一位杰出工程师,京张铁路就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的。当时,詹天佑顶着外界的强大压力接下任务,最终提前两年竣工,为中国争了口气,让帝国主义者知道:“我们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当年,詹天佑和工人们同吃同住,亲自到悬崖绝壁上测量,为的是我们的祖国。当他遇到困难时,没有退缩,而是因难而上,因为他深知:若铁路修不成,不仅会让外国人嘲笑,还会使中国工程师失去信心。这条铁路,修出了中国人的智慧与量,修出了中国人不怕困难、危险的精神和气概。
我突然想起了不久前才与世长辞的钱学森。那时,我们的祖国才刚刚成立,钱学森一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便迫不及待地想回到祖国,却遭到美国政府的百般阻挠和迫害:先是被移民局抄了家被拘留了14天,在收到了1.5万美元保释金后才被释放;接着被海关没收行礼,说其中有机密材料,幸在美国检查官的证明下才还其清白。最终在中国政府的帮助下才回成了国。钱学森放弃在美国的金钱、权力、地位和舒适的环境,就是为了向自己的祖国尽上一份力,让祖国更好更快地发展,即使美国千方百计地阻拦他也无际于事,因为他和詹天佑一样都有一颗浓烈的爱国之心,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强大。正因为有许多像詹天佑和钱学森这样的人在建设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国家才如此强大。
不过,在这个国家中,仍有不少不爱国的人在为非作歹:许多贪官想方设法地贪污受贿,将公费、税钱据为己有;还有一些地方官官黑交结,给黑社会一个巨大的保护伞……我回忆起了抗战时期,那时有许多人贪涂一时的富贵或其他原因而向帝国主义者屈服,后统计,这个数目竟有70多万之多!若这些人能加入抗战中,那会多出很大一股力量,同样,那些人若能为国家效上一份力,那我们的国家将何等强大!
我也要向詹天佑和钱学森学习,努力学习,长大后作一个爱国的人!
有关爱国的名著读后感4
当老师布置下这个作业的时候我就已经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等发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肯定了这种感觉——因为这个题在我们暑假的时候就已经写过了,我原本打算就拿着暑假写的未被录取的作文交上去得了。可是当我再一次翻开这久别五个月的书的时候,我却有了新的感悟……
书是同一本没错,可是第一次看书的时候却没有这番感悟,可能是对书以及对祖国发展历史的不熟悉吧,可是这一次却有了第一次基础,这才有的这番感悟吧。呵呵,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看来是说的不错了。
书我也不过多说,总述了我们伟大的祖国六十多年来的各种风雨历程。
当我翻开这本记载着我们伟大的祖国这些年来伟大的成就之时,我的中国心就开始“砰砰砰”的跳个不停,自豪之情油然而生。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难道我们祖国就是在世界的光环之下成长,只有荣耀,没有屈辱的吗?不,我们中华民族的儿女是置死地而后生的,是顽强不屈的,是靠着自己的鲜血把这万里江山打下来的!那我们所经历的一切苦难呢?怎么没有记载在书上?有人说,算了,把这些苦难忘记吧,去享受我们中华儿女本应得到的一切公平。可是,我不能忘!呵呵,不知道我这么在这时候想到一句话,好了伤疤忘了痛。难道我们不应该把这些先人的所受到的屈辱铭记在心中,引以为鉴吗?
虽说现在讲究国际合作,理应共弃前嫌,团结合作。可是你们可曾想过,那些外国人在我们没有团结一致之前,在国人没有组建共产党之前,还不是一个一个的来欺负我们,可是现在见我们日渐强大起来,却一个接着一个来和我们合作,难道这不可笑吗?
凡事都有两面性,有利有弊,祸福相依。书上记载一些对祖国有利的,以增强我们对于民族的自豪感,固然没错,但是我们祖国母亲所收到的耻辱必不可忘,要让他们记住——民族耻,必然雪!!这时候我又想到了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没错我们现代人就是缺少了这一种屈辱感,忘记了情报员在敌人子弹的威胁下,一声不吭,任由敌人将他们的生命从这个世界上随意抹去。这是对中华人民的轻蔑——想杀就杀!忘记了八路军战士们在敌人的枪口下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忘记了我们现在的安逸生活是顽强拼搏的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忘记了我们祖国所拥有的万里江山是革命先烈们用尸骨堆积而成的!我们现在就应该“不期望脚下处处阳关道,不幻想头顶一片艳阳天,不迷恋父兄给予的蜜罐温床,不忘记‘最危险的时候’战歌飞旋!”
好了,历史只能用来展望,未来无法预测,我们二十一世纪的新少年要做的就是把握现在,创造出比历史更加辉煌的历史!
有关爱国的名著读后感5
1947年,刚刚36岁的中国科学家钱学森,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聘为终身教授。这是一个很高的荣誉,它预示着钱学森的优厚待遇和远大前程。美国为什么如此器重钱学森呢?因为他是美国研究航空科学最高专家冯·卡门的优秀学生,是美国最早研究火箭组织——加州理工学院火箭研究小组的5个成员之一。由他和冯·卡门的“卡门—钱公式”至今仍在航空技术研究中广泛使用。
当钱学森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后,顿时沉浸在极大的喜悦之中。他在美国生活了10多年,金钱、地位、声誉都有了。可他想:我是中国人,我的根在中国。我可以放弃在美国的一切,但不能放弃祖国。我应该早日回到祖国去,为建设新中国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钱学森准备返回中国的决定,引起了美国有关方面的恐慌。钱学森的回国计划受到了阻挠。没收了他的书籍和笔记本。还被逮捕,关押在一个海岛的拘留所里,受到无何止的折磨。
在加州理工学校中,坚持正义和学生的强烈抗-议下,美国特务机关被-迫释放了他,在争取回国的日子里,钱学森更加关心祖国建设事业,经常从《华侨日报》等报刊上了解新中国的情况,5年过去了,钱学森争取回国的斗争得到世界各国主持正义的人们的支持,得到了中国政府的极大关怀。
1955年8月,这场外交斗争终于取得了胜利,美国政府被-迫同意钱学森返回中国。冲破重生阻挠而回国的钱学森,一头扎在了军事科学的研究中。不断推出科研成果,为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被誉为“导弹之父”,国务院授予他为“全国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在美国定居,能聘为终身教授,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可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钱学森放弃了一切,在今天,有许多人因为金钱,而失去了理想,迷失了方向。钱学森的爱国言行,无疑是鼓舞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行如流水的作文是怎样写出来的?执笔作文网的一篇《优秀!拥抱幸福的小熊读后感简单 7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陪伴着我们的贴心人
——《拥抱幸福的小熊》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有《猪仔头的温暖之旅》,有《小魔女蓝小鱼之神秘的转学生》,也有《巧克力味的暑假》等等,这些故事的情节浪漫温馨,但给我影响最深的要属《拥抱幸福的小熊》这本书。
这是一个由伍美珍写的书,这是一个浪漫温馨的人间童话,这是一个与信念有关的纯爱故事。
小念——这本书的`主人公,她在童年时期遇到家庭重大变故,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小女孩,一个单亲家庭的小女孩。在一场车祸之后,幸免遇难的许小念,在医院里认识了最年轻的林医生。林医生送了一只泰迪熊来代替小念的茶色公仔熊,并告诉了小念:“拥抱泰迪熊就是拥抱幸福!”
小念出院后,十分想念林医生,经常偷偷地探望着他,并且在陪伴和慰藉着她的霍雨欣的帮助与鼓励下,她一直以孩子气的信念期待林医生,以及他曾许诺的小熊与幸福。
我从小就生活在爸妈的呵护下,从没体验过小念的那种生活,那种永远只有母亲,没有父亲陪伴的日子,那种没有父爱享受的日子。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位纯洁的天使,我们拥有父亲,拥有母亲,拥有两扇洁白的羽翼。而像小念那般的孩子,或许就是一位单翼天使。
大人们,请你们也体会下我们的感受,也要站在我们的角度替我们想想。我们要做拥有双翼的天使,而不是单翼天使,那些陪伴着我们的贴心人永远只是一只泰迪熊,一个娃娃,一位贴心、最了解自己的朋友……
潘思嘉
《拥抱幸福的小熊》是一个浪漫的故事,这个暑假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次感动总是萦绕着我的心头。
主人公小念在童年时代,由于家庭变故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女孩,陪伴她的只有一只茶色熊公仔和一位乐观、开朗的男生——霍雨欣。在一场车祸中。小念失去了她的茶色熊公仔,但却遇到了善良的林医生。林医生送给她温暖的微笑和一只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这句话给小念带来敢于坚强面对生活中的苦难和挫折的勇气。
当小念不断收到霍雨欣寄来的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泰迪熊时,她变得更加坚强,生活不再灰暗。小念终于拥有了许多可爱的泰迪熊,就像林医生所说的一样,她也拥有了许多的幸福。
《拥抱幸福的小熊》让我明白了幸福就是爱与被爱,这个世界到处都充满爱,在生活中爸爸妈妈和老师爱我们,同时我们也爱他们,我们生活在被爱的环境中,我们要珍惜爱,更要学会爱别人。这样才会感受到更多的幸福。
这本书会教会我生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通往梦想的道路是坎坷的,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我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艰辛,一切不幸都会烟消云散。幸福其实不仅仅指小熊,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幸福在我们身边,等待我们去发现。
今天,我终于可以从老家回到长沙了,我十分高兴。在列车上,我觉得无聊,就翻
开了《拥抱幸福的小熊》,美滋滋地看了起来。看完了这本书,我已是泪流满面,感触很深。
这本书讲述了故事的主人公小念,在童年时代遇到了家庭的重大变故,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女孩。在一次意外的车祸中,她丢失了陪伴着她的小熊,可是她认识了林医生,林医生给了她温暖的安慰,和一只新的泰迪熊,并告诉她:“你以后会拥有许多小熊,也会拥有许多的幸福。”出院后,小念经历了重重磨难,但是,这使她变得坚强乐观了起来,最后,奇迹发生了,像林医生预言的那样,她拥有了许多小熊,也拥有了许多的幸福。
这个故事很感人,每个人读了都会深受感动。小念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遭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厄运,父母离异、他人陷害、同学轻蔑。幸福似乎离她很远很远,陪伴着她的小熊,是幸福的象征,看起来近,却让人永远追不上它的步伐,但是,小念做到了,她用她坚定不移的信念和一颗勇敢的心战胜了生命对她无穷无尽的考验,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幸福。她就像顽强的小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生会经历许多挫折和坎坷,但是,只要你有着信念,勇敢地去面对,就会战胜一切困难。
我对读过的每一本书都印象深刻,读完后很乐意再去回味其中的内容和其中蕴涵的感情,我一直把它当作一件开心事。可是,当我读完这本书再去回味时,心里却有了别样的感受……
拥抱幸福的泰迪熊,讲述的是一个女生的故事:她深深地喜爱着泰迪熊,喜爱它那张可爱的脸庞、和它那扭来扭去的身材。她甚至常常对着空气和她心中那只泰迪熊说话,导致被同学们认为有病,都离她远远的。一直以来,她没有朋友。后来,她认识了一位医生和一个男孩,他们都是很好的人,医生还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她在成长的过程中,还经历了很多事,有的令她欣喜若狂,有的令她悲痛万分,有离开她的人,也有来到她身边的人。最终,她拥抱了很多很多的泰迪,也拥抱了很多很多的幸福……从她的成长中,能找到一份份感动,也能找到一滴滴眼泪,还有一张张笑脸……
当我再次回味这本书中的内容时,感受真的是很难形容。那么曲折,说不清这是一个令我满意的结果、还是一个令我伤心的结果,像是一块石头,总也上不去,下不来。仿佛还有一只泰迪没有得到幸福,有些应该回来的人却依然远在天边,只能用心灵交流、用思念传播感情……
我不愿再回味这本书中的内容,并不是因为作者写得不好,只是因为故事情节太动人,直到结尾还有让我想继续把故事写下去、给它编一个完美的结尾的念头。这也许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吧。编完之后,我仿佛也拥抱了一只泰迪熊,也拥抱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一直在心里继续编这个故事,给每个人都发了一只最最可爱、最最幸福的泰迪熊!
暑假的一天,妈妈送给我一本书,书名是《拥抱幸福的小熊》。
故事是这样的:许小念在童年时代遇到家庭重大变故,妈妈得了绝症,爸爸离开了家,还带走了她最喜欢的熊公仔,从此,小念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女孩,不愿意理睬任何人,只愿意同自己心中那只别人永远拿不走的熊公仔说话,没有人能明白这个女孩,除了她的朋友霍雨欣。可是在一场车祸之后,小念丢失了她心中的那只熊公仔,在她最颓丧的时候,她认识了医院的林医生。林医生带给了她无比温暖的微笑,并送给她一只和以前不一样的熊公仔。林医生告诉小念,这是只泰迪,拥抱这只泰迪熊就是拥抱幸福。
小念出院后,又遇到了许多的磨难,在林医生和霍雨欣鼓励下,小念勇敢地面对生活。没多久,霍雨欣举家去了美国,而林医生也去了非洲,小念很难过,但她相信林医生的话,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在这之后,霍雨欣从美国寄来一大箱各种各样的熊公仔,使小念感到无比的幸福。
我觉得,小念值得我们学习,因为她经历了许多的磨难,依然可以开心的生活下去,令人十分敬佩。
我想对许小念说:“小念,你是一个勇敢的人,我希望你以后能够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更充实,开开心心的走过没一个春天。”
让我们一起拥抱幸福的泰迪吧!
在星期天早上,我把一本名叫《拥抱幸福的小熊》看完了,这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作品,看完了以后,让我深刻难忘。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小念在童年时遇到家庭大变故,从一个自闭的女孩,变成一个爱笑、天真、纯洁的女孩。在故事中,陪伴好慰藉这她的,是一个熊公仔,还有一个特别的男孩霍雨欣。在一次次中,是小念孩子气十足的固执和天真的信念,感动了天使,终于有一天,童话般的奇迹发生了
我感觉这是一个浪漫温馨的人间童话,也是一个于信念有关的纯爱故事。它让我明白了只要保持着一颗有爱的心,奇迹一定会出现。
里面每一个人物都写得栩栩如生,仿佛每一个情景都在我面前,里面每一个细节,都可以让我们联想到一个事情的过程,还有里面那只愚厚笨拙,温和驯良,毛茸茸,可爱的小熊,不但能让人心情愉悦,还能让人没想到一幅幅可爱的模样。
我感觉里面最特别的人是霍雨欣。他不仅让小念认识到了一个最好的朋友,而且还帮助小念重新得到笑的幸福滋味。他默默的让小念快乐,默默的陪伴小念一起成长,还告诉小念一定要开心,有信心,才能幸福。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人都是会变的,就像从自闭变成天真女孩的小念,从人性自私变成温顺的薛佳,还有从烦恼变成乐观的小念妈妈……她们都变了。
我喜爱这本书的内容和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许小念的女孩,在童年时代遇到了家庭的重大变故,变得很自闭。陪伴和安慰着她的,是一个茶色熊公仔和一个有点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在一场车祸之后,小念认识了年轻的林医生,林医生送给小念一只很大的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
小念出院后,生活越发灰暗,她在学校里受尽了欺负。度日如年,她时刻都在想念着林医生,经常偷偷地去看望他,并在霍雨欣的帮助和鼓励下,她一直以孩子气的信念等待着林医生,以及他曾许诺过的小熊和幸福。
我读完这本书时,留下了感人的眼泪。书中的小念生活在单亲家庭,却考上了重点高中。而我们生活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一定要好好念书。如果不好好念书,首先对不起的就是我们的父母。从小,我们是在父母的无微不至的关怀下长大,他们给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陪我们去上辅导班和兴趣班;我们从哇哇大哭的小娃娃,直到慢慢的长成了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这都是老师的功劳。我们不好好读书,都对不起辛辛苦苦的老师;还有,就是对不起自己。现在是我们读书的黄金时期,如果错过了,将来一定会后悔的。如果我们不好好读书,就会成为一个没有文化的人。所以,让我们好好读书吧,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要开朗、积极向上,同学、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相信我们一定也会拥有幸福、灿烂的明天。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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