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看完执笔作文网《[精华]查理九世鬼新娘的嫁衣读后感万能版7篇》想必你有所收获!
这个暑假我读了查理九世这一部中的最后的古寺神佛。我最深刻的地方就是金燕传书这一篇。它主要讲了从一个盒子里飞出来一只鸟,它想啄墨多多,可是查理救了他,而查理又受伤了,虎鲨就冲了过去,一下子把石头砸到了鸟的身体上,从鸟的嘴里找到了一块血淋琳的牌子,上面写着“入古寺者,不得往生”。
我从中感受到了这一本书写出了小伙伴们的团结,友谊,关爱别人,这样才能:“人心齐,泰山移。水涨船高,柴多火旺。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只有这样才能成功,干出比人更大的事业,做出甘愿奉献的精神。希望大家以后不要觉得这个同学不好,也不要觉得这个同学很傻,跟他们做不出大的事业,只要你肯努力,就能成功。
我觉得每部书都有一些生活中经常有的道理,但是书里还有一些你发现不了的奥秘,书本就像大海一样,知识也是要积累的,奔流不息,无边无际。由得你来看,你不可能会把世界上的书都读完,但是你每读完一本书,就会增长一些知识,到最后你不停的积累,就会收获许多你不知道的`知识。
希望大家以后保护图书,喜爱图书。这样你就会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我的名字叫陈惠婷,今年十岁了,来自青岛市台湛路小学四年级一班的同学,我的爱好是画画,骑自行车,学英语,滑轮滑,看书,打排球,拍球,唱歌。我的特长是打乒乓球,弹琴,打扬琴,学英语,画画。
金秋十月,我们又迎来了第五届读书节。每天课余时间,同学们都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这不,我们班同学疯狂地看起了《查理九世》,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查理九世之黑雾侏罗纪》。这本书的作者是雷欧幻像,这是一本非常惊险,让人感动的一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小了,它是个大英雄,在危难时机冒着生命危险救出来小伙伴们,而自己至死也要保护它的恐龙王国。
书中讲到DODO冒险队来到了一座人造恐龙岛与科学家们展开了搏斗。!而与恐龙对抗的科学家们是多么的让人憎恨呀!为了自己的事业,把那些无辜的恐龙们当做试验品,直到死亡,还让恐龙们尊他们为神。恐龙苏格拉底,让恐龙把小伙伴们送往安全的地方,而自己却留在恐龙王国,与恐龙们共存亡。好人有好报,这件事被警察知道了,捕抓那些科学家们。但那些可爱的小恐龙们却灭绝了。
苏格拉底的机智勇敢,让我感动的流泪,我要向苏格拉底一样勇敢,坚强。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保护动物。记得有一次一只可爱的小鸟被几个小男孩打伤了。我勇敢得站了出来大声地对他们叫道:“你们懂爱吗?为什么要欺负一只小鸟呢?小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也是一条生命。如果有人把你们也欺负成这样,你们又是什么感受?你们的妈妈是什么感受呢?你们就能明白现在小鸟了。”说完我转身抱起小鸟,可是小鸟死了,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为什么要相互伤害呢?只要人世间有点爱,不是更好吗?······
同学们,让我们和动物朋友们和睦相处吧,让地球上再也看不到血腥。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之幽灵列车。
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查理九世是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但是等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知道查理九世其实是一只小狗的名字,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很奇妙。
书中主要有七个人物分别是大西洋船王亚瑟、墨多多、虎鲨、扶幽、尧婷婷、查理九世、唐晓翼。而且墨多多只是他的小名,他的真名叫墨小侠。我刚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里面有DODO冒险队除了唐晓翼和亚瑟,其他人都是DODO冒险队的。
一开始冒险队的虎鲨和墨多多去了大西洋船亚瑟的私人庄园楼顶上去探险。竟然发现了一只粘土怪更奇怪的是,它给多多留下了一个金指环,竟然是一封原始密码信?大家充满了好奇,唐晓翼带的小伙伴们前往信中提到的64区森林,传说传说在64区森林里藏着恶魔的宝藏卖票的婆婆告诉她,通往64区的列车可能会在三条隧道里,也可能在四条隧道里,如果通过了三条隧道,这辆火车就会平安无事的到达目的地,但是如果通过了四条隧道,火车就会四条隧道中消失。
勇敢的冒险队拿着被诅咒的骷髅车票踏上了未知的旅程,列车行驶中怪异的事情,一件一件的发生了,虎鲨、唐晓翼、婷婷、扶幽……小伙伴们,一个个悄声无息的不见了在寻找的过程中,墨多多和查理九世认识了丽丝小姐,他们在搜索的过程中,不知道是谁放了催眠瓦茨,以至于他们跑下火车。没想到火车居然是在一个山洞中他们跑出去走着走着,竟然发现这是唐晓翼、虎鲨、婷婷给她们的恶作剧,又发现丽丝小姐和其他人策划的一场阴谋,里面就有唐晓翼的恶作剧,不过是丽丝小姐弄的,跟唐晓翼无关。正义与邪恶的面对面就此展开,最终还是墨多多胜利了。
起先,我以为这是一本恐怖书,但是后来我越来越发现这是一本科学道理书,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都是自己吓自己。
暑假里,我读了雷欧幻像写的《查理九世》系列丛书。书中有着精彩的故事、精美的插画、还有各种各样的谜题。
小说的主人公是墨多多,他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男孩,经常问问题,所以同学们都叫他“问题多多”。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大侦探。有一天,他的爷爷送给他一条名叫“查理九世”的狗,这条狗非常奇怪,它会说话,会自己穿衣服,还会向女士行绅士礼。自从有了查理九世,墨多多就和他的小伙伴们组成了DoDo冒险队,开始了他们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
他们到过恐怖的白骨森林、闹鬼的黑贝街、奇形怪状的海龟岛、神秘的地下城……他们遇到过能把人融化的粘液、有着完整脑袋的骷髅、诡异的外星怪客、血红色的魔花……在大家的齐心合力下,DoDo冒险队成功__了许多让人难以想象的谜题。
其中,我最喜欢查理九世,因为它聪明伶俐、见多识广,经常在危难时刻给予小伙伴们巨大的勇气和力量,带领他们冲出迷境,是冒险队当之无愧的灵魂人物!
从这套书中,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坚持到底,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一天,张可荧借给我一本书,名叫《查理九世贵公主的嫁衣》。我就开始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我发现,里面自称DODO冒险队的很团结,成员的育林的“问题多多”自称墨小侠的墨多多,成绩最好的尧婷婷班长,自称育林小霸王的虎鲨,以及说话有点结巴的小发明家扶幽。最重要的是小贱狗-查理九世队长。作者是雷鸥幻像。
因为他们很团结,所以什么问题在DODO冒险队面前都是不堪一击!在这本书中,大船王亚瑟要小伙伴们找一个叫唐雪的女孩。可虎鲨和扶幽被披上了杀人的金丝嫁衣,准备把他们救下来。可是却碰到了“鬼公主”殷灵,他们要通过一种“金丝真菌”的池子,一旦碰到,身体立刻被缠住,然后收缩,从而死亡。可他们紧握着手不停地挣扎,最后挣脱死神的束缚。通过了这些困难,接着他们碰到了唐家后代唐小翼!从这里我可以看到,他们不但团结,而且勇敢、聪明。况且他们还是儿童。这使我想到了一件事情。二年级的时候,好多人老是排挤琦,因为她的眼睛动手术了。在活动中都不能团结一致。想到这,我心里就有深深的惭愧。我们应该向DODO冒险队一样,团结一致。这种精神让人很敬佩!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十全十美,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勇敢、团结的冒险精神!
在我生日那天,妈妈送我一本我最爱的《查理九世之失落的海底城》,这本书恐怖小说的一个方式教会我许多道理,我非常喜欢,看完后,我倍有感触!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勇敢DoDo冒险队误打误撞进了“救护者”号,认识了闻名中外的年轻船王亚瑟,可调皮的多多冒充亚瑟引来了杀身之祸――被一位大姐姐用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自己的额头,还好被亚瑟救下,原来这位大姐姐叫克莱尔,原来:她想救自己的父亲,才出此下策,而且说亚瑟能长生不老,还拿出了她的证据――一封几百年前的信,上面还按有几百年前老船王的手纹,让亚瑟把自己的手纹按在旁边,亚瑟脸色骤变,没等大伙反应过来就把信封烧了。因为一艘“幽灵沉船”,克莱尔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可大家因自由基中毒而迅速变老,可这正是一场阴谋的开始,克莱尔和她的父亲正是这场阴谋的“主办者”和“操控者”,他们威胁亚瑟他们一同去海底之城――亚特兰蒂斯,去探索长生不老的秘密,可人们的贪婪却让海底之城毁灭,幸好有贵人相助――亚瑟的母亲――一条美丽的无眼人鱼,亚瑟他们才平平安安地回来!并得到黄金地图和亚瑟的一份神秘大礼!
人类是贪婪的,他们拥有了所追求的东西却不知道珍惜。人类是愚蠢的,他们往往做事不考虑后果。
人类是自私的,他们只考虑自己,不在乎别人。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放假啦,放假啦”在302班同学们的欢呼声中,我们开始了各自不同的寒假生活。这次的寒假生活,我感觉要比以往有大大的不同。因为除了在家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在新年里去拜年等这些事情外,我就喜欢拿出一本书来看,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之恶魔医务室》。
查理九世一共有25册,我之前从图书馆就借来了好几本,因为找不到《恶魔医务室》这一册,我就没去看了。这次能再看到这本书,真要谢谢老师了,因为这本书是老师对我这一学期的奖励,所以我很兴奋,回到家我就翻着看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查理、多多、婷婷、胡沙和扶幽。他们组成了一个冒险团队叫:DODO冒险队。他们一起要去探索古老传说:恶魔杰森。在这个探险旅行中,他们遇到了恶魔之子卢卡,进入了传说中的境地,经过与恶魔的对决,战胜了恶魔,开始了下一次的冒险之旅。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吸引人去看,有时看到一个情景时,我会感觉到我整个人也在和这个冒险队在一起冒险了。我会感到很神秘,很紧张,当然也会很害怕,因为有恶魔会来伤害“我们”呀,不过最后还是冒险队战胜了恶。
我用了一个多星期就把这本书给看完了,从这本书中让我知道了查理和胡沙的的'机智勇敢、多多的爱问为什么、婷婷的聪明还有扶幽的爱动脑筋。爱发明东西。这些全是他们日积月累才解决了许多问题,也学到了很多知识。我要将他们的优点集于一身,这样我就会变得更优秀。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阅完执笔作文网的《范文推荐: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一年级万能版》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这本书是我加入少年先锋队时收到的礼物,妈妈告诉我这本书把我们平时生活中的蔬菜、水果打造成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很风趣,幽默。大家想知道洋葱是怎样历险的吗?一起来看一下吧!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洋葱头的爸爸因为踩了柠檬国王一脚被关进了大牢,洋葱头的爸爸告诉洋葱头,好人都关在监狱里,而坏人在皇宫里享受。洋葱头是个勇敢的孩子,决心救出大家。这期间洋葱头遇到了很多困难,也好几次入了大牢。最后洋葱头通过自已的聪明才智以及鼹鼠、南瓜老大爷、芹菜叔叔等这些朋友的帮忙,逃出大牢,推翻了国王的统治,救出大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过故事后使我真正感受到了团结和友谊的力量,并且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面对困难,勇往直前。这就是我要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白天,我读了一本温暖的书:《洋葱头历险记》。它的作者是贾尼*罗大里,这本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老洋葱头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而被关进监狱,洋葱头探监时得知监狱中关的都是正直、善良的人,杀人犯和强盗呢,则住在柠檬王的皇宫里胡作非为。洋葱头与朋友们最终推翻了柠檬王的统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领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残暴的统制终究要被推翻,昏庸的君王注定要下台。只要勤勤恳恳劳作,一定会有好结果。
《洋葱头历险记》是一本惊险而又感人的书,它反映了某些残酷的昏君也会像故事中的柠檬王、樱桃女伯爵还有番茄骑士一样,得到应得的下场。这叫罪有应得。
今天,我们的国家不再被国王统治,但是,请记住暴君的下场:下台。
虽然《洋葱头历险记》的语言既诙谐又幽默,但谁都能感觉到,字里行间全都透着浓重的“火药味”饱含着斗争的精神,鼓励你勇敢向上,追求真理!
好了,读后感就到这儿,下次见!
今天中午,我终于和妹妹一起把《洋葱头历险记》看完了。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最好看的一本书。我猜这本书的作者肯定有一颗幻想之心。书中的洋葱头在小镇上人人都怕它,因为每个人一碰到它,就会哭。
有一回,老洋葱踩了柠檬王一脚,害得柠檬王大哭一场。事后就把老洋葱关了起来,可奇怪的是,关在牢狱里的,尽是正义人士,而那些邪恶之人却在宫廷里享乐。老洋葱叫小洋葱去别的地方,不然会惹来杀身之祸。小洋葱只好听话,在路上,小洋葱到处行侠仗义,人人都很佩服它。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洋葱头为了救一只小花猫,差点掉入悬崖。还有一次它想帮花花菜盖一间屋子,差点砸到了脚。
洋葱头到处历险,不过它很幸运。每次都化险为夷!我贪婪地看着,看着,期待还有更精彩的洋葱头冒险的经历,但也深深地担忧着它。
书看完了,可我仿佛还在书里。我也想像洋葱头一样行侠仗义。记得有一次我为了当英雄,差点丢了性命。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走在马路上,看见一只小花猫站在马路上,有一个叔叔想去逮它,我就赶紧冲上去。还好那个司机叔叔赶紧刹车才没被撞倒。虽然好事没做成,还差点要了命,当我依然以洋葱头为我的好榜样,努力做个正直的人!
我相信,每个人都读过很多书。有人喜欢《西游记》《红楼梦》这样的名著经典,有人喜欢读悬疑、魔幻类的书。而我却偏偏喜欢读那种富有想象的童话。
《洋葱头历险记》是我最爱读的小说,每次读起这本书我就感觉自己像是进行一次奇妙的探险旅行。现在就让我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洋葱头,他父亲老洋葱头有七个儿子他是老大。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因无意踩了柠檬王一脚而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探监时,老洋葱告诉他监狱里关的都是正直的人,而强盗、杀人犯却在柠檬王的宫中享受着荣华富贵。洋葱头决心救出监狱里的人,但是他的营救过程不是那么顺利,他曾经被番茄骑士两度投入地牢。后来,在鼹鼠,小樱桃和小草莓的帮助下,洋葱头和所有的囚犯都被成功地就出来了,大家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获得了自由。
怎么样?故事想象够大胆八,它的情节是不是深深吸引了你呢?也许你看过不少历险记,但这部历险记的主角却是你意想不到的水果和蔬菜,有只会让坏人流眼泪,自己却从来不哭的洋葱;有弯腰,老实的青豆律师;有圆鼓鼓,满脑子坏念头的番茄骑士;有老实敦厚却总受人欺负的南瓜老头;巨能吃却什么也不干的橘子男爵。对我一个吃货而言,这本书读起来就像是在吃一道美味的大餐!
这本书里所有的蔬菜水果都被拟人化了。读起来毫无疑问是对大脑进行一场奇妙旅行加想象力大训练。
怎么样?这本书不赖吧!那就赶快去看看吧!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获得国际大奖的小说,书名是《洋葱头历险记》,作者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家贾尼。罗大里。他是天生的儿童文学作家,他那么会讲故事,而且故事的情节总是精彩得让人意想不到。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都能从他的作品中感受到未泯的童心,沉浸在快活天真的童年情趣中。
书里讲的是老洋葱因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而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来探监时,老洋葱告诉他,监狱里关押的都是无辜的人,而为非作歹的坏人却被养在皇宫里。洋葱头决心救出监狱里的人,却不幸也被投入黑牢。在鼹鼠等朋友的帮助下,洋葱头和狱友们历尽磨难后终于获救,柠檬兵们也纷纷放下武器投降了。大家团结起来,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获得了自由。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能慌张,要静下心来动脑筋、想办法,依靠集体的力量,要知道”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就象书中所讲的洋葱头一样,和朋友们在一起出谋划策,同心协力,就是比他们强大多少倍的敌人,最后也成了他们的手下败将。
正义是最强大的武器,勇气是最强大的动力,这个美丽的世界是属于无畏的孩子们的!
《洋葱头历险记》的作者是二十世纪意大利儿童文学作家罗大里的长篇童话代表作,罗大里他是有着一颗童心的作家,他写的这本书也是一部非常幽默,并且充满童话色彩的优秀作品。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也深深的喜欢上了作家所塑造的小洋葱头,这个充满喜感和正义感的主人公。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在无意之中踩了柠檬王一脚就被柠檬王关进了监狱,并被判了无期徒刑,这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国度。监狱里关的都是正直善良的人,而那些凶狠残暴的强盗和杀人犯却在柠檬王的宫廷里养着并到处欺压百姓为非作歹。
故事中的小洋葱头是一个聪明机灵有主见并富有正义感的男孩儿。后来他经过对柠檬国的长期考察,深刻的了解了柠檬王的黑暗与残暴,于是他决定团结受压迫的朋友一起反抗柠檬王的暴力统治,虽然他们在与柠檬王的战争中经历了很多磨难,但最终小洋葱头凭借自己智慧带领起义军推翻了柠檬王凶狠残暴的统治并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小洋葱头不怕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困难和挫折,这是我们成长路上不可避免地挑战,我们如果选择了逃避与退缩,那么我们永远只能驻足于成功的山脚下望而兴叹。如果我们咬紧牙关披荆斩棘继续前行,我们奋斗的路上虽然还会经历很多意想不到的艰险,但我们最终一定会登上成功的巅峰!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读的过程因为各种有趣的文字和比喻所以很有意思,读到杨绛的后记又想起我们仨来,有些难受也有些感动。现在的结婚理念距离书中的时代有很大不一样了,自由恋爱至少在城市中已经是日常,而不会被视作异类。这本书后都说婚姻是围城,大家对里面除了唐小姐和赵辛楣之外的几个角色都多有苛责。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很多真实的影子,也都有各自行事的原因,也都有好有坏,没什么可苛责的。就故事里来说,方鸿渐和孙柔嘉感情之所以悲剧还是因为自由恋爱在当时才刚刚在年轻人中受追捧,婚姻又受双方家庭的制约太多太多,两个人急着敲定婚姻,没有时间留给彼此去真正了解彼此和彼此的家庭。结婚后匆匆接触彼此家庭,又没有感情深或者阶级差距到相互包容忍让,于是对彼此家庭的排斥.厌恶.仇视等等情绪都搬上明面上来讲,可以说是双方家庭把两人推得越来越远了。现实生活中虽然婚姻也并不比书中的各种琐碎与拌嘴好到哪去,但感情也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有无数像钱钟书和杨绛这样的神仙眷侣,自有志趣。现代人对于婚姻的认知开始产生各种分歧,也不是当时社会的围城式婚姻所能概括的了。
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而归根结底,在小说的理解或说批评上存在的这个分歧与其说是方法上的,还不如说此时此刻世界是破碎和断裂的。艺术或说情绪体验的交流中,我们越是直接坦白——更个人化,就越难以在感性上得到普遍认同。那些分析也许有助于我们在“知”上去了解,但对于“识见”、内在体验的认同有多大作用呢?失去古典时期人类赖以认同族类的东西,难道批评真能解决我们的彼此误读吗?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暑假里,我认真阅读了著名儿童小说家黄蓓佳阿姨写的《童眸》。这本书,黄阿姨用细致的手法,描写每一个人物,写下了在他们仁字巷朴实而又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细妹子了,她是《芝麻糖》这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细妹子心灵手巧,她到朵儿家做芝麻糖时,是那样的认真,将芝麻糖做得那么好。而且细妹子还特别能干,手脚勤快,做事情非常仔细,每个细节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这些都让我非常佩服,我觉得她是个能干的女孩儿。自从细妹子的海员爸爸去世后,她的妈妈也生病了,细妹子为了照顾妈妈,主动去学校退学,回家后担当起生活的重担,靠自己的双手赚钱,照顾生病的妈妈……
我读了这些都非常感动。虽然细妹子退学很可惜,可是我又觉得细妹子和大人一样,非常独立地照顾着妈妈和家,真能干。虽然《芝麻糖》的结尾并不是很美好,但是细妹子的一举一动让我非常佩服。学习中,我们都要像细妹子做芝麻糖那样,认真仔细,独立完成,遇到了难题,不一味地去寻求他人的帮助,而是自己想办法去解决,直到做完。生活中,学习她的勤快能干,不仅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帮家长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和细妹子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所以我们都应该用好的态度去面对学习,并且热爱学习。这样才能获取知识,开阔眼界,让我们更好地成长。
童眸,是一本十分吸引读者的倾情小说。在书中,有一些精彩片段会让你孜孜不倦的读着;有一些会让你觉得感人,热泪盈眶;还有一些会让你感到很焦急,仿佛身临其中……
而在这么多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赵细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父亲去世了,妈妈中风了,家里不仅没了生活的开支,而且还要给妈妈买药。而这些负担,则一下子落到了年轻的细妹身上。从那时起,她不听他人的劝告,坚持退了学,去别人家现做芝麻糖赚钱,为妈妈买药。再大年三十时,她甚至在人家家里做到半夜十二点多,累到没力气走路,这才赚来了宝贵的二三十块钱。细妹辛苦的赚钱养妈妈,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她对家人的爱。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能因为自己的父母病了、老了,而嫌弃他们。
这不,有一次,我的父亲得了肠胃炎,十分痛苦,需要尽快送去医院。开车的活,自然落到了母亲身上,而我,则是在要走路时,一步一步的扶着虚弱的父亲。当父亲需要喝水、吃饭时,也是他能干的儿子,我,来帮助的。到了医院,医生们需要父亲的大小便,以诊断病情,而传递便盆的脏活,则是我自告奋勇的完成了。因为,就算再苦再累,我也不怕,这是赵细妹教给我的勇气与担当。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去看《童眸》,学习“仁字巷”里人们的质朴、优良品德和行为,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童年在我们眼里应该是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可你知道吗?有些人的童年并没有那么美好,他们的童年里只有贫穷与无助。黄蓓佳奶奶笔下的《童眸》,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另类的童年。
书中讲述了上个世纪70年代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朵儿。她是一个善良却又胆小的女孩,有什么事只会在心里想,过后,又会跟她一起住在仁字巷的好婆说。她的善良让我铭记在心,每当朋友遇到困难,她都会想办法帮忙解决,这么小就拥有一颗菩提心,实在难得。我想,生活中就应该多一些善良,世间才会多一些温暖。今后我一定要学习朵儿的善良品质,尽一己之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就因为朵儿的善良,才引来了一群和她差不多的小孩子,有细妹,二丫头,马小五,卫南……这些天真的孩子们,在那积淀久远的“仁字巷”里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然而让我感触最深的却是细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父亲去世,妈妈中风,家里不仅没了生活来源,而且还要给妈妈买药,她不但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并承担本不该她承担的责任,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她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努力生活的顽强精神。
和细妹相比,我现在的生活环境、学习条件都要比她好很多,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积极勇敢地迎接生活中的每一天,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好地成长。
我最近读了一本黄蓓佳写的小说《童眸》。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70年代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成长的故事。书中有朵儿、白毛、弯弯卫北、马小五等人物,他们在“仁字巷”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朵儿正直而又胆小;马小五很顽皮,经常在巷子里惹事生非,而内心十分仗义,朋友有难,必定相助;白毛因疾病而自卑,却处处想引人注意;二丫头看起来倔强自私,但是很善良;大丫头原本很漂亮,因为家庭变故得了病,被家人草草嫁人;赵细妹心灵手巧,很有主见,有孝心……
在这么多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赵细妹。赵细妹家原来很富裕,后来因为爸爸在海上遇难而失去了一笔很大的经济来源,她妈妈也因此中风偏瘫。还好赵细妹有主见,她想靠自己做芝麻糖的本领来贴补家用。一开始连连失败,后来她跟随马小五去了上海闯荡,结果“赵细妹芝麻糖”在上海滩小有名气。赵细妹也很体贴家人,只要自己有钱,就会不时地往家里寄钱。
我也很敬佩马小五乐于助人的品质。同学有困难,他一定去帮助。他帮助了赵细妹开芝麻糖店;自己砸砖卖钱为了给白毛买墨镜……马小五还为了不让别人受伤而和白毛争吵。
当我看着书中人物那清苦的童年生活时,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是无比的幸福。但无论是怎样的童年生活,都会深深地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作《童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白毛得了一种病,活不了几天,马小五把白毛的眼睛摔碎了,白毛恨全世界的所有人。朵儿他们砸砖卖钱,马小五拿着钱去了上海,把墨镜寄来了,他在上海工作。大丫头得了一种病,大丫头去捡岸边的两根胡萝卜,大丫头掉了下去,二丫头去救大丫头,不料,大丫头救出来了,二丫头却死了。赵家伯伯牺牲了,细妹的大哥、二哥、大姐都去工作了,为了照顾赵家妈妈,马小五从上海回来了,帮细妹赚钱。后来,马小五又去上海了,把细妹也带走了。闻老爹家来了一个乡下孩子,叫闻庆来,闻庆来算数算的很好,因为他是斜眼,别人不让他参加,闻庆来一气把算盘扔到了河里,闻庆来回了老家,闻庆来的妹妹闻喜来从来家来了。
朵儿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眼见马小五和白毛要打起来了,朵儿自告奋勇的擦玻璃,结果玻璃碎了,把朵儿的脚划了一个大口子。
我身边也有善良的人。有一次,我坐车看到这样一幕: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在路旁乞讨,一位好心的叔叔看了看老人的遭遇,为老人捐上20元钱,老人看了连忙感谢。我想,我一定要向这位叔叔学习善良的品质。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定要善良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每一棵树,每一株花草。
暑假期间,我仔细阅读了一本叫《童眸》的长篇小说,是小说大师黄蓓佳写的。这是一本讲20世纪70年代孩子们的小说,里面分成了好几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讲的是主角朵儿和同个巷子中的好友之间发生的故事,内容让人催泪,用词生动有趣。
这本小说虽然讲的是几个孩子们童年玩耍的故事,读起来却好像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身临其境。
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主角朵儿胆小却正直;马小五顽皮但仗义;细妹心灵手巧有孝心;白毛因生病而自卑;二丫头看起来自私内心却很善良;大丫头本来很漂亮,因为生病变傻,所以被家里逼婚早早嫁人;闻庆来是从乡下转到城里来的,比赛中被排挤而退出比赛,于是很有骨气地将安慰奖扔进了水里。
在这些孩子中,我最喜欢的是二丫头和马小五。二丫头原本有个完好的家庭,也和朵儿在同一个班级,但因为大丫头生病只好退学在家。后来因为大丫头贪吃,为了去捞水中一根玉米,不幸掉进水中,二丫头把大丫头救上来了,自己却再也没有醒来,这让我明白了,小便宜不能贪。虽然二丫头总说讨厌大丫头,却还是在那一刻选择了去救大丫头,这又让我明白了亲情是最重要的。
马小五是“竖字巷”的,但是他总是跑到朵儿所在的“认字巷”里玩。他虽然总是惹是生非,跟别人打架,还打碎了白毛的墨镜,但他会去搬砖头赚钱,还去上海为白毛买墨镜,我在他的身上学到了仗义的品质。
据作家黄蓓佳说,书中描写的素材大部分源自她的幼时回忆,而书中主角朵儿就是自己。当我读到《童眸》中清苦的童年,我觉得自己还是很幸福的,书中朵儿和她朋友的童年会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童年万花筒。
这本好书值得一品。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保姆蟒读后感集合6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我不经常翻阅书籍,但我却很喜欢作者沈石溪的每一个作品,他写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扣人心弦。最让我记忆犹新的一篇故事就是《保姆蟒》。听到蛇这类动物的词,人们更多的是害怕和恐慌。但这篇故事里的蟒蛇却如此不同。
这里面主要讲的是有一对夫妻,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但因为工作繁忙,想找一位保姆帮他们带孩子。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一位不要工资的“免费保姆”——一条大蟒蛇。在保姆蟒的精心照料下,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由于长时间的亲密接触,保姆蟒把主人家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照顾。无论这个孩子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有一次,这对夫妻出门办事,就把孩子放进摇篮,交给保姆蟒来照看。有一匹红豺想吃掉这个孩子,保姆蟒发现了,缠住了它的脖子和身体,最后,这匹红豺被保姆蟒活活地勒死了,但它身上却也是伤痕累累。
让我很感动的是:由于保姆蟒对孩子的过度溺爱与这对夫妻发生了矛盾,于是他们只好带着孩子偷偷的离开了保姆蟒,可保姆蟒却怎么也忘不到这个孩子。他不吃也不喝,嘴里一直叼着一件孩子小时候穿过的衣服。这对夫妻的朋友怎样吹笛子,它也无动于衷。最后它饿死在了屋子里……
它对孩子那无私的爱,那宁愿牺牲自己也不让孩子受到一点伤害的爱,它的忠诚和奉献,每一点都感动着我。网络上也常能看到动物救人的事例,是啊,动物也有感情,动物也有爱心,动物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安全小提示:虽然动物有感情,也有爱心,但也很危险的哦!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读了《保姆蟒》后,我倍感交集,心旷神怡。下面我给大家简略的介绍一下《保姆蟒》吧:“我”生活在到处都有窟窿的茅草房里,毒蛇、蝎子、野狗、山猫很容易钻进来,可是“我”和妻子都是下放的知青,不能让在上海的家人万里迢迢跑到边陲来照看小孩。一位名叫的召彰中年猎人为我们找了一条专门带小孩的保姆蟒,开始,我们都很怕它,给它十天的时间,让它看护小孩,如果不好就换掉。经过多次观察后,我们终于放下了警惕心,把它当成了一个真正的保姆看待,转眼间知青生涯结束了,全家调到西双版纳州的首府—允景洪去工作。城里有幼儿园,儿子再也不需要保姆蟒了我们在保姆蟒出去览食时,长扬而去。后来召彰告诉“我”,保姆蟒死了,死的时候还咬着“我”儿子的那件小衬衫······
读完这本书后,我哭了,我真的哭了。虽然它只是一条保姆蟒,但它十分喜爱、尊敬自己的工作。它每天都不分昼夜认真的照顾他的孩子,它有一点自私,不允许别人碰孩子,它什么都让胜利站在孩子这边。可这些又有什么错呢?它身为一条保姆蟒,它的工作就是保护孩子,爱护孩子,让他不受任何人的伤害。这也是情有可原啊! 人世间最难忘怀的是爱情吗?不,不是爱情,而是最珍贵的友情!我觉得孩子和保姆蟒就像一对行影不离的好朋友,谁也离不开谁。可保姆蟒的死又是谁的错呢?是人的错,因为他们有着十分可怕的自私和嫉妒心,为了自己的欲望不惜一切代价,也是保姆蟒自己,它只要开朗一点,既然他们不需要你了,那你就离开好了,我想召彰还会另找一户人家让你再当保姆的,你又何必这么死板呢?
友情越珍贵就越容易破碎,所以我们要学习怎样保护友情,珍惜友 情。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感动,是心灵上的触动;感动,是泪水的跌落;感动,是爱的交织……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保姆蟒》让我体会到了别样的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的儿子出生在西双版纳,一生下来就无人看管,可森林里常常有野兽出没,野兽把新生的孩子弄伤的例子不少。所以作者很是担心,怕自己的孩子落入野兽之口。于是作者的朋友给了作者一条蟒,让蟒看管孩子,起初作者并不放心,但蟒对孩子的种种好,已让作者开始放心。孩子长大后,却没有人愿意跟他玩,就因为那一条大蟒,而且大蟒不许别人接近孩子,作者就作出了和孩子回城的`决定。没想到,作者回城后,朋友告诉他:它(保姆蟒)在你和儿子走后,一直不吃不喝,就在你儿子的床底下,赶也赶不走,三天后,它死了。还是抱着你儿子的小花袄死的。我看了这段话,完全怔住了,眼泪也不由自主地落下来,这条蟒为那孩子付出了多少啊!
这个孩子在很小时,保姆蟒就耐心地教他走路,它弓起脖子,高度正好在孩子的小手可以摸到的地方,像个活动扶手,随着孩子的行走速度慢慢向前蠕动;孩子走累了,随时可以伏在保姆蟒脖子上休息。小孩子学走路,免不了会摔倒,保姆蟒似乎特别留心注意不让孩子摔跤,每当孩子踉踉跄跄要倒时,它就会贴着地面窜过去,蛇头很巧妙地往上一耸,扶稳儿子;即使儿子仍摔倒了,它也像层柔软的垫子,垫在孩子的身体底下,不让孩子摔倒。这是多么细腻的感情啊!在人们的印象中,蛇、蟒一类都是比较凶猛的动物,可这条蟒,它只对伤害孩子的人凶猛。一次,一只豺闯进家中,想伤害孩子,保姆蟒和它殊死搏斗,终于将那豺勒死,可它身上已皮开肉绽……
《保姆蟒》——令我感动的好书!
书是人生的支柱、进步的阶梯。我们终于抢到了梦寐已久的《保姆蟒》,我如饥饿似渴地读了起来。书中提到的飞禽走兽想吸铁石样深深吸引了我。其中保姆蟒尤其让我印象深刻
蟒蛇,一眼看起来就令人望洋兴叹,可保姆蟒呢,整个形象并不给人一种凶恶的感觉,倒有几分温柔和慈祥。
令人喜爱的保姆蟒
一对青年夫妇为了维持生计,就出去忙去了,所以没人管孩子,正在他们犯愁之际,召彰能不发一毛找一个保姆,谁知是一条大蟒蛇,夫妻们吓得目瞪口呆,可召彰说他的两个孩子都是蟒蛇带大的,两夫妻才勉强答应了有一次晚上,夫妻两刚回来,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其实这时的妻子心情很紧张,她怕自己的孩子被吃了心急如焚)妻子点起灯来看,原来是保姆蟒把一只红豺紧紧包裹起来,红豺窒息而死,而儿子还在那里睡的正香呢。(读到这时,我做为一个男子汉,还真不敢想象如果保姆蟒不在那后果。。。。。。一想就睡不着觉)保姆蟒身上伤痕累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妻子热泪盈眶,捉了一头大公鸡给保姆蟒补补。
令人厌恶的保姆蟒
万万使人没想到,这样的保姆蟒,开始和家人产生了矛盾。妻子喜欢抱孩子时亲孩子,就在这个时候,保姆蟒嫉妒地瞪大眼睛,露出凶光直到放下孩子。(看到这我乐得哈哈大笑,这蟒蛇也太逗啦,简直和人没什么两样嘛!沈石溪你果然是动物界的代表人,把动物写的跟人一样,活灵活现)最然夫妻俩生气的是孩子吃巧克力,吃完去睡觉时没刷牙,爸爸就很想揍他,(能看出爸爸很关系孩子,牙齿没洗,就用打来吹促孩子刷牙,还有,爸爸之所以用打字,是因为打是亲骂是爱)可蟒蛇不愿意,想流星一般,快速的飞向爸爸,一眨眼,爸爸的胳膊就被捆绑住了,呼吸越来越急促,妈妈求孩子叫保姆蟒松开,还说了爸爸不打你了,这才松开了,爸爸只好暂时投降。保姆蟒已经影响了家庭,夫妻能不生气吗!
爱的太深到死
就在爸爸想把保姆蟒辞退时,全家又被调到城市工作。他们趁保姆莽去觅食时,坐上寨子里的马车,走了。而保姆蟒后来呢!一直待在他们遗留的茅草屋里,嘴里咬着儿子穿旧的一件小汗衫,不吃不喝,召彰想把它引走,它也不走,直到半个月后活活饿死,死的时候嘴里还咬着儿子那间小汗衫......
我想你们看到这儿,心里一定不是滋味吧!反正我是快流泪了,为蟒蛇的忠诚和情义!哎!无论是什么动物,和人一起待久了总会有感情的,我们人类实在是不能再伤害动物了,应该和它们和平相处,让它们能够自由自在的生存。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实用精选:乡土中国读后感最新模板 6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我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我,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我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我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我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我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并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99.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明白怎样办,仅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我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此刻也说自我是法治国家了。可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我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提高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教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执笔作文网的一篇《优选: 牧童三娃读后感6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这个暑假我读了《牧童三娃》这本书,它是中国著名儿童文学家、理论家洪汛涛先生写的。这是一本帮助儿童成长、寓教于乐、体会文学真谛的故事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杨家洼发生的莫名的黑风卷羊事件。村子里有个叫三娃的牧童觉得这样下去羊会全没了的,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帮助村民们把羊找回来。三娃趁黑风卷来的时候他勇敢地追上前去,路上困难重重但他还是没有放弃。尽管自己很累他还是帮助花神培土修河。花神为了感谢三娃给他很多金银财宝,他都拒绝了。然后向花神请教黑风是什么变得?花神告诉三娃是蛇精变得,接着就给了他三颗种子。三娃用这三颗种子打败了蛇妖归还了村民们丢失的羊。
我们要学习三娃这种勇敢正直善良,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这就是我在暑假里阅读的一本好书——《牧童三娃》。
这个假期我读了《牧童三娃》的故事,这个故事讲了牧童三娃为了救回被妖怪抓走的羊,不顾生命危险与黑蛇怪战斗,最后救出了乡亲们的羊。
正如现在奋战在一线的白衣天使一样,为了更多的家庭能过上祥和的春节,奋不顾身的冲在对抗疫情的战斗中,守护着万家灯火。相信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地方叫杨家洼。这里三面有直插云霄的山峦,山坡上树木青葱,花朵簇簇。山脚下青草茂盛,湖水清澈。村子里家家户户都饲养着许多羊儿,大家生活的很惬意。但是最近不知什么原因,每当人们放羊时,总会刮起一阵黑风,飞沙走石,吹的人睁不开眼睛。
狂风过后,羊儿就少了几只。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村子里有一个叫三娃的放羊娃,他决心帮助大家找回丢失的羊。
于是,党黑风再次刮起的时候,三娃追着黑风跑了起来,不知翻过了多少山,走了多少路,脚底下起了好多水泡,钻心的疼。他只得在山坡上坐下来休息。
这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三娃身旁的大树被风吹的左摇右摆,三娃怕它倒下,一会儿给它培土,一会儿修水沟。忙完这些,又累又困的三娃靠着树干睡着了。睡醒后,他发现自己不在树下,而是在一座大院子的墙檐下了。
“谢谢你,小弟弟,你帮了我许多忙。”一个仙女说。仙女说完指了指墙角。三娃定眼一看,原来是他培土和修水沟的地方。“你眼区哪?”仙女说:“那些羊是被蛇精偷走了,你帮了我,我现在就送你去深山坳找羊。”
三娃在仙女的帮助下来到一个石洞前,经过斗智斗勇,杀死了蛇精,救出了大家丢失的羊。从此,杨家洼的羊再也没丢过。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故事中三娃是一个勇敢顽强,乐于助人,百折不挠的人;是一个有人生追求,坚持不懈的人;是一个心存善良,有责任心的人。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想到了我的学习经历:有一次,我做语文练习册的时候,有一道题很难,我就做起了另外一道题。
爷爷看了,说:“做什么事都要一丝不苟、坚持不懈的完成,无论多难,都要想办法把它弄通弄懂。”于是我反复读那道题,动脑经思考,最后终于完成了那道题。
在这次抗击疫情的战斗中,正是千千万万像三娃一样的无私奉献者,勇敢顽强、团结协作、不懈努力,才保证了大家的安康。
牧童三娃主要讲的是:每天杨家洼的羊会被一阵龙卷风刮走四五只羊的故事。
三娃是杨家洼的人。他为了查清楚这件事情。就追着龙卷风跑,追到半路,龙卷风就不见了。突然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不一会儿雨越下越大,他靠在树上,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睡醒后,他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在一所院子里,突然从他身边冒出了一个人,三娃仔细一看,原来是花仙子啊。花仙子给三娃一些宝物,可是三娃都不要。花仙子说,你想要什么?三娃说我想找回我的羊。花仙子说,有个山洞里住着一条爱吃羊的龙。三娃说那洞在哪里。花仙子说,我也不知道,可是我的叶子知道。花仙子把叶子变成飞船,还给他三粒种子。就这样三娃到了山洞,之后三娃用前两个武器消灭了恶龙,三娃又来到了最后上面的一层,可是他来晚了,所有的羊都被吃了。他把最后一粒种子变成了仙水,三娃把仙水泼在羊的骨头上,羊复活了。从此杨家注恢复了平静。
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做人要坚强勇敢无畏,不要因为一点差错就放弃梦想。三娃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牧童三娃》是说盘踞在坳的大蛇,每天到杨家洼叨走三五只羊,三娃为了保护村里群,不畏险恶前往寻找。
于是故事情节由此展开,先写一路艰辛;再写三娃如何遇到花神,如何不要仙人馈赠的金银和珍珠,如何以自己的真正善良感动了花神姐姐,得到了神异的种子;接着写在与蛇精的斗争中,每当遇到紧急情况,这种子就会给他帮助,克服种种困难。
整个童话所表现的是正义和邪恶的斗争,歌颂的是劳动人民的勤劳勇敢;而宝物的神力,又使童话弥漫起迷人的诗意。
牧童的故事一个牧童他吃完了晚饭,太阳早已下山了,明亮的月亮爬了上来,晚风如一条飘动的丝带,舞者,时不时聪脸上拂过,给人一种清爽之感。牧童手里拿着笛子,迈着欢乐的脚步来到草堆上,不脱下渗上的蓑衣就躺下来,听着草丛里不知名的小虫唱着美妙动听的歌,月光当做帐,知了的叫声当做催眠曲,蓑衣当做被子。抬头望着夜空中明亮皎洁的月亮,“月亮真是美啊,这草地真柔美啊,我要好好的躺一躺。”牧童想着李白的“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想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牧童想着优美的诗句,产生无数美好的遐想,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画面。你听那欢快的调子又吹起来了,多动听啊,咦,怎么停下来了,哦,原来是想着想着,这个自由自在的牧童打了个哈欠,熟睡了。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优秀!狗来了读后感通用6篇》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狗来了》是一本曾获“国际安徒生奖”的一本小说,故事内容丰富、情节有趣,这本书的中心人物是狗。狗为人坦率、聪明机智,喜欢帮助别人。狗想要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又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得很好,很受孩子们的欢迎,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伟大的精神。在生活中不就有这样的人在关心着我们、爱护着我们吗?比如说我们的爸爸妈妈,他们从来都不真正地责怪我们,对我们的责骂只是为了让我们下次不再犯这个错误。狗去学校当教师,他喜爱孩子们,用特殊的教学方法让他们学到知识。我们的老师不也是这样吗?天下的老师都像勤劳的园丁哺育着我们,不厌其烦地给我们讲授知识。
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我们要知道感恩,我们也要学会帮助别人。因为只有帮助了别人,别人才会帮助你,关心你!
让我们一起学会友爱,学会感恩吧!
我喜欢《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老狗要去辽阔的世界见识一下,在它的旅程中遇见了各种动物,狗都让它们体会到了快乐和幸福。
《狗来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狗的善良。最近我都在看《三国》,里面的人有时也很友善、善良,但是他们的善良是为了自己的名和利。像孙权和刘备一样,在夺南郡之前,他们两家都表现得很善良,其实是想让别人损兵折将,先去和曹军打,自己再渔翁得利,这样的善良是假的。
可是狗是无私的善良,且自己也在默默地做着牺牲。比如猪想做个幸运的人,狗就不惜一切地让他感到幸运,把自己的钱扔到马路上,让猪捡起来,可自己包里的钱却在变少;为了让猪能当上演员,自己也去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最后猪成了喜剧明星,它却默默地走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纯真的善良,像尹老师给我们上“小小理财家”,本来都是免费的,尹老师还用自己的钱给我们买礼物而且不让人知道,做PPT,找游戏和上课道具。
这样一种善良是让别人感到幸福的善良,我希望我有一天也能让周围的人感到幸福,可是我现在还差得太远,因为我觉得这种善良太吃亏了。
我还非常喜观里面的一句话:“如果从未到过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但如若不能回到家去也会让人感到可惜和遗憾。”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它是一本讽刺小说。它在每个章节都含有讽刺意味。如:讽刺人们的自私,社会的冷酷,医院欺诈消费者,社会冤枉好人,教育局对老师使用不当造成教育质量下滑。其中,我对第三章感触最深。这一章主要讲的是狗来到了学校,被误认为是老师。于是,狗就带着孩子们快乐地学习。每天在外出的过程中,狗不仅会对孩子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而且会在体育锻炼时教给孩子们数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孩子们过得非常快乐,学习效率也显著提高。但是教育局的人不仅没有感激狗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帮他们教育学生,还下通缉令要逮捕狗,这让我非常愤怒。由这一部分内容,我就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主动学习的孩子越来越少,学校教育缺乏创新是根本原因。如果能多挖掘一些像狗一样的好老师,让学生少刷题、少抄写,还愁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吗?
《狗来了》这本书值得我们我每个人们去看。因为它将人与动物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丢掉彼此的皮囊,以平等的公民身份,演绎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和各自的人生现价值观。抨击了社会上的假恶丑,弘扬了真善美,借助文字真正传递了一种正能量。愿你也能捧起这本好书,在作者的讽刺中成长、学习、反思、醒悟!
最近,我读了《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由澳大利亚的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写的,曾荣获国际安徒生奖。
这本书主要讲:狗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狗决定去片面的世界。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又误入了一落千丈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得很好,很受孩子们的欢迎。后来警方得知就派兵追拿狗,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脱身。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优美的词语非常多,也写得很具体,特别是主人物,而且每篇文章的地点、人物、时间、事情都描绘到位。
读了《狗来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时候别人会误解你,你觉得别人错怪你了,你一定要好好跟他讲;还有乐于助人、团结友爱,另外我看了前言,还知道要多看这样的课外书。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狗来了》。
这本书讲了:狗的孩子长大成人了,老伴儿也去世多年了,于是狗打算离家出走,去看看辽阔的世界。狗在走南闯北的途中,遇见了作弊的猪,人们常说猪表示幸运,可这只猪却常倒大霉,于是狗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了一所小学,被熊校当成了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将错就错。它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成了学生最喜欢的老师。但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在找它,还好大家伸出了援助之手,狗才掏出警察的手掌。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狗开始了生死逃亡。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成了妇女参加议员竞选。可是不幸被揭穿了。危急时刻,狗奋不顾身的把熊救了出来,与熊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也要和狗一样去世界上闯一闯,看一看世界上的新闻,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也要多增长见识,多把脚踏出“门”!因为在辽阔的世界还有什么神奇在等着我。
《狗来了》写的是一个狗狗的孩子们已经长大自立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他把家里所有的东西房产、果园、冰箱等等,都卖给了驴子,独自走在辽阔的世界上。
狗想要到辽阔的世界去,他先到了一家小酒馆,小酒馆的老板海因里希叫它去当酒馆的保安,狗的工作是如果谁在这大吵大闹,喝醉打来打去的人,都得把他们提到外面去。开始狗一直也没有碰到无理取闹的人,没过几天来了一头猪,酒馆老板叫狗把猪赶出去,因为他们都知道它是个骗钱的猪,但是狗没相信,接下来猪想骗狗的钱说玩纸牌吧,狗答应了他,结果狗所有的钱都被猪赢光了,被酒店老板识破后狗才知道上了当,但是最终狗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而是给了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跟他做了朋友。
我觉得首先猪用作弊的方法来骗钱肯定是不对的,要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才能取得,还要学习狗的宽容和善良,我希望我们每个同学都要学习狗的精神,天天好心情,天天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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