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热门]夸父逐日的读后感通用版7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完《夸父追日》以后,我认为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文中夸父曾经想过,每天夜里,太阳跑到哪里去了呢?他不喜欢黑暗,喜欢光明。所以夸父他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叫它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光明。
为了实现他的梦想,夸父拿起手杖去追赶太阳,追啊,追啊,跨过了黄河、渭河,并且口渴得还把河里的水都喝光了,但是夸父没有停下来休息,又飞快的朝北方的大泽跑去,他跑跑啊跑,一直朝着太阳的方向跑去,可惜的是,他还没到虞渊,就轰然倒下了。他虽然没有成功地实现他的梦想,但是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如果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就不能坚持地学习书法,那是我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学习书法的,有的是楷体,不管刮风下雨每个星期日都去学习书法,直到现在。
夸父的那种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以后我们干任何事情要像夸父一样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千万不要半途而废呀!
夸父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神话故事里的传奇人物,来自神话故事——夸父追日。夸父的精神让我感慨万分,因为他的精神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都可以拥有的,那就是坚持不懈。夸父是个喜欢光明磊落的人,每当太阳下山的时候,天便黑了。夸父想:太阳每天都会掉在地上,我要找到太阳让太阳永远停在天上。读到这我感叹:夸父你的理想真大啊!下午,太阳落山了,夸父追太阳去了,他边跑边大声的喊:”太阳,太阳,请你不要走,我有话想对你说。“跑了很久,夸父精疲力尽,他远远的望见了一条小河,他跑到小河旁一直喝一直喝,没一会他就把河水喝了一滴也不剩,但是他也没有想过放弃又接着追太阳。读到这我又感慨,你真有毅力了。就这样夸父一直坚持,直到他喝完了十几条大河。我不得不再次感叹,你太有毅力了。而当太阳不再跑时,夸父却累得倒下了,然后夸父变成了大山。
虽然这只是个神话故事,但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啊!
今天我预习了第三十二课《夸父追日》,也就是最后一课,主要内容是: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位叫”夸父“的巨人,早上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方落下,紧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夸父喜欢光明,所以,夸父想知道太阳到底躲在哪里呢?
于是,夸父拿起手杖,提起长腿,就开始朝太阳落山的地方跑起,一眨眼就跑了2千里,突然夸父追到了一团火球,正准备伸手抓住火球的时候,他已经累的、渴的不行了,所以他朝和谁喝了两条大河。
最后,夸父变成了山。山的南边,有一大片枝叶茂密、鲜果累累的桃树,那是手杖变成的。树上的味道鲜美的桃子,给追寻光明的人解渴,使他们精神百倍,奋勇前行。
词语小知识:1、普照:普遍地照耀。
2、精神百倍:精神好极了!精神到百倍。
3、原野:旷野;没有树林、建筑物或巨大岩石的大片土地。
感受:这位巨人真厉害,我要向他学习永不放弃的精神。
读了《夸父追太阳》这本书,我觉得它是一本生动而富有哲理的书。这本书最使我感动。
从前,有一个名叫夸父的巨人,他非常有力量,心地善良,非常善解人意。有一年,炎热的太阳烧毁了庄稼,杀死了人们。夸父死后,他对族人说:“太阳太可怕了。我想追上太阳,追上他,让他以后听人指挥。于是他跑向太阳。夸父跑了很久,觉得又渴又累。他喝了许多大河的水,但他仍然感到口渴。尽管他筋疲力尽,他还是朝太阳跑去。夸父最终没有实现他的愿望。他又渴又累。他摔倒了。他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了绵延数千英里的大山,他扔掉的树枝变成了茂密的桃林。夸父虽然死了,但他的精神感染了他的后代。一个人为自己的理想而不知疲倦地工作是光荣的。夸父的死也是值得的。
夸父虽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不管怎么努力,他都很执着。我们钦佩夸父对理想的执着追求。这提醒我们,我们在学习中缺乏的是这种执着的追求精神和为理想而努力奋斗的巨大勇气。
每个故事都包含着做人的道理。每次读完一个小故事,我都觉得自己的身心受到了洗礼,精神得到了升华。如果我们能理解这些原则,这将对我们未来的学习和成长有很大的帮助。我希望每个人都能仔细欣赏这些有价值的故事。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夸父追日。
从前,有一个巨人名叫夸父。因为不喜欢黑暗的缘故,他想让太阳永远挂在天上。于是,他便拿起自己的手杖,追赶起了太阳。一直追到了太阳下山的地方,他口渴了,于是他就去喝了黄河、渭河里的水,可是还是不够他就想去喝瀚海里的水。可是还没有到达瀚海夸父就累倒了。他把手杖向前一抛,就闭上了眼睛。第二天早上,夸父变成了一座山,他的南边有一片桃林,那是他的手杖变成的。
我觉得夸父是一个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的人。因为他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受到了许多的挫折,但他一直在坚持着。可他又是一个天真的人,自然界的变化是不会被改变的。
我们应该学习夸父这种精神,他这种精神可以让许多人成功,但夸父的要求是否太高?自然变化是没有人可以改变的,他这种决定让我感到遗憾。
夸父追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追求自己的梦想,像夸父那样为光明努力,一切都会拥有奇迹。但同时也告诉我们,不要盲目的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凡事都要想一想再去做。
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就拿我练舞蹈来说吧!练习舞蹈是件很枯燥很累的事情,每天都要回家练习,而且每周四晚上不管作业多多,不管刮风下雨都要坚持去舞蹈学校学习。不过我还是坚持了下来。一级、两级、三级……到现在我已经考过了五级,而且我从中收获到了许多人生经验。
看了《夸父追日》这个神话故事以后,我的感触很深。夸父为了实现自我的理想而努力奋斗,不怕牺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夸父逐日的故事有其极为深刻的寓意。它说明“只有重视时间和太阳竞走的人,才能走得快;越是走得快的人,才越感到腹中空虚,这样才能需要并接收更多的水(不妨将水当作知识的象征);也只有获得更多的水,才能和时间竞走,才能不致落后于时间”。夸父逐日是为了给人类采撷火种,使大地获得光明与温暖。夸父是“盗火英雄”,是中国的普罗米修斯。还有人把夸父逐日看成是自然界的一种争斗,夸父代表“水”,而太阳代表“火”。水神、火神相争,水火不容。夸父逐日的故事,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也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如何理解这个故事,它用心的好处在于,人们以各自不一样的理解,去认识这个世界,去实现自我完美的追求。
我们要学习夸父巨人的意志坚定,就像我上小学吧!不管刮风、下雨、电闪雷劈都要去上学,要不然一天落下了功课,考试如果出那天学的那篇课文,就不会了。从上小学开始,除了有两天(周四、周五)我得了喉炎,没上学,我一次假都没请过。不像个别同学似的,一个小病就在家休息,记得一、二年级时,冯铄棋都发烧了,还为了我们班,广播体操比赛时给我们领操,多不容易呀!我相信,我必须能够做一个意志坚定的小孩儿!
读完了中国古代神话故事中的《夸父追日》的故事后,我被夸父的坚持深深吸引。我仿佛看到了夸父坚持不懈追太阳的情景。
夸父为了让大地永远充满光就向太阳追去。他追着感觉口渴,就喝黄河、渭河里的水,两条河里的水都被他喝完了但是他还是口渴,他跑向北方想喝大泽里的水,但是没有到大泽夸父就倒下去了,太阳也沉下去了。夸父非常遗憾,闭上眼睛长眠了。
对照夸父想想自己,我觉得脸上一阵滚烫。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朋友在一个山坡上玩球。突然,球滚下山坡了,她们让我去捡球。于是我就向球追去,但是那个山坡太陡了也太高了,球滚得很快,我追了一会球早就滚下山去了,我也很累了,就放弃了不追了。
夸父非常坚持,而我却因为一点点小困难就放弃。我要向夸父学习,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看完执笔作文网《[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想必你有所收获!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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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狼图腾》这本书却为我们展现了狼充满魅力的一面。
读罢全书,我还久久沉浸在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不能自己。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伦草原,跟随着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守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扭转了他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着迷的灵魂铸入人心。而且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迷: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百万大军,却能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的王国?许多人都毋庸置疑的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那就必须与狼打交道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的训练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是狼的毅力、勇敢、团结等,都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人不是狼,但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而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狼,也不是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灵活运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
现在的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难忘《狼图腾》,难忘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意义。
不要探寻所有我无为的迷惘,我污浊可我热爱飞翔。
——题记
狼,一种从来都披挂着“坏蛋”称号的动物。可在今年过年时,一部大片《狼图腾》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影片讲述了北京青年陈阵去锡林郭勒草原插队,掏狼崽、养狼等与狼共同生活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大雪天,狼群把黄羊赶入“大雪湖”为了来年小狼有食物,“大雪湖”相当于一个天然大冰柜,黄羊被困在其中并冻死。每年牧民在黄羊被困在大雪湖的第二天,会来到那里大聚餐,并带走一部分。而这件事被外来户听说,用一台收音机换取一位牧民口中的大雪湖的位置,连夜把牧民留下给狼的所有黄羊全部运走,倒置狼群最后无奈之下攻击人类养的圈里的羊。这时,我觉得老牧民说的对,“我们已经拿的够多了”,是啊,人们要有节制,贪欲要控制,狼也是有生命的,狼虽然会吃掉弱小生灵,可草原正因为有了它,生态才得以平衡。
另一件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电影结束后,片尾曲播放的过程中,我发现每一位狼演员都是有名字的,这再次体现出人们对狼、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
这部影片中,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有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我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不要怀疑我踉跄的荣耀,我渺小可我眷恋流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人们的印象中,狼是很坏的动物,凶恶、奸诈、贪婪、狡猾、可怕是它们的代名词。但是,读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有着超强的智慧才能、强悍卓越、自由独立精神的狼,这些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这本书中小狼的那种机智令我震憾。在毒日下,小狼忍受不住太阳的暴晒,竟能找到一个既阴凉又能够得着铁链的地方,而且在没有娘教的情况下学会挖洞,可以让自己避暑。可见小狼是多么聪明啊!它还不懂方位。一只从小就被抱走的小狼,却能够很快适应周围恶劣的环境,有着超强的生存能力。
小狼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有一次,蚊灾开始了。为了不让小狼被蚊子叮咬,陈阵就去给小狼割艾草(可以驱蚊的一种草),烧着点在旁边。狼是怕火的,所以小狼没有靠进,离着火盆很远。那些知道艾草用途的大狗就带着小狗跑到狼圈躲蚊子。小狼一看见狗朋友是冲着烟来的,突然恍然大悟,觉得自己亏了,就把小狗一个一个揪着耳朵拎了出去,自己则躺在那少烟少蚊的地方悠闲地睡着了……
狼的自由独立精神更令我敬佩。当我读到小狼宁死也不肯跟着牛车走时,我不由得有些为之震撼。虎可牵,狮可牵,熊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却是不可牵的。它向往的是自由!如果非逼着它被人牵着走,那小狼一定会以血、以死来反抗的。
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小狼的品质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要像小狼那样向往自由、独立,有自己的自尊和不屈不饶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灵因此变得更加坚强,学习小狼,像它一样不服输地走到最后!
一看这个书名,我就知道,这本书主要是讲狼。
刚开始,看到毕利格老人在跟狼“打仗”,看出了蒙古牧民对狼的憎恨,以及想把狼全部杀光的念头,觉得人类真残忍!“五条可怜的小狼崽从半空中飞过,五具血淋淋的躯壳全部落地。”看到这时,我的心不禁地颤了一下,他们是有多么痛恨狼啊?竟然如此残忍,连刚出生的可爱的狼崽也不放过!
“什么狼孩不狼孩!狼是吃人的东西,还会收养小孩?整个儿胡说八道。”“掏狼崽是我下的令!从前草原上一年一度的掏狼崽活动,确实是减少狼害的好传统,但是只减少狼害还不行,必须彻底根除狼害!要把全部牧场的狼窝统统掏光!”包顺贵压根不相信狼有一点好处,在他看来,“掏狼崽”是“好传统”,他只信自己的那一套:狼就该杀干净,一个不留。
可惜他看事太过片面,没有想过真正把狼杀光之后的牧场,真的可以像他以为的那样,羊儿马儿都在安详的吃草,牧民们也不用时刻警惕着会有狼突然出现,草原就安全,人们就安居乐业了吗?不是的。他们这样破坏生态平衡,家禽死得更快,更多;草原也会因为草供应不足而荒漠化,后果不堪设想。所幸,他们最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在这种情况下,想把错误在短时间内硬掰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只能一点一点地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看到最后时,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们可醒悟过来了。中途我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他们的“迷信”以及一副“狼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要有它们在,我们就没办法正常生活"的态度。想直接跳到最后去看结局,可想想还是忍住了,让结局还是保留了些它的神秘感。
看完后,回想起自己也有看事情片面的时候,往往到事情做到了快无法挽回的时候才发现,真是愚蠢呐!可惜我没有一眼就看穿事情结果的能力,也没有神仙在我旁边告诉我怎样做是对,怎样做是错。所以以后做事还是小心点为好,三思而后行。我慢慢琢磨着。
那是第一次看到草原,无边无际,青绿渲染了整个大地,暗黄的马道上不时有肥壮的马儿飞奔而过。这晴空万里下洋溢着静美,却让我找出了一份激昂。
纵马奔驰在黄色的土道上,望着悠悠的白云,脑袋里却浮出了狼的影子。放眼四周,幻想着这里曾蛰伏着的狼的身影:灰色的毛和刚健的身躯压低了,隐匿在丛中,用十万的耐力与羊儿们的警惕对抗,脑子里也许还盘算着绝妙的计谋,泛着幽光的眼睛毫不放松地盯着羊群----这是读《狼图腾》时,脑海里浮现的场景。此刻,它却出现在我的思绪中挥之不去。
《狼图腾》中,主人公陈阵养的那只小狼与那用绝计突袭羊群的狼在我心中同样是那么神圣而令人琢磨不透。我敬佩它们对自由的理解与渴望,对环境的适应力,敬佩它们的团结、亲情、桀骜不驯,更令我敬佩的是狼惊人的计谋,凶悍、顽强,它们永不寄人篱下,永不屈从的性格,骨子里透着的原始的狂野。这性格,这原始,都从小狼那小小的身躯与锐利的目光中散发出来,令我折服于它。
读着《狼图腾》,就如与狼打交道,有谁不会产生敬重之情?是的,正因为如此,古时候的蒙古人才把狼作为图腾,像神般尊敬。于是,狼造就了成吉思汗那样的草原领袖,造就了蒙古马的彪悍与精壮,造就了那所向披靡的蒙古大军
《狼图腾》第十四章中,陈阵对着那在马杆上迎风飞展的狼皮时,禁不住想起镶金狼头的蒙古军旗:在狼旗下冲锋陷阵的草原骑兵,全身一定都奔腾着草原狼的血液,带着从狼那里学来的勇猛,凶悍和智慧征战世界历史上,突厥骑兵凭着自身的狼性,在被逐出中原后打出了一片新天地,突厥的骑兵有如狼群一般,席卷了东罗马首都君士坦相堡,攻下了古埃及,统一了中亚细亚,建立了横跨欧亚非的奥斯曼帝国,这是什么?这是狼!
同为狼,《亮剑》中李云龙也有一番理解:我们是狼,是一群嗷嗷叫的狼!遇敌必亮剑!亮剑必制胜!这何尝不是狼性的又一种诠释?李云龙的狼性,是遇到强者不畏惧,勇于亮出剑来且带着必胜之心的性格。
如同草原狼结群围攻,谋划出必胜奇招,它们会积蓄力量,从不畏惧有比它们更强的对手。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座岭!是的,面对人类的追杀,狼从未俯首认输,强烈的求生欲让它们把生死追逐演绎得如此可歌可泣!可是,哪个猎手看到了狼倒下时,眼里的那份不甘与仇恨?这让我萌生一句话:狼死,狼魂不死!
细细品读姜戎带给我们对于狼的重新认识与思考,原来,狼的性格并不如一般人认为的凶残,也无狮虎般的健壮,狼之神,狼之魂,是如腾格里般的纯净与神圣。《狼图腾》中,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高超战术,以及对天、地形的利用,无不凝聚了狼的智慧,这些智慧把世界改造成如今此貌!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又让它们更团结一致。狼同时还守卫着草原。
可以说,没有狼,也许整个世界都会不一样。而如今,狼的精神在自然与人文中,处于何许位置呢?显然,听惯了《小红帽》的我们,也许会越来越淡忘了它,只余农耕民族中,龙图腾了吧?
读着《狼图腾》,我仿佛看见蛰伏在草原上盯着羊群的狼,希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有一双狼的眼睛!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狼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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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有趣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复活的恐龙》。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被称为“童话大王”。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有趣的封面的时候,我太喜欢它了,简直被它吸引住了。妈妈把它作为一个礼物买给我。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很多:短发张、长发李、馆长、副馆长、记者、恐龙、射击运动员、售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发李。他是一名工作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在恐龙标本复活后,一直保护复活的恐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国都自然博物馆有全市唯一的恐龙标本。自然恐龙标本也就成了国都自然博物馆的摇钱树。可是有一天,恐龙标本被喷了一种外国进口的清洁剂,结果恐龙标本复活了!馆里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想杀死恐龙,唯独长发李想保护恐龙。可是恐龙还是被杀死了。长发李非常伤心。但是他在夜里又一次让恐龙复活,并且骑着它逃走了。
我觉得结果很好,馆长和副馆长等人一心为了钱是没用的,稀世珍宝恐龙得到了长发李的保护再一次复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在这个暑假,我找到了一本我十分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恐龙百科》这里面记载了远古时代的霸主恐龙。各种各样的恐龙生活在远古大陆上。这本《恐龙百科》给了我很多知识。所以我把它写成了一边读后感。
恐龙是生活在地球上时间最长的动物,它们也一样自己的语言,大约在两亿年前它们在地球上快乐的生活,但是后来不知谁什么原因结束了恐龙时代。当时我仿佛感受到它们的恐惧,它们无助的吼叫。
最后科学家努力的探索恐龙灭绝的原因,最后科学终于弄明白了恐龙是怎么灭绝的了,是因为6500年前发生的地球大毁灭。那是在地球上出现了一个大彗星,当时大彗星离地球还很远的时候地球的温度迅速上升直至几百度甚至更高。
科学家推测当时彗星落地是在地球每一角落都能听见它爆炸的声音。全球都被热气杀戮,只有马达加斯加还完好无损,但接下来几分钟它们遇到更可怕的灾害。那就是海啸它们最后灭亡了。
通过这些我懂得了人的力量是无法与大自然反抗的,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护好环境。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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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深邃;那无限的真理,让我苦苦求索、追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如果我不看这本书,我也不会知道我会如此喜爱这本书-----《草房子》,更不知道《草房子》它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还以为就是写“草房子”呢?其实《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童年想起美丽的童话。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都来自于桑桑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
特别是其中一章:秃鹤。秃鹤原叫陆鹤,秃鹤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是一个大光头,秃头不是他想的,只是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长不出一根头发。同学们甚至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想摸摸他亮的发光的秃头。可他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想摸一我的头,我不能随便让人摸。他有时自己也挺恨这个大光头的,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他的出色表演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他觉得秃头也有“春天”。
陆鹤做得很对,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都不喜欢自己,那还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而且如果别人不信任自己只要你做出一些令别人觉得成功的事,别人就会认识真正的你。
读完这本书,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果糖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真想回到童年!
书对人类真重要。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令人学习与敬佩的人与角色。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豪气爽一快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贾宝玉和林黛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从寓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小王子忧伤的眼神;更可以倾听老庄讲经说道。虽说《草房子》只是茫茫书海中的一本书。但却让我足以让我珍惜一辈子。
温馨感人的心灵故事在岁月的历练中发光,蓦然回首时,翻阅自己的心灵,是不是有一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咖啡色的人生,常因咖啡而停顿,是慢了,但因此有了节奏。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悟!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原来《草房子》是这样一部能够影响60、70、80甚至更多年龄层次范围及正在成长的孩子们的作品;这是一部可以亲子共读、共同感悟的经典作品;这是一部能够勾起大人童年回忆、孩子能够感受最纯洁最简单的农村童年生活的鸿篇巨制。优美的文字、优美的风土人情、优美的童真时代,构成了这部纯美文学,在七十、八十年代农村生活过的人,表面上都是描写生活的艰苦,但现在回忆起来确实无穷的童年快乐,和物质极度丰富的当代,那时候的一颗糖都能让人满足和快乐好长一段时间,作者并未刻意描写,却将童年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中不同人物在不同命运前面努力挣扎奋斗、努力追求和实现自我的故事线索。
《草房子》可以说一部偏向于悲剧的小说,杜小康家境“红门”由盛转衰的变迁、纸月的的命运、将一轮和白雀的爱情,悲情一面不时的激发着人们的感动。我和孩子一起阅读草房子,曾几次忍不住眼泪盈眶。
但这又是一部悲剧中不失幸运,桑桑的由悲转喜让通过努力获得更好结果的不断努力和对生活的信心。这更是一部充满希望的故事,杜小康家“红门”败落后却实现了自己勇于承担、更加脚踏实地的人生转变,杜小康靠自己双手扭转命运让人看到希望;纸月虽然离开油麻地最亲最爱的地方远走他乡,但希望仍然可以期待;桑桑的命运也告示着我们,希望一直存在,明天会更好。草房子,作为本书的名字,贯穿始终,记录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艰苦奋斗、也更为现在人阅读《草房子》体会更多真实、简单、纯美、自然、感人的美好……
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是曹文轩爷爷写的,这本书可好玩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草房子》这主要讲了有一所叫油麻地的学校,校长桑乔是男孩桑桑的爸爸,油麻地小学是清一色的草房子,十几栋的草房子似乎很有规则,又似乎没有规则地连成一片,它们分别有教室、办公室、老师宿舍、活动室、仓库……桑桑家就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里,也是一栋草房子,桑桑有很多好朋友,阿努、杜小康、朱晓鼓等等,他们一起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
书中最让我怀念的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一次校长桑乔视察他的校园时,见到秦大奶奶的那间低矮的小屋,从心底就觉得别扭,加上听老师们说的那些关于秦大奶奶的支离破碎的话,就更觉得别扭,况且他觉得油麻地小学不应该让一个跟油麻地小学毫无关系的老太婆住在校园里,又觉得油麻地小学西北角有一块好端端的地被人占领了,感觉油麻地小学不完整了,就想让秦大奶奶搬出去住,桑乔刚跟秦大奶奶说想让她搬出去住,秦大奶奶就用拐杖一边“噔噔”地敲着地,一边理直气壮地说:“坚决不搬!”桑乔那她没办法,只好趁秦大奶奶出去卖母鸡时,叫了几个大汉在校旁造了个草房,接着把秦大奶奶的那间低矮的小屋给拆了,把所有家具搬到校旁的那个草房,等秦大奶奶回来时房子也拆的差不多了,但秦大奶奶还是坐在原来小屋的地方,桑乔想了想,变叫那几个大汉摘下门板,把秦大奶奶捆在门板上,抬到校旁的草房里,把门锁了起来,第二天,又把门打开了----是怕秦大奶奶闷死在小屋里。可秦大奶奶又跑到了“原住处”,----其时这块地就是秦大奶奶的,但是这块地被政府用来建学校了,所以,大家都不喜欢秦大奶奶住在校园里。连夜搭了个小棚,桑乔实在没办法,只能按着她的办!
有时侯秦大奶奶的理直气壮都是因为那些思念!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之后,我想对其中的人物进行深入研究。
我研究的是一位叫谷苇的人,他与一位卖饺子的摊主“谈饺子”。谷苇只为少了一只饺子几乎要和那个摊主打架,但他数到最后一只碗时,发现多了三只饺子,却选择一声不吭。这表面上是吵架,但作者想让我们发现其中的人物性格。我从少了一只饺子、多了三只饺子却一声不吭,发现谷苇容不得别人占自己便宜。却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占了他人便宜,这种人谁想当呢?
一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去买10元一斤的柚子,三斤不到一点,摊主收我30元,我很不开心,据理力争只肯付27元。当我递给店主50元时,店主没在意,随手找了73元,我拿到钱后立即明白店主弄错了,但却不想告诉他,并立刻拿起柚子钱慌慌张张的“逃”走了。我跑的很快,害怕店主追来要钱。突然,曹文轩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我的面前,指着我呵斥:“你这个不要脸的谷苇”,顿时,一大群《草房子》的读者把我团团围住,大声骂我:“可耻的家伙,真不要脸!”吓得我冷汗直流,从梦中惊醒。我睁眼一看,面前只有熟睡的妈妈,环视四周,噢!原来是一场梦,真是虚惊一场。
虽然,只是一场梦,我却大有感触:千万不能当一个占他人便宜的人,而应做一个诚实可信的人,这是最重要的!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女巫读后感集锦》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小女巫》的课外书,里面讲了:一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巫因偷偷参加了她不能参加的女巫舞会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女巫首领惩罚她要做个好女巫,做的好了才可以参加明年的女巫舞会。于是,小女巫回到家一边勤奋的学习女巫魔法,一边和她的好朋友小乌鸦一起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大家都好喜欢她,而她也从帮助别人的同时感受到了自己的快乐。她以为她会受到女巫首领的肯定而且应该可以参加下一年的女巫舞会。可是,谁知道女巫王国里,做好事的是坏女巫,做坏事的才是好女巫,小女巫反而被那些坏女巫狠狠的教训了顿。最后,聪明又勇敢的小女巫一把火点燃了用智慧和魔法敛聚来的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让她们不能做坏事。然后,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地跳舞。
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第一,她会努力的学习,勤备的学习魔法书中所有的知识和本领,所以才有最后的胜利。第二,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行为,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我也应该向小女巫学习,做个勤备好学的好学生,做个助人为乐的好儿童。
在看这本书以前,我印象中的女巫是凶狠、邪恶的。如《白雪公主》中让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王后;《睡美人》中的小公主也是因为中了女巫的魔咒而沉睡百年。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故事中的女巫给人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在女巫们看来,总是干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而善良的小女巫不受雷雨女巫鲁姆倍尔的威胁,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她帮助天天在酒馆里喝酒玩耍不管妻儿的屋顶板匠恢复了理智;帮助在暴风雪中卖栗子的小伙子感受到寒冬里的温暖;还帮助沉默而忧伤的小女孩卖纸花,让人们都来买她的纸花,而且纸花总也卖不完……
小女巫用她的故事改变了我对女巫的看法,原来,女巫也可以是善良的。
自评:这这是我看完小女巫后写的读后感,望大家指教,我即将写出另一篇读后感《女巫》。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平常女人一样,有着平凡的相貌,平常的工作,平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平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平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我左思右想还是未能想出个什么结果!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著名的文学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10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和姥姥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现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女巫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渺小的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今年暑假,我看了意大利作家阿兰·斯特拉顿写的《梦幻女巫》。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梦幻女巫出没贝鲁门王国的森林中,她在等待从国王和王后那儿收获的“纪念品”——奥莉维娅公主的心脏。在得到这件“纪念品”之前,王国的每一个孩子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公主的十三岁生日即将到来,梦幻女巫给出的期限越来越近了。绝望的王后试图从邻国得到帮助,但却被狡猾的利奥王子侵占了城堡。勇敢的奥莉维娅公主和农家男孩米洛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老鼠一起逃出城堡,打败了梦幻女巫,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
奥莉维娅,你真是好样的!明明知道逃出城堡去救孩子们,有很大的危险。但你却勇敢地与两个朋友一起冒险闯入梦幻女巫的老巢。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不但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还从利奥王子手中夺回城堡。
奥莉维娅,我和你同样的年纪,但在勇气这一方面,我真的比不上你。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元旦演出,我荣幸地被选中作为元旦演出的主持人。虽然我很开心但又忐忑不安,因为我是个内向的女孩,平常连跟别人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在学校大型活动上露脸。从被选中的那天起,我就陷入矛盾与焦虑之中,甚至打起退堂鼓——想要退出。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鼓励下,我才勉强鼓起勇气接受挑战。元旦那一天很快来临了。演出开始了,我带着紧张的心情走向舞台。站在舞台中央,我两腿发抖,手心直冒汗。在我将要开口时,我一看台下,一千双目光投向我。我一下子懵住了,脑海一片空白。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心急速跳动的声音……经过这次锻炼,我慢慢变得勇敢起来。但和你奥莉维娅一比,我还差远了。
奥莉维娅,你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推荐!《蜡烛》读后感通用版7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如果给你一份绝密文件,让你藏在最安全的地方,你会选择藏在哪里?如果遇到危机,你的表现会是怎样?
是小盒子里,是方砖下,是纳在鞋底,还是塞在某个幽暗角落的缝隙里?
就慌张,是害怕,是怕得泪水直流,还是惊讶得直站着说不出话来?
也许,你会像我说的那样做,但是,他们却与你截然不同,他们就是参加了秘密情报传递工作的——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
他们是法国的一个普通家庭,可是他们却参加了秘密情报的传递工作。他们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利用了人们往往以为最机秘的东西都是藏在最隐蔽的地方,对眼前事物常常忽视的这一心理特点,把机密文件藏在显眼的蜡烛芯里,瞒过了凶恶、愚蠢的德国军官。然而危险并没有化无,狡猾的军官又点燃了蜡烛,大儿子想办法借“取柴”之名,把蜡烛夺回。军官凶狠地抢回蜡烛,小女儿娇声向军官道了晚安,并夺回了装有情报的蜡烛。
小女儿的机智与冷静挽救了三口人的性命。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向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的机智勇敢致敬,向德军强盗伯愚笨、凶恶唾视。面对凶狠的敌人,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临危不惧、聪慧应对,真令人佩服!
面对困难不畏其厉害,从容面对,勇敢向前,是我从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身上得到的启示。
那一天,妈妈和我来到歙县书店。我一眼就相中了这本《红蜡烛与美人鱼》,一回到家,我便趴在书桌上细细品味着《红蜡烛和美人鱼》的'故事,读完后,我的心中顿时冒出了许多感想!
他是日本著名的小川未名大师编写的。在此之外,我读过很多书。不过这本《红蜡烛与美人鱼》就像一块吸铁石一样,深深的吸住了我的心。
它主要讲了有一条已有身孕的人鱼,她不想让孩子跟自己一样待在孤寂的海里,就把孩子送到了人类陆地上的一个小镇里。这个孩子被一对老夫妇捡到了,而正好这对老夫妇没有孩子,他们认为是神赐给他们的孩子,要好好抚养。女孩儿长大了,学会了在蜡烛上画画的技能来报答那对老夫妇。一天,一位商人来到这家店里,他看了一眼就知道女孩儿是美人鱼,于是想用金钱来买下这条美人鱼。起初,这对老夫妇不答应,可后来,商人对老夫妇说。美人鱼是不祥之物,如果不赶紧撤手,会大难临头!最终老夫妇还是听信了江湖商人的话,把女孩儿卖给了商人。女孩儿知道了,心里很难受。商人把姑娘带走的当天晚上,海上出现了少有的暴风雨。从此以后,神山上只要点起红蜡烛,无论天气多好,都会狂风大作。之后,整个村子受到诅咒。
女孩儿明明那么聪明又善良,会在蜡烛上画美丽的画,可最终还是被老夫妇卖给了商人,哎,多可惜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定要善待他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善待他人,他人便会善待你。你若伤害他人,他人总有一天会报复你!
这篇文章就是在二战期间创作的。一位苏联青年红军战士,为了解放南斯拉夫而战死,一位南斯拉夫妇女不忍暴尸战场,不顾年老体弱,艰难的将其掩埋,并将珍藏了45年的结婚喜烛点燃在坟头,表示深深的敬意以及悼念。这不分国界的深厚友谊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
但是,在这美好感情的背后,有着怎样残忍的事情呢?是什么让苏联红军战士失去青春和宝贵的生命?又是什么是南斯拉夫妇女无依无靠,家破人亡?是战争是让人无比痛恨的战争!当和平之花凋零、和平之鸽折翼、和平之舟搁浅时,你做何感想?是在敌人面前懦弱发抖,还是像苏联红军一样奋起反抗,或者像南斯拉夫妇女一样正视悲惨的现实,置生死于度外?
我不经想起了4年前的伊拉克战争。因为伊拉克的石油,美国用了多少个理由去杀戮;因为伊拉克石油,美国用了多少个理由去制造战争,去制造自己国家与伊拉克人民的隔阂?每一次战争都会有流血和死亡,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又有什么力量去阻止?我只能默默的祷告,希望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能够为战争而死去的人民画上第二个灵魂!
唤女呼儿,寻娘找父,惹下落泪无数。
仰天长叹,苍生何罪,当此灭顶风雨。
想将士,血染黄土,人间亦是儿女。
铁腕统帅,谋国智士,功是森森白骨。
相送炮声,来迎血泪,人道是民主。
弱国百姓,穷家人命,谁见真心几许?
君能否,寻一桃园,去听笑语!
在联合国总部前,有一座矗立了40多年的“铸剑为犁”的铜像,然而全世界和平一刻从未出现。不过,两根插在战士坟头的蜡烛光芒虽弱,但却点燃了希望……
人生像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轮船,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我认为:有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了>这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女儿杰奎琳,她聪明、机警、镇定,尤其是勇敢。面对凶残的敌人,妈妈和哥哥的努力都失败了。一般人甚至是大人都不敢再有行动,可小女儿杰奎琳却突然娇声地对德国人说:“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盏灯上楼睡觉吗?”她凭着自己的勇敢救了妈妈、哥哥和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杰奎琳那么伟大,但我自认为我还是个勇敢的男孩子。
一次,奶奶家飞进了一只蝙蝠,那丑陋的模样吓得姐姐尖叫着躲了起来,我也有些害怕,但还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蝙蝠来一场大战,保护姐姐。这家伙在空中转圈,一会儿飞到这,一会儿飞到那,好像不把我放眼里。可恶的东西!我拿来我的玩具枪,对它连发三枪可一发没中,还差点打到了灯泡,好险呀!它在我头顶上转着圈,好像在嘲笑我。我急中生智,对着它转圈的路线开了两枪。它好像懂我的心思,改变了方向。我回头看看姐姐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再回头,它不见了。我焦急地搜索着,在窗帘上,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生怕打草惊蛇,瞄准、开枪,中了。这下可神气不了啦。
只见它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乱飞。咦,谁把窗户打开的?原来是姐姐,她见我英勇善战,也起来想帮点忙。蝙蝠仓皇出去了,我冲它大叫: 今天放你一马,明天我等你决一胜负。第二天,我开窗等了它半天,只等来好多蚊子。真可气。可通过这件事,姐姐从此对我可是刮目相看了。勇敢之船,只要你勇敢,不怕困难,就一定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这将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半截蜡烛》的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人占领了的法国,有一家三口法国居民为了把德国人赶出去全家都机智、勇敢地保护机密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文章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从中我也明白了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有,面临危险的时候,不能害怕,要镇定自若,十分沉着冷静地去想办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啊!文章中的伯诺德夫人把一个装有机密的小金属管封在一小截蜡烛中,并且使孩子们认识到,这个金属管内的机密,跟祖国的解放有关,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守这个秘密,表现了这位普通的法国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其中两个孩子的沉着、机智、勇敢,实际上这也是他们一种爱国精神的表现。这里,我其实最佩服的就是杰奎琳。虽然她只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但在母亲的感染下,遇事镇定,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遇事能向杰奎琳一样冷静、机智,并且可以为祖国出一份薄力,培养自己更进一步的爱国情怀,让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人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成功啊!
读后感:半截蜡烛蜡烛只是一件不起眼的日用品,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间,在伯诺德夫人一家却与它生死相依,因为里面有重要的密信。就这样它、伯诺德夫人一家和三名德国军官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事,最终伯诺德夫人一家凭着机智和勇敢取胜。伯诺德夫人一家展现出强烈的爱国精神,给我留下深深的烙印!
伯诺德夫人有一儿一女。儿子杰克聪明机灵,很讨人喜欢;女儿杰奎琳温柔漂亮,声音动人,是伯诺德夫妇的掌上明珠。伯诺德夫人有贡献,她看到德国军官点蜡烛时,急忙拿油灯,还说这点灯亮些,准备把蜡烛换掉,伯诺德夫人是十分从容的;杰克也有贡献,他想出了抱柴火的办法,虽然没有实现,但他这种勇敢、镇定的做法感染了妹妹杰奎林;杰奎琳的贡献最大,是她将蜡烛拿走,保住了情报。她选择了个合适的理由,还打了个哈欠,让人觉得她很困,说明她很聪明,她天真、纯洁的声音得到了司令官的喜爱,就不会刁难她,说明她很机智。
我们也要向伯诺德夫人一家学习,学习她们强烈的爱国精神!多唱唱我们的国歌吧——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在这个学期中,我学习了《半截蜡烛》这篇课文后,使我惊心动魄,文中伯诺德夫人一家机智勇敢,使我敬佩不已。
本课讲述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佬经常来别人家中查看,在伯诺德夫人家中,一家人正在讨论为了把秘密情报保护好,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不一会儿,德国军官来到他们家中,搜查了以后没有要走的意思,因为外面正刮着大风。士官问了他们几个问题,她们都机智的回答了。到了最后关头,正当杰奎琳走上最后一层台阶时,蜡烛灭了。当我读到最后时,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为伯诺德一家而担心,还好情报没有被发现。
这篇课文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之情,体现伯诺德一家人的勇敢机智,不畏牺牲的精神,她们用智慧与敌人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就是被敌人杀死了,我相信她们是死而无憾的,是死得其所的,我真佩服她们。在与军官的对话中,我感受到了她们不畏,视死如归的的伟大精神。因为有了生存下来的信心,在有惊无险的对话中,在最后的紧要关头,这样才活了下来。
在解放之前,世界总是战争不断,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我希望今后不会再有战争,让和平永驻人间。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最新福尔摩斯读后感集锦》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最近,我迷上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今天,看完了《濒死的大侦探》后,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这书太让我着迷了!
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一氧化碳的化学式是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但毒性很强。被人吸入后,就会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变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人体组织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浓度有关。当浓度为10%时,会头痛;达到20%时会情绪不稳与误认;占50%时就会昏倒;占70%时死神就来了!由于碳氧血红蛋白是粉红色的,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死者皮肤会呈现鲜红色。
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有很多的疑问。
为什么福尔摩斯要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呢?书中的他不是很富有吗?
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被爱丽丝催房租?他是记性不好吗?但是他明明很聪明,办案能力超强,能够记得案件中很多的细节。
为什么催房租的是爱丽丝?她只是房东太太亲戚的女儿啊!她有委托书吗?
这些问题,我这看过的`《福尔摩斯》系列的书中都没找到答案。在未知的故事中会有答案吗?还是会令我有更多的疑问呢?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由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编写而成,该作品因成功塑造福尔摩斯这一经典人物形象,是柯南。道尔成为了侦探小说历史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这本著名小说主要说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搭档华生,一起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惊天奇案。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
有一天,福尔摩斯收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信,请他去破案。于是,他和华生一起赶去劳斯顿花园3号街,在一座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一具男尸,奇怪的是这具男尸没有外伤,但周围有血迹。现场的墙壁上有用鲜血写着“RAcHc”。同时,他们还发现了一枚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经过福尔摩斯细密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血字的研究》是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这个案子使我非常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镇定,还有缜密的推理让我十分敬佩。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最新阿勒泰的角落读后感合集7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有幸拜读了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作者以轻松自在朴素的文字描写了冰天雪地、戈壁滩沙漠、移动的羊群牧民和随地扎下的毡房子……,这些在我有生以来都是没有见过的。那些山峰、那些河流、那些森林、那些牛羊骆驼、那些人、那些事,在作者的笔下灵活生动,仿佛置身其中。
文中作者一家在语音不精通,环境不了解的情况下,居然敢给人赊账。幸好牧民都老实巴交的,又有信仰,所以在喀吾图,一个浅浅写在薄纸上的名字就能紧紧缚住一个人。你信任我,我也要对得起这种信任,大概也就这种意思了。
想到了前年3月份,在跟人做生意,对这家公司资质了解的很清楚,对这个人也算是相处甚久。基于对朋友信任,没有任何押金的情况出售了一台机台,当时说好是一个月后债款付清。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你的信任在别人眼里是一分也不值。在一个月后迟迟不到款。于是断断续续的催款,催款是很头疼的事情。开始这个人于各种困难跟你说暂时资金不到位,说得真是声情并茂,痛哭流泪的样子,心一软算了,再给他一点时间吧。时间久了,这家老板继续于各种理由搪塞。于是一台一两万的机台款就一拖再拖。
都说欠钱的是大爷,这话一点儿也不差。毕竟都是辛苦钱,供应商的款是现结的,而卖出去的机台却分毫无收,那叫一个心急,急的时候真的是骂这人不守信的王八蛋。于是我带着两岁多的儿子,拿着催款单,手机开着录音,到他公司要钱。继续说没钱,再问具体什么时候付,承诺说年底前付5000千。我也不再信他的话,强烈要求他在催款单上签名,催款单上有备注,如有如期付款,以千分之五的日息付违约金。
在这种情况下,在年底前收了5千元过年,可是等到年后来,竟然的人去楼空,什么也没有了。于是只有走法律途径,各种证据,在历经八个月后终于结案。虽然胜诉,但对于一个失信的人来说,胜诉也一个说法而已,货款照样没有。
所以当看到流动的牧民中,很多人都是记不住,仅仅是一个签名就是缚束,在羊群南下,膘肥体壮时,路过喀吾图一带时,还债的人千打听万打听,打上门来结清倒债。亲眼看着记账的本子上用笔划去自己的名字,才放心离去,一身轻松,这让我特别的感动。虽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你给我的信任,我定不辜负,这是一种最起码的为人尊严。
这几天在读李娟的散文集《阿勒泰的角落》。不得不承认,写作这东西,确有“天赋”的存在。而天赋这东西,又未必人人都乐于或善于应用——有些人钟情写作,却未必懂得去体悟和探索人生的壮美,写出来的文字不免陷于空洞苍白;有些人有着深刻的人生体验,却不屑或不擅长以文字去表达他们的所感所想。而李娟却同时是一位擅用文字又具灵秀触觉的女子。她写的都是她身边熟悉的环境,自己经历的人和事,但她的视觉是如此的敏锐独特,竟然可以在平凡不过的世俗琐碎里探寻出那样鲜活的人生趣味;在那样广漠孤清的寂静里发现大自然如此惊心动魄的美……
就象大地上会长出麦子,长出苞谷和其他灵秀的植物,李娟的文字也象从她身上“长”出来的那么天然、那么纯粹,看不到修饰的痕迹。这种文字是教不出,学不来的。读着这本书,你会感叹,作者是有着一颗多么贴近大地的心灵啊!追随着她的眼光,你会发现深藏在这片大地肌肤里的种种有趣的秘密。读着那样的文字,你甚至会觉得,任何试图评价她文章的文字,都显得有点蹩脚和尴尬。
从作者的笔下,我惊喜的看到一片还没有被外界文明所侵扰的极荒僻壤。那里的人有本能的笑泪爱痛,完全展现出生命最原始的状态。正如她所说,在那样的地方,人不是主宰,只是自然界的一小部分。
这应当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才是宇宙间平衡有序的生命形态。那里的自然狂野直率,没有被城市文明所加工,生长在这样的天地间,或许她理所当然就被浸润出一副与天地浑然一体的性灵和情怀吧。他们不一定懂得文化是什么,但是他们对美和对美的表达却有着先天的自觉,而且这种自然而发的美比之经过文明浸染和艺术加工的美更具震撼力。即使你没有与他们共通的语言,也能产生文化的共鸣,而心生感动。
如果不是通过作者的文字,我无法想象在茫茫天地之间还有这样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一群寂寞而卑微的人,艰苦却欣欣向荣的生活着。我不能不赞美他们的隐忍、坚毅、乐观。但他们自己不这样认为,他们把上天降临自身的一切悲喜哀愁都看作理所应当,看作一切生命出现、存在、消忘过程中的常态,平静而无怨的接受。当然,他们之中也不乏一些对生活充满热望而对现实无比绝望的的人。他对认识世界、改变人生是有主动意识的,对过上富足、文明、温暖的生活是有愿望的,但却没有改变这种贫穷的能力。于是就形成了独特的一群——酒鬼。
作者对这些人的描述总是奇妙而且诙谐,使他们的人性在固执、可爱中透出巨大的悲凉。我们笑过之后,实在不能不承认,他们除了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孤独的灵魂,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那些居住在她的四周,常常与她打交道的贫穷的原住民、孤独的游牧者也都有着形形色色、性格迥异的生活方式,有时他们甚至会因为十分荒诞的思维、怪异的僻好而做出令她无法忍受的举动。假设我们有一个或数个这样的邻居,肯定会天下大乱。
而作者的眼晴却能透过她宽容的人格,去看待这些人,而且走进这些人的内心世界去认识、体谅他们。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寂寞无望。她把他们描述的滑稽有趣又可爱可亲,使你笑中带泪,为他们如此真实的活着,又活得那样寂寞、那样苦辛而感叹。
作者用乐观向上的姿态诠释了世界,实在值得我们去感受她那独特的见解。
读完《我的阿勒泰》和《阿勒泰的角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思来想去,决定写一写自己的感想,算是对这两本书的一个感悟吧。
其实我在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我是挺担心遭到李娟的嘲笑的。但我想最后她还是能接受的,因为我太可怜了,整天活在“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生存经验和谋生法则里,活在被世俗的枷锁套牢,身不由己、无法挣脱的世界里。
阿勒泰没啥,李娟罗罗唆唆地叨咕她那里的那些破事,但我看着看着就乐,把乐都乐没了,心理有哭不出来的酸痛。在哪个很容易让人绝望的生存环境里,她的笔绕开大苦大悲式的苦难控诉文学,直追戈壁滩上的欢声、夏牧场上的笑语。
那片土地赋予了她天才般的灵性,戈壁荒原上的肌肤在泛着莹莹蓝光的滋养下,大众速腾迸发出一个天才般的信笔为之的书写者,她让我们发现了一个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而且无人认领的一个清新、快乐的世界。
而我们失败就失败在“当我们被群体性的过度索求的欲望和惯性纠结缠绕得疲惫不堪时,我们为了配合心理那念无止境的贪婪成性而无暇审视和欣赏本该属于我们的美,无法收获那本该属于我们的世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我们在拿到我们想要的东西的同时,也遗弃了另一个美好、温馨的世界。
她穿越了苦难、绝望、沮丧、寂寞、孤独、的那强硬的阴暗层面的阻力,言语出了另一个世界的美。
荒原上的风、戈壁上的云、河岸边的毡房、峡谷里的牛羊,冷得过分的寒冬、另人绝望的山野,该咋样还咋样,该不咋样还不咋样,没人把她们咋样,她们也没把谁咋样,大不了吐一吐舌头,还不就是无所为吗。
若无意指认那在伤感中徘徊、欲望中沉浮的生命就是我们本来的生命,那么,总还有别样干净明亮的生命,等着人去认领。
我从没有读过这样的书,书里没有什么逻辑,平平淡淡的叙事,却在我的眼前为我展开了一幅那个年代,那个地方,那个美丽的地方的生动、自然的画卷。没有什么悲悯的话语,却总能带给我感动。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书荒的季节,图书馆看到阿勒泰直接拿着去借了。后来翻开的时候,读了两页便被其中的文字所吸引。作者李娟所描写的每一件事都能找到画面感。风里来雨里去的边疆牧人、随家庭不断迁徙的动荡生涯、离春天只有二十公分的雪兔、风沙肆掠的荒漠里喂养的金鱼……无论是可爱的孩子,还是来来往往的陌生人,都显得那么纯净。在那种厚重,贫瘠的生活中。透过作者的文字、作者的眼睛,我看到了那个纯净、干净明亮的阿勒泰,看到了白雪和阳光,青草和牧林,优美而明亮。我能感受到那别样的温暖、丰盈和喜悦。
正是因为很久没有读到这么优秀的书籍,所以才会激动。看书的好处就是在作者的叙事中结合自己的想象形成自己脑海中那独一无二的那个胶片集。读了几遍,每次都能带给我新的感动。每当我想写下一些感想时,总是在想下一次我是否又能从书中感受到新的世界。我现在写是不是还是太早了些。最终,我写出来的仍然只能是我在读这本书的一些小小感受,对于这本书,任何的评价可能都是多余的。不敢写,也写不来。只能读书的人自己去体会。
我已经很久没有去享受过写作这件事,因为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不管是我的心还是我的语句都处于一种束缚当中。这种束缚来自于我所接受的教育、我读的书、我的见闻阅历、我所处的环境……我无法越过它们。而我想说的,想表达的都似曾相识。好像这世界的所有的见解、情感都已被人抒发到极致。而我的那些像风一样的细微感受,总是难以捉摸。
最后,节选一些段落,我希望未来自己无论是处于人间的角落还是都市的中心,我的心都一样游牧在广袤而孤寂的荒野上,能够去享受那清辉月光落在身上的美丽,能够抓住那些难以捉摸的细微感受。
去书店,看到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翻看,发觉不错。回家后,翻看,断断续续的翻看。这,又是一本不用记页码的书,也是一本不用一气看光的书。闲暇时打开来,读几节。读着,便会将心绪平静下来,便会想,那些遥远地方的风景和生活里的情趣。这一切,来源于作者的文字,干净、明亮、可爱、温暖。与安妮的蔚然不同,但也是够好的。
如她是这样描写男人喝酒的:
我家的柜台下的角落里至今还堆着一些无法处理的宝贝,包括五件皮夹克、几顶皮帽子、几根马鞭、一副皮手套、两三个手电筒,还有一个摩托车头盔、一大堆匕首、一叠身份证、一个户口簿、数不清的手表(有一半都不能走了)。更可笑的是,还有一双皮鞋……全是赊帐的酒鬼随手抵在这里的,估计酒醒后就忘掉了。
更可气的是晚上,那些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毅力,冰天雪地里能连续敲几个小时的门。他们越是这样,我们越是不给开;我们越是不给开,他们越是要坚持到底,不烦不躁,一直叮叮咚咚敲到天亮,就回家睡觉去了,一觉睡到晚上,吃饱了饭,再来接着敲。
经常是干活干到半夜,一出门,就给门口堵着的东西绊一跤。低头一看,又是一个醉趴下的,不知在冰天雪地里倒了多久了,于是赶紧把他拖进房子,扔到火炉边搁着,让他自己醒过来好回家。可气的是,这种人醒了以后,往往第一件事就是要酒喝,根本不为自己刚刚俭回一条命来而稍有害怕。
奇怪,为什么要喝酒呢?酒到有什么好喝,那么辣,而且还得花钱。
一个做裁缝的家庭,常年在那片土地上流动着,做着裁缝,所以对钱自有一点单纯的意识,写来也可爱。
来这里做衣服裙子的女人们,一个比一个可爱,可爱的简直都不忍心收他们钱了。哪怕是五六十岁的老妇人,撒起娇来,也跟小姑娘一样动人。她们会像念诗一样哀叹自己的青春,满脸难过,眼睛却狡猾地笑。
年龄小的就更难对付了,她干脆紧紧搂住我妈的脖子,拼命亲她,让她气都透不过来,再口口声声地喊她“妈妈”、“亲爱的妈妈”。
到了后来,我们的价格降的和“小上海”家的一个档次——实在是没有办法呀……
价格一降,我们的生意就更好了,也更忙了。冬天的是候,经常是深夜过去天亮了的时候才开始休息。
爱情会在任何地方发生,她写妹妹的恋爱亦是可爱的。
十七岁、十八岁,虽然只相差一年,但差别太大了。去年还是一个倔强敏感的少女,今年一下就开窍了似的。虽然这件事上我们都瞒得很紧,但她自己肯定感觉出了什么,并且还有所回应呢!第二天,赶在卢家小伙子过来接她之前,我们看到她把各破三个洞的球鞋脱了,换成压箱底的新皮鞋,还欲盖弥彰地解释:“噢,昨天汗出多了……那双打湿了,……湿透了”
到了第三天,又把灰蒙蒙的运动服换成了天蓝色的新外套——干活去穿什么新衣服啊?但我闭了嘴什么也没说。她自己都舍得我还多什么嘴。
一拍篷土的头发也细细地洗净了,从此做饭和倒煤灰时,头上会小心地包着头巾,下地干活也不忘包着。
不写了。
附言:
建议大家去买这本《阿勒泰的角落》读读。
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里面看到她的博客地址,这段时间没事就会过去看一看,读读哪些北疆的生活,感觉那苍茫的群山、荒凉的戈壁、寒冷而寂静的零落人家。
有篇文章写的,在阿尔泰山和天山山脉附近的阿勒泰地区,发现了恐龙化石,还有长颈鹿,甚至还有贝壳。真是沧海桑田啊!从地图上看几乎就是亚欧版块的最中央位置的'地方,居然当年也是一片汪洋,那是不是更或者,在现在大洋深处,当年曾经确实一片陆地,还能找到当年的城郭和村落。
亿万年过去后,世界在颠倒性的变迁着,我们也只是匆匆的过客,几十年或许只是白马过隙,转眼都会四散云销,或许谁都不再会记得。只有我们自己,记得身边经过的、爱过的人,也算我们曾经来过。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我没去过阿勒泰,但李娟告诉我,那是一个精彩的地方:碧蓝苍穹下,牛羊成群,时光随小河流淌,自由同飞鸽翱翔。在这里,一个普通人为了还账会苦寻一个季度,一只雪兔为了自由也会卧薪尝胆,以生命掷下豪赌,深夜中裁缝店的一盏孤灯就能驱散一切孤独,冬日里一辆粉红色大车便可承载起几个村庄的旅途。
阿勒泰的生活对我来说实在过于新奇,那里像是一片充满魔法的土地,美丽遥远,初读《阿勒泰的角落》时,我便被阿勒泰深深吸引,此前我也从未对想到达某个地方有如此强烈的渴望。
但其实阿勒泰的美是与李娟的视角分不开的,如果仔细回味全书,其实好多美丽的场景在现实中不一定能被我们接受,在商店时花竟然都能在柜台间绽放,那场景一定很美,但是花多的地方虫子也不会少,就我本人在草原游玩的经验,晚上如果再点一盏灯,除去吓人的飞蛾和甲虫纷纷出现外,蚊子也会咬得你无法入眠。还有那块被香气熏得酥软而掉进锅里的强泥,听起来幽默有趣,但如果我是当事人,我一定感觉不到任何浪漫,没准还会把锅直接扔掉。我相信,如果我这样评价阿勒泰——那是一个人烟稀少,贫穷落后的地方——一定不会有人反驳我,因为这就是事实,但是阿勒泰的角落亲口告诉我的,不是李娟总能看到那美丽有趣的一面,也总能让我们发现生活的美好。
或许我所憧憬的阿勒泰在地图上是找不到的,我所向往的那个角落仅仅是一个善于感受美的灵魂眼里的阿勒泰,这样的灵魂永远不会苦于在生活中苟且,因为生活于他们而言只有诗和远方。
就我们每个人而言,我们没有足够宽广的视野一睹天下美景,也没有足够宽大的臂膀,一览世界的万千姿态,我们终究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生活一世。但只要相信我们所处的角落一定很美丽,是广袤草原中的一袭长裙,或是海边深蓝中的一抹魅影,或是月下的一声吟唱,又或是灯光下舞动的笔墨……我们每个人,都活在属于自己的一片精彩的角落,也许空间不大,但值得我们享受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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