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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狗“汪汪”满分作文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的一篇《关于小狗“汪汪”满分作文》应该能帮助到你!

两年前,姑姑带回来了一只小狗。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主人,两只耳朵竖在头上,金黄色的毛,摇个不停的尾巴。显得一副憨态可拘的样子,真是一只讨人喜爱的小狗。经过我们全家慎重商议给它取名汪汪。

这一大早上,我发现汪汪还没醒来,我就去吃早饭了。我吃完饭,心里想到我吃早饭汪汪不能不吃早饭。我正要上楼去,可可拿着一包五香牛肉干,撕成丝,喂给汪汪吃。它吃完后,砸吧砸吧嘴,似乎对早餐很满意,在院子里来回跺着。汪汪的营养餐制定出来了正餐肉汤泡饭零食五香牛肉干饮料水,酸奶这丰盛的食物将汪汪喂得肥肥的,更可爱了!

有俗话狗捉耗子--多管闲事可汪汪偏不信这个邪。一天,我正在客厅看电视,可可突然叫快来,汪汪在捉老鼠!我几个步子跨到了后院,只见汪汪嘴里咬着一只老鼠,在原地使劲转圈,试图把老鼠甩晕,可老鼠没晕,它自己倒先晕了。于是它改变策略,把老鼠往地下摔,这样往汪汪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它抬头挺胸的把这只死老鼠拖到它的窝旁,又招呼我们去看,接着把头在我们的脚上蹭来蹭去,原来它想邀功请赏啊!奶奶为此十分高兴,赏给了它一个大肉骨头。往后,汪汪又陆续捉了4,5只老鼠,现在我们家可真成了老鼠的禁地。

汪汪的胆子不是一般的小。过年放烟花,这是我们最高兴的时刻了,可汪汪却高兴不起来。砰的一声,可把汪汪吓坏了,一下字跳到了可可的怀里,它不时盯着可可,好像特别陌生。过了一会儿,小黑鼻子还不停地这嗅嗅,那闻闻。总是竖着的那双小耳朵也耷拉下来,小尾巴夹在屁股里。它的小爪子上长着尖尖的趾甲,在我的怀里一动也不动。

汪汪给我们家带来了欢乐,我该怎么感谢你呢?你这个小精灵!

高一:hezihan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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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狗满分作文


我觉得讨厌狗的人是一种偏见,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得狗的可爱与善良,根本就不了解狗的个性与爱好。

猫的样子很可爱,可是,它除了会捉老鼠之外,就只会吃喝玩乐,整天装着一副娇俏的样子,在主人的脚下团团乱转,喵喵乱叫。有时候,猫还会移情别恋,去投靠了别的主人,不会家。而狗就不同了,它对主人可谓忠心耿耿,始终如一。兔子就更加让人讨厌了,它只是一件装饰品,就会欢蹦乱跳,而且到处大小便,不知道给人们添了多少的麻烦。而狗就不同了,它不但会看家,还会捉老鼠,本领一点也不比猫少,而且它还会自己到外面解决大小便问题,不需要别人的操心。

传说很久以前,有一户人家养了一只狗,后来,因为主人怕它回寂寞,又养了一只猫,从此,猫和狗就成了好朋友,有福同享。有一天,猫和狗在外面玩着玩着的时候,天下起了倾盆大雨,把小巷淹成了小溪。这时,猫害怕得全身发抖,狗就对猫说;不用怕,我会游泳,你站到我背上来,不就行了吗?猫听了很高兴。于是,猫跳上了狗的背,可是,一不小心,它失足摔进了小沟里。狗急急忙忙的跑回家告诉主人,小猫很快就得救了。当猫醒来以后,就对主人说是小狗把它推进小沟里的。小狗就汪汪大叫,说;冤枉啊!然而,小猫就边哭泣边喵喵叫,说是它,是它!主人就把小狗赶出了家门。小狗很伤心,为什么小猫要这样陷害它?它并没有责怪主人,而是白天在外面流浪、找东西吃,晚上趁着主人睡着了,它就偷偷地趴在门口看家。狗就这样,一直对它的哲人不离不弃。

我很喜欢狗,所以我家也养了狗。在我小时候,我家就养了一只狗。我给它取了一个小名,叫乐乐。乐乐的毛发是乌黑的,两之耳朵竖起来不时地动起来好像灵敏的探测器。我记得,它第一天来到我家,它就欢蹦乱跳地围着我转圈圈,尾巴摇摆不停,在它旁边有一阵风似的。它很有礼貌,每天我放学回家,就看见它蹲在门口,我以为它是在睡懒觉,哪知道,我还没有到达门口,它的尾巴就晃动起来了,欢蹦乱跳的像只快活的小鸟,还会用舌头舔了舔我的膝盖,好像在欢迎我回来。有时候,它又很顽皮,总是趁着别人开门不注意,它就一个劲冲到外面玩去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狗也是一种感性的动物。那个深秋,爷爷悄悄地离开了人世,我们一家人都在忙于办理后事。乐乐似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它静静地趴在门口,一声也不响,不出去玩,眼眶里也偶尔淌下了几滴泪珠,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好像眼睛也睁不开,几乎是眯成一直线了。那天,我如常地喂它吃饭,而且那一顿比较丰富,我们吃什么,它也吃什么,但是,它却闻也不闻一下,尾巴也不再欢快地摇动了。我特意走过去摸摸它的头,对它说乐乐,你也吃点吧。它望了望我,那种眼神,我从来也没有见过,似乎在告诉我它很难过,然后,它的眼眶里就流下了豆大般的泪珠。

狗就是不一样,不像猫那样按抛媚眼,也不像兔子那样爱献舞,它不但为人类分担任务,而器很重情义,它是人类最友善、最忠诚的朋友。

关于小刀满分作文


这是一把普通的小刀,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

这是一把我喜欢的小刀,从主观的角度上来说。

我当然可以因为我的喜欢,这主观情绪,而使小刀变得神秘,新奇。或者是说小刀是由寒冰炼制而成的,藏有高科技。但无论如何,他只是一把小刀,永远也改变不了,这是事物固有的本质。

所以,客观的说,我应该从客观的角度来介绍这把我喜欢的普通小刀。

这把小刀是我父亲从老房子里发现的,便将他带了出来,也是为了给我留个念想。

整体看去,小刀有橙黄色的刀柄,银白色的刀身,可折叠,把刀身折到刀柄里去就是了,折起来时,小刀大约有七厘米长,一点五厘米宽,厚度不超过五毫米,大概有两枚一元硬币的厚度,小巧,可随身携带。

刀立起来时,刀柄像是一叶泛舟,银白色的刀身就像是激起的白色浪花,如一叶扁舟出没于惊波万仞之中。刀柄上有圆形的小洞,正反各五个洞,共十个洞,处于中间的洞最大,左右对称,越靠边越小,像是石拱桥上的圆弧,只不过桥是半圆,刀柄上是整圆罢了。刀柄的正面上刻着三个阿拉伯数字5这大概就是他的代号了,也是唯一的标志吧。不过,这刀柄着实漂亮,圆滑的两头,上细下粗,流线型的躯干,如果转化成人形的话,便是不可多得的匀称完美身材。当刀身与刀柄重合时,圆滑的刀柄,完全把刀身容纳在其中,或许深藏不露的高手便这样的了。

但看这刀柄,这刀还是显得较为柔和的,但当刀展开时,他便像个锋芒毕露的王者,银色的长袍,在月光的陪衬下散出淡淡清幽的光亮,折出耀耀的银光。

刀还未开封,所以不锋利,对人的攻击性不强,不会造成过多的伤害,只不过刀尖有些刺人罢了,比较安全,但是如果用力去捅一样东西的话,那就难说了,杀伤力还是存在的。总体来说,危险指数不高。刀身长近六厘米,也有一个硬币的厚度。刀背从刀柄中延伸上来,底部是直的,过了一半有开始向前弯,弯成一个漂亮的弧度,刀刃呢,大概是在腹部,向上形成一个微小的圆弧,到刀尖是,变彻底得昂起了他那高傲的头,像个冷漠的君王,即将君临天下般。刀背上仍刻有三个相同的阿拉伯数字5,在最底部还刻有一串英文字母,不过由于放置太久的原因,字母早就模糊不清了吗,这既是刀身。

这就是一把我喜欢的普通小刀。

他还有个名字末夜。

高二:储楚

关于窗外的风景满分作文


窗外,依旧是那株熟悉的老榕树,树后,延伸着大片的水稻田,被一道道青黄交错的田埂乱综地分成一块一块,旁边,一潭池水,灌溉用的。池的四周围着一棵棵柳树,只要有点风,就会泛起一轮一轮的绿波。

一年之际在于春,春雷响时,村民伙也就纷纷下地播种稻苗了,喜欢,我很喜欢坐在窗前静静地看着他们,弯腰,插秧,移步,一次又一次的循环着熟练的动作,这很原始,也很完美。虽然辛劳的人很多,但说话却很少,赶时间吧,这时,听起来最清脆的要数那呱呱的蛙叫声。

夏天的太阳总是那样的炎热,照得每个人都热血沸腾起来了,在地里忙着的人挺多的,大伙说说笑笑的,很融洽,很精神。这季节事算最多的了,引水,施肥,松土,除虫。人勤地不懒。也许,因为这季节事多吧,黄昏过后,三三两两的人地散落在埂头河边榕树下,吸吸烟,喝喝茶,聊聊天。这边人语,那边蝉吟,这声音,清脆,飘逸,旷远

水稻熟了,黄澄澄的一片,大伙都在收割水稻,一分辛勤一分收获,这时,最高兴的要数打粟机了,它们总是此起彼伏地哐哐的欢唱着,就像天地都充满了韵味。这声音,听着就觉得舒心,也许,这就是成功者的心声吧。

孩子们也相当开心,手中的风筝在秋风的吹拂中飞扬,几只简陋的风筝却也使得天更加空旷。飞吧,飞吧。在叫声中,真的越飞越高,越飞越远。

在这样的一个江南小镇,一点也觉察不出冬天的寒冷,大伙照样忙碌着。这里并没有白雪飞扬,也没有冷风肆虐,有的就是这里的人们,永远辛勤的劳动着。这无声的声音,我更喜欢倾听。

我喜欢看窗外的景色,喜欢听窗外的声响,更喜欢看窗外的人们。

关于童年的紫花满分作文


岁月匆匆,多少纷繁的世事在我的记忆里,让无数的偶然所模糊。有时,独守自己的一方天空,翻开一些发黄的照片,往日的情景又回到眼前,不绝于耳的童年稚语,从天际划过,让我沉浸其中,不能自拔,仿佛潇潇洒洒地走过了好多既忧伤又快乐的日子。与世无争的童年,纯真的友谊,总让自己感动不已,泪流满面,远方那久违的鸽哨又渐渐响起刚上小学五年级,一场突来的疾病,使身体本来很强壮的我,只得住院治疗。有一天,细雨淅沥,受病痛折磨的我,心里空空荡荡的,好象自己正走向黑黑的世界。突然,病室的门开了,笑嘻嘻地拥入许多的人,原来是同学们来看我。小伙伴们的热情,使沉闷的病室里有了暖暖的感觉。在一阵喧嚣之后,我发现在病室的门口,还有一个男孩怯生生的站在那里。我手一指,那是谁呀?小伙伴们告诉我,是转学来的新生,叫米杰。我对他问了一声好,然后又和小伙伴们开心地谈起来。当小伙伴们离开后,米杰返回病室,递给我一朵小小的、紫色的花。送给你。就这简单的一句,说完米杰红着脸跑开了。那是一朵用纸折的、紫色的小花,精美极了,看起来象真的一样。出院后,我恢复了正常的学习。在以后的学校生活中,我并没有特别注意那个叫米杰的新生。我仍象以前一样,和熟悉的小伙伴玩耍。偶尔见到米杰,他依然是怯生生的样子。有一件事,却让我真正地了解了米杰。

那是一个午后,我正走向校园,突然从那棵我们经常攀沿的大榕树下,传出几个人的吼声我们已经留意你好久了,男生也拿着花,不要脸,把花拿过来。我定神一看,原来是几个高年级的男生正在抢米杰手中的纸花。那是一朵我曾经见过的紫色花。花已被他们抢了过去,扔在地上,其中一个男生还用脚狠狠地踩。而柔弱的米杰含泪一言不发。不知怎么地,我愤怒极了,拼命地冲上去,一把拉过米杰,然后对着那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大声喊道滚开,不许欺负人。也许是理亏,也许是我当时那豁出去的表情和强壮的身躯,使他们胆怯了,继而悻悻地离去。我生气地对米杰说受人欺负,你为什么不抗争呢?为什么象他们说的那样,老是拿着一朵紫色花自言自语呢?米杰望着我,没有申辩,忧郁的眼睛里满是感激。他象来医院看我时一样,又从书包里拿出一朵紫色花递给我,然后转身跑开了。事后,米杰告诉了我,关于紫色花的故事。5岁那年,米杰的父亲死于一场车祸,母亲不久便带着小妹改嫁他乡,留下米杰与婆婆相依为命。好在婆婆很疼爱米杰,使原本清贫、灰暗的生活,有了一些欢乐。婆婆常给米杰讲天国里的童话故事,也教米杰折紫色花,一种非常美丽的纸花。婆婆说天国里开的花,都是紫色的,天国的阳光也是紫色的,很柔和,很温暖。在那里,人人都生活得很幸福。但好景不长,灾难再一次悄悄降临到米杰头上。

几年后,婆婆生病去世,米杰由于无人照顾,只得又转交由远方的姑姑领养。姑姑是一个没有结婚的老处女,年轻时很漂亮、很傲气,被一个精明的男人疯狂地爱上,玩弄后又弃她而去。也许是受到强烈的刺激而心理变态,姑姑憎恨所有的男人,连米杰这样的小男孩也会引起她的恨意。无论米杰怎样地乘巧,怎样地留意、小心做每一件事,但总还是会受到姑姑的责难和训斥,米杰仿佛就是姑姑的出气筒。米杰的性格由此变得非常敏感而孤癖起来,做什么都与快乐无缘。而婆婆生前教会米杰折的紫色花,则成了米杰唯一的安慰。同样,也是米杰与自己心灵倾述以及与外界交流的唯一方式。在紫色花的梦里,米杰能逃避一切世间的仇恨和丑恶,能坚守心灵的纯真与善良,能重新寻找天国里那紫色的温暖。我和米杰成了好朋友。与米杰相处的日子,我学会了关爱,学会了善待一切。我再也不是那个任性、顽皮的小男孩了,我知道,这世上还有许多人需要帮助、需要温暖。

那一年的冬天,山城不知为什么下了一场很大的雪。看着那纷纷扬扬的雪花随意落下,我预感到将有什么事要发生。那年的冬天,真的很长,总有无数的风雪日子。在一个周末放学时,我和米杰并肩走着,他很意外地告诉我,姑姑同意让他寒假去看远方的母亲和小妹,言语中流露出少有的喜悦,虽然是淡淡的,我觉得这是米杰最美的样子。分手时,米杰不经意地说不知道天国里也下雪吗?我笑着答道天国只有盛开的紫色花,哪会有雪呢。说完,我给了米杰一盒巧克力。米杰很惊喜,说我要留着,送给小妹。脸上满是期待的神情。星期一,雪停了,冬阳高高的照着大地,使冬日的天空呈现出少有的透明的光泽。上学离家时,妈妈说真奇怪,昨天还在下雪,今天怎么突然就出太阳了。我接着说还有紫色的阳光呢!妈妈奇怪地看着我。谁知刚到学校就立刻听说米杰死去的消息。事情很简单的。米杰姑姑的10元钱不见,在米杰的书包里,他姑姑发现了我送的巧克力。于是,就认定钱是米杰拿的,任米杰怎样分辨,她就是不信。于是把平时所有的积怨都发泄到米杰身上,柔弱的米杰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受到了极大的催残。当米杰拼命地逃出来后,在经过一座小桥时,不幸跌入河中。我家离小桥不远,我想米杰是要逃到我这里来的。最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冬天,我一下子长大了。从此,童年的时光竟被一些深刻的思考所缠绕。我发现生命真的就象芦苇,原来是很脆弱的,生命中无数的偶然可以改变人的命运。给米杰送葬的那天,我没有去,我独自躲在房间里,对着那朵紫色花发呆。我坚信米杰婆婆说过的话,天国里一定开有好多紫色花,米杰终于可以真正拥有它们了!那个冬天的感觉,至今也挥之不去。因为紫色花的灵魂已深入我的躯体。这多么年来,透过岁月的风风雨雨,穿过万水千山的情路,我总是带着善良与平和的心境去感知阳光。我常常在孤独的时候想念米杰,重温那些短暂而温馨的时光。我甚至有一种人生恍然如梦的感觉。我不知道童年发生的事是否能焕发永久的光芒,但往事如潮水般的声音,却总在我耳旁飘来荡去。每当我走过一个又一个人生的十字路口,经历一次又一次生活的痛苦与欢乐,我总是不停地问自己,我长大了吗?我变成熟了吗?我还拥有那颗纯洁的心吗?岁月的变迁,可能会改变许多事情,我们的成长中,注定会失去很多原本珍贵的东西,但无论怎样,我的真诚、我的善良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童年的那朵紫色花,总在我心里如初绽放,让我相信它的真实与魔力。童年的紫色花,成为我一生最珍贵的回忆。

关于香草美人满分作文


凝视着窗台上亭亭玉立的兰花,不禁让我想起《野有蔓草》中那位清秀水灵、温文秀玩的姑娘。这盆兰花在我眼前立刻幻化成美的化身。汇聚天地之灵气,凝结日月之精华,俨然一位落落大方的闺秀。它将垂柳的阴柔与君子兰的剑气融合成蓊蓊郁郁的形态,捧出一丛生机。远远望去,一束一束纤细的叶子像待射的利箭直击苍穹,叶片伸长到一定高度便弯下腰低头和土里的根偶偶私语。宛如一盆翠绿的喷泉在凝固所呈现的景致。拔开丛丛叶片,你惊讶地发现五片花瓣的小花会探出头来窥探周遭的一切。花瓣也是绿的,和叶片融为一体,赏心悦目,传达着和谐之美。花瓣上刻着一道道红印,就像娇嫩的皮肤被划出血丝,墨汁在草纸上沁染开来。最独特的还是它的花蕊,由两部分组成,像微微张开的嘴。上唇被玫瑰色的圆点点缀下唇则被随意地涂抹上奇异的线条,宛如一条喷火的猛蛇。

新年伊始,父亲将这盆兰花摆在我卧室的窗台上,起初我并不在意它,因为它实在平凡的如同一盆杂草,仅仅是葱郁的绿让双眼感到舒适。父亲说开春时它会长出兰花,我不屑地瞟了一眼兰草,心里琢磨着,看它开出个什么样的花来。这盆普通的近乎单调乏味的兰草,不属于奇花瑞草,没有仙客来奇特巧妙的优雅造型,连映山红看见它都为它是花的成员而羞红了脸,在国色天香的牡丹面前,兰草就像东施遇见了西施,相形见拙,黯然失色。

但是,凛冽的寒风摧残不了它盛开的梦,周遭的冷漠击不垮它生长的信念。它躲在窗台的一隅,靠着冰冷的墙面默默地生长着,生长着。

谁能料想啊,在春风的轻抚下,它竟长成了一株境界,叫禅。它的每一片叶子都张大着眼睛,见证人情世态的炎凉。即便生在清幽的山谷,生在清静的后禅院,被同伴嘲讽,被冷漠包围,它仍能谢绝蜜蜂的殷勤,避开蝴蝶妩媚的身姿,恪守一方净土,吐露一抹清香。文人称赞它幽芳逸致,风骨清高,不做媚世之态,涤人之秽肠而澄滢其神骨,致人胸襟风度品格趣味于高尚之品性。除去轻佻之色,媚世之态,孤芳自赏也得耐得住寂寞。

谁能料到啊,在鸟鸣得催促下,它竟长成了一丛气质,叫雅。它优雅地立在那里,月貌花容。它不像迎春花般招摇,明黄的小花铺天盖地得缀满枝头,压得枝条喘不过气来。它也不像攀援得凌霄花,爬上高枝,借着枝条的高度炫耀自己。兰花是有骨气的,它不攀附枝条。而是从土壤里重新抽出一根茎,几片叶,五瓣花。用它自己的根吮吸水分,用自己的茎运输养料。它不愿和迎春花一样抛头露面,宛如一位羞涩矜持的佳人,一个落寞的才子,悄悄地躲在叶子地下部,依偎着养育它地泥土。

于是,兰花的绽放并不惹人注意,常常会成为被轻易忽略的风景,但它的花瓣上还是长满了绿色的希望,它的花蕊仍会催生希望的蓓蕾,它的叶片依旧契刻着清新。

我低下头,默念道幽幽兰香,无人自芳。

关于童话生死恋满分作文


卡卡篇

我是小猫卡卡。朋友们都说我是一只奇怪的猫,因为我不吃老鼠。我想大概上辈子欠了哪只老鼠吧!

啡啡篇

“小老鼠,真可爱,不偷油,不偷面……”呵,今天心情真爽,刚搬了新家,我得打量打量我周围的环境。忘了自我介绍,我是一只顶乖的小老鼠——啡啡。

卡卡篇

今天好像有一只老鼠住了进来,还嘻嘻哈哈地唱着歌儿自娱自乐,挺可爱的。我很好奇,她不知道这个屋子里还住着一只猫吗?她不怕我吗?

啡啡篇

我的妈呀,我才发现有一只猫还和我同处一室,我的处境就危险了。我当初怎么没考虑到这一点。以后可得防着点儿了。

卡卡篇

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我懒懒地卧在阳台上晒太阳。不经意的抬眼,瞥见了昨天刚搬进来的新邻居——那只小老鼠,她正在偷偷地享受着我的午餐。我不由惊讶她的胆子可真大啊!我的惊叹惊动了她,她机警地抬头看见了我,在我们对视的那几秒钟,突然,我有种前世今生的感觉。

啡啡篇

饿昏头的我饥不择食,竟昏昏地跑到一个盘子里吃饭,被一个声音惊动,才发现不远处还有一只猫。醒悟了过来我刚吃的,可能是那只猫的食物。心惊胆战地抬眼,刚好对上了那只猫的眼神,是那样的安详,让我忘却了恐惧。那个眼神,我似曾相识。

卡卡篇

我有种想接近那只小老鼠的念头。只为那种感觉。我会努力地去和她做朋友。

啡啡篇

心神不定的我溜回小屋后,有点淡淡的喜悦。不知怎么的,我很想和那只猫做朋友,我知道,这对一个老鼠来讲,是想不可及的。但,我想打破这个常规。

卡卡篇

我终于相信了“心有灵犀”这个词。也许是注定的吧。我和小老鼠不约而同地接近了对方,顺其自然地成了朋友。有时自己也觉得不现实。猫+老鼠=朋友?不过,我们做到了。小老鼠——啡啡是我的朋友。

啡啡篇

我也不敢相信,我和那只猫卡卡会成为朋友,我原本的想法实现了。原本,只要你去做,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我常和卡卡在一起晒太阳,那种感觉很舒服,很温馨。

卡卡篇

主人不知怎么发现了啡啡,大为惊怒,下令让我捉住啡啡。我此刻的心情很复杂,我心里很不安。一边是对我疼爱有加的主人,我不忍违背他的命令;一边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失去这个朋友。除此,还有一种特别的情愫掺杂在里面,是什么,我也弄不懂。

啡啡篇

卡卡最近闷闷不乐的,我问他原因,他总是回避,让我很担心。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担心卡卡的喜与忧了?我怎么会在乎卡卡的悲喜?

卡卡篇

主人似乎察觉了我不愿伤害啡啡,不再催促我捉啡啡,心里一阵轻松。可我发现主人最近神秘兮兮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跟踪主人进了厨房,只听主人自言自语地拿出一包药往食物里掺“卡卡这几天不知怎么了,让它捉个老鼠支支吾吾的,还得我亲自动手。哼,小老鼠,我保证让你吃一口就归天……”我顿时傻眼了,反应过来后,马上去找啡啡,一定要赶到她吃食物前面。

啡啡篇

卡卡的心情雨过天晴了,我心里不禁也与他同喜。中午睡了一觉,醒来觉得肚子好饿,先出去找点儿食物吧!天助我也,刚出洞口,就望见一个盘子里放着食物,想也没想就扑了上去。吃得津津有味时,卡卡不知从哪儿气喘吁吁地跑来……

卡卡篇

我还是晚了一步。我恨自己为什么不快点儿?我明白这“一步”对我、对啡啡意味着什么。一想到要失去啡啡,我的心就会痛。为什么?如果没有啡啡,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啡啡篇

怎么会这样?我不想死,我不想离开卡卡。可是,谁都没有与死神作抗争的能力。这,就是我的宿命,只希望能够与卡卡再晒一次太阳。

卡卡篇

我蓦地觉悟过来,原来,我喜欢啡啡。她的最后一个希望,让我心碎。我慢慢地来到已被啡啡吃掉一些的有毒食物面前,又看了一眼这个世界,毫不犹豫地吃下了剩下的食物。

结尾篇

卡卡、啡啡相约来到阳台上,卡卡静静地卧着,啡啡靠在他怀里后,又挣扎地凑向卡卡的耳朵,偷偷地说“你知道吗?我喜欢你!”然后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来。只是,不知道卡卡有没有听到“我喜欢你!”这四个字。

话外篇

老鼠爱上猫,你相信吗?

关于木槿花之美满分作文


关于美的本质,我一直不太清楚。今年六月份的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目是美,我没能写出来。我本想写一个生活中的故事,关于美德的,可怎么搜肠刮肚也找不出,好久的,我陷入了窘困。

后来,这件事情渐渐淡忘了。7月的一个周末下午,我去北京语言大学自习,漫步在花草树木中,猛然看到了十几朵非常熟悉的花儿,喔!这不是木槿花吗?我停住了脚步。白的、粉的、红的在葱葱茏茏间尽情绽放着,好美!其中最让我感觉美的是那朵白色单瓣红心的。洁白的花瓣,五片儿,边儿压着边儿,开出钝五角星状;每片花瓣的根部都沉积着红色,犹如在花中央点了胭脂一般。

好久没有为美的事物发出赞叹了,没想到这一刻,美的感受竟如此的强烈!

欣赏了一会儿,有一种疑惑悄然爬上心头。周围其他品种的花也很美,为什么独独这木槿花止住了我的脚步,让我感受到如此强烈的美?

思量片刻,答案渐明。这美的感觉来自于瞬间闪过我脑际的几个熟悉的颜色,那便是冬雪的干净、太极旗底色的圣洁、红色则让我想到美丽的胭脂。在我心中这些颜色是熟悉的、美的、也是神圣的。看来,颜色这一纯形式的美也并非是无根无据的,其实它是与某种内在的东西相关联着的,我想,正是这内在的东西主导着美的感受。

我想证明我的思辨是正确的,于是在脑海里搜索例子。我想到了那句韩国俗语,鲜亮的野山杏,徒有其表。是啊,吃起来又苦又涩的山杏有谁觉得它美呢?我又想到了毒蘑菇,毒蘑菇大多色彩艳丽,然而有谁会觉得它美呢?也许会有极其短暂的视觉美冲击,但那绝对是瞬间即逝的错觉,当你一想到它是毒蘑菇,艳丽的色彩反而会成倍地增加恐怖的指数,令人不寒而栗。

思索着,天色渐晚,我离开了花丛。回到寝室上网查看了一下有关木槿的信息,这一查,不禁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木槿有那么多用处。在古代的朝鲜,木槿树是稻农栽在田埂用来招引益虫七星瓢虫的。花和根可以入药,花和嫩茎还可以食用,这些,古人早已受用了。我想,我一个现代人仅仅因为洁白的雪、神圣的太极旗底色、美丽的胭脂就已经在潜意识里形成了木槿花与纯美、圣洁等理念的链接,那么韩国的古人呢?千百年来,木槿树和花儿给他们带去那么多好处,想必这宝物在他们心目中该有多美!多神圣!

我想到了人。有些人心灵美丽,所以即使她(他)外貌平平,人们也会却觉得她(他)挺美;有些人内美外美兼具,所以人们觉得她(他)完美;可有的人,十足美人胚子,心却阴暗、肮脏、贪婪、甚至如蛇蝎般恶毒,因而我们觉得她(他)很丑陋,甚至很可怖。

渐渐地,关于美的本质我开始有了一点点领悟

北京望京应试学院高三:piao_wenzhi

关于当叶子落下时满分作文


当叶子落下的时候

点滴泪,从你的脸庞,滑落,牵动内心那最温柔,最心疼的角落,荡起一阵涟漪

题记

树说秋深了,你落了吧。于是,叶子便离开了生长她的地方,落到了树的根旁。以后的日子里,她将慢慢腐烂自己,为了报答树对她的养育之恩,她不得不这样。

叶,又落下了一片;秋,又深了一点;愁,又多了一层。冬天就要来了,但是,春天也会不远了。叶子想着。

是啊,当春天再来的时候,她就又将获得新生,那嫩绿的,刚舒展开的,带着一丝淡淡的清香的柔软的叶子,一下子就会冲开人们的眼瞳,在视网膜里,一片青绿,好舒心的感觉。这是新的生命,新的希望,在展示着生的喜悦与美好,真让人感动。

叶子,总是默默地生长,静静地成熟,又悄悄地落下,带着一丝留恋,含着一点愁帐,独自在一个没有风的日子里悄然落下。但偶尔也会与风伴舞,为树献上最后一支优美的、轻盈的旋律。这时,连时间也仿佛停止前行,四下一片静,全世界仿佛只有她在空中飘飞的舞姿。

叶子,很渺小,生时不惹人怜,为花陪衬,死了,也不招人尊敬,被人践踏。但是,她却教会我作为一个人应该有的品质宁静致远。在悄悄的,静静的时候,往往是时间永恒的那一刻。抓住这一刻,珍爱生命,让绚丽的色彩涂满人生的道路。

又一片叶子从树上落下,悄悄地,静静地,带着的,只是一丝微笑,落到了地面上,永远,永远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心中充满希望与爱心的人,愿你们幸福、快乐,永远、永远

关于2020年北京神奇的书签满分作文


今年北京高考语文大作文题为二选一

①老腔何以让人震撼;

《白鹿原上奏响一支老腔》记述老腔的演出每每撼人肺腑,令人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某种意义上,老腔已超越了其艺术形式本身,成为了一种象征。请以老腔何以令人震撼为题,写一篇议论文。要求从老腔的魅力说开去,不局限于陈忠实散文的内容,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合理。

②神奇的书签

请展开想象,以神奇的书签为题,写一篇记叙文。要求表现爱读书、读好书的主题;有细节,有描写。

范文作文

神奇的书签作文

漫长的暑假,陪伴我度过的,除了炎炎夏日,窗前蝉儿的聒聒声,便是这枚书签。

一部流年中的史诗《记忆的碎片》

破碎的记忆,璀璨的光年,那一曲曲哀而不伤的英雄赞歌,那一幕幕感天动地的往昔故事,伴随鼓浪屿阵阵波涛,扑面而来

《记忆的碎片》很短,但我却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将她读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是一点一点,一句一句的认真品味。李秋沅的文字,似夏日里那一朵朵盛开的花朵,她们如行云流水般流入你的心田。《宁有故人》、《且敛风翼》、《谢园离歌》、《记忆的碎片》、《石上花开》、《井那边的女孩》、《红屋顶上的舞蹈》、《冷杉林里的琴声》这一个个梦幻般的故事,在我的心中刻下了一道又一道深痕。

奇异的好航海之旅《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奇特、滑稽的故事。格列佛是英国的一个外科医生,在一次航海中遇险,他成了小人国的俘虏,小人国的居民只有格列佛的十二分之一大,但他们却有自己的皇帝、法律及军队,各种人类有的东西,在那里一应俱全。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个小人国认为吃鸡蛋时先吃大头,另一个小人国认为先吃小头,于是两个国家便发生了战争。而在大人国,格列佛成了人们手中的玩物,格列佛整天累得半死四处表演,为那个农民赚钱,而那个农民根本不顾格列佛的死活,最后还是仁慈的王后救了他。

格列佛在大人国和小人国的遭遇,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英国的社

会、政治、法律和风俗习惯。让我更加了解曾为海上第一强国的英国社会的黑暗、荒唐、贪婪。英国的历史只是一连串的阴谋、叛乱、屠杀和流放。这正是作者斯威夫特想告诉人们的。

一部讲述中国当代社会变迁的经典《平凡的世界》

孙少平,一个普普通通的黄原汉子,见证了从人民公社和合作化运动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变迁。几十年中,他在一天天长大,经历越来越多的事情。高中毕业后,少平回到了农村,成了公社的一员,他挥汗如雨,辛勤劳动,只为挣那一点可怜的工分。毕竟是知识分子,由于不甘在农村过一辈子,他打点了行李向黄原城走去。他和无数的揽工汉一样,在桥下等待包工头工地的状况惨不忍睹,一个阴暗潮湿,臭味呛鼻的窑洞中,挤着十几号像孙少平这样的揽工汉。而就在这艰苦的环境中,孙少平仍没有放弃读书学习,他的高中同学,一位地委书记的女儿每星期会给他送书来,《简爱》、《白轮船》这些书成了孙少平工作之余的精神安慰,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成了一名煤矿工人,有了自己的生活

孙少平打拼了十几年,奋斗了十几年,他和所有的农村来人都相同,老实,能吃苦,他是一个普通的人,也是一个不普通的人。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她是一部激励万千青年的不朽经典。孙少平就是中国的保尔˙柯察金。所不同的是,保尔是为了革命,为了祖国;孙少平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他们都是我们敬仰的。

炎炎夏日,一门书签,三本著作伴随着我,很充实,很满足,很幸福!

神奇的书签作文

那不过是一枚签,慎重地被夹进时光的书页,倾注所有情感。书页轻翻,一念起,一念灭。

一念起,万水千山

那年,孟姜女用泪在长城上注下悲愤的签,留一段传奇;那年,屈原用悔恨在汨罗江畔注下爱国的签,留一个伟大;那年,司马迁用心血在史记上注下执着的签,留一部典范;那年,李后主用柔情在春花秋月下注下不朽的签,留一份亡国之痛;那年,文天祥用气节在零丁洋注下正气的签,留世代民族精神一种叫历史的东西以时光为横轴把事物串成一本书,而那一枚枚签,则成了亘古的、不变的记忆。

而这所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的瞬间。

纵观历史,不免幻想如果可以活一千年,我们大可以像一株山巅的红桧,扫云拭雾,卧月眠霜。如果可以活一万年,那么亦效仿悠悠磐石,冷眼看哈雷彗星以76年为一周期,旋生旋灭,尽情翻览秦时明月汉代边关。如果可以活10万年,那么就做冷冷的玄武岩岩岬吧,纵容潮汐的乍起乍落,浪花的忽开忽谢,岩岬只一径兀然枯立。果真可以活一百万年,你尽管学大漠砂砾,任日升月沉,你只管寂然静阒。然而,我们只拥有百年光阴。其短促倏忽,只如一声喟然叹息。

我们如此渺小,繁华落尽,又是一出剧的落幕,又是一盏灯的熄灭,即使孤独的老演员还在台上等人提词,时光也不再允许。于是,明月再次照到深院的时候,梧桐树不曾变化,却少了那个惆怅的人,飞鸿再过,寒色依旧,那个眺望的人却已不在。

一念灭,沧海桑田

于是心里不忍,因为物是人非。才发觉,原来,这一枚书签才是一直的守候。人类真是神奇,普通的物件,竟可以被赋予如此丰富的意义;一段记忆,竟可以玩味如此之久。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我们吝啬每一轮硕硕东阳,不放过任何一个落叶的季节和斜阳浅照的午后。所有的一切,竟都因为一种莫名的幸福,成了青春的书签。而青春,不过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很多事物,如一段旋律,一场画面,一个背影,在我们的心里拿不去,抹不掉。它们成了我们青春的签。是我们,在青春的书页上,细致做好批注,小心翼翼把它们夹进书页中珍藏,慎重标注那样一段属于我们的灿烂回忆,标注那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幸福的感觉。以便有一天,在一个落着雨的黄昏,我们记忆迭起,这些书签带我们回到那个岁月的烟尘所企及不到的地方,便想起了生命中最最光华的那一段时光。

在那段时光里,你曾如一棵树在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前世的盼望。前世,我们因这样一枚枚书签联系到一起,今生,我们续一段尘缘。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一切,都那样熟悉,又都染上了时间的味道。你怅然不已,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原来,我们都已沿着时间的道路走了那么远。而这一切,都是书签存在的意义。

闭了眼,它们一直都在,仿佛一切不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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