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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命中,我最崇敬母亲,自然我最爱的文章关于歌颂母爱,《白发》就是其中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日常小事,以小写大,文中没有一个爱字,但却处处流露出母亲的关爱。
文章第一句是:岁月,从黑发中流过,风,传播爱的信息,将黑发一点点染白。语言表达给人一种清新的感受,犹如夏天的一丝丝凉风沁人心脾。而这里的风则是传播爱的信号。在文章最后一段,风又出现了;风,轻轻的吹,扬起丝丝缕缕的白发,传递着一点点的爱,让短发变得更长,更黑。风与白发两字相得益彰,在传递爱的过程中,母亲头发已越来越白。难免让读者心中有些许酸楚。
文章最大的特点是借物喻人,文中并没有用妈妈,孩子来做人陈代词,取而代之的是长发,短发;白发,黑发。原本年轻拥有长发的妈妈为了她的孩子操起了整个家,她顶着满脸心酸,当看见院子里的孩子顶着短发活泼可爱的蹦跶时,长发的嘴角会流露出会心的一笑。长发不顾一切的付出,是希望短发可以变得更长,快乐健康的成长,变的更黑,让生命持有它的厚度。而岁月怎会饶人不老呢?二十年后白发倚在树下看着村口黑发归来的身影,白发还是原来那颗赤子之心,那副微笑,变了的只是那满头乌黑亮丽的头发。黑发帮白发捶着背,说以后我来撑起整个家,白发笑了,笑得很舒心,怕是心里压了几十年的担子要放下了吧!白发一字不说,嘴角却已高高扬起幸福的弧度。
文章没有过多繁华修饰,接地气,在选择事例,营造意境方面,亦是如此。母亲为我缝书包,放学后为我洗头发,那行没有像其他文章那样,生病送医院,下雨送伞,但也并没有戴上俗气的帽子。反而给人内心深处自然流露之感。在平实的语言中,包含着母亲真挚的爱。
母爱是充满奥秘的,所以不同人会有不同感受,但不管从哪一方面的母爱,她必定是最真挚的。
在我卧室的书桌旁边有一个小巧灵珑的书柜。它是一个很普通的乳白色两层书柜。尽管非常普通,但是我非常喜欢它,因为自从有了他,我的书籍就有了家。
这个书柜是我妈妈在网上买来的,因为随着我的书越积越多而又没有一个固定的地方存放,显得很乱。我妈妈才决定帮我买一个书柜来管理这些书籍。它的尺寸长约53厘米,宽约32厘米,书柜的占地面积不是很大,但它自身的容量却很大哦!我的藏书几乎可以全部放进去,当这些书一本一本走进书柜时,这些原本很乱的书籍,瞬间就变了样,它们个个都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像是准备接受检阅的战士一样,显得格外的精神,显得那么的英姿飒爽。
书柜上并没有过多的装饰,它也没有用特别鲜艳的颜色来美化自已。它的颜色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乳白色,它的身上没有任何夸张的装饰,但它却显得非常的美观,非常的淡雅,非常的朴素。它不像其它书柜一样用自已华丽的外表去提高自已的价值。还用一些高仿钻石,以及一些比较漂亮的卡通图案去装饰自已,来掩饰自已的不足。其实那些书柜并不见得一定很好,物美价廉,经久耐用才是真正的好商品。书柜的价格不是很贵,好象是46元吧。刚开始买这个书柜的时候看重的是他的价格便宜,对他的期望值不是太高,可是书柜真正快递送到家后,我爸妈组装好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吃惊,这个书柜真的很好,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它比在实体店贵它两倍价格的书柜都要好。
我非常喜这个书柜,喜欢它的物美价廉,喜欢它的简洁朴素,喜欢它的经久耐用,非常感谢妈妈送我这么好的礼物,因为这个书柜会陪我度过我的学生时代,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当中我会把它当成我的好朋友一样珍惜和善待,在我的人生道路当中我也会象它一样,朴实无华,实实在在做人!
去年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个可爱的小熊布娃娃,我可喜欢它啦!
小熊布娃娃,全身是雪白的绒毛,摸起来特别特别舒服,还穿着一件绿色的背心呢。它的头上系着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好看极了!它的耳朵是半圆形的,扁扁的;它的眼睛黑得发亮,像一颗黑珠子。因此,我给它取了个字,叫“小雪花”。
一天傍晚,爸爸、妈妈不在家,我感到很孤独。这时,我一眼看见坐在沙发上的“小雪花”,便走过去对“小雪花”说:“小雪花,你一定也感到很孤独吧。不如,我们俩做个伴吧!”说着,我拿起我的“魔法棒”,按了一下按纽,一首美妙动听的歌曲在我们的耳边响起,我立即拉起“小雪花”的手,伴着歌声跳起了舞,我感到十分开心。
“小雪花”就是我的一个知心的小伙伴。我真喜欢爸爸送给我的小伙伴——“小雪花”。
悄悄地,我漫步于诗词的虚境,陌上的樱花,塘边的垂柳,我不打扰这里的每一个生灵。极目望去,最远的远处,有一座古刹,朴实无华,其貌不扬。我走了进去,它的美,溢出了我的眼眶。它的名字——叫爱情。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记得泛舟江上的越女,一眼望见楚国的鄂君,便是一季的缱绻。面对心上人,她想要表达自己的爱慕,却无奈语言不通,又羞于女子的矜持。于是,她用越地的方言,唱出了这曲《越人歌》。怪道世人说:“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鄂君竟听出了歌声中无尽的情意,被越女的智慧与美貌打动,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
最美的爱情,便是一见钟情。
“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从《饮水词》中我虽读到了容若的伤悲,却也看到了李清照与赵明诚的恬静美好。李清照是满腹才思风靡词坛的一代才女,赵明诚更是爱好诗文钟情书画的儒雅公子。二人婚后屏居乡里,闲来无事,竟玩出了赌书的花样:二人对坐,一个问书籍中一个典故或内容,另一个就要回答这个典故是哪本书记载的,具体到哪一卷、那一页,赢者可先喝茶,可是大笑中,常常打翻了茶盅,泼于衣上,“反不得饮而起”。茶香与情意共同萦绕在空气中。在一起时,和风细雨,两情相悦。亲密自然的温暖相拥,心有灵犀的言语,或是嘲弄,或是对事物的看法都显得如此美妙。只是这样的美好回忆太多了,多到你不知珍惜,多到当时只是寻常而已。
最美的爱情,便是相伴相守。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桕树”。双宿双飞的愿望,却终有一日,再无法实现。苏轼的妻子先他而去十多年矣,可梦中却仍有离人的身影。我竟忽还故乡,雕花的窗前,你正在梳妆打扮,镜中映出你昔日的容颜。二人相对,却无言,因已泪眼凝噎。我竟想永远的沉睡在梦中,与你相伴,只恨不知为何,从梦中惊坐起……“情必近于痴而始于真”,苏轼是痴的。已是“生死两茫茫”,已是阴阳两隔,他却固执的不肯割舍下这份感情,读来不禁潸然。
最美的爱情,便是生死不忘。
我流连于诗词之间,细细品味着千年的的沉淀,美的意境,美的字眼,一屋一笔,一方蓝天,我沉湎其中。
脑海中,总有那么些文学语句,似肥沃泥土般,层层积淀,孕育着我思想的幼苗。
明媚的阳光照进教室,朗朗的读书声昭示着这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清晨。“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弟子规》是当时年纪小小的我所接触的第一部经典。规即规矩,是孔圣人在二千多年前对其弟子苦口婆心的教导。可是年幼的我对于这些半懂不懂的孔夫子之言,只是当顺口溜般去背去记。“首孝悌、次谨信”如今回想起这些早已烂熟于心的语句,却发现他们又是如此富含哲理。孔子的伟大教育思想,在这一句句弟子规中,无形地灌输给予我道德与规矩,并渐渐地在我心中扎下根来。在一个个念诵《弟子规》的清晨中,我慢慢成长着,积累着这些最根本却最宝贵的财富,最终根深蒂固。
随着成长,这些最基础的经典早已成为了我自己的一部分,而我还未触及的却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于是诗词走进了我的视线。
翻开诗词的封面,一个奇异的国度展现在我的眼前。在这方案的世界中,有“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忧愁感叹,也有“弓如霹雳弦惊”的铮铮沙场。当然有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洒脱豪放,还缺不了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般田园生活的悠闲安静。诗词短小,却带我领略了一幅幅不同的景致与意蕴。一次次的翻读,它渐渐融入了我的生活,带我亲身经历那“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清晰雨景,感受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杂乱心情。
诗词,赋予了生活诗意,在平平仄仄的词句的洗礼下,感受到了汉语的魅力。中华民族的文明缩影,尽在其中。
再大些,有趣的小说名著走入了我的生活。最初读的是一本名为《镜花缘》的小说。书中八仙过海、王母祝寿、花神下凡等神奇的故事引发我的遐想,同时又让我不禁去阅读更多。小说的精彩在于那浪漫奇异的想象之中,在于那肝胆侠义路见不平的拔刀相助之中,沉浸在小说的世界中,我为主人公的悲欢离合、或喜或悲,为大快人心的打斗而拍手叫好,为……在古典小说里,我体验到了深入其中阅读的乐趣,收获到了更多思考。
经典伴我成长,我从这一册册经典中学习着传统文化的精髓。一次次阅读,一次次理解这悠久历史所沉淀下的精华。我在阅读经典中汲取着属于自己的养料,不断成长。
《狼图腾》,一本呼吁人类保护生态环境而令人深思的经典之作。
在广阔无垠的蒙古大草原上,狼是蒙古族人民崇敬的勇士,狼拥有血性,捕猎技术十分精湛,在蒙古大草原中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没有草原狼,黄羊就会大量繁殖而不减退,那么草原上的草便会被大量啃食,牛羊马没有草会被饿死,随之牧民们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所以,一旦捅破了这条生物链,那么失去的不仅仅是经济来源。
可汉人终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全面捕杀草原狼的计划开始了。
小说中将气氛拉至肃穆的是汉人疯狂追击最后一只草原狼,以至最后狼放弃挣扎,选择死亡,汉人达成心愿,草原终归是安静了。
而这正使我想起前些天路过黄河时看到的景象:一片沙漠似的肃杀,原先波光粼粼的水面,如今却剩一片光秃秃的荒地,依稀只看到几片水洼。那些曾经喜欢来黄河边上钓鱼的人们,不知道如今在何处。我知道大自然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它们终将在未来的某一天消失,可我没想的这一天会来的那么快。人类跟大自然开的玩笑终于成了笑话,我们一味的去博取,最后换来的是失去。
夜深人静,一家饭店早已打烊,可饭店里员工却还在忙碌,这周不知道已经是第几次忙到深更半夜了。他们正将今天顾客吃剩下的饭菜收集倒掉,这次剩饭剩菜的数量又增加不少。老板还将饭菜的质量和价格提了一些,菜量减了一点,可依然无济于事,老板为此很苦恼,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工厂周围云雾缭绕,鱼塘旁臭气熏天,四周一座座高楼耸起,而一棵棵大树却又倒下。狼死了,水脏了,粮食也挥霍完了,那么接下来该是谁?
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
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书。
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
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
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
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
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
在我三四岁时,爷爷买回来一本《西游记》,小小的我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赶紧吵着闹着把书要到了手。翻开书页,我却傻了眼。看着纸上整齐排列的铅字,我能认出的字寥寥无几,我顿时失去了兴趣。爷爷看着苦着一张脸的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却是自告奋勇地为我朗读其中的故事。
我聚精会神的听着爷爷讲起《西游记》,我很快被其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心不由得同“齐天大圣”一起去“闹龙宫,闯地府”。正讲到精彩之处,爷爷却突然停了下来,故作神秘的说:“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讲解!”正在兴头上的我自然是不愿意,可爷爷却怎也不肯再讲下去。我只得自己拿来书艰涩地读着。由于生字太多,我不得不看上一句就得查一下字典。虽然过程艰涩无比,我却看得不亦乐乎。几次下来,认识的字也多了不少。
上了初中,老师开始要求阅读《西游记》。我又一次拿出了那本书。书页已经泛黄,书脊也有些开胶,书上还涂涂画画写着不少字的拼音,这些稚嫩字迹不由得勾起了我的回忆。我不愿去买一本新书来读,只想摸着这泛黄的书页,回忆曾经阅读的快乐。
又一次阅读,却有着不一样的收获。随着唐僧师徒四人一路坎坷西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我多次为他们坚定执着,永不言弃的精神而感动。我们的人生不也是这样吗?人生的道路上,有斜阳芳草,晚霞新月,也有巉岩前阻,风雷雨电。唯有像唐僧师徒那般拒绝诱惑,禁得住考验;坚韧执着,决不放弃,才能取得最后的辉煌。失败时,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这是考验,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继续努力,才会有成功的几率。
两次阅读,有着不同的感想。在不变的经典的陪伴下,我不断成长。岁月荏苒,时光染黄了书页,却抹不去排列的铅字;岁月吹散了书页,却难以磨灭永恒的经典。漫漫人生路上,唯有永恒的经典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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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或多或少有点写作文的经验,写作文是一件比较享受的事情。我们写作文要按要求写,把开头结尾写好,把段落分清。您知道作文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相信你应该喜欢执笔作文网编辑整理的我最喜爱的鸟作文,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我这种吃货来说,喜欢的美食可太多了呢!当你走在小吃街上,各种美食的香气扑面而来:麻辣串、过桥米线、凉皮、糖葫芦……应有尽有,让人垂涎欲滴。在各式各样的小吃摊中,我最爱的美食就属肉夹馍了。
小纸袋里,金黄的馍里夹着五颜六色的菜:嫩嫩的白菜,黄黄的土豆丝,还有橙色的里脊肉,红红的酱料洒在上面,让人食欲大开,有想咬一口的冲动。
肉夹馍的做法其实很简单,我很喜欢看人做:先把馍放进油里炸至两面金黄,用夹子夹起来放进袋里装好,再用小刀在上面划开一个口子,愿意吃辣就放辣酱,愿意吃甜就放番茄酱。
把酱先在馍里涂一层,再放一些菜,用夹子夹一些里脊肉放进馍里,再涂一层酱,一个香喷喷、热乎乎的肉夹馍就做好了。
我迫不及待地吃起了肉夹馍。恩!我先舔一口番茄酱,酸酸甜甜,很开胃。我轻轻咬上一小口,细细地咀嚼,好好吃呀!满嘴都是里脊肉的香,番茄酱的甜。再咬上一大口,不仅仅有肉有酱,还有土豆丝呢!
肉夹馍色香味俱全,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食指大动了呢?那就赶快去尝尝吧!
世界多姿多彩,每一只小东西都灵巧、可爱。童真童趣的孩子们都有自己及其喜欢的小物件,喜欢它们的眼神,喜欢他们俏皮可爱的外形。我,当然也不例外啦!
在我家里有很多让我喜欢的物品,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储蓄罐,因为它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的储蓄罐很精致,它是一个很可爱的小金猪。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挺着一个大肚子。好像提醒我们,它的肚子很能装钱。我坚持把积攒的零用钱放到里面,这样金猪的肚子就会越来越大,它就会越来越开心
有一次,放学回家。爸爸妈妈出门了。 我独自一个人在家写作业。我发现本子用没了。这时我抬头看见小金猪,它笑眯眯的看着我。我有办法啦。 我连忙从小猪的肚子里取出一元钱去买本子。终于把作业写完啦。 爸爸妈妈回来,我把这事告诉了他们。 妈妈说这就是你养成好习惯,帮你解决问题。小金猪派上用场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美美的。
去年,四川人民遭受强大的地震。全国人民都纷纷捐款。我们学校也举行了大型捐款活动。我没有向妈妈要钱。而是从小金猪里取出350元钱,捐给了灾区。小金猪的肚子虽然空了。但是我感到很满足,因为这是我的一份爱心一份力量。
从这俩件事中,可以看出储蓄罐对于我的帮助很大。 所以我要继续养成存钱的好习惯。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的金猪存钱罐,我爱你!
去年过生日,妈妈送给我一只闪闪发亮的小熊,非常可爱。
它有一只乌黑的鼻子和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头上有一对黄加粉红的小耳朵,还戴着一顶鲜红的小帽子。身上穿着白色的小衣服,衣服上有一个小小的口袋,小小的腿上穿着一条有条纹的裤子,可爱极了!
小熊是我的知心朋友,当我生气的时,我会将我的烦恼细细的向它哭诉。当我高兴时,我会把我开心的事跟它分享。每天见到它,我都会敞开心扉向它诉说当天发生的事情。
我很喜欢和小熊一起睡,因为很温暖。可不是因为它身上的毛,是因为它肚子内部从左到右是一个保暖袋,将手放进去非常暖和。我有很多的娃娃,可自从有了小熊我就再不宠它们了。
小熊只陪我度过了半年多的时光。因为有一次我惹到弟弟了,他就把我的小熊的小鼻子.小眼睛和身体都撕裂了,我看到时已经晚了,棉花像雪片一样掉落在地上。伤在它身,疼在我心。自从那件事发生以后,小熊就不见了,我茶不思.饭不想,整天想着我的小熊。妈妈告诉我,因为小熊烂的地方太多补不好了,所以就把它扔垃圾桶了。听完后我好伤心,我可怜的小熊你在哪?你还好吗?
妈妈不忍看到我伤心的样子,就告诉我,今年我过生日再买一个一模一样的小熊送给我,我马上破涕为笑了。我期待着生日快快到来,这样我又可以和我最喜爱的小熊在一起了!
我有一枚熊猫纪念币,它是我向妈妈要的,我非常喜欢这枚纪念币。
这枚纪念币是银色的,面值十元,不过它的个头很大,足足有八个普通一元硬币那么大吧。纪念币上画着两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熊猫正在津津有味得吃着竹子,真是可爱。银币的背面有一些文字,尤其是那“1996”的标志让我知道了它的发行日期和所经历的岁月。
我经常把这枚硬币藏在我的一个小箱子里,视它为我的宝贝。即便每次拿出来看,也都是只看一小会儿,然后赶快把它收起来,生怕弄丢了。
其实,我喜欢这枚银币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它能使我回忆起小时候在香港看大熊猫时的情境。至今我也仍然记得四只大熊猫一会儿爬杆子,一会儿钻筒子的有趣画面。
我爱我的银币,它是带给我快乐的小精灵!
我最喜欢的肉类食品很多,有牛肉、排骨、羊肉、红烧肉……但我更喜欢美味可口的椒盐排骨了。
一听见今天可以吃到美味的椒盐排骨,心里顿觉美滋滋的,早已垂涎三尺。这一天一早,妈妈便去集市上买了排骨、葱、蒜等等。回到家,妈妈马上在厨房忙活起来,先把水烧开,排骨放入水里煮开再捞起来,在盘子里放蛋清搅拌均匀后,放面粉再小心翼翼地搅拌均匀,下油锅20分钟左右,烟雾缭绕,油锅里冒着滚滚气泡,再将排骨放进锅里,排骨就想热锅上的蚂蚁,跳来跳去,从一开始的乳白色慢慢变成了金黄色,看着就让人眼馋。
不一会儿,妈妈就端出来一碗香喷喷的排骨出来了。排骨们一个个都悠闲自在地躺在精致的盘子里,个个闪着金光,走近一看,真是太漂亮了,骨头外包着一块块细腻的精肉,骨头是乳白色的,就像一根根玉条。蒜头和葱头炒好撒在排骨上面,撒上了葱花和椒盐粉,葱花就像一颗颗绿宝石,这时,我仿佛听到排骨们在说:“小主人,小主人,快快来吃我吧!”真是馋得我直流口水。
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排骨津津有味地咬上一口,“啊!烫!烫!烫!我的舌头要被烫焦了!”我吹了几口,再咬了下去,肉和骨头分开了,这肉又香又嫩,爽口无比!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椒盐排骨的味道。妈妈见了我刚才狼狈的样子,偷偷地笑了起来。
美味的椒盐排骨令我回味无穷!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件或多件物品。我也有喜欢的一件件珍藏已久的好“宝贝”,但没有一件比这件物品更有珍藏价值,那就是姐姐送给我的小型变色奥特曼模型。
我记得去年圣诞节的夜晚,姐姐到我家来做客,顺便给我带来了一件礼物,我问姐姐:“礼物到底是什么呀?”姐姐回答:“自己打开看看吧!”我打开一看,呀!原来是个小奥特曼,制作精美,天衣无缝,当时我高兴得连蹦带跳。
它是一个迪加奥特曼站在一个梯形的小盒子上,盒子上刻着几个日本语,如果你拿起它,倒过来,下面有一个小按钮,只要按一下就能发亮,可以变化七种颜色。
我喜欢它不只是因为它精美,因为它包含了姐姐对我的爱和关心,还有这个礼物也是我盼望已久的小玩具,这天,我得到了,我哪能不格外高兴呢?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商店,我特别喜欢这个玩具,就让妈妈给我买,妈妈说:“你的玩具太多,不要再买了。”我被气得大哭起来,可是最终妈妈也没有给我买,还因为我大哭一场,暴打了我一顿。这件事不知什么时候被姐姐知道了,姐姐才买这个礼物在圣诞节这天送给我。所以我特别珍惜它,把它保存得好好的。
这个小小的玩具,虽然不昂贵, 但却凝结着我们姐弟俩深厚的情意。
时间过得真快呀!转眼间我的十岁生日已经过了,想起生日那天,姐姐送给我的那两只玩具小熊,我还是欣喜若狂。
小熊的脖子上系着一只有黑白格子的蝴蝶结,使它更加可爱了。它有着一对黑水晶一样的眼珠,散发出迷人的神情。两只圆圆的耳朵竖在头顶。它还有着一个三角形的鼻子,特别有意思。那两只小熊可高了,和我一样高,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黄色的,我把棕色的那只叫“安妮”,是姐姐,黄色的那只叫“安娜”,是妹妹,我把它们姐妹俩放在房间里的沙发上。
它们姐妹姐妹俩不仅长得可爱,而且还会安慰我。有一次,我不开心了,我坐在它们的身旁,咦?好像有声音,似乎在对我说:“主人,我们是安妮和安娜,你不要伤心了,‘比大地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宽阔的是人的心灵’所以请你不要难过了。”就因为这样,我每次伤心的时候都会去找它,它还会陪我谈心呢!一天,我闲着没事做,想去找它玩,结果一玩就是一个下午后来,我只要有空都会去找它。
我真喜欢它们呀!我一定会永远记住我还有这两个玩伴!
人生是一条路,坎崎岖坷,弯弯曲曲,只有勇敢者,才能走向成功;人生,也是一本大书,无页码,阅读者只有耐心地细细阅读,才能品味其中的韵味;人生,更是一杯酒,只有经由不中断地提炼,才能变得香淳可口……在人生的海洋中,我如一叶扁舟,在汪洋中遨游,探索,也懂得了一些耐人深思的道理,它们为我往后的道路打下了奠基………
小时候.我与年老的奶奶住在一起.一次晚饭上,奶奶端来一盘苦瓜放在我眼前,可我却看都没有看它一眼,而是看着其它好吃的菜馋涎欲滴.奶奶叫我试试这盘苦瓜,我皱起了眉,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不敢违抗奶奶的命令,只好极不情愿地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苦瓜,放进嘴里.真苦!这便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急忙就想把它吐出来,奶奶严厉了,不让我把苦瓜吐出来,而是让我细细咀嚼.我皱着眉头嚼了嚼,眉头立刻消失了.这时的苦瓜并没有那么苦了,而是储藏着丝丝清甜.奶奶笑道:“怎么,苦瓜没那么苦了吧.孩子,记住,苦瓜是先苦后甜的,那么,人生呢?”
人生?奶奶提醒了我,这仿佛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是的,人生,亦是如斯.人生之路必定是具有挑战性的,这就要看我们的信念够不够坚定,有没有十足的决心信念接受挑战了.一开始,每个人当然是满怀决心信念地走上这条路,但当受了挫折之后,信念就不是那么坚定了,而是想退缩.我想,这种不堪一击的人,才是弱者.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路,已经受到了挫折,与其抛却,还不如继承往前走,不再退缩.成败,把握在自己手中,换一种说法,也就是说,只有强者,才会成功.
也许,说得好笑了些,所谓的强者,也就是会奋斗的人,那些碰到难题永远都只会退缩的人,被称之为弱者.实在,世上本没有弱者,无非是看你在挫折眼前是面对仍是退缩.
糊口是残酷的,可我们必需勇敢地面对.只有那些勇于向命运,糊口挑战的人才有说“不”的权利!只有那些永不言弃的人才会说“站直了,我就不能倒下!”.
先苦后甜,这才是一种向上的人生立场!
我的家乡在周村,一提到周村,我就想起了周村烧饼。
烧饼圆圆的,像一轮满月。表面坑坑洼洼的,像月球表面一样布满了许多酥孔,另一面撒满的芝麻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得数不清。
咬一口,满嘴的芝麻香味,往下一看,许多烧饼渣落在了桌子上,让人觉得十分可惜,于是忍不住用手指沾一沾再送到嘴里。不一会儿,烧饼已经吃光了,但烧饼的香味实在太诱人了,总还想着再吃几片。
来到周村大街,就会看到几个人在做烧饼,他们先拿起一个指肚般大的面团,均匀地铺在案板上,再轻轻拿起来,小心翼翼地移到铺满芝麻的木盘上,那一面就沾满了芝麻,接着又迅速揭起来,往右手手背上“啪”的一拍,将烧饼送入了炉膛。几分钟后烧饼烤好就会自动落下来。
周村烧饼始于汉代,当时有个卖胡饼的小贩流落到山东,明朝时期,胡饼炉传到了周村几个师傅手中,他们结合焦饼加以改进,创造了大酥烧饼,到了清代,郭氏成为了做烧饼专业户,经过几次改进,终于以新的面目和口味面世,一直流传至今。
每到游玩时节,许多慕名而来的游客,都会去尝尝烧饼的美味。每逢佳节,爸爸妈妈都会买几箱烧饼送给亲朋好友。每当他们笑哈哈地吃着烧饼并发出一声声赞叹时,我就感觉很自豪。
烧饼象征着我的家乡,也象征着家乡人朴实无华的品质,我爱烧饼,更爱我的家乡。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市场经济越来越繁荣,市场上各式各样的钟表更是多得数不胜数,而在那么多钟表当中,我还是最喜欢摆在我床头的那个小闹钟。
那个小闹钟的外形是个可爱的叮当猫,圆圆的脸像个大面饼,雪白雪白的。大大的脸上长着一对绿豆般大的眼睛,黑得透亮,和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脸蛋的两旁,立着两只小巧玲珑的耳朵,看它的神情好像在认真地听着主人的述说。最漂亮的还要数它耳朵上的哪个粉红色蝴蝶结。你可不要小看了这个蝴蝶结,它可不是单单用来装饰的。只要按一下这个蝴蝶结,这个叮当猫就会亮起来,像一盏小灯。每天晚上我都会和它说悄悄话,所以它也是我的“知心朋友”。这个叮当猫的下半身就是一个可爱的小闹钟,所以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上半身大下半身小。
其实,我以前也不怎么喜欢这个小闹钟,总觉得它太普通了,并没有给我多大的帮助。我这个看法是在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才改变的。那天早晨,我正在香甜的睡梦当中,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铃声,我心想:“大清早,乱叫什么,扰了我的好梦。”我把叮当闹钟拿到眼前,瞟了一眼。“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已经是七点十分了。我从床上跳起来,抓起衣服就往身上套。穿完衣服,挎上书包,就往外冲。一直冲到班门口,上课铃准时打响了。多亏了这个小闹钟,要不然,我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呢!
从此以后,我就把这个小闹钟放在我的枕头边上,和它聊天。它也用清脆的滴答声回应我。
我最喜爱这个可爱的叮当猫小闹钟。
最喜爱的物品说明文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件或多件物品。我也有喜欢的一件件珍藏已久的好“宝贝”,但没有一件比这件物品更有珍藏价值,那就是姐姐送给我的小型变色奥特曼模型。
我记得去年圣诞节的夜晚,姐姐到我家来做客,顺便给我带来了一件礼物,我问姐姐:“礼物到底是什么呀?”姐姐回答:“自己打开看看吧!”我打开一看,呀!原来是个小奥特曼,制作精美,天衣无缝,当时我高兴得连蹦带跳。
它是一个迪加奥特曼站在一个梯形的小盒子上,盒子上刻着几个日本语,如果你拿起它,倒过来,下面有一个小按钮,只要按一下就能发亮,可以变化七种颜色。
我喜欢它不只是因为它精美,因为它包含了姐姐对我的爱和关心,还有这个礼物也是我盼望已久的小玩具,这天,我得到了,我哪能不格外高兴呢?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商店,我特别喜欢这个玩具,就让妈妈给我买,妈妈说:“你的玩具太多,不要再买了。”我被气得大哭起来,可是最终妈妈也没有给我买,还因为我大哭一场,暴打了我一顿。这件事不知什么时候被姐姐知道了,姐姐才买这个礼物在圣诞节这天送给我。所以我特别珍惜它,把它保存得好好的。
这个小小的玩具,虽然不昂贵, 但却凝结着我们姐弟俩深厚的情意。
最喜爱的物品说明文3
世界多姿多彩,每一只小东西都灵巧、可爱。童真童趣的孩子们都有自己及其喜欢的小物件,喜欢它们的眼神,喜欢他们俏皮可爱的外形。我,当然也不例外啦!
在我家里有很多让我喜欢的物品,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储蓄罐,因为它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的储蓄罐很精致,它是一个很可爱的小金猪。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挺着一个大肚子。好像提醒我们,它的肚子很能装钱。我坚持把积攒的零用钱放到里面,这样金猪的肚子就会越来越大,它就会越来越开心
有一次,放学回家。爸爸妈妈出门了。 我独自一个人在家写作业。我发现本子用没了。这时我抬头看见小金猪,它笑眯眯的看着我。我有办法啦。 我连忙从小猪的肚子里取出一元钱去买本子。终于把作业写完啦。 爸爸妈妈回来,我把这事告诉了他们。 妈妈说这就是你养成好习惯,帮你解决问题。小金猪派上用场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美美的。
去年,四川人民遭受强大的地震。全国人民都纷纷捐款。我们学校也举行了大型捐款活动。我没有向妈妈要钱。而是从小金猪里取出350元钱,捐给了灾区。小金猪的肚子虽然空了。但是我感到很满足,因为这是我的一份爱心一份力量。
从这俩件事中,可以看出储蓄罐对于我的帮助很大。 所以我要继续养成存钱的好习惯。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的金猪存钱罐,我爱你!
作文是经过人们思考和组织的一种文章,写作文有助于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写好一篇作文的要注意内容具体、完整、真实,写作最重要的是什么?经过整理,执笔作文网的编辑为你呈上我最喜爱的人作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市场经济越来越繁荣,市场上各式各样的钟表更是多得数不胜数,而在那么多钟表当中,我仍是最喜欢摆在我床头的那个小闹钟。
那个小闹钟的形状是个可爱的叮当猫,圆圆的脸像个大面饼,洁白洁白的。大大的脸上长着一对绿豆般大的眼睛,黑得透亮,和脸形成了光鲜的对比。在脸蛋的两旁,立着两只小巧玲珑的耳朵,看它的神情似乎在当真地听着主人的述说。最漂亮的还要数它耳朵上的哪个粉红色蝴蝶结。你可不要小看了这个蝴蝶结,它可不是单单用来装饰的。只要按一下这个蝴蝶结,这个叮当猫就会亮起来,像一盏小灯。天天晚上我都会和它说静静话,所以它也是我的“知心朋友”。这个叮当猫的下半身就是一个可爱的小闹钟,所以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上半身大下半身小。
实在,我以前也不怎么喜欢这个小闹钟,总觉得它太普通了,并没有给我多大的帮助。我这个看法是在一个礼拜一的早晨才改变的。那天早晨,我正在香甜的睡梦当中,忽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铃声,我心想:“大清早,乱叫什么,扰了我的好梦。”我把叮当闹钟拿到面前,瞟了一眼。“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已经是七点十分了。我从床上跳起来,抓起衣服就往身上套。穿完衣服,挎上书包,就往外冲。一直冲到班门口,上课铃准时打响了。多亏了这个小闹钟,要不然,我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呢!
从此以后,我就把这个小闹钟放在我的枕头边上,和它聊天。它也用清脆的滴答声回应我。
我最喜爱这个可爱的叮当猫小闹钟。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市场经济越来越繁荣,市场上各式各样的钟表更是多得数不胜数,而在那么多钟表当中,我还是最喜欢摆在我床头的那个小闹钟。
那个小闹钟的外形是个可爱的叮当猫,圆圆的脸像个大面饼,雪白雪白的。大大的脸上长着一对绿豆般大的眼睛,黑得透亮,和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脸蛋的两旁,立着两只小巧玲珑的耳朵,看它的神情好像在认真地听着主人的述说。最漂亮的还要数它耳朵上的哪个粉红色蝴蝶结。你可不要小看了这个蝴蝶结,它可不是单单用来装饰的。只要按一下这个蝴蝶结,这个叮当猫就会亮起来,像一盏小灯。每天晚上我都会和它说悄悄话,所以它也是我的“知心朋友”。这个叮当猫的下半身就是一个可爱的小闹钟,所以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上半身大下半身小。
其实,我以前也不怎么喜欢这个小闹钟,总觉得它太普通了,并没有给我多大的帮助。我这个看法是在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才改变的。那天早晨,我正在香甜的睡梦当中,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铃声,我心想:“大清早,乱叫什么,扰了我的好梦。”我把叮当闹钟拿到眼前,瞟了一眼。“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已经是七点十分了。我从床上跳起来,抓起衣服就往身上套。穿完衣服,挎上书包,就往外冲。一直冲到班门口,上课铃准时打响了。多亏了这个小闹钟,要不然,我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呢!
从此以后,我就把这个小闹钟放在我的枕头边上,和它聊天。它也用清脆的滴答声回应我。
我最喜爱这个可爱的叮当猫小闹钟。
最喜爱的物品说明文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件或多件物品。我也有喜欢的一件件珍藏已久的好“宝贝”,但没有一件比这件物品更有珍藏价值,那就是姐姐送给我的小型变色奥特曼模型。
我记得去年圣诞节的夜晚,姐姐到我家来做客,顺便给我带来了一件礼物,我问姐姐:“礼物到底是什么呀?”姐姐回答:“自己打开看看吧!”我打开一看,呀!原来是个小奥特曼,制作精美,天衣无缝,当时我高兴得连蹦带跳。
它是一个迪加奥特曼站在一个梯形的小盒子上,盒子上刻着几个日本语,如果你拿起它,倒过来,下面有一个小按钮,只要按一下就能发亮,可以变化七种颜色。
我喜欢它不只是因为它精美,因为它包含了姐姐对我的爱和关心,还有这个礼物也是我盼望已久的小玩具,这天,我得到了,我哪能不格外高兴呢?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商店,我特别喜欢这个玩具,就让妈妈给我买,妈妈说:“你的玩具太多,不要再买了。”我被气得大哭起来,可是最终妈妈也没有给我买,还因为我大哭一场,暴打了我一顿。这件事不知什么时候被姐姐知道了,姐姐才买这个礼物在圣诞节这天送给我。所以我特别珍惜它,把它保存得好好的。
这个小小的玩具,虽然不昂贵, 但却凝结着我们姐弟俩深厚的情意。
最喜爱的物品说明文3
世界多姿多彩,每一只小东西都灵巧、可爱。童真童趣的孩子们都有自己及其喜欢的小物件,喜欢它们的眼神,喜欢他们俏皮可爱的外形。我,当然也不例外啦!
在我家里有很多让我喜欢的物品,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储蓄罐,因为它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的储蓄罐很精致,它是一个很可爱的小金猪。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挺着一个大肚子。好像提醒我们,它的肚子很能装钱。我坚持把积攒的零用钱放到里面,这样金猪的肚子就会越来越大,它就会越来越开心
有一次,放学回家。爸爸妈妈出门了。 我独自一个人在家写作业。我发现本子用没了。这时我抬头看见小金猪,它笑眯眯的看着我。我有办法啦。 我连忙从小猪的肚子里取出一元钱去买本子。终于把作业写完啦。 爸爸妈妈回来,我把这事告诉了他们。 妈妈说这就是你养成好习惯,帮你解决问题。小金猪派上用场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美美的。
去年,四川人民遭受强大的地震。全国人民都纷纷捐款。我们学校也举行了大型捐款活动。我没有向妈妈要钱。而是从小金猪里取出350元钱,捐给了灾区。小金猪的肚子虽然空了。但是我感到很满足,因为这是我的一份爱心一份力量。
从这俩件事中,可以看出储蓄罐对于我的帮助很大。 所以我要继续养成存钱的好习惯。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的金猪存钱罐,我爱你!
我有一个被我精心制作出来的玩具——乐高直升机。这个直升机,是我7岁的生日礼物呢。
直升机机身长23厘米,宽4厘米,高95厘米。整体呈蓝,白色,亮的像一面镜子。它的两侧挂着一个被两条锁链固定住的用来吸住坏人汽车后面装着钻石的箱子的吸盘。下面的吸盘呈淡黄色,和蓝白色的直升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直升机上面的黝黑的螺旋桨宽大无比,笼罩着整个机身,但是得很小心的保护它。因为它一碰就掉,因此我在它上面安装了一个半圆形的固定器,把4个像刀片一样的螺旋桨拼在一块,这样就不这么容易掉了。但最重要的还是螺旋桨的底座,所以我特地安装了两个像蝴蝶一样的固定器。机头的正中间和机尾都贴着一个警察的标志,机头的两边还贴着一个03标志,表示飞机是03号,显出一股威严难犯的`神态。机翼的两侧各装着大大一个推进器,似乎可以让飞机飞的飞快。机身的右侧还有一个小小照明灯,像一个手电筒一样。
直升机的机身较宽,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像鲨鱼嘴一样的储存仓,别看它小,其实可以容纳下一个乐高摩托呢。当然,里面还可以容纳下两个小人的控制位,每个小凳子前都有一个有很多按钮的小方块,也就是机长的操作台了。直升机的尾翼略长,最末端有一个像三叶草一样的小螺旋桨。是用来调整飞行方向的。
一天,我正在玩直升机时,直升机突然就像抹了油一样从我的手里滑了出去,当场“坠毁”只不过只是主螺旋桨脱离了机身而已。多亏了我的固定器啊。
我的直升机也很有用,比如说它的仓库。在玩警察抓到小偷时,可以把小偷偷来的钱或宝石放在里面,这样就不会丢了。
我的直升机整体显得那么的帅气、精致,令我赞叹不已。
前几天妈妈从青岛给我带回来一件礼物,它不是小闹钟也不是电子腕表。而是一个造型精美的装饰盒。
这个装饰盒是八角形的,是用水晶做成的。它固然没有花花绿绿的外表,但通体晶莹透明,阳光一照,反射出耀眼的毫光,令人赏心悦目。装饰盒上刻着一颗“心”,是提醒我们精心保护它?仍是提醒我们做事要有恒心?或是提醒我们时时处处都要有爱心?
盒子里装着蓝蓝的水,只要轻轻一摇,立即水波翻腾,真有点像海上的波浪呢!在“海面”上,有六位冲浪者,其中三位男的,各戴一副墨镜,正在劈波斩浪,一往无前;三位女的,身着泳衣,不甘示弱,紧随其后。看着看着我仿佛来到了奥运会冲浪赛场,看到六位中国选手齐心合力,乘风破浪凭着顽强拼搏的精神去专心比赛。终极使五星红旗在赛场上空高高飘扬。
这个装饰盒就放在我的书桌上,成了我的好伙伴。每当我碰到烦恼时,只要玩一玩装饰盒,就仿佛闻声那些冲浪者对我说:“别烦恼,我们表演冲浪给你看,好让你开心!”整理时,烦恼却被抛到九霄云外;每当我碰到难题时,只要看一看装饰盒里的冲浪者,就会劲头十足,决心信念倍增······
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装饰盒,我要永远收藏这个漂亮的装饰盒。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唐老鸭,它的脸园园的,是白色的,脸上有双又黑又大眼睛,眼睛下有双黄色大嘴正咧开着咯咯笑。它的眼睛盯着手上的宝剑,它的头上戴着园的,大大的帽子,把它的头都给遮了一大半。它的身上穿着红色的衬衣,外面还套着兰色的外套。它的手上拿着一把剑,另一只手握着拳头,威风凛凛,它翘着高高的屁股,黄黄的小脚像两把蒲扇,稳稳的站着。
它真可爱!
它手上那把剑杆是一支淡绿色的蜡笔,轻轻一按,底下的剑筒就会发光,真神奇!这蜡笔还可以画画。唐老鸭脚下有一个紫色的宝盒,把底部长方形的盖子打开,就露出了米老鼠的红色的印章。它在我玩游戏的时候用。有一次,停了很长时间的电,一直到晚上都没有来电,家里的蜡烛都快烧完了。我突然想起了唐老鸭。于是我跑去把它拿来,把蜡笔插进剑筒里,灯就亮了。我对爸爸妈妈说:“家里又多了一根烧不完的蜡烛。”爸爸妈妈都笑了。
我喜爱我的唐老鸭。
执笔作文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我最喜爱的人作文。写作已经成了我们的日常,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用心专研一定可以写出好作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
晚风伴暮色沉寂,诗词伴明月演绎。
秦汉。秦一统六国,建立起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帝制的国家,最后却落得“伐无道,诛暴秦”的下场。汉朝大一统,昌盛的汉朝文化中,依我所见,最精致的便是“乐府诗”。“乐府诗”为“歌诗”,读起琅琅上口,想必配上乐曲高歌而吟,更是良多趣味。乐府诗中有一篇最为经典:“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东汉末年的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一腔壮志与热血,即便晚年也始守。秦汉之壮丽,是秦汉的文人风骨凝就了气吞山河的壮丽诗篇。
盛唐。几叶扁舟,在水榭楼台间穿梭往来,眼前之景,似为仙境。太白之作《古朗月行》:“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清风与明月,浪漫与想象。“诗仙”的描绘如梦如醉,让后世的我们感受到盛唐的繁华与美好。盛唐之繁华,是明月美酒流淌出流传千古的锦句华章。
宋代。秋色里,梦回宋词时代,宋词当数苏东坡。他有着“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的“人老心不老”;他写过“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的山水之景;他感叹过“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的政场不得意。他乐观,豪迈,奔放,自然,他的创作水平是宋代文学的最高峰,东坡先生象征了整个宋代。他的古笔劲墨书写着一朝盛世的豪放风骨。
明清。不拘小节,水墨淋漓,似遇林渭书斋。林渭生性狂放,性格恣肆,似与不似之间,他所作的画,书中有画,画中有书。他对权势从不妩媚,在当世凡来求画者,须值徐渭经济匮乏时,这是若有上门求画者投以金帛,顷刻即能得之;若赶在他囊中未缺钱,那么你给得再多,也难得一画。徐渭之寂寞,他之所作《题墨葡萄诗》即为他一生的写照:半生落魄已成翁,独立书斋啸晚风。笔底明珠无处卖,闲抛闲掷野藤中。悲愤与怀才不遇之感触注于笔端,惊骇与细腻之作留于后世。清之如玉君子——纳兰容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这选自《木兰辞令》的四句诗,让我们记住了他的自然真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来形容纳兰容若之爱最为恰当。品诗,亦是品人。读容若之诗,仿佛就看到了身着一袭白衣,诗句信手拈来,笑看风起云涌,不吟今夕是何年。明清之精彩,是笔底烟花描摹出的一个时代的人世沧桑。
诗词如一缕清风,经典如一汪池水。清风徐徐来到五千年的文化中,池水不含一丝涟漪沉淀下文人风骨的佳作。不染尘泥,流芳百世。
酒过三巡,时光微醺。宣纸上的浓墨重彩氤氲着袅袅墨香。扶一曲琴声悠扬雪白了谁的发梢,作一首诗词歌赋诗意了哪个王朝。无数经典的诗词作品似早春的如酥细雨滋润了我干涸的心灵。不经意间心中的花园已是一派争奇斗艳的景观。再蓝天的映衬下宛若一片花海。
“锄禾日当午,汗滴……汗滴……”,“怎么又没背会《悯农》,别光想着玩!”父亲严厉的训斥我还念念不忘,我打起精神终于把这首诗硬塞进脑子里。尽管我背得滚瓜烂熟,对诗句的意思却一窍不通,就像念经的和尚不知道念的是什么。于是就仰着天真的小脸问父亲。诗中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是农民用汗水换来的结果。然而得到的和付出的不成正比。他们从早春盼望,确如秋叶一般带着愁绪勉强维持家中的生计。统治阶级整日歌舞升平寻欢作乐。相比农民的疾苦生活,两者仿佛是天上和凡间。那些王公贵族白白的享用农民生产的粮食,却不知道体恤民情。总有一天,王朝最终会毁在他们手上。
第一次读《过零丁洋》认为文天祥愚昧无知,元世祖赏赐他万贯金银财宝,他却毫不领情。外公听了我的见解,眉头立即紧锁,平日慈祥的面容被注入了愤慨和激动的神情,额头上的青筋也突出许多。“文天祥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位英雄,面对元世祖高官厚禄的诱惑毫不动摇自己的立场,没有背叛自己的信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就算死也要流芳百世。”,“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望着曾经繁荣一时的南宋被元朝从版图上无情的抹去。战火和硝烟笼罩着家园,父老和妻儿生死未卜,他想要力挽狂澜可大势已去,自己无能为力。只要投降,爵位和金钱就都是自己的,与其承受肉体上的折磨。倒不如换个主子自己也会过的风流倜傥。不,这不是他的作风,他的使命还没有完成,铮铮铁骨岂能臣服于高官厚禄。留一片真心,用生命换流芳百世,也不枉这一生戎马生涯。
初中紧张的学习生活让人无所适从,整天奔波在学校和家这两点之间。不过苦中总会有乐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才华横溢,可官场生活使他厌恶,在污浊的世俗中选择消极避世。每天繁多的作业使我苦苦寻找一方净土。不过这样的生活会伴随很久,与其消极逃避为何不苦中作乐快活度日呢?忙碌才混让生活变得有意义,生活也会因此变得丰富多彩。在空闲时间,沏一壶茶,静下心来读一本书,把所有的烦恼抛开为心灵腾车一点空间,活得身心舒畅,宛若仙人一般。
古诗词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中国人心中的骄傲。没有诗就没有生活,没有诗就没有人生。但愿每个人都有一颗诗意的心,在缓慢流逝的时光中找寻自我。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屈原《九歌》皆写鬼神,独《国殇》颂英烈。当我读到这一首楚辞时,眼中出现的恰是诗人自己。屈原用铿锵有力的辞句描写了众多烈士前仆后继地献出生命,赞颂了他们的爱国情操,而在我看来,这确是屈原对自己的宣誓,是他志向的表述。从遭流放到汨罗江的一跃,他对祖国故土的热爱从未消退。我为他的结局而惋惜,也为他的赤诚所感动。正像辞中“魂魄毅兮为鬼雄”,我想,如果他有一滴血留存于世,定然碧绿千年。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太史公司马迁的著作《史记》记下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多年的历史,而最令人动容的却是它自己的故事。其时汉武帝北击匈奴,将领李陵因众寡悬殊而失利,投降匈奴。武帝盛怒之下,群臣皆落井下石,纷纷指责李陵过失繁多,不提他立下的功劳。司马迁愤慨不已,为李陵辩护,他言辞有据、语惊四座,却因此遭受宫刑。即便是这样,《史记》仍有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史记》。当我翻开《史记》,我看到的是历史故事,我感到的是司马迁的坚毅和大胆评论武帝功过的勇气。无惧命运的折磨,他将平实的史实写成了不屈的乐章,他是史学界的贝多芬。他的一生,重于泰山。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
“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这一首《满江红》是不是有些陌生?它不是岳武穆所作,它的主人,叫秋瑾。秋瑾虽是女人,却有着不同凡响的报国壮志。她与徐锡麟发动反清起义却遭失败,但她的一腔热血与这不朽名作一同留在了中华大地上。“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夫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每每读到这一句,我总是热泪盈眶,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啊!自秋瑾就义于绍兴轩亭口至今,时逾百年,然而她慷慨激昂的豪情壮志却总能震撼我的心灵。这位巾帼英雄,真的令许多男人自叹弗如。
汉字里墨香温存的一笔一划,那是世代传承的表达。文学经典的魅力是无穷的,沐浴在经典之中,与伟大的心灵对话,获得的是思想,沉淀的是智慧,升华的是心灵。
我喜爱的一本书就像我最亲密的一位朋友。小的时候,我的心总沉浸在皎洁的月光下听妈妈讲安徒生和格林童话的情境之中,总渴望得到一本他们的童话书;长大了,我不再被童话书所诱惑,而喜欢在知识的长廊中漫步,我非常希望得到一本科学性强的。知识面广的一本书啊!那是多么的美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有三千多页,我在一个月左右看得一干二净,一点知识都不敢漏掉呢!那就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面讲的虽然是悲伤的故事,可是后来查理全家人都搬到巧克力工厂里面了,不幸中的大幸,我最喜欢这种情景了。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查出了它的规律是,总~分~总,这三大类。总:是写自我介绍,说出自己叫什么名字,全家有六个人。它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分:是写选岀五位小朋友来参观巧克力工厂,其中四位都赶走了;只有查理留下来继续经营巧克力工厂。最后写查理把全家搬到巧克力工厂。那些知识就仿佛和天空、大海一样深奥,一样神秘!
读书,我感觉世界是很大很大,而我们知道的很少很少。最后,我不得不感叹;书籍并不是没有生命的东西,它包藏着一种生命的潜力,与作者同样活跃;不仅如此,它还像一个宝瓶,把作者生机勃勃的智慧中最纯净的精华保存下来!
从“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中让我感觉到书的魔力。
我读了这本书后,仿佛跟着一个知识渊博的好老师学科学,学知识……
悄悄地,我漫步于诗词的虚境,陌上的樱花,塘边的垂柳,我不打扰这里的每一个生灵。极目望去,最远的远处,有一座古刹,朴实无华,其貌不扬。我走了进去,它的美,溢出了我的眼眶。它的名字——叫爱情。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记得泛舟江上的越女,一眼望见楚国的鄂君,便是一季的缱绻。面对心上人,她想要表达自己的爱慕,却无奈语言不通,又羞于女子的矜持。于是,她用越地的方言,唱出了这曲《越人歌》。怪道世人说:“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鄂君竟听出了歌声中无尽的情意,被越女的智慧与美貌打动,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
最美的爱情,便是一见钟情。
“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从《饮水词》中我虽读到了容若的伤悲,却也看到了李清照与赵明诚的恬静美好。李清照是满腹才思风靡词坛的一代才女,赵明诚更是爱好诗文钟情书画的儒雅公子。二人婚后屏居乡里,闲来无事,竟玩出了赌书的花样:二人对坐,一个问书籍中一个典故或内容,另一个就要回答这个典故是哪本书记载的,具体到哪一卷、那一页,赢者可先喝茶,可是大笑中,常常打翻了茶盅,泼于衣上,“反不得饮而起”。茶香与情意共同萦绕在空气中。在一起时,和风细雨,两情相悦。亲密自然的温暖相拥,心有灵犀的言语,或是嘲弄,或是对事物的看法都显得如此美妙。只是这样的美好回忆太多了,多到你不知珍惜,多到当时只是寻常而已。
最美的爱情,便是相伴相守。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桕树”。双宿双飞的愿望,却终有一日,再无法实现。苏轼的妻子先他而去十多年矣,可梦中却仍有离人的身影。我竟忽还故乡,雕花的窗前,你正在梳妆打扮,镜中映出你昔日的容颜。二人相对,却无言,因已泪眼凝噎。我竟想永远的沉睡在梦中,与你相伴,只恨不知为何,从梦中惊坐起……“情必近于痴而始于真”,苏轼是痴的。已是“生死两茫茫”,已是阴阳两隔,他却固执的不肯割舍下这份感情,读来不禁潸然。
最美的爱情,便是生死不忘。
我流连于诗词之间,细细品味着千年的的沉淀,美的意境,美的字眼,一屋一笔,一方蓝天,我沉湎其中。
轻轻抹去面前书本上的浮尘,指尖拭过每一抹纯粹的深蓝。线缝的书册带着些许粗糙的触感。抚摸上书名所在,细细感受深厚的底蕴从掌下一寸寸泻出。轻轻翻开折角的一页,纯黑的铅字刻印在米黄的书页上,岁月的气息扑面而来。这是几百年时光沉淀下来的文化的精髓。我缓缓读着这首诗,朦胧间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时代,那种意境。
锦瑟
李商隐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一杯清茗,一张弦琴。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琴弦上抹复勾挑,泻出悠扬绵长的曲调。香炉悠悠飘出缕缕清幽的檀香,在空气中氤氲,飘散。朦胧间似有一只蝴蝶飘飘飞舞。又似有一只杜鹃哀怨啼叫,直到嘴角溢血也不肯停下。我知道这大约是诗人的梦境。琴音仿佛愈发凄切,景象也变得愈发迷离。空气中的一丝烟雾似乎越来越浓,眼前变为一片稠得化不开的乳白,散发着檀香的味道。不知过了多久,浓烟开始散去,眼前愈发清晰。耳边的琴声渐渐和缓下来,眼前的景象却与先前截然不同。夜色如水,柔和的月色映照在一片汪洋之上,温柔的好似母亲的目光。海水深蓝,却蓝得令人心安。远处礁石上似有歌声传来,原是有一鲛人在对月而歌,甚是悲伤,脸庞上似有泪珠划过,落入身下的海水中消失不见。我轻轻的闭上眼睛品味着这一刻的洁净,也感受着这一刻的寂寥。再次睁眼,眼前又回到的最初的那个房间,佳人依旧在拨弄琴弦,空气中飘荡着若有似无的冷香,有一老者立于书案前,手握狼毫笔走龙蛇。待挥洒下最后一笔,陷入沉思,片刻之后,颓然坐在了身后的太师椅上,眼角缓缓滑下一滴泪珠,曲终,一片静默。我轻轻上前,锦瑟一诗映入眼帘,我沉默,终是懂得了些许。佳人锦瑟,一曲繁弦,惊醒了诗人的迷离梦境。
如此情怀,岂待今朝回忆始感无穷怅恨,即在当时早已是令人不胜惘惘了。对于一般人,往往是已两鬓斑白时才开始回忆过往种种,唏嘘感叹,无限悔恨。李商隐如此天资聪颖,事在当初时又怎会意识不到,不过是无可奈何,怅惘之情溢于言表。又怎能不借锦瑟自况。这种情感,却突然使我领悟了些许,生命只有一次,青春年少也不可重来,与其到霜华满头时唏嘘悔恨年少的种种,不如把握现今,不留遗憾给未来的自己。
李商隐一生经历坎坷,有难言之痛,至苦之情。这大概也是他写这首诗的初衷,追忆过去的青春年华。使人感深于怀,惊为天人。这便是《锦瑟》,飘渺千年,一如当初。这便是唐诗,影响深远,传颂千年。这就是中华文化,底蕴深厚,源远流长。
我很喜欢出自苏轼《浣溪沙》中的一句诗:“人间有味是清欢。”“清欢”意为清淡的欢愉,古诗词就如这种欢愉,清淡却又意味深长。品一杯茶,捧一卷书。在古诗词的世界中寻一刻安宁,觅一份清静,享一丝感动。他存于人间,却又脱离世俗。
朝代更迭,世纪交替。泱泱大国几千年的文化风情凝结在了这一首首唐诗宋词中,他们不仅仅是一个个印在书本上的铅字,他们是一个鲜活的朝代,是古人波涛汹涌的内心。如此经典,怎能不被传颂。同时,他代表的,是一个有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的深厚底蕴。
最后,只愿诗歌这颗中华明珠可流传千古,永世不衰。
我家的毛绒玩具有很多,有小狗,小企鹅,小兔子,但我最喜欢的是小熊猫,那是姑姑带我去动物园看大熊猫的时候给我买的。
小熊猫很可爱,大大的脑袋上面有一对半圆形的黑色的小耳朵,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象两颗黑宝石一样发着光,眼睛外面各有一个黑眼圈,好像没有睡醒觉似的,小小的鼻子上翘着,黑黑的,像个巧克力豆,很俏皮,一张小嘴藏在鼻子下面的绒毛里,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小熊猫没有嘴巴呢,胖乎乎的身子,黑白相间的绒毛软软的,摸上去很舒服。因为熊猫是我们的国宝,所以这个玩具小熊猫我也特别喜欢。
我把小熊猫放在书桌上,每当写作业的时候,它会一动不动的看着我,好像对我说:小主人,写作业一定要认真,不能马虎呀,快快写完和我一起玩。于是,我的作业写的又快又好。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会把它抱在怀里,有它陪着我,我感到很温暖,也不在害怕,很快就会进入梦乡。
直到现在,小熊猫一直陪着我度过了三个春夏秋冬,成了我童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知心朋友。
你肯定有写心得体会作文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门写作】 我最喜爱的老师作文(篇三)},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她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不辞辛劳的培育我,满怀期待的欣赏我。她从一年级陪伴我走到五年级,她见证了我小学阶段的成长。她就是我最喜爱的金老师。
她上课幽默风趣。有一次上作文课,讲到了写人的文章,为了活跃课堂气氛,她让我上台演示什么叫“四方脸”。她先是温柔地捏了下我的小脸蛋,然后说道:“同学们,这就是四方脸!”同学们捧腹大笑,她也跟着笑了。
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次我们班被选中参加市里的文艺活动,她牺牲了自己所有的休息时间,亲力亲为得带着我们一遍又一遍的排练节目。由于她的辛苦的付出,我们班的表现出色,获得了特等奖。她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她时刻关心着我们。有一次,我感冒了,课间吃药不小心把药片卡到嗓子里了。她看见了紧张地问道:“你没事吧?喝一大口水看有没有效?”我使劲儿喝着水,药片咽下去了,她也松了一口气。即便我已经没事了,她上课仍然时不时的往我这里看,流露出关切的眼神。
她如春雨一般润物无声,她如战士一样奋斗在教育一线,她如一把钥匙一样打开了我们梦想的大门……我爱您!金老师!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作]我最喜爱的小动物400字作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爱的小动物是什么呢?通过我下面的介绍来猜一猜吧。
它,有一个笨重而又丑陋的壳,在和煦的春风中,一点一点的,坚定不移的向上挪动着,就是它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才使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动物。
小时候,我们总会一群一群的趴在花丛旁找它,然后把它带到家里来养着。记得那时我给它准备了一个铁罐子,找了一些泥土放了一些叶子在里面,还倒了一些水,这就是它的家。起初,它不敢出来,一直缩在它的壳里,我觉得无聊了,就用小棍子敲敲它的壳,但它还是没有出来,我就没再管它了,心想它总会出来的。过了一会儿,它悄悄探出头来望着我,我忽然觉得它有些可怜。它缓慢的爬着,但只要碰到了东西就会立马缩进壳里不再出来,这是我又便觉得它很胆小又懦弱。
直到有一天,我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在埃及金字塔顶端人们惊奇的发现了一只蜗牛”。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是的,从那时候起,蜗牛就变成了我最喜爱的小动物,也是我最敬佩的小动物,它背着那重重的壳一步一步地爬着,不顾风吹雨打,因为它相信最美的风景在最高处,虽然爬的缓慢,但它依然爬到了最顶端,绽放出了自己的精彩,这何尝不是一种勇气呢?
最后啊,我的那只小蜗牛也爬了出来,我把它放回了花丛里,因为那儿才是它真正的家。
每当我遇到挫折和困难时,我就会想起那一只小蜗牛,我相信,只要努力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就一定会到达终点,绽放出自己的精彩。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作文范本: 我最喜爱的水果荔枝文章400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荔枝,每次荔枝上市的时候,我都求妈妈给我买。
荔枝的外壳上长着许多小突起,非常粗糙,握在手里感觉扎扎的,真像一个小刺球。荔枝的颜色有青色的、有红色的、还有红中带青的。“荔枝怎么会有这么多颜色?”我不解地问妈妈。妈妈笑着告诉我:“傻孩子,刚摘下来的荔枝还没熟透当然是青色的了,熟透了的荔枝就变成紫红色的了。”嗨,原来是这样啊!
剥开荔枝壳,我们就可以看见像汉白玉一般的果肉,晶莹透亮,表面很光滑,肉质嫩嫩的,用嘴轻轻一咬,甜甜的汁水流进嘴里,使人感到很爽口。鲜嫩的果肉里还包裹着一颗黑色的、椭圆型的硬核,就像块黑色的宝石,这就是荔枝的核儿。不过,现在已经培育出无核荔枝了。
荔枝非常好吃,还有丰富的营养呢,据说对我的大脑还有好处呢,你们一定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心得体会作文的题目,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今日写作: 我喜爱的植物作文怎么写》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我家门口的小河边长着几棵柳树。
柳树在春风的轻拂下,在枝上缀上一颗颗绿宝石。过了几天,绿宝石变成嫩绿的叶子,柔软的枝条在微风中跳舞。有几根长长的枝条垂到了水面上,小鱼儿咬着柳枝玩,逗得柳树咯咯直笑。
夏天到了,柳树上有几只在愉快地歌唱,知了唱的歌真美真动听。柳树在知了的歌声中跳舞,水中的鱼儿也依偎在柳树旁。小朋友们在柳树下玩游戏,有的折了几根枝叶,编了一个花环戴在头上,老爷爷坐在柳树下乘凉呢!
柳树看见大雁排着一字形的队正要飞去南方,柳树姑娘脱下了绿色的军装,换上了黄色的裙儿。
我爱柳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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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家里都养过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比如是小猫呀!小狗什么的。下面我就给各位讲讲我以前的一只狗,这是我最喜爱的一只狗了。
在20xx年6月10日,我出生了,正好这只狗也跟着出生了,我们就给它去了个名字叫德里,当我到1、2岁的时候,我就能走了,我要去摸德里,但是它以为我要伤害它,就跑得远远的,但是我仍然不放弃,等到了4、5岁的时候,它就和我越来越亲密了。但是它有一个特点就是忠诚于主人,就是有一天,我在扔一个酒瓶的摔烂的一点,我就在往天上扔,但是我一不小心刺到了快到眼睛的地方,德里就赶快的狂叫,就把我妈妈喊了出来,我才免了刺眼睛的灾难,我就很感激这只狗,因为它救了我,要不是它,我早就成了瞎眼了,我们这一家人就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就在我10岁的时候,这只德里永远的离开了我,到了遥远的天堂,我就非常的伤心,经常在脑子里想到和德里玩耍的景象。
我希望大家珍惜自己身边的动物吧!
万事开头难,心得体会作文亦是如此,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推荐作文] 我最喜爱的老师作文精选一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我最喜爱的老师是林老师,她总是喜欢把她卷卷的长发盘起来。她戴着一副眼镜,经常眯着眼睛笑。她的脚上总是蹬着一双高跟鞋,给人的感觉很亲切、很温暖。
林老师很用心的教我们,她上课很生动,很幽默。经常把同学们逗得哈哈大笑,以至于我在吃饭的时候,想到林老师上课的内容,也会不由自主地咧开嘴。林老师也是一个很具有耐心的老师,对于那些没有听懂的问题,林老师总是不厌其烦地一遍遍的讲解。有时候,林老师也会因为着急而发一点小脾气,但是我知道,她是为了让我们学得更快更好。在林老师的教导下,我得以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
哦,忘记跟你们说了,林老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我很喜欢她,希望你们也喜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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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随着落花走了,夏天披着一身的绿叶在暖风里跳动。
绿嫩的柳丝低垂在公路两旁。小草越长越高,各种各样的花,也开始含苞欲放,我们还可以穿上漂亮的连衣裙,还可以吃上新新鲜鲜的瓜果梨桃。
夏天的太阳把地面烤得很热,仿佛要把一切都烤焦。可爱的百年青却在烈日的照耀下,茁壮成长,翠绿的叶子像涂上了层油,在这里,我告诉你们一个小小的秘密,我喜欢夏天,你们呢?
在这火热的夏天,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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