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关于介绍我们家乡绍兴的书,名字叫做《水乡绍兴》。
这本书中记载了绍兴的历史,介绍了绍兴的村镇、巷里、宅舍、建筑、装饰、水乡文化、戏剧、岁时旧俗,还有览史迹和后记等非常吸引人的内容。
看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总会不知不觉的想到绍兴的原貌,想到原来的劳动人民们是多么的辛苦,就连一顿饭也吃不饱!再看看现在的绍兴,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现在,连一顿饭也吃不饱的人,在我们这个鱼米之乡绍兴,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就连讨饭的人也可以吃得饱。说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这本书作者的序语
几千年的农业文明,蕴育出乡土中国的过去和现在。乡者,故乡也,土者,民间也。吾乡吾土,是故土,是老家。
数字化的今天,世界风云变幻。现代都市人与历史留下的印痕已无可言说。老村、古镇、旧宅、败祠、发黄的族谱,或可引发人们对乡土中国的思索。
本系列旨在介绍中国民间传统的地域文化;以图文随记的形式,向大众传播中华本土的文化之精髓,复苏久远的历史场景。为探究历史
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得爱护绍兴的历史遗产!同时,也要赤借此呼吁
保护我们的民间文化!
珍视我们的历史!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它给我们带来了许许多多的欢乐。
我今天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讲了绿山墙的马修和玛瑞拉想领养一个男孩,帮助做家务。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富有幻想喋喋不休的女孩安妮。她不断闯祸,也不断的改正错误,她改变了兄妹俩,牵动着她们的爱心。后来,安妮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并拿到了奖学金。因为要照顾玛瑞拉,而没去上学,在村里教书。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安妮的幻想惊住了!她常常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在她的幻想中,樱花是白雪王后;有苹果味的天蓝葵是邦妮;巴里家的池塘是闪亮的相互;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要好的朋友。读着这些幻想,我仿佛岛了童话世界。我也是以个热爱幻想的女孩。我会仰望着天空上的白云,把自己的一切烦恼说出来,我有时喜欢整天沉浸在童话世界,在童话世界里,世间所有的东西都会变得多么美好。
安妮是个孤儿。可是她以乐观的态度去迎接每一天。她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奎因学院,并拿到了奖学金。她凭着自己的努力,一个一个梦想渐渐成为现实。在看看我,遇到困难,总是退缩,面对着这些拦路虎马上趴下。这是不对的。应该勇敢的站起来,打败拦路虎。
安妮像一盏明灯,点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曾经,老师口沫横飞地叙述一个古老的神话有个不自量力的人疯狂的追着太阳,最终被活活累死。当时我是一个乖乖的学生,本应专心听讲然后在笔记本上记下不自量力的教训才是,可却有一股莫名的情愫从我的心底涌出,便锁着眉悼念那位名叫夸父的人。如果他不被累死,一定能追到太阳,我想。
今天,我长大了,学习了地球的公转与自转,学习了太阳与地球的距离是多么遥远,学习了太阳的东升西落,也知道人们要触摸到太阳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我当初幼稚而天真的想法被科学扑灭了,但无法扑灭的是夸父那永不放弃的情怀。他丢弃那两点一线的平淡,努力地去追求,追求,尽管累死也不放弃他那个永恒的梦想。
夸父的努力,夸父的自信,夸父的敢做敢言,使我向往,使我崇拜。他的那种特殊的不自量力已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
天空大大方方地蓝着,这个下午开启了我万里胸怀的豪情,像一把钥匙。我爱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像夸父般拼命地去追求,只为寻求那个心中永不褪色的梦。我趴在窗前,望着窗外的碧蓝,它令我想笑;天边堆垛的云,让我想跑。
我爱好做白日梦,梦见自己的梦想之舟在不断追求的呼喊声中驶向彼岸,为自己追求的灵魂戴上成功的光环。于是醒来后又不断地去追求,不断地去探索。
我突然惊觉到自己有了夸父的血统!
不知道当初那个被追的太阳是否在长河平原上踏下几个慌张的脚印?天空以变幻的蓝色铺叙,云以干净的手法描绘,然后交给我眼睛去印刷,我们都在叙述一个夸父的故事,那个古老却仍年轻的神话。
朋友,去追求吧!不要被无知的嘲笑与无聊的恐吓吓坏而放弃那个梦!不要漫步于人生的十字路口而最终一无所获!不要去等待,而应去创造!不为别的,只为你心中的那个永不褪色的梦。
我又想起了夸父,觉得他与我是如此的亲近。我聆听那血液在我体内串流的声音,并感受到有一股蛮不讲理的生命力,呼啸着,说要完成梦想。我又拿起笔,去探索,去追求,追求那个梦。
我看过宁死不屈《小英雄雨来》,我看过一个想要和平中国孩子《一个中国孩子的呼声》,我看过其中感受给我最深的是《夜莺的歌声》。
《夜莺的歌声》讲述的是前苏联保家卫国战争时期,一个叫夜莺的孩子。是个勇敢、机智,巧妙地与德国兵周旋,用口哨传递信息。把敌人带进了游击队的埋伏圈,消灭敌人。文中夜莺与敌人的对话怎么会就剩我一个,这里有麻雀、乌鸦、猫头鹰多着呢。刚刚一开火,村子就着火了,大家都喊,野兽来了,野兽来了,大家快跑。这些话都是夜莺使在不易察觉中戏弄,同是也提现了夜莺的机智和对敌人的憎恨。
文中,第二天,在被烧毁的村子的围墙旁边;在那小路分岔的地方,有孩子又穿着那件绿上衣使我联想到小夜莺又投入了新的战斗,又在坚守岗位,察看敌情。我便对这位小英雄佩服的五体投地。佩服他天真活泼、顽皮、机智勇敢,有一颗爱国心,从他的身上使我想到白洋淀的抗日小英雄嘎子,小英雄放牛娃王二小等。这一切,时时刻刻都在鼓励我们要有一颗爱国之心。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水孩子》这本书让我的感受最深,就让我给你讲讲吧! 这本书讲的内容是小汤姆是个孤儿,一直和他的师傅格里姆斯住在一起,他们是个扫烟囱的,经常为别人清扫烟囱,可挣不了几个子的钱。
一天,汤姆和师傅一起去哈特霍福庄园(英国有名的庄园)打扫烟囱,打扫完时汤姆嫌着没事,便爬进一个富人家的烟囱,钻到了富人家里,这时,他被一位漂亮的女孩给看呆了,觉得她很美,可保姆一进来,女孩认为他是个小偷,便大声喊捉贼,一伙人向汤母追来,汤母拼命地逃跑,便逃到了一位老婆婆的家,老婆婆很善待他,给他水果吃,汤姆吃着吃着就睡着了。当他醒来时,他的灵魂发现他的尸体在水中飘来飘去,他认为自己死了,但他并没有事,尸体飘到了一个仙女那里,仙女将汤姆的灵魂附体,把他变成了水孩子,来到了水孩子家。变成水孩子后的汤姆看见其他的水孩子像鱼儿一样在水里自由穿梭,非常欢快后来汤姆翻山越岭,穿越了大海,过了种种难关,成为了一个坚强的男子汉,当仙女们给汤姆找了一个妻子,她叫爱丽,汤姆娶了她,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天上原来三颗天狗星在汤姆娶妻时烧坏了,害得人们没有热天,汤姆只好把他小时候的小狗放上去代表它。 这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坚强,克服困难和挫折,才能像汤姆一样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娶到一个好妻子。
我的妈妈是个书迷,她戴着一副大眼镜,妈妈的这副眼镜好像有魔法一样神奇,因为她一戴上那副有魔法的眼镜,一看起书来,仿佛已经进入了书的世界,怎么叫也叫不醒。
有一次,我在做作业,妈妈对我说:“宝贝,其实看书和写作业是一样的,只要用心的去做每件事,不管外面有多吵,都会听不到的。”我照着妈妈说的,聚精会神的看书,写作业。我的妈妈是个书迷,她只要拿起他的那本书,就会连看好几个小时!有时候,当妈妈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我悄悄地走到妈妈身旁,大叫一声:“妈妈。”妈妈就猛地跳了起来,连声说:“发生什么事啦?”而我哈哈大笑起来。
我的妈妈真是个书迷,她在上洗手间的时候看书,在床上的时候看书,在餐厅的时候看书……不管在任何时候,她都会拿起她的那本书,看个不停,看啊看,不知不觉过了好长时间。
有时候,我做完了作业,要上床睡觉了,妈妈却还在看书。我说:“别看了,睡觉吧!”妈妈说:“你睡吧,我再看会儿。”也罢,我只好无奈睡了。
这就是我热爱阅读的好妈妈,也是我生活当中的好榜样!
看名字是不是很像我们学过的林海音的《窃读记》?但我要说的不是她,而是我的第一次窃读。
风和日丽的周末,我哼着小曲走去“家家读书社”,这一次,我不来买书,只是来看书。刚进读书社,我就脚底抹了油——开溜,我一路向北,决不看我周围的五颜六色的书。结果,因为我溜得太快,目不斜视,上楼时险些摔了个狗啃泥。
等我上了二楼,找到那本我已经心仪许久却苦于价格太贵买不了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才拿到手上我就仔细地读起来,身边好像安了个隔音屏,让我听不见周围的声音也忘却了身边的一切,再不管不了老板是否会奇怪地望着我,只身在书海里遨游,和知识这条鱼儿在海水里嬉戏、打闹。我醉身于书的海洋之中,险些忘了和妈妈约好的回家的时间。等我再次抬头退出书海,太阳已不像来时那般酷热。我依依不舍地把书放了回去。临走时,一步三回头,仿佛长征的战士不舍得离开家乡般。
书,是海洋,美丽的风光吸引着我,我喜欢畅游书海获得的那份欢乐。
我英语成绩不是很棒,所以爸爸妈妈决定要给我买点读机。点读机能帮助我提高英语成绩,我对自己充满信心。
星期六,我跟着爸爸、妈妈高高兴兴地来到雄城大厦。爸妈在跟售货员阿姨谈价钱,我在一旁看书。一会儿功夫,我们就买好点读机回家了。
回到家,我打开盒子一看,“步步高点读机”像是一本大字典。翻开“字典”,里面有好多按钮。我让爸爸教我那些按钮是干什么的,怎样使用。因为买的时候没有询问售货员阿姨,所以我和爸爸就开始研究起点读机来。“智能辅导”、“测验”、“听课文”等。我一项对新鲜学具感兴趣,所以东按按,西点点。很快,我们就找到了我正在学的三年级英语。我开始用点读机点读我学过的内容。
买了点读机,我心里真高兴。因为我不用再担心英语学不好,点读机就是我的小老师。
“在每个人健康成长的男孩的生命中,一定会有一个这样的想法:怀着满腔热情,去某个地方挖掘宝藏。”马克吐温先生在《汤姆历险记》中这样写道。这就塑造了一个调皮捣蛋、勇于冒险的小汤姆。他经常做这样一个梦:做个威风的海盗船长,率领一帮豪气干云的弟兄,掠尽天下财宝;有时又想成为一名正义之士,惩恶扬善,留下千古美名。不管怎么说总是想成为万人瞩目的人,成为英雄。多少人都绞尽脑汁去实现梦想,而汤姆却凭借机智勇敢、敢于冒险,当上了英雄。
无论汤姆和哪些人打交道,汤姆要么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要么耍耍小聪明,总能在最后脱颖而出,成为大家崇拜的对象。他特别正义,舍己为人。当汤姆和贝琪出现矛盾时,汤姆主动代贝琪受罚,又一次打动了贝琪;在山洞迷路时,汤姆体贴贝琪,最后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牢牢树立了贝琪心中英雄的形象。
他很勇敢、冒险。他最终战胜了恐惧和逃避,毅然出庭指出杀人真凶,解救了无辜的莫夫:波特;还在山洞中无意发现了真凶下落,阳差阴错地逼死了印第安乔,了解了小镇压上的大命案。简直成了小镇上的传奇人物,从此他的一言一行都被大家拿来做榜样。
从《汤姆历险记》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一个有有勇气敢于尝试,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一本书又被我啃完了,真是痛快!《五月35日》中的康德拉的形象始终在我的脑海里萦绕。这个名叫"康德拉"的小孩为了完成一篇"关于南太平洋"的作文,他正在苦脑的不知怎样完成时,一匹会说话的黑马出现了……
黑马向康德拉要方糖吃,可是康德拉身上没有带。看到愁眉苦脸的康德拉,好心的黑马决定帮一帮这个可怜的孩子。看看,康德拉多幸运啊,为什么我就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黑马呢,要是那样我的作文也不用这么愁了,爸爸妈妈不知道有多开心!……黑马为了完成康德拉的作文,就带他同他的叔叔从一个陈旧的柜子里出发了,踏上了去南太平洋的路,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懒人国,懒人国的人都是大胖子每个人的体重都超过250磅,真叫人吃惊!
接着住前走,他们又来到古城堡,在这里,他们见到了一些过去的侯爵好将军,在颠倒的世界里,有许多父母在上课受教育,太不可思议了!接下来他们来到了自动城,那里的一切都是自动的,人民幸福的生活着。读到这里,我又开始浮想联翩了!如果我们国家的人民和他们一样过上世界上最最幸福的生活该多好啊!爸爸妈妈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奔波劳碌了,一家人只要坐在饭桌前就有可口的饭菜,妈妈不知道会省多少力气!
不过,后来那里的一切都乱了套,因为电流太大,所有东西都失灵了,幸亏康拉德他们骑着马才逃了出来,真危险!终于,他们到了南太平洋看见了很多可爱的小动物,最后他们在拉巴拉丝的帮助下回到了家里。
读完这本书后,让我感悟很深,总觉得我们的生活不应该像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我能让爸爸妈妈生活在自动城里,我想他们一定会非常开心,非常幸福的。所以,我要努力学习,将来也要建设一座自动之城,让天下所有辛苦的父母生活在里面,那该多好……
在来厦门的每一个假期,我都会随着父母亲来看望外婆。每次都会留个10天左右,虽然时间很短,但足以让我在那诗画般的美景里面,欣赏大自然的美,忘掉那些累人的功课。
外婆的家在一个简朴而又安宁的小村庄里。村子依山傍水,山明水秀,一点儿也没有大城市里的喧闹。
在这故乡的漂亮水画里,最诱人的首当外婆家对面的一片湖。这湖,说奇也奇,说怪也怪,怪就怪在它那神奇的魔法。
春天,它是鱼儿和小鸭子们的欢快之地;夏天,它是牛儿和马儿们的生息之地;秋天,它是农民伯伯们的丰收之地;冬天,它是大家的烤火之地。
在这片美丽而又神奇的土地上。春天,我可以拿着鱼竿去钓鱼,赶鸭子。夏天,我可以拿个马鞍去骑马,拿着青草去喂牛。秋天,我可以拿着小篮子去摘豌豆,摘野果。而冬天呢,我就可以和大家一起在火堆旁烤玉米,烤番薯。
啊,我多么多么希望自己能永远生活在这里,永远可以这样快乐,无暇,天真!
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并没有随着我的漂流在外面,而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消失;反而,异地的寂寞让我更怀念它的柔,它的柔切和它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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