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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水送别 [唐] 骆宾王

经典诗词可以增加语言的鲜明性和生动性,可以为自己的文章增添色彩,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易水送别 [唐] 骆宾王》的内容,希望在日后的运用中能帮助到你!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注释](1)易水:在今河北省北部易县境内。战国时期,侠士荆轲受燕国太子丹(即诗中的燕丹)的重托,到秦国刺秦王赢政(统一中国后的秦始皇)。临行时,燕丹等人在易水为其送行。荆轲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歌,与众人诀别。后来刺杀秦王未遂而被杀。(2)壮士发冲冠:壮士,指荆轲;发冲冠,即怒发冲冠,愤怒到头发把帽子都顶起来了,形容非常愤怒。

[译文]想当年,荆轲和燕太子丹在此诀别,壮士悲歌壮气,怒发冲冠。昔时的侠士已经不在了,然而今天的易水还是那样的寒冷。

清人陈熙晋说:“临海少年落魄,薄宦沉沦,始以贡疏被愆,继因草檄亡命”(《骆临海集笺注》)。这四句话大致概括了骆宾王悲剧的一生。

骆宾王对自己的际遇愤愤不平,对武则天的统治深为不满,期待时机,要为匡复李唐王朝,干出一番事业。可是在这种时机尚未到来之前的那种沉沦压抑的境遇,更使得诗人陷入彷徨企求的苦闷之中。《于易水送人》一绝就是曲折地反映了诗人的这种心境。

据史载,战国末年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欲以匕首威逼秦王,使其归还诸侯之地。临行时燕太子丹及高渐离、宋意着白衣冠(丧服)送于易水,高渐离击筑,荆轲应声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歌声悲壮激越,“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这首诗的第一联,“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就是写的这件事。“此地”,即诗题中的易水。“壮士发冲冠”,用来概括那个悲壮的送别场面,和人物激昂慷慨的心情,表达了诗人对荆轲的深深崇敬之意。如今在易水边送别友人,想起了荆轲的故事,这是很自然的。但是,诗的这种写法却又给人一种突兀之感,它舍弃了那些朋友交往、别情依依、别后思念等等一般送别诗的常见的内容,而是芟夷枝蔓,直入史事。这种破空而来的笔法,反映了诗人心中蕴蓄着一股难以遏止的愤激之情,借怀古以慨今,把昔日之易水壮别和今日之易水送人融为一体,从而为下面的抒情准备了条件,酝酿了气氛。

第二联“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这两句用对仗的句式,由前一句自然地引出后一句。这后一句也就是全诗的中心所在。它寓情于景,景中带比,不仅意味着荆轲那种不畏强暴的高风亮节,千载犹存;而且还隐含了诗人对现实环境的深切感受。诗中用“已”、“犹”两个虚词,既使句子变得自然流利,也使音节变得纡徐舒缓,读来给人一种回肠荡气之感,更有力地抒发了抑郁难申的悲痛。

这首诗题为“送人”,但它并没有叙述一点朋友别离的情景,也没有告诉我们送的是何许人。然而,人们却完全可以由它的内容想象出那种“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的激昂壮别的场景,也可以想见那所送之人,定是肝胆相照的至友。因为只有这样,诗人才愿意、才能够在分别之时不可抑制地一吐心中的块垒,而略去一切送别的常言套语。此诗题为送人,却纯是抒怀咏志。作为送别诗的一格,这首绝句可说是开风气之先吧。

(赵其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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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鹅 [唐] 骆宾王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作品赏析这首诗歌相传是唐代诗人骆宾王少年时期的作品,给我们展示了一幅鹅儿戏水图,有形象,有声音,有色彩,有动态,如在眼前,给人以十分真切的感受。学习这首诗歌,可以依循鹅的形象→声音→色彩→动态的思路来理解:形象生动诗歌一开始就以“鹅,鹅,鹅”的连续反复,突出了描写对象。鹅在禽类当中,体大身健,尤其是长长的颈项更是别具特色,所以诗人抓住特征,突出了鹅的“曲项”--鹅的颈项长长的,本来并不弯曲,因为它要唱歌,这才弯曲着颈项,使得形象更加生动可爱了。声音嘹亮如上所述,鹅儿弯曲起长长的颈项,大概憋足了内劲吧,突然爆发出来--“向天歌”,向着高高的天空鸣叫,唱的什么“歌”只有鹅儿自己知道,但这鸣声激越嘹亮,发散四方,使我们如同直接听到,而且仿佛回荡在耳际,经久不歇……色彩分明色彩分明,美丽和谐,是这首诗的重要特色。“白毛”和“绿水”映衬分明,“红掌”和“清波”相映尽致,鹅儿的白毛使绿水更绿,而一潭绿水又使白毛更白;同样,鹅儿的红掌与绿水的清波互相映现,多么美妙。如果诵读诗篇,体味色彩,你就会感到“白毛”、“绿水”、“红掌”、“清波”不仅色彩分明,而且和谐统一,让人觉得很美很美呢。动态逼真这首诗歌固然把鹅儿的形态描绘得非常生动,而形态与动态又紧密关联,“曲项”是在绘形,何尝不是写动?鹅儿长长的颈项弯曲起来了,为的是爆发出嘹亮的鸣声。尤其是下面的“浮”和“拨”两个动词,更是写足了鹅儿的动态了--绿水悠悠,鹅儿浮游其中,多么自由自在啊!鹅儿红红的脚掌,拨动着悠悠绿水,激荡起一圈圈清澈的水波,雪白的躯体不断前行,又多么快乐!“浮”含游,“拨”含行,二者连成一体,再加上“向天歌”,简直逼真如画了。诵读这首诗歌,我们不难从中体味到童趣。在儿童眼里,鹅鸭嬉戏,猫狗相斗,乃至蚂蚁搭桥等等,无不充满情趣,妙在诗人仔细观察,化为生动的艺术形象,以诗的语言画出“鹅儿戏水图”,因而更加富有感染力了。

山中送别 [唐] 王维


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
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这首送别诗,不写离亭饯别的依依不舍,却更进一层写冀望别后重聚。这是超出一般送别诗的所在。开头隐去送别情景,以“送罢”落笔,继而写别后回家寂寞之情更浓更稠,为望其再来的题意作了铺垫,于是想到春草再绿自有定期,离人回归却难一定。惜别之情,自在话外。意中有意,味外有味,真是匠心别运,高人一筹。
--引自"超纯斋诗词"bookbest.163.net翻译、评析:刘建勋
这首《山中送别》诗,不写离亭饯别的情景,而是匠心别运,选取了与一般送别诗全然不同的下笔着墨之点。
诗的首句“山中相送罢”,在一开头就告诉读者相送已罢,把送行时的话别场面、惜别情怀,用一个看似毫无感情色彩的“罢”字一笔带过。这里,从相送到送罢,跳越了一段时间。而次句从白昼送走行人一下子写到“日暮掩柴扉”,则又跳越了一段更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送行者的所感所想是什么呢?诗人在把生活剪接入诗篇时,剪去了这一切,都当作暗场处理了。
对离别有体验的人都知道,行人将去的片刻固然令人黯然魂消,但一种寂寞之感、怅惘之情往往在别后当天的日暮时会变得更浓重、更稠密。在这离愁别恨最难排遣的时刻,要写的东西也定必是千头万绪的;可是,诗只写了一个“掩柴扉”的举动。这是山居的人每天到日暮时都要做的极其平常的事情,看似与白昼送别并无关连。而诗人却把这本来互不关连的两件事连在了一起,使这本来天天重复的行动显示出与往日不同的意味,从而寓别情于行间,见离愁于字里。读者自会从其中看到诗中人的寂寞神态、怅惘心情;同时也会想:继日暮而来的是黑夜,在柴门关闭后又将何以打发这漫漫长夜呢?这句外留下的空白,更是使人低回想象于无穷的。
诗的三、四两句“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从《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句化来。但赋是因游子久去而叹其不归,这两句诗则在与行人分手的当天就惟恐其久去不归。唐汝询在《唐诗解》中概括这首诗的内容为:“扉掩于暮,居人之离思方深;草绿有时,行人之归期难必。”而“归期难必”,正是“离思方深”的一个原因。“归不归”,作为一句问话,照说应当在相别之际向行人提出,这里却让它在行人已去、日暮掩扉之时才浮上居人的心头,成了一个并没有问出口的悬念。这样,所写的就不是一句送别时照例要讲的话,而是“相送罢”后内心深情的流露,说明诗中人一直到日暮还为离思所笼罩,虽然刚刚分手,已盼其早日归来,又怕其久不归来了。前面说,从相送到送罢,从“相送罢”到“掩柴扉”,中间跳越了两段时间;这里,在送别当天的日暮时就想到来年的春草绿,而问那时归不归,这又是从当前跳到未来,跳越的时间就更长了。
王维善于从生活中拾取看似平凡的素材,运用朴素、自然的语言,来显示深厚、真挚的感情,往往味外有味,令人神远。这首《山中送别》诗就是这样。
(陈邦炎)

赋得古原草送别 [唐] 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注释】:
又作"草"
1、离离:历历,分明的样子。
2、远芳:伸展到远处的草。
3、萋萋:茂盛的样子。
【韵译】:
古原上的野草乱生乱长,
每年春来茂盛秋来枯黄。
任凭野火焚烧不尽不灭,
春风一吹依旧蓬勃生长。
远处芳草掩没古老驿道,
延至荒城一片翠绿清朗。
春绿草长又送游子远去,
萋萋乱草可比满腹离伤。
【评析】:
??这是咏物诗,也可作为寓言诗看。有人认为是讥刺小人的。从全诗看,原上草虽
有所指,但喻意并无确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却作为一种“韧劲”而有
口皆碑,成为传之千古的绝唱。
--此诗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十六。诗是应考的习作。按科场考试规矩,凡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相类,须缴清题意,起承转合要分明,对仗要精工,全篇要空灵浑成,方称得体。束缚如此之严,故此体向少佳作。据载,作者这年始自江南入京,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即有此作。起初,顾况看着这年轻士子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虽是拿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京城不好混饭吃。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并广为延誉。(见唐张固《幽闲鼓吹》)可见此诗在当时就为人称道。
命题“古原草送别”颇有意思。草与别情,似从古代的骚人写出“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楚辞·招隐士》)的名句以来,就结了缘。但要写出“古原草”的特色而兼关送别之意,尤其是要写出新意,仍是不易的。
首句即破题面“古原草”三字。多么茂盛(“离离”)的原上草啊,这话看来平常,却抓住“春草”生命力旺盛的特征,可说是从“春草生兮萋萋”脱化而不着迹,为后文开出很好的思路。就“古原草”而言,何尝不可开作“秋来深径里”(僧古怀《原是秋草》),那通篇也就将是另一种气象了。野草是一年生植物,春荣秋枯,岁岁循环不已。“一岁一枯荣”意思似不过如此。然而写作“枯──荣”,与作“荣──枯”就大不一样。如作后者,便是秋草,便不能生发出三、四的好句来。两个“一”字复叠,形成咏叹,又先状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情味,三、四句就水到渠成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枯荣”二字的发展,由概念一变而为形象的画面。古原草的特性就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是斩不尽锄不绝的,只要残存一点根须,来年会更青更长,很快蔓延原野。作者抓住这一特点,不说“斩不尽锄不绝”,而写作“野火烧不尽”,便造就一种壮烈的意境。野火燎原,烈焰可畏,瞬息间,大片枯草被烧得精光。而强调毁灭的力量,毁灭的痛苦,是为着强调再生的力量,再生的欢乐。烈火是能把野草连茎带叶统统“烧尽”的,然而作者偏说它“烧不尽”,大有意味。因为烈火再猛,也无奈那深藏地底的根须,一旦春风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猛的长势,重新铺盖大地,回答火的凌虐。看那“离离原上草”,不是绿色的胜利的旗帜么!“春风吹又生”,语言朴实有力,“又生”二字下语三分而含意十分。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说此两句“不若刘长卿‘春入烧痕青’语简而意尽”,实未见得。
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是何等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如果说这两句是承“古原草”而重在写“草”,那么五、六句则继续写“古原草”而将重点落到“古原”,以引出“送别”题意,故是一转。上一联用流水对,妙在自然;而此联为的对,妙在精工,颇觉变化有致。“远芳”、“睛翠”都写草,而比“原上草”意象更具体、生动。芳曰“远”,古原上清香弥漫可嗅;翠曰“晴”,则绿草沐浴着阳光,秀色如见。“侵”、“接”二字继“又生”,更写出一种蔓延扩展之势,再一次突出那生存竞争之强者野草的形象。“古道”、“荒城”则扣题面“古原”极切。虽然道古城荒,青草的滋生却使古原恢复了青春。比较“乱蛬鸣古堑,残日照荒台”(僧古怀《原上秋草》)的秋原,该是如何生气勃勃!
作者并非为写“古原”而写古原,同时又安排一个送别的典型环境:大地春回,芳草芊芊的古原景象如此迷人,而送别在这样的背景上发生,该是多么令人惆怅,同时又是多么富于诗意呵。“王孙”二字借自楚辞成句,泛指行者。“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说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怀思行游未归的人。而这里却变其意而用之,写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增送别的愁情,似乎每一片草叶都饱含别情,那真是:“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结尾啊!诗到此点明“送别”,结清题意,关合全篇,“古原”、“草”、“送别”打成一片,意境极浑成。
全诗措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虽是命题作诗,却能融入深切的生活感受,故字字含真情,语语有余味,不但得体,而且别具一格,故能在“赋得体”中称为绝唱。
(周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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