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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12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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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有关青春的感情叫做成长。

——题记

十六岁,一个好似花季的年纪。那一年,一群男孩深深地爱着一个名叫沈佳宜的女孩。那些年,沈佳宜是他们青春的一切。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本书是作者九把刀青春记忆的改编之作。看完这本小说后,我真的很羡慕,甚至嫉妒。今年,我也十六岁,对于爱情懵懵懂懂。虽说故事记叙的是发生在九十年代的台湾彰化县的一群孩子身上,但是青春是无时间、地点隔阂的。看着他们的故事,犹如发生在自己的身边眼前。我同样渴望那样时而五彩斑斓,时而透明得仿佛蝉翼的感情。这些感情或许是友情或许是爱情。

柯景腾、老曹、许博淳、该边、阿和,从国中到高中,一直是不离不弃的死党。这几个男孩在这部小说里都是主角,因为在青春里,没有谁是配角。他们那些年真的很幼稚,但是这些幼稚或许在青春的背景下只会映衬的很可爱吧。

在国中的几年来,这些男孩用着各自不同的方法,想方设法的吸引班上最优秀的女生沈佳宜的注意。“那些年,调皮捣蛋。那些年,一本正经。那些年,一切,只是想多一些你的注意。”

如果柯景腾当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如果当年他没有把英语课本放在忘记带课本的沈佳宜桌上。如果当年他没有被调到她的座位前。如果当年没有她的爱心考卷。如果当年的晚自习他们没有相伴度过。或许,他只是喜欢着她,而她不知道罢了。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往往会因为一些注定的缘分而羁绊一生。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年,沈佳宜因为听到恐怖传说而不敢一个人再在晚上在学校晚自习。于是,她让柯景腾陪她一起晚自习。那些夜晚的天空一定很清澈,漫天的星星如孩子一般纯真。

她说“为什么不读书?我不喜欢比我笨的男生。”

他说“敢不敢跟我赌,下次月考我一定考过你!”

从此,那个从前不爱读书的柯景腾说“从那以后读书竟而变成了一件很热血的事。”那些天的早晨,她用蓝色水笔一戳他的背脊,他便主动交上她给的“爱心考卷”。那些天的晚自习,她一题题地教他,练习本、课本落成了一座座小山。就如同他们不断增进的感情,水涨船高。为了心爱的女孩,为了履行自己的诺言。他每天晚上刻苦读书,大声念英文,那句“youaretheappleofmyeye。”深深感动了我,是的,每个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心中或许心中都有那个如apple般闪亮的她(他)吧。

柯景腾最终月考得了第二,而沈佳宜任然是第一。从成绩原来“吊车尾”,到全校第二名,沈佳宜是他刻苦读书的全部动力。

这一情节,看得我心潮澎湃,作为学生,他们始终保持着友谊的关系,而没有挑破那叫做“爱情”的窗户纸。即使他们都心知肚明但他们只是好朋友。这样的感情,对于青春而言不再幼稚。

那年高考放榜,这群孩子各自都去了不同的大学。在高考结束的最后一个夏天,他们肩并肩坐在海岸堤上,光着脚丫,畅谈着自己的未来。多么清新的海风吹过他们的发梢,青春的笑容自信而甜美。时光渐渐定格在那个蓝蓝的,咸咸的夏天。

大学三年很快过去,最终沈佳宜嫁人了,新郎不是这群男孩中的任何一个,但是她首先通知的便是那些年深深爱着他的男孩们。婚礼前,那件后背有点点蓝色水笔印的校服,依旧静静的挂在晾衣架上……婚礼结束后,男孩们一一吻别了新娘——那个曾经令他们浮想联翩的女孩。柯景腾吻得最认真最深情,仿佛在对他的青春告别。“沈佳宜”这个名字从此会变成回忆,刻在男孩们的青春记忆里。

最后,他说“那我就继续幼稚下去咯。”

她说“一定要哦。”

两人相视一笑,至此为他们的青春画上了句号。

其实,那个从前一直被沈佳宜说幼稚的柯景腾已经长大了,成熟了。因为,他能够坦然面对心爱的女孩不再属于他的现实,并且真诚地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将他们一一洗礼。从幼稚到成熟,是蜕变。在他们共同的青春记忆里,男孩女孩们一起迎着浪,踏着浪,用力摇着双臂,渐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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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精选范文


那些年,那个人,那段事,那离别,那错过。

如果还可以回头,柯景腾会不会真的牵起沈佳宜的手,然后一走就是一辈子。

可惜不能回头,我们看不到柯景腾牵沈佳宜走下去,而是看他们彼此交错,不过留在平行时空相爱过。

有时候,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不敢确定他(她)是否也同样爱着自己,害怕一个否定的答案,就这样让自己最美好的心动瞬间死去。可是,如果没有一个答案,又要怎么相信前方的路上,会两个人牵手走过?

人世间最怕的还是错过。错过,就是之前纵然太多美好太多机会,但自己却不懂得把握,多年过后,才发现当初的退却应该变成勇敢,当初的沉默应该变成直接,当初的怀疑应该变成肯定。

可是当初那么多要变的,如今都无法逆转。

最不愿看到的,不是沈佳宜竟然接受过阿和,也不是柯景腾没有追到过沈佳宜。

而是,沈佳宜说,如果柯景腾对我告白的话,我会很高兴。

而是,柯景腾明明已经可以得到一个‘好’的答案,却在自己的回避中,只让那个‘好’字飞升而走。

这就是错过,纵然多年之后好想再次拥抱她,纵然多年之后好想亲吻她的脸颊,纵然多年之后还是放不下,却也只能想起那些年,我追过的那个女孩,如今陪在他人身边走过了这些年。

那些年,你陪在她身边,冷暖一起感触,苦乐一起经过,可越是在乎的却越发没有勇气得到,明明身边可以得到的太多,却最怕错过那个最心动的,那个最喜欢的,那个最希望的。

可是,青春就是这样,往往口是心非,欲擒故纵,明明那么在乎,偏在口上说不出,偏在口上变得平静,变得冷淡。总是在害怕一个否决,害怕失去,自己发觉得不到的反而是心里最美好的,而被人告知不可能的事,往往伤心太多。

也许就是这样,原本应该追到的那个女孩,牵上了别人的手,自己看着他们的背影,默然无声。也就是这样,柯景腾追了多年的沈佳宜,最终还是没来得及等到柯景腾一个肯定而坚决的说法,选择了放下那颗疲惫的心。

柯景腾,一个外表张扬,极富个性又内心幼稚的男孩。沈佳宜,一个成绩优异,乖乖女气质的女生。他们都是青春的代表,也许我们并没他们那样鲜明的身份性格,但是在他们身上,总是能找出青春中恋爱的痕迹。为了一个女生的美好而奋力学习,为了一个男生的努力而扎起马尾,他们都在以一种暗暗的方式告诉着对方,其实我还是那么在乎你的。

故事总是要以美好的回忆开始,而在结局告诉我们,他们真的没有在一起。

他们是真的错过了。

而错过的,也何止是他们呢?

又有多少人在行走的这些年里,遇见过那个心动的人,然而始终没有勇气确定一次,他(她)是否真的也爱着自己。毕竟,还是太在乎了,还是太怕那种美好给打破了,可是那样的爱,也许才是最真的。

也许每个人都会喜欢那时你喜欢着一个人的样子,因为那是一种不想保留的付出,那样很傻很幼稚,也很真很感人。可是就像沈佳宜和柯景腾,平行时空爱得那么深,现实生活却离得那么远,只因为不敢承认而错过,只因为没有勇气而放弃了。

一切都已回不到那些年的时候,回不到那个你还那样爱着她的时候,回不到你们相互暧昧相互微笑的时候,一切都只有她穿着婚纱挽着另一个男人步入了婚姻殿堂的时候。

心可以在瞬间痛下去,可是他们选择的却都是微笑。柯景腾笑着表示自己还是不甘心的,可是在看到沈佳宜微笑走出的时候,还是衷心的觉得,也许她幸福,自己还是快乐的。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是因为对方快乐了,自己也就在快乐,即便还是在相互错过,可是要相信,只要彼此心中还有没忘记的回忆,就能在平行时空相遇,再狠狠爱一场。

爱情,其实真的很简单,只是我们太患得患失,有时太在乎结果,太在乎不能在一起,可越是在乎,便越是错过了,越是真的没有在一起。

还要相信,最爱沈佳宜的依旧是柯景腾,只是这些年,他们都释怀了。

真的希望这世间没有错过,让一切都来得及美好。

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范文


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那是属于青春的色彩,那是一个敢想敢做的时代,那更是我心中的一片后悔。

记得那时,十四、五岁时的花季,正值青春年少,当然,年少的我们,总会变得轻狂。从校里到校外,到处招摇过市也许说不上,但是成天嘻戏打闹,不务正业这,就是我们那些年一起走过的日子,也许说那些年一起混过的日子更为恰当吧!

岁月如白驹过隙,眨眼,两年过去了,生活还是生活,并没有给我们的人生画上浓重的一笑。随着年龄的增长,那颗稚嫩的心也日趋成熟了起来。我终于还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年少轻狂,已不属于我们,于是

如果,我一个人孤单的走着,我并不感觉到寂寞和孤独,因为我觉得自己活得很充实,我感觉到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快,因为,我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着,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着,从前的我,总是时时自嘲,我没那么伟大,别跟我谈理想,现在想想那时的无知,总是会一笑而过,当然,心境不同了,我现在有理想了,我会为它而努力拼搏着。

我没那么伟大过渡到了理想,而拼搏,我想这需要一个很大的转折。

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那是一起蹲在厕所里抽烟,那是在一起喝着两三块钱劣质的啤酒,那是一时的豪言壮语,那是属于青春的年少轻狂,最终的结果,它注定只会成为一片过眼烟云,慢慢的淡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它的结果注定就是这样。

现在,我还是孤单地走着,我想我的努力会成功的,而我也认为我一定会成功,经历过折翅的鹰,它的翅膀愈合了,它还会继续犯错吗?

朋友,再见面时,你还是你,而我,已不是曾经的那个我了。

我们的道不同。注定不会走在一条路上。

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

如今,我一个人走过

我想将来,我们不会再一起走过

有关最新我们一起走过作文


仅仅因为看到你笑靥如花,我就好开心,我的朋友。

那日你见我如此灰心丧气,便像只小鸟一样叽喳地飞过来趴我身上。你考得比我好,自然欣喜万分,可我心中纵然有千般万般不适,也不忍朝你发作,怕看到你原本鲜活的、舒展的面容变得毫无生气,你因我伤心,若被我知道定会狠狠捶自己的心口,告诉自己,你就如我的片心瓣虽握住了疼,可不得不被佑护,你像极了还未成长大的稚童,需要一块不大不小的空间来佑护你。可我倔强的脾气拉扯着我的思维,迫使我即将两极分化,于是我轻轻把你推开,不再理睬你。

我的朋友,还好你没有生气,很快向我来请教题目,我很开心,庆幸你没有生我的气。你总是包容我的无理取闹,你在我耳边细语,像鸟儿啄水一样小心、轻柔,“彤,你说我们小学一起走过了六年,初中我们也在一起,跟你同班真是幸运。”你耐心地一点一点地舔食我因考试破败不堪的伤口,直到它结痂,新生。

我内心对你防范的墙轰然倒塌,顿时觉得明媚日光尽洒眼前,广场上灰色鸽子一起一落,坠落的羽毛在暮光下闪着与你话语一般温和的颜色,我真是兴奋极了,我的朋友。

这时,我倏然发现,我总是依赖你,无关紧要的事也总是要你陪我。你莫不承认,其实我才是那一个需要被佑护的孩子,先前为自己找的理由竞全安在自己身上,我才是那长不大的稚儿,事实正是如此,我推敲得滴水不漏,毫无破绽。我伤心时,眼角绽出的泪水是你替我拭去的;我害怕时,是你一步一步靠近我,拥抱着安慰我;我开心时,早己见你欣喜过我。

不过,我似乎从未真正在乎,关心过你。

那时的你把心里话告诉我,而我按捺不住别人的穷追不舍,吞吞吐吐地告诉了别人,你早已明了是我的过错,因为除了我,你没有过于亲密的朋友,你踌躇不明说,是因为你怕伤害我们之间美好的友情,你眷恋这段友情,我想告诉你,我亦是。

正是寒冬,我沐浴在寒冷之中向你卸去我心中的包袱,温柔地,满心期望地,真诚地盼望你能原谅之前我的过错。因为你的到来我开始如沙土沉淀,迸发且又终止于无休止的平静中,我学着你去宽容、去恕解。

我的朋友,你愿为我当前进路上扫清障碍的剑,与我共同走过,那我就愿为你肝胆相照,作挡住侵袭的银盾,我们披着荆棘,脚踏茵茵绿草地,吹着晨风,唱着青春的歌,请你不要婉拒我的请求,我会变得坚忍、铿锵。我的朋友,你愿意,就请默许我的改变。

太阳终究会出来,她披着月亮为她编的霞光灿若星眸;月亮终究会装点夜空,她戴着太阳为她织的围巾璨若明寐。

我的朋友,真幸运能与你一起走过温软的童年与青春。

真的是一起走过啊。

有关我们一起慢慢长大作文


我想世界上再也没有像我们这样的姐弟俩了。

从我记事开始,每次去奶奶家,我听到大人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别再欺负你弟了,当姐姐的应该让着点儿。的确,那时候我和你之间总是爆发“战争”,当然这都是我先挑起来的,我就是看不惯你。所以我处处都压迫你,和你抢零食,和你抢过节的礼物,一点也没有当姐姐的样子。

很小的时候我叔和我婶便离了婚,你跟着我叔一起生活。你爱哭,性格内向,我经常听到大人们说可能因为离婚对你的打击太大了。那时候我总是撇撇嘴,觉得不就是离婚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那个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大人们暗地里都叫她狐狸精,于是我也学会了,打心眼儿里就讨厌她,所以也连带着讨厌你这个爱哭鬼。

那时候每周都会举办家庭聚餐,我们一家三口坐在一起,你和我叔坐在一起,我还记得有一次,吃饭期间电视机里突然播放了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你一听这首歌就哭,眼泪啪嗒啪嗒地落在饭碗里。大人们说快换台别听了,我突然耍起了小性子,我说不要啊听着好好的换什么台啊,说着我就跟着电视唱了起来。

你站起身就走回了卧室,把门关上,接着传来了阵阵啜泣声。当时我不以为意,甚至还有些瞧不起你,我觉得男子汉应该坚强,怎么能和女孩子一样动不动就哭鼻子呢。

后来我才明白,那是我根本不懂这种感受。

我从小就争强好胜,什么都喜欢争第一,大人们总会对你说你看看你姐,每次考试都这么高分,你应该向她学习。你听了之后,一言不发,只是低着头默默地往嘴里扒饭。

你饭量很少,每次只吃半碗米饭就说饱了,所以你长得很瘦,又黑又瘦的,那时我经常讥讽你为“非洲难民”。我各个方面都比你强,在你面前总是时不时流露出优越感,那是我的虚荣心在作怪。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每当大人们在你面前夸我的时候,你心里一定恨死了有我这样的姐姐。

我小的时候就是这样不懂事,任性自私、蛮横霸道、无理取闹。我还记得那一天,你让我帮着你找一本书,我在箱子里看到了一个卡通封面的本子,好奇心驱使我拿起来翻了几页,竟然是你的日记。

那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男孩子还写日记?我不禁偷笑。让我来看看你都写了些什么,我抱着这样一种在马戏团观赏杂耍的猴子一样的心态,随便挑了一段大声朗读起来。

“今天下了雨,我的心情很难过……”

你一听急得脸红脖子粗,跳起来和我抢日记本,我不给你,继续往下看,抢来抢去,“呲啦”一声,原本就很薄的纸页被撕成了两半,我呆立在那里,尴尬地不知所措。

你很气愤,那是我印象中以来你最生气的一次,你把日记本往地下一摔,转身就走了。

我弯下腰,愧疚地捡起来残缺的纸片,将上面的褶子抚平,那稚嫩的笔画再一次映入眼帘“我也想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有来自爸爸妈妈的爱,有来自爸爸妈妈的关心,我好羡慕我姐,为什么她就能够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我却每天只听到他们大声的争吵?我不是被遗弃的小草,我也有妈妈,可是我的妈妈在哪里呢……”

字字句句,现在还历历在目。那时我才发现,原来我有意无意做出的那些事对你的伤害有多大,有多深。那些幼稚的把戏,是多么的不成熟。

你原本只需要一个拥抱,亦或是一个温暖的安慰,哪怕只是一个懂你的眼神。我不仅没有给,还残忍地戳痛了你心上最柔软的部位。

所以我开始尽最大可能去补偿你,处处都对你好。我不知道那些阴影在你心里有没有被抹去,我只是发现你变得愈加不爱说话了,经常沉浸在网络世界中,聊天、打游戏,成绩一落千丈。

我自然是为你担心的,一次偶然间翻看你的考试卷子,看到了你的语文作文,那是一篇主题写亲情的,你的题目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雨中的妈妈打着伞,踮起脚尖站在校门口张望着,一脸的焦急。见我来了,她的脸上露出了高兴的神情,小跑着来到我身边,把另一只伞递给了我。回家的路上,我觉得我特别幸福,因为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看完后,我的眼泪顺着脸颊缓缓流了下来。

那天下雨,我分明看到你是在雨中淋回家的。我正好从你身边骑车过去,看到你一个人慢慢地走在雨里,浑身上下都湿透了,我便用单车载了你一程。

那一路,你一句话也没有说,我扭过头看你,你的眼神木木的,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那些穿着和你一个学校校服的学生们,在父母举着的伞下,笑得和花儿一样灿烂。

我知道,你想妈妈了。

后来,我叔再婚,你有了新的完整的家庭,但起初你并没有那么开心,总是扳着一张脸。我劝你,你冲我喊,说我根本不懂,你侧过的脸上,那双通红的布满血丝的眼睛,却始终倔强地没有掉下一滴泪水。我终于发现,你早已不再是曾经那个爱哭的小男孩了。

可我又何尝不明白,后妈终究不比亲妈亲啊!

时光就这样慢慢走过,你个头越窜越高,现在长到进门都必须弯下腰的地步了,不过你还是那么瘦,又黑又瘦的,但却比以前多了几分俊朗和成熟。

新婶对你很好,领着你买新衣服,带你去各处游玩,和你讨论手机,讨论电脑游戏,你的笑容渐渐多了,左一声妈右一声妈,我听了都替你高兴。你作文中幻想的那些美好,真的已经成真了。

那个不幸的童年,就这样渐行渐远了。

你高中住校了,从小没有独立生活过的你,显得很无助,处处请教我。你们学校风气不太好,你和我说,在宿舍里一帮子男生整天通宵打游戏,吵得你睡不好觉。我告诉你要把持住自己,拒绝诱惑,当你走向社会,就会发现更多令你无奈的事情,既然你改变不了,就接受它,但是你要保持住自己,出淤泥而不染。你说姐,让我好好想想。

你虽然不善于当面交谈,但是在网上,你却拥有属于自己的圈子。你写玄幻小说,微博上有很多小粉丝给你留言,我曾开玩笑说咱俩来个“天下无双姐弟二人组”吧,你笑笑也不过多言语。生活中的你,还是这样内向,但我知道,你的内心是非常强大的。

上大学后,我回家的次数不多,但每次回去,都一定会抽出一天到奶奶家。我到的很早,你经常睡眼朦胧地打开卧室的门,看到我来了,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喜悦,只是轻唤一声“姐”,就去洗漱了。

晚上不睡,早上不起,是你的一贯作风。慢悠悠的生活节奏,是你的独特风格。所以你从小就比别人慢半拍,同学早早写完了作业,你连书包链都没拉开,同学写完作业去打篮球了,你却坐在桌子前面咬着笔头苦苦思索。我是见不得拖沓的人,什么事情都必须要第一时间完成,然后风风火火地去赶下一件事情,总觉得有很多很多东西压在身上,沉重得喘不过气。

你对我说,姐,别活得那么累,生命的酒是用来慢慢酝酿的。我惊讶你突然变了,变得富有哲理富有智慧了。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像你这样的人似乎融不进去,很难立足,但你遗世独立,活的潇洒又自由。你虽然慢,但并没有比别人少做什么。你的努力是默默的,一点一滴的,像滚雪球一样,由小变大,带给人突然的惊喜。

就像我在网上看到你的小说,原先幼稚的痕迹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成熟的文笔,老练的文字,你能把故事讲得很吸引人,连我这个曾对网络小说嗤之以鼻的人,都改变了态度。

那天我失恋了,在qq上和你聊天,你像个大哥哥一样劝我那个男生没有福气,把你甩了他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样的男生根本配不上你。末了你又说没事,姐,你还有我呢。

我看到屏幕上出现这一行字的时候,止不住地放声大哭起来。我一直以来觉得自己比你坚强,比你更加男子汉,却不曾想到,越长越大的我,反而越来越脆弱。

脆弱到,常常需要你来帮我擦干眼泪了。

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刚过凌晨十二点,你在qq上给我传了一个文档,说是作为生日礼物,我好奇地点开了。一张张曾经的旧照片,下面配着你的文字。

“这张有些不清楚,从左到右依次是我爸,咱爷爷,你爸。旁边的老人,是咱们的老奶奶,身后的房子,是咱们以前的家。”

“这张是咱俩小时候的合影,你穿着花裙子,笑起来眼睛还是眯成一条线,我则显得有些傻乎乎的样子,现在看来可以叫做萌吧!”

“不知道你在看了这张图片后是什么心情,或许和我一样,很复杂吧。这是咱奶奶唯一的一张独照,那是年轻时候的她,在书店照的,半长的黑发,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洁白的牙齿,真的很美。”

“不知道这几张你是否还记得,这是信达花园建成后咱们全家过的第一个年,咱俩照相时偷偷用手指在爷爷的头上竖兔耳朵。”

“你爸,我,你,还有咱俩手中的雪糕,似乎很久都没有见过了。”

“合影,说起合影,咱们家从来没有合影呢,大概也不会再有了吧。今天我爸拿出了一摞照片,这几张给你看看,咱爷爷也看了,出现咱奶奶和老奶奶的照片,我没敢拿给他。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奶奶临终的那年,与爷爷补拍的艺术照,是否那时奶奶就已经感觉出来了呢。”

“这张上面其实出现过了,但是总不能让一个悲伤作为结局吧,所以就留下了姐姐骄傲时的样子。”

在凌晨的宿舍中,看着这个word文档,回想起一幕幕往事,我的泪水无声无息地流了下来。

那时,叔叔和婶婶还没有离婚;那时,我和你还一般高;那时,我们都一样的快乐、无忧无虑。

请你原谅,曾经不懂事的我。在你成长的道路上,我并没有带给你应有的呵护和关爱,我常常忽略了你,常常忽略了这个家庭,我以为只要一直努力前进,只要能够做到最好,就一定可以带给你们幸福。

我现在才发现,我错了。我们成功的速度,永远赶不上父母老去的速度。我曾经忽视了,那个在远方上学的孩子,被很多人惦念着,已经二十岁的她,拥有太多太多的幸福。

而以后的日子,说漫长也好,说短暂也好,都在按照特定的节奏缓慢行进着。

无论前方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多大的困难,我都会与你一起承担。

我会陪你,一起慢慢长大。

作文题为沈从文边城读后感1200字作文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谁知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翠翠。为了成全傩送与翠翠,天保外出闯滩,不幸遇难,傩送也因此离开翠翠驾舟出走。疼爱着翠翠并为她的未来担忧的外公终于经不住如此打击,在一个暴风雨之夜溘然长逝。翠翠守着渡船深情地等待着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来的年轻人,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翠翠也知道“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她也希冀,“也许明天回来!”,令人无限感慨。

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那白塔绿水旁翠翠伫立远望的身影,是如此的娇艳灿烂!我虽理解傩送的出走,却也不能释怀他的出走,因着他的决定最后让一个人的悲剧变成了三个人的悲剧!这不禁令我想起韦庄的那首《思帝乡》“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一寸相思一寸灰,翠翠的爱情不若词中女子那般冲动炽烈,却也分外耀眼,志不可夺。她一生都在用她那份脉脉的温情守候一段飘渺的希望,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这段爱情,是如此可悲、可叹、可敬!

此外,作品中的其他人物也鲜明可爱,跃然纸上。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美好的人性光辉!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 。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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