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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白皮书读后感700字3篇

如果把生活比喻为创作的意境,那么阅读就像阳光,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我们会感到愉悦。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作品应该怎么写能把收获尽数展现呢?考虑到你的需求,我们特意整理了“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白皮书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白皮书读后感【篇1】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新时代的奋斗者顽强拼搏、勇往直前,不断地绽放着具有新时代气息的独特光芒。他们在奋斗的路上挥洒着心血与汗水,经历过一次次失败后仍不放弃拼搏向前,向我们诠释了新时代奋斗者的精神。

新时代的奋斗者是敢于迎接挑战的,是勇于挑战自我的。《中国诗词大会》的冠军是一名外卖小哥。“有梦何惧路远,奋斗当在今朝!”他用自己十三年的时间来完成对诗歌梦想的追逐,他对梦想的笃定与坚持始终如一。终于,雷海为和他的诗歌梦想一起站在了本不属于他的舞台上,梦出于手,何惧白眼?最后,在《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的舞台上,他打败北大的硕士成为了冠军,被诗词选中绽放了属于自己的光芒。他是努力的,他是爱诗的,他是敢于迎接挑战,勇于挑战自我的!

新时代的奋斗者是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让们一起走近这位曾经30年未能回家的“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他用自己的一生为中国的核潜艇事业做出了贡献;他痴迷于潜艇,献身于核潜艇事业,甘愿隐姓埋名30年且无怨无悔;父亲去世时,他在核试验室埋头做研究;而母亲在她93岁高龄的时候,才等到她的`三儿子回家看望她。黄旭华老先生曾说,对国家的忠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孝。还有一种舍己为人在凉山火灾中得以展现,十几名消防防队员在那片沃土上英勇牺牲。他们许多是“90后”、“95后”,甚至还有两名“00后”,他们生前所发的朋友圈都是关于消防安全的,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别人的生命,保护祖国河山不受火焰的吞噬,我想,这应是他们崇高的信仰,他们的灵魂将继续守护疆土。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一腔热血无悔献国。

新时代的奋斗者是顽强拼搏的,艰苦奋斗的。20xx年9月末,女排姑娘们以傲人的战绩锁定了20xx年女排世界杯冠军,她们再次火爆网络。女排姑娘们向我们展示了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女排精神。但是很多人却只知姑娘们的成功,而不知她们成功背后的努力与艰辛。在被称为魔鬼训练场的训练场地有3600级的台阶,姑娘们要在22分钟内跑上去,只要有一个人超过一秒钟,全队就得再重来一次。即使她们的身体和精神几近崩溃,但她们仍然坚持着。凭借着这种“顽强战斗、勇敢拼搏”的女排精神,郎平所在的中国女排五连冠群体入选“新中国70年最美奋斗者”名单。姑娘们是我们的榜样,她们顽强拼搏、艰苦奋斗。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们应该拥有新时代奋斗者那样勇往直前、敢于挑战、无私奉献的精神。“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我们爱自己的祖国,愿她繁荣永昌!愿新时代的奋斗者勇敢无畏,砥砺奋进

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白皮书读后感【篇2】

随着五月份的来临,许多人一想到就是劳动节,再接着想到的就是五四青年节啦。既然是青年节,指的就是14至28周岁的青年,国务院在20xx年的时候就已同意,3亿多青年将于5月4日青年节的这一天放假半天。这也是十分让人感到欣悦的,因为我们还年轻。

说起五四青年节,其实大多数人都不陌生,包括老一代的爷爷奶奶们也如此。因为它是为了纪念19xx年5月4日爆发的反帝爱国五四运动而设立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更好的宣扬和继承中华民族光荣的革命传统所设立的节日。每当这个节日来临时,年轻人大多都会互相发送祝福的短信,彼此之间说说温馨的话语。在学校的.学生们,则会一起出关于“五四青年节”的黑板报,来纪念这个节日,这一天,我们都可以从许多年轻人身上感受到这浓浓的传统文化气息。在许多街道上,我们也都可以随处听到爱国歌曲、民族团结歌曲、还有励志或者感恩的歌曲等,让我们的心里都能倍感温馨。也有许多大型的商场都会举行活动,让这个节日更加深入人心。

五四青年节让我们许多人心中都保留着历史给予我们的动力,引领着我们更好的走向未来。

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白皮书读后感【篇3】

作为当代青年学子,我们要弘扬“五四”精神,立志报国。我们不仅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要坚定理想,为祖国奉献、为人民谋幸福,要让青春的光彩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绽放。作为在外留学人员,我们要时刻谨记“为中国之崛起而读书”,留学只为报国。我们要以钱学森、邓稼先等科学家为榜样,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们出国留学,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将自己所学报效祖国,我们不仅要做一名有志青年。更要将自身命运和国家的兴旺发达紧密联系在一起,正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作为一名航空学子,在航空工业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要用留学所学到的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中国航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要为祖国的航空工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回国后我将用从俄罗斯学到的先进技能,为祖国的科技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实现航空报国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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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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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初中城南旧事读后感700字


《城南旧事》这本书就如同它书名中的那个“旧”字一般,透露着一种古老而陈旧的气息。《城南旧事》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城南旧事读后感1

读完了这本书,我依然记得书中的那些北京城南旧景。古老的树木,破旧的门牌,树下的枯叶……一切都跟随着作者笔下的文字流入了读者的脑海里。

这本书讲叙了五个小故事: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每个故事,都是从一个小孩的角度去看待的。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在英子眼里,惠安馆的“疯子”并不像大人们所看待的那样,小偷也不都是坏人,自己的奶妈是一个可怜的人。这本书,就是透过一个孩子稚气的双眼去看待大人们复杂难懂的世界,看到过去的老北京生活的点点滴滴。

在这五个小故事中,“惠安馆”是我最喜欢的一章,里面的主人公——秀贞也令我尤为感动。秀贞是个可怜的人,自己的孩子“小桂子”被遗弃之后,她就变得有点不正常,成了别人口中的疯子。只有英子不嫌弃她,还把她当做自己的好朋友。秀贞经常念叨着“小桂子”,体现了她的母爱。其实,她也只不过是个爱着自己的孩子的可怜母亲罢了,却糟人排挤,过着不安定的生活,或许,人世间总有那么些可怜却不被人理解的人吧,让人无可奈何。

在这本书里,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他们背后的故事。作者用着怀旧的文笔,抒发了对童年的怀念以及对温暖的呼唤。每一个故事,都杨溢着温馨的亲情。或许,在每一个故事的最后,其中的主人公都离开了英子,连英子的父亲最后都伴随花的凋零离她而去了。但是,从一个个故事中,英子也懂得了许多,成长了许多。

随着时间渐渐的流逝而去,童年也越走越远了。惠安馆里的秀贞,在草堆里的小偷,爱笑的兰姨娘,不爱搭理人的德先叔,和蔼可亲的宋妈……那些人物都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越走越远。《城南旧事》把这些人物记录于纸页间,化为笔下的文字,将人们的思绪带进那个老北京的城南,那个令人怀念的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2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收音机里传来这熟悉的歌声,我也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脑海里不由自主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在冬阳下,骆驼队缓缓地走来,那悦耳的驼铃声在干冷的空气中回荡。”

这画面似曾相识可一下子又记不太清楚在哪儿见过,忽的我猛的一惊,这不就是《城南旧事》中的画面吗?

《城南旧事》这本书放在我的床边已经很久了,今天再一次拾起,没想到它竟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这本书是台湾作家林海音中年时候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书中记述了自己七至十三岁的童年生活。字里行间让我感受到林海音对童年不舍与珍重。

放下书的那一刻,小英子在惠安馆里的树上捉吊死鬼;看见骆驼大块大块的从身上掉毛,天真地想拿起剪刀为它修剪;出门的那一刻,竟发现头发被门钩住了,痛得哇哇直叫……这些画面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小英子的童年生活可谓是丰富多彩,我的童年生活也丝毫不逊色。那些有趣的事儿可多了,不信,我说一件让你听听。依稀记得那年我8岁,爸爸从超市买回一个熊猫闹钟,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十分开心。当时爸爸还说了些祝福我的话,记得有一句是时间就是金钱,就是财富。小小的我把这句话牢牢地记住了,什么,时间就是金钱,闹钟里金钱在哪儿呢?于是到处找工具,能找的都找到了,可还没见螺丝刀的身影,只好问爸爸。爸爸问我拿螺丝刀做什么,我还故作神秘,这边一拿到螺丝刀便开始了我的“寻宝之旅”,可是拆了半天也没看见钱的踪影,我忍不住了,便去问爸爸:“爸爸,你说时间是金钱,为什么我把闹钟拆了也没见一分钱?”爸爸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当时的我哪知道爸爸说这句话是告诉我时间的重要性,直到现在,大人们还常常拿这件事来笑话我。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童年不知不觉将进入尾声,希望这美好的童年永远停留在我的心头!

城南旧事读后感3

《城南旧事》是一本让我终身难忘的书,作者林海音记载了童年的往事,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有一句话写得很妙:“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在不是小孩子了。”这句话意味深长,这几代表爸爸离开,也代表自已长大了,成熟了。如果不是林海音,谁又能写出那么妙的句子?每当读到这个句子,我就会安静地思考起来,仿佛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我总是要思考好久,如果自己离开父母,是否也像英子一样成熟呢?这是,我感受到英子真是不容易啊!

英子不愧是英子啊!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了《城南旧事》中的主角“英子”,我会有她当时那么镇定吗?想起这线,我的心楸起来了。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楼下传来了妈妈催我吃饭的叫声。我紧紧抱着那本《城南旧事》,仿佛自己还没回过神来。突然,我的心又欣慰一点了,我很感谢来天赐给了我那么美满的家庭,我们家是三代同堂,有可能别的人家里爷爷奶奶已经死了,但我不同,我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小弟弟,生在那么美满的家庭,谁能不幸福。

说到了这里,不禁又想起四川,汶川大地震,那小朋友也失去了最重要的亲人,他们真是可怜啊!他们曾经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是就因为来了“地震”这位不速之客,许多孩子因为失去了父母,被送到了孤儿院,虽然那里有吃的、穿的、住的,但再好也比不上自己的家呀!自己的家里,有关爱你的父母,慈祥的爷爷奶奶,难缠的小弟弟或小,还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但因为一个偶然全失去了。

记得有一次,我吃坏东西了,肚子一阵阵的痛,幸亏当时在家里,我痛得脸色发白,爸爸妈妈当时又不在家,我艰难地走到了电话机前,手指一顿一顿的拨通了妈妈的电话耳边传来了妈妈熟悉的声音,我想妈妈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妈妈说:“自己很忙,等会儿再说。”我失望地挂了电话,肚子痛得更厉害了,我连坐也坐不牢了,倒在地上。一阵开门的声音使我惊慌,原来是妈妈,妈妈见我这幅模样,连忙把我送我到医院,我那时又高兴又痛苦。

妈妈这次举动,让我觉得亲情最可贵,英子童年少了爸爸的关爱,应该算是不完整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4

读书,让人快乐,使人成长,令人沉浸在书中有趣的情节里。最近,我在看《城南旧事》,是作家林海音的作品,是写20世纪的老北京,主人公小英子的童年里几件难以忘记的事。

《惠安馆》中,小英子认识了被人们称为疯子的秀贞,小英子很喜欢她,也很同情她。后来发现,从小被养父母带大的好朋友妞儿竟然是秀贞日夜思念的女儿,母女俩终于重逢了!

小英子在草丛中偶然遇见一位陌生朋友,和他约好:我们看海去!可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约定。《兰姨娘》中,兰姨娘从小被父母卖了,过着艰苦的生活。在小英子家,通过小英子,兰姨娘与德先叔相识了,兰姨娘勇敢地决定和德先叔一起离开。

之后有关于宋妈的故事《驴打滚儿》。宋妈年轻时为了能让生活好一点,就来小英子家做奶妈。原来,宋妈的儿子三年前就因为掉进河而淹死了,女儿也被卖掉了。宋妈恨极了丈夫“黄板牙儿”,女儿就是他卖的,真是个大坏人。

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书里没有写失去爸爸有多么痛苦,但我却可以用心感觉到,这个故事可以告诉我们:我们经历了童年,就要学会独立,童年就像一棵树苗,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和经历的风吹雨打,才能茁壮生长,最后变成一棵参天大树。怎样茁壮生长呢?我能从书中找到答案:遇到失败和挫折不要放弃,高尔基说:“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现在主要是好好学习,取得更好成绩……小英子的爸爸去世了,小英子也不再是小孩子了。童年一去不复返,她长大了,毕业了,要承担起家中长女的责任了……

这本书里,每个故事的主人公与小英子都有多多少少的感情,可都到最后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她。我从记事起就不喜欢离别,离别是多么痛苦,我是多么放不下呀!

英子的童年,我觉得短暂而又可怜,当然,其间也有好多的幸福和快乐,英子的童年,是特别丰富的童年。

童年,我希望每个人都有一个特别的童年,但是,一定要是特别快乐的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5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可一点也没错,最近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让我明白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六岁的小孩子林英子和她的爸爸妈妈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个小胡同里,每天都由宋妈来照顾英子。每次宋妈或妈妈带英子去买菜时,都会路过一个地方——每个人都叫它不一样的称呼,而大多数人都叫它“惠安馆”。在惠安馆的大门口,经常痴立着一个被别人俗称为“疯子”的秀贞姑娘。当然,英子总没那么乖,秀贞就是她结实的第一个好朋友。秀贞说,自己原来与一个大学生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儿——小桂子,不过好景不长,那个大学生不久后被警察抓走了,小桂子也被家人扔到城门下,生死不明。英子听了以后,非常难过,决定帮秀贞一把。后来,她又结识了一个叫妞儿的朋友,并发现妞儿的身世与秀贞说得小桂子差不多,便拉着妞儿去找秀贞,六年未见的母女重逢,两人都不停地诉苦。秀贞拉着妞儿去找父亲,结果俩人惨死在火车车轮下。英子后来又搬到了新帘子胡同,她又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年轻人为了帮助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这人心眼很好。不久后警察把他抓走了,英子十分伤心。英子九岁那年,宋妈的丈夫把宋妈接走了,父亲又得肺病去世了,母亲只能带她和弟弟妹妹们离开。

在所有人眼里,秀贞是一位疯女人。就在一次,小英子路过她,她对小英子笑了一下,从那以后,小英子每天都到她家去玩。据小英子对秀贞的了解,她是一个有孩子的女人,因为孩子不见了而疯了,一说起孩子她都会哭,她说孩子叫“小桂子”,一出生,秀贞太累了只看了一眼就睡着了,可是醒来了,小桂子就不见了,听她妈妈说,他们把小桂子放到了外面,被别人领走了。小英子还有个好朋友叫“妞儿”,她从小到大被爸爸逼去唱戏,唱得不好就要被打,秀贞说过,小桂子有个胎记,巧的是妞儿也有这个一模一样的胎记,最后小英子帮秀贞找到了孩子妞儿。

我联想到了我的生活:我在班上不是什么班干部,就是同学们说的“平民百姓”,三年级到五年级,三次班委竞选,结果次次败选,不过我并不是永远垂头丧气,而是把这三次的败选当做我前进的航帆,带领我走进成功的大门。

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700字精选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700字精选”,希望小编收集的这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篇1)

《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300字:

最近我读了《彼得兔的故事》这本书,书中奇幻的想象,惊心动魄的情节,发人深省的道理,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我最喜欢小兔彼得的故事和小兔本杰明的故事,彼得和小杰明名是一对表兄弟。他俩非常聪明可爱淘气,彼得的妈妈出门去买面包临走时交代孩子一定不要去迈克先生的菜园,可是彼得却没有听妈妈的话偷偷来到菜园,吃了生菜扁豆,小萝卜。麦克先生发现彼得后拼命追赶彼得,吓得彼得乱窜,途中丢了衣服和鞋子。这件事让彼得又害怕又难过!

我想他一定吸取了教训,以后再也不会胡闹了。后来彼得的表弟小本杰明来找彼得玩,小本杰明带着彼得重新来到菜园,把彼得的鞋子找了回来,可是彼得并没有因为衣服和鞋子的失而复得而高兴。而是希望赶快回家向妈妈道歉,希望妈妈能原谅他,彼得兔的故事不但让我学会了知错就改,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学到有趣的小知识,还在潜移默化中教会我做人处事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篇2)

这本书放在书架上很久,一直没有写心得,我一直在想怎么来写对这本书的感觉呢,她给我的感觉差不多是一波三折,从欣喜到不明白到心有感悟。刚拿到书时,小小的书,特别方便带在包里,我一直都很喜欢这种可以随身带着的书,现在很多书都属于超大的,儿童绘本也是,成人书也是,当然我也不否认对超大书的喜爱,只是太不方便随身带了,而小点和我有着同样的习惯,到哪都想带本书,这本小书太可爱,让我们俩一见就爱。

不过随后而来的却是点小宝不是很喜欢这书的故事内容,我也没弄明白这本小书的故事所想表达的思想,然后对这本书的喜爱就到此为止,我们俩都不想去碰这书了。还有一个非常私人的感觉,我不喜欢她把动物画得如此真实,我不喜欢青蛙所以不愿意这样俱实地表现青蛙,我当时就想是小朋友的书,为什么不可以画得更可爱些,更漂亮些。

这段放弃的时间有点长,当我再次认真来读这本书时。我告诉我自己不要带着任何个人的思想,公正地去看待这本书,我所知道的这套大名鼎鼎《彼得兔的故事》在英语国家一直胜行,几乎每个英语国家的小朋友的梦里都会出现这套书中的人物。不能以个人喜好去认定一本书的好坏。当我端正了自己的态度再去看这本书时,说实话我还是不太确定我是不是真正理解了作者的思想,但我将把我真实的想法写下来。

《彼得兔的故事》是毕翠克丝•波特小姐为了安慰一个生病的孩子所讲的故事,只是她用了书信的方式来编故事,这里让我敬佩是她一生都生活在一个庄园中,没有游历过任何地方,这么多生动的故事,这么美丽的色彩,这么细腻的笔触,她是如何编织出这么一套世界名著呢?这里面有着怎么样的爱心,怎么样的祝福,才会有这样可爱美丽的故事,这套故事又给那个生病的孩子带去多少快乐时光呢?我很羡慕那个生病的孩子,我希望我也能一个机会能给我点点编个快乐的故事。我猜想她是用这些可爱OR丑陋的动物来表现她生活中真实的人和故事吧,这里有多少我们可以去学习的地方呢。还有一点我猜想她虽然没有出门旅行,但她一定是博览全书的。一个没有电脑的时代会有更多的朴实自然的故事与美丽。(我喜欢她所用的色彩,对这么俱象的动物形像我还是不喜欢,因为我不喜欢青蛙,她画的兔子我还是很喜欢的)

《杰里米。渔夫先生的故事》撇开我不太喜欢青蛙这一点,我们一起来读这本书,嘿嘿!这个故事看上很简单,一个丑丑的青蛙,住在一个湿漉漉的房子里,到处都是水,真不敢想像这样的房子的感觉会是什么样的。可是这只不同与其它普通青蛙的金色青蛙穿着个红色的外套,吧唧吧唧地走来走去,享受着他的自由生活。一场寻常的大雨让他有一个不寻常的一天,因为这场雨,杰里米先生准备去钓鱼,他挖了蚯蚓,穿上雨衣,雨靴,带上自己最心爱的渔具,划上自己的小船(其实就是那荷叶,嘿嘿)倒霉的渔夫先生一直没有钓到鱼,遇上了老鼠,钓来了满身是刺的鱼,遭到小鱼们的嘲笑,最后还差点被巨大的鳟鱼吞到肚子里,还好这条大鱼有个性讨厌渔夫先生的雨衣,才让杰里米。渔夫先生得以回家。不过倒霉的杰里米先生并没有不开心,还是开心的邀请他的朋友来共进晚餐,虽然没有想像中的鱼了,但还有别的也特别美味一样可以更快乐更安全地吃上一顿。

生活不就如此?不可能事事如意的,小到一条鱼也不是你想钓就能钓上来的,人食五谷就会有生老病死,生活中太多的不如意,你不能因为一点不如意,一点小病而天天郁闷,快乐就是用一种平常心去对待生活,这就是我从这本小书中所得到的想法。

点小宝还是不太喜欢看这本书,我个人认为这本书对于刚满四岁的,最近又只爱公主和粉色的她还是需要一段接受的过程,等她稍大些能理解一些简单的内容时,她会喜欢的,这是一本充满哲理与爱心的书!

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篇3)

《彼得兔的故事》是英国女作家、画家毕翠克丝·波特(BeatrixPotter)在1893年创作的故事。他是在给一位5岁的小男孩写信时,创作了这个主人翁——彼得兔。这个像男孩一样穿着蓝外套的小兔子。

不同于产生于欧洲大陆、历史更久远的格林童话,来自英国的童话故事对孩子没有暴力的威胁,更多的是在循循善诱当中,给孩子传递积极正面的价值观。

比如,在彼得兔的故事里,调皮的彼得没有听妈妈的话,自己闯进了人类的菜园子里,期间遭遇到了种种危险,最后惊险逃回了家里。面对在逃命的过程中丢掉鞋子和衣服的彼得,妈妈没有打他、骂他,甚至没有责备彼得。反倒是面对生病的彼得,妈妈熬了一锅药给彼得喝,还嘱咐他,睡前得喝上一大碗。虽然,彼得的其他兄弟姐妹们,此时正在高兴的吃面包和黑莓呢。

彼得不听妈妈的话,错了么?故事里,并没有给出答案。

这个答案,需要彼得或者是看这本书的小朋友自己去思考。

一次冒险、险些丢命、生病回家,值得么?

如果,你在冒险中赢得了更精彩的人生,即使付出了代价也没什么可后悔的。

如果,你很在意,因为冒险而生病以及吃不到面包和黑莓,那就告诉自己,别再调皮啦。

将选择权交给孩子,在很多英国故事里,我都感受到了这种“不控制”的智慧。

不控制,就像至今英帝国在名义上仍然是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个国家的宗主国一样。当年日不落帝国所奉行的,就是这般不控制的智慧,这才是让这么多自治领延续至今的原因。

将自由交给你,也是对自己卸下了枷锁。

然而,现在许多父母,对孩子要求的可是绝对控制。

“不行”、“不要动”、“不准”、“走开”这些强烈的、负面的、控制性极强的语言,你说过么?

其实,每个孩子的人生,并不是父母人生的延续。

孩子手中的人生画笔,要画的,并不是你我人生的延长线。如果孩子要画父母人生的延长线,他也一定画不好,因为他不可能将这条线画得跟你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因此,我的想法是,告诉孩子我的人生经验和教训,剩下的,交给他(她)自己选择。

其结果,并不是我们给予了孩子自由,而是每个父母自己卸下了“人生枷锁”。

你会像彼得兔的妈妈那样,对待彼得兔么?

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篇4)

读《彼得兔》的故事有感400字!

故事中的彼得兔是只淘气的兔子,妈妈叮嘱它不要去蛮哥古里古先生的菜园,因为它们的爸爸就是在那里出事的。可它不听妈妈的话,独自跑去菜园里偷吃蔬菜。这一次它差点被蛮哥古里古先生捉到,险些被放进一个大陷阱里面去。逃脱回家的彼得兔生了一场大病,没能享用美味的大餐,只能躺在床上喝苦药。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认识到了一定要听父母的话,因为他们的经验比我们多,父母的教导也是为了让我们能把他们的经验教训作为前车之鉴,避免不好的事情再次发生。

想想我们自己在生活中又何常不是一只彼得兔呢。以前的我总是不听妈妈的劝告:吃饭前不洗手,所以不卫生导致肚子疼。考试一做完就交,都不检查,所以总是考不了高分。喜欢吃糖,一看到糖就忘了爸爸的叮嘱,总是由着自己的肚子来,所以牙齿出现了很多窟窿。现在的我明白了父母的用心良苦,样样守规则,各方面表现得很优异。所以我也想对彼得兔说:“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听话,不要再让兔妈妈担心了,自己也会吃亏的。”

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篇5)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邂逅了宝宝树,在这里我交了很多朋友,学习了很多经验~真的很开心

而最让我意外的是,我第一次提交申请试读活动,居然被幸运的抽中了!宝宝树的暖暖园丁致电告诉我这个喜讯的时候,还着实开心了好一阵~然后在3天后就收到了这本精美的童话小读物《彼得兔的世界》。

因为我是一位准妈妈,所以正好趁这个机会把这本小书作为胎教用了。《彼得兔的故事》是波特的第一部作品,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者的她拥有对自然世界敏锐的洞察力,她笔下的这只名叫彼得的小兔子的调皮可爱被描写的淋漓尽致~故事的大概是:兔妈妈家有四只小兔,其中最调皮的要数这只名叫彼得的小兔。有天兔妈妈外出买面包,关照四只小兔可以出去逛逛但是千万不要跑到麦格先生的菜园里。其他三只小兔都乖听妈妈的话,唯有彼得一溜烟就跑进了菜园,于是开始了和麦格先生惊心动魄的追逃经历。最终彼得兔得以安全回家。

整本书的插图是另一个亮点,无论是彼得兔还是麦格先生亦或是背景,都栩栩如生,色彩绚丽。

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篇6)

你见过一只最古老却最著名、最平凡却最神奇、最顽皮而又最讨人喜欢的兔子吗?这只穿着蓝色外套、用两条腿走路的乡下小兔子,他总是那么的活泼可爱,仿佛刚刚才慌慌张张地从菜园子里逃出来一样,他就是彼得兔!英国作家毕翠克丝.波特创作了《彼得兔的故事》。而彼得兔和他的朋友:冒失的小兔本杰明、自作聪明的小松鼠金坚果、辛勤老实的刺猬温克夫、喜欢捣乱的两只小老鼠、顽皮可爱的小猫汤姆、自私贪婪的老鼠大胡子塞缪尔、还有水鸭杰迈玛、猪布兰德......那么多可爱的动物,我最喜欢淘气又胆小的彼得兔。

蹦蹦、跳跳、棉尾巴、彼得兔和兔妈妈住在一棵高大的枞树下的沙洞里。兔妈妈对孩子们说千万别跑到迈克古格先生的菜园子里。但彼得很调皮,他趁妈妈外出立即朝菜园跑去,并且从紧闭的大门下面使劲钻了进去!迈克古格先生发现彼得,就猛地跳起来,一边挥舞着耙子,一边追赶这只调皮的小兔子。彼得吓坏了,他丢了一只鞋,另外一只也落在土豆地里,蓝色上衣也被树枝钩住了。最后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危险,他又从大门底下钻了出去,跑进了树林里......

《彼得兔的故事》里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和精美漂亮的插图深深吸引着我,阅读时常常让我仿佛找到了童年生活的影子。同学们,一起打开这本书,让彼得兔和他的朋友们走进我们的生活里吧!

彼得兔的故事读后感(篇7)

《彼得兔的故事》讲述了一个顽皮的彼得兔到外面惹是生非。他的妈妈再三说道:千万别跑到蛮哥古里古先生的菜园里去了,你们的爸爸就是在那儿出的事他被蛮哥古里古先生捉住,放进一个大馅饼里面去了。

之后,他妈妈走了,去外面找食物去了,可是,彼得这个淘气包,却立刻就朝着蛮哥古里古先生的菜园跑去,他从关着的大门下面挤了过去他在菜园里面四处乱跑,看到鲜美的食物就拿起来吃。接着,他看到了蛮哥古里古先生。蛮哥古里古先生看到他,就想把他抓起来。彼得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他跑到了工具房,躲进了一个水壶里面,之后还是被发现了,他又继续用他那强有力的四肢跑啊跑。我觉得他真是自作自受啊,谁要他不听妈妈的话,还要跑进蛮哥古里古先生的菜园里冒险。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每个小孩都要听妈妈的话,妈妈不让你去哪里,是因为那里有危险。所以,我们要听从妈妈的指挥,这样才能确保安全。我们也不能像彼得那样,明知故犯。每个人的妈妈是不会骗自己的孩子。所以我们不能不听妈妈的话,不能再让妈妈更加伤心了。 虽然,我也有时候不听妈妈的话,可是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不听妈妈的话,造成的后果有可能让你无法估计。所以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好好的听妈妈的话。

实用精选:乡土中国读后感最新模板 6篇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实用精选:乡土中国读后感最新模板 6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我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我,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我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我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我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我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并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99.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明白怎样办,仅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我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此刻也说自我是法治国家了。可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我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提高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教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六)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必备】《大学》读后感最新模板 (3篇)


《大学》读后感【篇一】

很久没写什么读后感了,也很少去看书了。昨天朋友推荐我看《我的苦难我的大学》今天看完了。感想甚多,虽然我们并没有作者那么多的苦难,但也有一些共同之处,而且她的奋斗史很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同时也感觉到了我在对于自己工作中一些错误的看法。

我们很庆幸自己没有那样的经历,看过的人都会想“我也是经历那边,会是怎样的结果”。但是从文章中得知那些经历对她以后的成长他坚忍认真的性格是有很大关联的,所以作者自己说“那段不堪回首的砸石经历已经成了我生命中的烙印,它时刻提醒着我:不要懈怠,不要停止,不要在宁静而富足的现实生活面前停滞不前,也不要被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生活烦恼所击垮。那么苦难和艰辛的人生我都在少年时便经历过了,还有什么能够摧毁我呢?”。其实这都是从不同的视角看问题得出的不同的结果。当你经历过的时候它才会在你生命中变得深刻而有意义,所以我们面对苦难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直接面对,直接挑战的,困苦总会像纸老虎一样的。读完这本小说以下几点是我非常深刻和学习的。

一,工作中,认真、刻苦、敬业的精神;工作后我们不乏有许许多多的抱怨,认为老板是在吸咱们的“血”认为老板抠。其实别人之所以创业就是为了挣钱,节省开支,把金钱看的宝贵是每个老板的天职。而且做老板是准备赚钱的不是准备亏钱的。工作中我们应该首先想到的是我给公司带来了多少的效益,给公司做了多少的贡献。没付出是不会有回报的。而且要想到做好工作不是为公司,而是为自己。

二,明确自己的方向;自己的梦想在那里,自己的目标在那里,以后要成为怎么样的人,要做怎么样的事这是需要明确好的。不管差距有多大,梦想有多难实现。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要努力的去争取。

三,做出选择前需要准备工作;比如你自己要想成为一个作家,那么你就必须准备,准备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自我认可的过程,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就盲目的过去,选择一行之前没有任何准备有的甚至不了解那一行,这样怎么会成功呢?首先自己都说服不了的话,更别谈说说服那些“聪明人”

四,别安于现状;有野心,有梦想不是坏事情。人总是要不断成长,不断进步的。

五,决定要做什么就大胆去做;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认为自己能做到的,就要坚决一些,也就是说人要有果断而明智的执行力。

以上几点第一点是我感受特别深的!同时也感觉是作者成功实现自己梦想的关键。

都是大山走出来的孩子,虽然梦想不一样,但是她行我一定也行,即使旁边同意的人安于天命了。我们然要与各种苦难搏斗,战胜了那是属于你的财富。没战胜那也是属于你的经验,唯有放弃你就什么都没了。

《大学》读后感【篇二】

石缝间夹生的野草,有着最顽强的生命力,无论条件怎样艰苦,它都要努力成长,迎接阳光的照耀,迎接雨露的滋润,迎接风儿的安慰,这句话用在作家赵美萍身上再恰当不过。

我在塔读文学书城里随意浏览,被《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我没上过大学,想着大学里的文化氛围,书香校园,人文环境都很好,对大学一直都充满着憧憬,怎么上过大学的人会说它是苦难,带着疑问,带着好奇,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它不是一本简单的自传,而是作家赵美萍挑战苦难人生的真实故事。她出身卑微,家境贫穷,自幼丧父,当过童养媳,遭受过村霸恶魔的欺负,亲人的冷落,迫不得已跟着母亲逃到安徽,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十四岁便退学上山砸石头,用柔弱的双肩挑起生活的重担,供妹妹读书,供年老体迈的生病母亲和继父。继父家里一贫如洗,就这也要遭受他家人的横眉冷对,怕她争夺继父的家产。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她依然对生活怀着无限的憧憬与希翼,以坚忍不拔的意志与艰难的生活做着顽强不屈的抗争。十九岁,在上海打工,做过服务员,服装厂流水线女工,服装厂技术员……吃尽千辛万苦,但她仍然怀着坚强地信念,没有放弃对文学的热爱,在打工之余,坚持写作,笔耕不辍,最后成了一位知音杂志社的编辑,终于破茧成蝶。真的是“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当我看完这本书,泪流满面。自己也出生在农村,年龄跟赵老师相仿,她所吃的那种苦,我能想象到、体会到。我被赵老师这种顽强不屈、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感动。回想自己生活的那种苦,跟赵老师比起来那就不叫苦。我们比赵老师幸运,所以更要懂得珍惜,找到自己的追求,更要努力地奋斗。

面对生活的挫折,抱怨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逃避是懦弱的表现,脆弱更不是放弃的理由。我们要有自己的追求,人生很短,我们更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对于苦难,它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是灾难和挫折,也可以是挑战和机遇,不同的态度造就不同的人生。在前进人生的道路上,无论经历了多少苦难,我们都不应该放弃,像赵老师一样,活出自己灵魂的重量,这样才能完善我们的人格,接受社会的洗礼,找到丰富的内心,收获不一样的人生。

通过这本书,我也意识到自己对女儿的教育方式要发生改变,因为有些溺爱孩子,生怕她吃一丁点儿苦,现在意识到错了,我不让她现在苦,以后世界会让她更苦。亡羊补牢为之不晚,让孩子在这本书中感悟苦难的力量,明白苦难也是一种财富,如果生活没有苦难,就像一览无余的平地,既没有挑战,又没有好奇!战胜苦难,苦难是财富,被苦难战胜,苦难是灾难。愿我的女儿幸福地生活,如果不能,让她在苦难中学会勇敢和坚强!(李建宇)

《大学》读后感【篇三】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古典文化名著是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年伊始我院组织了对传统文化《论语》的学习,现在又组织学习了《大学中庸》,通过这两次学习,使我不仅体会到了古典文化的经典和博大精深,更感受到中国的传统文化对我自身的指导意义。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德。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这段话是《大学》的经述,也是这本书的总领,揭示了大学的宗旨。看完这部分,使我懂得学习和工作都要有安静和平的心智,这样才能神思安稳,去思考自己所研究的问题,思虑周详问题,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和规律。这对于在法院工作的我来说非常重要,在开庭之前要认真阅读每一本案卷,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在庭审中抓住庭审过程的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调查和审理案件,但是实践中,一般当事人大都缺乏出庭经验和技巧,在庭审时提不出观点,抓不住重点,找不到焦点,而是采取平铺直叙的方法或是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的方法。这就需要法官有安静和平的心智,神思安稳,思虑周详问题,以平等宽容的心态注意观察当事人的心绪,体察当事人的心态,揣摩当事人的心理,以便及时准确地“对症下药”,找准妥善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及时化解纠葛。相反如果内心急躁,就很难去认真全面的思考案件。

读《大学》的另一个深刻感受的是做人要正心,正心就是保持内心的中正,就是谨守天性中的良知,不被外界所左右,不受个人感情所支配,公平裁判,没有偏私。在具体审判诉讼案件过程中,要客观、中立,与各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距离,不偏不倚,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公正地裁判,公平地保护诉讼各方合法的实体权益和诉讼权益。作为纠纷诉讼的终极解决者,必须保持严格中立的立场,本身不能代表任何意志和利益,只能通过依法确认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的准则和对法理精神正确的理解,公允地确定哪些利益当受排斥,哪些利益应予保护,使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受到同等尊重、获得同等的法律保护。

读完《中庸》,令我感触较深的就是要懂得“人类世界最重要的是人与人间的和谐共处”,这虽为一个人为人处世的方法,但是这种为人处世的方法运用到我们法官的审判案件中就是和谐裁判,调解结案。享有东方经验美誉的调解制度,就是强调“和”的效果,也是解决纠纷的最佳结案方式。目前较普遍的“大调解”机制的建立,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为贵”、“息讼止争”的优良传统。“和”并不是要回避矛盾,而是要通过分析当事人心理,注重释明法律,查清案件事实,讲究方式方法,进行细致入微的.法律分析和事实分析,使当事人胜败皆服。通过调解,不仅合理解决了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影响社会和谐,而且理顺了当事人的情绪,缓和、化解了相互之间的对抗与冲突,达到了化干戈为玉帛、重建和谐关系的效果。

活着读后感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雷雨读后感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实用】辉煌的60年读后感集锦3篇


辉煌的60年读后感【篇一】

《辉煌六十年》读后感在妈妈的指导下,我是怀着激动地心情读完这本书的.原来,我也简单地了解一些共和国的历史,但知道的没有这么详细.

辉煌六十年——我爱家乡辽宁这本书,介绍了辽宁六十年的沧桑巨变,现在我才体会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要好好的珍惜.

记得在2006年的夏天,妈妈带我到沈阳的“世博园”去参观.那里有世界上好多国家风景名胜的微缩景观,在一大片百合花丛中,我看见了高高的百合塔,为了拍出百合塔的全貌,我和妈妈特意带我走出了好远好远,累的我腿都疼了.还有“风之翼”,真壮观啊.妈妈还带我到沈阳的故宫和北陵去参观,一座座雄伟的宫殿,是修筑工人智慧和汗水的结晶,正是有了他们的辛苦劳动,我们今天才能看到这么宏伟和壮观的宫殿,在参观的人群中还有一些外国人,我为古代的劳动人民感到骄傲.得知“沈阳故宫”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我感到由衷的高兴.

在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我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辽宁有22项入选.“谭振山民间故事”、“海城高跷秧歌”均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5000年前的朝阳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发现了坛庙冢,出土了大量精美的玉器,将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提前了1000年.

时间的指针指向了2001年7月13日,萨马兰奇宣布奥运会将在中国北京举行.指针又指向了2008年8月8日晚,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李宁以“空中飞人”的方式点燃了火炬.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奥运会金牌和奖牌零的突破,奏响了“更快、更高、更强”的激情乐章,描绘了团结、友谊、和平的壮丽画卷.

我生长在大连开发区,我是地地道道的大连人.有着北方之珠美称的大连,被黄海、渤海所环抱,气候宜人,是充满魅力的海滨城市,也是我国北方年轻港口、工业、商贸和旅游城市.俯瞰大连,美丽的大黑山,充满海洋知识的老虎滩极地馆,和游人如织的劳动公园,都能体现出大连的美.出了大连市区,向东北方向行驶大约30公里,便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24年前,这里是一个不知名的小渔村.而如今,早已经是今非昔比,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炮台山公园、童牛岭、体育公园、海滨游乐场……游人如织,到处是热闹的景象.我爱这座城市,更为自己是一名大连人而感到自豪.

辉煌的60年读后感【篇二】

这几天,由于我表现不错,所以爸爸特地带我到书店,给我买下一本叫《永久辉煌的诺贝尔》的书,并作为对我本学期表现不错的奖励。

这本书刚买回来,就有很多的疑问摆在我面前:诺贝尔是谁?诺贝尔的成长经历真的是永久的吗?……我一想到这些疑问,就迫不及待地想了解这里面究竟藏有什么秘密?今天,我的心情异常平静,坐在沙发上,拿着这本好生沉甸的书,翻开书中的目录,许多醒目的标题顿时跃然于我的眼前:“多病的幼儿时代”、“生活路的坎坷”、“多才多艺的少年”、“走近科学”、“悲喜交加的发明路”、“诺贝尔奖”等。渐渐地我进入了书中的诺贝尔的时代,我的思绪在故事中畅游……不知不觉已到了吃晚餐的时间,爸爸的叫唤声把我从故事的'情节中吵醒,这时,我已快看完了这本书。晚饭后,我仔细回想书中的故事,觉得其中最有趣的情节有二篇:一篇是“学习语言的小高手”,它主要讲述是的诺贝尔从小就是一位热爱学习、勤奋好学的孩子,他不仅热爱科技,而且对文学、语言等知识也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诺贝尔随同父亲来到俄国后,曾与哥哥们一起学习过俄语。由于诺贝尔聪明好学、态度极其认真,所以很快学完了俄语又接着学习英语、法语等多个国家的语言。这些为他后来博览群书,开展科学研究,最终走向科学的顶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篇是“小牛顿诞生啦”。它主要讲述诺贝尔从小就是一位爱读书、善观察、勤动脑的孩子。在一次课堂上,老师向学生们提出了一个深奥的问题:“河水为什么会流”的时候,很快,诺贝尔勇敢地举手回答道:“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从高处往低处移动的。苹果从树上往下落,河水从高处往低处流,都有是因为地球引力的原因,这和苹果从树上落下来的道理是一样的。”。他的准确的回答让老师震惊,老师简直不敢相信这样深奥的答案竟是出自这位貌不惊人的小孩的口中……正是由于诺贝尔从小就是一位热爱人类、热爱科学、崇尚科学,对知识孜孜以求,勤于观察、善于思考的人,所以,后来才为人类创造了这么一段永久的辉煌…。。

今天,“诺贝尔奖”已经成为人类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热爱和平的标志和象征。虽然诺贝尔生活的时代已经过去,但他的精神永远感召着世界各国人民。我们应该学习诺贝尔这种执着追求科学的精神和热爱人类,热爱和平的高尚品质,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

辉煌的60年读后感(篇三)

在中国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中,六十年,太短太短了。而就在这六十年里,中国人民的生活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想想中国人民过去的生活吧。以前,买辆自行车是十分奢侈的,让人羡慕,而现在,一辆辆福特本田大众夏利桑塔纳从身边飞驰而过,人们也已经习以为常。这不正是中国六十年来中国发展的成果吗?

以前,想参加四年一届的奥运会都难,即便参加了,想得几块奖牌都很难,而现在,我们有体育健将刘翔郭晶晶程菲张琳,我们自己是东道主了,我们举办了一界无与伦比的奥运会。这不正是中国六十年来中国发展的成果吗?

以前,腰间挎着bp机,就算是一种自豪,有个手摇式电话,就算是一种骄傲。而现在,3g牌照发放,除了可以用手机高质量地与对方对话以外,还能在清晰的屏幕上看到对方,你可以用触摸的办法在显示屏上展示你的书法,并把它们传送到另一个手机去。这不正是中国六十年来中国发展的成果吗?

从草屋到别墅,从电报到手机,从煤油灯到电灯,从土路到铁路,从小摊到商城,从平房到大厦,从土褂子到西装,从学堂到教室,从米汤到西餐,从封闭到开放,从落后到进步……这不正是中国六十年来中国发展的成果吗?

六十年来,原子弹、氢弹研制成功,中国人在太空行走,登山员从死亡地带登上珠穆朗玛峰……这那一点不显示着中国强大的实力?

发展得太快了。有了石油,公交车上不用顶着个大气包;有了手机,让你我之间不再遥远;涨了工资,让人民渐渐富裕;医疗保险,让患者不再为高额医药费发愁;义务教育,让人人都读书,购车补贴、家电下乡、低保,让人民安居乐业……六十年里,中国人民的生活从差到优,从贫穷到富裕,中华人民共和国正渐渐从落后走向发达。我们不再是“东亚病夫”,我们是龙的传人!世界东方的睡狮,已经苏醒,它一苏醒,必定将震惊整个世界!

合上书,我思绪万千。耳畔边响起了熟悉的旋律“: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无数共产党员和革命先驱用汗水甚至生命给我们创造了美好的今天,我们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为中国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十三岁的际遇读后感600字(模板3篇)


读杰出的书籍,有如和过去最杰出的人物促膝交谈。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会产生很多触动。读后感包含着书里精湛的思想。你想写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吗?经过收集,执笔作文网的编辑为您献上十三岁的际遇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十三岁的际遇读后感(篇1)

这篇文章语句非常优美,用了很多好词,好句和修辞手法,里面那委婉的语句体现出了作者童年时代美丽的梦和遐想,同时让我一目了然,并看出来了作者在北大里留下的美好回忆。

沉静而美丽的湖光塔影。,在白驹过隙的弹指一瞬间,这已是我来到北大的第三个秋天。,秋风又起,树枝和树叶交织出金色的穹拢这不仅体现了清华园的美,更说明作者对清华园的思念。人们常说:秋天的一切事物往往会让人对某种东西产生思念,这是人的常理。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美丽而又美好的梦,这些梦伴随着我一生,我的梦和文中的作者童年时代的梦十分相似,我很想考上清华大学,同时我也被《十三岁的际遇》此文所感动。这时我领悟出了一个到理:要想实现梦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只要愿意付出就一定有回报,苍天不负有心人。李白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只要工夫深,铁棒就可以磨成针。

在生活实际中我曾经听说过:海伦凯勒为了实现梦想即使她一岁时双失明还在刻苦学习,直到最后她成为了一名举世闻名的大作家;奥运健儿刘翔,姚明为了实现梦想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取得了成功。没有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经过努力天上不可能掉陷饼,无论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才能取得成功。古人云:失败乃成功之母。

《十三岁的际遇》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十三岁的际遇读后感(篇2)

少年的田晓菲是天真烂漫而略带张狂的,一句誓言就使我瞠目结舌:小小年纪竟有这等豪情壮志,足见野心不小。田晓菲已经上了北大,可她仍不安于现状,总是无时无刻地在追求,她总是向往着大海,寻求着新的开拓和发展,她似乎真的要让北大把自己当作一种骄傲,可是,天才的光环终究会让时间洗褪掉脱俗不凡,直至今天,我也从未听说过北大曾经出现个学家田晓菲。

田晓菲说自己是一只不系之舟,纵然自己有优势和有利的条件,依然是一只不系之舟,那样的放荡不阿。可惜,我没有如此的张狂,因为我毕竟是庸才,无法理鸿雁的远大志向,我只能在书海里徘徊!但是,我会努力去学习她成为不系之舟的勇往直前,不受束缚的精神,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点想法。

田晓菲还渴望着自由、渴望着创造。凡是人,总不会安于现状,总希望能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这也是我最欣赏田晓菲的一点。虽然我远不及她,但在这一眯上,我们产生的共鸣,我也强烈渴望着自由、渴望着创造,不愿束缚在散发着腐朽味道的陈年老论里。

总之,我从《十三岁的际遇》里学到了很多很多:田晓菲有雄壮的誓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远大的目标,并且始终如一地为目标奋斗着,这样人生才会充实,并且一定是辉煌的;田晓菲的誓言也透露出她的自信,自信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只有自信才能让不可能变成可能;田晓菲把自己比作不系之舟,渴望飞翔,她的不懈追求启迪我要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开拓明天的辉煌人生

人生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在这个上升过程中,我们要学会善于汲取宝贵的精神营养。让我们感情《十三岁的际遇》,夺取其中的精神财富,不断地奋斗,使我们的人生熠熠生辉。

十三岁的际遇读后感(篇3)

读《十三岁的际遇》有感于我的理想

北大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好地方,可是,在我看来她是那么遥远,几乎是我不可能实现的。然而,一个几乎和我年龄相同的女孩——田晓菲,竟然凭着自己实力考入了梦寐以求的北大。这不得不使我对她产生无比的羡慕。当然他带给我更多的是震撼和惊讶。

漫步在中学的校园里,我感到一丝迷茫。在学校中,我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没有人发现我,我只是静静的呆在属于我的角落里,作者、看者。我也许并不出众,没有哪方面的特长,请别为我担心,我有我的理想,我有一颗永不放弃的新,我要为我的理想努力奋斗,我回一步一步的向前走,踏踏实实地读完每一样学科。

理想是那润泽的照亮生命的东西,理想是那种淡而久长的东西,理想是支持人类前进的东西。然而我的理想虽然简单,却足以能够鼓舞我前进,四个字——考上北大。尽管我没有田晓菲那样幸运,仅仅十三岁就可以踏上大学的校门。我则要靠自己的努力,在有限的生命里完成儿是这美好的理想!

我的理想也许是很多人的愿望,也许他很朴素,也许他很遥远!但“事在人为”,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北大辉煌、灿烂的肄业终究回清晰的展现在我的眼前。

等着我~~北大!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1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2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3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4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平坦的生活,是风平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5

《哈姆雷特》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它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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