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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就是受教育立思想,就是求真向善爱美弃私,获得能力,增进智慧。在读了作品后,我们常常会产生触动。有新意的读后感是有见解,有感情的。一份规范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素呢?经过收集,执笔作文网为您献上小兵日记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小兵张嘎观后感-周记600字
《小兵张嘎》是一部抗日电影,我特别喜欢它,它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张嘎,他跟着叔叔和奶奶一起生活。但是有一天村里来了许多日本鬼子,残忍地杀死了他的奶奶,也无情地带走了他的叔叔,张嘎痛不欲生,发誓要加入八路军打败日本鬼子。经过一番努力他真地当上了八路军的侦察员,多次侦察敌情,并且和八路军叔叔们一次次地偷袭日本鬼子,甚至还抓过汉奸和日本鬼子,并且得到了一把手枪。过了一段时间,张嘎非常想念叔叔,他就一个人冒着生命的危险去了鬼子的大本营,结果被抓了。在他的队友营救他的时候,张嘎听到枪声打倒了一个鬼子又放火烧了鬼子的大本营,这一次他立了大功。
看完这部电影,我发现张嘎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孩子,微利自己的亲人而奋不顾身,这是一种多么高贵的牺牲精神啊,我们应该向他学习。而日本鬼子呢却是那么地残忍,对中国人毫不手软,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也应当齐心协力像张嘎和八路军一样勇往直前,奋力拼搏,赶走欺负我们国家的日本鬼子。
看完这部电影,我还发现战争是因为人们的生存而挑起的,战争和生存都一样,弱肉强食。而我们可以确保自己的生存不受伤害时,为何要否定或是取消别人的生存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和平共处呢?正是因为人的贪婪,正是因为人那种无法满足的欲望。所以,少些欲望、少些贪婪,人类才能和平!
20xx年4月5日星期四天气:晴
嘎子出生在鬼不灵村,他长得大了一些,认识了一位八路军叔叔。
有一次,叔叔受了伤,来到他家养伤。谁知,狡猾的鬼子竟然追到了村里挨家挨户的搜,他们知道在嘎子家,就让嘎子找,他不肯,鬼子就要用枪打他,那位八路军站了出来。“如果你们放了这孩子,我就跟你走。”八路军说。嘎子为了救回八路军,冲上前去,那奸诈的日本小鬼子开了一枪,奶奶赶紧一跳,为他当了一次“肉盾”。(奶奶是被刺刀刺死的,不是枪打死的)为了给奶奶报仇,他去找罗金宝,执意要参加八路军,见他很很坚决,金宝大叔就收了这个人小鬼大、机智勇敢张嘎子。他参军以来,一直表现出色,在水战中擒得逃兵,在火车上的战斗更是表现的非常好。由于小鬼子用了阴险的一招,让原本天衣无缝的计划彻底打乱了,他们只好自己去阻止鬼子。嘎子为了让其他八路军到安全的地方,把火车的铁条割断了,可他自己却与小鬼子同归于尽了。大家议论纷纷,都说:“主角不可能这么早就被敌人KO了吧?”果然,嘎子命好,从水里爬了出来。他又要去执行任务了,虽然他帮奶奶报仇了,可他对人民的奉献还在继续着。
人小鬼大的张嘎子,真棒!以后我们要学习他的机智勇敢,遇到挫折不泄气的精神,做一个嘎子一样的少年。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爱国书籍《小兵张嘎》,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上个星期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小兵张嘎》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张嘎的奶奶在一次突然袭击中被日本鬼子残忍杀害了。张嘎非常气愤,就与他的三个小伙伴一起加入了游击队,给奶奶报了仇,并成长为一名保家卫国的小英雄。
张嘎勇敢机智,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高个子同学欺负一个小同学,我也害怕这个高个子学生打我,准备不理睬这件事。可我突然想到了小兵张嘎,面对狡猾凶恶的日本鬼子,他机智勇敢,无所畏惧。如果我连这件小事都不敢做,那就还不如张嘎的万分之一呢!于是我立刻上前阻止,解决了这件事。
还有一次,老师让我回答问题,我不敢回答,怕答错出丑。这时我脑海里又出现了张嘎的影子,他都敢与日本鬼子对抗,而我这一个小小的问题都不敢面对,真是不应该。于是我毅然站起来清楚响亮地回答了问题。
我们要学习张嘎勇敢坚强、不怕困难的革命精神。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成为一个建设祖国的有用之才。
20xx年4月5日星期四晴
今天下午,我们三年级看了一部名叫《小兵张嘎》的动画电影。
它讲了一位名叫张嘎的穷苦儿童,憎恨日本人,投靠八路军的故事。
张嘎的奶奶被日本人一刀砍死,张嘎便对日本人有了深仇大恨,就准备去当兵抗日。他走了几天,偶而遇见了老金叔,他就参加了儿童团,连做梦都想着自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八路军。当然梦中有时也有一些有趣的想象,比如说:把玉米棒和西瓜当成了手雷、木枪都能打出被火焰包围的子弹,还会自动拐弯,一颗子弹就能报废一艘敌人的军舰……
最后,他的乡亲们被日本人抓到了火车上。当时八路军不知道张嘎在敌人的火车上,便在桥上放了炸药。张嘎他们被火车带到了桥上,离炸药爆炸只有几秒了,张嘎尽然先让乡亲们下车,自己留在火车上,与敌人战斗。桥终于爆炸了,张嘎和日本人一同掉入河中。最后八路军们在河边找着抗日英雄张嘎。张嘎找到了,乡亲们也被救了。
老金叔送给了张嘎一把真手枪,乡亲们也欢呼着,祝贺张嘎成了抗日英雄。此时,张嘎也高兴地和小伙伴们拥抱。
我们要学习张嘎这种勇敢的精神,同时还要学习张嘎舍己救人的高尚品质。
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有许多想法。愿把看破人生百态的感悟写成一篇作品读后感,你是否正在为写作品读后感头疼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走进书里去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前一段日子,我读了《走进书里去》这篇文章,通过阅读,我知道了:我们要多阅读课外书籍,不能把大部分时间花在看电视上。
“一些这样的孩子,外表看起来聪明伶俐,见闻广博,但缺乏深入思考的耐心,只是虽多但流于肤浅,反映随敏捷却未经思考,”我深表就有一个这样的人,他是我的表弟。一次,他到我加来玩,他一道我加就坐到电视机前看动画片,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我觉得无聊,就对表弟说:“刘志,我问你一个问题,看你答得出不?”“好啊!”弟弟拍手叫好。“那我问你:含羞草有毒吗?”“当然没有啦!”弟弟刚说完,我边答:“错,含羞草有毒,你答错了。”
弟弟看起来聪明伶俐,可是遇问题一向不经大脑思考,一天到晚就看电视。
电视虽然可以让人们开阔视野,但不能沉迷与电视。
我们要多读有依依的书籍。
书中的世界作文:读《走进书里去》有感
《走进书里去》这篇文章读来,竟令我有醍醐灌顶之效。
我颇为感慨:为什么我们都喜欢看电视呢?电视带给我们丰富的画面感,优雅的试听感,以及快餐时代的快餐文化,看过就算,听过就忘,不用你花脑子去想,去思考。久而久之,我们失去了深入思考的耐心,体会不到那种慢慢品味,细细研磨的感觉。
正如文章所说:在读书时,所感受的是细致、隽永的语言文字之美,又有深邃的思想、永恒的感情。至于影片,虽然也能给你带来艺术之美和另一种震撼,但欣赏过程却是瞬间的、粗略的。书可以让我们在细细品读的过程中,懂得许多做人之道,了解许多方面的知识,还能陶冶我们的性情,可谓一举多得。这真是一个文学欣赏的最佳途径!
我上一年级时,也很讨厌读书,认为那只是一种用来消磨时间的无用的工具。当时的我,总是拿电视来消遣。我觉得,电视才是获取知识最便捷的途径。可是我错了,因为有一阵子,我的成绩直线下降,而当时我却不知缘由,依旧沉浸于电视带给我的享受。偶然的一次,我百无聊赖地抓起一本书,漫不经心地看着。突然,我发现自己镜竟进入了书中的世界,那时,我意识到原来书是如此美妙!
翻开书吧!只要你走进书里去,就会看到书中世界的奇妙!
《走进书里去》读后感心得600字:
这个单元,我学习了很多关于读书的故事。有的人没钱,却很想读书;有的人很忙,但依然抓紧时间读书;有的人在文章中教我们读书的方法。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很爱书。
书很神奇,通过读书和作者进行心灵对话,我们可以学到知识,得到力量,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让我与作者有心灵对话的,那肯定就是《背书》这一课了。当作者每次心情好,认真背书时,我总会想起我自己背书的情景。
在学习中,最让我心生感触的,就是那些没有钱看书、买书,却一直心中怀着执念,有着读书梦,并且坚持读书的人。这样的人,就是《一本辞海的故事》中的那个小女孩。读后感·小女孩家里很穷,只能买便宜的书,可她又特别想看《辞海》这本书,妈妈为了鼓励她看书,就花巨款买下了这本书。
我知道现在还有许多乡村里的孩子读不上书,只能在家烧饭、放牛、放羊。可他们是多么想读书呀!还有一些孩子,每天为了读书,要走上十几里的山路,要从狭小的“桥”上走过,他们的桥就是用竹子和木头做的,就只是在岸两边搭着,若是掉下去,那绝对是九死一生。我在想我自己,在那样的环境下,是否可以坚持读书。
现在的我们,要什么有什么,环境又很好,不会像乡村的孩子一样,没有钱买书,我们的教室是整洁干净的,装备了先进的教学设施,不像乡村孩子的教室。
通过读书,我还发现很多的东西需要“坚持”,很多文章里都提到了古文,所以,现在我也开始要求自己坚持背《唐诗三百首》了。
确实,博林统说得一点也没有错,现代的儿童普遍喜欢看电视,随着影视器材的进步,在荧屏前,手机上,就可以获得无奇不有的各种知识,也可以轻松愉快地在短短时间内欣赏完一部文学作品。我多次看到有一些年轻人在地铁里,公交车上连走路时都拿着手机看小说,打游戏,上QQ。
的确,我承认我也是喜欢看电视而不喜欢阅读的人,因为在影片和卡通片里所欣赏的过程是瞬间的,粗略的,脑子里没有细致的,隽永的语言文字,没有深刻的思想和牢固的感情,所以然造成我在阅读和作文方面比较弱的原因。
作者把阅读比喻成细嚼慢咽的宴席,把荧屏前的观赏比喻为便捷的快餐和可口零食,这个比喻好啊!如果天天吃宴席,也会吃腻,适当吃一点零食韵味不同。这里我要谢谢我的外公外婆,她们在我做作业的时候为了不打扰我,积少看电视,到了晚上,一起分享我最喜欢的动物世界,人与自然,记录片。这是我的可口零食吧!
我们这一代求知和文字欣赏的方式多姿多彩,再也不必囊萤夜读,凿壁偷光,能在欢乐里,蹦跳中增长知识。我意识到,阅读书籍仍然是求学问的主要方法,更是文学欣赏的最佳途径,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走进书里去,浸浴在读书之乐,乐融融;读书之乐,乐陶陶的境界里。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执笔作文网的一篇《2023笨狼的故事读后感模板(6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以前,我们在书中看到的狼都是狡猾的、凶猛的,但是《笨狼的故事》里面的小笨狼却很善良,而且乐于助人。但是在生活里也因为他的热心肠而闹出许多笑话。比如:笨狼请大家吃大雪糕,怕大家吃凉东西肚子痛(因为是在冬天),就把雪糕煮了;森林里天气太热啦,笨狼就想冰冻太阳光;冬天到了,笨狼怕鸟窝里的小鸟受冻,就自己动手给他们织毛衣……在这些有趣、幽默的故事中,笨狼明白了许多道理和生活常识,也让小读者在哈哈大笑中更加喜欢可爱的笨狼。
《笨狼的故事》这本书还有助于我学习呢!每个小故事后面都有一个“成语篓子”,其中会讲解一个成语。一本书看下来我就积累了不少好词好句。
《笨狼的故事》很有趣,有时也让我伤心,为什么呢?你瞧!
笨狼一家要旅行,可笨狼得知外面和森林差不多,爸爸也说是,不去的话,妈妈的旅游鞋就白买了,所以她气呼呼地一个人走了。爸爸赶紧去追,可鞋带没系,第一步还好,第二步就摔了跤,就送去医院了,病还没好,爸爸就拄着拐杖去追妈妈了,读到这里,我有点伤心,因为留下了笨狼一个人,他很孤独。第二天,他发现自己不见了,聪明兔知道了,就给他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笨狼,长尾鼠要抢房子,于是一场“抢房大战”开始了,还是笨狼赢,太好了!聪明兔在日子中帮了笨狼很多很多,简直不敢相信聪明兔到底是不是笨狼的朋友,我要向聪明兔学习,乐于助人,助人为乐。还要向笨狼学习捡起东西还给失主。笨狼还会扫地,扫得“干干净净”。
读了汤素兰阿姨的这本书,我有一个感想:长大以后想当作家。写出很多本书,很多篇文章,也要多多向汤素兰阿姨学习,多写关于这种幽默儿童文学创作的书!
今天我读了汤素兰写的《笨狼的故事》。笨狼是一只非常可爱,善良的小狼,他总是喜欢做一些愚蠢事,所以大家都叫他——“笨狼”。
这本书主要讲笨狼的妈妈想去旅游,原本笨狼爸爸也想去。但是笨狼认为外面和现在住的地方一样,有山、水、树、花、草……听了笨狼的话,笨狼爸爸不想去了。笨狼妈妈很生气,说:“那我的那了又新买的旅游鞋不白买了吗!”于是笨狼妈妈自已走了。笨狼妈妈走后,笨狼爸爸很伤心,于是笨狼爸爸下定绝心要把笨狼妈妈找回来,于是离开家去找笨狼妈妈。笨狼只好独自生活,笨狼住的这个森林因为有了笨狼而每天发生着许多有趣的故事。
笨狼心地善良,经常被捉弄。长尾鼠霸占了笨狼的房子;警犬阿黄骗走了笨狼七百个森林币,还害它坐牢坐了六个月等。但每次都能摆脱,那是因为笨狼有许多好朋友的帮助。最后笨狼的爸爸、妈妈都给笨狼来信了,经过笨狼最好的朋友聪明兔帮笨狼才知道笨狼爸爸先去找笨狼妈妈,结果笨狼妈妈又到处找笨狼爸爸。为了让笨狼爸爸和笨狼妈妈相见,笨狼决定要去给笨狼爸爸寄信,让笨狼爸爸返回罗马和笨狼妈妈相见。就这样,这个可爱、招人喜欢的小笨狼离开森林去寄信了。
我觉得,笨狼虽然笨,但它很可爱,做事认真,心地善良一直想帮助别人。我要学习它的这种不怕吃苦、乐于助人、认真、勤劳的精神。
我在学校看了一本书,叫《笨狼的故事》,下面我就与大家一起来分享一下这本书的内容。
我感觉笨狼有时傻的可爱。有一次他学其他动物把弄湿的尾巴晾在树枝上,可是后来找不到了,笨狼就想了个自以为聪明的好主意:挖一个坑,把屁股埋进去,浇上水,施上肥,最好还要洒上一点快速生长剂,就会长出你胡萝卜一样又大又肥的尾巴来。可最后,大家发现,原来笨狼的尾巴还完好无缺的长在他的屁股后面呢!你们说他傻不傻?
笨狼还很认真。为了知道他在森林里捡到的一颗种子是什么果子的种子,他就很认真地在家把这粒种子种到茶杯里,看着他发芽长叶子。装不下了又移到花盆里,花盆撑破了又放到浴缸一样大的花盆里。等它把大花盆也撑破了,房子也快撑破了的时候就找来了好多好朋友一起把它移到了房子外面。笨狼天天给它浇水,施肥,终于开出了白色的小花。结出了又红又大的苹果。笨狼把苹果分给了大家品尝,并开心地告诉他们——我捡到的是一粒苹果种子。
笨狼看到花背鸭在大冬天辛苦地孵小鸭,很冷。于是他居然想到要孵太阳来帮助他。因为他想,如果能多两个小太阳挂在天空,天气就会暖和了。大家想想他能孵出太阳来吗?这当然不可能啰!可是,笨狼乐于助人的品质却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
笨狼的故事还很多。但是他善良、可爱、认真、勤劳、爱帮助人的品质,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是大家千万别学他做的那些傻事哦!
狼在我们心目中是个大坏蛋,可我通过读了《笨狼的故事》,才知道笨狼是一只可爱、善良、乐意帮助别人的小狼。在《笨狼是谁》这个故事里,笨狼刚生下的时候,狼爸爸和狼妈妈就离开了笨狼,是笨狼的好朋友聪明兔献出自己的友情和笨狼一起过着快乐的生活。在《冰冻太阳光》这个故事里,笨狼真是傻的可爱,笨狼看见他的朋友们热的满头大汗,他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他不怕热、不怕累,傍晚把太阳收回来,早晨把太阳放出去,多么搞笑!虽然笨狼没有帮上朋友什么忙,但是他给朋友们带来了很多的快乐。
读完《笨狼的故事》后,让我懂得对待朋友要宽容、友善,遇事要多动脑、勤思考,做事要有信心和毅力。笨狼的诚实、善良、勇敢、乐于助人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
我刚看《笨狼的故事》这本书的题目时,看到笨狼两个字,我就想笨狼一定是这本书的主角很笨,什么都做不好,什么都不会,所以大家就叫他笨狼。但是我翻开书仔细阅读,我才知道,原来笨狼不是因为笨才叫笨狼的,是因为它一出生它的爸爸妈妈不知道给孩子取什么名字,在那想啊想,外婆看见了,就说:笨呢,是狼就叫狼啊!爸爸脑子一动,说:对,就叫笨狼!于是笨狼这个,名字就形成了。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笨狼其实并不笨,而是很可爱,很善良,有时非常乖,有时很顽皮。笨狼会帮助它的朋友,笨狼的朋友也会帮助它,大家友好相处。
《笨狼的故事》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读着读着就会禁不住笑出声来。同时也教给我了许多与朋友相处和做事的方法。我要学习笨狼的善良、勇敢、宽容、坚强、诚实、给朋友带来快乐。同时要学会做事情要有决心有毅力。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承认,是这个书名吸引了我,“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那么美丽的名字,一看到就爱不释手。青春,谁没有?相对于自己的青春,我更想知道别人的青春是怎么过的,是轰轰烈烈,还是平庸无比?是充满了忧郁,压抑,哀愁的美丽忧伤?还是充满了“有木有,鸭梨,奇葩”等网络术语的潇洒呢?
就这样,我带着满怀期待,用了两天的时间去读完了它,读完之后,我没有被这个完美的结局渲染了,反而带着淡淡的忧伤,眼睛还带着点湿意,我在想,怎么我的“林静”还没有出现?我妒忌郑微,就这样,在第一次看完这本书之后,我钻进了死胡同里。固执地认为每个女生都应该有一个林静守护着。还没出现只是还没发现或者还没遇到而已。
郑微和林静是青梅竹马,嫁给林静是郑微从小到大的梦想,未来跟随林静,郑微考到了林静所在学校的那个城市,可是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预算的,林静的爸爸竟然是郑微妈妈的初恋情人,他们两临老才决定要相守下半辈子,为了这事搞得满城风雨,最后以林静爸爸逝世而告终,林静这时丢下郑微出国留学。到他们再次相遇之前,却出现了一个陈孝正,在这一段中,很记得有这样一段独白:“她现在觉得,青春有什么用,她恨不得一夜之间跟他一同白头,顷刻就白发苍苍,到那时尘埃落定,一切都有了结局,便才是真正的天长地久,再也没有未知的未来和变故,再也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把他们分开。”可是,尽管陈孝正许了郑微一个未来,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终究是现实而理性的。或许,这也是后来郑微选择林静的一个原因吧。
女孩子都爱做梦,我也没有例外,在看完这本书的后几天,思绪一直在漂浮在那个林静身上,第二次看这本书时已经是隔了一段好长的时间了,对于喜欢的书,我都有重温的习惯。第二次看完之后,我注意到了微微身边的阮阮,我只想说,我爱煞了这个浑身散发着江浙水乡柔软气息的姑娘。我太心疼这个角色了。每一次她的出现在我内心里都有一次轰动,她对爱情的执着感动了我,我一直都觉得,一段爱情,如果女生爱上了,就注定要输了。阮阮她明知道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却一直没有放手。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阮阮嫁给吴江那个片段的一段话:“有没有别的伴娘像郑微一样,当新娘子在婚礼进行曲中挽着父亲的手臂走向红地毯的尽头,她站在新娘的身后,心潮澎湃,眼眶潮湿。世界上还会有比阮阮更加美丽的新娘吗?到场的亲友都对年轻有为的新郎赞不绝口,只有郑微觉得他太过于幸运,他只见了六面,就娶回了世界上最最好的女人。”看完这段话,我觉得我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了,很想哭。可惜,这个美丽而优雅的女孩最后死了,这也是我对这本书不满的地方,我觉得他不应该死,而应该“死后重生”,在她的那段爱情死了以后,她比所有人都活得精彩。但虽然不满,还是很庆幸,阮阮在死的时候,她仍然对爱情是满怀希望的。而且在整本书里,她对爱情是别无选择的。有时候,我在想,她的死是预示着青春的不朽,还是爱情本来就是美好的?
生怕漏掉某个细节,我反复地看了好几遍,每次看完之后都有不同的体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青春,但不可避免的是,每个人在成长中都会受很多伤,会哭泣悲伤,会觉得痛。许多事情,总是在经历过后才明白。痛过了,便坚强了;跨过了,便成熟了;傻过了,便懂得了适时的珍惜与放弃。总是在失去了什么,才能学会珍惜什么;总是在碰了壁,才能学会改变什么,放弃什么;总是在疼过之后,才能学会做一个全新的自己。在细读之下,我从那个死胡同里钻出来了。在郑微的世界里,我想,应该很多人都很疑惑的,是不是每个人的青春都会被陈孝正所迷惑,然后在以为青春死掉了的时候遇上林静?而我的答案是:郑微是幸运的!假若欧阳倩不是同性恋,而恰好喜欢上了陈孝正,那么陈孝正为了权力一定会和欧阳倩在一起。假如林静不是一个专情的人,或者他会怀恨郑微的妈妈拆散了他的家庭,那么他还会不会回到郑微身边呢?所以说郑微是幸运的.。
曾在唐扶摇的《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这本书中看到这样一段话:
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在最后,微微嫁给了林静,所以,阿正便成了郑微那个该错过的人。很多人都认为他配不上郑微,我觉得,他没有错,只是他的出生比别人差点,这不是他能选择的。不可否认,在没有知道结局时,我也是认为最后郑微应该和陈孝正在一起的。但是到最后,我觉得,只有林静才配得起郑微。
在这本书中,我受益匪浅。我觉得,在大学里爱情只是被当成了一种需要。因为大学里面的正是青春期的少男与少女,爱情在这里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但不知何时起,大学生感情泛滥。各大媒体的批评是愈演愈烈。现在大学生的情感里面夹杂了大多的功利、欲望、放纵在里面。每年毕业时,情侣们最后一顿饭,最后一次拥抱,最后一次亲吻,然后转身离开,踏上各自的旅途,从此把这段感情遗忘,就像从来没有发生一样。而书中的郑微,她也选择了最初和最后的爱情。
我觉得真正的爱情,是在能爱的时候,懂得珍惜,是在无法爱的时候,懂得放手。
有一天,当我年老,有人问我人生的哪一段时光最快乐,也许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一二十岁的时候。那时,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因为年轻,我们有梦,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我们放声大哭放声大笑,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那是最不懂爱情的年代,却偏偏遇见最美好的爱情,甚至值得用一生去怀恋。但一天天长大成熟的我们,青春终将成为记忆中的字眼,无论它裹挟着多少苦辣酸甜,都会不疾不徐地逝去,而这也是辛夷坞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想要告诉我们的,无论你经历过怎样的青春,当走到尽头,蓦然回首,那一瞬间你终会发现,一切迷惘与痛苦都豁然开朗,而人生已然走过,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时光。
辛夷坞,本书作者,自称办公室闲人,在青春将逝未逝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本小说,20xx年8月出版以来,无数读者为之动容,而我也是其中一个,回想书中的情节与人物,每每如数家珍:飞扬跋扈、有血有肉、鲜活存在的“玉面小飞龙”郑薇,留在了漫长少年时光里清俊温柔的林静,乖张孤僻却镌刻在了小飞龙盛放爱情里的冷峻少年阿正,陪伴薇薇走过整个青春却最终为一段本不值得的爱情香消玉殒的温婉女子阮阮,还有那本安放着与林静过往的《安徒生童话》,那段盛放了十三个月的与阿正的爱情,一切的一切,最终都与我们的青春一同被埋葬,只余下无尽的唏嘘和慨叹。我想,这本书最难得的地方在于,从这个有关青春的故事中,每个人多多少少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大学校园里亦或初入职场,年少时的我们无畏向前,敢爱敢恨,但一旦青春逝去,便再难鼓起曾经的勇气,这大约也是青春总是不断被怀念的原因,因为我们再难回到从前。
爱一个人究竟需要多大勇气?
可爱的女主人公郑薇,她的青春勇往直前、肆无忌惮,在和阿正的爱情中更是如此。记得书中有这样一段话:“郑微想,她毕竟比阿正幸福,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因为她爱的时候没有保留,流泪的时候淋漓尽致,在这份感情里,她没有亏欠,她的爱是圆满的。”与郑薇相比,陈孝正对爱却是那么自私和怯懦,自小在母亲的叹息和希冀中长大,一路走来他严谨客观,人生步步为营,对于爱情并未有足够的勇气。最终,他的人生高楼还是不允许她1厘米的误差,毕业之际抛弃了郑薇选择出国深造。也许郑薇太相信爱情,太执着爱情,太依赖爱情,然而这不正是年少时最最珍贵的单纯勇敢吗?另一个人物朱小北,作者对她虽着墨不多,但却令我印象深刻,她的勇气是一颗年轻炙热的心,她为爱远走他乡,看着初恋情人结婚生子,老婆去世又再婚,他以爱她的名义不与她相守,而她则选择留在广阔的西藏,她的人生因爱情而改变,堪称神勇。林伯伯与郑微的母亲,从刻骨铭心的初恋,到二十年后决议放弃各自家庭而相守,虽不惧现实舆论,勇气可佳,只是有些情感错过便是一生,唯有叹息。
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郑薇和林静最终的相守,我更愿意理解为:天时地利人和的爱情。有人说:那个让你流泪的,是你最爱的人;那个懂你眼泪的,是最爱你的人。那个为你擦干眼泪的,才是最后和你相守的人。对于郑薇来说,一辈子爱一次就足够了,受尽伤害去跟最爱的人在一起,不如珍惜此刻陪伴在身边真心爱自己的人。薇薇尝尽阿正带给她的失望与遗憾,在等待中孤独了三年,当林静再次出现时,原以为戒掉了对他的依赖,却还是抵挡不过温柔的攻势,只是这次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只是需要他,而他恰好能给与自己想要的温度。他比阿正温暖得多,会无限包容她的一切,这,已经足够了。只有半年,她就嫁给了林静,作者没有过多描写他俩的甜蜜和喜悦,字里行间只有依赖。薇薇明白,她对阿正才是真正的爱,对于林静,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故事的最后,几番轮回,已无所谓输赢,林静赢的是他的成熟,而阿正输的是他的年少,决定郑薇最终选择的是青春的萌发与最终的逝去。
越单纯越幸福。
青春总离不开爱情,但就像郑薇说的,青春时期的爱情也许真的是一场赌博,我们无法选择遭遇的人,也无力抑制青春萌动的情感,喜欢一个人和心动都是瞬间的事,大约人年轻的时候都曾这么喜欢过一个人,有些人得到了,有些人连开口都不曾,但同样的是那份感情都如此纯粹,没有残酷现实的重压,毫无保留,不计较得失,这些情感是我们宣泄青春的一个出口,使我们的青春刻骨铭心。就算结局还是会分开也无怨无悔,只说一句:愿赌服输!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辛夷坞用薇薇的人生告诉我们,所谓的青春也抵挡不过残酷的现实,岁月的车轮碾过,年少轻狂也终究只有一次。人生的路途还很遥远,最后的最后,我们只是接受了每一段年华都将逝去的事实。然而,这确是一条每个人都非走不可的弯路,试问不摔跟头,不碰壁,不碰个头破血流,怎能炼出钢筋铁骨,怎能长大呢?或许,当这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回想那些苦痛和挣扎,会感慨地说一句:感谢所有过往的经历,让我成长为今天的我。所以,处在青春岁月的时候,不要着急改变你的处境,越着急改变越本真不存,自我不再。你要顺其自然,用力去感受,不要拿你的现在去赌未来,因为现在一定会不在,而未来一定会到来。要知道,在你感觉最漫长的时光,可能是你最好的时光。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直占用我的视线,虽然计划五一去看电影的,但还是决定先把书了。看完书,内心感慨万千,躁动不已,跟好几个人聊,但都排泄不了我心里那种读后急于分享的膨胀的心情。于是决定写篇博客,舒缓一下我激动不已的心情。
书中四大主角,阮阮,郑微,陈孝正,林静。
很多人的都喜欢阮阮,她真的毫无挑剔,那么的清淡美好,随和聪慧,明媚干净,任何美好的词语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为了爱情,为了能和自己爱的人都到最后,一直那么执着,却不知自己缝缝补补千疮百孔的爱情依旧再也回不来。我一直觉得阮阮的结局是美好的,因为我真不忍心看她这样痴心的女子最终没有等到他而失望,我也不愿看到她和一个不冷不热的医生惨淡过一生,所以,死,或许是最好的结局,正如书本所说,阮阮的青春才是不朽的。
郑微,应该是真正的女主角吧,敢爱敢很,真性情的“玉面小飞龙”,她的一生拥有陈孝正和林静两个男人是幸福的',虽然过程是那样的痛。林静给了他起初爱的幻想,陈孝正让她真正懂得了爱情的喜怒哀乐,最后还是林静给了她婚姻。或许想到阿正的时候,心里还会痛,只是那时的爱情是那样的不顾一切,那样的刻骨铭心,即使不能在一起,即使痛,经历过便是美好的。
陈孝正,很多人或许会同情他,包括我。其实很多环境决定了阿正的选择,家庭生活背景让他不能那么的轻松,那么随意的选择,或许后来经历了许多,才明白最初的美好,只是佳人不在。阿正的内心是最让人怜悯的,正因为他冰冷凉薄的性情,他的心里的苦又平添几分,这种人一般不怎么会爱,可是一旦爱了,也是深入骨髓,所以,当微微彻底放手的时候,他应该最绝望吧。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
林静,其实,对于林静,我没有太多的感触,他十分完美,俊朗而又冷静,安全而又温暖,或许,他就是微微最好的归宿,他为了事业也有不好的一面,可是在感情上,在微微身上,他无可挑剔。正是因为他较于完美吧,我对林静没有太多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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