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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狼图腾》这本书却为我们展现了狼充满魅力的一面。
读罢全书,我还久久沉浸在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不能自己。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伦草原,跟随着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守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扭转了他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着迷的灵魂铸入人心。而且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迷: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百万大军,却能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的王国?许多人都毋庸置疑的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那就必须与狼打交道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的训练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是狼的毅力、勇敢、团结等,都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人不是狼,但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而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狼,也不是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灵活运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
现在的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难忘《狼图腾》,难忘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意义。
不要探寻所有我无为的迷惘,我污浊可我热爱飞翔。
——题记
狼,一种从来都披挂着“坏蛋”称号的动物。可在今年过年时,一部大片《狼图腾》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影片讲述了北京青年陈阵去锡林郭勒草原插队,掏狼崽、养狼等与狼共同生活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大雪天,狼群把黄羊赶入“大雪湖”为了来年小狼有食物,“大雪湖”相当于一个天然大冰柜,黄羊被困在其中并冻死。每年牧民在黄羊被困在大雪湖的第二天,会来到那里大聚餐,并带走一部分。而这件事被外来户听说,用一台收音机换取一位牧民口中的大雪湖的位置,连夜把牧民留下给狼的所有黄羊全部运走,倒置狼群最后无奈之下攻击人类养的圈里的羊。这时,我觉得老牧民说的对,“我们已经拿的够多了”,是啊,人们要有节制,贪欲要控制,狼也是有生命的,狼虽然会吃掉弱小生灵,可草原正因为有了它,生态才得以平衡。
另一件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电影结束后,片尾曲播放的过程中,我发现每一位狼演员都是有名字的,这再次体现出人们对狼、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
这部影片中,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有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我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不要怀疑我踉跄的荣耀,我渺小可我眷恋流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人们的印象中,狼是很坏的动物,凶恶、奸诈、贪婪、狡猾、可怕是它们的代名词。但是,读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有着超强的智慧才能、强悍卓越、自由独立精神的狼,这些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这本书中小狼的那种机智令我震憾。在毒日下,小狼忍受不住太阳的暴晒,竟能找到一个既阴凉又能够得着铁链的地方,而且在没有娘教的情况下学会挖洞,可以让自己避暑。可见小狼是多么聪明啊!它还不懂方位。一只从小就被抱走的小狼,却能够很快适应周围恶劣的环境,有着超强的生存能力。
小狼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有一次,蚊灾开始了。为了不让小狼被蚊子叮咬,陈阵就去给小狼割艾草(可以驱蚊的一种草),烧着点在旁边。狼是怕火的,所以小狼没有靠进,离着火盆很远。那些知道艾草用途的大狗就带着小狗跑到狼圈躲蚊子。小狼一看见狗朋友是冲着烟来的,突然恍然大悟,觉得自己亏了,就把小狗一个一个揪着耳朵拎了出去,自己则躺在那少烟少蚊的地方悠闲地睡着了……
狼的自由独立精神更令我敬佩。当我读到小狼宁死也不肯跟着牛车走时,我不由得有些为之震撼。虎可牵,狮可牵,熊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却是不可牵的。它向往的是自由!如果非逼着它被人牵着走,那小狼一定会以血、以死来反抗的。
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小狼的品质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要像小狼那样向往自由、独立,有自己的自尊和不屈不饶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灵因此变得更加坚强,学习小狼,像它一样不服输地走到最后!
一看这个书名,我就知道,这本书主要是讲狼。
刚开始,看到毕利格老人在跟狼“打仗”,看出了蒙古牧民对狼的憎恨,以及想把狼全部杀光的念头,觉得人类真残忍!“五条可怜的小狼崽从半空中飞过,五具血淋淋的躯壳全部落地。”看到这时,我的心不禁地颤了一下,他们是有多么痛恨狼啊?竟然如此残忍,连刚出生的可爱的狼崽也不放过!
“什么狼孩不狼孩!狼是吃人的东西,还会收养小孩?整个儿胡说八道。”“掏狼崽是我下的令!从前草原上一年一度的掏狼崽活动,确实是减少狼害的好传统,但是只减少狼害还不行,必须彻底根除狼害!要把全部牧场的狼窝统统掏光!”包顺贵压根不相信狼有一点好处,在他看来,“掏狼崽”是“好传统”,他只信自己的那一套:狼就该杀干净,一个不留。
可惜他看事太过片面,没有想过真正把狼杀光之后的牧场,真的可以像他以为的那样,羊儿马儿都在安详的吃草,牧民们也不用时刻警惕着会有狼突然出现,草原就安全,人们就安居乐业了吗?不是的。他们这样破坏生态平衡,家禽死得更快,更多;草原也会因为草供应不足而荒漠化,后果不堪设想。所幸,他们最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在这种情况下,想把错误在短时间内硬掰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只能一点一点地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看到最后时,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们可醒悟过来了。中途我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他们的“迷信”以及一副“狼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要有它们在,我们就没办法正常生活"的态度。想直接跳到最后去看结局,可想想还是忍住了,让结局还是保留了些它的神秘感。
看完后,回想起自己也有看事情片面的时候,往往到事情做到了快无法挽回的时候才发现,真是愚蠢呐!可惜我没有一眼就看穿事情结果的能力,也没有神仙在我旁边告诉我怎样做是对,怎样做是错。所以以后做事还是小心点为好,三思而后行。我慢慢琢磨着。
那是第一次看到草原,无边无际,青绿渲染了整个大地,暗黄的马道上不时有肥壮的马儿飞奔而过。这晴空万里下洋溢着静美,却让我找出了一份激昂。
纵马奔驰在黄色的土道上,望着悠悠的白云,脑袋里却浮出了狼的影子。放眼四周,幻想着这里曾蛰伏着的狼的身影:灰色的毛和刚健的身躯压低了,隐匿在丛中,用十万的耐力与羊儿们的警惕对抗,脑子里也许还盘算着绝妙的计谋,泛着幽光的眼睛毫不放松地盯着羊群----这是读《狼图腾》时,脑海里浮现的场景。此刻,它却出现在我的思绪中挥之不去。
《狼图腾》中,主人公陈阵养的那只小狼与那用绝计突袭羊群的狼在我心中同样是那么神圣而令人琢磨不透。我敬佩它们对自由的理解与渴望,对环境的适应力,敬佩它们的团结、亲情、桀骜不驯,更令我敬佩的是狼惊人的计谋,凶悍、顽强,它们永不寄人篱下,永不屈从的性格,骨子里透着的原始的狂野。这性格,这原始,都从小狼那小小的身躯与锐利的目光中散发出来,令我折服于它。
读着《狼图腾》,就如与狼打交道,有谁不会产生敬重之情?是的,正因为如此,古时候的蒙古人才把狼作为图腾,像神般尊敬。于是,狼造就了成吉思汗那样的草原领袖,造就了蒙古马的彪悍与精壮,造就了那所向披靡的蒙古大军
《狼图腾》第十四章中,陈阵对着那在马杆上迎风飞展的狼皮时,禁不住想起镶金狼头的蒙古军旗:在狼旗下冲锋陷阵的草原骑兵,全身一定都奔腾着草原狼的血液,带着从狼那里学来的勇猛,凶悍和智慧征战世界历史上,突厥骑兵凭着自身的狼性,在被逐出中原后打出了一片新天地,突厥的骑兵有如狼群一般,席卷了东罗马首都君士坦相堡,攻下了古埃及,统一了中亚细亚,建立了横跨欧亚非的奥斯曼帝国,这是什么?这是狼!
同为狼,《亮剑》中李云龙也有一番理解:我们是狼,是一群嗷嗷叫的狼!遇敌必亮剑!亮剑必制胜!这何尝不是狼性的又一种诠释?李云龙的狼性,是遇到强者不畏惧,勇于亮出剑来且带着必胜之心的性格。
如同草原狼结群围攻,谋划出必胜奇招,它们会积蓄力量,从不畏惧有比它们更强的对手。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座岭!是的,面对人类的追杀,狼从未俯首认输,强烈的求生欲让它们把生死追逐演绎得如此可歌可泣!可是,哪个猎手看到了狼倒下时,眼里的那份不甘与仇恨?这让我萌生一句话:狼死,狼魂不死!
细细品读姜戎带给我们对于狼的重新认识与思考,原来,狼的性格并不如一般人认为的凶残,也无狮虎般的健壮,狼之神,狼之魂,是如腾格里般的纯净与神圣。《狼图腾》中,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高超战术,以及对天、地形的利用,无不凝聚了狼的智慧,这些智慧把世界改造成如今此貌!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又让它们更团结一致。狼同时还守卫着草原。
可以说,没有狼,也许整个世界都会不一样。而如今,狼的精神在自然与人文中,处于何许位置呢?显然,听惯了《小红帽》的我们,也许会越来越淡忘了它,只余农耕民族中,龙图腾了吧?
读着《狼图腾》,我仿佛看见蛰伏在草原上盯着羊群的狼,希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有一双狼的眼睛!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狼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最近,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春节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珍惜父母陪伴我们的时光,也期盼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平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行如流水的作文是怎样写出来的?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编辑推荐: 古诗读后感范例4篇》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是明代诗人于谦在17岁时写下的千古绝唱。这首诗中,一句“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充分表现出诗人面对强大的黑暗势力毫不畏惧,不贪身外之物,只想做一个清白之人的高尚品格。“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表面是写石灰被千锤万击后才出了深山,接着又被烈火无情的焚烧,可它却把这一切当作平常事。实际上诗人用石灰来喻指自己会不怕千难万险,即使粉骨随碎身也不会屈服于恶势力,永保自己的清白。
读了这首诗我感触很深,于谦用这四句诗表达了他对于那些剥削人民和诬陷好人的人的痛恨。也看出他立志要做一个清正不阿的人。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的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自己坚强不屈、洁身自好的理想和与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于谦为官清正廉洁,曾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明英宗时,瓦剌入侵,英宗被俘。于谦议立景帝,亲自率兵保卫北京,击退瓦剌,使人民免遭蒙古贵族的野蛮统治。但英宗复辟后却以“谋逆罪”枉杀了这位民族英雄。他所写的这首《石灰吟》,正是英雄人格的光辉写照。我读《石灰吟》的感想是:我们应该时刻警醒,不要被镜花水月的表象所迷惑,要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清事物的本质。常言道:“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有的人见利忘义,有的人戴上了璀璨的光环,却陷入了华丽的陷阱。可是,只要你具备了石灰那清白的傲骨,又何惧什么“芳饵”呢?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洁身自好的人。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相信大家对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这首古诗都非常熟悉吧。这首诗描绘的是诗人杨万里早晨于净慈寺送朋友林子方时所看到的西湖景色。读过之后让人不由得对西湖的夏季美景浮想联翩……
六月西湖的景色与其它季节不同。看,荷叶一望无际,与天相连,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碧绿。仔细一瞧,有的荷叶上面还有几颗晶莹的小水珠在滚动呢。象满天星似的荷花点缀在荷叶间竞相开放,红色的花看起来是那么的艳,白色的花看起来又是那么的清雅,它们互相映衬着,像仙境一样。一阵微风吹来,荷花姑娘们跳起了优美的芭蕾舞,有的弯着腰,还有的还在旋转呢,真是多姿多彩。
这是多么美的景色啊!虽然说西湖的四季风光各有特色,但这碧绿的荷叶,红艳艳的荷花,诗人仅用一句“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便能够突出地体现了荷叶的多,荷花的美。这句诗可谓是整首诗的点睛之笔。这说明了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景色中更加显得与众不同的原因。直让读者与诗人一样按捺不住内心的惊喜与赞叹。
杨万里的这首《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以其独特的手法给我们描绘出一幅红碧交错、惊采艳绝的画面:翠绿的莲叶,蔓延到天边,使人感到置身于无穷的碧绿之中;娇美的荷花,在骄阳的映照下,更显得格外艳丽。
一幅画,一个梦,接天无际的荷叶,却道不完那无尽的碧色。阳光倾斜在荷花上,那亭亭仙子便顷刻散发出动人的艳红——轻轻地,揉进了西湖的碧波,揉进我的心中……
这首诗写出了西湖的韵味,西湖的美丽,真是让我心有感触,如同身临其境。
暑假时,妈妈单位的同事向妈妈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小学生必备古诗词180首》妈妈立即从书店给我买了回来,要求我朗诵。
我刚朗诵完几首古诗词,就感觉这本书很好。这是一本专为少年儿童编选的唐诗读本。为了使广大少年儿童从小就熟悉唐诗,受到美德熏陶,他们精心编选了这本唐诗读本。这本书总共有一百八十首诗作,并且每首诗都配了画。从而突出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一我国古代艺术的特点,使美的艺术更加生动可感。这本书主要选了短小精炼、通俗易懂的五、七言绝句和律诗,并适当地选了一些古体诗,目的也在于尽可能地反映唐诗诗体和风格的多样性。比如,《望庐山瀑布》就是一个七字的诗,用了简短的四句话就把瀑布的壮观样子写了出来,让我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首诗表达了一种=思念家乡亲人的情感,让我深受感动;《春晓》是一首五字的诗,表现了诗人对美好春光的喜爱,反映了诗人对繁花飘落的怜惜之情。
唐诗内容的深博,诗体的齐备,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唐诗的花苑中,举凡春的烂漫,夏的热烈,秋的明艳,冬的高洁,奇花异卉,应有尽有,确实是美不胜收。唐诗,代表了我国古典诗歌的最高成就,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喜爱。
文人墨客的华丽词藻,精美文章让我感到惊叹,古圣先贤的爱国主义情怀让我感慨万千。我深深地为华夏文明五千年的历史传承感到无比骄傲。我愿意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栗,把这种悠久的文化发扬光大。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古诗300首》,我翻着翻着,发现了一首诗很感人,我就情不自禁的看了起来!读完后,眼珠子左右滚动,眼睛里晶莹的小露珠便一滴一滴的轻轻而落,真是令人感动不已。
读的名诗叫《游子吟》。原文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知寸草心,报得三春灰。”
当时我不觉得这首诗有什么意义,但瞧了瞧,又情不自禁的翻到了第2页。
这里面写了:
当孟郊第2天就要远行时,母亲点起油灯,用一条细细的小针头,对着一块灰白色的织布,一针一线的认认真真织着,针口密密麻麻,一点细缝儿都没有,衣服绣得端端正正,很好看!
到了第2天,孟郊就要远行了,母亲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含着眼泪把衣服轻轻地交给了孟郊,孟郊忽然发现母亲的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发,就连母亲在逢衣服时,把手都扎破了,手上还长起了几个小茧,磨破了手指头,孟郊心疼急了。
孟郊穿上了母亲为他织的衣服,心想:我想母亲时,就常常看着这件衣服,就像母亲还待在的身旁一样,那样温暖,那样幸福!
孟郊一路上,边走边看着件衣服,心想:等考了大壮元,一定好好孝敬母亲,让母亲吃的饱,穿得暖,看着自己的儿子成家立业,变成一个家和万事兴的家庭!
体会:表明了孟郊的母亲很疼爱自己的儿子,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染上风寒,自己在夜里埋头苦干的织着衣服,把手指头都扎破了,宁愿自己受苦,也决不让自己的.孩子受累。孟郊对母亲感慨万分,争取考取状元,给母亲安心度过快乐的晚年,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长大以后,考上北京大学,一定为母亲孝劳!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热]史记读后感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里的开头语,正好反映了我们中国历史演变的规律。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由历史学家司马迁,耗尽一生心血的著作《史记》。
史记主要叙述了三皇五帝到西汉灭亡,揭露了当时封闭社会君主的残暴,也有一代伟人英雄背后的故事,还看到了当今社会的影子,令人深思。
其中,我最敬佩也是最喜爱的人物是蔺相如。他不仅口才一流,还懂得随机应变,令人信服。带和氏璧与秦王见面时,让虎狼之国国君完璧归赵,廉颇妒忌蔺相如故意为难他,他却毫不计较,秦王对赵王发难,蔺相如让他自食其果。不仅智勇双全,而且识大体,明大义,这样的英雄。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学习。
君、臣、民,三者拧成一条绳,国家才能安定,才能长久。可见,主心骨的力量最为关键。我认为,这股力量的名字叫“善”。以善行天下,以善治天下。
像纣王,像晋灵公这样的昏君,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昏淫无道,不正是无善、不顾百姓的疾苦吗?像尧、舜、重耳这样的善君王,身知百姓疾苦,便会救灾救难,国泰民安。
同时,君主身边的大臣也应善。只可惜真正像屈原这样的善臣有许多受到了冤枉,但像赵高这一类的奸臣,只会使国家走向灭亡。
我们虽然不能以善治天下,但可以以善行天下。积善积德,过清白人生。回顾历史,我感到无比欣慰,因为我们现在国泰民安,人与人和平相处。而许多小国战火不断,那里的人民过着惊魂不定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小命不保。我们的生活虽没有美国那么发达,但我们过得富足、美满。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永远这样过下去。
善,人间的真善美,仁礼谦孝的传统美德,永远发扬下去。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读后感《《史记》读后感作文》。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对于历史,从来就有很多看法,让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两种:一种是以连续的观点来看历史,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前后勾连着,一件事情的结束就是下一件事情的开始,此起彼伏,历史也因此可以滚滚向前不断的发展;还有一种就是认为历史事件中存在各种变化的因素,有些事件的出现未必是顺着之前的趋势向前,而是反潮流而动,甚至和潮流毫无关系,完全就是一个突发的事件,这就是历史当中的变数。就如钱钟书先生所谓的,一个习惯如果长期存在,就形成了传统,而传统又会不断的遭到新潮的挑战,传统有惰性,不想变,但是被新潮挑战时又不得不变。不过在我看来,传统和新潮的较量,往往是传统吸收了新潮的某些特点,而新潮也被传统同化掉,最后分不清谁是谁,很难说是传统固守住了自己的阵地,还是新潮成功的瓦解掉了传统的势力。而这种传统和新潮之间的较量,才是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
中国的史书有很多种形式,最要紧的三种就是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纪事本末体,大抵原因也就在此:我要看故事,看事情的发展,前后的演变,以及去参详其中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考兴替明得失——所以事情的经过才是最重要的东西,至于其他什么年份人物,因为我懒惰,所以不在乎,这些都可以模糊一些,于是纪事本末体很自然的就入了我的法眼
纪事本末体的好处就在于,事情讲的清楚明白,不会被不相干的记载打断——好过编年体——也不必横七竖八的去翻查好多人的传记来拼凑一个故事——好过纪传体——还可以看到各种相关的资料,这样有助于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故事明确了之后,再把一个一个的故事拼接起来,就可以看到互相彼此之间的相关性和比较意义,把事情搞清楚,然后才能看到事情的起承转合
所以为什么司马迁口口声声“通古今之变”,写史记却要用纪传体呢?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对我感触比较深的还是《白话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转体通史。
《白话史记》的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最初没有固定名称,一般称为《太史公书》。“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只是美称。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是出自《史记》中的《周本纪》。《周本纪》讲了:有个人叫弃,她的母亲是邰氏的女儿,叫姜原。由于姜原出门到野外,看到巨人的足迹,就想用脚踩踩巨人的足迹。一踩上巨人的足迹,就感到身子一震,好像怀孕了一样。日后就生下了个儿子。姜原认为很不吉利,想把他扔掉。可无论扔到哪里,都有动物帮助他。姜原认为他很神异,就养大他。因为最初想抛弃他,所以给他取名叫弃。弃的后代有个叫姬昌的,他敬重长辈,慈爱晚辈,对待手下的人也很好,于是就有许多才士归附他。
后来因为纣王倒行逆施,贪恋财色,在姬昌的带领下,百姓推翻了纣王的统治,建立了周朝。可最后还是由于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听从了一个大臣的荒唐意见,点燃烽火,让大臣们匆忙跑来,却发现什么事也没有,终于让褒姒笑了出来。周幽王很高兴,还赏赐了那个大臣。可是有一次,敌人真的来了。虽然周幽王及时点燃了烽火,可是大臣们不相信,没有及时救援,使周朝从此灭亡了。
我觉得里面的姬昌是个真正的君子,可周幽王很糊涂,为了让褒姒笑一笑,赔上了整个周朝。先辈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葬送了。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和它相类似的例子。有些年轻人,不好好生活,不好好学习,抵不住电脑游戏的诱惑,经常花钱去上网,然后导致上网成瘾,一有钱就去上网。经常上网不仅弄垮了身子,还伤害视力。没钱时,还会去偷钱、抢钱,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的作者是汉朝汉武帝的史官司马迁。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共一百二十六卷,里面记载了大量的历史故事,有《大禹治水》、《嬴政统天下》,还有《论得天下》、《荆轲刺秦王》……篇篇都让我回味无穷,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大禹治水》了。《大禹治水》讲的是大禹接受了舜帝交给他的重任之后,决心彻底消除水患,发誓不战胜洪水决不回家。他认真勘察,反复思考,改变原先硬堵的方法,采用开挖渠道、疏通河流的方法,依势利导,把洪水排入大海。他还亲自戴上斗笠,和老百姓们一起拿着锹,开山挖山,修渠疏河。在开凿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龙门山,发现龙门山把奔流而下的黄河水牢牢地挡在后面。由于龙门山的阻挡,黄河流域年年闹水灾,给四周的老百姓造成了很大损失。大禹几次去那儿察看地形,发现只有把这山给凿开了,才能使洪水流向大海。于是,他便带领老百姓全力开凿起龙门山来,经过好几年的奋战,终于把龙门山拦腰劈开,使黄河之水乖乖往前畅流,一直流向大海。在开凿随后几条大河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都克服了各种困难,开凿通了剩下的几条大河。在治水的过程中,大禹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很想进去看一看,但每当想起有许多遭受水灾之苦的老百姓正等着自己去救呢,便毅然决然离开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禹终于制服了洪水,使老百姓过上了安定富裕的日子。而当舜帝对大禹治水的功绩大加赞赏的时候,大禹却谦虚地说:“我靠得是勤勉不息的工作。”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大禹踏实谦逊、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品德。
《史记故事》中像《大禹治水》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反反复复地翻阅着这本书,跟随着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或怒或忧。在一个个历史人物身上,我吸取力量,获得启迪。从他们的身上,我懂得了做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成功的道理,学到了勇敢无畏、坚韧不拔、公而忘私的精神,感悟到了做人要谦虚、宽容、与人为善的人生哲理……我想,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史记》将深深影响着我,使我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认真地走好每一步。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史记》记述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大部分,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其中本纪主要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写成的历代帝王和诸侯国的简要大事记;书是典章制度的专篇,内容涉及经济、天文、历法、水利、文化等重要领域;世家主要记载王侯封国的历史变迁;列传主要是人物专记,上自大臣大夫,下至某些领域的代表人物,均在传中,还包括部分境内外少数民族的专篇。《史记》五大部分中以本记和列传所占篇幅最大,是书中的主体,因此后世的世学家将这种世书编纂体裁为记传体,这也是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创举。
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家著作,鲁迅先生曾高度赞扬《史记》,这本书还能让我们在提高古文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历史知识。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后感800字。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读后感《史记读后感800字》。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使我收获不小啊!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了解历朝历代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皇上给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的官,家里没有多余的财务,即使皇上下令赏赐他也从不谈购置家具的事情,深得官民的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射箭的天赋,他的子孙和同僚的子孙向李广学习射箭的技术,但最后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已射箭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都身先士卒。行军打仗遇到缺水断食之时,遇见水、食物的时候,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部吃饱,他不尝饭食。李广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为他甘愿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射,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真是可惜中的可惜啊!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你进入他们的世界。读《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地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的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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