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潜力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必须很熟悉吧,一把拐杖,一个烟斗,成了他的标志。那么多悬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细观察和动脑思考总能水落石出。
这一天,我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无论他走到了哪,哪里就充满和平。在这本书里,疑惑重重:有“蓝宝石案”、“单身贵族案”、“工程师大拇指案”、“斑点带子案”……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斑点带子案”。
这个故事要从那一年的夏天说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尔摩斯的侦探所,说自己的姐姐在几天前死于非命,姐姐死前曾说过一声“斑点带子”就丧命了。她总觉得是自己的继父杀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过来了。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就对她说:“今晚我去你家观察一下再说吧。”到了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一齐到了这位女士家里。福尔摩斯发现,她姐姐的房间里有一个管子,直插进上面继父的屋子里,而在这根管子和旁边的柱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柱子下是床。福尔摩斯恍然大悟!原先是继父害死了姐姐。他透过管子把“斑点带子”送到铃铛上,“斑点带子”从铃铛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这个“斑点带子”是一条毒蛇。
案子最后水落石出了。我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细心观察,没有一样不让我佩服。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细心的人、留心观察身边事物的人、多动脑筋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动脑筋,再难的事也能办到的。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2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明白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此刻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明白和学到了好多东西,明白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超多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下,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这让我明白,只要坚持不懈,就会到达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来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3
《福尔摩斯探案》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本书收录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三篇。小说以华生医生的自述的形式,展现了福尔摩斯在处理各个悬疑案件时缜密的逻辑推理,其故事跌宕起伏、情节引人入胜。
阅读这本书,我除了看到小说中描述的不合理的政教、婚姻制度造成的杯具,抨击人的财富欲望造成的罪恶与虚无,以及人们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等社会学的好处,我更关注的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潜力和对于工作的无限热忱。在这点上,与我们的新闻工作倒有些相似之处。
福尔摩斯常常说,“以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新闻工作者也是如此,事实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抛弃事实及真相新闻将失去生命。新闻工作者是观察这天的人,同时也将是历史的记录者,尊重事实、探寻真相是他们的职责和义务。但是这天不少的新闻从业人员为了名利而编写虚假新闻,或是昧着良心说话,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也许一条不真实的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给媒体带来了一时的关注度,但是之后赔上的确是整个媒体的公信力。
新闻不同于破案,但是两者却有相近的做法——“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得更困难,它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容易”,在所有真相呈现之前,新闻都是有价值的,所以在采集新闻的时候不能光图快,那些细枝末节很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很多小事件可能反映出大问题。当你将细节告知受众的时候你的报道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
其次,我觉得福尔摩斯有句话值得我们共勉——“阳光照着各色人等,但是我敢打赌,像你我肩负如此使命奔波的人,恐怕绝无仅有。我们的一点雄心、一点奋斗,在大自然的伟力面前是多么渺小呀!”拥有一份自己热衷的事业是很幸福的事,福尔摩斯作为一名私家侦探就对破案有着非同寻常的热情,他也沉醉在他的事业之中。他很多时候是帮忙警察或者官方侦探破除谜团,他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出权威意见,但他从来不与他们争功劳,他认为在专门的'领域里发挥了专门的潜力,他从中就找到了乐趣,这就是给他的最高报酬。在物质生活充斥的这天,想要到达这种境界的少之又少,尤其在新闻工作领域。我们没有把“追寻真相、还原世界”当做事业来做,它只是我们的工作,一个赚钱的工具。所以很多人只图完成任务,报道流于表面,更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发现深层次的东西。这样的我们真的很渺小,也真的很可悲。有时候我们需要停下来思考一下,我们真的热爱吗?如果不是,请你离开!因为每一份事业都是由热爱它的人用心来构筑的,别人的心血不就应被践踏,而你也不是最快乐的自己。多一些雄心,多一些奋斗吧,为自己,为梦想!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书陪我走过了3个年头;有一本书,向我诠释了侦探的秘诀;有一本书,让我见到了世界第一侦探的水平;有一本书,让我学会了观察与推理。
你想明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吗它叫《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作者名叫亚瑟。柯南道尔。柯南道尔因成功所造福尔摩斯一人,被评为推理小说之王!如果要找到与他写作水平相当的人,世界上只有两位:一位是阿嘉莎。克丽斯蒂,另一位是罗宾汉之父。《福尔摩斯》一书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好友华生共同破案的60个故事。
读完这书,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推理潜力超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不出一周便能够破获!福尔摩斯的记忆力与观察力也是超一流的。我们也应当多多观察周围的事物,向福尔摩斯学习。观察力决定着一个人对周围事物的认知,细心观察也会让我们拥有更多的知识。只有注意观察,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才会赢得别人的欣赏。
华生说:福尔摩斯是一架用作推理和观察最完美无暇的机器。()可见,福尔摩斯多厉害呀!
我要读更多的书,学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
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因此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畅销书的作家之一。我也有幸能够读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柯南道尔塑造的福尔摩斯这一形象,以及福尔摩斯在故事中所表现的情节的张力,让我感悟颇深。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潜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是一个“全能侦探”。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朋友,他的传记作家,也是办案时的得力助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身长瘦小,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十分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仿佛要把世界迷倒。
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最后一案》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分子,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的职业精神,让我对他肃然起敬。
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少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此刻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期望的精神支柱。
让我们记住他——福尔摩斯大侦探!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最新福尔摩斯读后感集锦》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最近,我迷上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今天,看完了《濒死的大侦探》后,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这书太让我着迷了!
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一氧化碳的化学式是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但毒性很强。被人吸入后,就会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变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人体组织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浓度有关。当浓度为10%时,会头痛;达到20%时会情绪不稳与误认;占50%时就会昏倒;占70%时死神就来了!由于碳氧血红蛋白是粉红色的,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死者皮肤会呈现鲜红色。
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有很多的疑问。
为什么福尔摩斯要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呢?书中的他不是很富有吗?
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被爱丽丝催房租?他是记性不好吗?但是他明明很聪明,办案能力超强,能够记得案件中很多的细节。
为什么催房租的是爱丽丝?她只是房东太太亲戚的女儿啊!她有委托书吗?
这些问题,我这看过的`《福尔摩斯》系列的书中都没找到答案。在未知的故事中会有答案吗?还是会令我有更多的疑问呢?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由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编写而成,该作品因成功塑造福尔摩斯这一经典人物形象,是柯南。道尔成为了侦探小说历史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这本著名小说主要说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搭档华生,一起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惊天奇案。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
有一天,福尔摩斯收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信,请他去破案。于是,他和华生一起赶去劳斯顿花园3号街,在一座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一具男尸,奇怪的是这具男尸没有外伤,但周围有血迹。现场的墙壁上有用鲜血写着“RAcHc”。同时,他们还发现了一枚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经过福尔摩斯细密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血字的研究》是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这个案子使我非常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镇定,还有缜密的推理让我十分敬佩。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看完执笔作文网《[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想必你有所收获!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门]草房子读后感合集},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深邃;那无限的真理,让我苦苦求索、追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如果我不看这本书,我也不会知道我会如此喜爱这本书-----《草房子》,更不知道《草房子》它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还以为就是写“草房子”呢?其实《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童年想起美丽的童话。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都来自于桑桑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
特别是其中一章:秃鹤。秃鹤原叫陆鹤,秃鹤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是一个大光头,秃头不是他想的,只是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长不出一根头发。同学们甚至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想摸摸他亮的发光的秃头。可他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想摸一我的头,我不能随便让人摸。他有时自己也挺恨这个大光头的,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他的出色表演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他觉得秃头也有“春天”。
陆鹤做得很对,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都不喜欢自己,那还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而且如果别人不信任自己只要你做出一些令别人觉得成功的事,别人就会认识真正的你。
读完这本书,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果糖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真想回到童年!
书对人类真重要。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令人学习与敬佩的人与角色。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豪气爽一快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贾宝玉和林黛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从寓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小王子忧伤的眼神;更可以倾听老庄讲经说道。虽说《草房子》只是茫茫书海中的一本书。但却让我足以让我珍惜一辈子。
温馨感人的心灵故事在岁月的历练中发光,蓦然回首时,翻阅自己的心灵,是不是有一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咖啡色的人生,常因咖啡而停顿,是慢了,但因此有了节奏。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悟!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原来《草房子》是这样一部能够影响60、70、80甚至更多年龄层次范围及正在成长的孩子们的作品;这是一部可以亲子共读、共同感悟的经典作品;这是一部能够勾起大人童年回忆、孩子能够感受最纯洁最简单的农村童年生活的鸿篇巨制。优美的文字、优美的风土人情、优美的童真时代,构成了这部纯美文学,在七十、八十年代农村生活过的人,表面上都是描写生活的艰苦,但现在回忆起来确实无穷的童年快乐,和物质极度丰富的当代,那时候的一颗糖都能让人满足和快乐好长一段时间,作者并未刻意描写,却将童年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中不同人物在不同命运前面努力挣扎奋斗、努力追求和实现自我的故事线索。
《草房子》可以说一部偏向于悲剧的小说,杜小康家境“红门”由盛转衰的变迁、纸月的的命运、将一轮和白雀的爱情,悲情一面不时的激发着人们的感动。我和孩子一起阅读草房子,曾几次忍不住眼泪盈眶。
但这又是一部悲剧中不失幸运,桑桑的由悲转喜让通过努力获得更好结果的不断努力和对生活的信心。这更是一部充满希望的故事,杜小康家“红门”败落后却实现了自己勇于承担、更加脚踏实地的人生转变,杜小康靠自己双手扭转命运让人看到希望;纸月虽然离开油麻地最亲最爱的地方远走他乡,但希望仍然可以期待;桑桑的命运也告示着我们,希望一直存在,明天会更好。草房子,作为本书的名字,贯穿始终,记录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艰苦奋斗、也更为现在人阅读《草房子》体会更多真实、简单、纯美、自然、感人的美好……
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是曹文轩爷爷写的,这本书可好玩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草房子》这主要讲了有一所叫油麻地的学校,校长桑乔是男孩桑桑的爸爸,油麻地小学是清一色的草房子,十几栋的草房子似乎很有规则,又似乎没有规则地连成一片,它们分别有教室、办公室、老师宿舍、活动室、仓库……桑桑家就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里,也是一栋草房子,桑桑有很多好朋友,阿努、杜小康、朱晓鼓等等,他们一起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
书中最让我怀念的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一次校长桑乔视察他的校园时,见到秦大奶奶的那间低矮的小屋,从心底就觉得别扭,加上听老师们说的那些关于秦大奶奶的支离破碎的话,就更觉得别扭,况且他觉得油麻地小学不应该让一个跟油麻地小学毫无关系的老太婆住在校园里,又觉得油麻地小学西北角有一块好端端的地被人占领了,感觉油麻地小学不完整了,就想让秦大奶奶搬出去住,桑乔刚跟秦大奶奶说想让她搬出去住,秦大奶奶就用拐杖一边“噔噔”地敲着地,一边理直气壮地说:“坚决不搬!”桑乔那她没办法,只好趁秦大奶奶出去卖母鸡时,叫了几个大汉在校旁造了个草房,接着把秦大奶奶的那间低矮的小屋给拆了,把所有家具搬到校旁的那个草房,等秦大奶奶回来时房子也拆的差不多了,但秦大奶奶还是坐在原来小屋的地方,桑乔想了想,变叫那几个大汉摘下门板,把秦大奶奶捆在门板上,抬到校旁的草房里,把门锁了起来,第二天,又把门打开了----是怕秦大奶奶闷死在小屋里。可秦大奶奶又跑到了“原住处”,----其时这块地就是秦大奶奶的,但是这块地被政府用来建学校了,所以,大家都不喜欢秦大奶奶住在校园里。连夜搭了个小棚,桑乔实在没办法,只能按着她的办!
有时侯秦大奶奶的理直气壮都是因为那些思念!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之后,我想对其中的人物进行深入研究。
我研究的是一位叫谷苇的人,他与一位卖饺子的摊主“谈饺子”。谷苇只为少了一只饺子几乎要和那个摊主打架,但他数到最后一只碗时,发现多了三只饺子,却选择一声不吭。这表面上是吵架,但作者想让我们发现其中的人物性格。我从少了一只饺子、多了三只饺子却一声不吭,发现谷苇容不得别人占自己便宜。却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占了他人便宜,这种人谁想当呢?
一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去买10元一斤的柚子,三斤不到一点,摊主收我30元,我很不开心,据理力争只肯付27元。当我递给店主50元时,店主没在意,随手找了73元,我拿到钱后立即明白店主弄错了,但却不想告诉他,并立刻拿起柚子钱慌慌张张的“逃”走了。我跑的很快,害怕店主追来要钱。突然,曹文轩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我的面前,指着我呵斥:“你这个不要脸的谷苇”,顿时,一大群《草房子》的读者把我团团围住,大声骂我:“可耻的家伙,真不要脸!”吓得我冷汗直流,从梦中惊醒。我睁眼一看,面前只有熟睡的妈妈,环视四周,噢!原来是一场梦,真是虚惊一场。
虽然,只是一场梦,我却大有感触:千万不能当一个占他人便宜的人,而应做一个诚实可信的人,这是最重要的!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看完执笔作文网《[热门]《斑羚飞渡》的读后感集合》想必你有所收获!
暑假到了,我去了姑姑家,我表姐有很多书,我看了一本《斑羚飞渡》,它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所著小说作品连续四次荣获全国儿童文学优秀奖、全国优秀读物奖。
《斑羚飞渡》这本书讲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我觉得最感人的就是《斑羚飞渡》这张,我现在就讲给你听吧。
一群猎人把一群斑羚羊逼到了伤心崖上。猎人围而不打因为他们怕斑羚集体跳崖被流沙河冲跑,到手的钱财流失,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一只老公羊出列,一只年轻的斑羚羊也出列,他们一前一后向山崖跳去,跳到中间年轻斑羚羊猛蹬老斑羚羊的背跳过了山崖而老斑羚却掉到山崖下面摔死了。以后每只年轻斑羚羊都借助老斑羚成功的跳了过去。
通过我看《斑羚飞渡》我学到到了很多道理,另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老斑羚羊为了年轻羊活下去老斑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我也应该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乐于奉献。
人类一直是自恃甚高,凌驾于万物之上,认为自己是最高等的动物,然而事实却不尽然。《斑羚飞渡》的中老斑羚为我们唱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
有幸拜读了沈石溪的《斑羚飞渡》,我羞愧,我愤慨。为什么呢?请你随我一起去见识一下我们人类:
“狩猎队的队长高兴得手舞足蹈:‘阿罗,我们要发财了!嘿,这个冬天就算其他猎物一只也打不着,光这群斑羚就够我们一年的酒钱啦!’每位猎人都红光满面,脸笑成了一朵花。”
以上文字你看清了人类的模样了吗?这足以暴露了我们人性中的贪婪、冷酷、凶残。
阅读《斑羚飞渡》带给我更多的是震撼与钦佩。你看:
“有七八只中年公斑羚跟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归进老年斑羚的队伍。”
“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个别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
每一次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老年斑羚为了下一代的生存,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牺牲自我,把生的机会留给他人。扪心自问,有多少人能自觉自愿做出这样的选择?
当然,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像老羚羊那样舍己为人。比如汶川地震中的谭千秋老师像大鸟一样护住了学生却牺牲了自己;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的孩子撑住了一方生存的空间,自己却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让我们向那些可敬的动物与可敬的人类致敬!同时,我想:如果人类不捕杀动物,而是和动物做好朋友,那么世界该多么美好!
《斑羚飞渡》这本书是我们这学期的必读书。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我看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回到家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的作品多次获奖,还有一些故事被选为教课书里的课文呢!
《斑羚飞渡》这本书有许多故事,有“红奶羊”、“老马威尼”、“罪马”……而对我最有帮助的,并且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然就是“斑羚飞渡”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边。在情急之下,镰刀头羊把羊群分为两组,一群是老羊,一群是小羊,镰刀头羊自觉走入老羊的行列。每次,两队各走出一只羊同时起跳,跳到悬崖中间时小羊借助老羊的背跳到对岸,而老羊却掉了下去。就这样,一只只小羊跳到了对岸,一只只老羊掉进了深渊。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受;这些老斑羚是多么愿意为同伴付出生命啊!作者用了常人无法写出的优美句子,体现了斑羚的“牺牲自己,救助他人”的精神。在人类社会中,有些人看到别人有困难不但不帮他,而且还在一旁冷嘲热讽,像这种人还不如一群斑羚呢。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在生活中我要多多帮助同学、家人。当同学遇到困难时我会给他理清思路找出解题方案,当爸爸妈妈非常疲劳的时候,我会帮他们做家务。我还希望大家能互相帮助,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爱。
在这里呼吁大家停止猎杀动物。因为人类不是世界的主宰,也是千万种动物动物的一种,我们没有理由把它们赶尽杀绝。没有了动物我们一样活不了。我再次请求大家不要再猎杀动物使大自然更加平衡,使世界更加美好。
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不可能总有回报,回报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的,是要通过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换来的。
在《斑羚飞渡》中的老斑羚与年轻斑羚恰恰扮演了付出与回报这两个相反的角色,老斑羚用自己生命的付出让年轻的斑羚得到了回报,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次付出啊,是的,是有一大半斑羚跳过了悬崖,可又有一半老斑羚失去了生命。每一只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老斑羚们心甘情愿的付出是为了年轻斑羚能够继续活下去,因为它们也知道,自己毕竟是老了,就算有别的斑羚把它们渡过去,也活不了多久了,与其让别的斑羚为了自己丧失生命,倒不如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别的年青的生命。可是,在生命的尽头,那些老斑羚难道对生命就一点儿也不留恋吗?不会!绝对不会!哪怕它们是马上要死去的斑羚,也会对生命有所渴望,有所留恋,但是,为了下一代能活下去,它们不得不牺牲自己了。
这群伟大的老斑羚用行动告诉了我,不论多大的回报,一定是要有先付出的。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走进了沈石溪笔下的动物世界,捧起《斑羚飞渡》这本厚厚的书,起先我有些不太乐意,慢慢地我被书中感动的场景所吸引,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不时地想着,斑羚能飞渡吗?他们为什么要飞渡呢?最后他们成功了吗?还是……一连串的问号在我的脑海中盘旋着。
最不可思议的是一个小狼吃羊奶的故事:人人皆知,狼是凶恶而狡猾的,羊是温顺而善良的。红奶羊被大公狼抓到葫芦洞里,被迫在狼窝做了狼崽的奶妈。有一天,大公狼为了保护小狼,跟猎人搏斗战死后,红奶羊没有抛弃小狼,还是坚持把小狼喂养大成狼后再找回到了羊群。直到有一天,当狼追捕羊群的时候,这个小狼已经变成了大狼,并且还认出了当年给它吃奶的那只羊,小狼还处处保护这只羊,不被其他的狼吃掉,顿时,我的眼圈红了。让我明白了最邪恶的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情节是:有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这群斑羚惊慌失措,胡乱逃窜。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呀!它们在危机时刻不仅保持镇定,而且还甘愿牺牲以保全局。
我立即想到了我的母亲,从小到大,我妈妈每天很早起床为我做早餐,送我去学校。每当我身体不舒服,妈妈总是不顾自已辛苦,带我去看病,晚上还要个我量体温,盖起被我踢开的被子,我一直被深深得感动着。当我英语背单词有困难时,还是妈妈,她不断鼓励我“不要怕困难”,她一直陪伴我,现在我英语单词已过关了。妈妈对我的爱有很多,妈妈就像老斑羚一样鼓励着我。雅安大地震中一名父亲为了救孩子,在房塌的最后时间,将孩子抱开,自己却压在废墟里。
大自然的一切动物都是有智慧的,我们应该保护它们,和它们和谐相处。我们应该善待优美的大自然生态环境!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是《斑羚飞渡》。
刚看到《斑羚飞渡》这本书时,我就在想它讲的是什么呢?接着我就仔细地读了起来,随着故事的起因,发展直到高潮,我的心一次一次被震撼和触痛。它主要讲的是一群斑羚被狩猎者逼到了悬崖,后面是猎人无情的追杀,前面是没有生还希望的悬崖,所展示的只有绝望和悲伤。虽然悬崖之间只有六米的距离,但是斑羚的跳跃极限只有五米,相差的一米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就在猎人准备一网打尽的时候,斑羚群一阵慌乱,两只斑羚在生与死之间挣扎都没有成功,无奈的斑羚只好安静下来。他们都把目光聚集在了头羊身上,头羊却咩了几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这时斑羚群又一次慌乱了起来,接着悬崖之间出现了一条彩虹,一只母斑羚以为是一座桥就走了上去,可是没有成功,这时头羊忽然大叫了一声,它有了计策。于是它迅速地把斑羚们分成两组,一组是年轻的斑羚,一组是年老的斑羚,而自己也毅然的走进了年老的一组,把两组大致均衡了一下,谁也不会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见年老的一组里走出了一只斑羚,年老的一组里也走出了一只斑羚,突然年轻的斑羚朝悬崖前飞奔起来,紧接着老斑羚也向前飞奔,只见年轻斑羚纵身飞跃向前面的山崖跳去,老斑羚也跟着跳起,只见年轻斑羚的身影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形往下坠落的时候,做梦也没有想到老斑羚以自己娴熟的技巧在空中用自己的身子拖起年轻斑羚,让它把自己当做一个跳板再次起跳,年轻的斑羚成功的跳到对面,用同样的方法年轻的斑羚都跳过去了。人们永远想不到,在面临灭绝种群的时候,它们会用一半生命去救另一半的生命,最终,它们赢得了生的希望。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动物可以不惜牺牲生命成为别人的逃生工具,而没有丝毫的畏惧,也没有要试图逃生,这种精神是人类所没有的。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热门]顶碗少年读后感集锦7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今天,我们学习了《顶碗少年》一文,使我更深刻地知道“成功”的`意义。
上海大世界,露天剧场,少年,碗,一次又一次……顶碗少年在表演杂技时出现了失误。面对来自异国的观众,面对在场的祖国人民,少年没有逃避,而是勇敢地拼搏,经过这一次,我相信他一定不会在今后艰难曲折的人生和艺术之路退却或颓丧,因为他是一个强者,无论遇到何种挑战,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去战胜困难,战胜自我。
现在的社会竞争非常激烈,稍一放松不拼搏,就会被挤入“万丈深渊”,到了“深渊”下,有的人也许会灰心,也许会死心,甚至会绝望,从此便不会去竞争,不去拼搏,于是许多人便在失败挫折面前丢盔弃甲,当然也更别谈拼搏。于是便“消失”在这个社会上,甚至连原先靠拼搏赢来的那片土地,再也结不出果实来。
“顶在少年头上那醒目的十二只金边红花白瓷碗,在大幅度转身的刹那间,终于稳住了,掌声、欢呼声像火山爆发在上海大世界露天剧场上空久久回荡着……”合上书,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细细品味《顶碗少年》,坚持就是胜利!
没错,坚持就是胜利!本世纪最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3岁时才学会说话,上学后,有位老师对他父亲说:“你的孩子将是一事无成”,甚至勒令他退学。16岁时,他报考苏黎世大学,又因成绩差而名落孙山。但他并不灰心。通过勤奋学习,成了杰出的物理学奠基人。这就是因为坚持和拼搏,从而到达成功的彼岸。
顶碗少年失败了两次,当观众对他已经失望,并起哄倒彩时,让他绝望,失去信心但是,在白发老者的鼓励下,他选择了坚持,第三次,他成功了!
做任何事都不能轻易放弃,我们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时时刻刻都要激励着自己:也许,下一次我就会成功的!
大发明家爱迪生曾为一项发明做了将近8000次实验,都失败了。但他没有沮丧。他说:“我为什么要沮丧呢?这8000次失败至少使我明白了这8000种方法是行不通的。”
一位英俊的顶碗少年,三次扣人心弦的表演。面对失败,他在白发老者的鼓励下选择了坚持,终于获得了成功。人生需要拼搏,拼搏的过程才是人生最大的享受。我们应该和顶碗少年一样,无论背负多重的责任,面对多大的打击,都不能轻言放弃。要时时、处处锻炼自己的意志,因为只有敢于拼搏的人,才会有见证成功的.一刻,才会成为命运真正的主人!
今天我与妈妈一起阅读了《顶碗少年》,我们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只有不畏失败的人,才会走向成功。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去看杂技表演,一位少年表演顶碗,在表演中,突然发生了失误,碗掉了下来。在第二次表演中,碗又一次从少年头上掉了下来。少年有些不知所措,但没被失败吓倒。在他的努力下,第三次表演成功了,这场表演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掩卷深思,人的一生总会有失败,不可能一帆风顺。只有经得起失败的打击的人的才会成功。我们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发明电灯时,为了使灯泡有高真空度,试验了1600多次,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才找到合适的材料。为了寻找灯丝,爱迪生常常整天都在实验室里。不计其数的失败过后,不畏失败的爱迪生始终没有动摇过自己的决心。终于,世界上第一批碳丝白炽灯问世了。后来,他又失败了6000多次,终于得到了钨丝,让电灯可以连续点亮1200个小时!爱迪生不畏失败、乐观的精神,最终让他走向成功!
可是,在如今的中国,许多学生都经不起失败的打击,遇到一点挫折就一蹶不振。前不久,某名牌中学的学生就因为学习压力大和接连几次考试成绩都不理想而心灰意冷,最后跳楼自杀。难道这不是意志力薄弱和经不起失败的恶果吗?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锻炼自己的意志,无论面对着多大的失败,都不轻言放弃。只有不畏失败的人才会走向成功!
人的一生是拼搏的一生,只有敢于拼搏的人,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在山穷水尽的绝境里,再搏一下,也许就能看到柳暗花明;在冰天雪地的严寒中,再搏一下,一定会迎来温暖的春风。这就是我在文章《顶碗少年》中受到的启发。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20多年前,主人翁在上海大世界的露天剧场看杂技表演,一位少年表演顶碗,前两次都失败了,第三次经过老者的鼓励和少年自己的努力,最后终于成功了。顶碗少年在第二次失败后,面对台下的观众的不满,他沉着镇定,不被台下观众的情绪所干扰。最后大幅度转身的刹那间,完美地完成了高难度的.顶碗绝活。这需要动中有静的沉着和不怕挫折,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是呀,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人生要经历许多困难,如果你在它面前退缩了,它会让你遭受痛苦。反之,如果你勇于面对困难,不被困难吓倒,不向困难低头,它就会像一个漏了气的皮球,越变越小。
在学习中,我有个深切的体会。一次老师布置作业,留了一道思考题。这道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一会儿咬着笔头,一会儿托腮沉思,反复啄磨,可怎么也想不出答案。忽然,我脑子里闪出一个念头-看答案。就在我伸手拿答案的一刹那,我又想起老师的教导“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我喝了口水,重新理了理思路,把题目再次推敲了一遍,终于通过列方程,解开了这道题。通过自己的学习经历,我体会到,不要逃避困难,而要向它挑战,人生不可能没有挫折,不可能不遇到困难。只有不惧怕挫折,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当我读完《顶碗少年》这篇文章,我不禁为文章中的顶碗少年松了一口气。顶碗少年的三次拼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顶碗少年在二十多年前的杂技表演中,碗,在他的头顶摇摇晃晃,却总是掉不下来,博得观众热烈的掌声。然而,在最后一组难度较大的动作时,那一大叠碗却出人意料的从头上掉了下来!这时,少年没有慌乱,重新开始,同样的表演,同样的动作,同样博得观众热烈的掌声,但是碗到最后一组动作时,还是掉了下来。此时少年有些不知所措,有些观众有些不耐烦了,从后台走出的白发老者使少年冷静了下来,开始了第三次的表演,这次,顶碗少年终于成功了。当我为顶碗少年的成功感的激动之后,便陷入了沉思。
想想顶碗少年,再想想自己,我真感到惭愧。记得有一次,有一道数学题比较难做,我不会,于是我想啊想,好像是这样做……答案算出来了,当我把数字代进题目时,我发现错了。于是,我又重头想过,我尝试着改了一两个列式,可是,答案还是错了。于是,我放弃了自己独立完成这道数学题的想法,去请教别人了。如果,我再重头做一次的话,或许我就会成功了,可是我没有。这和顶碗少年三次拼搏,失败没有气馁的行动相比,我的行为是多么渺小啊!
读了这篇课文,我受益匪浅,我知道了做什么事,不管遇到多少困难和挫折,都不要退却,有时候成功就在于再坚持一下。
今天,我读了《顶碗少年》这篇文章,说是一位表演杂技的少年,在一次座无虚席的表演——最难的顶碗节目中,不慎失手,十只碗全被打碎,但是少年却从容不迫,毅然地第二次顶碗,在眼看要成功的瞬间,未曾想又失败了,他又第三次顶起了碗,最终成功。
在别人看来,有时候认为该放弃的事情,由于自己的执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却成功了。在生活中往往很多这样的情况,我们要面对许多失败,不思进取,放任自流,不找原因,永远也成功不了;相反的是,不放弃,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就如一位名人说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我觉得学习就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一次考试考得不好,就心灰意冷,没有信心的话,那么就永远也不会考好的。如果失败了心里想着。
这正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拼搏!是的,人生就是一场拼搏。敢于拼搏的人,才是命运的主人。在山穷水尽的绝境里,再拼搏一下,也许就能看到柳暗花明;在冰天雪地的严寒里,再拼搏一下,就会迎来温暖的春风——这就是那顶碗少年给我的启示。
我学过《顶碗少年》这篇课文,少年在第一次表演的时候,一次又一次表演高难度的动作,这使少年头上的碗掉了下来,碗掉下来后,少年向观众鞠了一躬。这是一位有礼有节的少年。
从他的表演可以看出少年很认真,虽然第一次,第二次都失败了,但是经过老者的一番话,使少年恢复了信心,第三次终于成功了,场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不只是文中的少年要坚持不懈,在生活上、学习上,我们也要坚持不懈,不向困难低头,像文中那位少年一样执着,不放弃。就像爱迪生说的“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等于成功。”那我们就要拿出加倍的努力来取得成功。
这篇《顶碗少年》启发了我,以前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我立马就退缩,自从学习这篇课文,认识这位了不起的少年。我深受教育,不能再向困难低头,这样才会成功。
我要永远与这位少年交朋友。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看完执笔作文网《最新! 根鸟读后感最新模板》想必你有所收获!
《根鸟》这本书是一本情节生动有趣、此起彼伏,也是一本迷人和梦幻的一本书。
根鸟从一只白色鹰腿上的一根布条上收到了一个来自一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因采花而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大峡谷。在这之后,她又三番五四地出现在她的梦里,于是,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小城······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他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途中有伤痛、有想念、也有悔恨,但他挺着脊背,迎刃而上,他曾一把火烧掉自己与父亲的茅屋,也曾离开过自己喜欢着的人,甚者还因害怕那恶魔般的孤独,将自己对紫烟、对大峡谷所有的信念——那根布条抛弃了,还将视自己为家人的白马卖掉了……。
我懂得了:“不管一路上有多少坎坷,终将能达成目标。”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展翅膀。”因此,我从小就酷爱读书,课余时间基本上是在读书中度过的。读书伴我成长,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增长了我的知识。今天,我又陶醉在曹文轩叔叔所写的《根鸟》里。
《根鸟》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紫烟的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小心跌入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决定救出紫烟。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
在生活中,我们就像温室里的小花,受到一点小挫折就会半途而废,可根鸟无论在草原、沙漠还是大山,他都一往无前,在痛苦中品味着欢乐。想到根鸟的坚持、勇敢,我是多么惭愧啊!
就拿学琴来说吧。刚看到被那琴码支撑着的二十一根琴弦,犹如一道道充满荆棘的沟壑,我有点迟疑不前了。可是想到根鸟不畏艰险找到紫烟,我又何尝不能找到只属于自己的“紫烟”呢?于是,我又开始重振旗鼓,收拾好心情。虽然曲子越来越难,但是我弹得越来越好。每当我想放弃时,每当我想退缩时,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根鸟的坚持、坚定、勇敢都激励着我,让我迎难而上。无论多么难的曲子,无论我为此流下了多少汗水、泪水,我总是不放弃、不退缩。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坚持就是胜利。
在前进的道路上,根鸟永不言弃、勇往直前的精神如一剂心灵鸡汤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扬帆展翅越走越远,越飞越高。
我在我琳琅满目地书柜里,精挑细选出来这本书《根鸟》。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根鸟追求不切实际地梦,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找到梦想。根鸟自从小时候,就不知道母亲身在何方,所以一直与父亲居住在一起。有一天,他进山捕猎,射死了一只极为精美地白鹰,鹰地腿上有一张白纸,是一位女孩写地“说她掉进一个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请来救救她。根鸟冥思苦想,想尽一切办法救她。根鸟进了县城,没有找到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夜晚,他在梦中找到了答案。第二天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进西之旅。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先生,他得了一种奇怪地病,但这并不重要,板金先生和根鸟都是去追随于梦地人,他们不断努力,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毫不所惜。
板金先生到达莺店时,他地生命也走到尽头。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直到找到大峡谷为止。第二天一早根鸟又踏上了征程。在途中,他遇到社会上各种各样地人,不仅有好人,当然也有坏人。但几经辗转,根鸟终于来到了梦想中地大峡谷——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这一切地一切,都是爸爸支持根鸟,让他走向成功地道路。
‘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告诉我们:人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朋友,获得更多人地信赖。这本书同样也告诉我们:在一生地道路上会遇见各种困难、挫折、迷惑…但无论如何一定不要放弃。自己地梦想要自己去实现,不能只因为别人地非议而让别人偷走自己地梦想
其实,坚持就是力量,更是获得成功与胜利地道路!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根鸟》的书,它是由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它的内容引人入胜,我读了之后,有很深的触动。
这部小说写了一个名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遇见一只白色的鹰,鹰的脚上绑着一张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助信,他在睡觉时也常常梦到她在山谷下向他求救;于是,根鸟结识了一位寻找自己的梦的男人;还有一个名叫秋蔓的女孩和她的家人还有另一个戏班子中的女孩金枝,并有了一匹马。他也遇见了许多困难:一个狡猾的搬运工骗走了他的钱袋;还有会使人迷惑心神的矿场······但他没有放弃,始终在寻找着紫烟,最终,根鸟来到了那个山谷,哪儿有许多白色的鹰,却没有那个女孩······
这本书很感人,结局虽有些悲伤,却让人感受到了根鸟那种精神;他遇见过许多好人,他们都可以收留他,给他好的生活,而他没有停留,他只是一味的去寻找紫烟;他遇见过许多坏人,可憎的搬运工,可怕的赌场,但他总能得到人们的帮助,逃离险境。
什么都没有阻挡他,根鸟那时只有17岁,而且什么都没有,他有的只是那颗火热纯洁的心!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根鸟那种心情:做一件事,就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我也要学习他那种精神:勇气,毅力,智慧······我只要有了这些精神,就一定会无所畏惧,也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看完《根鸟》这本书,我眼前依旧是那个在向西边奔跑的根鸟,依旧是那飞舞而零乱的长发,依旧是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就是这种青春飞舞,志气昂扬的感觉,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呀!
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所说的根鸟的志气与毅力,就是这中种阳刚的气质使我欣赏。记得曾有一句话:“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意思是说:“有志气的人不在年岁大小,无志气虚度终身。”根鸟就是从小就有一个梦,他为了梦而一直追求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的吗?正如我自己,小时候我虽有梦想,但整天朝三暮四,而且不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索性放弃繁琐的梦想,一直无悠无愁的生活,记得那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眼睛突然一亮,那是一年级第一天上学,我看见了老师,知道了什么是崇高的敬业精神,知道了老师的高尚。我决定做老师,我再没有朝三暮四,而是“奋力划浆”。看完《根鸟》,呼唤起心中久困的力量,加深了成长的大树的根。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心中的力量,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呼唤起这种力量时,心中很舒服,像梳顺的头发,像耕完的田地,像净化了的春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真是好极了,这应该是青春无束的感觉吧!
我建议大家都看一下《根鸟》这本书,因为里面包含着无限青春热血与阳刚气质。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几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曹文轩的《根鸟》。
菊坡人根鸟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时,发现了一只白色的鹰,打死鹰后发现鹰的腿上绑了一个布条,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只有十三岁,因为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根鸟开始寻找这个女孩。一天夜里,根鸟的梦中出现了一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一个女孩出现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这更加让根鸟决心去找紫烟,父亲也很支持他,并告诉他这是天意。他凭着直觉往西走,走过了许多地方。在沙漠中,他的目标遭到了众人的嘲笑;在去青塔的路上,他认识了为了找回自己的梦而往西走的板金先生;在米溪,他也曾迷茫,留念此地。虽然他有的时候退缩,有的时候想家,甚至想过放弃,但他都克服了困难,终于来到了自己梦中的峡谷。
有些人不能克服困难,不就是缺少了根鸟那般追求梦想的勇气吗?“这是天意”,这句话也深刻记在我的脑海里。
《根鸟》讲述的是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成长史,也是每个少年的心灵史,是讲给每个少年人听的成长新曲;对于成年人来说,则是一部悠远而精彩的心灵童话。这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色彩的小说,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根鸟的命运,曲折离奇,两次的往返,仅是无尽的失望。漫山遍野的百合,散发着幽幽的清香,映衬着亭亭玉立的少女的脸庞。菊坡的神秘开始、青塔的苦涩、鬼谷的惊心动魄、米溪的温柔气息、莺店的粗暴野蛮,无一不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就是阻挡不住根鸟的意志、愿望、坚定、与执着!不经意间察觉,根鸟已经为了这张布条,经历了四个春秋,历尽千辛万苦,但是,他依然坚定地卖迈着自己的步伐!板金的同行、秋蔓的温柔、金枝的鼓励,无疑,是对根鸟最大的支持!长脚的阴险狡诈、戏院老板的野蛮专横、更加激励了根鸟的信念!
四年后,一个成熟的男子汉,骑着白马,迈向百合的山谷。当白色而神骏的鹰,盘旋在根鸟的上方,他将自己饱经风霜的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是的,他为此付出了太多,最后,他胜利了!作品将人性的善与恶,人间的爱与恨巧妙而精准地浓缩在天地之间,扣人心弦,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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