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看完执笔作文网《值得分享: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汇编(7篇)》想必你有所收获!
从前有个公主叫艾丽莎,长的十分漂亮。艾丽莎有十一个英俊的哥哥,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突然有一天,王后死了。国王又娶了个新王后,新王后不喜欢艾丽莎和她的哥哥们,把艾丽莎送到乡下一个农民家里居住,把十一个王子变成了野天鹅。
艾丽莎一天天长大,转眼间她已经15岁了,变的更美丽漂亮了。新王后非常嫉妒艾丽莎的美貌,也想把艾丽莎变成一只野天鹅。因为国王还要见公主,所以她还不敢这么做。但是她又把艾丽莎弄的很脏很丑,艾丽莎被国王赶出了王宫。
艾丽莎决定去找哥哥们,她找到了哥哥们,白天他们会变成野天鹅,但是到了晚上他们还会恢复人的原形,晚上他们住在一个山洞里。艾丽莎做梦,梦见一个仙女,告诉她用荨麻织成披甲,披到是一只野天鹅的身上,魔法就会解除,他们就会变成原来的样子。艾丽莎忍受这痛苦,给哥哥们编制荨麻披甲。这中间她不能说一句话,她还经过很过坎坷,忍受着很多痛苦,最后终于织好了十一件披甲,使哥哥们都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她也遇见了一个国王,最后和国王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非常好听,艾丽莎也很勇敢和善良, 我很喜欢她。
读书,能让我们的眼界开阔;读书,能让我们学到的处理问题的方法;读书,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让我们更爱读书吧,因为书中有妙处。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安徒生童话》,里面有许多让人感动的故事人物: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美丽的丑小鸭、风趣而愚蠢的皇帝,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特别是《丑小鸭》,里面描述一只历经磨难,终于实现自己美丽梦想的丑小鸭:丑小鸭他一生下来,因为长得太丑,所以人们和动物都不喜欢他,寒冷的冬天,他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他靠着自己的努力练习,终于飞了起来,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丑小鸭变成天鹅是靠的自己的努力而做出的结果。他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笨,如果你们真的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一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的穿着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想想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家人、老师、同学、朋友对我们的关爱,我们茁壮成长,我们应该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感激身边的人。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有酸甜苦辣,让我懂得了珍惜生活。我喜欢《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用他的一生为我们打造了一个神奇瑰丽的童话王国。在这个王国里,有善良可爱的小美人鱼为爱无怨无悔地付出,有愚蠢的国王穿上了根本不存在的新衣,有被人嘲笑的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每一个故事都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人生,获得启示。安徒生童话是文学宝库中一颗灿烂夺目的明珠,这些作品饱含着安徒生的艰辛,智慧,热情和希望。这些家喻户晓的童话颂扬了正义、勤劳、勇敢,谴责了虚伪、自私、懒惰。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充满了诗意与幻想,在他的童话里,鸟兽虫鱼、花草树木,乃至世界万物都被赋予了生命,注入了思想感情。这些作品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文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上童话创作的新篇章。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海的女儿》了。它主要讲了:海王有一个美丽而善良的女儿小人鱼。小人鱼爱上了王子,为了追求爱情幸福,不惜忍受巨大
痛苦,脱去鱼形,换来人形。但王子却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小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并使王子的血流到自己腿上,小人鱼就可回到海里,重新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小人鱼不想杀死王子,她自己就投入海中,化为了泡沫。
这个故事的结局虽然很伤感,美人鱼在海底世界里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最后因为爱上了王子,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美人鱼的心地善良让我们永远铭记在心,它也让我们懂得了生命可贵。在任何事前面都要有坚强的毅力,勇敢地去面对它。
相信每个人都读过童话。在我们美好的童年中,童话占据了我们的头脑与心灵,也可以说,我们都是童话的一部分。我们喜欢童话,并非因为留恋童年,只因为童话带给了我们太多太多幻想与感触。
小时候,最爱的童话就是《安徒生童话》。如今,隔了这么多年再去看,依然感触颇多。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社会和人生的缩影,看到了人生苦难中孕育出的甜蜜与希望。就是这样的甜蜜和希望,才让人类产生对人生由衷的热爱。
其中,《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感触最深。这篇童话即真实地描绘了穷人的悲惨生活,又充满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安徒生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写道小女孩很想念她的奶奶,我想这实际上是折射了她对爱的渴望。作者出身贫寒,对社会上富贫不均、弱肉强食的现象感受极深。
故事中的小女孩面对如此不幸的生活,却没有悲观绝望,依然对生活充满憧憬,这一点令人同情和感动。的确,生活虽然很艰难,但人不能失去对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有信心和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美好的生活。
《安徒生童话》就像个大宝库一样,让人从中受益良多。希望所有人,无论是小朋友还是成人都去读一读,你会发现他会让你沉迷,让你找到生活的乐趣与希望……
立足于《安徒生童话》现实生活,充满对人类美好愿望的这些作品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文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童话创作的新篇章。
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入口处的海面上出现了雕像。它告诉人们这是丹麦。因为它是丹麦的象征。但是它不代表丹麦的开国元勋,也不代表丹麦一个王朝的杰出英雄,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大海。她在沉思什么?没有人能猜到。没有人能叫她的名字。她没有腿,只有一条鱼尾巴,原来她是人鱼《海的女儿》,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童话故事的主人公。
《丑小鸭》它生来就丑,所以人和动物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经历了各种折磨。后来它依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走了。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变成天鹅就是她自己的努力。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害怕自己愚蠢,只要努力,就一定能成功。(另一方面)。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小女孩是生活在贫穷家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和寒冷。除夕之夜,下雪的夜晚,一个赤着脚穿薄破围裙的少女冻得饿得缩在角落里。她不卖火柴就不能回家。最终,她拿出火柴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很多空虚的幻想,但最终街道被冻死了。(大卫亚设,季节)。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天真朴素的特有气质。就像古今中外很多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丽。是每个人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像一朵花一样在每个人的心里绽放。
一个寒冷的冬天的晚上,别人都在家里吃东西,坐在火炉旁取暖。而卖火柴的小女孩却穿着大大的拖鞋在冰天雪地里走来走去。她的手脚被冻得通红的,于是她一个人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她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根火柴。轻轻地在火柴盒上擦了擦,突然她自己变得暖和起来,可是她每次擦亮一根就会被大风吹灭,小女孩大声的哭了。可是她又不敢回家,因为父母看到她一根火柴也卖不出去,会责备她,她就一直在一个角落里孤零零的样子。
当她最后一盒火柴一起擦亮时,她想起了她的奶奶,奶奶活着的时候对她最好了,她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小女孩的人,但是她的奶奶已经到了天堂。她的奶奶出现了,她看见了慈祥的奶奶,她的奶奶只是微笑的看着她,她的灵魂被奶奶带到了天堂,这时候我被奶奶打动了。
我想现在的生活条件这么好,而我们都在珍惜,就连童话里的许多人物都是那么珍惜自己所处的环境,而我们却那么不珍惜。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那里面的人都很善良。那里最感人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她多么的善良。被我深深的打动了,我决定我要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学习,学习她心地善良,敢于面对各种困难.
安徒生是一个以编写童话名扬世界的大作家,《安徒生童话》里的语言流畅、生动、优美,它拥有大量的读者,我也是它的忠实粉丝哦。安徒生爷爷把故事里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不但从中体会到了阅读的快乐,也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这么多精彩的童话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是《拇指姑娘》,它讲述了拇指姑娘经历重重困难后,终于得到了幸福的生活。
拇指姑娘出生在一朵类似郁金香的花儿里,她只有拇指般大小,她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但一天夜里,她被一只蛤蟆偷走了,蛤蟆想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妇,蛤蟆把拇指姑娘放在荷叶上,水里的小鱼儿不忍心她嫁给这么丑陋的蛤蟆,咬断了叶柄,荷叶带着拇指姑娘顺水漂到了国外。一只金龟子看见了拇指姑娘,把她抓了回去,但是同伴们都说拇指姑娘丑,于是,金龟子把拇指姑娘丢下,自己飞走了。可怜的拇指姑娘孤零零地住在大树林里,她熬过了夏天和秋天,在又冷又饿时,只好向田鼠求救,在和田鼠去鼹鼠家作客的途中,拇指姑娘救活了冻僵的燕子。后来,当燕子逼于无奈要嫁给鼹鼠时,感恩的燕子驮着她飞到了一个漂亮的地方,把它放在一朵最美丽的花儿上,在这里,拇指姑娘成为了所有花儿的皇后,和国王在这里幸福地生活下去。
在阅读这篇童话的过程中,拇指姑娘的每一次遭遇都牵动着我的心,她小小的身躯到底蕴藏着多大的能量啊!拇指姑娘是坚强的,当她被蛤蟆抓住时,她等待着逃生的机会;拇指姑娘又是勇敢的`,金龟子把她丢弃在大树林里,她顽强地生活下去;拇指姑娘更是善良的,她在困境中还去帮助冻僵的燕子。
这篇童话告诉我,要做一个坚强、勇敢、善良的孩子,多帮助身边的人们,幸福之神就会降临到我们的身上。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这篇[参考]我们爱科学读后感范例5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它涵盖了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动物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丰富有趣、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世外桃源真的存在吗?外星人也是真实的吗?两亿年后人类又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在《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中我不但解开了这些困扰我的问题,还了解到丝绸之路的起源,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由来,了解了金字塔是如何完工的等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我们爱科学》里的“野生动物园”,谁让我那么喜欢小动物呢!里面的动物多种多样:熊猫、羚羊、大猩猩……真是精彩极了。小松鼠的坚持不懈,小鹰悲惨的命运,大熊猫逃生记……内容丰富多彩。
书中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这本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还增长了许多科学道理和文化艺术类的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加快乐!
我很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杂志,这本杂志内容丰富,知识多,学得快,记得牢。让人有兴趣读下去,甚至还会情不自禁自已动手去做。
有一次,看了书上说的原理,由于好奇心驱使,我就按书中所说的尝试了一下。
书上说:蜂蜜、色拉油、水能像积木一样一层层叠加起来,他们只所以能这样,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密度。在它们三者之间,蜂蜜的密度最大,其次是水,色拉油的密度最小,所以蜂蜜在最下面,水在中间,色拉油在最上面。我们眼前会出现这样的几幅画面:1、蜂蜜从罐子里倒进一个透明杯中。2水从水罐里倒入杯中。3、水叠在蜂蜜上,如同积木一样。4、食用油又再次倒进杯中。5、这时,蜂蜜在最下面,水在中间,色拉油在最上面,跟书上说的一模一样!
我也准备了些材料,开始做起实验来。首先,我按书上说的,把蜂蜜倒进杯中,又往杯里倒了点水。弯腰一看,才发现杯子被喜羊羊遮住了,看不见。我一拍脑袋,唉,真粗心,要透明杯才能看见!
接着,我重新找了个透明杯子,按书上要求的再做一遍,嘿,真和搭积木一模一样!我高兴地又跑又跳。
在紧张的实验之后,一个个小故事,使我放松了下来,学到了很多知识,《我们爱科学》喜欢。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有趣的科学书,里面介绍了形态各异的植物、动物,以及海洋里的生物和远古时期的恐龙等……
下面我带大家认识一下,感受一下,首先是大眼鱼龙。大眼鱼龙是胎生动物,鱼龙宝宝在出生时,尾巴先出,这样可以避免溺水死亡,大眼鱼龙一般会聚集在浅海生产,这里的珊瑚礁和海藻丛可为小鱼龙提供丰富的食物和避难场所。
还有捕绳草,捕绳草能在0.1秒内捕到停在旁边的小虫子,当小虫子不小心碰到捕绳草叶上的绒毛时,叶面便会产生一枚电荷,第二次触碰时,电荷增大,并沿叶面内部充满流体的导向管向下传导,使整片子叶子瞬间从凹面变成凸面,翻转过来。如果只有“一次触碰”聪明的捕绳草就会知道那只是露水,才不会“扑空”呢!
哈哈,听我介绍得这么有声有色,你们一定也很想读《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了吧。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知道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什么、观察什么,让我感受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大自然的千变万化。
请相信我,《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一定会给你们带来意外收获。
在科学的百花园中,生命的遐想、实验的发现、宇宙的奥秘……凝聚着无数人的智慧,引发了无数人的好奇。
百花园中每一朵花代表着一种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新世纪的小主人们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去解开世界的未解谜吧!就如牛顿所说的:真理的大海,让未发现的一切事物躺卧在我的眼前,任我去探寻。
《我们爱科学》里有一篇科学实验就是《爬山虎攀爬的墙为啥很凉快》。那是因为植物的叶子会进行光合作用,吸收太阳光的能量,把二氧化碳转化成氧气。所以叶子可以吸收阳光这样叶子下的墙面就会比较凉快,这就是爬山虎攀爬的墙为啥很凉快的原因。
读了《我们爱科学》:我知道了植物要阳光才能进行光合作用,还可以释放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必不可少的氧气。植物不仅可以吸收阳光还可以增添美观。我以前想这些植物都没用,我现在才发现,植物不仅可以制造氧气还可以当中药,比如荷花长的又大又圆,它还给荷花输送能量,还可以做荷叶粥,帮助人们消热解毒。这样的植物还有许多如芍药、菊花、丁香、桂花……
自然界中还有无穷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暑假里,我抱着一颗好奇的心阅读啦《我们爱科学》这本杂志。从这本杂志上,我了解了许多科学知识,你可别小瞧这本杂志,有的知识,连爸爸妈妈都不明白。
我给这本杂志中的几个专题评了评奖,奖项有“最让你意想不到的”、“最冒险的”、“最动脑的”、“最好玩的”。
先说“最让你意想不到的”吧!几乎每期都有这种“发了烧”的新鲜事,我们这个年代的孩子大多数都害怕打针,喜欢吃药,我跟你说呀:“嘘!小声点儿,别让人听见了。近来深知我们心意的科学家研究出了一种”新型吸入器“,可让你快速把药物吸进肺里,效果可不亚于打针哦!”从那里我能够看出此刻科技日新月异有多么发达,科学领域有多么广阔,我们要从小培养勇于探索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决心
再说“最冒险的”吧!有一期为极地斗鲨,听着就觉得毛骨悚然,更别说去斗了。文中的选手要挑战的但是从鲨鱼口中拔牙,别说别的,就是医生给你拔牙,还得经过你同意,更别说不经过鲨鱼允许就给它拔了。选手应对来自南非的食人鲨,居然临危不惧,拿着鱼叉悄悄地将鱼往鲨鱼嘴里送,当鲨鱼咬住了鱼叉,趁机手一抖一拽,一颗鲨鱼牙最后掉了下来!真是让人佩服他的机智与勇气,科学的进步让我们同鲨鱼也能够做朋友。
“最动脑的”是侦探训练营,会有许多逻辑推理,思维开扩的线索让你去发现破案。
“最好玩的”是科学家的故事,讲述了一些鼎鼎大名的科学家儿时的趣事。
《我们爱科学》里面的科学知识如涛涛长江说也说不尽,道也道不完,你要问我最喜欢啥?我的回答就三个字“都喜欢”!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读了都德的《最后一课》,我心中五味杂陈,有辛酸,也有感动,有难过,也有苦涩。《最后一课》用生动的语言,用富有吸引力的文字,打动了我的心,使我产生了共鸣。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贪玩的小弗朗士来到学校,却被告知这是他的最后一节法语课。他后悔自己曾经的贪玩,但已经来不及了,新老师明天就会来教德语。此时,对祖国文字的热爱充满了小弗朗士的心……
这个悲壮的故事寄托了作者多少的爱国情感呀!它把我的心也牵动起来。曾经,我对语文并不很感兴趣,有时会觉得错别字无关紧要,阅读练习理解起来十分麻烦。当读完这篇文章,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每国人民都以自己国家的语言为傲,以自己国家独特的文化为傲,以自己的国籍为傲。一个中国人,怎能不学好汉语、汉字呢?
当读完小弗朗士认真学习法语时,我既为他的改变感到欣慰,但仍忍不住要落泪,小弗朗士再也见不到他的老师,要和他的母语彻底告别。如果我们离开汉语,我们还会是中国人吗?我们已经习惯用母语交流,用母语思考,汉语已成为我们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
“亡了国当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以前的台湾。日本也不准许台湾人民说汉语,但是台湾同胞时刻牢记着汉语,牢记着台湾属于中国,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台湾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我心中的爱国情感油然而生,我们要学好汉语,不忘曾经屈辱的历史。我们要为祖国的发展出力,使祖国成为发达国家,使祖国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祖国远远领先于其它国家。让我们以祖国为傲,让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最后一课。
最后一课是用一个孩子的感观去写的,跟我们学半截蜡烛时期差不多。第二次大战的时候。故事内容,一个孩子带着匆忙的上学步伐来到了学校,他们的法语老师一脸严肃,他得知原来从这节课以后就得要学德语了,不能再上老师的课了,不能再学自己本国的语言了。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贪恋其它事而不专心学习,老师对大家说这不怪你们,或许是因为我或者你们忙碌到忘了关心你们的父母。他用心的听完了这节课,读完这个故事,会让你感觉,这到底是一个老师在教孩子们法语,还是一个父亲在把法兰西刻在孩子们的心里呢?那是多么伟大的一节课啊?一节难以言喻表达的爱国课。让人有种想要加快脚步,如果事情发生在中国,让我有怎么会舍得不去学习任何一个中国文字的心情,因为这样我更想要努力学习,因为自己经常在写作文时不少字不会写。
我最有感触地是,老师拿出字帖,上面写着法兰西,让大家写的时候。大家十分专心的去写、去拼。坐在他们身后的大人也在念,坐在大家身后的老村长都念的声音都颤抖了。
最后一课给人讲的不仅仅是一节跟老师分别的课,而却像与祖国分别似的。我感觉有很多让人深醒的地方,人生很多可能因为太多花样繁多的东西而分散自己的精神,到发现了已经错过了。应该珍惜现在的每时每刻,它们十分宝贵,也要珍惜自己读书的时间,还有跟熟悉的人在一起的时刻。
更加要珍惜别人对你的付出以及珍惜自己。
虽然这篇文章并不长,但是给我感触还是很深的,可能我懂得后,并不一定能完全做到百分百珍惜,但是我会努力去守护现在的东西。
前几天,我看了一部电影。
看这部电影,说是休息,倒不如说主人公给我们上了一节课,一节生动的教育课。
上课的老师是谭千秋老师,他使我了解了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和怎么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谭老师讲的使我深为震撼的一句话是:“人有三种,一种是对社会有益的人,一种是不危害社会的人,还有一种是有害于社会的人”。
许多人肯定会选择第一种。
但是,在关键时刻,很少有人能够使自己说的和做的一样。
可谭老师不是这样,他用自己的生命验证了他的话。
当地震来临时,他不但疏离学生逃生,自己也准备逃生,当他得知还有几个同学因恐惧还落在教室里后,便再次义无反顾地冲进了教室。
地在颤抖,教学楼已经不堪重负。
屋顶塌了,钢筋、瓦片纷纷下落,出口的路已被重物封死,谭老师只得让四名学生躲在讲台的课桌下。
就在这时,一块巨大的水泥建筑板从天而降,只见谭老师纵身一跃,死死的扒在了课座上。
上面的东西“哗啦啦”地压在谭老师身上,他就是这样保护着桌下的这四名学生,最后牺牲了自己,那种无私奉献精神永驻我心中。
我曾经想过:他在门口,完全有可能能够逃脱地震的魔爪,但他并没有这样做,他选择了放弃了自己的生命,丢下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但是他若不那么做,就会有四个年轻的生命将被死神给带走,他坚定抉择的那一刻,深深的感动了我。
其实,在我们的周围,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如黄山风景区牺牲时仅24岁的张宁海同志。
在20xx年的一次救援上海复旦大学18名登山探险者的任务中,在返途的路上,一心为大学生照明,未发现身边危险,跌下悬崖,离开了人世。
还有一位孕妇为救马路上3名即将被撞的小学生,义无反顾推开学生,导致自己流产的年轻母亲······
其实在社会上还有许许多多这样舍己为人的英勇事迹。
我也希望成为谭老师所说的那第一类人,我一定好好学习,从小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昨天我们学习了《最后一课》,一篇短短的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在文学史上一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它曾给予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读者以强烈的感染,深深得到他们的喜爱。学完之后,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平静。
阿尔萨斯和洛林的人本来生活地很平静,但是,战争却无情地摧毁了他们的家园,被迫改学德语,远离祖国的怀抱。
小弗郎士一开始还为学习法语而苦恼不已,短短几分钟内,他的心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这些课本,语法啦,历史啦,刚才我还觉得那么讨厌,带着又那么重,现在都好像是我的老朋友,舍不得跟它们分手了“觉得“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
其中,韩麦尔先生说“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深深触动了我。一个国家的语言是多么重要,一个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的人,还怎么说自己爱国呢?我觉得韩麦尔先生说的很对,语言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基础,没有语言就没有文明。
我也不得不佩服韩麦尔先生的勇气,他有勇气上完最后一课,为学生灌输最后的爱国意识。如果是我,我很可能连上完最后一课的勇气都没有。
文章中没有对韩麦尔先生的心理变化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我们可以推测出,整堂课上,他是有多么的伤心、不舍以及对侵略者的愤恨。
由此,我又有了更深一层的想法;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战争?每个国家都好好相处不行吗?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想必每个人都清楚,可明知如此,为什么还要打仗呢?这是一个值得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由法国著名的小说家都德写的。文章主要讲述的是普鲁士战胜法国后,强行兼并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通过一个小学生在上最后一堂法文课的所见所闻与内心的感受,表现了法国人们强烈热爱祖国的感情。
文中最感动我的是在这最后一堂法文课中,一辈子不曾上学读书的老爷爷捧着一本破旧的识字课本坐在了座位上,平常上课总是跑神迟到的弗朗士,在最后一堂课中也格外的用心。老师在那一天里穿上了平时过节才穿的礼服,讲的东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在文章的最后,老师因为伤心过度而说不出话来,就在黑板上用尽可能大的字写下了“法兰西万岁”这几个大字。
这篇文章中老师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影响非常大,那就是:我们阿尔萨斯最大的不幸,就是总把教育推到明天。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自己,总是把事情往后拖。看了这本书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受。
这篇文章不仅交给了我要热爱自己的祖国,还让我懂得了今天的事今天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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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有趣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复活的恐龙》。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被称为“童话大王”。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有趣的封面的时候,我太喜欢它了,简直被它吸引住了。妈妈把它作为一个礼物买给我。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很多:短发张、长发李、馆长、副馆长、记者、恐龙、射击运动员、售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发李。他是一名工作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在恐龙标本复活后,一直保护复活的恐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国都自然博物馆有全市唯一的恐龙标本。自然恐龙标本也就成了国都自然博物馆的摇钱树。可是有一天,恐龙标本被喷了一种外国进口的清洁剂,结果恐龙标本复活了!馆里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想杀死恐龙,唯独长发李想保护恐龙。可是恐龙还是被杀死了。长发李非常伤心。但是他在夜里又一次让恐龙复活,并且骑着它逃走了。
我觉得结果很好,馆长和副馆长等人一心为了钱是没用的,稀世珍宝恐龙得到了长发李的保护再一次复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在这个暑假,我找到了一本我十分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恐龙百科》这里面记载了远古时代的霸主恐龙。各种各样的恐龙生活在远古大陆上。这本《恐龙百科》给了我很多知识。所以我把它写成了一边读后感。
恐龙是生活在地球上时间最长的动物,它们也一样自己的语言,大约在两亿年前它们在地球上快乐的生活,但是后来不知谁什么原因结束了恐龙时代。当时我仿佛感受到它们的恐惧,它们无助的吼叫。
最后科学家努力的探索恐龙灭绝的原因,最后科学终于弄明白了恐龙是怎么灭绝的了,是因为6500年前发生的地球大毁灭。那是在地球上出现了一个大彗星,当时大彗星离地球还很远的时候地球的温度迅速上升直至几百度甚至更高。
科学家推测当时彗星落地是在地球每一角落都能听见它爆炸的声音。全球都被热气杀戮,只有马达加斯加还完好无损,但接下来几分钟它们遇到更可怕的灾害。那就是海啸它们最后灭亡了。
通过这些我懂得了人的力量是无法与大自然反抗的,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护好环境。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执笔作文网为你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了。我们呢,被什么吵醒了?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看完执笔作文网《值得参考! 《责任胜于能力》护士读后感汇总7篇》想必你有所收获!
通过对《责任胜于能力》的阅读,使我的感悟很深:
首先,责任是一个人的工作宣言。每个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由一件件小事构成的。我们不能。对工作中的小事敷衍应付或轻视责任,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自己的工作,把每一件小事做好。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不管你做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有没有责任感,是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只要你认真地、勇敢地担负起责任,你所做的就是有价值的,你就会获得别人的认可与尊重。人的一生必须承担着各种各样的责任,社会的、家庭的、工作的、朋友的等等。人不能逃避责任,放弃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时,就等于放弃了生活,也将被生活所抛弃。责任可以使人坚强,责任可以发挥自己的潜能,能力永远由责任来承载。责任可以改变对待工作的态度,而对待工作的态度,决定你的工作成绩,正如书中所说的“假如你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讨厌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狱”。
其次,我们在自己的工作中,要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工作热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能力,克服困难完成工作,清楚自己的职责,并承担起自己所在工作岗位的责任。当然,责任胜于能力,这并不是对能力和知识的否定。一个只有责任心而无能力的人,是无用之人。真正的责任心,是行动而不是语言,是要用业绩来证明的,而不是口头上的谈论,而业绩又是要靠能力去创造和完成的,缺了责任心谁也看不上你的才华,所以责任心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因此,在工作中要抱着严谨的工作态度,不能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去,只要积极、自觉、主动地去完成工作,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实现自己的价值。
再次,我认为,“责任”从大道理说,是最基本的职业精神,从小的来说也是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缺乏责任心的人,也就没有了发挥才能的舞台,成就不了事业,只能整日沉溺于“怨天尤人”之中。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简单的说,按时上班准时开会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违反工作制度,说到本质就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首先是对自己单位和职业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最后、责任更意味着要勇于承担过错,不为过失找借口。在工作当中难免会犯一些错误,面对错误,大多数人虽然知道自己错了,但却没有勇气承认,或把犯错的理由归结于别的因素。自己的过错要自己承担,这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犯了错误的时候,不要采取消极的逃避态度,而应该在发现错误的时候,马上想一想自己应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地弥补过错。工作无小事,更无小错,任何一个小错误都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人可以不伟大、人可以清贫,但我们不可以没有责任”。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肩上的责任,扛着它,就是扛着信任与重托。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领会其中寓含的哲理和警示,把工作做的更细、更好。
读了《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人的一生中承担着各种各样的责任,社会的,家庭的,工作的等等。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工作就意味着完成自己分内的事,然后理所当然的拿薪水,把自己的工作看成一中谋生手段,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其实我们应该懂得责任不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它所有能力的核心。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所以我们要认清自己的责任。
现代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企业的第一任务是承担社会责任。其次,赢利,谁违反这个规则,谁就会被市场淘汰”三鹿集团为了牟取私利,促使这个国际上响当当的大品牌走向灭亡之路。
责任不仅是企业的立足之本,也是个人的成功之本,对工作负责才能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每个行业都应有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责任能改变我们的工作态度,决定着工作成绩。一个人不论社会地位高低,能力大小,多有一份责任感就会多一份回报。
作为一名教育者,我乐于其中并感到自豪“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就这句话而言足以表明教育的重要性。我们教师工作的对象是人,是正在成长中的学生。教师以怎样的态度面对学生,决定着学生的成长,并影响着他们的未来,这就需要我们教育者实实在在的担负起社会责任。要担负责任我们就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也就是要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这是履行责任的前提。正如一位成功学的
大师说过“认清自己在做些什么,就已经完成一半的责任。教师所肩负的责任是使祖国的幼苗茁壮成长,教师不仅要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还要对学生的终身负责。我们所传授的不仅是学生的学业,还要让他们拥有良好的道德与习惯。以及教会他们成为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教师的言行举止都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因此教师更应积极的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我们的学生起表帅作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责任却经常被人们忽视,人们总是片面的强调能力,用能力来衡量人,评价人。此书强调的是务实精神,一个人尽新尽责的工作就是百分之百地对子机的行为负责,那么这个人就拥有强烈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不断提升能力,平台也不断扩大,承担责任,弱者可以变强,强者可变更强,逃避责任强者边弱,弱者更弱。
从某种意义上讲,责任已成为人的一种立足之本,成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责任感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责任,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与你共事,朋友不愿与你来往,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
对于一名教育者而言,认清责任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增强自己的责任感。每个人都有责任,但不等于每个人都有责任感。责任是读任务的一种责任和承担,而责任感指一个人对待任务的态度。我们知道自己的责任,但不很好的履行也是枉然,所以我们要认清责任,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生更加优秀,使他们获得蝴蝶破茧而出的美丽,让他们永远晶莹在生命的精彩中。
一个偶然的机会,书架上的一本叫作《责任胜于能力》的书吸引了我的眼球。突然有一种亲切的感觉,抑或似曾相识却感知甚少。取之,闲暇之余认真拜读。果然,我对于责任的浅显认识与作者的深刻理解有着太大的差距。
在没有读这本书以前,我认为工作就意味着完成自己的本分工作,按部就班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拿着一份自以为与付出劳动相平衡的工资。一切都是那样的心安理得。工作就是自己的谋生手段,也是个人对企业的一份责任。一个普通的职工,踏踏实实地工作,似乎也找不到多少不平凡的业绩。
《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运用了通俗易懂的语言,用浅显易懂的道理阐释出其深刻的内涵,其实责任也需要求真务实的精神。通过学习我懂得了,责任就是最基本的职业精神,也就是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责任需要宠辱不惊的精神,不能整日沉溺于“怨天尤人”之中。
正如书中所说的“假如你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讨厌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狱”。一个人的工作做的好坏,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有没有责任感,是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责任。人不能逃避责任,对于自己的责任应勇于担当。责任可以使人坚强,责任可以发挥自己的潜能。能力,永远由责任来承载。责任可以改变对待工作的态度,而对待工作的态度,决定你的工作成绩。我们在以前的工作中,就是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中有着太重要的内涵,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抱着“平平淡淡才是真”的工作态度,不去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有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得过且过的心理。遇到困难不能积极主动,迎难而上。读了此书我才恍然大悟,回想以前的工作,通过与此书比较,才真正认识到、了解到自己的责任。只有清楚了自己的职责,并承担起自己所在工作岗位的责任,那么工作就由压迫、被动式,转化为积极主动,并能享受工作乐趣,取得成绩的快乐。
漠视与积极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简单地说,漠视的本质就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首先是对自己单位和职业的不负责,然后是对自己的不负责。积极态度的本质就是做个有责任担当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隐藏着太多丰富的道理,也是能否成功的关键,甚至是灵魂。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一句话,字面意思浅显易懂,却需要太多人在思想上有所重视,并具体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的细节上。只有加强团队意识,发挥团队精神,无论是企业或者个人才能注入新鲜的血液,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成功。每一个能够成功发展的优秀企业都非常强调责任的力量。可以说一个人的成功,与一个企业和公司的成功一样,都来自于他们追求卓越的精神和不断超越自身的努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责任,已经成为人的一种立足之本,成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能力与责任是共存的,能力是责任的具体体现,责任是能力的先导,责任可以赢来荣誉。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用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用辛勤的劳动换取他人的信任与尊重。
责任就是勇于担当,事无巨细都要思量自己肩上的责任。责任是一种信念,只有坚定了信念,人才有追求与梦想,通过对责任的实践,才能拥有美满和幸福。
我拿到《责任胜于能力》一书,认真的品读后,我深刻的体会到:责任无处不在,能力固然重要,但责任却必不可少。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已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在社会,身为社会一份子,我们有尊纪守法的义务和责任,有维护社会和谐的责任;在家里,不管是担任哪种角色,都应该承担其应有的家庭责任;在企业,我们有维护企业利益和为企业创利润的责任。不管我们身在何处,做何事,除了有能力之外,更需要相应的责任心,只有担起全部的责任,我们的能力才能得以更大的发挥,个人魅力才能得以展现。
首先,我们常常提及的安全要靠责任来维系。80%交通事是因为司机缺乏责任感而造成的,他们有的由于疲劳驾驭,有的是酒后驾车,有的甚至为无牌驾驭,他们都抱着侥幸心理咨询,没有对自已和对他人负起应有的责任,以致于出事后才捶胸顿足,后悔晚矣!有能力的人善于处理问题,而有责任心的人却可以预防问题的发生。我们需要有能力的人,更需要有有能力且责任心的人。在我们车间更是如此,设备的安全运转,需要有责任心的员工细心保养和维护,需要有责任心的员工细心的检查每个安全隐患,并将安全隐患杜绝在未发生之前。特别是车间煤气使用设备,这更需有要高度责任心的人员,每天严格按安照规定细心的检查每个安全点、管道,不漏过一个细节,如此我们的安全才可有保障。在管理上,需要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激发员工责任感。
然后,是我们每个人都盼望的幸福,只有完全的承担起我们人生角色的各种责任,人生价值得到他人承认,我们才会感到幸福。美满的家庭都差不多,比如妻贤子孝,夫妻恩爱,兄妹和睦等,因为家庭成员都负起了他们的责任,所有这个家庭才幸福。另外,在社会和工作中被人所需求也是一种幸福,被人需求首先它是一种责任,只有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赋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被人需求的资本,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人,或者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失去的是社会对自己的基本认可,失去的是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与尊重,那他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呢。
最后,责任也是个人成功的基石。无论做什么工作,只有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才能出色地完成任务,才能发挥自己的价值。如果我们只看责任的正面,确实那压力重重,但如果看看责任的背后,我们会看到机会多多。“责任有多大,事业就有多大”,扩大我们的“责任圈”同时,也就扩大了我们的“成功圈”。责任就是对事业的忠诚,一旦养成对事业的忠诚和责任感,我们即使面对逆境,也会鼓足勇气;面对诱惑,也会不为所动。我们会想尽办法克服工一切困难,奔向我们的目标,奔向成功。
人一旦有了责任心,生活就有了真正的含义和灵魂。愿我们所有的人们都把责任之心携带在人生的道路上,让人生散发出金子般的光辉。
一个干部、一名职工不爱学习,不爱读书,就会缺少灵气、缺乏底气,视野就不会宽,素质就不会高,成长就不会快,就有可能成为时代的落伍者。单位领导在一次会议上向大家推荐了《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我精心阅读了这本书后,很受启发。此书运用形象生动的企业案例及通俗易懂的故事,深入浅出的阐释了责任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每个生命的始终,责任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的体现。“责任胜于能力”这不仅是书名,也是这本书的首要观点。
一、责任是一种使命
责任让人坚强,责任让人勇敢,责任也让人知道关怀和理解。因为当我们对别人负责的同时,别人也为我们承担责任。无论你所做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只要你能认真的,勇敢地担负起责任,你所作的就是有价值的,你就会获得尊重和敬意。
蜜蜂整日忙碌,故备受颂扬;蚊子不停奔波,却人见人打。如果你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你就不会抱怨了!有多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而忙!
二、工作意味着责任
一个有责任感的员工,当他们面临挑战和困难时,他会迸发出比以往强大若干倍的能力和勇气。因为他知道,很可能因为他的懦弱而让企业(单位)承受巨大的损失,只有勇敢地面对,才有可能真正担当起责任,不让企业遭受损失。
在一个团队里,最需要的就是成员们的协作和彼此的责任感,只有这样,团队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团队的成功靠的是成员对团队的责任感,成员的成功靠的是彼此的责任感。由于工作分工不同,个人阅历性格上有差异,每个同志都要有容人容事、不计恩怨的雅量,有坦诚相见的气度,有闻过则喜的胸襟。同志之间要情同手足,亲如兄弟,孬话当面讲,好话背后说,大力提倡换位思考,遇事先替别人着想,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讲友谊。
三、清楚责任,才能更好地承担责任
只有认清自己的责任,才能知道该如何承担自己的责任,正所谓“责任明确,利益直接”。也只有认清自己的责任时,才能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承担责任。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责任自己都能承担,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责任要你来承担,生活只是把你能承担的那一部分给你。认清自己的责任,还有一点好处就是,有可能减少对责任的推诿。只有责任界限模糊的时候,人们才容易互相推脱责任。
人们能够做出不同寻常的成绩,是因为他们首先要对自己负责。没有责任感的公民不是好公民,没有责任感的员工不是优秀的员工,没有责任感的人不是完整成熟的成年人。任何时候,责任感对自己、对企业、对国家、对社会都是不可或缺的。要将责任根植于心,让它成为我们脑海中一种强烈的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这种责任意识会让我们表现得更卓越。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教师,就要为人师表。每天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日复一日,琐碎单调,不少人在工作中已经找不到兴趣,找不到意义了。面对不想做又必须做的工作,只是简单地应付。面对一个个活生生的孩子、一个个跳动的生命,有时显得那样的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剩下的只是职业的惯性和养家糊口的需要,对工作是被动而非主动,逐渐丧失了对教育的热忱和爱好之心。这时的工作是一种苦役,是一种督促和驱使,倦怠、懒惰,感受不到工作给自己带来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但是,为什么处在同样的教育环境中,有的人能从教育中感受到快乐,成为名师,成为教育专家,而有的人只能成为勉强胜任的教书匠,沦为教育的工具,教育的奴隶。这时的我们不禁要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生活,审视自己的懒惰,反思自己对工作的倦怠。
有人说“一个人,当他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并取得成绩时,他将是快乐而积极的。但是,如果情况相反的话,他的生活则毫无趣味,且有可能不得安宁”。由此可见,造成以上现状的原因是:这些教师对自己的教育工作失去了热情。
热情就如同生命,凭借热情,我们可以释放出潜在的巨大能量,发挥出一种坚强的个性;凭借热情,我们可以把枯燥乏味的工作变得生动有趣,使自己充满活力,培养自己对事业的狂热追求;凭借热情,我们可以感染周围的同事,让他们理解你、支持你,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凭借热情,我们更可以获得领导的提拔重用,赢得珍贵的成长和发展机会。
那么,教师们怎样才能获得工作的.热情呢?正如李镇西在《教有所思》中说:“爱是教育的前提,但远不是教育的全部。由爱而升华为责任——对孩子的一生负责,这才是教育的真谛”。强烈的责任感能唤醒一个教师的良知,也能激发他的工作热情。缺乏责任心的教师,没有了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成就不了事业,只能整日沉溺于“怨天尤人”、懒散倦怠之中;一个充满责任感的教师,才有可能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享受工作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教育离不开责任。责任会让我们教师自戒勤勉,远离浮躁;责任会让我们教师不断汲取教育的智慧,充满创造的热情;责任会让我们的教师感受教育的美丽,工作的充实,生活的美好,会在不知不觉中爱上教育、爱上教学、爱上孩子。那时候,身为人师的幸福将荡漾在眼眸中,充盈在每时每刻的行动里,会尽享在风浪中扬帆前行的快乐。所以,我们教师,要在工作中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就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一个有担当的人,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一个快乐幸福的人。
这是我读了《责任胜于能力》一书的一点体会,以此和大家共勉。
《责任胜于能力》一书以责任、忠诚、能力为重点,浓缩了大量生动的案例,阐述了忠诚与责任的深刻内涵、责任与能力的辩证关系,以及责任感对培养道德品质、对工作成效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等。在这本书中,对责任做了非常精辟的阐释,责任首先是一种使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伴随着每一个生命的使命。事实上,只有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赋予更多的使命。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人,首先会失去社会对他的认可,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甚至失去自身的立命之本。 这本书对我触动很大,使我深受,也使我对“责任”二字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责任从大的方面来讲是一个人从事工作的基本准则,最起码的敬业精神;从小的方面来说是一个人对工作态度的基本准则。人无论能力大小,只要你能够勇敢地担负起责任,认认真真地做好分内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你所做的一切就有价值,就会成功,就会获得尊重。所以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能够让人战胜懦弱恐惧,战胜死亡的威胁,因为在责任面前,人们会变得勇敢而坚强,责任就是人性的升华,是做人的准则。只有负责任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优秀团队中的一员;缺乏责任心的人,也就没有了发挥才能的舞台,成就不了事业。
当然,书中说责任胜于能力,并不是对能力的否定,因为责任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工作中事无巨细,责任体现在细节中,有能力的人如果没有责任心,再简单容易的工作的也不一定能完成得出色,因为他并没有那份尽职尽责的心去把工作做到最好,即使能力一流,也不能为企业创造最大的价值;而能力不足但是有强烈责任感的人,往往是很多企业值得信赖和愿意培养的,企业愿意花费财力和时间通过培训去提高他们的能力,因为员工得到的不仅是能力的提升,更是对企业的忠诚和奉献精神,这些都需要由责任来承载。脚踏实地的工作,为工作竭尽所能是责任的最好体现。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各种各样的人才,可真正能负责人的、能将责任作为义务的人才却寥寥无几。如今的工作中太多的只是借口、抱怨和不满,而这些人的结果往往也是以失败而告终,正如书中所说“你对工作的态度决定你对人生的态度;你在工作中的表现决定了你在人生中的表现;你在工作中的成就决定了你在人生中的成就。”只有责任与能力并有的人才才是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如果一个所谓的人才对待自己的工作只有能力而没有任何责任心,那么他的工作再努力其业绩也不会有质的提高,更不会出色。只有将责任放在工作的第一位,运用自己的能力与激情去努力才能产出最高效率,才能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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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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