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心里夏和秋是没有什么明显的界限的,唯一让我有求得感觉的只有秋叶。
忽如一夜秋风来,千树万树黄花开。只觉得今年的秋比往年的来的更突然。还没有来的及加衣服却已经受了凉。漫步于昨天还是生机盎然而今却残烛将息的大树下,不时的有秋叶如蝶儿般自由,潇洒而悠闲的飘落。寒风席卷大树,不久便满地黄花堆积。辨不出谁是第一个落下报知人间秋的来到。倘若知道,定将其拾起再次抛向空中,让他在线那刹那芳华。
在这个远离大海的小城,我习惯了这里秋的味道,干涩干涩的,但其间有渗透着轻薄的香气。正如一坛原封的酒,回味无穷。贪婪的呼吸着,然后独自屹立于天地之间,闭上双眼,调动起全身的感官,去领略秋的风情万种和古今中外的骚人墨客对秋的别样情怀。
书中有关于秋的诗文篇章,我估计和今年落叶的数目相比,差不了太多,其内容有思乡,思亲,怀旧千篇万律,不尽相同,而我却对刘禹锡的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情有独钟。是谁定义的秋就只能是悲寂寥的舞台,相比起悲寂寥,我更喜欢乐观积极地去看待秋景。
秋天的标志性诗句无边罗布萧萧下。落木给大多数人的感觉是终结是悲凉是寂寞。而恰恰龚自珍的化作春泥更护花。却到出了落叶的凋零不是永远的终结,而是一个短暂的歇息。在不久的岁月里,他的灵魂将再次苏醒,以另一种方式傲然与天地之间,风骚依然。仔细的去听,用心去感受,你将感到秋天是一个宁静中蕴含生机的繁华季节,他并不是终结,也不是悲凉,更不寂寞。
深秋,大树赤裸的矗立着,而在他庇护下的秋草却迟迟不肯退去那浅浅的夹杂着微黄的绿,为了保住天地间唯一能看得见的生机,而一念未灭,存心不死。死守那一份坚强和执着。坚持!为今年的生机留下不败的战旗,为来年的繁华敲起必胜的战鼓。
我恋秋,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的,只记得近日秋意正浓,我特意从树枝上摘了几片干瘦的黄叶,夹在我的书中。尽管我知道他是怎样的不情愿,而我却希望他能让我心中的秋成为一个短暂而永恒的季节,也许当我磕磕碰碰的走玩轻狂的少年时代之后,看到这早已泛黄的书层中有一片静静躺过多年不曾飘落的秋叶,我会悠然想起今天的人和今天的事,然后感叹昔日之秋的风情万种。
我来的时候,还是初春。清晨的风带着些许寒意,天还下着小雨,雨细得像粉末,细细碎碎。周庄在这朦胧细雨中,如诗如画。
飘动的雨雾笼罩着周庄,白墙红瓦隐约可见,那,是周庄羞于见客而蒙上的白纱。空气中弥散着油菜花的芬芳,引人胃口。
此时,当周庄还揉着惺松睡眼醒刚刚来时,因此,还不知自己已是声名鹊起了,经新闻媒体宣传,这是时常游人如织,熙熙攘攘,岸边的石阶上,青苔斑驳。我急于走向周庄,却发现,她双眉紧锁,并不是很开心,是了,这么多的游人在这驻足,周庄也累了是我来晚了。
周庄历经明清,年岁已大,可依旧不减风华,依然保持着她的安静素雅。她淡然于世,美得让人无一丝亵渎之意。
我漫步在长街小巷的石板路上,又仿佛回到了从前,似乎有来自千百年前的风吹过,拂过我的脸,似遥远的地方传来一首忧伤的情歌的声音,这遥远的绝唱,周庄,她在想念三毛吗?
听说三毛一来到周庄,看到周庄就激动得哭了,三毛搂着周庄,像搂着久别的亲人,后来三毛又喜欢吃周庄做的小吃,像个孩子似的站在椅子上拍照。
曾经浪迹天涯的行者三毛,文思斐然的三毛也爱上了周庄,周庄的古朴,安静,清秀,都深深地吸引了这个走过了大半个地球的旅行者。
似乎也是这个时节,周庄的田野里盛开着金黄色的油菜花,细雨沐浴过的油菜花是周庄新裁的衣裳,才会如此让人可人,就连三毛都情不自禁地摘下一朵,边闻,边自己一人喃喃自语:来迟了,来迟了。
有人说三毛后来是哭着离开周庄的,走时,还最后亲了亲那黄黄的油菜花。我想那是周庄最后送三毛的一块黄手帕吧?
后来,三毛还寄信回来,让周庄准备替一条弯弯的小船,想要回去,听船娘摇橹唱歌,陪三毛一起长街小巷里漫步。可三毛终也没能回到周庄,他,永远留在了异乡。
忧伤的古老的歌,是周庄的诉说,三毛的错,没能留在周庄。周庄的错,没有挽留三毛。
随着朝阳的升起,雾气逐渐散去,隐在雾的白墙黑瓦逐渐显现出来。周庄醒了,不一会儿,小镇就热闹了起来。
走进一家,四面环水的小木楼,古色古香的柜台后站着白发苍苍掌柜的,四角长方桌上,用斗笠做灯泡罩别具一格的灯笼,照亮了客官的脸,恍若隔世。
耳边响起,罗大佑的《追梦人》,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红尘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
让青春娇艳的花朵绽开了深藏的红颜
飞去飞来的满天的飞絮是幻想你的笑颜,
楼外油菜花开金黄一片,绚烂了游人的眼,屋檐滴答的水滴,停在初见季节。
世界上有许多不同的爱,关心的爱,体贴的爱,友谊的爱,而最使人震撼,又最使人感动的,要数没有任何爱能代替的母爱了。
他,出生在一个小镇上。他的父亲在他很小就去世了,他与母亲相依为命。家里很穷,母亲靠卖菜维持生活。
他的穆青对他寄予了厚望,自己省吃俭用,来为他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但事实经常与人愿相违。不知何时,他迷恋上了上网。起初只是一周去一次,但他在网吧认识了许多哥们。又是他因为没钱,不想去时,他的那些哥们也要硬拉着他去。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他也越来越离不开上网了。打了最后竟发展成了,逃学去上网。因为上网,他的成绩从原来的中等一落千丈,成了倒数几名,在老师和同学们眼里,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坏孩子。老师经常找他的母亲谈话,但他的母亲也说服不了他。所以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
一天,他的母亲很反常的在天刚亮得时候就叫醒了他。他一脸疑惑的看着他的母亲。她的母亲看了看说道:你是不是不想去上学?你要是不想去那就别去了,你替我卖菜去吧!他听了这话既害怕,又高兴。因为他的母亲一向希望他能成为一名好学生,但今天怎么会如此的反常,竟叫他不去上学?因为上网他早已厌倦了上学。所以他就听从了母亲的话。他走到了门口,母亲叫住了他,给了他30元钱,并说:今天你去卖菜,挣回来的钱都是你的,你随便干什么都行于是他就推着自行出去了
他在一天出去遇到了很多人,有非常挑剔的人,有非常麻烦的人,也有蛮不讲理的人,还有
太阳逐渐落下了山坡。他拖着一条疲惫的身影回到了家中,他的母亲早早的就站在门口等待着他。他的母亲刚一看家他,赶忙让他进屋,并问他今天赚了多少钱。他把钱拿了出来,仔细的数了好几遍,也算了好几遍。但那终究是事实只赚了5元多。
就在那一刹那,他仿佛明白了什么,他对母亲说:妈,我以后再也不上网了,我错了,我不知道您辛苦一天只赚这么一点钱。她的母亲一把抱住了他说:只要你以后努力念书妈就满足了。夜深人静了,但那一对母子的哭声在房间里久久不能平静。
第二天,他的那些哥们来叫他去上网,令人惊讶的是他说了一句:你们知道你们父母一天赚多少钱吗?还整天想着上网。把他们一下子弄得目瞪口呆。他也下定了决心,努力学习。终于,他的成绩一天天的好了起来,而且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好学生。
这就是母爱的力量。母爱是一片冬里的阳光,是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母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母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母爱是一场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露,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感情的滋润;母爱就像孩子同恶魔斗争的武器,尖锐无比。
何为情?亲情,友情,爱情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三种情,家人的呵护,朋友的关心,情人的爱
罗曼罗兰说过:亲情是一种巨大的焰火,是啊,这火照亮了多少人的前途,温暖了多少人的心灵,这火焰在我心中熊熊燃烧,时刻提醒着我,激励着我。
儿时,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一天,发生了让我记忆犹新的一件事。跟往常一样,我早早的起了床,唯一不一样的是,今天妈妈没有起早床,但我还是跟往常一样背上我心爱的小书包,上学去到了中午,看着老天爷有点不对劲,刚刚还是晴空万里,现在却乌云布满天,这九月份的天气像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我感觉有点不对劲,仔细一想,哎呀!雨伞没有装在书包里,这下惨了,妈妈又病倒在床上起不来,爸爸又不在家,没人给我送伞了,哎!我要与大雨战斗啦!
叮叮叮下课的钟声想起了,该回家了。我跑到教室外一看,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没有伞的我,只有看着他们一个个的回家。万般焦急的我正准备冒着倾盆大雨冲回家,这时大门外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仔细一看,噢,是妈妈。我急冲冲的跑到妈妈的身边,扑在妈妈的怀里说妈妈,你怎么来了?妈妈笑着说我不来你怎么回家呢。说着说着我就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就这样,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平安的回到了家。回到家,妈妈咳得很厉害,我就倒了杯热水给妈妈,我就告诉妈妈你就不该来接我呀妈妈边咳边说孩子有难,妈妈怎么能退缩。以后永远记住一句话:妈妈的怀抱永远都是温暖的,永远都是你避风的港湾!。这句话深深的印在了我心里。
儿时,不懂得其中的道理,现在,长大了,才深深的领悟何为亲情?这就是亲情。
友情,是冬天里的一杯热茶,给你温暖;友情,是伤心时的一句安慰,为你解闷;友情,是哭泣时的一张纸巾,为你擦泪。
嘿,借一支笔。拍着同桌的肩膀的说。拿,给你。轻声细语的说。小时候,这也许就是我认为的友情。走,哥们儿,去帮我打个人。骄傲的说,很快的回答到走,干他。这也许是学生时代很多人认为的友情。不你们错了,这也许是在害你,我不相信有人会把害你的人看做是铁哥们。
上帝说:我用一桶金币来换你一个朋友。我说:不换。上帝说:我用一生的荣华富贵来换你一个朋友。我说:不换。上帝说:我说:不换。的确,我不会用友情换任何东西。友情是除了亲情和爱情以外最宝贵的财富,它似乎拥有着强大的力量,带着我的心冲破黑暗,穿越一切世俗的喧哗。
何为爱情?这作为一个高中生的我,没有体验,只有想象爱情就是愿意为对方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一心只希望对方永远快乐、幸福,因为对方快乐而快乐,因为对方幸福而感到幸福。
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不是不要回报。也许,这就是爱情!
亲情是无私奉献,友情是相扶相持,爱情是心心相印!
暮春又至,清明节也随之而来。
又踏上了那条久违的道路,说不出是熟悉还是陌生,在外求学的我多少年没有再次踏上这条归乡的路?曾经弯曲的道路如今已变得笔直畅通,曾经的泥泞如今也变得整洁。道路两旁的树木也彰显宁静,在清明节的凄清氛围里增添了份肃穆。
故乡早已不是曾经的破旧,如今,红瓦白墙的三层小楼也比比皆是,在清明节的宁静氛围里也显得格外淡雅。相比之下,一个杂草横生的院子,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屋显得格格不入。
那便是曾祖母生前居住的老屋,幼时的我经常嬉戏玩耍的老屋,曾祖母去世后,屋子便没人居住了,也无人清理,更显凄清。木门上挂了把铁锁,那把铁锁在风寒日露中早已锈迹斑斑,正如曾祖母的一生,饱经沧桑。木门前枣树下的石凳,依旧光滑,但却布满灰尘,曾祖母辞世后,便再没有人记起当年的石凳,它早被人们淡忘了,但此时我见到它,却是那么亲切,就如失散多年的老友重又相逢。眼光迷离中,我仿若又看到我那年迈的曾祖母手持蒲扇,端坐在石凳上翘首而盼,等我归来。老屋的陈设是怎样的我早已记不起了,但曾经的点点滴滴却历历在目。
曾祖母生于乱世,从未受过教育,但我却知道,她是非常渴望知识的,当我坐在门前的石凳上朗读刚刚认识的汉字时,曾祖母便会停止手中的忙碌,认真听着,仿佛那些汉字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符。听着听着,她会跟着我的朗读时不时张张嘴,但又不会出声,待我读完,她总是喃喃地说:娃子,你以后要好好学习,多认识字,多做文化,有了文化才能做很多事情,我就没文化,一辈子没本事,你要向你曾祖父学习,你曾祖父就有文化,会写很多字,曾祖父走的很早,可每当曾祖母提起他时,便会露出灿若桃花的笑,她眼中的柔情是我动容。两位老人没有愿的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誓言,也没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然他们却有曾经平凡的生活与细微的关怀。
曾祖母是极爱我的。曾祖母的脚很小,他喜欢光脚走在乡间坑坑洼洼的土路上,我也总是学她的样子,光着小脚一路跟着她。这时,曾祖母就会像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拿出一颗糖或者几块饼干,喜滋滋的看我吃完,然后作为奖励给我讲故事。不,她讲的不是故事,她讲的是她亲眼目睹的事情,是她曾经的记忆。记忆中曾祖母是非常厌恶战争的,她深知战争带来的后患,很多战士为了保家卫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战争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说起这战争,我仿若看到了曾祖母眼中的泪水,因为曾祖父也是牺牲在冲锋的路上。透过曾祖母的泪水,我仿佛学到了更多。
暮春的风又起了,幽幽梨花香迎面而来,沁人心脾。老院的墙低矮,不及我的身高。我一仰头,便看到了院内的一树梨花,在轻风的轻抚下悠悠洒洒。那便是曾祖母一生都至爱的梨花,如雪般纯洁无瑕,八年前,曾祖母就是在梨花飘落的时节离去的,带着一脸安详。此时,梨花烂漫如旧,却再也无人观赏。
我想,梨花的阵阵清香,一年复一年的开放,也许就是曾祖母对我隽永的叮嘱和温馨的陪伴吧!我站在纷纷飘落的梨花中静默回溯,眼前总浮现曾祖母那张饱经沧桑却又无比慈祥的面庞,此时,清明时节,我才明白,曾祖母早在我心中扎根,我会用一生铭记我的曾祖母,我的亲人。
一季梨花开,一生情谊深。唯愿曾祖母在另一个世界观花开如旧
现实世界申,理智往往容易被情感淹没,那么,怎样才能驾驭住自己的情感呢? 题记
理智,是一朵花,盛开于智慧的春风申;情感,是一阵雨,常常将这一朵花摧残。情与理,对立而又共生于现实世界。
渴望真情
情感、这一人类与生俱来的元素在一代仁人贤士的一生中抒写得淋漓尽致。他们将真情吐露,活得满满洒洒,坦坦荡荡,屈原便是这样一位真性情的人。他高唱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他高呼亦余心之所善今,虽九死其犹末悔,他将一个臣子的心掏出来呈现在众人面前,不矫饰,不造作,终于,他的性情铸就了他的英名,他从此不朽。李白,面对贵妃研墨,力士脱靴,他高唱安能摧眉折腰侍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从此寄情山水,便有无数华彩奇章流传于世,他亦不朽。
冰心先生说雨后的青山,像泪水洗过的良心。她告诉我们惟有真实的情感,才是一生无悔的追求。倘若将自己的情感囚禁,人生便失去了光彩。
超越感情
周幽王为博妃子一笑,令人点燃烽火,戏弄诸侯,终至亡国。
唐玄宗宠幸杨贵妃误国,终遗恨千古。
这些,都是没有超越感情的结果理智是一座堤坝,感情的潮水如不加控制,必定会造成堤坝的坍塌,行为的迷茫,以至酿成大祸。
人们常说三思而后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驾驭感情
感情犹如一匹野马,需要你去驯服。理智则是它的缰绳。以理智面对世界,人生便增添了一份自信,一份豁达。
范仲淹遭贬,然而他仍旧胸怀天下,以理智的大脑,平静的眼光向人们昭示了一个智者的情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何等宽广的胸怀啊!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情与理相伴相生,互为两极。理智需要情感的润泽,人生才显灵动,情感需要理智的依托,人生才显智慧,愿人人都能用情感之雨浇灌理智之花。
当莺歌燕舞又一次唤醒盎然的绿意;当和煦的春风又一次送来沁心的花香;当这个属于冲刺的季节来临时,我怀着对母校的感谢,怀着对母校的难忘,整装待发,即将结束小学生活。
感谢您,我的老师!您不仅传授给我们知识,还是我们最知心的朋友。记得那时五年级,我在班上名列前茅,内心有点儿骄傲自满。正应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话,在摸底考试中,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内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看着同学们见到卷子后的喜悦,我的泪水也好想不听使唤,夺眶而出,但又怕别人看到,擦干眼泪,强忍着。我抬起头,只见老师和蔼的看着我,好像在说别灰心,失败乃成功之母,振作起来,迎接美好的明天。顿时,笼罩在心头的乌云一扫而空。
感谢你,我的同学!六年来,我们互帮互助。四年级时,有一次,天下着瓢泼大雨,我站在文具店门口皱着眉头,望着街心。王妍看到我这般焦急,便把雨伞给了我,说,她妈妈一会儿来接她。可是第二天她没上学,听别人说,她妈妈根本没来接她,她是顶着书包回家的,被大雨淋得发了烧。当时,我心里充满感激之情。
感谢您,我的母校!是您给我们学习玩耍的场所,让我们欢快自由。今年元旦,我们办举办了一场联欢会。联欢会上,我们一边吃着美味的蛋糕,一边欣赏着同学们的精彩表演。整个班级荡漾着朗朗的笑声和悠扬的乐曲声。
今天,我们在校圆里健康成长。为了感谢母校,也为了美好的明天吧,我们要勇敢的上路了。此时此刻,只有这句话才能表达我的感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我与母校情。
你的到来,让我们欣喜万分。你的喜,你的怒,我们铭记在心!
题记
他是我们的英语老师,姓王,我们本该叫他mr.wang,由于他下课总是和我们打篮球,仿佛是老顽童一个,我们便叫他老王。
初来乍到一个新的班级,人生地不熟,班里几乎没有人认识,想跟陌生人说话,又不敢说,真乃苦煞吾也!
突然,一位身高一米七五的老师出现在教室门口,我立刻害怕起来,因为我听说初中老师特严肃。我开始紧张起来。他站在阳光下,显得异常严肃,敏捷的平头,美国大鼻子上架着一副比啤酒瓶底还厚的眼镜,比柳叶还细的眼睛,却发出犀利的光,颇似托尔斯泰!他嘴巴微微一笑,我莫名其妙地颤抖,同桌却呵呵大笑,我问他,他说好像一只黄鼠狼。是啊!真的好像!我点了点头。
他走了进来,咳了一声,我是你们班的英语老师,我姓王,你们叫我mr.wang吧!他严肃地说。
班里一下子乐开了锅,突然,有人直呼老师的名字,我们一下子静下来,只有那秒针还在走动,我们都在为他祈祷,他死定了!
下面一幕真是出人意料,王老师笑了笑:哎呀!这么快就记住我的名字了,真了不起!名字这东西,本来就该直叫嘛!不然起它干什么,你们说是不是?
是!我们边笑边叫,尤其那个直呼老师名字的人,叫得最欢。
于是,我们和王老师越来越亲近了,甚至可以称兄道弟了!不过,我们还是没有直呼其名,因为我们是师生关系!但是,我们都在背地里叫他老王。
一天七节课,其他课都死气沉沉,像打了败仗,唯独英语课,我们生龙活虎,为啥?因为我们喜欢老王呗!
在老王的精心指导下,我们班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从倒数第一变成顺数第一,不及格的人已销声匿迹。一些上课捣乱的同学,疑似多动症,但进过老王的办公室后,竟然比好学生还文静,此乃奇迹也!还有一些讨厌上课的学生,总在课上神游,赞日特困生。可在英语课上,却两眼放光,听得流下哈喇子,呵呵!
初二开学了!传来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这消息比海地地震还恐怖,那便是,老王不教我们班了!
我们全体大哭,哭得感天动地,可还是留不住您,老王!
没关系,下次如果有机会,我还来教你们班!您是多么乐观,但您的眼睛背叛了您,那双红红的细眼,还残留着泪珠,您的嘴巴,欲说却张不开。
老王!我们不能没有您!我们发自内心地呼喊着。
但是,您还是离开了我们班。
一个乐观、友善、慈祥的老师,离开了我们班,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您,老王!
秋日的一个午后,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斜射进教室,给课桌、书本和大家的脸都镀上一层金色。想着明天的学月检测,我的心不由得紧张起来。凝望着窗外我轻轻的叹气,思绪又回到了习题上。
突然,同桌用手碰了我一下。我回过头,他用眼神示意我向右看,一只马蜂拍打着双翼,从我眼前疾驰而过,伴随着嗡嗡的轰鸣声。它在教室的后面盘旋了几圈,后排的几个同学发现了这位不速之客。窃窃私语声在教室里此起彼伏。刘老师正在讲台上精彩地讲着数学题,而我则被这陌生的来客吸引了注意力。我追随着它的身影,看它忽而高飞在天花板上,忽而低飞在同学头顶之上。心里很想用什么东西逗逗它,又担心它飞到我的头上伺机报复我。
下课的铃声终于响了,早已按捺不住的人纷纷站了起来,教室立马变成一片沸腾的海洋。有的大声尖叫着躲得远远的;有的站在边上谈论着这位不速之客,不知它将飞向何处;有的大声呵斥着,可惜这位朋友充耳不闻;我们几个男同学则讨论怎样赶走它。这只马蜂在这热闹的教室里左冲右突,盘旋、俯冲、平飞,不时有尖叫的声音响起来。不知谁提议,我们一起进攻它,好几个人纷纷响应。一、二、三,开火!大家将手中的物件扔向了马蜂,铅笔、橡皮、书籍和直尺一片纷飞。可是它却毫发无伤,也许它想早点离开着是非之地,并无恋战之心。
有位女同学向老师报告了这个场面,班主任来到教室制止了大家的疯狂行为,并再三告诫我们不要惹它,它一般不会伤人。上课铃响了,教室里又恢复了平静。这节是作文课,老师在黑板上公布了作文要求,我们很快开始了写作文。时间一晃过去了。终于写完了!我放下手中的笔,伸了一个懒腰,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环顾四周,大多数同学还在奋笔疾书,而那只马蜂,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飞走了,也许它早已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只鲁莽的马蜂,误闯进我们的教室,给我们紧张的学习生活增添了一丝乐趣。也许紧张就如这只马蜂,如果你时时在意它,它就会影响你的心态;如果你毫不在乎,无视它,专心于自己的事,它就会悄悄的过去。
谢谢你!马蜂朋友!明天的检测我一定行的,我在心里暗暗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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