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都是一个极其短暂的时间岁月,人究竟为了什么而活着。人生中是不是需要一种执着的精神呢?
既是执着,又何必分个高低贵贱?只要执着,世界便永远长新。鲁迅先生赞叹吃蟹的第一个人是勇士,为人类发现了一种佳肴,这是一种执着;达尔文周游世界,创立进化论学说这也是一种执着;飞人乔丹在球场上为了一个球与裁判孜孜不休,最终取得了比赛的胜利,这更是一种执着。执着有大有小,但只要执着新生事物,执着真理,那么无论匹夫走卒,王后公卿,他们都是平等的执着者,对于他们,执着永报以鼓励的笑颜。他们的精神也将超越身份、地位、时间、空间而流传下去。执着不是贪欲,不容人玷污;执着不是勋章,不能只为标榜;执着不是弹簧,可以随意屈伸,任人扭曲。既要追求,便要追求深远、永恒与博大。野心、贪心、私心永远与执着无缘。
西西弗斯因为触犯了诸神,诸神罚他将巨石推到山顶,而由于自身的重量,巨石还总是滚下去,西西弗斯不得不下山再往上推。诸神觉得没有比这种机械重复无休止的劳动更严厉的惩罚了。而西西弗斯则乐此不倦,用每一个坚实的脚印壮写自己不懈的追寻与充实的人生。这个神话故事成了执着值得精神的象征。执着,就是这样一种勤勉的跋涉,淡泊的心境,一种刚硬的精神气质,一种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节操。
小草能在千斤巨石下探出头来,是因为它的心中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我一定要见到阳光;千钧一发,一根头发承受着千斤重压,它没有断。余华的作品《活着》,主人公福贵因为赌搏而输光了他们家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家产,因为这件事将父亲气死,而家人又相继的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虚度余生,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他没有因为这些而到下,而是心中始终执着的报着一个心愿,就是给家人幸福!
欣赏执着,品味人生。如果说软弱是生命的悲哀和无奈,逃避是意志的沉沦和丧失,那么执着则是理想的升华和永恒。
这篇议论文围绕执着是理想的升华和永恒这个论点进行论证。文章先后使用道理论证、举例论证的论证方法,论述深刻、发人深省。论述语言有理有力、富有文采。
天,似乎有一盆墨水倾倒在上面,阴沉沉的。突如其来的大雨漫过了街道,漫过了马路,漫过了学校。不断增长的积水,浸湿了我的鞋子和裤管。鞋中的水似乎发酵了,黏乎乎的,怪难受的。鞋子湿成这样了,真讨厌。一想到我等会儿还要看到那个苛刻的她,阴霾的脸立刻变成欲雨的天。不管那么多了,我跟着大家一起早读。
我注意到,这时,她进了教室。平常干净利索的她,今天头发粘在两颊旁,身上衣服的颜色一块深一块浅,手臂上也溅满了大大小小透明的水滴。她肯定也被淋湿了吧。可我对她没有丝毫的同情。
她头发也没捋一下,就走到同学的座位旁,时不时弯下腰,低下头。我以为她是在捡地上的废纸,赶紧检查了一下我的四周,确信没有后我才继续读书。
她,踩着高跟鞋,慢慢向我走来了。
她俯下身,轻声温柔地问我:鞋子、裤子湿了吗?我愣了愣。平常时不时就要挑我错的她,怎么变这么温柔了?我慢慢地点点头,又摇摇头。她蹲下身,摸了摸我的裤子:呀!怎么这么湿!你先去我办公室吧,我帮你想想办法。触及她的手,冰冷。心中似有一丝温暖,微微漾开。
说罢,我随她一起出了教室。
来到办公室刚坐下,她就急匆匆地跑进来,像头小鹿似的。她的手里拿着一只小电吹风。也许刚刚跑过,她的头发更加凌乱了。她二话不说,就帮我脱下一只鞋,蹲在地上,细心地烘干着。
她深色的眸子里流露出温柔,纤细的手指撑开鞋子让热风往鞋子里灌,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肩上,微风袭来,有几缕轻轻地飘了起来。她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专注,不时停下来摸摸鞋子干了没有。如此细致,一如她平时教学的风格。过了许久,她才站起来,捶捶腿,又继续帮我吹另一只鞋子。
蓦然,我觉得她身上有一种母性的光辉,在悄然绽放。心底有一股暖流涌出,涌进五脏六腑,涌进血液,涌进眼眶。即使眼前一片模糊,心中的眼睛还是窥探到了指间的幸福。
我定定地,目不转睛地望着她。此刻,她不再是那个苛刻的、讨人厌的她,她是一个能够温暖我的她。心里对她所有的不满和偏见都已散去,只剩下了那指尖上的幸福充盈着我小小的心。
终于,她吹好了。她笑着把鞋子递给我,说:快穿上吧,免得着凉。鞋子递给我的那一刻,暖暖的,她的手指虽冷,但是有一股炙热的温暖。难道这就是幸福?她这才捋了捋她那凌乱的黑发。
幸福也许就藏在鞋子中间,也许就藏在她的指间。
哦,这指尖上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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