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家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一群蚂蚁居然顺着我家客厅茶几的脚爬上了茶几,它们在运输着食物呢!
我蹲在茶几旁仔细看着,侦察着敌情。原来,茶几上的垃圾盒里有许多东西:饼干屑,瓜子皮、食物包装纸它们全都是蚂蚁们的最爱。住在我家花盆里的蚂蚁们这次可是全军出动了,从花盆到茶几之间就像画了一条粗粗的黑线。它们排着长长的队伍一来一回地运输着食物。看来一场人蚁大战就要打响了。
我和爸爸先拿来了一袋樟脑丸,然后把樟脑丸压成粉末,再把樟脑丸粉洒在蚂蚁的必经之路和花盆的周围。接着我和爸爸用面纸把茶几周围的一个个蚂蚁按死掉。过了几分钟,茶几上的蚂蚁被我们消灭掉了。最后,我来到阳台上的花盆一看,哇!这里的蚂蚁全被樟脑毒死了,在茶几和花盆之间的必经之路上也有蚂蚁的尸体。还有几只漏网之鱼也快不行了,爬起来左右摇摆,一会儿就躺在地�喜欢恕�
在这场人蚁大战中,我们获得了绝对性的胜利。我看着这些死去的蚂蚁,突然又想起书上说蚂蚁是益虫。我们不应该去伤害它们,但是有时候蚂蚁会偷吃我们的食物,破坏家俱。我们该怎么办呢?
春天悄悄地走了,夏天闪亮登场,带来炎热的天气和繁多的雨水。这些也就算了,可夏天居然带来了最令人厌恶的蚊子。这便引发了我与蚊子的斗志斗勇。
第一回合,晚上我刚上床睡觉,突然听到那恼人的嗡嗡声。我一下便知道,大敌当前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先蒙着头睡一觉。半夜翻了个身,便让蚊子享受了一番。早上醒来,痒的不得了。身上到处都是包。第一回合: 败。
第二回合,当天晚上我搜出了威武无敌大将军电蚊拍。举起拍子像一位将军威风的不行。突然我看见一只蚊子趴在墙上,我把神兵器拍子一挥,这蚊子反应超强,一个灵巧走位给躲过去了。我继续追杀这只蚊子,但追杀了十多分钟都没打到。晚上蚊子们为报复我的英勇行动,又赏赐了我几个红包。第二回合:败 。
第三,四回合,我也用了杀虫剂和网上说的灭蚊小妙招,洗衣粉加水。杀虫剂倒好用,打败了一大帮蚊子,哈哈,还没用几天,又来了一波新食客。而传说中的灭蚊小妙招根本没有用。又一个字:败 。
第五回合我要放大招了!古今中最重要发明之丝制铜墙铁壁灭蚊神器的蚊帐。看着外面的蚊子,口水直流3000尺的无奈样,我洋洋得意。第五回合我终于完胜。
灭蚊大战取得了胜利。我佩服起发明者聪明,我虽胜利打败了蚊子,但身上的包还痒着呢!
培根说:书籍是思想的航船,它满载着人类的智慧运送给一代又一代一。一本好的书籍就是一位智慧的长者,也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多读书能使愚蠢的人变聪明,多读书能让作文写得好
放学后,我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三味书店,我跨进店门,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找不到叫〈〈鲁宾孙飘流记〉〉的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我鼓励着自己。啊!它原来在这里。我急忙伸手去拿那本书,刹那时,一个哥哥捷足先登。我后悔不迭当时为什么不快一点,我又急有气。心里盘算怎样跟哥哥说我很喜欢这本书,请他让让给我。不行,不行,他又不认识我才不会让给我呢!要不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浮现。
最后,我鼓起勇气走到他面前,和颜悦色地说:好哥哥,请你把这本书让我先看看行吗?我太喜欢这本书。他却对我视而不见,我怒气填胸,好骄傲的哥哥。我正想着,目光落到他胸前的厂徽上,心里不由得咯噔一跳!原来他是一个聋哑人!
我拿出读书笔记,开始与他在纸上交谈。我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并请求他把书让给我。他告诉我,他非常乐意把这本书让给我。我对他感激万分,并在纸上写了谢谢。他笑了,而且笑得那么甜。
我爱看书,因为我从书中得到了很多知识。也是我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人应该怎么生活,路应该怎走
啊!天啊!清晨起来,一阵震耳欲聋的喊声把爸爸妈妈都吓呆了,他们不约而同跑出来,质问我:大清早的发什么疯啊!我站在镜子前,指着自己的脸:看,我额头上长了这么多青春痘,还怎么去学校啊!
其实早在几天前,青春痘这支庞大的军团就向我发来了一张战书,那时候,我的额角上只是长了一颗红色的小痘痘,我不以为然,心里想着:它自己会消失的。可是几天后,我发现,这红色的小痘痘不但没消失,还变本加厉地开始把我的脸当做它的栖息地,赖在这儿不走了!更可恶的是,它还带来了它的同胞另外两颗又大又红的青春痘也在我的左脸蛋上安家落户了。真是岂有此理,看来,我不采取一点措施是不行了。
第一招:我挤
我挤,我挤,我用力挤清晨起来,我就开始站在卫生间的那面大镜子前面,用手指去使劲地挤那几颗顽固的青春痘。可是这也太难了,我用力太轻没有作用,可太使劲自己的脸就会遭殃,一股接着一股抽筋似的疼痛感把我折腾得够呛,可是为了消灭这青春痘,我忍了!长痛不如短痛,靠着自己锋利的指甲,我三下五除二地把脸上几颗突出的青春痘给挤爆了,一股白色的脓流了出来,我赶紧拿来卫生棉花擦干净,最后用妈妈的洗面奶洗了一把脸。本想着已经万事大吉,谁知道,第二天起床,当我兴冲冲地去照镜子的时候,才发觉,脸上的青春痘又冒出来了,而且不再只有几颗,而是密密麻麻的一大片,我的左脸蛋几乎已经成了青春痘的游乐场了!去到学校的时候,我遮遮掩掩的,却还是被同学们看到了,他们大笑起来:美丽的青春痘发芽喽!有好戏看了!第一回合,我大败而归!
第二招:我擦
用暴力的手段不行,我就来软的,听说表姐以前也长青春痘,用过一种药膏擦了几周后就好了,于是妈妈也给我买回了几管这样的特效膏药。这次,我就不信还制服不了这小小的青春痘!我挤出那白色的软膏,轻轻地涂抹在脸上,细细地擦拭着。就这样用了一周之后,我发现脸上的青春痘真的少了很多,额头上的都已经溃不成军了!再加把劲,我就要获胜了,这样想着,我不顾表姐的叮嘱,私自把擦药的剂量调大了,以前是每天擦两次,现在我每天擦五次,还把整张脸都疯狂地涂满了,使劲地揉搓着,心里美美地想着:防患于未然,这下青春痘该输了吧!可是,悲剧又来了!
几天后,我正在读书,突然觉得自己的脸像发烧似的滚烫,还有些瘙痒难耐,难受死了,我不得不用手去抓脸蛋,这样捣鼓了一阵,我的脸又恢复了原样,青春痘又遍布了我的整个脸庞,更恼火的是,脸上还有着密密麻麻的抓痕,难看死了!第二回合的大战,又是以青春痘的胜利而告终。
我不得不使用最后一招了。
第三招:上医院
周末,爸爸妈妈带我去县医院诊治,护士姐姐用药水擦洗了我的脸,又开了一些药回来吃。这次,我吸取前两次失败的教训,再也不敢动什么歪念头了,只得好好地吃药,按时去医院做检查。而且,我对青春痘的敌意也没有以前那么大了,心想着:长就长呗,又没有什么好笑的!每天,我还是像以前一样读书、学习,几周后,我神奇地发现:我的青春痘没有了!真的没有了!我的脸光洁如初,十分富有弹性,再也找不到一颗青春痘的踪迹了!
这一次,我终于打败青春痘了!
世界上有很多足迹。在我短暂的人生历程中,也留下了一串串脚印,其中,留下的印记最多最深的,就是关于学习。
在我蹒跚学步、牙牙学语时,妈妈就把我送进了附近的一所幼儿园,每天早上,都是外婆送我去上学。我常常问外婆:为什么非要送我去上学,上学的时候要干什么......外婆没有上过学,所以,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我,就对我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一开始,我还觉得幼儿园里还是很好玩,不仅有零食可以吃,而且还可以看动画片,可是,渐渐地,我开始讨厌这种生活,因为我觉得不自由。有一天,我对妈妈说,我不想去上学了,可妈妈坚持让我去,我们相互都僵持了很久,到了最后,我们都退了一步,我说:如果可以让我今天不去上学,那我以后绝不请假。妈妈答应了我。很快我就从幼儿园毕业了,果然我除了生病以外,上幼儿园期间再没有请过一天假。
上小学后,慈利金慈小学校一二年级时,我常常是双百分。到了三四年级时就是0。5分难倒英雄汉,只保住了一个百分。那时我的成绩虽然好,但却十分马虎,每次就是难做的题对了,简单的却做错了。到了五年级时,由于对学习给自己到底有多大好处认识不深,而妈妈又硬要我天天到学校去,我就开始有点儿叛逆了,虽然这时我已经知道了学习是为了自己,但我的懒惰还是战胜了理智。五年级下学期时,爸爸把我转到了武陵源军地小学,那时,虽然我很不想去学校,但看到爸爸那么努力地做好单位那么多的工作,还辛苦地坚持接送我上学,我还是天天都去了,可心里总是有些反感情绪。到了初中时,我厌学的情绪变得更加厉害了,一个月就逃了三次课,人是去了学校,却总不想进教室,以此来抵触不想读书的那种情结。后来,由于老师、父母、政教处主任大家的教诲,我终于真正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决定不再叛逆了。
回顾学习过程中留下的行行足印,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在社会上,有知识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没有知识的人一定不会成功。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
于谦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
书的世界是一个多彩的世界,能够与书为伴是人生的最大幸事。而读书的乐趣,是所有游戏不可比拟的。那一个个方块字,在洁白的纸张上交织出一篇篇优美的文章。
周恩来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在他眼里读书成为了复兴中华的重要方式。读书,能够实现我们的梦想。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闲暇时刻,捧一杯香茗,独自坐在朝阳的小桌前细细读书,将尘世的纷繁复杂抛之脑后,给心灵一片净土。利用生活的点滴时间,将如细沙般的文学精粹收集起来装进大脑,使之变成自己的真正涵养。
人们都喜欢用文字把自己的内心想法表达出来,所以说,读书是个奇妙的过程。他人的内心,通过一种可见的方式,用眼去感受,然后通过感觉的门廊,经过想象力的天井,进入心灵的空间,激起心中的波浪。
读书的日子里,让我学会了品人,一点一点的体味生活。是书,让我认识了不同的人:《穷人》中备尝生活艰辛,苦命坎坷的人;《钟鼓楼》下经历沧海桑田却也注视着变迁的人;《绿山墙的安妮》里苦命悲惨,纯真善良的人;是读书,带我去绿山墙寻找那红头发长雀斑的女孩,梦游到闹鬼的林子,去白色牛奶湖边散步,让我的人生多一份童真,多一份梦幻,许下永远和你在一起的诺言。它带我去攀登世界最高峰,纵有千般难万般险,我愿绝云气,负青天,让我的人生多一份豪迈,多一份执着。
读书,可知治国安邦者的高瞻远瞩,雄才大略;读书,可知蝇营狗苟者的处心积虑,利令智昏;读书,可知故园的温馨,青春的宝贵。
我的世界,因书而丰富多彩;我的心灵深处,常常弥漫着书香;我的世界里,因有书香而格外美丽。朋友,让我们坐下来读书,去品味那页页书墨香。
这是什么地方?这样的酷热,为什么有雪花伴舞?前方的天,是那样的一片晶蓝,银白色的衣裙,究竟是谁的梦靥?一切从身边滑过,就像被卷入漩涡,同时间倒流。什么都不存在了,只有紫色的雾。那迷蒙的雾中,是一面怎样的铜镜?被它吸引,一步步的向前,却原地不动,双腿像灌满了铅。一阵飙风,被卷上迷茫的天空,急速坠落,下面就是那诡异的雾
惊醒了,看看周围的一切,还是那样完好如初。摸摸头,那一幕就像在眼前,飘忽不定。
是谁曾经告诉过我,如果在梦中遇见一面铜镜,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我听过以后就忘得无影无踪了,可是今天,却猛地从脑海中出现了。
照样穿上制服,到学校去上课。就像是被某个人给说中了一样,今天绝对是意想不到:话痨班长没来上学;被一个不知死活的男生戏弄(掀我的校裙);手表忘了戴;装的是星期四的课本这是些很平常的小事,可是叠加在一起就不正常了。不知道是因为我太神经质,还是真的不对劲,今天我总感觉脖子里冷飕飕的。
坐公交车回家,可是居然等了整整半个小时,到第四十分钟的时候,我才上了车。回到家,愤怒的发现自己收藏的一堆丝带不见了,好不容易从床底下翻出来,结果就开饭了作业一个字都没写啊!
妈妈把晚饭烧糊了,我只好吃着硬如化石的米饭,还得猛嚼才能咽下去。吃完晚饭,赶完作业,我极其郁闷的坐在床上,想着今天发生的这一连串不正常的事情。也许真的有什么不对劲的我这样想着,还是盖上被子睡觉了。
我又做那个梦了。可那面铜镜还是那面铜镜,但是雾没有了,天也变得纯洁了。我走过去,这一次我的脚步轻快如音符。我把一只手放在铜镜上,忽然,那面铜镜光芒四射,我被光芒刺得睁不开眼睛。当光芒渐渐散去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穿着古装,但是却是银白色长袖露脐装和银白色超短裙的女生。她的头发也是银白色的,是高高束起的单马尾,银白色的蝴蝶结那样灵动。
她看着我,说:我的主人,我愿意为您效劳。我被这句话弄得直发愣,她继续说:我是您的好运守护精灵,我们的祖先以鲜血为契约,将今世的我们紧紧牵连在一起。但是有这样一条约定:在我出现的前一天,你必须要被厄运缠绕,直到我真正被放出,你才可以获得我,获得好运。我看着这张脸,感觉是那样可靠:那,你来我身边吧。
在我还未上学时,就已经和书交了朋友。现在,书已经成为了我每天必备的营养品。
我还在上幼儿园时,有一次在家读到一本连环画,从此,我就对书看不释手。在我读时,妈妈坐在我身边,为我解答疑难问题、复杂词汇。那时,故事中精彩的情节和精美的图画,总是让我看得津津有味,赞不绝口。
上了小学后,我已经不满足于连环画和漫画了。我开始读童话和其它一些短篇故事。当时,我的识字量虽然已经不少,但和现在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我读书离不开拼音注释。
当我步入中年级,妈妈为我买了三大本无拼音的《安徒生童话》。这套书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当我读到正义战胜邪恶时,我会欢呼雀跃;当我读到纯洁善良的主人公落入坏人之手时,我会伤心得泪落如珠虽然有时我不得不不耻下问,请教妈妈一些字音和词义,但这丝毫没有减弱我对童话的热爱。
进入高年级后,童话也已经不能满足我的胃口了。我最感兴趣的是古今中外各式各样的小说。文学、动物、侦探、历史这些多种多样的小说,样样都得到了我的光顾。书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命运,都让我的心情喜怒哀乐、起伏不定。其中,我从多半的书中都能获得深刻的感触。保尔柯察金让我感受到了他的一片爱国之心;敲钟人加西莫多让我懂得了人不可貌相,有些人外表丑陋但内心善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成才的经历告诉我,要成为一个万人敬仰的名人,必须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
每天中午,我去托管班时,一吃完午饭,我就开始如痴如醉、津津有味地读起了我自带的书本。一个中午过去了,学校的午睡起床铃打响了。这时,我还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过了几分钟,我才缓过神来,急忙把书塞进书包,跑到学校再继续读。
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不需要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样的名言警句来激励我天天读书。对于读书的重要性,我的看法和课文中的一样: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初中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执笔作文网的一篇《我的奶奶作文800字》应该能帮助到你!
车窗外的车缓缓的行驶着,天空瓦蓝的可爱,白云一簇簇的,犹如一群群绵羊,这时,让我想起了故乡的天,故乡的云,故乡的草,故乡的水,还有故乡的奶奶,每次回到家,都感觉心很沉很沉
在小时候,父母因家庭的状况不得不外出,就留下我,弟弟和年迈的奶奶和爷爷。当时,弟弟还小,需要爷爷的照顾,所以,奶奶就照顾我:她每天总是起早贪黑。因为,我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不住在什么繁华的城市,反而,我家坐在农村,是一个极贫困的家庭,所以,爸妈离开我们去外地,记得在一次,奶奶的腰痛,爷爷要照顾弟弟,我有还小,奶奶又腰痛,没人帮我们洗衣煮饭,奶奶又强忍着她的疼痛给我们料理家务事,终于,我上二年级,当时,我们上学时每天要带上中午吃的饭,穿得衣服总是有几处缝补过的,还要走几十分钟的山路,奶奶总是担心我,天天都在送我接我,我每次看见奶奶送我到学校以后,奶奶又跟来时的山路回去,这时,我心里分不是滋味,每每看见她弱小的身影我就觉得自责,自卑。
转眼间,冬天就来临,早上出门时,奶奶总是千叮咛万嘱咐,还拿了一件大大的棉袄,帮我穿得厚厚的,穿的鞋也是防滑的,就这样,我们就上路了,但即使是这样,奶奶中午还是要亲近送饭给我,记得有一次,雪下得很大,奶奶的要又很痛她为了让我吃上热腾腾的饭,她从家出发,带着饭菜,经过几十分钟的山路,然而,我放学后,站在门口,看见奶奶没来,在那发脾气,正准备转身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影子在慢慢走来,拿着一根拐杖,在喊:孙女,我来晚了,你肯定饿坏了吧,快,快吃,还热着呢!她把饭给我,,我发现她的手上的一处一片淤青,我便问她怎么了,她说:没怎么,只是出门时手上沾上了煤。我知道,奶奶是不想然我知道她跌了跤,所以才晚了,她手上的伤是摔出来的,所以,就跟我说是什么沾上煤,但是在我的逼问下,奶奶最终说了实话,说是因为路太滑,又看着我要下课了,她就加快了脚步,所以摔了一跤,导致手上淤青,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已经掉了下来,我紧紧的抱着奶奶,奶奶确实安慰我。我却感到自责难过。
以为我的不懂事,导致奶奶的伤害,如果我从一开始就反对奶奶送饭,奶奶就不会受伤,奶奶就不会那么累,我恨我自己奶奶却是一度给我安慰,她的宽宏大量,让我越来越自卑,我觉得我当时真的好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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