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注释】:
故:有意。
这首《春雪》,构思新巧,独具风采,是韩愈小诗中的佼佼者。
“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新年即阴历正月初一,这天前后是立春,所以标志着春天的到来。新年都还没有芬芳的鲜花,就使得在漫漫寒冬中久盼春色的人们分外焦急。一个“都”字,透露出这种急切的心情。第二句“二月初惊见草芽”,说二月亦无花,但话是从侧面来说的,感情就不是单纯的叹惜、遗憾。“惊”字最宜玩味。它似乎不是表明,诗人为二月刚见草芽而吃惊、失望,而是在焦急的期待中终于见到“春色”的萌芽而惊喜。内心的感情是:虽然春色姗姗来迟,但毕竟就要来了。“初惊”写出“见草芽”时的情态,极其传神。“惊”字状出摆脱冬寒后新奇、惊讶、欣喜的感受;“初”字含春来过晚、花开太迟的遗憾、惋惜和不满的情绪。然而这种淡淡的情绪藏在诗句背后,显得十分含蕴。韩愈在《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中曾写道:“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诗人对“草芽”似乎特别多情,也就是因为他从草芽看到了春的消息吧。从章法上看,前句“未有芳华”,一抑;后句“初见草芽”,一扬,跌宕腾挪,波澜起伏。
三、四两句表面上是说有雪而无花,实际感情却是:人倒还能等待来迟的春色,从二月的草芽中看到春天的身影,但白雪却等不住了,竟然纷纷扬扬,穿树飞花,自己装点出了一派春色。真正的春色(百花盛开)未来,固然不免令人感到有些遗憾,但这穿树飞花的春雪不也照样给人以春的气息吗!诗人对春雪飞花主要不是怅惘、遗憾,而是欣喜。一个盼望着春天的诗人,如果自然界还没有春色,他就可以幻化出一片春色来。这就是三、四两句的妙处,它富有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可称神来之笔。“却嫌”、“故穿”,把春雪描绘得多么美好而有灵性,饶富情趣。诗的构思甚奇。初春时节,雪花飞舞,本来是造成“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的原因,可是,诗人偏说白雪是因为嫌春色来得太迟,才“故穿庭树”纷飞而来。这种翻因为果的写法,却增加了诗的意趣。“作飞花”三字,翻静态为动态,把初春的冷落翻成仲春的热闹,一翻再翻,使读者如入山阴道上,有应接不暇之感。
此诗于常景中翻出新意,工巧奇警,是一篇别开生面的佳作。
(汤贵仁)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可爱形象跃然纸上。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二十四岁为建威中郎将,人称周郎,他精通音乐,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当时人称:“曲有误,周郎顾。”此诗当然受到这个故事的启发。-----------------------筝是古代一种弹拨乐器,即今称“古筝”。“鸣筝”谓弹奏筝曲。题一作“听筝”,则谓听奏筝有感,就听者立题。从诗意看,以作“鸣筝”为有味。这首小诗写一位弹筝女子为博取青睐而故意弹筝出错的情态,写得婉曲细腻,富有情趣。前二句写弹筝美人坐在华美的房舍前,拨弄筝弦,优美的乐声从弦轴里传送出来。“柱”是系弦的部件。“金粟”形容筝柱的装饰华贵。“素手”表明弹筝者是女子。后二句即写鸣筝女故意弹错以博取青睐。“周郎”指三国吴将周瑜。他二十四岁为将,时称“周郎”。他又精通音乐,听人奏曲有误时,即使喝得半醉,也要转过头去看一看演奏者。所以时谣说:“曲有误,周郎顾。”(见《三国志·吴志·周瑜传》)这里以“周郎”比喻弹筝女子属意的知音者。“时时”是强调她一再出错,显出故意撩拨的情态,表示注意到她的用心不在献艺博知音,而在其他。清人徐增分析这诗说:“妇人卖弄身分,巧于撩拨,往往以有心为无心。手在弦上,意属听者。在赏音人之前,不欲见长,偏欲见短。见长则人审其音,见短则人见其意。李君(称李端)何故知得恁细。”(《而庵说唐诗》)其见解相当精辟。此诗的妙处就在于诗人通过细致的观察,抓住了生活中体现人物心理状态的典型细节,将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一种邀宠之情,曲曲写出,十分传神。诗的写法象速写,似素描,对弹筝女形象的描写是十分成功的。(倪其心)---------------------------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精洁雅致的琴房,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素雅的琴房,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高洁的环境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
雪净胡天牧马还,月明羌笛戌楼间。
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作品赏析汪中《述学·内篇》说诗文里数目字有“实数”和“虚数”之分,今世学者进而谈到诗中颜色字亦有“实色”与“虚色”之分。现在我们还可看到诗中写景亦有“虚景”与“实景”之分,如高適这首诗就表现得十分突出。
前二句写的是实景:胡天北地,冰雪消融,是牧马的时节了。傍晚战士赶着马群归来,天空洒下明月的清辉……开篇就造成一种边塞诗中不多见的和平宁谧的气氛,这与“雪净”、“牧马”等字面大有关系。那大地解冻的春的消息,牧马晚归的开廓的情景使人联想到《过秦论》中一段文字:“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则“牧马还”三字似还含另一重意味,这就是胡马北还,边烽暂息,于是“雪净”也有了几分象征危解的意味。这个开端为全诗定下了一个开朗壮阔的基调。
在如此苍茫而又清澄的夜境里,不知那座戍楼吹起了羌笛,那是熟悉的《梅花落》曲调啊。“梅花何处落”是将“梅花落”三字拆用,嵌入“何处”二字,意谓:何处吹奏《梅花落》?诗的三四句与“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李白《春夜洛城闻笛》)意近,是说风传笛曲,一夜之间声满关山,其境界很动人。
三四句之妙不仅如此。将“梅花落”拆用,又构成一种虚景,仿佛风吹的不是笛声而是落梅的花片,它们四处飘散,一夜之中和色和香洒满关山。这固然是写声成象,但它是由曲名拆用形成的假象,以设问出之,虚之又虚。而这虚景又恰与雪净月明的实景配搭和谐,虚实交错,构成美妙阔远的竟境,这境界是任何高明的画手也难以画出的。同时,它仍包含通感,即由听曲而“心想形状”的成分。战士由听曲而想到故乡的梅花(胡地没有梅花),而想到梅花之落。句中也就含有思乡的情调。不过,这种思乡情绪并不低沉,这不但是为首句定下的乐观开朗的基调所决定的,同时也有关乎盛唐气象。诗人时在哥舒翰幕府,同时所作《登陇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正是由于怀着盛唐人通常有的那种豪情,笔不的诗方能感而不伤。
(周啸天)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注释](1)左迁:从前朝廷对官员的处分,降级调用。蓝关:蓝田关。在长安附近蓝田县境。(2)封:在此指谏书。九重天:皇帝居住的地方,借指皇帝。(3)潮阳:今广东潮安县。(4)圣明:皇帝,此指唐宪宗。(5)肯:岂肯。(6)秦岭:指横亘陕西南部的山脉。(7)瘴江:指潮州附近的韩江,是有名的瘴疠之地。
[译文]一封谏迎佛骨的奏章,清早奏给皇上,晚上就被谪贬到八千里路外的潮阳。我本想替圣上除掉有害的事情,岂肯因为年迈衰老而顾惜自己的老命呢?浓浓的云雾横阻在秦岭上空,不见家在何方;大雪拥塞蓝关,连年、马也不肯前进。我知道你远道赶来是有用意的,为的是到瘴气多的江边收我的尸骨呀!
韩愈一生,以辟佛为己任,晚年上《论佛骨表》,力谏宪宗“迎佛骨人大内”,触犯“人主之怒”,几被定为死罪,经裴度等人说情,才由刑部侍郎贬为潮州刺史。
潮州在今广东东部,距当时京师长安确有八千里之遥,那路途的困顿是可想而知的。当韩愈到达离京师不远的蓝田县时,他的侄孙韩湘,赶来同行。韩愈此时,悲歌当哭,慷慨激昂地写下这首名篇。
首联直写自己获罪被贬的原因。他很有气概地说,这个“罪”是自己主动招来的。就因那“一封书”之罪,所得的命运是“朝奏”而“夕贬”。且一贬就是八千里。但是既本着“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论佛骨表》)的精神,则虽遭获严谴亦无怨悔。
三、四句直书“除弊事”,认为自己是正确的,申述了自己忠而获罪和非罪远谪的愤慨,真有胆气。尽管招来一场弥天大祸,他还是“肯将衰朽惜残年”,且老而弥坚,使人如见到他的刚直不阿之态。
五、六句就景抒情,情悲且壮。韩愈在一首哭女之作中写道:“以罪贬潮州刺史,乘驿赴任;其后家亦谴逐,小女道死,殡之层峰驿旁山下。”可知他当日仓猝先行,告别妻儿时的心情若何。韩愈为上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家何在”三字中,有他的血泪。
此两句一回顾,一前瞻。“秦岭”指终南山。云横而不见家,亦不见长安:“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李白诗),何况天子更在“九重”之上,岂能体恤下情?他此时不独系念家人,更多的是伤怀国事。“马不前”用古乐府:“驱马涉阴山,山高马不前”意。他立马蓝关,大雪寒天,联想到前路的艰危。“马不前”三字,露出英雄失路之悲。
结语沉痛而稳重。《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记老臣蹇叔哭师时有:“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之语,韩愈用其意,向侄孙从容交代后事,语意紧扣第四句,进一步吐露了凄楚难言的激愤之情。
从思想上看,此诗与《论佛骨表》,一诗一文,可称双璧,很能表现韩愈思想中进步的一面。
就艺术上看,此诗是韩诗七律中佳作。其特点诚如何焯所评“沉郁顿挫”,风格近似杜甫。沉郁指其风格的沉雄,感情的深厚抑郁,而顿挫是指其手法的高妙:笔势纵横,开合动荡。如“朝奏”、“夕贬”、“九重天”、“路八千”等,对比鲜明,高度概括。一上来就有高屋建瓴之势。三、四句用“流水对”,十四字形成一整体,紧紧承接上文,令人有浑成之感。五、六句宕开一笔,写景抒情,“云横雪拥”,境界雄阔。“横”状广度,“拥”状高度,二字皆下得极有力。故全诗大气磅礴,卷洪波巨澜于方寸,能产生撼动人心的力量。
此诗虽追步杜甫,但能变化而自成面目,表现出韩愈以文为诗的特点。律诗有谨严的格律上的要求,而此诗仍能以“文章之法”行之,而且用得较好。好在虽有“文”的特点,如表现在直叙的方法上,虚词的运用上(“欲为”、“肯将”之类)等;同时亦有诗歌的特点,表现在形象的塑造上(特别是五、六一联,于苍凉的景色中有诗人自己的形象)和沉挚深厚的感情的抒发上。全诗叙事、写景、抒情融合为一,诗味浓郁,诗意盎然。
(钱仲联徐永端)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注释](1)天街:旧称帝都的城市。稣:牛羊奶中提炼出来的脂肪,即酥油。
[译文]初春的小雨落到京城的街道上,犹如酥油一样柔腻光滑,绿茸茸的细草,远看似青,而近看似无。这种景致正是一年中最美的,胜过春末满城佛动着的如烟如雾的杨柳。
这首小诗是写给水部员外郎张籍的。张籍在兄弟辈中排行十八,故称“张十八”。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原来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全篇中绝妙佳句便是那“草色遥看近却无”了。试想:早春二月,在北方,当树梢上、屋檐下都还挂着冰凌儿的时候,春在何处?连影儿也不见。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你瞧吧,春来了。雨脚儿轻轻地走过大地,留下了春的印迹,那就是最初的春草芽儿冒出来了,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人们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你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象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饱蘸水分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远远望去,再象也没有,可走近了,反倒看不出。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皇城中的街道)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酥就是奶油。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还能不新吗?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还能不美吗?
临了,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柔嫩饱含水分,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呢?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人喜爱了。象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物以稀为贵”,早春时节的春草之色也是很娇贵的。“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韩愈《春雪》)。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这一些些轻淡的绿,是当时大地唯一的装饰;可是到了晚春则“草树知春不久归”(韩愈《晚春》),这时那怕柳条儿绿得再好,人们也无心看,因为已缺乏那一种新鲜感。
所以,诗人就在第三句转折时提醒说:“最是一年春好处。”是呀,一年之计在于春,而春天的最好处却又在早春。
这首诗咏早春,能摄早春之魂,给读者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
(钱仲联徐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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