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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当我读到“童年馒头”时,我知道母亲的痛苦,他们有多累!
从我们出生开始,就不会从一个男孩说话,勇敢和坚定的年轻男孩,其中一些没有经历的风雨啊考验?对,是我们的母亲,他们都辛苦了一天的钱能赚,养育我们长大了,我们的父母真的希望是有一天,我们希望能成大器。
在时间的流逝中,我们自己是否可以体会学习到了很多母爱的伟大,所以我今后要多多报答祖国母亲对我的养育之恩,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我没有体会影响到了一种母爱的无私中透露着一个平凡,却又暗含着对于一些民族伟大。母爱它就像一股暖流,渗入了发展我们的心肺,母爱它就像一副翅膀,带我们不断飞向高远的未来。
啊!多么伟大的母亲,它就像《童年里的馒头》一样呵护着我们!
也许,是社会的脚步太快,以致我们接受的信息在不断更新,也许,是我们思维变化得太快,以致思想在纷繁事物前迷失了我们无暇再去感受那些传颂千年的文化。然而,纵使潮流在不断替换,我们都应该再回到那片书海——那些真正具有文化底蕴的东西。
曾经,我们感慨《诗经》言辞之美,却又沉醉于小说中不能自拔,曾经,我们赞美《离骚》辞藻之华,却又迷恋于漫画中不可救药。好不容易复兴的中国文化现在又陷入了一个何等窘迫的局面?我想,如果闻一多先生尚在,他又会作何感想?
其实,时下的一些所谓的流行文学确实诱人,情节曲折,想象丰富,但这正像是加满了色素和添加剂的食品,华而不实,可口却毫无营养。唯有经典名著才是精神的养料,既然你有时间去看网络小说,有精力去看日本漫画,为何不去翻翻《风月空鉴》,去领略文化史上的一个巅峰?为何不去读读《朱自清散文集》去品味朱先生的思想文化之精髓?为何不去欣赏《繁星、春水》为自己的心里寻觅一块宁静的栖息地?
读书长智,读书达理,读书明德,远古的传说,唐代的诗歌,宋代的词曲,元代的戏曲,清代的小说,文明之渊,源远流长,怎能弃下手中卷?从古至今,书不知唤醒了多少没有灵魂的空壳,经历了五千年风雨的中国,悠远的历史造就了这博大精深的文化,它,穿越了远古的荒蛮与朝代的更替,难道要在新的21世纪就此停下吗?
醒醒吧!让时代带走新潮,留下我们的传统文化,再次翻开历史的书卷,让心灵接受圣洁的洗礼,让思想徜洋在这文化长河中。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是我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名言。意思是书读多了,书中的意思也便明白了。
是的。我喜欢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是一种枯燥无聊的行为。相反,我认为读书可以使我烦躁一天的心情平复下来,可以是我明白很多的常识和道理,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何乐而不为呢?我喜欢看杂书,各类各样的。因为在书里我可以获得一种别样的快乐。
记得有一本书,我百看不厌。当读到女主为了保住男主,坠落悬崖是,我会潸然泪下,当看到女主和男主重逢时,我又会新笑颜开。书籍对我来说是一个益友,也是一剂医治心灵创伤的灵药。每当夜深人静时,总喜欢拿着一本书翻看一下。
我喜欢的书有着很多种。我喜欢在早晨或着傍晚,迎着朝阳或晚霞,拿着一本书,坐在院落中细细品味。妹妹曾经说我是一个“书呆子”只要看到一本好书便想将她带回家。但我对于这个称呼特别喜欢。
还记得有一次,在姥姥家发现了一本好书,便立刻拿起来,直到吃饭的时候,我依旧再看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始终没有答应。之后,妈妈便进屋里去叫我,看到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真是个书呆子。”我依旧沉迷于书中所描绘的景象,直到妈妈的河东狮吼响起,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去吃饭。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种。
说起读书,是快乐的源泉;读书,是慰及我心灵的良药;读书,是精神的一种寄托。
说起读书,原来如此快乐。
一天,我到学校图书室里借图书,刚一进门,里面全是看书的同学和老师。我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作文书认真的看。作文书里有一篇短文,名字叫《我的母亲》。这篇作文讲述的是:一天早上,有一位小姑娘背着书包去上学,下午放学的时候,天上下起了大雨,小姑娘没有带雨伞,身上衣服全湿了。这时她的母亲打着雨伞来了。小姑娘的妈妈把雨伞给了她。小姑娘感到很温暖。第二天,小姑娘的妈妈生病了,小姑娘在家照顾她妈妈。妈妈看着她懂事,心里很高兴。渐渐地她妈妈病好了。
这篇作文看完了,也让我联想到小时候,我妈妈爱护我关心我的的场面。记的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感到头非常痛。妈妈就问我哪里不舒服?我告诉妈妈我有点头痛。妈妈就用手试了试,感觉我有点发热,就背着我上医院。走到半路,下雨了大雨,妈妈把雨衣披在我身上,妈妈衣服都淋湿了。到了医院,医院给我量了量体温,说我发烧40度,医生说给我挂水,妈妈在一旁鼓励说:“孩子挂水一点都不痛,你坚持住呀!”这里我心里感到暖暖的,药水挂完了后,妈妈又背着我回家了,把我放在床上,然后妈妈做饭给我吃。
我想,父母对我们的关心和照顾,我要是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工作,报答父母。
人的爱好是多样的,每个人的爱好都是充满快乐的。我也有自己的爱好读书。
我会很乐意读一本好书,我会感受它,我会吸收它。这本书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一篇80天环游世界的简介。看完之后,匆忙跑到书店气喘吁吁地问老板:你有80天环游世界吗?可惜,因为这里的人不喜欢现在看,所以我也没买,老板无奈的说。听完,我步履艰难地回家,但我仍然没有失去信心。我相信总会有的。天助自助者,父亲80天带我环游世界的梦想,我像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不知不觉夜已经开始了,我还沉浸在书本的世界里而不自知。直到吃晚饭,我才勉强放下书。
读很多好书也有很多好处。每当写作文的时候都会想到很多科目,做阅读题的时候很轻松,语文成绩提高了很多。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充满快乐。所以我愿意读,所以我爱它。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这么认为,因为读书能带给我们指示和快乐。
书籍对于我们来说就像食物、水一样。让我们拥有了充分的能量。古人曾经说:“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确,书中的许多知识都需要我们自己来理解。读书不能太盲目,要细细品味。把书读透了这样才能达到读书的目的。
我很爱读书,每次借到或买到好书都迫不及待的去读。我学会了读书的方法,书里的知识日然而然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慢慢地,我觉得读书带给我许多快乐。读书其实很轻松,只要你有好的方法,书中的知识一定不会忘记。
书籍是当今社会人类的好宝贝,书中的知识像宝藏一样,它等待着我的一点点的去开启、挖掘,最后获得。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那么你就会体会到书带给你的乐趣。
书像一缕阳光,带给人们许多光明:书像一片大海,里面有许多生命之源:书还给人们无限的知识和无穷的乐趣。
古人读书爱在书中夹些香草,乃有书香;油墨之味,亦是书香。——题记
书对我而言,犹如空气,无处不在,而我,时时刻刻都需要他。
自童年开始,我便明白,当肚子饿了的时候找食物吃,眼睛饿了便要找书看,我的双眸时刻都处于饥饿状态,只要一书在手,我便有了快乐,有了满足。
小时候,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闻着淡淡的书香,时间悄悄的走过,我在书中与孙悟空大战三百回合,与鲁滨逊一起漂流,跟卖火柴的小女孩一起哭,随F4一起笑,书香成为我童年记忆中最美好的香味。
长大后,我依旧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世界史》让我识天地之广,晓人生之道,《三国演义》让我洞察世事,了悟人生百态,,我懂得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博大,伴着淡淡的书香,我有了精神的巢穴。
当我悠闲的时候,书香便如蚁附膻,我拿起书,即有了蚕吞桑口的快乐,便发现,屋子里每一点空隙,都漂着一缕一缕的书香,视线所视之处,都有书,高高低低的叠着,密密麻麻地堆着,疏疏散散的放着,整整齐齐的排列着,疏和屋子你侬我侬,成为了一个圆的整体,看着这些亲密的伙伴,我变得蚕吞桑口,慢慢的细嚼,伴着淡淡的书香,我有了生命的禅床。
书香书香,是咀嚼出的香味,是消化后吸收的回味,书香,亦是生命永久的香味,书在左右,有书闲手翻翻,有时倾心细读,有时一笑而过,有时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所得的都是生命的真意趣,大滋味。
以书增智慧,以书育人格,人生便愈加丰富,充实。我愿书香永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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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夸耀,无需添加,亦无需比拟,因为你从来天生丽质,看吧,彩虹般美妙的家乡,满身花语又归来。
斑驳如花的容颜,香浓醇美的内心,啊,家乡,你彩虹般美妙的样子是那样真实地存在着,真真的留在我的心里。
秀外——如清泉般澹澹;清泉般澹澹,给人以新奇。
新奇的景色从来不缺少,但奇得令人着迷,那才是真的绝。
我家附近不远处的一条小河,河水十分清澈,所以村里的妇女总爱去那里洗衣服,不管衣服多或少,只要有时间,就会呆上半天。记得,奶奶说过这条小河很久以前就存在了,还说自己是被小河看着长大的。我知道这个后更加喜爱它了。小河长相平平,但河道蜿蜒,所以就别有一番意味了。单只远看它时,你可能会觉得它再平常不过了,可走近一瞧,那你可就惨了,你会被它给迷住的。
这条伴随着奶奶一辈子成长的古老而又鲜活的“岁月之河”的神秘面纱后空间怎样呢?那是与“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相反的美。
远远地看,着实普通,无论天气昏与暗,水是的倒影全都辨认不出,即便水流上没有泡沫,倒影也是不真实的、不清晰的,难以理解的,只有当水流穿过一道又一道坎抵达一片安静、开阔的弯道,或是在坎道口驻足,或是在水波不兴的时刻安卧,只有在这些地方,人们才能在镜子般的水面上看到岸边树木的每一片叶子,淡淡白云中的每一抹云絮和天空中那丰满面而又蔚蓝的深处,你面对它时惊奇、欣喜的表情……这种场景,亦真亦假、亦隐亦现,仿佛像一幅用神笔绘出的图画,又似乎是在演绎一场捉迷藏的游戏,如此悬乎,又如此扣人心弦。
小河周围的景色也是不容忽视的。当春姑娘发出她天籁般的声音,万物生灵便开始蠢蠢欲动:天空飞禽眨巴朦胧的眨眼,像幼童,像精灵;大地生灵在风中摇曳着倩影,时而左摇右晃,时而款款如丝条扭动,令人浮想联翩,意韵绵迷;而蓝色世界里上演的画面总在沉寂中释放光芒,水中倒影就是那夺目的一幕。彩虹般美妙的家乡,我为你着迷。
家乡,你的外表令人惊叹,那么你会拥有怎样的内心使人铭记呢?
慧中——如茶香般醇厚;茶香般醇厚,给人以温暖。
镜头一;
“云秀呀,听说您们家又添了一个胖小子,恭喜恭喜啊!”仔仔妈说。
“嗯,我也正高兴呢,那胖小子也真是可爱,改天你一定要来抱抱哦”。云秀满脸幸福地说。
“真好啊,云秀,改天我一定去,要不我给他当个干妈吧!”
“好啊!求之不得,不过,我儿子的红包可是要鼓鼓的哟!”云秀开心地说。
一家有喜千家乐,家家户户同祝愿。我的家乡,总能呈现一派祥和之景,这如向阳花开般温暖的风景可是很珍贵的哦!
镜头二;
家乡的另一道亮丽风景——贵牙叔;贵牙叔,现已是古稀之年,岁月之笔的装饰使他看上去已无当年的英挺之气。听村里的人说,贵牙叔年轻时可是个风云人物,是众多少女追求的对象,不光因为他长得帅,还因为他有一颗赤子之心,而今,贵牙叔变老了,可不变的是他仍有一颗纯净的心灵。
他,无条件帮助别人干活,对待老人、儿童始终如一的耐心;对不公平之事据理力争;对难事、脏事首当其冲……总之,他是配得上那句“千家万户如自家,尽心尽力怨尤”。
贵牙叔,你那彩虹般绚烂的光芒怎能不夺人视线呢?
秀外慧中,如我的家乡。家乡——彩虹般美妙的地方,孕育我的地方,从来新奇,从来醇厚,我生命的起点,我寻梦的支点。家乡之景,宛如我人生画卷中一幅忠诚美好的护航图。
忆容颜,是纯然的雨后美景;意阑珊,是浓烈的光下朝阳。我的家乡,彩虹般美妙的你,怎能忘记,怎样忘记……
金秋十月,桂花始吐香,仿似预示着丰收。然我入象牙塔已逾两载,分明是个青黄不接。于是便心下调侃:这又如何?能妨我闻那桂花香么?
铁道唯一让人心动的便是里面的树了,当然不少那桂树。我是不认得桂树的,亦不想去认,只需嗅嗅那一段幽香就可。
铁道有段林荫路,道旁夹杂桂树一两株,而我上课自习是必走此路的。如今正值时,于是我有幸每天踏几遭香了。我想园丁当是极细心的,又带那么一点诗心:他植了桂树,但只一两株,星星点点。如此,这林荫道上飘满了,但又不似那般冲鼻。行人过此便会放慢步伐,踱一会儿,浅浅一闻,即寻得那,香是淡淡的,仿若屏息即失。此感系点诗意,又带点醉意。每闻总有一丝醉,头一点晕,身一缕轻,像是飘了似的,飘向神往的远方……
这醉应是饮了自桂林带的桂花酒的缘故罢。酒溶桂花,桂花和酒,就这样混着,也就分不清了。故如今饮酒便似闻桂香,闻桂即如饮醇酒。
原来桂花也是醉人的,这大概就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的哲学罢。
乡村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是美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是王维清静的乡村;“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是杜甫诗意的乡村;“梅子金黄杏子肥,麦花雪白菜花稀”是范成大收获的乡村。乡村在他们的诗中,诗中有他们的乡村。踏着清晨的第一缕微光,伴着苦水,行走在乡间的小道上。
放眼四顾,万物都被这阳光照耀着,有种不可言说的美感,东汉古诗“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正有着这种景象。儿时与小伙伴们念着“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从心底佩服的小草。每每经过这生草的小径都会蹲下抚弄带露的草尖。现在见到早春的青草,韩愈的诗景就浮现在眼前,“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草只属于乡村乡村因草而美。走到池塘边,贺知章的柳影便宛然在目“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柳姑娘摇晃着身肢,招呼着每一个对她注目的人。采一根柳条编成头环,坐在树下的石块上,数着河面上成群的鸭子,“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乡村的春意率先感知的必是鸭群吧!置身于“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乡村中,你别有一种误入桃源的恍惚,也便生出怡然自乐的心境。这都是乡村的树给你的。和煦的风吹拂着田野中的农民伯伯的衣衫。“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他们虽累,但也是开心的,毕竟在农村眼里这里满是秋天金黄的收获。乡村里的人豪放,团结,人情中充满诗意。他们亲情浓厚,也和睦乡邻,更会热情的招待客人。《桃花源记》上有“便邀还家,设酒杀鸡作食”。谈到“酒”字,“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陆游的酒味便穿越千年感染每一个做客乡村的人。偶尔尝一口老酒,也能品味品味欧阳修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蕴。或者,你也可以学着将酿好的美酒埋在桃树下,若干年的窖藏,普通的村醪,必也有名酿的香醇。“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若你疲于途中,可以歇身林樾,让知了与短笛的给你消疺去烦,这是乡村免费的桑拿远征都市的人都怀念乡村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确,乡村中的任何一处景物都会使人铭刻心板。
傍晚,“牛羊下来”于是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而乡农也因“晨兴理荒秽”,此刻已“带月荷锄归”,而村童早已剥完莲蓬,野老也“争席”而罢,“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乡村的晚景便意趣横生了。
乡村的夜景,伴着点点星辰悄然而至,此时野芳发而幽香,此时蛙鸣声声入耳,此时真是静得心安闹的有情了。乡村像一杯茶,越品味越永;乡村像一幅画,水墨里淡出清雅;乡村像一首诗,婉婉约约,叫你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乡村在诗中浸润,诗在乡村中溢发;乡村是诗的生活的田园,诗是乡村的美的点染。如果你想找点清净,想找点诗意,想找回初心,请到乡村来吧!
“好烦啊!”正在枯燥无味的几何奥数题中徘徊的我抬起头,眼角不经意拂过窗外。咦?刚刚不还晴空万里吗?怎么眨眼之间就乌云密布了?谁又惹着了爱哭的云朵妹妹啊?
打个哈欠,唉,有点累了,欣赏一下大自然的杰作也不错,毕竟是免费的嘛!
趴在阳台上仰望天空,黑压压的乌云聚拢在一起,那道让灰蒙蒙的天空霎那变得似白昼的闪电,像是乐章的指挥员一样,猛地一挥指挥棒,雨争先恐后地下了起来,像掉了链的珠子,又似开了闸的水龙头,又密,又急,“哗啦啦,滴答答……”不停地演奏着乐章的前奏。天空,似乎更阴沉了,雷公电母这对调皮的老顽童也跑来奏热闹,时不时地伴奏一下。
骤然间,似乎乐曲停顿了一秒,高潮终于来了。雨,下得更加凶猛,“劈里啪啦”的声音不断撞击着每个人的耳膜,“轰隆隆”,雷吼得更有气魄,天空又猛地白光一闪……那声,那景,那气势,大有不吞噬地面上的一切绝不罢休之势。恍然间,你感觉已经成为天地中的一份子,在雄伟的声音中徘徊,在壮观的景色中流连,带着霸道的沉迷,你早就离不开这奇迹一般的画卷。
雨,停得毫无预兆。像位来去匆匆的行人。只有窗外青翠欲滴的树叶,干净湿漉漉的地面,才告知人们,刚才那场夏雨,不是个虚幻的梦。深深的吸几口雨后的清新空气。忽觉脑海不再是阴沉沉的,仿佛像被雨冲洗了一遍似的,变得清晰起来。啊,那几何题添几条辅助线不就解决了吗?匆匆做完,深深呼吸一口雨后的空气,嗯,好清新。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10月2日我和妈妈起了个大早,乘车两个多小时来到武汉植物园。
接待我们的是个男导游,我们排队入园时,他向我们介绍武汉植物园始建于1956年,国家4A级景区,占地70公顷,各类植物8000余种,是全国三大植物园之一。
我们一进到园里,就看见一个很大的菊花花坛,花坛里五颜六色的菊花围成一个圆形,圆形后面耸立着一个菊花台,菊花台的周围都许多绿色的小植物环绕着,中间是由许多黄色的小菊花编成菊花形状,感觉非常漂亮。
导游带领我们来到热带雨林展区,里面有很多热带植物,一棵大大的榕树上盛开着五颜六色、形态各异的鲜花,并且这些鲜花还是不同种类的呢!有蝴蝶兰、倒挂金钟、玫瑰花、菊花等等等等几十种呢!接着,我们来到仙人掌科展馆,我首先看到的就是“擎天柱”,它就像一个个又高又大的巨人用手举着天空一样,有5米多高呢,所以就叫“擎天柱”。随后,我们又来到了水族馆,那里有很多水生植物,我看到有一种非常有趣的植物叫苦草,长得像弹簧一样。水族馆平旁边有一个湖,湖里有个长得像盆子的植物,我一眼就看出来那是王莲,就大声喊道,“那是王莲!那是王莲!”,你知道吗?王莲的浮力非常大,上面可以乘坐一个小宝宝呢!
植物园的植物真是令我大开眼界。
一阵春风吹过,谁也不知道,迎春花伸了伸干干的枝叶,它睡醒了,开始报春,它张开那金色的脸,笑容中也有些蒙蒙的睡意。不远处,又有一些迎春花开了,近看像无数个金灿灿的喇叭,远看像一座座金山。
一阵春风吹过,静静地,静静地,柳树姐姐的绿发又长出来了,她冬天时干干的枝条,变得又发柔软又发绿,而且长满新芽,像一个个水滴在树上,每根枝条都是毛绒绒的,还发这清香。
一阵春风吹过,你注意了吗?在天空中老是传来清脆的鸟叫,这时你抬头看,就一定能看到一排大雁,披着花衣,在天空中飞过,它们一会排人字队,一会排一字队,还不停地叫着,告诉我们:“春天来了!”
春天来了,她悄悄的来到了我们身边。
乡下真是孩子们的梦工厂啊!
春天,我们在河边玩,比谁扔的石子溅起的水花最大谁就嬴,争强好胜的我总能嬴,因为我每天都在暗暗练习用大的试试,小的试试,工夫不负有心人。我就没次都能嬴,所以输了的人背我在河边走50步,别提有多么开心。
夏天,知了在树上睡觉,小鸟在树上打钝。而孩子们在水中打仗,玩累了荡一条小船划到桥洞中乘凉
冬天白雪一片北风呼啸,大地披上了一层洁白的东装,我们在水中玩打雪仗游戏,游戏规则是:每一个队都堆一个雪人,谁的雪人被别人被别人打“跨”谁就输。开始了我军开始大进攻我左一个右一的大雪球打到他的“老窝”终于他的“老窝”被打了个西八烂。
乡下真是孩子们的梦工厂啊!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范文参考:写外婆感人的作文高中万能版3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还是真的,就拿我们家来说吧,老妈喜欢吃清蒸鱼,老爸喜欢吃卤猪蹄,而我呢?唯独钟情于糖醋排骨。
有人说,钟情于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而我钟情于糖醋排骨可是有理由的。在儿时的记忆里,老爸老妈生下我就不管我了,找个堂而皇之的借口就是工作忙,然后,就把我送到乡下的外婆家。所以,在儿时,最喜欢我的人就算外婆了。外婆做得一手好菜,据说,她的拿手好菜是红烧猪肉。我之所以说是“据说”,是因为我虽然也觉得红烧猪肉好吃,但自从外婆做过一回糖醋排骨给我吃了之后,糖醋排骨就是我的最爱了。
记得那天,外婆说:“乖乖,今天我们吃啥呢?”我太小,并不知道为自己点什么菜好,大概在嘴里乱嘀咕了一句,外婆就说:“乖乖,你说要吃糖醋排骨吗?好好好,外婆给你做。”
那是我第一次吃糖醋排骨,其他的细节都不记得了,但记得外婆做好起锅后,就挑出一块几乎没有斩过的猪排,吹了吹,又晃了晃,是在让它快快凉下来,然后递给我。我就这样一手抓在手里,吧叽吧叽地啃起来。那昧酸酸甜甜的,我就像吃冰棒一样,塞在嘴里舔呀,吮呀,似乎那酸酸甜甜的味永远也吮舔不尽。
自那以后,我最钟爱的菜就是糖醋排骨了。
于是,我就特别地思念外婆,特别想吃外婆做的糖醋排骨。
有一次,老爸老妈带我去出席一个档次很高的宴席,席间,同桌的食客啧啧称道一道道菜品,特别是等一盘大闸蟹上桌后,大家更是掰腿取壳,又动筷子又动刀,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我怎么也没吃出有外婆做的糖醋排骨那样的口感来。
现如今,物质生活越来越好,吃的品的食物越来越多,但我独独还是忘不了外婆做的糖醋排骨。后来,每次回老家,第一要告诉外婆的,就是给我做糖醋排骨。现在,外婆老了,眼花了,背也驼了,手脚也不如原来麻利了,虽然馋虫时时在喉咙里爬来爬去,但不好意思再向外婆要糖醋排骨吃了。
她是慈爱的。每当我看到窗外下的毛毛细雨,我的脑海里便会浮现起她的脸……
外婆,一头白茫茫的头发,记印着她的苍老。她的脸上常常挂起一个慈爱的笑脸。她乐于助人,在邻居口中,无人不称赞她热心肠。
小时候,我喜欢到外婆家,当然原因是玩、吃。
每当我到外婆家,表弟和表妹便会围过来与我一起玩耍,使我从孤独中感到快乐。中午,外婆便会做一桌子的好菜,来慰劳我。这些菜都是我喜欢吃的:红烧鸡翅、香炒鱿鱼、红烧排骨……看得我直流口水。
一次夜晚,我在外婆家里过夜了。半夜,空中的明月被乌云遮住了,而星星似乎也在和我们捉迷藏,消失在夜空中不见了。忽然,闪电在空中划过一道雪白的弧线,把睡梦中的我给惊醒了。
我醒后,漠然地坐在床上不知所措:我在哪里?妈妈呢?突然又一道闪电把我吓傻了,我吓得哇哇大哭,把睡在一旁的外婆给闹醒了。外婆看到在一旁哇哇大哭的我吓得坐了起来抱紧了我,轻拍我的后背,不停地说:“不怕,不怕,有外婆在。”然后从床头柜中拿出一张纸巾为我擦去脸上的泪痕,最后问我怎么了。“贝贝,你怎么了?做噩梦了吗?”外婆关心地问道,我摇摇头,结结巴巴地说:“妈……妈妈……”说完后,又一道闪电划破空中。我看着窗外更大声地哭泣着。外婆看着我,连哄带骗地说:“睡吧,睡吧,睡着了就可以看见妈妈了,梦里没有闪电,只有月亮和星星……”
慢慢的,我进入了梦乡,而窗外下着的细雨也成了一首安眠曲,早晨,窗外的雨停了。而我也醒了,我起来看到了,原来昨天晚上是我枕着外婆睡着的,压着外婆,外婆整晚都坐着睡。看到外婆这样紧张我,这样疼我,我心里很开心。我想:外婆比爸妈都要疼我,我长大我要好好孝敬外婆。
我喜欢外婆,所以喜欢去外婆家。因为在外婆家里不会让我那么寂寞,有人陪我玩;在外婆家里有我喜欢吃的菜;在外婆家里更有她的慈爱。我也更喜欢我的外婆。
我家外婆虽已年近古稀,可她从不享受这份安静的晚年生活,而是一天到晚泡在她的自留地里,自得其乐。
每次周末去看望外婆,我们总是满载而归--满满一篮蔬菜。有一次,我们又像以往一样提着外婆的菜篮子回家了。刚到家,外婆就打来一个电话,对妈说:“你们到家了,我也放心了。外头青菜这么贵,又有农药,要吃出毛病来的。我反正吃不完,你们尽管到我这里来拿,以后不要去买了,自家的菜吃了放心。还有,篮底里有一只小塑料袋,我里面包了一百块钞票,给鑫鑫用,要他一日用一块,不要多用。我特意不跟你说,你晓得肯定不会拿的。”
妈妈从车里提出篮子一看,这些菜全部洗得干干净净,上面挂着闪亮的水珠。根也被剪得整整齐齐,扎成一捆一捆。有芹菜、青菜、甜菜、茄子……妈妈又从蓝底里取出那个小包,里面真的包着一张崭新的人民币,一点都不湿。我们一家人看着这篮菜,沉默了……
原来,外婆家门前有块菜地,外婆常常与它相依为伴,捉她的虫,除她的草,施她的肥,种她的菜。自从马路旁建起了高楼大厦,那块土地就失去了阳光,菜伢儿也长得很慢。好不容易长高了,外婆就踏着雨靴,提着篮子,拿着剪刀,弯着腰杆去剪菜。一剪就是老半天,往往累得头昏眼花,双腿发麻,站也站不起来。
因此,妈妈总是劝阻外婆,说我们又不缺这点菜,要她不要再受这份罪了,可外婆总是乐此不彼。她觉得,每次能把菜分给五个女儿,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事。
去年冬天,她去剪菜,不小心滑了一跤,扭伤了腿和腰,躺在床上起不来了。五个女儿就埋怨她,劝她以后别去种菜了。说这么多的医药费,够她买上好几年的菜了,还要活受这份罪,不值得。可是外婆就是“倔”,依旧我行我素。腿好没多久,菜地上又出现了一个忙碌的身影……
哦!一篮菜,一份情!一篮菜,一片心!一篮菜,满是爱……我永远都忘不了外婆,更忘不了外婆的那只菜篮子!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实用]写猫的作文范文简短 5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家楼下有几只野猫。他们生动、活泼、可爱讨人喜欢。说是野猫,可是他们幸福着呢!因为每天都有人给它送吃的,当然我也不例外。
每次我给它送鱼的时候,他都喵喵的叫着。好像在说:“太好了,终于有吃的了”。有一次我在白天的时候看到他在睡觉,我就觉得他是累了!我等一会儿吧。不知不觉我等了好久,等我等得不耐烦的时候猫还在呼呼的睡大觉。从此我了解了猫在白天的时候是很爱睡觉的。
有一天,我在《百科全书》上看到,猫是夜行动物,所以我决定每天晚上给它送一次饭。果然如此,猫没有睡大觉。最近我有一个新想法,让他和另一只母猫结婚。我从我朋友家淘来一只母猫,放到我们家楼下。第二天,我看到我们楼下那只猫一直在叫,好像很喜欢母猫的样子,母猫不以为然的走开了,好像不怎么喜欢公猫的样子。
我想出了一个对策,用激将法。从此我给了公猫很多食物,不给母猫一点食物。母猫天天向公猫乞求食物,公猫都很主动的让给她食物,渐渐地母猫也喜欢上了公猫。
最后他们结婚了!原来动物也可以日久生情的。
我家有一个淘气的小猫,他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有一次我上特长班回来的时候,发现小猫不见了,这事,我突然觉得有东西在偷袭我,我一看,是我的小猫啊,这真是个淘气的小猫。
有一年冬天,我正在火炉子旁边烤火,突然,我想上个厕所,于是,小猫发现我不在了,乱折腾起来,不一会儿,火炉子被小猫玩倒了,烧了小猫头上的毛和尾巴上的毛,等我上厕所回来的时候,小猫蹲在我的面前,好像在说:主人啊!你怎么把我帅气的头发和尾巴上的
毛都烧光了呢?
你说,我家的小猫不淘气
吗?
厉害的猫
我喜欢猫,猫是有益的动物。
前几个月,我的猫在家里玩的时候,一只蚊子向猫飞过去。猫捉到了它,而且还将它吃了!又过了几天,又有一只虫子来招惹猫,猫觉得很烦,但又想玩,就去追了。
猫总是捉不到它,虫子好像说:笨猫,笨猫,捉不到我!捉不到我!。
分心的虫子站在那里不动,猫一下子就将虫子按住,把虫子扔去外面。猫真是厉害,猫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
我家有一只小懒猫,为什么说它懒呢?因为每天早上我们全家人都起来了,吃完早饭自己去干自己的事,我也要上学,想和小猫咪说拜拜的时候看见小猫咪还在睡觉,知道我放学时,他才懒洋洋的起来:跑去找吃的。
我家的猫咪很奇怪。只吃冬瓜、面筋、鱼和老鼠。他吃东西的样子可有趣了,他吃东瓜的时候先踩踩再吃,她吃鱼的时候我把鱼拿起来无论我把鱼放的多高他都会吃到得,他吃面筋的时候一口气就吞下去了看他那狼吞虎咽的样子,以为别人和它抢似得,他每次抓到老鼠是先把老鼠咬死再吃吃时它兴奋地自己也站拉起来,引得我们都拍手叫好。们家我有一个乒乓球,我从上面钻了个孔,再把线穿过去挂在门把上,平时他就会注视着那个球,再铺上去。有的时候它成功了,而有的时候呢?她的头就会撞住门。我们家有一面镜子,每次她都会跳上桌子注视着镜,我想他应该对镜子说:魔镜啊魔镜世界上谁最美丽。那面镜子一定会说不是你。因为我看见猫咪注视着镜子,过了一会就开始挖它了。
我家电视放得很低,有一次我看电视的时候猫咪就悄悄的走到电视旁边有爪子把电视关了你说她可爱不可爱?
我最喜欢猫了,看他那样子:头抬的多么高,扭着身子的姿态,你见了能不喜欢吗?
黄黄的身子,又圆又大的眼睛,尖尖的耳朵,长长的胡须,这就是我外婆家楼下的一只猫。它的名字叫小黄。我也不知道它是一只流浪猫还是一只家猫。它经常闪动着那明亮的大眼睛,想要一点吃的。
它的嘴非常馋。有一次我来到姥姥家,手中拿着烤肠,它见了用身子不断地蹭着我,嘴里“喵喵”地叫着,我知道它的脑子里想什么,便赏赐了它一点,它叫了两声,似乎在感谢我,叫着,便狼吞虎咽地吞了去。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它抬头看了看我,似乎在说:“再给我一点吧!”
它还很懒。它整天不是趴在我家阳台上,就是躲在小桌子下睡大觉。虽然它很懒,可我仍然觉得它可爱。我觉得它休息的姿势很高雅,像一位绅士。看它后腿蹲着,前腿伸直,直立在后腿前,尾巴不时地一甩一甩,像在空中画着一个个音符,还不时地用舌头舔舔前爪,前爪不时地抹抹脸,梳梳毛,就像一位贵妇人在做出门前的打扮。
它的身手非常敏捷。“噌”地一下子,它就能噌上一米多高的墙,能“嗖”地一下子越过一道水沟,它还能钻过荆棘网,下悬崖,这些表演我怎么都看不厌。在我心目中,这比歌剧,电影还好看。有一次,我骑着滑板在楼下,小黄见了,不知这是什么庞然大物。上前龇牙咧嘴“喵喵”地叫着,就像在说:“这里是我的地盘!”说着开始张牙舞爪,我不理睬。小黄着急了,一下子跳上了板。我不得不停下,我被它“制服”了,它就像勇士一样地踱着大步。我想如果猫会笑,此时此刻它一定会绽放自己独特的笑颜。
我爱这只小黄猫。
去年夏天,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它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头上述这两只尖尖的耳朵,三角形的小鼻子,山形的小嘴巴,头上的毛黄黄的,肚子上一片雪白,还有一条总是翘着的尾巴。
它特别调皮。有一次,我爸爸在市场买来几只大龙虾,小猫咪还以为是鱼呢?就喵喵的叫起来,当爸爸放下大龙虾之后,小猫咪占这一动不动,眼睛盯着大龙虾。好像在说:“你是谁呀?怎么老往前爬?不怕我吃你吗?”大龙虾,向前一下子夹住了小猫咪的尾巴,下的小猫咪往沙发上一跳,趴在那儿发抖。
一会儿,它发现沙发角上有一个小圆球,就抱起球玩起来。龙虾的实全忘光了。看着这一切,我禁不住咯咯咯的笑起来。
瞧!我这只又淘气,又好笑的小猫咪。
我也追星。不过,这颗“星”他不是影星,也不是歌星,是一位身残志坚的科学家——霍金。
史蒂芬·威廉·霍金,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教授,伟大的科学家、宇宙学家,被称之为“宇宙”。他1942年1月8日出生于英国牛津,先后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
霍金之所以在轮椅上坐了46年,是因为他21岁时,不幸患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这种病会使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当时,霍金只有心脏、肺和大脑能够运转,后来连心肺功能也消失,演讲和回答只能通过语言合成器来实现,医生都预言他最多只能活两年。
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霍金经受了这么多的磨难,上帝也似乎同情他,为他留下了活跃的思维。如果他没有经历这么多,也许就没有今天我们看到的霍金了。
再说说我们自己吧!
我们有健全的四肢,活跃的思维,健康的器官,这是上帝给我们的恩惠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利用这一点,好好学习呢?
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或不顺心的事,我们自暴自弃,甚至有人采用极端的方式选择自杀,倒不如把自己遭遇的一切与霍金的人生比一比,看看算得了什么呢?
也许我们真该好好反思反思。
霍金不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拼搏的精神征服了全世界。
霍金不是明星,而是茫茫夜空中月耀眼的一颗明星,为人们引导生命的方向!
近年来,‘追星’一族实力迅速壮大。如果你不认识周杰伦。许嵩,那你就是文盲;若你没听说过‘花样男子’、‘东方神起’,那你就落伍啦。三个字‘YOUOUT啦’!
当然本人是不会落伍的,在跟随大部队唱着‘看见什么吃什么’的同时,也不忘坚持拥护中国古典文化。中国的古典文化如一涌流不止的瀑布,此实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古往今来能够写出如此意境的空吧也只有李太白一人吧!
我追李白,追他的豪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人生总有消除不了的忧愁,于是李白他要归隐山林,自由潇洒,毫无拘束的生活着。他敢想敢说敢做,如今的我们又有多少人具有这种品质呢?都说90后做事很洒脱,可我们知道那只是毫无安全感的任性,与李白相比,却是过之而不及呀!
我追李白,追他的坚持乐观。‘长风波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当理想与现实的痛苦交织于李白的心中时,他选择了相信,相信会有希望能够来临。这句是曾令我为之着迷,在我失望迷惘时,它教会了我洒脱,有了自己坚持的信仰。
李白的千古名句数不胜数,‘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伴随我们长大;‘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让我们思起旧友;‘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全诗’让我们有了一股信心,从中体会到无穷的哲理。
李白,他不仅仅是一个优秀的诗仙,还是我们思想天空的一颗璀璨明星。他照亮了我们的思想,引导我们走向深邃悠远的古典文化之路。
李白,我永远都追你!
前往未来。这,就是我的超级明星——周杰伦。
饶舌歌,摇滚乐,自作曲,当监制。在好友方文山的帮助下,不知何时起,全国一股周杰伦的热风席卷而来,我融入其中,自然也被他迷的神魂颠倒,但不是因为像F4那样的外形效应,也不是像宋祖英那样的高海拔之声,更不知因为与郑智化一般被他那坚毅的秉性所打动,我是被他那“音乐神童”的天赋,和变化多端的曲风折服的。从第一张专辑的面世到如今,他大概是以一年一张的速度,如今已出了四张。都说他的《叶惠美》没有什麽新意,我倒是觉得像《东风破》、《以父之名》这几首歌,细细品味,它的合声、混音还有配乐,一定都是精心挑选的。有中国的古典美,《以父之名》中的一段女高音,还提升了西方的韵味。中西结合,搭配的这样天衣无缝,大概只有周杰伦才能做到吧。
一直以来,对周杰伦的评价褒贬不一,说他唱起歌来大舌头。今年春节晚会上,周杰轮以一曲清晰版《龙拳》与全国人民见面,那歌曲听起来却生疏了,并且没有味道了,一种苦涩涌上心头,JAY,千万不要听别人怎麽说,做你自己才好啊!这是我当时发自内心的话。
提起周杰伦,就不得不提到他的“黄金搭档”方文山。方文山也该是个奇才了,作词一反大流“爱情口味”在周杰伦的作品中就能体现:烟雾中弥漫武道家气息的《双杰棍》、搞趣的《印第安老斑鸠》、描写篮球比赛的《斗牛》、讲述吸血鬼屋的《威廉古堡》等等。这些在乐坛上的很大不寻常,一夜间提升了周杰伦的身价,也将他自己推上了荧幕。
最近,JAY推出了新歌《七里香》,我第一时间听到了这首纯朴清新的歌。
现在这个时代,有许多的人都喜欢追星,又特别体现在我们中小学生这一大片。现在的中学生把追星都看得很重要,有时甚至胜过生命。
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女生非常的崇拜刘德华,她几乎买了刘德华的所有唱片,在她的卧室里面全是刘德华的画报,她非常想与刘德华见一面,于是拿了家里的钱去香港找刘德华,而到了香港却没有找到刘德华,她非常的伤心,但她却没想到过家中的父母,家里的父母都非常担心,自己的孩子外出了那么多天,还未回家,会不会出什么事,父母两人恨恨的吵了一架,这一架让他们俩离了婚,而在香港的女儿什么也不知道,爸爸由于伤心过度,自己跳河自尽了。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追星的危害性,让一个家庭彻底破裂。
追星这一现象对我们中学生是不利的,既影响了学习,而且还会让自己的成绩大幅度下降,我们不要一味的去崇拜,应该好好的想一想,他们不是我们崇拜的对象。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学习,应该好好的去向那些伟大的科学家们学习,他们才是我们学习的对象,同学们追星真的不适合我们。
同学们,好好学习吧,不要一味的去追星了。
身边确实有不少人在追星。对于追星这件事,我没有太多看法,但是如果真的影响到生活和人际关系的话,那这件事就不得不重视一下了。
我们室友也有很多人,一开始来到学校都追星。也许,很多人追星就是因为颜值而圈粉,可是他们却嘴硬,偏偏说是因为人品。可是,人家人品到底怎样,你又怎么能知道呢。
人心隔肚皮,人家随便炒做一下,你就当真,要死要活的喜欢,甚至一副要以身相许的样子。
我们室友追星倒不过分,他们至少只是自己一个人喜欢,偶尔控制不住情绪了,或许会分享一下,就比如说当初喜欢鹿晗,后来鹿晗公布了他和关晓彤的恋情,她们都伤心的哭了。可是后来脱粉,事情都是很平静的。
在我看来,这样的追星行为,只要不影响别人,都没事。
可是,听我关系比较好的一个女孩说,她们宿舍的追星到什么程度呢,就是疯狂安利,别人不喜欢也要和别人辩论,他有多么多么好,你怎么能不喜欢呢。真搞不懂你,这样优秀的'人都不喜欢。
我想,还好我没去知乎上回答这一类的问题,不然的话戾气太重。
因为有些人真的太没脑子了,一点都不知道轻重,更是把追星看得无比重要。这样的话,就需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最近,在我们的校园里,出现了一些“追星”的人们,尤其是我们班最为严重。就是在近期电视上播出的青春偶像剧《王子变青蛙》和《爱情魔法师》时最为剧烈。有的同学会买一些关于他们的大头贴,贴在自己的书上,墙上;有的还买一些关于他们的海报,贴在自己家里的最为显眼的地方;有的还会买磁带光盘,几乎是每天都回放上两三边;有的在看到电视剧中非常开心的剧情时,就回欢蹦乱跳。看到非常伤心的剧情时,就会伤心累累。他们几乎是失魂落魄、神魂颠倒、精神失常————
我们为什么喜欢这些片子呢?那是因为剧中有一个叫做183Club的。他们这个组合里有五位大帅哥,而且他们的平均身高是一米八三,其中有一位又帅又酷的叫明道,而且在我们班的大多数同学都是他的fans哦!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在剧中是男一好哦!
由于电视剧一般都是到了晚上才会播出,我们有时就会熬夜,都得熬到十二点多才睡。到了早晨来上学,只好在课堂上打瞌睡;有的甚至还在课上睡着呢。就是因为自己非常迷恋他们,害的我在课堂上睡着两次,被老师发现后,还挨了批评了呢。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的学习成绩也不断的往下滑。我恨死他们了,要不是他们,我还是在班上名列前茅的尖子生呢!我对天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看这样的破电视剧了!”想起这些来,我就觉得真是后悔。
遇见他。我的翅膀拥有了一根”勇气”的羽毛。张杰的才华不可否认。他嘹亮的歌声打破了天际的黑暗。让他毫无疑问的成为了04型秀的冠军。然而好景不长,在张杰的伯乐离开后,他的事业陷入了低估,他的音乐之路变得黯淡。但他没有放弃,依然决然地从头开始,从新站在了这充满光华的舞台。这一次他的歌声更加出彩,他的心态更加泰然。他的勇气最终使他成为07年最响亮的声音。张杰的勇气感染了我,无形中我的翅膀多了几份坚强。
遇见他,我的翅膀拥有了一根”感恩”的羽毛。站在舞台上的张杰,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荣誉而忘记曾经给予过他帮助引导的人。每一次他的发言,从未有过华丽的辞藻,更多的只是一句最朴实无华的”谢谢”,一个最简单的动作”深深的向我们鞠一下躬”。张杰的感恩之心感染了我,无形中我的翅膀多了几份感动。
还记得么?张杰那次唱Angel时,一双翅膀从舞台上空徐徐落下,落在了张杰的身后,那一刻他就是天使。他就是一个充满勇气,活力而又谦逊的天使。就在那时我变成了张杰星空下的一颗星星。我的翅膀,是张杰让它羽翼丰满,是张杰赋予了我一双充满勇气,活力的翅膀。
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我家附近有一群流浪猫,性格更是古怪。它们一个个碧蓝的眼睛,三角形似的耳朵,它们身子的颜色丰富多彩,真可以算得上是五花八门:那白的像云;黑的像墨;黄的像土。他们十分贪吃、自私,只要一发现可吃的食物,就会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自顾自地大口吃起来;要是被别的猫发现了,发现的那只猫会把在吃食的那只猫扑倒,自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决不许那只猫再靠近它半步。它又是那么胆小,似乎觉得世上什么东西都是魔鬼。
在下午那段人多的时候,它们是不会出来的,它们要出来也是团体出动。它们也经常在窗前那棵桂花树下打滚、嬉戏,可当它们一看到有人来了,都回四处逃窜,似乎受过特种训练。那群猫也十分团结,要是一只猫被砸伤,,别的猫都会陪伴在它身边,并且“喵喵”地叫着……只要是动物总会淘气,它们互相打架;有的猫甚至爬到树上,在树上乱打一通,惹得树叶纷纷降落,它便喵喵地叫几声,笑了;还有的猫更淘气。它们趁别的猫不注意,从猫背上跳过去,害得别的猫吓了一跳,直喵喵大叫。
这群流浪猫自私、贪吃、胆小、团结、淘气,它们的性格真是名不虚传的古怪啊!
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和小伙伴在小区里玩,发现有一只小猫咪,只见他乳白的皮毛,瘦得可怜,我们几就商量怎么救助猫咪?大家分头从家里找来了一个箱子,袋子布片,上面还打了一个塑料布。我们给它做了一个温暖的家。我们还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咪咪。我给它买了一根火腿,看着它吃的那么香,我们开心的笑了。
从此以后,我每天晚上都匆匆忙忙吃晚饭,就拿一个袋子装几块肉和米饭,有时鱼和馒头去喂咪咪,小伙伴们都会从家里给咪咪带来好吃的。大约过了有两个星期咪咪被我们喂得白白胖胖,我们经常逗他玩,他会像一个孩子似地偎在你的脚边,喵喵的叫着,特别可爱,有时它会躲起来,害的我们到处找它,它会突然跳出来,好像在说:“哈哈吓了一跳吧我根本没走。”可是好景不常,小猫咪咪不见了,它被人抱走了,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它。
有一只猫,它身上很肮脏,一只脚被家狗咬伤;全身都是伤;肚皮上不知道哪弄来的油漆;有一次还被一个男孩用砖头打到头。
流浪猫走着走着,来到一个女孩家门口,它一瘸一拐地走到女孩家门前,用无力的爪子敲了敲门。
从门里走出一个女孩,流浪猫“喵喵”地叫了一下,女孩很同情它,立刻到家中翻箱倒柜,只找到一个发霉的苹果。
女孩很失望,她对流浪猫说:“我只找到一个发霉的苹果,不如这样吧,我家门口有一口井,我从井里打一碗水给你喝吧!”
流浪猫点点头,女孩就从井里打来一碗水给流浪猫喝。
流浪猫道过谢后,就急急忙忙流浪去了,在路上,它被一群恶狗追赶,好不容易甩掉这群恶狗。
这天晚上,流浪猫在一间被丢弃的木屋里过夜,流浪猫觉得这间木屋里好舒服、好温暖呀!
最后,流浪猫很老很老了,已经一百多岁了,后来,一个天使发现了它,把它带到了天堂。
飞过那个女孩家门口时,她已经长大了,天使让女孩家里发生了变化——女孩家里有了钱,女孩发现之后,再也不用担心家里没钱买东西吃啦!
“喵呜,喵呜……”这只小猫从一辆汽车下钻了出来,我把准备好了的香肠掰成两半,把其中一半放在地上。小猫立刻走上前去,把香肠一口一口地吃掉。就在它低头时,我悄悄地离开了。
我已经认识它几个月了。在暑假时的一个傍晚,我和妈妈在小区里散步,我手上拿着一包牛肉干。突然,在车底下钻出了一只猫!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它,它的皮毛是姜黄色的,尾巴根部有一点黑,它的两只耳朵略尖,边缘有白色的绒毛。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水汪汪的,直盯着我手上的牛肉,好像在向我乞求:“给我一点嘛!我真的好饿好饿!”“好吧!它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早已把我“打败”了,“给你!”我把肉干全都给了它。它那双眼睛又说话了:“谢谢,谢谢!”
一天、两天、三天……,我渐渐地和它成为了朋友,喂食也成为了常规。但有时候我没法喂食时,它总能活下来。也许是有其他的好心人来喂它吧。例如有一次,连续两天下了暴雨,我喂不了它了,但等到第三天我去找它时,发现它在长廊里的一块人工草地上,旁边还有几块饼干。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现在农村地区的老鼠越来越少,更别说城市里了。所以这些流浪猫生存更加困难。这些流浪的猫和狗,值得我们去呵护,关爱。
今天我在室外停车场遇到了一只流浪猫,它正懒洋洋地趴在废弃的木板上晒着太阳,原本纯白的毛发上沾满了尘土,尾部几缕还不知被什么东西粘在了一起,直直地挺立着,像极了小女孩的羊角辫。
它一条蓬松的大尾巴紧贴着肥壮的身体,远远看去,它整个就似一个被小伙伴踢旧了的白皮球。它两只小巧灵活的三角形耳朵竖在头顶,不停地转动随时捕捉着周围环境中的异响。它左眼土黄,右眼浅蓝,在阳光下显得晶莹剔透,多数时候都懒洋洋地半眯着,一幅极不情愿被人打扰的样子。它的鼻子像桔红的糖果,大嘴紧闭,两侧长长的胡须忽前忽后地扇动着,似乎随时准备一跃而起抓捕猎物。因为是冬天,它把四脚蜷缩在身子底下,偶尔会伸出来,像是想要跟人交朋友似的。它的脚掌宽厚肥大,趾甲尖锐,无不侧漏出它的机灵勇敢,显得威武极了。它不怕人,也不避人,在暖阳下偶尔会惬意地翻个仰天叉,可爱至极。我走近跟它打招呼时,这个骄傲的小家伙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好像在说:“喵,别看啦,我长这么肥壮,全是凭我自己的本事,你两手空空,可什么都没给我吃。”
状物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这篇【参考】我的动物朋友猫作文(5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每年寒暑假,我们都会回农村姥姥家,最吸引我的是那只小猫。
小猫真是一种贪玩的动物。幼年的小猫十分淘气。飞落的鸡毛,猫妈妈的尾巴和姥姥家窗纱上的苍蝇,都是它的玩伴。夏天的时候,姥姥家的窗纱上会落上许多的苍蝇。这时,小猫会猛地跳上窗台,目不转睛地看着苍蝇,似乎在锁定目标,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过去。结果苍蝇飞走了,小猫却挂在了窗纱上。姥姥发现后,就会作势要打它,小猫知道自己惹了祸,跳下窗台,一溜烟儿地逃得无影无踪。
当然,小猫除了淘气还有很多讨人喜欢的地方,它很高冷。不开心时,无论是客人还是家人,它都不理不踩。甚至发牌气的时候,还会毫不客气地挠你。开心时,它会伸长脖子让你给它抓痒,露出肚皮让你抚摸它。在你身边走来走去,用身子蹭你的腿,躺在你身边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这些都是它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小猫是爱千净的,它绝不允许自己是脏兮兮的。无论何时归来,它都会先清理自己的皮毛,用爪子洗脸,顺便把爪子上的泥巴咬掉。它可不管泥巴甩在了哪里,都是由姥姥来清理,它只管睡懒觉。
农村的猫与城里的宠物猫不同。没有猫粮,它吃剩饭,大多数时候是捕捉老鼠来充饥。农村的猫很尽职,发现老鼠的一点响动,它就会在老鼠洞旁等候,全神贯注地等待老鼠出洞,再把它抓住,当作一顿美餐。捉老鼠是它的乐趣吧!不然没有人赞美,它怎么还那么尽心尽力呢?
我喜欢这只小猫,它成了我不可或缺的朋友。
我家养了一只小猫,是哥哥送给我的,因为它白白的胖嘟嘟的,所以我给它起了名字叫“雪球”。
雪球很贪睡,有一次,它正在睡觉,我想抱抱它,于是,把它叫起来,没两分钟,就又趴在我怀里睡着了,看着它瞌睡的样子,我都不忍心再叫醒它。它睡觉从择铺,也不要铺垫,阳台上的花盆,客厅里的沙发,爸爸的棉拖鞋,自己的小窝。到处都是它舒服的小床,而且睡得特别特别的香甜。
小猫吃东西很有趣,也很讲卫生,每次饭前饭后总是洗洗脸。在喵喵的叫几声,好像在说:主人,今天做的什么饭呀,是我爱吃的小鱼干吗?然后踱着方步,很绅士的走向自己的饭盘儿。当看到是自己爱吃的小鱼,可顾不得形象了,一边呜呜的护着,一边狼吞虎咽的吃起来,最后还意犹未尽的用舌头舔着盘子、打着饱嗝找它的小床去了。
小猫可贪玩了,任何一个东西都可以成为它的玩具。一玩起来,可不得了,会把屋里弄得一团糟,它最喜欢会滚动的东西,特别喜欢的是线团和球,有时候它会把线团成当成敌人,把自己当成战士,抱着球一会在地上打滚,一会追逐,一会上蹿下跳,又是咬有时撕扯,并在拖鞋里扔来扔去,玩个没完没了,好好地线团瞬间就面目全非了。
这就是我的小猫,它又淘气又可爱,你们喜欢它吗?
烧饼是一只猫,是我的动物朋友,他胆大淘气,又很赖皮。
烧饼是我抱回家的流浪猫,它浑身雪白,像小雪球,它是一只赖皮猫!
它在日常生活里总是喵喵叫,让我给他抓痒,那时我非常讨厌它,总是要给他抓抓痒,喂喂水。再一次我写作的时候,它在我的腿上蹭来蹭去,喵喵的叫。呀!它居然已经坐到我的脚上了,我的思路已经被这只赖皮猫扰乱了,我吼道:小赖皮,你快走开!这只小赖皮猫见我生气了,一下跳上我的腿趴了下来,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我的心一下被这只赖皮猫给坐软了。好吧,就给你抓抓痒,一会儿在写作吧。这只赖皮猫彻彻底底的让我忘记了写作这件大事。我的心随着他那赖皮的呼噜声放松了下来,那时我不再讨厌这只赖皮猫了,我的心态变了,变得更有耐心了,因为
这只赖皮猫真的很赖皮。我床四周的毛绒玩具都被他舔了一遍又一遍。说来话长呀,这只赖皮猫就是喜欢我那张柔软又舒服的大床,它每天都喜欢趴在上面睡觉,我一回来休息时,它就怕我生气,爬到我的玩具上舔舔小爪子,在摸摸玩具们,给他们洗个澡。每个玩具成落汤鸡,之后又过来咕噜咕噜的叫我,要我给他抓痒,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它哄睡着,可是天边已经出现朝霞了,我还没休息呢!
这就是我家的赖皮猫,哎!从它身上让我学会了耐心二字,让我更加喜欢它了!
我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猫,它的毛是棕色的,脖子后面有一个圆圆的白色胎记,很显眼。我希望妈妈能同意让我收养它。
它特别可爱,每次我一下楼它就向我跑来,用毛茸茸的头蹭我的腿,让我给它抓痒摸背。我如果不摸,它就拦着我不放,一边咬我的裤腿儿,一边对我喵喵叫;我如果走开,它就会一直跟着我,委屈巴巴的喵喵叫。
我给它做按摩的时候,它就会拼命地向我撒娇,用尾巴蹭我的手,还把头抵在我手上,像粘在我手上了一样,甩也甩不开。它有一些胆小,在有狗或小孩儿来追它吓它的时候,它常常会躲在我身后,跟个受惊吓了的孩子一样,估计也是对我的信任吧!
它不仅很可爱,而且还很贪吃,中午放学回家我都会给它喂食,以前我要学猫叫才能把它叫过来,而现在只要我一撕猫粮的包装袋,它就飞快地跑过来,蹭着我的腿,喵喵直叫,好像在说:“我饿了,赶紧给我倒点猫粮!”我刚倒好猫粮,它就立马冲过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好像饿了三天都没吃饭一样,等别的猫赶过来时,猫粮几乎都被它吃完了,我只能重新再倒一次。我觉得它不应该叫小猫,应该叫小猪才对。等它吃饱之后,又会来到我身边,让我继续给它按摩,它可真是一只又贪吃又爱撒娇的小猫啊!希望这只小猫能成功萌化妈妈的心,让妈妈同意收养它。
喵喵,喵喵喵听到这声音,我就会想起奶奶家那只可爱的小喵咪小白。我很喜欢它,我在奶奶家时,它就是我最亲密的小伙伴。
那是一只可爱的小猫。橘黄闪亮的眼睛就像一颗黄色的宝石,在夜里闪动着耀眼的光芒。鼻子呈肉色,摸上去湿湿的。淡粉色的嘴边还挂着几根又细又长的胡须,尾巴总是翘得高高的,可爱极了!它还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因此我把它叫作小白。
小白可贪吃了。它特别喜欢吃奶奶做的鱼。一见到鱼就不顾一切地冲过去,先闻闻,再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够吃的时候,它就会歪着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还不停地叫,似乎在说:我还要!我还要那神情真像一个天真的孩子。于是我又切了一块鱼肉放在盘子里。没一分钟,盘子就空空如也。它就会心满意足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像在对我表达感谢。
小白不但贪吃,还很贪睡。每次吃完饭,它都会找一个大纸箱,眯着眼睛,把身体蜷缩成小小的一团,无忧无虑地睡大觉,有时还会打呼噜呢!这时候,如果你摸摸它的耳朵,它会轻微地抖动一下。当你不停地骚扰它时,它便会很委屈地睁开眼睛,朝你喵地叫一声,既像撒娇,又像埋怨。
小白是我最好的动物伙伴,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欢乐,我真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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