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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玛蒂尔达》读后感集合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热]《玛蒂尔达》读后感集合》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一】

故事的主人公是玛蒂尔达,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他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校长,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进入玛蒂尔达的神奇故事里吧!

玛蒂尔达五岁时就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却遇上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力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玛蒂尔达通过自己的眼力战神了自己的校长。他用自己的眼睛紧盯着粉笔,渐渐的从眼睛里伸出无数只小手,那些小手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这一段字幕:“阿加莎,阿加莎,我是马格纳斯,我是马格纳斯!你还是相信吧。阿加莎,把我的珍妮的房子还给她。然后你离开这里,如果你不听,我一听要来杀你,就像你当时来杀我一样,我时刻盯着你,阿加莎!校长看了以后,当场昏倒。晚上回到家有借用朋友家的鹦鹉放到厨房,吓唬自己的爸爸妈妈。

要想对付别人,一定要有聪明的才智和本领,而不采取暴力行为。在看完书的最后一页的那一刻,我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二)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真的不错,这个暑假,我读了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十分有趣的书——《玛蒂尔达》,让我有了深刻的体会,明白今后该怎样去做。

书中讲述了小小的玛蒂尔达五岁时,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却遇到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神奇女孩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个故事引人入胜,高潮迭起,直到悬念被一个又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所解开时,仍让人久久回味……尤其是那优美的语言、独特的文字风格,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对它爱不释手。

这次阅读,是我最有共鸣的一次,也是最扣我心弦的一次。从中,我明白到做人不能太自私,要多为别人着想,要顾及别人的感受,不能太以自我为中心。而最令我深有感触的是:每当玛蒂尔达受到打击时,不会一味地去哭,而是想办法摆脱困境。这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想到自己平时遇到稍不顺心的事,就满肚子不高兴,甚至借着稍稍的不顺意就冲着亲人、朋友发火。看了《玛蒂尔达》的故事,再对比自己的想法与行为,我羞愧万分。同样是女孩子,同样是小学生,我与玛蒂尔达相差太远了。

我暗下决心,以后要像玛蒂尔达那样,冷静面对困难,努力想办法解决。这样,才能不需父母、老师担心和操心,才能让自己更好地成长起来。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玛蒂尔达》。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他用生动有趣的手法,写出了一名5岁小女孩智斗无知父母和可怕校长的故事,令人回味无穷。

故事的主人公5岁的小女孩玛蒂尔达生活在一个四口之家。她的爸爸是一名黑心的二手汽车商,妈妈是一名嗜赌的家庭主妇,还有一名大她四岁的哥哥,但是家里从不曾有人管她。玛蒂尔达非常聪明,四岁时将家里的书全部读完,并到图书馆去读一些世界名著。五岁上学时,她的老师亨妮小姐发现了这个小女孩的聪慧,决定好好培养她,可是这却遭到了校长——讨厌孩子的特朗奇布尔小姐的极力反对,并且扬言要惩罚玛蒂尔达和亨妮小姐。于是玛蒂尔达开始勇敢地与校长作斗争,从中还知道了亨妮小姐的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最终战胜了可怕的校长,也帮助亨妮小姐要回了属于她的财产,过上了愉快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玛蒂尔达只是一个五岁小女孩,但是她却能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战胜恶人,她的勇敢与巧妙运用智慧值得我学习;她也遇到过打击和挫折,但是她一直坚信自己能够成功,她坚定的信念与自信心值得我们学习;她即使知道自己有超高的智商也不骄傲,她的平淡、谦虚更值得我们学习。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四)

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一书,感受颇深。书中的主要人物玛蒂尔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玛蒂尔达从小聪明伶俐,充满智慧。她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孩子却遇到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发现自己拥有超能力。她用超能力和自己的聪明才智打败了恶毒的校长,而且如愿以偿地摆脱了她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

我十分羡慕玛蒂尔达拥有超能力。在书中,她用超能力帮助亨尼小姐夺回了被特朗奇布尔小姐霸占的房子,把亨尼小姐从特朗奇布尔小姐中救了出来。玛蒂尔达聪明绝顶又谦虚谨慎。她无所不能,而且还乐于助人。她的为人令我十分敬佩!

看完《玛蒂尔达》这本书之后,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我觉得自己很幸福,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很多,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上,他们常常陪伴我,鼓励我,帮助我。我的学校很漂亮,我的老师和蔼可亲,就像我的爸爸妈妈一样无私耐心传授知识,教我做人。我要向玛蒂尔达一样认真学习,乐于助人,不怕困难,勇敢面对,长大以后要当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五】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世界上的好书都是由许多优美的文字组成的,令人爱不释手,沉醉其中!

从小到大,我看过的书有许多,它们让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让我从中学会了各种人生道理,其中有一本名叫《玛蒂尔达》的书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主角是玛蒂尔达,小小的玛蒂尔达五岁时竟然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佩服!佩服!可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女孩却遇到了这世上最庸俗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神奇女孩玛蒂尔达却凭着她自己坚毅的信念勇敢地与校长搏斗;面对父母的种种言行都予以理解,直至无法忍受才用自己的方法予以回击;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一个人努力学习。这是个多么令人敬佩的小女孩啊!

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收获了许多。我明白了当我们与他人闹矛盾时,要冷静,要站在他人的角度去为他人着想;当他人的言行有不对的地方时,我们应该要勇敢的指出来,在学习时,应该要专心致志,不受他人影响,用自己的热情去学习。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优美,风格十分独特,幽默有趣,让我让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仿佛置身于这本书中。让我知道在平时的写作时也可以多用优美的词句,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吸人眼球。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说了这么多,大家有没有对这本书“馋”得流口水呢?心动不如行动,大家还等什么?!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六)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玛蒂尔达》,它给予了我智慧和力量。

主人公玛蒂尔达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品读完了!不过,她的父母却不赞成她读书,他们认为读书是浪费时间的事情。玛蒂尔达很喜欢读书,她那才华横溢,聪明伶俐的头脑总是能想出新办法来对付这一切,在玛蒂尔达上学时,遇到了他们恶毒的校长特朗齐布尔小姐。这位校长总是乱猜疑别人,而且非常刻板。在一次上校长的课时,不知谁在校长的杯子里放了一条小虫。于是,校长就怀疑是玛蒂尔达干的。但玛蒂尔达并没有干坏事,玛蒂尔达非常生气,狠狠地盯着那个杯子,心里想着:推倒它,推倒它……杯子晃了一下,咣当倒在了桌子上。玛蒂尔达这才发现自己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邪恶永远不能战胜正义。我非常喜欢文中的玛蒂尔达,是她用智慧把恶毒的校长赶出校门,她有正义感,善解人意,聪明,勇敢。当她得知亨尼小姐从小是和校长、爸爸生活在一起,并且爸爸是被校长还死之后,她非常愤怒,竟使粉笔在黑板上写下吓唬人的句子,把校长吓得赶紧把亨尼小姐的房子和财产还给了亨尼小姐。

我要学习玛蒂尔达善解人意的品格。在邪恶面前我们不要害怕,只要我们肯动脑筋,齐心协力,总会打倒邪恶的!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正在读世界著名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看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后,又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玛蒂尔达》,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蒂尔达和她的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战斗的故事。玛蒂尔达这个小女孩,说她是天才或者神童都委屈了她。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是个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妹妹,有些事情会让你目瞪口呆。可能许多人处在玛蒂尔达生活的环境中,都会整天以泪洗面,但玛蒂尔达把一切都看做是笑话。一岁半她就完全能说会道,懂得和词汇和大人一样多。可她的爸爸妈妈不是称赞她,却说她是个叽叽喳喳的多嘴丫头,狠狠地告诉她,小姑娘都应该是看得见人而听不到声音的。到了3岁,玛蒂尔达已经自己学会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到四岁,她已经读得又快又流利,自然开始渴望读书了。但在这整个有知识的家庭里,绝无仅有的一本书就是她妈妈的《简易食谱》。等到她把这本书的从头到尾读到滚瓜烂熟,背出了书中所有的菜谱以后,她决定要读些更有趣的东西。4岁时的玛蒂尔达就已经把家里的书读完了,但基本上都是杂志,因为她那个经商的爸爸和嗜赌的妈妈根本不读书,所以也想不到为异常聪明的女儿买书读。还是玛蒂尔达自己提出上学的要求,父母才把她送进康琴小学。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投铅球出身,哪个学生不听话,她就把孩子像铅球一样投出墙外,她最讨厌的就是小孩。全校师生都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玛蒂尔达也不例外。虽然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一年级老师珍妮小姐是小女孩心头的一缕阳光。老师欣赏玛蒂尔达的聪慧,鼓励她继续向上。在跟校长特拉奇布尔战斗的时候,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具有一项超能力,只要用自己的眼睛使劲盯着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就会跟她的眼球一起移动,最后,她利用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杀了珍妮老师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姐夫后伪造遗嘱,而获得遗产的证据,把校长吓晕了过去,第二天就再也没有回来……

《玛蒂尔达》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在逆境中成长,要是跟父母或者老师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就会想一想玛蒂尔达是怎样做的。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八)

《玛蒂尔达》是一本奇幻小说,是由大师罗尔德—达尔撰写的。大家对这位作家应该比较熟悉,因为那些大名鼎鼎的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女巫》就是他的力作!

书中的玛蒂尔达是一位文静,乖巧的小姑娘,她有着令人超乎想象的智力:当她四岁零三个月时,就会识许多字了。甚至还能读书!当她五岁刚上学时,就会所有的乘法表了(二十以内的,因为她的学校只要求背那么多),她还在上最低班时写过五字打油诗,特别好!但是,在家里,却没人发现她的天赋。玛蒂尔达的父母从不支持女孩子读书,所以在她五岁时才给报了一个最低班!

在学校,玛蒂尔达遇上了好心的亨尼小姐,亨尼小姐认为玛蒂尔达不该上最低班,而该上最高班,因为她太神了,像个神童!但是,认为孩子是坏虫子的特朗齐布尔校长却不同意,所以,亨尼小姐只能去借高班的书给玛蒂尔达看。

后来,特朗齐布尔校长经常斥骂玛蒂尔达,不是因为玛蒂尔达不听话,也不是因为她成绩不好,而是因为那可恶的校长看玛蒂尔达不顺眼!校长最恨孩子了!

最后,玛蒂尔达用自己那过人的智慧让特朗齐布尔校长暴露了真面目。 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明白什么叫作光明永远比黑暗强大!不管怎么样,黑暗总是会输,而且输得很惨;而光明总是会赢,赢得很快乐!当一个人被无原因地骂,打,那他就必须狠狠地还击还击。 我最看好玛蒂尔达的智慧了!竟然在还不到六岁就懂这么多!太令人佩服了。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九)

五岁是怎样的时光?是无忧无虑,开心天真的,还是依赖的?或许这就是人们对五岁的一个定义吧。

但是在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笔下,五岁的定义与我们截然不同。她是一个女非常聪明的女孩,她在五岁时把儿童节和各种名著都读完了,本是开心的他遇到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利的父母和恶毒的校长,可是聪明的她想出了一切办法对付他们,并和自己的老师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此过上了快乐的生活——她便是玛蒂尔达。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许多,知道了许多的道理。在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困难或是意想不到的事情时,我们应该向玛蒂尔达学习:面对突发情况时,她沉着冷静地解决,而不是慌张,手足无措。

我不仅收获了面对事情要冷静,还收获了玛蒂尔达的勇敢。玛蒂尔达在面对恶毒的校长对她进行无厘头的惩罚和批评时,不会像其他孩子那样一味地承受,而是勇敢地站了起来和恶毒的校长辩驳,反抗,讲道理。每次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都会不由得地感叹道:“这哪是一个五岁孩子在争辩啊!这分明就是一个青少年在辩驳!”我非常佩服玛蒂尔达的勇敢。因为有时候,我不能够像她那样勇敢。

就像在我们生活中,当遇到不对,或者是别人对你造成不法侵害时,我们不能够一味地容忍,而是大胆指出,因为如果你再度容忍,只会让不法分子变本加厉,更加嚣张。玛蒂尔达就是因为没有容忍,为自己辩驳,才得到了自己本该拥有的东西,所以,我从这个五岁的孩子懂了一个道理:“面对事情要冷静,受到不平要勇敢。

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我增长知识,读《玛蒂尔达》使我学会做事要冷静,要勇敢。读一本好书,真是能让我们受益匪浅啊!

《玛蒂尔达》读后感(篇十)

也许好孩子的一举一动不需要引人注目,但是必须要和心中的自己对战。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翻开了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玛蒂尔达》,这本书语言优美、风格独特、幽默又有趣。在书中我了解了主人公的生活,还让我懂得了各种人生道理,真是受益匪浅,沉醉其中。

书里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玛蒂尔达,在一岁半时她就能说会道,懂得的词汇和大人一样多,三岁开始阅览报刊杂志,在五岁时就把大作家的作品都读完了,这让她变得更加聪明伶俐,更加有才华。在她一双小小的眼睛里,仿佛能看见所有的知识,在她小小的脑袋里,好像有着问不完的问题。但这个聪明的小姑娘,却碰到了世界上最低俗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而且在校长的课堂上,玛蒂尔达知道了自己是校长最讨厌的孩子,在和亨利小姐的聊天中,还知道了校长是杀人凶手。于是,从那时起玛蒂尔达凭着自己坚毅的信念勇敢地与校长搏斗,最后,暴露了校长的真面目,学校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

当一次次高潮迭起时,把我看得目瞪口呆,津津有味,仿佛自己都置身于书中。读完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将最终战胜邪恶。平时要多为他人着想,勇敢地为他人指出不对的行为,在与人争执时需要冷静面对,做一个善良、诚实的人。人生一定会有波折,但只要相信自己,一切都会化为乌有。

精选阅读

[热]养花读后感汇编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热]养花读后感汇编》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养花读后感(篇一)

《养花》这篇课文,详尽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足表述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喜爱。读过本文,我对劳动中的甜酸苦辣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如果气温突然变化,就得全家人鼓励,救治花草植物,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电也不在意。劳动中如果沒有苦,又为什么会有甜呢?人世间沒有不劳动就得到 的开心,都没有可以不吃苦耐劳的劳动。老舍爷爷的亲身经历不更是一个强有力的证实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还要煞费苦心、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见到自身令人满意的作文,内心是多么的甜呀!多得些专业知识并并不是错事。说得多好啊!但是,要获得专业知识,如果不努力劳动,不尝尽酸苦,怎能行?又怎么会获得开心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始终没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过去学习培训,吃不得苦,想学精课程,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问题。历经老师和爸爸妈妈的文化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培训理应任劳任怨的大道理。如今,我放弃了过多的玩乐,尽早认真学习,把握了大量、更扎扎实实的专业知识,总算尝到学习培训的好处。不劳动者,连棵花也养养不活,这难道并并不是真谛吗?多么的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仅表明了劳动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为人正直办事的真知。这话将始终是我的座右铭:仅有劳动,才可以造就出幸福的生活。借问,不劳动又哪来哪些做为呢,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场景:炎热,太阳光火辣辣的,热流的人,蚊虫精兵也是令人烦恼不堪入目,但我还是全神贯注地组装,组装非常艰难,劲儿使变大,零件往两侧滑;劲儿用变小,又粘不稳固。点胶匀称也难以保证。第一次失败了,我绝不泄气,再说第二次。我将强力胶匀称地抹上去,用劲地握手中内心,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三分钟我手内心积满了汗液。手又酸又痛,我锲而不舍地挤压成型着,连零件的锐角割破了手也不在意。总算,一架精美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上问世了。我开心地想:虽吃完些苦,非常值得!

读过《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地了解来到劳动的真实含意: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以后,才会出现不绝的甘甜。我一定始终喜爱劳动!

养花读后感【篇二】

《养花》这篇文章,讲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记忆。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界里没有不劳动就会获得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句话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又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尝不了真正的甜。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说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记在我的心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劳动又哪来什么名誉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画画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讨厌的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厌,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画画,画的精致这是相当困难的。第一次画不好,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线擦掉,就开始画第二次。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但我坚持不懈地画着。终于,一幅精致的画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还是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三】

老舍先生写的《养花》这一课用两个字概括——“乐趣”。

首先是自己只挑奋斗的花草养。其次是讲了养花的酸甜苦辣。抒发了自己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情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趣,有的兴趣广泛,有的呢追求的是完美只有一个。可是,你的乐趣爱好一定是纯真的,不是家长所强迫的,乐趣的真谛是在于融入生活,而不是“朝三暮四”,那样便会失去它真正的意义。

如果我把人心比做一片海,那么你的兴趣便是那方清澈无比的纯水。老舍先生的“纯水”就已经融入了生活中,感觉很清新,纯朴。“无欲则刚”这种“欲”就是杂质。水中有了杂质就难以保持原来的纯度,而人心有了杂质,就会被杂质消磨掉锐气,终至一败涂地。所以一定要守住你心中的纯水,别让杂质软化了你的硬度。

我也有融入生活的乐趣,其他的要么尘封在我的记忆里,要么混浊在我的脑海里,只有它,还保持着自己的本真。

我喜欢闭着眼睛,聆听花开的声音。那一刻,我听到了心中春天的声音,我闻到了花的清香,那一刻的世界充满宁静,只有我和花在呓语。

我喜欢拥抱大树那结实的臂膀,它那风吹树叶“飒飒”的声音,扫走了我一切的不愉,我仿佛在拥抱母亲,享受生活,感触自然。

我喜欢那春天的小草。小草刚刚探出头来,毛茸茸的,嫩嫩的。我喜欢小草那坚强不屈的性格,不娇柔,即使风吹雨打也不会轻言倒下。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倒在草坪上,看萤火虫漫天飞舞,在夏日的星空中,我要珍惜现在眼前的景象,因为我知道,他们已经不在城市里出入了。我喜欢那闪闪的光,闪闪的星星,看着他们探寻天空的奥妙。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就是喜欢拥抱大自然,去翻翻看看那些鲜活的百科全书,每逢周末我就会去山林里面走走看看。大自然是一本厚厚的书,我把它当成乐趣。我喜欢,我心中所有的喜欢。

我能从自己的乐趣中找到迷失的方向,我要守住心中的纯水,让他浇灌我的人生的春天!用爱!

对,我一定要永远永远的守住心中的纯水,用爱!

养花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老舍先生的一篇散文:《养花》。

文章主要讲了老舍先生爱花、护花、视花如友,对花的喜爱。

通过《养花》,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1、生活十分有趣,养花也有门道,易活的花多是自己会奋斗的。

2、要学会自拔。老舍先生的花有一次死了30多种,100多棵,但老舍先生却从悲痛中自拔了出来。所以,大家应该多学老舍,生活有喜有悲,不要想不开,要真切的体会生活的无穷乐趣。

3、老舍先生很爱花,又浇花,又拔草。心灵善良,美丽,这就是可爱的老舍。我们也应该这样爱护花草,保护树木。花草毕竟是我们的好朋友,何必伤害它们呢?应该友好的对待它们。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我喜欢这篇散文,更喜欢”爱花使者“老舍先生。

养花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我上课时,我学习了一篇老舍的文章,叫《养花》,这篇文章是老舍自己亲身养花的经历后,把所体会的养花的乐趣写成的文章。

养花是一种娱乐。养花需要足够的时间与耐心,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我一直以为养花是为了看花,《养花》这一篇作文改变了我的看法。《养花》这篇文章写的是老舍先生在自己养花的过程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的乐趣的事。老舍文章就是这样,既用平凡的句子叙述家常,又用暗藏的词语引人深思。

例如:"摸着门道,花草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开花。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决不是坏事。"此句虽然话很平淡,但此中的寓意却引人深思,老舍先生天天照顾花草,三年五载老活着。他养花不仅可以观赏到美丽的花朵,还可以积累经验,学习知识,养花来源于生活的乐趣,何乐而不为呢?不仅是养花,生活中的乐趣还不少呢!你可以饲养宠物,可以到大自然里去观察,可以学习一门手艺,可以写读书笔记......这些小事会令你的生活充满了无穷的乐趣。

只要自己用心去感受,去付出,去劳动,就会收获好的心情,好的身体与好的身心。因为生活需要乐趣!就像养花需要浇水。人生下来就是要享受生活,没有了乐趣的生活,不如行尸走肉!老舍爱上了养花,因为他爱上了生活;我爱上了生活,所以我也爱养花......

[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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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篇一】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读后感【篇二】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里的开头语,正好反映了我们中国历史演变的规律。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由历史学家司马迁,耗尽一生心血的著作《史记》。

史记主要叙述了三皇五帝到西汉灭亡,揭露了当时封闭社会君主的残暴,也有一代伟人英雄背后的故事,还看到了当今社会的影子,令人深思。

其中,我最敬佩也是最喜爱的人物是蔺相如。他不仅口才一流,还懂得随机应变,令人信服。带和氏璧与秦王见面时,让虎狼之国国君完璧归赵,廉颇妒忌蔺相如故意为难他,他却毫不计较,秦王对赵王发难,蔺相如让他自食其果。不仅智勇双全,而且识大体,明大义,这样的英雄。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学习。

君、臣、民,三者拧成一条绳,国家才能安定,才能长久。可见,主心骨的力量最为关键。我认为,这股力量的名字叫“善”。以善行天下,以善治天下。

像纣王,像晋灵公这样的昏君,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昏淫无道,不正是无善、不顾百姓的疾苦吗?像尧、舜、重耳这样的善君王,身知百姓疾苦,便会救灾救难,国泰民安。

同时,君主身边的大臣也应善。只可惜真正像屈原这样的善臣有许多受到了冤枉,但像赵高这一类的奸臣,只会使国家走向灭亡。

我们虽然不能以善治天下,但可以以善行天下。积善积德,过清白人生。回顾历史,我感到无比欣慰,因为我们现在国泰民安,人与人和平相处。而许多小国战火不断,那里的人民过着惊魂不定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小命不保。我们的生活虽没有美国那么发达,但我们过得富足、美满。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永远这样过下去。

善,人间的真善美,仁礼谦孝的传统美德,永远发扬下去。

 

史记读后感(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史记读后感【篇四】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读后感《《史记》读后感作文》。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读后感(篇五)

对于历史,从来就有很多看法,让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两种:一种是以连续的观点来看历史,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前后勾连着,一件事情的结束就是下一件事情的开始,此起彼伏,历史也因此可以滚滚向前不断的发展;还有一种就是认为历史事件中存在各种变化的因素,有些事件的出现未必是顺着之前的趋势向前,而是反潮流而动,甚至和潮流毫无关系,完全就是一个突发的事件,这就是历史当中的变数。就如钱钟书先生所谓的,一个习惯如果长期存在,就形成了传统,而传统又会不断的遭到新潮的挑战,传统有惰性,不想变,但是被新潮挑战时又不得不变。不过在我看来,传统和新潮的较量,往往是传统吸收了新潮的某些特点,而新潮也被传统同化掉,最后分不清谁是谁,很难说是传统固守住了自己的阵地,还是新潮成功的瓦解掉了传统的势力。而这种传统和新潮之间的较量,才是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

中国的史书有很多种形式,最要紧的三种就是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纪事本末体,大抵原因也就在此:我要看故事,看事情的发展,前后的演变,以及去参详其中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考兴替明得失——所以事情的经过才是最重要的东西,至于其他什么年份人物,因为我懒惰,所以不在乎,这些都可以模糊一些,于是纪事本末体很自然的就入了我的法眼

纪事本末体的好处就在于,事情讲的清楚明白,不会被不相干的记载打断——好过编年体——也不必横七竖八的去翻查好多人的传记来拼凑一个故事——好过纪传体——还可以看到各种相关的资料,这样有助于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故事明确了之后,再把一个一个的故事拼接起来,就可以看到互相彼此之间的相关性和比较意义,把事情搞清楚,然后才能看到事情的起承转合

所以为什么司马迁口口声声“通古今之变”,写史记却要用纪传体呢?

 

史记读后感【篇六】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史记读后感(篇七)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史记读后感(篇八)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对我感触比较深的还是《白话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转体通史。

《白话史记》的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最初没有固定名称,一般称为《太史公书》。“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只是美称。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是出自《史记》中的《周本纪》。《周本纪》讲了:有个人叫弃,她的母亲是邰氏的女儿,叫姜原。由于姜原出门到野外,看到巨人的足迹,就想用脚踩踩巨人的足迹。一踩上巨人的足迹,就感到身子一震,好像怀孕了一样。日后就生下了个儿子。姜原认为很不吉利,想把他扔掉。可无论扔到哪里,都有动物帮助他。姜原认为他很神异,就养大他。因为最初想抛弃他,所以给他取名叫弃。弃的后代有个叫姬昌的,他敬重长辈,慈爱晚辈,对待手下的人也很好,于是就有许多才士归附他。

后来因为纣王倒行逆施,贪恋财色,在姬昌的带领下,百姓推翻了纣王的统治,建立了周朝。可最后还是由于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听从了一个大臣的荒唐意见,点燃烽火,让大臣们匆忙跑来,却发现什么事也没有,终于让褒姒笑了出来。周幽王很高兴,还赏赐了那个大臣。可是有一次,敌人真的来了。虽然周幽王及时点燃了烽火,可是大臣们不相信,没有及时救援,使周朝从此灭亡了。

我觉得里面的姬昌是个真正的君子,可周幽王很糊涂,为了让褒姒笑一笑,赔上了整个周朝。先辈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葬送了。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和它相类似的例子。有些年轻人,不好好生活,不好好学习,抵不住电脑游戏的诱惑,经常花钱去上网,然后导致上网成瘾,一有钱就去上网。经常上网不仅弄垮了身子,还伤害视力。没钱时,还会去偷钱、抢钱,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史记读后感【篇九】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史记读后感【篇十】

在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的作者是汉朝汉武帝的史官司马迁。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共一百二十六卷,里面记载了大量的历史故事,有《大禹治水》、《嬴政统天下》,还有《论得天下》、《荆轲刺秦王》……篇篇都让我回味无穷,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大禹治水》了。《大禹治水》讲的是大禹接受了舜帝交给他的重任之后,决心彻底消除水患,发誓不战胜洪水决不回家。他认真勘察,反复思考,改变原先硬堵的方法,采用开挖渠道、疏通河流的方法,依势利导,把洪水排入大海。他还亲自戴上斗笠,和老百姓们一起拿着锹,开山挖山,修渠疏河。在开凿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龙门山,发现龙门山把奔流而下的黄河水牢牢地挡在后面。由于龙门山的阻挡,黄河流域年年闹水灾,给四周的老百姓造成了很大损失。大禹几次去那儿察看地形,发现只有把这山给凿开了,才能使洪水流向大海。于是,他便带领老百姓全力开凿起龙门山来,经过好几年的奋战,终于把龙门山拦腰劈开,使黄河之水乖乖往前畅流,一直流向大海。在开凿随后几条大河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都克服了各种困难,开凿通了剩下的几条大河。在治水的过程中,大禹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很想进去看一看,但每当想起有许多遭受水灾之苦的老百姓正等着自己去救呢,便毅然决然离开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禹终于制服了洪水,使老百姓过上了安定富裕的日子。而当舜帝对大禹治水的功绩大加赞赏的时候,大禹却谦虚地说:“我靠得是勤勉不息的工作。”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大禹踏实谦逊、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品德。

《史记故事》中像《大禹治水》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反反复复地翻阅着这本书,跟随着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或怒或忧。在一个个历史人物身上,我吸取力量,获得启迪。从他们的身上,我懂得了做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成功的道理,学到了勇敢无畏、坚韧不拔、公而忘私的精神,感悟到了做人要谦虚、宽容、与人为善的人生哲理……我想,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史记》将深深影响着我,使我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认真地走好每一步。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一)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史记》记述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大部分,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其中本纪主要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写成的历代帝王和诸侯国的简要大事记;书是典章制度的专篇,内容涉及经济、天文、历法、水利、文化等重要领域;世家主要记载王侯封国的历史变迁;列传主要是人物专记,上自大臣大夫,下至某些领域的代表人物,均在传中,还包括部分境内外少数民族的专篇。《史记》五大部分中以本记和列传所占篇幅最大,是书中的主体,因此后世的世学家将这种世书编纂体裁为记传体,这也是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创举。

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家著作,鲁迅先生曾高度赞扬《史记》,这本书还能让我们在提高古文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历史知识。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二】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后感800字。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读后感《史记读后感800字》。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三】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使我收获不小啊!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了解历朝历代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皇上给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的官,家里没有多余的财务,即使皇上下令赏赐他也从不谈购置家具的事情,深得官民的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射箭的天赋,他的子孙和同僚的子孙向李广学习射箭的技术,但最后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已射箭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都身先士卒。行军打仗遇到缺水断食之时,遇见水、食物的时候,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部吃饱,他不尝饭食。李广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为他甘愿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射,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真是可惜中的可惜啊!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你进入他们的世界。读《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地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的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热]女巫读后感集锦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女巫读后感集锦》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女巫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小女巫》的课外书,里面讲了:一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巫因偷偷参加了她不能参加的女巫舞会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女巫首领惩罚她要做个好女巫,做的好了才可以参加明年的女巫舞会。于是,小女巫回到家一边勤奋的学习女巫魔法,一边和她的好朋友小乌鸦一起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大家都好喜欢她,而她也从帮助别人的同时感受到了自己的快乐。她以为她会受到女巫首领的肯定而且应该可以参加下一年的女巫舞会。可是,谁知道女巫王国里,做好事的是坏女巫,做坏事的才是好女巫,小女巫反而被那些坏女巫狠狠的教训了顿。最后,聪明又勇敢的小女巫一把火点燃了用智慧和魔法敛聚来的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让她们不能做坏事。然后,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地跳舞。

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第一,她会努力的学习,勤备的学习魔法书中所有的知识和本领,所以才有最后的胜利。第二,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行为,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我也应该向小女巫学习,做个勤备好学的好学生,做个助人为乐的好儿童。

在看这本书以前,我印象中的女巫是凶狠、邪恶的。如《白雪公主》中让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王后;《睡美人》中的小公主也是因为中了女巫的魔咒而沉睡百年。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故事中的女巫给人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在女巫们看来,总是干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而善良的小女巫不受雷雨女巫鲁姆倍尔的威胁,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她帮助天天在酒馆里喝酒玩耍不管妻儿的屋顶板匠恢复了理智;帮助在暴风雪中卖栗子的小伙子感受到寒冬里的温暖;还帮助沉默而忧伤的小女孩卖纸花,让人们都来买她的纸花,而且纸花总也卖不完……

小女巫用她的故事改变了我对女巫的看法,原来,女巫也可以是善良的。

自评:这这是我看完小女巫后写的读后感,望大家指教,我即将写出另一篇读后感《女巫》。

女巫读后感【篇二】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平常女人一样,有着平凡的相貌,平常的工作,平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平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平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女巫读后感【篇三】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我左思右想还是未能想出个什么结果!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著名的文学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10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和姥姥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现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女巫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渺小的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读后感【篇四】

今年暑假,我看了意大利作家阿兰·斯特拉顿写的《梦幻女巫》。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梦幻女巫出没贝鲁门王国的森林中,她在等待从国王和王后那儿收获的“纪念品”——奥莉维娅公主的心脏。在得到这件“纪念品”之前,王国的每一个孩子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公主的十三岁生日即将到来,梦幻女巫给出的期限越来越近了。绝望的王后试图从邻国得到帮助,但却被狡猾的利奥王子侵占了城堡。勇敢的奥莉维娅公主和农家男孩米洛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老鼠一起逃出城堡,打败了梦幻女巫,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

奥莉维娅,你真是好样的!明明知道逃出城堡去救孩子们,有很大的危险。但你却勇敢地与两个朋友一起冒险闯入梦幻女巫的老巢。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不但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还从利奥王子手中夺回城堡。

奥莉维娅,我和你同样的年纪,但在勇气这一方面,我真的比不上你。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元旦演出,我荣幸地被选中作为元旦演出的主持人。虽然我很开心但又忐忑不安,因为我是个内向的女孩,平常连跟别人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在学校大型活动上露脸。从被选中的那天起,我就陷入矛盾与焦虑之中,甚至打起退堂鼓——想要退出。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鼓励下,我才勉强鼓起勇气接受挑战。元旦那一天很快来临了。演出开始了,我带着紧张的心情走向舞台。站在舞台中央,我两腿发抖,手心直冒汗。在我将要开口时,我一看台下,一千双目光投向我。我一下子懵住了,脑海一片空白。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心急速跳动的声音……经过这次锻炼,我慢慢变得勇敢起来。但和你奥莉维娅一比,我还差远了。

奥莉维娅,你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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