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你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我最喜欢的音乐的作文”。学习中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需要进行写作文,写作文是在倾诉中宣泄情感、陶冶性情和平静自己的心灵。平时多积累,写作文就会越通顺,语言就会有文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着魔》,这首歌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这首歌是我再游泳的时候激起我,让我继续向前的。
那是一个炎热的星期天,我和妈妈早已说好,星期天去游泳,为了我的梦想前进出发。
路程中,我还在那个旅游车上面介绍了我的家乡在哪里,我几岁了,我还帮助我的妈妈也介绍了她。
我们到了游泳的地方,我一开始勇气满满的,准备游。谁知道我一下水,就有点害怕,可我没有喝到水,我还不是那样害怕。我还是勇气满满的准备向前。我再次下水,我的眼睛里面全进水了,这可真把我吓了一跳,我的心里面十分担忧。可我还是不想让比我小的小朋友们比我还厉害。我就再一次下水,这次我放弃了,我回到了我的位置上。
妈妈问我:“你怎么不游了?”我说:“我是不会学会的。”这时,妈妈给我放了一首歌,这首歌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云再黑,风再吼,不能让我停下征途风雨无阻……”听到这首歌,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知道,我会努力学游泳的。”
我给你说,我再哪里是学了整整一天,我才把游泳学会了。我是这样学会的,我先在游泳圈的辅助下游,我再把游泳圈给我妈妈,我在没有游泳圈的情况下学会了游泳。这时,我是多么高兴,因为这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的硕果。
“云再黑,风再吼,不能让我停下征途风雨无阻……”我回家以后,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意义,这就是风再吹,雨再下,我也不能屈服苦难而放弃我的梦想,这是这句话的最高深的含义,每一首歌都有它自己的意义。
音乐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听听音乐,我也很喜欢听音乐。
我喜欢的歌有很多,其实大多都是周杰伦的歌。比如威廉古堡、烟花易冷、半兽人、夜曲、稻香、魔杰座……,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威廉古堡,因为那首歌的节奏和歌词都很特别,歌词是藤蔓植物,爬满了伯爵的坟墓……有点阴森,又有点神秘,每当听这首歌的时候,就好像把我带进了这座古老又神秘的城堡。我现在很熟了,不熟的时候,为了唱熟这首歌,还闹出了许多笑话。
比如要吃饭的时候我还在唱,妈妈叫我不要唱了,我当她是空气,还在继续唱,等我肚子饿的时候才想起吃饭,但是桌子上已经收摊了。还有一次我肚子饿了,随便拿了块“饼干”咬了一口,一看既然是橡皮,晕。
音乐给我带来很多的开心和快乐,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我最喜欢的音乐莫过于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这音乐分为五个器乐组:弦乐组、木管组、铜管组、打击乐组和色彩乐器组。弦乐组是由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演奏的。木管组是由短笛、长笛、双簧管、英国管、单簧管、大管演奏的。钢管组是由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演奏的。打击乐组是由定音鼓、锣、镲、铃鼓、三角铁等演奏的。色彩乐器组是由钢琴、竖琴、木琴、铝板钟琴等演奏的。
开始的乐声让人感到激动高昂,如同面对着波涛汹涌的大海。接着让人感到波浪击打到海边的礁石,发出震天的声音。然后让人感觉海面上刮起了微风,微风又变成了大风,大风又变成了龙卷风。风把浪花卷起,浪花又从天上打在了海面上。紧接着风停了,浪息了,又刮起了一阵大风,风又停了天上又下起了一场暴风雨,最后雨渐渐的停了下来,一切事都好像没发生过一样,大海又恢复了平静当听完音乐,由不得让人感慨贝多芬对音乐创作的天赋。实在是震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音乐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
在许多课中,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但不少同学在音乐课上不守纪律,说废话,甚至做游戏,每次音乐课乱哄哄的。我劝说了好多次,他们还是不听。慢慢地,我把音乐课列入了“黑名单”,但星期四的这一节音乐课不同寻常!
音乐课的铃声响了,刚开始还是像往常一样吵吵闹闹的,一点儿都不像上课的样子。教室门打开了,进来的却是陆老师,她“板着脸”说:“你们不喜欢上音乐课吗?……以后就不要上音乐课了,在教室里看看书。”我想:不会吧?难道真的以后上不了音乐课了?我真希望大家不要再吵了,好好上课。果然,陆老师话一出口,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静得好像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似的。
过了一会儿,金老师来了,招呼大家排队。大家安静地排队去音乐教室。金老师惊讶极了,她哪知道陆老师已经提前给我们打了“预防针”。到了教室,金老师笑容满面地教我们唱《剪羊毛》,大家一边做着剪羊毛的动作,一边和着音乐唱起来。我仿佛来到了大草原,看见一大群白羊,远处是一望无边的青草。
“丁零零——”下课铃响了,施成经兴高采烈地问:“金老师,我们今天上课怎们样?”金老师满意地笑了:“上得很好!”她话一说完,教室里一片欢呼声。
回教室的路上,大家都谈论着这节特别的音乐课。同学们有的说:“太好了,以后我们可以继续上音乐课了。”有的说:“是呀。今天老师肯定特别满意。”还有的说:“今天的这首歌真好听。”……是呀,我也特别兴奋,不仅看见了金老师的笑容,而且让我们沉浸在美妙的音乐中,那样轻松,那样快乐。我希望以后的音乐课都这样有序,只有人人遵守纪律,我们才能享受到课堂学习的快乐!
“梦想的约定,未来的进击,别怀疑所有的秘密都揭开谜底……”每当我听到这首由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演唱的《未来的进击》,都让我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开启了我的激情。
有一天,我们在幼儿园的时候,快结束的一天,老师对我们说:“孩子们,你们再过几个月就要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了,这节音乐课我们不学儿歌,学一首有激情的歌,好不好?
在这节课上,大家仔细的用耳朵聆听,仿佛耳朵就是机关枪,而旋律与歌词就是敌人,不能让一个个敌人都逃了。一开始音乐的旋律不像其他音乐刚一样抒情,它低音,而这首歌一开始就是一种炫酷的感觉,就像钢铁侠或者变形金刚登场的感觉,帅气和炫酷。不一会儿,我们如同从音乐学院过来的一样,不过十五分钟把一半的旋律就已经记下了,可是这上半段的歌词让我们的头像大头儿子的一样大了。但我们好像又是从音痴学院出来,老师见状只能说:“看来这首歌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你们就试读了。”但我们看见歌谱子却感动的差点哭了,因为这歌谱上面有很多我们不认识的字,但老师为了我们,早已写下拼音,这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下了决心一定要唱好,但该跑调的跑调,我们和老师都笑了。
虽然我们没唱好,但却让我把这节课永远记在了心里,记下了老师对我们的爱。
陈芳老师作文点评:
文章从音乐课写起,由一节难忘的音乐课表达对老师的爱,主题深刻,结尾升华。比喻句恰当,极富童真。作文构思巧妙,字里行间透出作者丰富细腻的内心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堂音乐课
在人生的字典里,如果没有音乐这两个字,那整个世界将会变成一个枯燥无味的苦海,那整个世界将会失去色彩,将会失去欢乐,将会失去微笑。所以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
让我铭刻在我心中的一堂音乐课:老师教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老师用饱满的热情,娴熟的手指演奏了国歌。那慷慨激昂,激动人心的乐感唤起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缅怀。更唤起了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的崇敬。更唤起了我们这一代的重任。
当老师教我们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时,老师她那激昂的声调唱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不怕死的毫不畏惧的气概,同时又生动的描述了丘少云、黄继光用自己的生命掩护了大部队进攻的英雄故事。就是这些英雄们推翻了旧中国,建立了新中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就是这些无数的英雄用血肉为我们换来的。同学们,要珍惜呀!我听了流下了眼泪,唱得更响亮,更有精神!
接着老师又深情并茂地为我们描述了在祖国的建设中王进喜、焦裕禄等英雄们为改变祖国穷困面貌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故事。还有科学家们为了填补祖国科学空白而废寝忘食、攀登科学高峰。还有奥运会上的健儿们,为祖国勇夺金牌的动人故事。
老师深情地说:“这些英雄在国歌声中为祖国洒鲜血、洒汗水、舍生命,显示了中华民族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我们昂起头,挺起胸越唱越带劲,唱出了我们对英雄们的感恩情!唱出了我们的雄心壮志!
这一堂音乐课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让我懂得了民族的尊严。给我注入了中华民族的活力。
我喜爱过一堂音乐课!更喜爱这伟大的国歌。
一颗颗星星在闪闪发光地眨着眼睛,我驻足在星光灿烂的夜空下,勾起了我对那一堂课的回忆。
记得那是一年级的第一节音乐课。我当时还是一个害怕跳舞的小女孩。我胆怯地等待着新老师的到来,心想:不知道新老师怎么样?是严肃,还是慈祥?
只见来了一位老师,一头乌黑的披肩发,两只水灵灵眼睛仿佛会说话,轮到她自我介绍了。她说,她姓霍,大家可以叫她霍老师。我对这位老师有了初步的认识。
上课了,霍老师抚摸着钢琴,那美妙的琴声似流水,从她的手指缝隙中流出;她的声音似黄莺那般动人,时而像小鸟,跳跃在枝头;时而又似鱼儿在小溪间游荡,非常流畅。这种声音让我感受到了音乐的乐趣和欢快。
今天学习的内容是一首蒙古民歌。霍老师先轻轻哼着那首曲子,悠长而独特的曲调好像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河静静地淌进了我的心里,敞开了我的心扉。
就这样,我对音乐产生了浓郁的兴趣,从一个害怕跳舞的人变成了班里数一数二的跳舞“高手”。
这堂课是启发我爱好音乐的“金钥匙”,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这堂课,它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在人生的字典里,如果没有音乐这两个字,那整个世界将会变成一个枯燥无味的苦海,那整个世界将会失去色彩,将会失去欢乐,将会失去微笑。所以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
让我铭刻在我心中的一堂音乐课:老师教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老师用饱满的热情,娴熟的`手指演奏了国歌。那慷慨激昂,激动人心的乐感唤起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缅怀。更唤起了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的崇敬。更唤起了我们这一代的重任。
当老师教我们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时,老师她那激昂的声调唱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不怕死的毫不畏惧的气概,同时又生动的描述了丘少云、黄继光用自己的生命掩护了大部队进攻的英雄故事。就是这些英雄们推翻了旧中国,建立了新中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就是这些无数的英雄用血肉为我们换来的。同学们,要珍惜呀!我听了流下了眼泪,唱得更响亮,更有精神!
接着老师又深情并茂地为我们描述了在祖国的建设中王进喜、焦裕禄等英雄们为改变祖国穷困面貌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故事。还有科学家们为了填补祖国科学空白而废寝忘食、攀登科学高峰。还有奥运会上的健儿们,为祖国勇夺金牌的动人故事。
老师深情地说:“这些英雄在国歌声中为祖国洒鲜血、洒汗水、舍生命,显示了中华民族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我们昂起头,挺起胸越唱越带劲,唱出了我们对英雄们的感恩情!唱出了我们的雄心壮志!
这一堂音乐课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让我懂得了民族的尊严。给我注入了中华民族的活力。
我喜爱过一堂音乐课!更喜爱这伟大的国歌。
从小我就很喜欢听音乐、唱歌和玩乐器,对于任何可以发出声音的乐器,例如音砖的敲打,弹钢琴、吹口琴、直笛或陶笛等,我都感兴趣。因此上了小学后,我最喜欢的课程就是音乐课了。
每当上音乐课时,老师会先和我们分享关于知名音乐人的故事,接着播放美妙的歌曲,听着那优美的旋律,有的同学会开心的跟着哼哼唱唱,有的同学则静静的欣赏歌词意境中的美,这时候的我,也把自己的情感融入音乐中,并想像自己像一只小鸟,在音乐中开心的飞舞,所有的烦恼和压力在这时候都烟消云散了,那种感觉是多么快乐呀!
每次上音乐课吹直笛时,听到笛子所发出的悠扬乐声,让人陶醉在其中,只见自己十只手指在直笛孔间,不时交错的压放,此时谱出的曲调是顺畅和轻快的节奏,心情也就跟着愉悦飞扬了起来,让我暂时忘掉现实生活中的烦恼和心理的不愉快。但是偶尔上音乐课心情不佳时,吹出的笛声会让人觉得悲伤及些微的轻愁,不过有时这种感觉我却很享受呢!
音乐是一种艺术,音乐也可以陶冶性情,音乐更是人们心情的写照和宣泄的出口。学校的音乐课把枯燥的学校生活,变得活泼,也变得多彩多姿,更让学校的音乐教室每天都弥漫着浪漫的音乐气息喔!当当上课了带着轻松的心情,上音乐课去啰!
俄罗斯著名歌唱家——维塔斯的一首著名《星星》让世界无数歌迷为之倾倒、陶醉不已。
维塔斯幼年丧父,母亲对他很好,小时侯维塔斯立志考上音乐学院,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他在白天上学刻苦用功,晚上待候母亲安歇,傍晚他在院子里轻声地唱着他白天在学校里学习的乐曲。就这样,他十年如一日,终于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
《星星》开头就像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象征维塔斯凄惨的童年。突然天上明灭的星星静静的被一块乌云遮住。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这些许许多多的名言都灌注在这个饱受辛苦的孩子心里,他爆发了。像一头狮子,突然被困在他面前的重重困境,咆哮在世界音乐之颠,一个音乐天才以天上的星星为目标,突破重重黑暗让自己超凡入圣。这首歌曲里有维塔斯对母亲之爱有那种顽强不屈的男子汉气概。这点,我佩服他。星星正在乌云里挣扎,一点,一点……他出来了,浩瀚的宇宙中又有谁能阻止,一个永不言败的人呢?
我爱《星星》,正是它那股铮铮铁骨里傲气,感染了我!
作文应该被每位学生重视起来,经常写作文会让我们提高逻辑思维能力。想要写好作文,自己需要多看、多学、多写。值得擦考借鉴的作文模板有哪些?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写关于我最喜欢的电影的作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妹妹去电影院,看了一部最火爆的电影《狮子王》。看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
电影主要讲了小狮子王辛巴在众多热情的朋友陪伴下,不但经历了生命中最光荣的时刻,也遭遇了最艰难的挑战,最后终于成为了森林之王。
我最喜欢的是小辛巴,它小时候非常可爱善良,充满好奇心,可它不听大人的劝告,总是爱冒险。后来被它的亲叔叔给骗了,差点失去生命。它爸爸孤身一人闯入鬣狗群中救出了它,并语重心长地对它说:勇敢并不代表到处闯祸,只有必要的时候勇敢才有意义。可是后来它阴险狡诈的叔叔又一次骗了它,为了救它,它的爸爸失去了生命。
这是多么伟大的父亲啊!当我看到它的爸爸不顾自己生命冲进疾驰的牛群中时,儿子,别怕,爸爸来救你了!我感动得快要流泪了,所以,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就是父母,他们为了孩子,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不要。我们以后一定要好好爱自己的父母!
渐渐地,辛巴长大了,它在好朋友们的鼓励下,像它的爸爸一样,为了荣耀王国,同它的叔叔和鬣狗英勇地斗争,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狮子王。
我以后也要向辛巴学习,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勇敢,努力做自己的王!
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是《夏洛特烦恼》。尽管他是一部喜剧,没有什么特别华丽的辞藻。但是道理却很深刻。要学会珍惜,这个恒古不变的话题。或许我们都是天生的心里想到了,嘴上却没说。我想,能这样也是很幸福的。
现实生活中,太多的人对自己最重要的人给的不是珍惜,而是不在乎。
等到失去了就会后悔,这样多得不偿失啊。与其这样,还不如切且行且珍惜。既避免了自己会后悔,也避免了爱的人会伤心。
人生这个大舞台,我们都是那么渺小的存在。夏洛爱马冬梅。可那是在他穿越完之后才发现的。或许身边朋友再多,也不及真心的人重要,哪怕那是一个陌生人。
夏洛穿越之后,人生变得不一样。可他并不快乐,因为没有马冬梅,没有对他真心的人。
他们的爱情令人羡慕,可也让人心酸这个只看金钱的社会。可又能怎样呢,我们只是这个社会的几亿分之一,而不是它的主宰者。
就珍惜你爱的人吧!像夏洛梦醒之后那样。
我最喜欢的电影就是20xx迪士尼3D动画电影,迪士尼成立90周年纪念作品,改编自安徒生童话《白雪皇后》《冰雪奇缘》。
《冰雪奇缘》主要写了阿伦黛尔王国的两位公主艾莎和安娜。艾莎天生具有制造冰雪的神奇能力,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魔法能力越来越强,甚至险些夺走妹妹的生命。艾莎从此变得自我封闭,并向世人隐藏了拥有魔法的秘密。阿伦黛尔的国王和王后在一次海难中丧生;悲哀的海难过后,艾莎终于到了加冕的年龄,各国王公齐来祝贺。艾莎战战兢兢,唯恐被人识破隐藏了多年的秘密。然而当听说安娜将要和初次见面的南方小岛王子汉斯结婚时,依然情绪失控露出了马脚。在此之后她逃到山中,构建了属于自己的冰雪宫殿,而阿伦黛尔也陷入可怕的寒冷之中。为了解除魔法,安娜踏上了寻找姐姐的旅程,在路上她遇上了热爱冒险的山民克里斯托夫以及他的驯鹿,两人一同搭档组队出发,展开了一段魔法层出不穷、旅程峰回路转的大冒险,他们还遇到了搞笑的神奇雪人、各式奇幻精灵、意想不到的魔法迷阵,更在雪崩冰裂中步步惊心
就是这么一部迪士尼电影,它唱出了真正的亲情,唱出了人与人之间真正的爱!Let it go,让什么寒冷的冰雪都飘走吧,现在降临在世界上的,应该是暖暖的真爱!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大闹天宫》,你们看过吗?如果你没有看过的话,那听我来给你介绍这部电影吧!
这部电影讲的是有一天,从一块灵石中竟然蹦出了一只猴子,叫孙悟空。他是女娲娘娘补天宫的碎石化成的,吸收了天地日月之精华幻化成了灵猴。因为他太厉害了,天宫忌惮他的能力,便派了十万天兵天将捉拿他。后来,他把天宫闹得天翻地覆,十万天兵也奈何不了他。最后,如来佛祖把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以此来惩戒他。
电影中那神奇科幻的故事情节看得我目不转睛,其中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节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孙悟空和牛魔王各拿着金箍棒和怪鳞刀在天宫打斗,把天宫打得乱七八糟。孙悟空将金箍棒一下子变成十多米,横着打向牛魔王。牛魔王一闪,金箍棒便落在了天兵天将身上,将他们打得像一把把弯弯的弓,都要支撑不住了。这时的玉帝看情况不妙,马上变成一条长长的玉白龙准备支援。可牛魔王眼尖,拿着怪鳞刀就把玉帝所幻的玉白龙的鳞打得七零八落。眼看玉帝就要落难了,正在这时,孙悟空看到了他的师父的灵气,才知大闹天宫的一切都是牛魔王的阴谋,就驾着跟斗云火速飞向玉帝,一棒把牛魔王扒开,救出了玉帝,和牛魔王决一死战。
只见云层中,两个威武的身影不停地闪动着,火光电石,幻化无穷。孙悟空一棒挥来,牛魔王则奋力躲过。两人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大战了三百五十五个回合。终于,孙悟空赢了,解除了牛魔王对天宫的威胁。
此时的天宫已然一片残骸,这一切都是因孙悟空。玉帝把孙悟空交给了如来佛祖,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让他静思己过。就这样,春去冬来,孙悟空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初化成形时的野性也消减了不少,他相信五百年后自会有一个人来救出他。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知道了我们要一心向善,远离恶面,善良总会有回报的。我们做事之前一定要认真思考再做决定,不能盲目而行。
我认为电影也是一种娱乐,是可以让人放松心情、乐在其中的活动。如果一部电影能让我看完之后一直回味,那就是我喜爱的电影。
在我曾经看过的电影中,最喜欢的是冰雪奇缘,内容叙述一位拥有魔法的女孩艾莎,在一天晚上,陪着妹妹安娜玩的时候,不小心打伤了她,地精就让安娜忘记艾莎的魔法。因此, 国王下令将皇宫的门窗紧闭,不让艾莎见任何人,包括安娜。长大之后,艾莎在她加冕成为皇后的那一晚,将炎炎夏日变成冷酷寒冬,并且在一日与安娜见面时,失手将她冰冻,但因为姐妹情深,安娜有如复活般的解冻了,艾莎也将冰冷的冬天变回许久不见的温暖的夏天。
看完这部电影,我对它如痴如醉,似乎无论看几遍都不会腻。我从这部电影中学到,如果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不要急着将它隐藏起来,应该要和其它人互相了解、谅解;也不要排挤那些和我们不一样的人,因为 那也不是他们愿意的。我很羡慕艾莎能够变出冰、雪,还可以盖一座冰堡,要是我也有像她一样的能力,那可就不得了了呢!只要是这部电影的周边商品,都会是我 梦寐以求的物品,希望迟早可以拿到。
人生是多采多姿的,电影也是一样,情节有时快乐,有时伤心;有时紧张,有时轻松。人生有如一部精采可期的电影,若你用心的体会,你将会发现,生命中有很多不容错过的细节,一但错过了,将后悔莫及,不如好好把握现在的每分每秒,以及每一个机会,活在当下。
学生需要掌握短时间内写出一篇合格作文的技能,通过写作文能让我们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思考能力变得更强,我们要创作优质的作文,必须注重经验的积累。怎样才能把作文写得更好?执笔作文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关于我最喜欢的音乐的作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颗颗星星在闪闪发光地眨着眼睛,我驻足在星光灿烂的夜空下,勾起了我对那一堂课的回忆。
记得那是一年级的第一节音乐课。我当时还是一个害怕跳舞的小女孩。我胆怯地等待着新老师的到来,心想:不知道新老师怎么样?是严肃,还是慈祥?
只见来了一位老师,一头乌黑的披肩发,两只水灵灵眼睛仿佛会说话,轮到她自我介绍了。她说,她姓霍,大家可以叫她霍老师。我对这位老师有了初步的认识。
上课了,霍老师抚摸着钢琴,那美妙的琴声似流水,从她的手指缝隙中流出;她的声音似黄莺那般动人,时而像小鸟,跳跃在枝头;时而又似鱼儿在小溪间游荡,非常流畅。这种声音让我感受到了音乐的乐趣和欢快。
今天学习的内容是一首蒙古民歌。霍老师先轻轻哼着那首曲子,悠长而独特的曲调好像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河静静地淌进了我的心里,敞开了我的心扉。
就这样,我对音乐产生了浓郁的兴趣,从一个害怕跳舞的人变成了班里数一数二的跳舞“高手”。
这堂课是启发我爱好音乐的“金钥匙”,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这堂课,它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我想推荐的歌曲是电视剧《陈情令》的主题曲《无羁》。
乐曲开头先是用一小段笛声引入,然后钢琴等乐器纷纷加入,给人带来画面感,仿佛可以看到镜头从黑变亮,最终云深不知处的恢弘景象入框。接着主人公之一的魏无羡唱起了第一句,为他伴奏的主要乐器还是笛子,然后在蓝忘机演唱时,加入了古琴的表现。钢琴一直作为底色伴随其中,没有抢去主角笛子和古琴的风采,还让旋律更加连贯。奏至高潮,加入了和音,整体让人感受到热血沸腾,也对应着故事中主角恣意洒脱的少年时代。第一部分至此结束,中间以叙事般的笛子、琵琶、古琴等乐器声,步步引入,渐渐高昂,最后加入鼓点,进入第二部分。一直到第二部分的高潮都有鼓点伴奏,让人感受到紧张与力量,让人联想到主人公向理想努力靠近却遭受磨难的岁月。钢琴声渐促,将歌曲引入高潮。第二部分高潮与第一部分的相比而言,情感更加强烈,这一段展现出了主人公们分开的十余年中的心酸与思念。最后将高潮重复一次,钢琴所带的旋律更加明显,讲述了他们重逢后一起锄奸扶弱的经历。最后再来一句“天涯一曲共悠扬”,乐声减弱,只留钢琴,以渐弱渐慢的琶音结束,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同时也仿佛让人看到了魏无羡与蓝忘机最后共同在云深不知处惬意生活的场景。
整首歌曲与音乐与歌词紧密结合,古风浓郁又不落俗套,巧妙地将中国传统乐器与钢琴等西洋乐器融合起来,呈现出了一幅大气磅礴的江湖画卷,又细腻地表现出魏无羡和蓝忘机的真情实感,让人感概万千。
“山高水远,又闻琴响”,我们来日方长。
我最喜欢的一堂音乐课
在人生的字典里,如果没有音乐这两个字,那整个世界将会变成一个枯燥无味的苦海,那整个世界将会失去色彩,将会失去欢乐,将会失去微笑。所以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
让我铭刻在我心中的一堂音乐课:老师教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老师用饱满的热情,娴熟的手指演奏了国歌。那慷慨激昂,激动人心的乐感唤起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缅怀。更唤起了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的崇敬。更唤起了我们这一代的重任。
当老师教我们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时,老师她那激昂的声调唱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不怕死的毫不畏惧的气概,同时又生动的描述了丘少云、黄继光用自己的生命掩护了大部队进攻的英雄故事。就是这些英雄们推翻了旧中国,建立了新中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就是这些无数的英雄用血肉为我们换来的。同学们,要珍惜呀!我听了流下了眼泪,唱得更响亮,更有精神!
接着老师又深情并茂地为我们描述了在祖国的建设中王进喜、焦裕禄等英雄们为改变祖国穷困面貌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故事。还有科学家们为了填补祖国科学空白而废寝忘食、攀登科学高峰。还有奥运会上的健儿们,为祖国勇夺金牌的动人故事。
老师深情地说:“这些英雄在国歌声中为祖国洒鲜血、洒汗水、舍生命,显示了中华民族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我们昂起头,挺起胸越唱越带劲,唱出了我们对英雄们的感恩情!唱出了我们的雄心壮志!
这一堂音乐课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让我懂得了民族的尊严。给我注入了中华民族的活力。
我喜爱过一堂音乐课!更喜爱这伟大的国歌。
我最喜欢的音乐莫过于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这音乐分为五个器乐组:弦乐组、木管组、铜管组、打击乐组和色彩乐器组。弦乐组是由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演奏的。木管组是由短笛、长笛、双簧管、英国管、单簧管、大管演奏的。钢管组是由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演奏的。打击乐组是由定音鼓、锣、镲、铃鼓、三角铁等演奏的。色彩乐器组是由钢琴、竖琴、木琴、铝板钟琴等演奏的。
开始的乐声让人感到激动高昂,如同面对着波涛汹涌的大海。接着让人感到波浪击打到海边的礁石,发出震天的声音。然后让人感觉海面上刮起了微风,微风又变成了大风,大风又变成了龙卷风。风把浪花卷起,浪花又从天上打在了海面上。紧接着风停了,浪息了,又刮起了一阵大风,风又停了天上又下起了一场暴风雨,最后雨渐渐的停了下来,一切事都好像没发生过一样,大海又恢复了平静当听完音乐,由不得让人感慨贝多芬对音乐创作的天赋。实在是震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音乐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
在人生的字典里,如果没有音乐这两个字,那整个世界将会变成一个枯燥无味的苦海,那整个世界将会失去色彩,将会失去欢乐,将会失去微笑。所以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
让我铭刻在我心中的一堂音乐课:老师教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老师用饱满的热情,娴熟的`手指演奏了国歌。那慷慨激昂,激动人心的乐感唤起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缅怀。更唤起了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的崇敬。更唤起了我们这一代的重任。
当老师教我们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时,老师她那激昂的声调唱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不怕死的毫不畏惧的气概,同时又生动的描述了丘少云、黄继光用自己的生命掩护了大部队进攻的英雄故事。就是这些英雄们推翻了旧中国,建立了新中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就是这些无数的英雄用血肉为我们换来的。同学们,要珍惜呀!我听了流下了眼泪,唱得更响亮,更有精神!
接着老师又深情并茂地为我们描述了在祖国的建设中王进喜、焦裕禄等英雄们为改变祖国穷困面貌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故事。还有科学家们为了填补祖国科学空白而废寝忘食、攀登科学高峰。还有奥运会上的健儿们,为祖国勇夺金牌的动人故事。
老师深情地说:“这些英雄在国歌声中为祖国洒鲜血、洒汗水、舍生命,显示了中华民族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我们昂起头,挺起胸越唱越带劲,唱出了我们对英雄们的感恩情!唱出了我们的雄心壮志!
这一堂音乐课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让我懂得了民族的尊严。给我注入了中华民族的活力。
我喜爱过一堂音乐课!更喜爱这伟大的国歌。
我最喜欢的音乐莫过于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这音乐分为五个器乐组:弦乐组、木管组、铜管组、打击乐组和色彩乐器组。弦乐组是由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吹奏的。木管组是由短笛、长笛、双簧管、英国管、单簧管、大管吹奏的。钢管组是由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吹奏的。打击乐组是由定音鼓、锣、镲、铃鼓、三角铁等吹奏的。色彩乐器组是由钢琴、竖琴、木琴、铝板钟琴等吹奏的。
开始的乐声让人感到激动高昂,犹如面对着波澜汹涌的大海。接着让人感到波浪击打到海边的礁石,发出震天的声音。然后让人感觉海面上刮起了轻风,轻风又变成了大风,大风又变成了龙卷风。风把浪花卷起,浪花又从天上打在了海面上。紧接着风停了,浪息了,又刮起了一阵大风,风又停了……天上又下起了一场狂风雨,最后雨徐徐的停了下来,一切事都似乎没发生过一样,大海又恢复了平静……当听完音乐,由不得让人感触贝多芬对音乐创作的天赋。其实是震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音乐——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着魔》,这首歌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这首歌是我再游泳的时候激起我,让我继续向前的。
那是一个炎热的星期天,我和妈妈早已说好,星期天去游泳,为了我的梦想前进出发。
路程中,我还在那个旅游车上面介绍了我的家乡在哪里,我几岁了,我还帮助我的妈妈也介绍了她。
我们到了游泳的地方,我一开始勇气满满的,准备游。谁知道我一下水,就有点害怕,可我没有喝到水,我还不是那样害怕。我还是勇气满满的准备向前。我再次下水,我的眼睛里面全进水了,这可真把我吓了一跳,我的心里面十分担忧。可我还是不想让比我小的小朋友们比我还厉害。我就再一次下水,这次我放弃了,我回到了我的位置上。
妈妈问我:“你怎么不游了?”我说:“我是不会学会的。”这时,妈妈给我放了一首歌,这首歌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云再黑,风再吼,不能让我停下征途风雨无阻……”听到这首歌,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知道,我会努力学游泳的。”
我给你说,我再哪里是学了整整一天,我才把游泳学会了。我是这样学会的,我先在游泳圈的辅助下游,我再把游泳圈给我妈妈,我在没有游泳圈的情况下学会了游泳。这时,我是多么高兴,因为这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的硕果。
“云再黑,风再吼,不能让我停下征途风雨无阻……”我回家以后,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意义,这就是风再吹,雨再下,我也不能屈服苦难而放弃我的梦想,这是这句话的最高深的含义,每一首歌都有它自己的意义。
“梦想的约定,未来的进击,别怀疑所有的秘密都揭开谜底……”每当我听到这首由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演唱的《未来的进击》,都让我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开启了我的激情。
有一天,我们在幼儿园的时候,快结束的一天,老师对我们说:“孩子们,你们再过几个月就要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了,这节音乐课我们不学儿歌,学一首有激情的歌,好不好?
在这节课上,大家仔细的用耳朵聆听,仿佛耳朵就是机关枪,而旋律与歌词就是敌人,不能让一个个敌人都逃了。一开始音乐的旋律不像其他音乐刚一样抒情,它低音,而这首歌一开始就是一种炫酷的感觉,就像钢铁侠或者变形金刚登场的感觉,帅气和炫酷。不一会儿,我们如同从音乐学院过来的一样,不过十五分钟把一半的旋律就已经记下了,可是这上半段的歌词让我们的头像大头儿子的一样大了。但我们好像又是从音痴学院出来,老师见状只能说:“看来这首歌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你们就试读了。”但我们看见歌谱子却感动的差点哭了,因为这歌谱上面有很多我们不认识的字,但老师为了我们,早已写下拼音,这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下了决心一定要唱好,但该跑调的跑调,我们和老师都笑了。
虽然我们没唱好,但却让我把这节课永远记在了心里,记下了老师对我们的爱。
陈芳老师作文点评:
文章从音乐课写起,由一节难忘的音乐课表达对老师的爱,主题深刻,结尾升华。比喻句恰当,极富童真。作文构思巧妙,字里行间透出作者丰富细腻的内心世界。
音乐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听听音乐,我也很喜欢听音乐。
我喜欢的歌有很多,其实大多都是周杰伦的歌。比如威廉古堡、烟花易冷、半兽人、夜曲、稻香、魔杰座……,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威廉古堡,因为那首歌的节奏和歌词都很特别,歌词是藤蔓植物,爬满了伯爵的坟墓……有点阴森,又有点神秘,每当听这首歌的时候,就好像把我带进了这座古老又神秘的城堡。我现在很熟了,不熟的时候,为了唱熟这首歌,还闹出了许多笑话。
比如要吃饭的时候我还在唱,妈妈叫我不要唱了,我当她是空气,还在继续唱,等我肚子饿的时候才想起吃饭,但是桌子上已经收摊了。还有一次我肚子饿了,随便拿了块“饼干”咬了一口,一看既然是橡皮,晕。
音乐给我带来很多的开心和快乐,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执笔作文网精选专题推荐:“最喜欢的作文”。
人人都写过作文,写作文是我们个人思想的表达,个人情感的抒发。我们行文之前,必须要把握作文的整体结构。作文怎么样写的好?执笔作文网的编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关于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的作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大闹天宫》,你们看过吗?如果你没有看过的话,那听我来给你介绍这部电影吧!
这部电影讲的是有一天,从一块灵石中竟然蹦出了一只猴子,叫孙悟空。他是女娲娘娘补天宫的碎石化成的,吸收了天地日月之精华幻化成了灵猴。因为他太厉害了,天宫忌惮他的能力,便派了十万天兵天将捉拿他。后来,他把天宫闹得天翻地覆,十万天兵也奈何不了他。最后,如来佛祖把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以此来惩戒他。
电影中那神奇科幻的故事情节看得我目不转睛,其中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节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孙悟空和牛魔王各拿着金箍棒和怪鳞刀在天宫打斗,把天宫打得乱七八糟。孙悟空将金箍棒一下子变成十多米,横着打向牛魔王。牛魔王一闪,金箍棒便落在了天兵天将身上,将他们打得像一把把弯弯的弓,都要支撑不住了。这时的玉帝看情况不妙,马上变成一条长长的玉白龙准备支援。可牛魔王眼尖,拿着怪鳞刀就把玉帝所幻的玉白龙的鳞打得七零八落。眼看玉帝就要落难了,正在这时,孙悟空看到了他的师父的灵气,才知大闹天宫的一切都是牛魔王的阴谋,就驾着跟斗云火速飞向玉帝,一棒把牛魔王扒开,救出了玉帝,和牛魔王决一死战。
只见云层中,两个威武的身影不停地闪动着,火光电石,幻化无穷。孙悟空一棒挥来,牛魔王则奋力躲过。两人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大战了三百五十五个回合。终于,孙悟空赢了,解除了牛魔王对天宫的威胁。
此时的天宫已然一片残骸,这一切都是因孙悟空。玉帝把孙悟空交给了如来佛祖,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让他静思己过。就这样,春去冬来,孙悟空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初化成形时的野性也消减了不少,他相信五百年后自会有一个人来救出他。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知道了我们要一心向善,远离恶面,善良总会有回报的。我们做事之前一定要认真思考再做决定,不能盲目而行。
一说到电影,我看过很多种类型的电影,如,动漫电影,科幻电影,恐怖电影,喜剧电影,电影类型很多,五花八门,但有很多电影基本都是在学校看的,学校的电影看的看的,仿佛让我进入到电影里去,如痴如醉,迷恋在电影里,永远出不来,就像真的一样。可那还都是一场梦。我看过电影有很多,比如,神偷奶爸,小鞋子,人狗奇缘,冰雪奇缘,马达加斯的企鹅,等等,数不胜数。
但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是超能陆战队,主要讲述了机器人大白和天才少年小宏联手菜鸟费雷德,芥末无疆,还有哈尼柠檬和神行御姐组建的超能陆战队,共同打击犯罪阴谋的美好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天才少年小宏,小宏虽然只有14岁,但小宏却拥有聪明的天才头脑,他创作的先进战斗型小机器人在旧金山的地下格斗赛中称霸,不仅如此,还把大白变成了战斗机器人,还会在天空中飞,把自己变成跟机器人差不多的模样,也很厉害,在我心中超级帅,简直帅呆了。
我们要学习小宏的聪明头脑,用头脑做一些有用的东西,不要做那些没用的东西,好好的报效祖国,使我们的这个国家更加美好,更加繁荣昌盛。
超能陆战队这个电影很好看,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看,感觉这个电影其中的美好印象。
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就是《疯狂原始人》。今天,就让我给你们讲讲这部电影的内部情节吧!你们可要认真听哦!
故事开始时,原始人一家生活在山洞里。他们每天都要派一个人去寻找恐龙蛋吃。就这样过了很多很多年。有一天他们找到了一个恐龙蛋,可是这个恐龙蛋被别的恐龙盯上了。他们为了吃到恐龙蛋,和恐龙展开了对决。
这时候,故事进入了主题:人类对火种的渴望。主人公在争夺恐龙蛋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现了火光,她凭着自己的直觉追寻着火种。当她遇到那个持有火种的小伙子时,两个人一同逃出猛兽的'追杀。主人公逐渐发现,火不仅可以吓走猛兽,用火烧过的食物也特别好吃。
当她们与家人汇合以后,世界发生了很大变化。所有的火山都爆发了,滚下了炽热的岩石,地也开始震动,他们用尽全力逃到了一个新的世界。那个世界有像猴子又像狮子的动物,有绿、红、蓝、黄四种颜色组成的花,树上结了各种果子。这一家人用火烤东西吃,也用火保护着自己。
这部电影非常有趣,而且让我对火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所以我喜欢这部电影。
世界的形形色色都投注在这个大大的银幕上,用五颜六色来表现生活的电影。看完了恶灵古堡,我不经怀疑,几百年后的人类,真的会因科技自食恶果而被殭尸灭绝;看完海底两万里,我开始幻想地球深海和地心的模样;在看完海苔亿万富翁时,我非常佩服主角坚强的意志力。电影的内容诉说着人类的生活的点滴,看着一部电影,彷佛看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一个印度少年,他得爸爸是个动物园园长,因此它有很多丰富的动物知识。有一天,它们全家和动物兴高采烈的一起搬到美国去。在船上时,暴风雨倾盆而来的到来,浪涛如海啸一般惊人,船在大风大雨中翻覆,只剩下主角和一只老虎在救生艇上,主角展现智慧,运用简单的物品, 做出另一小船、网子来求生。导演李安把主角和老虎的相处和大海的深不可测,描写得栩栩如生,让我看得非常入迷。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要以永不放弃的决心,主角少年派虽然在海上漂流,可是却不放弃生存的权利,并坚信自己一定可以活下去创造奇迹,坚韧不拔的毅力,让他坚持到登陆小岛。那一刻,人与虎离别时,虎对人的眼神中,彷佛得看到坚定的友谊,令我十分佩服演员们的演技。
导演李安运用电脑特效,把星空、鲸鱼的样貌在声光效果中一一呈现,人与虎也在特效中,使得彼此的感情更加坚强,也使这部电影赢得奥斯卡奖的肯定。李安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是中国人的荣誉,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1.我喜欢的一部电影 作文
每个人都看过电影,你们最喜欢看什么电影呢?我最喜欢的电影是一部叫《举起手来》的喜剧片。
电影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几个乡村农民跟日本鬼子斗智斗勇,最终将他们赶走的故事,故事的情节十分生动、有趣,时不时地让人开怀大笑。记得有一个情节,有许多小日本让一头驴驼着一个大箱子过一座桥,箱子里装着一个中国农民,小日本在桥中心放了一个炸弹,当驴到桥中心,突然停了下来,撒了一泡尿,将炸弹熄灭了,气得日本鬼子在桥边干瞪眼。
还有一次,一个日本鬼子不小心掉下河,一个人拉住他的裤子,不让他掉下去,结果露出了红内裤,当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上来时,红内裤却引来了牛,结果,这个倒霉的日本鬼子被牛追来追去,样子可滑稽了。
《举起手来》虽然没有其它抗日战争片那种血腥场面,但它的那份滑稽而又和平的气氛却让人看一遍就能记住,无论走到哪儿,只要一提起它就让人有一种记忆犹新的感觉。读者们,你们看了吗?没有看的话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2.作文我最喜欢看的一部电影
星期四早上,我怀着高兴的心情和我的朋友一起来电影院,观看了一场关于抗日战争时代的故事,名叫《举起手来》。
电影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保护从日军手里夺回来的国宝——金佛,最终将他们赶走的故事。
记得有一个情节,有许多小日本让一头驴驼着一个大箱子过一座桥,箱子里装着一个老八路军。日本鬼子刚好又在桥中心放了一个炸弹,当驴到桥中心时,突然停了下来,撒了一泡尿,将炸弹熄灭了,气得日本鬼子火冒三丈。
还有一次,一个日本鬼子站在船上面不小心掉了下去。那个日本鬼子正想去追的时候,后面突然跑出了一个鱼雷来了。鱼雷的速度像一个子弹一样。“嗖”的一声,突然就冲到他的屁股上了。最后鱼雷把日本鬼子带到沙滩上去了……
影片看完了,可是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深地被这些爱国者的行为所感动,我想:我们现在拥有这美好的生活,是许多英雄用自己的生命所换回来的,而我呢?只知道吃喝玩乐,认为自己生活不如别人,和别人比这比那。现在我明白我们应该珍惜这一切,努力学习,用我们丰富的知识来回报祖国,建设祖国,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美好、更加繁荣昌盛。
我一定能做到的,相信我吧!
3.作文 你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人,最喜欢的事,最喜欢的书,最喜欢的音乐。我今天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想知道是哪一部电影吗?就让我慢慢地讲给你听吧!
一只小小的蜘蛛却能挽回朋友的生命,这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呀!其实,蜘蛛织网本来就是奇迹。人人都会写字,人人都会看懂字,你相信蜘蛛会写字,会读字吗?小猪韦伯因要被做成火腿肠而求助于他人,其它动物都束手无策。而一只名叫夏洛特的蜘蛛却勇敢地站出来帮助它。为了帮它走出困境,那一张张平平常常的蜘蛛网在夏洛特的手里悠然变成了可以救命的网。夏洛特在蜘蛛网上织出的每一个字都包含着对朋友的真挚情感,它不辞辛苦地编织着。终于使小猪韦伯逃脱了被变成熏肉火腿的灾难。动物们纷纷为小猪韦伯喝彩,让它在大赛中获得胜利。
小猪韦伯赢得了比赛,而夏洛特,这小小的蜘蛛因为日夜劳作,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在屋檐下悄悄地离开了我们。看完后,我不由自主得泪落如珠。那深深的友谊,那珍贵的情感,那令人难忘的一幕又一幕,无不体现了一只蜘蛛为了救朋友而牺牲生命的伟大壮举。蜘蛛虽然看起来很平凡,但是内心却是伟大的!从现实来讲,蜘蛛捕捉害虫,是有益的;从电影里看,它帮助朋友,是有心灵的。
蜘蛛看起来很渺小,但从心灵上看并不渺小;小猪看起来愚蠢,什么都不懂,但它也有心灵。在导演的编导下,蜘蛛变得伟大,小猪变得聪明。
我最喜欢的这部电影,平凡中创造出了奇迹,那就是美国导演盖瑞?温尼克历时两年拍摄的《夏洛特的网》。
4.我最喜欢的电影作文
大家应该都看过电影《暖春》吧!
“爷爷,这是《暖春》留下我吧”。“爷爷,留下我吧”。这是《暖春》这部电影中小花感人肺腑的叫喊。
小花从小就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两岁时,她的爸爸妈妈就相继去世了,两岁的小花成了孤儿。一户人家收养了她,却经常打她,骂她,不给她饭吃。
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小花逃了出来。她跑到稻草地里晕到了,被一位好心的爷爷收养。
在那个新的家庭里,爷爷对她非常疼爱,但是小花的婶娘却嫌弃她,三番两次想送走她。而小花从来没有说过婶娘的坏话。
在一次无意中,小花听婶娘说吃一百只蚂蚱就能生小弟弟。于是,小花就趁每天放学的时间去捉蚂蚱。她走偏了周围所有的山,手划破了,脚磨肿了,可她还是继续捉。二十个瓶子都用完了,才捉到一百只蚂蚱。
当一百只蚂蚱拿到婶娘的面前时,婶娘无语了。她紧紧地搂住了小花,接受了小花。从此以后,一家人过得开开心心的日子。
我深深地被小花感动了。她的婶娘那样对她,可她毫不在意,还捉一百只蚂蚱给婶娘吃。我被小花的那颗善良的心感动了。同时,我也很惭愧,因为我和小花相比,真是太幸福了。我也要向小花学习。毕竟“善良是人的本性,邪恶是人的敌人”。
5.我喜欢的一部电影作文
从小到大我不知道看了多少场电影,但也有烙在我心上的。这部电影是《闪闪的红星》记得看最后一次的时候是学校带领我们去看的。到了电影院,大家唧唧喳喳的坐在椅子上。突然,电灯一下子全灭了,大家不由得"哇”了一声。电影开始播放了。一开场,屏幕上就出现了“闪闪的红星”这五个大字,大家都又“切”了一声。因为1.大家心里是想:怎么又看***期间的电影,都看厌了。2.这部片子早就看过了,都知道里面的大体情节了。但是,他们不知道,再过几天就是中D成立玖十周年大庆了。一点也不尊敬共产主意。我不想理他们,我把目光放在了大屏幕上。一开始就是一位名叫“潘冬子”的孩子与同伴挑柴,他们挑柴时经过胡汉三家(柳溪镇的地主)门前被正准备仓皇逃命的胡汉三拦住了,逼问潘冬子他父亲的下落,可怜的潘冬子被丧心病狂的地主吊在树上抽打。这时,红军在潘行义(潘东子的父亲)的引导下,进入了柳溪镇,潘冬子得救了。柳溪建立了红色政权,潘冬子参加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潘行义在对敌作战中负伤,他在手术中主动将麻药让给了阶级兄弟,这一举动是潘冬子深受教育。34年,红军撤离中央根据地。潘行义也随着部队转移。临走之前,他给潘冬子一颗闪闪的红星。可恨的胡汉三又回来了,柳溪陷入了一片恐怖之中。村里的乡亲几乎都转移到了深山里,潘冬子与母亲坚持斗争的信念更强了。为了掩护乡亲们撤退,潘冬子的母亲壮烈牺牲了,他临终前说了一句话令我不得不赞叹这位母亲:“我是党的人,党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这话语是那么的坚定!潘东子的母亲死了,潘东子变得更坚强了。在闪闪的红星照耀下,潘冬子用大脑机智的与敌人作斗争。在战斗中,他破坏吊桥,使敌人没有退路,只有缴枪投降了;他巧妙地把盐化成盐水,用棉衣吸盐水,躲过了敌人的搜查,送给山上游击队;他把敌人的运粮船弄沉了,破坏敌人的搜查;他沉着机智的应付了胡汉三,有力配合了游击队攻打姚湾镇的行动。迎来了战斗的胜利。潘冬子终于和爸爸见面了。三年的时间,一转眼,潘冬子长大了,已是一位优秀的青少年自卫队小队长。潘冬子带上那颗闪闪的红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加入红军的行列,踏上新的征途。
执笔作文网相关栏目推荐:“最喜欢水浒人物吴用作文”。
作文类似于我们的秘密罐子,作文是我们人向外界表达自己想法的一种形式,一篇好的作文可以感染人们,打动人们,有没有比较好的作文模板给我们参考呢?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的编辑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吴用作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近,我读完了施耐庵的《水浒传》。我被它所塑造的鲜活的人物所摄服,他们的赤胆忠心和豪爽气概总是令人心潮澎湃。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章回体长篇白话小说。通过讲述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逼上梁山走上反抗道路的故事。
其中我最欣赏的是武松,当然智多星吴用我也很佩服。
在《水浒传》中有这么一首诗:
“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岂敌才能。略施小计鬼神惊……”
这首《临江仙》赞颂的是梁山好汉智多星吴用,他的足智多谋不仅体现在智取生辰纲,还体现在使时迁盗甲,巧用双掌连环计,赚金铃吊挂,智赚麒麟等情节中。一个足智多谋,善用谋略,饱读诗书的智多星吴用在我眼前显现。
吴用传
吴用,又叫吴学究,绰号智多星。吴用乃梁山起义军军师,梁山排名榜还上了前三。吴用本是山东济州郓城县东溪村私塾先生,通晓文韬武略,足智多谋,常以诸葛亮自比。
吴用与晁盖私交甚好,于是吴用献巧计,和杨志斗智斗勇,最终智取了梁中书给太师蔡京献寿的十万生辰纲。为了躲避官府的追缉,吴用上了梁山。从此梁山上就多了一位屡献巧记的军师。梁山泊种种惊天骇俗的大事几乎全都是出自这位智多星之手。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抓,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时,是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他二人。后宋江欲攻打祝家庄却二败祝家庄。于是智多星使用双掌连环计攻克了祝家庄。再后来梁山好汉吃了呼延灼连环马的败仗,无计可使,吴用就和时迁偷甲骗徐宁上山。如此一来又一位好汉被他骗上了山,宋江也是个不太安分的人,这不,又闹了华州,于是吴用又乖乖地出计借用宿太尉的金铃吊挂,还同时救出了史进和鲁智深。这军师可当的真是辛苦,可吴用却玩的不亦乐乎。
话说吴用这一生屡立奇功,受朝廷招安被封了武胜军承宣使。人家都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吴用到好,好汉一生难逃义。如果当初他不讲义气的话,就不会有了智取生辰纲,也就不会上梁山。可是他偏偏讲义了。可惜最终宋江被害顺带毒死李逵后,这位军师却为了遵守他心底的义气与花荣一起在宋江的坟前上吊自杀,和宋江葬在一起。
吴用是一个诸葛亮一般的人物,他神机妙算,才华过人。因为有了吴用,梁山个个好汉放心地跟着宋江去搞事情,把一切难题和自己的后背都交给了吴用。当然吴用每件事情都干的很漂亮,没有辜负大家对他的信任。同时他还是个和事佬,梁山好汉性格豪爽不一,如果没有他从中调解,说不定梁山众人早就吃散伙饭了。
但有人也会说他是个拥有“诈骗”智慧,老奸巨猾的人。吴用就像一个“人贩子”一样把许多好汉带诈带逼送上了梁山,可以说整个梁山的好汉,有一小半就是被他“贩卖”上去的。
这就是吴用,既智慧又狡诈的吴用,既重和乐又重情义的吴用,文韬武略样样精通的吴用。
有这样一本书,记载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起义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是极具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中的故事脍炙人口,是中国长篇叙事文学鼻祖之一,没错,它就是——《水浒传》。
这本书有众多版本,也曾被翻拍成电视剧,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动人。宋朝的太尉高逑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赏识,从此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妻子,他诬蔑林冲图谋不轨,并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另一边,蔡太师过生日,他的女婿搜刮十万贯金银财宝,送往京城庆贺,派杨志护送。而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人定计智取生辰纲,事后与朝廷激战,最终大伙一块投奔梁山。又有打虎英雄武松杀死勾结嫂子潘金莲而杀害哥哥武大郎的西门庆,被判充军,最终经历一系列波折,他也被逼上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杀遍大江南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寒假期间,我整理书柜找到了那本《水浒传》,重温了一遍里面的内容,当我合上书本时,由于第二次看完它,便有了新的理解和体会,让我更加认识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底蕴深厚。
在历史的长河中,我国古代曾经有限无数的风流人物,例如孔子,唐雎,李白,辛弃疾,施耐淹,鲁迅,冰心等都是名满华夏的文人。
他们以手中的笔,写下一篇篇震撼人心的文章,一首首饱含感情的的诗歌,是他们使一张张白纸染上墨汁,增添了色彩,让纸上的人物充满了生机,他们用文字展现了人物豪迈的举止,英雄的气概,使人物的英雄形象驻扎在我们心中。同时他们的文章也开始步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让我们体会到他们的用意。
而耐施庵笔下的《水浒传》更是让我眼前一亮,《水浒传》是一部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主要故事背景的长篇小说。主要内容是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我正痴迷地读着《水浒传》,转眼已经到了最后一页,我轻轻地合上书,思绪万千。
施耐庵笔下的《水浒传》主要讲述的是宋朝,因官迫民反,宋江等共一百零八位好汉聚义梁山泊,发誓永存忠义之心,替天行道,劫富济贫,保境安民。但最终被朝廷招安,解散的悲壮故事。
肝胆青天·忠义满堂
梁山好汉中大多数人都有非凡的武艺,或身怀绝技。但由于梁山好汉众多,有些淡淡无奇的人很容易被遗忘,忽略,那么怎么样的人会被认作英雄,被大众熟记于心呢?必须武艺高强吗?不,例如宋江,他并不会什么高超武艺,但被好汉们推举为山寨之主。必须拥有深谋远虑吗?也不一定,例如武松。
但宋江和武松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有“义”。宋江有“忠”,有“义”,还有“孝”。“忠”就体现在对原山寨之主晁天王晁盖的忠心耿耿,当晁天王曾头市中箭后,宋江每日伏在天王榻边,细心照顾,疗伤。“孝”体现在宋江无论身在何方,都心念父亲,弟弟上。“义”更不用说了,好汉们都拥护宋江,不就是因为他重义气,对人和善,礼贤下士吗?“宋公明私放晁天王”“宋江夜看小鳌山”“宋江赏马步三军”都证明了这一点。武松的“义”更显而易见,“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王婆贪贿说风情,武松斗杀西门庆”还有“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醉打独火星”等事件。
《水浒传》讲述了北宋末年由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从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以太尉高俅为中心,刻画出了各个地区大大小小的贪污的官员、污吏和恶霸。比如:镇关西、蒋门神、西门庆等等……他们一个个面目狰狞,使整个社会暗无天日,民不聊生。小说中还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
这许许多多的人物,上至英雄好汉,下至市井无赖,皆各具个性。xxx在《致斐·拉萨尔》中说:”把各人物更加对立的方式,彼此区别得更加鲜明些“,《水浒传》正是善用此点。本书多用对比手法展现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特点,明末清初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认为《水浒传》是”凡接写两人全身打扮处,皆就衣服、制度、颜色,互相照耀,以成奇景“,又说”《水浒传》只是写人粗鲁处,便有许多写法,如鲁达粗鲁是性急,史进粗鲁是少年任性,李逵粗鲁是蛮,武松粗鲁是豪杰不受羁绊,阮小七粗鲁是悲愤无处说,焦挺粗鲁是气质不好“,还说水浒传之所以百看不厌是因为”无非为他把一百八个人性格都写出来“。由此可见施耐庵对于人物特点描写的精确独到,同一性格的人通过不同的对比便可以展现其中细微的不同,从而写出此人与众不同的特点。
而在这性格迥异的众好汉中,我最欣赏的是素有”梁山第一女将“之称的”一丈青“扈三娘。她在梁山排行五十九,武功高强,刚烈倔强,嫉恶如仇,智勇双全,女英雄一称于她来说毫不为过。在梁山时由宋江做媒、主婚,与王英成亲。王英是梁山排行五十八的好汉,因身材矮小,故被称为”矮脚虎“。而扈三娘身材高挑,这又形成一组对比。夫妇二人后来同为梁山专掌三军内采事马军头领。招安后,王英与她双双阵亡,被郑魔君所杀。
吴用传
王昱皓
吴用似秀才打扮,戴一顶桶子样抹眉梁头巾,穿一领皂沿边麻布宽衫,腰系一条茶褐銮带,下穿丝鞋净袜,生得眉清目秀,面白须长,善使两条铜链,满腹经纶,足智多谋。
吴用原是村中的教书先生,后来到晁家庄,与村中保正“托塔天王”晁盖相见,并为晁盖解梦。后又来到石碣村,将三阮带到晁家庄。而后,吴用等七人结义,此谓之“七星聚义”,并讨论了关于劫取生辰纲之事。
大名府留守梁中书派“青面兽”杨志给蔡京送十万贯生辰纲。在黄泥冈,吴用利用天气炎热,押送生辰纲的士卒口渴难耐的机会,一行人扮作枣商,让白胜扮作卖酒汉,用掺了蒙汗药的酒,麻倒了杨志等人,夺走了生辰纲。吴用和晁盖等人因劫生辰纲事发,到梁山避难,“白衣秀士”王伦拒收。吴用见“豹子头”林冲对王伦有怒气,故意用言语激怒林冲火并了王伦。
宋江三打祝家庄时,投奔梁山的“病尉迟”孙立到祝家庄内做内应,吴用借机巧施连环计,不仅里应外合一举攻克祝家庄,还让人假扮知府等人,逼“扑天雕”李应到梁山落草。“双鞭”呼延灼用连环马大破梁山军,吴用派时迁到京城“金枪手”徐宁府上盗取徐家祖传翎甲,引诱徐宁上梁山教众将使用钩镰枪,用钩镰枪大破连环马。
为了能让“玉麒麟”卢俊义上梁山落草,吴用假扮算命先生,让“黑旋风”李逵做道童,到卢府为其算命,诱其外出躲灾,还让其在墙壁上题反派朝廷藏头诗,逼迫卢俊义不得不上梁山。卢俊义上梁山一事被梁中书所听闻,将被斩首时,“拼命三郎”石秀跳楼救人,两人均被打入死囚牢。吴用利用北京城大张灯火之机,派时迁在城中放火,梁山好汉里应外合救出卢俊义及石秀。
吴用在梁山排第二位,为掌管机密的军师。受招安后,他佐宋江、卢俊义征辽国伐方腊,功绩卓著。后因见宋江被害,深感朝廷奸佞当道,恐刑戮及身,与“小李广”花荣一同自缢于宋江墓前。
吴用是梁山义军的智慧核心和梁山事务的决策者,为前期搭救众多好汉和后期历次战斗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后人有诗赞曰:“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略施小计鬼神惊。名称吴学究,人号智多星”。
鲁达,在《水浒传》的众多英雄中是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人物。他有超群的武艺和赫赫的军功,又在权位极重的经略府中任提辖。凭这些,他本可以和当时的社会和睦相处,逍遥自在地做个武官。但是,行伍出身的下层人的阶级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可贵品格,决定了他偏偏要向黑暗的现实挑战。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火烧瓦官寺、大闹野猪林,直至奔上二龙山落草,是他所走过的生活道路;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是他突出的性格特征。《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写的便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做的第一个光彩照人的表演。
鲁达长期闯荡江湖,对社会上的压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懑。他拔刀助人,不避水火;冲锋陷阵,不畏刀枪;抗暴斗恶,舍生忘死。他相貌粗恶而心地善良,脾性急暴而用心精微,力大艺高而处事谨慎。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
一奇在曲尽三拳之妙。拳打镇关西不是劈头盖脑乱打,而是有选择、有步骤地一拳打一个部位,很有节奏感。三拳的效果,全从郑屠被打的不同部位所产生的不同感觉写去:打鼻子,从嗅觉写,咸酸辣,不是滋味;打眼睛,从视觉写,红黑紫,头晕目眩;打太阳穴(近耳根),从听觉写,乱嗡嗡昏厥过去。就这样通过一连串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形象比喻,使鲁达三拳,各尽其妙,绝不雷同。
二奇在点染出鲁达的英雄性格。三拳不打在一处,显示出他粗中有细,三拳就结果了郑屠的狗命,足见他嫉恶如仇,下手很重。也正是这三拳,结束了他的“提辖”生涯,从此走上逃亡、出家落草的道路,最终上了梁山。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荐]我最喜欢孙悟空作文集锦4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尹翊泽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那必定是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敢问世间,谁人不知晓那个头戴金箍,手持金棒,腾云驾雾,降妖除魔的孙行者呢!
孙悟空武艺高强,上天驾起筋斗云,十万八千里,入地潜入深海龙宫,龙王俯首称臣。他力大无穷,天地间一根金箍棒,上能大闹天空,无人能敌,下能斩妖除魔,一路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有一次唐僧被妖精所抓,尽管孙悟空和唐僧还闹着矛盾,他毅然决然从花果山赶了回来。抡起铁棒,劈头盖脸上前就开打,行动自如,如入无人之境,被铁棒碰到者皆脑浆迸出,不一会儿就轻松地救回了唐僧,威风凛凛,霸气冲天,这样的悟空,如何让人不爱,如何让人不赞!
他的责任心也令我敬佩,虽然一路上饱经磨难,也哭过,也闹过,也笑过,也吵过,但是无论如何,他从不抛弃不放弃(不算被唐僧赶走的时候),总是站在最前头,与猪八戒、沙和尚共救唐僧与水火,有毅力,有拼劲。可怕的独角兕大王将唐僧掳走,甚至夺走了孙悟空的金箍棒。即便在这危难之际,他仍不离不弃,赤手空拳冲上前去,与妖精决一死战。虽然他深知自己可能会面临被抓的命运,面对危险,他却选择了坚持,最终救出了唐僧。他的责任心,他的坚持与毅力,他的不放弃,实在是可歌可颂,令人泪目!
我最佩服的,也是我最喜爱的孙悟空的特点就是他永远忠于自己的追求与信仰,不畏强权,即使被误解也绝不退缩。他拥有火眼金睛,他拥有别人没有的神力,它能辨别是真是假。为了保护唐僧,他不顾肉眼凡胎师傅的再三阻挠,不在乎世俗伦理的绑架与偏见,哪怕上百遍紧箍咒疼得他满地狼藉也无妨,因为他要守护自己的真理。狡猾的白骨精多次变化成老妇人、老头子、弱女子,引唐僧一次次中计。可这哪能难得住孙悟空?他手起刀落,一连杀了三个人,触犯了唐僧的底线。唐僧大怒,紧箍咒声声入耳,责罚句句戳心,即便这样,孙悟空也绝对没妥协,直到误会解除,真相大白!
多威风的孙悟空啊,他无所不能,通天入地,他尽心尽责,绝不放弃,他坚持信仰,不畏强权,他经历九九八十一磨难,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强者为尊应让我,英雄只此敢争先!这就是齐天大圣,这就是孙悟空,也是我心中的英雄!
程品睿
一谈到那部讲述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西游记》,就让人一下子想到此书中贯穿头尾的灵魂人物孙悟空了。论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当然非孙悟空莫属了。
孙悟空本是从花果山旁的一块灵石磞出来的,因发现了水帘洞而成为了众猴首领“美猴王”,后因不服玉帝,大闹天宫,结果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500年,之后被唐僧解救跟随唐僧一路上斩妖除魔,保卫唐僧,最终取成西天真经,成为正佛。
孙悟空生性顽皮,机灵活泼,不爱随波如流,因为拜了菩提师祖为师,神通广大。我欣赏西天取经时的孙悟空,师父唐僧是个凡夫俗子,不辨真假,总是容易误会孙悟空,特别是三打白骨精的时候,紧箍咒把孙悟空折磨得死去活来,看得我替孙悟空抱打不平,然而孙悟空却从来没有怨言,或是直接拍拍屁股走人,他仍然隐忍着唐僧的冤枉和糊涂,依然忠心耿耿,奋不顾身地保卫着唐僧,从来没有一丝懈怠,一直陪唐僧取得真经。
“张飞穿针,粗中有细。”孙悟空虽然是顽厉的“急猴子”,但是在西天取经路上斩妖除魔时勇猛而不失细致和机敏,在寻找师傅时不落下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特别是在打黄袍怪那一关时,被赶走的孙悟空在得知师父有难不计前嫌地从花果山赶回,巧妙地变成了黄袍怪的妻子,不仅救下了唐僧和师弟沙僧,还好好儿地把那黄袍怪给戏耍了一番。
西天取经之路上,正是挑大梁的“急猴子”孙悟空用他那神通广大的本领和细心、正义、善良和负责,成功地打动了我,让我对《西游记》爱不释手,久久回味着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开始有了看电视的意识,我就爱上了《西游记》。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好色的猪八戒,憨憨傻傻的沙和尚,啰哩叭嗦的唐三藏,个个都是经典!少不更事的我,当然爱了!好不容易到了初中,我终于摆脱了他们师徒四人的追捕。主要还是我另结新欢了——《三国演义》,不过,这可是不是正儿八经的那种,是网络上流行的恶搞版。诶,单纯的我就这样被带入了歧途,离那正版是越来越远了。幸好,有贵人相助,他就是——施耐庵。他用他的《水浒传》挽救了我。自从学了他的经典篇章: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我不禁对这些草莽英雄们产生了崇拜之心,急切的想要了解他们。狠狠心,买了一套《水浒》。发誓要好好读。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上高中了。看到了经典之中的经典:《红楼梦》。思绪被拉回初中——还记得那时候的“百家讲坛”,刘心武教授大讲特将《红楼梦》。听了他的课,天哪。
我所喜欢的《西游记》人物——孙悟空
假期时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
我喜欢孙悟空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本领十分高强。他在取经以前拜师学艺,去龙宫拿了定海神针,并注销了所有猴类的死籍。大闹天宫时,十万天兵也抓不住他,二郎神和梅山兄弟合力也拿不住他,后来被太上老君抛下的金刚琢打中,才被二郎神抓住。在天上,刀砍斧剁、火烧雷打俱不能伤。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呆了七七四十九日,跳出了八卦炉,炼出了火眼金睛。佛祖亲自赶来,才把他压在了五行山下。取经时,很多妖怪听了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他一个筋斗有十万八千里路,用七十二般变化来对付各种妖魔,用一根金箍棒帮唐僧扫清了去西天的路上的妖魔。
我喜欢孙悟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很会交朋友,在取经过程中,唐僧师徒四人遇到了“小雷音寺”,里面有一个黄梅怪假扮佛祖,抓了唐僧,将孙悟空装进了一个金铙中,金铙能随着孙悟空的身材的大小而变化。后来,他通过二十八星宿中的亢金龙的帮助,打破了金铙。不料惊醒了妖怪,二十八星宿同五方揭谛等人被妖怪抓住,孙悟空只好用筋斗云跑了。孙悟空先后找了荡魔天尊手下的龟蛇二将和五大神龙,国师王菩萨手下的小张太子与四大神将,都被妖怪抓去,后来妖怪被弥勒佛收了去。孙悟空有这么多人来帮他忙,可见他朋友之多。
另外,孙悟空还有很多别的优点,比如他对师傅十分忠诚,很有幽默感等。所以,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
执笔作文网专题“我喜欢的作文”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语文的学习中,我们必定要写作文,作文有助于推动思想的进步,为了写好作文我们不妨多看看别人的佳作。关于作文模板具体该如何使用呢?经过收集,栏目小编整理了关于我喜欢的动物的作文,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天空一碧如洗,一朵朵洁白的云在天空中随风飘荡,一会儿变成可爱的小兔子,一会儿又变成吃草的小鹿,一只只燕子飞过,叽叽喳喳地好像在说“好事来啦!好事来啦!”
远处,绿色的山连绵起伏,高耸入云,山坡上的牧羊人打了一声唿哨,甩了几竿响鞭,群羊们正低头欢快地吃着青草,有几只调皮的小羊撒着欢的追逐奔跑,时不时会传来几声咩咩的叫声,声音回荡在山坡上……
树林里的树上的有许多的鸟巢,鸟巢里传出幼鸟叽叽喳喳叫声,好像在说:“我饿了,我饿了!妈妈快回来!”没过多久,外出寻找食物的鸟妈妈们衔着食物飞回各自的窝,然后把食物放进小鸟们的嘴里,小鸟们非常开心的吃着;几只小兔子在草丛中穿梭着,似乎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时不时的身上会勾住几只苍耳,带着它们云远方旅行……
小河清澈见底,如同一条透明的蓝绸子,一群小学群鱼儿在水里嘻戏着;小蝌蚪在在河里游来游去,它们是在找妈妈吗?好想过去告诉它们,它们的妈妈穿着绿衣服,白肚皮,鼓鼓的眼睛,四条腿,在荷叶上跳来跳去捉蚊虫,还会告诉它们,它们的妈妈是庄稼的大英雄,农民伯伯的好帮手,它们长大了也会和它们妈妈一样厉害。
河边长着许多五颜六色的鲜花,知名的,不知名的,一朵朵,一簇簇,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一群小蜜蜂煽动着翅膀,流连于各色的花朵上忙着采蜜,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不时会有小鹿到河边喝水,它轻轻地俯下身子,小口小口的喝着甘甜的河水……
这就是小动物们的“家”,一个非常快乐、温暖、和谐的庞大家庭,没有哪个动物不爱这个“家”。
红红的眼睛白白的毛,短短的尾巴长耳朵,身披一件白皮袄,走起路来轻轻跳。哈哈,大家猜了一定知道,没错,这就是小白兔
周末,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动物园看动物。
我们看见了可爱的猴子,笨重的大黑熊,凶恶的棕熊,漂亮的大熊猫等动物之后忽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用细木板做的栅栏围成的小小动物园。我想:动物园里还有一个小小动物园,进去看看吧!只见门上写着:世界上最温顺的动物。我便好奇的走了进去。噢!最温驯的动物原来是兔子和小羊。我看到其他小朋友都在喂小兔子,我也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杯饲料,高兴地喂起了小兔子。我一转身,忽然发现一只可怜的小白兔,它的嘴上,鼻子上都破了,真可怜。我喂了它几片菜叶,它小心翼翼地吃着。我想小兔子嘴上的伤一定是抢食时不小心被其它小兔子弄伤的,或是被小朋友抓破的。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边吃边环顾四周,生怕被别的动物抢走了。
我又用树叶逗引它,它的前爪站了起来,用爪子一抓,树叶掉了下来,它高兴地吃了起来,它吃完就把脸贴在我的脚边,我用手抚摸着它的绒毛,软软的,它高兴极了,不停地用头蹭我的腿,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狼吞虎咽地吃着。我突然听到妈妈叫我,我看天色不早了,就向外走去,小白兔一蹦一跳地跟着我。我挥了挥手,跟它告别。
小白兔真的好可爱,我多么希望能养一只小白兔。
我外婆家有一只全身覆盖着雪白的毛的小狗。两只黑珍珠似的眼睛,加上两只白色的挂在头上的耳朵,可爱极了!
我和爸爸到外婆家的时候,它就在我的脚旁一边围着我转,一边用身体蹭我。有一次,小狗拼命地往外跑,可是它被绳子挂住了,跑不出去。爸爸说:“要不我们带它去转一圈?”我想了想,也是,这只狗只在刚买回来的时候转了一圈,于是我就说:“好呀!”
爸爸刚解开了绳,狗就蹦了出去,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我和爸爸跟了上去。一路上,小狗一直欢天喜的,我说:“它估计已经忘记了自己来过这里。”可是我错了。小狗跑着跑着就不见了,我们找呀找,没找到只好回家了。当我们到家时,小狗正在门口等着我们呢!
这事情虽然是很久以前的了,但我一直记着。它现在已经6岁了,对于人类来说6岁还是儿童时期,但对于狗来说,6岁已经到了末年。可是它仍然那么天真、可爱、活泼。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有的人喜欢狗;有的人喜欢兔子;还有的人喜欢有”沙漠之舟“美称的骆驼……但我喜欢海豚。
那一次,爸爸带我去了长沙的动物园,进了”水族馆“的时候,我的眼前一亮,哇!这里这么多生活在水里的动物,有海豹啦,有各种各样的鱼啦,当然还我最喜欢的海豚,据资料分析海豚的智力相当于1到2岁小孩的智力。这时管理员对我说”这里的海豚小姐马上就要表演了,请你坐在位子上。“
表演开始了,第一个项目是空中接球。只见一只全身发光的家伙从水里跳起来一下接住了悬挂在空中的五彩球,当她快要落到水面的时候,我看见她又翻了一个180度的弯,虽然溅起的水花弄湿了我的全身但我今天是最高兴的。
接下来的节目,更是精彩。两个海豚跳舞,与饲养员玩游戏……令我眼花缭乱。节目结束的时候,我征求了饲养员的同意,亲身与海豚照了一张相。那时我高兴的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我我最喜欢的动物聪明;伶俐;调皮;可爱的海豚。l love you dolphin。下次我还会去看那只海豚的。
我喜欢的动物是小狗。由于它很勤劳,也为人们做了良多事。好比说:它晚上为人们看家,假如主人出去了坏人来了,它也会吓跑坏人。下面我说一件小狗的事吧。
我们家楼下的小店,有一只小小的狗,叫佳佳,它的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非常可爱,而且它跑起来的时候尾巴跳来跳去。假如有人叫它,它会马上跑过来,在你的脚下跑来跑去,好象撒娇。有时候它气愤了,就会总是乱吼乱叫。还有一次,我下去踢球的时候,我脚一踢球,球往前滚,佳佳也随着球向前走。
后来我求妈妈给我买一只小狗,可是妈妈说:“我会过敏,假如总是玩小狗,会生病的。”妈妈还说:“就算你不外敏,我们家也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放小狗出来走,所以我们不能买小狗来养。”后来我的抵挡力好了一点,爸爸妈妈才允许我说,上中学的时候给我买一只小狗。
我真但愿现在,我就有一只可爱的小狗。
你们一听到小毛团这个名字一定会瞪大眼睛地问到小毛团是什么?告诉你小毛团就是我养的小鸟。
小毛团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毛,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我刚一买了小毛团,它就用恐惧的目光看着我,好象很害怕我似的,这也难免的,小毛团才刚出生嘛。
可一到我家,就开始“大闹我家”,一会跳上凳子,一会藏在我爸的鞋子里,后来我趁他不注意,一把抓住了它,把它放在鸟笼里。
以后的日子,我天天喂它食物和水,我们两的感情越来越好了。一眨眼,小毛团长大了,成了大毛团,爸爸叫我让小毛团去寻找自己的父母吧,我拼命的摇头,爸爸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母亲,你知道离开亲生母亲是多么的痛苦?,假如你和小毛团交换一下,就会明白它的感受。”“可是……”我的话还没说完,爸爸说:“我知道你和小毛团的感情很好,可小毛团更想它的母亲,放它走吧。”终于我被爸爸说服了,便打开了笼子,小毛团立刻飞了出来,在我的面前转了一圈就飞走了。
我相信,小毛团一定会找到自己的母亲的。
我喜欢很多小动物,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小仓鼠。
小仓鼠的样子萌萌的,非常可爱。小仓鼠的耳朵是圆圆的,脑袋是椭圆形的,两只眼睛黑黑的,就像两颗黑宝石一样,小小的鼻子一刻不停地四处嗅着,寻找着可以吃的东西。小仓鼠的嘴巴,好像一直都在嚼着什么东西,凡是它的眼睛和鼻子能找到的吃的东西,它就会立马张开嘴,把东西放进去嚼。
小仓鼠的身子在蹲卧时,也会呈现出椭圆的形状,两只胖乎乎的小爪子不时地把吃的东西送到嘴里。
有一天,我把小仓鼠放出来遛弯儿。一开始它还躲在沙发上不动,不一会儿,它就跑到阳台上看起了外面的世界,最后居然满屋子跑来跑去,我好不容易才把它抓回来。我想以后我再也不会把它放出来乱跑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仓鼠,一只又贪吃、可爱又顽皮的小仓鼠,你们难道不喜欢它吗?
有一次,我带可爱去公园玩。一路上,它都是东张西望,像在找什么东西似的,还翘起一条后腿到处撒尿。到了公园门口,我买了一个鸡腿,三下两下就把肉吃完,就把骨头给了可爱。可爱把骨头吃完了以后,“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在说:“谢谢。”走了一截路,我忽然感到内急,就躲进一个树丛中,了了一桩“大事”。我想:一会儿玩什么好呢?想着想着,就到了一个玩赛车的游乐场,我一看价钱,不贵,才2。50元一圈,我坐二圈吧。我正掏钱的时候,发现钱包不在了,突然我想起刚才在树丛中的事。我便径直跑回刚才的树丛,到处找,可就是找不到,我急得脚不停地跺,丁丁也在树丛中东闻西闻。忽然,丁丁叫了几下,我认为丁丁又找到骨头了,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我的钱包,我兴奋极了,抱起丁丁说:“真乖。”
我们家的可爱很听话吧!
我喜欢的动物有良多,小兔子玫玫,小猫画画,小鸟晴晴……但我最喜欢的仍是小狗小土豆。
来说说我和小土豆发生的趣事吧!一天,我放学回家,看见了小土豆正无聊的玩着皮球,见到我来了,立即摇了摇尾巴,于是,我和它玩了一下,就起身离开。走了没多久,我发现似乎有人在跟踪我,我转过身去,原来是小土豆。我立即打道回府,送小土豆回家,可是我到家时,看到了小土豆那真诚的表情,我预备赶它回家,可它那可怜的神情让我迟疑了,当我下定决心要把它赶走时,土豆又似乎在说:”不要赶我走吗!“我其实不忍心,到底怎么办呢?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的,妈妈就回来了。
我把我的难题告诉妈妈,妈妈说:”让小土豆走吧,不然,它的主人会担心的!“于是,我们骑上电动车,只见小土豆一下子就扑到我的怀里,我摸着它的毛,它也摇摇尾巴。到了,我让小土豆下来,可是它就是不下来。唉,折腾了好几分钟,小土豆才恋恋不舍的跳下来,好像想一直在这里。我们看到它那滑稽样子,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
怎么样?我喜欢那可爱又滑稽的小土豆!
我的外婆家养着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猫。它有着灰色皮毛,上面还点缀着一条条玄色绒毛,好似一件貂皮大衣,漂亮极了!
小猫虽有点怕生,但它好奇心更强。无论什么它都想去看一看,每次我要去写功课时,它都远远地随着我。但我一回头,小猫便连忙逃窜,我转回头,它又继承气定神闲地随着,似乎一名特工,不跟到目的地决不罢休似的。
小猫吃饭时会把整个头都伸进碗里,然后一口一口地吃着,吃相十分优雅,如同贵族在享受珍馐佳肴。当然,它偶尔也会吃点昆虫来填填肚子。一次无意偶尔的机会,我看到了小猫捕获蜻蜓的全过程。
小猫站在椅子上,调整角度,预备,跳!哎呀,没扑倒!再来!小猫再一扑,扰动了蜻蜓,蜻蜓有了防御,轻轻飞到另一边,小猫最后一扑,扑到了!这时的蜻蜓已经奄奄一息,可小猫并没有着急把蜻蜓吃掉,而是玩弄一会才吞入肚中。
现在,小猫已经长大了,生了更多的小猫,但它仍旧有着以前的习惯。这就是我外婆家的小猫,你喜欢吗?
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关于喜欢动物作文。写作是一般人都会熟悉的一个过程,通过作文,我们可以把零散的想法聚集在一起。一篇好的作文文字要简练,语言要丰富。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要是你问我: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狗!”,奶奶家养着一条小黑狗,名叫“黑豆”。它活泼可爱,讨人喜欢。
“黑豆”天生长的小小的,背上乌黑发亮的毛好似搽过油一般,腿部、腹部、耳朵内部的毛却是金黄色的,显得格外帅气。它的胡须长长的,嘴巴上方小巧玲珑的鼻头布满了细小的皱纹。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始终目视着前方,眉毛短短的,要是你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哩!瞧啊,它那三角状的耳朵像士兵一样立着,要是你在它背后说话,“黑豆”的耳朵就会迅速地转到声音的发源地,接着,扭过头来望望你,再对你眨吧眨吧眼睛,可爱极了!
“黑豆”诡计多端。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和爷爷出去吃油旋。在我们就要关门的时候,没想到,黑豆跑了出来,不管怎样都不肯回去,我们无可奈何,只好让它跟着我们。一路上,黑豆像打了胜仗一样,上蹦下跳、兴高采烈,翘起的尾巴摇得像朵花。
“黑豆”将要睡觉前,先无精打采地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寻找一块能被太阳晒到的,还暖乎乎的地儿。然后,它把自己的小绒毯用嘴拖来放在那里,接着侧卧在上面,再舒服地打一个大大的哈欠,半眯着眼睛,享受着午后的暖阳。慢慢地、慢慢地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别看它貌似睡着了,可它的一双的耳朵随时保持着警惕。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黑豆”!因为它为我的童年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人的一生也许会养很多条狗,而狗的一生却只有你一个!对一只狗好,也许只花你一部分的时间,而它,却将一辈子回报于你。如果你愿意,狗,它知道怎样感动你的心。
我最喜欢的动物表演是“海豚湾之恋”,那是我在圣亚海洋世界看到的,说到这里,你们是不是也想去看看啊?现在我就带你们去观看这场精彩的表演。
表演里有很多的人物,里面有雪白的大白鲸,聪明的海豚,勇敢的王子,美丽善良的美人鱼,还有邪恶的海盗,月亮仙子,还有顽皮的小丑。每天大白鲸和王子就到礁石上看望美人鱼,美人鱼想让王子和大白鲸表演一些节目,他们就开始表演了。王子让大白鲸用尾巴跟大家招个手,大白鲸做得非常好。王子奖励了它一条很大的大肥鱼,大白鲸高兴的点点头。他们又跳入了海底。突然,大白鲸驮着王子一下子跳了起来,扑通一声,又掉到海底。王子又奖励了大白鲸一条大肥鱼。到了最后,大白鲸又用它的尾巴和大家说“再见”。
突然海边的烟囱里冒出一面海盗旗,慢慢的有一个海盗升上来,拿了一个大大的望远镜,好像正在搜察什么,突然他看见了王子和美人鱼,他伸着脖子,对着下面的海盗喊到:“快点抓住美人鱼和王子!”其中有两个海盗跳进了海底,另两个海盗,其中一个海盗抓住一根藤条,像跳水一样跳进来,另一个海盗抓起一个秋千,也像跳水一样跳进来。王子抓住了两条海豚,并踩在两条海豚的身上,跟海盗们打了起来。最后,还是王子打败了海盗们。月亮仙子来祝贺他们。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表演,希望你们有空儿也来看看这精彩的表演。
三角形的脑袋,一对圆溜溜的小眼睛,短短的四肢,背上背着硬硬的盔甲,身后藏着又短又尖的小尾巴,你猜猜它是谁?它就是我的小乌龟!
我想小乌龟一定很爱干净,于是,每隔两天就给他换一次水,之后再给它喂两粒乌龟食,它就马上开心地吃起来。
我放学回到家,就把它从“家”里请出来,它在地上爬得很慢。有一天,我想让它感受一下快速的感觉,就把小乌龟放到了一辆小汽车里,我使劲一推,小汽车就开走了,我想小乌龟一定很开心,我把眼睛贴在车窗上一看,小乌龟很害怕的样子,把头和四肢都缩进了壳里,我想小乌龟一定很不喜欢小汽车,我只好拿起小乌龟,把它放到地上。妈妈告诉我,小乌龟很胆小,一害怕就会缩进壳里。
我从百科全书里知道,乌龟是一种很长寿的爬行动物,而且,海龟和陆龟是不同的呢,海龟的头不能缩进龟壳,陆龟却可以,真神奇呀!
我喜欢我的小乌龟。
它带给了我灵动的快乐,带给了我别样的温暖,带给了我美好的回忆,它是谁呢?它就是我的好朋友——球球。
它是我们家的一名成员,是姐姐买回来的一只小狗,看到这只可爱的小狗,我就想把它抱回家。
你看,它长得肉嘟嘟,雪白雪白的,像穿着一身雪花似的外衣。它的头圆溜溜的,所以爷爷给它起名叫球球。它小脑袋上椭圆的耳朵耷拉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炯炯有神。乌黑的鼻子总是湿润润的,身后的小尾巴毛茸茸的,真可爱!
球球每次吃饭的时候可有趣了。它总是不吃狗粮,光吃我和爷爷喂的土豆丝和花生。每次我们喂它的时候,它都把它的食物放到它的盘子里享用,还怕我们给它抢似的。
有一次我给它玩毛线球,我一踢,球球就和毛线球同时一起跑了起来,球球把毛线球捡回来后就是不把毛线球给我。我假装生气的跺了一下脚,它就把毛线球放到了地上。我教训它说:“不听话的话我就逗逗你。”它歪着脑袋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我拿起一块肉,故意朝它甩,它看见就跑了过来眼睛直盯着那块肉。我把肉举在上面,它的眼睛也向上看了看,我把肉放在它面前,它赶紧伸着嘴巴去吃,等它准备吃的时候,我猛的一下把肉举了起来,它着急的在我旁边转了转。看到它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就把肉给了它,它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边吃还摇尾巴,真好玩!
我们家的球球这么可爱,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我们经常会去写作文,对于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文字的魅力是我们永远无法想象的。执笔作文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最喜欢做的事作文。相信本网页内容能为您提供帮助!
不管是谁,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小动物,大部分的人都比较喜欢性格温顺、忠实、好训练的,而我,却非常的与众不同,我挺喜欢凶猛、冷酷无情的、但很忠实。
我从小就喜欢狗,我想养一条非常凶猛的狗,但是,我每次养的狗都是非常温顺,这应该和天性有关吧,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有一种狗,它就是——藏獒。
藏獒产自于青藏高原,六千年前被人类驯化和人类相伴至今。藏獒独有的神武的外形,开阔的前胸,硕大的头颅,十足的凶猛,出色的表现,高贵的王者气质,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大型犬种,被誉为“东方神犬”。像狮非狮,似虎非虎,凶猛异常。在西藏农奴主社会里,只有那些国王和寺庙主持才有权利有资格饲养,被藏民视为神犬、天狗、活佛的坐骑,藏獒被毛黑色、棕色和蓝灰色,可以有或者没有铁锈色斑块,还可以有各种金黄色的渐变色。
我还听说过藏族地区关于藏獒渡魂的习俗。在藏族的传说里,藏獒是天上的一位战神,因为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的,所以藏獒性情暴戾残忍,身上有一股浓重杀气,必须在其出生满七七四十九天时,将其与一只正在吃奶的小羊羔同栏圈养;羊是温柔娴静平和顺从的动物,四十九天大的藏獒正是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时段,让这个时期藏獒与羊羔共同生活,目的就是要冶炼性情,这就是所谓的藏獒渡魂。渡魂成功的藏獒可以买到五千元,没渡成功的,也卖不出价,随便给几十元,主人就会让你牵走。
不管藏獒渡魂成没成功,我都喜欢它那身上刚毅不屈、非常凶猛的个性,这个个性是别的狗身上都没有的。
最喜欢的动物说明文作文2
在家里有两只小兔子,它是去年妈妈在集市上买的。这两只兔子一只叫乖乖,一只叫怪怪。这两只兔子既活泼又可爱给我们家带来了欢声笑语。
乖乖浑身的毛黑白相间,像一个大绒球。它的头上有一双又细又长的耳朵,只要有一点动静他都听地一清二楚。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闪闪发光。它有一个圆圆的鼻子,下面有一个三瓣嘴。它的四肢又短又粗,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它的尾巴圆圆的,像一个小绒球。
有一次,我拿起一个红彤彤的萝卜,放在小兔子头上逗它玩。只见它立刻叼起萝卜,把它按在地上,用那灵敏的鼻子闻一闻,然后围着萝卜条一圈,舔一舔觉得那是一个真萝卜,然后露出一排大白牙津津有味地吃着。最后懒懒地跳上沙发好像在说:“啊!我吃饱了,要去睡觉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每次给这两只可爱的乖乖怪怪喂食时笨笨总是把萝卜给怪怪吃,只见怪怪的肚子圆圆的垂了下来,而乖乖却骨瘦如柴。近些日子,乖乖总是这样。没过多久兔子的睡房里有几只小兔子,这时我才明白,原来以前怪怪要生宝宝,乖乖主动把自己的食物让给它,这是一只多么慈爱的兔子呀!
可是它们又是一对天敌,几乎每天都要打上一架心里才舒服似的。有一次它们又在打架,我连忙在它们身旁跺一下脚,只见它们立刻逃往柜子下面。乖乖探出它的小脑袋看一看是什么情况,它一看外面什么都没有生气地跳出来,似乎在责备自己为什么这么胆小!
这两只顽皮的小兔子真是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啊,我不得不赞扬它们啊!
最喜欢的动物说明文作文3
我家养着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是妈妈送给我的,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咪咪。
咪咪长得真讨人喜欢啊!它长着一身白毛,像雪似的,它有一双蓝宝石似的大眼睛,一到晚上就会发出蓝色的光芒。它的鼻子像一个小圆球,总是这里嗅嗅,那里闻闻。它那对尖尖的、薄薄的小耳朵总是那么灵敏。它的嘴边有六根长长的胡须,妈妈说,那是用来测量老鼠洞的大小。
咪咪很老实,白天,它喜欢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不管你怎么叫它,它就像没听见一样,理都不理你。有时你想逗一逗它,把它从美梦中弄醒,抱起来,它也不理你这一套,等你一松手,它就像一个软软的面团掉到地上,又顺势一滚,懒洋洋地到一边做美梦去了。
咪咪睡够了,就会变得格外活泼可爱。一见到主人,就蹭到脚边来。看到主人高兴了,就开始眨眼,摇尾,表演它的拿手好戏:时而站起来转圈,时而四脚朝天装死……等它表演完了,就依偎你,让你给它抓痒痒,似乎只有这样,它才能满足。
别看咪咪的淘气,可不要忘记它是捕鼠高手。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看见一个黑影悄悄地溜过,仔细一看,原来是咪咪。我想,咪咪跑到床底下干吗呢?我悄悄跟过去,哦!原来是咪咪发现床底下有一个老鼠洞,怪不得家里总有老鼠出没。咪咪就趴在那儿,一动不动。过了好半天,老鼠终于出来了。咪咪猛地向前一扑,一下子就抓住了老鼠。它把老鼠叼到空地中,抓住,放下,再抓住,再放下……我看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咪咪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玩够了,咪咪就开始享受起美餐来了。
咪咪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我爱我的小猫咪咪。
最喜欢的动物说明文作文4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猫,它的身上长满了金色的绒毛。它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对儿三角形的小耳朵,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就像两颗黑珍珠一样闪闪发光,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三瓣嘴,嘴边长着又细又长的胡须。它的四只脚上都长着许多小肉垫儿,所以走路静悄悄的。它每次从门口走进我的房间,我都不知道,只有听到它的叫声,我才会发现它。
小猫通常白天睡觉,晚上捉老鼠。它捉老鼠的时候,先用它那细长的胡须来测量老鼠洞的宽窄,然后它屏住呼吸蹲在老鼠洞旁等着,直到把老鼠等出来以后,飞快地扑上去用爪子抓住它。我家自从有了这小猫以后,再也没有见到过老鼠的影子。它可真是老鼠的克星呀!
小猫的嗅觉很灵敏。它在外面玩的时候,只要闻见饭菜的香味就赶紧跑过来,看看人们在吃什么。有一次,我正吃着香喷喷的烤鱼。小猫馋得围着我“喵—喵”的叫着,好像在说:“小主人,我也要吃烤鱼。”我看见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就扔给它一条。它马上叼起烤鱼,跑到房间的角落里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我家的小猫多可爱呀!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特别喜欢它。
动物到底有多少种,现在谁也说不准确。但是,目前已知的种类数量就足以说明动物的种类是极其丰富多彩的。倘若要我选最喜欢的话,我觉得牛是所有动物的榜样!因此,如果谁要我推荐一个最具代表性的正面动物,我会不假思索地选择——牛。
牛,属哺乳类动物,哺乳动物,反刍类,身体大,趾端有蹄,头上长有一对角,尾巴尖端有长毛。牛,性情温和,但绝不是好惹的;牛的用途十分多,作用十分大;当然牛在中国有很高的地位;而且牛常常被人们所津津乐道。
大多数大型的哺乳动物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残忍、凶恶,而牛却不然,默默地为人类工作,造福人类,无论多辛苦,最后也只是低头吃草,任劳任怨,堪称楷模。但牛绝不是好惹的,它秉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理念。在西班牙的马德里,巴塞罗那,一年一度的斗牛节,人们所谓的“狂欢节”,血腥的场面时有出现。而多少激怒公牛的“斗牛勇士”,最终悲壮地丧生在牛蹄之下。每年被牛致死伤的,超过100人。
牛的用途很广,作用也很大。它的肉和乳常常成为人们的美味佳肴。而它的皮亦可成为工业原料,可以说毫不夸张地说,牛全身都是宝!而牛最杰出的贡献则在农耕方面。在远古或者现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牛是农民的得力助手。它虽比不上现代的拖拉机或者其他农耕机械的速度快,效率也远不及机械高,但它与农民在烈日下工作,默默耕耘的场景是一道最为亮丽的风景线!
而牛在中国古代的地位更是不可忽视的。比如中国的百家姓中,“牛”是其中的姓氏之一,并且“牛”在中国的十二生肖中也名列其中。可以说,在农耕社会中,牛是不可缺少的,社会的进步也离不开牛的辛勤劳动。由此可见牛的重要性有多大。
在文学史上,“牛”也是描写、议论的对象之一。古有《敕勒歌》中,“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景,也有袁枚《所见》中“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的闲情逸致;现有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和“我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的千古名句,来表现鲁迅对敌人的仇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不移的信念。
关于我最喜欢的动物——牛,可以说的当然不止这些,而我最喜欢牛的原因是它老实、诚恳、任劳任怨、不张扬的特点,值得我们去学习!
为了完成科学作业妈妈特地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忍者”。
“忍者”都出生快一年了。它全身都是墨绿色的,在它拇指般大小的脑袋上已经布满了皱纹,好似一位饱经风霜的老爷爷。最有意思的就是它的壳啦,它的壳整整两平方厘米,六边形的纹路清晰可见,用拳头轻轻一敲会发出“咚咚”的声音,真是清亮好听。
“忍者”是很胆小的。有一次,我把“忍者”从它的“大雄宝殿”里捞出来放在手心里静静地观察并用手轻轻地抚摸它的小脑袋,没想到它却把头和四肢都收了起来,好像在对我说:“哈哈,我是不会怕你的。”“忍者”啊“忍者”你可真是太胆小了。
“忍者”是很幽默的。那天我回到家只见“忍者”那锋利的小脚踩在了正在石头上呼呼大睡的水蜗牛身上,两只小爪爪扶在它那六边形的壳上,两对小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好似在说:“小主人,小主人,你快看,我把水蜗牛征服了!”“忍者”啊“忍者”你可真是太幽默了!
“忍者”是很聪明的。那天由我作为裁判来主持一年一度的动物运动会。第一组上场的是我的小龙虾“胖胖”和“忍者”参加跑步比赛。哨声一响,它们就开始了二十米的马拉松比赛。“忍者”从开始就一直处于落后的状态,不过没有多久“胖胖”就被我精心布下的“陷阱”小肉丸吸引了过去。这时“忍者”巧妙地来了一招“胖胖吃肉,忍者得利”。加油!“忍者”!你一定不能辜负了我对你的期望。当“忍者”距离终点只有一米的时候,“胖胖”发现了“忍者”的不告而别,但已经晚了!“忍者”登上了王者的宝座。“忍者”啊“忍者”你可真是太聪明了。
它胆小,它幽默,它聪明,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乌龟“忍者”。
执笔作文网主题阅读推荐:“最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美食是莲藕红烧肉,这道菜颜色鲜艳,香气浓郁,味道甘美。
记得去年我过生日的那天,妈妈为了让我高兴,更是为了让我长身体,特意做了莲藕红烧肉。妈妈首先备好所用食材,接着用细盐及温水搓洗五花肉,然后在锅里加少许油,再加入白糖。煮至糖色浓郁时,将洗切好的五花肉下锅,大火先炒至上色出油,再加入香料辣椒蒜头,同时加入事先调好的酱汁。然后,将配置了调味料并已炒好的五花肉盛到炖锅里,加入适量的清水及藕段,用大火炖煮开,再转小火炖制40分钟至肉酥烂即可。
煮好的莲藕红烧肉是方块形、棕红色的,闻起来香喷喷的,吃到嘴里软软的、滑滑的、甜甜的。虽然整盘肉看上去油汪汪的,但肥而不腻,很筋道。我一口气吃了很多块,尤其是爱吃里面的莲藕。又软又香的莲藕红烧肉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
从那以后,莲藕红烧肉就是我最爱吃的美食了。莲藕红烧肉不仅仅好吃,还包含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猫,它有着明亮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有一张小嘴巴可爱极了。我给小猫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咪咪”,我很喜欢它走路的样子和睡觉的样子,肉乎乎的,像不倒翁。只要我一回到家咪咪就扑倒我的身上舔来舔去,好开心啊!
星期日我们一家四口带着咪咪去乐水湾玩儿,我想让咪咪帮我挖一点土,没想到它一下就挖了一大堆,像一座小高山。妹妹看到后开心极了,这次搭城堡的游戏可以玩尽兴了。游戏开始,妹妹和咪咪负责将土送到我跟前,我负责堆砌,时间过了好久,城堡完成了。此时我和妹妹、咪咪都有点口渴,爸爸带我们去超市买东西。爸爸给我和妹妹一人买了一根雪糕,给咪咪买了一根香肠,我们一边吃一边玩,咪咪吃着香肠高兴的向我直摇尾巴,妈妈看到我们玩得如此开心也加入了我们一起玩儿滚毛线球的游戏,滚毛线球是咪咪最爱玩的玩具,每当玩滚毛线球咪咪玩的可认真了,它的小爪把毛线滚来滚去,实在可爱极了。爸爸站在一边帮我们拍照片,就这样玩儿啊玩儿,天马上就要黑了,我们一起回到了家,一路上咪咪跑来跑去,我猜咪咪今天一定会做个美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猫“咪咪”。
为了完成科学作业妈妈特地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忍者”。
“忍者”都出生快一年了。它全身都是墨绿色的,在它拇指般大小的脑袋上已经布满了皱纹,好似一位饱经风霜的老爷爷。最有意思的就是它的壳啦,它的壳整整两平方厘米,六边形的纹路清晰可见,用拳头轻轻一敲会发出“咚咚”的声音,真是清亮好听。
“忍者”是很胆小的。有一次,我把“忍者”从它的“大雄宝殿”里捞出来放在手心里静静地观察并用手轻轻地抚摸它的小脑袋,没想到它却把头和四肢都收了起来,好像在对我说:“哈哈,我是不会怕你的。”“忍者”啊“忍者”你可真是太胆小了。
“忍者”是很幽默的。那天我回到家只见“忍者”那锋利的小脚踩在了正在石头上呼呼大睡的水蜗牛身上,两只小爪爪扶在它那六边形的壳上,两对小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好似在说:“小主人,小主人,你快看,我把水蜗牛征服了!”“忍者”啊“忍者”你可真是太幽默了!
“忍者”是很聪明的。那天由我作为裁判来主持一年一度的动物运动会。第一组上场的是我的小龙虾“胖胖”和“忍者”参加跑步比赛。哨声一响,它们就开始了二十米的马拉松比赛。“忍者”从开始就一直处于落后的状态,不过没有多久“胖胖”就被我精心布下的“陷阱”小肉丸吸引了过去。这时“忍者”巧妙地来了一招“胖胖吃肉,忍者得利”。加油!“忍者”!你一定不能辜负了我对你的期望。当“忍者”距离终点只有一米的时候,“胖胖”发现了“忍者”的不告而别,但已经晚了!“忍者”登上了王者的宝座。“忍者”啊“忍者”你可真是太聪明了。
它胆小,它幽默,它聪明,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乌龟“忍者”。
在家里有两只小兔子,它是去年妈妈在集市上买的。这两只兔子一只叫乖乖,一只叫怪怪。这两只兔子既活泼又可爱给我们家带来了欢声笑语。
乖乖浑身的毛黑白相间,像一个大绒球。它的头上有一双又细又长的耳朵,只要有一点动静他都听地一清二楚。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闪闪发光。它有一个圆圆的鼻子,下面有一个三瓣嘴。它的四肢又短又粗,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它的尾巴圆圆的,像一个小绒球。
有一次,我拿起一个红彤彤的萝卜,放在小兔子头上逗它玩。只见它立刻叼起萝卜,把它按在地上,用那灵敏的鼻子闻一闻,然后围着萝卜条一圈,舔一舔觉得那是一个真萝卜,然后露出一排大白牙津津有味地吃着。最后懒懒地跳上沙发好像在说:“啊!我吃饱了,要去睡觉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每次给这两只可爱的乖乖怪怪喂食时笨笨总是把萝卜给怪怪吃,只见怪怪的肚子圆圆的垂了下来,而乖乖却骨瘦如柴。近些日子,乖乖总是这样。没过多久兔子的睡房里有几只小兔子,这时我才明白,原来以前怪怪要生宝宝,乖乖主动把自己的食物让给它,这是一只多么慈爱的兔子呀!
可是它们又是一对天敌,几乎每天都要打上一架心里才舒服似的。有一次它们又在打架,我连忙在它们身旁跺一下脚,只见它们立刻逃往柜子下面。乖乖探出它的小脑袋看一看是什么情况,它一看外面什么都没有生气地跳出来,似乎在责备自己为什么这么胆小!
这两只顽皮的小兔子真是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啊,我不得不赞扬它们啊!
不管是谁,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小动物,大部分的人都比较喜欢性格温顺、忠实、好训练的,而我,却非常的与众不同,我挺喜欢凶猛、冷酷无情的、但很忠实。
我从小就喜欢狗,我想养一条非常凶猛的狗,但是,我每次养的狗都是非常温顺,这应该和天性有关吧,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有一种狗,它就是——藏獒。
藏獒产自于青藏高原,六千年前被人类驯化和人类相伴至今。藏獒独有的神武的外形,开阔的前胸,硕大的头颅,十足的凶猛,出色的表现,高贵的王者气质,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大型犬种,被誉为“东方神犬”。像狮非狮,似虎非虎,凶猛异常。在西藏农奴主社会里,只有那些国王和寺庙主持才有权利有资格饲养,被藏民视为神犬、天狗、活佛的坐骑,藏獒被毛黑色、棕色和蓝灰色,可以有或者没有铁锈色斑块,还可以有各种金黄色的渐变色。
我还听说过藏族地区关于藏獒渡魂的习俗。在藏族的传说里,藏獒是天上的一位战神,因为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的,所以藏獒性情暴戾残忍,身上有一股浓重杀气,必须在其出生满七七四十九天时,将其与一只正在吃奶的小羊羔同栏圈养;羊是温柔娴静平和顺从的动物,四十九天大的藏獒正是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时段,让这个时期藏獒与羊羔共同生活,目的就是要冶炼性情,这就是所谓的藏獒渡魂。渡魂成功的藏獒可以买到五千元,没渡成功的,也卖不出价,随便给几十元,主人就会让你牵走。
不管藏獒渡魂成没成功,我都喜欢它那身上刚毅不屈、非常凶猛的个性,这个个性是别的狗身上都没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来自四大名著中《西游记》里的一个人物,他会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还有长生不老等高起的法术。没错,他就是孙悟空。
孙悟空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在花果山山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自从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了一个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仙作成一个石猴,这就是孙悟空的'由来了。
我最喜欢的一回就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僧四人前往西天取经,艰难跋涉,来到宛子山,山中波月洞内住着一只千年尸魔白骨精,阴谋吃到唐僧肉以保长生不老。她幻化成村姑,但被孙悟空识破,又变成一个老妪,又被孙悟空识破,再次变成一个老丈,再次被孙悟空识破了。孙悟空三次将妖怪的肉身打死,被师父赶回我花果山,后来八戒侥幸逃出来了,跑到花果山请孙悟空回来救师父。孙悟空得知师父遇难,毅然和八戒离开花果山,来到宛子山和白骨精大战了三百多个回合,从白骨精手中救出了唐僧,师徒四人又开开心心踏上了西行的征途。
悟空的武器金箍棒是太上老君炼制出来的神铁,后来大禹治水的时候被大雨借走了,用完后放在了东海里面,用来当做镇海神针,后来被孙悟空得到了。
如果你烟想看这本书,就来看看吧!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大家有去爱护它们吗?我是个最喜欢小动物的人,小动物们可爱又淘气,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
我最喜欢小狗,小狗很可爱。我以前有养过一只名叫:雪雪听名字就知道是一只可爱的小狗狗,它的毛像雪一样白,有着一双圆溜溜的黑色大眼睛,两只耳朵耷在头边。可爱极了,但雪雪也很调皮,接着我来告诉你它的调皮吧!
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雪雪照常来接我,我和它边走边玩上了楼梯,到楼梯间时,它看到了我手边的袋子,一下子咬了过去,我追着它,边追边叫道:“雪雪把我的袋子交回来,快点要不然我要教训你了。”雪雪好像听懂了,于是乖乖的跑了回来,交出了袋子。在我身边蹭了几下好像在请求我的谅解,我摸了摸它,就和它回了家。
雪雪很可爱,也很调皮。但我和它是好朋友,我喜欢它雪雪。
草莓是一种很好吃的水果,人们都非常喜欢吃。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草莓,让大家看到它不为人知的一面。
草莓是有花的,花序下面只有一短柄的小叶,直径长1.5~2厘米。花瓣呈纯白色,如果你走在草莓花中,你会感到一阵淡淡的清香,犹如走在花海里一般舒畅。
草莓的果实小巧玲珑,一个个都像精美的艺术品。全身为鲜红色,典型的头大身小,身体光滑,就像一颗颗玛瑙。
草莓在国内的优良品种很多,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硕丰、明晶、明旭。
草莓生长于温凉气候,很热的夏天,或高于30摄氏度的炎热天气,必须采取遮荫措施,用大棚盖住。你们注意到过草莓身上一颗颗的小颗粒吗?其实那是草莓的种子。只要把种子放入泥土中,浇水、施肥、保养一段时间后,就可获得丰收。
草莓味道甜美。我凑近鼻子闻了闻,一股清香馋得我口水直流。只要轻轻咬一口,甜美的汁水会从口中溢出来,柔嫩多汁。当你细细品尝时,会有一股让人非常舒服的香味传到鼻子里,香甜爽滑、口感细腻,简直妙不可言。
草莓营养价值极高,含有非常丰富的维生素A、维生素C,比常见的苹果、葡萄高7~10倍。
草莓好吃,对人体也有帮助,希望今后能开发出更多口味的草莓。
看!那红里带黄,黄里带红的球体是什么?噢!原来它是水果——石榴。
石榴成熟上市时期大约在九月。那天,妈妈给了我一个石榴,我一看,石榴外面有一层红里泛黄,粗糙而又厚厚的皮,它犹如石榴的棉被,保持着里面的果肉,不仅可以防止水分的流失,还可以防止因挤压而压坏果肉。此外,听妈妈说,石榴的皮还有杀菌和收敛的作用。
最有趣的要属果肉了。果肉是由一小颗一小颗籽粒组成的,籽粒们被瓣膜分成好六瓣,籽粒呈鲜红、淡红或白色。籽粒的果肉是透明的,中间有白色的种子。籽粒是多面体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透亮,一闪一闪的,就像一堆粉红色的宝石发出耀眼的光芒。所有的籽粒挤在一起就形成一个球体。
望着这一颗颗水灵灵的籽粒,我早已垂涎三尺。我掰下几颗籽粒送到嘴里,那味道好极了,甜甜的略带些酸味,使我爱不释手。虽然果肉是一小颗一小颗的,吃起来比吃苹果、香蕉速度慢,但石榴拥有非常丰富的营养,维生素C含量特别高,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心得体会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我最喜欢的香蕉作文通用八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生果的种类良多,有苹果、梨、西瓜、火龙果等,但我最钟爱的是香蕉。
香蕉有着修长的身材,它穿戴黄色的外衣,像划子,像弯弯的月亮,又像一位慈爱和蔼的老爷爷在弯着腰冲我笑。它的颈部有个短短的小把儿,这就是香蕉的“帽子”。
没成熟的香蕉是青黄色的,吃起来又硬又酸;成熟之后的香蕉光是闻起来就有一股特别的香味,吃起来则又甜又软,让人吃了还想吃。
香蕉的吃法也是多种多样。你可以生吃,也可以炸着吃,还可以烤着吃。奶奶知道我最爱吃香蕉,经常换着花腔做给我吃。将香蕉切片后放入锅中煎炸至金黄再蘸上酱,就是一道厚味佳肴,吃起来又香又脆,百吃不厌。烤出来的香蕉又是另一类别样的味道,外脆里嫩,令人回味无限。
香蕉不仅味道好,还有良多益处呢!好比:它可认为人体增补能量,具有清热解毒,生津止渴,润肺滑肠的功效,另外还可以起到一定的镇静作用。
怎么样?香蕉确实是“法宝”吧?但愿你们也能同我一样喜欢香蕉!
今天我很开心,由于我吃着生果——香蕉,它可是我最喜欢的生果。
香蕉的外面黄澄澄的.,弯弯的就像夜空中的月牙,又似河中的划子。香蕉的里面软软的,闻起来很香。吃一口,细腻甜软,口齿留香,就像刚煮熟的馒头,令我还想再咬一口。
吃着最爱的香蕉,我不禁浮想联翩:假如我是香蕉,那么我不会让自己的外衣脏掉,不会让皮肤被太阳晒黑,由于我要让小朋友们开心地吃到最新鲜的我。假如香蕉都像屋子那么大,而且不要钱,会从天上掉下来那就再好不外了。当然天上不会掉馅饼啦。假如我有一条划子,我会拿着一条桨一边拍着船,一边使劲的划,听起来就像奔跑在草原上的骏马蹄声,冲向远方夜空中吊挂的“香蕉”。到了那里,我要在那睡上七天七夜,由于那儿是香蕉的家。
在香蕉的家里,我不禁吟诵一首诗:
蕉若船上月,黄似甜雪梨。
大蕉如雨下,划船似骑马。
有人喜欢红彤彤的苹果,有人喜欢黄橙橙的芒果,有人喜欢水灵灵的葡萄,但是我却喜欢又香又甜的香蕉。
香蕉有一身好看的“黄大衣”,摸上去光光的、滑滑的,在生果家族中显得特别漂亮。它像天空中镰刀似的'月亮,又像一条弯弯的划子,可爱极了。
香蕉不但样子可爱,味道也很厚味。把香蕉的“外套”脱到一半时,它的“外套”就会垂下来,就像一条亮丽的黄裙子。白中透黄的果肉立马就会露出来,闻一闻,香气立即扑鼻而来。咬一口,软绵绵的,甜丝丝的,好吃极了,让人久久回味。
合法我把鲜嫩的果肉放在我的舌尖咬下去时,我似乎听到香蕉弟弟在说:“我好疼啊,千万别吃我,爸爸妈妈快来救我啊………”
香蕉除了味美之外,还有良多用途,不仅可以增补人体所需要的各种维生素,如:维生素c,维生素e……,还可以润肠通便;另外可以做香蕉酥,拔丝香蕉,酵素等。
有一次,妈妈给买回一大袋香蕉,可是弟弟也很爱吃香蕉,怎么办呢?于是,我想出一个妙计:我对弟弟亲切的说:“弟弟,你拿跟香蕉出去玩,一会再回家。”弟弟刚出门,我立马抱起整袋香蕉一根一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不一会儿,一大袋香蕉全进了我的肚子里。
我爱着又好吃又健康的香蕉。
香蕉除了味美之外,还有很多用途,不仅可以补充人体所需要的各种维生素,如:维生素c,维生素e,还可以润肠通便;另外可以做香蕉酥,拔丝香蕉,酵素等。
有一次,妈妈给买回一大袋香蕉,可是弟弟也很爱吃香蕉,怎么办呢?于是,我想出一个妙计:我对弟弟亲切的说:弟弟,你拿跟香蕉出去玩,一会再回家。弟弟刚出门,我立马抱起整袋香蕉一根一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不一会儿,一大袋香蕉全进了我的肚子里。
我爱着又好吃又健康的香蕉。
它苗条的身材,穿着明黄的外衣,嫩白的果肉,味道十分香甜。你们知道它是什么吗?对了,它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果——香蕉了。
从妈妈的口中得知,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讨厌香蕉,讨厌了有快两年的时间。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那天,妈妈带我去姥姥家。我们刚进院,我便扯着嗓子,大声喊:“姥姥,姥姥,您的宝贝来啦!”
听到我的声音,大姥姥笑呵呵地,也走过来,伸手送给我三根大香蕉。看到自己的最爱,哪还顾得了其他。
我拿起一根,剥开皮,张大口,狠狠地咬下去。没成想,吃相太难看,一下子被噎住了。吞也吞不下,吐也吐不出,憋得我,脸也红了,脖子也粗了。我便拿香蕉出气,用力往地上一扔:“哼,我再也不吃香蕉了。”
转身,迈开小短腿,去找姥姥想办法。姥姥一见,急忙让我趴在她腿上,用力拍我的背,才把香蕉吐出来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吃过香蕉,总觉得香蕉变得不好吃了。而我被噎后,摔香蕉的事,也成了一个笑话。
时间过得很快,我都快忘了,我为什么讨厌香蕉了。一天,姐姐拿着一根大香蕉,故意在我面前吃,嘴里还不停的说:“真香呀!真好吃!”
看着姐姐闭着眼睛,无比忘情,享受的样子。我有些心动,香蕉,真有那么好吃?在姐姐的诱惑下,我张嘴,咬了一小口。砸吧着滋味,哇!香蕉是那么的香,那么的好吃。
现在,我又喜欢上了吃香蕉。当然,我也学会了细嚼慢咽。
提起水果,大家一定都不陌生。有的人喜欢红彤彤的苹果,因为它又脆又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有的人喜欢黄澄澄的梨,因为它果汁丰富,既解渴又美味;还有的人喜欢粉红色的桃子,因为它不仅外形美观,而且甜美。我最喜欢吃又香又甜的香蕉。
香蕉的样子十分可爱。它穿着黄色的外套,摸起来滑滑的,就像是在滑滑梯,感觉十分舒服。有的香蕉的身上布满黑色的小斑点,就像撒上了许多芝麻,十分漂亮。香蕉长得弯弯的,不仅像挂在蓝蓝的天空中的月牙,又像农民伯伯割麦子用的镰刀,还像漂浮在水中的小船看到这么有趣的香蕉,谁都会垂涎三尺。
香蕉不但样子可爱,而且味道很好。把一根弯弯的香拿在手中,剥去外皮后,里面白白嫩嫩的果肉就会展现在你的面前,十分诱人。这时你轻轻地咬上一口,一块软软的果肉滑入口中,嚼一嚼,别提有多甜了。
香蕉是我最喜欢的水果,因为它不仅价格便宜、味道甜美,而且作用广泛、营养丰富。你喜欢它吗?
我爱吃的水果种类很多,有企鹅似的芒果,酸酸甜甜的草莓,还有美味无比的菠萝蜜可我的最爱,是香蕉。
成把的香蕉远远望去,像一只大爪子,它们根部紧紧相连,好似团结友爱的团队。分开看,每一根又像是一只只小船,好像在赛龙舟呢。想象一下,它们在水里你追我赶,是不是别有一番趣味呢。
掰下一根香蕉,你就能闻到淡淡的果香味,好像置身水果乐园,浑身上下都被水果的香味浸透。摸一下它,凉凉的,滑滑的,像婴儿的皮肤一样。
从顶部的棱角处缓缓剥开香蕉皮,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就会慢慢呈现在你的眼前,它在安静地睡觉呢,散发着奶香,没等开吃,我就垂涎三尺啦。别以为这么容易就能吃它,你看,它的身上还牵扯着一些毛线条,它们和香蕉难舍难分呢。我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香糯可口的香蕉入口即化,冰冰凉凉地顺着我的喉咙直达我的胃,好吃极了。
你知道香蕉为什么弯弯的像只小船吗?让我来告诉你吧。每种水果都需要阳光的滋养,香蕉也是一样。为了更好地生长,香蕉拼命地把自己的身体两端朝向阳光的方向,所以久而久之,就成了小船形状啦。
香蕉不但好吃还可以治病呢。比如,它可以帮助人缓解郁闷。记得有一次,我心爱的东西丢了,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生气,妈妈给我拿了根香蕉,我吃了起来,说也奇怪,吃过香蕉我竟然不烦躁了。
香蕉不但好吃,还含有大量维生素,真是一种好水果,但不能吃太多或空腹吃哟,还有香蕉一定要尽快吃完,要不然它的身体上会出现点点黑斑,可能会影响你的食欲哦。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香蕉。
香蕉是一种常见的热带水果。它的外形非常奇特,就像一位老奶奶,永远直不起来腰。没成熟的香蕉是绿色的,成熟的是黄色的,像是穿了一件黄色的外套。一根香蕉大约有100克左右,而一串香蕉却有了3、4斤重。
香蕉不仅外形好看,味道也很美味。剥开香蕉皮,里面就是白色的果肉了,那好像是一个刚出来的小宝宝,白白嫩嫩的,可爱极了。香蕉的味道没有橘子那样的酸,没有榴莲那样的臭,但它的味道非常的美味,吃起来甜甜的,软软的,让人吃了第一口,还想吃第二口。即使没有牙齿,也能咬动哟!
香蕉的果肉不仅好吃,还有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它含有胡萝卜素、维生素C,维生素等,可谓是集众多营养于一身。香蕉的功效与作用可广泛了,它可以预防心血管疾病,预防低血钾症,防痴呆,防治抑郁症,防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其实香蕉还可以减肥,因为它的卡路里非常得低。一根香蕉只87卡路里而已,这可是减肥的必备佳品。
我喜爱香蕉。因为它不仅美味可口,还有很多的功效,对人们的身体非常有益。
时光匆匆,带不走的时光可以用文字记录,作文能帮助我们记录以前的事情。写作就是反复的、随时的,多个角度的去练习。你还不知道怎样写出一篇好作文?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冬天的作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去年,我的家乡下了一场大雪。晚上开始下雪。早上,我看到雪仍像一团羊毛一样飘落,为大地编织着一件外衣。
雪停了之后,我立刻跑到房子的前后,不由自主地喊道:“哇!太漂亮了!”乍看之下,大片的白雪覆盖了整个地球,仿佛众神害怕地面会太冷,于是用绿色花边(绿叶)的白色被子盖住了它。这时,我发现爷爷正在铲雪,并在玩具盒里发现了一个铲雪工具——一辆五轮杂技车。但它不适合杂技和虾拱雪。“嘿嘿嘿哟……”我推开它,开辟了一条细长的道路。再找一把雪铲,嗯?你去哪里了?哦,它被雪“包裹”了。突然,一股清香扑面而来,原来院子里的腊梅还在雪中傲然绽放。淡黄色的花小巧玲珑,不时会带来淡淡的香味。我又摇了摇树枝,立刻发出“沙沙”的声音,就像雪冻住了大树的歌唱声。雪一落下,他们就唱起了这一天的序曲。这时,我的表弟打电话给我打雪仗,所以我建了一堵“墙”,和他打了起来。我手里拿着雪,捏了捏。我捏了几块雪。我还没来得及发动它,一大堆雪就飞驰而过。幸运的是,它被“墙”挡住了。我很生气,打了四个雪球,把我表弟变成了一个“柿子”...
我看着远处慢慢升起的太阳。这时,太阳脱下了神奇的“被子”,把大地染成红色。天空呈现出金色的光芒。我真想大喊:冬天,你真美!
有的人喜欢春暖花开的春天,有的人喜欢骄阳似火的夏天,有的人喜欢鲜果飘香的秋天,而我却喜欢洁白无瑕的冬天。
早晨,天气骤然变冷,天上的阴云在天空中一块一块地移动。中午,大片大片的雪花便从天空中飘下来。到了晚上,地上的雪已经有一个书包那么厚了。
我之所以喜欢冬天,是因为冬天特别好玩。白天的时候,家家户户的孩子都跑出来玩耍。有的孩子在堆雪人,有的孩子在打雪仗,有的孩子在聊天,还有的孩子在吃零食,热闹极了。就连一些大人也情不自禁地和自己的孩子玩了起来。街道上热闹非凡,到处都是小孩在玩耍的声音。
过了一段时间,雪停了下来。地上的.雪已经很厚了,就像穿了一件厚厚的衣服。街道上的每一棵树都穿了一件洁白的“衣服”,在湖面上,湖水都结冰了,有几个小孩就在湖面上滑冰。小区里到处都是小孩的鞋印,雪地上到处都是雪球和堆好的雪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季节。
春有鸟语花香,夏有绿草如茵,秋有累累硕果,而我還是喜爱皑皑白雪的冬季!
冬天的植物们
每到冬季,那繁茂的垂柳把细细长长小辫子剪去,丢在地面上,变成了一个当之无愧的小秃顶;紫装压身的红枫树像遭受了严厉打击,把一身迷人的红旗袍脱下,赠给了大地母亲,接纳冬季的身心的洗礼。而在冬季,松柏树穿上翠绿色的军装,绿的夺目,绿的全透明,好像流到了我的心里,与严寒抵抗;“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的桂花也是首屈一指:桂花顽强坚挺,不畏严寒,在冬季坚起一道靓丽的美景!啊,这就是我爱的冬季!
冬天的动物们
每到冬季,那顽皮的小燕子便轻快地演唱着,朝南方地区飞到,盼望春季快一点回归;夏季里“顶呱呱”演唱的小青蛙们,谁都盖但是他们的响声,但一到冬季,他们如同被塞到了嘴,在洞里冬眠期;上蹿下跳的荷兰鼠,灵便地跳至树枝,叼起一颗松子,急急忙忙往下跳,放到灌木丛下。他们是在干嘛?原先他们正追寻食材,贮备冬粮;一群轻快的小鱼们已经相互之间玩耍呢?冬天来了,水面逐渐结冻,小鱼们在水里吐泡泡,一滴滴打车冒着,那般全透明,那般晶莹剔透!啊!这就是我爱的冬季!
冬季的大家
每到冬季,最喜欢玩的便是小朋友们了。她们穿上羽绒衣,在粉妆玉砌的风雪天地上堆雪人,打雪仗,玩得乐不可支,花草树木披着了银装;满天满天飞的小雪花已经着陆的小伞兵,农户坐着家中,望向窗前,惦记着:還是冬季好呀!瑞雪兆丰年。
噢!好一个美丽大方的冬季,大家将迎来一个姹紫嫣红的春季!我喜欢冬天!
下雪了!赶紧伸出你的手呀,来捉雪籽娃娃吧!她们跳到你的手里,立刻就化成了水。哎呀!雪籽娃娃还躲进你的脖子里来取暖了,弄得你凉飕飕的起鸡皮疙瘩,立刻缩起脖子呵呵笑。有的雪籽娃娃落在地上,她们滚着,跳着,玩着玩着就无影无踪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片片棉絮般的东西轻轻地落在你的手上,她是那么轻柔,像棉花糖一般柔软。放在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原来这是雪花,轻盈曼妙的雪花,她们悄然无声地飘落,给大地换上了洁白无瑕的外衣。
真美啊!天空一下子变得亮堂起来。白雪把破旧的屋顶掩盖得干干净净,把光秃秃的小树打扮得漂漂亮亮,那些挂垂着的冰凌,有的像宝剑,有的像鹿角那些万古长青的松柏似乎是承载着快乐、幸福的圣诞树,突然,不知道被谁恶作剧地一摇,那些白雪像天女散花般飘落下来。此时,我想到一句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街道上的白雪渐渐厚了,亮晃晃的让人不忍心踩上去。动物们在雪地上撒欢,留下了它们的杰作月牙儿、梅花儿、竹叶儿
哈哈哈,太好玩了!我们终于摁捺不住了,一窝蜂地冲了出去,要堆个雪人做纪念。于是我们先滚一个特大号的雪球做身子,不料,一个小伙伴一不留神,一个倒栽葱扎进了雪堆里,笑得我们上气不接下气。我们拔萝卜似的把他拔出来后,又做了一个小的雪球当雪人的头,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将它安放在雪人的身子上。然后我们再找来两颗黑色的弹珠做眼睛,用胡萝卜做鼻子。手呢?只听咔嚓一声,原来是树枝被雪压断了。我们急中生智,就地取材,把树枝拿过来,插进雪人的身子,做好了雪人的手。打雪仗咯!话音刚落,几个雪球朝我飞来,我嗖地一声蹿到雪人的后面,躲过了子弹。在雪球绽开的同时,也绽开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我爱冬天,我爱冬天的精灵雪花!
冬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我喜欢冬天的恬静,冬天的冷酷,冬天的傲慢当然,冬天的标志雪,也是必不可少的。
记得去年寒假的一天中午,下起了鹅毛大雪,这可乐坏了爱雪的我。为了在雪地中可以尽情地玩雪,我只能按住我急躁的性子,隔着玻璃慢慢等到雪积深。望着纷纷坠落的雪花,我的思绪也随之飘飞。那美丽的雪花,从茫茫的天空中悠然飘落。高空中的某处,似乎有位神人正在挥手泼洒,制造飘落的雪花。
终于,雪积到了大约一厘米深,整个世界银装素裹,天地浑然一体,好美啊!我连忙跑到雪地里,在雪中快乐地玩耍。我兴奋地跑几步,地上便留下我深深浅浅的脚印,洁白无瑕。
我抓了一把雪,然后用手一揉,一个可爱的雪馒头便大功告成了!我舍不得扔出去,就把它放到一个木板上。我继续工作着,享受着这无边无际的雪带给我的富足感。我突然又萌生了一个念头做一个雪塔!我连忙捧了一大把雪,用手捂两下,然后用一个长木板将其拍平,竖直固定在地面上,一面墙就做好了。再做三面,围在一起,就差不多完成了一个简陋的雪塔,我把我家的小狗抱来放在里边,不过小狗可不会老老实实地待在里边的,我刚抱进去,小狗就跑了出去,把一面墙撞倒了,地下留下了许许多多的梅花,而狗头也挂上了雪,真是萌萌的。
我扬起一把雪,向天空一洒,恰好洒在狗的身上,小狗立马晃了晃身子,仓皇而逃,我立马哈哈大笑起来,真好玩的狗!狗跑了,我向远处看看这美丽的雪景,用相机记录下这美好的景色。
捧起一把雪,扬在空中,在空中扬扬洒洒散落下来,我在雪中奔跑、漫游,在白雪皑皑的世界里建立了一个自己快乐的天地。
在雪地中玩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爱雪,我爱冬天,我爱这美丽而又神圣的大自然!
雪继续肆无忌惮地下着,散落在我的衣服上,我也不会顾及,继续在雪中漫舞
本文网址:http://m.zb258.com/xindetihui/111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