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许多的爱,爱有各种各样的,有朋友之间的爱、有情人之间的爱、家人之间的爱、有的是无微不至的爱,有的是博大精深的爱,可我老妈给我的爱,别有一般滋味,那就是唠叨,唠叨的爱。每天早上还没等我睡醒的时候,我老妈就开始唠叨了,现在都几点啦,还不起来,又说谁谁谁都起来了,你还在睡,快点起来,天天早上,我都是这样过来的,我每天早上只想说一个字,烦,在烦也没有办法,谁叫她是我老妈啊,我极不情愿的起床了,洗漱完毕后,老妈又开始唠叨啦,吃饭了,你怎么这么慢,哎,没法啊,谁叫她是我老妈啊,吃完饭后,我原本准备看电视的,可老妈叫我看书,又说谁谁谁又在干什么了,什么什么的,烦啊,我又极不情愿的看书,我刚拿着书,我妈又说;你在这里背什么书,在院子里去背,哪里安静,没有人打扰你,快去,听话。很快就到吃中午饭的时候啦,吃饭时,老妈又开始了,饭吃了就去写作业,什么什么的,我什么也没说,老爸说,你能不能叫我们好好吃个饭,老爸这样一说,老妈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了,我心里乐呵呵的。下午我打算上一会网,可被老妈发现了。还把我臭骂了一顿,最后还说还不去写作业,我冲老妈回了一句话,知道了,知道了,就走了。
马上就要开学了,我作业还没写完,老妈天天的催我,叫我写作业,天天如此,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来了,唉,烦啊。
开学了,我的作业也写完了,开始报名了,我说第一个报的名,我看见我的同学在哪里,我就过去问他们,你们怎么不去报名啊,他们异口同声得说;作业没写完,不给报名,这时我在想幸好我有个唠叨的老妈,不然,我现在就和他们一样了。
看吧,在就是唠叨的母爱。
一提起偶像二字,想必大家跟我一样,能想起的,不外乎就是那些耀眼的、时尚的银幕巨星,或是一些作家、名人。但是,现在如果有人问我:你的偶像是谁?我一定会自豪地告诉你:我的偶像,是养育了我15年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个平凡的家庭妇女,跟所有的妈妈一样,勤勤恳恳,本本分分,每天忙于家庭的琐事之中,照顾好家里每一个人是她工作。她不爱打扮,与别人的妈妈比起来,有些跟不上时代。但在我眼里妈妈就是我的偶像,她善良、温情、严慈、却又不失幽默。
用心良苦的老妈
将适当的米倒时锅里,用淘洗一次,再倒掉,然后再过滤一两次就行了,记住,米不能淘洗太多次了,要不然米里营养就被洗掉了。妈妈边说边娴熟地做了一次给我看。把淘好的米倒进电饭锅,在锅里只留大约一节食指高度的水,插上电源就行了,记住了吗?妈妈说完又不放心地问道。我点点头,她笑着对我说:从明天起,你得学着做做饭。我知道妈妈这是受到邻居时尚的兰阿姨的影响,兰阿姨家也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儿,兰阿姨在教育孩子方面可谓独出心裁,她提倡不溺爱孩子,不苛求孩子的学习成绩有多优秀,但在生活独立能力方面,她的要求非常严格,老妈原先对兰阿姨那一套是很不以为然的,前些天兰阿姨带着女儿来我家做客,见到正在厨房忙着做菜妈妈,她便让自己的女儿去帮忙,见到兰阿姨的女儿家务活干得那么好,妈妈却很心疼地对兰阿姨说:孩子还小,只要把学习成绩搞好就行了,你怎么能让她干家务活呢?这不会耽误她学习吗?兰阿姨笑着对妈妈说:孩子渐渐大了,如果连煮个饭都不会,以后要是父母不在身边,可怎么生活啊!再说我这样做是要让她体会体会当父母的不容易呀,这可是书本上学不到的。兰阿姨的话,对妈妈触动不小,这次她准是想让我也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我爽快地答应了。心里想着,反正我看妈妈做过,做饭应该不难,反正到时做得不好吃,妈妈一准又会把家务接手过去的。第二天,一大早,妈妈就把还在睡梦中的我,喊了起来。让我赶紧做饭去,这对平时就赖床的我来说,早起是件很痛苦的事,虽然我已使出了撒娇的必杀技,但却无法打动铁了心要锻炼我的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妈。没办法,我只好起床去做厨房做饭了。我照着妈妈的教的步骤先洗起米来。但每洗一次米,就有一些不听话的小淘气顺着水溜走了,等我洗完米,才发现米少了快一半。好不容易完成了洗米的程序后,我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工作把洗好的米倒进电饭锅里,插上电源后,才想起忘给锅加水了,忙拔掉电源,给锅加水,可我早把妈妈教给我该加多少水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只是匆忙往锅里倒了一大勺水,便又盖好锅,插上电源,回屋写作业去了。等我写完作业,回到厨房时,发现饭已经煮好了,电饭锅的电源已经自动切断了。我高兴极了,忙揭开锅盖,想看看自己的劳动成果,一看,天哪,这是我煮的饭吗?这糊糊的一大团既不是粥又像饭。这可怎么办呢?妈妈马上就回来,到时准少不了一顿臭骂,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在我发愁时,洗完衣服的妈妈,一走进厨房,便见到那锅饭,她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那天晚上,妈妈本着勤检节约和让我体会体会粗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她没有重做晚饭,而是和我一起品尝了那锅糊得一塌糊涂的饭。而那次的深刻教训,不仅让我学会了做饭,还让我体会到了妈妈的辛劳。那次之后,我开始主动帮妈妈分担家务活。
武艺高超的老妈
妈妈虽然不怎么爱赶时髦,但却很爱追着看偶像剧,每个星期天的晚上她都和我一起追着看《笑傲江湖》,那天我们正看得入迷,客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蟑螂!随即我大声尖叫起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老妈抄起凳子旁的扫把,冲那蟑螂挥去,只听啪的一声,便把蟑螂处以极刑了。她回过头来对看得目瞪口呆的我得意地笑了笑说:你老妈的身手不错吧?剑术耍得一点也不比那令狐冲差吧!我被老妈那可爱的动作逗得捧腹大笑起来。
热心助人的老妈
闲暇时,老妈最爱做做编织,她的手可巧了,用勾针随意地勾几下便能勾出精美的桌布来,邻居领了手工编织的活,遇到不会编的图案,就会找妈妈帮忙,妈妈从不推辞,总是有求必应,有好几次因为帮别人编东西,她自己领的手工活都没法准时交,邻居觉得过意不去,她却笑笑说:没关系,这点小事不必放在心上。妈妈平时特别小气舍不得在自己身上多花一分钱,但有一次邻居张大爷病了,筹不齐住医费,知道这个情况后,妈妈毫犹豫地把攒了好久的钱都拿了出来,给张大爷把住医费垫上。
这就是我的妈妈,这是就我的偶像,一个平凡而可爱的小人物。
那真的是我活到现在最后悔的一件事了。
其实我说不清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件事了,我只记得那时的我,与同学们一起笑闹,信誓旦旦地说我肯定不会后悔的。现在我真的觉得那时的我是一个傻子,也许在你们听起来有些夸张,但我现在真的觉得我是无可救药的。不会后悔?天真可笑。
这件事其实总的来说就是学生联合家长在教务处一闹,于是,那位老师就离开了学校。听起来不复杂,确实。但我每每想起这件事,总会不自觉地咬着下唇,也许,这样的感觉能让我记得我到底做了些什么吧。也许,能激发起我的愧疚吧。真的,真的,我至今也没有忘记那一段日子,也许在也不会忘了。我们那样傻的一群小孩,以为自己的选择没有错,听不进老师的劝告,我们以为,我们是学生,我们最大,一切为我们服务。没想到害人害己。老师离开了,我们的成绩一落千丈。直到毕业,我们仍不知悔改,嘴硬地坚持自己是对的。其实我想,那是每个人潜意识里都知道自己错了,可是就是在那样一个相对平衡的环境里,作为一个孩子仅有的骄傲,附和,也许成了唯一一种选择。最后的理智也被吞噬。
离那段日子也不过几年,唯一的改变就是我来到了另一个学校,这时候我静下心来想一想,真的是,悔不当初。
我放不下这一切,我真的觉得愧疚,我不知道该怎样弥补这一切,也许再也弥补不了了。现在我已与吴老师失去了联系。其实自从我们闹完后的一个月,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最初的最初我们没有想过事情会发展到那样一个严重的地步,但是尽管如此,从前的我们也只是一笑而过,开着玩笑说再也不会有人遭殃了。那是怎样的丧尽天良啊,我不懂。
吴老师教的并没有很差,可能是来的不是时候。那是我们原来的老师不教我们了,学校就从外面调了一个老师过来,原来的老师深受我们喜爱,于是之前那位老师的离开,吴老师就变得像我们的不满与怨气的发泄口,似罪魁祸首一般,变得不受待见。我能想象,她是怎样满怀期待的来到我们班,又是怎样伤心欲绝的离开学校。
也许在她离开学校的那一刻,回转回头再看一眼学校,不知道她有没有流泪,要是我,我一定会很难受。
我小的时候就想做一名老师,不是那种老师问你的梦想是什么,那种老师科学家之类的回答。因为我觉得看着孩子们长大,一定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是老师被我们气走,这件事就如同梦魇一般,在当我憧憬着自己的未来时给我当头一棒,我担心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想。做错了什么事情,必然是有惩罚的。
老师,不知道我们的任性给你造成了多大的麻烦,给你带去了多大的打击。可是,算了,现在那还来得及说可是呢?我真的很想见见你,也许,这样我的愧疚会轻一些。我想对你说,其实你是一名优秀的老师,而我们却不是优秀的学生。对不起,老师。
对不起。
哒的一声,电子火机打亮了火,又一根烟点燃了。叔叔狠吸了一口,缓缓地吐出了浓烟。烟罐里刚掐掉的烟,还在垂死挣扎,徐徐升起了几丝烟。
叔叔带着我的干弟从乡下来广州已两天了,这两天他一直和父亲奔波于医院与亲戚家之间。现在,他在想着是否是时候让他7岁的儿子做心脏补膜手术,烟不停的从烟头冒出。不远的床上,干弟安静地睡着,虽值秋季,汗水还是不停的从干弟消瘦的身体渗出。轮廓依稀可见的脸上带着几丝微笑,想必他一定在做着开心的梦,梦里他无忧无虑地玩乐着。
吱一根烟又熄灭了,余烟成直状上升,再一根烟点燃。黑夜中,烟火迅速向着烟尾爬去。
鸿,你说阿四(干弟的乳名)该做手术吗?叔叔终于开口问了,语气显得有些沉重。
叔叔,我上网帮你查了下,了解到这项手术越早做对干弟越有利。只是只是干弟现在还小,性格暴躁而且好动,我怕等他做完手术后不能安分守己的在病床上躺上几个月,到时就算手术很成功,他不能做到医生的要求也是没用的。还有,我听说做这项手术至少要15万,我们上哪去借呢?我略带忧虑地回答。
叔叔张开口想说些什么,但没说出口,他举起粗糙的手,对着夹在指缝中的烟又狠狠地吸了一口。许久,烟才从他鼻里慢慢爬出,显得更浓了。
好长一段时间,我才发现黑夜中,叔叔的眼角涌出了几滴晶莹的泪水。父亲深思了好久,也终于开口说:这么大一个男人了,还流什么泪,况且现在也不是流泪的时候,应想想接下来的事该怎么做。我认为阿四还小,不好动手术,等他长大一点再做也不迟吧,而且在这几年里大家也可以筹多些钱。
干弟依然睡得很甜,汗水早湿透了干弟的衣服,叔叔熄了烟,拿了块毛巾,趁着窗外射入的月光给干弟擦了擦身体,动作很温和,生怕大力点就会弄疼干弟。干弟翻过了身,刚翻过的地方湿透了,在暗淡的月光下,湿印显得更暗了些。
帮干弟擦完身子,叔叔又回到位上坐下,麻利地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点着,深深地吸着,终于有些减缓了,才涂出一口长长的烟。
好吧,就按三哥你的意思做吧,我想这也是唯一的办法,等他大点再做。叔叔沉重地说,又回头看了看熟睡的干弟,转过头来,举起烟继续吸着。
一节又一节,烟火蔓延着;一根又一根,熄灭了又点燃,而烟中的忧虑却始终无一丝淡化的痕迹。
大年初一,经过了一个小时的无聊车程,我回到了无聊的宜兴老家。
依照老传统,奶奶家这边一大家子亲戚又要轮番请客了。从大年初一一直到初五,除了早饭,午饭晚饭全都在潜洛那个小镇的唯一的一家小饭店里解决了。那小饭店就好像成了我家的食堂。我吃得都快背得出上菜的顺序了。
近年来,随着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这小镇里的人一个个都fashion了起来,最明显的改变就是吃年 夜 饭时的娱乐活动了。
像从前,一吃到年 夜 饭,一喝起小酒,那一个个舅公、老伯伯都亢奋得不行。一杯杯白酒不知不觉便滚进了他们的肚皮。酒过三巡,他们的脸便红了起来。乘着酒兴,最小的那个当过兵的舅公率先撒起了泼。只见他挪开几张椅子,一脸严肃地运了运功,练起了部队里的倒功。性子上来了,他便脱了衣服,做起了二流子俯卧撑。这还不算完,那嘴里还哼哼唧唧地唱着不知道什么名字的老歌,气都接不上来,脸涨得通红,大家一阵哄笑。二舅公也不甘示弱,竟在地上竖起了蜻蜓。我看他脸涨得通红,使出吃奶的力气,硬将自己圆圆滚滚的身体撑了起来,引得一片叫好声。小辈们也喜欢凑热闹,跟在这几个老顽童身后打打闹闹,场面一片祥和,尽享天伦之乐。但今年就大不一样了,一个个都玩上了手机,微信群里红包发得飞起。我看着一张张暴漫,一张张神配图,只好默默地发了个一脸懵逼。
视线离开手机屏幕,在觥筹交错间,噢不,是红包交错间,我看到了另一位一脸懵逼之人大舅公。
大舅公是奶奶家那边最为年长的晚辈。他的儿子都快和他弟弟差不多大了。在我的记忆中,他虽瘦但却很硬朗,眼睛里总闪现出精明的光芒。脸瘦瘦尖尖的,一看就是被岁月这把杀猪刀给无情割划过的。一头干练的短发,直挺挺地竖着,仿佛努力表现着他的精气神。还记得有一次,他喝多了酒,抄起一根貌似晾衣棒的不明棒型物体,演起了孙悟空。他摇摇晃晃的样子,活像那刚刚大闹完天宫的孙大圣。不过今年的他,似乎有了些变化,有了些颓唐。
突然,那个年纪最小的舅公叫嚷了起来:哈哈,我抢了个最多的!他像个孩子一样跑到大舅公身边,指着手机屏幕喊道:阿哥!阿哥!你看我抢得顶多!大字不识一个的大舅公漠然地看了一眼屏幕,但奇怪的是,他竟然哈哈大笑了起来。可能他不知道为了什么,可能这并不是发自内心但他还是笑了,笑得那么合群,那么灿烂,笑出了一对鱼尾巴。
红包一轮一轮发得飞快。转眼间,跟大舅公一起笑的人又重新投入了战场。大舅公的笑却依然僵在脸上。可能是他不甘心于寂寞,依然想跟身边的人一起合群地笑,可惜,皆是徒劳。
他左看看右看看,左笑笑右笑笑。最终笑容冷却了。我看到他眼睛里的光芒在渐渐消散。他身边的人好像也在一个个消失。大大的餐桌上,最终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又低下了头。灯光照在他身上,完美地把他的脸置于阴影之中。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就是你在我身边而你却在玩手机。我以前就是那个玩手机的人,感受不到这种辛酸与痛苦。而此时此刻,这场景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禁为之神伤,哀叹。
看着那些沉迷于红包的人们,我只想说:你把老人晾在那,自己却在发红包,你对得起他给过你的红包吗?
放下手机吧,他就在你面前!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无数的人和事,好的坏的,温暖的回忆,痛苦的伤痕,都无法拒绝,只有接受。但就在这些人和事中,人逐渐学会成长。
我4岁那年,爸爸妈妈和平离婚了,从此我就是千万个单亲家庭孩子中的一员了。
记忆中爸爸是一个强势而且对工作非常的痴迷的人,他热爱他的工作,喜欢他的工作,恨不得把自己每天的24个小时都奉献给他的工作。而他真的忘记了,家庭这个词,他也忘记了甚至根本不知道,家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他的钱,还有他的陪伴。妈妈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她每天都幻想并且希望爸爸在下班回到家的时候背后都会帮着一朵玫瑰花,假期的时候爸爸可以背着她安排好所有她喜欢的旅行,订好她喜欢的酒店。
偏偏命运就如此弄人。一个最最不会浪漫的人,一个吃饭的时候不看着报纸,不看着公司的财务报表就跟浪费了十万八千年一样的人跟一个做梦都想把每天过的像首诗一样的人绑在一起,那结局无疑就是相互忍受不了。
离婚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可能在这个家里只有我受到了暴击,他们两个的感觉应该是解脱吧。
从那年开始,我的手再也没有同时被两个人签过,我也再没有被爸爸举过头顶,妈妈再也没有那样的吻过我的额头。我似乎不太懂到底是怎么了。就这样,我每年的时间里有四分之一的时间在奶奶家,四分之一的时间在外婆家,四分之一的时间跟着妈妈,剩下的四分之一的时间,一半跟着爸爸,一半跟着姑姑。
4岁的我,就学会了看人脸色,我要用自己不太懂事的脑袋分析什么时候说什么话,什么时候沉默,什么时候该干活,什么时候该装不知道。
我听老人总是说起,一个家庭,一个女人,只要是有了孩子的,离婚总是这个女人跟孩子的命不好。开始小小的我不懂什么是命。只知道,该享受着父亲母爱的年纪,我却要努力的懂事。
忘记是我几岁的时候了,或许是我根本不愿意去想起。爸爸娶了后妈,有了前车之鉴,爸爸娶的后妈也是一个工作狂,对我还可以,或许理工科的女人都特别方方框框,我们不冷不热的一起生活了几年,感情并没有拉近。
而妈妈也重新嫁人了,可能后爸比较懂妈妈的心,总之妈妈的生活比第一段婚姻幸福的多。
很多人问我,我恨不恨爸爸妈妈,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想,我是无爱无恨吧,不恨是因为他们不必为了他们生命个体以外的生命去委屈自己,我时常为他们这样辩解安慰自己。无爱是因为心底大概还有一丝恨吧。
什么都不想说,只有自己才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我跌跌撞撞,一路摸爬滚打,白眼,嘲笑,讽刺,各种明里暗里的委屈,一样没少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尽管自己从小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乃至世界观,都没有什么问题。这一路的风雨,没什么人帮我遮挡。事到如今,我什么都习惯了,也不会怪什么,怨什么。这些经历我也一定会化为脚下的基石。
有苦就有甜,我遇到了很多对我很好,能一直暖到心底的朋友。
大概在我小学三年级,我便认识了果,他很阳光,也很温暖。四年级做了同桌之后才开始熟悉起来。可能因为同情我可怜我,他会分一半他的早餐给我,不管我吃不吃,每天这样。主动帮我补习功课。别的同学欺负或者言论打击我时,他总能仗义执言。整个小学时期,他都是我心底的小温暖。一直到现在,什么搞不定电灯电炮,水桶面粉,总是一个电话就赶到。在别人眼里可能我们互有好感,有在一起的前兆,可是我们两个都懂,这不是爱情,是纯粹的友情。从小学就开始的友情,能一直延续下去的友情。
或许这是老天在我生命里开启的一扇窗。
无论命运如何,我们总得努力的走下去,身边的人和事情也不会都是灰色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个能力,那就是把所有的不幸与伤痛都化为自己脚下的基石,让自己更强大,更好的成长。
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就是我的老妈。我的老妈有很多优点,例如:勤劳,对我的学习尽职尽责等等。
说到勤劳。在我们家里,只有我我最懒,我老妈勤快。我家的碗筷,衣物都由他洗;扫地,拖地,擦窗户都是他干。
那天晚饭过后,爸爸刚要洗碗,妈妈马上抢过来说:行了,还是我洗吧。你上屋看孩子吧。妈妈说:这点小事我来干,你去照顾好孩子!老爸只好去照顾我了。爸爸给我了讲了许多古代故事,就来找妈妈。妈妈洗完碗还要拖地,老爸抢过拖布说:行了,你就上屋吧。你都洗碗了,地就我拖吧!老妈说:不行,原来都是我拖的。爸爸无奈地笑着说:这傻妻子,洗完碗还不知累。老妈拖完地,汗从脑袋上成串地往下流。第二天,我真敬佩我的老妈,敬佩他的勤劳。
每天早晨六点多钟,我都能听到老妈起床做饭的声音。老妈做饭的声很小,如果你刚睡完觉醒来,肯定听不到响动。老爸在七点半之后才会起床。老爸起床时,我和老妈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妈妈上班了,我上学了。只剩下电饭锅里热腾腾的饭菜了。晚上,老爸刚从公司回到家,老妈就把饭菜做好了。吃完晚饭,老妈就去卫生间洗衣服。天天这么干,干了好几年也从没说过半个不字。我敬佩我的老妈,敬佩他强烈的负责。
我要向老妈学习,学习他的勤劳,学习他的精神。
我可能在一瞬之间彻底长大吗?我可能在一刻之间就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吗?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我觉得自己仍然像一个孩子那样需要人搀扶着才能成长。但我的家庭根本不容许我有丝毫怠慢,他们要我立刻长成一个大人,可我的心充满了忧虑。
高考结束以后的这个假期,从前我所一直依赖的那个为我风挡雨的顶棚一下子被人拿走,于是我的生活必须开始面对各种风风雨雨。就好像某个开关被打开一样,汹涌澎湃的潮水从四面八方彻底涌来。
人们好像一刹那之间知道我长大了,于是周围人开始各种向我吐露母亲的不容易,他们都说她是个苦命的女人。的确,与母亲身边的那些结婚妇女相比,母亲真的是被生活虐待的最残忍的那一个。
从小福里生福里长的母亲,碰到了不思进取的父亲,应该是她这一生里最大的不幸。我父母亲婚姻的不幸,是家长制全权包办下的一出悲剧。一段婚姻,如果没有爱情作为基础,那么经过岁月的锤炼过后,在天灾人祸面前,就像瓷器那般易破易碎。
父亲生病以来,母亲就做了六年的男人。养家,种地,操持家务,教育孩子,没有什么她不干的,于是就没什么她干不了的。在生活的压力和命运的捉弄的双重打击下,她已成长得如同一个男人般坚强勇敢。可她仍拥有女人的柔软,渴望有个男人依靠,所以接着我就得到了他们离婚的消息。
这个消息其实并不突兀,我早已从日常琐事的蛛丝马迹中寻得,预感到他们会在某一天彻底闹掰。这时我想我该成为母亲的依靠,所以接下来的两个月间,我尽我所能帮母亲做事。家里家外,我俨然成了一个小大人。这些日子我学到了不少,但可能我还是缺少一样,连母亲也无法教会的,是敢于承担和说到做到。
我们在长大之前,说过多少的错话,做过多少的错事,大人们通常会对我们一笑而过。因为我们年轻稚嫩,所以他们相信我们的天真善良。可是前天晚上的那一通毫不留情的指责,让我真正明白我已经过了那个做错事可以被轻易原谅的年纪,我应该在别人眼里成了大人。
所谓言多必失,无心的几句话都可能让一家人的关系走向终结。故事的起因是母亲和爷爷为一笔钱的去向说不清楚而发生了争执,结果两人都红了脸,还被奶奶听了点风。先插一句,爷爷和奶奶是半路夫妻,奶奶与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之后母亲在我面前哭诉,爷爷找我解释,我听得都是一团浆糊,然后我把事情理成了一团麻线,好像更乱,他们也都更生气了。可我还惹了奶奶,最后他们俩竟然直接深夜上访,把我和我妈狠狠说了一通,尤其是我,奶奶说我爱哼哼唧唧、哭哭啼啼,这样特别让人讨厌。总之是很严厉的思想教育,直接把我的观念来了个颠覆。
那晚我妈展示了从未有过的脆弱,而我也深深反思着自己,爷爷怒了,奶奶走了,和爷爷彻底一刀两断了,而我的家成零碎了。
命运给了我很多考验,而时间却根本不给我准备的机会,我没有喘息的空隙,必须立刻长大,来改变家庭背负的苦难。已经没有人再为我承担,所以快长大吧!再成熟一点,再别让你所爱的人为你承受苦难了,你也该为他们承担了。
万事开头难,高中作文亦是如此,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推荐:怪老头(精)》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幼年时,楼下的木屋中住着一个怪老头。
那木屋质量不过关,每到夏季多雨时,那儿是最凉快,最不缺水的。可那老头,住在那儿却倒也挺快活。
老头子不爱说话,却爱拉二胡。这是他的职业。孩子们不懂,便叫他怪老头。老头的形象在孩子们的心中根深蒂固,甚至深刻到遗传基因中去了,相信二十年后每个人都有了后代的时候,老头的形象一手拉二胡,一手拿弦,一脸坏笑,也会一代代传下去。
每日,他总跟太阳比早起,不分胜负。然后就提着二胡出现在我家的门口,摆上个破碗坐在阶梯上。很快就飘来了低沉的,圆润的二胡声,琴声悠扬婉转。
风一飘来,琴声便更加飘渺,更远了。像是在大山上,呼唤着郁郁苍苍的树林,呼唤着连绵起伏的山峰,呼唤着漂浮不定的云朵,呼唤着苍穹,呼唤着大地。唤醒了一切,舞动着,它们慢慢地伴风舞动,溪水潺潺也开始歌唱。麦穟荡着金黄的谷穗儿,一阵阵的波浪涌着。那是浪声,麦穗们互相摩擦着,发出窸窣的声音,却是层出不穷,一浪伴一浪,一浪叠一浪。
一个早上便在琴声中消磨而去,太阳照在二胡不太光滑的面上,闪着模糊的光。老头便拾起破碗回到木屋中。
这职业不太景气,只偶尔有识才的人掷几个硬币意思意思,叹道:可惜是个老头,要不还可以红火一阵子。而大多数人都只是匆匆地走过,或者是先慢慢地走,但走到老头这儿时才装出匆匆的样子,这种人大多是对老头不屑一顾的,而老头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赠送一个白眼。
老头子耐心不错,可当遇到这种人是却会大打出手。这种人一般都是好人,他们会在老头子边上站着听上一会儿。然后可怜地掏出100元或50元的大钞,蹲下来慢慢地放在老头的破碗中。老头子却眼睛一瞪,蹿起来,满脸通红,把那100元揉成纸团,扔出个抛物线。再挥舞着拳头,正要打人。那人便屁滚尿流地连滚带爬地溜了。别人笑老头傻,我也奇怪老头整天拉二胡不就是为了赚钱吗?可为什么别人好心给他钱,他不但不要还出手打人?
老头整天提着二胡,那老头儿不走我就不敢进自个家门,毕竟小伙伴们称他为怪老头,我接近他说不定他就一口把我给吃了,便对他产生了恐惧感,只能远远地期盼他早点离开。日子长了,便会开始欣赏他的音乐,心情也好了。所以每天来这儿听音乐已成了习惯,而且一蹲就是半天,老头一拉也是半天。
于是,老头和他的二胡声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每天,老头坐在门口拉着二胡,而一个小毛孩却蹲在他的十几米远处静静地听着。虽然不是十分清晰,也不懂音乐,但我就是潜意识里喜欢老头的音乐,所以认真地听,默默地听。
为了听得更加清楚,我的屁股便开始艰难地拖着我一点一点地开始长途跋涉。每天移动一点,我与老头的隔阂也一点一点地消除,融化。
一个月后,我移动到了老头的旁边。
二胡声,神秘地飘着,老头拉得越来越起劲,拉得有力却悠扬,低沉又圆润。
老头的精神与破碗中钱的稀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与老头没有说一句话,整天沉浸在音乐中,整天在音乐中幻想,幻想自己泊在大海上,海鸥在天空中飞动,太阳印着它们的身子,幻想自己步在小林间,松鼠在树梢上跃动,叶子闪着它们的身影;幻想自己飞在天空中,云儿在天空下浮动,它们泛着金黄的夕阳;幻想自己游在深海里,水草在海底漂动,它们耀着微弱的光芒
老头每天早上都会在我家的门口,默默地拉着二胡。我便默默地听
那次二胡声正到高潮时,老头突然干咳了几下,却用手捂住,往他破旧的裤子上抹了抹。他闭上眼睛,面朝太阳,任由阳光洒在脸上。开始慢慢的拉着二胡,他的手指在弦上跃动,他的灵魂伴着乐符飘荡在天空中。
大约在一个月后,老头抱着二胡被人们抬走了。老头的裤子上还有一个月前的血迹。孩子们拿着小石子掷向老头冰冷的尸体,击打着二胡。二胡耀着模糊的光,闪在老头的尸体上,老头痴痴的看着天空,盯着
我没有哭
只是奇怪,老头怎么不拉他的二胡了?
我跟在队伍的后面,期盼着老头坐起来拉二胡给我听
直到人们用土洒在老头的身上,盖住他苍白的,坚毅的面庞的时候我也还是不明白。
我看见老头的灵魂飘在空中伴着乐符
人们立了个小石碑,却因为不知道老头的姓名,于是胡乱刻上卖艺的老人。
之后的每个假期,我都会回到老人的墓前,我总是坐在墓边,墓上布满了小草,是老头子用音乐给予了它们生命。坐在墓边,我感觉到老头子就在身边,他慢慢地拉着,手指在弦上跃动,我的灵魂和老头伴着乐符,飞翔着,飘荡在空中。
老头的二胡声终于重新飘在耳边
他从不求人,只要他人的肯定,他不在乎钱,他只想拉自己的二胡,他只想过自己的乐符人生。
他才是真正的音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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