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可爱形象跃然纸上。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二十四岁为建威中郎将,人称周郎,他精通音乐,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当时人称:“曲有误,周郎顾。”此诗当然受到这个故事的启发。-----------------------筝是古代一种弹拨乐器,即今称“古筝”。“鸣筝”谓弹奏筝曲。题一作“听筝”,则谓听奏筝有感,就听者立题。从诗意看,以作“鸣筝”为有味。这首小诗写一位弹筝女子为博取青睐而故意弹筝出错的情态,写得婉曲细腻,富有情趣。前二句写弹筝美人坐在华美的房舍前,拨弄筝弦,优美的乐声从弦轴里传送出来。“柱”是系弦的部件。“金粟”形容筝柱的装饰华贵。“素手”表明弹筝者是女子。后二句即写鸣筝女故意弹错以博取青睐。“周郎”指三国吴将周瑜。他二十四岁为将,时称“周郎”。他又精通音乐,听人奏曲有误时,即使喝得半醉,也要转过头去看一看演奏者。所以时谣说:“曲有误,周郎顾。”(见《三国志·吴志·周瑜传》)这里以“周郎”比喻弹筝女子属意的知音者。“时时”是强调她一再出错,显出故意撩拨的情态,表示注意到她的用心不在献艺博知音,而在其他。清人徐增分析这诗说:“妇人卖弄身分,巧于撩拨,往往以有心为无心。手在弦上,意属听者。在赏音人之前,不欲见长,偏欲见短。见长则人审其音,见短则人见其意。李君(称李端)何故知得恁细。”(《而庵说唐诗》)其见解相当精辟。此诗的妙处就在于诗人通过细致的观察,抓住了生活中体现人物心理状态的典型细节,将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一种邀宠之情,曲曲写出,十分传神。诗的写法象速写,似素描,对弹筝女形象的描写是十分成功的。(倪其心)---------------------------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精洁雅致的琴房,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素雅的琴房,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高洁的环境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
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关城树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魏万后改名魏颢。他曾求仙学道,隐居王屋山。天宝十三载,因慕李白名,南下到吴、越一带访寻,最后在广陵与李白相遇,计程不下三千里。李白很赏识他,并把自己的诗文让他编成集子。临别时,还写了一首《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长诗送他。魏万比李颀晚一辈,然而从此诗看,两人象是情意十分密切的“忘年交”。李颀晚年家居颍阳而常到洛阳,此诗可能就写于洛阳。
一开首,“朝闻游子唱离歌”,先说魏万的走,后用“昨夜微霜初渡河”,点出前一夜的景象,用倒戟而入的笔法,极为得势。“初渡河”,把霜拟人化了,写出深秋时节萧瑟的气氛。
秋夜微霜,挚友别离,自然地逗出了一个“愁”字。“鸿雁不堪愁里听”,是紧接第二句,渲染氛围。“云山况是客中过”,接写正题,照应第一句。大雁,秋天南去,春天北归,飘零不定,有似旅人。它那嘹唳的雁声,从天末飘来,使人觉得怅惘凄切。而抱有满腹惆怅的人,当然就更难忍受了。云山,一般是令人向往的风景,而对于落寞失意的人,坐对云山,便会感到前路茫茫,黯然神伤。他乡游子,于此为甚。这是李颀以自己的心情来体会对方。“不堪”、“况是”两个虚词前后呼应,往复顿挫,情切而意深。
五、六两句,诗人对远行客又作了充满情意的推想:“关城树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从洛阳西去要经过古函谷关和潼关,凉秋九月,草木摇落,一片萧瑟,标志着寒天的到来。本来是寒气使树变色,但寒不可见而树色可见,好象树色带来寒气,见树色而知寒近,是树色把寒催来的。一个“催”字,把平常景物写得有情有感,十分生动,傍晚砧声之多,为长安特有,“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然而诗人为什么不用城关雄伟、御苑清华这样的景色来介绍长安,却只突出了“御苑砧声”,发人深想。魏万前此,大概没有到过长安,而李颀已多次到过京师,在那里曾“倾财破产”,历经辛酸。两句推想中,诗人平生感慨,尽在不言之中。“催寒近”、“向晚多”六个字相对,暗含着岁月不待,年华易老之意,顺势引出了结尾二句。
“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纯然是长者的语气,予魏万以亲切的嘱咐。这里用“行乐处”三字虚写长安,与上二句中的“御苑砧声”相应,一虚一实,恰恰表明了诗人的旨意。他谆谆告诫魏万:长安虽是“行乐处”,但不是一般人可以享受的。不要把宝贵的时光,轻易地消磨掉,要抓紧时机成就一番事业。可谓语重心长。
这首诗以长于炼句而为后人所称道。诗人把叙事、写景、抒情交织在一起。如次联两句用了倒装手法,加强、加深了描写。先出“鸿雁”、“云山”——感官接触到的物象,然后写“愁里听”、“客中过”,这就由景生情,合于认识规律,容易唤起人们的共鸣。同样,第三联的“关城树色”和“御苑砧声”,虽是记忆中的形象,联系气候、时刻等环境条件,有声有色,非常自然。而“催”字、“向”字,更见推敲之功。
(姚奠中)
本文网址:http://m.zb258.com/zuowensucai/27059.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