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在《人性的枷锁》中说:人追求的当然不是财富,但必要有足以维持尊严的生活,使自己能够不受阻扰地工作,能够慷慨,能够爽朗,能够独立。在众人追求成功的当下,也有不少人没能把握好生活和工作的平衡。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从小是吃姥姥做的饭长大的,隔代亲是一种深厚的感情。我知道老人家年纪大了,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可是她仍尽力地维持着以她的方式表达着对孙子对儿女对这个家的爱。我也喜欢旅游,可我深知父母在不远游,因为家人在,牵挂在,迈出的步子总觉得沉甸甸的。姥姥一生坚韧独立、勤劳善良能干、隐忍,她虽不识字,但也很开明,跟得上时代的发展,关注时事新闻,姥姥快70了,我想贪心地盼望他能陪伴我一辈子,希望她能幸福安康 长寿,舍不得她。在读倪萍的这本书期间,和姥姥在一起的这二十几年间在脑海浮现,记忆里慢慢的是快乐幸福和姥姥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年岁越大竟也会慢慢怕起来,怕她终有一天会离去、怕子欲养而亲不待 、我只能尽最大努力去孝顺她 常回家看看 …
第一次知道《姥姥语录》是倪萍在朗读者节目中,一口气听完了《姥姥语录》,倪萍通过她的嘴转述着姥姥的话。书里没有姥姥的照片,但我隐约间看得到姥姥的模样——一个活得明白的老太太。
倪萍的《日子》我没看过,但我相信,就算她出书为了赚钱,只要是她亲自写的,就一定会受用。扉页上微笑着早年的照片,和蔼、可近,百度倪萍,看到她近期的照片,不再是幸福滋润的临家大姐,而是臃肿的面容上堆积着生活中的经过风霜雨雪吹刮后的印记。倪萍是为一大家人忙前忙后的女人,为了儿子可以付出一切的女人,是一个天蹋了可以擎天的女人,是一个心里、肩上承载太多的女人,她是一个大女人。
“日子得靠自己的双脚往前走,你看谁能帮你搬着你的腿走路?......走不通的路你就得拐弯,拐个弯也不是什么坏事,弯道走多了,再上直道就走快了。走累了就歇会儿,只要你知道上哪儿去,去干嘛,道儿就不白走。人活一辈子就是往前走,你不走就死在半道儿上,你为什么不好好走,好好过呢?这就是姥姥,一个没有学历却又文化的中国老年妇女说出来的话语!透着豁达,透着大度,透着善良,透着哲理。这些再平实、再普通不过的家常话让我重新审视了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给了我无数的启发。
非常感谢《姥姥语录》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这样面对生活,懂得了孝心、孝道、感恩、感激的真正含义,告诉我们用乘法追忆那些美好的,用除法摸掉那些瑕疵,用加法感恩,用减法怨恨。
虽然是一本很通俗的书,但还是慢慢地,细细地品味完了。因为倪萍老师的书意想不到的好看。之前在《朗读者》里面看了一篇《姥姥语录》的书摘,了解了一点倪萍的特殊的遭遇,以为此书也就是看看姥姥一点透着人生哲理的话。现在看看,倪萍虽然不是专业的作家,可是她的书比起不少专业作家写得更吸引人。真挚感人、通俗直白是本书最大的特点也是最吸引我的地方。数个地方都看得我泪水涟涟。“骨肉相连,分开了就是血”这篇看得我最为伤感。
也很佩服喜欢倪萍的真实坦诚,她在书里数次写到自己如何花钱,钱赚的多,这是我所佩服她的一个地方之一。另外她是一个表里如一的人。以前看她主持春晚就是感觉她很热情,感性,泪点比较低,就像一些读者说的那样感觉她比较煽情。现在读了她的文,感觉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善良、坚强、勤劳、能干、宽容……就像她形容姥姥一样。她和姥姥一样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值得我敬佩的人,能说会写、能上能下、能吃苦能耐劳、能赚钱会画画。
她是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人,可能这本书以后还会再读一遍,因为里面真的有精神食粮。还想以后再读读她写的《日子》,现在等着它的电子书上架。总之个人认为《姥姥语录》绝对是值得一读的书。
《姥姥语录》是这么饱含作者对姥姥的爱以及对姥姥的孝心的一本书,有那些令人读后潸然泪下的故事,那些让心变得柔软酸楚的话语。使人心为之动容。这位99岁的姥姥虽没有文化,但是总会在我们困难的时候,给予我们非常巨大的启迪。让我带大家走进这位99岁姥姥看似平常但使人受用终生的大智慧。
作者倪萍是著名主持人、演员,她用她真挚感人的文字,描述了她姥姥淳朴,看似平凡却又不凡的一生。
这本书读后有两点给我触动很大,一是姥姥的智慧,二是倪萍的孝心。
倪萍的姥姥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没有多少文化,但在困难时刻,姥姥总会用她那大白话点拨着我,多少个想不开的问题,都是姥姥一个个鸡毛蒜皮的比喻让我豁然开朗;姥姥的宽容,姥姥的良善,不断地修正着我的缺点,改正着我的错误;姥姥的智慧,姥姥的光亮始终照耀着我,温暖着我。使我感到什么叫做人生的大智慧。
不想用华丽的词藻赞美姥姥,因为那不是她的风格。姥姥平凡质朴才是她最美的特点。读《姥姥语录》发现,所谓的平凡人,智慧却是非凡的。姥姥和我们身边很多老人家一样,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也没有多少文化知识,但却比很多拥有高学历的人士更明白、更善于把握和运用做人的道理。明白做人的时候,生活的时候,不只是一份高学历,更是要有一颗对热爱生活的心。
这就是姥姥!一个没有文化的中国老年妇女说出来的话语!
倪萍为了让97岁的姥姥每天有些事做,每天开心一点,就想了一个点子:说欧洲某国家收购瓜子仁,要求必须是手剥的,不能用嘴嗑,瓜子仁必须是完整的,15元一斤,问姥姥愿不愿意在家里剥瓜子,姥姥很是愿意,于是就开始剥瓜子。那时起倪萍就按瓜子重量给姥姥发工资,并动员全家偷偷吃掉这将”出口欧洲“的瓜子仁,甚至有朋友来临走也要让朋友带上些。姥姥因此有了事做,自己也觉得自己还有用,还挣了钱。这件事可见倪萍是费尽心思让老人在世的日子快快乐乐。从此可见作者倪萍十分爱姥姥,也体现出了她的一片孝心。
虽然这本书中有许多姥姥这个农村妇女不太正确的见解,但这话语十分朴实,总能在关键时刻给人启发。这也许就是作者倪萍怀念姥姥的最好方法。
上周去书店买了一本倪萍写的《姥姥语录》,被姥姥朴实无华且极具哲理的语言所折服,一位衣着朴素又很讲究、勤劳善良的老太太跃然纸上,我陶醉式的阅读着,姥姥的每一句话都那么善解人意,那么抵达人的灵魂深处。“理想有时候起步很小,很具体,但最终他有可能变得很伟大,有可能认为自己不自觉地便成为他人,为全人类。”姥姥说:用心看着人,用心和人说话,别觉着自己比别人高,也别怕自己比别人矮"。读到这句话时我想到自己亲身经历的两件事,遇到的两个人,一次我参加县妇联组织的活动,时任县委副书记的领导为我们颁奖,她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女领导,颁奖时她握着我的手说:张老师,你辛苦了!你为全县的教育事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谢谢你呀!“我很感动,当时真有点受宠若惊,自己一名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师,人家是那么大的领导,人家居然认识我,我很感动,颁奖后我们从台上下来时,副书记见我穿的是高跟鞋,居然双手扶着我走下台阶,嘱咐我慢点,每每想起这件事,都为那位领导的低调、善解人意折服,难怪人家能走得这么远,主要是人家有一颗胸怀大众的心,没有因为谁是谁的谁就攀附,更没有因为谁不是谁而下看,她对她的人民是公平的,所以她得到了人们的拥戴。后来又遇到一个人,大约三十来岁,年纪轻轻听说是上了学毕业直接当了某地派出所长,和他在一起开会,听着他说着大话,天南地北,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完全是春风得意马蹄轻,偶尔听身边一个人说起他,原来他爸爸是一名公安局的领导,很明显,就他,估计也是沾了父亲的光。所以,白岩松说:有些人,有文化没素质。
姥姥说:孩子,山上风大,爬上去不容易,你使劲了,你这辈子都不后悔。姥姥还说:日子得靠自己的双脚往前走,你看谁能帮着你搬着你的腿走路,你爹你妈也不能,大道走,小道也得走,走不通的路你就得拐弯,拐个弯不是啥坏事,弯道走多了,再上直道就走快了,走累了就歇会儿,只要你知道上哪儿走,去干吗,道儿就不白走,人活一辈子就是往前走,你不走就死在半道儿上了,你干嘛不好好走,好好过呢?姥姥还说:你记住孩子,多穷的人都有脸,能豁上脸要饭,那是肚子实在没法儿了,给人吃点东西先要给人好脸色,不信你试试,张嘴管人家要东西那嘴可沉了,抬都抬不动,张嘴给人送东西可不一样,双唇一碰话就出来了。慢慢品味姥姥的话,思想灵魂都得到了升华。姥姥也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如何与人为善,这本书真的给我进行了一番洗礼。
总算看完了,起初看这书都是睡前抹泪看的,我的外婆也就是文章所谓的姥姥在我小时就中风对她没有什么情感寄托,包括我奶奶也是因为重男轻女思想感情不深。所以看这书时我想到了三个人,一是我的舅妈,我是随着舅妈长大的,父母自小出门打工,所以在我心中最割舍不下的就是她,记得父母刚回来那几年我时不时都会想着要去舅妈家看看她,就算在她身边也想念她。我很怕她老去的那一天,不知道我会有什么反应,我不敢想,怕想。
看到中间部分我想到了我女儿的姥姥也就是我的母亲,说实话她在我童年记忆中出现的并不多我是跟着舅妈长大的孩子,但是她却做足了姥姥的角色,怀孕母亲就没有上班,出月子后我就久住娘家,女儿的成长是姥姥陪伴的,我在想以后我的女儿是不是也可以写一写她那质朴的姥姥,或是从生活中表达她的这份孝心。
第三个想到的是我自己,文章姥姥的闲语中都饱含大智慧,一把年纪的姥姥刻苦勤奋还和季老成为同学,毫不逊于年轻人,倘若我成为了姥姥能不能言传身教一番教好自己的小外甥呢?这个想的倒也有点远了。先从自己的孩子着手吧!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编辑精选: 《家》读后感集锦(310字)},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执笔作文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之一,也是最能反映出巴金先生具有反抗革命精神的一部小说。巴金先生生活在一个封建的时代中,他身处的环境是旧的,但是他的思想却是新的。
当代青年们有很多人嫌弃学习辛苦,对学习充满厌恶,逃课、逃学、被劝退以及被开除是常有的事情。可是青年们啊!也许你们还没有读过《家》这一本书,读过之后你们就会感谢上天把你降临在了这个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时代,“我命由我不由天”在我们这一时代成为了现实。每个人都有了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公平”二字,在这个时代发挥的淋漓尽致。
可是你们了解吗?在《家》这本书中,当时的封建社会,人一生下来就有三六九等、贵贱之分。有的人高高在上,有的人却低贱如泥——就如鸣凤、高忠这样一生下来就被贴上仆人标签的可怜生命。由于封建时代的压迫,使他们没有梦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爱的权利,甚至没有自由和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尊严。还有人为了生计,不得不为了供富人取乐而让自己烧得满身是伤——就像龙灯玩宝的那个年轻人一般,被高公馆里的五少爷拿着花灯,烧得满身是伤,疼痛不已,却不能反抗。他用自己的痛苦换来了富家人的快乐,以及仅供自己维持生计的“赏钱”。而高公馆里的人丝毫没有同情之心,无论是主子还是仆人,都笑得不亦乐乎。哪怕连觉民、觉琴这样的新青年都心如止水,毫无感想。唯有觉慧一人,对玩儿龙灯的人感到深深的同情,以及对高公馆五少爷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他抱怨到“难道你们的幸福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可是有谁能够体会、理解觉民这番话?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们,我们怎能不把握当下,珍惜韶华。命运在我们自己手中紧紧地握着,可以有目标,有梦想,甚至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它实现。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当代的好少年,为祖国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读了巴金的《家》,我认识了一个新青年——觉慧。
书中的觉慧是一个与他人不一样的人,他不像别人一样坐轿子,不像别人一样相信妖魔鬼怪。他勇敢、自信、敢于同封建社会作斗争;他执着、倔强,骨子里流露出一种刚强之美。这就是他,一个为了正义敢于反抗的青年。
他有着摧人泪下的爱情。
他爱上了鸣凤——一个婢女,但他并不在意她的身份,他只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情是那么纯洁,不容侵犯,没有任何东西能打破它。
但是,年仅十六岁的鸣凤为了保持清白,不愿意给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子做姨太太,而纵身跳入湖中……觉慧知道后伤心不已,整天茶不思,饭不想,他自责、内疚……
觉慧对爱情的大胆追求,体现了他对世俗的反抗,对个性解放的追求。
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想。
当别人认为女孩不该上学时,他却鼓励琴表姐去上学;当老太爷生病,陈姨太要为老太爷请巫师捉鬼时,觉慧堵住房门,坚决不让巫师进自己屋,最终将巫师赶了出去;当老太爷要为二哥觉民找对象时,觉慧帮助觉民逃出了高公馆,帮助觉民去寻找幸福。
以上种种行为说明,觉慧的头脑中朦胧中有了对封建礼教压榨人性的一种认识,因而行动中体现着对世俗的反抗。
他有对未来美好的向往。
他是清醒的,他知道自己在高公馆不会幸福,不会有所成就,于是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离开了这个令人伤心,让人压抑的地方。
他走了,他要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寻找幸福,当小船慢慢飘远时,让我们为他默默祈祷,觉慧,一路走好!
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文明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现在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后来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可以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编辑推荐: 背影读后感(170字)》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大多数人都在描写和赞颂母爱,而极少写父爱。我们是否忘记了父亲那深沉而严峻的爱?《背影》一文用了极为朴素的言语却勾勒出一个平凡却伟大的父亲。
我的心总是在这一段文字有了很深的感触: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在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只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己。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了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来北后,他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有膀子痛得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能再与他相见!游子在外,父亲牵挂,文中的父亲一直就在惦记着他的儿子。正所谓:有父爱尽不在语,惟有信中显真情。
生病时父亲背我去医院;考试考砸时父亲的痛斥;遇到难题时父亲悉心的教导;气馁时父亲亲切的鼓励;送我上学时父亲那亲恳的目光;走上岔路时父亲及时的巴掌。父爱是需要细心观察和用真心感受才体会得到的,我们都被父亲深深地爱着。
父爱如山,往往深沉严格。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报答父母对我们如春雨般绵绵湿润的爱,这哺育着我们的爱。珍惜明日,努力学习,学会一身本领。我们是父母手中的雏鹰,为了明天更好的展翔而努力吧!
少年朋友,你是不是对父母的细心呵护感到过不快你是不是面对父母的唠叨心存埋怨,甚至,有时会粗暴地打断或报以斥责以前,我也有过类似的行为,但是,当我读了《背影》之后,我最想说的一句话是:朋友,请理解父母的爱。
《背影》中,父亲送别儿子时亲自照看行李、和脚夫讲价钱、送儿子上车、选好坐位、嘱咐再三、托茶房照应等等,真是无微不至!这和我们的父母何其相似。吃饭时,生怕我们吃不饱、吃不好;天气变化,生怕我们热着、冻着;我们学习成绩的“脉搏”,他们巴不得比班主任掌握得还清楚;我们一旦犯错误,他们更是着急得说个不停……或许他们的言行确实有过不甚妥当的地方,但是可以这么说: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基于“爱”。他们的关爱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被有些人认为的“关心过度”和“唠唠叨叨”之中的。
年轻气盛的朱自清,一开始也不理解父亲,曾在心里暗笑父亲的迂,认为父亲太不聪明,太唠叨。然而,父亲苍老、肥胖的背影打动了儿子的心,儿子终于理解了他那至纯至美、宽容、博大的爱心。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少年朋友对父母的关爱却视而不见;甚至认为父母这也做得不对,那也说得不好,总是来烦自己,很是讨厌。更有甚者,完全以逆反心理对抗父母。要知道,父母往往是通过很琐碎的言谈举止表达着爱子之情的;即便有不妥之处,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朱自清那样去理解父母此言此行的出发点为什么不能平心静气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却去伤害自己的父母难道两代人之间非要设置一条鸿沟才好吗
我倒是要奉劝少年朋友们,不妨都来认真读读《背影》,仔细想想:我是否理解父母之爱,我又该怎样去回报父母的爱。
爸爸和我一齐读了朱自清的《背影》。
文章中说的事情很简单,就是“父亲”送“我”去火车站上车,买橘子给“我”,但却表现了作者对父爱的浓浓的眷恋。朱自清把父爱都浓缩在“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上了。
看完了《背影》,我对“父爱”有了重新的认识。我今年10岁多了,爸爸除了短暂的出差,陪伴我一齐度过了10年多。我在想,这10年多爸爸留给我的印象,从生活的一点一滴去想。
我清楚地记得,每次爸爸出差回来,总会给我带回玩具。会爬树的熊猫以及熊猫笔筒、手提包和帽子系列,《西游记》面人儿笔筒和笔,日本和服木娃娃及其它各种各样的娃娃,一整套摆出各种姿势的少林武功小子,花生壳里和笼子里的小鸟,万花筒、木制长颈鹿、铁丝“变变变”、菊花石砚台,等等。我找出来,在面前摆了一大堆。那么,我的父爱都浓缩在“爸爸出差带回的玩具”里了?
我还记得,爸爸陪我一齐玩过的游戏。在床上玩“包春卷”、“包饺子”、“包包子”、“伦敦桥塌了”等游戏,和爸爸、妈妈一齐玩夹“三明治”,玩数学“卖东西”、“洗吹剪头发”、五子棋、打扑克等游戏。那么,我的父爱就体此刻“爸爸一齐玩游戏的笑声”里了?
我永远都记得,上学和放学、去附近的公园和景点、我生病时去医院、一家子去购物时,爸爸在驾驶座上开车的背影。这个熟悉的背影,能够和朱自清写的“背影”相比了。
此刻,爸爸和我生活在一齐,那么以后呢?爸爸会和我永远生活在一齐吗?或许,等我长大后,我才会真的明白朱自清在《背影》中写的“我的眼泪又来了”,“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的背影”。这些话是爸爸说的。
没有过多的语言,也没有太多的表情,有的只是简单的动作,却真挚感人。一位母亲,每每在送孩子离开时,都会站在窗户旁,艰难的拖动行动迟缓的腿,占领着一个窗口,只为多看一眼在院子里经过的孩子,多看一会儿孩子离开时的背影。
你看“看见我回头,他向我不停地挥手,依稀又在说着什么。”当孩子迎上母亲的目光时,泪水情不自禁溢出了眼眶。她明白了注视中透露出的平凡的爱,明白了母亲已经老了,走不动了,眷恋着与孩子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即使只是一个背影也好……
长大后,因为学习的缘故,去祖母家的时间少了很多。那是一个周末,我去祖母家,清冷的月光照在层层叠叠的树枝上,绑架点点斑斑的墨影,路旁的灯光有些昏暗,凛冽的寒风扑面而来,我又冷又怕,低头急匆匆的走着。突然,前方出现了一个身影,我定睛一看,是祖母。祖母牵起了我的手,一股熟悉的温暖瞬间传入了我的手心。离开祖母家,走了一段路,回头一看,与祖母的目光相对,那目光中有着不舍,有着爱。看看头上皎洁而又清冷的月光,此时的我,再不觉得冷了,因为有这份爱温暖着,我感觉是那样温馨,那样幸福。
再读《是谁爱着你的背影》,我的感触越发深刻,文中母亲仿佛就是我的祖母,虽然注视不同,可其中饱含的爱是相同的。是啊!年少轻狂的我们,只想早日挣脱父母的约束,对家人的爱却不屑一顾。厌烦家人的关心,嫌弃爸妈的唠叨,怎会静下心来感受着家人对我们点点的平凡的爱。
但愿我们都能读懂生活中那些不舍的注视,都能感受到那些隐在平凡中的爱。少一些浮华,多一点质朴;少一些躁动,多一点沉稳;少一些责备,多一些理解,给这份温情以回应,给这份注视以理解,给这份平凡的爱以深情,以延续,谱写幸福的人生。
《背影》这篇文章记叙了几年前作者在浦口车站和父亲分别时的情景,表现了父亲爱护儿子的真挚感情,也写出了儿子对父亲的深切的怀念之情。
“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这段话将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儿女的爱给生动地描绘了出来。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簌簌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多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不在关爱着我。
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是我们今生都报答不完的。记得在我小时候,一天晚上发了高烧,我家离医院很远,家里车子被邻居借走了。外面又下着大雨,家里唯一的雨衣被妈妈带到外婆家去了,只有一把伞,这时,我的父亲毫不犹豫背起我,拿起伞,就向医院的方向跑去。半路上,父亲在一条泥泞小路上滑倒了,伞被刮走了。父亲第一时间是看我有没有事,却忘记了自己。我哭了,因为我知道下雨天父亲是看不到我哭的。第二天我才知道,其实当时父亲的脚在不停的流血。这时父亲还把身上的外衣脱给了我,又抱起我,继续向医院跑去。当我在医院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寸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我长大了要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让我一生有勇气做我自己……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那么下面是执笔作文网精选的《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最近,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春节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珍惜父母陪伴我们的时光,也期盼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平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执笔作文网的一篇《编辑精选: 小公主读后感大全7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小公主》,刚开始看我就着迷了,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它读完了。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弗郎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这部经典名著告诉我们: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结识萨拉,你就会像她一样在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萨拉,自幼就失去了母亲,由父亲抚养长大。为了让萨拉接受好的教育,他爸爸便把她送到伦敦的明奇寄宿学校去学习。因为她家境富裕,机智聪明,善于假装、想像和讲故事而受到学校的重视。可是正当她在举行快乐的生日宴会时,一个不幸的消息降临了:她的爸爸因为钻石矿破产,心情不好,且又得了热病,不幸的去世了。于是,她马上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活……最终还是因为她那善良、纯真和充满爱的心使她成为了真正的公主。
读《小公主》时,我恨不得为萨拉的遭遇大哭一场,她让我那颗正在原地踏步的真诚的心有了目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想成为公主,只有财富和美丽的外表是不够的,必须是要有内在的美——高尚的品质。
最近,我简直成了一个小书迷,家里的书根本不够我看,妈妈见我这么爱看书,赶紧从她学校里借了好多书回来。我可高兴了,每天,只要我一做完作业,就会迫不及待的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爱看书吗?不仅因为书里藏着许多的知识,还因为里面藏着一个我的小秘密。以前的我总是梦想着自己能成为小公主,经常让妈妈给我穿上漂亮的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可是,只要我一穿得漂亮,上课就老走神,因为我总是看着自己的漂亮衣服开小差,妈妈为了这事批评了我好几次。唉!我真不明白:漂亮有什么错呀!
可是自从我看了《小公主》这本书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书中有一个叫萨拉·库尔的小女孩,她不仅美丽,而且还有一颗善良的心,最终,她成为大家心中的小公主。从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也知道了妈妈的用心:要想成为小公主,不是光靠打扮就可以的,关键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样,才能成为永远的小公主。
经同学介绍,买了这本叫《小公主》的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它,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
这本书主要讲:从前,有一个非常富有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她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她的父亲把她带大的。父亲把她送到一所学校,请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摇摆不定的人,所以他对待英雄沙拉。克鲁人很好。他用的东西都很贵很好,别人都叫他小公主。他不仅漂亮,而且心地善良。
后来,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丢了工作,还死于重病。萨拉独自一人,每个人都欺负她。但是,他有几个好朋友,他依然过得很幸福,有着一个公主的高贵,生活很清贫。
多年以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直在找莎拉。这只是一个误会。误会解决后,莎拉和父亲的好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重新开始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父亲去世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我突然从天堂跌落到地狱,犹如晴天霹雳。我钦佩莎拉的力量。我会向他学习,慢慢变强。
小公主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宝藏。
萨拉·克鲁是《小公主》中的一个女主角。她既可爱又乐于助人,并且很善良,可明奇小姐一点儿也不喜欢她。她之所以对她好,是因为明奇小姐不想让萨拉爸爸知道,她不喜欢萨拉,而会遭到爸爸的不喜欢。
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小女孩叫“乐蒂”,她从小就没有了妈妈,得不到疼爱,所以很喜欢哭。萨拉就自告奋勇的做起了乐蒂的“妈妈”,给乐蒂带来了很多的快乐。
不久以后,萨拉的爸爸死了,萨拉沦落成了乞丐,天天吃不饱,干不完的活,脸色也越来越不好。乐蒂也慢慢长大了,她记得萨拉过去对她的好,所以她经常去看萨拉,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萨拉心里很高兴。
萨拉很坚强,后来被好心人收养了,又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了。但是她还是不会忘记以前的自己,经常去帮助小乞丐。
我要学习萨拉身上的助人为乐,遇到问题积极面对的精神。
最近,我看了一本令我着迷的书—《小公主》,我十分佩服书中的公主。
这本书讲了一个住在印度的英国军官,把失去母亲的小女儿送到伦敦的寄宿学校。生活富裕的小女儿在学校享有小公主的待遇,可是一天传来她父亲客死异乡的消息,于是这个“天之娇女”马上沦为小孤女,一夕之间被势利的校长贬为小女佣,受尽了歧视,备尝加诸于她身上的各种折磨……
然而,这本书中的小公主——莎拉,并没有因此被击倒,她一样拥有幻想的余裕,这种幻想带给她乐观的生活态度,让她坦然面对不幸的人生同时在恶劣穷困的环境中,她依然秉持正直与诚实,并且热情、理解别人、帮助别人……最后,莎拉通过父亲的朋友的帮助,又变回小公主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不得不佩服书中的小公主莎拉,她不管生活富不富裕都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她不止有小公主的富裕生活,还有小公主助人为乐的美德。
我要学习莎拉这种热情、理解别人、助人为乐的精神。我要像她一样,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别人,秉持正直与诚实,拥有乐观的生活态度。
我也要继续看书,学习书里人物的美德和长处,补自己的短处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小公主》这本书,知道了这本书主人公是:萨拉·克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看见了这本书题目:《小公主》心里就有了问题,小公主是公主吗?她叫什么?她几岁了?
当我快看完这本书时就知道这些问题该怎样解答了:小公主并不是公主而是萨拉·克鲁,她是女孩,她7岁了。
看完问题后,我又开始往下读,读着读着我就开始喜爱萨拉·克鲁了,正因她有很多别人都没有优点,比如她聪明、爱心、坚强、了解别人、想象力与富有,并且她还很善良。
她不仅仅仅有优点,还帮忙过许多穷人、小女仆贝琪与小乞丐安妮。
她在上学期间有过三次变动,第一次是她很有钱时,第二次是她爸爸死了,她变成了女仆,第三次是她又变成了有钱公主,但是不管怎样变,萨拉都是勇敢、坚强应对。
读完整本书后我又开始看书作者弗郎西丝·伯内特,她生于英国曼彻斯特市,她1865年与她家人一齐移居到了美国田纳西州。她还是一位英语世界家喻户晓儿童文学作家。因此她写许多书都受到了读者喜爱。
“公主”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词汇,它原本是指出生于皇家的高贵女孩,后来,人们也把家境富裕、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幸运女孩成为“公主”。而《小公主》这本书,讲的就是后一种公主的故事。
可是,看完这本书后,你会发现,书中的“公主”只是一件外衣,作者通过这样一件外衣,告诉我们,怎样的人才是高贵的。而这一点,小主人公萨拉用实际行动做出了回答。
萨拉出生于一个富有的家庭,当她来到寄宿学校时,也是最光彩夺目的——有着数不清的漂亮衣服跟金钱和校长宠爱的萨拉就像是一位小公主,不过,拥有这些的萨拉并为因此骄傲、炫耀:她成为了跟她一样没有妈妈的爱哭鬼洛蒂的“小妈妈”;帮助自卑女孩亚美学习法语并和她成为好朋友;和人人嫌弃的可怜小女佣蓓琪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萨拉的谦卑、高尚和友好让大家都很喜欢她,尊敬她。
可是,好景不长,萨拉的父亲得病去世,因事业的失败,死后并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势利眼的校长得知后,对萨拉的态度从最开始的阿谀奉承变成了冷酷无情,并让萨拉成了学校里的小女佣,从漂亮舒适的房间被赶到一个狭窄寒冷的阁楼里居住;穿着从华丽优雅变成破烂不堪的衣服;每天都干着繁重的活,还要受尽别人的歧视……但是,萨拉依旧在心里把自己当成一位公主,用公主的言谈举止来面对他人。最终,父亲生前的好朋友找到了她,幸福重新来临……
“如果穿着华丽的衣服,当个公主是容易的,但是,如果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始终做个公主,那才是更大的成功呢。”萨拉曾这么说过。也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信念,所以,不管她的身份是富家少女还是小女佣,在人们心中,她始终是一位公主,始终是一个高贵的人。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人:也许他们身份高贵,穿着高贵,但是却趾高气扬,瞧不起别人;也许他们身份平凡,穿着普通,但是有一颗像萨拉那样高贵的心,大家自然而然也会认为他们是高贵的人。
一个人的高贵,与他(她)的财富和外貌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有一颗善良崇高的心,你就是高贵的。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行如流水的作文是怎样写出来的?阅完执笔作文网的《编辑推荐: 古诗读后感范例4篇》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是明代诗人于谦在17岁时写下的千古绝唱。这首诗中,一句“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充分表现出诗人面对强大的黑暗势力毫不畏惧,不贪身外之物,只想做一个清白之人的高尚品格。“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表面是写石灰被千锤万击后才出了深山,接着又被烈火无情的焚烧,可它却把这一切当作平常事。实际上诗人用石灰来喻指自己会不怕千难万险,即使粉骨随碎身也不会屈服于恶势力,永保自己的清白。
读了这首诗我感触很深,于谦用这四句诗表达了他对于那些剥削人民和诬陷好人的人的痛恨。也看出他立志要做一个清正不阿的人。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的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自己坚强不屈、洁身自好的理想和与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于谦为官清正廉洁,曾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明英宗时,瓦剌入侵,英宗被俘。于谦议立景帝,亲自率兵保卫北京,击退瓦剌,使人民免遭蒙古贵族的野蛮统治。但英宗复辟后却以“谋逆罪”枉杀了这位民族英雄。他所写的这首《石灰吟》,正是英雄人格的光辉写照。我读《石灰吟》的感想是:我们应该时刻警醒,不要被镜花水月的表象所迷惑,要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清事物的本质。常言道:“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有的人见利忘义,有的人戴上了璀璨的光环,却陷入了华丽的陷阱。可是,只要你具备了石灰那清白的傲骨,又何惧什么“芳饵”呢?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洁身自好的人。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相信大家对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这首古诗都非常熟悉吧。这首诗描绘的是诗人杨万里早晨于净慈寺送朋友林子方时所看到的西湖景色。读过之后让人不由得对西湖的夏季美景浮想联翩……
六月西湖的景色与其它季节不同。看,荷叶一望无际,与天相连,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碧绿。仔细一瞧,有的荷叶上面还有几颗晶莹的小水珠在滚动呢。象满天星似的荷花点缀在荷叶间竞相开放,红色的花看起来是那么的艳,白色的花看起来又是那么的清雅,它们互相映衬着,像仙境一样。一阵微风吹来,荷花姑娘们跳起了优美的芭蕾舞,有的弯着腰,还有的还在旋转呢,真是多姿多彩。
这是多么美的景色啊!虽然说西湖的四季风光各有特色,但这碧绿的荷叶,红艳艳的荷花,诗人仅用一句“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便能够突出地体现了荷叶的多,荷花的美。这句诗可谓是整首诗的点睛之笔。这说明了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景色中更加显得与众不同的原因。直让读者与诗人一样按捺不住内心的惊喜与赞叹。
杨万里的这首《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以其独特的手法给我们描绘出一幅红碧交错、惊采艳绝的画面:翠绿的莲叶,蔓延到天边,使人感到置身于无穷的碧绿之中;娇美的荷花,在骄阳的映照下,更显得格外艳丽。
一幅画,一个梦,接天无际的荷叶,却道不完那无尽的碧色。阳光倾斜在荷花上,那亭亭仙子便顷刻散发出动人的艳红——轻轻地,揉进了西湖的碧波,揉进我的心中……
这首诗写出了西湖的韵味,西湖的美丽,真是让我心有感触,如同身临其境。
暑假时,妈妈单位的同事向妈妈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小学生必备古诗词180首》妈妈立即从书店给我买了回来,要求我朗诵。
我刚朗诵完几首古诗词,就感觉这本书很好。这是一本专为少年儿童编选的唐诗读本。为了使广大少年儿童从小就熟悉唐诗,受到美德熏陶,他们精心编选了这本唐诗读本。这本书总共有一百八十首诗作,并且每首诗都配了画。从而突出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一我国古代艺术的特点,使美的艺术更加生动可感。这本书主要选了短小精炼、通俗易懂的五、七言绝句和律诗,并适当地选了一些古体诗,目的也在于尽可能地反映唐诗诗体和风格的多样性。比如,《望庐山瀑布》就是一个七字的诗,用了简短的四句话就把瀑布的壮观样子写了出来,让我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首诗表达了一种=思念家乡亲人的情感,让我深受感动;《春晓》是一首五字的诗,表现了诗人对美好春光的喜爱,反映了诗人对繁花飘落的怜惜之情。
唐诗内容的深博,诗体的齐备,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唐诗的花苑中,举凡春的烂漫,夏的热烈,秋的明艳,冬的高洁,奇花异卉,应有尽有,确实是美不胜收。唐诗,代表了我国古典诗歌的最高成就,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喜爱。
文人墨客的华丽词藻,精美文章让我感到惊叹,古圣先贤的爱国主义情怀让我感慨万千。我深深地为华夏文明五千年的历史传承感到无比骄傲。我愿意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栗,把这种悠久的文化发扬光大。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古诗300首》,我翻着翻着,发现了一首诗很感人,我就情不自禁的看了起来!读完后,眼珠子左右滚动,眼睛里晶莹的小露珠便一滴一滴的轻轻而落,真是令人感动不已。
读的名诗叫《游子吟》。原文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知寸草心,报得三春灰。”
当时我不觉得这首诗有什么意义,但瞧了瞧,又情不自禁的翻到了第2页。
这里面写了:
当孟郊第2天就要远行时,母亲点起油灯,用一条细细的小针头,对着一块灰白色的织布,一针一线的认认真真织着,针口密密麻麻,一点细缝儿都没有,衣服绣得端端正正,很好看!
到了第2天,孟郊就要远行了,母亲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含着眼泪把衣服轻轻地交给了孟郊,孟郊忽然发现母亲的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发,就连母亲在逢衣服时,把手都扎破了,手上还长起了几个小茧,磨破了手指头,孟郊心疼急了。
孟郊穿上了母亲为他织的衣服,心想:我想母亲时,就常常看着这件衣服,就像母亲还待在的身旁一样,那样温暖,那样幸福!
孟郊一路上,边走边看着件衣服,心想:等考了大壮元,一定好好孝敬母亲,让母亲吃的饱,穿得暖,看着自己的儿子成家立业,变成一个家和万事兴的家庭!
体会:表明了孟郊的母亲很疼爱自己的儿子,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染上风寒,自己在夜里埋头苦干的织着衣服,把手指头都扎破了,宁愿自己受苦,也决不让自己的.孩子受累。孟郊对母亲感慨万分,争取考取状元,给母亲安心度过快乐的晚年,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长大以后,考上北京大学,一定为母亲孝劳!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这篇关于《编辑精选: 小王子名著读后感集锦(6篇)》的文章能帮助你在写作方面突飞猛进!
第一次读小王子,刚开始有些不懂,可是过了一会,便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在我读的时候,便被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这个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以为这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飞翔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的美的甘泉。
生命这种东西,是奇妙的,你绝对看不透。他的外表是否是美丽或是丑陋。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有内涵所发出的那种潜质美才是最真实而又美丽的。是的,无论是房子、星星、还是沙漠,都是因为看不见的某个东西而显得美丽,的确是如此。这种东西你绝对看不透,你也不用去看透,只有这样才是最纯粹的感受。
每一次读《小王子》,都被这种孩子式的看待世界的态度感动,多么天真、幼稚,可又多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真诚的低语。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记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不顾心灵的沉重的桎梏,可是愈如此,愈体验到人生意义的虚无。读大学时,我看了不少现代派的作品,里面充满了欲望、异化和梦魇,这些对世界险恶真实的写照,看得人心里充满了卑琐失望。但是,每次读一遍《小王子》,就好像在清水中洗了个澡一般,心又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
我一直有所坚信,我们都是追求幸福的孩子。
时间过的很快,两个月的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天气也很闷热,所以不大高兴往外跑,在家睡睡觉,看看书,写写作业,玩玩电脑,日子过的也很惬意。最近新看了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小王子》,这本曾被翻译成百种文字,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的拥有大量读者的这本书,可见它的影响之大。
我想它之所以影响那么大,这是离不开作品的本身的。可以说这本书塑造得很成功,虽然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豪华的包装,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就像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的老人在你的耳边诉说着以前的故事,平淡的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道理,真正好的作品亦是如此!
这本故事书是以献给一个大人来拉开帷幕的,故事书的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他讲了六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遇见小王子的故事。神秘的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小王子告诉了他和他的玫瑰的故事;小王子为什么离开自己的星球;在抵达地球之前,他又访问过哪些星球。飞行员述了小王子对六个星球的历险及和小王子在沙漠中拥有了友谊。当小王子无法回到他的玫瑰身边,他选择了死亡。飞行员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部小说。
故事书中提到了许多的角色,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世间的丑恶和依然存在及永远都不会被磨灭的那份真·善·美。才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原来可以那么的大,有些人是那么的善良然而有些人却可以那么的邪恶。只能说故事中许多的人都是悲哀的,国王,一个只是徒有虚名,也只能让别人去做别人自己想做的事的人;土耳其天文学家,一个只能靠一套雅致的西装才能让大家相信他的论证的人;爱虚荣的,一个永远只能听到别人对他的赞扬,却听不到那些真心话的人;酒鬼,一个不敢面对自己,用喝酒来忘记自己整日喝酒的可笑的人;商人,一个自认为拥有所有的星星,却不曾作过对星星有益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了人类本性中丑陋的一面,当然那另一面便是善良,小王子是善良的,应为他一直拥有着一颗童真的心,他为了看见日思夜想的玫瑰和一片净土而选择了死亡,可以说小王子是以死来完成了他那不朽的童真,这不禁给那些生活在权利,金钱,残酷,现实的大人们一个震撼!告诉他们只有拥有一颗纯真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故事书中提到一种猴面包树,一种不是小灌木,而是象教堂那么大的大树。书中说道“即便是带回一群大象,也啃不了一棵猴面包树。”这不禁让我感到很有趣,所以对这种猴面包树产生了兴趣,于是一直在思考它到底代表的是什么?书中也提到“一棵猴面包树苗,假如你拔得太迟,就再也无法把它清除掉。它就会盘踞整个星球。它的树根能把星球钻透,如果星球很小,而猴面包树很多,它就把整个星球搞得支离破碎。”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们身上的那些恶习,一旦不即使改正,那么它就会像猴面包树那样越来越致命!千万不要小看那些小缺点,如果不纠正,迟早有一天它会像猴面包树那样长成苍天大树!让我想到了那句古话“忽以恶小而为止,忽以善小而不为。”
看小王子时,大概是高二的时候,看了这本书,给了自己很大的触动,心情不再那么浮躁,能够平和很多,想想自己如今的生活,问问自己剩下的日子将怎样度过,明白了很多。
≤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淡雅。他能让你宁静地阅读,同时又使你明白了许多。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主要讲述了小王子在受到玫瑰花的伤害后,决定离开自己的星球。于是他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先后访问了六个星球,最终到达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但是不知何时,他想回到自己的星球,回到自己魂牵梦绕的家。因此最终小王子的在蛇的帮助下死去,心灵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王子没有被成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小王子用自己的善良与纯真,而最终找到自己的理想。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虚伪、金钱的厌恶以及对真善美的讴歌。
看了小王子后,联系到了当今社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没有灵魂的木偶,每天机械地生活,从来都没有认真想过自己到底要什么。想起自己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自己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真已渐渐远去。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即使伤害他人。为了防止牵扯到自己,可以自私地看着弱小的生命在我们面前流逝。其实在我们不断追逐的过程中,而渐渐忘记了生命的真正意义,失去了最可贵的善良、纯真,即使再富有又有什么用处呢?这本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我们发现了,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向孩子学习,他们身上有着最原始的纯真与质朴。这些正是当代社会急切需要的,来为这个社会注入更多的正能量,让更多的人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能够更加热爱这个世界,更加勇敢执着地走下去。
如果有人告诉你,世界上有一个地方,不!是一个星球,只能容下一朵玫瑰、三座小火山,一位小人,你一定会觉得匪夷所思,哈!这是真的!那个人便是本书的主角:小王子。在广袤无垠的大沙漠中,我们的作者——鼎鼎有名的飞行员圣埃克苏佩里,与小王子相遇,小王子是一个忧郁的小人儿,他来自我刚刚说的那个地方,那个很小的星球。
小王子十分天真,常常说大人真是奇怪。他就像我们小时候,喜欢问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就比如我,小时候无知,起床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问:“我今天到六岁了吗?”爸爸一次次的“没有”,并没有使我伤透心,却让我越叫越起劲了。终于,爸爸没有办法,只好对我说:“到了”。我那时就会大叫一声:“太棒了!”第二天早上,我刚起来,咂了咂嘴,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吐出来,最后,我说了一句令爸爸啼笑皆非的话:“我今天到七岁了吗?”
小王子的童年也很有趣呢,有一次,他遇到了一位商人,那个商人发明了一种药片,只要每周吃一片,会让你一周不要喝水,小王子问:“你为什么要发明这种药片?”“节约时间呀!有人统计过,可以节约五十三分钟,对了,是一周节约五十三分钟。”“五十三分钟用来干什么?”“做你自己想做的事呀!”“如果我可以自由支配这五十三分钟,我会走向一眼凄凉的井……”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多姿多彩的,小王子似乎就是童年的引导者,将我们带到精彩的童年。去读《小王子》吧,去寻找曾经有过的天真和感动,重新回顾美丽灿烂的童年。
《小王子》这本书我以前读过,但那时看是因为这是一本名著,但现在。
《小王子》与众不同,开头后是便是一幅画,很多人会以为是一顶帽子,但主人公却是画的蛇吃大象。我不知道作者怎么想,你可能觉得很荒谬,但这是作者的想法。
随后主人公在沙漠中遇到小王子,小王子能理解他,知道他的想法,他们之间有了真挚的友谊,两个独特的人有了独特的友谊。
小王子生活很独特,他来自一个小星球上,星球上有他爱的玫瑰和可恶的猴面包树以及一天可以看多次的日落。也许正是这本书的独特让人们喜爱。
小星球上一朵玫瑰花,是小王子最爱的,小王子悉心照顾,但终究会分离。所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用独特的方式遇到了独特的想法的主人公,像主人公讲述了独特的事件。小王子到别的星球上拜访,希望能就玫瑰花,其他星球的人都很孤独。奢侈,自以为是的国王,用权力来填满自己的方式来欢迎小王子的到来,赐小王子权力等等。这不是小王子想要的,他到了另一个星球。
另一个星球上,是一个很珍惜时间的人,他按照时间来定白天和黑夜,他不快乐,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定白天和黑夜。他很忙,至于小王子的到来,只说了几句,很快就投入到来工作。
奢侈的国王就是现实中很高的权力,以权力为快乐。还有那个守灯人很忙,很忙却没有意义,就是现实中努力工作的人,不惜不怒。与其说很独特,还不如说这是用独特的手法来诠释那些并不独特的现实。
以前看《小王子》是认为;写的极其圆滑的时候,可以把一个没意思的写的有意思,读完还是没意思。因为那时候我在读写作的技巧,不是故事,大技巧并不是读书的目标,要有独特的眼去了解那个故事。
用独特的眼光去发现独特的世界。
今天,我把小王子这本书看完了,主要人物有小王子和飞行员。
它主要讲了飞行员的飞机出了故障,降落在沙漠里,这时遇到了小王子的一系列经历和故事。
小王子是一个不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只顾自己问别人问题的人。
小王子最后想念他的玫瑰花了,就与他的朋友们告别,飞行员他们都依依不舍的,不想让他回去。
可是,小王子太担心他的花儿枯萎了,他一定要回去,小王子害怕羊把他的花儿吃了,便让飞行员再给他的绵羊画一个嘴罩。
六年过去了,小王子一定回到了他的星球上。
每当飞行员晚上在窗台上仰望天空的时候,每一颗星星好像变成了银铃铛一样对飞行员叮当叮当的笑。
我想对第十个故事里的国王说:“国王,你只是自小称大,只是想象着每一个星球都由你管。其实你是一个没有权利的国王。因为你的国家太小了。
我还想对第十三个故事里的商人说:”星星是不可能买到的,那是大家的,每颗星星都有生命和自由。
我想对水井说:“水井,你是一个及时救了两个人的性命的好水井,所以你的亲人一定为你自豪。”
我印象最深刻的个故事里的片段:二十七思念小王子如果你们从这里经过,我请求你们千万千万不要匆忙离开,请你们在那颗星星下等一等,等一等。
如果有一个爱笑的小家伙向你走来,如果他长着金黄色的头发,如果如果他总是对你提出的问题拒绝回答,那么你就知道这个小家伙是谁了。
如果你们真看到他了,请你们帮帮忙,不要让我这么难过了。请尽快给我小王子回来了……
我最喜欢第二十七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特别感人,也是我印象最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所以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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