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词说天下,大家好,我是小Q,今天我们来讲生存。主持人小Q微笑面对摄像头,接着说道生存,看似简单的两个字,殊不知包含了多少道理,羊躲狼是为了生存,狼吃羊也是为了生存。生命对我们来说只有一次,大家都在不断地采取手段来保住它。植物,动物,人亦是如此。接下来大屏幕将为我们呈现,一位青少年的生存故事。 18岁的约翰?汤姆森是一位美国高中学生。他住在北达科他州的一个农场。1992年1月11日,他独自在父亲的农场里干活。当他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在冰上滑倒了,他的衣袖绊在机器里,两只手臂被机器切断。
汤姆森忍着剧痛跑了400米来到一座房子里。他用牙齿打开门栓。他爬到了电话机旁边,但是无法拨电话号码。于是,他用嘴咬住一枝铅笔,一下一下地拨动,终于要通了他表兄的电话,他表兄马上通知了附近有关部门。 明尼阿波利斯州的一所医院为汤姆森进行了断肢再植手术。他住了一个半月的医院,便回到北达科他州自己的家里。如今,他已能微微抬起手臂,并已经回到学校上课了。他的全家和朋友都为他感到自豪。
小Q坐在椅子上跷起了二郎腿说这一位少年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他凭借着智慧,勇敢,忍耐力在阎王府走了一遭,又回来了,就像拿破仑说的那样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不要跟蜗牛乌龟比,人家是坐地户,一出生父母就给了套房子,而且走到哪儿房子带到哪儿,人家生命比咱多一层保障。看看渔网里跳动的鱼,不要笑他们死到临头还想翻身,我们应该敬佩它们,它们遇到灾害有求生的欲望,这就是渴望生存,这样才可能会生存。火灾时,湿口罩是逃生工具;地震时,墙角是避难所。上帝对生命都是公平的,一个人活在世上只有3万多天,那些灾害只是一道栏,你要想方设法跨过,如果你放弃跨,那只能说明你放弃了生存。在这弱肉强食的社会,学会生存固然重要。生存其实很简单,需要的是坚持不懈地努力以及这里,说着指了指脑袋,好了,这期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周,不见不散。节目随掌声落幕。
我的同桌身材高挑,却非常结实。皮肤黝黑,透着一种奔放与刚强;他的眼睛会说话,闪着对未来无比向往的狂热光芒。整个人精神抖擞,给人一种奋发向上的感觉。
也许是精力太旺盛了吧,同桌一刻也没闲着。下课了,她因为忘记检查作业而追着一大组同学满教室跑,甚至把走廊当做她的游戏场。可同学们就不乐意了,下课十分钟多宝贵啊,谁愿意耽误那几分钟来给组长检查作业?于是她只好把一组同学像赶鸡似的,从东走廊追到西走廊,从西走廊追到东走廊,还绕着教室跑了三圈,把整个教室搞得鸡飞狗跳,乱七八糟。老师见了连连摇头,说她太闹了,肯定不是个读书的料。可是我觉得她很有责任心,胆大,是个开放的好同学,将来一定有成。
我的同桌还特别会撒娇。有一回,她忘带了笔,向谁借,谁都不肯借,怕被她弄坏了。她便一边抱着我的胳膊,一边撒娇我的好同桌呀,你最大方了,你那宽阔的心,多么伟大啊!借我一支笔,我想你说着她向我抛了一个媚眼,我想你一定不会介意的吧!我听了,用手捂住胸口忍着呕吐,不动声色。她见此招不见效,立刻加大功力,抱着我的胳膊,蹭了起来好不好嘛好好好。这下我可真彻底败给她了,丢给她一支笔,就冲到厕所去吐了。心里暗暗想到这个同桌真疯!
但是我喜欢我的疯同桌,疯的可爱,疯的迷人。
浴不必江海,但求去垢;衣不必绫罗,暖者最佳;食不必珍馐,须适脾胃。很明显,如此简单却实际的追求,在当今社会忙忙碌碌者看来,注定会被扣上不思进取的帽子。我们竭尽所能,创造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物资财富。这种财富是巨大的,它以所有人的急功近利为代价,却将无数人平淡的追求、简单的梦想吞噬。
很欣赏一句话万钟于我何加焉。是啊,我们崇尚高大,崇尚峰顶,可是终有一天,我们住进了大房子,谋得了高职位,可心灵却因为疲惫而再也焕发不出活力。此时,大房子是一座港湾还是一座坟墓?高职位是一张名片还是一块墓碑?
不由得赞叹起适这个字的美妙。适者生存,与物竞天择无关。如果一杯香茗一捧炉火就能满足,何必违背本心追求浮华!于山林间放浪天性,于茅屋中闲听风雨。如果一本好书一方纸砚是你的最爱,何必钻营入世之道!闲敲棋子落灯花,更能让你体会到生活的妙不可言。适,是汪清潭,它不是华丽的浴缸,丝绣的浴氅,却能恰到好处地让你体味到洗濯灵魂的快乐;适是古朴的线装书,没有让精美的装帧蒙蔽它的本质,却可以让人如坐春风。
于身心疲惫时,我喜欢到各处流连徜徉。凡世中不乏乐观满足之人。酒店旁边的大排档里,有穿着随意的人喝酒划拳;商场打折的专柜前,常会看到小姑娘用很少的钱装点自己而露出喜悦目光他们都是那么地让人动容。他们不去奢求不去攀比,他们泰然自若地料理柴米油盐;他们更容易获得平凡又奢侈的快乐。比起那些节衣缩食换得一只名牌包回家供奉,为了按揭逐渐变成赚钱机器的人们,他们找到了适的所在。难道我们还依然将他们看成社会的草芥吗?不,我觉得,他们才是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
一切的一切,适者为佳。我们之所以有生活不顺人心,幸福难觅的感觉,恰恰因为我们背上了太多不适合自己的包袱。当我们看到电视上山村的孩子即使困顿也依然笑容灿烂,我们的心理会涌起隐隐的羡慕吗?若果真的如此,我们何不找到适合自己的事情去做?
万钟于我何加焉。如果我们逐心灵之水草而居,我们将发现,大是那么的浮夸,而适才是幸福的真谛。
父亲的手,即使是在教训孩子,也会给以孩子温暖。
题记
自我有了记忆能力起,我对父亲一直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感,老实说,父亲并不高大,一米七的个头,略有些发福的腰,微微挺起的肚子,以及一副金丝边眼镜,怎么看怎么像个有学问之人,理应是温文尔雅的。谁知在我的心中,他却像个山野村夫一样,有些匪气。
尤其是他那双手,虽不似练武之人布满老茧,威力却很惊人。他的手,厚且大,指头极粗,张开五指,便像一块砖一样厚重。当他的砖一样的手掌向我挥来时,我顿时觉得我成了孙猴子,即将被五指山压得无翻身之日。
事实上,我也仅仅和父亲的手掌亲密接触过三次,第一次是手,第二次是脸,第三次是头。
记得我八岁那年,正值顽童岁月,也是任性的时候,那时我迷上一套漫画,数次开口索要不成后,我便挺而走险偷,大概偷了三十块钱,当然,当时的我显然不够熟练当然后来也没偷过,当我把手伸进父亲皮夹的一刹那,我忽然感觉身后鼻息直喷颈部,反头一看,一黑脸大汉正铁着一张脸,剑眉集中,怒视着我。当天,当父亲的砖头手第一次用力地拍到我的手掌时,我还是不争气地哭了,因为太痛了!
从那时起,我对父亲的畏惧程度一天天加剧,心中也产生了一丝丝怨恨。在我十五岁那年逃课被抓到后,父亲第二次打了我,当他厚重的大手甩到我的脸上时,终于,我下定了决心等什么时候我长大了,绝不会任父亲打了!
十六岁,十七岁时我的身高如春笋一般拔地而起,真有势拨五岳掩赤诚之势,十七的我和父亲站在一起时,个子高他一头。
终于,在又一次犯了错后,父亲又扬起了他的手。我心想,若他挥下,我一定有挡住他的手的力气。他扬起的大手上有一道深深的红色指甲印,我清楚地看到,那时在听老师训斥我时,父亲用他的大拇指,狠狠地插入了他的食指之中。父亲的宽大的手掌,最终还是落下了,但这次力度似乎不大,只轻轻地抚摸了我的头,眼神复杂,不知那里包含了多少情感,有期待,有愤怒,也许还有失望。
我愕然了,我没有想到父亲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我曾经一次又一次的想过,当我有力气抓住他挥向我的手时,我会得意地笑,会张狂地笑,会毫不畏惧地和他相对视。但我没想到父亲只是用手抚了抚我的头,还留给我那样一个复杂的眼神。
父亲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背影。父亲有些驼背了,身子却更胖了,不知为何,我的眼眶有些湿润,想到父亲的手,那不仅仅是惩罚我的利器,更是温暖我的太阳啊。
回想起生活中的一个一个片段,想到每天早上六点就要起床准备早餐的父亲的手;想到每天晚上十一点要去学校自习室接我的开着车的父亲的手;想到帮我涂药的那双手;想到抚摸我头的那双我父亲的手。
我忽然对着父亲的背影大声喊爸,我会努力的!父亲身影猛然一顿。终于,他缓缓扬起了手!像太阳一样!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今天是五月的第二个星期天,听爸爸说今天是一个伟大的节日,节。以前,我不知道母亲节是什么意思,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它是全天下妈妈的节日,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日子。妈妈经历痛苦而又艰难的十个月,孕育我,给予我生命,赋予我灵魂,将我带到这美好的世界上,含辛茹苦养育我,并用她大海一般宽广的胸怀,无数次地包容我的无知与任性,给我明确的人生目标和奋斗方向,而淘气的我总是让她大失所望。
该怎样报答妈妈呢?我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了一个最平凡,最朴实的方法给妈妈洗洗脚!以此来表达我对妈妈的爱。晚上,当妈妈坐在客厅里专注地欣赏电视节目的时候,我打来一盆热水,小心翼翼地把妈妈的脚放入盆中,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洗了起来。我问妈妈妈妈,舒服吗?妈妈回答说真舒服,谢谢宝贝,你真懂事。
节日快乐!妈妈,对不起,我以后会听您的话,不会再惹您生气了!妈妈看了看我,又惊又喜,眼中充满怜惜,她抚摸着我的头,温柔地对我说傻孩子,说什么对不起呢,我是你的妈妈呀!只要你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妈妈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呀!
我再一次领略了母亲海一样的胸襟,水一般的柔情,又一次被幸福环绕!哦,母亲!我的心又一次颤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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