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空虚了一天,我变得肥胖易怒,趣味也庸俗,当我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都开始小心翼翼讨厌着我的时候,我决定去爬山。像一个急需拯救的少女一样,捧脸流泪:啊,世界那么大,我真的很想去看看啊!
青城山是我想要去的地方。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我记得青城山中,有一座古寺,总是有渺远的钟声在回荡。我觉得当我拜倒在佛前时,像个虔诚的小沙弥,我就会成为我想成为的人就是为了这样自私的理由。
倾城
我背着一个布包,站在青城山下,日光落在我的右手上,我大汗淋漓,仿佛被人打了一记黯然销魂掌,狼狈不堪之际,却感觉到了心灵的自由。途中我的屁股像被人踢了一脚的不稳。一个除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只肌肤间少了血色,显得苍白异常的女生,尤似云里雾里走来,她扶住了我。冲我报以一个奶茶妹妹般清纯的微笑。我亦感激的对她笑,那个瞬间像是从天上走到了人间,觉得整个世界也变得温文尔雅了。
爬到中间时,青城山变得幽暗而深邃,影影绰绰,我只能借助神秘小昆虫身上微弱的光芒继续前行。像是中世纪的盲人们过河。这时我总是想起一个叫花满楼的瞎子,一个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一个有情又寂寞的西门吹雪。
爬到山上时,我发现寺庙里香火旺盛,人来人往,远不是我想的清净,和城市里任何一个角落一样非常浮躁,吵闹。小姑娘在哇哇大哭,大婶聒噪的谈论。他们的悲喜并不相通,可我却只觉得他们吵闹。我旋即离开了寺庙,从山顶望瞭望我居住的小城。万籁俱静,白鹤跃起,万象皆深,人和城,真的很渺小。我突然莫名其妙的颤抖起来,热泪盈眶。在天地之间。
那一瞬间,我觉得,为什么我总是不开心,是因为自己不让自己开心。
那一瞬间,我觉得,青城应该叫倾城,倾城不是一种相貌,而是一种感觉。值得喧嚣却孤独了太久的人,去重新拾起。
原来世界都是重复的
回家时,我穿越海棠花,狂心都歇,我与海棠俱醉;走下山,我在云烟雾里,翩翩翩翩,想起了一件事和一句话。
一件事是,那个有情怀,引人追求自由,生命之真谛,说出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老师。在炒作之后,他迅速写出了一本没什么营养的书。卖出了不多不少的数量,取得了不多不少的关注,又迅速的消失在人们的记忆里。恰似时代沙滩里,一张转瞬即逝的面孔。突然的爆红,突然的情怀,深深的利益与市侩,更像是这个浮躁时代,每个人的底色。
一句话是,那个写出了《撒哈拉沙漠》,有一个河西,一个沙漠,一个故事,一双孤独眼眸的女作家三毛,她在散文里,淡淡的,敏感的的写下过这样的话:看了世界才发现,原来世界都是重复的。
是啊。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我已不再远行看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却全部都在我心中。
20xx-4-4
大雪漫天,在夜空飞舞轻轻地飘着,落下来。漆黑的路途由冰雪照亮,由于电瓶车钥匙掉了没法,来的时候是坐车过来的,至于回去的时候嘛,爹妈参加应酬去了又身无分文,所以就只好一步一雪印的走回家啦。
雪落肩头,空气中弥漫着辣椒炒肉的香味真香啊,谁家做的啊,肚子好饿啊嗷嗷嗷嗷,要死哦,明知道人在这时候肚子饿,还要让菜香飘出来,飘出来就算了还这么香,我要回家我要吃饭嗷嗷。
一路郁闷的走在路途中,路上看见一只狗蹲在路边默默地舔着鸡骨头,内心不禁抱头哀嚎,要死啦要死啦,连狗都欺负我。猛然间回头双眼放光的看向正专心致志的舔骨头的小狗。我都吃不到东西你也得挨饿,汪汪汪!哼。随后我便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条狗追了我足足三条街,现在堵在店门口叫唤个不听。我看着这条疯狗,心里后悔极了,早知道就不去打扰它了,现在别说回家了,我连这个店门都出不了,呜呜呜~~
一直到一个身强体壮的中年人对那狗喝到:去去去,一边去。那狗不甘心的回头叫了两声,便低着狗头,晃着尾巴,默默离去。中年人在狗走后便推门而入,看了眼我,便走了进去,叫了一声:吃饭啦。我幽怨地看了一眼中年人,随后推开门走了出去。
风雪呼啸着,无数的雪花飞来,在这样一个被,冰雪覆盖的黑夜中,天地浑然一色白茫茫的一片,那瘦弱的身影在这样的黑夜中行走,风呼啸着刮动着他的衣裳仿佛下一刻便会被这白茫茫的一片吞噬。然而,我现在完全没心思观赏夜色下的路途,一门心思的想回家吃东西,肚子不停地抗议着,发出咕噜噜的声响。
肚子的抗议声越来越频繁,头有些晕乎,看着眼前白茫茫的路途,雪花飘落与白茫茫的一片融在一起。完了,我不会要饿死了吧,不要啊,我不要当卖火柴的小女孩啊,好吧,我不是女的。呜呜,我不要当卖火柴的小男孩啊。
腿有些沉重,拖着,有那么一段时间站在路途中,大脑一片空白甚至连眼睛都看不清楚前方的路,晕头转向的。这要是来了一辆车我估计会被车撞死吧。我在心中给自己开玩笑说。手扶着枝叶凋零只剩如同骨架一般的树干停了一会,等晕眩感逐渐消失后,便拖着沉重的脚继续朝前走。
到了,就快到了,没错,前面拐个弯再走几步路就到了,加油,更近了就要拐弯啦,加油。我糙!原本有些摇晃的身子在拐弯的一刹那脚步一滑在路人爷爷的注视中就这么摔了下去,一声粗口随之爆出。
忍着从手部传来的冰冷的触感,艰难的从冰冻的路面爬起来,继续向前一步一步的走去,加油,努力!NICE,到家,可以吃饭啦,嗷嗷叫着,从柜子里拿出一盒方便面,准备泡面。
等儿回家_高中记事作文1200字篇一
打开电视,按着手中的遥控器,无意中看到这样一则公益广告,讲述的是一位老年痴呆的父亲,忘记了自己的儿子是谁,有一次,他儿子带他去饭店吃饭,他吃好后,顺手将剩下的饺子装在口袋里,他的儿子很尴尬,说:爸,你干什么啊!父亲说:这是我儿子最爱吃的,我带回去给我儿子吃。
这位父亲,即使痴呆了,也没有忘记儿子的最爱,足显父爱的深沉。这则广告很简短,没有刺激人感官的画面和音效,一般人可能很少注意到。但它让我有深刻的印象,是因为我有与之相同的经历。
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我坐在教室里,浑然不知窗外的温度,只看见窗子上结了一层水雾,其它的什么也看不见。
下课了,我走出教室,一阵寒风吹过,我不禁打个寒战,走在回家的路上,寒风挟着尖利的啸声铺天盖地地袭来,我裹紧了身上的衣服,即便如此,风还是无孔不入,钻进被裹得紧紧的羽绒服里,身体早已变得麻木。我抱怨着这恶劣、抱怨父亲今晚出去应酬而没有来接我,而母亲又在外出差。我就这样在抱怨声中回到了家。
打开门,便看见客厅如人间仙境一般,水烧开的蒸汽弥漫整个房屋。卫生间里水壶的蜂鸣器在刺耳地叫着,我赶紧跑去把插头拔掉。当我从卫生间走出来,便看见父亲斜靠在沙发上,鼾声如雷,头发杂乱如野草,双手放在双腿中间夹着,整个人缩成一团裹在浓烈的酒气之中,今晚这么冷,他竟然没有盖任何东西,就这样睡着了。
肯定又喝多了,连水烧开的蜂鸣声都没有听到,被子也忘了盖。我心中的怒火连同今晚的怨气聚集到一起,爆发了。
我大声地对他吼,责备他喝这么多的酒,也不注重身体,还差点把水壶烧炸了。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着我,一会儿又合上了眼睡着了。我意识到自己发火只是徒劳,他今晚酒喝得这么多,明天肯定又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我把他拽起来,叫他去洗漱睡觉,没想到他却对我说:我不睡,我等我儿子回来了再睡。我颇感惊讶,他大概把我看成我母亲了吧。我对他说:你喝傻了吧,我就是你儿子,你快点走洗漱睡觉吧。
他似乎听明白了,便去洗漱,我帮他把被子铺好,生怕他睡觉时忘记盖被子了。
我在洗漱时,他就一直站在我旁边,我对他说:你先去睡觉吧,不用管我。不!他说,我等你洗好后,再去睡。那么冷的天,他就穿了一条单薄的裤子在那站着,两条腿冻得直发抖。
或许是因为冷的原因,他有点清醒了。我便嘲讽他说:你今天晚上喝酒喝傻了吧,连你儿子都认不出来了,还在那傻傻地等,差点把水壶烧炸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对我说:就算我酒喝得再多,喝傻了,我也一定会等你回来再睡。一定不会忘记你回家的时间,我今晚九点多钟就回来了,烧了壶水等你回来用,靠在在沙发上等你,不知怎么就眯着了。
我的心像是被融化了,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我懂得了父亲对我的那份爱,可惜我一直都没有把这份爱放在心上,也从来没想过怎样回报这份爱。
我匆匆洗漱好,扶他去睡觉,生怕再因为我让父亲着凉了。我已经欠他太多了。
父亲是伟大的,他们会在子女面前表现得坚不可摧。父亲也是世界上最不堪的斗士,他们会为子女放弃一切,为子女做任何事。
父亲不是圣人,他们也会有缺点,但是他们会对我们无私地奉献。
我的父亲爱喝酒,常常喝得忘记当天的事;但是他永远不会忘记爱我,不会忘记在寒冷的夜晚等我回家。
父亲爱我,我也爱他,他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我每天晚上回家,透过窗户看到家里的灯亮着时,我便知道那是父亲对我浓浓的爱。
午雨_高中记事作文500字篇二
淅淅沥沥的雨丝,不住的往下下。哗啦啦的雨声,充斥在我的耳边。
阴暗的雨季,总是忍不住回忆起那家乡的父母。那些离我千里之远的父母,又在做些什么啊?他们又是否安好?突然间,一股莫名的焦虑充斥在我的心间。忍受不住焦虑的我,终于把那双从未出过力的双手放在了那墨蓝色的手机上。妄想着,能给父母打一个电话,叫一声爸妈。但生性胆小的我,又怕打扰到他们的休息,而引起他们的担心。就这样,内心就这样又陷入了争执之中,无可自拔。
还是忍不住了,迫不及待的我急忙的推开那扇因为没有灯光而显得格外阴暗的小门,冲到了阳台,双手紧紧的握住那因为下雨而变得湿润的扶手。抬起头,闭上眼,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带着凉意的空气。并不是怕雨水会侵到眼睛里,也不是因为会看到那阴暗的天空,而是要圈住眼泪,不要让他们流下来。雨声、因为没有窗户的阻隔,变得更大了。而雨、不断地击打着我的双手,冰冷的双手变得更加凉了。滴答、滴答终于,眼睛再也圈不住哪溢满的泪水了,一滴、两滴到最后,仿佛火山爆发一样,再也止不住了。双手急忙的捂住脸,生怕别人会看到那个面具下因为想念父母而变得胆小、懦弱的我。
家乡的父母啊!你们知道我有多想念你们吗?一声;儿子,曾经的近在咫尺如今的咫尺天涯。不出来,永远不知道父母的爱。不出来永远不知道游子心。
你像一道闪电,划过天穹,从天而落,噼啪一声,照亮了被黑暗吞噬的天空,也照亮了我空虚的世界,尽管不久天空又伸出恶魔之手,但就是这短暂的瞬间,我找到了那条路
题记
寒风瑟瑟,长路漫漫,寂寥无人的街道旁,各色的灯光闪烁着,它在炫耀,炫耀自己成了这盲人般的世界里唯一的风景,可这根本不重要了,因为在这寒风咆哮的夜晚,谁还会去在意那些呢?
五彩斑斓的灯光,忽然熄灭了,像昙花,只不过是一现罢了。孤独与寂寞陪着我走在这既陌生又熟悉的路上,哦,还有黑暗与寒风,我的伙伴。
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与黑暗格格不入的色彩明亮的白色,原来是到家了,屋外,一个身影模糊不清,她发现了我,立即向我不停地招手,那个人是母亲,当我走到她的身旁,望着她随风舞动的发丝和沧桑的脸庞,我的心在滴血,很痛,愧疚也接踵而来,我知道,我对不起她。
母亲拍了拍我的肩旁,我感到那里很厚实,仿佛有千斤重物压在肩上,也没什么事。我走进客厅,母亲端来饭菜,有点凉了,将就着点吧。见我不动声色,母亲又把饭菜热了一遍,让我吃。我没有一点心情,刚拿起筷子,就放了下去,站起身,准备回到卧室。
母亲见我如此颓丧,不放心,害怕我做出什么傻事,便一直跟着我,来到卧室,母亲看着我,我刻意的躲避着,谁也不开口,终于母亲打破了沉寂,开口说道:出什么事了吗,为什么这个样子?我抬起头,正好与母亲对视,望着她那担忧的神情,我忍不住把在课堂上遭遇的来龙去脉叙述了一遍。
母亲并没有批评我,也没有责骂我,而是像小时候我犯错了一样,依旧抚摸着我的脑袋,给我讲道理:你看,这天上的日月星辰,不论什么时候总在不停的转换,还有下雪天,不论人们怎样讨厌它,指责它,它依旧是要下的,就像学习,不管别人说什么,做好自己就是最好的!我点了点头。
母亲像是一座灯塔,在茫茫大海中,为我照亮前行的道路,像探照灯,为迷茫的我指明前程。哦,不,它既不是灯塔,也不是探照灯,因为偶尔它们会熄灭,而母亲却是我心中永远不灭的光!
我们要乐于助人,勤于助人。
有时候,我们帮助别人,只是举手之劳,但解决的问题,却是别人一生中最困难的。
在火车上,有一位夫妇,他们很幸运地订到了火车票。可上车后却发现有一位女士坐在他们的位子上。先生示意太太坐在她旁边的位子上,却没有请那位女士让位。太太坐定后仔细一看,发现那位女士右脚有点不方便,才了解先生为何不请她起来。这位先生的做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或许他站了很久,但对他来说,这真的就是举手之劳。他不方便的只是这几小时,而如果是那位腿脚不便的女士,不方便的可是一辈子。
有一次,雷锋叔叔去坐火车,在火车上他发现一位老太太焦急万分,坐立不安,雷锋叔叔慢慢走过去,问:老太太,请问您有什么事吗?老太太依然焦急的说:我的车票不见了,说完又埋头寻找起来。雷锋叔叔二话不说,快步走到售票处又买了一张车票递给老太太,老太太十分感激他。有的乘客都说他是傻瓜,而雷锋叔叔却笑笑说:我宁愿当这样的傻瓜。雷锋叔叔他经常做好事,而且常常做了好事不留名。有一回,雷锋叔叔帮助一位老奶奶推车,他推好车以后,已是累得大汗淋漓了,老奶妈刚要感谢他问:请问你叫什么名字?雷锋叔叔笑着说:我是人民子弟兵,老奶奶再见!说完急勿勿地跑了。
而再看看我,这个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在面对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我是怎么做的。那天,我在搭公交,我来等的很快,所以,那时候人还不多,我坐在了一个阴凉靠窗的位置。人来得很快,不多久,公交车上就爆满了,里面挤成一团。一位提着篮子的老奶奶慢慢的登了上来,篮子里还放了十几个鸡蛋。她走路摇摇晃晃的,好像一阵风就能把它吹倒似的。我抬头望了一眼周围的人,大家都把头埋的低低的。我其实当时是想站起来的,我也想当一回红领巾,但实际上,我默默地把头移向了窗口。奶奶,您坐吧!看着那位比我还小几岁的红领巾,我感到了羞愧。想想,当时对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可我还是怯场了。如果还有下次,我一定会勇敢的站起身来。
我们帮助别人,其实就是在帮助自己。为了我们不会为之懊悔。
我叫刘佳,,性别:女,今年17岁,现在是一名高三的学生。我不像品学兼优的同学一样常得到表扬,学校发奖状时,也只能看着别人从老师手中领过奖状,自己在心里只能羡慕,我在老师心目中的形象只是上课认真听讲,按时交作业的乖学生,可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和个性,我不怕别人的目光,我就是我。我,嗓门大,不愿随波逐流,积极进取,集于一身。但丁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只认为做自己最自在,做别人太别扭了。有一句广告词说得好:我就是我自己,我不模仿别人,也不复制自己别人比自己好?好字从古到今的含义有多少,谁能给出最好的定义呢?不用想了,自己就是最好的。
我,嗓门大。曾经上初三的时候,因为我嗓门大,有的女同学不喜欢我,朋友叫我改,叫我做个淑女。她还教我怎样做淑女:第一,举止。第二,着装。第三,吃饭,不能发出声音。第四,说话声音小。这前两条我还能做到,可这后几条我可做不到,那岂不要了我的命。我才不要做个淑女,说话声音小,你的离她特别近,而且旁边说话声不能太大,才能听见她说话,想想看听淑女说话多累啊。我不认为嗓门大这是我的缺点,我认为这是我的优点,大嗓门的好处:第一.声音大,别人在你旁边,不至于听不清。第二,打电话方便,你不在电话机旁,别人也可以听见你说话。第三,喊人方便,只要不是离的很远,你喊他,他应该能听见。大嗓门的好处可别当淑女的好处实惠多。直到现在还有人劝我当淑女,我认为我就是我,我不要改变自己。
我,不愿随波逐流。在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写道: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在偷窥他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
我,积极进取。小小的我是一粒沙,但不甘于落后。中国古代楚国诗人屈原说过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渴望朝向艺术之塔,文化之巅,不负这繁花似锦的时代,留一行扎实稳健的足迹。
我就是我。
能种出这么好吃的枇杷,那士地是值得跪下来顶礼赞叹的呀!
林清玄《太麻里枇杷》
洋洋洒洒的飞尘里,猛地抬头,竟撞上了一片金黄,初夏已至,枇杷落时。
细细算起才发现,如今快到五、六月。在商店中,安置妥当肥润的外地枇杷后,乡间的土枇杷也仓促赶上。
土枇杷不比外地枇杷貌美。长相寒酸,个小,身瘪,着实透露着一地农民的酸涩。原本金黄的外皮,时不时又点着几处霉色,,仿佛这过透的枇杷好比白玉美人脸上的雀斑,相当不雅。可有一点,乡间特有,土枇杷剥皮即食,甜津味美,放多久也不碍事。即使身相残缺,也可使你一饱口福。反之那些被细细包裹,围栏见世的外地枇杷,见不得阳光,透不得水。细嫩的表皮,的确令人欢喜,不料送至嘴边,麻口缺水,难以下咽。这也不难看出,粉饰太平于市,淳朴实在于山,貌与质,谁更重要。
记得每年此时,家中总会搁置着一箱满满的土枇杷,远远望去,似一团金黄润亮的珠子相互倚着。这时我便会明白,外公来过了。外公性子急躁,眼瞅着天将热了,便趁一清早,慌忙采下几箱,给我们送来。颠簸数十里,一二小时车程,辗转到站,到了家门口,鞋也不脱,揩了一头老汗,静静放下,叮嘱一句:枇杷时节短,乡间枇杷虽不碍事,也快吃了。说完又匆匆离去。一来一去,虽还未尝过,早已甜至心头。
母亲年轻便患有哮喘,一次发作,吃了多少药也不见好,日日干咳。这也惊动了乡间老家。几天过后,匆匆捎了一帖药,嘱托:煎水服下。刚一打开,黄纸中只躺着几把枇杷叶。枇杷叶子大如鞋垫,粗似牛舌,绿幽幽的叶片,便让人涌起一阵甘甜。再过几日,大家终于发现了乡间的好处。
老家的枇杷树一直保留着,枝干遒劲,长势甚好。直到外公去世,直到兄弟分家,直到无人再住。它一直缄默不语地立在那。没有人去关注他,他也不来叨扰人。直到有一天,忽的结出通黄的果子。这以后,每年,抽叶的时候,我去看;开花的时候,我去看,枇杷黄时,我还去看,一年三看,一看许多年。
那次遇到老邻居,父亲和他聊起了门前的那棵枇杷树。他问:长高了?父亲说:长高了。他说:结了。父亲说:每年都结枇杷。听着,他的眼中闪动着泪花。
此时的枇杷树早已被被现实挤兑到角落,远远地兀自荒凉着。看着树下的花草,哪管它们在春天里开放的妖娆。看着宅基的根,看阴凉角落里冷清,兀自寂寞。刻画不清的年轮上丰盛地长满的绿苔,此时心头会有一些清洁和落寞。这些落寞的光景,让人怜爱。可那又是谁的爱呢?
忽的想起归有光的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留在这里,现实却早已变换了模样。逃出去,却又迷茫不知何从。像一片树叶被捆绑在一棵树上,叶依然是为母亲治好哮喘的枇杷叶,可树,早已不是那棵得尽几代人心血浇灌的枇杷树了。
那时我们小,小孩子们在一起玩,大人们也在一起玩。如今大人们走了,不带我们玩了,蓦地发现,我们早已成了大人。
想着想着,微笑中有了泪光。
郑伊健在我的耳畔疯狂地唱着愈战愈勇我晃晃手中冻不可溶的矿泉水,冷盯着照片中黎明,一股气突地冒起!你笑!你还笑!我嘶的一声用我那尖尖的指甲把微笑的黎明撕得魂不附体混蛋,报应,看你还笑不笑我郑伊健还在唱,疯狂嘶叫般地唱;我还在气,无止境的气又怎么了?!老妹,谁欺负你了。
噢!忘了告诉你我又嬴了对手一个本子,羡慕吧!肯定是考败了,每次都这样,我说你那脾气什么时候才能改呀。让我这当妈的硬要把心放在你头上而忐忑不安学学你姐的样吧唉胜败乃兵家常事,想开点儿。连天才都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考败算什么,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你胜不骄,败不馁,总会有出头之日的。振作起来才像我的好女儿嘛!我一但患了心病,而家人就是心理咨询的医生,我被他们围住进行心疗。我要想对他们大吼一声:够了!显然我对他们的强烈反感,然后一阵风冲出房间,去娱乐城什么的地方解烦。可我口袋里连一张纸币也没有了,汉寿这日益繁华的县城没什么地方能让我没金钱也能恣情疯个够的。
唉!去花园散散心吧。我拿着那溶了一半的矿泉水,痛快地大饮了一口。凉凉的感觉。但无论怎样也凉不了我那心中的炽火。好香啊,淡淡的,我喜欢的那种。夜来香!我情不自禁地伏下身去,用鼻子嗅了嗅。彩灯照在我身上,很惬意。余光告诉我,有一个小黑点在玷污夜来香的瑕洁。我正视黑点蚊子!我真搞不懂,北京,上海等地区的人民环境意识怎么那么强烈,无论走到何地,都见不到蚊子。我真希望有发达的外星人存在,把这些讨厌,肮脏的蚊子全带去当珍稀动物!我对着蚊子,滴了一滴矿泉水,我想淹死它。它纤细而柔弱的躯体在水中挣扎着。挣扎什么?!我对着它大嚷,尽管我清楚它听不懂我的人语。我又猛饮了一口矿泉水,还是凉凉的感觉。我的心猛的一颤!它在挣扎,是任一生命的普遍反应。为了什么?为了打败不让它生存的恶魔,为了逃离死亡的边缘,为了还能享受四季艳人的气息,或为了它是一个弱小者,冰凉的矿泉水对它的打击多大。可怜的小东西,我是无意的。你那小小的心脏能感受到我的歉意吗?我感觉到我也被人泼了一盆冷水。
早上,MrsGong以快速英语测验我们的反应。当MrsGong说出问题后,我竟茫然不知。看着周围举起了几只手,我下意识地望去,其中竟有低我一等的莉娜。我不禁为之一震,难道我的反应还不如她MrsGong叫起莉娜回答,她以流利准确的语速答完了,随后就是一阵阵掌声。我重来不相信自己有嫉妒这一情感,但今天应证了它存在,原本逃避在一个大理石包围着角落,但今天,我把它放了出来。当天,我把英语听力磁带反复练了五遍。语文课上,老师问贾平凹是什么人物?我努力翻着大脑页码,却是一片空白。同学们小声议论着答案,我却似被无形墙挡在了一旁。我几乎是从额头红到脖根,滚烫烫的。老师向我们寻问答案时,同学们都懒洋洋地说着是大作家。我更窘迫了,突地希望变为隐身人消逝在这个教室或变个小虫躲在墙缝里。回首岁月,我无论在学习还是劳动,体育上都是遥遥领先,还被老师称过奇才。创过不少光辉业绩,不少同学羡慕我。可是现在,我的智力似枯竭了。这,真给了我一次不小的打击。可我愿意当蚊子了,一只具有理想、勇气和智慧的蚊子,夺回命运的鹰杖,自己把握。嘀嗒、嘀嘀嗒嗒调皮的黑衣娃娃哭了。
这是大自然在为我泼冷水,但那是为我洗去中的结,灭心中的火。我盛满一盆冷水,作好充分准备,我要看看,泼冷究竟能怎奈何我。耳边一阵风,水从头发到脚跟又还给了大地。命运老人早把魔杖交给我自己摆布了,生活也一直在关照我,要不然,我怎能受到困境的冶炼呢!坚信愈战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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