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湖北省荆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賄一案。
荆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毓毅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市金山區委副書記、區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足球俱樂部聯賽保級、承攬工程項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200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毓毅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毓毅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錶了意見,李毓毅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錶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原局長、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也于當日由湖北省崇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去年4月28日,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李毓毅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
李毓毅今年66歲,武漢體育學院體育人文社會學專業畢業,曾擔任上海市體育局黨委書記、局長,中國足協副主席,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等職務。